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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2013年8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 修編情況簡介 (GB50500-2013) 1目目 錄錄一修編目的2一修編目的五2013規范的特點三修編原則四修編依據二修編的必要性1、為了更加廣泛深入地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建 設工程發承包雙方的計量、計價行為制定好準則。2、為了與當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性的變化規定相適應,使其能夠正確地貫徹執行。3、為了適應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日益發展的需要,促使規范的內容不斷更新完善。4、總結實踐經驗,進一步建立健全我國統一的建設工程計價、計量規范標準體系。 一、修 編 目 的3二、修編的必要性41、相關法律等的變化,需要修改計

2、價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關于實行工傷保險,鼓勵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的修訂;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取消工程定額測定費的規定;財政部開征地方教育附加等規費方面的變化,需要修改計價規范。 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的起草,建筑工程施工發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的修訂,為“08規范”的修改提供了基礎。二、修編的必要性52、“08規范”的理論探討和實踐總結,需要修改計價規范 “08規范”實施以來,在工程建設領域得到了充分肯定,從建筑、建筑經濟、建筑時報、工程造價、造價師等報紙雜志刊登的文章來看,“08規范”對工程計價產生了重大影響。一些法律工作者從法律角度對強制

3、性條文進行了點評;一些理論工作者對規范條文進行了理論探索;一些實際工作者對單價合同、總價合同的適用問題,對竣工結算應盡可能使用前期計價資料問題,以及計價規范應更具操作性等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議。3、一些作為探索的條文說明,經過實踐需要進入計價規范 “08規范”出臺時,一些不成熟的條文采用了條文說明或宣貫教材引路的方式。經過實踐,有的已經形成共識,如計價風險分擔、物價波動的價格指數調整、招標控制價的投訴處理等,需要進入計價規范正文,增大執行效力。二、修編的必要性64、附錄部分的不足,需要盡快修改完善、附錄部分的不足,需要盡快修改完善 一是有的專業分類不明確,需要重新定義劃分,增補一是有的專業分類不明

4、確,需要重新定義劃分,增補“城市軌道交通城市軌道交通”、“爆破工程爆破工程”等專業;二是一些項目劃分不適用,設置不合理;三是有的項目等專業;二是一些項目劃分不適用,設置不合理;三是有的項目特征描述不能體現項目自身價值,存在缺乏表述或難于描述的現象;四是有的特征描述不能體現項目自身價值,存在缺乏表述或難于描述的現象;四是有的項目計量單位不符合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五是有的計算規則界線劃分不清,項目計量單位不符合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五是有的計算規則界線劃分不清,導致計量扯皮;六是未考慮市場成品化生產的現狀;七是與傳統的計價定額銜導致計量扯皮;六是未考慮市場成品化生產的現狀;七是與傳統的計價定額銜接不

5、夠,不便于計量與計價。接不夠,不便于計量與計價。5、附錄部分需要增加新項目,刪除淘汰項目 隨著科技的發展,為了滿足計量、計價的需要,應增補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項目,同時,應刪除技術規范已經淘汰的項目。 二、修編的必要性76、有的計量規定需要進一步重新定義和明確 “08規范”附錄個別規定需重新定義和劃分,例如:土石類別的劃分一直沿用“普氏分類”,樁基工程又采用分級,而國家相關標準又未使用;施工排水與安全文明施工費中的排水兩者不明確;鋼筋工程有關“搭接”的計算規定含糊等 “08規范”正文部分主要是有關計價方面的規定,附錄部分主要是有關計量的規定。對于計價而言,無論什么專業都應該是一致的;而計量

6、,隨著專業的不同存在不一樣的規定,將其作為附錄處理,不方便操作和管理,也不利于不同專業計量規范的修訂和增補。為此,計價、計量規范體系表現形式的改變,是很有必要的。 7、“08規范”對于計價、計量的表現形式有待改變三、修 編 原 則81、依法原則 建設工程計價活動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多部法律、法規的管轄。因此,“13規范”與“08規范”一樣,對規范條文做到依法設置。例如,有關招標控制價的設置,就遵循了政府采購法的相關規定,以有效的遏制哄抬標價的行為;有關招標控制價投訴的設置,就遵循了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既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保證了招標活動的順利進行;有關合理工期的設置,就遵循了建設工

7、程質量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以促使施工作業有序進行,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有關工程結算的設置,就遵循了合同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一)計價規范 三、修編原則92、權責對等原則 在建設工程施工活動中,不論發包人或承包人,有權利就必然有責任。“13規范”仍然堅持這一原則,杜絕只有權利沒有責任的條款。如“08規范”關于工程量清單編制質量的責任由招標人承擔的規定,就有效遏制了招標人以強勢地位設置工程量偏差由投標人承擔的做法。(一)計價規范 3、公平交易原則 建設工程計價從本質上講,就是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的交易價格,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應做到公平進行。“08規范”關于計價風險合理分擔的條文,及其

8、在條文說明中對于計價風險的分類和風險幅度的指導意見,就得到了工程建設各方的認同,因此,“13規范”將其正式條文化。三、修編原則104、可操作性原則 “13規范”盡量避免條文點到就止,十分重視條文有無可操作性。例如招標控制價的投訴問題,“08規范”僅規定可以投訴,但沒有操作方面的規定,“13規范”在總結黑龍江、山東、四川等地做法的基礎上,對投訴時限、投訴內容、受理條件、復查結論等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一)計價規范 5、從約原則 建設工程計價活動是發承包雙方在法律框架下簽約、履約的活動。因此,遵從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是雙方的應盡之責。“13規范”在條文上堅持“按合同約定”的規定,但在合同約定不明

9、或沒有約定的情況下,發承包雙方發生爭議時不能協商一致,規范的規定就會在處理爭議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三、修編原則111、項目編碼唯一性原則 “13規范”雖然將“08規范”附錄獨立,新修編為9個計量規范,但項目編碼仍按“03規范”、“08規范”設置的方式保持不變。前兩位定義為每本計量規范的代碼,使每個項目清單的編碼都是唯一的,沒有重復。(二)計量規范 2、項目設置簡明適用原則 “13計量規范”在項目設置上以符合工程實際、滿足計價需要為前提,力求增加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項目,刪除技術規范已經淘汰的項目。三、修編原則123、項目特征滿足組價原則 “13計量規范”在項目特征上,對凡是體現項目自身價值的

10、都作出規定,不以工作內容已有,而不在項目特征中作出要求。1)對工程計價無實質影響的內容不作規定,如現澆混凝土梁底板標高等。2)對應由投標人根據施工方案自行確定的不作規定,如預裂爆破的單孔深度及裝藥量等。3)對應由投標人根據當地材料供應及構件配料決定的不作規定,如混凝土拌合料的石子種類及粒徑、砂的種類等。4)對應由施工措施解決并充分體現競爭要求的,注明了特征描述時不同的處理方式,如棄土運距等。(二)計量規范 三、修編原則134、計量單位方便計量原則 計量單位應以方便計量為前提,注意與現行工程定額的規定銜接。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計量單位均可滿足某一工程項目計量要求的,均予以標注,由招標人根據工程實際

11、情況選用。(二)計量規范 5、工程量計算規則統一原則 “13計量規范”不使用“估算”之類的詞語;對使用兩個或兩個以上計量單位的,分別規定了不同計量單位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對易引起爭議的,用文字說明,如鋼筋的搭接如何計量等。 新修訂的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13、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 50854-2013等9本計量規范是以“08規范”為基礎,以原建設部發布的工程基礎定額、消耗量定額、預算定額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發布的工程計價定額為參考,以工程計價相關的國家或行業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為依據(詳見各專業工程計量規范修編說明),收集近年來新

12、的施工技術、工藝和新材料的項目資料,經過整理,在全國廣泛征求意見后編制而成。四、修 編 依 據14 “13規范”全面總結了“03規范”實施10年來的經驗,針對存在的問題,對“08規范”進行全面修訂,與之比較,具有如下特點:五、“13規范”的特點15五、“13規范”的特點161、確立了工程計價標準體系的形成 “03規范”發布以來,我國又相繼發布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 50353-2005、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1-2007、建設工程計價設備材料劃分標準GB/T 50531-2009,此次修訂,共發布了10本工程計價、計量規范,一本工程計價規范:(1)建設工程工程量清

13、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13;九本工程量計算規范:(1)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 50854-2013;(2)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 50855-2013;通用安裝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 50857-2013;園林綠化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 50857-2013;礦山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 50859-2013;構筑物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 508160-2013;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 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 50862-2013。特別是9個專業工程計量規范的出臺,使整個工程計價

14、標準體系明晰了,為下一步工程計價標準的制定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五、“13規范”的特點172、擴大了計價計量規范的適用范圍 “13計價、計量規范”明確規定,“本規范適用于建設工程發承包及實施階段的計價活動”、“13計量規范”并規定“工程計價,必須按本規范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進行工程計量”。而非“08規范”規定的“適用于工程量清單計價活動”。表明了不分何種計價方式,必須執行計價計量規范,對規范發承包雙方計價行為有了統一的標準。3、深化了工程造價運行機制的改革 “08規范”出臺時,一些不成熟的條文采用了條文說明或宣貫教材引路的方式。經過實踐,有的已經形成共識,如計價風險分擔、物價波動的價格指數調整、招

15、標控制價的投訴處理等,需要進入計價規范正文,增大執行效力。五、“13規范”的特點184、強化了工程計價計量的強制性規定 “13規范”在保留“08規范”強制性條文的基礎上,又在一些重要環節新增了部分強制性條文,在規范發承包雙方計價行為方面得到了加強。 1313版清單通過對原強制性條文措辭的修改與內容的修善版清單通過對原強制性條文措辭的修改與內容的修善均大大增強了清單規范的強制性。均大大增強了清單規范的強制性。1 1、 新清單規范強制性條文的調整新清單規范強制性條文的調整1313版計價規范針對工程量清單編制方面版計價規范針對工程量清單編制方面的五條強制性條文,轉移到了計量規范的五條強制性條文,轉移

16、到了計量規范中。增加中。增加五個五個關鍵性關鍵性內容的強制性條文。內容的強制性條文。19轉移到計量規范的強制條文轉移到計量規范的強制條文條款號條款號強制性條文內容強制性條文內容3.2.33.2.3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項目編碼,應采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項目編碼,應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數字表示。一至九位應按附十二位阿拉伯數字表示。一至九位應按附錄的規定設置,十至十二位應根據擬建工錄的規定設置,十至十二位應根據擬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單項目名稱設置。同一招標程的工程量清單項目名稱設置。同一招標工程的項目編碼不得有重碼工程的項目編碼不得有重碼3.2.43.2.4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項目名稱應按附錄分部分項工程

17、量清單的項目名稱應按附錄的項目名稱結合擬建工程的實際確定的項目名稱結合擬建工程的實際確定3.2.53.2.5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工程量應按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工程量應按附錄中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錄中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3.2.63.2.6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計量單位應按附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計量單位應按附錄中規定的計量單位確定中規定的計量單位確定3.2.73.2.7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應按附錄中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應按附錄中規定的項目特征,結合擬建工程項目的實規定的項目特征,結合擬建工程項目的實際予以描述際予以描述13版清單清單強制性條文調整版清單清單強制性條文

18、調整風險分擔、措施項目清單編制、招標控制價的使用、投標報價、工程風險分擔、措施項目清單編制、招標控制價的使用、投標報價、工程1313版清單中新增強制條文版清單中新增強制條文條款號條款號強制性條文內容強制性條文內容3.4.13.4.1建設工程發承包,必須在招標文件、合同中明建設工程發承包,必須在招標文件、合同中明確計價中的風險內容及其范圍,不得采用無限確計價中的風險內容及其范圍,不得采用無限風險、所有風險或類似語句規定計價中的風險風險、所有風險或類似語句規定計價中的風險內容及范圍內容及范圍4.3.14.3.1措施項目清單必須根據相關工程現行國家計量措施項目清單必須根據相關工程現行國家計量規范的規

19、定編制規范的規定編制 5.1.15.1.1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招標,招標人必須編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招標,招標人必須編制招標控制價制招標控制價6.1.36.1.3投標報價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投標報價不得低于工程成本8.1.18.1.1工程量必須按照相關工程現行國家計量規范規工程量必須按照相關工程現行國家計量規范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 13版清單中“應”改為“ ”一詞的強制性條文202 2、新清單規范強制性條文語氣增強、新清單規范強制性條文語氣增強 已頒布的已頒布的1313版清單中,與版清單中,與0808版清單內容基本一致的強制性條文為十條。其中六條版清單內容基本一致的強

20、制性條文為十條。其中六條強制性條文的語氣增強,將條文中強制性條文的語氣增強,將條文中“ ”“ ”字修改為更具強調性的字修改為更具強調性的“ ”“ ”一詞。一詞。應應必須必須 08版清單中六條含有“ ”字的強制性條文條款號強制性條文內容措施項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 按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算,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規費和稅金 按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算,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 載明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 根據相關工程現行國家計量規范規定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計算規則進行編制。投標人

21、按招標工程量清單填報價格。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工程量必須與招標工程量清單一致。工程完工后,發承包雙方 在合同約定時間內辦理工程竣工結算。4.1.54.1.83.2.13.2.24.3.24.8.1應應應應應應應必須必須必須必須必須必須3.1.53.1.53.1.63.1.64.2.14.2.14.2.24.2.26.1.46.1.411.1.111.1.1必須五、“13規范”的特點215、注重了與施工合同的銜接 “13規范”明確定義為適用于“工程施工發承包及實施階段”因此,在名詞、術語、條文設置上盡可能與施工合同相銜接,既重視規范的指引和指導作用,又充分尊重發承包雙方的意思

22、自治,為造價管理與合同管理相統一搭建了平臺。6、明確了工程計價風險分擔的范圍 “13規范”在“08規范”計價風險條文的基礎上,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進一步細化、細分了發承包階段工程計價風險,并提出了風險的分類負擔規定,為發承包雙方共同應對計價風險提供了依據。 2013版清單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2強化了以合理風險分擔為指引的合同價款調整新思路 1313版清單強化了版清單強化了“合同計價風險分擔原則合同計價風險分擔原則”的強制性的強制性效力,規定招標人效力,規定招標人必須必須在招標文件中或在簽訂合同時,載在招標文件中或在簽訂合同時,載明投標人應考慮的風險內容及其風險范圍或風險幅度。明投標

23、人應考慮的風險內容及其風險范圍或風險幅度。 這從本質上體現了這從本質上體現了風險分擔原則應秉承一種權責利對風險分擔原則應秉承一種權責利對等的思想,并考慮合同各方的意愿與能力,實現風險的合等的思想,并考慮合同各方的意愿與能力,實現風險的合理分擔。理分擔。 13 13版清單第版清單第3.4.13.4.1條強制性條文:條強制性條文:“建設工程發承包,建設工程發承包,必須在招標文件、合同中明確計價中的風險內容及其范圍,必須在招標文件、合同中明確計價中的風險內容及其范圍,不得采用無限風險、所有風險或類似語句規定計價中的風不得采用無限風險、所有風險或類似語句規定計價中的風險內容及其范圍險內容及其范圍”。

24、1313版清單第版清單第3.4.23.4.2條明確規定,當以下三種因素出現時,發包人應承擔影條明確規定,當以下三種因素出現時,發包人應承擔影響合同價款的風險:響合同價款的風險: 2.省級或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發布的人工費調整,但承包人對人工費或人工單價的報價高于發布的除外;23法律法規類風險 1. 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發生變化; 3. 由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原材料等價格進行了調整。 發包人完全承擔的外部風險24工程量偏差工程量清單缺項項目特征不符 、以及均屬于變更類風險。該類風險引起的工程變更發生屬于發包人的主動行為,即變更的執行須經過發包人(監理人指令)的允許,因此變更類風險是相對可

25、控的發包人應完全承擔的內部風險。 發包人完全承擔的內部風險變更類風險工程變更項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單缺項工程量偏差工程變更9.3.3:“當發包人提出的工程變更因非承包人原因刪減了合同中的某項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發生的費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應支付的項目中,也未被包括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時,承包人有權提出并應得到合理的費用及利潤補償。” 本條規定了因非承包人原因刪減合同工作的補償要求。 本條規定是為維護合同公平,防止發包人在簽約后擅自取消合同中的工作,轉由發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實施而使合同工程承包人蒙受損失。如發包人以變更名義將取消的工作轉由自己或其他人實施,構成違法。

26、 因此,出現本條規定情形的,發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25工程量偏差工程量清單缺項工程變更 、以及均屬于變更類風險。該類風險引起的工程變更發生屬于發包人的主動行為,即變更的執行須經過發包人(監理人指令)的允許,因此變革累風險是相對可控的發包人應完全承擔的內部風險。 發包人完全承擔的內部風險變更類風險工程變更項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單缺項工程量偏差項目特征不符9.4.2:“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的設計圖紙實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間出現設計圖紙(含設計變更)與招標工程量清單任一項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該變化引起該項目工程造價增減變化的,應按照實際施工的項目特征,按本規范第9.3節相關條文的規定重新確定

27、相應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并調整合同價款。” 本條規定了項目特征變化后重新確定綜合單價的要求。 當施工中施工圖紙(含設計變更)與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時,發承包雙方應按照實際施工的項目特征重新確定綜合單價。26工程量偏差項目特征不符工程變更 、以及均屬于變更類風險。該類風險引起的工程變更發生屬于發包人的主動行為,即變更的執行須經過發包人(監理人指令)的允許,因此變更類風險是相對可控的發包人應完全承擔的內部風險。 發包人完全承擔的內部風險變更類風險工程變更項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單缺項工程量偏差工程量清單缺項9.5.1:“ 合同履行期間,由于招標工程量清單中缺項,新增分部分項工程清單項目的

28、,應按照本規范第9.3.1條的規定確定單價,并調整合同價款。” 本條規定了新增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的調整原則。 9.5.2:“新增分部分項工程清單項目后,引起措施項目發生變化的,應按照本規范第9.3.2條的規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實施方案被發包人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 本條規定了新增措施項目清單的調整原則。 27項目特征不符工程變更 、以及均屬于變更類風險。該類風險引起的工程變更發生屬于發包人的主動行為,即變更的執行須經過發包人(監理人指令)的允許,因此變更類風險是相對可控的發包人應完全承擔的內部風險。 發包人完全承擔的內部風險變更類風險工程變更項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單缺項工程量偏差工程量清單缺項工

29、程量偏差9.6.1:“合同履行期間,當應予計算的實際工程量與招標工程量清單出現偏差,且符合本規范9.6.2條、9.6.3條時,發承包雙方應調整合同價款。” 本條規定了工程項目清單項目中出現量差的調整原則。 9.6.2:“對于任一招標工程量清單項目,如果因本條規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 9.3 條規定的工程變更等原因導致工程量偏差超過 15%,調整的原則為:當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時,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低;當工程量減少 15%以上時,減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高。” 本條規定了工程量偏差超過15%時的調整原則。 9.6.3:“如果工程量出現本規范第 9.6.2 條的變化,且

30、該變化引起相關措施項目相應發生變化,如按系數或單一總價方式計價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項目費調增,工程量減少的措施項目費調減。” 本條規定了工程量出現超過15%的變化時,相關措施項目的調整原則。 (1 1)物價變化風險。物價變化風險。1313版清單第版清單第3.4.33.4.3條規定:由于市場物價波動影響合同價款的,條規定:由于市場物價波動影響合同價款的,應由發承包雙方合理分攤;當合同中沒有約定的,發承包雙方發生爭議時,應按本規應由發承包雙方合理分攤;當合同中沒有約定的,發承包雙方發生爭議時,應按本規范第范第9.8.19.8.19.8.39.8.3條規定(材料、工程設備單價變化范圍為條規定(材料、

31、工程設備單價變化范圍為5%5%),調整合同價款。),調整合同價款。(2 2)不可抗力風險。不可抗力風險。1313版清單版清單9.10.19.10.39.10.19.10.3對不可抗力風險分擔原則進行規范,對不可抗力風險分擔原則進行規范,總結即:總結即:工程損失,發包人承擔;各自損失,各自承擔工程損失,發包人承擔;各自損失,各自承擔. .281313版清單第版清單第3.4.43.4.4條規定:由于承包人使用機械設備、施工技術以及組織管理水平等條規定:由于承包人使用機械設備、施工技術以及組織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費用增加的,應由承包人造成施工費用增加的,應由承包人全部承擔全部承擔。合同

32、約定承發包人共擔的風險承包人完全承擔的風險 由此可見,由此可見,1313版清單對風險分擔規定的原則如下版清單對風險分擔規定的原則如下:29 發包人完全承擔的風險:發包人完全承擔的風險: 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發生變化;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發生變化; 省級或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發布的人工費調整;省級或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發布的人工費調整; 由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原材料等價格進行了調整;由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原材料等價格進行了調整; 變更類風險,包括由于項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單缺項、工程量偏差變更類風險,包括由于項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單缺項、工程量偏差 引起的工程變更。引起的工程變更

33、。發承包雙方共擔的風險:發承包雙方共擔的風險: 物價變化風險;不可抗力風險。物價變化風險;不可抗力風險。承包人完全承擔的風險:承包人完全承擔的風險: 由于承包人使用機械設備、施工技術以及組織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由于承包人使用機械設備、施工技術以及組織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 成施工費用增加的風險。成施工費用增加的風險。發承包雙方之間合理的風險分擔,發承包雙方之間合理的風險分擔,有效地改善了項目管理有效地改善了項目管理績效,績效,是項目成功的關鍵。是項目成功的關鍵。五、“13規范”的特點307、完善了招標控制價制定 自“08規范”總結了各地經驗,統一了招標控制價稱謂,在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又以最高投

34、標限價得到了肯定。“13規范”從編制、復核、投訴與處理對招標控制價作了詳細規定。31招標控制價編制 加強發包人對 的管理職責(三)投訴處理層面上的加強(三)投訴處理層面上的加強 13版清單在第五版清單在第五章章“投標控制價投標控制價”中增加了中增加了“5.3”一一節節“投訴與處投訴與處理理”,其中,其中 規定了投訴及規定了投訴及處理的程序。處理的程序。13版清單新增版清單新增5.3一一節,要求發包人在節,要求發包人在招標時還應加強對招標時還應加強對投訴與處理的管理投訴與處理的管理工作,同時為了防工作,同時為了防止投標人投訴的情止投標人投訴的情況出現,發包人更況出現,發包人更應加強對招標控制應加

35、強對招標控制價編制的管理工作。價編制的管理工作。5.3.1、5.3.2、5.3.4、5.3.5、5.3.6、5.3.8和和5.3.9條條5.3.15.3.25.3.45.3.55.3.65.3.85.3.9投訴人投訴時,應當提交由單位蓋章和法定單表人或其委托人簽名或蓋章的書面投訴書,包括以下內容:1.投訴人與被投訴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系方式;2.投訴的招標工程名稱、具體事項及理由;3.投訴依據及有關證明材料;4.相關的請求及主張。投標人經復核認為招標人公布的招標控制價未按照本規投標人經復核認為招標人公布的招標控制價未按照本規范的規定進行編制的,應當在招標控制價公布后范的規定進行編制的,應當在

36、招標控制價公布后5 5天內天內向招投標監督機構和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投訴。向招投標監督機構和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投訴。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在接到投訴書后應在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在接到投訴書后應在2 2個工作日內進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受理:行審查,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受理:1.1.投訴人不投訴人不是所投訴招標工程招標文件的收受人;是所投訴招標工程招標文件的收受人;2.2.投訴書提交的投訴書提交的時間不符合本規范第時間不符合本規范第5.3.15.3.1條規定的;條規定的;3.3.投訴書不符合投訴書不符合本規范第本規范第5.3.25.3.2條規定的;條規定的;4.4.投訴事項已進入行政復

37、議投訴事項已進入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或行政訴訟程序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在不遲于結束審查的次日將是否受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在不遲于結束審查的次日將是否受理投訴的決定書面通知投訴人、被投訴人以及負責該工理投訴的決定書面通知投訴人、被投訴人以及負責該工程招投標監督的招投標管理機構。程招投標監督的招投標管理機構。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受理投訴后,應立即對招標控制價進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受理投訴后,應立即對招標控制價進行復查,行復查,組織投訴人、被投訴人或其委托的招標控制價組織投訴人、被投訴人或其委托的招標控制價編制人等單位人員對投訴問題逐一核對。編制人等單位人員對投訴問題逐一核對。有關當事人應有關當事人應

38、當予以配合,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當予以配合,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當招標控制價復查結論與原公布的招標控制價誤差當招標控制價復查結論與原公布的招標控制價誤差3%3%的,應當責成招標人改正的,應當責成招標人改正。招標人根據招標控制價復查結論,需要重新公布招標控招標人根據招標控制價復查結論,需要重新公布招標控制價的,其最終公布的時間至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制價的,其最終公布的時間至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不足件截止時間不足1515天的,相應延長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天的,相應延長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投標人投訴提交書面投訴工程造價工程造價管理管理機構審查機構審查結論結論接受接受復查復查處

39、理處理不不接受接受五、“13規范”的特點328、規范了不同合同形式的計量與價款交付 “13規范”針對單價合同、總價合同給出了明確定義,指明了其在計量和合同價款中的不同之處,提出了單價合同中的總價項目和總價合同的價款支付分解及支付的解決辦法。 “13規范”按照形成合同價款調整的因素,歸納為5類14個方面,并明確將索賠也納入合同價款調整的內容,每一方面均有具體的條文規定,為規范合同價款調整提供了依據。 “13規范”將合同價款爭議專列一章,根據現行法律規定立足于把爭議解決在萌芽狀態,為及時并有效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合同價款爭議,提出了不同的解決方法。2013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對合同價格約定的規

40、范與應對33以加強發包人職責為手段341.1 加強發包人對工程量清單準確性的管理職責1.2 加強發包人對評標環節的管理職責1.3 加強發包人對合同中調價策略的管理職責1.4 加強發包人對模擬工程量清單招標的管理職責1.5 加強發包人對措施費調整策略的管理職責1.6 加強發包人對招標控制價編制的管理職責1.1加強發包人對工程量清單準確性的管理職責35觀點一:觀點一:清單計價規范優先執行清單計價規范優先執行 建筑法建筑法第十八條規定:第十八條規定: 建筑工程造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發包單位與承包建筑工程造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公開招標發包的,其造價的約定,須

41、遵守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公開招標發包的,其造價的約定,須遵守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發包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發包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項。付工程款項。國家有關規定國家有關規定1313版清單屬于版清單屬于 “ “國家有關規定國家有關規定”的范疇的范疇結合結合1313版清單版清單建筑法建筑法的第十八條可以理解為,的第十八條可以理解為,建筑工程造價應當按照建筑工程造價應當按照1313版清單的規定執行,發包版清單的規定執行,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在合同中單位與承包單位在合同中的約定不應同的約定不應同1313版清單相版清單相沖突。沖突。結論:結論: 13 13版清單是

42、建設工程參與各方執行建設工程計價行為的版清單是建設工程參與各方執行建設工程計價行為的強制性標準,是政府對建設工程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的重要依強制性標準,是政府對建設工程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的重要依據,違反了據,違反了1313版清單,也就違反了版清單,也就違反了建筑法建筑法,要受到法律制,要受到法律制裁。因此違反裁。因此違反1313版清單規定的強制性條文而簽訂的合同版清單規定的強制性條文而簽訂的合同 條款條款需要改正,招標文件的相應規定無效。需要改正,招標文件的相應規定無效。(1)違反上位法的規定無效違反上位法的規定無效1.1加強發包人對工程量清單準確性的管理職責36標準化法標準化法第十四條規定:第

43、十四條規定:標準化法實施條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強制性標準,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必須執行!強制性標準強制性標準工程建設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工程建設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指第二十九指出,國家標準的編號由國家標準代號、發布出,國家標準的編號由國家標準代號、發布標準的順序和發布標準的年號組成,并應當標準的順序和發布標準的年號組成,并應當符合統一格式。符合統一格式。1313版清單的編號為版清單的編號為GB50500-GB50500-20132013,屬于強制性國家標準。,屬于強制性國家標準。 20132013年住房和城鄉建設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部公告第15671567號

44、規定:號規定:“現批準現批準建設工程工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為為國家標準,編號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 GB 505002013505002013,自,自20132013年年7 7月月1 1日起實施。其中第日起實施。其中第3.1.13.1.1、3.1.43.1.4、3.1.53.1.5、 3.1.63.1.6、 3.4.13.4.1、4.1.24.1.2、4.2.14.2.1、 4.2.24.2.2、4.3.14.3.1、5.1.15.1.1、6.1.36.1.3、6.1.46.1.4、8.1.18.1.1、8.2.18.2.1、11.1.111.1.1條條( (款款) )為

45、為強制性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條文,必須嚴格執行。結論: 13 13版清單中強制性條文的效力是由版清單中強制性條文的效力是由標準化法標準化法賦予的賦予的, ,違違反了反了1313版清單中的強制性條文也就違反了版清單中的強制性條文也就違反了標準化法標準化法與與標標準化法實施條例準化法實施條例的中有關強制性條文的法律規定,依據的中有關強制性條文的法律規定,依據合合同法同法規定第五十二條(五)可以判定合同無效。規定第五十二條(五)可以判定合同無效。(2)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1.1加強發包人對工程量清單準確性的管理職責37結論: 當工程量清單出現項目特征不符、缺項以及工程量偏差且當工程量清單出現項目

46、特征不符、缺項以及工程量偏差且合同條款和清單強合同條款和清單強制性條文有沖突時制性條文有沖突時清單規范強制性條文的效力優先清單規范強制性條文的效力優先 基于公平性原則,發承包雙方應合理分攤風險,不得在招標文件或在合同中約基于公平性原則,發承包雙方應合理分攤風險,不得在招標文件或在合同中約定所有風險由承包人承擔。如果招標人(發包人)在招標文件或合同中出現類似于定所有風險由承包人承擔。如果招標人(發包人)在招標文件或合同中出現類似于“工程量清單準確性和完整性由承包人承擔工程量清單準確性和完整性由承包人承擔”或者或者“讓承包人承擔所有風險讓承包人承擔所有風險”等約等約定,根據定,根據民通意見民通意見

47、第第7272條的規定,可以判定此類約定為條的規定,可以判定此類約定為顯失公平顯失公平的條款。根據的條款。根據合同法合同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訂立合同時顯示公平的可以判定該合同為可變更、第五十四條的規定,訂立合同時顯示公平的可以判定該合同為可變更、可撤銷合同。承包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可撤銷合同。承包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3)合同法對)合同法對合同無效合同無效的界定的界定1.1加強發包人對工程量清單準確性的管理職責38觀點二:觀點二:招標文件或合同文件優先執行招標文件或合同文件優先執行一、合同至上的思想。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

48、013)是對工程項目及合同計價的一種規定,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合同價格是承發包雙方自主意愿訂立的,并沒有違反社會的公序良俗,合同有效,不應受到清單計價規范強制性條文的約束。二、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是國家標準,并)是國家標準,并不是法律法規,沒有法律法規的強制力。如果招標文件中已有約定并形成合同則應不是法律法規,沒有法律法規的強制力。如果招標文件中已有約定并形成合同則應按照合同約定執行。按照合同約定執行。結論: 當工程量清單出現項目特征不符、缺項以及工程量偏差且當工程量清單出現項目特征不符、缺項以及工程量偏差且合同條款和清單強合同條款

49、和清單強制性條文有沖突時制性條文有沖突時合同條款的效力優先合同條款的效力優先 招標文件與中標人投標文件不一致的地方,應以投標文件為準。因此,因此,在2013版清單下,業主必須主動加強對招標文件的管理,以確保招標文件的準確性與完整性,業主必須主動加強對招標文件的管理,以確保招標文件的準確性與完整性,而不是僅僅將風險通過合同約定轉嫁給承包人。而不是僅僅將風險通過合同約定轉嫁給承包人。1.2 加強發包人對 的管理職責 13版清單第版清單第7.1.1條規定:實行招標的工程合同價款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條規定:實行招標的工程合同價款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起30日內,由發承包雙方依據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

50、標文件在書面合同中約定。合日內,由發承包雙方依據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在書面合同中約定。合同約定不得違背招、投標文件中關于工期、造價、質量等方面的實質性內容。同約定不得違背招、投標文件中關于工期、造價、質量等方面的實質性內容。39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報價原則下,部分投標人采取過低的投標報價搶標,中標以后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報價原則下,部分投標人采取過低的投標報價搶標,中標以后通過降低工程質量來節約投資,或者同發包人討價還價或以材料價格上漲等各種理由通過降低工程質量來節約投資,或者同發包人討價還價或以材料價格上漲等各種理由要求發包人提高合同價格,擾亂建筑市場秩序。以往要求發包人提高合同價格,擾亂建筑

51、市場秩序。以往招標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在招標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在招標文件專用條款中約定,招標文件的效力高于投標文件,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不符招標文件專用條款中約定,招標文件的效力高于投標文件,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不符或沖突的地方以招標文件為準;或把招標文件作為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且其解釋順或沖突的地方以招標文件為準;或把招標文件作為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且其解釋順序緊跟合同協議書之后。序緊跟合同協議書之后。評標環節 以往發包人在招標文件及合同中約定:以往發包人在招標文件及合同中約定:“措施費總價包干,措施費一律不調整措施費總價包干,措施費一律不調整”。 13 13版清單從版清單從工程變更、新增

52、工程、工程量變化工程變更、新增工程、工程量變化三個方面三個方面對措施費的調整作出規定規定:對措施費的調整作出規定規定:1.5 加強發包人對 的管理職責40 9.3.2 9.3.2:工程變更引起施工方案改變并使措施項目發生變化時工程變更引起施工方案改變并使措施項目發生變化時,承,承包人提出調整措施項目費的,應事先將擬實施的方案提交發包人確認,包人提出調整措施項目費的,應事先將擬實施的方案提交發包人確認,并應詳細說明與原方案措施項目相比的變化情況。擬實施的方案經發承并應詳細說明與原方案措施項目相比的變化情況。擬實施的方案經發承包雙方確認后執行。包雙方確認后執行。并應按照下列規定調整措施項目費:并應

53、按照下列規定調整措施項目費: 1. 1.安全文明施工費應按照實際發生變化的措施項目依據本規范第安全文明施工費應按照實際發生變化的措施項目依據本規范第3.1.53.1.5條規定計算。條規定計算。 2. 2.采用單價計算的措施項目費,應按照實際發生變化的措施項目,采用單價計算的措施項目費,應按照實際發生變化的措施項目,按本規范按本規范9.3.19.3.1條的規定確定單價。條的規定確定單價。 3. 3.按總價(或系數)計算的措施項目費,按照實際發生變化的措施按總價(或系數)計算的措施項目費,按照實際發生變化的措施項目調整,但應考慮承包人報價浮動因素,即調整金額按照實際調整金項目調整,但應考慮承包人報

54、價浮動因素,即調整金額按照實際調整金額乘以本規范第額乘以本規范第9.3.19.3.1條規定的承包人報價浮動率計算。條規定的承包人報價浮動率計算。 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將擬實施的方案提交給發包人確認,則應視為工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將擬實施的方案提交給發包人確認,則應視為工程變更不引起措施項目費的調整或承包人放棄調整措施項目費的權利程變更不引起措施項目費的調整或承包人放棄調整措施項目費的權利。(一)變更引起措施費調整的規定(一)變更引起措施費調整的規定措施費調整策略措施項目主要包括:混措施項目主要包括: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模板凝土及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垂直運輸;及支架;垂直運輸;建建設工程安全防護、文明設

55、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費施工費;構件吊裝機械;構件吊裝機械;腳手架工程;施工排;腳手架工程;施工排水、降水;環境保護;水、降水;環境保護;冬雨季施工增加費用;冬雨季施工增加費用;樁靜載、動載、鉆孔取樁靜載、動載、鉆孔取芯檢測費;臨時設施;芯檢測費;臨時設施;二次搬運;大型機械設二次搬運;大型機械設備出場及安拆。備出場及安拆。 其中其中1313版清單在強版清單在強制性條文制性條文3.1.53.1.5條中規條中規定:定:措施項目中的安全措施項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必須按國家文明施工費必須按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算,不得部門的規定計算,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作為競爭性費

56、用。五、“13規范”的特點4110、確立了施工全過程計價控制與工程結算的原則 “13規范”從合同約定到竣工結算的全過程均設置了可操作性的條文,體現了發承包雙方應在施工全過程中管理工程造價,明確規定竣工結算應依據施工過程中的發承包雙方確認的計量、計價資料辦理的原則,為進一步規范竣工結算提供了依據。2013版清單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42從重視竣工結算結果管理轉變為依靠計量計價的期中過程管理3. 將歷次計量結果記入結算,強調歷次支付的重要性 規范第11.2.6條: 發承包雙方在合同工程實施過程中已經確認的工程計量結果和合同價款,在竣工結算辦理中應直接進入結算。 13版清單重視計量計價的期中過程

57、管理,以工程期中版清單重視計量計價的期中過程管理,以工程期中結果作為竣工結算的重要依據。結果作為竣工結算的重要依據。規范第11.3.1條:合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應在經發承包雙方確認的合同工程期中價款結算的基礎上匯總編制完成竣工結算文件,應在提交竣工驗收申請的同時向發包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43規范第11.2.1條: 工程竣工結算應根據下列依據編制和復核: 1 本規范; 2 工程合同; 3 發承包雙方實施過程中已確認的工程量及其結算的合同價款; 4 發承包雙方實施過程中已確認調整后追加(減)的合同價款; 5 建設工程設計文件及相關資料; 6 投標文件; 7 其他依據。五、“13規范”的特點4410

58、、增加了工程造價鑒定的專門規定 由于不同的利益訴求,一些施工合同糾紛采用仲裁、訴訟的方式解決,這時,工程造價鑒定意見就成了一些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裁決或判決的主要依據。因此,工程造價鑒定除應按照工程計價規定外,還應符合仲裁或訴訟的相關法律規定,“13規范”對此作了規定。工程造價鑒定45【概述】本章共3節19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建設部關于對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有關問題的復函在“08規范”第4.9.4條的基礎上修訂,對工程造價鑒定的委托、回避、取證、質詢、鑒定等主要事項作了規定。 14.1 一般規定【概述】本節共6條,規定了工程造價鑒定機構、鑒定人員、鑒定原則、回避原則、出庭質詢等事項。【條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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