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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12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63 工會經費、工會籌備金........................................................104 土地閑置費............................................................................135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156 水土保持補償費....................................................................177 森林植被恢復費....................................................................208 公路橋梁路產賠償費............................................................229 農網還貸資金........................................................................2410 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2611 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2812 跨省際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3013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3114 排污權出讓收入....................................................................3415 城鎮垃圾處理費....................................................................36教育費附加,是為加快發展地方教育事業,擴大地方教育經費的資金來源,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地方教育附加,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開征的用于教育的政府性基金。凡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都應當依照規定繳納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凡代扣代繳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都應當依照規定相應代扣代繳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為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繳費主體。凡代扣代繳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亦為代扣代繳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義務人。繳納義務人應選擇與增值稅、消費稅相同的申報期限,即按月、按季或按次繳納。—1—扣繳義務人在代扣代繳增值稅、消費稅時,應同時代扣代繳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應納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實際繳納的消費稅)應納地方教育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實際繳納的消費稅)×2%實際繳納稅額,是指依照增值稅、消費稅相關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規定計算的應當繳納的兩稅稅額(不含因進口貨物或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繳納的兩稅稅額),加上增值稅免抵稅額,扣除直接減免的兩稅稅額和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后的金額。直接減免的兩稅稅額,指依照增值稅、消費稅相關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規定,直接減征或免征的兩稅稅額,不包括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退還的兩稅稅額。向稅務部門自主申報繳納。繳納義務人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登陸電子稅務局,根據填報內容選擇相應的申報表填報提交。或者到稅務部門辦稅服務廳報送申報表,完成申報。1.對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財稅〔2010〕44號)3.對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允許其從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征)依據中扣除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財稅〔2018〕80號)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50%的稅額幅度減征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鄂財稅發〔2022〕2號、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每戶每年24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9000元。(鄂財稅發〔2023〕3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退役軍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下同)、持《就業創業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每戶每年24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口,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7800元。(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年第15號、鄂財稅發〔2023〕4號)圍的試點企業,興辦職業教育的投資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可按投資額的30%比例,抵免該企業當年應繳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試點企業屬于集團企業的,其下屬成員單位(包括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對職業教育有實際投入的,可按本通知規定抵免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財稅〔2019〕46號)8.切實免收各項收費基金優惠政策。按照《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和建保〔2009〕295號文件規定,棚戶區改造免收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其中,免收的全國性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白蟻防治費等項目;免收的全國性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城鎮公用事業附9.全國城鄉公辦和民辦、教育系統和非教育系統的所有中小學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設所涉及的政府性基金項目,均應當予以免收。免收的具體項目包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市政設施配套費)、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森林植被恢復費、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城市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水利建設基金(防洪保安資金)等政府性基金。(財綜〔2010〕54號)10.對棚戶區改造項目,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落實好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稅收優惠政策,將優惠范圍由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擴大到國有林區、墾區棚戶區。對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按照財政部規定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白蟻防治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鎮公用事業附加等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國發〔2013〕25號、財綜〔2015〕57號)11.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保障性住房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保障性住房項目免收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殘保金),是指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簡稱“用人單位”)繳納,主要用于支持殘疾人就業和保障殘疾人生活的資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未按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殘保金的繳納義務人。按年一次性計算征繳上年度殘保金,申報繳納期為每年7殘保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殘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或90%)。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1)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2)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3)用人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由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協商一致后,將殘疾人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復計算。(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98號)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口徑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項目。2倍。其中,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未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含)的,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超過當地社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已安殘用人單位首先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網上申報,或到稅務登記地所在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審核“跨省通辦”窗口進行申報,審核通過后再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殘保金。未安殘的用人單位直接向稅務登記地的稅務部門申報繳納殘保金。己安殘的用人單位在10月31日前未主動進行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的,按規定視為未安殘。繳納義務人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登陸電子稅務局,根據填報內容選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表》填報提交。或者到稅務部門辦稅服務廳報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表》,完成申報。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可在剩余期限內按規定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財稅〔2017〕業保障金實行分檔減繳政策。其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執行期延長至2027年12—8—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4.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向所在地的財政部門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由所在地財政部門會同同級地方稅務機關、殘疾人聯合會審核后,報同級政府審批。申請減免緩繳保障金應提交以下資料:(1)用人單位書面申請報告;(2)不可抗力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證明材料;(3)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的審計認證材料。用人單位申請減免殘保金的最高限額不得超過1年的殘保金應繳額,申請緩繳殘保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武財規〔2017〕725號)工會經費,是指工會組織開展各項活動所需要的費用,工會經費屬于會費,不屬于政府非稅收入。工會建會籌備金,是建立工會所需使用的資金。具備設立工會組織條件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建立但未建立工會的,上級工會可以督促并派員幫助和指導籌建工會組織,籌建工作開始的下個月起,該單位按規定向上級工會全額撥繳的經費稱為建會籌備金。籌建工作結束,并經上級工會批準正式建立工會組織后,有關單位不再向上級工會撥繳建會籌備金。代收工會經費的范圍包括:1.建立工會組織的各類企業,即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 (民營)企業、鄉鎮企業、股份合作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等,中央、外省、自治區、直轄市駐鄂企業、分公司、子公司、辦事處等。2.建立工會組織的各類事業單位,即實行自收自支、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財政差額預算撥款的事業單位以及財政全額撥款但仍需負擔部分人員工資費用的事業單位。3.縣以上地方工會指定的由稅務部門代收的建立工會組織的其他單位或組織。代收工會籌備金的范圍包括:開業或設立滿六個月仍未依法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10—單位。凡在湖北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不論是否建立工會組織,其工會經費或工會籌備金,統一由稅務部門代收。工會經費和工會籌備金的申報與代收遵循屬地原則。應繳納工會經費或工會籌備金的企業、事業單位,要按期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工會經費或工會籌備金。采取按月或按季申報的方式。原則上上年月平均工資總額在10萬元以上的企業、事業單位按月申報;上年月平均工資總額在10萬元以下的按季申報。各市、州總工會與稅務部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確定按月或按季申報標準。企業、事業單位應在月份或季度終了后的15日內,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當期應繳納的工會經費或工會籌備金,并在規定的繳納期限內結清應繳納的工會經費或工會籌備金。1.已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由稅務部門按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百分之二的全額代收工會經費。2.未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自開業或設立滿六個月后的第一個月起,由稅務部門按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百分之二的全額代收工會籌備金。3.全國總工會批準按系統管理經費的鐵路、民航基層單位,由稅務部門按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百分之二的百分之五代收工會經費;金融系統基層單位,由稅務部門按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百分之二的百分之十五代收工會經費。鐵路、金融、民航系統基層單位的具體名單由省總工會和省稅務局另行下發。代收企業、事業單位工會經費或工會籌備金,應以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工資總額構成以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為依據。向稅務部門自主申報繳納。繳納義務人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登陸電子稅務局,選擇《工會經費(工會籌備金)繳納申報表》填報提交。或者到稅務部門辦稅服務廳報送《工會經費(工會籌備金)繳納申報表》,完成申報。土地閑置費,是為規范土地市場行為,有效處置和充分利用閑置土地,促進節約集約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及有關規定,經自然資源部門調查認定為閑置土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征繳的資金。經自然資源部門調查認定為閑置土地的,除《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第八條規定的情形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應按規定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征繳土地閑置費。已動工開發但建設用地面積占應動工開發建設用地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開發建設滿一年的國有建設用地,也可以認定為閑置土地。閑置土地的使用權人(單位和個人)是土地閑置費的繳費義務人按次申報。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自《征繳土地閑置費決定書》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規定繳納土地閑置費。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下達《征繳土地閑置費決定書》,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20%征繳土地閑置費自然資源部門向繳納義務人出具《征繳土地閑置費決定書》等文書,并向稅務部門推送《征繳土地閑置費決定書》等費源信息,繳納義務人依據《征繳土地閑置費決定書》登陸電子稅務局或者到稅務部門辦稅服務廳申報繳納。全額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減半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財政部國家發改委關于減免養老和醫療機構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77號)老、托育、家政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征土地閑置費。(《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務部衛生健康委關于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務部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是政府以出讓等方式配置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土地價款,包括受讓人支付的征地和拆遷補償費用、土地前期開發費用和土地出讓收益等。以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總成交價款(不含代收代繳的稅費);轉讓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或依法利用原劃撥土地進行經營性建設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處置抵押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轉讓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按照規定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改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以及其他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變更有關的收入等。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依法出租國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劃撥土地上的房屋應當上繳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依法向市、縣人民政府繳納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等費用(不含征地管理費),一并納入土地出讓收入管理。按照規定依法向國有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收取的定金、保證金和預付款,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簡稱土地出讓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價款。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人、承租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承租人、轉讓已購公有住房、房改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房產所有人,包括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組織、社會團體或個人。按次申報。土地出讓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必須繳納出讓價款50%的首付款,余款原則上1年內繳清。按照簽訂的出讓合同、變更協議和劃撥決定書約定內容,在規定期限內向稅務部門自行申報繳納。自然資源部門與使用權人簽訂出讓合同、下發劃撥決定書后,通過電子稅務局向稅務部門傳遞上述信息,同時傳送《湖北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費源信息表》。繳納義務人按照土地出讓合同、劃撥用地批準文件等規定的務部門辦稅服務廳申報繳納。無對國有土地使用權人不按土地出讓合同、劃撥用地批準文件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土地出讓收入的,應當按日加收違約金額1‰的違約金。違約金隨同土地出讓收入一并繳入地方國庫。水土保持補償費是對損壞水土保持設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復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產建設單位和個人征收并專項用于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的資金。在山區、丘陵區、風沙區以及水土保持規劃確定的容易發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區域從事以下活動:1.開辦生產建設項目;2.取土、挖砂、采石(不含河道采砂);3.燒制磚、瓦、瓷、石灰;4.排放廢棄土、石、渣。在山區、丘陵區、風沙區以及水土保持規劃確定的容易發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區域開辦生產建設項目或者從事其他生產建設活動,損壞水土保持設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復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單位和個人。由生產建設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負責征收。開辦一般性生產建設項目的,按次申報;開采礦產資源處于建設期的,按次申報;開采礦產資源處于開采期的,按季申報;從事其他生產建設活動的,由縣級征收部門確定。1.對一般性生產建設項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積每平方米1.5元一次性計征。對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水庫淹沒區不在水土保持補償費計征范圍之內。2.開采礦產資源的,建設期間,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積每平方米1.5元一次性計征。開采期間,石油、天然氣以外的礦產資源按照開采量(采掘、采剝總量)每立方米1.5元計征。石油、天然氣根據油、氣生產井(不包括水井、勘探井)占地面積按年征收,毎口油、氣生產井占地面積按不超過2000平方米計算;對平方米計算,毎1.4元。3.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燒制磚、瓦、瓷、石灰的,根據取土、挖砂、采石量,按照每立方米1元計征(不務人已按前兩種方式計征水土保持補償費的,不再重復計征。4.排放廢棄土、石、渣的,根據土、石、渣量,按照每立方米1元計征。對繳納義務人已按前三種方式計征水土保持補償費的,不再重復計征。行業主管部門向稅務部門和繳納義務人傳遞費源信息,繳納義務人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登陸電子稅務局,選擇《非稅收入通用申報表》提取信息確認提交。或者到稅務部門辦稅服務廳報送《非稅收入通用申報表》,完成申報。建設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服務設施、孤兒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項目的;農民依法利用農村集體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按照相關規劃開展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田間土地整治建設和農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設的;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軍事設施的;按照水土保持規劃開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動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免征水土保持補償費的其他情形。(財綜〔2014〕8號)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補償費按照現行收費標準的70%收取。(鄂政辦發〔2023〕20號)繳費義務人拒不繳納、拖延繳納或者拖欠水土保持補償費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自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部分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可以處應繳水土保持補償費三倍以下的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森林植被恢復費,是為保護森林資源,促進我國林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對占用林地的用地單位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凡勘查、開采礦藏和修建道路、水利、電力、通訊等各項建設工程需要占用林地,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或批準的,用地單位應當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勘查、開采礦藏和修建道路、水利、電力、通訊等各項建設工程需要占用林地的用地單位。按次申報被占用林地面積×征收標準(一)郁閉度0.2以上的喬木林地(含采伐跡地、火燒跡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二)國家和省級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規定征收標—20—(三)城市規劃區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規定征收(四)城市規劃區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設項目性質實行不同征收標準。屬于公共基礎設施、公共事業和國防建設項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規定征收標準征收;屬于經營性建設項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規定征收標準2倍征收。林業部門在其業務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并通過外部數據交互系統向稅務部門傳遞應繳費信息,繳費人通過電子稅務局填寫《非稅收入通用申報表》自行申報繳納。或者到稅務部門辦稅服務廳報送《非稅收入通用申報表》,完成申報。對農村居民按規定標準建設住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鄉村道路、學校、幼兒園、敬老院、福利院、衛生院等社會公益項目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免征森林植被恢復費。法律、法規規定減免森林植被恢復費的,從其規定。公路橋梁路產賠償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有關規定,對發生公路路產損壞、公路路產占用、超限運輸、超限運輸護送等事項征收的賠(補)償費。因單位和個人在公路、橋梁用地范圍內對公路、橋梁等路產造成損壞的;超過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車渡船的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的車輛經批準確需行使,而不能按規定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需要由交通部門幫助其采取防護措施的。損壞、占用公路路產、超限運輸及護送的單位和個人。按次申報按照《湖北省財政廳、省物價局關于設立全省交通系統公路橋梁路產賠償費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函》(鄂財綜復字〔2002〕442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制定湖北省公路路產損失賠補償收費標準的通知》(鄂價費〔2003〕100號)等文件中公路路產損失賠償收費標準進行計算。繳納義務人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登陸電子稅務局,根據填報—22—內容選擇《非稅收入通用申報表》填報提交。或者到稅務部門辦稅服務廳報送《非稅收入通用申報表》,完成申報。高速公路損失賠(補)償收費中占(利)用公路費和超限運輸補償費標準降為零。農網還貸資金是對農網改造貸款“一省多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指該省市區的農網改造工程貸款由多個電力企業承貸)電力用戶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專項用于農村電網改造貸款還本付農網改造貸款“一省多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社會用湖北省繳費單位為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按月申報繳納,申報期限為每月15日前。農網還貸資金=社會用電量×征收標準繳納義務人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登陸電子稅務局,根據填報內容選擇《非稅收入通用申報表》填報提交。或者到稅務部門辦稅服務廳報送《非稅收入通用申報表》,完成申報。農網還貸資金減免范圍包括:1.農業排灌、抗災救災及氮肥、磷肥、鉀肥和原化工部頒發生產許可證的復合肥生產用電免征農網還貸資金;2.國有重點煤炭企業生產用電、核工業鈾擴散廠和堆化工廠生產用電農網還貸資金暫按每千瓦時用電量三厘錢標準征收。 (財企〔2001〕820號)3.對分布式光伏發電自發自用電量免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農網還貸資金等4項針對電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財綜〔2013〕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包括國家財政公共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和依法向電力用戶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等。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由中央財政從年度公共預算中予以安排(不含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安排的中央預算內基本建設專項資金)。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在除西藏自治區以外的全國范圍內,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扣除農業生產用電(含農業排灌用電)后的銷售電量征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納入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范圍的銷售電量包括:1.省級電網企業(含各級子公司)銷售給電力用戶的電量;2.省級電網企業扣除合理線損后的躉售電量(即實際銷售給轉供單位的電量,不含躉售給各級子公司的電量);3.省級電網企業對境外銷售電量;4.企業自備電廠自發自用電量;5.地方獨立電網(含地方供電企業,下同)銷售電量(不含省級電網企業銷售給地方獨立電網的電量);6.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的電量。省(自治區、直轄市)際間交易電量,計入受電省份的銷售電量征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26—湖北省繳費單位為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據全年實際銷售電量進行匯算清繳。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銷售電量×征收標準征收標準:居民生活用電為1厘/千瓦時。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以外全部銷售電量為1.9分/千瓦時。繳納義務人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登陸電子稅務局,根據填報內容選擇《非稅收入通用申報表》填報提交。或者到稅務部門辦稅服務廳報送《非稅收入通用申報表》,完成申報。匯算清繳企業應當單獨核算匯算清繳業務,做好匯算清繳相關數據的歸集、核算等工作,按照要求填報《電力類非稅收入年度匯算清繳表》,主動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申報。對分布式光伏發電自發自用電量免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農網還貸資金等4項針對電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財綜〔2013〕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以下簡稱后期扶持基金),是國家為扶持大中型水庫農村移民解決生產生活問題而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省級電網企業在本省(區、市)區域內全部銷售電量,但下列電量實行免征:1.農業生產用電量;2.省級電網企業網間銷售電量(由買入方在最終銷售環節向用戶收取);3.經國務院批準,可以免除交納后期扶持基金的其他電量。湖北省繳費單位為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對省級電網企業在本省(區、市)區域內扣除農業生產用電后的全部銷售電量加價征收,由各省級電網企業在向電力用戶收取電費時一并代征。完成全年匯算清繳。應繳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實際上網銷售電量(扣除免征電量)×征收標準厘/千瓦時。繳納義務人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登陸電子稅務局,根據填報內容選擇《非稅收入通用申報表》填報提交。或者到稅務部門辦稅服務廳報送《非稅收入通用申報表》,完成申報。匯算清繳企業應當單獨核算匯算清繳業務,做好匯算清繳相關數據的歸集、核算等工作,按照要求填報《電力類非稅收入年度匯算清繳表》,主動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申報。1.后期扶持基金的征收范圍是省級電網企業在本省(區、市)區域內全部銷售電量,但下列電量實行免征:(一)農業生產用電量;(二)省級電網企業網間銷售電量(由買入方在最終銷售環節向用戶收取);(三)經國務院批準,可以免除交納后期扶持基金的其他電量。(財監〔2006〕95號)2.將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征收標準統一降低25%,即調整后的征收標準=原征收標準×(1-25%)。(財稅〔2017〕51號)(財辦稅〔2017〕60號)3.對分布式光伏發電自發自用電量免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農網還貸資金等4項針對電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財綜〔2013〕跨省際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是指對裝機容量在2.5萬千瓦及以上有發電收入的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大中型水庫征收的庫區基金。裝機容量在2.5萬千瓦及以上有發電收入的跨省際大中型水庫實際上網銷售的電量。湖北省繳費單位為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和漢江水利水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完成匯算清繳。應繳金額=實際上網銷售電量×8厘/千瓦時繳納義務人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登陸電子稅務局,根據填報內容選擇《非稅收入通用申報表》填報提交。或者到稅務部門辦稅服務廳報送《非稅收入通用申報表》,完成申報。匯算清繳企業應當單獨核算匯算清繳業務,做好匯算清繳相關數據的歸集、核算等工作,按照要求填報《電力類非稅收入年度匯算清繳表》,主動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申報。—30—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民用建筑,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省相關規定不能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經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批準,可以不修建,但必須按照應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積所需造價繳納易地建設費,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統一就近易地修建。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民用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照規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設單位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提出易地建設防空地下室申請,并提交相關論證材料:1.因暗河、流砂、基巖埋深較淺等地質條件限制不適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2.因采用樁基且樁基承臺頂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規定的地下室空間凈高的;3.因建設場址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設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難以采取措施保證施工安全的;4.按照規定標準應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積小于地面建筑首層面積,且結構和基礎處理困難,建設成本明顯不合理的;5.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情形。農民自建自用房不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批準易地建設防空地下室的,建設單位應當按規定繳納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由建設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負責征收,按次申報。1.應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應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積×征收標準;2.武漢為國家一類人民防空重點城市,按照計容總建筑面積6%的標準建設;3.武漢市中心城區及東西湖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為1500元/平方米;其他地區為800元/平方米。繳納義務人根據行業主管部門核定的費源信息,通過電子稅務局填寫《非稅收入通用申報表》申報繳納。或者到稅務部門辦稅服務廳報送《非稅收入通用申報表》,完成申報。1.享受政府優惠政策建設的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等各類保障性住房免收;新建幼兒園、學校教學樓、養老院,以及為殘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務設施等民用建筑減半收取,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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