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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TSG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 Q0002-2008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察規程橋式起重機Lifting appliances Safety and Technical Supervision RegulationOverhead travelling cranes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2008年 2 月21日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察規程橋式起重機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為了保證橋式起重機的安全運行,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程。第二條本規程適用于特種設備安

2、全監察條例規定范圍內的起重機械中的橋式起重機(以下簡稱起重機)的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和檢驗檢測。本規程適用的起重機,包括通用橋式起重機、電站橋式起重機、防爆橋式起重機、絕緣橋式起重機、冶金橋式起重機、架橋機、電動單梁起重機、電動單梁懸掛起重機、第三條本規程規定了起重機安全技術的基本要求,在中國境內生產、使用的起重機,必須符合本規程的要求,其中專門用于中國境外使用的起重機按照其他有關規定。第四條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以及有特殊使用要求的起重機,不符合本規程要求時,相關單位應當將相關的研究、試驗等依據、數據、結果及其檢驗檢測報告等技術資料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

3、檢總局),由國家質檢總局委托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技術委員會組織技術評審。技術評審的結果經過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后,方可進行試制、試用。 第二章  一般要求第五條起重機的設計必須符合安全、可靠和使用場所、url=file:/D:/標準/起重機使用環境.doc環境/url(包括界限尺寸)的要求。第六條吊運熔融金屬的起重機,其額定起重量75t以上(含75t),除符合本規程外,還必須符合JB/T7688.15-1999冶金起重機技術條件鑄造起重機相關要求。以電動葫蘆作起升機構,吊運熔融金屬的起重機還應當符合以下要求:(一)額定起重量不得大于10t;(二)電動葫蘆的工作級別不小于M6

4、級。第七條起重機制造單位必須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后,方可從事許可范圍內的制造活動。起重機制造單位應當采用符合本規程要求的設計文件,并且對其制造的起重機的安全性能負責。第八條 起重機出廠時,制造單位應當向使用單位提供以下技術文件:(一)設計文件,至少包括總圖、主要受力結構件圖、機械傳動圖、電氣和液壓系統原理圖;(二)產品質量證明書(內容見第九條);(三)安裝及其使用維護說明(內容見第十條);(四)制造監督檢驗證書(實施監督檢驗的產品);(五)整機型式試驗證明(復印件、按覆蓋原則提供)。第九條制造單位向用戶提供的產品質量證明書,至少包括以下內容:(一)產品合格證;(二)產品技術特性,包括主要

5、參數、工作級別、主要結構形式、工作機構主要特性、適用工作環境、依據標準; (三)主要受力結構件材料,包括材料標準、牌號、規格、制造單位、材料標志、制造日期,以及材料化學成分、材料力學性能;(四)主要零部件,包括所配套的零部件的名稱、零部件號、型號規格、制造單位、制造日期、產品編號,以及外購件的合格證明;(五)安全保護裝置,包括所配套的安全保護裝置的名稱、裝置號、型號規格、制造單位、制造日期、產品編號、外購件的合格證明,以及型式試驗報告或者型式試驗合格證; (六)出廠檢驗報告,包括整機檢查、主要尺寸測量;(七)銘牌實物復印件(如拓印件)。以上(一)至(六)項的格式和相關內容見附件A。第十條制造單

6、位向用戶提供的安裝及其使用維護說明,至少包括以下內容:(一)具體性能參數、用途及其對使用環境的要求;(二)各機構和各系統的原理圖及其相應的說明;(三)安裝說明及其要求;(四)基礎荷載圖(起重機輪壓等);(五)操作使用說明及其要求;(六)維修保養說明及其要求;(七)保管、運輸說明及其要求;(八)安全注意事項。第十一條起重機出廠時,應當設置永久性的固定金屬銘牌。銘牌一般設置在司機室內,無司機室的應當設置在明顯部位。銘牌至少包括以下內容:(一)產品名稱和型號;(二)設備代碼(編排內容見附件B);(三)產品編號;(四)制造許可證編號;(五)額定起重量;(六)工作速度(包括起升速度、大車運行速度、小車運

7、行速度);(七)跨度;(八)起升高度; (九)整機工作級別; (十)防爆等級(防爆起重機);(十一)制造單位名稱;(十二)制造日期。銘牌一般在右上角留有打監督檢驗鋼印的位置。起重機出廠時,應該在主梁明顯部位標注起重機額定起重量,字體大小能使人在其地面看清。第十二起重機的安裝、改造、維修(以下簡稱施工)單位必須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在許可的范圍內進行施工,并且對施工安全和施工質量負責。第十三條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編制施工方案。第十四條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應當向設備施工所在地的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書面告知,告知后即可施工。告知內容包括單第十五條起重機的基礎和軌道必須達到

8、規定的要求,由使用單位組織驗收,并且提供驗收合格證明。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應當對有關質量和尺寸進行檢查,進行記錄。第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安全技術檔案,檔案至少包括以下內容:(一)施工技術方案、施工圖樣;(二)相關的材料質量證明書;(三)施工質量檢驗記錄;(四)施工工程的設計計算資料;(五)施工監督檢驗證明(實施施工監督檢驗的起重機)。其中(一)、(二)、(四)項與使用有關的技術資料(包括隱蔽工程記錄、重大技術問題處理文件等),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驗收后30日內移交給使用單位,并且出具施工質量證明文件。第十七條起重機應當在設計規定的工況和環境中使用,使用單位應當對起重機的選型和使用安全負責。 第十八

9、條  起重機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本規程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和第十六條規定的相關文件、資料,并且存檔保存。 第十九條起重機制造、施工單位應當按照特種設備信息管理的有關要求,及時將制造、施工的數據輸入特種設備設備數據信息系統。第二十條從事起重機制造、施工的作業人員,包括安裝、維修人員、主要受力結構件的焊接人員、無損檢測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或者無損檢測人員證書后,方可從事批準范圍內的工作。起重機的安全管理人員及其操作人員(司機、司索、指揮),也應當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項目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后,方可從事相應的安全管

10、理或者操作工作第三章  材  料第二十一條起重機主要受力構件材料選用,應當考慮起重機的使用環境和使用工況,材料的力學性能不低于GB/T7002006碳素結構鋼中的Q235-B或者GB/T15911994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中的Q345B的要求。第二十二條起重機中的鑄件與鍛件應當符合GB/T94391988灰鑄鐵件、GB/T13481988球墨鑄鐵件、GB/T144081993一般工程與結構用低合金鑄鋼件、GB/T113521989一般工程用鑄造碳鋼件等相應標準的要求。第二十三條焊條應當符合GB/T51171995碳鋼焊條、GB/T51181995低合金鋼焊

11、條、GB/T 983-1995不銹鋼焊條的要求。焊絲應當符合YB/T50922005焊接用不銹鋼絲、GB/T81101995氣體保護電弧焊用碳鋼,低合金鋼焊絲、GB/T100452001碳鋼藥芯焊絲、GB/T14957-1994熔化焊用鋼絲的要求。焊劑應當符合GB/T52931999埋弧焊用碳鋼焊絲和焊劑、GB/T12470-2003埋弧焊用低合金鋼焊絲和焊劑等相應標準的要求。第二十四條螺栓連接的常用材料應當符合GB/T3098.1GB/T3098.202000緊固件機械性能等相應標準的要求。第二十五條  采用高強度螺栓連接時,其機械性能和螺栓、螺母與墊圈的使用組合以及材料

12、應當滿足使用要求,并且符合GB/T12282006鋼結構用高強度大六角頭螺栓、GB/T12292006鋼結構用高強度大六角螺母、GB/T12302006鋼結構用高強度墊圈、GB/T12312006鋼結構用高強度大六角頭螺栓、大六角螺母、墊圈技術條件等標準的要求。第二十六條  防爆起重機的防爆級別為C級時,車輪踏面及其輪緣部分應當采用不因撞擊、摩擦而引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銅合金或者其他材料制造。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八條絕緣起重機中所采用的絕緣材料,其性能應當符合相應標準的要求。鋁電解多功能機組(屬冶金橋式起重機)中對材料(含絕緣材料和防磁材料)的選用應當符合YS/T7-1991

13、鋁電解多功能機組技術條件的有關要求。第二十九條制造、施工過程中,出現材料代用的情況時,代用材料的性能應當不低于原設計的規定。第三十條制造、施工單位必須保證選用的材料具有相應的材料質量證明書(原件或者加蓋材料供應單位檢驗公章和經辦人章的原件有效復印件),并且建立材料入庫驗收、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四章  金屬結構第三十一條起重機的金屬結構應當具有滿足安全使用的強度、剛性和穩定性,一般應當符合GB/T 3811-1983起重機設計規范的有關要求。第五章 主要零部件第四十條吊鉤應當設置防止吊重意外脫鉤的閉鎖裝置第四十一條吊鉤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應當予以報廢:(一)裂紋;(二)危

14、險斷面磨損達到原尺寸的10;(三)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四)扭轉變形超過10°;(五)危險斷面或吊鉤頸部產生塑性變形時。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襯套應當予以報廢;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心軸應當報廢。吊鉤的缺陷不得焊補。第四十二條鋼絲繩應當符合GB/T 8918-2006重要用途鋼絲繩和GB 6067-1985起重機械安全規程的要求,鋼絲繩連接應當符合GB 6067的相應要求,鋼絲繩的安全系數應當符合GB/T 3811的要求。吊運熔融或者熾熱金屬的鋼絲繩,應當采用石棉繩芯或者金屬股芯等耐高溫的重要用途鋼絲繩。第四十三條鋼絲繩的報廢應當符合GB 59722006起重機械鋼

15、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范的要求。第四十四條卷筒上鋼絲繩繩端的固定裝置,應當具有防松或者自緊性能。多層纏繞的卷筒,端部應當具有凸緣,凸緣應當比最外層鋼絲繩的直徑高出2倍。第四十五條卷筒出現裂紋或者筒壁磨損達到原壁厚的20時,應當予以報廢。第四十六條滑輪應當設置防止鋼絲繩脫出繩槽的裝置或結構。滑輪槽應當光潔平滑,不得有損傷鋼絲繩的缺陷。吊運熔融金屬的起重機不得使用鑄鐵滑輪。第四十七條滑輪產生裂紋、輪槽不均勻磨損達到3mm、輪槽壁厚磨損達到原壁厚的20、因磨損使輪槽底部直徑減少量達到鋼絲繩直徑的50%或者存在其他損害鋼絲繩的缺陷時,應當予以報廢。第四十八條當車輪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當予以報廢:(一)

16、影響性能的表面缺陷;(二)輪緣厚度磨損達到原厚度的50%;(三)輪緣厚度彎曲變形達到原厚度的20%;(四)踏面厚度磨損達到原厚度的15%;運行速度低于或者等于50m/min,車輪橢圓度達到1mm;運行速度高于50m/min,車輪橢圓度達到0.5mm時,也應當予以報廢。第四十九條傳動齒輪的報廢要求按照GB60671985的相關要求。第五十條特殊用途的橋式起重機的零部件還應滿足其相應標準的特殊要求。 第六章  電氣與控制 第五十一條 吊運熔融金屬的起重機(不含起升機構為電動葫蘆的),應當采用冶金起重專用電動機,在環境溫度超過40的場合,應當選用H級絕緣電動機。 第五十二條 吊運

17、熔融金屬的起重機,起升機構應當具有正反向接觸器故障保護功能,防止電動機失電而制動器仍然在通電,導致電動機失速造成重物墜落。第五十三條起重機所有電氣設備的防護等級應當滿足相關標準的要求。電路導體與起重機結構之間的絕緣保護應當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第五十四條電氣設備之間及其與起重機結構之間,應當有良好的絕緣性能,絕緣電阻應當符合以下要求:(一)主回路、控制電路、所有電氣設備的相間絕緣電阻和對地絕緣電阻不得小于1.0M,有防爆要求時不小于1.5M;(二)絕緣起重機,有三道絕緣(吊鉤與滑輪、起升機構與小車架、小車架與大車),其每道絕緣在常溫狀態(2025,相對濕度小于或者大于85%)下用1000

18、V兆歐表測得的電阻值,不小于1M;(三)鋁電解多功能機組從吊具和機頭到大車至少設兩道絕緣,其絕緣總電阻必須大于1.0 M,每個結點電阻值必須大于2.0 M。第五十五條 起重機的電氣設備必須保證傳動性能和控制性能準確可靠,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切斷電源安全停車。在安裝、維修、維護保養調整和使用過程中不得任意改變電路,以免安全裝置失效。第五十六條起重機應當由專用饋電線供電。起重機專用饋電線進線端應當設置總斷路器,總斷路器的出線端不應當與起重機無關的其他設備連接。第五十七條起重機應當設置短路及過流(過載)保護、過壓及失壓保護、零位保護、供電電源斷錯相保護等電氣保護裝置。第五十八條起重機上應當設置總線路接觸

19、器,能夠分斷所有機構的動力回路或者控制回路。第五十九條使用懸掛式控制裝置時,起重機的控制回路電壓應當不超過50V安全電壓。所有操縱控制(緊急斷電開關除外)都應當是自復位的,能夠確保在無人操縱時,起重機處于停止狀態。第六十條起重機應當設置非自動復位的能切斷起重機總控制電源的應急斷電開關,其位置便于司機操作。第六十一條起重機的金屬結構以及所有電器設備的外殼、管槽、電纜金屬外皮和變壓器低壓側均應當具有可靠的接地。檢修時也應當保持接地良好。第六十二條控制器應當操作靈活,有合適的操作力,檔位應當定位可靠、清晰,零位手感良好,工作可靠。在每個控制裝置上,或者在其附近位置處,應當貼有文字標志或者符號以區別其

20、功能,并且能夠清晰地表明所操縱實現的起重機的運動方向。第六十三條 以電動葫蘆作為起升機構吊運熔融金屬的起重機應當采用遙控或者非跟隨式等遠離熱源的操縱方式,并且保證操縱人員的操作視野,設置操縱人員安全通道。第六十四條吊運熔融和熾熱金屬的起重機,在熱輻射強烈的地方,對電氣設備應當采取防護措施。第六十五條防爆起重機電氣設備和元件的選用應當符合相應防爆級別的要求。第六十六條電磁起重機的起重電磁鐵應當由專用電路供電。電磁起重機工作時因失電,其吊運的物品墜落可能造成危害時,必須能夠保證電磁吸盤供電。 第七章  安全保護裝置第六十七條 起重機動力驅動的起升機構和運行機構應當設置制動器,人

21、力驅動的起升機構應當設置制動器或者停止器。吊運熔融金屬或發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大危險或者損失的起重機的起升機構(采用電動葫蘆作為起升機構吊運熔融金屬的起重機要求見本條下款),其每套驅動系統必須設置兩套獨立的工作制動器(又稱支持制動器)。采用電動葫蘆作為起升機構吊運熔融金屬的起重機,其制動器的設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一)當額定起重量大于5t時,電動葫蘆除設置一個工作制動器外,還必須設置一個安全制動器,安全制動器應當設置在電動葫蘆的低速級上,當工作制動器失靈或傳動部件破斷時,能夠可靠地支持住額定載荷;(二)當額定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5t時,電動葫蘆除設置工作制動器外,也宜在低速級上設置安全制動器,否則

22、電動葫蘆應當按1.5倍額定起重量設計,或者使用單位選用的起重機的額定起重量應當是最大起重量的1.5倍,并且用起重量標志明確允許的最大起重量。第六十八條制動器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一)制動器的零部件不得有裂紋、過度磨損、塑性變形、缺件等缺陷,制動片磨損達到原厚度的50或者露出鉚釘時必須報廢;(二)制動器打開時,制動輪與摩擦片不得有摩擦現象,制動器閉合時,制動輪與摩擦片接觸均勻,不能有影響制動性能的缺陷和油污;(三)制動器調整適宜,制動平穩可靠;(四)制動輪不得有裂紋(不包括制動輪表面淬硬層微裂紋),凹凸不平度不得大于1.5mm,不得有摩擦墊片固定鉚釘引起的劃痕;(五)液壓制動器保持無漏油現象,制

23、動器的推動器保持無漏油狀態。第六十九條起重機均須設置起重量限制器,當載荷超過規定的設定值時應當能自動切斷起升動力源。第七十條起重機的起升機構均須設置起升高度限位器,當取物裝置上升到設定的極限位置時,能夠自動切斷起升動力源。有下極限限位要求時,應當設置下降深度限位器,當取物裝置下降到極限位置時,能夠自動切斷下降動力源,此時,鋼絲繩在卷筒上的纏繞,至少保留2圈(不計固定鋼絲繩用的圈數)。吊運熔融金屬的起重機應當設置不同形式的上升極限位置的雙重限位器,并且能夠控制不同的斷路裝置,當起升高度大于20m時,還應當設置下降極限位置限位器。第七十一條 起重機的起升機構采用可控硅定子調壓、渦流制動、能耗制動、

24、可控硅供電、直流機組供電方式,必須設置超速保護裝置。除前款以外,額定起重量大于20t用于吊運熔融金屬的起重機,也應當設置超速保護裝置。第七十二條司機室和工作通道的門應當設有聯鎖保護裝置,當任何一個門開啟時,起重機所有機構應當斷開電源不能工作。可兩處或多處操作的起重機,應當有聯鎖保護,以保證只能在一處操作,防止兩處或多處同時都能操作。第七十三條大車行走機構應當設置限位器(柔性組合式懸掛起重機除外)和緩沖器以及止擋裝置。小車運行機構應當設置限位器(電動單梁起重機、電動懸掛起重機和柔性組合式懸掛起重機除外)、緩沖器以及止擋裝置。在同軌作業的起重機,還應當設置防止相互碰撞的限位器和緩沖器。第七十四 起

25、重機上外露的有傷人可能的運動零部件,如開式齒輪、聯軸器、傳動軸等,均應當設置防護罩(欄)。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機上的電氣設備應當采取防雨措施。第七十六條 起重機直接受高溫輻射的部分,如主梁下翼緣板、吊具橫梁等部位應當設置隔熱板,防止受熱超溫。第七十七條室外工作的起重機應當設置可靠的抗風防滑裝置,并且滿足符合GB/T 3811和GB 6067的有關要求。第七十八條需要經常在高空進行自身檢修作業的起重機,應當設置安全可靠的檢修吊籠或者平臺。第七十九條起重機應當按照以下要求,設置導電滑觸線的安全防護:(一)起重機司機室位于大車滑觸線一側時,在有觸電危險的區段,通向起重機的梯子和走臺與滑觸線間設置防護板進

26、行隔離;(二)起重機大車滑觸線側設置防護裝置,以防止小車在端部極限位置時因吊具或鋼絲繩搖擺而與滑觸線意外接觸;(三)多層布置橋式起重機時,下層起重機采用電纜或者安全滑觸線供電。第八十條架橋機還應當設置以下安全防護裝置:(一)液壓支腿鎖定裝置及防爆管裝置;(二)架梁與過孔的互鎖裝置;(三)風速報警裝置。第八十一條起重機應當在危險部位設置明顯可見的安全警示標志,在操縱位置應當設置安全使用說明和控制報警信號。 第八章  生產工藝第八十二條起重機的制造、施工應當制定工藝文件(作業文件),并且配備相應的生產設備和工藝裝備和檢測設備。第八十三條主要受力結構件的焊接應當符合相關焊接標準的

27、要求,施焊前制定焊接工藝文件。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焊接工藝評定:(一)制造、施工單位首次使用的材料;(二)首次執行的焊接工藝;(三)焊接質量經常出現問題。第八十四條起重機主要受力結構件焊縫質量,應當符合以下要求:(一)焊縫外部宏觀檢查,不得有可見的裂紋、未熔合、未焊透、夾渣等缺陷;(二)主要受力結構件的對接焊接接頭焊縫,符合設計規定,其中主梁、吊具橫梁的受拉區的對接焊縫應當進行100射線或者超聲檢測;(三)射線檢測按照GB/T3323-2005金屬熔化焊焊接接頭射線照相要求,透照技術不低于A級,合格級別為級,超聲檢測按照JB/T 105592006起重機械無損檢測鋼焊縫超聲檢

28、測的要求,按照1級焊縫合格要求評定。(四)冶金起重機,對偏軌箱形梁及帶副桁架的單腹板梁,其上翼緣部分應當優先采用T型鋼,否則主腹板與受壓翼緣板的連接應當采用雙面連續焊縫,并且焊透;(五)滿足設計和專業標準對焊接質量的其他要求。第八十五條采用螺栓連接,應當有有效的防松措施。高強度螺栓連接應當符合JGJ 821991鋼結構高強度螺栓連接的設計施工及驗收規范的相應要求。第八十六條制造、施工單位應當建立自檢制度,按照設計文件、工藝和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及其相關標準編制檢驗方案(作業指導書、檢驗大綱),并且按照檢驗方案進行檢驗,確保制造、施工質量。檢驗記錄應當存檔保存。第八十七條制造過程的檢驗至少包括以下內

29、容:(一)材料和外購、外協件的進廠驗收;(二)結構件、零部件加工制造過程中的檢驗;(三)部件組裝過程中的檢驗;(四)產品的出廠檢驗。第八十八條  施工過程檢驗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大車軌道檢驗;(二)出廠文件的審查;(三)結構件、主要零部件檢驗;(四) 電氣及其控制系統檢驗;(五) 安全保護裝置檢驗;(六) 整機性能試驗。 第九章  使  用第八十九條使用單位應當根據使用現場環境以及吊運物品的要求,購置和使用適合的并且有起重機制造許可證的起重機。第九十條起重機的使用單位至少建立和健全以下各種規章制度:(一)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二)

30、設備管理制度;(三)日常檢查管理制度;(四)維護保養管理制度;(五)定期報檢管理制度;(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七)交接班管理制度;(八)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管理制度;(九)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第九十一條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情況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第九十二條起重機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使用單位應當按照使用登記的規定,向所在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登記。起重機使用單位發生變更的,原使用單位應當在變更后30日內到原登記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注銷,新使用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到所在地的登記部門辦理使用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起重機的明顯位置。第九十三條使用單

31、位應當按照起重機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正確使用起重機。第九十四條  起重機每班使用前,應當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保護裝置等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時,應當在使用前排除,并且做好相應記錄。第九十五條  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起重機進行定期的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至少每月進行一次常規檢查(內容見第九十六條),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必要時進行試驗驗證,并且作出記錄。使用單位還應當根據設備工作的繁重程度和環境條件的惡劣程度,確定檢查周期和增加檢查內容。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發現異常情況,應當及時進行處理。第九十六條  在用起重機常規檢查至少包括以

32、下內容: (一)起重機工作性能;(二)安全保護、防護裝置有效性;(三)電氣線路、液壓或者氣動的有關部件的泄漏情況及其工作性能;(四)吊鉤及其閉鎖裝置、吊鉤螺母及其防松裝置;(五)制動器性能及其零件的磨損情況;(六)聯軸器運行情況;(七)鋼絲繩磨損和繩端的固定情況;(八)鏈條的磨損、變形、伸長情況。第九十七條  在用起重機全面檢查至少包括以下內容:(一) 常規檢查的內容;(二)金屬結構的變形、裂紋、腐蝕及其焊縫、鉚釘、螺栓等連接情況;(三)主要零部件的變形、裂紋、磨損等情況;(四)指示裝置的可靠性和精度;(五)電氣和控制系統的可靠性等。第九十八條使用單位應當建立起重機安全技術

33、檔案。安全技術檔案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產品出廠文件;(二)施工資料;(三)使用登記證明;(四)日常使用狀況記錄;(五)日常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六)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七)定期檢驗報告。第九十九條使用單位在起重機定期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內應當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起重機,不得繼續使用。第一百條存在嚴重事故隱患,已無改造、維修價值的起重機,使用單位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向原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第一百零一條  使用單位應當制定起重機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起重機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經常對設備使

34、用狀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第一百零二條起重機操作人員(司機)在操作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停機并且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報告。第一百零三條起重機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立即對其進行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停止使用1年以上(含1年)的起重機,再次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進行全面檢查,并且經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定期檢驗要求檢驗合格。第一百零四條起重機承租使用單位應當使用符合本規程要求的起重機,并且按照本章的要求,在承租使用期間對起重機械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和自行檢查,對承租起重機的使用安全負責。第十章  檢驗檢測

35、第一百零五條起重機的檢驗檢測包括型式試驗、監督檢驗、定期檢驗。第一百零六條  從事型式試驗、監督檢驗、定期檢驗的起重機檢驗檢測機構和人員,應當經過國家質檢總局核準,并且取得相應的檢驗資格后,方可從事相應的檢驗檢測工作。起重機型式試驗、監督檢驗、定期檢驗按照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的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執行。第一百零七條起重機產品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進行型式試驗:(一)制造單位首次制造的;(二)產品停止制造1年后,重新投入制造的;(三)主要結構、主要受力構件材料、主要工作機構、電氣裝置,其中之一有較大改變的。第一百零八條起重機型式試驗,至少包括以下內容:(一)技術文件審查,包括設計文

36、件,制造過程的各項檢查、試驗記錄、報告,零部件合格證明、安全保護裝置型式試驗合格證明;(三)主要尺寸測量,包括跨度、軌距、基距;(四)性能試驗,包括絕緣試驗、空載試驗、額定載荷試驗、靜載試驗、動載試驗;(五)安全保護裝置試驗,包括起重量限制器試驗、各機構力和力矩限制裝置試驗(有設計要求的冶金起重機);(六)防爆性能試驗(僅適用于防爆起重機);(七)連續作業試驗(架橋機和新設計、新制造、首次投入使用的其他起重機);(八)鋼結構強度試驗(應力測試,架橋機和(九)架橋機的過孔試驗、聯動試驗(雙小車架橋機)、運架一體架橋機的運梁試驗。第一百零九條起重機制造過程監督檢驗,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技術文

37、件審查,包括設計文件、制造圖樣、制造工藝;(二)材料、配套件、外協件質量檢驗,包括材料質量證明書、材料標記移植、材料代用手續、配套件、安全保護裝置、外協件;(三)主要受力結構件質量檢驗,包括其材料、隱蔽件、主要幾何尺寸及焊縫,以及焊接人員資格;(四)出廠檢驗和出廠技術文件審查,包括出廠檢驗記錄報告、出廠技術文件、銘牌;(五)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和運行情況監督。第一百一十條起重機施工過程監督檢驗,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設備選型審查;(二)產品出廠技術文件審查; (三)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資格審查;(四)施工作業(工藝)文件審查;(五)現場施工的條件審查;(六)主要零部件檢驗;(七)受力結構件、部件

38、施工檢驗;(八)電氣及其控制系統檢驗; (九)安全保護、防護裝置檢驗;(十)性能試驗,包括空載試驗、額定載荷試驗、靜載荷試驗、動載荷試驗等;(十一)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監督。第一百一十一條在用起重機應當進行定期檢驗,定期檢驗周期為每2年1次,其中吊運熔融和熾熱金屬的起重機每年1次。檢驗機構根據各類別起重機械的作業環境、工作級別以及事故隱患風險程度等因素,經市(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者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同意,可以縮短定期檢驗周期。 定期檢驗至少包括以下內容:(一)運行情況、維護保養記錄審查; (二)作業環境和外觀檢查; (三)司機室檢查;(四)金屬結構檢驗;(五)軌道檢驗; (六)主要零部件

39、檢驗;(七)電氣和控制系統檢驗;(八)安全保護、防護裝置檢驗;(九)性能試驗,包括空載試驗、額定載荷試驗等。第一百一十二條檢驗檢測機構和人員應當對所出具的檢驗檢測結論負責。第十一章  附  則第一百一十三條吊運融熔非金屬物料和吊運熾熱固態金屬的起重機,參照吊運熔融金屬起重機的相關要求執行。第一百一十四條本規程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解釋。第一百一十五條本規程自2008年8月1日施行。附件A編號:起重機械產品質量證明書(封面)產品類別:橋式起重機產品品種: 型號規格:產品編號:設備代碼:質量保證工程師:單位法定代表人:質量檢驗專用章:根據實際設備定。附錄Aa編號

40、:制造單位:制造地址:制造許可證編號:產品類別:橋式起重機產品品種:型號規格:產品編號:設備代碼:合同編號:制造完成日期:年 月 日起重機械產品合格證本起重機械產品經質量檢驗,符合橋式起重機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設計文件和相關標準的要求。質量檢驗員:檢驗部門負責人:質量檢驗專用章:附錄Ab一、產品技術特性(一)橋式起重機(除架橋機)主要參數和用途額定起重量t跨度m整機工作級別起升高度m大車基距m小車軌距m下降深度m主鉤左右極限位置mm最大輪壓kN整機重量t防爆等級整機功率kW用途主要結構型式主體結構型式防爆型式操縱方式吊具型式工作機構主要特性起升機構起升速度倍率電機型號/數量/速度m/min功率k

41、W相應最大起重量t制動器型號/數量/工作級別制動力矩N·m減速器型號傳動比卷筒直徑mm定滑輪直徑mm鋼絲繩型號大/小車輪直徑/mm大車行走機構速度m/min功率W工作級別制動器型號/數量/ 電機型號/數量/制動力矩N·m減速器型號傳動比大車車輪踏面直徑mm適應軌道共  頁  第  頁續表主要參數和用途小車運行機構速度m/min功率/轉速W/r/min工作級別制動器型號/數量/電機型號/數量/制動力矩N·m減速器型號傳動比小車車輪踏面直徑mm小車軌道適用工作環境電源電壓V風壓非工作風壓Pa 頻率HZ工作風壓

42、Pa環境溫度吊鉤部位輻射溫度依據標準設計標準整機制造標準備注:共  頁  第  頁(二)架橋機主要參數額定起重量t架梁跨度/橋機跨度/m整機工作級別最大架設縱坡(0)最大架設橫坡(0)前支腿調節長度mm起升高度m下降深度m大車基距m小車軌距m整機高度m整機寬度m整機長度/前導梁長度/m整機總功率kW過孔速度m/min起升速度m/min小車縱移速度m/min小車橫移速度m/min整機橫移速度m/min主鉤左右極限位置m最大輪壓kN整機重量Kg主要結構形式主體結構形式操縱方式吊具形式工作機構主要特性起升機構起升速度倍率電機型號/數量速度m

43、/min功率kW相應額定起重量t制動器型號工作級別制動力矩N·m減速器型號傳動比卷筒直徑mm定滑輪直徑mm鋼絲繩型號大/小車輪直徑/mm大車行走機構速度m/min功率KW工作級別制動器型號電機型號/數量制動力矩N·m減速器型號傳動比大車車輪踏面直徑mm適應軌道共  頁  第  頁續表主要參數小車運行機構速度m/min功率KW工作級別制動器型號電機型號/數量/制動力矩N·m減速器型號傳動比小車車輪踏面直徑mm小車軌道小車橫移 機構速度m/min功率kW工作級別制動器型號電機型號/數量制動力矩N·m

44、減速器型號傳動比小車橫移車輪踏面直徑mm小車橫移軌道適用工作環境電源電壓V風壓非工作風壓Pa 頻率HZ工作風壓Pa環境溫度吊鉤部位輻射溫度依據標準設計標準整機制造標準備注:共  頁  第  頁二、主要受力結構件材料序號主要受力結構件材料基本情況結構件名稱結構件號材料標準號材料牌號材料規格材料制造單位材料標志制造日期備注12345序號材料化學成分CMnSiPStrtd/td/tr 12345序號材料力學性能抗拉強度Rm(N/mm2)屈服強度Re(N/mm2)斷后伸長率A()沖擊試驗(V)硬度彎曲試驗溫度()沖擊吸收功(J)彎曲角度彎心直

45、徑12345共  頁  第  頁三、主要零部件序號零部件名稱零部件號型號規格制造單位制造日期產品編號備注共  頁  第  頁四、安全保護裝置序號裝置名稱裝置號型號規格制造單位制造日期產品編號型式試驗合格證號備注共  頁  第  頁五、出廠檢驗報告(一)整機檢查序號檢驗項目及其內容檢驗結果檢驗結論備注1起重量標志和安全警示標志2材料主要受力結構件材料3絕緣防磁等材料4焊接質量焊縫外觀5焊接無損檢測6主要受力結構件7工作

46、機構8操縱機構9主要零部件鋼絲繩及其固定10吊具11滑輪12高強度螺栓副13摩擦部件潤滑裝置14線路、管路15液壓、氣動系統16走臺和欄桿17司機室18電氣和控制系統防護等級19遙控裝置20導線、電纜21電氣保護22電源進線、隔離開關23非自動復位應急斷電開關24電氣室25電磁吸盤的接線共  頁  第  頁序號檢驗項目及其內容檢驗結果檢驗結論備注26安全保護和防護裝置制動器(停止器)27起重量限制器28高度限位器29下降極限位置裝置30大、小車限位器、緩沖器、止檔裝置31超速保護裝置32連鎖保護裝置33隔熱、降溫措施34運動零部件防護措施35抗風、防風裝置36檢修吊籠或者平臺37各機構力和力矩限制裝置(二)主要尺寸測量序號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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