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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漢能控股集團限公司新員工培訓2012.4定義: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1995年1月1日起執行) 地方相關法律法規、通知、說明 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14種情形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10種情形(2008年1月1日后)序號序號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之后日之后1 1勞動者提出辭職勞動者提出辭職2

2、 2勞動合同期滿,如果企業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如果企業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導致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的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導致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的3 3因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勞動合同終止的因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勞動合同終止的4 4勞動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勞動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5 5勞動者有過錯,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合同法第勞動者有過錯,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合同法第3939條情形)條情形)6 6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終止

3、的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終止的p 就高不就低原就高不就低原則則p正常生產情況正常生產情況下的工資收入下的工資收入p離職前十二個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月的平均工資p社平工資三倍社平工資三倍封頂封頂 1 1、工作年限不滿一、工作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支年的按一年計算,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 2 2、協商一致和不勝、協商一致和不勝任工作兩種情形存在任工作兩種情形存在1212個月封頂的問題。個月封頂的問題。 1 1、工作年限不滿、工作年限不滿半年的按半個月計算半年的按半個月計算補償金,滿半年不滿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工一年的,按一個月工資的補償;資的補償; 2 2、按社

4、平工資三、按社平工資三倍封頂的,補償金存倍封頂的,補償金存在十二月封頂問題。在十二月封頂問題。相關定義:相關定義:月平均工資: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53條、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4條明確規定,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所以在計算基數月平均工資的時候要把這個考慮進去。2 2、合同終止不續簽:、合同終止不續簽: 補償月數自2008年1月1日起計算,工作年限不滿半年的按半個月計算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工資的補償 。代通知金:代通知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

5、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在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時,可以用多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不是30天工資)代替這個提前通知期,主要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在失業時重新尋找工作所需要的時間的利益。延遲通知金:延遲通知金: 根據

6、江蘇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江蘇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若干條文的說明中第21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履行提前30日通知義務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不影響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法律效力,但應當以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日平均工資為計算標準,按照每延遲一日支付勞動者一日工資的賠償金金。醫療補助金:醫療補助金: 根據勞動部門鑒定的5-10級的需要支付不低于6個月補助金,重癥增加50-100%,增加后就成為6-12個月了。1-4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只能等著退休退職。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 2013年5月1日):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四條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

7、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并給予經濟補償。勞動者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還應當給予勞動者不低于本人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或者絕癥的還應當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員工張某,2000年5月1日入職A公司,與公司簽訂至2008年4月30日的8年期限勞動合同,約定月薪5000元,2008年1月月薪調整為6000元。 1、如果A公司2008年4月30日終止與張某的勞動合同,公司應如何支付張某的經濟補償? 2、如果A公司2008年4月1日合

8、法經濟性裁員解除與張某的勞動合同,公司應如何支付張某經濟補償?1、如果A公司2008年4月30日終止與張某的勞動合同,公司應如何支付張某的經濟補償?(60004)+(50008) 12 0.5 = 2666.66元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自2008年1月至離職未滿半年,按半個月計為0.5本案例為合同的自然終止,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的規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實施之日起計算(2008年1月1日)。2、如果A公司2008年4月1日合法經濟性裁員解除與張某的勞動合同,公司應如何支付張某經濟補償?(60003)+(50009) 12(8+0.5)

9、 = 44625元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其中8為2000年5月簽訂合同至2007年滿8年,按8個月計;自2008年1月至離職未滿半年,按半個月計為0.5經濟性裁員,經濟補償金不僅要支付2008年實行經濟補償后年限的還要支付08以前的,無12個月封頂。 員工李某,1994年5月1日入職B公司,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2011年月薪14000元,自2012年起月薪16000元。(注:2012年北京社平工資4672元) 1、如果B公司2012年5月31日以李某不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如何支付李某經濟補償? 2、如果B公司2012年6月30日向李某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

10、同,公司應如何支付李某經濟補償? 3、如果B公司2012年7月31日以合同法第40條第3項合法解除與李某的勞動合同,公司應如何支付李某經濟補償?1、如果B公司2012年5月31日以李某不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如何支付李某經濟補償? 46723(4.5+12)=231264元社平均工資3倍“不勝任工作”情況下解除有12個月封頂2、如果B公司2012年6月30日向李某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如何支付李某經濟補償? 46723(12+5)=238272元“協商一致”情況下解除有12個月封頂3、如果B公司2012年7月31日以合同法第40條第3項合法解除與李某的勞動合同,公司應如何支付李

11、某經濟補償?467246723 3 (1212+5+5)=266304=266304元元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七條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王某2011年8月1日進入C公司工作,并與C公司簽訂了3年期限勞動合同。合同中約定王某的月工資為1300元。 王某于2012年2月1日患病入醫院治療,C公司為其核定的醫療期為3個月,至2012年5月1日。王某患病休養

12、及住院治療期間,公司按北京市最低工資的80%計算支付。王某醫療期滿仍然病休,C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于2012年5月2日解除與王某的勞動合同。(注:2012年北京最低工資1260元)試問:1、C公司如何向王某支付經濟補償? (126080%3)+(13006) 91(結果為1202.66小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應以當地最低工資1260發放) 2、還需要支付哪些費用?如何支付? 代通知金和醫療補助金。代通知金(支付基數-員工上個月的工資標準,非12個月平均工資)1008元。 醫療補助金按經濟補償金的基數1260元 李某在2012年6月解除勞動合同時得到公司支付的18個月工資經濟

13、補償金25萬元,他的五險一金個人部分為月1000元,如何計算其個人所得稅? 250000-(4672123)-12000 12 = 5817.33 5817.33納稅126.7元(按照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算稅)(按照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算稅) 126.712=1520.4(乘以補償月數,不超過(乘以補償月數,不超過1212個月)個月) 250000-1520.4 = 248479.6元(最終到手的錢)培訓培訓競業限制競業限制離離職職書面形式培訓結束時起算服務期與勞動合同終止時間一致服務期終止時間早于勞動合同終止時間服務期終止時間晚于勞動合同終止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14、合同法實施條例條文注釋條文注釋第二十第二十六六條條【服務期與違約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二)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

15、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本條是關于約定了服務期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的規定。 對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區分情形對待。當出現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形時,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視為違反服務期的約定。因為這些情形都是用人單位違反規定造成了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損害,在這些情形下,法律賦予了勞動者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對于用人單位因勞動者存在過失而單方解除了勞動合同的情形,也應視為勞動者違反了服務期的約定,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也應當支付用人單位違約金。實施條例明確規定了勞動者有過錯的五種情形下,應

16、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勞動部勞動部關于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關于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二十第二十二二條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第二十第二十五五條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三、用人單位與職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法

17、的有關規定執行。未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或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作任務尚未完成,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按照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司法解釋(四)司法解釋(四)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

18、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六第六 條條 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 按月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前款規定的月平均工資的3

19、0%低于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第七條第七條 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時,除另有約定外,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或者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后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八條第八條 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因用人單位 的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請求解除競業限制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九條第九條 在競業限制期限內 ,用人單位請求解除競業限制協議時,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 在解除競業限制協議時,勞動者請求

20、用人單位額外支付勞動者三個月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條第十條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后,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按照約定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1、未約定競業限制經濟補償,李某是否受競業限制協議約束?2、李某應得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數額如何確定?3、李某因單位存在過錯而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可以不受競業限制協議約束?4、李某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競業限制協議?5、未約定違約金,李某如何承擔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違約責任?6、李某承擔違約責任后,是否仍需履行競業限制義務?7、在李某履行競業限制期內,公司可否提出解除該協議?。漢能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新員工培

21、訓2012.41、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2、違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至恢復勞動關系期間違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至恢復勞動關系期間 的賠償金的賠償金3、終止勞動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4、解除勞動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5、未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未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6、克扣、拖欠工資、克扣、拖欠工資7、未依法足額支付工資、未依法足額支付工資8、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資9、未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未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10、未按規定約定試用期、未按規定約定試用期11、未休年假工資、未休

22、年假工資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對的,因為滿對的,因為滿1010年要簽訂無固定期限,按照勞動合同法年要簽訂無固定期限,按照勞動合同法8787條規定,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條規定,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合同的,應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2 2倍付給員工賠償金。)倍付給員工賠償金。)對的,延遲一日給一日工資,對的,延遲一日給一日工資,總總共延遲總總共延遲2828天,給天,給2828天工資)天工資)600010年2倍-6000=114000 6000 21.75 28=7724.14關于恢復勞動關系時工資支付起算日, 600015+60001525%=112500元 補繳2008.12-2010.2社保為什么要乘以25%?法律依據:勞動部關于發布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通知 ,第三條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賠償,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關于孫某要求恢復勞動關系并且主張單位賠償其至恢復勞動關系之日的工資和賠償金引申出來的話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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