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規程新舊版對比(機電運輸)_第1頁
煤礦安全規程新舊版對比(機電運輸)_第2頁
煤礦安全規程新舊版對比(機電運輸)_第3頁
煤礦安全規程新舊版對比(機電運輸)_第4頁
煤礦安全規程新舊版對比(機電運輸)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91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煤礦安全規程(機電運輸新舊版本對照)原煤礦安全規程條款修訂后條款第九章運輸、提升和空氣壓縮機第一節平巷和傾斜井巷運輸第三百七十三條采用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運輸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一)應使用阻燃輸送帶。帶式輸送機托輥的非金屬材料零部件和包膠滾筒的膠料,其阻燃性和抗靜電性應符合有關規定。(二)巷道內應有充分照明。(三)應裝設驅動滾筒防滑保護、堆煤保護和防跑偏裝置。(四)應裝設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五)在主要運輸巷道內安設的帶式輸送機還應裝設1輸送帶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和防撕裂保護裝置;2在機頭和機尾防止人員與驅動滾筒和導向滾筒相接觸第三百七十四條采用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運輸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一)采用非金屬聚合物制造的輸送帶、托輥和滾筒包膠材料等,其阻燃性能和抗靜電性能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二)裝設防打滑、跑偏、堆煤、撕裂等保護裝置,以及溫度、煙霧監測裝置和自動灑水裝置。(三)具備沿線急停閉鎖功能。(四)主要運輸巷道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應裝設輸送帶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五)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上運時,應裝設的防護欄。(六)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上運時,應同時裝設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下運時,應裝設制動裝置。(七)液力偶合器嚴禁使用可燃性傳動介質(調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八)帶式輸送機巷道中行人跨越帶式輸送機處應設過橋。(九)帶式輸送機應加設軟啟動裝置,下運帶式輸送機應加設軟制動裝置。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下運時,應裝設軟制動和防超速保護裝置。(六)在大于16的傾斜井巷中使用帶式輸送機,應設置防護網,并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滾落等的安全措施。(七)配套用液力偶合器,嚴禁使用可燃性傳動介質(調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八)機頭、機尾及搭接處,應有照明。(九)機頭、機尾、驅動滾筒和改向滾筒處,應設防護欄及警示牌。行人跨越帶式輸送機處,應設過橋。(十)輸送帶設計安全系數,應按以下規定選取1棉織物芯輸送帶,89;2尼龍、聚酯織物芯輸送帶,1012;3鋼絲繩芯輸送帶,79;當帶式輸送機采取可控軟啟動、制動措施時,57。第三百七十四條采用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運輸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一)必須裝設下列保護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查和試驗1過速保護;第三百七十五條新建和改擴建礦井不得使用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生產礦井采用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運輸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一)應裝設過速保護、過電流和欠電壓保護、鋼絲繩2過電流和欠電壓保護;3鋼絲繩和輸送帶脫槽保護;4輸送帶局部過載保護;5鋼絲繩張緊車到達終點和張緊重錘落地保護。(二)在傾斜井巷中,必須裝設彈簧式或重錘式制動閘,制動閘的性能應符合下列要求1制動力矩與設計最大靜拉力差在閘輪上作用力矩之比不得小于2,也不得大于3;2在事故斷電或各種保護裝置發生作用時能自動施閘。第三百七十五條井巷中采用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或鋼絲繩芯帶式輸送機運送人員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一)在上、下人員的20M區段內輸送帶至巷道頂部的垂距不得小于14M,行駛區段內的垂距不得小于1M。下行帶乘人時,上、下輸送帶間的垂距不得小于1M。(二)輸送帶的寬度不得小于08M,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8M/S。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的輸送帶繩槽至帶邊的寬度不得小于60MM。(三)乘坐人員的間距不得小于4M。乘坐人員不得站立或和輸送帶脫槽保護、輸送帶局部過載保護、鋼絲繩張緊車到達終點和張緊重錘落地保護,并定期進行檢查和試驗。(二)在傾斜井巷中,應在低速驅動輪上裝設液控盤式失效安全型制動裝置,制動力矩與設計最大靜拉力差在閘輪上作用力矩之比應在23之間;應具備手動和自動雙重制動功能。(三)采用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運送人員時,應滿足以下要求1輸送帶至巷道頂部的垂距,在上、下人員的20M區段內不得小于14M,行駛區段內不得小于1M。下行帶乘人時,上、下輸送帶間的垂距不得小于1M。2輸送帶的寬度不得小于08M,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8M/S,繩槽至輸送帶邊的寬度不得小于60MM。3人員乘坐間距不得小于4M。乘坐人員不得站立或仰臥,應面向行進方向。嚴禁攜帶笨重物品和超長物品,嚴禁撫摸輸送帶側幫。4上、下人員的地點應設有平臺和照明。上行帶平臺的長度不得小于5M,寬度不得小于08M,并有欄桿。上、仰臥,應面向行進方向,并嚴禁攜帶笨重物品和超長物品,嚴禁撫摸輸送帶側幫。(四)上、下人員的地點應設有平臺和照明。上行帶下人平臺的長度不得小于5M,寬度不得小于08M,并有欄桿。上、下人的區段內不得有支架或懸掛裝置。下人地點應有標志或聲光信號,在距下人區段末端前方2M處,必須設有能自動停車的安全裝置。在卸煤口,必須設有防止人員墜入煤倉的設施。(五)運送人員前,必須卸除輸送帶上的物料。(六)應裝有在輸送機全長任何地點可由搭乘人員或其他人員操作的緊急停車裝置。(七)鋼絲繩芯帶式輸送機應設斷帶保護裝置。下人的區段內不得有支架或懸掛裝置。下人地點應有標志或聲光信號,距離下人區段末端前方2M處,應設有能自動停車的安全裝置。在機頭機尾下人處,應設有人員越位的防護設施或保護裝置,并裝設機械式傾斜擋板。5運送人員前,應卸除輸送帶上的物料。6應裝有在輸送機全長任何地點可由乘坐人員或其他人員操作的緊急停車裝置。第三百四十七條瓦斯礦井中使用機車運輸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一)低瓦斯礦井進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可使用架線電機車,但巷道應使用不燃性材料支護。(二)在高瓦斯礦井進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第三百七十六條采用軌道機車運輸時,軌道機車的選用應遵守下列規定(一)突出礦井應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機車。(二)新建和改擴建高瓦斯礦井不得使用架線電機車運輸。高瓦斯礦井在用的架線電機車運輸,應遵守下列規定如果使用架線電機車,應遵守下列規定1沿煤層或穿過煤層的巷道應砌碹或錨噴支護;2有瓦斯涌出的掘進巷道的回風流,不得進入有架線的巷道中;3采用炭素滑板或其他能減小火花的集電器;4架線電機車應裝設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三)掘進的巖石巷道中,可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四)瓦斯礦井的主要回風巷和采區進、回風巷內,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五)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噴出區域中,如果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風巷內使用機車運輸,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型柴油機車。1沿煤層或穿過煤層的巷道應采用砌碹或錨噴支護;2有瓦斯涌出的掘進巷道的回風流,不得進入有架線的巷道中;3在與采區相連的所有巷道內,應安設風向傳感器,實現風向逆流時對架空線的斷電功能4采用炭素滑板或其他能減小火花的集電器。(三)低瓦斯礦井的主要回風巷、采區進(回)風巷應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機車低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可使用架線電機車,但巷道應使用不燃性材料支護。第三百四十八條機車司機應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應發出開車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應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手把取下,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第三百五十一條采用機車運輸時,應遵守下列規定第三百七十七條采用軌道機車運輸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一)生產礦井同一水平行駛7臺及以上機車時,應設置機車運輸監控系統;同一水平行駛5臺及以上機車時,應設置機車運輸集中信號控制系統。新建和改擴建大型礦(一)列車或單獨機車都應前有照明,后有紅燈。(二)正常運行時,機車應在列車前端。(三)同一區段軌道上,不得行駛非機動車輛。如果需要行駛時,應經井下運輸調度站同意。(四)列車通過的風門,應設有當列車通過時能夠發出在風門兩側都能接收到聲光信號的裝置。(五)巷道內應裝設路標和警標。機車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車輛或視線有障礙時,都應減低速度,并發出警號。(六)應有用礦燈發送緊急停車信號的規定。非危險情況,任何人不得使用緊急停車信號。(七)2機車或2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應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離。(八)列車的制動距離每年至少測定1次。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M;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M。(九)在彎道或司機視線受阻的區段,應設置列車占線閉塞信號;在新建和改擴建的大型礦井井底車場和運輸大巷,應設置信號集中閉塞系統。井的井底車場和運輸大巷,應設置機車運輸監控系統或運輸集中信號控制系統。(二)列車或單獨機車均應前有照明,后有紅燈。(三)列車通過的風門,應設有當列車通過時能夠發出在風門兩側都能接收到聲光信號的裝置。(四)巷道內應裝設路標和警標。(五)定期檢查和維護機車,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機車的閘、燈、警鈴(喇叭)、連接裝置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或失爆時,機車不得使用。(六)正常運行時,機車應在列車前端。機車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彎道、道岔或噪聲大等地段,以及前有車輛或視線有障礙時,應減速慢行,并發出警號。(七)2輛機車或2列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應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離。(八)同一區段線路上,不得同時行駛非機動車輛。(九)應有用礦燈發送緊急停車信號的規定。非危險情況下,任何人不得使用緊急停車信號。(十)機車司機開車前應對機車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啟動前,應關閉車門并發出開車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司機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應切斷電動機電源,取下控制手把(鑰匙),扳緊停車制動。在運輸線路上臨時停車時,不得關閉車燈。(十一)新投用機車應測定制動距離,之后每年測定1次。運送物料時制動距離不得超過40M;運送人員時制動距離不得超過20M。第三百四十九條(一)應定期檢修機車和礦車,并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機車的閘、燈、警鈴(喇叭)、連接裝置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時,都不得使用該機車。第三百五十條采用礦用防爆型柴油動力裝置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一)排氣口的排氣溫度不得超過70,其表面溫度不得超過150。(二)排出的各種有害氣體被巷道風流稀釋后,其濃度應符合本規程第一百條的規定。(三)各部件不得用鋁合金制造,使用的非金屬材料應具有第三百七十八條使用的礦用防爆型柴油動力裝置,應滿足以下要求(一)具有發動機排氣超溫、冷卻水超溫、尾氣水箱水位、潤滑油壓力等保護裝置。(二)排氣口的排氣溫度不得超過77,其表面溫度不得超過150。(三)發動機殼體不得采用鋁合金制造;非金屬部件應阻燃和抗靜電性能。油箱及管路應用不燃性材料制造。油箱的最大容量不得超過8H的用油量。(四)燃油的閃點應高于70。(五)應配置適宜的滅火器具有阻燃和抗靜電性能;油箱及管路應采用不燃性材料制造;油箱最大容量不得超過8H用油量。(四)冷卻水溫度不得超過95。(五)在正常運行條件下,尾氣排放應滿足相關規定。(六)應配備滅火器。第三百六十一條井下蓄電池充電室內應采用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測定電壓時,可使用普通型電壓表,但應在揭開電池蓋10MIN以后進行。井下礦用防爆型蓄電池電機車的電氣設備,應在車庫內打開檢修。第三百七十九條使用的蓄電池動力裝置,應遵守下列規定(一)充電必須在充電硐室內進行。(二)充電硐室內的電氣設備應采用礦用防爆型。(三)檢修應在車庫內進行,測定電壓時應在揭開電池蓋10MIN后測試。第三百五十二條新建或改擴建的礦井中,對運行7T及其以上機車或3T及其以上礦車的軌道,應采用不低于30KG/M的鋼軌。第三百七十七條卡軌車、齒軌車和膠套輪車運行的軌道,應采用不小于22KG/M的鋼軌。軌道的鋪設質量應符合本規程第三百五十三條的規定。第三百五十三條礦井軌道應按標準鋪設。主要運輸巷第三百八十條軌道線路,應符合以下要求(一)運行7T及以上機車、3T及以上礦車,或運送15T及以上載荷的礦井、采區主要巷道軌道線路,應使用不小于30KG/M的鋼軌;其他線路應使用不小于18KG/M的鋼軌。(二)卡軌車、齒軌車和膠套輪車運行的軌道線路,應采用不小于22KG/M的鋼軌。道軌道的鋪設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扣件應齊全、牢固并與軌型相符。軌道接頭的間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錯差不得大于2MM。(二)直線段2條鋼軌頂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線段外軌按設計加高后與內軌頂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三)直線段和加寬后的曲線段軌距上偏差為5MM,下偏差為2MM。(四)在曲線段內應設置軌距拉桿(五)軌枕的規格及數量應符合標準要求,間距偏差不得超過50MM。道碴的粒度及鋪設厚度應符合標準要求,軌枕下應搗實。對道床應經常清理,應無雜物、無浮煤、無積水。同一線路應使用同一型號鋼軌。道岔的鋼軌型號,不得低于線路的鋼軌型號。(三)同一線路必須使用同一型號鋼軌,道岔的鋼軌型號不得低于線路的鋼軌型號。(四)軌道線路應按標準鋪設,使用期間應加強維護及檢修。第三百五十四條架線電機車運行的軌道應符合下列要求(一)兩平行鋼軌之間,每隔50M應連接1根斷面不小于50MM2的銅線或其他具有等效電阻的導線。(二)線路上所有鋼軌接縫處,應用導線或采用軌縫焊接工第三百八十一條采用架線電機車運輸時,架空線及軌道應符合以下要求(一)架空線懸掛高度、與巷道頂或棚梁之間的距離等,應保證機車的安全運行。(二)架空線的直流電壓不得超過600V。藝加以連接。連接后每個接縫處的電阻,不得大于下列規定115KG/M鋼軌,000027;218KG/M鋼軌,000024;322KG/M鋼軌,000021;424KG/M鋼軌,000020;530KG/M鋼軌,000019;633KG/M鋼軌,000018;738KG/M鋼軌,000017;843KG/M鋼軌,000016。(三)不回電的軌道與架線電機車回電軌道之間,應加以絕緣。第一絕緣點設在2種軌道的連接處;第二絕緣點設在不回電的軌道上,其與第一絕緣點之間的距離應大于1列車的長度。對絕緣點應經常檢查維護,保持可靠絕緣。在與架線電機車線路相聯通的軌道上有鋼絲繩跨越時,鋼絲繩不得與軌道相接觸。第三百五十五條架線電機車使用的直流電壓,不得超過600V。(三)軌道應符合下列規定1兩平行鋼軌之間,每隔50M應連接1根斷面不小于50MM2的銅線或其他具有等效電阻的導線。2線路上所有鋼軌接縫處,應用導線或采用軌縫焊接工藝加以連接。連接后每個接縫處的電阻應符合規定。3不回電的軌道與架線電機車回電軌道之間,應加以絕緣。第一絕緣點設在2種軌道的連接處;第二絕緣點設在不回電的軌道上,其與第一絕緣點之間的距離應大于1列車的長度。在與架線電機車線路相聯通的軌道上有鋼絲繩跨越時,鋼絲繩不得與軌道相接觸。第三百五十六條自軌面算起,電機車架空線的懸掛高度應符合下列要求(一)在行人的巷道內、車場內以及人行道與運輸巷道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M;在不行人的巷道內不小于19M。(二)在井底車場內,從井底到乘車場不小于22M。(三)在地面或工業場地內,不與其他道路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2M。第三百五十七條電機車架空線與巷道頂或棚梁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2M。懸吊絕緣子距電機車架空線的距離,每側不得超過025M。電機車架空線懸掛點的間距,在直線段內不得超過5M,在曲線段內不得超過表4規定值。表4電機車架空線曲線段懸掛點間距最大值曲率半徑/M25222119181615131211108懸掛點間距/M4545353252第三百五十八條長度超過15KM的主要運輸平巷,上下班時應采用機械運送人員。第三百六十五條人員上下的主要傾斜井巷,垂深超過50M時,應采用機械運送人員。第三百八十二條長度超過15KM的主要運輸平巷或高差超過50M的人員上下的主要傾斜井巷,應采用機械方式運送人員。運送人員的車輛應為專用車輛,嚴禁使用非乘人裝置運送人員。嚴禁人、物料混運。第三百六十八條用架空乘人裝置運送人員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一)巷道傾角不得超過設計規定的數值。(二)蹬座中心至巷道一側的距離不得小于07M,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2M/S,乘坐間距不得小于5M。(三)驅動裝置應有制動器。(四)吊桿和牽引鋼絲繩之間的連接不得自動脫扣。(五)在下人地點的前方,應設有能自動停車的安全裝置。(六)在運行中人員要坐穩,不得引起吊桿擺動,不得手扶牽引鋼絲繩,不得觸及鄰近的任何物體。(七)嚴禁同時運送攜帶爆炸物品的人員。(八)每日應對整個裝置檢查1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第三百八十三條采用架空乘人裝置運送人員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一)架空乘人裝置應由具有煤炭行業(礦井)設計資質的機構進行專項設計。(二)吊椅中心至巷道一側突出部分的距離不得小于07M,雙向同時運送人員時鋼絲繩間距不得小于08M,固定抱索器的鋼絲繩間距不得小于10M。乘人吊椅距底板的高度不得小于02M,在上下人站處不大于05M。乘坐間距不應小于牽引鋼絲繩5S的運行距離,且不得小于6M。除采用固定抱索器的架空乘人裝置外,應設置乘人間距提示或保護裝置。(三)固定抱索器最大運行坡度不得超過28,可摘掛抱索器最大運行坡度不得超過25,運行速度應滿足表6的規定。運行速度超過12M/S時,不得采用固定抱索器;運行速度超過14M/S時,應設置調速裝置,并應實現靜止狀態上下人員,嚴禁人員在非乘人站上下。表6架空乘人裝置運行速度規定巷道坡度/()28252520201414抱索器結構固定抱索器0812可摘掛抱索器121417(靜止狀態上下人)(四)驅動系統應設置失效安全型工作制動裝置和安全制動裝置,安全制動裝置必須設置在驅動輪上。(五)各乘人站設上下人平臺,乘人平臺處鋼絲繩距巷道壁不小于1M,路面應進行防滑處理。(六)應設置以下保護1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脫繩、變坡點防掉繩、張緊力下降、越位等保護,安全保護裝置發生保護動作后,需經人工復位,方可重新啟動。應有斷軸的保護措施。2減速器應設置油溫檢測裝置,當油溫異常時能發出報警信號。3傾斜巷道中架空乘人裝置與軌道提升系統同巷布置時,應設置電氣閉鎖,兩種設備不得同時運行。4傾斜巷道中架空乘人裝置與帶式輸送機同巷布置時,應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5沿線應設置延時啟動聲光預警信號。各上下人地點應設置信號通信裝置。(七)巷道應設置照明。(八)每日應至少對整個裝置檢查1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九)每年由具備資質的機構至少對整個裝置進行1次安全檢測檢驗。(十)嚴禁同時運送攜帶爆炸物品的人員。第三百六十六條傾斜井巷運送人員的人車應有頂蓋,車輛上應裝有可靠的防墜器。當斷繩時,防墜器能自動發生作用,也能人工操縱。第三百八十四條新建和改擴建礦井,嚴禁采用普通軌斜井人車運輸。生產礦井在用的普通軌斜井人車運輸,必須采取以下措施(一)車輛應設置可靠的制動裝置。斷繩時,制動裝置既能自動發生作用,也能人工操縱。(二)應設置使跟車工在運行途中任何地點都能發送緊急停車信號的裝置。(三)多水平運輸時,從各水平發出的信號應有區別。(四)人員上、下地點應懸掛信號牌。任一區段行車時,各水平應有信號顯示。(五)應有跟車工,跟車工應坐在設有手動制動裝置把手的位置。(六)每班運送人員前,應檢查人車的連接裝置、保險鏈和制動裝置,并先空載運行一次。第三百五十九條用人車運送人員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一)每班發車前,應檢查各車的連接裝置、輪軸和車閘等。(二)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蝕性的物品,或附掛物料車。(三)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M/S。(四)人員上下車地點應有照明,架空線應安設分段開關或自動停送電開關,人員上下車時應切斷該區段架空線電源。(五)雙軌巷道乘車場應設信號區間閉鎖,人員上下車時,嚴禁其他車輛進入乘車場。第三百八十五條采用平巷人車運送人員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一)每班發車前,應檢查各車的連接裝置、輪軸、車門(防護鏈)和車閘等。(二)嚴禁同時運送易燃易爆或腐蝕性的物品,或附掛物料車。(三)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M/S。(四)人員上下車地點應有照明,架空線應設置分段開關或自動停送電開關,人員上下車時應切斷該區段架空線電源。(五)雙軌巷道乘車場應設置信號區間閉鎖,人員上下車時,嚴禁其他車輛進入乘車場。(六)應設置跟車工,遇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向司機發出停車信號。(七)兩車在車場會車時,駛入車輛應停止運行,讓駛出車輛先行。第三百六十條乘車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一)聽從司機及乘務人員的指揮,開車前應關上車門或掛上防護鏈。(二)人體及所攜帶的工具和零件嚴禁露出車外。(三)列車行駛中和尚未停穩時,嚴禁上、下車和在車內站立。(四)嚴禁在機車上或任何2車箱之間搭乘。(五)嚴禁超員乘坐。(六)車輛掉道時,應立即向司機發出停車信號。嚴禁扒車、跳車和坐礦車。第三百八十六條人員乘坐人車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一)聽從司機及跟車工的指揮,開車前應關閉車門或掛上防護鏈。(二)人體及所攜帶的工具、零部件,嚴禁露出車外。(三)列車行駛中及尚未停穩時,嚴禁上、下車和在車內站立。(四)嚴禁在機車上或任何2車箱之間搭乘。(五)嚴禁扒車、跳車和超員乘坐。第三百七十條傾斜井巷內使用串車提升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一)在傾斜井巷內安設能夠將運行中斷繩、脫鉤的車輛阻止住的跑車防護裝置。第三百八十七條傾斜井巷內使用串車提升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一)在傾斜井巷內安設能夠將運行中斷繩、脫鉤的車輛阻止住的跑車防護裝置。(二)在各車場安設能夠防止帶繩車輛誤入非運行車場或區段的阻車器。(三)在上部平車場入口安設能夠控制車輛進入摘掛鉤地點的阻車器。(四)在上部平車場接近變坡點處,安設能夠阻止未連掛的車輛滑入斜巷的阻車器。(五)在變坡點下方略大于1列車長度的地點,設置能夠防止未連掛的車輛繼續往下跑車的擋車欄。上述擋車裝置應經常關閉,放車時方準打開。兼作行駛人車的傾斜井巷,在提升人員時,傾斜井巷中的擋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應是常開狀態,并可靠地鎖住。(二)在各車場安設能夠防止帶繩車輛誤入非運行車場或區段的阻車器。(三)在上部平車場入口安設能夠控制車輛進入摘掛鉤地點的阻車器。(四)在上部平車場接近變坡點處,安設能夠阻止未連掛的車輛滑入斜巷的阻車器。(五)在變坡點下方略大于1列車長度的地點,設置能夠防止未連掛的車輛繼續往下跑車的擋車欄。上述擋車裝置應經常關閉,放車時方準打開。兼作行駛人車的傾斜井巷,在提升人員時,傾斜井巷中的擋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應是常開狀態,并可靠地鎖住。第三百七十一條傾斜井巷使用絞車提升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一)軌道的鋪設質量符合本規程第三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并采取軌道防滑措施。(二)托繩輪(輥)按設計要求設置,并保持轉動靈活。(三)傾斜井巷上端有足夠的過卷距離。過卷距離根據巷道傾角、設計載荷、最大提升速度和實際制動力等參量計算確定,第三百八十八條傾斜井巷使用提升機或絞車提升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一)應采取軌道防滑措施。(二)按設計要求設置托繩輪(輥),并保持轉動靈活。(三)井巷上端的過卷距離,應根據巷道傾角、設計載荷、最大提升速度和實際制動力等參量計算確定,并有15倍的備用系數。并有15倍的備用系數。(四)串車提升的各車場設有信號硐室及躲避硐;運人斜井各車場設有信號和候車硐室,候車硐室具有足夠的空間。(四)串車提升的各車場設有信號硐室及躲避硐;運人斜井各車場設有信號和候車硐室,候車硐室具有足夠的空間。(五)提升信號參照本規程第四百零三條和第四百零四條規定。(六)運送物料時,開車前把鉤工應檢查牽引車數、各車的連接和裝載情況。牽引車數超過規定,連接不良,或裝載物料超重、超高、超寬或偏載嚴重有翻車危險時,嚴禁發出開車信號。(七)提升時,嚴禁蹬鉤、行人。第三百六十二條人力推車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一)1次只準推1輛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時,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時,不得小于30M。(二)推車時應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現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推車人應及時發出警號。第三百八十九條人力推車,應遵守下列規定(一)1次只準推1輛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時,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時,不得小于30M。(二)推車時應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現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推車人應及時發出警號。(三)嚴禁放飛車。巷道坡度大于7時,嚴禁人力推車。(三)嚴禁放飛車和在巷道坡度大于7時人力推車。(四)不得在能自動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車輛,確需停放時應用可靠的制動器或阻車器將車輛穩住。第三百六十三條各種車輛的兩端應裝置碰頭,每端突出的長度不得小于100MM。第三百六十四條不得在能自動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車輛。確需停放時,應用可靠的制動器將車輛穩住。第三百六十五條人員上下的主要傾斜井巷,垂深超過50M時,應采用機械運送人員。第三百六十七條傾斜井巷運送人員的人車應有跟車工,跟車工應坐在設有手動防墜器把手或制動器把手的位置上。每班運送人員前,應檢查人車的連接裝置、保險鏈和防墜器,并應先放1次空車。第三百六十九條斜井人車應設置使跟車工在運行途中任何地點都能向司機發送緊急停車信號的裝置。多水平運輸時,從各水平發出的信號應有區別。人員上、下地點應懸掛信號牌。任一區段行車時,各水平應有信號顯示。第三百七十二條斜井提升時,嚴禁蹬鉤、行人。運送物料時,開車前把鉤工應檢查牽引車數、各車的連接和裝載情況。牽引車數超過規定,連接不良或裝載物料超重、超高、超寬或偏載嚴重有翻車危險時,嚴禁發出開車信號。第三百七十六條單軌吊車、卡軌車、齒軌車和膠套輪車的運行坡度、運行速度和載荷重量不得超過設計規定的數值,膠套輪材料和鋼軌的摩擦系數不得小于04。設備最突出部分與巷道之間以及對開列車最突出部分之間的間隙,應符合本規程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第三百九十條使用的單軌吊車、卡軌車、齒軌車、膠套輪車、無極繩連續牽引車,應滿足以下要求(一)運行坡度、速度和載重,不得超過設計規定值。(二)安全制動和停車制動裝置應為失效安全型,制動力應為額定牽引力的152倍。(三)應設置既可手動又能自動的安全閘。安全閘應具備以下性能1繩牽引式運輸設備運行速度超過額定速度30時,其他設備運行速度超過額定速度15時,能自動施閘;施閘時的空動時間不大于07S。2在最大載荷最大坡度上以最大設計速度向下運行時,制動距離應不超過相當于在這一速度下6S的行程。3在最小載荷最大坡度上向上運行時,制動減速度不大于5M/S2。(四)膠套輪材料與鋼軌的摩擦系數,不得小于04。(五)柴油機和蓄電池單軌吊車、齒軌車和膠套輪車的牽引機車或頭車上,應設置車燈和喇叭,列車的尾部應設置紅燈。(六)柴油機和蓄電池單軌吊車,應具備2路以上相對獨立回油的制動系統,設置超速保護裝置。司機應配備通信裝置。(七)無極繩連續牽引車、繩牽引卡軌車、繩牽引單軌吊車,還應滿足以下要求1應設置越位、超速、張緊力下降等保護。2應設置司機與相關崗位工之間的信號聯絡裝置;設有跟車工時,應設置跟車工與牽引絞車司機聯絡用的信號和通信裝置。在驅動部、各車場,應設置行車報警和信號裝置。3運送人員時,應設置卡軌或護軌裝置,采用具有制動功能的專用乘人裝置,設置跟車工;制動裝置應定期試驗。4運行時,繩道內嚴禁有人。5車輛脫軌后復軌時,應先釋放牽引鋼絲繩的彈性張力;人員不得在脫軌車輛的前方或后方工作。第三百九十一條采用單軌吊車運輸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一)柴油機單軌吊車運行巷道坡度應不大于25,蓄電池單軌吊車應不大于15,鋼絲繩單軌吊車應不大于25。(二)應根據起吊重物的最大載荷設計起吊梁和吊掛軌道,其安裝與鋪設應保證單軌吊車的安全運行。(三)單軌吊車運行中應設置跟車工;起吊或下放設備、材料時,人員不準在起吊梁兩側;機車過風門、道岔、彎道時,應確認安全,方可緩慢通過。(四)采用柴油機、蓄電池單軌吊車運送人員時,應使用人車車廂;兩端應設置制動裝置,兩側應設置防護裝置。(五)采用鋼絲繩牽引單軌吊車運輸時,嚴禁在巷道彎道內側設置人行道。(六)單軌吊車的檢修工作應在平巷內進行,若必須在斜巷內處理故障時,應制定安全措施。(七)應有防止淋水侵蝕軌道的措施。第三百九十二條采用無軌膠輪車運輸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一)嚴禁非防爆、不完好無軌膠輪車下井運行。(二)駕駛員應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三)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健全無軌膠輪車入井運行和檢查制度。(四)設置工作制動、緊急制動和停車制動,工作制動應采用濕式制動器。(五)設置車前照明燈和尾部紅色信號燈,配備滅火器、警示牌及阻車裝置。(六)運行中,應符合以下要求1運送人員應使用專用人車,嚴禁超員;2運行速度,運人時不超過25KM/H,運送物料時不超過40KM/H;3同向行駛車輛應保持不小于50M的安全運行距離;4嚴禁車輛空擋滑行;5應設置隨車通信系統或車輛位置監測系統;6不得進入專用回風巷和微風、無風區域。(七)巷道路面、坡度、質量,應滿足車輛安全運行要求。(八)巷道和路面應設置行車標識和交通管控信號。(九)長坡段巷道內,應采取車輛失速安全措施。(十)巷道轉彎處設置防撞裝置。人員躲避硐室、車輛躲避硐室附近應設置標識。(十一)井下行駛特殊車輛或運送超長、超寬物料時,應制定安全措施。第三百七十八條單軌吊車、卡軌車、齒軌車和膠套輪車的牽引機車和驅動絞車,應具有可靠的制動系統,并滿足以下要求(一)保險制動和停車制動的制動力應為額定牽引力的152倍。(二)應設有既可手動又能自動的保險閘。保險閘應具備以下性能1運行速度超過額定速度15時能自動施閘;2施閘時的空動時間不大于07S;3在最大載荷最大坡度上以最大設計速度向下運行時,制動距離應不超過相當于在這一速度下6S的行程。4在最小載荷最大坡度上向上運行時,制動減速度不大于5M/S2。(三)保險制動和停車制動裝置,應設計成失效安全型。第三百七十九條在單軌吊車、卡軌車、齒軌車和膠套輪車的牽引機車或頭車上,應裝設車燈和喇叭,列車的尾部設有紅燈。在鋼絲繩牽引的單軌吊車和卡軌車的運輸系統內,應備有列車司機與牽引絞車司機聯絡用的信號和通信裝置。第二節立井提升第三百八十條立井中升降人員,應使用罐籠或帶乘人間的箕斗。在井筒內作業或因其他原因,需要使用普通箕斗或救急罐升降人員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鑿井期間,立井中升降人員可采用吊桶,并遵守下列規定(一)應采用不旋轉提升鋼絲繩。(二)吊桶必須沿鋼絲繩罐道升降。在鑿井初期,尚未裝設罐道時,吊桶升降距離不得超過40M;鑿井時吊盤下面不裝罐道的部分也不得超過40M;井筒深度超過100M時,懸掛吊盤第三百九十三條立井提升容器和載荷,必須符合下列規定(一)立井中升降人員應使用罐籠。在井筒內作業或因其他原因,需要使用普通箕斗或救急罐升降人員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二)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的單繩提升罐籠必須裝設可靠的防墜器。(三)罐籠和箕斗的最大提升載荷和最大提升載荷差,用的鋼絲繩不得兼作罐道使用。(三)吊桶上方必須裝保護傘。(四)吊桶邊緣上不得坐人。(五)裝有物料的吊桶不得乘人。(六)用自動翻轉式吊桶升降人員時,必須有防止吊桶翻轉的安全裝置。嚴禁用底開式吊桶升降人員。(七)吊桶提升到地面時,人員必須從井口平臺進出吊桶,并只準在吊桶停穩和井蓋門關閉以后進出吊桶。雙吊桶提升時,井蓋門不得同時打開。應在井口公布,嚴禁超載和超最大載荷差運行。(四)箕斗提升必須采用定重裝載。第三百八十一條專為升降人員和升降人員與物料的罐籠(包括有乘人間的箕斗)應符合下列要求(一)乘人層頂部應設置可以打開的鐵蓋或鐵門,兩側裝設扶手。(二)罐底必須滿鋪鋼板,如果需要設孔時,必須設置牢固可靠的門;兩側用鋼板擋嚴,并不得有孔。(三)進出口必須裝設罐門或罐簾,高度不得小于12M。罐門或罐簾下部邊緣至罐底的距離不得超過250MM,罐簾橫桿的間距不得大于200MM。罐門不得向外開,門軸必須防脫。第三百九十四條專為升降人員和升降人員與物料的罐籠,必須符合下列規定(一)乘人層頂部應設置可以打開的鐵蓋或鐵門,兩側裝設扶手。(二)罐底必須滿鋪鋼板,如果需要設孔時,必須設置牢固可靠的門;兩側用鋼板擋嚴,并不得有孔。(三)進出口必須裝設罐門或罐簾,高度不得小于12M。罐門或罐簾下部邊緣至罐底的距離不得超過250MM,罐簾橫桿的間距不得大于200MM。罐門不得向外(四)提升礦車的罐籠內必須裝有阻車器。(五)單層罐籠和多層罐籠的最上層凈高(帶彈簧的主拉桿除外)不得小于19,其他各層凈高不得小于18。帶彈簧的主拉桿必須設保護套筒。(六)罐籠內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積應不小于018M2。罐籠每層內1次能容納的人數應明確規定。超過規定人數時,把鉤工必須制止。開,門軸必須防脫。(四)提升礦車的罐籠內必須裝有阻車器。升降無軌膠輪車時,必須設置專用定車或鎖車裝置。(五)單層罐籠和多層罐籠的最上層凈高(帶彈簧的主拉桿除外)不得小于19,其他各層凈高不得小于18。帶彈簧的主拉桿應設保護套筒。(六)罐籠內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積應不小于018M2。罐籠每層內1次能容納的人數應明確規定。超過規定人數時,把鉤工必須制止。(七)不得在罐籠同一層內人員和物料混合提升。升降無軌膠輪車時,僅限司機一人留在車內,且按提升人員要求運行。第三百八十二條提升裝置的最大載重量和最大載重差,應在井口公布,嚴禁超載和超載重差運行。箕斗提升必須采用定重裝載。第三百八十三條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的單繩提升罐籠、帶乘人間的箕斗,必須裝設可靠的防墜器。第三百八十四條立井使用罐籠提升時,井口、井底和中第三百九十五條立井罐籠提升井口、井底和各水平間運輸巷的安全門必須與罐位和提升信號聯鎖罐籠到位并發出停車信號后安全門才能打開;安全門未關閉,只能發出調平和換層信號,但發不出開車信號;安全門關閉后才能發出開車信號;發出開車信號后,安全門打不開。井口、井底和中間運輸巷都應設置搖臺,并與罐籠停止位置、阻車器和提升信號系統聯鎖罐籠未到位,放不下搖臺,打不開阻車器;搖臺未抬起,阻車器未關閉,發不出開車信號。立井井口和井底使用罐座時,必須對罐座設置閉鎖裝置,罐座未打開,發不出開車信號。升降人員時,嚴禁使用罐座。的安全門與罐籠位置、搖臺或鎖罐裝置、阻車器之間的聯鎖,必須符合下列規定(一)井口、井底和中間運輸巷的安全門必須與罐位和提升信號聯鎖罐籠到位并發出停車信號后安全門才能打開;安全門未關閉,只能發出調平和換層信號,但發不出開車信號;安全門關閉后才能發出開車信號;發出開車信號后,安全門不能打開。(二)井口、井底和中間運輸巷都應設置搖臺或鎖罐裝置,并與罐籠停止位置、阻車器和提升信號系統聯鎖罐籠未到位,放不下搖臺或鎖罐裝置,打不開阻車器;搖臺或鎖罐裝置未抬起,阻車器未關閉,發不出開車信號。(三)立井井口和井底使用罐座時,必須設置閉鎖裝置,罐座未打開,發不出開車信號。升降人員時,嚴禁使用罐座。第三百八十五條提升容器的罐耳在安裝時與罐道之間所留的間隙使用滑動罐耳的剛性罐道每側不得超過5MM,木罐道每側不得超過10MM;鋼絲繩罐道的罐耳滑套直徑與鋼絲繩直徑之差不得大于5MM;采用滾輪罐耳的組合鋼罐道的第三百九十六條提升容器的罐耳與罐道之間的間隙,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安裝時,罐耳與罐道之間所留間隙應滿足以下要求輔助滑動罐耳,每側間隙應保持1015MM。1使用滑動罐耳的剛性罐道每側不得超過5MM,木罐道每側不得超過10MM。2鋼絲繩罐道的罐耳滑套直徑與鋼絲繩直徑之差不得大于5MM。3采用滾輪罐耳的矩形鋼罐道的輔助滑動罐耳,每側間隙應保持1015MM。(二)使用時,罐耳和罐道的磨損量或總間隙達到下列限值時,必須更換1木罐道任一側磨損量超過15MM或總間隙超過40MM。2鋼軌罐道軌頭任一側磨損量超過8MM,或軌腰磨損量超過原有厚度的25;罐耳的任一側磨損量超過8MM,或在同一側罐耳和罐道的總磨損量超過10MM,或者罐耳與罐道的總間隙超過20MM。3矩形鋼罐道任一側的磨損量超過原有厚度的50。4鋼絲繩罐道與滑套的總間隙超過15MM。第三百八十六條罐道和罐耳的磨損達到下列程度時,必須更換(一)木罐道任一側磨損量超過15MM或其總間隙超過40MM。(二)鋼軌罐道軌頭任一側磨損量超過8MM,或軌腰磨損量超過原有厚度的25;罐耳的任一側磨損量超過8MM,或在同一側罐耳和罐道的總磨損量超過10MM,或者罐耳與罐道的總間隙超過20MM。(三)組合鋼罐道任一側的磨損量超過原有厚度的50。(四)鋼絲繩罐道與滑套的總間隙超過15MM。第三百八十七條立井提升容器間及提升容器與井壁、罐道梁、井梁之間的最小間隙,必須符合表5規定。提升容器在安裝或檢修后,第1次開車前必須檢查各個間隙,不符合規定時,不得開車。采用鋼絲繩罐道,當提升容器之間的間隙小于表5規定時,必須設防撞繩。鑿井時,2個提升容器的導向裝置最突出部分之間的間隙,不得小于02H/3000M(H提升高度,M);井筒深度小于300M時,上述間隙不得小于300MM。表5立井提升容器間及提升容器與井壁、罐道梁、井梁間第三百九十七條立井提升容器間及提升容器與井壁、罐道梁、井梁之間的最小間隙,必須符合表7規定。提升容器在安裝或檢修后,第1次開車前必須檢查各個間隙,不符合規定時,不得開車。采用鋼絲繩罐道,當提升容器之間的間隙小于表7規定時,必須設防撞繩。表7立井提升容器間及提升容器與井壁、罐道梁、井梁間的最小間隙值MM的最小間隙值第三百八十八條鋼絲繩罐道應優先選用密封式鋼絲繩。第三百九十八條鋼絲繩罐道應優先選用密封式鋼每個提升容器(或平衡錘)設有4根罐道繩時,每根罐道繩的最小剛性系數不得小于500N/M,各罐道繩張緊力之差不得小于平均張緊力的5,內側張緊力大,外側張緊力小。1個提升容器(或平衡錘)只有2根罐道繩時,每根罐道繩的剛性系數不得小于1000N/M,各罐道繩的張緊力應相等。單繩提升的2根主提升鋼絲繩必須采用同一捻向或不旋轉鋼絲繩。絲繩。每個提升容器(或平衡錘)設有4根罐道繩時,每根罐道繩的最小剛性系數不得小于500N/M,各罐道繩張緊力之差不得小于平均張緊力的5,內側張緊力大,外側張緊力小。1個提升容器(或平衡錘)只有2根罐道繩時,每根罐道繩的剛性系數不得小于1000N/M,各罐道繩的張緊力應相等。單繩提升的2根主提升鋼絲繩應采用同一捻向或阻旋轉鋼絲繩。第三百八十九條對金屬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裝備的固定和銹蝕情況,應每年檢查1次。發現松動,應采取加固或其他措施;發現防腐層剝落,應補刷防腐劑。檢查和處理結果應留有記錄。建井用金屬井架,每次移設后都應涂防腐劑。第三百九十九條對金屬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裝備的固定和銹蝕情況,應每年檢查1次。發現松動應及時加固;發現防腐層剝落應補刷防腐劑。檢查和處理結果應詳細記錄。第三百九十一條提升裝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防墜器、罐耳、罐道、阻車器、罐座、搖臺、裝卸設備、天輪和鋼絲繩,以及提升絞車各部分,包括滾筒、制動裝置、深度指示器、防過卷裝置、限速器、調繩裝置、傳動裝置、電動第四百條提升系統各部分每天至少由專職人員檢查1次,每月還必須至少組織有關人員進行1次全面檢查。檢查中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機和控制設備以及各種保護和閉鎖裝置等,每天必須由專職人員檢查1次,每月還必須組織有關人員檢查1次。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應詳細記錄。第三百九十條檢修人員站在罐籠或箕斗頂上工作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一)在罐籠或箕斗頂上,必須裝設保險傘和欄桿。(二)必須佩帶保險帶。(三)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為0305M/S,最大不得超過2M/S。(四)檢修用信號必須安全可靠。第四百零一條在罐籠或箕斗頂上進行檢查、檢修作業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一)罐籠或箕斗頂上必須裝設保險傘和欄桿。(二)作業人員必須系好保險帶。(三)提升容器的運行速度一般為0305M/S,最大不得超過2M/S。(四)檢修用信號應安全可靠。第三百九十二條井口和井底車場必須有把鉤工。人員上下井時,必須遵守乘罐制度,聽從把鉤工指揮。開車信號發出后嚴禁進出罐籠。嚴禁在同一層罐籠內人員和物料混合提升。第四百零二條罐籠提升的井口和井底車場必須有把鉤工。人員上下井時,必須遵守乘罐制度,聽從把鉤工指揮。開車信號發出后嚴禁進出罐籠。第三百九十三條每一提升裝置,必須裝有從井底信號工發給井口信號工和從井口信號工發給絞車司機的信號裝置。井口信號裝置必須與絞車的控制回路相閉鎖,只有在井口信號工發出信號后,絞車才能啟動。除常用的信號裝置外,還必第四百零三條每一提升裝置,必須裝有從井底信號工發給井口信號工和從井口信號工發給司機的信號裝置。井口信號裝置必須與提升機的控制回路相閉鎖,只有在井口信號工發出信號后,提升機才能啟動。除常用的信號裝須有備用信號裝置。井底車場與井口之間,井口與絞車司機臺之間,除有上述信號裝置外,還必須裝設直通電話。1套提升裝置服務幾個水平使用時,從各水平發出的信號必須有區別。置外,還必須有備用信號裝置。井底車場與井口之間、井口與司機操控臺之間,除有上述信號裝置外,還必須裝設直通電話。1套提升裝置服務多個水平時,從各水平發出的信號必須有區別。第三百九十四條井底車場的信號必須經由井口信號工轉發,不得越過井口信號工直接向絞車司機發信號;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受此限(一)發送緊急停車信號。(二)箕斗提升(不包括帶乘人間的箕斗的人員提升)。(三)單容器提升。(四)井上下信號聯鎖的自動化提升系統。第四百零四條井底車場的信號必須經由井口信號工轉發,不得越過井口信號工直接向提升機司機發送開車信號;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受此限(一)發送緊急停車信號。(二)箕斗提升。(三)單容器提升。(四)井上下信號聯鎖的自動化提升系統。第三百九十五條用多層罐籠升降人員或物料時,井上、下各層出車平臺都必須設有信號工。各信號工發送信號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一)井下各水平的總信號工收齊該水平各層信號工的信號后,方可向井口總信號工發出信號。第四百零五條用多層罐籠升降人員或物料時,井上、下各層出車平臺都必須設有信號工。各信號工發送信號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一)井下各水平的總信號工收齊該水平各層信號工的信號后,方可向井口總信號工發出信號。(二)井口總信號工收齊井口各層信號工信號并接到井下總信號工信號后,才可向絞車司機發出信號。信號系統必須設有保證按上述順序發出信號的閉鎖裝置。(二)井口總信號工收齊井口各層信號工信號并接到井下水平總信號工信號后,才可向提升機司機發出信號。信號系統必須設有保證按上述順序發出信號的閉鎖裝置。第三百九十六條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統內,必須設防撞梁和托罐裝置,防撞梁不得兼作他用。防撞梁必須能夠擋住過卷后上升的容器或平衡錘;托罐裝置必須能夠將撞擊防撞梁后再下落的容器或配重托住,并保證其下落的距離不超過05M。第四百零六條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統內,必須設防撞梁和托罐裝置,防撞梁不得兼作他用。防撞梁必須能夠擋住過卷后上升的容器或平衡錘;托罐裝置必須能夠將撞擊防撞梁后再下落的容器或平衡錘托住,并保證其下落的距離不超過05M。第三百九十七條立井提升裝置的過卷和過放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罐籠和箕斗提升,過卷高度和過放距離不得小于表6所列數值。(二)吊桶提升,其過卷高度不得小于按表確定數值的1/2。(三)在過卷高度或過放距離內,應安設性能可靠的緩沖裝置。緩沖裝置應能將全速過卷(過放)的容器或平衡錘平穩地停住;并保證不再反向下滑(或反彈)。吊桶提升不受此限。第四百零七條立井提升裝置的過卷和過放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罐籠和箕斗提升,過卷和過放距離不得小于表8所列數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