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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鐵路設備制造項目建筑工程分析目錄第一章 項目基本情況3一、 項目概況3二、 結論分析3第二章 公司簡介6一、 基本信息6二、 公司簡介6三、 公司主要財務數據7第三章 施工階段工程計價9一、 合同價款調整9第四章 發承包階段工程計價16一、 工程量清單16二、 投標報價19第五章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23一、 工程勘察設計招標23第六章 招標投標法律法規30一、 招標投標法30第七章 國際工程常用合同文本37一、 FIDIC施工合同條件37第八章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46一、 工程勘察合同管理46第九章 建設工程監理組織與規劃55一、 工程監理實施細則55第十章 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內容及

2、主要方式57一、 工程監理工作主要方式57第十一章 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內容及主要方式62一、 工程監理工作主要方式62第十二章 裝配式建筑特征及發展目標67一、 裝配式建筑特征及實施模式67第十三章 裝配式建筑評價74一、 評價時點與方法74第一章 項目基本情況一、 項目概況(一)項目投資人xx有限公司(二)建設地點本期項目選址位于xx。二、 結論分析(一)項目選址本期項目選址位于xx,占地面積約57.00畝。(二)項目實施進度本期項目建設期限規劃24個月。(三)投資估算本期項目總投資包括建設投資、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根據謹慎財務估算,項目總投資24949.30萬元,其中:建設投資19060.

3、74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76.40%;建設期利息455.79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1.83%;流動資金5432.77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21.78%。(四)資金籌措項目總投資24949.30萬元,根據資金籌措方案,xx有限公司計劃自籌資金(資本金)15647.48萬元。根據謹慎財務測算,本期工程項目申請銀行借款總額9301.82萬元。(五)經濟評價1、項目達產年預期營業收入(SP):45400.00萬元。2、年綜合總成本費用(TC):35520.97萬元。3、項目達產年凈利潤(NP):7233.54萬元。4、財務內部收益率(FIRR):21.73%。5、全部投資回收期(Pt):5.92年(含建設

4、期24個月)。6、達產年盈虧平衡點(BEP):14823.28萬元(產值)。(六)主要經濟技術指標主要經濟指標一覽表序號項目單位指標備注1占地面積38000.00約57.00畝1.1總建筑面積70218.04容積率1.851.2基底面積22420.00建筑系數59.00%1.3投資強度萬元/畝316.342總投資萬元24949.302.1建設投資萬元19060.742.1.1工程費用萬元15973.292.1.2工程建設其他費用萬元2684.722.1.3預備費萬元402.732.2建設期利息萬元455.792.3流動資金萬元5432.773資金籌措萬元24949.303.1自籌資金萬元156

5、47.483.2銀行貸款萬元9301.824營業收入萬元45400.00正常運營年份5總成本費用萬元35520.97""6利潤總額萬元9644.72""7凈利潤萬元7233.54""8所得稅萬元2411.18""9增值稅萬元1952.59""10稅金及附加萬元234.31""11納稅總額萬元4598.08""12工業增加值萬元15719.71""13盈虧平衡點萬元14823.28產值14回收期年5.92含建設期24個月15財務內部收益率

6、21.73%所得稅后16財務凈現值萬元10984.03所得稅后第二章 公司簡介一、 基本信息1、公司名稱:xx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鄭xx3、注冊資本:530萬元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xxxxxxxxx5、登記機關:xxx市場監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4-12-127、營業期限:2014-12-12至無固定期限8、注冊地址:xx市xx區xx二、 公司簡介公司在“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社會參與”的總體原則基礎上,堅持優化結構,提質增效。不斷促進企業改變粗放型發展模式和管理方式,補齊生態環境保護不足和區域發展不協調的短板,走綠色、協調和可持續發展道路,不斷優化供給結構,提高發展質量和效

7、益。牢固樹立并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提質增效為中心,以提升創新能力為主線,降成本、補短板,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公司按照“布局合理、產業協同、資源節約、生態環保”的原則,加強規劃引導,推動智慧集群建設,帶動形成一批產業集聚度高、創新能力強、信息化基礎好、引導帶動作用大的重點產業集群。加強產業集群對外合作交流,發揮產業集群在對外產能合作中的載體作用。通過建立企業跨區域交流合作機制,承擔社會責任,營造和諧發展環境。三、 公司主要財務數據表格題目公司合并資產負債表主要數據項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資產總額8959.377167.506719.53

8、負債總額4420.593536.473315.44股東權益合計4538.783631.023404.09表格題目公司合并利潤表主要數據項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營業收入34032.3427225.8725524.25營業利潤6497.575198.064873.18利潤總額6057.704846.164543.27凈利潤4543.273543.753271.15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4543.273543.753271.15第三章 施工階段工程計價一、 合同價款調整在合同履行期間,若發生法律和法規變化、工程變更、項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單缺項、工程量偏差物價變化、不可抗力、

9、提前竣工工程索賠等事項,承包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經承包雙方確認的合同價款調整,作為追加(減)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支付。如在工程結算期間發生合同價款調整,應在竣工結算款中支付。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中關于合同價款調整的規定如下。(一)法律和法規變化招標工程以投標截止日前28日,非招標工程以合同簽訂前28日為基準日;其后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發生變化引起工程造價增減變化的,承包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調整合同價款。(二)工程變更1、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調整工程變更引起已標價工程量清單項目或其工程數量發生變化,應按照下列規定調整(1)已標價工程量清

10、單中有適用于變更工程項目的,采用該項目的單價。但當工程變更導致該清單項目的工程數量發生變化超過15%時,應調整項目單價。(2)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但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可在合理范圍內參照類似項目的單價。(3)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由承包人根據變更工程資料、計量規則和計價辦法、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信息價格和承包人報價浮動率提出變更工程項目的單價,并報發包人確認后調整。(4)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且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信息價格,由承包人根據變更工程資料、計量規則、計價辦法和通過市場調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據的市場價格提出變更工程

11、項目的單價,并報發包人確認后調整。2、措施項目費的調整工程變更引起施工方案改變,并使措施項目發生變化,承包人提出調整措施項目費的,應事先將擬實施的方案提交發包人確認,并詳細說明與原方案措施項目相比的變化情況。擬實施的方案經承包雙方確認后執行。3、因非承包商原因刪減合同工作的補償如果發包人提出的工程變更,因為非承包人原因刪減了合同中的某項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發生的費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應支付的項目中,也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則承包人有權提出并得到合理的補償。(三)項目特征描述不符合同履行期間如出現實際施工設計圖紙(含設計變更)與招標工程量清單任一項目的特征描

12、述不符,且該變化引起該項目的工程造價增減變化的,應按照實際施工的項目特征重新確定相應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調整的合同價款(四)工程量清單缺項合同履行期間如出現招標工程量清單項目缺項,承包雙方應調整合同價款。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出現缺項,造成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的,應按照工程變更有關規定確定單價,調整分部分項工程費。新增分部分項工程清單項目,引起措施項目發生變化的,也應計算調整措施費用。(五)工程量偏差合同履行期間如出現工程量偏差,承包雙方應調整合同價款。當工程量增加15%以上時,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綜合單價應予調低;當工程量減少15%以上時,減少后的剩余部分工程量綜合單價應予調高。(六)物價變

13、化1、調整原則合同履行期間,因人工、材料、工程設備、機械臺班價格波動影響合同價款時,應根據合同計約定調整合同價款。承包人如要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應在合同中約定主要材料、工程設備價格變化的范圍或幅度;當沒有約定,且材料、工程設備單價變化超過5%時,超過部分的價格應按照價格指數調整法或造價信息差額調整法計算調整材料、工程設備費。2、調整方法(1)價格指數調整法。因人工、材料和工程設備、施工機械臺班等價格波動影響合同價格時,應按下式計算差額并調整合同價款。以上價格調整公式中的各可調因子、定值和變值權重,以及基本價格指數及其來源,應在投標函附錄價格指數和權重表中約定。價格指數應首先采用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4、提供的價格指數;缺乏上述價格指數時,可用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提供的價格代替。(2)造價信息差額調整法。施工期內,因人工、材料和工程設備、施工機械臺班價格波動影響合同價格時,人工、機械使用費要按照國家或省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行業建設管理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機械臺班單價或機械使用費系數進行調整。需要進行價格調整的材料,其單價和采購數應由發包人復核,發包人確認需調整的材料單價及數量,將其作為調整合同價款差額的依據。(七)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其費用的增加,承包雙方應按下列原則分別承擔并調整合同價款和工期。(1)合同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

15、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應由發包人承擔。(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應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應承擔相應費用。(3)承包人的施工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應由承包人承擔。(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發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產生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不可抗力解除后復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應合理延長工期。如發包人要求趕工,則趕工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八)提前竣工(趕工補償)招標人應依據相關工程的工期定額合理計算工期,壓縮工期的天數不得超過定額工期的20%,超過定額工期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示增加趕

16、工補償費用。發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后與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進度的措施,并應修訂合同工程進度計劃。發包人應承擔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趕工補償)費用。承包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提前竣工每日歷天應補償額度,此項費用應作為增加合同價款列入竣工結算文件中,應與結算款一并支付。(九)工程索賠施工過程中承包人索賠時,當承包人的費用索賠與工期索賠要求相關聯,發包人在作出費用索賠的批準決定時,應結合工程延期,綜合作出費用賠償和工程延期的決定。索賠費用的組成要素可涉及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施工現場管理費、總部管理費、利息和利潤等。索賠費用的計算方法分為分項法、總費用法和修正總費

17、用法三種。(1)分項法。分項法是指按每個索賠事件所引起的費用損失項目分別計算索賠金額的一種方法。在實踐中,絕大多數工程索賠均采用該方法。(2)總費用法。當發生多次索賠事件后,重新計算出該工程的實際總費用,再從這個實際總費用中減去投標報價總費用,計算出索賠金額,這樣的索賠金額計算方法叫作總費用法。采用這種方法計算索賠金額,往往包含許多不合理因素。因此,只有當多個索賠事件混雜在一起,難以準確地進行分項記錄和資料收集,不易計算出具體費用損失時,才會采用總費用法計算索賠金額。(3)修正總費用法。這種方法是對總費用法的改進,即在總費用計算的基礎上,去掉一些不合理因素,使之趨于合理。修正方法是:將計算索賠

18、款時段和工作項目限定于受影響的部分,并對投標報價費用重新進行核算。第四章 發承包階段工程計價一、 工程量清單工程量清單是載明建設工程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和其他項目的名稱和相應數量等內容的明細清單。在不同階段,工程量清單又可分別稱為招標工程量清單和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等。招標工程量清單是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基礎,應作為編制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計算或調整工程量、施工索賠等的重要依據。工程量清單計價應采用綜合單價法。這里的綜合單價是指完成一個規定清單項目所需的人工費、材料和工程設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和企業管理費、利潤以及一定范圍內的風險費。無論是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還是其他項目,其綜合單價的

19、組成內容均包括除規費、稅金以外的所有金額。招標工程量清單應以單位(項)工程為單位編制,由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其他項目清單、規費項目清單和稅金項目清單組成。(一)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應載明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五個要件。這五個要件在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的組成中缺一不可。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必須根據各專業工程現行的工程量計算規范,按規定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計算規則進行編制。(二)措施項目清單措施項目是指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于該工程施工準備和施工過程中的技術、生活、安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項目。措施項目清單必須

20、根據相關工程現行國家計量規范的規定編制,應根據擬建工程的實際情況列項。(三)其他項目清單其他項目清單是指除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措施項目清單所包含的內容以外,因招標人的特殊要求而發生的與擬建工程有關的其他費用項目和相應數量的清單。其他項目清單應按照下列內容列項。(1)暫列金額。暫列金額是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暫定并包括在合同價款中的一筆款項。它是施工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設備、服務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合同價款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2)暫估價。暫估價是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

21、程設備的單價及專業工程的金額,包括材料暫估單價、工程設備暫估單價、專業工程暫估價。暫估價中的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單價應根據工程造價信息或參照市場價格估算列出明細表;專業工程暫估價應分不同專業,按有關計價規定估算,列出明細表。(3)計日工。計日工是指在施工過程中,承包人完成發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圍以外的零星項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約定的單價進行計價的一種協議方式。所謂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約定之外的或者因變更而產生的、工程量清單中沒有相應項目的額外工作,尤其是那些不允許事先商定價格的額外工作。工程量清單中,應列出計日工的項目名稱、計量單位和暫估數量。(4)總承包服務費。總承包服務費是指總承包人為配合協

22、調發包人進行專業工程發包對發包人自行采購的材料、工程設備等進行保管以及施工現場管理、竣工資料匯總整理等服務所需的費用。工程量清單中應列出總承包服務費的服務項目及其內容等。(四)規費項目清單規費項目清單應按照下列內容列項: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若出現規范中未列的項目,應根據省級政府或省級有關權力部門的規定列項。(五)稅金項目清單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CB50500-2013)規定,稅金項目清單應包括下列內容: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建筑業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工程量清單中對于稅金項目的列項方式有

23、所調整,稅金項目主要是指增值稅。二、 投標報價投標價是投標人投標時為響應招標文件要求所報出的、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標明的總價。它是在工程招標發包過程中,由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結合工程特點、自身的施工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依據有關計價規定自主確定的工程造價,是投標人希望達成工程承包交易的期望價格。(一)投標報價的基本原則報價對于投標人來說是關鍵性工作,因此,投標報價應遵循以下原則。(1)投標價應由投標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人編制。(2)投標價應由投標人自主確定,但不得低于成本。(3)投標人必須按招標工程量清單填報價格,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工程量必須與招標

24、工程量清單一致。(4)投標價不能高于招標人設定的招標控制價,否則投標將作為廢標處理。(二)投標報價的編制方法投標人在編制投標報價時,要先依據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編制分部分項工程和單價措施項目清單與計價表、總價措施項目清單與計價表、其他項目清單與計價表、規費與稅金項目計價表,然后匯總得到單位工程、單項工程和建設項目投標報價匯總表。1、分部分項工程和單價措施項目清單與計價表中綜合單價的確定分部分項工程和措施項目中的單價項目,應依據招標文件及招標工程量清單中的項目特征描述確定綜合單價計算。當招標文件描述的項目特征與設計圖紙不符時,投標人應以招標文件描述的項自特征來確定綜合單價。在施工過程中,若施工

25、圖紙或設計變更與招標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承包雙方應按實際施工的項目特征,依據合同約定重新確定綜合單價。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提供了暫估單價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按暫估單價計入綜合單價。投標報價的綜合單價應包括招標文件中劃分的應由投標人承擔的風險范圍及其費用。招標文件中沒有明確的,應提請招標人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當風險內容及其范圍(幅度)在招標文件規定的范圍(幅度)時,綜合單價不得改變,合同價款不作調整。2、總價措施項目清單與計價表中的總價項目金額確定措施項目中的總價項目金額應根據招標文件中的措施項目清單及投標時擬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自主確定。但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必須按照國家或省級、行業

26、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算,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3、其他項目清單與計價表、規費與稅金項目計價表的編制投標人應按如下規定對其他項目進行報價。(1)暫列金額應按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列出的金額填寫,不得變動。(2)暫估價中的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價應按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列出的單價計入綜合單價專業工程暫估價應按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列出的金額填寫,均不得變動或更改。(3)計日工應按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列出的項目和數量,自主確定綜合單價并計算計日工金額。(4)總承包服務費應依據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列出的分包專業工程內容和供應材料、設備情況,按照招標人提出的協調、配合與服務要求,以及施工現場管理需要自主確定。在投標報價時,規費和稅

27、金應按照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計算。(三)編制投標報價的注意事項(1)招標工程量清單與計價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寫的單價和合價的項目,投標人均應填寫且只允許有一個報價。(2)未填寫單價和合價的項目,視為此項費用已包含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的其他項目的單價和合價之中,竣工結算時,此項目不得重新組價予以調整。(3)投標總價應當與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和規費、稅金的合計金額一致。第五章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一、 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工程勘察設計招標的主要環節有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單位資格預審,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組織踏勘現場等。(一)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

28、請書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可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方式。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需要發布招標公告;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需要發出投標邀請書。1、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公告招標公告主要內容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勘察/設計服務期限、招標范圍等);投標人資格要求;招標文件獲取;投標文件遞交;招標公告發布媒介;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對于工程設計招標,還需包括技術成果經濟補償。2、工程勘察設計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主要內容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勘察/設計服務期限、招標范圍、標段劃分等)。投標人資格要求。招標文件獲取。投標

29、文件遞交。是否參加投標的確認,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對于工程設計招標,還需包括技術成果經濟補償。(二)投標單位資格預審1、資格預審內容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招標人在發售招標文件前需從資質、財務、業績和信譽要求等方面審查投標人資格。(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備與招標項目相適應的資質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聯合體投標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財務要求。投標人“近年財務狀況表”應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年完成的類似勘察/設計項目情況表”應附中

30、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發包人出具的證明文件,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正在勘察設計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復印件。(3)信譽要求。投標人“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應說明投標人敗訴的勘察/設計合同的相關情況,并附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裁決等有關法律文書復印件,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4)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工程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工程勘察/設計類注冊執業資格(如有)。“擬委任的主要人員匯總表”中應填報滿足要求的項目負責人相關信息。“主要人員簡歷表”中項目負責人應附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執業資格證書和社保繳費證明復印件,管理過的項

31、目業績應附合同協議書復印件。(5)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擬委任的主要人員匯總表”中應填報滿足要求的其他主要人員相關信息。“主要人員簡歷表”中其他主要人員應附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有關證書和社保繳費證明復印件。(6)勘察設備要求。“擬投入本項目的主要勘察設備表”應填報滿足要求的勘察設備。(7)其他要求。需要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予以明確。2、投標人違規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違規(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3)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或管理關系。(5)為本招標

32、項目的代建人。(6)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7)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8)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9)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10)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勘察/設計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13)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

33、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5)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以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出具的查詢結果為準)。(16)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三)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1、招標文件組成招標文件包括: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合同條款及格式;發包人要求;投標文件格式;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資料。根據規定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也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2、招標文件的澄清與修改(1)招標文件的澄清。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和形式將提出的問題送達招標人,要求招標人

34、對招標文件予以澄清。招標文件的澄清以投標。投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形式發給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澄清發出的時間距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日,且澄清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應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2)招標文件的修改。招標人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形式修改招標文件的,應通知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距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日,且修改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應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3、招標文件的發售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可在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中明確的時間和地點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也可由招標人在接到申請后及時郵寄給有意參加投標者。采用電子招標

35、投標方式的有意參加投標者可通過指定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下載電子招標文件。4、招標文件的異議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以書面形式提出。招標人應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暫停招標投標活動。(四)組織踏勘現場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組織踏勘現場的,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部分投標人未能按時參加,不影響踏勘現場的正常進行。投標人踏勘現場發生的費用自理。除招標人原因外,投標人自行負責在踏勘現場中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招標人在踏勘現場中介紹的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境情況,供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參考

36、,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第六章 招標投標法律法規一、 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招標投標活動不受地區或者部門的限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標投標活動。(一)招標1、招標方式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方式。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1)招標人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發布招標公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者媒介發布招標公告。(2)

37、招標人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3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2、招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確定工期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者

38、標明特定的生產供應者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應當至少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15日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3、其他規定招標人設有標底的,標底必須保密。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二)投標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國家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

39、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投標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1、投標文件(1)投標文件的內容。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對屬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招標項目,投標文件的內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和擬用于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等。根據招標文件載明的項目實際情況,投標人如果準備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工程進行分包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并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2)投標文件的送達。投標人

40、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于3人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重新招標。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2、聯合投標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

41、并提交給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3、其他規定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投標人不得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也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禁止投標人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以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三)開標、評標和中標開標開標應當在招標人的主持下,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公開進行。應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開標。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

42、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開標過程應當做記錄,并存檔備查。1、評標(1)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評標委員會專家成員應當從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專家名冊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內的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確定。一般招標項目可以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特殊招標項目可以由招標人直接確定。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進入相關項目的評標委員會,已經進入的應當進行更換。

43、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2)投標文件的澄清或者說明。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說明,但澄清或者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3)評標。招標人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評標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設有標底的,應當參考標底。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2)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都不符

44、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并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據此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在確定中標人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2、中標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訂立背離合同實

45、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第七章 國際工程常用合同文本一、 FIDIC施工合同條件FIDIC自1957年發布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第1版)以來,陸續出版了一系列合同條件,這些合同條件共同構成了FIDIC彩虹族系列合同文件,不僅應用于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的貸款項目,一些國家的國際工程也常采用FIDIC合同條件。這里主要介紹FIDIC施工合同條件(紅皮書)有關內容。(一)FIDIC施工合同條件組成及解釋順序FIDI

46、C施工合同條件適用于土木工程施工的單價合同形式,由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兩部分組成,并附有合同協議書、投標函和爭端仲裁協議書格式。1、通用條件通用條件包括21個方面:一般規定,業主,工程師,承包商,分包商,職員與勞工,生產設備、材料和工藝,開工、延誤及暫停,竣工檢驗,業主接收,接收后缺陷,計量與估價,變更與調整,合同價格與支付,業主提出終止,承包商提出暫停與終止,工程照管與保障,例外事件,保險,業主和承包商索賠,爭端和仲裁。2、專用條件專用條件將結合工程具體特點和所在地區情況對通用條件進行補充、細化。FIDIC施工合同條件提出了專用條件起草的五項黃金原則:0合同所有參與方的職責、權利、義務角色及責

47、任一般都在通用條件中默示,并適應項目需求。專用條件的起草必須明確和清晰。專用條件不允許改變通用條件中風險與回報分配的平衡。合同規定的各參與方履行義務的時間必須合理。3、合同文件解釋順序構成FIDIC施工合同文件的各個組成部分應能互相說明、互相補充,合同文件的優先解釋順序如下合同協議書。中標函。投標書。專用條件。通用條件。(二)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的各方主體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涉及的主體包括業主、(咨詢)工程師、承包商、指定分包商。1、業主業主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義務和權利包括以下五個方面。(1)應在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時間內給予承包商進入現場、占有現場各部分的權利。此項進入和占有權不可為承

48、包商獨享。(2)應根據承包商請求,提供以下合理協助:取得與合同有關但不易得到的工程所在國的法律文本;協助承包商申請工程所在國要求的許可、執照或批準。(3)應負責保證在現場的業主人員和其他承包商做到與承包商的各項努力進行合作。(4)應在收到承包商的任何要求28日內,提出其已做并將維持的資金安排的合理證明說明業主能夠按規定支付合同價款。(5)如果根據合同條款或合同有關的另外事項,業主認為有權得到任何支付和(或)對缺陷責任期限的延長,業主或者咨詢工程師應當向承包商發出通知,說明具體情況。2、(咨詢)工程師(咨詢)工程師是指由業主所聘請的咨詢公司委派的、直接對業主負責的咨詢機構。(咨詢)工程師根據施工

49、合同,對工程的質量、進度和費用進行控制和監督,力求工程施工滿足合.同要求。FIDIC施工合同條件基于以(咨詢)工程師為核心的管理模式,因此,在合同條款中明示的(咨詢)工程師的權限較大。(咨詢)工程師的權力可概括為以下四個方面。(1)工程質量控制。工程質量控制主要表現在:對運抵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質量進行檢查和檢驗;對承包商施工過程中的工藝操作進行監督;對已完工程的質量進行確認或拒收;發布指令要求對不合格工程部位采取補救措施等。(2)工程進度控制。工程進度控制主要表現在:審查批準承包商的施工進度計劃;指示承包商修改施工進度計劃;發布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復工令和趕工令。(3)工程付款控制。工程付款

50、控制主要表現在:對變更工程進行估價;批準使用暫定金額和計日工;簽發各種付款證書等。(4)施工合同管理。施工合同管理主要表現在:解釋合同文件中的矛盾和歧義;批準分包工程(除勞務分包、采購分包及合同中指定的分包商對工程的分包);發布工程變更令;簽發工程接收證書和缺陷責任證書;審核承包商的索賠;行使合同內引申的權利等。承包商是指其投標書已被業主接受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5)承包商的一般義務。1)應按照合同約定及(咨詢)工程師的指示,設計(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實施和完成工程,并修補工程中的任何缺陷2)應提供合同規定的生產設備和承包商文件,以及此項設計、施工、竣工和修補缺陷所需

51、的所有臨時性或永久性的承包商人員、貨物、消耗品及其他物品和服務3)應對所有現場作業、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備性、穩定性和安全性承擔責任。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商對所有承包文件、臨時工程及按照合同要求的每項生產設備和材料的設計承擔責任,不應對其他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范負責。4)當(咨詢)工程師提出要求時,承包商應提交其建議采用的工程施工安排和方法的細節。(6)承包商提供履約擔保。承包商應在收到中標函后28日內向業主提交履約擔保,并向(咨詢)工程師報送副本一份。履約擔保可分為企業法人提供的保證書和金融機構提供的你函兩類。履約擔保一般為不需承包商確認違約的無條件擔保形式。履約保函應擔保承包商圓滿

52、完成施工和保修的義務,而不是到(咨詢)工程師頒發工程接收證書為止。但工程接收證書的頒發是對承包商按合同約定圓滿完成施工義務的證明,承包商還應承擔的義務僅為保修義務。如果雙方有約定的話,允許頒發整個工程的接收證書后將履約保函的擔保金額減少一定的百分比。業主應在收到履約證書副本后21日內,將履約擔保退還承包商。3、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商是指由業主指定完成某項特定工作內容,并與承包商簽訂分包合同的特殊分包商。業主有權將部分工程的施工任務或涉及提供材料、設備、服務等的工作內容發包給指定分包商實施。由于指定分包商與承包商簽訂的是分包合同,因而在合同關系方面與一般分包商處于同等地位,對指定分包商施工過程的監

53、督、協調工作應納入承包商的管理之中。為了不損害承包商利益,給指定分包商的付款應從暫定金額中開支。承包商在每月末報送工程進度款支付報表時,(咨詢)工程師有權要求其出示以前已按指定分包合同給指定分包商付款的證明。如果承包商沒有合法理由而扣押指定分包商上個月應得的工程款,業主有權按(咨詢)工程師出具的證明從本月應得工程款中扣除相應金額直接付給指定分包商。(三)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的爭端解決在FIDIC施工合同條件實施過程中,爭端解決方式有裁決、友好協商、仲裁等。1、裁決FIDIC施工合同條件規定,DAAB是一個常設機構,在工程開工后要盡快成立DAABDAAB要定期與各方會面并進行現場考察。合同爭

54、端應提交DAAB裁決。(1)DAAB的委任。DAAB是根據投標書附錄中的規定由合同雙方共同設立的。DAAB由1人或3人組成。如果投標書附錄中沒有注明成員數量,且合同雙方沒有其他協議,則DAAB應包含3名成員。若DAAB成員為3人,則由合同雙方各提名一位成員供對方認可,雙方共同確定第三位成員作為主席。如果合同中有DAAB成員的意向性名單,則必須從該名單中進行選擇,除非被選擇的成員不能或不愿接受DAAB的委任。合同雙方應當共同商定對DAAB成員的支付條件,并由雙方各支付酬金的一半。任何成員的委任只有在合同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才能終止,業主或承包商各自的行動將不能終止此類委任。(2)DAAB對爭端的裁決

55、。DAAB可應合同雙方的共同要求,非正式地參與或嘗試進行合同雙方潛在問題或分歧的處理。如果在合同雙方之間產生起因于合同或實施過程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端(任何種類)包括對(咨詢)工程師的任何證書的簽發、決定、指示、意見或估價的任何爭端,任何一方可以將此類爭端事宜以書面形式提交DAAB,供其裁決,并將副本送交另一方和(咨詢)工程師。DAAB在收到書面報告后84日內對爭端作出裁決,并說明理由。如果合同一方對DAAB的裁決不滿,則應在收到裁決后的28日內向合同對方發出表示不滿的通知,并說明理由,表明準備提請仲裁。如果DAAB未在84日內對爭端作出裁決,則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在84日期滿后的28日內向對

56、方發出要求仲裁的通知。如果雙方接受DAAB的裁決,或者沒有按規定發出表示不滿的通知,則該裁決將成為最終的決定并對合同雙方均具有約束力。DAAB的裁決作出后,在未通過友好協商或仲裁改變該裁決之前,雙方應當執行該裁決。2、友好協商當發生合同爭端時,如果雙方能夠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要比通過仲裁、訴訟程序解決爭端好得多。這樣既能節省時間和費用,又不會傷害雙方的感情。事實上,在國際工程承包合同中產生的爭端大多可通過友好協商得到解決。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發出表示對裁決不滿的通知后,合同雙方在仲裁開始前應盡力以友好的方式解決爭端。除非合同雙方另有協議,否則,仲裁將在表示不滿的通知發出后的第56日或此后開始執行,即使雙方未曾做過友好解決的努力。3、仲裁仲裁不僅在于尋找一條解決爭端的途徑和方法,更重要的是仲裁條款的出現使當事人雙方失去了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合同爭端的權利。因為當事人在仲裁與訴訟中只能選擇一種解決方式,因此,該規定實際上決定了合同當事人只能將提交仲裁作為解決爭端的最后辦法。除非通過友好協商,否則,如果DAAB有關爭端的決定未能成為最終決定并具有約束力時,此類爭端應由國際仲裁機構最終裁決。仲裁人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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