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鄭書前:關于第三次專利法修改內容的逐條解讀 12月27日下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這是專利法在1984年通過,1992年和2000年兩次修改后的第三次修改,基本上體現了8年作為一個修改周期。前兩次專利法修改,主要是來自于外部壓力:92年修改為了落實中美知識產權諒解備忘錄的承諾,00年修改為了加入WTO遵循TRIPS的規則;此次修改的背景是來自于主動修改,為了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落實今年4月9日通過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建設創新型國家,大力提升自主知識產權水平。可見,本次修改專利法的立足點已經
2、由被動變為主動,由外部壓力變為自主動力,此次修改專利法比前兩次目標更長遠、意義更重大。關于專利法修改的大的框架體系和指導原則,陸續已經有學者進行了解釋說明,筆者僅就此次修改內容的每一個條文1進行詳細解讀,以便于相互學習和交流。1、新法第一條“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法。”舊法第一條“為了保護發明創造專利權,鼓勵發明創造,有利于發明創造的推廣應用,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創新,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特制定本法。”專利法立法宗旨更突出了鼓勵創新和強化專利權人利益保護的目標,這和知識產權戰略綱要中所提出的“建
3、設創新型國家”目標是一致的。2、新法第二條第二、三、四款內容為新增內容,分別規定了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定義。“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這樣就把以前由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含義直接規定在專利法中,更加明確。3、新法第五條增加了第二款規定,“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并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由于我國是生物遺傳資源
4、大國,具有豐富的動物、植物和人類遺傳資源,在專利法中明確規定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應當依法獲取和利用遺傳資源,否則不授予專利權,這種立法例有利于增強對國家利益和民族利益保護。這里曾發生過一件真實的故事:美國孟山都公司是全球轉基因食物知名的跨國公司,1994年該公司的一位專家從中國上海拿走了一種野生大豆,并從中發現了導致大豆高產的基因,于是孟山都公司向包括中國在內的全球100多個國家申請專利,這等于說借助于中國的生物遺傳資源為美國公司獲得專利的巨額利益,2001年該事件被綠色和平組織發現并揭露出來,中國民眾非常震驚和憤怒。然而,要想徹底制止類似事件的發生,只有通過法律規則的修改,
5、使得遺傳資源所有人能夠控制專利申請行為,才能得到有效遏制。新法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結合新法第二十六第五款的規定,相輔相成地保護遺傳資源不被任意利用申請專利,后者規定“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這兩款的組合可以概括為“依法獲取+知情披露=利益共享”,通過專利申請人對所依賴的遺傳資源進行依法獲取和對其來源進行說明,使得遺傳資源所有者能夠和專利權人實現專利權利益共享。4、新法第九條規定與舊法相比,增加了第一款規定“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但是,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
6、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這就在原來規定的先申請原則基礎上規定了該原則的上位原則排除重復專利授權原則。并且排除重復專利授權原則有例外情形的存在。該例外表明法律允許同一申請人對于既符合實用新型專利又符合發明專利條件的發明創造,可以同時申請兩種專利權,先獲得實用新型專利權保障,待發明專利申請經審查符合條件時,可以放棄前者而獲得后者。這就給予專利申請人以最大程度的程序保障。5、新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7、”與舊法“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相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手續更為科學合理,因為內國主體向外國主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經常會涉及到國家利益,僅僅是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規定顯得過于簡單,新法規定依法辦理手續更強調了程序制約。6、新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在舊法基礎上增加了外觀設計專利權中的許諾銷售的內容,完善了外觀設計專利權的內容并和發明、實用新型專利內容保持了一致。7、新法
8、第十二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 和舊法相比,取消了對實施許可合同書面形式的要求。相比于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而言,實施許可合同并未發生權利主體的變更,在權利歸屬不變的情形下,沒有必要過分強調合同形式的嚴格化。8、舊法第十四條第二款“中國集體所有制單位和個人的發明專利,對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需要推廣應用的,參照前款規定辦理。”被刪除,這說明新法對于政府推廣應用實施專利范圍進一步縮小,僅限于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發明專利。9、新法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五條
9、: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共有人對權利的行使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共有人可以單獨實施或者以普通許可方式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的,收取的使用費應當在共有人之間分配。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應當取得全體共有人的同意。該條規定意在規范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共有的法律規則。首先是約定優先;沒有約定的,共有人可以單獨實施或者進行普通許可行為,并且普通許可收取的使用費應當在共有人之間分配,其他行使權利的行為應當遵照全體同意規則。10、新法第十七條合并了舊法的第十五條和第十七條: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有權在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專利權人有權在其專利
10、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識。寫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身份和標明專利標識應當說性質不一樣,新法這種規定僅僅是出于立法技術考慮,把相關內容規定在一起。但是筆者個人以為該條款采取合并立法并不妥當。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身份權屬于發明創造者的人身權利,不屬于專利權內容;而專利標記權顯然屬于專利權的權利內容。這不能不說是立法的遺憾。11、新法將第十九條第一款修改為:“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這一規定取消了舊法所要求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外國主體專利事務的做法。在市場經濟
11、日益完善的環境下,由政府機構越俎代庖地指定市場服務主體(專利代理也屬于一種市場服務)顯得不合時宜,因此法律取消了這種做法。第二款修改為:“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在國內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可以委托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新規定強調了專利代理機構必須依法設立。12、新法第二十條第一款修改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將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報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保密審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執行。”舊法的規定是“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將其在國內完成的發明創造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委托其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并遵守
12、本法第四條的規定。”該修改體現于兩個方面:其一,適用范圍更為準確,只要是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使用新型,不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考慮國籍,只要向外國申請專利的,首先應當報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第二,向外國申請專利的,不再要求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也就是說可以只申請外國專利,不申請中國專利。增加一款作為第四款:“對違反本條第一款規定向外國申請專利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申請專利的,不授予專利權。”不履行第一款規定義務的,如果向中國申請專利的,不授予專利權。另外即使不在中國申請專利的,也不是不受到任何約束,新法第七十一條規定“違反本法第二十條規定向外國申請專利,泄露國家秘密的,
13、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綜合起來,如果向外國申請專利事先沒有報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但是不在中國申請專利,也沒有泄漏國家秘密的,將不承擔法律責任。 13、新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為新增內容“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完整、準確、及時發布專利信息,定期出版專利公報。”該款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專利申請的審查批準機構所負有的信息公開義務,信息公開是專利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專利權人以信息公開義務的履行為代價換取國家專利權的授權和保護,而專利主管機關對專利信息公開的義務通過專利公報的定期出版和專利公報對專利信息完整、
14、準確、及時公布予以落實。14、新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第三款修改為:“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增加第五款規定:“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新法規定與舊法相比,較為突出的變化是由以前的相對新穎性變為絕對新穎性。相對新穎性僅僅要求書面公開的世界新穎性,對于使用公開和其他方式公開則采取國內新穎性
15、標準,這種做法在我國日益融入全球經濟科技發展一體化的背景下,已經不符合國情背景了。絕對新穎性條件的規定使得我國專利主管機關對專利審批條件的提高能夠從全球范圍出發,是一種全球戰略的考慮,不僅對我國的專利申請人而且對外國的專利申請主體提出了更高要求。15、舊法第二十三條對外觀設計專利權規定的條件是“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更為合理,分為以下四款內容: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于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
16、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告的專利文件中。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征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明顯區別。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本法所稱現有設計,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設計。新法對外觀設計條件的規定體現了四方面特色:第一,外觀設計不屬于現有設計;第二,不屬于現有設計具體是指與現有設計或現有設計特征的組合相比具有明顯區別;第三,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也應不屬于抵觸申請范圍。第四,外觀設計不與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16、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增加第六項內容“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17、其實該規定仍然屬于外觀設計的條件,可以和第二十三條結合起來理解,平面性的圖案、色彩或者兩者的結合,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可以作為商標進行注冊,但是不符合專利創造性條件,因此不能獲得專利授權。17、新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修改為:“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第四款修改為:“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增加一款,作為第五款:“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新法第二十六條對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
18、文件的規定更為準確和合理。第二款的修改把舊法中的“設計人”刪除,因為發明或者使用新型肯定不包括設計人,設計人特指外觀設計的主體。第四款由舊法的“說明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修改為“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這就更明確地指出我國專利法中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保護范圍采取的折衷原則,權利要求書起到限定保護范圍的作用,說明書作為權利要求書的參考依據。第五款指出對于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發明創造申請專利應當說明來源已經陳述理由,前已述及。18、新法第二十七條修改為:“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等文件。”“申請人提交的有關圖片或者照片應當清楚地顯
19、示要求專利保護的產品的外觀設計。”該條修改明確了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提交的文件包括簡要說明,而且要求圖片或者照片清楚地顯示要求專利保護的產品的外觀設計。19、新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修改為:“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項外觀設計。同一產品兩項以上的相似外觀設計,或者用于同一類別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與舊法第二款規定相比,擴大了外觀設計單一性例外的范圍,增加了“同一產品兩項以上的相似外觀設計”,也屬于符合單一性原則的內容。20、新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修改為:“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對在宣告專利權無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執行的專利侵權的判決、調解書,已經
20、履行或者強制執行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和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專利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該款內容把舊法所說的“裁定”改為新法的“調解書”,道理很簡單,裁定只涉及程序內容,調解書才涉及實體內容,才可能對專利權人和對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作出規定。新法第四十七條第三款修改為:“依照前款規定不返還專利侵權賠償金、專利使用費、專利權轉讓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應當全部或者部分返還。” 該款內容擴充了情勢變更的范圍,由舊法的專利轉讓和許可合同擴充到包括侵權損害賠償范圍,但是侵權損害賠償不能稱之為情勢變更原則,而是屬于執行回轉的范疇。2
21、1、新法第四十八條修改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一)專利權人自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滿三年,且自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滿四年,無正當理由未實施或者未充分實施其專利的; “(二)專利權人行使專利權的行為被依法認定為壟斷行為,為消除或者減少該行為對競爭產生的不利影響的。” 本條內容是專利強制許可中的第一類:防止專利權濫用的強制許可。專利權是排他效力最強的知識產權,如果專利權人濫用權利的話,會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極大危害,主要體現于破壞創新,阻礙社會經濟發展和科學技術發展。基于防止專利權濫用的考慮,法律設
22、置了該類強制許可。與舊法第四十八規定相比,新法規定將強制許可的條件進一步合理化和細化。第一,從強制許可的時間來看,除了要求專利權人自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滿三年(舊法的實施細則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外,增加要求自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滿四年。第二,增加要求專利權人無正當理由未實施或者未充分實施其專利的。第三,除了專利權人不實施的情形外,法律增加規定了另一種情形,即專利權人濫用專利權構成非法壟斷的,基于對壟斷的不利影響的克服,法律也設置了強制許可。 需要指出的是,該條規定所提到的不實施的強制許可和非法壟斷的強制許可,本質屬性都是濫用專利權的強制許可,所以規定在同一個條文中。22、新法第五十條為新增條款:
23、“為了公共健康目的,對取得專利權的藥品,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制造并將其出口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規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強制許可。”該條規定是在2005年國家知識產權局通過的涉及公共健康問題的專利實施強制許可辦法基礎上增加的。該辦法是為了解決我國面臨的公共健康問題,在落實世界貿易組織多哈部長級會議關于TRIPS協議與公共健康的宣言(簡稱多哈宣言)和世界貿易組織總理事會關于實施TRIPS協議與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第6段的決議(簡稱總理事會決議)基礎上制定的。本來按照辦法規定,傳染病(是指導致公共健康問題的艾滋病、肺結核、瘧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法規定的其他傳染病)在我國的出現
24、、流行導致公共健康危機的,屬于專利法(舊法)第四十九條所述國家緊急狀態。因此,公共健康目的對藥品專利的強制許可屬于公共利益目的的強制許可。但是,新法的規定把此類強制許可單列出來,顯現了專利法對這類強制許可的重視,而且該類強制許可和一般的公共利益目的的強制許可的不同之處在于主要針對藥品專利和主要限于制造和出口專利藥品的行為,單列出來顯現了其規則的特殊性。這樣規定的后果就使得新法的強制許可包括了四種類型,比舊法多了一種。23、新法第五十二條也是新增條款:“強制許可涉及的發明創造為半導體技術的,其實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的情形。”該條規定并非強制許可的類型,而是對強制許可
25、的限制條件,對于涉及半導體技術的強制許可,法律要求必須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或者為了防止利用半導體技術進行非法壟斷行為。這是為了落實TRIPS第31條(c)項的規定“使用范圍及期限均應局限于原先允許使用時的目的之內,如果所使用的是半導體技術,則僅僅應進行公共的非商業性使用,或經司法或行政程序已確定為反競爭行為而給予救濟的使用;”,并且按照1989年集成電路知識產權條約(即華盛頓條約)第六條“保護范圍”第三款“關于未經權利持有人同意而使用的措施”A項和B項條件的規定,也是承認集成電路(與半導體技術密切相關)的強制許可可以基于維護重大的國家利益目的和保障自由競爭的目的。24、新法第五十三條為新增條款
26、:“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第五十條規定給予的強制許可外,強制許可的實施應當主要為了供應國內市場。”該規定也屬于強制許可的限制條件,要求強制許可的實施應當主要為了供應國內市場,除了是為了制止非法壟斷的強制許可或者基于公共健康目的對藥品專利的強制許可。該規定是為了落實TRIPS第31條(f)項的規定“任何這類使用的授權,均應主要為供應授權之成員域內市場之需。”25、新法第五十四條修改為:“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五十一條規定申請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其以合理的條件請求專利權人許可其實施專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時間內獲得許可。”舊法相應條文為第五十一條“依照本法規定申
27、請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出未能以合理條件與專利權人簽訂實施許可合同的證明。”該條文的修改明確了按照不實施類型的強制許可和交叉專利的強制許可,申請人均附有舉證責任,證明其以合理條件請求專利權人許可其實施專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時間內獲得許可。言外之意,除了這兩類強制許可(不實施類型的強制許可只是屬于防止專利權濫用的強制許可的一種,而防止非法壟斷的強制許可不屬于該范圍),其他的強制許可不需要舉證。26、新法第五十七條為:“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付給專利權人合理的使用費,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的規定處理使用費問題。付給使用費的,其數額由雙方協商;雙方不能達成協議
28、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裁決。”這是由舊法第五十四條修改而來的:“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付給專利權人合理的使用費,其數額由雙方協商;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裁決。”新法的規定增加了另一種合理使用費的處理方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的規定處理使用費問題。27、新法第五十九條為:“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為準,簡要說明可以用于解釋圖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舊法的相應條款是第五十六條“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
29、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應當說,新法對專利保護范圍的規定更為準確和完整了。28、新法第六十一條為:“專利侵權糾紛涉及新產品制造方法的發明專利的,制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產品制造方法不同于專利方法的證明。 “專利侵權糾紛涉及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相關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進行檢索、分析和評價后作出的專利權評價報告,作為審理、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證據。” 舊法相應條款是第五十七條第
30、二款“專利侵權糾紛涉及新產品制造方法的發明專利的,制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產品制造方法不同于專利方法的證明;涉及實用新型專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專利權人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的檢索報告。”修改的內容主要涉及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的舉證責任,法律增加規定了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的原告舉證責任,和實用新型規定相同,都要求原告出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的專利權評價報告。應當說,專利權評價報告比檢索報告更權威,更全面。29、新法第六十二條為新增條款:“在專利侵權糾紛中,被控侵權人有證據證明其實施的技術或者設計屬于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的,不構成侵犯專利權。”
31、這就是學者所說的,現有技術抗辯。法院沒有判斷和宣告專利無效的職權。但是根據被告舉證,如果其實施的技術或者設計屬于現有技術或現有設計的,顯然其行為不侵犯任何人的權利。至于原告專利的效力,法院不去干涉。30、新法第六十三條為:“假冒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并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舊法相應條文是第五十八條:“假冒他人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并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
32、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新法規定大大提高了對假冒專利行為的處罰力度。31、新法第六十四條為新增條款:“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根據已經取得的證據,對涉嫌假冒專利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詢問有關當事人,調查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情況;對當事人涉嫌違法行為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查閱、復制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檢查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產品,對有證據證明是假冒專利的產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依法行使前款規定的職權時,當事人應當予以協助、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該規定考慮到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對涉嫌假冒專利行為進行查處時,必須擁有法律明確賦予的相關職權,
33、才能使得案件查處工作順利進行,所以其應當享有詢問、調查、檢查、查閱和復制、查封和扣押等職權,并且當事人應當予以協助和配合。32、新法第六十五條,修改為:“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舊法相應條款是第六十條“侵犯專利
34、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與舊法相比,新法規定對侵權賠償額的計算規則更為明確,法律也大大增加了賠償額的幅度。損害賠償額的計算遵照的邏輯順序是:實際損失-侵權所得-許可使用費的倍數-法定賠償額。法定賠償額的最高額由之前的50萬提高到100萬。33、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為:“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應當自接受申請之時起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四十八小時。裁定責令停止有關行為的,應當立即執行。當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自人民法院采取責令停止有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機械及司機管理制度
- 機運隊請假管理制度
- 材料員采購管理制度
- 村公廁衛生管理制度
- 村級護路員管理制度
- 村級高血壓管理制度
- 村項目后期管理制度
- 校團委基層管理制度
- 校園閉環式管理制度
- 桐梓縣車輛管理制度
- 車站值班員(中級)鐵路職業技能鑒定考試題及答案
- 山東省威海市2023-2024學年高二下學期期末考試英語試題(解析版)
- 2024年陜西省西安市中考地理試題卷(含答案逐題解析)
- 草晶華工作計劃
- 2023-2024學年吉安市遂川縣七年級語文(下)期末試卷附答案詳析
- 人工智能訓練師(中級數據標注員)理論考試題庫(含答案)
- 腦干損傷護理常規
- 小學數學組教研活動記錄表-評課
- 2024年廣東清遠連平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51人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筆試參考題庫(共500題)答案詳解版
- 2024年西部機場集團榆林機場公司招聘35人高頻考題難、易錯點模擬試題(共500題)附帶答案詳解
- 銀行智能化方案設計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