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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BJJT

北京交通標準化技術文件

BJJT/J***--***

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

TechnicalGuideforGreenEvaluationofAsphaltMixtureinBeijing

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

1范圍

本指南規定了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的基本規定、材料循環利用、污染物排放、能耗計

算、材料特征指標、評價指標體系和污染物排放室內檢測方法。

本指南適用于北京市轄區瀝青混合料的綠色評價與等級劃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指南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

本適用于本指南。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

指南。

GB/T2589綜合能源計算通則

HJ/T38固定汚染源排氣中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45固定汚染源排氣中瀝青煙的測定重量法

HJ/T646環境空氣和廢氣氣相和顆粒物中多環芳烴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

GB/T3102.4熱學的量和單位

JTGE20公路工程瀝青及瀝青混合料試驗規程

JTGF40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

JTGF41公路瀝青路面再生技術規范

DB11/T1373瀝青路面抗車轍技術規范

3術語和定義

3.1綠色評價greenevaluation

以循環利用、污染物排放、能耗、材料特征指標對瀝青混合料的綠色水平進行評價。

3.2污染物排放pollutantsemission

國家對人為污染源向環境排放的污染物的濃度或總量做出的限量規定。其目的是通

過控制污染物源排污量的途徑來實現環境質量標準或環境目標,污染物排放標準按污染

物形態分為氣態、固態以及物理性污染物(如噪聲)排放標準。

1

3.3綜合能耗comprehensiveenergyconsumption

單位質量瀝青混合料生產拌和過程中所消耗的能源量,按規定的計算方法和單位分

別折算后的總和。

3.4折標準煤系數standardcoalcoefficient

生產單位瀝青混合料所消耗的能源,折算為標準煤的數量。

2

4基本規定

4.1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是指在保障瀝青混合料質量的前提下,統籌循環利用、污染物排

放、能耗、材料特征等指標之間的關系,對材料綠色水平的量化評價。

4.2對瀝青混合料路用性能、循環利用、污染排放、能耗等方面除了符合本指南規定外,

還應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現行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4.3瀝青混合料應在滿足路用性能的前提下,采用循環利用、節能減排等技術,持續提升

材料自身綠色水平。

4.4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指標體系見附錄A。

4.5瀝青混合料污染物排放室內采集設備要求見附錄B。

3

5材料循環利用

5.1一般規定

5.1.1為了實現橡膠、塑料、天然瀝青、工業廢料、廢舊瀝青路面材料等替代材料的循環

利用,在原材料選用、配合比設計過程中宜適當增加替代材料的使用比例。

5.1.2使用替代材料時,瀝青混合料攪拌站的生產設備應配備添加裝置、加熱裝置及

計量裝置,以滿足生產工藝的要求。

5.1.3使用替代材料的瀝青混合料,其路用性能指標應滿足JTGF40、JTGF41及其他

相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5.2材料循環利用測算及指標要求

5.2.1瀝青混合料的材料循環利用指標包括集料替代率、瀝青替代率、廢舊瀝青路面材

料(RAP)利用率3個指標。

5.2.2集料替代率,是指采用礦渣、煤矸石、建筑垃圾等工業廢料替代部分集料的質量與集

料總質量的比值,計算公式為集料替代率(%)=(集料替代材料質量/集料總質量)×100%。

5.2.3瀝青替代率,是指采用橡膠、塑料、天然瀝青等替代部分瀝青的質量與瀝青總質量的

比值,計算公式為瀝青替代率(%)=(瀝青替代材料質量/瀝青總質量)×100%。

5.2.4廢舊瀝青路面材料(RAP)利用率,是指采用廢舊瀝青路面材料替代部分新拌瀝青混

合料質量與瀝青混合料總質量的比值,計算公式為廢舊瀝青路面材料(RAP)利用率(%)

=(廢舊瀝青路面材料替代質量/瀝青混合料總質量)×100%。

5.3評分規則

本指南以集料替代率、瀝青替代率、廢舊瀝青路面材料(RAP)利用率作為材料循環利用

評價指標,評分細則詳見附錄A。

4

6污染物排放

6.1一般規定

6.1.1為排除外界因素干擾,對瀝青混合料的污染物排放測評采用室內模擬固定源有組織排

放的方式進行。

6.1.2室內模擬固定源有組織排放的方式為:采用電熱鼓風干燥箱作為反應釜,通過外置鼓

風機按照特定風速泵入空氣,將瀝青混合料樣品產生的氣態污染物從電熱鼓風干燥箱排氣

口排出,以排氣口為測試口,按照有組織污染源的采集方法進行采集、測試。

6.1.3電熱鼓風干燥箱設備要求詳見附錄B。

6.2污染物排放測試方法及指標要求

6.2.1將電熱鼓風干燥箱進行預熱,預熱溫度依照瀝青混合料實際生產的拌和溫度設置。

6.2.2將10±0.2kg瀝青混合料樣品按照規范要求的溫度、油石比、拌和時間進行拌制,拌

和完成后立即裝入長50cm、寬30cm、高5cm平底托盤中。瀝青混合料樣品應均勻、松散

鋪滿平底托盤。

6.2.3將平底托盤放入電熱鼓風干燥箱中,設置鼓風機泵入風速為3000L/h。

6.2.4待電熱鼓風干燥箱溫度穩定15min后,按照HJ/T45、HJ/T646、HJ/T38要求進行污

染物采集。

6.2.5瀝青混合料樣本測試指標分別為瀝青煙、苯并(a)芘、非甲烷總烴。

6.3評分規則

本指南以室內模擬固定源有組織排放的方法測定瀝青混合料瀝青煙、苯并(a)芘、非甲

烷總烴三個指標的濃度值作為污染物排放評價指標,評分細則詳見附錄A。

5

7能耗計算

7.1一般規定

7.1.1瀝青混合料能耗為加熱集料、水和瀝青至特定溫度所需的綜合能耗。

7.1.2為測算瀝青混合料能耗,建立了能耗理論計算模型,并以計算的能耗理論值作為評價

指標項。

7.2能耗計算及要求

7.2.1瀝青混合料,由于加熱溫度、拌和溫度和級配設計不同而導致能耗水平不同,本指南

建立的能耗理論計算模型重點考慮加熱溫度、拌合溫度、級配、油石比、含水率等關鍵參

數。瀝青混合料拌和時間對能耗影響較小,在計算過程中予以忽略。

1噸瀝青混合料中瀝青、集料、水的質量按照式7.2-1、式7.2-2、式7.2-3計算:

?P?

=油石比′()

M瀝青?÷10007.2-1

è1+P油石比?

1000

M集料=(1-P礦粉)(7.2-2)

1+P油石比

M水=M集料′w(7.2-3)

其中:

M瀝青—1噸瀝青混合料中需要加熱的瀝青質量(kg);

M集料—1噸瀝青混合料中需要加熱的集料質量(kg);

M水—1噸瀝青混合料中水的質量(kg);

P油石比—1噸瀝青混合料的油石比(%);

P礦粉—1噸瀝青混合料中礦粉比例(%);

w—1噸瀝青混合料的含水率(%)

瀝青混合料的能耗E按照式7.2-4計算:

()+()()

M集料′(t2-t1′C集料)M水′(100-t1′C水+r汽化熱′4.1858)+M瀝青′(t4-t3′C瀝青)

E=

1000

(7.2-4)

6

其中:

E—加熱1噸瀝青混合料至拌和溫度所需要的能耗(kJ);

C集料—集料比熱容(J/(kg?℃)),取920J/(kg?℃);

C瀝青—瀝青比熱容(J/(kg?℃)),取1760J/(kg?℃);

C水—水比熱容(J/(kg?℃)),取4190J/(kg?℃);

室溫(),取;

t1—℃25℃

瀝青混合料在拌和過程中集料加熱溫度(),;

t2—℃t1=Dt+20

瀝青混合料在拌和過程中瀝青的儲存溫度(),取;

t3—℃100℃

瀝青混合料在拌和過程中瀝青適宜拌和的溫度(),按照所要求的,

t4—℃JTGF40

2

達到表觀粘度(0.17±0.02)Pa?s,或運動粘度(170±20)mm?s,或賽波特粘度(85±10)s

對應的溫度;

Dt—瀝青混合料的拌和溫度(℃);

r汽化熱—水的汽化熱值(kcal/kg),取2257.6kcal/kg;

7.2.2能耗E值應按照GB/T3102.4國際蒸汽卡進行折標準煤計算,按式7.2-5計算。按照

GB/T3102.4國際蒸汽卡換算,低(位)發熱量等于29307.6千焦(kJ)[7000千卡(kcal)

的燃料,稱為1千克標準煤],折標準煤系數取29307.6kJ/kg。

E

e=(7.2-5)

29307.6′1000

其中:

e-1噸瀝青混合料消耗的標準煤數量(kgce/t);

7.3評分規則

本指南以理論計算的能耗作為能耗評價指標,評分細則詳見附錄A。

7

8材料特征指標

8.1一般規定

8.1.1為表征瀝青混合料路用性能優劣,設置了材料疲勞性能指標、路用性能指標進行評價。

8.1.2材料疲勞性能指標以瀝青混合料四點疲勞壽命表征。試驗按照JTGE20執行,試驗條

件為15℃、10Hz、400με。

8.1.3路用性能指標以車轍試驗動穩定度、低溫彎曲試驗破壞應變、浸水馬歇爾試驗殘留穩

定度、凍融劈裂試驗殘留強度比表征。試驗按照JTGE20執行,試驗條件分別為車轍試驗

動穩定度(60℃,0.7Mpa)、浸水殘留穩定度、凍融劈裂強度比、低溫彎曲破壞應變(-10℃)。

8.2材料特征指標要求

8.2.1材料疲勞性能指標按照瀝青混合料四點彎曲疲勞壽命進行評價。

8.2.2路用性能指標按照路用性能比進行評價,即瀝青混合料路用性能(車轍試驗動穩

定度、低溫彎曲試驗破壞應變、浸水馬歇爾試驗殘留穩定度、凍融劈裂試驗殘留強度比)

與JTGF40路用性能限值的比值,計算公式為路用性能比(%)=瀝青混合料路用性

能指標/JTGF40路用性能限值×100%

8.2.3當瀝青混合料路用性能中車轍試驗動穩定度、低溫彎曲試驗破壞應變、浸水馬歇爾

試驗殘留穩定度、凍融劈裂試驗殘留強度比等指標分別與JTGF40中限值的比值有顯著

差異時,取優勢最明顯的比值進行評價。

JTGF40路用性能限值如表3、表4、表5、表6所列。

表3瀝青混合料車轍試驗動穩定度(60℃,0.7Mpa)限值要求

氣候條件與技術指標動穩定度(次/mm)試驗方法

普通瀝青混合料,不小于1000

改性瀝青混合料,不小于2800

非改性,不小于1500

SMA混合料T0719

改性,不小于3000

1500(一般交通路段)

OGFC混合料

3000(重交通量路段)

備注:車轍試驗動穩定度(60℃,0.7Mpa)技術要求依據JTGF40制定,詳細要求查看JTG

F405.3.4要求。

表4瀝青混合料浸水殘留穩定度限值要求

8

氣候條件與技術指標浸水殘留穩定度(%)試驗方法

普通瀝青混合料,不小于80

改性瀝青混合料,不小于85

T0709

普通瀝青75

SMA混合料

改性瀝青80

備注:浸水殘留穩定度技術要求依據JTGF40制定,詳細要求查看JTGF40中5.3.4要求。

表5瀝青混合料凍融劈裂強度比限值要求

氣候條件與技術指標凍融劈裂強度比(%)試驗方法

普通瀝青混合料,不小于75

改性瀝青混合料,不小于80

T0729

普通瀝青75

SMA混合料

改性瀝青80

備注:凍融劈裂強度比技術要求依據JTGF40制定,詳細要求查看JTGF40中5.3.4要求。

表6瀝青混合料低溫彎曲破壞應變(-10℃)限值要求

氣候條件與技術指標低溫彎曲破壞應變(με)試驗方法

普通瀝青混合料,不小于2000

T0715

改性瀝青混合料,不小于2500

備注:低溫彎曲破壞應變技術要求依據JTGF40制定,詳細要求查看JTGF40中5.3.4要

求。

8.3評分規則

本指南以瀝青混合料四點彎曲疲勞壽命、路用性能比作為材料特征指標的評價指標,評

分細則詳見附錄A。

9

附錄A(規范性附錄)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指標體系

A.1適用范圍

A.1.1本指標體系適用于北京地區瀝青混合料的綠色等級評價。

A.1.2本指標體系在符合本指南的要求的同時,還應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現行有關法規和

標準的要求。

A.2基本規定

A.2.1指標體系

A.2.1.1評價指標體系分為控制項、評分項和加分項。參評產品必須全部滿足控制項要求,

評分項總分為100分,加分項為5分,總得分按照式A-1和式A-2計算。

Q=Q+Q

總評加(A-1)

Q=WQ

評?ii(A-2)

式中:Q總——總分;

Q評——評分項得分;

Q加——加分項得分;

Wi——評分項各指標權重;

Qi——評分項各指標得分。

A.2.1.2控制項主要為產品質量的基本要求,以相應的限制值為控制,該項采用一票否決制,

即材料路用性能指標(車轍試驗動穩定度、低溫彎曲試驗破壞應變、浸水馬歇爾試驗殘留穩

定度及凍融劈裂試驗殘留強度比)不滿足規范要求的,按照一票否決處理。

A.2.1.3評分項主要從材料循環利用、污染物排放、能耗、產品特征四個方面進行評價。

A.2.1.4加分項主要根據國家、行業及北京市相關政策文件要求,重點對在廢舊資源循環再

利用方面具有顯著作用的瀝青混合料予以加分鼓勵。

A.2.2等級劃分

瀝青混合料綠色等級劃分采用星級制,根據得分值分為五個等級,等級劃分見表A.1。

10

表A.1瀝青混合料綠色星級劃分

星級分值區間

★Q總<60

★★60≤Q總<70

★★★70≤Q總<80

★★★★80≤Q總<90

★★★★★Q總≥90

A.3控制項

瀝青混合料生產應符合表A.2要求,瀝青混合料性能指標滿足JTGF40、JTGF41、

DB11/T1373等相關規范的要求。

表A.2瀝青混合料基本要求

項目要求

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JTGF40

性能指標公路瀝青路面再生技術規范JTGF41

瀝青路面抗車轍技術規范DB11/T1373

A.4評分項

A.4.1評分權重

A.4.1.1瀝青混合料評分權重采用專家調查與層次分析法綜合得出,各評分項與權

重見表A.3。

A.4.1.2由于碳排放計算與場站硬件設備所消耗的能源類型有關,不同能源碳排放因子

系數不同,導致同種產品在不同硬件設備條件下碳排放不同,無法體現瀝青混合料本身的碳

排放。為此,對瀝青混合料的能耗指標評價未考慮碳排放方面內容。

表A.3瀝青混合料評分項與權重

序號一級指標權重二級指標權重

1集料替代率0.30

2材料循環利用0.16瀝青替代率0.16

3RAP利用率0.54

4瀝青煙濃度0.41

5污染物排放指標0.32苯并(a)芘濃度0.33

6非甲烷總烴濃度0.26

7能耗指標0.27理論計算能耗1

8疲勞壽命比0.60

產品特征指標0.25

9路用性能比0.40

11

A.4.2循環利用

A.4.2.1材料循環利用指標包含瀝青混合料中集料替代率、瀝青替代率以及廢舊瀝青路

面材料(RAP)利用率。

表A.4集料替代率評分

替代率(%)a≥3535>a≥2525>a≥1515>a≥10a<10

評分值10090807060

表A.5瀝青替代率評分

替代率(%)a≥2525>a≥1515>a≥1010>a≥5a<5

評分值10090807060

表A.6廢舊瀝青路面材料(RAP)利用率評分

替代率(%)a≥3030>a≥2020>a≥1010>a≥5a<5

評分值10090807060

A.4.3污染物排放

A.4.3.1污染物排放指標包含瀝青混合料單位產品瀝青煙排放濃度、苯并(a)芘排放濃

度、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本指南采用室內模擬固定源有組織排放的方式進行采樣測

試。

A.4.3.2瀝青煙以排放濃度作為評價指標,單位為mg/m3,評分規則如下:

表A.7瀝青煙排放濃度評分

排放濃度(mg/m3)b<1212≤b<1818≤b<2424≤b<3030≤b<36b≥36

評分值100908070600

A.4.3.3苯并(a)芘以排放濃度作為評價指標,單位為mg/m3,評分規如下:

表A.8苯并(a)芘排放濃度評分

排放濃度(mg/m3)c<0.010.01≤c<0.020.02≤c<0.030.03≤c<0.040.04≤c<0.07c≥0.07

評分值100908070600

A.4.3.4非甲烷總烴以排放濃度作為評價指標,單位為mg/m3,評分規如下:

表A.9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評分

排放濃度(mg/m3)d<0.50.5≤d<11.0≤d<2.52.5≤d<5.05≤d<8.5d≥8.5

評分值100908070600

12

A.4.4能耗

A.4.4.1能耗指標為每噸瀝青混合料理論計算的綜合能耗。

A.4.4.2每噸瀝青混合料理論計算能耗評分標準如下:

表A.10能耗評分

理論計算能耗

e<5.305.30≤e<5.555.55≤e<5.805.80≤e<6.056.05≤e<6.30e≥6.30

(kgce/t)

評分值100908070600

A.4.5特征指標

A.4.5.1特征指標包含瀝青混合料的疲勞壽命比與路用性能比。

A.4.5.2瀝青混合料的疲勞壽命比評分標準如下:

表A.11疲勞壽命比評分

疲勞壽命(萬次)f<1010≤f<2020≤f<3030≤f<4040≤f<50f≥50

評分值060708090100

A.4.5.3瀝青混合料的路用性能比評分標準如下:

表A.12路用性能比評分

路用性能比(%)g<100100≤g<110110≤g<110110≤g<120120≤g<130g≥130

評分值060708090100

A.6加分項

A.6.1.1加分項考慮國家、行業、北京市對交通基礎設施關于材料循環利用、節能降耗等方

面的政策要求。依據政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強國建設綱要》、《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

色發展的意見》、《關于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函〔2022〕7號)、

《關于全面深入推進綠色交通發展的意見》(交政研發〔2017〕186號)、《交通運輸部辦公

廳<關于實施綠色公路建設的指導意見>》(交辦公路〔2016〕93號)、《關于加快廢舊物資循

環利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22〕109號)。

A6.1.2對廢舊瀝青混合料、煤矸石、礦渣、建筑垃圾等廢舊資源再生利用方面具有顯著效果,

且可實現規模化再生應用的瀝青混合料,予以加5分鼓勵推廣。

A6.1.3按照廢舊資源再生利用率予以評價。計算公式為廢舊資源再生利用率(%)=(廢舊

資源再生利用率質量/瀝青混合料總質量)×100%。

13

表A.13加分項評分

廢舊資源再生利用率(%)h≥10%h<10%

評分值50

14

附錄B(規范性附錄)瀝青混合料污染物排放室內采集設備要求

B.1目的與適用范圍

本方法適用于模擬固定源有組織排放的污染物采樣。本評價指標體系可用于企業開展

自我評價,也可用于行業管理部門進行行業管理。

B.2設備技術要求

B.2.1電熱鼓風干燥箱的溫控范圍要求為室溫~300℃,溫控精度不大于±1℃。

B.2.2電熱鼓風干燥箱的鼓風機排氣能力應不小于40L/min。

B.2.3電熱鼓風干燥箱頂部中心設置排氣孔,排氣孔直徑應為80mm,在排氣孔上方設置垂

直煙囪,高度為20cm。

B.2.4在距煙囪頂部10cm處設置采樣孔,采樣孔的類型可按圖B.1設置。

圖B.1圓形斷面的采樣孔圖B.2帶有蓋板的采樣孔

B.3采樣工況

B.3.1應在設備處于正常運行狀態下進行采樣。

B.3.2本方法采用的煙道流速分布比較均勻、對稱,取中心作為測點。

15

《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編制說明

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

編制說明

一、背景及起草過程

近年來,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瀝青路面材料生產行業

迅速發展,瀝青混合料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及

廢舊瀝青混合料循環利用等問題引起了廣泛關注。為鼓勵推動低污

染、低能耗的瀝青混合料推廣應用,進一步加快北京市綠色交通體系

建設,助力改善北京市環境空氣質量,保障民眾人體健康,貫徹落實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實施綠色公路建設的指導意見>(交辦公路

〔2016〕93號)》、《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

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綠色

政府采購有關事項的通知(京財采購〔2018〕2593號)》、《北京市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22年行

動計劃>的通知(京政辦發〔2022〕6號)》文件的要求,北京市交通

委于2020年10月下達了《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的編

制任務,并委托北京市政路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公路交通節能與環保

技術及裝備交通運輸行業研發中心(北京),承擔該《北京市瀝青混

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的編制工作。

二、制定標準的必要性和意義

隨北京市城市建設快速發展,全市每年用于城市道路建設與養護

的瀝青混合料用量達到600~800萬噸。由于瀝青混合料高溫生產及施

工特點,生產和使用過程不但耗能高,還會排放出大量的瀝青煙氣及

其他有毒有害氣體。

1

《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編制說明

近年來,政府部門不斷強化綠色發展理念,加強了對污染物排放

的監管力度。2017年,交通運輸部《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堅

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提出,全面推進綠色交通基礎設

施建設,通過土地節約、材料節約及再生循環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等

舉措,積極推進綠色公路等建設,鼓勵各地制定具有當地區域特色的

綠色公路評價標準。北京市政府高度重視環境保護治理等相關工作,

連續4年下發關于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行動計劃,特別是2022年2月北京

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22

年行動計劃》的通知(京政辦發〔2022〕6號),明確提出“加強重點

行業VOCs全流程管控”要求,并將“研究制定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

價技術指南”列為2022年重點任務之一。

《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的實施,將填補北京市

綠色公路評價體系中綠色材料評價環節的空白,將使得北京市瀝青混

合料綠色水平量化有據可依,對瀝青混合料綠色等級劃定有標準可

依,對推動北京市綠色瀝青混合料的推廣應用,促進瀝青路面材料行

業深化綠色升級,支撐北京市綠色公路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三、主要工作過程

編織工作于2020年10月正式啟動,采用了典型調研收集、實驗測

試、數據分析和專家咨詢相結合的方法。通過調研梳理了北京市近5

年瀝青混合料市場的需求情況,分類統計了常用瀝青混合料類型和市

場需求情況;研究建立了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指標體系和方法以及污

染物室內檢測方法。同時選取了典型瀝青混合料樣品,試驗采集了大

量能耗、污染物、路用性能數據并進行測算,編制形成了《北京市瀝

2

《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編制說明

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初稿,組織行業權威專家進行了研討、

論證和評估,同步征求了行業單位意見。

具體工作過程如下:

2020年10月,受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委托后,北京市政路橋建材集

團有限公司公路交通節能與環保技術及裝備交通運輸行業研發中心

(北京)召集精干研究人員,成立編制工作組,啟動了編制工作。

2020年10月~2021年1月,開展相關資料調研工作,先后調研了

北京市道路工程質量監督站、區公路局、北京市政路橋養護集團和瀝

青混合料生產企業等多家單位,涉及建設、監管、施工和生產企業。

收集了近年來北京市瀝青混合料市場需求、常用瀝青混合料使用量等

相關資料;分析了國家及本市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調查了國內外綠

色瀝青混合料新技術、新工藝的應用情況以及產品最新動態等。

數據采集及分析工作選取了20余種年使用量在1萬噸以上的瀝青

混合料類型,開展了污染物排放濃度檢測,建立了瀝青混合料能源消

耗測算模型。通過采用統計學方法,對收集的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

路用性能檢測數據等基礎數據進行正態分布分析,確定不同合格率下

閥值,作為確定評價指標項的限值確定依據。

2021年5月,在數據清晰、限值明確的基礎上,編制組按照行業

標準文件要求開始《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和編制說

編寫工作,初步形成了《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草

稿)》。

2021年5月~2022年8月,多次組織道路節能減排、工程建設、質

量監管、大氣環保、設備檢驗鑒定等方面業內相關單位、專家召開研

討會進行充分討論,對《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草稿)》

3

《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編制說明

進行了研討,并按照專家意見對《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

南》內容進行修改,初步形成了《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

南(征求意見稿)》。

四、制定標準的原則,與現行法律、法規、標準的關系

4.1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

(3)《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

(4)《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

(5)《節能監察辦法》

(6)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

結構和起草規則》

(7)GB/T2589《綜合能源計算通則》

(8)HJ/T38《固定汚染源排氣中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

法》

(9)HJ/T45《固定汚染源排氣中瀝青煙的測定重量法》

(10)HJ/T646《環境空氣和廢氣氣相和顆粒物中多環芳烴的

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

(11)GB/T3102.4《熱學的量和單位》

(12)JTGE20《公路工程瀝青及瀝青混合料試驗規程》

(13)JTGF40《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

(14)JTGF41《公路瀝青路面再生技術規范》

(15)DB11/T1373《瀝青路面抗車轍技術規范》

4.2制定標準的原則

4

《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編制說明

本技術要求編制以指標完整、重點突出、實用性強、易操作4項

作為主要編制原則。

(1)指標完整是指技術要求體系覆蓋瀝青混合料材料循環利用、

污染物排放、能耗計算、材料特征指標四方面開展評價,內容需完整

全面;

(2)重點突出是指技術要求應重點滿足國家、行業和北京市環

保要求,特別突出北京市對建材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節能降耗等方

面的管控需求;

(3)實用性強則指技術要求的編制應來源于工程建設與大氣污

染物治理的實踐,符合工程建設及大氣污染物治理的實際要求;

(4)易操作指技術要求應在已頒布實施、經過檢驗的相關技術

規范基礎上總結提煉而成。

4.3與現行法律、法規、標準的關系

(1)本技術要求與國際、國內同類標準相比較,無不符合或矛

盾。

(2)本技術要求是在總結北京市現有技術規范性文件實施經驗

基礎上總結、提煉而成,有充分的實驗基礎。

(3)本技術要求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法規。

(4)本技術要求在編寫、討論過程中沒有未解決的重大分歧。

五、標準主要內容與實驗驗證

5.1主要內容

《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對瀝青混合料的綠色評

價與等級劃分提出了具體要求。

5

《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編制說明

5.1.1基本規定

(1)《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制定的目的是指

導北京地區瀝青混合料綠色水平提升。

(2)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方法和等級劃分適用于瀝青混合料生

產企業對所生產的瀝青混合料開展綠色評價,了解材料綠色水平,也

適用于行業管理部門進行行業管理,了解掌握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節能

減排整體水平。

(3)《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編制基礎是以北

京市瀝青混合料的基礎情況編制而成,適用于對北京地區,以外地區

應根據實際情況酌情使用。

(4)《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所列評價方法和

等級劃分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現行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5)《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提出了綠色瀝青

混合料評價定義: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是指在保障瀝青混合料質量的

前提下,統籌循環利用、污染物排放、能耗、材料特征等指標之間的

關系,對材料綠色水平的量化評價。

5.1.2材料循環利用

(1)《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該部分明確了材

料循環利用評價的基本內容、評價指標和測算方法。

(2)瀝青混合料作為路用材料,其瀝青、集料等原材料組成可

以用廢舊資源進行替代,實現廢舊資源循環再利用,減少資源浪費。

(3)根據再生類瀝青混合料技術水平、生產工藝、瀝青路面材

料生產行業再生利用情況,選取了集料替代、瀝青替代、廢舊瀝青路

面材料(RAP)利用三方面表征材料循環利用的程度。

6

《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編制說明

(4)瀝青路面材料生產企業在開展再生瀝青混合料生產過程中,

應對硬件設備進行適應性改造,以便于再生材料生產工藝要求。

(5)《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提出了集料替代

率、瀝青替代率、廢舊瀝青路面材料(RAP)利用率的計算公式,使

用過程中應注意區分計算分母。

(7)在測評瀝青混合料循環利用程度時,分別計算材料的集料

替代率、瀝青替代率、廢舊瀝青路面材料(RAP)利用率,對照附錄A

確定相應的指標值,與權重系數相乘,得出對應的指標項分值。

5.1.3污染物排放

(1)《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該部分明確了瀝

青混合料污染物排放評價的基本內容、檢測方法、評價指標和測算方

法。

(2)瀝青混合料污染物排放評價指標選取原則為:①可比性:

所選取的指標應具有較好的區分度,便于區分不同類型瀝青混合料的

排放水平;②危害性:對人體危害較大的大氣污染物,予以重點考慮;

③先進性:貼合北京市大氣污染物排放治理的最新需求。基于以上原

則,選取了有組織排放的瀝青煙、苯并(a)芘、非甲烷總烴三個大

氣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值作為量化指標。

(3)為減少瀝青混合料污染物排放過程中外部因素影響,保證

數據穩定性,提出了一種以電熱鼓風干燥箱設備為反應釜的瀝青混合

料室內污染物排放檢測方法。具體檢測方法詳見《北京市瀝青混合料

綠色評價技術指南》6.2條。

(4)電熱鼓風干燥箱設備需要進行小范圍的改造,具體改造要

求詳見《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附錄B。

7

《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編制說明

5.1.4能耗計算

(1)《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該部分明確了瀝

青混合料能耗評價的基本內容、能耗理論計算方法、評價指標和測算

方法。

(2)瀝青混合料能耗指標是理論計算的能耗作為能耗評價指標

(3)《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該部分提出了瀝

青混合料能耗理論計算公式,并明確了參數閥值。

(4)為便于更直接對比瀝青混合料自身能耗水平的差異,在對

瀝青混合料能耗計算分析過程中,未考慮瀝青混合料生產場站對瀝青

混合料生產能耗的影響,如場站能耗管理水平、設備基本條件、燃燒

效率等因素,僅考慮瀝青混合料級配、含水率、生產溫度要求等因素

的影響。

5.1.5材料特征指標

(1)《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該部分明確了瀝

青混合料材料特征指標的基本內容、評價指標和測算方法。

(2)設置材料特征指標的原則考慮為:質量好就是最好的節能

減排。

(3)瀝青混合料材料特征指標以材料疲勞性能指標、路用性能

指標進行評價。

(4)材料疲勞性能指標以瀝青混合料四點疲勞壽命試驗表征。

(5)路用性能指標以車轍試驗動穩定度、低溫彎曲試驗破壞應

變、浸水馬歇爾試驗殘留穩定度、凍融劈裂試驗殘留強度比等4個子

項與規范標準限值的比值進行測算,分別表征瀝青混合料高溫性能、

低溫性能、耐久性能。

8

《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編制說明

5.1.6附錄A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指標體系

(1)《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該部分明確了瀝

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指標體系和等級劃分要求。

(2)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指標體系分為控制項、評分項和加分

項。評分項總分為100分,加分項為5分。

(3)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指標體系中各項限值按照權威咨詢、

數理統計方法計算確定。

(4)加分項是在評分體系之外,綜合考慮政策發展需要,額外

增加的分值,用于鼓勵符合國家、行業和北京市政策要求的瀝青混合

料類型的推廣應用。

5.1.7附錄B瀝青混合料污染物排放室內采集設備要求

(1)《北京市瀝青混合料綠色評價技術指南》該部分明確了瀝

青混合料污染物排放室內采集設備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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