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建筑物巖石基礎開挖作業指導書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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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PAGE14水工建筑物巖石基礎開挖工程施工作業指導書第一節總則1.1本作業指導書根據《水工建筑物巖石基礎開挖工程施工技術規范》(SL47-94)及我部的實際情況編制,適用于1、2、3級水工建筑物的巖石基礎開挖工程。1.2施工準備時,施工單位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圖紙、技術文件以相應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資料進行會審,技術部門負責組織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對施工單位進行施工交底。進行開挖工程施工的人員必須熟悉開挖工作內容、熟悉設備機械性能和操作技術(針對操作手)、懂得開挖技術和安全防護措施并能正確實施操作的身體健康人員。進行特殊工程作業的人員還須經專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上崗資格證。開挖設備宜選用能滿足開挖要求,設備應有銘牌和操作說明書,并具完善的安全防護措施和保護措施。1.3單位必須依據已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圖紙的要求和《水工建筑物巖石開挖工程施工技術規范》(SL47-94)的規定編寫巖石基礎開挖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技術措施,并經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批準,提出開工申請報告,方可進行施工。巖石基礎開挖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措施內容主要包括:(1)工程概況;(2)進度安排;(3)施工布置、施工方法的技術要求;(4)勞動、材料和設備的需用量;(5)輔助設施;(6)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和設備施工的措施;(7)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方面的技術要求和措施;(8)存在的問題和解決的辦法;(9)其它。1.4在施工中應加強技術管理,認真貫徹落實技術責任制,施工人員必須按統一表格做好原始施工記錄,分析整理、裝訂成冊,存檔備查。1.5在開挖過程中,施工單位應協助原勘測單位按現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地質規程》及業主要求作好施工地質勘測。1.6在開挖過程中如發現實際地質情況與原提出資料不符合時,施工單位應及時向業主或監理單位報告,并提出相應的自理方案。施工單位應做好原始的施工記錄。1.7開挖施工,應符合《水工建筑物巖石基礎開挖工程施工技術規范》(SL47-94)和國家頒發的現行有關安全技術規程、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施工前,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凡不熟悉本業務安全技術規程的技術人員及未受過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的人員。都不得參加現場施工和管理。1.8爆破器材的運輸、儲貯、加工、現場裝藥及瞎炮的自理等均應按有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選用的爆破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技術標準,使用前應進行爆破性能檢查。新型的爆破材料,也要驗證其性能是否符合規定,并經安全技術部門同意,方能使用。1.9在開挖過程中應采用松動爆破和預裂爆破等控制爆破方法,應盡量避免基礎巖石出現爆破裂隙,或使原有構造裂隙的發展超過允許范圍以及巖體的自然狀態產生不應有的惡化。第二節巖石基礎開挖中的施工測量2.1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規范》的規定進行巖石基礎開挖中的施工測量。2.2根據施工圖紙和施工控制網、點進行測量定線,按照地形測放開口輪廓位置;在施工過程中,檢查開挖斷面及高程。2.3測繪、搜集、整理開挖前后的原始資料,包括覆蓋層、竣工建基面的縱、橫斷面圖、地形圖、基礎開挖施工場地布置圖及各階段的開挖面貌圖,并負責提供單項工程各階段和返工后的土石方量資料及有關基礎處理的測量工作。2.4開口輪廓位置和開挖斷面的放析應保證開挖規格,其點位中誤差應符合下列要求:(1)主體工程部位的基礎輪廓點、預裂爆破孔定位點:平面限差5~10cm,高程限差10cm;(2)主體工程部位的坡頂點、中間點、非主體工程部位的基礎輪廓點、平面及高程限差均為10cm;(3)土、砂、石覆蓋層開挖輪廓點:平面及高程限差均為20cm。2.5開挖過程中需在實地放出控制開挖輪廓的坡頂點、轉角點或坡腳點,并用醒目的標志加以標定。2.6開挖部位迫近竣工時,應及時測放基礎輪廓點散點高程,并將欠挖部位及尺寸標于實地;必要里實地畫出輪廓線,以備驗收。2.7斷面測量應平行或垂直于主體建筑物軸線設置斷面基線,基線兩端點就埋樁,需設轉點時,其距離可用鋼卷尺或皮尺實測。開挖中間過程的斷面測量,可用經緯儀測量斷面樁高程,但在巖基竣工斷面測量時,必須以水準測量斷面高程。2.8測量斷面間距可根據用途、工程部位和復雜程度在5~20m范圍內;有特殊要求的部位按設計要求設置。2.9斷面圖和地下地形圖的比例尺,可根據用途、工程部位以及范圍大小在1:200~1:1000之間選擇。主要建筑物的開挖竣工地形圖或斷面圖,應選用1:200,收方圖1:500或1:200為宜,大范圍的土石覆蓋層開挖收方可選用1:1000。2.10開挖放樣使用的圖紙、記錄手薄、放樣數據計算資料、工程量計算成果在新時期工程結束后,應分類整理歸檔。2.11竣工地形圖和斷面圖須按要求進行整理、歸檔。重要工程基礎上應寫出開挖工程量放樣總結,作為竣工資料一并歸檔。第三節巖石基礎開挖開挖前,施工單位應仔細研究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文件,若有異議應通過施工單位的技術主管部門提出改進意見,報送業主或監理單位。但在未得到修改通知前,不得隨意變更設計進行施工。并根據已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技術措施合理組織各工序工種間的配合(圖1)施工作業施工作業基本作業輔助作業基本作業輔助作業鉆孔裝藥起爆檢查鏟表運輸卸碴清面和集碴測量風、電線路敷設施工排水防塵照明施工道路準護鉆孔裝藥起爆檢查鏟表運輸卸碴清面和集碴測量風、電線路敷設施工排水防塵照明施工道路準護施工前,應進行爆破試驗,選定合適的爆破區周轉建物、結構物及其基礎產生裂縫及變形,以及以不利地質、地開條件因爆破可能引起大的震裂及滑坡等。3.1合理安排開挖程序,保證施工安全基礎(基坑、岸坡)開挖,通常有好幾個工種平行作業,容易引起安全事故,因此,整個基坑開挖程序,要撐握好“先岸坡后河槽,自上而下”的原則,從基礎輪廓線的岸坡邊緣開始,由上而下,分層開挖,直至河槽部位;河槽部位的開挖,也要分層開挖,逐步下降。同時為了增加開挖工作面,擴大鉆眼爆破效果,解決好開挖施工時的基坑排水問題,通常要選擇合適的部位,抽槽先進,即開挖“先鋒槽形成以后,再逐層擴挖下降。先鋒槽的位置,一般選在地形較低,排水方便,容易形成出碴運輸道路的部位,同時也要考慮水工建筑物的底部輪廓,如截水槽、齒槽部位,常常結合布置先鋒槽。一般情況下,不允許采用自下而上或造成巖體倒懸的開挖程序。3.1.1選擇開挖程序的原則從整個工程施工的角度考慮,選擇合理的開挖程序,對加快工程進度具有重要作用。造反開挖程序時,應綜合考慮以下原則:(1)根據地形條件、建筑物布置、導流方式和施工條件等具體情況合理安排;(2)把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作為安排開挖程序的前提,盡量避免在同一垂直窨進行雙層或多層作業;(3)按照施工導截流、攔洪渡汛、蓄水必電等工程總進度要求,分期、分階段地安排好開挖程序,并注意開挖施工的連續性和考慮后續工程的施工要求;(4)根據氣候變化,選擇合理的開挖部位;(5)對不良地質地段或不穩巖體岸(邊)坡的開挖,必須充分重視,做到開挖程序合理,措施得當,保障施工安全。3.1.2開挖程序及其適用條件水利水電工程的巖石基礎開挖,一般包括岸坡和基坑開挖。岸坡開挖一般不受季節限制;而基坑開挖則多在圍堰的防護下,它是主體工程控制性的關鍵工序。對于溢洪道或渠道等工程的開挖,如無特殊的要求,則可按渠首、閘室、渠身段、尾水消能段或邊坡、底板等部位的石方做分項分段安排,并考慮其開控程序的合理性。可參照表1進行選擇。表1巖石基礎開挖程序及其適用條件開挖程序安排步驟適用條件自上而下開挖先開挖岸坡,后開挖基坑;或先開挖邊坡,后開挖底板用于施工場地窄小,開挖量大且集中的工程部位自下而上開挖先開挖下部,后開挖上部施工場地較大、岸(邊)坡較低緩或巖石條件許可,并有可靠的技術措施上下結合開挖岸坡與基坑或邊坡與底板上下結合開挖用于有較寬闊的施工場地和可以避開施工干擾的工程部位分期或分段開挖按施工時段或開挖部位、高程等進行開挖用于分期導游的基坑開挖或臨時過水要求的工程項目3.2及時排隊基坑積水、滲水和地表水,確保開挖工作在不受水的于擾之下進行。岸坡部位開挖時,要十分注意地表水的排除在開挖輪廓外圍,修好排水溝,將地表水引走。河槽部位開挖時,要布置好集水排水系統,配備移動方便排水設施,及時將積水,滲水排除。3.3統盤規劃運輸線路,組織好出碴運輸工作。出碴運輸線路的布置要與開挖分層相協調,開挖分層高度,視邊坡穩定條件而定,一般在5-30m之間,幫故運輸線路也要分層布置,將各層開挖工作面的堆碴場或者是通向堆碴場的運輸干線聯接起來,基礎的廢碴,最好加以利用,直接運至使用地點通要求一并考慮,以利于開挖和后續工序的施工。出碴運輸工作的組織,應將開挖、運輸和堆存統籌考慮,加快開挖進度和降低開挖費用。3.4正確選擇開挖方法,保證開挖質量3.4.1巖基開挖應根據水工建筑物的開挖深度、范圍和開礦以及巖石條例、工程量及施工技術要求,選擇開挖方法。其開挖的主要表2方法是鉆眼爆破。開挖和機械開挖,我部主要采用鉆眼爆破分層開挖的方法。表2列出了鉆爆開挖方式相適應的爆破方法及其應用條件、優缺點及要求分層開挖必須確定適宜分層厚度,即確定爆破梯段和鏟裝梯段的高度。適宜的分層高度應該是在保證開挖質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使鉆爆和鏟裝作業有較高的生產率和最少的費用,并且可以滿足開挖強度的要求,分層厚度的確定,應根據開挖工程性質、開挖量、開挖范圍和深度、以及技術和工期要求,結合挖掘機械的工作性能、巖層的穩定性、出碴道路布置條件等因素作綜合分析;當設計有平臺或馬道結構要求時,還應結合其高程進行分析巖層的類型適用條件及施工要求見表3。類型適用條件施工要點自上而下逐層爆破開挖開挖深度大于4m的基坑;需要有專用的深孔鉆機和大斗容、大噸位的出渣機械先在中間開挖先鋒槽(槽寬應大于或等于挖掘機回轉半徑),然后向兩側擴大開挖臺階式分層爆破開挖挖方量大、邊坡較緩的岸坡;開挖斷面需滿足大型施工機械聯合作業的空間要求在坡頂平整場地和在邊坡上沿每層開辟施工道路;上下多層同時作業時,應予錯開和進行必要的防護豎向分段爆破開挖邊坡較高、較陡的岸坡由邊坡表面向里,豎向分段鉆爆;爆破后的石渣翻至坡腳處,集中出渣深孔與藥室組合爆破開挖分層高度大于鉆機下沉鉆孔深度的岸坡梯上部布置深孔,梯段下部布置藥室藥室爆破開挖平整施工場地和開辟施工道路為機械施工創造場地條件開挖1.6×1.4m導洞,在洞內開鑿藥室表3巖層類型適用條件及施工要求為了保證開挖質量,要求在爆破開挖過程中,防止由于爆破震動的影響而破壞巖基,產生爆破裂縫,或使原有的構造裂隙發展,超過允許范圍,惡化巖體自然產狀;防止由于爆破作用的影響而損害周圍的建筑物;保證巖基開挖的形態符合設計要求;并嚴格控制基坑的邊坡。3.4.2特殊的地質構造,如斷屋破碎帶、軟弱夾層,巖溶等,當這些構造埋藏較淺時,彩開挖自理為宜;當這些構造埋葬較深或延伸很遠時,以開挖處理不僅在技術上有困難,而且在經濟上不合算,這就要針對具體情況,提出具體的特殊自理措施和方案。(1)斷層破碎帶由于地質構造上的原因所形成的破碎帶,有斷層破碎帶和擠壓破碎帶,因為經過地質變遷的錯動和擠壓,其中的巖塊往往極度為破碎,風化強烈,且有泥質充填物夾在里邊,若作為水工建筑物的基礎,則必須自理一般情況下,對于寬度較小或者是封閉的斷層破碎帶,且延伸不是很深或者走向垂直于水流,變無滲水通道,對基礎的影響不是很大,需要自理的深度一股較小,宜采用開挖和回填砼的方法,自理時先將一定深度范圍內的斷層和斷層兩側的破碎風化的部位清理干凈,直到巖體外露,然后回填砼,必要時,需輔以接觸灌漿;如果斷層帶需處理的深度較大時,為了克服深層開挖的困難,防止兩側巖體的塌落,可以采用大直徑鉆頭鉆孔,鉆到需要的深度再回填砼,或者挖一層,回填一層,在回填的砼中留出繼續下挖用的通道,再繼續下挖至預定的深度;對于貫穿上下游寬而深的斷層破碎帶,或深度覆蓋河床深槽,宜采用支承的方法,解決深開挖的困難,其水流滲漏,可以通過修筑截水墻和防滲墻,必要時,輔以深孔帷幕灌漿,同時,斷層開挖時,可避免爆破振動對周轉巖層的影響。(2)軟弱夾層軟弱夾層主要是反映基層面或裂隙面中間強度較低已經泥化的夾層,其自理方法,視夾層的產狀和地基的受力而定,對于陡傾角的夾層,而且沒有滲水、漏水,除了對基礎范圍內的夾層,進行開挖,回填處理外,還必須進行封閉處理,切斷水源通路;對于緩傾角夾層,特別是向下游傾斜的泥化夾層,由于層面的抗剪強度低,若夾層埋藏很深,或夾層下部有足夠厚度的支撐巖,并能維持基巖的深層抗滑穩定,則只考慮探險上游部位的夾層,并進行封閉處理,切斷滲水通道;或夾層埋藏很深,該處地基應力的變化不是很顯著,也沒有深層滑動的危險,則可采用固結灌漿,但夾層內的充填物不易清洗平均獎,灌漿效果不理想,因而,可采用開挖回填砼塞的方法,將夾層封閉在建筑物底下。(3)巖溶處理巖溶是可溶性巖層長期受地表水或地下水的倪和溶濾作用后而形成,巖溶形成的溶槽、漏斗、溶洞、巖溶湖、巖溶泉等地質缺陷削弱了巖基的承載能力,形成滲水通道,基處理方法為堵、鋪、截、圍、導、灌等六方面,目的是防止滲漏,從施工角度看,不外乎是開挖,回填、灌漿三種方法,對于處在基坑表層或埋藏較豕淺的溶洞,可以從地表開挖,清除充填物,回填砼塞;對于在石灰巖中的溶蝕,沿陡傾角埋藏很深,不易直接開挖者,應根據具體情況,或灌漿,或洞挖回填等方法。(4)不穩定巖坡的觀測開挖在開挖過程中,由于邊坡巖體的平衡遭到破壞,坡體應力將重新分布,以求達到新的平衡狀態。在新的應力條件下,坡體可能發生局部或整體性的變形和破壞。因此,在施工過程中應加強觀測,注意分析不穩定原因,控制邊坡變形。a.觀測范圍:大體積整體巖體的滑動;局部巖體或單獨結構節理裂隙和張開裂隙等觀測;巖坡表面和深層的滑動。b.開挖措施和要求:在巖體穩定分析的基礎上,判明影響邊坡穩定的主導因素,對邊坡變形和破壞形式和原因作出正確的判斷,并且制定可行的開挖措施,以免因工程施工影響和惡化邊坡的穩定性。盡量改善邊坡的穩定性。攔截地面水和排隊地下水,防止邊坡穩定惡化。可在邊坡變形區以外5m開挖截水天溝和變形區以內開挖排水溝,攔截和排除地表水。同時可采用噴漿、勾縫、覆蓋等方式保護坡體不受滲水侵害。對于地下水的排,可根據巖體結構特征水文地質條件,采用平洞翱排水小于10~15O的鉆孔排水;對于有明顯含水層可能產生深層滑動的邊坡,可采用平洞排水。對于不穩定型邊坡開挖,可先作穩定處理,然后進行開挖。例如采用抗滑擋墻、抗滑樁、錯筋樁、預應力錯索以及灌漿等方法;必要時進行邊擋護邊開挖。盡量避免雨季施工,并力爭一次處理完成。確需雨季施工,需采以臨時封閉措施。按照“先坡面,后坡腳”自上而下的開挖程序施工,并限制坡比,坡高要在允許范圍內,必要時增設馬道。開挖時,注意不切斷層面或楔體棱線,不使滑體懸空而失去支掌作用。坡高應盡量控制到不涉及有害軟弱面和不穩定巖體。控制爆破規定,應不使爆破振動附加動荷載使邊坡失穩。為避免造成過多的爆破裂隙,開挖鄰近最終邊坡時,應采光面、預裂爆破,必要時發改用小炮、風鎬或人工撬挖。 c.不穩定巖體的開挖方式 一次削坡開挖。主要于用開挖邊坡高較低的不穩巖體,如法蘭溢洪道或渠道邊坡。其施工要點是由坡面至坡腳順面開挖,即先隆低滑體高度,再循序向里開挖。分段跳槽開挖。主要用于有支擋(如擋土干墻、搞滑樁)要求邊坡挖。其施工要點是開挖一段支擋一段,且分段跳開挖。分臺階開挖。在坡高較大時,采用分層留出平臺或馬道以提高邊坡穩定性。石其最大誤差應由設計和施工單位共同議定;對于堅硬或中等堅硬的巖石,其最大誤差應符合下列規定:(1)平面高程一般不大于0.2m;(2)邊坡依據開挖臺階高度而異:a.8m以內時,一般應不大于0.2m; b.8-15m,一應不大于0.3m;c.16-30m時,一般應不于0.5m。(3)若有結構要求時,不允許欠挖。3.4.4為保證基巖分層爆破開挖時,周轉巖體不受破壞,應按留足保護層的方式進行開挖。分層厚度,視爆破方式、挖掘機的性能而定。3.4.5保護層以上或以外的巖體,與一般分層鉆眼梯段爆破基本相同。若不具備梯段地形時,則應先平地拉槽毫秒起爆,創造梯段爆破條件,因此,在進行梯段爆破時,應造反合適的梯段高度爆破參數、炸藥單耗量。應采用燴爆破,毫秒分段起爆,控制最大一段起爆藥量。3.4.6保護層的開挖是控制基礎質量的關鍵,宜選用預裂爆破或光面爆破,合理布孔、合理裝藥、合理起爆。對于較弱破碎巖層,應留出20~30cm撬挖層。3.4.7基礎開挖過程中,對設計開口線外坡面、岸坡和坑槽開挖壁面等,若有不安全因素,必須進行自理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同時,隨著開挖高程的下降,對坡面應及時測量檢查,防止超欠挖,避免在形成高邊坡后再進行坡面處理。3.5合理組織棄碴的堆放,充分利用開挖的土石方,既避免二次倒運,打亂施工總體布置,又節省投資。同時,對影響渡汛安全及含有害物質的廢碴不準放在河床中,以免污染河水。第四節鉆孔爆破4.1進行爆破施工前,誚根據爆破對周轉巖體的破壞范圍及水工建筑物對基礎的要求,確定垂直和水平方向保護層的厚度.4.2保護層的開挖是控制基礎質量的關鍵,其垂直方向保護層的開挖爆破應符合下列要求:4.2.1采用大孔徑、大直徑藥卷爆破留下的較厚保護層,距建基面1.5m以上部分仍可采用中、小直徑及相應直徑的藥卷進行梯段毫秒爆破。4.2.2對于中、小起直徑藥卷爆破留下的保護層厚度,仍應不小于規定的相應藥卷直徑的倍數,并不得不小于1.5m。4.2.3緊靠建基面1.5m以上的一層,采用手風鉆鉆孔,仍可用毫秒分段起爆。4.3建基面上1.5米以內的生趣方向保護層,其鉆孔爆破,應遵守下列規定:4.3.1采用手風鉆逐層鉆孔裝藥,火花起爆,其藥卷直徑水得大于32mm,散裝藥加工的藥卷直徑,不得大于36mm。4.3.2最后一層炮孔孔底高程的確定:(1)對于堅硬、完整巖基,可以鉆至建基面終孔,但孔深不得超過50cm。(2)對于軟弱、破碎巖基,則應留足20-30cm的撬挖層。第五節基礎質量檢查及驗收5.1基礎質量檢查5.1.1巖石基礎開挖工程質量檢查包括層和地質弱面的自理但并不包括砼澆筑前的沖洗、排水和少量碎渣、雜物的清理。5.1.2施工單位應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明確質量要求。以利于施工人員掌握質量標準和貫徹內部三檢制監理終檢制。5.1.3施工單位內部三檢應根據《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單元質量等級評定(一)(試行)SDJ249-2001》的規定對以下問題進行檢查和處理。(1)保護層的厚度一般不小于1.5m,而且必須采用淺孔、密孔、少藥量、火炮爆破開挖,嚴格控制炮孔深度和裝藥量,應自上而下進行,分層分塊檢查處理,并認真做好原始記錄。(2)爆破開挖應按《水工建筑物巖石基礎開挖工程施工技術規范》SL47-94要求進行,建基面無松動巖塊,小塊懸掛體,裂隙光面,陡傾尖角等。(3)坑槽、孔洞開挖壁面,應按設計或開挖措施的要求進行處理。(4)斷層,夾泥裂隙密集帶應按規定部位開挖,其深度為寬度的1~1.5倍,并清除破碎,夾泥層或按設計規定處理;軟弱夾泥厚度大于5cm者,挖至新鮮巖層或設計規定的深度;巖溶洞穴應按設計要求處理完畢。(5)多組切割不穩定巖體,應按設計要求進行處理。(6)地基和岸坡清理及處理應無雜草、雜物,有害裂隙、洞穴已處理,坑洞已分層回填并夯實,符合地質要求,預留保護層已挖除,坡度符合設計要求。(7)壩體與岸坡必須采用斜面連接,嚴禁將岸坡清理成臺階式,更不允許有反坡。(8)截水槽地基的泉眼滲水已處理,巖石沖冼潔凈,無積水,其坡度符合設計要求。(9)開挖后的建基輪廓不應出現反坡(結構本身許可者除外);若出現反坡時,應處理成順坡;對于陡坎,應次其頂部削成鈍角或圓滑狀。對于堅硬巖石撬掉有困難,經驗收小組同意,可用密集淺孔裝微量炸藥爆破,或采取結構處理措施。(10)建基面應整修平整,不能出現大的起伏差,但在壩基斜坡或陡崖部分的砼壩體伸縮縫下的巖基,應嚴格按設計整修。(11)建基面如有風化、破碎或含有有害礦物的巖脈,軟弱夾層和斷層破碎帶以及裂隙發育和具有水平裂隙等,均應用人工或風鎬挖至設計要求的深度。(12)建基面附有的方解石薄脈、黃銹(氧化鐵)、氧化錳、碳酸鈣和粘土等,經設計地質人員鑒定,認為影響基巖與砼結合時,都應清除。(13)建基面經錘敲擊檢查,松石活石都已全部清除干凈,經檢測,應符合上表要求。(14)在外界介質作用下破壞很快的軟弱基礎建基面或地基岸坡清理后,當上部建筑物來不及覆蓋時,應進行專門的技術措施處理或預留保護層,其厚度根據地質及施工條件確定。(15)在建基面上若在地下水時,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妥善處理,避免新澆筑的砼受到損害。(16)基礎的超欠挖應符合表4的要求。表4基礎超欠挖要求項次項目允許偏差(cm)欠挖超挖1基坑(槽)無結構要求或無配盤筋預埋件等坑(槽)長或寬5m以內坑(槽)長或寬5-10m以內坑(槽)長或寬10-15m以內坑(槽)長或寬15m以上10203030203040502基坑(槽)無結構要求或有配筋預埋件等坑(槽)底部標高10203基坑(槽)無結構要求或有配筋預埋件等垂直或斜面平整度204基坑(槽)無結構要求或有配筋預埋件等坑(槽)長或寬5m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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