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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合同編號:***項目勞務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中建七局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勞務分包人:簽約地點:鄭州市北環路72號簽約時間: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合同書工程承包人(甲方):中建七局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登武住所:鄭州市北環路72號勞務分包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資質證書號碼:發證機關:資質專業及等級:復審時間及使用期:年月日營業執照號碼:安全生產許可證號碼:鑒于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推行其合同責任和義務,并確保以誠信、敬業和主動的態度與甲方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足有效的合作,以確保本工程的圓滿竣工;另鑒于乙方已對工程現場環境、地質條件及全部有關資料進行了全方面細致勘查和研究,已對工程施工全部有關圖紙進行了具體研究和計算,并已對甲方有關項目管理制度規定充足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一、分包工程概況分包工程名稱:分包工程地點:分包工程承包范疇:人工清槽、回填土、磚基礎、基礎圈梁、基礎構造柱、混凝土、鋼筋、模板、腳手架等主體構造全部土建勞務施工內容。(按此樣式填寫)分包方式:包工、包輔材、包機械、包安全、包工期、包質量、包文明施工、包風險、包綜合單價的分包方式。(按此樣式填寫)二、分包合同價款本分包合同為合同。(固定總價/固定單價等)暫定總價:人民幣元。大寫金額:人民幣元整。三、工期計劃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暫定于年月日開工(以甲方書面告知為準);計劃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暫定于年月日竣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天。四、工程質量原則本分包工程質量原則雙方商定為:工程質量必須達成國家、行業有關質量驗收原則的***原則,并在此基礎上,按照有關質量評價原則、質量評定原則及創優原則進行質量評價、評定,本分包工程質量規定達成***質量獎項的評定原則。五、構成本分包合同的文獻涉及:除專用條件另有商定外,構成本合同的文獻及優先解釋次序以下:1.合同推行過程中,雙方協商一致并經雙辦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訂立的補充合同、會議紀要等(以倒次序時間解釋)。2.本合同合同書3.本合同專用條件及附件4.本合同通用條件5.工程量清單6.除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或施工專業承包合同上述各項合同文獻針對同一內容商定的應以最新訂立的為準。六、本合同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解釋相似。七、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商定的工期和質量原則,完畢本合同書第一公商定的工程(下列簡稱為“本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當保修責任。八、乙方向甲方承諾,推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甲方的全部義務,并與甲方共同向業主承當推行本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本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九、合同的生效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合同訂立地點:鄭州市北環路72號本合同經雙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或法人公司行政章,并在甲方收到足額履約確保金(保函)后生效;合同規定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推行完畢且價款結清后終止。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五份,乙方執一份。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電話: 電話:傳真: 傳真: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賬號: 賬號: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通用條件1.詞語定義2.工程概況3.工作內容4.合同工期5.質量原則6.甲方權利及義務7.乙方權利及義務8.技術資料9.環保及安全文明施工10.材料及設備管理11.檢查、驗收及竣工12.工程保修13.合同價格14.合同價款的支付15.變更16.索賠17.合同價款結算18.違約19.合同的解除20.擔保及保險21.爭議22.不可抗力2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24.其它

1.詞語定義1.1建設單位:與工程承包人訂立總包合同的整體工程開發單位,即項目業主。1.2監理:指建設單位聘任的整體工程的監理單位。1.3工程承包人(甲方):指在總包合同中商定,被建設單位接受的含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獲得該當事人資格的正當繼承人。1.4勞務分包人(乙方):指在本合同中商定,被甲方接受的含有工程施工勞務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1.5總包合同:甲方與建設單位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6整體工程:總包合同商定的承包范疇內的全部工程。1.7整體工程質量獎項:總包合同中商定整體工程需獲得的質量獎項。1.8實際開工日期:甲方發出開工告知中記載的日期。1.9實際竣工日期:竣工驗收報告中記載的竣工日期。1.10現場現有的垂直運輸設施及腳手架:指甲方為實施其整體工程租賃、搭設的垂直運輸設施及腳手架,且搭設時間僅限于甲方為完畢主體工程所需時間或總包合同中商定的時間。1.11合同價款:指本合同合同書中商定并依本合同商定調節后的價格。1.12罰款:本合同中所稱“罰款”,性質皆屬“違約責任”。1.13日、天:本文所述之“日”、“天”均指日歷日。1.14項目經理:指甲方派駐工地負責工程管理和推行合同的代表,并唯一含有現場簽認用工、辦理洽商變更手續的最后確認權,但任何簽認用工、洽商變更均須符合本合同規定,否則甲方仍有權不予承認。1.15乙方現場代表:指乙方派駐工地負責工程管理和推行合同的代表。1.16項目部:甲方委派的在授權范疇內管理本項目的臨時機構。1.17過程計量:指根據本合同具體規定,由乙方提出并經甲方審核承認的月度或節點已竣工程量。過程計量只是過程付款的憑據,不作為雙方本合同最后結算的根據。1.18最后結算:指乙方完畢本合同商定的工程內容后,按本合同商定方式擬定乙方最后工程價款的書面憑證。1.19高層住宅:十層及十層以上。1.20多層及中高層住宅:四層至六層為多層,七層至九層為中高層。1.21低層住宅(洋房及別墅):一層至三層。1.22含周轉料具:指模板、木枋、支撐鋼管、扣件、對拉螺栓(含螺帽)、地下室止水螺栓、止水鋼板、止水條、止水帶、鋼板網、鐵件、釘子、鐵絲、粘膠帶、雙面膠、海綿條、隔離劑、木工施工機具、水管、末級箱、末級箱外電線、夜間照明燈具等。1.23竣工驗收:指單位工程整體竣工驗收完畢。1.24竣工結算:指單位工程整體竣工驗收完畢并且承包人與發包人雙方結算辦理完畢。2.工程概況具體見合同合同書及專用條件中所述。3.工作內容除非本合同另有商定,乙方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竣工負責,乙方并應推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商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全部義務及工作程序。具體見合同合同書及專用條件中所述。4.合同工期4.1開工4.1.1本工程計劃開工時間由甲乙雙方在合同合同書中商定。4.1.2工程實際開工日期以甲方現場書面告知進場施工時間為準,無論實際開工日期與本合同商定計劃開工時間與否一致,乙方均已在投標中考慮了該項風險,不得再就此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4.2階段工期4.2.1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五日內報送本分包工程進度計劃,該計劃應滿足甲方整體工程總體進度計劃規定。該計劃經甲方審核確認后,作為合同附件,含有合同約束力,乙方必須恪守該計劃中有關本分包工程的階段工期及竣工日期的規定。除專用條件另有商定之外,甲方無義務對乙方工期提前的行為予以獎勵或支付任何賠償。4.2.2乙方應根據甲方規定,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規定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乙方應按甲方規定提交階段、時段施工計劃,以及與完畢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對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甲方同意后嚴格實施。但甲方對月及階段、時段等過程中施工計劃的任何同意不視為允許變化總工期,不得作為乙方提出工期延長及追加合同價款的根據。4.3工程竣工及延期4.3.1乙方應在本合同商定竣工日期或依合同順延后的竣工日期前完畢本工程的施工,并通過驗收。4.3.2因甲方因素引發的設計變更,造成工程延期開工或造成核心線路工程的工期延誤,乙方須在事件發生后7天內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并附上對應的證據資料。經甲方審核確認后,按甲方同意時間順延階段工期或總工期,但乙方無權規定因工期延長引發的合同價款的增加。若本條所述審核需建設單位審批的,則以建設單位審核成果為準。4.3.3除本條所述因素外其它狀況造成的工期延誤,及乙方未在上述規定時限內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的,視為不影響本分包工程工期,也不涉及任何費用及利潤的增加。4.4違約責任4.4.1在施工期間,若甲方認為乙方進度不能滿足本合同商定,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安排趕工方法,除專用條件另有商定外,由此發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當。4.4.2甲方認為乙方施工能力不能滿足甲方工期規定的,甲方可單方面減少乙方施工范疇或工作內容,另行雇傭第三方實施,因此發生的費用直接從應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不必告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扣除金額為甲方與第三方訂立的合同額。5質量原則5.1質量原則及獎項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的質量確保體系及質量管理規定,認真按照施工圖、設計變更以及有關原則、規范規程和設計規定組織施工。工程質量確保符合國家或專業的現行質量檢查評定原則的規定及合同商定工程質量原則,并達成商定質量獎項的驗評原則。5.2返工、修理及整治5.2.1無論乙方施工工程與否已通過驗收,當甲方或監剪發現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商定,派駐甲方代表可規定乙方返工,除非乙方舉證證明并非乙方因素造成,否則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規定返工,并承當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工期不予順延。5.2.2若整體工程質量原則及質量獎項未達成總包合同的規定,除非乙方舉證證明這類影響并非乙方因素造成,否則乙方應負責其承包工程的返工、修理和整治,并承當因此而發生的費用。5.3違約責任5.3.1若甲方告知乙方后24小時內,乙方不能對缺點進行修返工、修理或整治,或乙方返工、修理或整治后仍不能達成對應的質量規定,甲方可在發出告知或專用條件商定時限24小時后雇傭第三方進行修補,并直接從乙方的工程款或保修金中扣除因此發生的費用,扣除金額為甲方與返工、修理或整治的第三方訂立的合同金額和甲方由此產生的其它費用,不必告知乙方和征得乙方同意,同時甲方有權規定乙方承當違約責任。5.3.2因乙方因素造成在施工中出現影響構造、使用功效等重大質量事故時,乙方必須承當事故解決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同時,甲方可無條件終止本合同,并規定乙方按本合同第18條規定承當違約責任。6甲方權利及義務6.1派駐甲方代表6.1.1甲方項目經理代表甲方行使本合同的商定責任,推行本合同條款。其權限在專用條件中商定。6.1.2除甲方項目經理及其書面擬定含有具體權限的代表人外,任何人的簽字及行為均不發生效力,不對甲方產生任何約束力。6.2總包管理職責、權限甲方負責工程施工指導和管理工作,行使總承包管理職責,對乙方施工的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和管理,協調乙方同其它施工方的配合關系。對乙方不服從現場管理的行為,有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終止本合同的權利。6.3現場施工條件的提供6.3.1若甲方需提供垂直運輸設施及周轉架料,則甲方僅負責在其整體工程工期計劃注明或專用條件商定時間內提供現場現有的垂直運輸設施及周轉架料。乙方不得因本身施工便利規定甲方延長垂直運輸設施及腳手架的搭設時間。6.3.2考慮到需配合現場其它分包工程施工,甲方不承諾專為乙方提供任何設備及周轉架料,乙方也不得因甲方不能完全滿足乙方有關垂直運輸設施及周轉架料的規定,而提出任何工期及費用賠償。6.3.3甲方確保現場道路暢通,場地平整并提供進場材料臨時堆放地點。6.3.4甲方還應負責向乙方提供除本款第1項所述的施工所需工作面。若因甲方提供工作面不及時造成乙方施工進度受到影響,乙方可按本合同第4.3.2公商定辦理工期順延,但不得就此提出任何經濟索賠或費用賠償。6.4支付工程款甲方應按本合同商定辦理工程結算,向乙方支付工程款。6.5其它6.5.1其它權利義務由雙方在專用條件中商定,如:(1)測量定位。(2)沉降觀察。(3)檢查和驗收。(4)提供(非)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6.5.2第6.5.1條所述其它權利義務由雙方在專用條件中選擇合用,若未選擇則視為甲方不必承當。7乙方權利及義務7.1派駐乙方代表及管理人員7.1.1乙方現場代表全權負責乙方施工現場管理,代表乙方行使與本合同有關的權利和義務,并與甲方保持暢通的通訊聯系和現場配合,乙方對該負責人全部基于推行本合同商定的行為承當全部法律責任。7.1.2乙方必須按投標文獻規定在施工現場派駐管理人員,且不得隨意更換。管理人員每七天駐現場時間不得少于40個小時。若乙方未經甲方允許更換任何一位管理人員,或管理人員駐現場時間未達成本合同規定,則乙方應按專用條件商定承當違約責任。如因特殊因素需更換上述人員,乙方須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并提交擬任命的管理人員的具體資料,經甲方審查同意后方可更換。7.1.3如果在履約過程中,甲方認為乙方的管理人員不能勝任其工作,則有權規定乙方更換,乙方應在5天內提交擬任命的管理人員的具體資料,經甲方同意后更換。如乙方在5天內未提交出新的人選,或兩次提出的人選都不能令甲方滿意,將被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7.2工程施工7.2.1乙方需服從甲方現場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恪守甲方公司及項目部管理制度,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甲方原則化工地規定設立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本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7.2.2乙方應于本合同訂立后七天內報送勞動力安排計劃,并按本合同商定的階段工程分別注明各工種最低人員數量。該計劃一經甲方審批確認,即成為含有合同效力的文獻。若乙方怠于報送該計劃,甲方可單方告知或分階段告知乙方其有關勞動力數量的規定,告知送達后,該規定即對乙方含有約束力。7.2.3若乙方人員局限性最低數量規定時,甲方可自行安排勞動力工作直至乙方調配足夠勞動力之日止,并按本合同商定的零工或工日價格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對應費用。7.2.4乙方持續三十天不能滿足上述人員數量規定時,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規定其按合同第19公商定承當違約責任。7.2.5乙方須按照同意的施工方案做好冬雨季施工防護方法。7.2.6乙方應及時清理現場丟棄的垃圾至甲方指定堆放地點。7.2.7乙方應按照甲方協調的工作面按工序進行施工,不得在施工中損壞其它分包人的工作成果,否則需按甲方與其它分包人訂立的合同價格予以賠償,并承當專用條件中商定的違約責任。7.2.8乙方工作應滿足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工作中的有關規定,如與其它分部分項(專業)工程施工有關的留孔、補洞、預埋、修補等以及為其提供便利條件等施工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本合同的合同價格的單價或合價中已涉及這類的交叉、配合工作內容及其費用,并且因配合工作對施工工期的影響也已涉及在本合同商定的分包工作期限內,不因此順延工期。7.2.9乙方應嚴格根據本合同及甲方指令施工,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不得私自與建設單位、監理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若建設單位、監理及有關部門直接向乙方公布指令,乙方應立刻報告甲方,經甲方審批后方可實施,否則不予調節合同價款,不計任何費用,且不順延工期。7.3成品保護在本分包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前,乙方對自己完畢的工作有責任做好成品保護工作,如發生成品損壞,其責任和修復費用由乙方承當,工期不予順延。7.4臨近建筑物、地下構筑物的保護乙方須認真做好施工現場責任范疇內的地下管線、臨近建筑物、設備、構筑物及交通要道、人行道等的保護工作。若這類建筑、設備、管線及道路發生了損壞,除非乙方舉證證明其已盡到保護義務,否則因修復損壞及因此發生的賠償等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當。7.5人員7.5.1乙方應解決其施工人員的吃、住、行等問題,費用承當由雙方在專用條件中商定。7.5.2乙方應與其使用的工人訂立勞動合同,且確保工人持有上崗證件,不得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合同應商定工資原則及支付時間,并在本地有關部門備案,復印件(涉及備案資料)交甲方備案。乙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為工人繳納社會保險,若乙方違反法律規定不予繳納或局限性額繳納,應自行承當因此造成工人提出的賠償,及因此造成的法律責任。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甲方可直接從應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扣除金額為甲方實際支出金額,不必告知乙方或得到乙方同意。7.5.3乙方應實施《勞務實名制管理》,服從及本地區縣有關部門對農民勞務實名制的規章制度,實現農民工工資“月清月結”。乙方每月要把“乙方員考勤及工資明細表”原件(蓋分包單位章)及全部“工資支付結算單據”的復印件送甲方備案。如因拖欠工人工資造成工人討薪、聚眾擾民事件,或乙方的任何人員(涉及其雇傭人員)未經甲方的同意,以索要工資、工程價款等名義,私自進入建設單位、監理、甲方辦公區或工程現場妨礙建設單位、監理、甲方工作人員正常辦公,或影響正常施工,或做出任何影響甲方和建設單位名譽的行為出現時,甲方不必告知乙方或征得乙方的同意,可按工人提出的拖欠工資額直接向其支付工資,并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時規定乙方按專用條件商定承當違約責任。7.5.4乙方全部參加本工程作業的人員涉及施工管理人員,在進場前,須向甲方出示并遞交進場人員的花名冊及其身份證、計劃生育證、出省(市)務工許可、特殊崗位操作(合格)證,及按照建設本地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須出示的其它有關證件的原件,并向甲方遞交對應的復印件。每月3日還須提供上月的乙方蓋章確認的花名冊、考勤表及工資單。若不按本公商定提供對應花名冊、考勤表及工資單,甲方可拒付當期工程款直至乙方補足對應資料。7.5.5乙方嚴禁雇傭未成年人、殘疾人及年紀未超出16歲的現場作業人員。每發現一例則按專用條件商定承當罰款。若因乙方雇傭未成年人、殘疾人及年紀未超出16歲的現場作業人員,出現安全責任事故,則乙方應承當責任,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7.6免去甲方責任乙方應在推行本合同項下商定義務時確保,甲方在本合同商定的分包工程的實施、竣工以及保修過程中免于承當(由于乙方因素造成的)與下述事項有關的任何責任、費用、索賠和訴訟:(1)任何人員的傷亡。(2)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3)由于乙方的疏忽、過失造成的連帶責任。如乙方在分包工程中造成以上事項或造成甲方因以上事項承當有關責任,乙方自愿按專用條件商定金額承當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如賠償金、訴訟費、差旅費等。7.7.嚴禁轉包乙方嚴禁將工程轉包或再分包,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根據乙方提供的履約擔保索取賠償,擔保金額局限性以承當甲方損失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局限性部分。7.8其它8技術資料8.1圖紙甲方按專用條件商定時間及數量向乙方提供施工圖,并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向乙方明確施工技術、質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保護等規定。8.2技術交底施工前,乙方應做好技術交底工作,嚴格按照甲方規定施工工藝施工。施工過程中,甲方管理人員有權按規定進行檢查。8.3施工方案8.3.1乙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三日內,向甲方報送其編制的施工方案,并根據甲方審定的方案進行施工。若乙方未準時報送,則甲方自行編制并告知乙方后產生合同約束力,乙方應遵照執行。8.3.2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針對施工中出現的問題修改施工方案,乙方應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并不得以施工方案變更為由提出任何索賠規定。8.4竣工驗收資料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在驗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和竣工資料,涉及:(1)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統計的原始技術資料。(2)提供辦理工程竣工圖的數據與資料。(3)乙方提供資料數據并配合甲方做好竣工驗收各項資料,資料費用由乙方承當。(4)其它。8.5違約責任乙方應隨施工進度,按甲方規定及時上報有關施工資料至甲方,如有關資料上報不及時或不完整,甲方有權暫停辦理工程結算,直至乙方按規定交齊有關資料。9環保及安全文明施工9.1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乙方應嚴格恪守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本項目各階段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方案,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在合同訂立后三日內獲得甲方審批同意,建立安全生產確保體系,并配備足額、專職的持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9.2安全教育及事故解決乙方應按工程所在地有關規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護(涉及為所屬人員配備個人防護用品)等工作,確保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除非乙方舉證證明其已盡到安全生產管理的全部義務,否則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應承當本分包工程范疇內發生的全部人員傷亡事故的對應責任及費用,并應主動采用有效方法避免損失擴大,同時按規定立刻書面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9.3安全生產9.3.1乙方應與甲方訂立《安全生產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并恪守工程建設職業健康、環保、安全生產以及文明施工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原則進行施工。除非乙方舉證證明其已按規定實施了防(保)護方法,否則全部有關職工健康、污染環境、安全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當。9.3.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恪守工程所在地有關消防、安全文明施工、環境管理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承當由此發生的費用。凡因違反政府有關規定的引發的全部責任,均由乙方承當。9.3.3若甲方授權人員規定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時,應予以回絕,并書面告知甲方。乙方明知或應當懂得,甲方授權人員的規定或甲方提供的有關設施不符合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卻不予回絕,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當責任及因此發生的費用。9.4安全設備及規定9.4.1甲乙雙方依專用條件商定為乙方工人配備符合國家規范的安全設備及勞保用品。配備的安全設備及勞保用品應通過安全防護性能測試,符合有關規定,否則不得使用。未按商定配備安全設備及勞保用品的,按專用條件商定承當罰款。9.4.2乙方在建筑工程施工全過程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組織施工,進入現場的人員一律佩戴安全帽,如有違反,按照甲方管理制度解決;因施工違章造成的人員傷亡,其責任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當。9.4.3乙方人員在進行高空施工時應注意做好防護方法及人身保護方法,遇有同一作業面上立體交叉時,作業人員在垂直方向不得交叉作業。如有發生這類安全事故,乙方應承當違約責任,并承當因此發生的全部賠償責任。9.4.4甲方認為乙方工作中安全方法不力或安全設施局限性,可規定乙方限期改正,若仍不能滿足安全規定,甲方有權自行安排,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當。9.5噪聲及揚塵9.5.1工程實施全過程,要節省資源,愛惜環境,保護環境,滿足社會的環保規定,避免噪聲擾民并嚴格控制粉塵污染,如有社會投訴或由于粉塵污染受到有關部門處分,乙方應承當對應違約責任。9.5.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最大程度的控制擾民,并負責解決出現的擾民及民擾問題,并承當對應的費用。若乙方不能平息事件,則由甲方解決,由此產生的經濟支出由乙方承當(非乙方因素造成的擾民事件除外)。9.6排污乙方因生產、生活造成的廢棄物、污水等應按照甲方規定的指定地點堆、排放,如有違反,按甲方現場管理制度執行。9.7防火、防電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電源、電線的擺放與連接安全,嚴防發生火災、觸電事故。施工現場嚴禁有明火,現場施工人員不準吸煙,避免明火。如需明火施工,需提前到甲方處辦理動火證。施工現場要消除一切火災隱患,并備有滅火工具。若乙方于本分包工程范疇內發生一切火災事故,應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及政府的處分,并承當對應違約責任。9.8體檢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須有一年內的體檢統計,確保身體健康,無突發性及傳染性病史。否則,因此造成的職工健康、安全或疾病事故等責任均由乙方承當。9.9其它若專用條件或甲方現場管理制度有更為具體的規定,乙方應遵照執行。10材料及設備管理10.1輔材及中小型機具10.1.1材料、設備進場的時間及程序乙方應及時組織符合本合同商定、施工生產需要及國家有關規范規定工程需要的材料進場,乙方應恪守甲方材料進出場規定和其它材料的有關制度。原材料購置前七天及時向甲方提供樣品,并按經甲方確認的樣品采購材料。10.1.2提供材料的產品資料乙方應隨進場材料向甲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書、檢測報告等資料,否則,甲方將回絕材料進入現場。10.1.3材料的質量與檢測10.1.3.1乙方采購的材料應按工程所在地的檢查實驗規定自行對材料進行見證取樣,并承當材料檢查實驗的全部費用。檢查實驗成果收集整頓后隨竣工資料移交給甲方。10.1.3.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須與整體工程所用材料的材質、顏色、外觀、性能配套。10.1.3.3不管乙方提供的材料與否通過甲方檢查,均不減輕乙方的責任,甲方也不對其檢查成果承當任何責任。10.1.4違約責任10.1.4.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私自更換材料用于本分包工程施工。否則,甲方將視為乙方私自減少材料原則而違約,乙方將為此承當對應的違約責任。甲方規定改正的,應立刻改正,并承當因此發生的費用。若因此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10.1.4.2因材質不配套或材料進場不及時等特殊狀況,甲方可自行采購乙方分包工程范疇內部分材料用于本分包工程,發生的費用按甲方的采購價(依甲方采購合同擬定)從乙方工程當期付款中扣除。10.2甲方供應材料10.2.1計劃10.2.1.1乙方若需使用甲方供應材料(具體材料規格及數量見專用條件商定),應在本合同訂立后三日內報送需求計劃給甲方,該計劃應涉及材料的需求數量。甲方按專用條件商定審核確認后,該需求計劃生效。除設計變更外,甲方僅按該需求計劃的材料種類及數量提供,但該計劃并不作為乙方完畢實物工程數量的根據。設計變更所需甲供材在甲方告知乙方后三日內報送需求計劃。10.2.1.2乙方在材料使用前十五天報送具體的需求報告,以確保甲方及時供貨給乙方使用。因乙方計劃或報告提供不及時造成甲供材不及時,由乙方承當對應的工期責任及有關損失。10.2.2使用10.2.2.1在施工過程中,甲供材料及甲供設備到場后即由乙方專職材料人員負責驗收,承當保管、保養、維護等責任。發生的卸車、清點、保管、保養及維護費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價款內。10.2.2.2甲方對現場使用的甲供材料及甲供設備有優先的占有控制、管理權,如發現乙方浪費材料、損壞設備,乙方應按照甲方現場管理規定支付違約金。現場剩余的材料及廢料由乙方負責及時清理運至指定地點,并及時辦理對應手續,不得亂放。10.2.2.3施工中如甲方供應的材料有節省,則剩余材料均為甲方全部。若乙方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超出甲方審定的需求計劃,其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采購,且采購的品牌、質量、顏色、外觀應與甲方供應的材料及設備保持一致,或由甲方供應,按甲方采購價(依甲方采購合同擬定)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10.2.2.4乙方嚴禁私自使用甲方物資,同時應嚴格恪守甲方各項物資管理制度,進出場物資必須先向甲方申報,待甲方書面承認后方可進場或退場。私自使用的,除返還原值外,還應承當專用條件商定的罰款。10.2.2.5全部應由甲方采購供應的材料、半成品,即使由乙方采購供應被用于工程,但若未經甲方項目經理書面同意和承認的,一概不計入乙方的工程價款或其它屬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內。10.3甲方供應設備10.3.1甲供設備種類、數量及提供時間見專用條件商定。10.3.2乙方在使用完畢后,應立刻將甲供設備退還給甲方,并辦理退還手續。退還時其回收率不得低于專用條件商定的回收率,因乙方保管、使用不善造成的丟失、損壞或低于該回收率的,由乙方負責按這類周轉機具/材料的原值賠償局限性部分,或由甲方在應付乙方工程價款中扣除甲方提供的現場照明燈具、燈泡(管)在施工過程中更換時應以舊換新。10.4對甲方供應材料的加工、管理10.4.1乙方工作內容若涉及對甲方供應材料的加工、管理時,乙方應編制材料加工方案,計算材料需求數量及可退還材料數量,在本合同訂立后七天內報甲方,甲方應根據專用條件商定的計算規則進行核算。經甲方核算后,該加工方案、需求數量及退還數量成為本合同文獻的一部分。乙方未及時報送的,甲方可自行編制方案并告知乙方,告知后即成為含有合同效力的文獻。10.4.2乙方在退還甲方材料時,應將其返回原狀,并在與甲方核對退還數量及質量后,完畢退還工作。若退還材料少于商定退還數量時,由乙方負責按甲方采購價格的原值賠償,或由甲方在應付工程款中扣除。材料復原及退還材料發生的費用承當等具體在專用條件中商定,無商定時視為由乙方承當。11檢查、驗收及竣工11.1驗收程序11.1.1乙方應在每個分項樣板工程施工完、每一道工序施工完,每個分項工程施工完后進行自檢后,依本合同商定時間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進行驗收。11.1.2上道工序未自檢、甲方和監理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中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和隱蔽驗收制度。11.1.3如因甲方未按乙方告知時間及時進行驗收,造成工期延誤,按本合同第4.3公商定解決。11.2隱蔽工程檢查、階段檢查及竣工檢查11.2.1工程含有覆蓋、掩蓋條件或達成本合同商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告知甲方代表進行驗收。告知涉及乙方自檢統計、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統計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11.2.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應告知甲方辦理竣工驗收,并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及有關資料施工技術基礎資料(涉及施工日志),甲方在收到上述資料后的14個工作日內應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的7個工作日內予以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見。需要修改的,乙方按甲方規定修改,并承當由本身因素造成的修改費用。在甲方、監理在竣工驗收單上簽字,明確表達本分包工程符合本合同商定的質量原則之日,為工程竣工時間。11.2.3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及時完畢驗收提出的整治內容;并負責向甲方提交產品合格證、竣工報告及符合地方原則的資料。如有缺項、漏項或資料不合格等狀況,甲方有權不辦理工程結算,不支付剩余工程價款及保修金。11.3重新檢查11.3.1檢查檢查合格后,發現因乙方因素引發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當返修責任及費用,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甲方并不為其檢查檢查的行為承當任何責任。若乙方拒不返修或整治,則由甲方自行聘任第三方返修,并按其與第三方實際發生費用從乙方應付工程款中扣除。11.3.2無論與否進行驗收,當業主、監理工程師、甲方規定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查時,乙方應按規定進行剝離和開孔,并在檢查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查合格后,由發出重新檢查指令一方承當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賠償乙方損失,并對應順延工期。檢查不合格且乙方不能證明非乙方因素造成的,乙方承當檢查、返工、修剪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順延。12工程保修12.1保修期保修期及保修金比例由雙方在專用條件中商定。12.2保修責任12.2.1保修期內,乙方在收到甲方保修告知后24小時內派人修理,如乙方不在規定的期限內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無論與否為乙方過失,費用均由乙方支付。若乙方按甲方規定進行維修后,認為保修事項非因乙方因素造成,在乙方出示可證明負責人的本地質量檢測部門的檢測報告后,甲方協助乙方向負責人追償。12.2.2如發生需要乙方緊急搶修的事故,乙方應在接到甲方告知12個小時內達成事故現場搶修。12.3保修金的返還保修金在專用條件商定時間內無息支付給乙方。13合同價格13.1合同價格模式下列合同價款的方式,甲、乙雙方在本工程分包合同中商定采用其中的一種:(1)固定合同總價。(2)固定綜合單價,結算時綜合單價不變,工程量計算和變更價款的調節根據本合同第13.4條及專用條件的商定執行。(3)固定綜合單價+方法費包干,結算時綜合單價不變,工程量計算和變更價款的調節根據本合同第13.4條及專用條件的商定執行,方法費總價包干。(4)商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按確認的工時計算。(5)其它方式13.2合同價格內涉及的風險及費用13.2.1本分包工程的第(1)種計價方式的合同總價款和第(2)、(3)種計價方式的單價,除本合同另有商定外,均為一次性含稅包干價,乙方不得以低于成本、出現虧損等任何因素規定調高價款。13.2.2除非專用條件另有商定,否則下述風險及費用已含在本合同價款內,不予調節:(1)乙方完畢的實際工程量與乙方標價的清單內工程量的差別(僅為固定合同總價涉及的風險范疇)。(2)通過乙方標價的工程量清單(或乙方投標報價)各分項工程、各子目中的計算、價格錯誤及組價的漏項。(3)乙方為完畢本合同所述工作范疇內及有關的全部工作內容發生的費用。(4)乙方施工范疇或施工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造成價格的變化。(5)材料價格及人工價格上漲或下落。(6)稅率及費率的變化。(7)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8)本地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多種價風格節。(9)其它。13.3工程量的計算13.3.1采用固定合同總價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13.3.2采用固定綜合單價模式的,甲乙雙方按專用條件商定的計量規則,按圖計算工程量。13.3.3采用勞務計時單價模式的,由乙方每日統計其用工數量,報甲方審核確認工時數量。13.3.4對乙方自行超出設計圖紙范疇和因乙方因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13.4合同價格的調節13.4.1價風格節的程序若發生影響本合同價款的事由,乙方需在七天內向甲方提出調節本合同價款的請求并附全部證明資料。若乙方未按本條所述時限和方式提出合同價款調節的請求,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確認調節金額,乙方不得再行提出任何異議。13.4.2價風格節的計算方式因設計變更發生的價風格節,清單中已有相似項目的,按照已有項目填報單價調節;清單中有類似項目的,參考類似項目填報單價調節;清單中沒有相似或類似項目的,由雙方協商擬定。14合同價款的支付14.1預付款見專用條件商定。14.2進度款的支付14.2.1在專用條件商定的時間內,由乙方向甲方報送已完畢工程量,該報告應完整、精確的統計當期工作量完畢狀況,并涉及中期結算價及明細表及上期農民工工資已發放的工資單據。14.2.2甲方在收到乙方報送工程量后,對其進行審核確認,甲方在進行審核前24小時應告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乙方收到告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成果有效,作為當期工程款支付的根據。14.2.3甲方審核確認的工程量,抵扣工程預付款及其它應扣除金額,并在甲方收到建設單位當期付款后,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具體支付比例及時間在專用條件中明確。甲方未予審核的,不能視為甲方對其的默認,只有當甲方以書面形式明確承認時,方表達該工程量的計算得到確認。14.2.4乙方未按本合同商定的時限和方式向甲方提交已竣工程量報告,或其所提交的報告未按甲方規定進行整治的,甲方不予計量,并視為乙方放棄當期支付請求。14.2.5甲方依本公商定確認的工程進度款僅為中期付款根據,對雙方不產生任何合同價款確認方面的約束力,且并不視為對因變更調節的合同價款、索賠的價款或費用以及其它商定的追加合同價款確實認。14.2.6因變更調節的合同價款、索賠價款或費用及其它依本合同商定追加的合同價款由雙方確認后在最后結算時一并支付。14.3工程尾款的支付乙方承接本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完畢后,除保存保修金外,甲方按專用條件商定支付剩余工程尾款。乙方在申請除質量保存金之外的最后一次工程款時,應提交全部工程資料、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甲方方會支付。14.4代扣款項依規定應由甲方代扣代繳的已計入合同價格中的各類款項,由甲方在向乙方支付款項時直接扣除(具體代扣代繳款項結合實際狀況由合同雙方商定)。14.5回絕付款除本合同其它商定外,甲方有權自在下列狀況發生當期起,回絕支付乙方工程款,直至乙方整治完畢,符合本合同商定后再行支付,延付期間甲方不承當任何利息及違約責任,并且乙方需對其違約行為承當違約責任:(1)乙方未按本合同商定推行義務或推行義務不完全(涉及本合同商定的工期、質量、材料檢查、成品保護、資料提交、農民工工資發放等全部本合同商定的乙方義務)的。(2)乙方未在提出每期付款請求前提供足額稅務發票的。(工程局投資項目或不需要當期計入財務成本的項目,應延遲接受分包人提供的發票)15變更15.1變更的范疇和內容在推行本合同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可按照本條規定進行變更:(1)縮小乙方工作范疇或取消合同中的任何一項工作。(2)變化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質量或特性。(3)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4)增減合同商定的工程量。(5)變化有關的施工時間和次序。(6)其它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15.2變更的指令15.2.1乙方應根據下列指令,以更改、增補或省略的方式對本分包工程進行變更:(1)建設單位或監理根據總包合同做出的,并經甲方確認告知乙方的變更指令。(2)除上述a)項以外的甲方直接做出的變更指令。15.2.2乙方不應執行從建設單位或監理處直接受到的未經甲方確認的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乙方直接受到這類變更指令,應立刻告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一份該直接指令的復印件。由甲方提出有關對該指令的解決意見后,按甲方意見實施。15.2.3施工中乙方不得私自進行任何變更。因乙方私自變更發生的費用和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當,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15.3變更的計價和對工期的影響15.3.1發生工程變更后,按本合同第13.4條及專用條件的商定調節合同價格。15.3.2變更工作影響工期的,按本合同第4.3.3公商定辦理。15.3.3因乙方本身因素造成的工程變更,乙方無權規定追加合同價款及順延工期。16索賠16.1協助索賠在分包工程實施過程中,如果按總包合同可進行索賠時,則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以書面形式提供分包工程方面的有關狀況或其它資料,出示同期施工統計等有效證據,協助甲方索賠成功。任何這類乙方索賠的款項均應在甲方業已從建設單位獲得有關索賠款項的前提下支付,且索賠額度不超出建設單位同意索賠額中勞務費用額度。若因乙方因素造成甲方索賠不成功,甲方有權不同意乙方的該項索賠,且造成甲方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當。16.2索賠的程序乙方應在索賠事件發生7天內,將索賠數額和索賠根據上報甲方。若乙方未準時報送索賠事項,視為乙方放棄其索賠權利,在此時間后提交的任何補充索賠請求均不予同意。17合同價款結算17.1結算的計價方式17.1.1若采用固定合同總價模式,則最后結算價款為本合同中商定的合同總價與合同擬定的調節金額之和。17.1.2若采用固定綜合單價合同、計時單價合同模式,最后結算價款均為其單價與依合同擬定的工程量、工日、數量之乘積,加上合同擬定的調節金額。17.2結算的程序17.2.1乙方應在本分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之日起28天內向甲方上報其結算資料,結算資料應涉及其結算總價及明細表。甲方在收到該結算資料后予以審核,并經甲方代表簽字確認后生效。甲方未對該結算資料提出意見不能視為默認,僅在甲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表達同意后,結算資料方視為承認。17.2.2若乙方未在該期限內上報結算資料,或結算資料不符合本公商定,則被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商定,甲方有權根據甲方現有資料,單方面進行計算,并擬定結算價格,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且不得提出異議。甲方并有權扣留本合同商定結算完畢后應付的任何款項,直至結算最后辦理完畢,且乙方無權規定甲方承當任何違約責任及利息。甲方前期根據本合同已支付的款項被視為已滿足乙方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需要,若因此發生乙方拖欠農民工工資、農民工聚眾鬧事等狀況,乙方將承當結算價款的10%/次的違約責任。17.3配合甲方與建設單位的結算甲方若規定乙方就總包合同工程結算事宜,與工程監理、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的審查單位共同核算時,不管與乙方的結算價格與否直接有關,乙方均須按甲方的規定予以配合。若乙方未予以配合的,造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結算中未能獲得對應價款的,乙方在本合同價款的結算中不得計取。18違約18.1乙方違約責任18.1.1乙方未按本合同商定竣工時間竣工的,除本合同其它條款商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專用條件中商定的比例承當違約金。18.1.2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商定原則的,乙方除按本合同商定進行修復外,還應承當對應的違約金,違約金比例在專用條件中商定。18.1.3乙方違約后,如甲方規定分包改正,而乙方沒有在甲方規定時限內及時改正,則甲方有權規定乙方退場,且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退場;如在上述期限內乙方沒有退場,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由雙方在本合同的專用條件中商定,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程款或履約確保金里扣除。18.1.4其它違約責任在其它通用條件及專用條件中商定。18.2甲方違約責任若乙方完全推行了本合同的所商定的責任和義務,而甲方應按本合同未盡支付價款義務時,甲方按合同專用條件商定承當違約責任,乙方對此無權再獲得任何其它工期延長或費用、利潤的增加。18.3違約金的扣除18.3.1甲方可直接根據本合同商定扣除違約金,而不需得到乙方確實認。18.3.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規定違約方繼續推行本合同時,違約方承當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推行本合同。19合同的解除19.1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合同乙方存在違約行為,或甲方認為乙方沒有能力推行本合同時,甲方可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告知,告知達成乙方時合同解除,由乙方承當違約責任,賠償甲方全部損失。甲方也可選擇向乙方發出整治告知規定整治,乙方不能按照整治告知進行整治或者整治成果不能滿足甲方規定的,甲方可將本合同商定的乙方工作內容的一部分或全部,自行組織實施、整治或委托第三方實施、整治。由甲方自行組織實施、整治或第三方實施、整治的,除對應工程量不進入乙方的合同結算價款外,由此所造成差價及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責任,均應由乙方承當。19.2因建設單位因素而解除合同如因建設單位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推行,或因建設單位因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達成專用條件商定時限的,甲方和乙方能夠解除本合同。19.3合同解除后的移交和撤場本合同解除后48小時內,乙方應將已竣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全部移交甲方,按甲方規定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所產生的費用按專用條件商定承當。若乙方不按規定時間離場,甲方向乙方收取占住費,該筆費用直接從本分包工程結算款中扣除,同時規定乙方承當對應違約責任。占住費及違約責任由雙方在專用條件中商定。20擔保及保險20.1履約擔保乙方在本合同訂立后七天內,按專用條件商定向甲方提供履約擔保,擔保使用期至整體工程竣工驗收之日止。甲方在未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的履約擔保前,有權不向乙方支付任何工程款或工程進度款。20.2保險20.2.1甲方已購置工程保險(具體見專用條件所述),乙方應視其需要自行購置保險,保險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價款中。若發生甲方購置保險保賠額以外的損失,由乙方承當。20.2.2若根據本合同商定,應由乙方承當工期延誤責任時,因此造成保險期延長的損失,也應由乙方承當。21爭議如果在甲方和乙方之間產生由于分包工程的施工的任何爭議,無論是在分包工程施工期間或竣工之后,也不管是在分包合同有效或終止分包合同之前或之后,甲方或乙方可就這類爭議向另一方發出告知。在此狀況下,雙方應設法通過和諧協商解決爭議或由第三方進行調解;當協商不成或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下列一種作為爭議的解決方式:(1)雙方達成仲裁合同,向商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機構應由雙方在本合同的專用條件中商定。在分包工程實施過程中,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不因正在進行仲裁為由而變化。(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雙方也可在本合同的專用條件中商定選擇。在分包工程實施過程中,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不因以正在進行訴訟為由而變化。22不可抗力22.1不可抗力事件定義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的定義相似。22.2減少不可抗力的損失22.2.1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立刻告知甲方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快速采用方法,竭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采用方法。若因乙方未能竭力挽救,造成損失擴大的,由乙方承當全部責任。22.2.2甲方項目經理認為乙方應當暫停工作的,乙方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乙方向甲方項目經理通報受害狀況和損失狀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狀況。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乙方應向甲方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22.3不可抗力責任承當22.3.1本分包工程本身的損害、因不可抗力造成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甲方承當。22.3.2甲乙雙方人員傷亡引發的全部責任各自承當。22.3.3乙方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乙方承當。22.3.4停工期間,乙方應甲方規定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甲方承當。22.3.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甲方承當。22.3.6延誤的工期對應順延。2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23.1在施工過程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跡等文物和化石或其它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立刻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應于收到書面告知后24小時內報告本地文物管理部門,甲乙雙方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規定采用妥善保護方法。由此發生的費用和延誤的工期,經甲方確認后,按專用條件商定解決。如乙方發現后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當對應責任。23.2施工過程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乙方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同時提出處置方案,甲方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承認或提出修改方案,由此發生的費用和延誤的工期,經甲方確認后,按專用條件商定解決。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甲方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24其它24.1嚴禁轉讓合同權利或義務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轉讓合同權利或義務,若確需轉讓合同權利或合同義務,必須滿足下列兩個條件:(1)獲得合同另一方明確的書面同意意見;(2)訂立合同權利、義務轉讓合同。24.2合同備案本合同訂立后15天內,乙方應負責至有關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分包工程備案手續,甲方予以必要的協助。辦理備案手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當,且未能辦理備案前,甲方有權不支付任何合同價款。若本合同發生重大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后7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合同送原備案機關備案完畢后,變更合同生效。24.3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雙方加蓋公章并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辦理完,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支付商定的工程款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自行終止。24.4補充條款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件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件內商定。

第三部分專用條件2工程概況例如:單位工程名稱、XXX建筑面積10521.27㎡,、建筑物主體為框架構造,高度16.35m,室內外高差0.45m,主樓地上三層,一層、二層層高5.4m,三層層高5.1m,屋面飄架高3.9m(按此樣式,描述分包工程特性)。3工作內容例如:人工清槽、回填土、磚基礎、基礎圈梁、基礎構造柱、混凝土、鋼筋、模板、腳手架等主體構造及基礎部分二次構造全部土建勞務施工內容(按此樣式,項目視具體工程狀況調節)。4合同工期4.2.3施工進度補充內容:乙方應按照甲方審批承認的分包工程進度計劃施工,必要時服務從甲方就進度計劃作出的對應的調節,滿足甲方整體生產進度規定,如不能滿足甲方進度規定,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按本專用條款18.1.1執行。5質量原則本工程規定達成的質量等級為合格,規定獲得的質量獎項或需達成的質量評定原則為***杯(獎)。分包作業內容總體質量不得低于總承包合同。6甲方權利及義務6.1.1甲方派駐代表為**,其權利及義務以下:6.1.1.1推行項目管理職責,行使合同規定或隱含的項目經理的任務和權力,承當項目實施的管理任務和目的實現的全方面責任,但無權訂立和修改本合同以及本承包項目的全部分包分供合同和承包合同。6.1.1.2項目部沒有訂立任何分包分供及承包補充合同的權利及資格,甲方項目部任何組員也沒有訂立合同的權利。訂立項目經濟資料的權限為項目(執行)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商務負責人三方聯簽,且總額不不不大于0.5萬元的才有效(超出0.5萬元的,必須經上級單位書面同意),其它人員所訂立的任何與經濟有關的資料均無效且不含有法律效力。6.5.1甲方其它權利義務單體建筑工程的測量定位:負責/不負責;單體建筑十字控制線測量定位:負責/不負責;(2)坐標控制點:提供/不提供;(3)測量定位資料整頓:負責/不負責;(4)沉降觀察:負責/不負責購置(制作)、安裝,負責/不負責施工期間沉降觀察的統計;(5)水準點:甲方提供/不提供;并由甲方/乙方負責保護;(6)甲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質量、安全等問題,以**形式告知乙方限期整治。乙方不按規定整治的,甲方有權按照問題的性質對乙方進行違約處分。(7)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序驗收書面告知后**天內檢查驗收,甲方驗收合格后及時告知監理、業主進行正式驗收。(8)甲方提供/不提供勞務單位使用的生產、生活臨設設施涉及(辦公室、宿舍、食堂、鋼筋棚、木工棚、床)。(9)提供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負責現場總體平面規劃,統籌安排生產。(10)甲方負責/不負責提供本分包工程生產所需的水源以及二級配電箱;甲方負責/不負責向乙方提供生活用水、用電端口。生產及生活用水、用電均由乙方裝表進行有償使用,表前線路由甲方管理,表后線路由乙方管理。(11)對乙方進行對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交底;(1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訂各項管理目的,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以上各項內容如發現乙方存有不符合雙方商定規定的,甲方有對乙方進行處分的權利。(13)準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周轉材料;(14)有權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全方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并有權利對乙方存在安全生產問題進行處分。(15)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16)監督分包單位的工資分派和發放,并規定乙方按月提供工人工資發放清單。(17)負責制訂項目材料管理、計量支付、變更簽證等重要經濟業務的制度及辦理流程,并告知乙方。向乙方出具項目重要人員的崗位職責分工及權限作為合同附件,若人員發生變化,應及時另行提供。(18)甲方有權利直接從乙方應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或上繳的違約金、罰款等。7乙方權利及義務7.1.1乙方派駐代表為***。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更換分包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若乙方未經甲方允許更換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視為違約,乙方按**元/人次承當違約責任。7.1.2若乙方管理人員每七天駐現場時間未達成合同規定,乙方按**元/小時*人次承當違約責任。7.2.7乙方損壞其它分包人的工作成果的,應承當的違約責任為***萬元/次。7.5.1乙方人員的吃、住、行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負責解決,并承當費用。其提供的生產、生活設施涉及:除甲方免費提供的生產、生活臨設設施外,其它均由乙方根據甲方規定統一布置,并符合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費用自理。7.5.3若乙方違反本公商定,每出現一例,須承當**萬元違約金,甲方并有權直接解除合同,乙方按照雙方商定條件直接退場。7.5.5若乙方違反本公商定,每發現一例,乙方應承當**萬元/人次的罰款。7.6若乙方違反本公商定,乙方違約金商定為甲方所受損失的2倍。7.8.1乙方須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疇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應組織含有對應資格證書的純熟工人投入工作。7.8.2分包人應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滿足承包人現場文明施工的方法和規定;同時滿足交通、環保、民擾和擾民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和規定,免去業主和甲方因此可能遭受的任何形式的損失,甲方不承當任何與此有關的索賠。7.8.3乙方有義務按本合同的商定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財力滿足甲方整體生產進度。7.8.4乙方應承當由于本身因素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遲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等引發的一切損失及多種罰款。7.8.5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迎接發包人、地區監督/質檢部門對項目的有關檢查、觀摩等事宜,此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價內。7.8.6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狀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狀況。7.8.7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規定,提供符合規定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7.8.8乙方有義務無條件接受甲方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7.8.9乙方有義務無條件接受甲方、工程發包人、監理單位對勞務工人工資支付的監督和管理。7.8.10除非本合同另有商定外,乙方應對其分包工程的實施及竣工負責,乙方應承當并推行總包合同的商定,及與勞務作業有關的全部義務及工作程序。7.8.11乙方確保節假日、夏收、秋收農忙期間的持續正常施工,確保現場有滿足工期規定的施工人員,如不能確保屬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安排對應工種進行部分部位的施工,由此發生的與勞務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當。7.8.12若本分包工程期間發生或因本分包工程引致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壞,屬乙方責任范疇內的,由乙方承當費用(涉及甲方所花的一切費用)、損失、索賠或訴訟的法律責任,并確保甲方免負該責任。7.8.13由于征地拆遷、自然災害、設計及圖紙、季節性施工等甲方不能控制狀況下造成停工、窩工、待工不能正常施工時,乙方有義務事先做好事應急預案,屆時自行調劑多種施工生產資源配備并承當責任及費用,乙方不得因上述狀況出現而向承包方規定索賠、簽證費用。7.8.14如甲方的工程款沒有撥付到位,造成不能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時,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告知做好墊付工程款的準備,并在此期間(應付工程款時間后續三個月)確保工程持續施工,乙方不能停工,且不得以此為由規定工期順延及其它任何賠償,否則,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7.8.15本分包工程生產和生活的用水、用電為有償/免費使用,乙方負責從甲方提供端口處連接至生產區、生活區,并負責/不負責裝表,配備滿足施工需求的三級配電箱,承當本分包工程范疇內全部生產和生活的用水、用電費用,水:**元/噸,電:**/度。7.8.16乙方應全方面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按照規定履約到位。7.8.17乙方全方面負責其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恪守安全制度,貫徹安全方法,確保施工安全,并承當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8技術資料8.1圖紙甲方于分包人進場后,提出請求的**天向乙方提供圖紙**套(藍圖、白圖不限),并于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天內組織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9環保及安全文明施工9.4.1甲方/乙方負責配備符合國家規范的安全設備及勞保用品,產品質量原則按照通用條款9.4.1質量原則執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商定給進場人員配備安全設備及勞保用品,每發現一例,應承當違約金***元/次。增加:(1)安全防護用品用品由甲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甲供材清單一覽表》列明),由乙方使用,現場裝卸、安拆費用不另行支付,其已包含在合同單價及總價中。使用結束償還甲方,因使用過程中損壞、丟失,由乙方照價賠償。除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用品用品外,其它由乙方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由乙方按工程甲方的文明工地及公司的CI規定的原則統一購配備,其費用已涉及在分包單位分包合同的單價及總價內。沒有達成安全原則的,由甲方提供的,乙方按規定領用或安裝,費用由乙方承當,為甲方購進價再加上10%采保管理費。9.7乙方在生產、生活過程中因本身因素引發的火災、觸電事故均由乙方承當一切責任,并賠償給甲方、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損失。9.9.1(1)甲乙雙方安全責任的劃分以本合同附件三《安全生產合同書》的商定為準。(2)本分包合同總價的3%作為文明安全施工專項基金,包含了合同中明確由分包人購置用品用品及實施作業的工作,內容涉及:個人及防護用品用品、臨時用電安全防護、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施工腳手架安全防護、臨邊洞口安全防護設施、消防設施、滿足交通、環保、防備民擾和擾民方法、現場場地清理整潔費用。如乙方有“不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則在發生“不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的次月工程款中扣除;如乙方的不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發生累計超出三次,則此文明施工專項基金將不予退回。10材料及設備管理10.1乙方提供除甲供材料及設備外的全部材料:**、**,機具:**、**。由乙方自攜或采購供應的機具設備和周轉材料及生活用品,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環保、衛生、工地文明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其費用已涉及在本合同的單價或合價內,乙方不再另行計取。乙方自行考慮進場機械設備數量、時間,但必須滿足正常施工需要,并且能夠根據現場及甲方規定進行實際調節。乙方的自備工具、機械進場時應先向甲方進行登記備案,已進場的設備、工具,未經甲方項目部指定人員書面同意,不得運出場外。10.2.1.1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天內向甲方提交材料需求計劃,經甲方審核確認后,該計劃方可生效。該計劃僅作為甲方供應材料的根據,不作為乙方完畢實物工程數量的根據。設計變更所需甲供材在甲方告知乙方后**天內報送需求計劃。10.2.1.3甲方供應材料(規格及數量):**、**、**。甲方供應材料達成施工現場后,乙方應負責卸貨及其它有關的配合工作,分包人要同承包人一起參加材料的進場報驗,并簽字確認,驗收完畢確認后即完畢向分包人的移交,如乙方認為甲供材料不符合本工程施工技術規定,有權利在移交驗收時回絕接受。一旦上述材料移交給分包人,分包人應自行承當材料的二次搬運、保管、儲藏、吊裝等的費用,并承當因管理不善、操作不當等因素造成施工中的材料損耗增加的費用和保管不善造成材料損失、破壞或丟失的費用與索賠。另外乙方并承當非甲供材質量因素造成的一切工程質量責任。10.2.2.1乙方專職材料接受人員為**身份證號:***。10.2.2.2增加:如因乙方的因素造成的甲供材料進場后無法及時施工,造成的甲供材料浪費、損耗等,乙方承當因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并承當全部費用。10.2.2.3施工中如甲方供應的材料有節省,則剩余材料應由甲乙方分享,甲、乙雙方按節余部分**:**分成;若乙方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超出甲方審定的需求計劃,其超出部分按照市場采購價加上10%的采保費賠償。10.2.2.4施工現場甲供材(含廢料)均為甲方全部,乙方不得私自將甲方的材料用于本工程以外的項目或作它用,違者由甲方材料部門按原市場價的**倍處分。10.3.1甲供設備種類、數量及提供時間:**、**甲供周轉材料種類、數量及提供時間:**、**10.3.3甲方提供的設備和周轉材料乙方償還時如有遺失和損壞,乙方按甲方購置價2倍進行賠償,日常保養、維護由乙方負責,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10.4.1甲方供應材料需由乙方現場加工的為**,材料損耗率商定以下:(1)鋼筋按照圖示尺寸凈用量減少**%以上控制。(2)砼按照圖示凈用量計算,不計損耗。(3)木模板:周轉次數**次以上。(4)木方:周轉次數**次以上。(5)鋼管及支撐按**損耗控制;(6)扣件按**%損耗控制;(7)甲方供應的其它材料損耗按定額含量控制。因乙方保管、使用不善造成的丟失、損壞或低于回收率的,局限性部分由乙方負責按這類周轉機具/材料的原值賠償,或由甲方在應付乙方酬勞中扣除。10.4.2材料復原及退還材料的費用承當方式為:施工現場剩余的材料(含廢料)均為甲方全部。如乙方所領取的材料超出本工程實際用量時,乙方必須確保超領用部分材料完好無損,如有損壞乙方按原價賠償,并將超領用部分退還與甲方。乙方應將復原或退回得材料運至甲方指定地點碼放整潔,并配合甲方做好材料的退還工作,其費用由乙方承當。11檢查、驗收及竣工11.1.1乙方應提前**天向甲方申請報驗。11.4如乙方工程質量達不到規定,造成甲方被業主、監理方責令退場時,乙方負責自行組織員工在規定時間內退場,除按照本合同附件二《工程量清單》和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條質量合格原則辦理己完合格工程量結算、甲方沒收乙方的履約確保金外,甲方還將保存向乙方主張其它權益的權利。12工程保修12.1本工程保修期為:**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金比例為:本合同結算價款的5%。12.3保修金返還的時間:保修期滿后無質量問題45個工作日內無息全額付清。13合同價格13.1合同價款的方式:**。除商定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不計入分包價格外,涉及乙方為完畢合格清單實物量,所需的其它全部勞務、工程實體用物資、方法用物資設備的費用,它涉及并不限于由乙方承當的臨建費、勞務費、管理費、物資設備費、利潤、規費、稅金、缺點修復、安全文明施工安拆費、保險等全部費用。13.2.2除通用條件規定外,本工程合同價款涉及的其它風險及費用范疇有:(1)在整個合同執行期間,綜合單價固定不變,不因實際完畢的工程數量的增減、市場波動、國家政策性調節等任何因素而變化。(2)本綜合單價為乙方完畢合同商定分包范疇及內容(除甲供材料外)所需的的全部費用,綜合單價均為一次性包干,乙方應充足考慮施工期間的人工、機械、交通運輸等費用上漲風險,工期遲延造成的人員、施工機械停滯帶來的風險,施工期間無論與否有政策性的調節文獻,均不調節。(3)涉及了乙方配合甲方收集、整頓施工資料的費用,以及配合發包人、監理、甲方進行驗收等發生的費用;(4)乙方為配合其它分包單位施工、為其提供便利條件、以及因現場臨時停電、停水等因素,可能給乙方帶來的人員窩工、機械臺班停滯、搶工期、留孔、補洞等費用支出。(5)乙方就執行本合同的全部人員可能發生的一切人身傷害的賠(補)償、醫療費用及由此遭致的罰款、支付違約金。(6)涉及了分包施工內容在保修期限內發生的保修費用;(7)涉及了乙方的勞務及管理費用的有關衍生的費用:如乙方應繳納各類規費、稅金(含營業稅、所得稅、增值稅(如有)等乙方按國家規定應承當的全部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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