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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44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第一階段檢測試卷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法經》中的下列哪一篇規定了“六禁”?()。A、盜法B、賊法C、雜法D、具法【參考答案】:C【解析】:《法經》《法經》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比較系統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經》共六篇:《盜法》,《賊法》,《網法》,《捕法》,《雜法》,《具法》。其中《盜法》、《賊法》是關于懲罰危害國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財產的法律規定。《網法》又稱《囚法》是關于囚禁和審判罪犯的法律規定;《捕法》是關于追捕盜賊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規定;《網》、《捕》二篇多屬于訴訟法的范圍。《雜法》是關于“盜賊”以外的其他犯罪與刑罰的規定,主要規定了“六禁”,即淫禁、狡禁、嬉禁、徒禁、金禁等。《具法》是關于定罪量刑中從輕從重法律原則的規定;起著“具其加減”的作用,相當于近代刑法典中的總則部分。所以答案為C。2、關于審判制度的特點,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哪一項?()A、我國除了在全國范圍內設立人民法院外,還設立了軍事法院、海事法院、鐵路運輸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因此我國有兩套法院系統B、人民法院審判案件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進行,而且要做到快速結案C、法院是被動地接受任務,如果沒有原告的起訴,法院是不能主動行使審判權的D、審理案件的審判人員必須在法庭上親自聽取當事人、證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口頭陳述【參考答案】:A【解析】:略3、甲律師事務所的劉律師與乙律師事務所的胡律師共同代理某企業的一件訴訟案件。在代理活動中,劉律師和胡律師對該案件涉及的某個問題意見不一致。此時,應當按下列哪種辦法處理?A、分別發表各自的意見B、一方放棄代理,由另一方發表意見C、發表相同意見,放棄不一致的意見D、將雙方意見通報委托人決定【參考答案】:D【解析】:律師之間的紀律新的《律師規范》對此種情形并無規定,從合理解決問題的角度看,應選D項。注意此題已無實際意義。4、下列關于兩漢時期法律儒家化的表述,正確的是:A、上請制度始于漢高祖劉邦,到東漢時期已成為官貴的一項普遍特權,但死刑不能適用該制度B、恤刑只針對老幼C、親親得相首匿原則主張親屬間首謀藏匿罪犯都應該不負刑事責任D、春秋決獄實行論心定罪的原則【參考答案】:D【解析】:漢高祖劉邦七年下詔:“郎中有罪耐以上,請之。”即通過請示皇帝給有罪貴族官僚某些優待。其后,宣帝、平帝相繼規定上請制度,凡百石以上官吏、公侯及子孫犯罪,均可以享受“上請”優待。東漢時“上請”適用面越來越寬,遂成為官貴的一項普遍特權,從徒刑二年到死刑都可以適用。因此,A項不正確。漢代統治者以“為政以仁”相標榜,強調貫徹儒家矜老恤幼的恤刑思想。年80歲以上的老人,8歲以下的幼童,以及懷孕未產的婦女、老師、侏儒等,在有罪監禁期間,給予不戴刑具的優待,老人幼童及連坐婦女,除犯大逆不道詔書指明追捕的犯罪外,一律不再拘捕監禁。因此,B項不正確。親親得相首匿”原則是漢宣帝時期確立的。主張親屬間首謀藏匿犯罪可以不負刑事責任。來源于儒家“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的理論,對卑幼親屬首匿尊長親屬的犯罪行為,不追究刑事責任。尊長親屬首匿卑幼親屬,罪應處死的,可以上請皇帝寬待。C項表述用詞太絕對,不夠嚴謹,親屬間首謀藏匿犯罪的行為不是必然免除刑事責任的。漢代中期以后,儒家正統思想已經確立,實行春秋決獄、“論心定罪”的原則,如犯罪人主觀動機符合儒家“忠”、“孝”精神的,即使其行為造成社會危害的,也可以減免刑事處罰;相反,犯罪人的主觀動機嚴重違背儒家倡導的精神,即使沒有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也要給予嚴懲。故D項表述正確。5、根據《關于解決國家和他國國民之間投資爭端的公約》,如果當事人各方同意將爭端提交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仲裁,則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A、原則上有關爭端不再屬于作為爭端一方的締約國國內法院的管轄范圍,也排斥投資者本國的外交保護B、即使經雙方當事人同意,也不得撤回已同意提交中心管轄的爭議事項,但是可以改變C、如果當事人一方拒絕參加仲裁,只要中心認為對爭議有管轄權,則可以缺席審理并判決D、勝訴方無論在哪一締約國境內或其管轄領域內發現另一方的財產,都可請求該締約國的法院執行中心的仲裁裁決【參考答案】:B【解析】:ICSID仲裁根據《關于解決國家和他國國民之間投資爭端的公約》,如果當事人各方同意將爭端提交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仲裁:(1)不得單方撤銷。(2),原則上有關爭端不再屬于作為爭端一方的締約國國內法院的管轄范圍,也排斥投資者本國的外交保護。故A正確。(3)如當事人一方拒絕參加仲裁,只要中心認為對爭議有管轄權,則可以缺席審理并裁決。C正確。(4)勝訴方無論在哪一締約國境內或其管轄領域下發現另一方的財產,都可請求該締約國的法院執行中心的仲裁裁決。D正確。所以本題應選B項。6、下列有關公民權利能力的表述,有哪一項是錯誤的?A、權利能力是公民構成法律關系主體的一種資格B、所有公民的權利能力都是相同的C、公民具有權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為能力D、權利能力也包括公民承擔義務的能力或資格【參考答案】:B【解析】:權利能力是指法律關系主體能夠參與一定的法律關系,依法享有一定權利和承擔一定義務的法律資格。它是法律關系主體實際取得權利、承擔義務的前提條件。可見,A項和D項符合權利能力的定義,是正確的。又因為公民的權利能力作為一種資格,只是一種可能性,是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要想實際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必須還得具有行為能力;而行為能力不能與生俱來,其取得需要滿足法定條件,所以c項也是正確的。B項錯誤,權利能力雖然與生俱來,但有一般權利能力和特殊權利能力之分,前者是所有公民均具有的、取得共勉法律資格的基本條件,而后者是公民在特定條件下具有的法律資格,這種資格并不是所有公民都同等享有的。例如,在婚姻法律關系中,締結婚姻的權利能力就只有達到法定婚齡的人才享有,且因性別、是否有禁止性疾病而不同。故B項為應選項。7、某高校學生王某,在一次考試中作弊被教師發現。學校因此對其作出將其開除學籍的決定。但實際上王某一直沒有離校,仍與其他同學一樣在學校學習,學校也同樣收取王某的學費及其他同學必須交的費用,而且每年給王某進行注冊。但等到畢業時,學校以王某已被學校開除為由,拒絕發給王某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王某不服,向主管教育機關提起復議,主管教育機關維持學校決定,王某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于王某的起訴行為,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A、王某不能起訴,因為他早已被學校開除,學校不發給其畢業證書的行為是正確的B、王某應該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學校發給其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C、王某應該提起行政訴訟,因為他與學校之間存在著一種特殊的權利義務關系D、王某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訴學校,因為學校是事業單位,不能作為行政訴訟的被告【參考答案】:C【解析】學校在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時是經法律、行政法規授權行使行政權力的特定組織,依法享有行政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故學校可以作為行政訴訟的被告。本案中雖經教育主管機關復議,但復議并未改變學校的決定,因而依《行政訴訟法》第25條第2款的規定,仍以學校為被告。另參見《行政訴訟法》第25條8、人民代表應當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依法行使代表的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規定,下列哪一種說法是正確的?A、未經批準兩次不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代表,終止代表資格B、因刑事案件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代表,終止代表資格C、因違法受勞動教養處分一年以上的代表,暫時停止代表資格D、因故一年內不能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代表,暫時停止代表資格【參考答案】:A9、甲乙兩國均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甲國對乙國出口商向甲國出口輪胎征收高額反傾銷稅,使乙國輪胎出口企業損失嚴重。乙國政府為此向世界貿易組織提出申訴,經專家組和上訴機構審理勝訴。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如甲國不履行世貿組織的裁決,乙國可申請強制執行B、如甲國不履行世貿組織的裁決,乙國只可在輪胎的范圍內實施報復C、如甲國不履行世貿組織的裁決,乙國可向爭端解決機構申請授權報復D、上訴機構只有在對該案的法律和事實問題進行全面審查后才能作出裁決【參考答案】:C10、趙某持刀闖入女友錢某家中,聲稱要割下錢某的一只耳朵以教訓她“與人通奸”的不忠行為,面對錢某的苦苦哀求,趙某將刀扔在錢某面前轉身離去。依照刑法規定,對趙某應如何處理?A、應當不處罰B、應當從輕處罰C、應當減輕處罰D、應當免除處罰【參考答案】:D【解析】:犯罪中止的處罰《刑法》第24條。本題中趙某持刀闖入女友錢某家中,企圖傷害錢某,這說明趙某已經開始著手實施犯罪。但在犯罪過程中由于錢某苦苦哀求,而主動放棄犯罪,扔刀離去。這種放棄犯罪行為是在犯罪分子能完成犯罪的情況下自愿進行的,因此符合犯罪中止的條件。趙某的行為并未造成損害,根據刑法的規定,應當免除刑罰。11、某縣城一交通警察王某在執勤時,發現一輛轎車闖紅燈,便將該車攔住。王某向車主出示了自己的證件,隨后告訴車主劉某闖紅燈應該罰款30元,并告訴劉某,如果不服可向交通管理局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劉某不愿掏罰款,在王某要開罰單時,用手拉住王某的手央求王某不要開罰單,反復強調自己是無意的,而且沒有造成任何危害。由于王某還要繼續執勤,對劉某的行為特別的反感,推開劉某的手,以其態度不好為由,加罰了10元,開了一張40元的罰單,并當場將罰款收繳。下面對本案分析正確的選項有:A、王某的處罰應當適用一般處罰程序,至少應當是2人在場,因而王某的處罰程序不合法B、王某當場收繳罰款的行為是合法的C、王某對劉某加罰10元的行為是違法的D、王某的處罰行為及其適用的處罰程序是合法的【參考答案】:C【解析】:《行政處罰法》第33條規定:“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本案的違法事實確鑿,罰款數額在50元以下,因此可以適用簡易程序。選項A錯誤。《行政處罰法》第47條規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一)依法給予二十元以下的罰款的;(二)不當場收繳事后難以執行的。”本案不存在不當場收繳事后難以執行的情況,而且罰款數額為40元,因而不適用當場收繳的規定。故選項B錯誤。《行政處罰法》第32條規定:“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采納。行政機關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因此,選項C正確。本案可適用簡易程序,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但不得當場收繳罰款,選項D錯誤。12、國際經濟法的主體:()A、只包括國家、國際經濟組織B、只包括法人和自然人C、只包括國家、國際經濟組織和法人D、只包括自然人、法人、國家和國際經濟組織【參考答案】:D【解析】:國際經濟法的主體國際經濟法的主體是指在國際經濟關系中能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的法律人格者。國際經濟法的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國家和國際經濟組織。因此,D是正確答案。13、根據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基本觀點,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確的?A、法在本質上是社會成員公共意志的體現B、法既執行政治職能,也執行社會公共職能C、法的內容受社會存在這個因素的制約,立法者不是在創造法律,而只是在表述法律D、近代以來的法律雖然與一定的國家緊密聯系,具有民族性、地域性,但是,法律的內容始終具有與人類的普遍要求相一致的趨向【參考答案】:A【解析】:馬克思主義法學認為法有三重本質,其中法的階級性是指在階級對立的社會,法所體現的國家意志實際上是統治階級的意志,A錯。14、兩刑警在追擊某犯罪嫌疑人的過程中,租了一輛出租車。出租車不幸被犯罪嫌疑人炸毀,司機被炸傷,犯罪嫌疑人被刑警擊斃。該司機正確的救濟途徑是下列哪一項?A、請求兩刑警給予民事賠償B、請求兩刑警所在的公安局給予國家賠償C、請求兩刑警所在的公安局給予國家補償D、要求犯罪嫌疑人的家屬給予民事賠償【參考答案】:C【解析】國家賠償和國家補償的區別。國家賠償是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時,國家負責向受害人賠償的制度。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我國國家賠償包括行政賠償和刑事賠償兩部分。在本題中兩刑警的行為屬于合法的刑事行為,故而不應涉及國家賠償。本題中,兩刑警的行為屬于行使職權的合法行為,其此時的身份是代表國家行使職權,不是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出現,即造成司機人身和出租車損害的行為不屬于民事行為,所以A項,“請求兩刑警給予民事賠償”錯誤。至于D項,犯罪嫌疑人炸毀出租車的行為雖然可導致民事賠償責任,但本著民事責任自負的原則,受害人只能要求犯罪嫌疑人本人承擔賠償責任,而不能要求犯罪嫌疑人的家屬給予民事賠償。國家補償是國家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合法行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損害的,由國家予以補償的制度。國家賠償和國家補償的區別在于二者的引發原因不同,國家賠償是違法行為所致,國家補償是合法行為所致。本題中兩刑警的行為為合法行為,所以,該司機可以依法請求該兩刑警所在的公安局給予國家補償15、甲國某船運公司的一艘核動力商船在乙國港口停泊時突然發生核泄漏,使乙國港口被污染,造成嚴重損害后果。甲乙兩國都是《關于核損害的民事責任的維也納公約》及《核動力船舶經營人公約》的締約國,根據上述公約及有關規則確定,乙國此時應得到7800萬美元的賠償,但船運公司實際賠償能力最多只能夠負擔5000萬美元。對此事件,根據國際法上的國家責任制度,甲國國家對乙國承擔的義務是什么?()A、甲國國家應承擔全部7800萬美元的賠付B、甲國有義務在保證船運公司賠付乙國5000萬美元的同時,船運公司無力賠付的其余2800萬美元,由甲國政府先行代為賠付C、甲國有義務保證督促船運公司進行賠償,但以船運公司能夠負擔的實際賠償能力為限,即只能賠付5000萬美元,其余2800萬美元可以不予賠付D、由于該行為不是甲國國家所從事,故甲國國家不需就此事件承擔任何義務【參考答案】:B【解析】:依據1962年《核動力船舶營運人雙重責任公約》和1963年《維也納核損害民事賠償責任公約》,營運人及其國家負有共同責任。16、根據我國現行《憲法》第45條第1款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哪種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A、下崗或失業B、未成年C、生活確有困難D、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參考答案】:D【解析】:參見我國現行《憲法》第45條。17、戰國時期,在變法改革中提出“盡地利之教”和“善平糴”經濟政策的是A、李悝B、吳起C、商鞅D、管仲【參考答案】:A【解析】:戰國時期的變法運動首先是從魏國開始的。李悝主持下的變法改革在經濟上主要政策即是“盡地利之教”和“善平糴”。18、下列哪種情形屬于想象競合犯?A、甲某為了偷取石油,將輸油管砸壞,竊取了大量的石油,引起了火災,涉嫌盜竊罪和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B、甲某偽造身份證件用于詐騙,并且騙取了數額較大的財物,涉嫌偽造身份證罪和詐騙罪C、甲某為了強奸乙某,強行闖入乙某的住宅,然后將乙某強奸,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和強奸罪D、甲某將乙某綁架作為人質,向乙某的父母索要巨額贖金未成,便殘酷地將乙某殺害【參考答案】:A【解析】:A選項屬于一行為觸犯數罪名的想象競合犯;B選項屬于典型的牽連犯;C選項是典型的吸收犯;D選項屬于法定的一罪處罰或包容一罪的情形。《刑法》第239條規定,綁架、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本題的參考答案為A。19、下列土地使用權可以出讓的是:()A、張家村有一大塊集體所有的土地,多年荒廢不用,不適宜農業種植,村委會欲將該土地使用權出讓B、某市城市規劃區內有一塊極具商業開發價值的集體所有的土地,但現已被依法征收轉為國有土地C、某自然村附近山清水秀,具有旅游開發價值,市人民政府計劃將該村一塊農田征為國有后出讓用于興建賓館、娛樂設施D、某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已全部支付,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現欲出讓該土地使用權【參考答案】:B【解析】: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依《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9條規定:“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的土地,經依法征用轉為國有土地后,該幅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可知選項A錯誤。B項情形下集體所有土地已轉為國有,故可以出讓使用權;C項情形下的土地并不屬于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土地,故不屬于征收轉為國有土地以供有償出讓的范圍。故C項也不可出讓;D項情形下依《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9條之規定,應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而非出讓。20、下列各項中不屬于國家行政機關的是。A、市消費者協會B、民政部C、北京市稅務局D、縣級人民政府【參考答案】:A【解析】:國務院行政機構、各級人民政府及所屬機構都是行政機關。消協是行業自律組織。21、關于法官說法不正確的是A、法官是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審判人員B、法官依法履行職責、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C、法官在其任職期限內,不得辭職D、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不得擔任法官的職務【參考答案】:C【解析】:法官法第一條為了提高法官的素質,加強對法官的管理,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職責,保障司法公正,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四條法官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第八條法官享有下列權利:(二)依法審判案件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八)辭職。第十條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22、下列說法中哪個是正確的?A、檢察官的配偶、子女在其離任后,不得擔任該檢察官原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B、檢察官離任后,不得在原任職地區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C、檢察官王某接受自己親哥哥的委托,為其擔任辯護人D、檢察官離任后兩年內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檢察官法》第20條的規定:“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二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不得擔任原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檢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檢察官所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檢察官的配偶、子女至始至終不得擔任該檢察官所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而不是在該檢察官離任后,故A選項的說法錯誤;檢察官離任后可以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只是不能以律師身份擔任,故選項BD錯誤。根據《刑訴解釋》第33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判案件過程中,應當充分保證被告人行使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辯護權利。但下列人員不得被委托擔任辯護人:(一)被宣告緩刑和刑罰尚未執行完畢的人;(二)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的現職人員;(五)本院的人民陪審員;(六)與本案審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人;(七)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前款第(四)、(五)、(六)、(七)項規定的人員,如果是被告人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由被告人委托擔任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故C選項的說法正確。23、各國在不動產與動產的劃分上,一般適用下列哪種系屬公式?()A、法院地法B、當事人屬人法C、物之所在地法D、法院地法或物之所在地法【參考答案】:C【解析】:系屬公式目前,物之所在地法已是世界各國為解決物權法律沖突最普遍接受的原則。24、道德與法律都屬于社會規范的范疇,都具有規范性、強制性和有效性,道德與法律既有區別又有聯系。下列有關法與道德的幾種表述中,哪種說法是錯誤的?A、法律具有既重權利又重義務的“兩面性”,道德具有只重義務的“一面性”B、道德的強制是一種精神上的強制C、馬克思主義法學認為,片面強調法的安定性優先是錯誤的D、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抽象的【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與道德關系的知識。一般而言,法律的內容比較具體明確、肯定,既規定人們的義務,也規定人們的權利,而道德則側重于人們的義務而不是權利,因此在法學上有一種看法,即法律具有兩重性(既重權利又重義務),而道德僅具有一面性(只重義務),由此選項A表述正確。道德的實現不是憑借國家強制力,而主要是依靠社會輿論和傳統的力量以及人們的自覺維護。因此道德的強制是一種精神上的強制,道德也正是以此來調整人們的行為的,因此選項B的說法正確。強調“法的安定性優先”是實證主義法學派的觀點,這種觀點認為法律是一個孤立的、不受任何其他現象影響的存在體,應當從法律之內來尋找和說明法的效力的根據。而馬克思主義法學認為法律所反映的道德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歷史的,是統治階級的道德。在此意義上,二者是相互滲透、相互促進、協調發展的,因此選項C的判斷正確。而選項D的錯誤在于這一說法不是馬克思主義法學的觀點。25、北京郊縣農民王某因年紀較大還找不到媳婦而對女性心懷仇恨,在逢廟會期間的一個晚上,用灌有紅色顏料的注射器連扎三位婦女的臀部,人們誤以為注射器里是含有艾滋病毒的血液引起趕廟會群眾的極大騷亂和恐慌。王某的行為構成A、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B、投放虛假危險物資罪C、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D、尋釁滋事罪【參考答案】:B【解析】:刑法修正案第8條規定: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兩高關于執行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將上述行為定為“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本案中王某的行為用足以使人誤認為是裝有合艾滋病毒血液的注射器隨意亂扎,便屬于投放虛假的傳染病病原體故而構成本罪。選項A、C、D均有干擾性。如果沒有刑法修正案,還可能將王某的行為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了刑法修正案(三)這個特別法的規定之后,就不再適用刑法典這個普通法中的規定了。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目的是為了尋求性刺激,滿足不健康的性欲,而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是為了造成社會秩序混亂。顯然,本案中王某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發泄不滿,報復社會、造成社會秩序混亂,因而應定為后罪。《刑法》第293條規定的尋釁滋事罪中沒有包括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的行為方式,因而王某的行為不應定為尋釁滋事罪。26、有的公園規定:“禁止攀枝摘花。”此規定從法學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釋為:不允許無故毀損整株花木。這一解釋方法屬于下列哪一項?()。A、擴大解釋B、文法解釋C、目的解釋D、歷史解釋【參考答案】:C【解析】:「考點」法律解釋的種類及方法「解析」法律解釋可以根據不同的標準分為不同的種類。主要的分類方式有:根據解釋主體和解釋效力的不同,可分為正式解釋(法定解釋、有權解釋)與非正式解釋(學理解釋、無權解釋);根據解釋尺度的不同,可分為字面解釋、限制解釋與擴充解釋。字面解釋是嚴格按照法律條文的字面意義解釋法律。擴充解釋也叫擴大解釋,是指當法律條文的字面涵義顯然比立法原意為窄時,作出比字面涵義為廣的解釋。限制解釋與擴充解釋的情形相反,是指當法律條文的字面含義顯然比立法原意為廣時,作出比字面含義為窄的解釋。法律解釋的方法一般包括文義解釋、歷史解釋、體系解釋、目的解釋等幾種。文義解釋也稱文法解釋、語法解釋、文理解釋,是指從法律條文的語言學意義上說明法律規范的含義。歷史解釋是指通過研究有關立法的歷史資料或從新舊法律的對比中了解法律的含義。體系解釋也稱邏輯解釋、系統解釋,是指將被解釋的法律條文放在整部法律乃至整個法律體系中,聯系此法條與其他法條的相互關系來解釋法律。目的解釋是指從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來解釋法律。此處的目的不限于立法時的目的,也可以是探求該項法律在當前情況下的需要,既可以是整部法律的目的,也可以是個別法條、個別制度的目的。不允許無故毀損整株花木正是禁止攀枝摘花的目的所在,故選C、27、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借鑒了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中的“民為邦本”、“法不阿貴”、“和為貴”和西方法治思想中的“人民主權”、“基本人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文化資源。關于借鑒中體現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基本特征,下列哪一說法是準確的?A、本質的同源性B、徹底的人民性C、充分的開放性D、實踐基礎的相同性【參考答案】:C28、被公安機關逮捕,后經偵查認為王某沒有犯罪事實,對王某實行逮捕行為是錯誤的,那么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賠償義務機關不能采取哪種方式對損害王某名譽權的行為承擔責任?A、消除影響B、支付賠償金C、書面賠禮道歉D、恢復名譽【參考答案】:B【解析】詳見《國家賠償法》第30條29、中國某大學教授田某攜其十歲的女兒移民甲國,其丈夫劉先生繼續留在中國做生意。兩年后,甲國政府告知田某可以申請加入甲國國籍,但田某未提出該申請。八年后,田某回國與其丈夫團聚,臨走時為其女兒辦理了加入甲國國籍的申請。其女兒繼續留在甲國讀書。根據中國國籍法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有:A、由于田某及其女兒長期定居國外,因此兩人的中國國籍已自動喪失B、田某回國后,其已經喪失的中國國籍可以申請恢復C、田某目前仍是中國人,但其女兒的中國國籍已經喪失D、田某的女兒若已經獲得甲國國籍,則田某的女兒的中國國籍將自動喪失【參考答案】:D【解析】:國籍的取得[答案及解析]D。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可知,我國國籍的原始取得原則是血統主義兼采出生地主義,即父母雙/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即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除外。根據本題中的條件可知,田某的女兒出生在中國,父母為中國人,因此田某女兒具有中國國籍。而我國國籍可以自動喪失,但是要滿足如下條件:(1)定居外國;(2)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田某雖然定居在國外,可她沒有加入其他國籍,因此中國國籍不會自動喪失,所以也不存在恢復的問題。因此選項A、B均錯誤。而田某的女兒已經遞交了加入甲國籍的申請,但并未提示是否獲得批準。因此不宜認為田某女兒的國籍已經喪失,但如果獲得甲’國國籍,就會喪失我國國籍。因此C項錯誤,D項正確。30、下列哪一個法律文件是中國近現代歷史上第一部憲法性文件?A、《重大信條十九條》B、《欽定憲法大綱》C、《中華民國約法》D、《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參考答案】:B31、金某因打架被縣公安局罰款500元,不服該處理結果而向市公安局申請復議。在復議期內,縣公安局將罰款500元改為罰款50元,金某遂申請撤回復議申請,復議機關準許。但是,后來縣公安局并沒有返還已繳的罰款450元。金某不得已只好再申請復議,復議機關應如何處理?A、不予受理B、轉送有關機關處理C、應予受理D、告之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參考答案】:C【解析】:行政復議法第25條規定,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經說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行政復議終止。根據本題的案情,復議期間縣公安局所做的罰款50元的行為是新具體行政行為,金某對之不服,當然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縣公安局不返還450元的行為,金某可以直接向縣公安局提出要求,如若不能獲得滿足,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賠償訴訟。32、以刑律為主,將其他刑事性質的敕、令、格、式分載在律文之后,依律目分門別類地加以匯編而成的法規,在法典編纂體例上被稱作:A、會典B、疏義C、律例D、刑統【參考答案】:D【解析】:以刑律為主,將其他刑事性質的敕、令、格、式分載在律文之后,依律目分門別類地加以匯編而成的法規,在法典編纂體例上被稱作刑統。所以D選項正確,當選。ABC選項錯誤,不選。33、商業銀行的下列違規行為哪一項依法應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查處?()A、提供虛假財務報告B、出借營業許可證C、未經批準代理買賣外匯D、未經批準設立分支機構【參考答案】:A【解析】:銀行業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分【解析】《商業銀行法》第74條規定: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經批準設立分支機構的;……(四)出租、出借經營許可證的;(五)未經批準買賣、代理買賣外;12的;……第77條規定: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國人民銀行責令改正,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建議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拒絕或者阻礙中國人民銀行檢查監督的;(二)提供虛假的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報表和統計報表的;(三)未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比例交存存款準備金的。可知A項正確,B、C、D項所述內容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查處。34、A國駐華商社工作人員甲某是A國駐華外交官的外甥參與了我國某犯罪集團的的恐怖犯罪活動,對甲某的刑事責任問題,應當如何處理?()A、適用我國法律追究刑事責任B、適用A國法律追究刑事責任C、通過外交途徑解決D、直接驅逐出境【參考答案】:A【解析】:甲某是A國駐華外交官的外甥,根據日內瓦公約,外甥不是近親屬,不享受外交豁免權。應根據屬地管轄原則,適用我國法律追究甲某的刑事責任。對于D項,至于是否需要直接驅逐甲某出境,還要看我國的刑法具體如何處罰甲某,驅逐出境只是其中的一種處罰方式。所以選A是正確的35、某民政局工作人員馮某利用職務便利挪用救濟金5萬元進行營利活動。馮某的行為構成何種犯罪?A、挪用特定款物罪B、挪用公款罪C、挪用資金罪D、職務侵占罪【參考答案】:B【解析】:挪用公款罪與他罪之間的區別(1)《刑法》第271條第1款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該法律條文規定的是職務侵占罪。(2)第273條規定,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該條規定的是挪用特定款物罪。(3)第272條第1款規定,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進行非法活動的,處……。該條規定的是挪用資金罪。(4)第384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撫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從上述法律條文可見上述四罪的區別主要在于犯罪主體和犯罪對象不同。馮某是國家工作人員,而且挪用救濟金5萬元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應定挪用公款罪,從重處罰。36、新加坡甲公司2003年2月12日向我國乙公司發電傳:“急購化肥1000噸,CIF新加坡,每噸1100美元,跟單托收結算貨款,四月底前裝船,10日內請電復。”乙公司于2月20日回電甲公司:“你方報盤基本接受,最低價1125美元噸。”甲公司于2月21日回電乙公司:“ll25美元/噸可以接受,請提供氮含量檢驗證書。”乙公司2月22日收到該電時因覺得不能提供氮含量檢驗證書,遂不再理會甲公司,后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貨,乙公司以合同未成立為由,拒絕交貨。甲公司訴至我國某法院,根據有關《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下列說法哪個是正確的?()A、乙公司2月20日電屬于有效承諾B、甲公司2月21日電因添加了新的條件,且新條件未被乙公司明示接受,故合同未成立C、根據公約的規定,緘默不構成有效承諾,因此,乙公司在2月22日后未再理會甲公司,導致合同不成立D、合同已經成立,甲公司不履約屬違約行為【參考答案】:D【解析】: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訂立本題中甲公司2月12日電屬于要約,乙公司雖在要約規定有效期內(2月20日)作出答復,但內容上對要約報價作了實質性變更,屬于無效承諾,導致原要約失效。而這一實質性變更的答復實際上可視為一個新要約,對此新要約,甲公司2月21日的回電實質上已構成有效的承諾,因為這個回電雖添加了新的條件,即氮含量檢驗證書的要求,但不屬于實質性變更,因此合同原則上已成立。此時乙公司既然不能接受這個非實質性變更,應該及時通知甲公司他不能接受該非實質性添加,這樣才能阻止合同成立,但乙公司沒有這樣做。因此,D項說法正確。37、下列關于法與道德的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A、自然法學派認為,實在法不是法律B、分析實證主義法學派認為,法與道德在本質上沒有必然的聯系C、中國古代的儒家認為,治理國家只能靠道德,不能用法律D、近現代的法學家大多傾向于否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說法【參考答案】:B【解析】:關于法與道德在本質上的聯系,這是一個法在本質上是否包含道德內涵的問題。西方法學界存在兩種觀點;一是肯定說,以自然法學派為代表,肯定法與道德存在本質上的必然聯系,認為法在本質上是內含一定道德因素的概念。實在法只有在符合自然法、具有道德上的善的時候,才具有法的本質而成為法。一個同道德嚴重對立的邪惡的法并不是一個壞的法,而是喪失了法的本質的非法的“法”,因而不是法,即“惡法非法’,。一是否定說,以分析實證主義法學派為代表,否定法與道德存在本質上的必然聯系,認為不存在適用于一切時代、民族的永恒不變的正義或道德準則二法學作為科學無力回答正義的標準問題,因而是不是法與是不是正義的法是兩個必須分離的問題,道德上的善或正義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標準,法律規則不會因違反道德而喪失法的性質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嚴重對杭的法也依然是法,即“惡法亦法”。由上可知B項正確。38、某甲要求好友乙與其于次日下午5時共同搶劫銀行運鈔車,乙礙于情面答應。但事發時乙并未前往,而是由甲獨自完成。甲在搶劫中為了劫得財物,還開槍射殺押運人丁。甲劫得現金100萬元。事后甲與乙共分贓物。以下對甲、乙二人行為的定性,正確的是:()A、甲與乙成立搶劫罪的共犯,甲單獨構成故意殺人罪B、甲構成搶劫罪,乙不構成犯罪C、甲與乙成立搶劫罪的共犯,甲屬于搶劫罪的既遂犯,乙屬于搶劫罪的預備犯D、甲與乙成立搶劫罪的共犯,且均為搶劫罪既遂,甲就故意殺人行為應加重處罰【參考答案】:D【考點】搶劫罪的共犯的認定【解析】共謀而未實行的,同樣可以成立共同犯罪。搶劫過程中的故意殺人不獨立構成故意殺人罪,而屬于搶劫行為的有機組成部分。39、下列關于憲法結構的提法哪一種正解?()。A、各國的憲法典在總體結構上一般包括序言、正文和附則三個部分B、我國1982年憲法把國旗、國徽和首都規定在附則當中C、附則是憲法的特別規定,其效力比一般條文高D、我國1982年憲法把國歌規定在正文當中【參考答案】:A【解析】:「考點」對憲法結構的理解「解析」附則是憲法的組成部分,其效力與一般條文相同,我國l982年憲法沒有附則,另外我國1982年憲法沒有規定國歌。40、下面的哪一項法律規范,屬于準用性規范?A、本條例未作規定的,適用《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B、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未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C、公民享有勞動和休息的權利D、軍隊與特定部門的境外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由相應部門參照本辦法另行制定【參考答案】:A【解析】:準用性規范是指本身沒有明確規定具體的規則內容,但明確規定可以或應當依照、援用、參照其他規則來使本規則的內容得以成為明確的規則。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某晚,甲潛入乙家中行竊,被發現后攜所竊贓物(價值900余元)逃跑,乙緊追不舍。甲見雜貨店旁有一輛未熄火摩托車,車主丙正站在車旁吸煙,便騎上摩托車繼續逃跑。次日,丙在街上發現自己的摩托車和甲,欲將甲扭送公安局,甲一拳將丙打傷,后經法醫鑒定為輕傷。本案應當以下列哪些罪名追究甲的刑事責任?A、搶劫罪B、搶奪罪C、盜竊罪D、故意傷害罪【參考答案】:B,C,D【解析】:答案及解析:BCD盜竊、詐騙、搶奪罪轉化為搶劫罪的必須符合下述三個條件:①行為人必須首先實施了盜竊、詐騙、搶奪行為;②行為人必須是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③行為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目的是為了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只有上述三個條件同時具備,才能從盜竊、詐騙、搶奪罪轉化為搶劫罪。本題情形不能轉化為搶劫罪,因此應以甲的三個行為分別定罪。3、關于法的現代化,下列觀點哪些正確?()。A、我國固有法制強調皇權至上、等級特權。輕視法的作用,所以我國法的現代化不能建立在我國固有法制基礎之上B、我國的法的現代化要立足本國,放眼世界,面向未來C、以法的現代化的最初動力來源為尺度,法的現代化可以分為內發型、外發型和混合型三種樣式D、法的現代化是一個從人治向法治社會發展轉型的過程,核心是立法的現代化【參考答案】:B,C【考點】法的現代化【解析】中國的法的現代化是建立在中國固有法制的基礎上的,A不正確。法的現代化核心是人的現代化,故D不正確。4、在我國法院審理的一個涉外訴訟案件中,需要從甲國調取某些證據。甲國是《關于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公約》的締約國。根據該公約,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趙律師作為中方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可以依照上述公約請求甲國法院調取所需的證據B、調取證據的請求,應以請求書的方式提出C.請求書應通過我國外交部轉交甲國的中央機關D.中國駐甲國的領事代表在其執行職務的區域內,可以在不采取強制措施的情況下向華僑取證【參考答案】:B,D5、國際法院是聯合國的司法機關,也是當今最普遍最重要的國際司法機構,是以法律方法解決國際爭端的主要機構。國際法院有訴訟管轄和咨詢管轄兩項職權,其中訴訟管轄權涉及對人管轄和對事管轄兩個方面。根據《國際法院規約》,下列可以作為國際法院的訴訟當事國的有:()A、非聯合國的會員國但為《國際法院規約》當事國的甲國B、作為聯合國專門機構的國際復興開發銀行C、既非聯合國會員國也非《國際法院規約》當事國,但根據安理會決定的條件,預先向國際法院書記處交存一份聲明,表示愿意接受國際法院管轄、保證執行法律判決及履行相關其他義務的國家D、聯合國會員國丙國的國家元首【參考答案】:A,C【考點】國際法院的訴訟當事國【解析】根據法院規約,有三類國家可以作為國際法院的訴訟當事國:(1)聯合國的會員國:(2)非聯合國的會員國但為《國際法院規約》的當事國;(3)既非聯合國會員國也非《國際法院規約》當事國,但根據安理會決定的條件,預先向國際法院書記處交存一份聲明,表示愿意接受國際法院管轄、保證執行法律判決及履行相關其他義務的國家。作為訴訟當事國,這三類國家的地位是相同的。國際組織、法人或個人都不能成為國際法院的訴訟當事國。所以,BD項不能成為國際法院的訴訟當事國,本題的正確選項應當為AC項。6、《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7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國家經濟計劃,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對這條規定,下列哪些理解不正確?()。A、這一條的內容是法律規則B、一切民事案件均可以優先適用這一條文C、這一條的內容所反映的是正義的價值D、在處理民事案件時可以采取個案平衡原則適用這一條文【參考答案】:A,B,C【考點】法律規則與法律原則;法的價值【解析】法律規則是采取一定的結構形式具體規定人們的法律權利、法律義務以及相應的法律后果的行為規范。《民法通則》第7條沒有規定具體的權利、義務或法律后果。據此,選項A錯誤。該條規定的是禁止權利濫用原則。該原則體現的是秩序價值,而非正義價值。據此,選項C錯誤。秩序的位階低于自由、正義等法價值,而民法通則同時規定了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等原則(體現自由、正義價值),因此選項B錯誤。該條表明,應當正確處理個人利益、社會利益和國家利益,而處理該利益關系當然可以采取個案平衡原則.7、下列那些情形屬于行政給付?A、某縣政府征用農村集體土地30畝,給予補償費50萬元B、民政部門對于犧牲軍人家屬發放撫恤金C、社會保障部門對失業工人發放救濟金D、某校學生得了重病,政府發動群眾給其捐款治病【參考答案】:B,C【解析】:行政給付是行政機關對于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賦予其一定的物質利益或與物質利益有關的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在形式上包括安置、補助、撫恤、優待等等。A項屬于行政補償;D項屬于社會捐助,政府只是起到發動的作用,不是行政給付。8、下列說法不能成立的是:A、我國《商業銀行法》第17條規定:“商業銀行的組織形式、組織機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此規定屬于委任性規則B、在我國,判例屬于法的非正式淵源,在法的適用中具有重要性C、依據法律原則的不同分類,“無罪推定原則”是公理性原則和程序性原則D、法律規則的內涵高度抽象,外延寬泛,因此,對法律規則的適用應當設定嚴格的條件【參考答案】:A,D【解析】:A項屬于準用性規則。準用性規則是指內容本身沒有規定人們具體的行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參照其他相應內容的規則,A項所列條文正是這種情況。而委任性規則,是指內容尚未確定,而只規定某種概括性指示,由相應國家機關通過相應途徑或程序加以確定的法律規則。所以A項說法不成立,應選。法的淵源最主要的分類是正式的法的淵源和非正式的法的淵源。非正式的法的淵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義的準則和觀念,但是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權威性的明文體現。在我國,判例、習慣和黨的政策屬于法的非正式淵源,判例在法的適用中具有重要作用。所以B正確。公理性原則是由法律原理構成的原則,他們在國際范圍內具有較大的普適性。程序性原則是直接涉及程序法(訴訟法)問題的原則。無罪推定原則在國際上具有普適性,是刑事訴訟法原則之一。因此C正確。D項描述的是法律原則的特點,而非法律規則:法律原則內涵抽象,外延寬泛,因此,法律原則的適用應當遵循嚴格的條件,這些條件包括:窮盡法律規則,方得適用法律原則;除非為了實現個案正義,否則不得舍棄法律規則而直接適用法律原則;沒有更強理由,不得徑行適用法律原則。選項D錯誤,應選。9、挪用公款給他人使用的,使用人在下列何種情況下,構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A、知道是挪用的公款仍然使用B、指使挪用人挪用公款C、應當知道其使用的是挪用款D、參與策劃取得挪用款【參考答案】:B,D【解析】:挪用公款罪與共同犯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挪用公款給他人使用,使用人與挪用人共謀,指使或者參與策劃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處罰。”是否構成共同犯罪關鍵在于是否具有共同故意。A、C中使用人明知是挪用人與挪用的公款仍然使用,盡管其在實際上幫助挪用人,但因無共同犯罪故意,因而不構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故A、C兩項不正確。B項中指使挪用人挪用公款的行為是教唆行為;D項中參與策劃取得挪用款是為犯罪準備條件的行為,均有共同敵意,是挪用公款罪的共犯。10、電工李某的下列哪些選項所列的行為屬于破壞電力設備罪?A、向發電機組中投放石子、沙粒等雜物使機器失靈的B、在值班時發現漏電,但故意不檢修,發生爆炸,燒毀電力設備的C、將廢棄不用的變電器上的重要零部件拆走的D、將枯水季節而暫停使用的農用線路上的輸電線,盜竊十余米的【參考答案】:A,B,D【解析】:破壞電力設備罪屬于故意犯罪,行為方式包括作為和不作為,不作為破壞電力設備須負有特定義務:破壞的對象必須是正在使用的電力設備,包括已經交付尚未使用或暫停使用的電力設備,不包括尚未交付使用和已經廢棄不用的電力設備。11、一中國商人遲浩牛,在北京首都機場登機前6小時,北京市邊防管理局發現其護照有些模糊,故對甲先行扣留,并對遲浩牛進行搜查,同時檢驗該護照的真偽。在對遲浩牛進行搜查時,有非法行為,但后來律師根本就沒有辦法取到這類證據。等到邊防管理局查明該護照的真實性后,遲浩牛應該乘坐的飛機早已經起飛。遲浩牛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邊防管理局賠償其損失。邊防管理局稱原告不能證明其在執行職務時的抒為違法,而且有將嫌疑人扣留不超過24小時的權力,并沒有違法,因而拒絕賠償。護照發放機關認為,既然邊防管理局已經證明其護照是真實的,就說明他們簽發護照的行為并沒有違法,也拒絕賠償。下列對本案的看法正確的是:A、邊防管理局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辨別出護照的真偽,其行為違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則B、邊防管理局的行為結果雖然給遲浩牛帶來損失,但原告無法證明其在執行職務時是違法的,人民法院不應當判決邊防管理局承擔賠償義務C、發放護照的機關應當負賠償義務D、邊防管理局與發放護照的機關共同負賠償義務【參考答案】:A,B【解析】:參見《國家賠償法》第2條12、王某為甲縣人,經常居住地為乙縣。一日王某到丙縣某鋼廠去拉貨,后丙縣某鋼廠懷疑王某在拉貨的同時,將該鋼廠的鋼材偷拉走,遂向丙縣公安局報案,丙縣公安局對王某作出扣押王某的車輛同時拘留15天的決定。王某對此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下列哪些說法是不正確的?A、王某只能向甲縣法院提起訴訟B、王某只能向動縣法院提起訴訟C、王某只能向丙縣法院提起訴訟D、王可以選擇向甲縣、乙縣、丙縣三縣任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參考答案】:A,B,C【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規定:行政訴訟法第18條規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行政機關基于同一事實既對人身又對財產實施行政處罰或者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沒收財產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上述行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受訴人民法院可一井管轄。根據此條答案應為ABC13、我國《政府采購法》規定,采購項目的資金應當為財政性資金。對此下面哪些敘述是正確的?A、財政性資金既包括財政預算資金,也包括預算外資金B、只有全部用財政性資金進行采購的,才適用《政府采購法》C、采購人的采購項目只要含有財政性資金,就必須適用《政府采購法》D、采購人的采購項目即使全部動用財政性資金,也未必一定就適用《政府采購法》【參考答案】:A,D14、下列選項中屬于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告知當事人的有哪些?A、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B、作出處罰決定的法律依據C、進行自由裁量時所考慮的相關因素D、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參考答案】:A,B,D【解析】:行政處罰的原則之處罰公正、公開原則。另見《行政處罰法》第31條。15、甲某竊得信用卡一張并使用,造成信用卡所有人重大經濟損失。乙某拾得信用卡一張并使用,也造成信用卡所有人重大經濟損失。甲某、乙某分別構成什么犯罪?()A、甲某構成盜竊罪B、甲某構成信用卡詐騙罪C、乙某構成詐騙罪D、乙某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參考答案】:A,D【知識點】信用卡詐騙罪的認定【解析】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盜竊罪的規定定罪處罰;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屬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故屬于信用卡詐騙行為。16、代執行一般有哪些程序階段?A、確定義務B、告誡C、代為執行D、征收費用【參考答案】:B,C,D【解析】:代執行的程序,一般為告誡、代為執行和征收費用三個階段。在告誡設定的履行期限內,義務人未履行,并且確有不履行義務的故意而不是實際上不能履行時,才可以實施代執行。代執行以向義務主體征收費用為終結。17、下列選項中哪些既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也可以由最初作出具體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A、經復議而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所認定的主要事實的B、經復議而復議機關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C、經復議而復議機關部分撤銷原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D、經復議,復議機關撤銷原具體行政行為決定的【參考答案】:A,C,D【解析】:行政訴訟的地域管轄。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7條以及《行訴解釋》第7條規定,本題應選A、C、D項,排除B項18、對下列哪些行為,賠償機關未確認致害行為違法的,賠償請求人可依法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A、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B、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C、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D、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參考答案】:A,B,C,D【解析】: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條19、下列哪些情形,不構成破壞交通工具罪?A、破壞正在運行的交通工具B、破壞檢修完畢,待命行使的交通工具C、破壞正在修理交通工具或封存不用的交通工具D、破壞尚未交付使用的交通工具【參考答案】:C,D【解析】:構成破壞交通工具罪,行為人所破壞的必須是正在使用期間的交通工具,如果破壞的是尚未投入使用、正在修理中或者封存不用的交通工具。不能構成此罪。20、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訴訟期間,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但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可以停止執行?A、被告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B、法律、法規規定停止執行的C、原告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D、原告申請停止執行,人民法院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并且停止執行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裁定停止執行的【參考答案】:A,B,D【解析】:《行政訴訟法》第44條的規定:“訴訟期間,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一)被告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二)原告申請停止執行,人民法院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并且停止執行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裁定停止執行的;(三)法律、法規規定停止執行的。”據此,選項ABD正確。21、某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因為瀆職,將被罷免,那么罷免該檢察院檢察長須經過下列哪些程序?A、由該縣人民代表大會行使罷免權B、由該縣人大常委會行使罷免權C、須報經上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該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批準D、須報經上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該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參考答案】:A,C【解析】: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罷免程序《憲法》第101條:“……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并且有權罷免本級人民法院院長和本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出或者罷免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上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該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因此,A、C項是正確的。考查《憲法》條文的直接規定,要求考生準確記憶檢察長的罷免程序。注意兩個步驟三個主體:縣級以上(本級)人大罷免,報上級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該級人大常委會批準。應特別注意《憲法》第101條第2款規定的罷免、選舉地方各級人民法院院長與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程序是不同的。因檢察院實行垂直領導體制,故選舉、罷免本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報上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該級人大常委會批準。22、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隨著社會政治經濟關系的變化,法律內容也有所發展,主要表現在禮法結合進一步發展。下列哪些情形屬于具體表現?A、“八議”人律B、“官當”制度確立C、“重罪十條”的產生D、“準五服制罪”的確立【參考答案】:A,B,C,D【解析】:題中四個選項都是該時期法制變化的具體表現,除此之外,還有刑罰制度改革(規定絞、斬等死刑制度;規定流刑;規定鞭刑與杖刑;改革以往五刑制度;廢除宮刑制度),以及建立死刑復奏制度。故A、B、C、D項均為本題的正確答案。23、下列關于政府做法正確的是:()A、甲市工商局根據李某的申請,公開了涉及甲企業商業秘密的政府文件B、某鄉政府決定重點公開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情況C、某縣政府決定向社會公開在地震中,社會捐助物資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D、李某向縣環保局要求公開許可在當地開辦化工廠的情況,環保局以與李某沒有利害關系為由予以拒絕【參考答案】:B,C【解析】: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14條第4款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A項中沒有但書中規定的情況,不應公開,工商局的做法是錯誤的。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12條的規定:“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其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八)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情況”。故B項中鄉政府的做法是正確的。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11條規定:“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還應當包括下列內容:……(四)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故C項中縣政府的做法正確。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10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七)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因此,縣環保局應該公開此信息。環保局的做法錯誤,不選24、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關于動員和緊急狀態的決定權,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決定全國總動員B、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決定全國進入緊急狀態C、國務院有權決定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進入緊急狀態D、國務院有權決定局部動員【參考答案】:A,B25、證券公司的下列行為,哪些是《證券法》所禁止的?A、為客戶買賣證券提供融資融券服務B、有償使用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C、將自營賬戶借給他人使用D、接受客戶的全權委托【參考答案】:B,C,D26、關于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A、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以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為監測對象B、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C、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時,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D、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是制定、修訂食品安全標準和對食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的科學依據【參考答案】:A,B,C27、《德國民法典》是19世紀末自由資本主義向壟斷資本主義過渡時期制定的法典,法典適應壟斷資本主義經濟發展需要,在貫徹資產階級民法基本原則方面已有所變化,主要包括:()A、法典在民事責任方面也確認了“過失責任”原則B、在法典中,與自由競爭經濟條件相適應的,體現“個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這一公式的個人主義、自由主義民法原則,得到了明確的表述C、法典肯定了資本主義“契約自由”原則,并直接保護資產階級和榮克貴族對雇傭勞動的剝削D、法典肯定了公民私有財產權受限制的原則【參考答案】:A,C本題考查的是《德國民法典》的特點。正如題干上所指出的,《德國民法典》是19世紀末自由資本主義向壟斷資本主義過渡時期制定的法典,法典適應壟斷資本主義經濟發展需要。因此,本題的選項B“在法典中,與自由競爭經濟條件相適應的,體現‘個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這一公式的個人主義、自由主義民法原則,得到了明確的表述”與之相矛盾。因此,四個選項中8項為《法國民法典》的特點,AC項均為《德國民法典》所獨有的特征。四個選項中D項表述錯誤。所以,正確選項是AC項。28、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海關在查驗進口貨物時,發現了假冒商標的貨物,依世界貿易組織TRIPs的規定,有關邊境措施的說法,下列正確的是哪幾項?()A、即使沒有權利人提出申請,海關也可依職權中止放行假冒商標貨物B、可責令侵權人除去非法加貼的商標后即可允許該批假冒商標貨物進入商業渠道C、不得允許侵權產品在未做改變狀態下再出口D、海關可責令將該查獲的進口假冒商標貨物再出口至原出口國【參考答案】:A,CTRIPs第46、51、59條,對于假冒商標商品,除例外情況外,僅僅除去非法加貼的商標并不足以構成允許其進入商業渠道的理由;也不得允許侵權產品在未做改變狀態下再出口;對于中止放行程序的啟動,既可以是由權利人提出,海關也可自行采取行動。對于海關是否中止放行出口的侵權產品,TRIPs規定各成員有自由制定程序和規則的權利。29、依據法官職業道德規范,關于法官行為。下列哪些評論是正確的?A、徐法官在接待當事人的過程中。針對當事人對判決書提出的質疑,以不屑的口吻說:“你一個文盲加法盲,有什么資格來質問我?”評論:徐法官的行為不符合司法禮儀B、藍法官在開庭調解時,為營造輕松和諧的氣氛,身著便裝,談笑風生。評論:藍法官的行為違反法庭規則C、周法官在當地出席大學同學私人投資的公司開業典禮,并在被公開介紹法官身份后登臺致賀辭。評論:周法官的此行為違反了不得以職業、身份、聲譽謀取利益的義務D、謝法官正在承辦一宗合同糾紛案件。該案被告向謝法官的配偶林某任職的A公司表示,愿將一個工程項目發包給該公司,條件是讓林某任該項目的主管。林某將此事告訴了謝法官,并提及發包人是該案的被告。謝法官聽后未置一詞。評論:謝法官的行為違反了約束家庭成員的義務【參考答案】:A,B,D【考點】法官職業道德規范【解析】A項考查法官是否遵守司法禮儀。《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32條規定:“法官應當尊重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人格尊嚴,并做到:(一)認真、耐心地聽取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發表意見;除非因維護法庭秩序和庭審的需要,開庭時不得隨意打斷或者制止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發言;(--)使用規范、準確、文明的語言,不得對當事人或其他訴訟參與人有任何不公的訓誡和不恰當的言辭。”選項A中徐法官的行為不符合司法禮儀,評論正確,故人選。B項考查法官是否遵守司法禮儀。同法第33條規定:“法官開庭時應當遵守法庭規則,并監督法庭內所有人員遵守法庭規則,保持法庭的莊嚴。并做到(一)按照有關規定穿著法官袍或者法官制服、佩帶徽章,并保持整潔……”故藍法官在開庭時身著便裝是錯誤的,8評論正確,故人選。C項考查法官是否保持清正廉潔。同法第26條規定;“法官應當妥善處理個人事務,不得為了獲得特殊照顧而有意披露自己的法官身份;不得利用法官的聲譽和影響為自己、親屬或者他人謀取私人利益。”周法官在出席同學公司開業典禮并以法官身份登臺致賀辭沒有謀取利益,因此也就沒有違反不得以職業、身份、聲譽謀取利益的義務。C評論是錯誤的,不選。D項考查法官是否保持清正廉潔。同法第30條規定:“法官必須向其家庭成員告知法官行為守則和職業道德的要求,并督促其家庭成員不得違反有關規定。”謝法官對其配偶與案件被告合作一事未置一詞,違反了約束家庭成員的義務,D評論正確,故入選。30、下列哪些內容不屬于制定法的有?A、家法族規B、衡平法C、法院判例D、習慣法匯編【參考答案】:A,B,C,D【解析】:制定法的含義A項家法族規不是法律:C項法院判例在大陸法系只是一種針對具體事項的非規范性法律文件,不具有法的普遍性效力,不是法律。D項習慣法匯編,由于法律匯編不是國家立法活動,因此習慣法匯編仍是習慣法。三、不定向選擇題1、下列何種表述屬于法律意識的范疇?()。A、郭某感覺到中國法官的腐敗行為越來越少了B、賈某因卡式爐爆炸而毀容,向法院起訴要求酒店支付5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C、梅某認為偷幾本書不構成盜竊罪D、進城務工的農民周某拿不到用人單位報酬,自認倒霉【參考答案】:A,C,D「考點」法律意識「解析」本題中,ACI)均為人們對于法律問題或法律現象的主觀心理狀態,只有B項是人們在一定法律意識支配下的積極行為,這已經不再僅僅是法律意識而是具體行動了,故B排除。2、張律師在為甲代理過程中,下列哪些行為是正確的()A、張律師代理案件后因一些專利方面的問題,由聯想律師事務所邀請了在專利法律問題方面頗有經驗的希望律師事務所協助辦案,雙方以書面形式約定法律后果各自承擔B、張律師在收取甲的代理費后,為甲開出了一張其本人的收款憑據C、張律師告訴甲法律規定因商標侵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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