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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一章緒論1.1研究背景1.1.1國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視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關于“構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振興傳統工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關于“制定實施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的要求,促進中國傳統工藝的傳承與振興,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國家是極其重視的,出臺了一系列相應的保護政策:表1國家出臺的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政策2004年8月28日正式加入聯合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5年3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申報評定暫行辦法》2006年5月20日國務院公布公布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2006年11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暫行辦法》2007年2月《關于加強老字號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通知》2008年6月14日國務院公布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11年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2011年6月10日國務院公布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14年11月11日國務院關于公布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通知2017年3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文化部等部門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的通知2020年12月18日文化和旅游部關于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公示1.1.2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豐富及地方政策支持根據國務院級國家文化和旅游廳行政主管部門的公開信息,對非遺代表性項目數據進行統計,統計日期截止至2019年12年31日,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總計共有560項,其中國家級非遺代表項目70項:傳統技藝類15項,傳統戲劇類15項,傳統美術類10項,傳統舞蹈類9項,民俗類8項,傳統音樂類7項,曲藝類3項,民間文學類1項,傳統體育、游藝與雜技類1項,傳統醫藥類1項;省級非遺代表目傳承人478人,其中國家級非遺代表項目傳承人70人。并且江西省政府對于非遺的保護與傳承也出臺了政策支持,2015年5月28日江西省人大代表常委會通過了《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從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擁有這么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將非遺與旅游結合起來,文旅結合實現雙贏。1.1.3國家對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的大力支持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準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游部。2018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游部批準設立,以此希望能推動我國文化旅游產業的發展。在文旅融合的背景下,文化旅游產業成為了我國現階段旅游產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我國人民對文化旅游的需求也不斷增加。而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是我國文化旅游產業發展中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游客通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旅游產品可以獲得審美享受,滿足增長知識的需要,同時滿足自我實現的需要,所以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為核心的文化旅游項目和旅游產品在當下成為一個熱點。而在非遺旅游的發展的過程則要求我們正確處理好非遺保護與旅游開發兩者的矛盾關系。1.2研究意義1.2.1非遺保護與旅游開發相結合,傳承保護煥發新活力非物質文化遺產有著極高的歷史、文化和藝術價值。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自啟動以來,效果顯著,與此同時社會上也更加關注這一問題。2015年以來大力推動“中國非遺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非遺傳承群體在不斷擴大,但仍然存在許多困境,例如:非遺傳承人斷層突出、后繼乏人,還有很多人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完全不了解。將“非遺”和“旅游”融合起來,有利于拓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途徑與傳承群體規模,讓人們對江西非物質文化遺產有進一步的認識和了解。1.2.2喚醒文化自信,增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責任感近年來,對于文化保護這一問題是廣受群眾關心的,對于“文化竊取”這一現象越來越多的人關注,呼吁人們對我國傳統優秀文化的保護。通過非遺保護與旅游開發讓人們有更多機會接觸到非物質文化遺產,促進人們更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走進原生環境更直觀、更系統、更加全面、更加深入的學習非物質文化遺產,進一步塑造民族品格,增強民族認同感和自豪感,增強文化自信和提高全民素養。1.2.3更有效的轉化為旅游資源,促進旅游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種極具特色的文化旅游資源,將非遺與旅游相結合,可以使非遺資源更有效地轉化為旅游資源,創新高品質非遺旅游產品,打造獨具江西文化魅力的旅游名片,由此加大市場經濟驅動力,從而進一步拓展江西省文化旅游市場,推動江西旅游業發展。1.3國內外研究綜述1.3.1國外研究綜述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國外的學者往往有著更為集中性與一致性的研究方向,具體來說,主要是集中在推動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立法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所擁有的商品化與本真性、開發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等領域。“非遺”的立法保護方面,MichaelS.Siomnsto(2000)在他的研究中,深入的剖析了澳大利亞北方區域的土著人所具備的傳統文化處于旅游環境下所面臨的生存基本情況,總結出在旅游業中土著居民、傳統藝術、本土文化、國際知識產權相互之間所存在的關系以及其所具備的重要作用[1]。DanKnox(2008)研究了蘇格蘭東北部民謠的再創作,觀察了本地社區居民和外地游客對民謠改編的態度變化,揭示游客真實性訴求的復雜性,其訴求主要受語境和環境的影響[2]。Saphinaz-AmalNaguib(2013)研究博物館在構建移民和僑民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方面做的工作,探討在國際移民環境的背景下,博物館如何保護移民的自尊和社會凝聚力,如何記錄、保護和維持移民的非物質文化遺產[3]。在研究側重點上,國外學者似乎更多的傾向于從宏觀角度去研究非遺的民族文化、非遺對社會經濟的影響等更具現實意義的問題。在“非遺”旅游的開發與保護方面,國外的學者幾乎一致的態度覺得通過旅游活動的開展往往會致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喪失其特征,從本質上來看,旅游屬于一種難以避免的沖擊方式,持續性的現代化與同質化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在非遺旅游的影響這一問題的研究上,他們認為旅游開發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影響是綜合多方面的,有正面影響、負面影響,也可能是相互促進的。正面影響是可以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復興和傳承,讓非遺在不同的時代下都能煥發生機活力;負面影響是可能導致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變異或破壞。1.3.2國內研究綜述201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出臺,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內涵有了界定,有更多的專家學者把目光轉移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上來,研究的范圍比較集中,主要是關于如何認定、旅游產業指從事文化生產和提供文化旅游服務的經營性行業,徐贛麗(2005)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是需要引進旅游市場機制,要調動政府、學者、企業各方面的積極性,探討了商品化、舞臺化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影響[4]。陳莉(2007)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背景和前提下,思考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開發利用中的交叉,提出不同性質的文化遺產要采用不同的保護措施,要多關注傳統文化包含的內在精神[5]。閻友兵(2011)提出文化產業與旅游產業的聯動發展模式包括區域內的產業聯動和區域間的產業聯動發展模式,認為兩大產業實現共贏,就要通過建設兩大產業的發展基地和培育產業集群的模式,打造水平和垂直相結合的復合型產業鏈等[6]。雷蓉、胡北明(2012)對2003-2011年間“非遺”開發的三個焦點:開發模式、開發保護所存在的問題、開發過程所采取的措施,基于此實施相應的綜合概述,最終得出今后需要注重的焦點是針對不同種類的“非遺”保護與開發之間的主從關系這一結論[7]。戴俊騁(2018)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對遺產地的地方建構有重大影響,因此要尊重當地居民對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同感,當地居民要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有一定程度上的話語權,這樣才能實現地方經濟和文化融合可持續發展[8]。張秉福(2019)研究京杭大運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現狀,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游開發的互動研究機制,包括動力機制、互利機制、合作機制、保障機制和創新機制等方面內容[9]。翁渭亞(2020)在其研究的“文旅融合背景下非遺保護與傳承初探”中分析了非遺是旅游的核心競爭力,特別是鄉村旅游的看點、立足點和突破口,提出面向青少年人群為主的研學旅游有助于非遺的傳承保護,通過文旅融合這一契機,打造一支復合型的非遺人才隊伍[10]。綜上所述,在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這方面的研究還是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空白的,而非遺對于旅游發展又有一定的促進積極作用,只要處理好非遺保護與旅游開發之間的關系。所以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性開發的旅游開發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并且江西省也擁有大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將它與旅游結合起來保護性開發,可以為非遺保護帶來新的形式,更好的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同時也能豐富旅游的文化內涵,豐富旅游形式,帶動江西非遺保護與旅游發展。1.4研究方法1.4.1文獻分析法搜集閱讀國內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的相關文獻資料,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之間的關系等研究動態及成果,借鑒其他學者關于非遺保護與旅游開發的相關理論作為本文的理論依據材料。1.4.2問卷調查法采用問卷調查法對論文研究的相關問題展開調查,問卷設計從游客基本信息、對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和非遺旅游開發的認知和對與江西省非遺開發的偏好等方面進行調查,幫助找出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分析結果給出相應的對策建議。第二章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概念及原則2.1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本文主要從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我國兩個角度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進行闡述。根據200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第32屆大會上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一概念的定義是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是被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實物、工具、工藝品和文化場所[11]。《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所定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以下方面:(一)表演藝術;(二)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三)傳統手工藝;(四)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五)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中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界定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并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傳統美術、音樂、舞蹈、書法、戲曲、曲藝和雜技;(二)傳統口頭文學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三)傳統體育和游藝;(四)傳統技藝、醫藥和歷法;(五)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六)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2.2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提出2001年的《教科文組織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和2002年《伊斯坦布爾宣言》強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性,認為它是文化多樣性的熔爐,又是可持續發展的保證,非物質文化遺產與物質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之間是一種內在相互依存關系。在缺乏保護資源的情況下,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被破壞、消失的嚴重威脅。2003年《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32屆大會上通過,《公約》中提出的“保護”指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生命力的各項措施,包括對遺產各個方面的確認、立檔、研究、保存、保護、宣傳、弘揚、傳承和振興。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來保護工作是一項囊括許多方面內容的工作,是一項系統性的、綜合性的文化工程,需要從各個方面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保護。2005年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意見中明確指出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的加強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國的文化生態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非物質文化遺產都遭受到了十分猛烈的沖擊,許多傳統技藝瀕臨消亡,大量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珍貴實物遭到破壞甚至毀棄或流失境外,隨意濫用、過度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現象時有發生。在國家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意見后,2007年江西省也相應出臺了《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指出了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指導思想、目標、方針和原則,認真開展我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等方面的內容。對于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提出了建設性的指導意見。2015年為了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2.3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的原則2.3.1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原則(一)本真性保護原則在上個世紀六十年代本真性原則第一次被引入了遺產保護領域,它認為在保護文化遺產的時候要保護原生的、本來的、真實的歷史原物,保護它所遺傳的全部歷史文化信息,這就要求在實際保護工作中要保護文化的真實性,堅決反對混淆真偽的現象,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制假活動,把原本文化進行隨意篡改,使文化原有的內涵和意義被曲解、惡意利用。(二)整體性保護原則一種文化的形成不是單獨零散的,而是作為一個整體的,因此在保護的時候要注重其整體性。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多種多樣的藝術形態和文化內涵,并且根據不同的環境也會呈現出不同的狀態,這些不同綜合在一起就是一種文化的整體表現形態。因此,在保護的時候要倡導多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進行保護,使文化的整體性可以最大程度得到保護,以最全面的形態傳遞下去。(三)科學性保護原則落實科學發展的保護觀,必須正確處理遺產保護與利用的關系,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種民間傳統的活態文化,是一種不斷發展的文化,因此在不同時代呈現出的狀態也是不同的,在保護的過程中要做到科學性原則,這樣做就是為了確保非物質文化作為發展著的文化的特點可以被保存下來,而不至于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一成不變。(四)瀕危遺產優先保護原則我國作為一個文明古國,經歷了漫長的發展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產生了眾多的非物質文化,而隨著歷史的長河不斷推進,很多文化已經瀕臨滅絕,但是根據我國目前的社會現實,如果要對眾多的文化一一進行保護,顯然存在很大的難度,因此針對現實情況,在保護的時候盡可能優先瀕危遺產,避免文化的遺失。2.3.2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的原則(一)完整性、原真性和系統性原則龍先瓊和蔣小梅(2010)在研究中提出了區域開發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的要遵循完整性、原真性和系統性三個重要原則[12]。具體來說,是要突出特色、關注游客體驗要求,遵循原真性保護、整體性、適度開發,堅持保護性繼承為主。同時在多次的旅游資源調查評價過程中應該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調查和保護制定發展戰略時應本著系統性、整體性、全局性的原則。(二)保護與開發相結合原則在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旅游開發時經常會提到“保護性開發”,在保存其原真性、系統性的基礎上,尊重客觀規律,運用創新的思維和新技術手段,將保護和開發結合起來,實現保護性的開發也是非遺旅游開發所必須遵循的重要原則。蘇勇軍等從保護與開發相結合的原則論述了兩者的關系。提出了在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旅游開發時,要堅持“保護為主,以開發促保護”的原則。并提出了“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繼承發展”的十六字方針準則,提出要從“靜態保護”轉向為“活態保護”的觀念[13]。(三)市場需求原則如果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只停留在普查、收集、整理、研究的層面,不與市場經濟主體相聯系,長此以往將會使非物質文化遺產未來面臨生存的危險。要形成一個良性循環,就要以市場為導向,從市場需求出發,開發游客喜歡且能夠接受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產品[14],發掘其內在的經濟價值,創造經濟效益,然后將經濟效益應用到更深層次的發展中。第三章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研究3.1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概況江西省是一個非遺大省,擁有十分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省級非遺代表項目560項,其中國家級非遺代表項目70項;省級非遺代表目傳承人478人,其中國家級非遺代表項目傳承人70人。根據國家旅游資源分類標準《旅游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和張捷在《區域民俗文化的旅游資源的類型及旅游業價值研究》一文中的劃分方法,在統計時將江西省非遺資源分為文學、表演、技藝、民俗四個主類[15]。從表2、表3可以看出江西省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主要以傳統戲劇和傳統技藝為主,占比21.4%,民間文學、傳統醫藥和傳統體育、游藝與雜技較少,占比1.4%。江西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中以傳統技藝、民俗類和傳統舞蹈類為主,占比分別為25.7%、18.8%和16.4%,傳統體育、游藝與雜技和傳統醫藥最少,占比為1.4%和3%。表2江西省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分類統計主類亞類數量比例舉例文學類(1)民間文學11.4%謝縉故事表演類(34)傳統舞蹈913%南豐跳儺、永新盾牌舞傳統音樂710%興國山歌、花镲鑼鼓傳統戲劇1521.4%德安潘公戲、弋陽腔、婺源徽劇曲藝34.3%永新小鼓技藝類(27)傳統體育、游藝與雜技11.4%井岡山全堂獅燈傳統醫藥11.4%樟樹中藥炮制技藝傳統技藝1521.4%景德鎮手工制瓷技藝、贛南客家圍屋營造技藝、鉛山連四紙制作技藝傳統美術1014.3%婺源三雕、萍鄉湘東儺面具、瓷板畫民俗類(8)民俗811.4%吉安中秋燒塔習俗、全豐花燈表3江西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分類統計主類亞類數量比例舉例文學類(38)民間文學386.8%謝縉故事、滕王閣傳說、繩金塔傳說表演類(210)傳統舞蹈9016.4%樂安儺舞、鯉魚燈舞、崇仁跳八仙傳統音樂457.9%于都嗩吶公婆吹、萬載得勝鼓傳統戲劇549.3%萬載開口儺、廣場孟戲、宜黃戲曲藝213.75%萍鄉春鑼、客家古文、宜春評話技藝類(207)傳統體育、游藝與雜技81.4%安義硬門拳、崇義石塘舞獅、高安字門拳傳統醫藥173%貴溪朱氏膏藥制作技藝、挑積傳統技藝14425.7%金星硯制作技藝、夏布織造技藝、婺源綠茶制作技藝、南豐蜜桔栽培技藝傳統美術386.8%瑞昌剪紙、新干剪紙、糊口草龍民俗類(105)民俗10518.8%樟樹藥俗、上坂關公燈、石城燈會、稻作習俗、蓮花界市城隍廟會、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表現出來的特點有種類繁多,表現形式十分多樣化。根據約定俗成的十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分類準則,江西省每一類都有,且形式多樣;在分布特點上,分布廣泛,每個地級市都有珍貴的遺產資源,但是分布有點不均,贛州市、宜春市、吉安市在全省排名靠前。姚東亞在其研究中也提出了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數量與旅游發展水平存在不協調現象,進而對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游融合開發措施進行了思考[16]。江西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地區分布最多的為九江市11項,最少的為新余市1項和鷹潭市1項;江西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地區分布最多的為贛州市91項,最少的為新余市11項。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地區分布上贛州市是占比最多的,占比18%,占比最少的為新余市,僅為2.1%。表4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地區分布地區國家級省級合計比例南昌市549549.6%九江市1141529.3%贛州市109110118%撫州市742498.6%宜春市9788715.6%吉安市10708014.3%上饒市9566511.6%萍鄉市420244.3%新余市111122.1%景德鎮市319223.9%鷹潭市113142.5%3.2市場現狀分析為了調查游客對于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的相關認知看法,了解一個基本的市場現狀。筆者從游客基本信息,對江西非遺旅游的認知以及對江西非遺旅游產品開發的偏好等方面進行設置問卷。本次問卷調查共共發放142份,收回有效問卷142份。問卷結果分析將從調查對象基本信息、對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及非遺旅游的認知以及對江西非遺旅游的偏好態度看法三個方面進行。3.2.1非遺旅游的市場主體為學生本問卷基本信息調查設置為四個方面,分別為性別、年齡、學歷及職業。從調查結果中可以看到女性占絕大多數,有104人,比例達到了73.24%,男性僅有38人,占比26.76%。調查對象的年齡多為21至30歲這個區間,且調查對象80.28%都為本科學歷,71.13%的調查對象為學生。所以在江西省非遺旅游開發中可以從中參考,學生為市場一大主體,要注重他們的市場需求,在開發中可以與研學相結合,創新非遺旅游形式。表5調查對象基本信息表問題選項人數比例問題選項人數比例性別男3826.76%年齡20歲以下2416.9%21-30歲11077.46%女10473.24%31-40歲53.52%41-50歲21.41%51歲以上10.7%學歷初中及初中以下53.52%職業學生10171.13%高中(中專)42.82%教師或科研人員117.75%專科85.63%公務員53.52%本科11480.28%國企、事業單位人員64.23%碩士及碩士以上117.75%自由職業85.63%私企64.23%其他53.52%3.2.2游客對江西非遺旅游了解不足為了解游客對江西省非遺的了解程度以及他們對與江西非遺旅游的看法進行了調查。從結果中可以看出對于江西的非遺絕大多數都還是不了解的,非常了解的人比例為0.7%,比較了解的人僅占12.68%,完全不了解的人占比達18.31%。所以要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宣傳,讓更多的人了解到江西豐富優秀的非遺資源。在有了解的人中再進行他們是通過哪些渠道了解到江西非遺的,72.41%的人都是通過微博、微信、貼吧等互聯網媒體了解的,占比第二高的是通過紀錄片、民間文化節目中了解到的。因此要抓住互聯網這一宣傳優勢。在調查旅游開發對非遺保護的作用程度和非遺旅游開發的意義這兩個問題上,52.11%和27.46%的人是認為有作用和非常有作用的,他們認為非遺旅游開發的意義有創造一定的經濟效益,帶動當地旅游業的發展,提高當地的知名度、傳承非遺文化,豐富人類文明、保留民間技藝,豐富民族藝術、創造一定的社會效益,增加人們對非遺的了解;但是也有7.75%的人認為在一定程度上會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造成破壞,2.11%的人認為意義不大。表6調查對象對江西非遺及非遺旅游的認知問題選項人數比例問題選項人數比例您對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了解程度非常了解10.7%您通過哪些渠道了解到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微博、微信(公眾號)、貼吧、豆瓣、嗶哩嗶哩8472.41%比較了解1812.68%紀錄片、民間文化節目7766.38%一般5337.32%影視劇、綜藝節目5648.28%不太了解4430.99%公益廣告2521.55%完全不了解2618.31%課堂、書籍2521.55%您認為江西省在非遺保護與旅游開發中存在哪些問題宣傳力度不足11681.69%您認為非遺旅游開發對非遺文化的傳承和保護的作用程度非常有作用3927.46%群眾保護意識薄弱對非遺文化旅游興趣不濃厚8157.04%有作用7452.11%一般1711.97%可參與性不強7351.41%不太有作用117.75%太注重追求經濟利益2215.49%沒有作用10.7%原有面貌被破壞及技藝傳承難度較大3524.65%您覺得非遺旅游資源開發的意義是創造一定的經濟效益,帶動當地旅游業的發展,提高當地的知名度10573.94%傳承人老齡化3726.06%創造一定的社會效益,增加人們對非遺的了解9969.72%保留民間技藝,豐富民族藝術10171.13%其他32.11%傳承非遺文化,豐富人類文明10674.65%交通不便4330.28%意義不大32.11%在一定程度上會造成破壞117.75%在調查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中存在哪些問題,有81.69%的人選擇宣傳不足,可見在此發展過程中宣傳不足是主要問題,且在人們對江西非遺是否了解的調查中也顯示大部分都還是不太了解的。所以在開發非遺旅游時要多宣傳,通過各種渠道。群眾保護意識薄弱對非遺文化旅游興趣不濃厚、可參與性不強這兩個問題也得到大部分的贊同,所以在非遺旅游產品開發時要吸引游客的興趣,通過市場調查了解當下的趨勢,且要加強游客的參與性,增加他們的體驗感。3.2.3游客對于非遺旅游產品開發有明顯的偏好調查游客對非遺旅游產品的偏好有利于更有針對性的開發旅游產品。從表7中可以看出,人們比較愿意花費100-300元、300-500元參與一次非遺旅游活動,在旅游所需時間選擇上64.08%的人選擇2-3天,所具有的歷史文化內涵是他們選擇的在非遺旅游活動中最注重的問題,有77.46%的人選擇,第二注重的是活動的休閑娛樂性,占比達到70.42%,參與費用和旅游景點安排也是他們很關心的問題。時間消耗占比最少,但也有30.38%的占比。關于他們希望的非遺旅游活動形式,親身體驗式是最多人選擇的,比例高達80.99%,對于整合旅游式和實景演出式也有很多人選擇。如圖1所示,在調查人們對哪類非遺更感興趣,民俗類和傳統技藝類得到了最多的支持,占比同為60.56%,民間文學也有48.59%的選擇率,曲藝被選擇的最少,占比僅為17.61%。表7調查對象對非遺旅游產品的偏好問題選項人數比例問題選項人數比例您在非遺旅游活動中愿意花費100元及以下2316.2%你愿意花多少天去參與一次非遺旅游活動1天及以下3121.83%100-300元4733.1%2-3天9164.08%300-500元4028.17%3-5天149.86%500-800元2114.79%5天以上64.23%800元以上117.75%您希望的非遺旅游產品形式親身體驗式(學習技藝、親手制作工藝品)11580.99%在非遺旅游活動中,您更注重哪些方面的要求參與費用7754.23%整合旅游式(將“非遺”項目與傳統景點結合)5438.03%休閑娛樂性10070.42%實景演出式4229.58%所具有的歷史文化內涵11077.46%節慶活動式2215.49%時間消耗4330.28%展館模式2618.31%旅游景點線路安排7351.41%旅游商品式53.52%其他21.41%其他21.41%圖1調查對象對非遺類型的偏好因此在非遺旅游的開發上要有針對性,更多的選擇人們感興趣的民俗類傳統技藝類非遺進行開發,根據人們的需求來開發設計旅游產品,進行一次旅游活動的時間不可過長最好在2-3天左右,產品價格要有區分,大眾性的價格區間在100-500元。開發的非遺旅游活動要有足夠的挖掘歷史文化內涵,具有休閑娛樂性,增強游客的體驗感和趣味性。而在人們對于非遺旅游開發的建議中,宣傳一詞出現的次數高達70次,所以對于非遺旅游宣傳也是極為重要的。圖2江西非遺旅游開發建議調查結果關鍵詞3.3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的現狀了解江西省非遺保護和旅游開發現狀可以幫助更好的找出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基于此提出可行的建議。3.3.1保護現狀從2020年江西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報告內容中,可以看到江西省在非遺保護工作做出的努力以及有效成果,非遺保護法律體系逐步建立完善、非遺保護名錄體系日趨規范、非遺傳承人主體地位逐步明晰、非遺保護工作成效日益明顯等等。但是與全國各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快速發展的新形勢相對比,江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還存在著如非遺項目物質化現象較嚴重、專業性人才極度缺乏、搶救與保護支持資金嚴重不足、非遺保護利用創新力低下等亟需破解等問題。3.3.2旅游開發現狀近些年來,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這股熱潮下,江西省順應時代發展趨勢,也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了嘗試性的旅游開發,非遺旅游產品數量日益增多。如景德鎮古窯瓷廠的旅游開發、弋陽腔和龜峰景區的組合旅游開發、婺源“徽文化生態實驗保護區”的成立、瑞昌“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題博物館”的開館、樟樹非遺互動體驗型展示館的建設等[17]。將技藝類的非遺旅游資源開發成可供游客親身體驗的旅游產品,江西景德鎮:古窯讓非遺“活”起來,讓游客親身體驗陶瓷制作,感受制作過程,也與研學結合,2019年被評為彰顯文旅融合新生態十大案例[18]。在非遺+旅游模式下也產生了許多新的融合模式,如非遺+演藝——“滕王夜宴”“尋夢牡丹亭”等實景演出;非遺+文創——非遺旅游文創商品開發的如火如荼,但一定程度上也避免不了市場同質化的問題,在非遺保護與旅游開發上更多的還是局限于博物館模式。相對于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來說,旅游開發的深度和廣度是有些不夠,存在一些問題:其一,旅游產品形式單一,以靜態展示為主,缺乏互動性、參與性;其二,大多數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沒有和自然旅游資源進行有效的組合開發,旅游產品缺乏吸引力和競爭力;其三,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的管理條塊分割現象嚴重,資源豐富但沒有進行有效的整合,旅游開發缺乏系統規劃;其四,文化內涵的挖掘不夠,沒有形成整體的文化主題。3.4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存在的問題江西發展非遺旅游方面也做了許多工作,但在通過分析發展現狀、問卷調查和查閱資料,筆者發現江西省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存在的以下幾個主要問題。3.4.1宣傳不足從問卷調查結果分析來看,有81.69%的調查對象認為江西省在非物資文化遺產旅游發展中的問題是宣傳不夠,且在調查過程中有多位填寫問卷者說,不填寫這個問卷都不知道江西有這么多非物質文化遺產,可見江西在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方面還是亟需改進加強的。3.4.2非遺資源利用不足,旅游開發對非遺的破壞在江西非遺保護和旅游開發中是存在矛盾關系的,在旅游開發中非遺資源沒有得到充分恰當的利用,有的景區在經營中打著非遺的牌子卻沒有做到保護、發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作用。對于非遺做蘊含的文化內涵也沒有很好的挖掘并使用。除了這一方面的問題,還有旅游開發對非遺的消極影響,破環了其原真性和完整性,對非遺的保護造成了沖擊。3.4.3文化再生創新能力弱江西經濟相較于中部地區其他省份來說是欠發達的,綜合創新能力在全國也處于排名偏后的位置。這種創新能力的不足同樣體現在非遺的旅游開發和保護中,無論是在全國還是在省內的各級展覽會上,由于總體上缺乏創意,都難以展出具有較大影響力的非遺精品,這就束縛了江西省大部分地區非遺產品的傳播力度,導致自身價值不高、生命周期縮短[19]。3.4.4投入資金不足,人才匱乏江西省經濟發展相對落后,在非遺旅游發展中不可以忽視的一個問題就是資金短缺問題。由于資金不足,使得遺產的普查難以到位、搶救不及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持續性的工作,每一個環節都需要人才和技術,都離不開資金的支撐。在人才匱乏上主要體現在以下三點:一是非遺代表性項目傳承人隊伍建設力度不夠,許多非遺傳承人老齡化嚴重,傳承人斷層問題嚴重;二是非遺管理人員素質、數量都無法適應形勢發展需求,缺少高素質管理人才;三是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還未形成政府、高校、研究機構等各方協同合作機制,沒有形成專家對接基層的長效合作保護機制。第四章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的對策建議結合問卷調查和對江西省非遺旅游發展現狀、問題分析,為了更好的促進江西省的“非遺”+“旅游”的發展,提出對策和建議。4.1加大宣傳,綜合利用多種渠道宣傳不足是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旅游開發中的主要問題,加大宣傳,在一定程度上環節人們對江西非遺資源連了解都不了解的問題,在問卷調查收集人們對于江西非遺開發的建議時,出現頻率最高的一個詞就是宣傳,形式有政府宣傳、綜藝節目宣傳、藝人或網紅和景區合作宣傳。江西也可以借鑒央視的《非遺第N年》、騰訊的《指尖上的非遺》等形式的專題節目,通過明星影響力讓更多人了解非遺,感受非遺的魅力。4.2推進生產基地開展“非遺”工業旅游不少“非遺”的沒落是源于其背離了現代生活,從而逐漸遠離現代人的生活與視線.保護“非遺”,重視生產基地建設是“非遺”傳承與發展的重要內容。目前,許多“非遺”產品已經可以進行產業化制作、機械化制作,對此,當地旅游業可開展“非遺”產品的工業化旅游,讓游客進入工廠參觀,如陶瓷制品廠、漆器制品廠等。游客可以將產品的工業制作過程與手工制作過程進行比較,將“非遺”產品與“非遺”技藝相聯系,激發游客對“非遺”的追尋與認知。與此同時,在刺繡、陶瓷花紋等方面,應從傳統審美向現代審美轉變,汲取“非遺”文化中的傳統元素,并與現代審美相結合,進行創新性的產品開發,提高開發的旅游產品的魅力。4.3創新形式,推廣非遺研學非遺研學旅游可以加深江西省非遺與旅游的融合程度,不僅可以為江西省非遺與旅游開發提供一個很好的生長環境,還可以吸引更多的學生參與進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更好的解決非遺保護與旅游開發中人才缺失的現象。另外,江西省非遺資源眾多且其中文化具有很大價值,將其與富有教育意義的研學旅行活動結合,在幫助學校開展趣味性教學活動的同時,還可以加深學生對本省傳統文化的了解。與高校合作的方式除了開展研學旅游之外,還可以發動高校中旅游專業學生進行非遺旅游路線設計。這一方式不僅可以為兩者融合發展提供更多思路,也可以加大江西省非遺與旅游融合發展在學校的影響,從而開發潛在消費市場。4.4建立保護機制,加大資金支持建立實際可行的保護制度,始終堅持以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為指導方針,正確處理保護和開發之間的關系,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搶救和保護,逐步形成合理有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制度,建立科學有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機制等;加大資金投入,單純依靠政府資金支撐是遠遠不夠的,所以可以和社會企業合作,增加資金渠道,獲得更多的資金支持。第五章研究結論在全球背景下,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利用都備受重視,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豐富,種類多、價值高,觀賞性與參與性強,是旅游開發的良好資源。研究這一課題的意義主要有三點:非遺保護與旅游開發相結合,傳承保護煥發新活力;喚醒文化自信,增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責任感;更有效的轉化為旅游資源,促進旅游發展。筆者在分析了江西非遺保護和旅游開發的現狀后,還分析了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認識不足問題;非遺資源利用不足,旅游開發對非遺的破壞;文化再生創新能力問題;投入資金不足,人才匱乏。基于非遺資源旅游開發的完整性、原真性和系統性原則、保護與開發相結合原則和市場需求原則,結合問卷調查,筆者建設性給出了關于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的幾點建議:(一)加大宣傳,綜合利用多種渠道,(二)推進生產基地開展“非遺”工業旅游,(三)創新形式,推廣非遺研學,(四)建立保護機制,加大資金支持。最后,由于筆者水平有限以及在問卷調查上的局限性,樣本數據或許不夠充足,對于這個研究還存在不足、缺陷,希望本研究能為后來研究人貢獻微薄的作用,更好的促進江西非遺旅游的發展。參考文獻(References)[1]MichaelS.Simons.Aboriginalheritageartandmoralrights[J].AnnalsofTourismResearch,2000,27(2).[2]D.Knox.SpectacularTradition:ScottishFolksongandAuthenticity[J].AnnalsofTourismResearch,2008(35):255-273.[3]Saphinaz-AmalNaguib.Museums,DiasporasandtheSustainabilityof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J].Sustainability,2013,5(5):2178-2190.[4]徐贛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開發式保護框架[J].廣西民族研究,2005(4):173-180[5]陳莉.從民間傳統娛樂文化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J].文藝研藝研究,2007(02):105-110.[6]閻友兵,李周昕.湖南省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協調發展評價[J].湖南科技學院學報,2018,39(10):96-99.[7]雷蓉,胡北明.國內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研究綜述[J].四川理工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27(04):12-16.[8]戴俊騁,李露.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和地方建構[J].旅游學刊,2019,34(05):3-5.[9]張秉福.京杭運河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互動機制研究[J].中州學刊,2019(08):91-96.[10]翁渭亞.文旅融合背景下非遺保護與傳承初探[J].百花,2020(06):49-51.[11]文化部對外文化聯絡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M].外文出版社,2012(4).[12]龍先瓊,蔣小梅.旅游開發視野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研究——以土家族為個案[J].吉首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31(06):39-45+63.[13]蘇勇軍.海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旅游開發與保護[J].海洋信息,2008(04):17-19.[14]虞陽,戴其文.基于游客視角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J].資源開發與市場,2015,31(04):472-476.[15]張捷.區域民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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