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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47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甄題精選第四次基礎題(含答案)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古某,女,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死刑,但死刑執行書因故遲遲未下達。待到死刑執行之時,法醫發現其于等候執行期間與看守她的獄警夏某通奸,現已有身孕。該案如何處理?A、不能執行死刑,因《刑法》規定死刑不適用于已懷孕的婦女。應立即停止執行并將情況上報B、可以執行死刑,《刑法》規定死刑不適用于審判時懷孕的婦女,古某懷孕是在審判后C、可以執行死刑,只是要等到古某生產之后一定時間D、可以執行死刑,因其是與獄警通奸而懷孕,其行為帶有規避《刑法》的性質【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涉及死刑的適用。《刑法》規定的懷孕的婦女不能判處死刑,“懷孕的婦女”指的是犯罪時至死刑執行前懷孕的。2、章某是美國公民,一日我國一艘貨船途徑美國,章某向船上射擊,將日本公民A射死。對章某的行為,我國的刑法()管轄權;日本公民王某從日本向我國境內寄炸彈,但在日本就被警方破獲。對王某的行為,我國刑法()管轄權;楊某與境外黑社會組織3A黨勾結,想制造冰毒,楊某負責從我國某省提供制造冰毒的原材料,運送至國外,由3A黨制成成品,在境外銷售。對楊某的行為,我國刑法()管轄權;國際大毒梟老K(哥倫比亞國籍)來我國旅游,老K以前從未在我國進行過任何犯罪活動,但現國際刑警接受哥倫比亞的請求在全球范圍內對其發出了通緝令,我國對其()管轄權。A、有,有,有,有B、沒有,沒有,沒有,沒有C、有,沒有,有,沒有D、沒有,有,沒有,有【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刑法》第6條規定的屬地管轄原則,凡在中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有特別規定之外,都適用我國刑法。這里的中國領域包括我國的領土、領空、領海,還包括懸掛我國國旗的航空器和船舶。保護管轄原則,是以保護本國國家或者國民利益為管轄判斷標準的原則。只要侵犯本國國家或者國民利益,無論犯罪人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其在國外的犯罪行為也適用本國刑法。普遍管轄原則,是以保護人類共同利益為管轄判斷標準的原則。不論行為人的國籍、行為所在地為何,只要是針對國際條約、國際協定中規定的違反全人類共同利益的國際犯罪,任何締約國均有權管轄。本題中,對章某依屬地管轄原則,對王某依保護管轄原則,對楊某依屬地管轄原則,對老K依普遍管轄原則,我國均有管轄權。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3、甲從國外低價購得一項未獲當地政府批準銷售的專利產品“近視治療儀”。甲將產品樣品和技術資料提交給我國x市衛生局指定的醫療產品檢驗機構。該機構未作任何檢驗,按照甲書寫的文稿出具了該產品的檢驗合格報告。隨后,該市退休醫師協會的秘書長乙又以該協會的名義出具了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書。該產品投入市場后,連續造成多起青少年因使用該產品致眼睛嚴重受損的事件。現除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責任外。受害者還可以采用哪些民事補救方法?()A、要求甲承擔損害賠償責任B、要求該衛生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C、要求該檢驗機構承擔連帶賠償責任D、要求該退休醫師協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參考答案】:A,C,D【解析】:產品缺陷責任作為經營者,甲理應對其提供的商品存在缺陷承擔責任,這一點是無疑的;所以A應選;根據《產品質量法》第57條第3款規定:產品質量認證機構違反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對不符合認證標準而使用認證標志的產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認證標志資格的,對因產品不符合認證標準給消費者造成的損失,與產品的生產者、梢售者承擔連帶責任;情節嚴重的,撤銷其認證資格。C項應選;本法第58條規定:社會團體、社會中介機構對產品質量作出承諾、保證,而該產品又不符合其承諾、保證的質量要求,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與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承擔連帶責任。所以D項應選。4、蘇聯解體后,俄羅斯應繼承蘇聯的:A、我國與蘇聯之間的友好同盟條約B、我國與蘇聯之間的邊界條約C、我國與蘇聯的邊界貿易協定D、我國與蘇聯的投資保護協定【參考答案】:B【解析】:不論被繼承國是否存在,原來對其全部領土有效的任何條約,對所有繼承國有效。友好同盟條約是政治性條約,國家分離后應重新談判。邊界貿易協定和投資保護協定是經濟性條約,可以繼承,也可以不繼承。按照國際慣例,條約繼承的一般原則是政治性條約不繼承,如同盟條約、友好條約、中立條約、共同防御條約等。經濟性條約酌情繼承,如貿易協定、投資保護協定等。與領土、資源相關的條約予以繼承,如邊界條約、有關自然資源和道路交通的條約等。5、1998年1月,馮某在某市開設一家夜總會并非法提供色情服務。馮某要求統一保管賣淫婦女的身份證,對賣淫婦女實行集體吃住、統一收費、定期體檢和發避孕千具的措施。1998年2月,在馮某掌控下的一賣淫女陸某將一名剛滿13周歲的女孩邵某引誘來賣淫。1998年3月,出租汽車司機羅某得知公安機關晚上要檢查娛樂場所,便給馮某報信,使夜總會躲過了公安機關查處。但公安機關最終于1998年6月查封了夜總會并發現經常在夜總會嫖娼的陳某患有嚴重的性病(陳某自己也知道自己患有性病)。陳某還交代他曾嫖宿過邵某,并知道其未滿14歲。邵某也承認曾與陳某嫖宿過。根據以上事實,請回答問題:對馮某應以什么罪定罪量刑?A、強迫婦女賣淫罪B、組織賣淫罪C、引誘、容留賣淫罪D、非法經營罪【參考答案】:B【知識點】組織賣淫罪。【解析】根據《刑法》第358條之規定,組織賣淫罪就是組織、拉攏、策劃他人進行賣淫的行為。本題中馮某為牟利而非法提供色情服務,而且對于賣淫女進行各種管理等等一系列行為,都是對賣淫女的行為進行的組織活動。因此,馮某的行為完全符合組織賣淫罪的構成要件,應該定為組織賣淫罪。6、根據我國《立法法》的規定,下列哪個機構可以向我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提出法律案?()。A、中央軍事委員會B、省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C、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會D、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參考答案】:A【解析】:「考點」立法提案權「解析」《立法法》第12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法律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團決定列入會議議程。7、下列關于法律部門的說法正確的是:A、一個規范性法律文件可能包含幾個法律部門的規范。B、劃分法律部門的標準是調整對象和調整方法。C、法律部門的總和就構成一國的法律體系。D、當代我國法律部門中,經濟法屬于社會法。【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的考察點是法律部門。B答案較具迷惑性,調征對象和調整方法只是劃分法律部門的主要標準,并非全部標準,參考書第24頁還列舉了作為補充的四項原則。C答案,法律體系雖然也稱為部分法體系,但并非部門法的總和,而是內部和諧一致、有機聯系的,比如國際法雖然也是一個法的部門,但并不包含在法律體系中。D答案,經濟法并不全部屬于社會法,有一些屬于公法的內容。8、劉暢今年15歲,在老家和同學吵架時,掏出隨身攜帶的匕首將同學捅成重傷。事后,劉暢怕被抓獲,就來到北京的姨姨家“避風”。姨父看其神色不對,就問他發生了什么事。經過教育,劉暢告訴了姨父捅傷同學的事情,并答應第二天早上和姨父一起去自首。晚上,姨父怕劉暢第二天反悔,就主動通知了公安人員。公安人員到達時,劉暢正在床上睡覺,他沒有反抗。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劉暢構成自首B、劉暢不構成自首C、劉暢不滿16周歲,不需要負刑事責任D、如果處罰劉暢,因其不滿16周歲,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參考答案】:A【解析】:正確答案:A【解析】刑法第17條,劉暢構成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罪,即使15歲,也要負刑事責任。劉暢已答應第二天早上和姨父-起去自首,其并未逃走,因此仍應認定為自首。參見最高院關于自首的司法解釋。對于未成年人犯罪是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不是可以。9、楊某是某省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的處長,為某承包商承建的某段高速公路立交橋綠化工程結算問題向該工程的建設指揮部打招呼,使該承包商順利地拿到了工程款,然后收受了該承包商的10萬人民幣。一審法院依據上述事實認為楊某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385條的規定,構成受賄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10年。楊某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楊某的上述行為不構成受賄罪,撤銷一審判決,宣告楊某無罪。理由是,該工程的建設指揮部是一個獨立的單位,其人、財、物均歸該省所管轄的某市的人民政府管理,因此,該省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與該工程建設指揮部之間不存在直接的領導關系。另外,該承包商的工程結算款不屬于不正當利益,楊某的行為不具備“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受賄罪要件。關于法院在法律適用中所運用的法律推理,下列何種說法是不正確的?()。A、一審法院運用的是一種辯證推理B、二審法院運用的是一種類比推理C、一審法院運用的是~種演繹推理D、二審法院運用的是一種辯證推理【參考答案】:A【解析】:「考點」法律推理;辨證推理;類比推理;演繹推理「解析」法律推理包括:演繹推理、歸納推理、辨證推理。演繹推理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三部分組成。歸納推理是從特殊到一般的推理。辨證推理側重對法律規定和案件事實的實質內容進行價值評價或者在相互沖突的利益之間進行選擇的推理。本案中。一審法院以現行《刑法》中關于受賄罪規定作為大前提,楊某所實施的行為作為小前提,得出相應的結論,因而一審法院的法官運用的是一種演繹推理。故選項A的說法不正確,C項正確。二審法院法官在進行法律推理時,將《刑法》中的受賄罪的構成要件與楊某所實施的具體行為加以綜合比較,對案件的實質內容進行價值判斷和分析,屬于一種辨證推理的范疇,具體而言運用了辨證推理中的類比推理。故選項8、D是正確的。故應選A、10、關于仲裁裁決的撤銷,根據我國現行法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我國法院可根據我國法律撤銷一項外國仲裁裁決B、我國法院撤銷涉外仲裁裁決的法定理由之一是裁決事項超出仲裁協議范圍C、撤銷涉外仲裁裁決的法定理由和撤銷國內仲裁裁決的法定理由相同D、對法院作出的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裁定,當事人無權上訴【參考答案】:B【解析】:涉外仲裁裁決的撤銷一國法院或仲裁機構生效裁決的效力只及于本國。在特定條件下,一國法院和涉外仲裁機構裁決才需要在他國實現和完成。對外國仲裁裁決我國只能不予承認、不予執行,而不能撤銷,這一點上與我國涉外仲裁裁決是有區別的,故A選項錯誤。我國《仲裁法》第70條規定,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涉外仲裁裁決有民事訴訟法第258條第1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撤銷。麗《民事訴訟法》第258條第1款的規定具體包括:(1)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2)被申請人沒有收到指定仲裁員或者進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屬于被申請人負責的原因未能陳述意見的。(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與仲裁規則不符的。(4)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因此,裁決事項超出仲裁協議范圍是我國法院撤銷涉外仲裁裁決的法定理由之一,B項正確。而根據《仲裁法》第58條第1款的相關規定,當事人申請撤銷國內仲裁裁決需要具備以下情形之一:(1)沒有仲裁協議的。沒有仲裁協議指當事人沒有達成仲裁協議。仲裁協議被認定無效或者被撤銷的,視為沒有仲裁協議。(2)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當事人以仲裁裁決事項超出仲裁協議范圍為由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經審查屬實的,人民法院應當撤銷仲裁裁決中的超裁部分。但超裁部分與其他裁決事項不可分的,人民法院應當撤銷仲裁裁決。(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4)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5)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顯然撤銷涉外仲裁裁決的法定理由和撤銷國內仲裁裁決的法定理由是不同的,故C選項錯誤。D項表述本身正確,但不符合題意,詳見陷阱點撥。[陷阱點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0條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認定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應當以“裁定”的形式作出,但當事人對此不服的,不允許上訴。D項本身表述正確,但是本題題千中設問是“關于仲裁裁決的撤銷”,而不是仲裁裁決的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撤銷與不予執行是兩個概念,裁決不予執行參見《仲裁法》第71條規定,被1私請人提出證據證明涉外仲裁裁決有民事訴訟法第258條第1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人民法院11、吳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以向上級請求為由一直未予任何答復,吳某應當如何處理?()A、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訴B、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C、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D、可以請求同級人民檢察院抗訴【參考答案】:A【解析】:《行政訴訟法解釋》第32條第3款規定,受訴人民法院在七日內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訴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訴或者起訴(而非上訴)。上一級人民法院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予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審理,也可以自行審理。12、下列有關我國憲法說法不正確的是:()。A、《欽定憲法大綱》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憲法性文件B、《重大信條十九條》是清政府最后一部憲法性文件C、《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是舊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正式公布的憲法D、《中華蘇維埃憲法大綱》是我國由人民代表機關正式通過公布施行的第一個憲法性文件【參考答案】:C【解析】:「考點」中國憲法歷史「解析」1923年曹錕賄選憲法為舊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正式公布的憲法。13、下列有關德國法和法國法的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A、德國封建時代最著名的習慣法匯編是1220年的《加洛林納法典》B、在拿破侖統治時期,法國制定了《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民事訴訟法典》和《刑事訴訟法典》,但尚未形成“六法”體系C、魏瑪共和國時期頒布了大量的“社會化”法律,如《消除人民和國家痛苦法》、《德國改造法》等D、由于德國民法具有“潘德克頓學派”的理論基礎,相對于19世紀大陸法系其他國家而言,其結構更加嚴謹,概念更加準確【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點為大陸法系。A項,德國封建時代最著名的習慣法匯編是1220年的《薩克森法典》;B項,在拿破侖統治時期,法國制定了《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民事訴訟法典》和《刑事訴訟法典》五部重要法典,再加上憲法,構成了法國“六法”體系。C項,1919年,戰敗的德國進入魏瑪共和國時期。由于政體的變化和社會化思潮的影響,德國加快了民主政治的進程,在沿用原有法律的同時,頒布了大量的“社會化”法律,如調整社會經濟的法律和保障勞工利益的法律,使德國成為經濟立法和勞工立法的先導,而《清除人民和國家痛苦法》、《德國改造法》表明的是法西斯專政時期德國法的蛻變。14、擔任法官必須年滿多少歲?A、18歲B、20歲C、23歲D、25歲【參考答案】:C【解析】:法官法明確規定15、《行政訴訟法》規定的“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中的法律指的是下列哪個選項所包含的規范性文件?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通過的規范性文件B、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通過的規范性文件C、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務院制定、通過的規范性文件D、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權力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參考答案】:B【解析】“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中的“法律”,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通過的規范性文件16、田某與曹某合謀勒索趙某的財物。2005年3月17日下午,田某將趙某15歲的兒子小趙騙出,并讓曹某給趙某打電話,稱小趙已被綁架,叫趙某速送2萬元現金到指定地點,不許報警,否則殺害小趙。之后,田某、曹某請趙A吃“串串香”,又帶他到游樂場所玩。隨后,田、曹二人置小趙于不顧,去約定地點取款時被當場抓獲。田某等人的行為構成:A、敲詐勒索罪B、綁架罪C、搶劫罪D、詐騙罪【參考答案】:A【考點】敲詐勒索罪與相關犯罪的界限【解析】田某、曹某給趙某打電話,稱趙A已被綁架,叫趙某速送2萬元現金到指定地點,不許報警,否則殺害趙A。這是典型的威脅,是對被害人親屬的生命進行威脅,威脅行為足以使被害人人產生恐懼心理。而對被害人之子,田某、曹某請小趙吃“串串香”,又帶他到游樂場所玩,并沒有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不能認定為綁架中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實力控制他人的行為。因此,本案中,田某、曹某的行為是采取威脅方法,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其行為應定敲詐勒索罪。17、下列何種表述不屬于法的原則?()A、公民的權利能力一律平等B、民事活動應當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C、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部履行自己的義務D、法律有明文規定的按照法律的規定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不得定罪處罰【參考答案】:C【解析】:看一個法律條文表述的是不是法律規則,關鍵看該法律條文是否表述的是權利或者義務;如果表述了權利或者義務,那么就是法律規則。18、下列有關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理論淵源和實踐基礎,不正確的是:()A、馬克思主義的法治思想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理論基礎B、列寧有關社會主義法治的探索和論述標志著社會主義法治實踐的開端C、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中國化的最新成果D、堅持黨的領導、人民-3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原則【參考答案】:D【解析】:考點: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理論淵源和實踐基礎。馬、恩、列的法治思想和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思想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理論淵源(理論基礎).列寧有關社會主義法治的探索和論述既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理論淵源之一,也標志著社會主義法治實踐的開端.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中的法治思想都是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中國化的產物.其中,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法律觀)中國化的最新成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由五個部分組成: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三“統一”)是核心精髓;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憲法法律至上(三“至上”)是根本原則;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和黨的領導(五“內涵”)是基本理念;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政治基礎;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是重要保障.三“統一”是核心精髓,不是根本原則.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19、黃某系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要免除黃某的檢察官職務,必須經過下列哪個程序?A、由黃某任職地省人民代表大會罷免B、由該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免除C、由該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除D、由該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免除【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檢察官法》第12條第3款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由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和罷免,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和檢察員由本院檢察長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可見,ABD選項均不屬于必經程序,故C選項正確,ABD選項錯誤。20、商業銀行的下列違規行為哪一項依法應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查處?()A、提供虛假財務報告B、出借營業許可證C、未經批準代理買賣外匯D、未經批準設立分支機構【參考答案】:A【解析】:銀行業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分【解析】《商業銀行法》第74條規定: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經批準設立分支機構的;……(四)出租、出借經營許可證的;(五)未經批準買賣、代理買賣外;12的;……第77條規定: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國人民銀行責令改正,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建議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拒絕或者阻礙中國人民銀行檢查監督的;(二)提供虛假的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報表和統計報表的;(三)未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比例交存存款準備金的。可知A項正確,B、C、D項所述內容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查處。21、以下關于專屬經濟區說法正確的有?()A、專屬經濟區不需國家以某種形式宣布建立并說明其寬度,是國家的一種自然權利B、專屬經濟區制度影響其上空和底土本身的法律地位C、其他國家在這個區域享有航行、飛越、建造人工島嶼的權利D、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可以采取登臨、檢查、逮捕措施【參考答案】:D【考點】專屬經濟區的法律地位【解析】專屬經濟區需要宣告,另外,其他國家在這個區域享有航行,飛越,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的自由,而沒有建造人工島嶼的權利。所以ABC不選。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可以采取登臨、檢查、逮捕措施,D正確。22、趙小剛將張小同綁架,然后脅迫張小同給其父親張大同打電話,張小同打電話給其父,謊稱自己借人錢要還,讓父親給自己十萬元,張大同便把錢打給了張小同,張小同然后給了趙小剛。趙小剛的行為構成:A、搶劫罪既遂B、敲詐勒索罪既遂C、綁架罪既遂D、綁架罪未遂【參考答案】:A【解析】:綁架罪是向第三人索要財物,搶劫罪是向被害人本人索要財物。所以,本案趙小剛構成搶劫罪。23、中國籍甲與美國籍乙為澳大利亞某大學同學,2003年兩人在英國旅行時結婚,2005年甲回到中國后向中國某法院提出與乙離婚,中國某法院在受理本案時適用下列哪項法律?()A、甲與乙的結婚適用澳大利亞法,離婚適用美國法B、甲與乙的結婚適用澳大利亞法,離婚適用英國法C、甲與乙的結婚適用英國法,離婚適用中國法D、甲與乙的結婚適用中國法,離婚也適用中國法【參考答案】:C【解析】:涉外婚姻的法律適用《民法通則》第14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本題中甲和乙在英國結婚,故結婚適用英國法,甲在中國提起訴訟,離婚適用中國法,因此本題答案選C項。24、關于中國國籍的取得和喪失的原則的表述,哪項是正確的?A、因出生而取得中國國籍,適用雙系血統原則B、因歸化而取得中國國籍,適用自愿申請原則C、任何中國公民如屬外國人的近親屬,或定居在外國,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可經申請批準退出中國國籍D、中國各族的人都具有中國國籍原則和中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原則【參考答案】:D【解析】:《國籍法》第4條:“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第5條:“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國外,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并定居國外,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第6條:“父母無國籍或國籍不明,定居在中國,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25、陳某原系某鄉某村村民委員會主任。在某廠征用村里土地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利用作廢收款收據等手段套取征地補償費9萬元,據為己有A、陳某構成侵占罪B、陳某構成貪污罪C、陳某構成詐騙罪D、陳某構成職務侵占罪【參考答案】:B【解析】: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解釋,村民委員會成員利用在協助鄉、鎮人民政府執行行政管理工作時的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較大的以貪污罪定罪處罰。26、根據UCP600的規定,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是:()A、如果信用證未注明其是否可撤銷,則視為不可撤銷B、兌付(honour)概括了開證行、保兌行、指定行在信用證下除議付以外的一切與支付相關的行為C、議付是對票據及單據的一種買入行為,是對受益人的融資,即預付或承諾議付,從而取消了UCP500中“支付對價”的表述D、相符的交單是強調要與信用證條款、適用的慣例條款及國際銀行標準實務相符【參考答案】:A【解析】:UCP600的新規定根據新修訂的UCP600第2條的規定,其取消對可撤銷信用證與不可撤銷信用證的劃分,明確規定信用證是不可撤銷的,故A錯誤;而UCP600中新增的條款有銀行日、保兌、兌付交單等,兌付是概括了開證行、保兌行、指定行在信用證下除議付以外的一切與支付相關的行為,所以B項正確:C項也是UCP600對UCPS00的一處修改,UCP600中取消了UCPS00中“支付對價”的表述,明確議付是對票據及單據的一種買入行為。并明確是對受益人的融資即預付或承諾議付,C也正確;D項根據UCP600的第l5條規定,也是正確的,所以本題答案為A項。27、國家結構形式是指A、國家階級結構B、國家民族結構C、統治階級采用哪些形式調整國家整體與部分的關系D、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參考答案】:C【解析】:國家結構形式指國家整體與局部的關系。28、閆某是某國有企業的廠長,張某是閆某的秘書,在上任1年內,閆某先后接受送來的賄賂10萬多元,其中有5萬元是通過張某介紹來的人送的,閆某將其中2萬元送給張某作酬勞費。張某后來賭錢欠別人一大筆賭債,于是找到閆某,說:“給我點錢花,否則我就告你。”閆某很害怕,于是給了張某1.5萬元。但是事過不久,張某又找閆某要錢,閆某說手頭沒錢,張某要求其將工會活動的部分經費借給自己先用一用,1個月后保證償還,閆某就把自己保管的工會活動經費1萬元給了張某,1個月后,閆某被告發。根據以上情況,請回答下列問題。閆某接受賄賂的行為,構成什么罪?()。A、受賄罪B、職務侵占罪C、單位受賄罪D、貪污罪【參考答案】:A【解析】參見刑法385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29、下列不能作為“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仲裁案件所適用的法律有:()A、雙方當事人選擇的法律B、爭端一方締約國的法律(不包括沖突規范)C、國際法規則D、爭端一方締約國的法律(包括沖突規范)【參考答案】:B【解析】:ICSID適用的法律根據《華盛頓公約》第42條規定,法庭應依照雙方可能同意的法律規則判定一項爭端。如無此種協議,法庭應適用爭端一方的締約國的法律(包括其關于沖突法的規則)以及可能適用的國際法規則。30、某村有年滿18周歲以上村民500人,其中有100名村民聯名提出罷免村委會主任。經村民會議投票表決,下列選項中哪個是罷免被通過的最低人數?A、125人同意B、126人同意C、250人同意D、251人同意【參考答案】:D【解析】:罷免村委會主任的最低人數要求《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會議由本村18周歲以上的村民組成。召開村民會議,應當有本村18周歲以上村民過半數參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所作決定過半數通過。本題應注意的是投票的基數是“本村所有年滿18周歲以上的村民”,而不是“參加投票人員”;是“過半數”,而不包括半數。此為議事規則的原理之一,以所有成員(代表、委員、組成人員等)的為基數,而不是以參加投票人數為基數:是“過半數”,而不包括半數,根據一般議事原理也可做對此題,當然有特別程序規定的除外。31、31.封建監察機關御史臺改稱為“都察院”始于:()。A、宋B、元C、明D、清【參考答案】:C【解析】:【正確答案】C【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明代的司法機構。明代都察院掌糾察。主要是糾察百司,司法活動僅限于會審及審理官吏犯罪案件,并無監督法律執行的原則。自此,中國歷史上沿用數代的“御史”之名稱便被“都察院”所取代了。【該題針對“唐宋元明清時期的司法制度”知識點進行考核】32、甲酒廠生產的“太歲康”高粱酒,在本省市場上頗有名氣。以后,乙酒廠推出“狀元樂”高粱酒,其酒瓶形狀和瓶貼標簽的圖樣、色彩與“太歲康”幾近一致,但使用的注冊商標商品名稱以及廠名廠址均不同。對此,下列表述中哪一個是正確的?()A、因注冊商標、商品名稱以及廠名廠址均不相同,乙廠對甲廠不構成侵權B、“太歲康”商標僅屬省內知名,其標簽又未獲得專利,甲廠不能起訴乙廠侵權C、兩種商品裝潢外觀近似,足以造成購買者發生誤認,故乙廠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D、兩種商品裝潢雖外觀近似,但常喝“太歲康”的人仔細辨認可以加以區別,故乙廠的行為不受法律禁止【參考答案】:C【解析】:欺詐性交易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5條的規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為欺騙性的交易行為。本題中甲廠的產品在本省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應當認定為是知名產品,盡管其外觀未申請專利,但依然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乙廠由于采用了與甲廠同類商品極為相似的外觀裝潢,其行為足以造成一般消費者的誤認,故其行為已構成不正當競爭。因此選項C的表述是正確的。33、甲國與乙國之間不存在有關引渡的國際條約,現甲國公民丙某在甲國犯罪,后偷渡到乙國,甲國要求引渡丙某,乙國拒絕,乙國不予引渡的理由不正確的是A、乙國認為丙某是政治犯,政治犯不引渡B、B丙某的行為在乙國不認為是犯罪C、乙國引渡法規定對于丙某在甲國的犯罪行為不予引渡,應在乙國起訴D、乙國認為甲國是專制國家,其司法程序不正當,不能有效地保障犯罪人的人權【參考答案】:D【解析】:雙重犯罪原則和政治犯罪不引渡是關于引渡的兩大原則,被請求引渡人的行為必須是請求國家被請求國的法律都認定的犯罪。當他國在沒有引渡條約的情況下提出引渡時,一國可自由裁量,包括根據其有關國內法作出決定,故C不選。34、公法與私法的劃分主要出現在:A、民法法系B、普通法法系C、社會主義法系D、伊斯蘭法系【參考答案】:A【解析】:在法律的分類方面,民法法系國家一般都將公法與私法的劃分作為法律分類的基礎,而普通法系則是以普通法與衡平法為法的基本分類。所以A選項正確,當選。BCD選項錯誤,不選。35、有關我國憲法實施的制度保障,以下說法錯誤的是()A、我國屬于司法機關實施憲法保障的模式B、我國屬于立法機關實施憲法保障的模式C、我國有事先審查方式D、我國有事后審查方式【參考答案】:A【解析】:在我國,憲法實施保障制度呈現出自己的特點。從憲法實施保障的機關來看,我國屬于立法機關實施憲法保障的模式。由于社會主義國家往往是由代表機關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并將其中立法權力授予自己,因此既可以稱為立法機關實施憲法監督模式,也可以稱代表機關或權力機關實施憲法監督模式。我國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具有憲法監督的職權。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有協助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做好監督憲法實施的工作,審查各種法律文件合憲性的職權。我國沒有像別的國家那樣,設有憲法法院或者賦予最高人民法院違憲審查權。因此,我國采用的不是司法機關實施憲法保障的模式,而是立法機關實施憲法保障的模式。A項說法錯誤,是本題的答案。B項本身正確。我國憲法實施的保障采用的是事先審查和事后審查相結合的方式。事先審查的方式體現在:自治區的人大制定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后生效;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制定的地方性法規須報省、自治區的人大常委會批準后施行。事后審查的方式體現在:全國人大有權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大常委會不適當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決定或命令等方面。所以C、D兩項本身正確,故不選。36、某單位領導某甲曾批評過工人某乙,某乙懷恨在心,蓄意進行報復。一天,某乙用鉗子將設備上的貴重金屬觸點全部擰下,偷放在甲的辦公室內,由于設備無法運轉,造成經濟損失800余萬元。公安機關偵察案件時,某乙又提出將某甲列為懷疑對象,公安機關從甲的辦公室發現“贓物”后,將甲拘留。后乙罪行敗露,乙的行為應定性為()。A、誹謗罪B、誣告陷害罪C、破壞生產經營罪與誣告陷害罪D、破壞生產經營罪與報復陷害罪【參考答案】:C【知識點】報復陷害罪與誣告陷害罪【解析】某乙基于兩個故意,實施了兩種行為,破壞了生產經營并對他人進行了誣陷,并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處分,應分別定罪。參見《刑法》第243條,第276條。報復陷害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見《刑法》第254條。【解析】注意,行為人前后兩個行為不能按照牽連犯理論來理解,這里不是牽連犯。在司法考試里,牽連犯的概念,最好采取類型說,即當某種手段經常被用來實施某種犯罪,或者某種原因行為通常導致――某種結果行為,才宜認為是牽連犯。(這也是張明楷的觀點。)行為人想誣告陷害甲,方法有很多,用不著去破壞生產經營,也就是說“破壞生產經營”不是誣告陷害他人的慣常手段。所以,這個不是牽連犯。更何況這里行為人侵犯的是二個完全不同的法益37、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甲為報復曾在公開場合批評過他的乙,遂捏造乙嫖娼的虛假事實并廣為散布,同時向公安機關告發,乙因此受到公安機關拘留15天的行政處罰。處罰執行完畢后,乙不堪忍受輿論譴責而自殺身亡。對甲的行為應如何處理?A、以報復陷害罪定罪處罰B、以誹謗罪定罪處罰C、以誣告陷害罪定罪處罰D、以誣告陷害罪和誹謗罪數罪并罰【參考答案】:B【解析】:關于A選項。報復陷害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進行報復陷害的行為。報復陷害罪的行為方式是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實施報復陷害,即超出職權范圍,假借公事名義,報復陷害他人。本題中,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甲并沒有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實施報復陷害行為,所以甲不構成報復陷害罪。因此,A選項錯誤。關于B選項。誹謗罪,是指捏造并公開散布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損害他人人格與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甲的行為符合誹謗罪的犯罪構成。|學/法\網|因此,B選項正確。關于CD選項。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行為。誣告陷害罪的主觀方面必須是意圖使他人受到錯誤的刑事追究,客觀方面之一是行為人必須有捏造犯罪事實的行為。本題中,甲某捏造乙嫖娼,是一般違法事實,只能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其進行制裁,所以甲不構成誣告陷害罪。因此,CD選項錯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38、在紐約有經常居所的美國公民史密斯在我國境內旅游期間病故,未留有遺囑,史密斯在美國有別墅一幢,在瑞士銀行有存款10億美元,死亡時其隨身遺留物中有美元數千元以及高級相機一部。其居于日本的子女就遺產繼承問題而產生糾紛,起訴至我國某法院,則在本案中可能適用的法律為下列哪項?()A、美國法B、瑞士法C、日本法D、中國法【參考答案】:A【解析】:依《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31條,法定繼承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動產法定繼承,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別墅為不動產。因此根據該規定,應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即美國法;而存款和隨身遺留物均為動產,因此應適用當事人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本題中被繼承人死亡時經常居所地在紐約,因此也應該適用美國法。39、下列關于法的作用說法正確的是A、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有進行科研活動的權利。這屬于法的指引作用。B、小王認為,小李故意將路燈打破的行為并沒為違反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這屬于法的評價作用。C、張洪犯詐騙罪被判刑三年,出獄后,非常悔恨,表示以后要遵紀守法,好好做人。這屬于法的教育作用和強制作用。D、馬經理認為,將來《直銷法》出臺后,傳銷行業將成為合法,因此加緊發展傳銷組織。這屬于法的預測作用。【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的考察點是法的作用。法的作用這一知識點考的頻率很高,主要考察法的作用的對象,因此考生一定要牢記。法的指引作用的對象是本人,并且分為確定的指引和不確定的指引。A答案屬于不確定的指引,但沒有指明指引的對象。法的評價作用的對象是他人,不管評價的好壞,正確與否,都體現了法的評價作用。故B正確。法的教育作用的對象是一般人,法的強制作用的對象是違法者,所以C屬于強制作用而非教育作用。法的預測作用的前提是已然存在的法律,而不是未然的法律。所以D不對40、2002年1月11日,A國公民乙在某國購買了1萬元假美鈔后,欲攜帶這些假美鈔入境在我國販賣。2002年2月22日在辦理入境手續時,乙做賊心虛,不敢正視邊檢人員的目光,引起邊檢人員的懷疑。在邊檢人員對其盤問時,乙交待了攜帶假幣入境的事實。2002年5月10日,某市人民法院對乙進行審判。請根據案情回答下列題目。本案中,乙的犯罪數額應如何計算?()A、假幣不具有價值,因而不計算數額B、以乙購買假幣的價格計算C、以2002年2月22日國家外匯管理機關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計算D、2002年5月10日以國家外匯管理機關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計算【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點是走私假幣數額的計算。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走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貨幣面額以人民幣計。走私偽造的境外貨幣的,其面額以案發時國家外匯管理機關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計算。故選C。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以下構成走私罪的是哪些?A、私營主李某未經海關許可并且未補繳應繳稅額,擅自將批準進口的來料,保稅貨物,在境內銷售牟利的B、王某未經海關許可并且未補繳應繳稅額,擅自將特定減稅的公益事業物品,在境內銷售牟利的C、孔某向走私犯莫某非法收購其走私進口的汽車,數量較大D、個體戶葛某多次與走私罪犯莫某通謀,為其提供貨款、資金方便【參考答案】:A,B,C,D【解析】:答案:ABCD解析:本題是對走私罪的考察。ABC項為準走私罪,D項為走私罪共犯。3、2010年5月1日,中國上海甲公司電告新西蘭乙公司,欲向其出售一批服裝,采用FOB上海,總價69萬新西蘭元,信用證付款。5月8日,乙公司回電,同意購買,但要求其降價至58萬新西蘭元,甲公司于5月10日電告其同意此要求。乙公司于5月11日收到。5月16日,上海公司將貨物裝上“維多利亞”號貨輪,并取得有關單據,整批貨物分裝在3個集裝箱內。5月26日當該輪在海上航行時,由于船員疏忽,船上發生火災,其中一個集裝箱被毀,其余兩個完好。6月16日,貨抵新西蘭。乙公司以貨物受損為由拒絕接收貨物,并向甲公司提出索賠。關于本案,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A、根據《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本合同于5月10日成立B、該批貨物的保險和運輸由乙公司負責C、本案貨物損失,乙公司無權向甲公司索賠D、乙公司有權以貨物受損為由要求開證行拒付【參考答案】:B,C【考點】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成立;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信用證[答案及解析]BC。根據《公約》,合同在承諾生效時生效,而公約采取的是到達生效主義,故合同于5月11日生效。所以A項錯誤。FOB術語中,賣方只負責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前的風險和費用,辦理出口清關手續,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及單證,在裝運港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并通知買方。運輸和保險都由買方負擔,所以B項正確。本案貨損,由于風險已經發生轉移,故乙無權向甲索賠。故C項正確。信用證的獨立性原則,銀行只能以單證、單單不符拒付,而不能以基礎合同的原因拒付。除非欺詐例外。故D項錯誤。4、王某因搶劫被一審法院判處四年有期徒刑后提出上訴。王某父親從報上看到張律師專打刑事訴訟官司的廣告后,找到張律師。張律師稱其有多年辦理刑事上訴案件的經驗,勝訴率在90%以上。而且二審法院的承辦法官是他的同學,有把握爭取改判。經張律師提議,王父同意聘請張律師為王某的二審辯護人,律師費為3萬元,如果改判無罪則另付7萬元,改判緩刑則另付5萬元。在張律師暗示下,王父去做受害人楊某工作,希望楊某私了,如改變證詞則付4萬元。根據上述事實,張律師的下列哪些行為違反了律師執業行為規范?()。A、明示與司法機關的特殊關系B、為承攬業務做虛假承諾,對委托人進行誤導C、對刑事案件根據訴訟結果協議收費D、慫恿委托人制造偽證【參考答案】:A,B,C,D【考點】律師與委托人的關系【解析】張律師的上述四種行為均違背了律師執業行為準則。根據《律師執業行為規范(試行)》第66條規定,律師不得為建立委托代理關系而對委托人進行誤導第67條規定,律師不得為謀取代理或辯護業務而向委托人作虛假承諾,接受委托后也不得違背事實和法律規定做出承諾。第97條規定,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不能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以及刑事案件中的委托人提出采用根據訴訟結果協議收取費用,但當事人提出的除外5、下列應當附加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是:A、洪某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B、裴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C、邵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D、姚某犯間諜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參考答案】:C,D【解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有兩種情況:(1)《刑法》第56條規定的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對于故意殺人、強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2)《刑法》第57條第2款規定的對于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故意傷害、盜竊等其他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觀惡性較深、犯罪情節惡劣、罪行嚴重的,也可以附加適用。AB選項是可以附加適用的情形,而非應當。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CD。6、以下情形構成貪污罪的是:A、某市教育局局長甲某將上級撥付的教育專項基金30萬元挪用給其弟做生意使用,半年后害怕事發入獄,遂將基金要回并攜款潛逃B、乙某將上街購物拾到的錢包一個交給路邊巡警丙某,內有人民幣15000元。丙某見財起意,將其全部占為已有C、丁某唆使某國有企業保管員丁某在值夜班時充當內線潛入倉庫,二人盜得大批國家財物,銷贓后平分贓款D、戊某系國有公司財務會計,利用職務之便先后將公司財務中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的10余萬元分次拿出用于自己的賭博活動,最終全部輸完,以致無力歸還【參考答案】:A,B,C【解析】:A項開始的行為是挪用公款的行為,后來能歸還而不歸還,構成貪污罪。B項中撿到的錢包雖然屬于失主所有,但是當時應處于公安機關(國家機關)的管理之下,屬于公共財物,巡警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共財物構成貪污罪。C項國有企業保管員屬于受委托經營、管理國有財物的人員,構成貪污罪的主體資格,共同犯罪以有特定身份的主體所犯之罪定罪。二人成立貪污罪的共同犯罪。對于D項,主要在于考察挪用公款罪和貪污罪的界限。兩者之間最大的區別在于“犯罪目的不同”。貪污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沒有歸還的意思。挪用公款則沒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此外,也不符合挪用公款向貪污的轉化,《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2條(三)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賭博、走私等非法活動的,構成挪用公款罪。屬于“客觀上不能還”的情況,仍定挪用公款罪。只有能歸還而主觀上拒不歸還的才構成貪污罪。7、間接強制執行包括哪些?A、人身強制B、財產強制C、代執行D、執行罰【參考答案】:C,D【解析】:見上面行政強制執行的種類與措施8、下列選項中,屬于犯罪預備的有A、甲為了偽造貨幣而購買紙張、油墨B、甲為了搶劫而跟隨被害人C、甲為了盜竊而將某工廠的看門狗毒死D、甲在給乙的信中表示要殺了乙【參考答案】:A,B,C【解析】:本題考點是犯罪預備辨析。根據刑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犯罪預備,具有以下幾個特征:(1)客觀方面,必須具有犯罪預備行為,即具有準備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條件的行為。(2)主觀方面,必須具有犯罪預備的目的,即為了便于順利的進行和完成犯罪。(3)犯罪預備行為,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轉變為著手實施犯罪。在認定犯罪預備時,應注意把犯罪預備與犯意表示區別開來。犯罪意圖的單純暴露即犯意表示。它表現為行為人隱蔽的犯罪意圖,通過口頭或文字的形式外在化。從本質上看,犯意表示仍屬于犯罪人思想的范疇,而我國刑法是不承認思想犯罪的,所以,行為人單純的犯意表示還不能成為治罪的根據。犯罪預備和犯意表示的共同之處在于,二者都是犯罪意圖的外在化。二者的根本區別在于,犯罪預備是以行為來表現犯罪意圖,而犯意表示僅僅是行為人犯罪思想的流露,尚不屬于物質性的行動。如果犯意表示超出了思想流露的范圍,而成為了為犯罪做準備活動的行為,如聯絡共同犯罪人等,則應追究刑事責任。上述選項中,ABC均屬于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范疇,而D則屬于犯意表示。故選ABC。9、甲國白鷺公司與乙國黑鷹公司簽訂了一項進口化工廢料到甲國的合同。該化工廢料是被《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的巴塞爾公約》列為附件中的危險廢物,現位于乙國境內。甲乙兩國都是公約的締約國。根據相關的國際法規則,下列判斷哪些是正確的?A、乙國政府或黑鷹公司應將擬出口廢料事項通知甲國政府,并得到甲國政府的書面準許,才能出口B、甲國政府必須證實黑鷹公司和白鷺公司對該廢料已作出無害環境的處置安排,包括詳盡的處置辦法和相關合同,才有準許進口C、該種廢料如果進行越境轉移,必須有相關的保險或擔保D、如果甲國退出了《巴塞爾公約》,這種廢料就不得再由乙國向甲國出口【參考答案】:A,B,C,D【解析】:本題考查內容為國際環境保護法的知識點。《控制危險廢物的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公約》(《巴塞爾公約》)對于列舉在其附件中的危險廢物的越境轉移,規定了嚴格的條件。包括:(1)締約國禁止向另一締約國出口危險廢物,除非進口國沒有一般地禁止該廢物的進口,并且以書面形式對某一進口向出口國表示同意。(2)出口國有理由認為擬出口的廢物不會被以符合有關標準的對環境無害的方式在進口國或其他地方處理,則不得出口。(3)不得向非締約國出口或自非締約國進口危險廢物。據此,可知本題四個選項均得入選。10、關于法的淵源和法律部門,下列哪些判斷是正確的?A、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B、行政法部門就是由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構成的C、國際公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D、劃分法律部門的主要標準是法律規范所調整的社會關系【參考答案】:A,D【考點】法律淵源、法律部門【解析】法律部門,也稱為部門法,是根據一定的標準和原則所劃定的調整同一類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一般認為劃分法律部門的主要標準首先是法律所調整的不同社會關系,即調整對象;其次.是法律調整方法。如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構成民法法律部門,采用刑罰制裁方法嚴懲違法者的調整方法的法律規范劃歸為刑法法律部門。因此選項D中的說法是正確的。行政法部門是由調整在國家行政管理活動中產生的行政關系的法律規范所構成。行政法部門分為一般行政法和專門行政法兩個方面的內容,一般行政法主要是有關行政法律關系的普遍原則和共同規則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如《行政組織法》、《行政行為法》等。專門行政法是指有關國家行政機關在專門領域從事行政管理的特別規定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如《海關法》、《藥品管理法》等。行政法部門與由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是不同的。其區別主要有三點:第一,制定主體不同。行政法部門的法律規范的制定主體包括國家所有享有制定行政管理法律規范立法權的主體,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而行政法規的制定主體只能是最高行政機關,即國務院。第二,兩者包含的法律規范的內容不同。行政法部門的法律規范只能涉及行政管理關系的領域的有關事項:而行政法規則可以涉及任何領域。第三,兩者關注的重點不同。行政法部門關注的法律的內容,即只要是涉及國家行政管理關系就行而不管立法的主體;而行政法規只關注立法的主體,只要是國務院制定的就是行政法規而不管內容。盡管兩者有重合的部分,即某個行政法規有可能是行政法部門的組成部分,但是行政法部門卻不是由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構成的,選項B錯誤。法律體系是由一國國內法構成的體系,即它只包括一個國家調整本國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的法律規范狀況而不包括與本國無關或者適用于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法律規范。而國際公法是指在國際交往中形成的,用以調整國際關系(主要是國家間關系)的,有法律約束力的原則、規則和制度的總稱。國際公法的主體主要是國家、類似國家的政治實體和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由此可見,一國的法律體系不包括國際公法。選項C錯誤。《憲法》第“6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治條例是民族自治地方根據自治權制定的綜合的規范性法律文件;單行條例是根據自治權制定的調整某一方面事項的規范性法律文件。因此選項A中“11、聯合國大會于2006年通過決議,設立了一個專門負責聯合國人權領域工作的大會附屬機構。下列哪些項是正確的?()A、該機構是大會的附屬機構,直接向會員國負責B、該機構取代了此前設立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C、該機構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D、該機構為聯合國人權法院【參考答案】:A,B,C聯合國人權機構是根據《聯合國憲章》及相關決議成立的人權機構。其中典型的是2006年3月15日聯大通過決議成立的入權理事會。人權委員會是根據《聯合國憲章》由經濟與社會理事會成立的聯合國系統內專門處理人權問題的機構。人權理事會是大會的附屬機構,直接向會員國負責。它由47個國家的代表組成,全面負責人權有關的各項事務,協調聯合國系統內的人權活動。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取代了此前設立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就本題而言,A、B和C為正確選項。聯合國系統尚沒有統一的人權司法機構,D為本題干擾項。12、關于中國古代訴訟、審判制度的說法,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西周時期“聽訟”為審理民事案件,“斷獄”為審理刑事案件B、唐代縣以下鄉官、里正對犯罪案件具有糾舉責任,對輕微犯罪與民事案件具有調解處理的權力C、明代的大審是一種會審制度,每三年舉行一次D、清末改大理寺為大理院,為全國最高審判機關【參考答案】:A,B,D13、對法與國家的關系有如下幾種表述,其中哪幾項是正確的?A、法律形式直接受國家形式的影響B、國家的存在以法為前提條件C、法律規定國家的性質及組成,國家的性質決定法律的性質D、國家機構必須依靠法律組織、建立和發展【參考答案】:A,C,D【解析】:法與國家的關系是:(1)國家是法存在的政治基礎:法的存在離不開國家的存在;法律的性質直接取決于國家的性質,法律的實施離不開國家的強制力;法律的特征、表現形式、內容愛國家形式、特征、傳統、職能的影響。(2)法是實現國家職能的規范:法律是確認國家權力、國家性質的重要表現形式,也是實現國家職能和完善國家制度的有效工具和必要手段。B項錯在法應以國家存在為前提14、領事官員在接受國不受逮捕、拘押和監禁,下列哪些選項屬于不受此限制的情況?()A、領事官員在接受國有嚴重犯罪情形,依法定程序應予以逮捕和拘押的B、領事官員在接受國有違反交通法規情形,應予以拘留的C、領事官員在接受國有違反治安法規情形,應予以拘押的D、為執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而依法定程序應予以逮捕和拘押的【參考答案】:A,D【考點】領事的特權與豁免【解析】與外交人員的人身不受侵犯的規定相比,領事官員的人身不受侵犯受到一定限制。當領事官員犯有嚴重罪行時,依-3地司法機關的裁判,可予以逮捕或拘押。為了執行確定有效的司法判決,可施以監禁或拘束其人身自由。如對領事官員提起刑事訴訟,該員須到管轄機關出庭。但進行訴訟程序時,應顧及對該員所任職位的尊重,并應盡量避免妨礙其職務的執行。因此正確答案是AD項。15、下列關于刑法上因果關系的說法哪些是正確的?A、甲欲殺害其女友,某日故意破壞其汽車的剎車裝置。女友如駕車外出,15分鐘后遇一陡坡,必定會墜下山崖死亡。但是,女友將汽車開出5分鐘后,即遇山洪爆發,泥石流將其沖下山摔死。死亡結果的發生和甲的殺害行為之間,沒有因果關系B、乙欲殺其仇人蘇某,在山崖邊對其砍了7刀,被害人重傷昏迷。乙以為蘇某已經死亡,遂離去。但蘇某自己醒來后,剛邁了兩步即跌下山崖摔死。蘇某的死亡和乙的危害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C、丙追殺情敵趙某,趙狂奔逃命。趙的仇人赫某早就想殺趙,偶然見趙慌不擇路,在丙尚未趕到時,即向其開槍射擊,致趙死亡。趙的死亡和丙的追殺之間沒有因果關系D、丁持上膛的手槍闖入其前妻鐘某住所,意圖殺死鐘某。在兩人廝打時,鐘某自己不小心觸發扳機遭槍擊死亡。鐘的死亡和丁的殺人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即使丁對因果關系存在認識錯誤,也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參考答案】:A,B,C,D【解析】:關于A選項。死亡結果是由泥石流造成的,與殺害行為沒有因果關系,因為因果關系必須是實行行為所導致的結果。因此,A選項的說法正確。關于B選項。在被告人與被害人的行為結合造成了結果的場合,如果被害人的行為被迫或者不能自己支配的,通常認為有因果關系。因此,B選項的說法正確。關于C選項。屬于因果關系中斷的情況。丙追殺趙的過程中,赫先行一步將趙擊斃。赫的行為與趙死亡結果有因果關系,而丙追殺趙(威脅到趙的生命)的行為可能客觀上為赫擊斃趙創造了一定的條件或者被赫所利用,但是丙追殺趙的行為與趙死亡結果之間的聯系被赫的行為所中斷,沒有因果關系。①假如丙與赫協同加害趙,由赫將趙擊斃,則二人的行為均與死亡結果有因果關系。因為此時丙與赫的行為作為一個整體共同造成了死亡結果。②在二人無共犯關系的場合,赫的行為與死亡結果有因果關系,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丙的行為無因果關系,僅承擔故意殺人罪未遂的罪責。不要以為丙無因果關系就不構成犯罪。因此,C選項的說法正確。關于D選項。丁與被害人鐘某的行為結合造成了死亡結果。但因被害人鐘某的行為是由丁的殺人行為引起的,嚴格講被害人的“動作”是由丁引起的,并非是被害人選擇的,這對因果關系沒有實質影響。既然認為丁的殺人行為與死亡結果有因果關系,丁對該結果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體現在法律上就是成立犯罪既遂。因此,D選項的說法正確。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CD。16、根據《商業銀行法》的規定,以下各項中,哪些是商業銀行發放貸款時必須遵守的規定?A、因行使抵押權、質權而取得的不動產或者股權,應當自取得之日起1年內予以處分B、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和擔保貸款C、貸款銀行的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75%D、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貸款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10%【參考答案】:C,D【考點】商業銀行發放貸款規定[答案及解析]CD。根據《商業銀行法》第42條的規定,商業銀行因行使抵押權、質權而取得的不動產或者股權,應當自取得之日起2年內予以處分,所以A項錯誤。根據第40條第1款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于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由此可知,可以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B項錯誤。第39條第l款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75%;(三)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于25%;(四)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l0%;(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根據第(二)、(四)項,本題正確答案是C、D項。17、下列哪些選項屬于積極義務的范疇?A、子女贍養父母B、嚴禁刑訊逼供C、公民依法納稅D、緊急避險【參考答案】:A,C18、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確的?A、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政體B、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C、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共和制政體的一種具體表現形式D、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參考答案】:A,B,C【解析】:見指定教材關于有關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含義19、劉某系某鄉女村民,已生育三個女兒,現在又懷上了第四胎。鄉、村兩級干部決心把她作典型處理。于是,在某日一大早便破門而入,將還在睡夢中未及穿戴整齊的劉某強行帶到村委會教育了一整天,并決定取消其讀小學三年級的女兒“三好學生”的稱號。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鄉村干部的行為侵犯了劉某作為公民的哪些憲法權利?A、人身自由B、住宅不受侵犯C、受教育的權利D、人格尊嚴【參考答案】:A,B,D【解析】:憲法權利《憲法》第3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第3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第39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本題題干較長,考生要仔細閱讀。注意題干強調的是憲法權利,不排除在將來的試題中會出現憲法權利與非憲法權利的混雜,一疏忽就容易丟分。20、某事業單位負責人甲決定以單位名義將本單位資金150余萬元貸給另一公司,所得高利息歸本單位所有。甲雖未牟取個人利益,但最終使本金無法收回。關于該行為的定性,下列哪幾種是可以排除的?A、挪用公款罪B、挪用資金罪C、違法發放貸款罪D、高利轉貸罪【參考答案】:A,B,C,D【解析】:挪用公款與其他罪名的區別解析:根據刑法第384條的規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行為,A不符合挪用的客觀表現歸個人使用。B主體不對。C,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主體不對。D高利轉貸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該案用的是自由資金。21、甲涉嫌搶劫,一審被判為搶劫,二審法院改判為無罪。甲想請求國家賠償,則賠償義務機關應是哪個?A、一審法院B、二審法院C、出逮捕決定的機關D、作出拘留決定的機關【參考答案】:A,C【解析】:詳見《國家賠償法》第19條第四款22、甲毆打乙,乙找到公安局要求保護,對公安局的下列哪些行為己有權提起行政訴訟?A、公安局對乙的要求予以拒絕的。B、公安局對乙的要求不予答復的C、公安局處罰甲但乙認為處罰過輕的D、公安局答復乙后,乙不滿意的【參考答案】:A,B,C【解析】:詳見《行政訴訟法》第11條23、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通過立法的形式設定下列種類的行政處罰?A、責令停產停業B、行政拘留C、吊銷許可證D、吊銷企業營業執照【參考答案】:A,C【解析】:見《行政處罰法律》第11條。24、依據法律規定,下列關于死刑的說法哪些是不正確的?A、對不屬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既不能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也不能判處死刑緩期執行B、死刑緩期執行的判決,可以由高級人民法院核準C、對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人,不能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但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D、對審判時懷孕的婦女,可以判處死刑,但必須在其生育或者流產后才能執行死刑判決【參考答案】:C,D【解析】:考查知識點:死刑的適用《刑法》第48條“死刑只適用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于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刑法》第49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懷孕婦女在羈押期間自然流產審判時是否可以適用死刑問題的批復》:“懷孕婦女因涉嫌犯罪在羈押期間自然流產后,又因同一事實被起訴、交付審判的,應當視為‘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依法不適用死刑。”對于死刑的適用考生應該均能熟練掌握。即一個積極條件:罪行極其嚴重;兩個消極條件: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本題的干擾主要在于死緩,必須清楚死緩并不是一個單獨的刑種,而是死刑的一種執行方式。只有在罪犯被判處死刑的前提下才談得上適用死緩,也就是說被判處死刑是適用死緩的前提條件。顯而易見,本題選項中的C、D,均不得適用死刑,因此也不能適用死緩。25、依照我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有權設定行政處罰規范性文件的機關包括哪些?A、國務院各部、委員會B、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C、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D、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人民政府【參考答案】:A,B,C,D【解析】:詳見《行政處罰法》第9-14條26、下列案件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有:A、某區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向甲公司頒發了房屋租賃許可證,乙公司以此證辦理程序不合法為由要求該辦公室撤銷許可證被拒絕。后乙公司又致函該辦公室要求撤銷許可證,辦公室作出許可證有效,不予撤銷的書面答復。乙公司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書面答復B、某區審計局對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進行離任審計過程中,對丙、丁公司協議合作開發的某花園工程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后向丙、丁公司發出了丁公司應返還丙公司利潤30萬元的通知。丁公司對通知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C、某市經濟發展局根據A公司的申請,作出鑒于B公司自愿放棄其在某合營公司的股權,退出合營公司,恢復A公司在合營公司的股東地位的批復。B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D、某菜市場為掛靠某行政機關的臨時市場,沒有產權證。某市某區工商局向在該市場內經營的50戶工商戶發出通知,稱自通知之日起某菜市場由C公司經營,各工商戶憑與該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及個人資料申辦經營許可證。50戶工商戶對通知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參考答案】:B,C,D【解析】:A,不屬于,A項情形屬于“駁回當事人對行政行為提起申訴的重復處理行為;”,不可訴。B,屬于,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自己的財產權,屬可訴的具體行政行為。C,屬于,行訴司法解釋15條規定:聯營企業、中外合資或者合作企業的聯營、合資、合作各方,認為聯營、合資、合作企業權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權益受具體行政行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D,屬于,該通知對于50戶菜商來說是具體行政行為,可訴,如可要求撤消之。27、賠償請求人要求確認有情形的,被要求的機關不予確認,賠償請求人有權申訴A、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B、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拘留的C、對沒有事實證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D、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死亡的【參考答案】:A,B,C,D【解析】:根據國家賠償法第15、16條的規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權取得賠償:(1)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2)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3)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5)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28、甲某是某國有銀行經理,其非法收受乙某2萬元,為乙某挪用本行資金60萬元,半年未還。事發后,甲某又挪用公款10萬元,準備潛逃之用,則甲某構成A、挪用公款罪B、貪污罪C、受賄罪D、挪用資金罪【參考答案】:A,B,C【解析】: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本案中,甲某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已構成挪用公款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攜帶挪用的公款潛逃的,依照刑法第382條、第383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則B應入選。該解釋第7條第1款規定:“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賄賂構成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則C入選。挪用公款罪與挪用資金罪的界限,區別在于主體不同,挪用公款罪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挪用資金罪的主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所以D不入選。29、下列哪些屬于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和鄉鎮人民政府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A、搶險救災和社會捐助等款物的使用和分配情況B、環境保護和公共衛生的監督檢查情況C、扶貧、教育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實施情況D、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參考答案】:A,D【解析】:《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11條規定:“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還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二)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四)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第12條規定:“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其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一)貫徹落實國家關于農村工作政策的情況;(二)財政收支、各類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三)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宅基地使用的審核情況;(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五)鄉(鎮)的債權債務、籌資籌勞情況;(六)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發放情況;(七)鄉鎮集體企業及其他鄉鎮經濟實體承包、租賃、拍賣等情況;(八)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情況。”可知,AD項是他們共同重點公開的信息。BC項不是,不選。30、實踐中,國際融資擔保存在多種不同的形式,如銀行保函、備用信用證、浮動擔保等,中國法律對其中一些擔保形式沒有相應的規定。根據國際慣例,關于各類融資擔保,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備用信用證項下的付款義務只有在開證行對借款人的違約事實進行實質審查后才產生B、大公司出具的擔保意愿書具有很強的法律效力C、見索即付保函獨立于基礎合同D、浮動擔保中用于擔保的財產的價值是變化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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