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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摘要本文討論生成語法理論在英語教學中的應用。作者認為,雖然生成語法研究不是以外語教學為直接目的,但生成語法理論的一些原那么及研究成果可以應用到日常的外語教學活動中,可以從一個新的視角分析學生常犯的語法錯誤。本文主要分析了生成語法的約束理論,格理論,D結構和S結構的概念及生成語法的開展給英語教學帶來的啟示。 關鍵詞生成語法; 格理論; 約束理論; 最簡方案 一、問題的提出在日常英語教學中,我們常常發現學生會造出這樣的錯句,如“Mary thinks that John has criticized herself。在自我介紹時會說出這樣的錯句“This is myself
2、。學生不理解為什么可以說“There is a student in the room,而不能說“There is John in the room;為什么在“John believes that Tomhurt him一句中,him可以指John或其他人,而不能指Tom。為什么可以說“The examination gave Mary a headache,而不能說“The examination gave a headache to Mary,在課堂教學中有的老師要求學生做類似的句型轉換練習,有些考試中也有類似的工程。這兩種結構可以隨意轉換嗎?在教學中雖然老師花了很大的力氣來糾正類似以上錯
3、誤,但效果并不理想。通過實踐筆者認為,在教學中應用一些生成語法學的理論及研究成果可以較好地解決以上問題。我們知道,語言學與應用語言學的研究開展可以為外語教學提供了理論依據和有效的方法。理論語言學雖然不是以外語教學為研究對象,但作為理論語言學的生成語法理論,也可以應用到日常的外語教學工作中去,而目前這方面的研究并不多見。將生成語法理論應用于外語教學是基于以下考慮。首先,生成語法采用形式化的方法對語言進行研究,如樹形圖的使用可以使句子結構更加直觀。其次,生成語法研究推理分析嚴密,邏輯性及歸納性強。這樣,生成語法學研究所得出的規那么及研究示意方法就可直接用于教學。再次,生成語法學理論是把語言當作反映
4、人類心智的一面鏡子,并以研究這面鏡子為手段來探究人類認知系統的運作以及大腦的奧秘。生成語法反映句子的生成過程,它的研究成果可以幫助解決傳統語法中有爭議性的問題,因而可以為語法教學做出奉獻。生成語法根據生成語法的假設,每個人的大腦中有一個跟語言有關的裝置,這個天生的裝置稱為“語言機制(language faculty)。它是一個與生俱來掌管語言功能的特定器官,配合后天的學習,它能推導出新句子,具有創造性。生成語法學研究的重點是探索語言機制的本質問題,以及語言與人類認知的關系。當小孩出生時語言機制就呈現一種初始狀態(initial state),這種初始狀態是人類所獨有的,具有普遍性,也就是說不管
5、是什么民族的人,這種初始狀態是一致的。在生成語法學中,研究初始狀態的理論稱為“普遍語法(Universal Grammar)。生成語法學假設普遍語法由兩大局部組成。即“原那么(principles)和“參數(parameters)。原那么不是后天學成的,而是遺傳的產物,具有普遍性,是每一種語言所共有的和遵守的。人類語言除了共性外,還有個性。普遍語法除了提供普遍的原那么以外,還提供了參數。一個參數在不同的語言中可以有不同的值,參數的值決定了語言間的差異。實際上兒童的語言習得就是參數的設定。從而完成從初始狀態到完備狀態(ready states)的轉變過程,掌握了母語。通過研究原那么和參數來發現人
6、類語言的特點和探討語言機制的性質,這就是所謂的“原那么與參數方法(Principle and Parameter Approach)。原那么與參數方法為研究語言差異開辟了新的途徑。本文所引用的原那么和理論就是在原那么與參數框架內產生和開展起來的。本文討論如何把生成語法理論應用到具體的英語教學活動中去。我們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討論:生成語法的約束理論、格理論,D結構和S結構,及生成語法的開展。 文檔收集自網絡,僅用于個人學習 二、約束理論約束理論(Binding Theory)涉及語義和句法關系,它試圖解釋句子成分之間的語義關系。其根本精神是從句子成分的句法結構關系出發,尋求結構關系
7、對語義關系的制約。其核心思想是喬姆斯基(Chomsky,1981188)所提出的約束理論三原那么:第一約束原那么:照應語必須在管轄語域內受到約束;第二約束原那么:代詞在管轄域內是自由的;第三約束原那么:指稱語總是自由的。以上約束原那么中的照應語主要是指反身代詞(如myself)及相互代詞(如each other);代詞就是指人稱代詞(如us,him);指稱語是指專有名語及定指名詞。所謂“約束是指以上成分受主語、賓語這樣的成分統領并與之有相同的指稱。管轄語域是指管轄的范圍。起約束作用的成分叫“先行詞。“自由是指有不同的指稱,不受句內成分的約束。約束理論推出后引起了很大反響。它用幾個簡單的分析概念
8、覆蓋了大面積的語言事實,為語言學家研究不同語言中的指稱約束現象提供了一個明晰的,可操作的理論框架,引發一場大規模的研究約束現象的熱潮(程工,1999)。在英語教學中,我們也可以應用約束理論向學生講解反身代詞、相互代詞,人稱代詞、專有名詞等的理解和使用,幫助學生糾正對這些詞的錯誤理解和使用,下面我們舉例說明。(1) *Maryithinksthat John has criticized herselfi.(2) *John believesthat Tomihurt himi.(3) *Heisaidthat Johniis leaving.以上三句分別違反了上述三個約束原那么。我們可以利用約
9、束原那么給學生分析類似錯誤。例(1)違反了第一約束原那么。根據這一原那么,照應語(在此句中為反身代詞herself)必須在管轄語域內受到約束,這里的管轄語域為方括號內的賓語從句。從句的主語John和這個反身代詞不同指,所以這個反身代詞在管轄語域內就沒有受到約束,主句的主語Mary在管轄語域之外,也無法約束這個反身代詞。因此這個句子不合法。如果在此的反身代詞是himself,那么這句話就合法了,因為John可以約束它。常見的類似錯句還有以下幾種。(4) *Myself can not do it .(5) *This is myself.(6) *This can be done by them
10、selves.以上句子的問題是句中的反身代詞沒有得到約束,或者說這些反身代詞在管轄語域內沒有先行詞,所以不合法。還有一類句型學生也容易出錯誤,請看下例。(7) *John wantsMary to criticize himself.例(7)的結構類似于例(8)。(8) *John hopesMary will criticize himself.例(8)的錯誤從我們對例(1)的分析可以看出。可以告訴學生例(7)和例(8)屬同一類錯誤,在生成語法分析中這兩句屬同一結構。例(7)中的to和例(8)中的will在結構上屬同一成分,都可以被看作是助動詞,所不同的是一個是非時態句,而另一個是時態句。這
11、樣學生就可以理解為什么例(7)不合法。同樣類型的錯誤如下例所示。(9) *John doesnt wishhimself is criticized by Mary.此句中的反身代詞在管轄語域也得不到約束,所以不合法。我們再看例(2)。如果將例(2)中的him理解為Tom就不合法(如下標i所示),因為它違反了第二約束原那么。根據第二約束原那么,代詞(him)在管轄語域內是自由的。him不應和Tom共指。如果共指,就意味著代詞him在管轄語域內受到約束,這樣代詞him就不自由。在例(2)中him可以指任何人(包括主句主語John),唯獨不能指從句中的主語Tom。再看一個例句。(10) *They
12、itold stories about themi.例(10)中的代詞them受到主語they的約束,所以不合法。如果them指主語,只能將them改為反身代詞,如下句所示:(11) They told stories about themselves.在這句話中,themselves只能指主語they,而不能指其他人。這也是第一約束原那么所確定的。我們再看例(3)。根據第三約束原那么,指稱語(在此句中是John)總是自由的,它不會受到來自何處的約束,不管是來自管轄語域內還是管轄語域外,John不會受到主句主語的約束。再看下例。(12)*Heithinks Bill likes Johni.例
13、(12)中的John或Bill不會受主語he的約束,也就是說John或Bill不會指he,它們是自由的。反過來我們可以根據第二約束原那么說這句話的主語he應是自由的,he不可能指從句中的John或Bill。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到,約束理論可以幫助學習和掌握照應語,代詞及指稱語的使用和理解。 資料個人收集整理,勿做商業用途 三、格理論在傳統語法中,格是指發生了形態變化的名詞、代詞,用來表示這些詞類與其它詞的語法關系。有些語言,如俄語、芬蘭語、阿拉伯語等,有較為豐富的形態變化。如名詞和代詞作主語是一種表現形態,作賓語又是另一種表現形態,也就是說一個名詞由于充當的語法角色不同而有不同的書寫
14、(或拼寫)形式。英語是形態標記較為貧乏的語言,只有代詞有形態標記,如第一人稱復數作主語為we(主格),作賓語為us(賓格),作定語為our(所有格)。英語中的名詞不管作什么成份都沒有形態變化。漢語的形態標記更為貧乏,代詞和名詞都沒有形式變化。正因為如此,中國學生在學英語時對格的概念難以理解,時常犯一些代詞形式誤用的錯誤。生成語法中的格理論是對自然語言格標記系統的一種模仿,或者說格理論只是一種理論上的抽象概念,并不完全等同于自然語言中用形態標記所表示的格,不一定能夠同自然語言中的格形態標記一一對應。不同的自然語言采用不同的格表現形式,這些表層形式屬于個別語法的特征;而各種語言深層的格關系都是一致
15、的,這些關系屬于普遍語法的屬性(徐烈炯,1988)。在英語文獻中,一般用小寫的case表示各自然語言中的不同形態的格,而用大寫的Case表示理論語法中抽象的格。本文接下來討論的格就是指生成語法中的抽象格。喬姆斯基(Chomsky, 1970)曾提出用兩對屬性±N,±V來區分名詞、動詞、形容詞和介詞這四大詞類。+N表示具有體詞性,-N表示沒有體詞性;+V表示具有謂詞性,-V表示沒有謂詞性。把這些屬性搭配起來,就可區分名詞(+N,-V),動詞(-N,+V),形容詞(+N,+V)和介詞(-N,-V)。從以上可以看出動詞和形容詞有一定的相似之處,都有+V謂詞特征。這一點在漢語中是很
16、明顯的。趙元任( Chao,1968)把形容詞包括在動詞之內,這是很有道理的。具有+V屬性的動詞都可以在句子中作謂語,而具有-V屬性的名詞和介詞不能做謂語。具有-N屬性的語類動詞和介詞如果作中心語,可以為其賓語賦格。這在英語、法語中無法表達出來,因為這兩種語言名詞的格沒有形態方面的變化。而在德語、俄語這類名詞有形態變化的語言中格形態卻很明顯。雖然像英語、漢語等語言中的名詞沒有任何語音形式或書寫形式來表現格,喬姆斯基認為格在整個語言的生成系統中發揮重要作用。在范尼奧(Vergnaud,1974)所提示的格鑒別式(Case Filter)的根底上,喬姆斯基(Chomsky,1981)開展了比擬完整
17、的格理論,使它成為管轄結束理論的一個重要組成局部。教師在教學中可以用其它語言的例子使學生對格的概念有一個清楚的了解,再結合生成語法對格的研究,使學生掌握英語代詞的正確用法。根據格理論,進入句法推導的名詞性詞組(NP)必須有格。格是這個NP在句法推導中保持活潑的前提條件。任何處在特定結構位置的NP如果沒有適當的格,這個NP將被排除。格理論不僅解釋了NP在句法結構中的分布問題,而且說明了為什么有的NP必須進行轉換移位。請看下例。(13)We/Us/Our love they/them/their.以上例句中主語應被賦予主格,賓語被賦予賓格,因此作為主語和賓語的語音形態表現分別應為We和them,其
18、它的表現形態那么不合法。(14)Mary loves him.(15)Mary is fond (of) him.(16)Mary criticized him.(17)Marys criticism (of) him.(18)a. For he to attack him would be impossible.b. For him to attack him would be impossible.如前所述,動詞和介詞可以賦格,(14)和(16)分別從動詞獲得賓格。形容詞和名詞沒有賦格能力,在(15)和(17)中只有加上介詞,后面的詞才可以獲得格,如果沒有介詞這兩句話就不合法。介詞賦的是賓
19、格,所以(18a)不合法。在管轄約束理論框架內,賦格的條件是被賦格的成份必須受賦格成份的管轄(government)。動詞V管轄賓語,給賓語賦格;I(Infl)為功能語類,是表示句子形態變化的中心語,它含有時態(Tense)和一致關系(Agr)特征,I管轄主語,因此主語從Infl得到格。另外還可以給學生講解“格毗鄰原那么(Case Adjacency Principle)。這一原那么是由Stowell(1981)所提出的。根據這一原那么,賦格成份(如動詞)和被賦格成份(如賓語)必須相鄰,不能被其它成份分開,如下例所示。(20)* I liked very much English.在這句話中,
20、賓語和動詞被very much隔開,這樣動詞就無法給賓語賦格,沒有格的賓語是不成立的,所以這句話不合法。在生成語法中,還有一個與格有關的現象叫作“例外賦格(Exceptional Case Marking,簡稱ECM)請看下例句。(21)a. She believeshe is innocent.b. *She believeshim is innocent.c. She believeshim to be innocent.d. *She believeshe to be innocent.e. *She believes sincerelyhim to be innocent.f. She
21、 believes sincerelyhe is innocent.英語初學者容易犯以上這類錯誤。可以應用ECM的概念糾正這類錯誤。21a中用方括號括起來的局部為時態句,其中的Infl可以給其主語賦主格,所以21a中從句的主語為主格he。21b中的從句也為時態句,而其主語使用了賓格,所以為錯句。21c中用方括號括起來的局部為非時態句,非時態中的Infl不能給其主語賦格,所以這個主語就從主句的動詞獲得格。一般來說句子的主語是從其所在句子的Infl處獲得格,而象(21c)這樣的句子只能從上一級的動詞得到格,因此這一現象在生成語法中被稱為“例外賦格。因為是從動詞獲得的格,所以為賓格。(21d)為錯句
22、,因為“例外賦格只能賦賓格,而非主格。(21e)不合法,因為它違反了以上提到的格的毗鄰原那么,sincerely介于believes和him之間,動詞無法給從句中的主語賦格。(21f)中的從句為時態句,其主語不需從上一級的動詞獲得格,所以sincerely可以位于主動詞之后。 個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業用途 四、D結構與S結構生成語法理論大多以理論模塊的形式出現,各理論模塊在句子生成過程中各司其職,在不同階段控制生成或轉換的過程。句法推導由詞庫開始,先生成D結構(以前稱為深層結構),經過移位轉換再生成S結構(以前稱為表層結構)。從S結構往后分兩路,一路通向語音式(PF),另一種通向邏輯式
23、(LF)。就名詞性詞組而言,它在D結構得到題元角色(-role),在S結構被賦予特定的格。D結構主要表達句子成分之間的語義關系,而S結構表達成分之間的結構關系。D結構及S結構的概念可以用在教學中,向學生說明格及移位現象。我們看兩個由于格的原因而進行名詞移位的例句。第一個是被動語態的句子,第二個是提升結構(raising)的句子。我們先看被動語態的例句。(22)a. Mary is loved.b. IPeInfl VPis loved Mary . (D結構)c. IPMary Infl VPis lovedt.(S結構)(22b)是D結構,主語位置是空位(用e來代表),賓語Mary在此不能獲
24、得格,因為過去分詞loved沒有賦格的能力。這樣賓語就沒有格,我們知道沒有格的名詞短語在句子中是不能存在的。但主語位置是空的,可以由Infl提供主格。為了獲得格,在S結構Mary由賓語位置移到主語位置得到主格,如(22c)所示。假設(22a)中的賓語為第三人稱單數的代詞her,移位后就變成了主格she了。我們再看以下提升結構的例子。(23)a.eis certainJohn to have loved Mary.(D結構)b. John is certain tto have loved Mary.(S結構)在(23a)中形容詞certain不能賦格,小句中的Infl是to,是非限定性的(in
25、finitival),也沒有賦格能力。這樣沒有格的名詞John就移到了主句的主語位置,從Infl得到主格,名詞的移位產生了S結構(23b)。以上提升移位分析也可以解釋為什么當小句是時態句時名詞不能提升。請看(24)。(24)a.eis ceitainthat John has loved Mary.(D結構)b.*John is certainthat has loved Mary.(S結構)c. It is certain that John has loved Mary.在(24a)中,John已處于賦格的位置,可以從小句的Infl獲得主格,因此John不需要移動。如果不遵守格理論機制,將
26、John移到主句的主語位置,就會產生不符合語法的句子。在這類提升結構中,可以通過將it置于主句主語位置,生成合法句子,如(24c)所示。 個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業用途 五、生成語法的新開展從九十年初開始,在原有的原那么與參數理論的框架下,Chomsky (1993, 1995, 2000,2001)陸續提出了一系列主張。這些主張就是所謂的語言學理論的“最簡方案(the Minimalist Program,簡稱MP)。最簡方案的研究目標就是要簡化語言學理論和探究人類語言如何以簡單的操作方式運作。有關Chomsky近期理論的介紹和評述見何曉煒(2000a,2000b)。在此我們只簡介近期
27、在生成語法新框架內對名詞和雙賓語的研究對外語教學的啟示。對名詞性詞組(norminal phrases)的研究說明,傳統的名詞性詞組應進一步分為兩類:一類為名詞詞組,名詞詞組應是無定的(indefinite),即非特指的,我們用NP表示;另一類為限定詞詞組,它是有定的(definite),即特指的,我們用DP表示。NP和DP各有其不同的功能和句法分布,如下例所示。(25)a. There is a man in the room.b. * There is the man in the room.c. * There is John in the room.以上例句為存在句,它要求所用的名詞性
28、詞組一般應為NP,不能為DP。(25b)和(25c)中用了DP,所以不合法。研究說明,許多語言的存在句都要求使用DP,包括我們的漢語。再看幾個例句。(26)a. I have read that book.b. I have read a book.c. That book I have read.d.*A book I have read.在(26a)和(26b)中,不管賓語是DP還是NP句子都是合法的。而從(26c)和(26d)的比照我們可以看出,只有當賓語是DP時才能被提前。因此在教學中,當講到名詞時我們應提醒學生注意NP和DP的區別,告訴學生它們有不同的功能和句法分布。我們再看雙賓語的
29、研究。以下兩種類型的句子之間的關系是生成語法多年來一直在討論的問題:(27) John gave Mary a book.(28) John gave a book to Mary.以上(27)被稱為雙賓語結構(the double object construction),(28)被稱為與格結構(the dative construction),我們統稱以上兩種結構為雙及物結構。有些研究者認為雙賓語結構是根底生成的,與格結構是由雙賓語結構轉換而來的;而有些研究者那么持有相反的觀點,認為與格結構是根底生成的,雙賓語結構那么是由與格結構轉換而來的。近期對雙及物結構的研究說明,這兩種結構之間不存在
30、轉換關系,相關研究詳見何曉煒(1999,2002,2003)。請看以下例句,以下例句來自何曉煒(2003)。(29)a. Bill sent Tom a package.b.*Bill sent London a package.在雙賓語結構中,間接賓語一般為生命體(animacy)。以上(29b)不合法,因為間接賓語為地名,而非生命體。但在與格結構中,表達給予動作對象的介詞賓語既可是生命體,也可為非生命體,例如:(30)a. Bill sent a package to Tom.b. Bill sent a package to London.在雙賓語結構中,直接賓語一般不能為代詞,例如:(
31、31)a.*John sent Mary them.b.*He did not give you it.而與格結構那么沒有這樣的限制,例如:(32) a. John sent them to Mary.b. He did not give it to you.當句子主語在動作發生前不是直接賓語的所有者時,與格結構不能成立。如:(33)a. John gave Mary a kiss.b. *John gave a kiss to Mary.(34)a. Mary gave John a black eye.b. * Mary gave a black eye to John.以上與格結構不合法
32、,而雙賓語結構那么不存在這種制約。另外,當主語不是有意志的動作發起者時(nonvolitional causer),與格結構也不能成立,如:(35)*The examination gave a headache to Mary.而以上與格結構的意思可用雙賓語結構表達,如:(36)The examination gave Mary a headache.有時一個意思可以用以上兩種結構表達,但這兩種結構所表示的意義不一定完全相等。如:(37)a. The doctor gave Mary an attractive skin.b. The doctor gave an attractive sk
33、in to Mary.(38)a. John taught the students English.b. John taught English to the students.以上雙賓語結構(37a)有兩種理解,其一為醫生給了瑪麗一塊皮革,其二為醫生為瑪麗做了美容。而與格結構(37b)只有第一種理解。(38)中的兩個句子都表示John給學生教英語,而(38a)那么含有學生實際上已經學會了他們要學的東西之意。由于詞匯因素的制約,英語中有些三價動詞(three valence verb),如give既可以出現在雙賓語結構中,也可以用在與格結構中。而有些三價動詞只能有與格結構,沒有雙賓語結構。這
34、類動詞主要來自拉丁語。如:(39)a. John donated a painting to the museum.b. *John donated the museum a painting.(40)a. John demonstrated the technique to Mary.b. *John demonstrated Mary the technique.以上(39)和(40)和以下句子形成比照:(41)a. John gave a painting to the museum. b.John gave the museum a painting.(42)a. John showe
35、d the technique to Mary.b. John showed Mary the technique.(39)中的donate和(40)中的demonstrate都來自拉丁語,他們只能用在與格結構中。(41)和(42)中的give和show既可出現在與格結構中,也可出現在雙賓語中。在目前國內英語教學中,一些老師在講到這兩個句型時,往往要求學生在不改變原來意思的情況下將一個句型改變成另一個句型。一些教材練習和考試中也有類似的工程。將這兩個句型所表達的意思等同起來,并認為這兩個句型在結構上可以任意互換的觀點是有害的。在教學中我們應告訴學生這兩種結構有各自的句法和語義特點和制約因素。 文檔來自于網絡搜索 六、結語從以上列舉分析我們可以看出,生成語法的理論及研究成果是可以運用到外語教學中去的。生成語法理論的研究和開展給我們的外語教學帶來了新思路和啟發,外語教師必須了解掌握一些語言學知識,在教學中可以引入一些生成語法研究的概念,對學生在外語學習中經常犯的錯誤采用不同方法、從不同角度進行講解糾正。 參考文獻:1Chao, Yuen-Ren(趙元任).A Grammar of Spoken ChineseM. Be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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