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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檔精心整理精品文檔可編輯的精品文檔地方統計法規基礎知識目錄:1、地方統計法規基礎知識2、強化統計法律意識3、統計法規12章地方統計法規基礎知識一、地方統計法規的概念地方統計法規,是指有立法權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和發布的,實施于本地區的統計行為規范。1993年12月15日,上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上海市統計管理條例》,并于1994年4月1日起實施。1997年8月13日,上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上海市統計管理條例〉的決定》,《上海市統計管理條例》據此作了修正。《上海市統計管理條例》屬本市地方統計法規。二、本市地方統計立法的目的本市地方統計立法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幾點:1、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加強對本市統計工作的管理和監督;2、保障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及時性;3、真實反映本市經濟、社會的發展狀況。三、地方統計法規的特點地方統計法規與其他統計法律規范相比,有以下三個特點:1、地方統計法規必須是由有立法權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和發布;2、地方統計法規的效力具有地域性,其效力范圍僅限于本行政區域或在特定范圍內有效;3、地方統計法規的效力等級,低于統計法律,也低于行政統計法規。四、統計行政規章的概念統計行政規章,是指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較大的市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有關統計的規范性文件。統計行政規章分為兩類:一是地方統計行政規章,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較大的市人民政府所制定的統計行政規章;二是部門統計行政規章,即由國務院各部門制定的統計行政規章。本市現行的地方統計行政規章有兩個,即《上海市統計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和《上海市統計登記辦法》。五四、本市對統計機構設置的有關規定《上海市統計管理條例》第3條規定,市統計局是本市統計工作的主管機構,對本市統計工作行使管理、協調、監督、檢查的職權。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設置統計機構或者指定兼管統計業務的機構,配合市統計局做好統計管理工作。區、縣人民政府應當設立獨立的統計機構,對本區、縣的統計工作行使管理、協調、監督、檢查的職權,在統計業務上以市統計局的領導為主。區、縣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可以設立統計機構或者配備統計人員做好統計管理工作。鄉、鎮人民政府根據需要配備統計人員,并指定助理主管統計業務。街道辦事處設專職或者兼職統計人員。各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統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配備統計人員,并指定統計負責人。六五、本市統計機構、統計人員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上海市統計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本市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主要享有以下權利:1、市統計局對本市統計工作行使管理、協調、監督、檢查的職權;2、區、縣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對本區、縣的統計工作行使管理、協調、監督、檢查的職權;3、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統計監督的職權;4、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有權要求有關單位和人員依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如實提供統計資料。根據上述規定,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還應履行以下義務:1、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應當依照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規定,如實提供統計資料,準確及時地完成統計任務,保守國家秘密;2、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對屬于統計調查對象的個人、家庭或者法人的單項調查資料,負有保密義務。七六、本市對于統計調查項目、統計調查表的制訂和審批的有關規定根據《上海市統計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1、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新開展的全市性統計調查項目,由市統計局決定執行,報市人民政府備案;重大的統計調查項目,由市統計局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國家規定的、常規性的統計調查項目除外。2、全市性統計調查表,由市統計局制訂,或者由市統計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共同制訂。3、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下發的專業性統計調查表,調查范圍屬本部門管轄的,由該部門制訂,報本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備案;調查范圍超出本部門管轄的,由該部門擬定制訂,報本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審批。4、地區性統計調查表,由區、縣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制訂,或者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制訂。5、市和區、縣非常設機構需要制發統計調查表的,應當報本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審批。七、統計違法行為的種類及其法律責任1、統計違法行為的種類(1)虛報、瞞報統計資料的行為虛報統計資料,是指違反統計制度,多報統計數字。瞞報統計資料,是指違反統計制度,少報或者不報統計數字。(2)偽造、篡改統計資料的行為偽造統計資料,是指沒有任何客觀事實根據,捏造虛假的原始資料或者統計資料。篡改統計資料,是指利用職權或便利條件,擅自修改符合統計制度的統計資料。(3)拒報統計資料的行為指明確表示不上報統計法規、制度規定應當上報的統計資料,或者不按期據實答復統計檢查查詢,或者不在《統計報表催報單》規定期限內報送統計資料,或者拒不參加年報會議、也不領取統計報表的。(4)屢次遲報統計資料的行為指同1個填報單位在1個統計年度內,逾期上報統計資料累計發生3次以上。(5)利用職權授意、強迫統計人員按其意圖修改統計資料的行為指領導人以書面或口頭形式指示統計人員修改統計資料,致使統計資料不符合統計制度的規定。(6)打擊報復統計人員的行為指領導人濫用職權,對拒絕、抵制篡改統計資料或對拒絕、抵制編造虛假數據行為的統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7)違反統計法有關保密規定的行為指公布或者使用統計資料時,泄露了國家秘密和應當予以保密的屬于個人、家庭或者法人的單項調查資料。(8)國家機關擅自制發統計調查表的行為指國家機關違反統計法的規定,未報經審查或者備案,自行制發統計調查表。(9)利用統計調查竊取國家秘密的行為指違反國家保密法規和統計法律、法規的規定,以統計調查的名義竊取國家秘密,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破壞。(10)利用統計調查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利用統計調查進行欺詐活動的行為利用統計調查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指統計調查的內容、目的或后果,有損國家主權、政治安定、經濟發展和民族團結,有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的共同利益。利用統計調查進行欺詐活動,是指以盈利為目的,利用統計調查欺詐統計調查對象或統計料使用者。2、統計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統計法規定,統計法律責任可分為行政法律責任、民事法律責任、刑事法律責任三種。(1)地方、部門和單位的領導人自行修改統計資料、編造虛假數據或者統計人員參與篡改統計資料,偽造虛假數據的,對弄虛作假、虛報浮夸的指使者和參與者,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予以通報批評;對拒絕、抵制弄虛作假行為的統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統計調查對象有虛報、瞞報、偽造、篡改、拒報、屢次遲報等統計違法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予以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可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企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戶有以上違法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予以警告或罰款。(3)篡改統計資料、編造虛假數據,騙取榮譽稱號、物質獎勵或者晉升職務的,由做出有關決定的機關或者其上級機關、監察機關取消其榮譽稱號、追繳物質獎勵和撤銷晉升的職務。(4)利用統計調查竊取國家秘密、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進行欺詐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統計機構、統計人員違反統計法規定,泄露私人、家庭的單項調查資料或者統計調查對象商業秘密,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并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6)地方、部門未報經審查或備案,擅自制發統計調查表或自行公布統計資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予以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對有關領導人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八八、本市對于統計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規定本市對于統計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作了以下的規定:1、對虛報、瞞報、偽造、篡改統計資料的,由市統計局或者區、縣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予以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其所在部門、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監察機關應當給予有關領導人員或者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其中,對企業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戶,可以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1)統計違法數額占應報數1%以上不到5%,或者總人口統計違法數額占應報數3‰以上不到10‰,出生、死亡統計違法數額占應報數1%以上不到3%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2)統計違法數額占應報數5%以上不到10%,或者總人口統計違法數額占應報數10‰以上不到20‰,出生、死亡統計違法數額占應報數3%以上不到5%的,可處以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3)統計違法數額占應報數10%以上不到20%,或者總人口統計違法數額占應報數20‰以上不到30‰,出生、死亡統計違法數額占應報數5%以上不到10%的,可處以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4)統計違法數額占應報數20%以上不到30%,或者總人口統計違法數額占應報數30‰以上不到40‰,出生、死亡統計違法數額占應報數10%以上不到15%的,可處以3萬元以上4萬元以下罰款;(5)統計違法數額占應報數30%以上,或者總人口統計違法數額占應報數40‰以上,出生、死亡統計違法數額占應報數15%以上的,可處以4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以上各項這里所稱的應報數均按統計制度的規定計算。一種違法行為涉及兩項以上指標數據的,按統計違法數額占應報數比例最大的一項予以處罰。2、拒報統計資料的,由市統計局或者區、縣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予以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其所在部門、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監察機關應當給予有關領導人員或者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其中,對企業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戶可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3、屢次遲報統計資料的,由市統計局或者區、縣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予以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其所在部門、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監察機關應當給予有關領導人員或者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其中,對企業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戶可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4、利用統計調查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進行欺詐活動的,由市統計局或者區、縣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予以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其所在部門、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監察機關應當給予有關領導人員或者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其中,對企業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戶可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5、逾期不作統計登記、變更手續的,由市統計局或區、縣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對企業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戶可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5、逾期不作統計登記、變更手續的,由市統計局或者區、縣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對企業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戶可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九九、我國現行法律對聽證適用范圍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42條第1款規定可以適用聽證的行政處罰有三種:(1)責令停產停業的行政處罰;(2)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的行政處罰;(3)較大數額罰款的行政處罰。十十、本市確定“較大數額罰款”的標準根據《上海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試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較大數額罰款,是指對非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處以1000元以上、對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處以3萬元以上的罰款。為此,市統計局、區縣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對企業事業單位的違法行為處以3萬元以上罰款的,該企業事業單位有權要求聽證。十一、當事人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44條規定:“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的期限內,予以履行。”為此,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如果當事人拒絕繳納罰款的,行政機關則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可以依法申請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但是,行政處罰決定在未被撤銷之前,仍須履行。精品文檔精心整理精品文檔可編輯精品文檔第一章統計法基本問題學習目的與要求:學習并掌握政府統計的概念,特點及其職能任務;統計法的概念和特點及其作用;統計法的表現形式;統計法的基本原則;我國統計管理體制;我國統計法制發展的基本情況.2009年試題類型、題數及分值分布:

1,單選題(共30小題;每題1分,共30分)

2,多選題(共20小題;每題2分,共40分)

3,判斷題(共14小題;每題1分,共14分)

4,案例分析題(共4個小題;每題4分,共16分)

全是客觀題答題注意事項

(1)做題時先易后難,千萬不要留空題.不會做的題目暫時跳過,,考試時掌握好時間。在一道題上花過多的時間是不值的,即使你答對了,也可能得不償失。(2)做選擇題時多用“排除法”.單選題一般有迷惑性的選項有2個,另外的2個很容易排除。

(3)多選題分值較高但難度較大。首先要計劃答題時間,保持穩定的答題速度,先回答你知道的問題,跳過沒有把握作答的問題;其次,按題目要求答題,記住一定要看清所有的選擇答案,最后,根據不同類型的選擇題,選擇以下方法:1.排除法。首先排除明顯是荒誕、拙劣或不正確的答案;2.運用猜測法。如果你不知道確切的答案,也不要放棄,要充分利用所學知識去猜測。3.運用比較法,直接把各項選擇答案加以比較,并分析它們之間的不同點,集中考慮正確答案和錯誤答案的關鍵所在。4.綜合分析法:對不能直接判斷的題目,需要運用教材中的規律、原理進行細致的分析、嚴謹的推理、正確的判斷才可能得出正確的答案。5.轉換思維方式,從多層面、多角度思考,去偽存真,準確求解。(4)判斷題一般錯的比對的概率要多,實在拿不準時就選錯。另外,判斷題分值不高,不要花過多的時間。(5)案例分析題一定要讀懂案例。第一節統計法概述一、政府統計與統計法(一)政府統計的概念和特征1.政府統計的概念國家機關(主要是行政機關)依法運用各種統計方法和手段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和咨詢意見,實行統計監督等活動的總稱。)模擬試題1.政府統計的主體有()。A.國家行政機關B.法定的政府統計職能機構或機構C.依法律授權的其他機構或部門D.依法律授權的個人2.政府統計的的內容包括()。A.統計調查B.統計分析C.提供統計咨詢和咨詢意見D.實行統計監督3.政府統計本質上屬于一種()。A.行政執法活動B.行政管理活動C.統計監督活動D.統計調查分析活動2.政府統計的特征(1)實施主體是特定的,主要是政府行政職能機構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2)政府必須嚴格依法實施。(3)政府統計具有強制性(包括參與各方)。從這個角度來看,一般具有義務性和無償性。(4)政府統計的結果具有社會共享性。(因調查結果屬于社會公共產品,但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模擬試題1.政府統計的實施主體是特定的,只能是法定的各級政府統計機關。()2.政府統計具有強制性,是指對被調查者來說,接受政府統計調查是法定義務,必須接受、配合,否則就是違法。()政府統計的整體功能包括(B)。A.咨詢、決策、監督B.信息、咨詢、監督C.決策、指導、監督D.信息、決策、監督(二)政府統計的功能和任務“四功能三任務”1.政府統計的功能(要求掌握各功能具體內容)信息功能——咨詢功能——監督功能——整體功能——2.政府統計任務(要求掌握各任務具體內容)

(1)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和統計析(2)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咨詢意見(3)實行統計監督《統計法》第二條規定:統計的基本任務是對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咨詢意見,實行統計監督。政府統計的整體功能是(

)。A.咨詢、決策、監督

B.信息、咨詢、監督C.決策、指導、監督

D.信息、決策、監督【答案】B【解析】政府統計是指國家機關(主要是行政機關)依法運用各種統計方法和手段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和咨詢意見,實行統計監督等活動的總稱。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政府統計已具備了信息、咨詢、監督的整體功能。模擬試題1.統計監督的形式主要有()A.各級統計部門定期編制的宏觀經濟監督和預警統計報告,以及在此基礎上編制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報告。B.各級統計部門不定期地就社會經濟生活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提供的分析研究報告。C.統計部門建立的宏觀經濟監測和預警制度。D.各級政府部門發表的社會經濟發展文件。政府統計的基本任務是()A.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和統計分析B.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咨詢意見C.實行統計監督D.定期發布統計資料(ABD)我國政府統計工作的基本任務包括(ABDE)。A.提供統計咨詢意見B.實行統計監督C.開展統計執法檢查D.進行統計調查E.進行統計分析2、我國政府統計具有(C)、咨詢、監督的職能。A.調查B.分析C.信息D.預測政府統計具有(BCD)的職能。A決策B信息C咨詢D監督E認識一、單項選擇題(選出一個正確答案,將其代表字母填寫在題干中的括號內;20道題,每題1分,共20分)1.我國政府統計具有信息、咨詢、()的職能。A.調查B.監督C.預測D.預警【答案】B【解析】政府統計承擔著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咨詢意見,實行統計監督的重要職能。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政府統計已具備了信息、咨詢、監督的整體功能。(三)依法統計的必要性政府統計本質上屬于一種行政管理活動。首先,政府統計活動有賴于法律的保障。其次,政府統計活動必須受到法律監督。模擬試題1.依法統計對統計主體的要求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統計者必須依法取得和依法行使統計調查權力;二是被調查對象必須履行法定的配合調查的義務。()二、統計法的概念和特點(一)統計法的概念統計法是調整政府機關組織實施統計活動中所形成的社會關系的行為規范的總稱。.它的具體內容是規定了參與各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二)統計法的特點與其他部門法相比,具有兩個突出的特點:1.調整對象具有特殊性和復雜性2.規范內容具有專業性模擬試題1.狹義的統計法只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兩部法律。()2.《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屬于廣義的統計法。()3.統計法的內容具有專業性的特點,是指其中包含有大量的關于統計的法律性規范和技術性規范。()三、統計法的表現形式統計法的表現形式:(1)統計法律(2)統計行政法規(3)地方性統計法(4)統計行政規章(一)統計法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1983年12月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6年5月15日經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修正,2009(二)統計法律具有的特點:1.統計法律所規定的內容是統計工作中一些根本性的問題。(具體內容詳見教材)2.統計法律在統計法律制度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統計行政法規、地方性統計法規、統計規章的依據,統計行政法規,地方性統計法規及統計規章均不得統計法律相抵觸.(二)統計行政法規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的有關國家行政管理的規范性法律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僅次于憲法和法律。統計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的有關統計活動的規范性法律文件。(三)地方性統計法規地方性統計法規是由地方立法權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和發布,并于本地方實施是統計行為規范。(四)統計行政規章統計行政規章,是指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經濟特區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有關統計的規范性文件。統計行政規章分為兩類:1.政府規章,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經濟特區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人民政府所制定統計行政規章。2.部門規章,即由國務院各部委和具有行政管理權的國務院直屬機構制定的統計行政規章。1.下列有權制定地方性統計法規的是(

)。A.省級人民政府B.國務院各部門C.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D.地級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答案】C【解析】根據《憲法》、《地方組織法》、《立法法》的有關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在不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自2009年5模擬試題1.統計法以統計部門在管理統計工作、進行統計活動的過程中形成的()為調整對象。A.社會關系B.協調與被協調關系C.服務與被服務關系D.管理與被管理關系2.《統計法實施細則》是由()批準的。A.國家統計局

B.國務院C.國務院辦公廳

D.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答案】B【解析】《統計法實施細則》屬于統計行政法規,我國憲法規定,國務院有權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1.我國分別于1983年12月8日1.下列有權制定地方性統計法規的是(

)。A.省級人民政府B.國務院各部門C.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D.地級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答案】C【解析】根據《憲法》、《地方組織法》、《立法法》的有關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在不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8.統計法律體系整個框架共分以下幾個層次:即統計法律、統計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2.《統計法實施細則》屬于(B)。A.統計法律B.統計行政法規C.法規性文件D.統計基本法,《統計法實施細則》屬于行政規章。(×)3.《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屬于統計行政規章。(×)1.《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是統計行政規章。(√)2.統計行政規章分為政府規章和部門規章兩類。(√)四川省統計局制定的有關統計的規范性文件屬于地方性統計法規。()3.調查對象屬于國務院有關部門管轄系統內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由()審批。A.國務院B.國家統計局C.本部門統計機構D.本部門【答案】D【解析】對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的審批權限可分為兩種情況:①調查對象屬于本部門管轄系統內的,由本部門審批,報國家統計局或者同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備案;②調查對象屬于本部門管轄系統外的,報國家統計局或者同級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審批,其中重要的,報國務院或者同級地方人民政府審批。4.國家統計局制定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屬于()。A.統計行業規范B.統計規章C.統計標準D.統計制度【答案】C【解析】統計標準,分為廣義統計標準和狹義統計標準。統計法規定的統計標準是指廣義的統計標準,包括各種統計指標的涵義、計算方法、分類目錄、調查表式和統計編碼等方面所作出的統一規范。國家統計局制定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屬于國家統計標準。……3.統計局制定的《涉外調查管理辦法》屬于部門規章。(A)4.成都市統計局和都江堰市統計局制定的有關統計的規范性文件屬于地方性統計法規。()地方性統計法規的立法主體是()()()()()。ABDEA.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B.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C.地級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D.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E.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10.西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西寧市統計工作管理辦法》屬于(C)。A.法律B.地方性法規C.政府規章D.行政法規3.地方性統計法規的立法主體是(ABDE)。A.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B.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C.地級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D.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E.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地方性統計法規不得與(BC)相抵觸。A.部門行政規章B.行政法規C.統計法律D.地方政府規章E.規范性文件《統計法實施細則》于2000年6月2日經國務院批準修訂,同年四、統計法的作用(一)有效地、科學地組織統計工作,推進統計工作的現代化發展。首先,統計法確定了國家建立集中統一的統計系統,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明確了政府統計機構設置及其職能人員配置的要求,以法律的形式為統計工作的現代化從體制上、組織上提供了保障。其次,統計法為統計標準的科學化提供了法律依據。第三,為統計工作的現代化提供了保障。第四,為建設一支具備現代統計專業知識的隊伍提供了明確要求。(二)規范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各種經濟組織以及公民在統計活動中的行為,保障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及時性。為保障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及時性,統計法要求:首先,明確要求統計調查對象要依法申報統計資料。其次,明確要求統計機構、統計人員要依法履行職責,完成統計工作任務,,保證數據質量。第三,賦予統計人員一定職權,以保證及時獲得真實、完整的統計資料。模擬試題1.《統計法》規定,我國建立集中統一的統計系統,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2.根據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國家統計標準只能由國家統計局單獨制定。()3.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是整個統計工作的靈魂。()4.依法申報統計資料是指統計調查對象都必須依法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如實提供統計資料。()5.為保證及時獲得真實、完整的統計資料,統計法賦予統計人員一定職權,如獨立行使統計調查權、統計報告權、統計監督權。6.依據統計調查權,統計人員有權就統計事項訊問統計對象;依據統計監督權,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有權要求統計對象改正不真實、不準確的資料。()1、地方性統計法規不得與(BC)相抵觸。A.部門行政規章B.行政法規C.統計法律D.地方政府規章E.規范性文件第二節統計法的基本原則統計法的基本原則是統計法基本精神的體現。一、保障統計工作統一性原則該原則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內容:(一)國家建立集中統一的統計管理體制統計法第三條規定:國家建立集中統一的統計系統,實行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所謂統計管理體制的集中統一,是指由中央統計機構組織實施國家基本的統計調查制度,并對全國統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管理和協調。(二)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應當是統一的(三)統計資料應當依法統一管理和公布模擬試題3.統計工作的統一性,最關鍵的就是統計()的集中統一。A.標準B.制度C.管理體制D.時間【答案】C【解析】一般來講,保障統計工作統一性原則包括:①在統計體制方面,國家應建立集中統一的統計管理體制;②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應當是統一的;③統計資料應當依法統一管理和公布。統計工作的統一性,最關鍵的就是統計管理體制的集中統一。1.統計資料依法應當由對該資料具有管理權限的有關統計機構統一管理和公布。()11、統計工作的統一性,最關鍵的就是(D)的集中統一。A.統計標準B.統計制度C.調查方法D.統計管理體制4.《統計法》第四條對我國現行統計管理體制作出規定:“國家建立集中統一的統計系統,實行()的統計管理體制。”A.統一領導、統一負責B.分級領導、分級負責C.集中領導、分層負責D.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答案】D【解析】我國現行統計管理體制是:國家建立集中統一的統計系統,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國務院設立國家統計局,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國統計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和企業事業組織,根據統計任務的需要,設置統計機構、統計人員。二、統計機構依法履行職責原則統計機構依法履行職責原則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內容:(一)統計機構的職責是法定的(二)統計機構應當依法履行其職權,既不能放棄職權,更不能超越職權、濫用職權(三)統計機構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非法干涉.模擬試題1.統計法屬于行政法,因此,統計機構在行使職權的時候,不僅應當遵循統計法的規定,還應嚴格遵循《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等程序法的規定。()《統計法》規定,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依照本法規定獨立行使(A)的職權,不受侵犯。A.統計調查、統計報告、統計監督B.統計調查、統計報告、統計分析C.統計調查、統計咨詢、統計監督D.統計調查、統計監測、統計研究三、統計調查對象依法履行義務原則該原則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含義:(一)統計調查對象的義務是法定的(二)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法履行義務不僅要真實、及時、全面,而且要按法定程序履行義務。模擬試題1.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的統計義務由統計法規定。()2.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法履行義務是指調查對象必須要真實、及時、全面履行義務。()一切(A)都必須依法如實、按時履行報送統計資料的義務。A.統計調查對象B.國家機關C.社會團體D.企業事業組織和個體工商戶四、維護統計調查對象合法權益原則該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三方面:(一)統計調查對象報送的資料受法律保護《統計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統計調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調查對象身份的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統計以外的目的。”對屬于私人、家庭的單項統計資料,非經(A)不得泄露。A.本人同意B.統計部門審批C.保密機關審批D.調查人員同意17.對屬于私人、家庭的單項統計資料,非經(A),不得泄露。A.本人同意B.統計部門審批C.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審批D.調查者同意7.維護統計調查對象合法權益原則主要表現為(ABDE)。A.私人、家庭的單項調查資料,受法律保護B.對非法定統計義務,統計調查對象有權拒絕履行C.企業的統計調查資料,受法律保護D.統計調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受法律保護E.統計機構、統計人員應盡可能減輕統計調查對象的負擔(三)對非法定義務,統計調查對象有權拒絕履行(二)盡可能減輕統計調查對象的負擔1.在不影響統計數據準確性的前提下,應盡量縮小統計調查對象的范圍,減少統計調查對象的數量。2.對發往基層單位的全面定期統計報表,必須嚴格控制。凡通過抽樣檢查、重點檢查、行政記錄能取得統計數據的,不得制發定期統計報表。3.在已經批準實施的各種統計調查中能夠收集到資料的,不得重復調查;一次性調查即可滿足需要的,不得進行經常性統計;按年統計即可滿足需要的,不得按季統計;按季統計即可滿足需要的,不得按月統計;月以下的進度必須從嚴控制。4.部門統計調查、地方統計調查不得與國家統計調查相重復。1.發往基層單位的全面定期統計報表,必須嚴格限制。凡通過(BCD)能取得統計數據的,不得制發全面定期統計報表。A.普查B.抽樣調查C.重點調查D.行政記錄(三)對非法定義務,統計調查對象有權拒絕履行模擬試題1.依據統計法盡可能減輕統計調查對象的負擔原則,季和月以下的進度統計必須從嚴控制。()8.根據《統計法》第十條第四款的規定,凡通過(BCD能取得統計數據的,今后不得制發全面定期統計報表對基層進行調查。A.普查B.抽樣調查C.重點調查D.行政記錄E.典型調查五、保障統計信息社會共享原則統計信息社會共享,是指統計調查者對所收集到的統計資料,除依法保密的部分外,都要向社會公布,以充分發揮統計信息的作用。該原則具體體現在以下三方面:(一)建立定期公布統計資料的制度(二)采取多樣化的統計資料公布方式和手段(三)積極做好統計信息咨詢服務工作統計法的基本原則有(ABCDE)A保障統計工作統一性原則B統計機構一發履行職責原則C統計調查對象依法履行義務原則D維護統計調查對象合法權益原則E保障統計信息社會共享原則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對屬于(ABCD),負有保密義務。A.國家秘密的統計資料B.私人的單項調查資料C.家庭的單項調查資料D.調查對象的商業秘密E.企業的單項調查資料根據《統計法》第十條第四款的規定,凡通過(BCD)能取得統計數據的,今后不得制發全面定期統計報表對基層進行調查。A.普查B.抽樣調查C.重點調查D.行政記錄維護統計調查對象合法權益原則主要表現為()()()()()。ABDEA.私人、家庭的單項調查資料,受法律保護B.對非法定統計義務,統計調查對象有權拒絕履行C.企業的統計調查資料,受法律保護D.統計調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受法律保護E.統計機構、統計人員應盡可能減輕統計調查對象的負擔下列各項正確的一項是(C)。A.統計人員可以不對統計資料的真實性負責B.統計人員可以自行評估、修改所收集的基層統計數據C.統計人員對統計調查對象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D.統計人員在入戶調查時必須出示工作證件,在其他統計調查中可以不出示工作證件第三節統計管理體制一、我國統計管理體制的發展演變1952年8月7日1962年4月4日“四四決定”提出“1978年3月,國務院批準恢復國家統計局。國務院分別于79年10月和84年1月發布了兩個“決定”,明確了“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統計管理體制。1983年12月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將這一體制上升為法律規定。(《統計法》第三條)二、我國現行統計管理體制的主要內容(一)機構和管理體制方面我國政府統計系統在機構和編制管理上以雙重管理為主。分為三種情況:1.國家統計局及其派出的調查隊2.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鄉鎮統計員3.部門統計系統(二)經費管理方面基本上是分級負責,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負責。(三)業務管理方面實施高度統一的管理。主要表現為:1.實行統一的統計標準2.統計業務以上級政府統計機構領導為主模式試題1.國家統計局是國務院直屬機構,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國統計工作。()2.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負責人由上級統計機構黨組管理。()3.國家統計局派出的調查隊在不影響國家調查任務的前提下,可以接受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委托進行調查。()第四節我國統計法制發展的基本情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統計法制發展情況我國最早的統計法律始于周朝,我國歷史上第一部現代意義的統計法律是1932年國民政府頒布的《中華民國統計法二、新中國統計法制發展概況(一)統計立法(二)統計執法(三)統計法制宣傳《統計法實施細則》于2000年6月2日新《統計法》修訂的根本目的是保障統計資料的D()。A.準確性、及時性B.準確性、及時性、真實性C.真實性、準確性、全面性、及時性D.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第一章考核知識點第一節統計法概述1.政府統計的概念、特點、功能和任務2.統計法的概念、特點和作用3.統計法律4.統計行政法規5.地方性統計法規6.統計行政規章第二節統計法的基本原則1.統計法基本原則的概念2.保障統計工作統一性原則的主要內容3.統計機構依法履行職責原則的主要內容4.統計調查對象依法履行義務原則的主要內容5.維護統計調查對象合法權益原則主要內容6.保障統計信息社會共享原則的主要內容第三節統計管理體制1.我國統計管理體制的發展演變2.我國現行統計管理體制的主要內容1.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統計法制發展情況2.我國統計立法工作3.我國統計執法情況4.我國統計法制宣傳情況第一章:單選:1、我國歷史上最早的統計法律,始見于:(周朝)。2、西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西寧市統計工作管理辦法》屬于:(政府規章)。3、(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有權制定地方性統計法規。4、《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于:(1983.12.08)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5、《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曾于:(1996.05.15)修正。6、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于:(2005.12.16)修正。7、我國歷史上第一部現代意義上的統計法律,是:(《中華民國統計法》)。8、統計工作的統一性,最關鍵的就是統計:(管理體制)的集中統一。9、《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屬于:(統計行政法規)。10、我國政府統計工作第一項法定的基本任務是:(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和統計分析)。11、我國統計工作實行的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分級負責)。12、政府統計的整體功能是:(信息、咨詢、監督)。13、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目的是為了有效地、科學地組織統計工作,保障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發揮統計在了解國情國力,指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發展。多選: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規定,統計調查對象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戶)(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公民)。2、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法如實提供統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偽造)(篡改)。3、國家有計劃地加強統計信息處理:(傳輸技術)(數據庫體系)。4、地方性統計法規不得與:(統計法律)(統計行政法規)相抵觸。5、地方性統計法規的立法主體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6、統計法的基本原則有:(保障統計工作統一性原則)(統計機構依法履行職責原則)(統計調查對象依法履行義務原則)(維護統計調查對象合法權益原則)(保障統計信息社會共享原則)。7、維護統計調查對象合法權益原則主要表現為:(私人、家庭的單項調查資料,受法律保護)(對非法定統計義務,統計調查對象有權拒絕履行)(統計調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受法律保護)。10、政府統計具有:(信息)(咨詢)(監督)的功能。11、統計的基本任務是:(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咨詢意見)(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實行統計監督)。判斷:1、2005年頒布的《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是統計行政規章。(T)2、2004年9月5日公布施行的《全國經濟普查條例》是經濟普查方面的統計行政規章。(3、國務院無權制定統計行政法規。()4、我國歷史上第一部現代意義上的統計法律,是1932年國民政府頒布的《中華民國統計法》,該法于1938年修正公布。(T)5、統計法律體系整個框架共分以下幾個層次:即統計法律、統計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6、我國現行的統計基本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實施細則。()7、統計數據的準確性是指統計數據要能夠反映社會經濟現象的客觀實際情況,概不存在趨勢性的技術差錯,也不存在故意提供虛假數字的現象。(T)8、統計行政規章分為政府規章和部門規章兩類。(T)9、具有行政管理權的國務院直屬機構有權制定行政規章。(T)1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四條的規定,我國實行了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建立了由政府綜合統計系統和部門統計系統組成的集中統一的政府統計系統。(T)11、我國實行的是高度集中、垂直領導型的統計管理體制。()政府統計的信息咨詢決策三大功能,是相互作用相輔相成的,共同構成了政府統計的整體功能。()轉自學易網studyez轉自學易網studyez第二章統計調查管理學習目的與要求:學習并掌握我國統計調查的分類;統計調查項目的概念及要求;統計調查制度的概念及分類;統計標準的概念及要求;統計調查方法的主要類型和國家統計調查證件的管理。學習的主要內容:學習的主要內容:第一節統計調查的分類一,政府統計調查(一)政府統計調查的分類(二)政府統計調查的特點二,民間統計調查(一)民間統計調查的特點(二)涉外統計調查的內容第二節統計調查項目一,統計調查項目的概念及分類(一)國家統計調查項目(二)部門統計調查項目(三)地方統計調查項目二,統計調查項目的制定及審批(一)國家統計調查項目的制定及審批(二)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的制定及審批(三)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的制定及審批(四)統計調查項目的審批程序三,編制統計調查項目的原則第三節統計調查制度與統計標準一,統計調查制度的制定(一)統計調查制度的概念(二)統計調查制度的制定(三)統計調查制度的內容(四)統計調查制度的法律效力二,統計標準的概念及主要內容(一)統計標準的概念(二)統計標準的主要內容三,統計標準的分類(一)國家統計標準(二)部門統計標準(三)其他統計標準第四節統計調查方法一,普查二,抽樣調查三,全面調查(一)全面調查的概念及實施步驟(二)合法統計調查表的要求四,重點調查五,行政記錄第五節統計調查證件一,統計調查證件管理的意義二,統計調查證件管理的主要內容考核知識點:第一節統計調查的分類1.政府統計調查的分類2.政府統計調查的特點3.民間統計調查的特點4.涉外統計調查的內容第二節統計調查項目1.統計調查項目的概念2.國家統計調查項目3.部門統計調查項目4.地方統計調查項目5.國家統計調查項目的制定及審批6.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的制定及審批7.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的制定及審批8.編制統計調查項目的原則9.統計調查項目的審批程序第三節統計調查制度與統計標準1.國家統計調查制度2.部門統計調查制度3.地方統計調查制度4.統計調查制度的內容5,統計調查制度的法律效力6.統計標準的概念,內容及分類7.國家統計標準8.部門統計標準9.其他統計標準第四節統計調查方法1.統計調查方法的概念2.普查3.抽樣調查4.全面調查的概念及實施步驟5.合法統計調查表的要求6.重點調查7.行政記錄第五節統計調查證件1.統計調查證件管理的意義2.統計調查證件管理的主要內容第一節統計調查分類一、政府統計調查(一)政府統計調查的分類政府統計調查,是指由各級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依法組織實施的統計調查.根據《統計法》的規定,政府統計調查包括以下三類:國家統計調查部門統計調查地方統計調查.國家統計調查——全國性基本情況的統計調查,包括國家統計局單獨擬定的和國家統計局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擬定的統計調查項目.部門統計調查——各部門的專業性統計調查.地方統計調查——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批準實施的地方性的統計調查.目前我國幾乎所有的政府統計調查,都是義務性統計調查,具有強制性.(二)政府統計調查的特點1.義務性2.強制性二、民間統計調查(一)民間統計調查的特點民間統計調查——由民間統計機構以自己的名義或者接受委托進行的統計調查.兩個特點:自愿性和營利性.(二)涉外調查涉外調查——由民間統計機構組織實施的,具有一定涉外因素的統計調查.根據統計局制定的《涉外調查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涉外調查包括:1.受境外組織、個人或者境外組織在華機構委托,資助進行的市場調查和社會調查;2.與境外組織、個人或者境外組織在華機構合作進行的市場調查和社會調查;3.境外組織在華機構依法進行的市場調查;4.將調查資料,調查結果提供給境外組織,個人或者境外組織在華機構的市場調查和社會調查.模擬試題2.按統計調查組織方式的不同,統計調查可分為全面調查和非全面調查。(×)1.境外組織在華機構可進行市場調查和社會調查。()由于民間統計調查具有自愿性,所以調查者可以自行向社會公布民間統計調查結果。(×)民間統計調查屬于一種強制性統計調查。(×)民間統計調查是(B)統計調查。A.政府B.非政府C.部門D.地方3政府統計調查包括國家統計調查、(A)和地方統計調查三類A部門統計調查B涉外統計調查C民間統計調查D企事業統計調查7.政府統計調查具有()A.自愿性B.營利性C強制性D平等協商性由于民間統計調查具有自愿性,所以調查者可以自行向社會公布民間統計調查結果。(×)國家統計調查、部門統計調查、地方統計調查必須明確分工,互相銜接,不得重復。(√)第二節統計調查項目一、統計調查項目的概念及分類統計調查項目——在一定時期為實現特定統計調查目的而組織實施的統計調查.統計調查的分為三類:1.國家統計調查項目——為了收集和了解全國性的基本情況,由國家統計局制定或者由國家統計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制定的統計調查項目.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其業務管理的需要而制定的統計調查項目。其特點是專業性較強。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為收集和解本地方的基本情況,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分別制定或者共同制定的統計調查項目。其最主要的特點是其具有一定的地域性。二、統計調查項目的制定及審批(一)國家統計調查項目的制定及審批由國家統計局制定定,或者由國家統計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報國務院備案。其中,重大的國家統計調查項目,由國家統計局報國務院審批。

(二)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的制定及審批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統計調查對象屬于本部門管轄系統內的,報國家統計局或者備案;統計調查對象超出本部門管轄系統的,報國家統計局審批.

(三)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的制定及審批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分別制定或者共同制定。其中,由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單獨制定或者和有關部門共同制定的,報國家統計局審批;由省級以下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單獨制定或者和有關部門共同制定的,報省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審批;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報本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審批

(四)統計調查項目的審批程序對調查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進行審查。在國家統計調查項目中,屬于新的、重大的統計調查項目由(

)。A.國務院審批

B.國家統計局審批C.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審批

D.國家統計局或國務院審批【答案】A【解析】國家統計調查項目由國家統計局制定,或者由國家統計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報國務院備案;重大的國家統計調查項目報國務院審批。4.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擬訂,或者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共同擬訂,報(A)審批。A.同級地方人民政府B.國務院C.國家統計局D.同級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3、部門統計調查項目,調查范圍超出系統內的,由(C)審批。A.部門領導B.國務院C.國家統計局或同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D.有關部門共同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由(C)審批。A.國家統計局B.同級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C.同級地方人民政府D.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三、編制統計調查項目的原則(一)國家統計調查、部門統計調查、地方統計調查應當明確分工,相互銜接.(二)部門統計調查和地方統計調查不得與國家統計調查重復,矛盾。在已經批準實施的各種統計調查中能夠收集到資料的,不得重復調查。(三)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的綜合協調部門需要的統計資料,應當從本級人民政府機構和有關部門收集;確實需要直接進行統計調查的,應當編制統計調查計劃和統計調查方案,依照《統計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經批準后實施。14.在國家統計調查項目中,屬于新的、重大的統計調查項目,由(A)審批。A.國務院B.國家統計局C.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D.國家統計局或國務院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由(C)審批。A.國家統計局B.同級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C.同級地方人民政府D.國家統計局或同級地方人民政府12、統計調查應當以(B)為主體。A周期性普查B經常性抽樣調查C統計報表D重點調查(四)抽樣調查、重點調查或者行政記錄可以滿足需要的,不得制發全面統計調查表;一次性統計調查可以滿足的,不得進行經常性統計調查;按年統計調查可以滿足需要的,不得按季度統計調查;按季度統計調查可以滿足需要的,不得按月統計調查;月以下的進度統計調查必須從嚴控制.。(五)編制新的統計調查方案,必須事先試點或者征求有關地方、部門和基層單位的意見,進行可行性論證,保證切實可行,注重調查效益.(六)統計調查需要的人員和經費應當有保證.第三節統計調查制度與統計標準一、統計調查制度 (一)統計調查制度的概念統計制度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前者是指統計工作的各個階段所應遵守的技術性規范,后者僅指調查階段所應遵守的技術性規范,即統計調查制度。通常所說的統計制度,是指狹義的統計調查制度。(二)統計調查制度的制定制定統計調查制度應當遵循法定程序制定統計調查項目,應當同時制定統計調查制度,并依法一并報經審批或者備案。我國統計調查制度有三類1.國家統計調查制度,由國家統計局制定,報國務院備案或者審批。部門統計調查制度,由國務院業務各主管部門制定.報國家統計局備案或者審批。地方統計調查制度,由縣級以上地方各人民政府機構和有關部門分別制定或者共同制定。其中,由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單獨制定或者和有關部門共同制定的,報國家統計局審批;由省級以下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單獨制定或者和有關部門共同制定的,報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審批;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有關部門制定的,報本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審批。(三)統計調查制度的內容基本內容主要包括:1.調查目的2.調查內容3.調查方式4.調查對象5.調查組織方式6.調查表式7.統計資料的報送和公布(四)統計調查制度的法律效力統計調查制度一經審批或者備案,即成為統計調查組織實施的法定依據,非經批準,不得變更。需要變更統計調查制度內容的,應當報經原審批機關或者原備案機關備案。5.狹義的統計制度,僅指統計調查階段所應遵守的技術性規范,即統計調查制度。(√)4、我國統計調查制度由(ABE)A國家統計調查制度B部門統計調查制度C抽樣統計調查制度D定期報表統計E地方統計調查制度經審批或者備案的合法統計調查表應當具備法定標識,即在統計調查表的右上角標明(ABCDE)。A.表號B.制表機關C.批準或者備案機關D.批準或者備案文號E.有效期限二、統計標準的概念及主要內容(一)統計標準的概念統計標準分為廣義統計標準和狹義統計標準。廣義的統計標準——包括各種統計指標的涵義、計算方法、分類目錄、調查表示和統計編碼等方面所作出的統一規范。狹義的統計標準——僅指統計分類標準。統計法規定的統計標準是指前者。(二)統計標準的主要內容1.指標涵義指標涵義——對統計指標的內涵和外延所作出的解釋和說明。內涵說明本指標的規定性及其與其他指標的區別;外延是本指標包括的范圍及其特定的應用范圍。2.計算方法,計算方法——統計指標的計量方法和測量方法,是統計指標必須具備的要素之一。3.分類目錄分類目錄——根據統計調查資料的不同性質和特點所作的分類。統計調查的分類目錄必須由國家統一制定。4.調查表式調查表式——統計調查過程中采用的統一規范的表格形式。5.統計編碼統計編碼——對統計指標的編號,是計算機匯總的標志。三、統計標準分類(一)國家統計標準——在全國范圍內強制執行的標準。由國家統計局制定,或者由國家統計局和國務院標準化管理部門共同制定。(二)部門統計標準——國務院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統計調查需要制定的、在本部門范圍內強制執行的統計標準。它只是對國家統計標準的補充,不得與國家統計標準相矛盾。有國家統計標準的執行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執行部門標準。(三)其他統計標準在既無國家標準又無部門標準情況下,應根據國家統計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統計標準的基本原則,來制定補充性的其他統計標準。3.統計標準,分為國家統計標準、部門統計標準和企業標準(×)第四節統計調查方法統計調查方法,是指統計者調查收集統計資料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四類:一、普查是指為了詳細地了解某一方面的情況而專門組織的一次性的全面調查。它是通過逐個調查一定時間點上或一定時期內的社會經濟現象的情況。如人口普查,農業普查每10年進行一次,分別在尾數逢0和6的年份實施.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分別在尾數逢3和8的年份實施。普查的組織方式基本上有兩種:1.組織普查人員對普查對象直接進行登記。2.向普查對象發送普查表,由其進行填報。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由國務院統一領導,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共同實施。二、抽樣調查是指根據概率理論,從全體調查對象中隨機抽取一部分樣本單位進行觀察,取得樣本統計調查數據,并據以推斷總體的統計調查方法。三、全面調查即全面定期統計報表,是指統計調查對象按照依法批準的統計調查表進行填報,由統計調查者予以匯總的一種統計調查方法。四、重點調查是一種非全面調查五、行政記錄即行政管理記錄經國務院批準的周期性普查項目,其中每隔5年進行一次的是(B)。A.人口普查B.經濟普查C.農業普查D.人口普查和農業普查模擬試題5《統計法》規定,統計調查應當以周期性普查為基礎,以經常性抽樣調查為主體,以必要的(ACD)等為補充,搜集、整理基本統計資料。A.統計報表B.典型調查C.綜合分析D.重點調查E.全面調查、經國務院批準的周期性普查項目,其中每隔5年進行一次的是(B)。A.人口普查B.經濟普查C.農業普查D.人口普查和農業普查經國務院批準的我國現行的周期性重大國情國力普查有(ABD)。A.經濟普查B.農業普查C.工業普查D.人口普查E.第三產業普查對未標明法定標識或超過有效期限的統計調查表,有關統計調查對象有權拒絕填報,統計機構有權廢止。(√)《統計法》規定,統計調查應當以周期性普查為基礎,以經常性抽樣調查為主體,以必要的(ACD)等為補充,搜集、整理基本統計資料。A.統計報表B.典型調查C.綜合分析D.重點調查E.全面調查我國《統計法》規定,搜集、整理統計資料,應當以周期性普查為基礎,以經常性抽樣調查為主體,并要綜合運用下列哪幾種方法?()

A.統計月報B.統計分析C.全面調查

D.重點調查E.典型調查

正確答案:CD統計調查應當以(C)為基礎。A.經常性抽樣調查B.統計報表C.周期性普查D.典型調查統計調查應當以(B)為主體。A周期性普查B經常性抽樣調查C統計報表D重點調查搜集、整理統計資料,應當以D.()為基礎,以()為主體。()A.經常性抽樣調查;周期性普查B.全面調查;重點調查C.重點調查;全面調查周期性普查;經常性抽樣調查第五節統計調查證件一、統計調查證件管理的意義首先,規范統計調查活動,維護統計調查對象的合法權益。其次,促進政府統計機構依法行政,依法統計。《統計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統計人員進行統計調查時,應當出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或有關部門頒發的工作證件;未出示的,統計調查對象有權拒絕調查。”二、統計調查證件管理的主要內容(一)統計調查證件的種類和發放范圍統計調查證件的種類有以下5種:統計調查證,臨時統計調查證,工作證,普查員證和普查指導員證.發放范圍1.統計調查證,可以頒發給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聘用的調查人員,國家統計局派出的調查隊聘用的調查人員,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國家統計局派出的調查隊工作人員中執行政府統計調查任務的調查人員.2.臨時統計調查證,頒發給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國家統計局派出的調查隊聘用的執行一次性統計調查任務的調查人員.3.工作證.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國家統計局派出的調查隊的工作人員也可以持工作證執行調查任務.4.普查員證和普查指導員證,各項全國性普查的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持普查員證和普查指導員證依法執行普查任務.(二)統計調查證件的發放機關和程序統計調查證由國家統計局統一格式,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國家統計局派出的調查總隊印制,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國家統計局派出的調查隊頒發(三)統計調查證件應當標明的內容(四)持證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和職責《統計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統計人員……依法對統計調查對象進行統計調查時,應當出示鄉、鎮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頒發的工作證件。(×)第三章統計資料的管理和公布學習目的與要求:學習并掌握統計資料的概念和特征;統計資料管理體制;統計資料管理,歸檔,提供,公布和保密的法律規范.學習的主要內容:第一節統計資料管理和公布概述一,統計資料的特征二,統計資料管理體制(一)統計資料的管理(二)統計信息共享第二節統計資料的審核和歸檔一,統計資料的審核(一)統計調查對象審核和簽署統計資料(二)統計調查對象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三)統計機構,統計人員對錄入的統計資料進行審核二,統計資料的歸檔(一)保管統計資料的范圍(二)保管統計資料的機構和職責(三)保管統計資料的方法第三節統計資料的提供和公布一,統計資料的提供(一)為黨政機關提供有關統計資料(二)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之間提供有關統計資料二,統計資料的公布(一)統計資料的定期公布制度(二)公布統計資料的權限(三)統計資料公布的程序(四)統計資料公布的方式第四節統計資料的保密一,國家秘密統計資料的保密二,商業秘密的保密三,個人信息的保密四,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統計調查對象身份的資料的保密考核知識點:考核知識點:第一節統計資料管理概述1.統計資料的法律特征2.統計資料管理體制3.統計資料的管理4.統計信息共享第二節統計資料的審核和歸檔1.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它組織等統計調查對象的統計資料的審核和簽署2.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統計調查對象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3.統計機構,統計人員搜集,審核,錄入統計資料的審核4.保管統計資料的范圍5.保管統計資料的機構和職責6.保管統計資料的方法第三節統計資料的提供和公布1.統計資料的提供2.為黨政機關提供有關統計資料的程序7.統計資料公布的方式3.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之間提供有關統計資料4.統計資料的定期公布制度5.公布統計資料的權限6.統計資料公布第四節統計資料的保密1.國家秘密統計資料的概念和特征2.商業秘密的概念和特征3.個人信息的概念和特征4.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統計調查對象身份的資料包含的種類第一節統計資料的管理和公布概述一、統計資料的概念及特征(一)統計資料的概念的內涵與外延統計資料是指在統計活動中所產生的反映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成果以及與之相關的其它資料的總稱。包括原始統計資料、資料匯總、有關說明、分析材料以及統計報告等。(二)統計資料的特征1.客觀性——質量上的要求2.合法性——程序上的要求3.相關性——內容上的要求部門統計調查項目,調查范圍超出系統內的,由(C)審批。A.部門領導B.國務院C.國家統計局或同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D.有關部門共同二、統計資料管理體制統計資料管理——依法對統計資料進行檢查、核實、審定、存貯等各項工作的總稱,涉及收集、整理、分析、提供、保管、公布統計資料6個階段。統計資料管理原則——“統一管理,分級負責”(一)統計資料的管理1.國家統計調查和地方統計調查,其統計資料分別由組織調查的國家統計局、省(區、市)統計局、地(市)縣統計局統一管理。2.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統計調查,其統計資料由組織調查的部門統計機構統一管理。3.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統計調查對象為履行統計調查義務,完成國家、部門、地方的統計調查任務所設置的原始記錄、統計臺帳等統計資料,由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統計調查對象自己管理。部門統計調查范圍內的統計資料,由主管部門的統計機構或統計負責人(A)。A.統一管理B.決定公布C.統一審批D.負責核定1.部門統計調查范圍內的統計資料,由主管部門的統計機構或統計負責人(A)。A.統一管理B.批準C.審批D.核定5、部門統計調查范圍內的統計資料,由主管部門的統計機構或統計負責人(D)A核定B批準C審批D統一管理15、在我國統計工作管理體制中,統計資料的管理實行(A)A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B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C分散管理制度D分級負責的原則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統計調查對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建立健全統計資料的(A)等管理制度。A.審核、簽署、交接、歸檔B.審核、交換、檔案、保存C.審查、交接、保存、歸檔D.核算、簽署、交接、歸檔(二)統計資料的共享第二節統計資料的審核和歸檔一、統計資料的審核統計資料的審核是指對有關統計資料進行審查、核實,并由統計人員、統計負責和統計機構簽字蓋章的制度.統計資料的審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一)統計調查對象審核和簽署統計資料(二)統計調查對象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帳(三)統計機構、統計人員對錄入的統計資料進行審核二、統計資料的歸檔(一)保管資料的范圍(二)保管統計資料的機構和職責(三)保管統計資料的方法第三節統計資料的提供和公布一、統計資料的提供統計資料的提供——(一)為黨政機關提供有關統計資料(二)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之間提供有關統計資料二、統計資料公布公布統計資料——(一)統計資料的定期公布制度:《統計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了統計資料的定期公布制度。除了屬于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需要保密以外,其他的統計資料都應由社會公眾共同享有.定期公布統計資料的要求應為:首先,發布統計資料的時間基本上是固定的,其次,發布統計資料的載體應該公開,大眾的,官方的,方便查找的(二)公布統計資料的權限

1.國家統計數據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2.國務院有關部門統計調查取得的統計數據,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3.縣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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