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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便民攤位管理制度一、總則(一)目的為規范便民攤位的管理,維護良好的經營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便民攤位經營活動的健康、有序發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在公司指定區域內設置的所有便民攤位及其經營者。(三)基本原則1.合法合規原則:便民攤位的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相關政策規定。2.公平公正原則:對所有便民攤位經營者一視同仁,公平分配攤位資源,公正處理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3.有序管理原則:通過合理規劃攤位布局、明確經營時間和規范經營行為等措施,確保便民攤位經營活動有序進行。4.服務至上原則:以服務消費者為宗旨,為經營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二、攤位設置與規劃(一)攤位布局1.根據便民市場的實際情況,合理劃分不同類型的攤位區域,如食品區、日用品區、果蔬區等,確保各類商品分區經營,便于管理和消費者選購。2.在攤位布局設計時,充分考慮通道寬度、消防設施、通風采光等因素,保障市場內人員通行順暢、安全,經營環境舒適。(二)攤位分配1.便民攤位采取公開報名、資格審核、抽簽或搖號等公平公正的方式進行分配。2.報名條件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具備相應的經營能力和經驗;遵守本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等。3.資格審核內容主要包括:報名材料的真實性、經營者的信用記錄、是否存在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等。4.攤位分配結果應及時向社會公示,接受公眾監督。(三)攤位設施1.公司為每個便民攤位配備基本的經營設施,如攤位柜臺、遮陽棚等,確保經營者能夠正常開展經營活動。2.經營者應愛護攤位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損壞或改變其用途。如因經營需要確需對攤位設施進行改造或調整的,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三、經營者管理(一)準入管理1.經營者必須按照規定的報名時間和要求提交相關材料,辦理準入手續。報名材料應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經營項目說明等。2.經審核符合準入條件的經營者,與公司簽訂《便民攤位經營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3.經營者應按照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和攤位位置開展經營活動,不得擅自變更。(二)培訓教育1.公司定期組織經營者參加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環境衛生、誠信經營等方面的培訓教育活動,提高經營者的法律意識和經營管理水平。2.培訓教育方式可采用集中授課、現場指導、線上學習等多種形式,確保經營者能夠及時了解和掌握相關知識和技能。3.經營者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教育活動,認真學習相關內容,并將所學知識運用到實際經營中。(三)信用管理1.建立便民攤位經營者信用檔案,記錄經營者的經營行為、遵守管理制度情況、消費者投訴處理結果等信息。2.根據信用檔案記錄,對經營者進行信用評級,分為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三個等級。3.對守信經營者給予一定的獎勵和優惠政策,如優先續簽攤位合同、推薦參加各類評選表彰活動等;對失信經營者采取警告、限期整改、暫停經營、取消經營資格等懲戒措施,并向社會公示。四、經營規范(一)經營范圍1.經營者應嚴格按照與公司簽訂的《便民攤位經營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開展經營活動,不得超范圍經營。2.便民攤位主要經營與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和服務,如食品、日用品、果蔬、小吃、維修服務等,但不得經營國家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商品和服務。(二)經營時間1.便民攤位的經營時間應符合當地政府相關規定和市場周邊居民的生活作息規律,一般為每天[具體經營時間段]。2.經營者應嚴格遵守經營時間規定,不得提前開門營業或延遲關門歇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經營時間的,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三)商品質量1.經營者應確保所銷售的商品質量合格,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過期變質食品及其他不合格商品。2.建立商品進貨查驗制度,如實記錄商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3.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商品質量抽檢工作,如抽檢不合格,應按照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商品,采取有效措施召回已銷售的不合格商品。(四)價格管理1.經營者應明碼標價,在攤位顯著位置公示商品價格,不得哄抬物價、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2.價格變動時,應及時調整標價簽,確保消費者能夠清楚了解商品價格信息。3.遵守政府價格調控政策,不得在價格波動期間惡意漲價或囤積居奇。(五)環境衛生1.經營者應保持攤位及周邊環境整潔衛生,做到攤位內商品擺放整齊、無雜物堆積,攤位外地面無垃圾、污漬。2.按照規定配備必要的衛生設施,如垃圾桶、垃圾袋等,并及時清理垃圾,保持經營區域環境衛生良好。3.不得在攤位內及周邊亂倒污水、亂扔雜物,不得焚燒各類廢棄物。(六)食品安全1.從事食品經營的便民攤位經營者,必須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并嚴格遵守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操作規范。2.食品經營場所應保持清潔衛生,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食品經營設備、工具和容器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并定期進行清洗、消毒和維護。3.食品從業人員應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口罩等。4.嚴格執行食品進貨查驗、索證索票、食品留樣等制度,確保食品安全可追溯。(七)消防安全1.經營者應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市場消防安全。不得在攤位內及周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違規使用電器設備。2.按照規定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滅火毯等,并確保其完好有效。3.熟悉掌握火災報警、初期火災撲救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和演練活動。(八)經營秩序1.經營者應遵守市場秩序,不得在攤位前及周邊亂擺攤設點、占道經營,不得阻礙市場內人員通行。2.不得在市場內大聲喧嘩、爭吵謾罵,不得從事任何影響市場正常經營秩序和環境衛生的行為。3.配合公司及相關管理部門的管理工作,接受市場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五、消費者權益保護(一)投訴處理1.設立專門的消費者投訴渠道,如投訴電話、投訴郵箱、現場投訴受理點等,方便消費者反映問題。2.對消費者的投訴,應及時受理、登記,并安排專人進行調查處理。一般投訴應在[規定時間]內給予答復,復雜投訴應在[規定時間]內將處理結果反饋給消費者。3.認真對待消費者的每一個投訴,積極協調解決問題,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如因經營者責任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的,經營者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二)售后服務1.經營者應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務制度,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的售后服務。對消費者提出的退換貨、維修等要求,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及時處理。2.積極與消費者溝通協商,妥善解決售后服務問題,不得推諉扯皮、故意刁難消費者。3.定期收集消費者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經營管理和服務質量,提高消費者滿意度。六、監督檢查與考核(一)監督檢查1.公司成立專門的管理小組,負責對便民攤位的經營活動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攤位設施狀況、經營規范執行情況、環境衛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2.管理小組可采取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進行監督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經營者限期整改。3.經營者應積極配合管理小組的監督檢查工作,如實提供相關情況和資料。對拒絕接受檢查或不配合整改的,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二)考核評價1.建立便民攤位考核評價機制,對經營者的經營行為、遵守管理制度情況等進行量化考核評價??己嗽u價指標包括但不限于:經營規范執行情況、商品質量、環境衛生、消費者投訴處理、信用等級等。2.考核評價周期為[具體考核周期],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3.根據考核評價結果,對表現優秀的經營者給予表彰和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經營者進行警告、限期整改、暫停經營、取消經營資格等處理。七、獎懲措施(一)獎勵1.對遵守本管理制度、經營行為規范、消費者滿意度高的經營者,給予以下獎勵:優先續簽攤位合同;頒發“誠信經營示范攤位”牌匾;給予一定金額的經營補貼或優惠政策;在公司組織的各類評選表彰活動中予以優先推薦。2.對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培訓教育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為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做出突出貢獻的經營者,給予額外的獎勵。(二)處罰1.對違反本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的經營者,視情節輕重給予以下處罰:警告;限期整改;暫停經營[具體天數];扣除一定金額的經營保證金;取消經營資格,收回攤位。2.經營者如有以下嚴重違規行為之一的,立即取消經營資格,收回攤位,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過期變質食品等嚴重危害消費者健康和安全的商品;哄抬物價、價格欺詐等嚴重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行為;多次違反經營規范,經多次整改仍拒不改正;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情節嚴重的;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和本管理制度的行為。八、合同管理(一)合同簽訂1.經營者經審核符合準入條件后,與公司簽訂《便民攤位經營合同》。合同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營期限、經營范圍、攤位租金及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2.合同簽訂前,公司應向經營者詳細說明合同條款內容,確保經營者充分理解并同意合同條款。經營者應認真閱讀合同條款,如有疑問應及時向公司咨詢。3.合同簽訂后,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二)合同變更與解除1.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調整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2.如經營者出現違反合同約定或本管理制度規定的行為,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追究經營者的違約責任。3.如公司違反合同約定,給經營者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三)合同續簽1.在合同期滿前[規定時間],經營者如需繼續經營,應向公司提出續簽申請。2.公司根據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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