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中區創新創業項目啟動資金和房租補貼資金_第1頁
吳中區創新創業項目啟動資金和房租補貼資金_第2頁
吳中區創新創業項目啟動資金和房租補貼資金_第3頁
吳中區創新創業項目啟動資金和房租補貼資金_第4頁
吳中區創新創業項目啟動資金和房租補貼資金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吳中區創新創業項目啟動資金和房租補貼資金

試行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落實蘇州市數字經濟時代產業創新集群融合發展要求,推進實施《關于促進吳中區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意見》(吳政發﹝2021﹞86號),大力引進優秀科技創新創業項目,加快推動吳中區“3+3+3”產業創新集群集聚發展,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創新創業項目包括科技創新創業類和科技服務類項目。科技創新創業類項目指符合吳中區“3+3+3”產業發展方向,已在吳中區注冊成立獨立法人,有固定場地并在吳中區實際進行研發或生產經營的重點產業項目。科技服務類項目指已在吳中區注冊成立獨立法人,有固定場地并對吳中區產業發展有重大支撐作用的新型研發機構、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企業加速器、科技公共服務平臺等項目。

第三條啟動資金用于科技創新創業類項目的開辦費、裝修費、儀器設備租賃或購置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知識產權事務費、研發人員勞務費等相關費用,以及科技服務類項目的開辦費、裝修費、運營管理費、技術服務費等相關費用。房租補貼資金主要用于補貼科技創新創業類和科技服務類項目所需的載體租賃費用,原則上實行先繳后返。

第二章資金標準和范圍

第四條啟動資金標準:經認定的創新創業項目,原則上,科技創新創業類項目啟動資金不超過企業實收資本(含融資到賬)的10%,科技服務類項目啟動資金不超過企業實收資本(含融資到賬)的50%,視項目質量和規模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啟動資金。單個項目啟動資金超過100萬元的項目納入重大招商項目管理,采取一事一議研究。

第五條房租補貼標準:房租補貼原則上全額免租不超過30元/平米/月,減半免租不超過15元/平米/月。實際租金不滿上述全額免租金額時,按實際租金的全額或一半進行補貼。單個項目累計享受的房租補貼總額原則上不超過150萬元,科技創新創業類項目原則上房租補貼總額不超過企業實收資本(含融資到賬)的20%,科技服務類項目原則上房租補貼總額不超過企業實收資本(含融資到賬)的50%。單個項目房租補貼總額超過150萬元的納入重大招商項目管理,采取一事一議研究。

第六條房租補貼期限:科技創新創業類單個項目補貼期限不超過一年全免一年減半,科技服務類單個項目補貼期限不超過一年全免兩年減半,特別優秀的項目經批準原則上不超過三年全免。對有重大進展且確有場地擴大或續租需求的科技創新創業類和科技服務類項目,經批準可享受擴租、續租房租補貼。擴租、續租房租補貼期限不超過一年全免一年減半。

第七條創新創業項目中如有已獲得啟動資金或房租補貼后又被納入東吳科技領軍人才“培育庫”或被認定為東吳科技領軍人才項目的,按從高不重復原則撥付,其中房租補貼可由企業選擇繼續享受原房租補貼政策或自領軍稱號發布次月起改為享受東吳科技領軍人才項目房租補貼。在科技服務類項目享受房租補貼資金支持期限內,所有入駐的創新創業項目不再重復享受房租補貼資金支持。

第三章申請和審批

第八條享受啟動資金和房租補貼資金的創新創業項目,原則上都應經科技招商例會討論確定,并報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

第九條科技招商部門負責對申請啟動資金、房租補貼資金的創新創業項目進行初審,科技招商例會會審經各科技招商部門初審的項目,區長辦公會審議經科技招商例會會審的項目,根據區長辦公會結果出具會議紀要作為政策兌現依據。

科技招商部門及落戶載體負責與項目團隊簽訂協議,約定各方權力義務,對所有獲得啟動資金、房租補貼及擴租續租房租補貼的項目實行分期撥付,且應在政策享受期間根據項目進展制定明確的階段目標和相應的撥付條件。啟動資金原則上第一筆撥付資金不得超過總金額的50%,根據項目情況對其研發人員、科技投入、知識產權、省市人才申報、高企貢獻、銷售等指標設置相應的撥付條件;對房租補貼項目申請面積大于等于1000平米的項目,申請時需提供明確的場地使用規劃。

第十條申請撥付啟動資金或房租補貼資金應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會議紀要等相關批示文件

(二)招商投資協議;

(三)房屋租賃合同;

(四)其他必要材料。

第十一條資金撥付實行常年受理,分批兌現。

啟動資金由科技招商部門核對項目申請材料,遞交區科技局會各開發區復審,報區財政局審核同意,兌現撥付。

房租補貼由項目落戶載體核對項目申請材料,委托第三方機構初審,遞交區科技局會各開發區復審,報區財政局審核同意,兌現撥付。

第四章監督和管理

第十二條各科技招商部門、落戶載體和所屬功能區應建立專人負責制,掌握項目基本運行情況。對未能按計劃正常實施或有重大調整的項目,應及時提出處理建議,報科技招商例會研究,調整資金補貼政策,并報區長辦公會決策。

享受啟動資金和房租補貼政策的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如有重大調整(包括并購、變更、減資、注銷、遷移等),項目實施單位必須及時向所屬科技招商部門報備。

獲得啟動資金或房租補貼的項目落戶后每年需向所屬科技招商部門報告注冊資本變更、市場銷售、人才引進、知識產權創造等基本運營信息。

第十三條區科技局(科招中心)負責對啟動資金和房租補貼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對獲得啟動資金的項目,應在與區科技局(科招中心)簽訂資金使用監管協議的合作銀行開立科技項目專戶,專款專用,啟動資金及房租補貼資金不得挪作他用。區科技局(科招中心)、區財政局負責對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區科技局(科招中心)會各開發區對享受啟動資金或房租補貼的項目,根據招商投資協議對其科技企業引入、人才申報、研發投入等重點科技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獲得啟動資金或房租補貼資金的項目,在政策享受期間未達到招商投資協議約定的階段目標,區科技局、財政局、屬地開發區暫緩或停止撥付資金。

獲得啟動資金或房租補貼資金的項目,原則上5年不得離開吳中區或以相同技術、產品在吳中區以外注冊或參股公司。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企業,區科技局、財政局、屬地開發區有權停止撥付并追回已撥付資金。

第十五條對弄虛作假、挪用或惡意騙取啟動資金、房租補貼資金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區科技局、財政局會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實施單位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追回撥付資金。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按企業稅收屬地原則,啟動資金和房租補貼資金由區和屬地開發區1∶1承擔,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