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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作為實踐的科學實踐建構論對一種科學觀的初步探討

本文在分析和批判傳統科學哲學和智慧理論的科學概念、科學知識和社會學社會構建的科學概念的基礎上,提出了一種可以概括為“實踐建構理論”的科學概念。其基本觀點是,科學本質上是一種具有歷史和建筑性的實踐活動。從以下三個方面,可以初步探討這種“實踐建構論”科學觀的基本路向,以及它對開辟理解科學的新視野的意義。一、對于科學是一種實踐活動“實踐建構論”首先把科學視為一種實踐活動,這根本區別于理智主義科學觀。在理智主義科學觀看來,科學只是一種理性的認知行為,認知主體“看”與“思”的結合最終引向關于能夠嚴格與主體兩分的客體的理論。從“看”的意義上講,“西方理智主義的科學觀是建立在‘看’的基礎上的,理論必須以客觀的、中性的觀察與測量為根據,這個解釋模式能把我們引向實在,引向真理”(盛曉明,2005年)。“科學是某種表征體系,其目的在于精確地描述世界,而世界與我們如何進行表征無關;觀察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是連結我們所表征的世界與世界本身之間的唯一通道。”(吳彤)從“思”的意義上講,“哲學家們將太多的注意力集中于科學狹隘的思想方面——科學理論及其所需的思維程式、引導我們去相信它的各種證據以及它所提供的思想上的滿足”(勞斯,序言,第Ⅳ頁)。正是這種理智主義科學觀的長期影響,遮蔽了科學活動作為一種實踐行為的特質。正如勞斯所說,在理智主義科學觀占主導地位的情境下,人們很容易忘記科學研究實質上也是一種實踐活動。把科學看作是一種實踐活動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從馬克思、尼采到海德格爾、阿爾都塞和福柯的哲學傳統,在這種哲學傳統中,科學本質上不再單純是一項理智的事業,科學知識生產本身就是人類實踐的一部分。我們之所以能了解這個世界及其發生發展,是因為我們不但現實地存在于這個世界,依賴于這個世界,而且實踐地改變著這個世界,并且在創造性地改變這個世界的同時,創造性地改變我們自身。從當代科學哲學和科學社會學的發展看,對科學實踐本質的再發現,也正在成為一種新的趨向。比如,勞斯通過分析兩種解讀庫恩《科學革命的結構》的方式,指出庫恩思想中最具革命性的方面是提示了科學研究的“實踐維度”,而作為實踐的科學,首先不是對世界的觀察和表征,而是對世界的介入和操作;科學家是實踐者,而不是觀察者。在《參與科學》一書中,勞斯進一步從哲學上分析了理解科學實踐的多個維度。再如,20世紀90年代之后,科學知識社會學的研究越來越把揭示科學研究的實踐品質作為關注的重點,1992年A.皮克林總結科學知識社會學的演變,不僅發表了以“從作為知識的科學到作為實踐的科學”為題的論文(Pickering,pp.1-26),而且把自己編輯的大型文集命名為“作為實踐和文化的科學”。與傳統的理智主義科學觀相比,把科學視為一種實踐活動,意味著認識科學和科學家活動的范式轉換。這種轉換不但讓我們對傳統科學觀視野中的問題形成新的認識,更重要的是會發現新的問題,改變對不同問題重要程度的理解。然而,基于“實踐”立場的不同學者會對實踐有不同的理解,也會在重新描繪科學圖景的過程中有不同的側重。從本文所堅持的“實踐建構論”出發,我們認為,科學的實踐性可以具體地表現在以下三個層面。作為參照系的實踐方式:科學科學不但是要滿足人們求知的好奇心、消除人們理智上的困惑、達到理智的愉悅,不但是要達成關于對象世界的理解,更重要的是要塑造更加具有競爭力的“實踐方式”。傳統的科學哲學遮蔽了科學目的的實踐性,科學的目標被定位于提出更好的理論,以精確地描述世界。但事實并非如此,正如馬克思所說,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而問題在于改變世界。科學目的的實踐性;使科學超越了純粹的認知行為而成為一種生產性活動和生產性制度,并最終成為人類文明進化的必不可少的要素;使科學超越了單一的個人行為而成為一種集體性活動和國家事業,并最終成為不斷壯大的人類事業。科學實踐的實踐是物質性的和生物性的科學不但是依賴“觀察”和“思考”的認知行為,是需要“言說”和“交流”的語言行為,更是一種需要“介入”和“操作”的實踐活動。作為一種實踐活動,科學無疑將包括“看”和“說”,但絕不能歸結為“看”和“說”。事實上,“只有介入世界,我們才能發現世界是什么樣的”(勞斯,第23-24頁)。我們不只是以主體表象的方式來認識世界,更是作為行動者和實踐者來把握、領悟我們介入其中的世界。這種介入不但是觀念性和思想性的,而且是技術性和物質性的,還是身體性和生物性的。認識到科學研究過程的實踐性,改變了我們解釋科學的模式,解蔽了許多在傳統理智主義科學觀和語言分析模式下被掩蓋的要素。比如,不但實踐性的技巧、技能和技術性的工具、設備獲得了新的意義,而且情境化的實踐背景和本土化的經驗知識重新受到重視;不但實驗室等在以往僅僅被抽象為活動場所的實踐空間的價值重新被發現,而且科學實踐過程中的行為主體和互動關系得到深入的考察,知識與權力的關系再次成為科學哲學的重要問題。認識到科學研究過程的實踐性,也為我們重新理解唯物主義的意義提供了可能。科學實踐的“介入”是物質性和身體性的“介入”,科學實踐的操作也是物質性和身體性的“操作”,這種現實的規定性凸顯了科學實踐對物質性要素的依賴,也凸顯了人作為生物體而存在的事實對科學實踐的限制。盡管這種物質性制約和生物性限制并不是完全不可超越的,但超越絕不是思辨的和抽象的,而是歷史的和具體的。可以說,認識到科學研究過程的實踐性,使得科學實踐中物質性約束和生物性限制的意義重新從后臺走向前臺,也使得一種歷史的、實踐的唯物主義立場重新獲得了基礎性地位,科學知識生產與社會物質生產之間的關系問題也將是科學哲學不得不面對的重要問題。知識與力量的關系科學不但形成關于解釋世界的理論和觀念,而且通過被納入到人類實踐體系之中而重構我們的生活世界。被傳統科學哲學視為表象的知識,本質上是一種與生活世界實踐性互動的方式。事實上,科學知識的生產同時意味著對對象的改造:“現代科學的主要特征并不是在思想與言辭中主張什么,維護什么,而在于能否在實踐中(尤其在實驗中)把它做出來。……科學知識不僅僅是對實在世界的‘表象’,只有當它首先被理解成一種介入并改造對象的活動時,我們才有理由宣稱:‘知識就是力量’。”(盛曉明,2003年)科學實踐的結果不僅體現為形成與對象實踐性互動的知識,而且體現為形成一種新的對象世界和生活空間,體現為形成新的支配我們生活方式和科學知識生產方式的物質性條件和制度性力量。科學活動結果的實踐性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如果科學僅僅停留在看或說上,那么無論它怎么看、怎么說都是無傷大雅的,因為一種看法與說法行不通的話,還可以換一種看法或說法。但是做就不同了,它賦予了科學以現實性的力量,能直接介入到自然,使自然產生了不可逆的變化;同時它也直接介入社會,從根本上改變了我們的生活方式;更值得注意的是,它還直接影響并操縱了我們的身體。”(盛曉明,2005年)因此,科學研究在結果上的實踐性,意味著科學成為一種真正具有強制性的客觀力量。而只有把科學概念和科學理論作為更廣泛的社會實踐和物質實踐的組成部分,把科學知識生產作為社會生產體系的組成部分,科學實踐的這種特點才是可以理解的。二、知識社會的構造科學實踐具有建構性,但“實踐建構論”不同于“社會建構論”。從“實踐建構論”出發,科學的發生和發展是一個自然歷史過程。傳統的科學觀傾向于把科學完全看作是一種“發現”的活動,科學“發現”客體對象的屬性和運動規律,提供關于對象的知識,科學家只是把存在于自然之中的“事實”發現出來,自然只是被動的待發現者。科學家作為觀察和實驗的主體,與研究對象之間存在著嚴格的分界,觀察并在此基礎上形成關于對象的理論是科學研究中最為重要的因素,而且為了保證“發現”的可靠性,科學家需要遵循嚴格的思維程式和技術規范。這種科學觀不但預設了被發現的知識的唯一性和恒定性,而且相信保證發現可靠性的思維程式和技術規范的唯一性和恒定性:不但要發現的知識不受社會歷史因素的影響,而且發現的思維程式和技術規范也不受社會歷史因素的影響。由此,科學哲學的任務主要是尋求可靠的思維程式和技術規范。然而,從實踐的科學觀出發,這種科學觀并不能夠全面地刻畫科學的圖景。科學實踐具有建構性。這種建構性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作為一種實踐活動,科學不僅是一種“發現”的活動,也是一種“發明”的活動,是一種“創造性”和“生成性”的活動。科學實踐不僅“發現”了知識,而且“發明”了知識在特定的社會歷史情境下的呈現方式,“發明”了在特定的社會歷史情境下發現知識的途徑和方法。不論是對知識呈現方式的發明,還是對發現知識的途徑與方法的發明,都通過人類實踐的“路徑依賴”,以一定的方式建構了當下和此后的科學知識及其生產行為。第二,科學實踐通過物質性的“介入”和“操作”,重構了所要研究的客觀對象,以及研究得以展開的物質性條件和社會性情境。勞斯認為,庫恩通過用建構、修補和關注替代了表象和觀察,以此作為科學實踐的范例,進而揭示了科學研究的實踐維度:“建構既包括對現象或效果的構造,也包括對用以指導我們去理解并介入那些效果的模擬物或模型的構造”(勞斯,第41頁)。但事實上,這里發生的不僅是現象、效果和模型的建構,更重要的是科學實踐以特定的方式重構了研究的對象。可以設想,當實踐者通過理性的設計,并借助特定的工具和設備物質性和身體性地介入或操作一個特定的對象時,在使該對象的特定方面得以凸顯的同時,往往掩蓋或遮蔽了該對象的另外一些性質;科學實踐通過實驗孤立研究對象的常規做法,本身意味著對科學研究對象的建構,也意味著對研究該對象的物質性條件和社會性情境的選擇和設計。或許正是在這種意義上,羅蒂認為自然科學是“不自然的”。第三,科學實踐不僅建構了科學研究的對象,以特定的方式構造了科學現象和實驗的效果,而且不斷建構了科學知識生產的能力,形成并不斷創造了與科學知識生產相關聯的制度結構、組織形式,發展出新的科學知識生產方式。在傳統科學觀的視野中,科學知識生產的能力往往被歸結為單一的思維能力和技術能力,科學知識生產方式也往往被歸結為個體的認識程序,而這種能力和方式最終或者被歸結為人的先驗理性,或者被歸結為思維的邏輯。但事實上,人類科學知識生產的能力不僅是思維的,而且是物質的,不僅是自然的,而且是社會的,這種能力是在科學實踐的過程中不斷累積、不斷進化的,在這個歷史地積累并生成新的能力的過程中,人類科學實踐的建構性得到突出的體現。與科學知識生產能力的建構性積累的過程相伴隨的,是人類科學知識生產方式的生成、發明和進化。當人們囿于傳統的科學觀時,人類科學知識生產能力和科學知識生產方式的不斷建構和進化往往得不到充分的重視,也往往難以被納入科學哲學分析的理論視野。但從人類科學事業發展的宏觀線索看,這種科學知識生產能力和方式的不斷建構與進化,對科學實踐的演變具有更為根本和廣泛的意義。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實踐建構論”主張科學具有建構性,但卻不同于“社會建構論”。兩者的聯系是都承認科學活動的建構性,兩者的區別是對科學建構性的理解不同,對影響科學活動建構性諸種因素的認識不同,而這些區別使得“實踐建構論”與“社會建構論”存在著實質上的差異。社會建構主義有多種表現形式,但仍然有共同的哲學傾向。如1999年出版的劍橋哲學辭典所說:“社會建構主義,它雖有不同形式,但有一個共性的觀點是,某些領域的知識是我們的社會實踐和社會制度的產物,或者是相關的社會群體互動和協商的結果。”(Audi,p.855)具體到對科學活動的分析,其基本主張是認為自然科學所揭示的事實從本質上說是社會的。因此,社會建構論往往突出社會因素對科學建構的重要作用,并因此傾向于排斥甚至忽視自然因素的意義。其結果不但造成“自然”與“社會”新的分裂,而且導致了相對主義。傳統的科學觀否認科學是一個卷入社會的過程,因此對自然和社會進行了截然的兩分,這造成了自然與社會的分裂。而在批判這種科學觀的過程中,社會建構論往往走上了另一個極端,即把科學作為一個社會磋商的過程,而所謂的“社會”大體上是由各種利益關系構成的競爭空間,其中自然的因素即便發揮作用,也似乎是無關緊要的。因此,在社會建構論中,自然和社會依然處于對立的兩極,只是社會代替了以往“自然”的位置,成為新的終極的、無批判的實在。對此,在《參與科學》一書中,勞斯這樣寫道:“盡管最近也有一些關于反思社會建構論論點的應用的討論,但是眾多的社會建構論文獻仍然把它對‘社會性’的范疇化接受為理所當然的東西;而且更糟的是,還假設其論證立足于被社會建構出來的東西與那些‘自然的’或物質性的東西之間的對立,因此要貶低后者或者干脆讓后者服從于前者。”(Rouse,p.175)這種自然與社會新形式的割裂,同樣具有嚴重的缺陷。“社會建構論者對科學活動的說明是不完全的、帶有嚴重缺陷的。這種缺陷的原因在于建構論者的說明忽略了甚至拒斥了一個事實,即所有的科學活動是嚴重地受到認識自然的目的制約并受其持續不斷的引導。當然也有許多對中心目的的偏離。可是所有這些與中心目的的偏離都不能過遠,并且或遲或早地會被拉回并與這種目的相一致,否則這種活動最終會被當作非科學而遭到擯棄。”(曹天宇)社會建構論最終往往走向相對主義和懷疑主義,這在激進的社會建構論者那里表現得尤其明顯。事實上,當假定客觀世界在評判各種科學爭論所要求的前提性知識中始終扮演不重要的角色,或者根本不起作用,而社會因素卻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時,走向相對主義的哲學立場就難以避免了。而且從激進的社會建構論所主張的方法論“對稱性”原理出發,“不可避免地會得出某種文化相對主義的極端結論,反過來,這又產生了某種懷疑主義的泥潭,它阻礙了通向修正傳統遺產的所有道路”(齊曼,第6頁)。與社會建構論不同,“實踐建構論”強調科學實踐的建構性,但并不排斥自然的因素,包括物質性條件在科學知識生產過程中的重要作用。事實上,自然的因素和社會的因素、思想性前提和物質性條件,以及實踐者作為生物體的身體性介入,共同地在科學實踐的建構過程中發揮作用,而自然因素和物質性條件既為科學實踐中的建構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又對社會因素參與科學實踐的建構設置了邊界,提出了約束。自然因素和物質性條件,以及實踐者身體性的介入的生物性限制的客觀強制性,使其在影響科學實踐建構的諸因素中具有基礎性地位。一些堅持社會建構論立場的科學知識社會學家,也已經意識到把科學實踐的建構性完全歸于社會因素所存在的問題。比如拉圖爾和沃爾加1979年出版的重要著作《實驗室生活》以“科學事實的社會建構”為副標題,而在該書1986年的第2版中,副標題有意識地改為“科學事實的建構”。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為“科學事實”的構造不僅有賴于社會因素,而且有賴于儀器與設備等物質文化的條件。(LatourandWoolgar,pp.281-284)科學的建構性根植于實踐,也復歸于實踐。科學實踐不僅通過“看”和“說”,而且通過“做”,使思維的客觀真理性與現實有效性結合了起來。一種科學觀念和科學理論被接受,或者最終被接受,并不完全憑借強勢的社會權力和動人的語言修辭,最終是依靠這種科學觀念或科學理論所蘊涵的、并以一定方式得以展現的改造客觀世界和人的生活世界的現實力量。立足于實踐的“建構論”,可以有效地避免“極端相對主義”。科學知識的真理性問題,本質上不是一個可以通過社會磋商加以解決的語言問題和理論問題,而是一個實踐問題。通過客觀真理性與現實有效性在實踐中的結合,科學實踐的歷史性進化不斷消除“把理論引向神秘主義的神秘東西”,以及與之兩極相通的懷疑主義。可以說,正是在科學實踐中以及對這個實踐的理解中,科學知識生產的意義問題和科學知識的價值問題才能夠得到合理的解決。基于“實踐建構論”的立場,科學不僅是一種生產性活動和生產性制度,而且是不斷進化的生產性活動和生產性制度,科學知識生產方式的演變是一個“自然歷史過程”。在這個自然歷史過程中,科學既不是“強規范”的,也不是“無規范”的。“強規范論”往往認為科學知識生產存在唯一的、普適的、永恒的科學規范,而這種規范往往最終歸結于絕對不變的先驗理性或邏輯結構;“無規范論”往往認為科學知識生產不存在任何規范。從“實踐建構論”的科學觀出發,科學的規范結構仍然是存在的,但這種規范結構既不是來源于實踐之外的先驗規定,也不是根源于社會磋商中的強勢利益集團的意志,而是根基于人們在一定時空條件下共同擁有的實踐空間,根基于人們對有效的實踐方式的集體選擇。這種規范結構既不是唯一的、普適的,也不是永恒的,而是在科學實踐演變的過程中不斷進化的。可以說,科學的規范結構本身也是自然因素與社會因素在實踐過程中共同建構的結果。三、作為自然主義的科學當前,在對科學的理解上,我們面臨著一種矛盾的境遇。一方面,我們已經進入到這樣一個時代,對科學的任何單一的解釋模式都難以完全解釋復雜的科學現象,我們需要放棄傳統哲學尋求統一模式和唯一模式的理想,通過多元探索的并存和互補來面對一個多樣化的科學世界。但是,另一方面,我們這個時代又比以往任何一個時代都需要把握科學的整體圖像,這個整體圖像并不意味著尋求統一的解釋模式,但卻要求通過多元化解釋之間的相互整合和互補,形成關于科學的“整體圖景”。如果把這種要求與近代以來科學的發展過程作一個類比,如同科學從以牛頓經典力學為典范尋求統一科學的“分析時代”,走向探索復雜性的“綜合時代”或“系統時代”,我們關于科學的理解也需要從尋求并基于單一解釋模式的“分析”,走向包容并整合多種解釋模式的“綜合”。也許正是基于這樣的考慮,齊曼認為:“從科學作為一個整體被考察和描述——無論是多么模糊——的立場出發來審視科學是非常有利的。”(齊曼,第11頁)顯然,要走出這樣的困境,我們需要建立一種既可以包容多元化的理解方式,同時又能夠為多元化的理解提供交流和融通所需要的共識的科學新圖景。作為一種科學觀,“實踐建構論”似乎為建立這種既容納多元化的理解方式又通過其互補、融通形成科學的整體圖像的科學觀提供了前景。這種科學的新圖景無疑需要憑靠非常廣闊的學術學科,在齊曼看來,這意味著需要采取一種自然主義的觀點。在這里,齊曼所說的“自然主義”是指“我們碰到的科學是一種自然種類,而非一種抽象范疇。換言之,我們遇見科學,就像我們遇見一把椅子、一只老虎或一座城市一樣,一眼就能把它認出來,而不必求助于具體的公式”(齊曼,第15頁)。齊曼認為,自然主義的最大優點在于它自動地采取了把科學作為一個整體加以考察的這樣一種立場。“實踐建構論”與齊曼所說的“自然主義”有共通之處,即把科學知識和科學知識生產的實踐,理解為我們存在于其中并需要我們去認識和創造的世界的一部分,把科學實踐的實際發生、發展作為理解科學知識、科學知識生產的基礎,拒斥關于科學的先驗研究,主張經驗地描述和分析科學事業。但“實踐建構論”也與“自然主義”存在著差異,這突出地表現在“實踐建構論”把“異質性”的科學實踐作為多元化的理解方式并存且相互交流和融通的共同基礎,但并不允諾某種理解方式的優先地位,而“自然主義”立場則存在著賦予某一學科如認知科學、心理學或社會學等以優勢地位的可能。正如勞斯所說的,“反思科學實踐的異質性(heterogeneity)及其形成、擴展和遭遇挑戰的多樣而又整體化的方式,很容易表明這種把科學探究作為一個生物的、心理的或社會的過程而加以限定的研究進路是不充分的”(Rouse,p.177)。“實踐建構論”不僅為容納已有的多種理解科學的不同方式提供了空間,而且也為引入新的理解方式開辟了通道。傳統的理智主義科學觀把科學視為一種非社會、非歷史的認知行為,從根本上排除了引入以社會學、政治學和經濟學的方式理解科學的可能性。堅持“社會建構論”立場的科學知識社會學往往傾向于摒棄哲學認識論的方法,用社會學或人類學研究取代哲學認識論的研究。“實踐建構論”把科學理解為具有異質性的實踐活動,不但保留了哲學認識論的方法,為基于個體認知的個人主義認識論向基于群體認知的社會認識論發展鋪設了道路,而且為關于科學的社會學分析、政治學分析和經濟學分析提供了正當性和合理性,也使得把科學的政治哲學和科學的經濟哲學等納入到更加廣義的科學哲學的框架之中成為可能。科學的社會學分析經過默頓科學社會學和科學知識社會學的發展已經取得豐碩的成果。科學的政治哲學的研究方興未艾,比如,基于把科學本質上看作是一種實踐活動的科學觀,勞斯在《知識與權力:走向科學的政治哲學》等著作中展示了政治哲學的分析視角對理解科學的重要性。勞斯認為,“我們不能理所當然地把科學的認識論維度和政治學維度分離開來:那種用以闡釋科學知識增長的實踐也必須同時以組織學的方式理解為權力關系,這種關系既涵蓋了科學本身,又強有力地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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