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稅務局信息公開工作系列文件的通知_第1頁
關于稅務局信息公開工作系列文件的通知_第2頁
關于稅務局信息公開工作系列文件的通知_第3頁
關于稅務局信息公開工作系列文件的通知_第4頁
關于稅務局信息公開工作系列文件的通知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25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內容為網絡收集 僅供參考關于印發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系列文件的通知各縣市區地方稅務局,市局各直屬單位,市局機關各科室: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規范全市地稅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家稅務總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及市政府有關規定及相關工作部署,市局制定了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及其職責、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煙臺市地方稅務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規程、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煙臺市地方稅務局稅收新聞發布和新聞發言人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工

2、作落實。各縣市區局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及其職責為了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進一步加強對全市地稅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準備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754號)以及煙臺市政府和山東省地方稅務局有關要求,經市局研究,決定成立“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并明確職責。一、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一)領導小組組成組 長:楊豐儀 (

3、煙臺市地稅局局長)副組長:吳曉飛 (煙臺市地稅局副局長)馮建東 (煙臺市地稅局副局長)姜永利 (煙臺市地稅局副局長)劉中太 (煙臺市地稅局副局長)徐永軍 (煙臺市地稅局副局長)孫紹敏 (煙臺市地稅局紀檢組長)蔡建華 (煙臺市地稅局副調研員)成 員:馮世洲(煙臺市地稅局辦公室主任)溫元宏(煙臺市地稅局政策法規科科長)張麗君(煙臺市地稅局稅收管理一科科長)高曉軍(煙臺市地稅局稅收管理二科科長)孫永強(煙臺市地稅局征收管理科科長)鄒本明(煙臺市地稅局計劃統計科科長)張 宏(煙臺市地稅局財務裝備科科長)胡 旭(煙臺市地稅局組織人事科科長)包德春(煙臺市地稅局政治工作科科長)張世順(煙臺市地稅局監察室主

4、任)趙春榮(煙臺市地稅局信息中心主任)衣煥慶(煙臺市地稅局直屬分局局長)張志杰(煙臺市地稅局涉外分局副局長)方偉穆(煙臺市地稅局出口加工區分局局長)劉樹武(煙臺市地稅局稽查局局長)孫樹峰(煙臺市地稅局納稅服務中心主任)(二)主要職責1、負責全市地稅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規劃、重大事項、重要文件的審核與決策。2、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地稅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市政府和省地稅局報告本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二、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及職責(一)辦公室組成主 任: 馮世洲(煙臺市地稅局辦公室主任)副主任: 張樹明(煙臺市地稅局辦公室主任科員) 劉 偉(煙臺市

5、地稅局政策法規科副科長) 滕 毅(煙臺市地稅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長) 包德春(煙臺市地稅局政治工作科科長) 張世順(煙臺市地稅局監察室主任) 王榮莉(煙臺市地稅局納稅服務中心副主任)工作人員:孫鵬程(煙臺市地稅局辦公室副主任科員) 滕佩瑾(煙臺市地稅局涉外分局綜合科科員) 王宏松(煙臺市地稅局稅收管理一科副科長) 唐劍勝(煙臺市地稅局稅收管理二科副科長) 劉亮辰(煙臺市地稅局計劃統計科科員) 羅云霄(煙臺市地稅局財務裝備科副科長) 李 健(煙臺市地稅局組織人事科副科長) 劉明星(煙臺市地稅局信息中心主任科員)王積岳(煙臺市地稅局涉外分局綜合科科員) 孫 奕(煙臺市地稅局稽查局審理科副科長) (二)

6、主要職責1、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全市地稅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檢查和指導,承辦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2、組織編寫市地稅局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3、具體承辦市地稅局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事宜;4、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按規定進行保密審查;5、負責與煙臺市政府、省地稅局和各縣市區地稅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工作聯系,辦理答復有關問題咨詢及工作請示;6、根據領導指示和工作需要,及時提出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的意見和建議,并負責會議的籌備和會務工作;7、市地稅局規定的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其他職責。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局辦公

7、室。 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進一步提高稅收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等有關規定,結合稅收工作實際,特編制本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一、信息內容分類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一)機構職能。主要包括:本機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科室、下屬單位及職能情況等內容。(二)政策法規。主要包括:國家、省相關法律法規;以本機關名義發布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

8、范性文件等內容。(三)規劃計劃。主要包括:本機關專項規劃;工作計劃;工作重點安排等內容。(四)業務工作。主要包括:本機關重點業務工作;行政許可、處罰、強制、征收事項及依據;審批項目、辦事項目依據、流程、時限及提交材料、收費等情況;重要工作事項與為民服務實事等內容。(五)統計數據。主要包括:本機關專項統計報告;年鑒;大事記等內容。(六)其他。主要包括:本機關重要會議、活動的情況;人事任免事項等內容。二、信息公開方式(一)主動公開本機關主要通過下列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 煙臺市人民政府網站();2、 煙臺市地方稅務局網站);3、 發布煙臺市地方稅務局公告;4、 召開新聞發布會;5、 其他新聞媒體

9、。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上方式,獲取本機關主動公開的信息。公開時限: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 20 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二)依申請公開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提出申請。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填寫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下載電子版,復制有效,也可以到受理機

10、構處領取。本機關受理通過互聯網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在本機關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向本機關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網址為:或。本機關受理書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除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申請提供與其自身相關的涉稅信息時,應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向受理機構提交書面申請。申請人對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政府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政府信息內容的提示。本機

11、關不直接受理口頭、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2、申請處理。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需要,可能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并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政府信息。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復,詳見本機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見附件 2)。本機關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 15 個工作日

12、,并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時,根據掌握該政府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政府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3、收費標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依照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一)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地址:芝罘區環山路113號 郵政編碼:264001辦公時間: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聯系電話:6631888 傳真:6631887電子信箱: yantaidishui四、其他

1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材料。本機關將根據申請作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附件:1、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2、煙臺市地方稅務局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附件 1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 請 人 信

14、息公民姓名工作單位證件名稱證件號碼通信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電子郵箱法人 或者 其他 組織名稱組織機構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聯系人聯系人電話聯系人郵箱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申請時間所 需 信 息 情 況所需 政府信息 內容 描 述選填部分所需政府信息的政府信息索取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是否申請減免費用 申請。 請提供相關證明 不(僅限公民申請)政府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紙面 電子郵件 光盤 磁盤(可多選)獲取政府信息方式 郵寄 快遞 電子郵件 傳真 自行領取/當場閱讀、抄 錄(可多選) 若本機關無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政府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附件 2煙臺市地方稅務局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

15、府信息公開目錄一、編制說明(一)編制目的為了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本機關屬于應當主動公開或依申請公開范圍的信息進行查詢,編制本目錄。(二)入編范圍本目錄所收信息系本機關(屬本機關管理的內設機構所發布的信息由其負責編制目錄并向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提供)截止2008年4月30日之前發布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應當向社會主動和依申請公開的所有信息。(三)數據項釋義1、信息索取號: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索取公開信息的一組代碼;2、信息名稱:反映信息主要內容的標題;3、內容描述:信息內容簡介;4、產生日期:信息的形成時間;5、公開類型:信息公開的類型(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四)機

16、關名稱及編碼機關名稱:煙臺市地方稅務局 機關編碼:0604 二、目次1機構職能1.1領導簡介1.2機構設置1.3主要職能1.4行業概況2政策法規2.1各稅種法律法規2.1.1營業稅2.1.2企業所得稅2.1.3個人所得稅2.1.4資源稅2.1.5印花稅2.1.6城市維護建設稅2.1.7城鎮土地使用稅2.1.8土地增值稅2.1.9房產稅2.1.10城市房地產稅2.1.11車船稅2.1.12煙葉稅2.1.13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已停征)2.1.14有關規費2.2各種稅收優惠政策(市級)2.2.1營業稅2.2.2企業所得稅2.2.3個人所得稅2.2.4資源稅2.2.5印花稅2.2.6城市維護建設

17、稅2.2.7城鎮土地使用稅2.2.8土地增值稅2.2.9房產稅2.2.10城市房地產稅2.2.11車船稅2.2.12煙葉稅2.2.13有關規費2.3稅收征管制度3規劃計劃3.1工作計劃4業務工作4.1行政許可規定4.2非許可審批4.3稅務稽查情況4.3.1稽查工作規范4.3.2稽查工作部署4.3.3重大涉稅案件公告4.4辦稅指南4.4.1稅務登記4.4.2納稅申報4.4.3發票管理4.4.4納稅檢查4.4.5稅款繳納4.4.6賬簿管理4.4.7復議訴訟4.4.8稅務代理4.4.9稅務文書簽收5統計數據5.1稅收收入統計數據6其它6.1工作動態6.2稅務隊伍建設情況6.3人事管理事項6.3.1人

18、事任免6.3.2職稱評定公示6.3.3公務員招錄6.3.3.1公務員招考公示6.3.3.2公務員招考通知6.4注冊稅務師管理事項6.4.1注冊稅務師考試通知6.4.2注冊稅務師考試結果公示6.5政府采購 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公民、納稅人和有關組織依法獲取稅務部門政府信息,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發揮政府信息服務納稅人和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下簡稱保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煙臺市政府、山東省地稅局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是指煙臺市地方稅務局在公

19、開政府信息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擬公開政府信息是否涉密進行的審核把關。第三條 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信息公開辦公室)在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和煙臺地方稅務局保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密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的組織管理。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機關各科室(直屬單位)是保密審查的責任單位,擬公開政府信息的最終審簽者是保密審查的責任人。第四條 保密審核堅持結合實際,依法審查,既保守國家秘密又便利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原則。第五條 煙臺市地方稅務局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均列入保密審查的范圍。第六條 擬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對以下

20、內容重點進行保密審查:(一)以煙臺市地方稅務局名義制訂的規范性文件;(二)煙臺市地方稅務局領導、機關各單位負責人在全市性會議、專題會議、研討會、座談會等會議上的講話稿、發言錄音整理的文字材料;(三)月度、季度、年度等稅收收入數據,稅源、征管、稽查、財務、機構人員、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的統計數據;(四)稅務稽查案件查處情況;(五)稅收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情況;(六)稅收政策調整、稅收征管改革和行政管理改革的措施和方案。第七條 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從以下方面進行保密審查:(一)是否屬于密級(秘密、機密、絕密)文件內容,保密期限是否期滿; (二)是否屬于尚未決定的事項; (三)信息公開后是否可能直

21、接造成國家的稅收流失; (四)信息公開后是否可能嚴重干擾政府和稅務部門正常的工作秩序;(五)信息公開后是否可能造成社會和經濟秩序混亂; (六)是否涉及個人、法人或有關組織的隱私和商業秘密;(七)是否存在不宜公開的其他情形。第八條 對擬公開的一般性政府信息,由信息提供部門進行保密審查后,經科室(直屬單位)領導審簽,交由信息公開辦公室予以公開;對擬公開的重要信息,承辦科室應報分管局領導審批;對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重大利益,或者公開后可能引起重大社會影響的重要政府信息,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需報保密委員會負責人進行保密審查后,交由信息公開辦公室予以公開。第九條 保密委員會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公開時,應

22、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規定報有關主管部門或上級保密部門確定。第十條 對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保密審查應與對該信息的其他審核工作同步進行,保密審查時間不影響信息公開的時限要求。第十一條 煙臺市地方稅務局對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核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和保密委員會負責對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泄密或因保密審查不當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響的,要追究相關部門及人員的責任。第十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機關。其他各縣市區地稅機關可以參照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煙臺市地方稅務局負責解釋。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煙

23、臺市地方稅務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規程第一條 為了推進依法行政,進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煙臺市政府、山東省地稅局有關規定,結合全市地方稅務機關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程。第二條 本規程所稱的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是公開權利人依法向公開義務人提出申請,經公開義務人審查同意,獲取政府信息的活動。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是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義務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是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權利人(以下簡稱信息公開權利人)。第三條 除按照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信息公開權利人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

24、科研等需要,向煙臺市地方稅務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除依據條例、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以下簡稱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公開的以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納稅服務等相關的政府信息,煙臺市地方稅務局均應依申請予以提供。第四條 煙臺市地方稅務局遵循合法、及時、準確、便民的原則,對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受理、審查和處理,按照申請人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限內給予答復或提供所需信息。第五條 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和監察部門負責對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實施情況的監督、評議。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

25、信息公開辦公室),是煙臺市地方稅務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的組織實施。煙臺市地方稅務局相關科室(直屬單位)負責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保密審查、政策把關和信息提供。第六條 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信息公開權利人應當合法使用依申請獲得的政府信息,不得用其從事違法活動。第七條 信息公開權利人要求獲得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有關政府信息,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形式)填寫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向信息公開辦公室提出申請。申請包括下列內容:(一)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二)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

26、內容描述;(三)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四)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用途;(五)申請人的簽名或蓋章、申請時間。第八條 信息公開辦公室應將其機構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箱地址向社會公開,同時在網站上設置并開通“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欄目,方便信息公開權利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或者咨詢。第九條 信息公開辦公室收到申請后,從形式上審核申請要件是否完備,對要件不完備的申請,告知其補正相關內容以后重新申請。第十條 信息公開辦公室收到申請后,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第十一條 對不能當場答復的申請,信息公開辦公室批轉相

27、關科室(直屬單位)或相關縣市區地稅機關提供信息內容。相關科室(直屬單位)一般應在10個工作日內或信息公開辦公室批轉件要求的時限內辦理完畢,并經由科室(直屬單位)負責人審簽后,交由信息公開辦公室予以答復;相關科室(直屬單位)或信息公開辦公室認為公開信息事項較為重大,可提交分管局領導審批;對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重大利益,或者可能引起重大社會影響的重要信息公開事項,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須報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審批。屬于相關縣市區地稅局提供的信息,由承辦的縣市區地稅局負責提供。公開的信息內容應在12個工作日內或在市局信息公開辦公室要求的時限內,經相關縣市區地稅局負責人審簽后予以答復;也可

28、由市局信息公開辦公室委托該縣市區地稅局予以答復。第十二條 對向申請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內容,信息公開辦公室和煙臺市地方稅務局相關部門依照條例、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和有關規定,進行保密審查。第十三條 下列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經審查后,不予公開:(一)屬于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后可能導致個人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信息;(二)煙臺市地方稅務局內部研究討論或審議過程中的信息;(三)煙臺市地方稅務局內部文件;(四)公開后可能影響稅收調查、取證和檢查等稅收執法活動的信息;(五)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禁止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十四條 對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公開時,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29、經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報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第十五條 煙臺市地方稅務局認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一般不得公開;但煙臺市地方稅務局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第十六條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信息公開辦公室按下列情形分別予以答復:(一)屬于公開范圍的,告知該信息或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二)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不予公開的理由、依據;(三)不屬于煙臺市地方稅務局職能范圍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公開機關的,告知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

30、方式;(四)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說明理由和依據;(五)屬于部分公開范圍的,說明理由和依據,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屬于交由相關縣市區地稅局提供信息公開內容的,由市局信息公開辦公室視具體情況,可確定由相關縣市區地稅局信息公開辦公室代為回復申請人;縣市區局代為回復的信息公開內容和回復時間應報市局信息公開辦公室備案。第十七條 因客觀原因,需延期答復的,應當經信息公開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屬于第十五條規定情形的,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以上期限內。第十八條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或者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

31、的,期限中止、障礙消除后,期限恢復計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復,應當及時通知申請人。第十九條 煙臺市地方稅務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當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無法按照申請人要求形式提供的,可以通過安排申請人查閱相關資料、提供復制件或者其他適當形式提供。第二十條 煙臺市地方稅務局可以向申請人收取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過程中發生的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費用的收取依照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除此以外,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其他費用。第二十一條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信息公開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收費。第二十二條 信息公開權利人認為有關責任部門不

32、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舉報。有關責任部門違反本規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局監察機關或者市局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有關規定給予處理:(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二)不及時更新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三)違反規定收取費用的;(四)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五)公開不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的; (六)違反本規程規定的其他行為。第二十三條 本規程由煙臺市地方稅務局負責解釋,各縣市區地稅機關可參照制定本單位的工作規程。第二十四條 本

33、規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煙臺市地方稅務局稅收新聞發布和新聞發言人制度 為了及時準確發布政府信息,切實增強稅收工作透明度,積極穩妥地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動自覺地接受輿論和社會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市政府及省地稅局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一、基本原則稅收新聞發布是稅務機關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站等媒體,向社會各界和廣大納稅人發布稅收政策、征管制度、稅收統計數據、稅收工作重大舉措以及其他重要新聞的活動。稅收新聞發布工作,堅持以黨中央、國務院和國家稅務總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新聞宣傳的方針政策為指導,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堅持實事求是,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客觀、準確、及時地發布稅收新聞;堅持歸口管理、統一發布。二、組織管理(一)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政治工作科負責稅收新聞發布的歸口管理,組織協調新聞發布工作,局內各單位配合。(二)煙臺市地方稅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