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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12年《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精講班一、精講班的特點講課之前,我首先介紹精講班的授課特點。精講班是對教材各章的詳細講解,重要考點輔之以典型的例題分析,使學員對教材的內容有一個全面系統的把握;我們在每講后面配有課堂練習,幫助學員強化各章所學知識;課程講完后,會給出一套模擬試題,幫助學員檢測精講班的學習效果;適合于剛開始復習的學員或者通讀完一遍教材后的學員。二、教材變化今年的教材變化比較大,由原來的11章變成了12章,增加了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的相關內容,并且對總綱、生態影響評價等部分內容進行了修訂,我們通過下表來了解一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教材變化對比表章節新增調整刪除第一章P14“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新增了2011年的四個標準,分別是《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P14“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新增了七個標準,分別是《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汽車維修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彈藥裝藥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P16“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在去年的基礎之上新增了四個導則,分別為《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技術評估導則》、《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煤炭采選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制藥建設項目》;P17“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中新增了一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石油天然氣開采》。P9“3.環境保護部標準”對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進行了詳細解釋。P16“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的《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進行了重新修訂。P16“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在去年的基礎之上對兩個導則進行了重新修訂,分別為《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第二章P19“第一節、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原則”新增內容有:“環境影響評價原則、資源利用及環境合理性分析、環境影響因素識別與評價因子篩選、環境影響評價范圍的確定、環境影響評價標準的確定、環境影響評價方法的選取”。P24“第二節、建設項目工程分析”中新增的內容有:P25“分析方法”新增兩種方法;P26“工程分析的內容”與原有教材中的內容完全不同,并且進行了增補。P32“第五節、社會環境影響評價”(新增)P33“第六節、公眾參與”(新增)P34“第七節、環境保護措施及其經濟、技術論證”(新增)P34“第八節、環境管理與監測”(新增)P34“第九節、清潔生產分析與循環經濟”(新增)P35“第十節、污染物總量控制”(新增)P36“第十一節、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新增)P36“第十二節、方案比選”(新增)P27“第三節、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及P31“第四節、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均是在11版教材的基礎上加上了“評價”內容也相應地做了調整。但改動不是很大。P37“第十三節、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編制”(原來此部分“叫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并對編制總體要求及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要求均做了相應的調整。第三章此章在新版教材中內容完全沒有做調整,只是對個別叫法做了些許的調整,如P40“二、術語”,11版教材中是“二、術語和定義”這個也是本教材在修訂過程中的普通改動。第四章新版教材P73“(一)評價工作等級劃分依據”叫法與11版教材不同,11版為”“(一)評價工作等級的分級”(但內容完全未變。11版教材中的P94“《地下水質量標準》”。移至第五章,內容末變。第五章(新增章節)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環境標準第六章P148“《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今年進行了修訂,而且還來該標準名為“《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限值》”。第七章P153“二、生態影響評價原則”(新增)。P156“五、生態影響判定依據”(新增)。P165“第二節、生態影響評價圖件規范與要求”(新增)。P15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代替11版教材中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非污染生態影響”P153“三、生態影響評價工作分級”進行了重新修訂,方法與原有方法完全不同。P155“四、生態影響評價工作范圍”進行了重新修訂,內容與11版完全不同。P156“六、工程分析”進行了重新修訂,內容與11版完全不同。P156“七、生態現狀調查與評價”進行了重新修訂,內容上將調查內容部分縮減、增加調查方法部分及評價方法部分內容。P163“八、生態影響預測與評價”進行了重新修訂,內容比11版教材少。P164“九、生態影響的防護、恢復、補償及替代方案”是將11版教材中的“六、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及“七、替代方案”進行了整合并且進行了大量的壓縮,11版教材中這部分內容占13頁左右,而在新版教材中只有不到一頁的空間。11版教材第一節中的“八、經濟損益分析”、“九、典型自然資源開發項目生態影響評價要點”刪除。第八章內容完全未變。第九章內容完全未變。第十章內容完全未變。第十一章內容完全未變。第十二章此章僅是在11版教材的基礎上進行了內容順序的調整,將11版教材中的“三、《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的應用”調整為新版教材中的第一個問題,而其他問題相應后延,實質內容均未變。三、考試特點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以下簡稱環評師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原則上每年舉行1次。2012年度環評師考試定于5月26、27日舉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的考試題型:1.單項選擇題。(本部分共有90題,每題1分,共90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1個最符合題意,選對得分,錯選,不選,多選均不得分)。2.不定項選擇題。(本部分共30題,每題2分,共60分。每題有4個以上的備選項,在些備選項中至少有1個符合題意。多選、錯選、少選均不得分)。四、考點分析往年考試題分布表章節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題型分布單項選擇題34231719455235不定項選擇題3656212122分值310352731879479大綱將教材全部內容分為四個部分,即:一、環境標準體系;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三、環境質量標準;四、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環境標準體系(2012年考試大綱的要求與2011年完全相同)環境標準是為了防治環境污染,維護生態平衡,保護人群健康,對環境保護工作中需要統一的各項技術規范和技術要求所做的規定。環境標準屬于技術法規,具有強制性,必須執行。各種不同環境標準依其性質功能及其客觀的內在聯系,相互依存、相互銜接、相互補充、相互制約所構成的一個有機整體,即環境標準體系。(一)環境標準體系的構成1.熟悉國家環境標準的分類及各自的特點所謂的分級就是環境標準分為國家環境標準、地方環境標準和環境保護部標準(08年以前被稱為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標準)。1.1國家環境標準國家環境標準包括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國家環境監測方法標準、國家環境標準樣品標準、國家環境基礎標準。1.1.1國家環境質量標準:為保障人群健康、維護生態環境和保障社會物質財富,并考慮技術經濟條件,對環境中有害物質和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規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是一定時期內衡量環境優劣程度的標準,是環境質量的目標標準。1.1.2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根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以及適用的污染控制技術,并考慮經濟承受能力,對排入環境的有害物質和產生污染的各種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規定,是對污染源控制的標準。1.1.3國家環境監測方法標準:為檢測環境質量和污染物排放,規范采樣、分析、測試、數據處理等所作的統一規定。環境監測中最常見的是分析方法、測定方法、采樣方法。1.1.4國家環境標準樣品標準:為保證環境檢測數據的準確、可靠,對用于量值傳遞或質量控制的材料、實物樣品,制定的標準物質。標準樣品標準在環境管理中起著特別的作用:可用來評價分析儀器、鑒別其靈敏度;評價分析者的技術,使操作技術規范化。1.1.5國家環境基礎標準:對環境標準工作中,對技術術語、符號、代號、圖形、指南、導則、量綱單位及信息編碼等作的統一規定。1.2地方標準是對國家環境標準的補充和完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近年來為控制環境質量的惡化趨勢,一些地方已將總量控制指標納入地方環境標準。1.2.1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國家環境質量標準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環境質量標準。1.2.2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a.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b.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已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c.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機動車船大氣污染物地方排放標準嚴于國家排放標準的,須報經國務院批準。1.3國家環境保護部標準(內容在11版的基礎上進行了修訂)除上述國家環境標準外,在環境保護工作中對還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所制定的標準(包括:執行各項環境管理制度、監測技術、環境區劃、規劃技術要求、規范、導則等等)。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由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組成。其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由總綱、專項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和行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構成,總綱對后兩項導則有指導作用,后兩項導則的制定要遵循總綱總體要求。目前發布的規劃環境評價技術導則主要有《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試行)》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煤炭工業礦區總體規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由總綱、專項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和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構成,總綱對后兩項導則有指導作用,后兩項導則的制定要遵循總綱總體要求。專項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包括環境要素和專題兩種形式,如大氣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等為環境要素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等為專題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火電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水利水電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技木導則、機場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石油化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等為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小結:標準的分級分類:習題:1.下列不屬于我國環境標準體系的是(C)。A.國家環境標準B.國家環境保護部標準C.地方環境保護行業標準D.地方環境標準2.下列屬于專題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的是(A)。A.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B.火電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C.水利水電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技木導則D.機場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解析:此題考的是大家對于教材新修訂的環境保護部標準的掌握。后三個導則均為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3.下列有權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構是(AD)A.自治區人民政府B.自治州人民政府C.省環保局D.直轄市人民政府解析: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2.熟悉我國現行的主要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的種類及其應用范圍P16-17要特別注意一下2011年新增和重新修訂的導則有哪些,如新增的導則有《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煤炭采選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制藥建設項目》、《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技術評估導則》,重新修訂的導則有《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1代替HJ/T2.1-199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1:規定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一般性原則、內容、工程程序、方法及要求,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建設的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08:本標準適用于建設項目的新建或改、擴建工程的大氣環境影響評價。區域和規劃的大氣環境影響評價亦可參照使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面水環境》HJ/T2.3—93:本標準適用于廠礦企業、事業單位建設項目的地面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其他建設項目的地面水環境影響評價也可參照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T2.4—1995:本導則適用于廠礦企業、事業單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其它建設項目的噪聲環境影響評價應參照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HJ19—2011:規定了生態影響評價的一般性原則、方法、內容及技術要求。適用于建設項目對生態系統及其組成因子所造成的影響和評價。區域和規劃的生態影響評價可參照使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民用機場建設工程》HJ/T87-2002:本標準適用民用機場(含軍民合用機場的民用部分)的新建、遷建、改擴建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水利水電工程》HJ/T88-2003:本導則適用于水利行業的防洪、水電、灌溉、供水等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其他行業同類工程和小型水利水電工程可可參照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石油化工建設項目》HJ/T89-2003:石油化工建設項目是指以石油和石油氣(包括天然氣和煤廠氣)為原料,從事煉油、化工、化纖和化肥生產以及相關的儲存、運輸、科研等建設項目。本標準適用于石油化工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試行)HJ/T130-2003:本導則適用于國務院有關部門、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的下列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a.土地利用的有關規劃,區域、流域、海域的建設、開發利用規劃;b.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設、旅游、自然資源開發的有關規劃。★《開發區區域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HJ/T131-2003:本導則適用于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保稅區、邊境經濟合作區、旅游度假區等區域開發以及工業園區等類似區域開發的環境影響評價的一般性原則、內容、方法和要求。★《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2004:本導則適用于涉及有毒有害、貯運等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不包括核建設項目)的環境風險評價。該導則不適用于核建設項目的環境風險評價。★《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陸地石油天然氣開發建設項目》HJ/T349-2007:本標準適用于我國境內陸地石油天然氣田勘探、開發、地面工業基礎設施建設及相關集輸、儲運、道路以及油氣處理加工過程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城市軌道交通》HJ453-2008:本標準適用于地鐵、輕軌等輪軌導向系統的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單軌、有軌電車、自動導軌、直線電機軌道交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參照本標準執行。本標準不適用于磁浮軌道交通系統。★《500KV超高壓送變電工程電磁輻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規范》HJ/T24-1998:本規范適用于500KV超高壓送變電工程電磁輻射環境影響評價。也可參照本規范適用于100KV、220KV及330KV送變電工程電磁輻射環境影響的評價。★《火電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規范》(HJ/T13-1996)本規范適用于全國火電廠建設項目,主要針對燃煤電廠,其它類型火電廠可以參照執行。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國外政府貸款的火電廠建設項目,除滿足本規范要求外,還執行我國已頒布的有關規定。習題:1.《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適用于國務院有關部門、(C)及其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的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A.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B.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C.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D.設區的市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部門2.《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不適用于(B)的環境風險評價。A.有色金屬冶煉加工項目B.核建設項目C.化學纖維制造項目D.石油和天然氣開采與煉制項目3.了解國家頒布的主要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3.1主要大氣環境標準大氣環境質量標準(1)《環境空氣質量標準》(2)《保護農作物的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3)《室內空氣質量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11年新增了四個標準,分別是《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3.2主要水環境標準水環境質量標準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新增了七個標準,分別是《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汽車維修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彈藥裝藥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3.3主要環境噪聲標準環境質量標準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進行了重新修訂。3.4主要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習題:1.以下不屬于國家已頒布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是(B)。A.《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B.《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C.《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煉焦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解析:鋼鐵工業有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而未制定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二)環境標準之間的關系1.了解國家環境標準與地方環境標準之間的關系地方環境標準嚴于國家環境標準;地方環境標準優先于國家環境標準執行。2.熟悉環境功能區和環境質量標準之間的關系環境質量一般分等級,與環境功能區類別相對應。高功能區環境質量要求嚴格,低功能區環境質量要求寬松一些。試舉三例說明:2.1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的分類和標準分級一類區為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其它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執行一級標準二類區為城鎮規劃中確定的居住區、商業交通居民混合區、文化區、一般工業區和農村地區,執行二級標準三類區為特定工業區,執行三級標準2.2地表水環境質量功能區的分類和標準值水體:Ⅰ類區主要適用于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一級標準Ⅱ類區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珍貴魚類保護區、魚蝦產卵場等,二級標準Ⅲ類區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一般魚類保護及游泳區,三級標準Ⅳ類區主要適用于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Ⅴ類區主要適用于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2.3聲環境功能區的分類和標準值對應區域噪聲上述五類功能區,將區域環境噪聲值分為五類,不同功能類別分別執行相應類別的標準值。噪聲類別高的區域(如居住區),執行標準值嚴于噪聲功能類別低的區域(如工業區)。習題:1.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學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的地下水,屬(B)類A.ⅠB.ⅡC.ⅢD.Ⅳ3.了解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之間的關系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是環境標準體系的主體,它們是環境標準體系的核心內容。環境質量標準是對環境中有害物質和因素所做的限制性規定。污染物排放標準是根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等各方面因素,對排入環境的有害物質和產生污染的各種因素所做的限制性規定,是對污染源控制的標準。4.了解綜合性污染物排放標準與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之間的關系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分為跨行業綜合性排放標準(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和行業性排放標準(如《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等。)綜合性排放標準與行業性排放標準不交叉執行。即:有行業排放標準的執行行業排放標準,沒有行業排放標準的執行綜合排放標準。習題:下列關于跨行業綜合性污染物排放標準與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說法,錯誤的是(D)A.有行業排放標準的執行行業排放標準B.《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屬行業性排放標準C.沒有行業排放標準的執行綜合性排放標準D.綜合性排放標準與行業排放標準有時可交叉執行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一)總綱1.總則(1)熟悉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一般分為三個階段,即前期準備、調研和工作方案階段,分析論證和預測評價階段,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階段。1.前期準備、調研和工作方案階段環境影響評價第一階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內容。接受環境影響評價委托后,首先是研究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及相關規劃等文件,確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類型。在研究相關技術文件和其他有關文件的基礎上,進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同時開展初步的環境狀況調查及公眾意見調查。結合初步工程分析結果和環境現狀資料,可以識別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因素,篩選主要的環境影響評價因子,明確評價重點和環境保護目標,確定環境影響評價的范圍、評價工作等級和評價標準,最后制訂工作方案。2.分析論證和預測評價階段環境影響評價第二階段,主要工作是做進一步的工程分析,進行充分的環境現狀調查、監測并開展環境質量現狀評價,之后根據污染源強和環境現狀資料進行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預測,評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并開展公眾意見調查。若建設項目需要進行多個廠址的比選,則需要對各個廠址分別進行預測和評價,并從環境保護角度推薦最佳廠址方案;如果對原選廠址得出了否定的結論,則需要對新選廠址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3.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階段環境影響評價第三階段,其主要工作是匯總、分析第二階段工作所得的各種資料、數據,根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法律法規和標準等的要求以及公眾的意愿,提出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影響的環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從環境保護的角度確定項目建設的可行性,給出評價結論和提出進一步減緩環境影響的建議,并最終完成環境影響報告書或報告表的編制。新版總綱中的工作程序圖。例題:1.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一般分三個階段,即(C)。A.準備階段,正式工作階段,報告書編制階段B.準備階段,正式工作階段,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階段C.前期準備、調研和工作方案,分析論證和預測評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D.前期準備、調研和工作方案,分析論證和預測評價,報告書編制(2)掌握環境影響評價原則遵循以下原則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1)依法評價原則環境影響評價過程中應貫徹執行我國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政策,分析建設項目與環境保護政策、資源能源利用政策、國家產業政策和技術政策等有關政策及相關規劃的相符性,并關注國家或地方在法律法規、標準、政策、規劃及相關主體功能區劃等方面的新動向。(2)早期介入原則環境影響評價應盡早介入工程前期工作中,重點關注選址(或選線)、工藝路線(或施工方案)的環境可行性。(3)完整性原則根據建設項目的工程內容及其特征,對工程內容、影響時段、影響因子和作用因子進行分析、評價,突出環境影響評價重點。(4)廣泛參與原則環境影響評價應廣泛吸收相關學科和行業的專家、有關單位和個人及當地環境保護管理部門的意見。例題:l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下列屬于環境影響評價原則的是(ABCD)。A.廣泛參與原則B.完整性原則C.早期介入原則D.依法評價原則(3)掌握資源利用合理性分析的內容工程所在區域未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需進行資源利用合理性分析。根據建設項目所在區域資源稟賦,量化分析建設項目與所在區域資源承載能力的相容性,明確工程占用區域資源的合理份額,分析項目建設的制約因素。例題:1.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哪些項目需進行資源利用合理性分析。(D)A.所有建設項目B.已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C.污染型項目D.未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4)掌握環境合理性分析的內容;調查建設項目在所在區域、流域或行業發展規劃中的地位,與相關規劃和其他建設項目的關系,分析建設項目選址、選線、設計參數及環境影響是否符合相關規劃的環境保護要求。注意:此處要注意不定項選擇題出題的可能性。(5)掌握環境影響因素識別及評價因子篩選的原則;1.環境影響因素識別在了解和分析建設項目所在區域發展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環境功能區劃、生態功能區劃及環境現狀的基礎上,分析和列出建設項目的直接和間接行為,以及可能受上述行為影響的環境要素及相關參數。影響識別應明確建設項目在施工過程、生產運行、服務期滿后等不同階段的各種行為與可能受影響的環境要素間的作用效應關系、影響性質、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等,定性分析建設項目對各環境要素可能產生的污染影響與生態影響,包括有利與不利影響、長期與短期影響、可逆與不可逆影響、直接與間接影響、累積與非累積影響等。對建設項目實施形成制約的關鍵環境因素或條件,應作為環境影響評價的重點內容。環境影響因素識別方法可采用矩陣法、網絡法、地理信息系統(GIS)支持下的疊加圖法等。2.評價因子篩選依據環境影響因素識別結果,并結合區域環境功能要求或所確定的環境保護目標,篩選確定評價因子,應重點關注環境制約因素。評價因子須能夠反映環境影響的主要特征、區域環境的基本狀況及建設項目的特點和排污特征。例題:1.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在環境影響因素識別時,(A)應作為環境影響評價的重點內容。A.對建設項目實施形成制約的關鍵環境因素或條件B.大氣環境和水環境的預測和評價C.環境現狀調查和評價D.環境保護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分析(6)掌握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的劃分、依據和調整原則1.評價工作等級的劃分建設項目各環境要素專項評價原則上應劃分工作等級,一般可劃分為三級。一級評價對環境影響進行全面、詳細、深入評價,二級評價對環境影響進行較為詳細、深入評價,三級評價可只進行環境影響分析。建設項目其他專題評價可根據評價工作需要劃分評價等級。具體的評價工作等級內容要求或工作深度參閱專項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的相關規定。2.評價工作等級劃分的依據各環境要素專項評價工作等級按建設項目特點、所在地區的環境特征、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規劃、環境功能區劃等因素進行劃分。其他專項評價工作等級可參照各環境要素評價工作等級劃分依據。(1)建設項目的工程特點主要包括:工程性質,工程規模,能源、水及其他資源的使用量及類型,污染物排放特點如污染物種類、性質、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濃度等,工程建設的范圍和時段,生態影響的性質和程度等。(2)建設項目所在地區的環境特征主要包括:自然環境條件和特點、環境敏感程度、環境質量現狀、生態系統功能與特點、自然資源及社會經濟環境狀況,以及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引起現有環境特征發生變化的范圍和程度等。(3)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規劃。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包括環境和資源保護法規及其法定的保護對象,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保護規劃、生態保護規劃、環境功能區劃和保護區規劃等。3.評價工作等級的調整對于某一具體建設項目,其環境要素專項評價的工作等級可根據建設項目所處區域環境敏感程度、工程污染或生態影響特征及其他特殊要求等情況進行適當調整,但調整的幅度不超過一級,并應說明調整的具體理由。(7)熟悉環境影響評價范圍的確定原則按各專項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的要求,確定各環境要素和專題的評價范圍;未制定專項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的,根據建設項目可能的影響范圍確定環境影響評價范圍,當評價范圍外有環境敏感區的,應適當外延。(8)熟悉環境影響評價標準的確定原則根據評價范圍各環境要素的環境功能區劃,確定各評價因子所采用的環境質量標準及相應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應優先選擇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沒有限定的污染物,可采用國際通用標準;生產或服務過程的清潔生產分析采用國家發布的清潔生產規范性文件。(9)了解環境影響評價方法的選取要求①環境影響評價采用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的方法,應以量化評價為主。②評價方法應優先選用成熟的技術方法,鼓勵使用先進的技術方法,慎用爭議或處于研究階段尚沒有定論的方法。③選用非導則推薦的評價或預測分析方法的,應根據建設項目特征、評價范圍、影響性質等分析其適用性。④評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一般采用兩種主要方法,即單項評價法和多項評價法。a.單項評價方法及其應用原則。單項評價方法是以國家、地方的有關法規、標準為依據,評定與估價各評價項目單個質量參數的環境影響。在評價某個環境質量參數時,應對各預測點在不同情況下該參數的預測值均進行評價。單項評價應有重點。b.多項評價方法及其應用原則。多項評價方法適用于各評價項目中多個質量參數的綜合評價。例題:1.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關于環境影響評價方法的選取,說法正確的是(B)。A優先選用先進的技術方法,鼓勵使用成熟的技術方法,慎用處于研究階段尚沒有定論的方法B.優先選用成熟的技術方法,鼓勵使用先進的技術方法,慎用處于研究階段尚沒有定論的方法C.優先選用先進的技術方法,鼓勵使用處于研究階段的技術方法,慎用有爭議的方法D.優先選用成熟的技術方法,鼓勵使用科學研究階段的技術方法,慎用有爭議的方法2.工程分析(1)掌握工程分析的基本要求現行總綱規定,工程分析應符合以下要求:①工程分析應突出重點。根據各類型建設項目的工程內容及其特征,對環境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主要因素要進行深入分析。②應用的數據資料要真實、準確、可信。對建設項目的規劃、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等技術文件中提供的資料、數據、圖件等,應進行分析后引用;引用現有資料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時,應分析其時效性;類比分析數據、資料應分析其相同性或者相似性。③結合建設項目工程組成、規模、工藝路線,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因素、方式、強度等進行詳細分析與說明。例題:1.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工程分析應用的數據資料要真實、準確、可信,類比分析數據、資料應分析其(D)。A.可靠性和時效性B.相同性或者時效性C.時效性或者相似性D.相同性或者相似性(2)熟悉工程分析的方法;目前采用較多的工程分析方法有:類比分析法、實測法、實驗法、物料平衡計算法和查閱參考資料分析法等。①類比分析法:要求時間長,需投入的工作量大,但所得結果較準確,可信度也較高。在評價工作等級較高、評價時間允許,且有可參考的相同或相似的現有工程時,應采用類比分析法。②實測法:通過選擇相同或類似工藝實測一些關鍵的污染參數。③實驗法:通過一定的實驗手段來確定一些關鍵的污染參數。④物料平衡計算法:以理論計算為基礎,比較簡單,但是具有一定局限性,不適用于所有建設項目。在理論計算中的設備運行狀況均按照理想狀態考慮,計算結果大多數情況下數值偏低,不利于提出合適的環境保護措施。⑤查閱參考資料分析法:最為簡便,當評價工作等級要求較低、評價時間短或是無法采取類比分析法和物料平衡計算法的情況下,可以采用此方法,但是采用此方法所獲得的工程分析數據準確性較差,不適用于定量程度要求高的建設項目。(3)熟悉工程分析的內容。內容有如下九條:1.工程基本數據建設項目規模、主要生產設備和公用及儲運裝置、平面布置,主要原輔材料及其他物料的理化性質、毒理特征及其消耗量,能源消耗數量、來源及其儲運方式,原料及燃料的類別、構成與成分,產品及中間體的性質、數量,物料平衡,燃料平衡,水平衡,特征污染物平衡;工程占地類型及數量,土石方量,取棄土量;建設周期、運行參數及總投資等。根據“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節約用水”的原則做好水平衡,給出總用水量、新鮮用水量、廢水產生量、循環使用量、處理量、回用量和最終外排量等,明確具體的回用部位;根據回用部位的水質、溫度等工藝要求,分析廢水回用的可行性。按照國家節約用水的要求,提出進一步節水的有效措施。改擴建及異地搬遷建設項目需說明現有工程的基本情況、污染排放及達標情況、存在的環境保護問題及擬采取的整改措施等內容。2.污染影響因素分析此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①繪制包含產污環節的生產工藝流程圖,分析各種污染物產生、排放情況,列表給出污染物的種類、性質、產生量、產生濃度、削減量、排放量、排放濃度、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及達標情況;②分析建設項目存在的具有致癌、致畸、致突變的物質及具有持久性影響的污染物的來源、轉移途徑和流向;③給出噪聲、振動、熱、光、放射性及電磁輻射等污染的來源、特性及強度等;④各種治理、回收、利用、減緩措施狀況等。3.生態影響因素分析明確生態影響作用因子,結合建設項目所在區域的具體環境特征和工程內容,識別、分析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影響性質、作用方式和影響后果,分析生態影響范圍、性質、特點和程度。應特別關注特殊工程點段分析,如環境敏感區、長大隧道與橋梁、淹沒區等,并關注間接性影響、區域性影響、累積性影響以及長期影響等特有影響因素的分析。4.原輔材料、產品、廢物的儲運通過對建設項目原輔材料、產品、廢物等的裝卸、搬運、儲藏、預處理等環節的分析,核定各環節的污染來源、種類、性質、排放方式、強度、去向及達標情況等。5.交通運輸給出運輸方式(公路、鐵路、航運等),分析由于建設項目的施工和運行,使當地及附近地區交通運輸量增加所帶來環境影響的類型、因子、性質及強度。6.公用工程給出水、電、氣、燃料等輔助材料的來源、種類、性質、用途、消耗量等,并對來源及可靠性進行論述。7.非正常工況分析對建設項目生產運行階段的開車、停車、檢修等非正常排放時的污染物進行分析,找出非正常排放的來源,給出非正常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成分、數量與強度,產生環節、原因、發生頻率及控制措施等。8.環境保護措施和設施按環境影響要素分別說明工程方案已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和設施,給出環境保護設施的工藝流程、處理規模、處理效果。9.污染物排放統計匯總對建設項目有組織與無組織、正常工況與非正常工況排放的各種污染物濃度、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條件與去向等進行統計匯總。對改擴建項目的污染物排放總量統計,應分別按現有、在建、改擴建項目實施后匯總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及其變化量,給出改擴建項目建成后最終的污染物排放總量。例題:1.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做好水平衡的原則是根據(A)。A.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節約用水B.集中處理、一水多用C.早期介入D.節約用水3.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1)掌握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的基本要求①根據建設項目污染源及所在地區的環境特點,結合各專項評價的工作等級和調查范圍,篩選出應調查的有關參數。②充分搜集和利用現有的有效資料,當現有資料不能滿足要求時,需進行現場調查和測試,并分析現狀監測數據的可靠性和代表性。③對與建設項目有密切關系的環境狀況應全面、詳細調查,給出定量的數據并做出分析或評價;對一般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的調查,應根據評價地區的實際情況,適當增減。(2)熟悉環境現狀調查的主要方法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的常見方法主要有三種,即收集資料法、現場調查法、遙感和地理信息系統分析方法。①收集資料法:應用范圍廣、收效大,比較節省人力、物力和時間。環境現狀調查時,應首先通過此方法獲得現有的各種有關資料,但此方法只能獲得第二手資料,而且往往不全面,不能完全符合要求,需要其他方法補充。②現場調查法:可以針對使用者的需要,直接獲得第一手的數據和資料,以彌補收集資料法的不足。這種方法工作量大,需占用較多的人力、物力和時間,有時還可能受季節、儀器設備條件的限制。③遙感和地理信息系統分析方法:可從整體上了解一個區域的環境特點,可以弄清人類無法到達地區的地表環境情況,如一些大面積的森林、草原、荒漠、海洋等。此方法調查精度較低,一般只用于輔助性調查。在環境現狀調查中,使用此方法時,絕大多數情況不使用直接飛行拍攝的辦法,只判讀和分析已有的航空或衛星相片。(3)熟悉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的內容包括如下四個方面:1.自然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包括地理地質概況、地形地貌、氣候與氣象、水文、土壤、水土流失、生態、水環境、大氣環境、聲環境等調查內容。根據專項評價的設置情況選擇相應內容進行詳細調查。2.社會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包括人口(少數民族)、工業、農業、能源、土地利用、交通運輸等現狀及相關發展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的調查。當建設項目擬排放的污染物毒性較大時,應進行人群健康調查,并根據環境中現有污染物及建設項目將排放污染物的特性選定調查指標。3.環境質量和區域污染源現狀調查與評價(1)根據建設項目特點、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和當地環境特征選擇環境要素進行調查與評價。(2)調查評價范圍內的環境功能區劃和主要的環境敏感區,收集評價范圍內各例行監測點、斷面或站位的近期環境監測資料或背景值調查資料,以環境功能區為主兼顧均布性和代表性布設現狀監測點位。(3)確定污染源調查的主要對象。選擇建設項目等標排放量較大的污染因子、影響評價區環境質量的主要污染因子和特殊因子以及建設項目的特殊污染因子作為主要污染因子,注意點源與非點源的分類調查。(4)采用單因子污染指數法或相關標準規定的評價方法對選定的評價因子及各環境要素的質量現狀進行評價,并說明環境質量的變化趨勢。(5)根據調查和評價結果,分析存在的環境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或途徑。4.其他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根據當地環境狀況及建設項目特點,決定是否進行放射性、光與電磁輻射、振動、地面下沉等環境狀況的調查。例題:1.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對于環境質量和區域污染源現狀調查監測點位的布設原則是(B)。A.均勻布設兼顧代表性B.以環境功能區為主兼顧均布性和代表性C.以環境敏感目標為主兼顧均布性和代表性D.以上下風向為主兼顧均布性和代表性4.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1)掌握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的基本要求環境影響預測的基本要求(1)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進行預測,是指對能代表評價區環境質量的各種環境因子變化的預測,分析、預測和評價的范圍、時段、內容及方法均應根據其評價工作等級、工程與環境特性、當地的環境保護要求而定。(2)預測和評價的環境因子應包括反映評價區一般質量狀況的常規因子和反映建設項目特征的特性因子兩類。(3)須考慮環境質量背景與已建的和在建的建設項目同類污染物環境影響的疊加。(4)對于環境質量不符合環境功能要求的,應結合當地環境整治計劃進行環境質量變化預測。例題:1.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預測和評價的環境因子應包括反映(C)。A.評價區一般質量狀況的常規因子B.建設項目特征的特性因子C.評價區一般質量狀況的常規因子和建設項目特征的特性因子D.評價區質量狀況的特性因子和建設項目的常規因子(2)掌握常用的環境影響預測評價方法方法的選擇原則是:預測環境影響時應盡量選用通用、成熟、簡便并能滿足準確度要求的方法。同時應分析所采用的環境影響預測方法的適用性。主要的方法有:目前使用較多的預測方法有:數學模式法、物理模型法、類比分析法和專業判斷法等。①數學模式法。能給出定量的預測結果,但需一定的計算條件和輸入必要的參數、數據。一般情況此方法比較簡便,應首先考慮。選用數學模式時要注意模式的應用條件,如實際情況不能很好滿足模式的應用條件而又擬采用時,要對模式進行修正并驗證。②物理模型法。定量化程度較高,再現性好,能反映比較復雜的環境特征,但需要有合適的試驗條件和必要的基礎數據,且制作復雜的環境模型需要較多的人力、物力和時間。在無法利用數學模式法預測而又要求預測結果定量精度較高時,應選用此方法。③類比分析法。預測結果屬于半定量性質。如由于評價工作時間較短等原因,無法取得足夠的參數、數據,不能采用前述兩種方法進行預測時,可選用此方法。生態環境影響評價中常用此方法。④專業判斷法。定性地反映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建設項目的某些環境影響很難定量估測,如對人文遺跡、自然遺跡與“珍貴”景觀的環境影響等,或由于評價時間過短等無法采用以上三種方法時可選用此方法。生態影響預測采用的生態機理分析法、景觀生態分析法等屬此類方法。(3)熟悉環境影響預測和評價的內容。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的內容①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按照建設項目實施過程的不同階段,可以劃分為建設階段的環境影響、生產運行階段的環境影響和服務期滿后的環境影響。還應分析不同選址、選線方案的環境影響。②當建設階段的噪聲、振動、地表水、地下水、大氣、土壤等的影響程度較重、影響時間較長時,應進行建設階段的環境影響預測。③應預測建設項目生產運行階段,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事故排放等情況的環境影響。④應進行建設項目服務期滿的環境影響評價,并提出環境保護措施。⑤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時,應考慮環境對建設項目影響的承載力。⑥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生產、使用、儲存,存在重大危險源,存在潛在事故并可能對環境造成危害,包括健康、社會及生態風險(如外來生物入侵的生態風險)的建設項目,需進行環境風險評價。⑦分析所采用的環境影響預測方法的適用性。注意:在進行環境影響預測時,應考慮環境對污染影響的承載能力。一般情況,應該考慮兩個時段,即污染影響的承載能力最差的時段(對污染來說就是環境凈化能力最低的時段)和污染影響的承載能力一般的時段。如果評價時間較短,評價工作等級又較低時,可只預測環境對污染影響承載能力最差的時段。5.社會環境影響評價(1)熟悉社會環境影響評價包括的內容社會環境影響評價應包括征地拆遷、移民安置、人文景觀、人群健康、文物古跡、基礎設施(如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影響評價。(2)了解篩選社會環境影響評價因子的要求在收集反映社會環境影響的基礎數據和資料的基礎上,篩選出社會環境影響評價因子,定量預測或定性描述評價因子的變化。(3)了解社會環境影響分析的要求要分析正面和負面的社會環境影響,并對負面影響提出相應的對策與措施。6.公眾參與(1)熟悉公眾參與的要求、對象和形式公眾參與應遵循全過程參與的原則,即公眾參與應貫穿于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全過程中。涉密的建設項目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充分注意參與公眾的廣泛性和代表性,參與對象應包括可能受到建設項目直接影響和間接影響的有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政府組織、居民,專家和公眾等。可根據實際需要和具體條件,采取包括問卷調查、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及其他形式在內的一種或者多種形式,征求有關團體、專家和公眾的意見。(2)了解建設項目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在公眾知情的情況下開展,應告知公眾建設項目的有關信息,包括建設項目概況、主要的環境影響、影響范圍和程度、預計的環境風險和后果,以及擬采取的主要對策措施和效果等。(3)熟悉公眾反饋意見的處理要求按“有關團體、專家、公眾”對所有的反饋意見進行歸類與統計分析,并在歸類分析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述;對每一類意見,均應進行認真分析、回答采納或不采納并說明理由。7.環境保護措施及其經濟、技術論證熟悉環境保護措施及其經濟、技術論證的要求環境保護措施及其經濟、技術論證應符合下列要求:(1)明確擬采取的具體環境保護措施;分析論證擬采取措施的技術可行性、經濟合理性、長期穩定運行和達標排放的可靠性,滿足環境質量與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的可行性,如不能滿足要求應提出必要的補充環境保護措施要求;生態保護措施須落實到具體時段和具體位置上,并特別注意施工期的環境保護措施。(2)結合國家對不同區域的相關要求,從保護、恢復、補償、建設等方面提出和論證實施生態保護措施的基本框架;按工程實施不同時段,分別列出相應的環境保護工程內容,并分析合理性。(3)給出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及投資估算一覽表和環境保護設施分階段驗收一覽表。例題:1.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對于擬采取環境保護措施的論證應從哪些方面進行論證。(ABCD)A.技術可行性B.經濟合理性C.長期穩定運行和達標排放的可靠性D.滿足環境質量與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的可行性8.環境管理與監測了解環境管理與監測的主要內容環境管理與監測的主要內容包括:(1)應按建設項目建設和運營的不同階段,有針對性地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環境管理措施、監測計劃及建設項目不同階段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目標。(2)結合建設項目影響特征,制訂相應的環境質量、污染源、生態以及社會環境影響等方面的跟蹤監測計劃。(3)對于非正常排放和事故排放,特別是事故排放時可能出現的環境風險問題,應提出預防與應急處理預案;施工周期長、影響范圍廣的建設項目還應提出施工期環境監理的具體要求。9.清潔生產分析和循環經濟(1)熟悉清潔生產分析的重點國家已發布行業清潔生產規范性文件和相關技術指南的建設項目,應按所發布的規定內容和指標進行清潔生產水平分析,必要時提出進一步改進措施與建議。國家未發布行業清潔生產規范性文件和相關技術指南的建設項目,結合行業及工程特點,從資源能源利用、生產工藝與設備、生產過程、污染物產生、廢物處理與綜合利用、環境管理要求等方面確定清潔生產指標和開展評價。(2)了解循環經濟分析的內容從企業、區域或行業等不同層次,進行循環經濟分析,提高資源利用率和優化廢物處置途徑。10.污染物總量控制(l)了解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的原則在建設項目正常運行,滿足環境質量要求、污染物達標排放及清潔生產的前提下,按照節能減排的原則給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2)熟悉提出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建議的要求根據國家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有關要求和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具體指標,分析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是否滿足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要求,并提出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建議。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必須納入所在地區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必要時提出具體可行的區域平衡方案或削減措施,確保區域環境質量滿足功能區和目標管理要求。11.方案比選(1)熟悉同一建設項目多個建設方案比選的要求對于同一建設項目多個建設方案從環境保護角度進行比選。(2)熟悉方案比選的重點重點進行選址或選線、工藝、規模、環境影響、環境承載能力和環境制約因素等方面比選。(3)了解不同比選方案及推薦方案評價的要求對于不同比選方案,必要時應根據建設項目進展階段進行同等深度的評價。給出推薦方案,并結合比選結果提出優化調整建議。12.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總體要求了解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的總體要求。①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概括地反映環境影響評價的全部工作,環境現狀調查應全面、深入,主要環境問題應闡述清楚,重點應突出,論點應明確,環境保護措施應可行、有效,評價結論應明確。②文字應簡潔、準確,文本應規范,計量單位應標準化,數據應可靠,資料應翔實,并盡量采用能反映需求信息的圖表和照片。③資料表述應清楚,利于閱讀和審查,相關數據、應用模式須編入附錄,并說明引用來源;所參考的主要文獻應注意時效性,并列出目錄。④跨行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或評價內容較多時,其環境影響報告書中各專項評價根據需要可繁可簡,必要時,其重點專項評價應另編專項評價分報告,特殊技術問題另編專題技術報告。第三章大氣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相關天氣環境標準(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首先就要明確在大氣導則中給出的一些基礎性概念:基本術語定義1)環境空氣敏感區指評價范圍內按GB3095(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規定劃分為一類功能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地區,二類功能區中的居民區、文化區等人群較集中的環境空氣保護目標,以及對項目排放大氣污染物敏感的區域。2)常規污染物指GB3095中所規定的二氧化硫(SO2)、顆粒物(TSP、PM1O)、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等污染物。3)特征污染物指項目排放的污染物中除常規污染物以外的特有污染物。主要指項目實施后可能導致潛在污染或對周邊環境空氣保護目標產生影響的特有污染物。4)大氣污染源分類按預測模式的模擬形式分為點源、面源、線源、體源四種類別。點源:通過某種裝置集中排放的固定點狀源,如煙囪、集氣筒等。面源:在一定區域范圍內,以低矮密集的方式自地面或近地面的高度排放污染物的源,如工藝過程中的無組織排放、儲存堆、渣場等排放源。線源:污染物呈線狀排放或者由移動源構成線狀排放的源,如城市道路的機動車排放源等。體源:由源本身或附近建筑物的空氣動力學作用使污染物呈一定體積向大氣排放的源,如焦爐爐體、屋頂天窗等。5)大氣污染物分類大氣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按存在形態分為顆粒物污染物和氣態污染物,其中粒徑小于15μm的污染物亦可劃為氣態污染物。6)排氣筒指通過有組織形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各種類型的裝置,包括煙囪、集氣筒等。7)簡單地形距污染源中心點5km內的地形高度(不含建筑物)低于排氣筒高度時,定義為簡單地形,見圖1。在此范圍內地形高度不超過排氣筒基底高度時,可認為地形高度為0m。8)復雜地形距污染源中心點5km內的地形高度(不含建筑物)等于或超過排氣筒高度時,定義為復雜地形。復雜地形中各參數見圖2。9)推薦模式推薦模式包括估算模式、進一步預測模式和大氣環境防護距離計算模式(具體詳見后述)。10)非正常排放指非正常工況下的污染物排放。如點火開爐、設備檢修、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達不到應有效率、工藝設備運轉異常等情況下的排放。11)長期氣象條件指達到一定時限及觀測頻次要求的氣象條件。一級評價項目的長期氣象條件為:近五年內的至少連續三年的逐日、逐次氣象條件。二級評價項目的長期氣象條件為:近三年內的至少連續一年的逐日、逐次氣象條件。12)復雜風場指評價范圍內存在局地風速、風向等因子不一致的風場。一般是由于地表的地理特征或土地利用不一致,形成局地風場或局地環流,如海邊、山谷、城市等地帶會形成海陸風、山谷風、城市熱島環流等。13)大氣環境防護距離為保護人群健康,減少正常排放條件下大氣污染物對居住區的環境影響,在項目廠界以外設置的環境防護距離。目的主要是增加空間稀釋距離,減少對周圍居民的影響。采用推薦模式中的大氣環境防護距離模式計算各無組織源的大氣環境防護距離。《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在考試大綱中包括八個模塊,分別為:評價工作等級與評價范圍、大氣污染源調查與分析、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調查、氣象觀測資料調查、大氣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大氣環境防護距離、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與建議及附錄。1.評價工作等級與評價范圍1.1掌握大氣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方法知識點:(1)計算模式:選擇推薦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對項目的大氣環境評價工作進行分級。結合項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結果,選擇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參數,采用估算模式計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影響程度和最遠影響范圍,然后按評價工作分級判據進行分級。(2)評價工作等級的確定根據項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結果,選擇1~3種主要污染物,分別計算每一種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濃度占標率Pi(第i個污染物),及第i個污染物的地面濃度達標準限值10%時所對應的最遠距離D10%。其中Pi定義為:式中:Pi—第i個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濃度占標率,%;Ci—采用估算模式計算出的第i個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濃度,mg/m3;C0i—第i個污染物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mg/m3。Coi的選用:①一般選用GB3095(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1小時平均取樣時間的二級標準的濃度限值;②對于沒有小時濃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濃度限值的三倍值;③對該標準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參照TJ36(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中的居住區大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的一次濃度限值。④如已有地方標準,應選用地方標準中的相應值。⑤對某些上述標準中都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參照國外有關標準選用,但應作出說明,報環保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評價工作等級按表1的分級判據進行劃分。最大地面濃度占標率Pi按公式(1)計算,如污染物數i大于1,取P值中最大者(Pmax),和其對應的D10%。表1評價工作等級(3)注意事項①同一項目有多個(兩個以上,含兩個)污染源排放同一種污染物時,則按各污染源分別確定其評價等級,并取評價級別最高者作為項目的評價等級。②對于高耗能行業的多源(兩個以上,含兩個)項目,評價等級應不低于二級。③對于建成后全廠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都有明顯減少的改、擴建項目,評價等級可低于一級。④如果評價范圍內包含一類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或者評價范圍內主要評價因子的環境質量已接近或超過環境質量標準、或者項目排放的污染物對人體健康或生態環境有嚴重危害的特殊項目,評價等級一般不低于二級。⑤對于以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城市道路為主的新建、擴建項目,應考慮交通線源對道路兩側的環境保護目標的影響,評價等級應不低于二級。⑥對于公路、鐵路等項目,應分別按項目沿線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務區、車站等大氣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計算其評價等級。⑦不同等級工作預測模式的選擇:一、二級評價應選擇本導則推薦模式清單中的進一步預測模式進行大氣環境影響預測工作。三級評價可不進行大氣環境影響預測工作,直接以估算模式的計算結果作為預測與分析依據。習題:1.大氣環境評價工作分級的方法是根據(B)計算確定。A.推薦模式中的ADMS模式B.推薦模式中的估算模式C.等標排放量的公式D.推薦模式中的AERMOD模式2.最大地面濃度占標率的計算公式Pi=(Ci/C0i)×109,其中C0i在一般情況下選用GB3095中第i類污染物的(C)。A.年平均取樣時間的二級標準濃度限值。B.日平均取樣時間的二級標準濃度限值。C.1h平均取樣時間的二級標準濃度限值。D.1h平均取樣時間的一級標準濃度限值。3.某項目建在風景名勝區,Pmax=8.0%,大氣工作等級為(B)。A.一B.二C.三D.四1.2掌握評價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范圍的確定原則知識點:(1)根據項目排放污染物的最遠影響范圍確定項目的大氣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即以排放源為中心點,以D10%為半徑的圓或2×D10%為邊長的矩形作為大氣環境影響評價范圍;(2)當最遠距離超過25km時,確定評價范圍為半徑25km的圓形區域,或邊長50km矩形區域。(3)評價范圍的直徑或邊長一般不應小于5km。(4)對于以線源為主的城市道路等項目,評價范圍可設定為線源中心兩側各200m的范圍。習題:1.某建設項目經計算確定D10%為26km,則該項目的大氣環境評價范圍為以排放源為中心點,以(B)。A.26km為半徑的圓B.25km為半徑的圓C.周長50km矩形區域D.邊長52km矩形區域解析:當最遠距離超過25km時,確定評價范圍為半徑25km的圓形區域,或邊長50km矩形區域。2.某建設項目經計算確定D10%為2km,則該項目的大氣環境評價范圍為以排放源為中心點,以(C)。A.2kmB.周長4km矩形區域C.2.5kmD.邊長4km矩形區域2.大氣污染源調查與分析2.1熟悉大氣污染源調查與分析對象知識點:①對于一、二級評價項目,應調查分析項目的所有污染源(對于改、擴建項目應包括新、老污染源)、評價范圍內與項目排放污染物有關的其他在建項目、已批復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未建項目等污染源。如有區域替代方案,還應調查評價范圍內所有的擬替代的污染源。②對于三級評價項目可只調查分析項目污染源。習題:1.對于三級評價項目,大氣污染源調查與分析對象應包括(A)。A.項目污染源B.評價區的工業污染源C.評價范圍內與項目排放污染物有關的其他在建項目D.已批復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未建項目污染源2.2熟悉各級評價項目大氣污染源調查的內容及要求知識點:2.2.1一級評價項目污染源調查內容知識點:(1)污染源排污概況調查a)在滿負荷排放下,按分廠或車間逐一統計各有組織排放源和無組織排放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b)對改、擴建項目應給出:現有工程排放量、改擴建工程排放量,以及現有工程經改造后的污染物預測削減量,并按上述三個量計算最終排放量;c)對于毒性較大的污染物還應估計其非正常排放量;d)對于周期性排放的污染源,還應給出周期性排放系數。周期性排放系數取值為0~1,一般可按季節、月份、星期、日、小時等給出周期性排放系數。(2)點源調查內容a)排氣筒底部中心坐標,以及排氣筒底部的海拔高度(m);b)排氣筒幾何高度(m)及排氣筒出口內徑(m);c)煙氣出口速度(m/s);d)排氣筒出口處煙氣溫度(K);e)各主要污染物正常排放量(g/s),排放工況,年排放小時數(h);f)毒性較大物質的非正常排放量(g/s),排放工況,年排放小時數(h);g)點源(包括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參數調查清單參見表3-2。表3-2點源參數調查清單(3)面源調查內容知識點:a)面源位置坐標,以及面源所在位置的海拔高度(m);b)面源初始排放高度(m);c)各主要污染物正常排放量(g/s.m2),排放工況,年排放小時數(h);d)矩形面源:初始點坐標,面源的長度(m),面源的寬度(m),與正北方向逆時針的夾角;表3-3矩形面源參數調查清單e)多邊形面源:多邊形面源的頂點數或邊數以及各頂點坐標;表3-4多邊形面源參數調查清單f)近圓形面源:中心點坐標,近圓形半徑(m),近圓形頂點數或邊數。表3-5近圓形面源參數調查清單(4)體源調查內容a)體源中心點坐標,以及體源所在位置的海拔高度(m);b)體源高度(m);c)體源排放速率(g/s),排放工況,年排放小時數(h);d)體源的邊長(m)(把體源劃分為多個正方形的邊長,見圖1、圖2中的W);連續劃分的體源圖1連續劃分的體源圖2間隔劃分的體源e)初始橫向擴散參數(m),初始垂直擴散參數(m),體源初始擴散參數的估算見表3-6,3-7。體源參數調查清單參表3-8。表3-6初始橫向擴散參數的估算表3-7體源初始垂直擴散參數的估算表3-8體源參數調查清單(5)線源調查內容:a)線源幾何尺寸(分段坐標),線源距地面高度(m),道路寬度(m),街道街谷高度(m);b)各種車型的污染物排放速率(g/km.s);c)平均車速(km/h),各時段車流量(輛/h)、車型比例。線源參數調查清單參見表3-9。表3-9線源參數調查清單(6)其他需調查的內容①建筑物下洗參數在考慮由于周圍建筑物引起的空氣擾動而導致地面局部高濃度的現象時,需調查建筑物下洗參數。建筑物下洗參數應根據所選預測模式的需要,按相應要求內容進行調查。②顆粒物的粒徑分布顆粒物粒徑分級,顆粒物的分級粒徑(μm)、各級顆粒物的質量密度(g/cm3)、以及各級顆粒物所占的質量比(0~1)。表3-10顆粒物粒徑分布調查清單二級評價項目污染源調查內容參照一級評價項目執行,可適當從簡。三級評價項目可只調查污染源排污概況,并對估算模式中的污染源參數進行核實。習題:1.下列內容屬于大氣環境體源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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