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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45《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甄題精選第二次天天練含答案及解析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2006年10月,張某、李某得知徐某等人在劉某家中賭博,即穿上盜竊來的治安聯防隊員的隊服,冒充治安聯防隊員,以抓賭為名,沒收賭資2000元,并讓徐某等人繳納罰款3000元。張某、李某的行為構成?A、搶劫罪B、詐騙罪C、敲詐勒索罪D、招搖撞騙罪【參考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條規定,行為人冒充治安聯防隊員“抓賭”、“抓嫖”、沒收賭資或者罰款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在實施上述行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脅的,以搶劫罪定罪處罰。因此,C選項正確,ABD選項錯誤。2、根據《商業銀行法》的規定,下列有關商業銀行的表述中哪一項是正確的:A、商業銀行既可以是國有獨資銀行,也可以是非國有的股份制銀行B、商業銀行是依照《商業銀行法》而非《公司法》設立的C、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管機構批準成立的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D、商業銀行只能被接管而不能破產【參考答案】:A3、已婚男女張某(男)和李某(女)因長期共事產生感情,經常出入各種娛樂場所及旅館,多次發生性關系,對于張某和李某的行為應如何界定?A、通奸罪B、組織淫穢表演罪C、聚眾淫亂罪D、無罪【參考答案】:D【解析】:張某和李某的行為是通奸行為,并不是我國刑法中明文規定的犯罪行為,刑法中也并未規定通奸罪,因此,不應當對其定罪處罰,故答案為D。4、我國的統一戰線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被稱為什么?A、愛國統一戰線B、社會主義統一戰線C、民族統一戰線D、廣泛的統一戰線【參考答案】:A【解析】:此為知識點識記5、某縣城一交通警察王某在執勤時,發現一輛轎車闖紅燈,便將該車攔住。王某向車主出示了自己的證件,隨后告訴車主劉某闖紅燈應該罰款30元,并告訴劉某,如果不服可向交通管理局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劉某不愿掏罰款,在王某要開罰單時,用手拉住王某的手央求王某不要開罰單,反復強調自己是無意的,而且沒有造成任何危害。由于王某還要繼續執勤,對劉某的行為特別的反感,推開劉某的手,以其態度不好為由,加罰了10元,開了一張40元的罰單,并當場將罰款收繳。下面對本案分析正確的選項有:A、王某的處罰應當適用一般處罰程序,至少應當是2人在場,因而王某的處罰程序不合法B、王某當場收繳罰款的行為是合法的C、王某對劉某加罰10元的行為是違法的D、王某的處罰行為及其適用的處罰程序是合法的【參考答案】:C【解析】:《行政處罰法》第33條規定:“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本案的違法事實確鑿,罰款數額在50元以下,因此可以適用簡易程序。選項A錯誤。《行政處罰法》第47條規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一)依法給予二十元以下的罰款的;(二)不當場收繳事后難以執行的。”本案不存在不當場收繳事后難以執行的情況,而且罰款數額為40元,因而不適用當場收繳的規定。故選項B錯誤。《行政處罰法》第32條規定:“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采納。行政機關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因此,選項C正確。本案可適用簡易程序,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但不得當場收繳罰款,選項D錯誤。6、衛生行政機關對患有流行性傳染病的人采取強制隔離治療的行為屬于A、行政強制B、行政處罰C、行政處分D、違法行為【參考答案】:A【解析】:衛生行政機關對患有流行性傳染病的人采取強制隔離治療屬于行政強制中的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主體為維護國家與社會的管理秩序,或者為迫使行政相對人履行特定行政法義務,而通過強制方法實施的行為。它具有特定性、臨時性和非制裁性的特點。常見的行政強制措施手段包括:強制帶離現場、盤問、強制傳喚和訊問、強制約束、人身扣留、強制檢疫檢查、強制隔離治療、強制戒毒,對財務的查封、扣押和凍結7、下面關于解決法的價值沖突的原則中,表述錯誤的是:A、價值位階原則是指在不同位階的法的價值發生沖突時,在先的價值優于在后的價值B、個案平衡原則是指在處于同一位階上的法的價值發生沖突時,必須綜合考慮主體之間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個案的解決能夠適當兼顧雙方的利益C、比例原則是指為保護某種較為優越的法價值須侵及一種法益時,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D、功利原則是為保護某種較為優越的法價值須侵及一種法益時,以是否適合社會經濟發展為標準【參考答案】:D【解析】:對于法的價值沖突,必須形成相關的平衡價值沖突的規則。在這個方面,可以采納的原則有:價值位階原則;個案平衡原則;比例原則。另外應注意司法考試出題方式的變化,即考查考生對某一具體條文所反映的法的價值沖突原則的判斷分析能力。這就要求在學習中應加深對該知識點的理解。8、下列哪些屬于建設法治國家的思想條件?A、完備的司法系統和律師制度B、完備的法律和系統的法律體系C、法律至上D、權力本位【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對法治國家理論的掌握。法治國家的基本標志包括制度條件:完備的法律和系統的法律體系,具有相對平衡和相互制約的權力運行的法律機制,獨立的具有極大權威的司法系統和一支高素質的司法隊伍,及健全的律師制度等。思想條件則包括法律至上,權利平等,權力制約,權利本位等。9、某中外合資企業的外方認為,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吊銷企業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侵害了外方的合法權益,單獨以外方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此,下列哪種說法是正確的?()A、不能受理,因為合資企業中的外方不是獨立的法人B、可以受理,因為外方依法享有單獨提起訴訟的權利C、可以受理,但外方必須以企業的名義D、可以受理,但是應當與中方一起作共同原告【參考答案】:B【解析】:《行政訴訟法解釋》第15條規定,聯營企業、中外合資或者合作企業的聯營、合資、合作各方,認為聯營、合資、合作企業權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權益受具體行政行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故本案中合資企業的外方有權單獨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可以受理10、在一起案件中,主審法官認為,生產假化肥案件中的假化肥不屬于《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中的產品范疇,因為《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條對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有專門規定。關于該案,法官采用的法律解釋方法屬于下列哪一種?A、比較解釋B、歷史解釋C、體系解釋D、目的解釋【參考答案】:C11、根據我國憲法規定,下列有關公民基本權利的表述,哪一個是正確的?()A、一切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B、憲法規定了對華僑、歸僑權益的保護,但沒有規定對僑眷權益的保護C、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可以創作小說,但在被剝奪政治權利期間不能出版D、憲法規定的休息權的主體是年滿18周歲的公民【參考答案】:C【解析】:考點:公民基本權利。我國《憲法》第34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18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因此,公民必須年滿18周歲,且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才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故A項錯誤。《憲法》第50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故B項錯誤。創作小說是公民的文學藝術創作的自由,我國《憲法》第4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而出版則屬于政治權利和自由。因此,C項的說法是正確的。《憲法》第43條第1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休息權的主體是勞動者,而不是年滿18周歲的公民。因此,D項錯誤。12、憲法是國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關憲法法律效力的哪一項表述是正確的?()。A、在不成文憲法的國家中,憲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法律B、在我國,任何法律法規都不得與憲法規范、憲法基本原則和憲法精神相抵觸C、憲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現為對公民的行為約束D、憲法的法律效力不具有任河強制性【參考答案】:B【解析】:「考點」憲法法律效力的理解「解析」選項A錯誤,在不成文憲法的國家中。憲法的法律效力同于其他法律;C也錯誤,憲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現為對國家的約束力,以保障公民權利;D也是錯誤的,憲法的法律效力具有最高性,具有強制性。13、根據《對外貿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和反補貼條例的相關規定,下列哪一項不是采用反傾銷措施的必要條件()A、當產品以低于正常價值的方式進口B、對國內已經建立的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者產生實質損害的威脅C、對國內建立相關產業造成實質阻礙D、產品價格低于我國該產品的價格【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我國采取反傾銷措施的必要條件。根據《對外貿易法》和《反傾銷條例》和《反補貼條例》的相關規定,進口產品采用傾銷或者補貼的方式,并由此對國內已經建立的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者產生實質損害的威脅,或者對國內建立相關產業造成實質障礙的,依照該條例的規定采取反傾銷或者反補貼措施。進口產品的出口價格低于其正常價值的,為傾銷。正常價值按照下列方法確定,(1)進口產品的相同或者類似產品在出口國市場上有可比價格的,以該可比價格為正常價值;(2)進口產品的相同或者類似產品在出口國市場上是沒有可比價格的,以相同或者類似產品出口到第三國的可比價格或者以該相同或者類似產品的生產成本加合理費用、利潤為正常價值。出口價格按照下列方法確定:(1)進口產品有實際支付價款或者應當支付價款的價格的,以該價格為出口價格;(2)進口產品沒有出口價格或者其價格不可靠的,以根據該進由產品首次轉售給獨立購買人的價格推定的價格為出口價格;但是,該進口品未轉售給獨立購買人或者未按進口時的狀態轉售的,可以以商務部根據合理基礎推定的價格為出口價格。14、200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解釋:刑法第四百一十條規定的“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法批準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以及其他土地。對該法律解釋,下列哪一種理解是錯誤的?A、該解釋屬于立法解釋B、該解釋的效力與所解釋的刑法條文的效力相同C、該解釋與司法解釋的效力相同D、該解釋的效力具有普遍性【參考答案】:C15、根據《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的規定,下列國家屬于合格東道國的是:A、發展中國家會員國B、發達國家會員國C、實行計劃經濟的會員國D、實行市場經濟的會員國【參考答案】:A【解析】:合格東道國[答案及解析]A。根據《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的規定,合格東道國僅包括發展中國家會員國。故A項屬于,其他均不屬于。因此答案選A。16、關于最惠國待遇,以下說法錯誤的是()A、施惠國給受惠國的國民和法人待遇B、最惠國待遇只適用于國際經濟關系的特定領域,如貿易或投資等C、如某國給予其鄰國在經貿領域的待遇高于其他國家,則違反了最惠國的待遇原則D、最惠國待遇通常是建立在互惠的基礎上【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最惠國概念。C項,鄰國之間為方便邊境貿易而相互給予的某優惠與最惠國待遇并不相同,其非相鄰國家不得主張“平等”享有。17、16.中華法系的形成一般認為是在:()。A、隋朝B、唐代C、c.清代D、明代【參考答案】:B【解析】:【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中華法系的形成。中華法系是以中國古代法律制度為母體,在東南亞早期封建國家之間形成的一個影響廣泛的體系,它開始于先秦,成熟于唐,解體于清末。【該題針對“唐律的特點與中華法系”知識點進行考核】18、甲、乙兩人在機械廠的同一車間工作,某日上班時,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當,致乙右臂傷殘。有關該事件的下列表述哪個是正確的?()A、假設乙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也不能由機械廠另行安排工作,則機械廠仍不得解除與乙的勞動合同B、乙所受損失應向甲要求賠償C、機械廠工會對該廠解除與甲或乙的勞動合同無權提出意見D、機械廠在對乙作出相應經濟賠償的前提下可以解除與乙的勞動合同【參考答案】:A【解析】:勞動合同的解除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的規定,勞動者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即使給予經濟補償,也不能解除勞動合同。故A正確,D錯誤。同時該法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故C錯誤。B求償的對象應為用人單位機械廠。19、紀某因為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刑滿釋放后7年,禁不住朋友的再三懇求,幫助朋友販賣了30克毒品。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計某屬于毒品犯罪的累犯,對其應當從重處罰B、計某屬于毒品犯罪的慣犯,對其應當從重處罰C、計某屬于毒品犯罪的再犯,對其應當從重處罰D、對計某的行為應定販賣毒品罪,加重處罰【參考答案】:C【考點】毒品犯罪的再犯【解析】《刑法》第356條規定:“因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本節規定之罪的,從重處罰。”注意,對于依法同時構成毒品犯罪的再犯和累犯的被告人,應一律適用《刑法》第356條規定的再犯條款從重處罰,不再適用累犯的條款。20、甲因強奸罪被判有期14年,入獄后,甲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根據刑法,對甲處理正確的是:A、可以減刑,但不可以假釋B、可以減刑,也可以假釋C、不可以減刑,也不可以假釋D、可以假釋【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刑法》第81條的規定,假釋的適用條件是:(1)對象條件,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包括被判處死緩后減為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2)實質條件,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后不致再危害社會的。(3)限制條件,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10年以上。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對死刑緩期執行罪犯減為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后,實際執行刑期不少于12年,不含死刑緩期執行的2年。(4)禁止性條件,對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21、下列不承擔刑事責任的有:A、經被害人承諾而將被害人的眼睛打瞎B、騙取小孩價值千元的手機C、某女同意與數人在公園發生性關系D、某警察誘使某女與之發生性關系,便可將其丈夫從監獄釋放;但發生性關系后,并沒有釋放其丈夫【參考答案】:D【解析】:在被害人的承諾中,需要注意:(1)承諾者無承諾能力的,不影響犯罪的成立。(2)個人法益的有限承諾。生命法益不屬于被害人可以承諾的對象;被害人不能承諾可能造成其身體永久性傷殘的傷害行為;被害人的承諾不得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某女同意與數人在公園發生性關系,其行為成立聚眾淫亂罪。被害人的承諾如果僅僅是關于承諾動機的錯誤,應認為該承諾具有效力,成為排除犯罪的事由。某警察誘使某女與之發生性關系,便可將其丈夫從監獄釋放;但發生性關系后,并沒有釋放其丈夫,這種錯誤僅與承諾的動機有關,故不影響其效力,即對方的行為不成立犯罪。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22、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下列選項中的哪一行為不能減輕或免除法律責任?A、家住偏僻山區的蔣某把入室搶劫的康某捆綁起來,關押了六小時后,才將康某押送到四十里外的鄉派出所B、蔡某偷了一輛價值150元的自行車,十年后被人查出C、醫生李某征得患者王某的同意,鋸掉其長有惡性腫瘤的小腿D、高某在與三個青年打架時,拔出刀子將對方一人刺成重傷【參考答案】:D【解析】:減輕或免除法律責任的情形(1)法律責任的減輕和免除,即通常所說的“免責”。免責以法律責任的存在為前提,是指雖然違法者事實上違反了法律,并且具備承擔責任的條件,但由于法所規定的某些主觀或客觀條件,可以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即不實際承擔)法律責任。(2)在我國的立法和法的實踐中,免責的條件和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項:①時效免責。即違法者在其違法行為發生一定期限后不再承擔強制法律責任。依《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6個月內公安機關沒有發現的,不再處罰。即治安處罰的追訴時效為6個月。依此,B項行為可以免除法律責任。②自助免責。自助行為是指權利人為保護自己的權利,在情事緊迫而又不能及時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助的情況下,對他人的財產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應措施,而為法或社會公共道德所認可的行為。A項中蔣某的行為雖然有所不妥,超過了必要限度,但仍不失為自助行為,依法至少可以減輕法律責任。③受害人同意免責。C項即屬此類情形。故C項李某行為可以依法免除、減輕責任。另外,還有不訴免責、自首免責、立功免責、補救免責、協議或議定免責、人道主義免責等情形。本題中D項高某的行為并非正當防衛行為,故依法不能減輕或免除法律責任。所以,本題答案為D項。23、陳某系某省副省長,在對外交往中得到許多貴重禮品。陳某對其他禮品不感興趣,對各國名表情有獨鐘。陳某將五塊名表隱瞞下來,放在自己的辦公室里。之后,陳某命司機小吳將手表取出,送給小吳一塊,其余四塊分送其他朋友。陳某的行為構成何罪?A、侵占罪B、職務侵占罪C、貪污罪D、盜竊罪【參考答案】:C【考點】貪污罪的認定【解析】根據《刑法》第394條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在國內公務活動或者對外交往中接受禮物,依照國家規定應當交公而不交公,數額較大的,依照本法第382條、第383條的規定即貪污罪定罪處罰。24、中國某法院受理一涉外民事案件后,依案情確定應當適用甲國法。但在查找甲國法時發現甲國不同州實施不同的法律。關于本案,法院應當采取下列哪一做法?A、根據意思自治原則,由當事人協議決定適用甲國哪個州的法律B、直接適用甲國與該涉外民事關系有最密切聯系的州法律C、首先適用甲國區際沖突法確定準據法,如甲國沒有區際沖突法,適用中國法律D、首先適用甲國區際沖突法確定準據法,如甲國沒有區際沖突法,適用與案件有最密切聯系的州法律【參考答案】:B【解析】:暫無25、下列哪個具體行政行為一定是不可訴的?A、國務院就自治區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案件作出的裁決B、公安機關作出的關于行政拘留的行政復議決定C、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D、省級人民政府確認自然資源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行政復議決定【參考答案】:AB選項,行政拘留決定如果是根據《外國人入境處境管理法》或者《中國公民處境入境管理法》作出的,則公安機關的復議決定是不可訴的;否則就是可訴的。C選項,根據修改后的《商標法》第43條,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因此,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是可訴的。D選項,省級人民政府確認自然資源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行政復議決定,如果是根據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對行政區劃的勘定、調整或者征用土地的決定作出的,這個復議決定是不可訴的;否則就是可訴的26、對采購代理機構在開標前泄漏標底的,下列哪一項不是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A、.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以罰款B、給予警告C、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D、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參考答案】:B【解析】《政府采購法》第72條27、國家是法律存在的基礎,下列哪一種說法沒有正確表達這一點?()A、法律是完善國家制度所必需的手段B、法律的實施離不開國家的強制C、法律的發展、變化受國家的發展、變化的影響和制約D、法律的特征、表現形式和內容受國家的特征、形式、傳統、職能等方面的影響【參考答案】:A28、下列哪種情形屬于教唆犯?A、甲對乙說“馬不吃夜草不肥,人不發橫財不富”,乙聽后就去盜竊B、甲勸說某軍隊干部乙進行分裂國家的活動C、甲教唆乙吸食毒品D、甲收買乙將丙殺死【參考答案】:D【解析】:總則中關于教唆犯的規定不適用于分則中有特別規定的情形,BC選項在分則中都構成獨立的犯罪,參見《刑法》第103條第2款(煽動分裂國家罪)、第353條(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的規定。教唆的內容必須具體、明確,A選項中,甲的行為并無確定的教唆內容,所以不成立教唆犯。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29、以下哪些行為屬于限制競爭的行為?()A、甲自來水公司指定消費者只能購買使用其下屬企業生產的水表B、乙商場設置最高額為1萬元的有獎銷售進行促銷C、丁企業與丙企業在招標過程中串通D、戊企業在銷售過程中使用商業賄賂的手段【參考答案】:A,C【解析】:限制競爭行為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B為有獎銷售的不正當競爭行為,D為商業賄賂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故選AC。30、依據《稅收征收管理法》,關于稅務登記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事業單位均無須辦理稅務登記B、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應當辦理稅務登記C、個體工商戶應當在辦理營業執照之前辦理稅務登記D、稅務機關應當在收到稅務登記申報之后15日內核發稅務登記證件【參考答案】:B【解析】:稅務登記[答案及解析]B。《稅收征收管理法》第15條規定:“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報之日起三十日內審核并發給稅務登記證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辦理登記注冊、核發營業執照的情況,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本條第一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和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范圍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由本條可知,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和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都屬于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需要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所以A項錯誤,B項正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即在辦理營業執照之后才辦理稅務登記,所以C項錯誤。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報之日起30日內核發稅務登記證件,而不是15日內,D項錯誤.31、非中國籍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永久性居民和在國外有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可以當選為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但其所占比例不得超過立法會全體成員的下列哪一比例?()A、10%B、20%C、25%D、30%【參考答案】:D【解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67條。32、根據我國現行《憲法》和《立法法》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吳某等30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向全國人大會議提出法律案,全國人大主席團以聯名代表不屬于一個代表團為由拒絕將其列入大會議程。全國人大主席團的做法是不正確的B、某省人民代表大會罷免了本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項某的職務,然后直接選舉了劉某為新的檢察長。該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做法是正確的C、某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了關某為該縣人民法院院長,關某根據法律的規定,提名曹某為該院副院長,縣人民代表大會對該提名予以通過。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人事任免案D、全國人大常委會選舉孫某為中央軍委副主席。這是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利行使程序的【參考答案】:A【解析】:人民代表大會權限[答案及解析]A。全國人大議事規則規定,全國人大代表30名以上聯名或一個代表團都可以提出屬于全國人大職權范圍內的議案,但并不要求該30名代表屬于一個代表團,所以這種做法是不正確的,A項表述正確。《憲法》第101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分別選舉并且有權罷免本級人民政府的省長和副省長、市長和副市長、縣長和副縣長、區長和副區長、鄉長和副鄉長、鎮長和副鎮長。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并且有權罷免本級人民法院院長和本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出或者罷免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上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該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可知,省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或罷免該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必須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所以B項是錯誤的。根據地方人大組織法的規定,縣人民代表大會只是選舉該縣人民法院院長,而副院長是由院長提請縣人大常委會任命的,所以c項是錯誤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根據中央軍委主席的提名,決定副主席的人選,而不是選舉,所以D項錯誤。33、2004年12月,趙縣一中在由劃撥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設平房6間,原本打算用做學生宿舍,后因校方企圖多方營利,便將這批住房出租給個體戶張某并收取租金,對此,下列敘述正確的是:()A、可以出租,但是趙縣一中應當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B、將此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只能租給軍事單位、國家機關等單位,并經上級主管機關批準報國務院備案C、可以出租,無須任何批準程序和租金分配D、此營利為目的的出租行為違法,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不得出租【參考答案】:A【解析】: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6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本題應選A項,考查的是房屋租賃的相關法律規定。我國實行土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一體轉移的制度。而所謂劃撥與出讓均是針對土地而言,土地收益不能流失,而房屋歸個人或集體所有則不受影響。34、有關產品質量認證制度的陳述正確的是?()A、國家推行產品質量認證制度,實行自愿原則B、國家推行產品質量認證制度,其認證依據是國際先進的產品標準和技術要求C、經認證合格,由認證機構頒發產品質量認證證書,該證書不得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D、國家強制推行產品質量認證制度【參考答案】:A【解析】:產品質量認證制度根據《產品質量法》第14條規定:“國家根據國際通用的質量管理標準,推行企業質量體系認證制度。企業根據自愿原則可以向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認可的或者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企業質量體系認證。經認證合格的,由認證機構頒發企業質量體系認證證書。國家參照國際先進的產品標準和技術要求,推行產品質量認證制度。企業根據自愿原則可以向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認可的或者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產品質量認證。經認證合格的,由認證機構頒發產品質量認證證書,準許企業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使用產品質量認證標志。”由于基于“自愿”,故A正確、D錯誤。B項錯誤的原因是法條中規定的是國家參照國際先進的產品標準和技術要求,推行產品質量認證制度,而不是必然依據其作出規定。C項也是法律明文規定的,故選項C說法不正確。35、下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的條件中,哪項是錯誤的?()A、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B、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于1000人C、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D、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參考答案】:B【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的條件《證券法》第50條: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已公開發行;(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三千萬元;(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于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故B項錯誤36、根據《律師法》和相關律師職業道德規范的規定,某律師事務所實施的下列行為中,合法的是哪一項?A、該律師事務所為在甲縣設立分所,將有關申請材料遞交甲縣司法局審核B、該律師事務所為了擴大品牌宣傳、提升名氣,在所在市的報紙上以該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發布律師廣告C、該律師事務所為了承辦更多的案件,公開承諾“每介紹一個案件,按代理費的10%支付報酬”D、該律師事務所為了方便律師辦案,允許律師自行接受委托和向當事人收取費用,結案后再向律師事務所上交一定比例的費用【參考答案】:B【解析】:律師職業道德規范[答案及解析]B。由《律師法》第l9條的規定可知,律師事務所可以設立分所。設立分所,須經擬設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按照規定的條件審核。A項中,該律所向縣司法局遞交申請設立分所的材料顯然不合法。《律師法》第25條規定,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并如實入賬。所以D項中該律師所的行為也是不合法的。《律師執業行為規范(試行)》第ll6條規定,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不能向中介人或者推薦人以許諾兌現任何物質利益或者非物質利益的方式,獲得有償提供法律服務的機會。顯然,C項違反此條規定,《律師執業行為規范(試行)》第122條規定,律師廣告是指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為推廣業務與獲得委托,讓公眾知悉、了解律師個人和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業務而發布的信息及其行為過程。第125條規定,律師廣告可以以律師個人名義發布,也可以律師事務所名義發布。故B項正確。37、甲市居民陳某在乙市出差期間被乙市公安局誤認為盲流收容遣送至丙市。乙市地方性法規規定,對收容遣送不服提起訴訟的人應先申請行政復議。陳某決定向甲市法院起訴,甲市法院應按下列哪個選項處理?A、受理此案B、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陳某先向乙市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C、移送乙市法院管轄D、移送丙市法院管轄【參考答案】:A【解析】:行政訴訟的特殊地域管轄。《行政訴訟法》第18條:“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行政訴訟法解釋》第9條第1款:“行政訴訟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本題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案件管轄的特別規定,同時還涉及行政復議前置及地方性法規規定的效力問題。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8條的規定,確定本案有管轄權的法院是被告所在地乙市法院或者原告所在地甲市法院,從而排除D項。關于行政復議前置問題,由于該規定,即“乙市地方性法規”規定,“對收容遣送不服提起訴訟的人須先申請行政復議”,作為地方性法規,該規定只能在本地方有效。而陳某在有管轄權的甲市法院起訴,甲地法院不應適用乙市地方性法規,故不存在復議前置。因此否定B項;而C項,因不存在復議前置,也就沒有任何需要移送的理由,可因此排除38、犯罪嫌疑人張某,男,27歲,汽車駕駛員。2004年12月,某個體汔車運輸戶聘用張某為自已的東風大貨車駕駛員從事建筑工地土石方運輸。同年12月25日晚,張某因賭博欠帳,便產生將東風大貨車便賣還帳的念頭。同月27日,張某將車以35000元的價格賣給他人還完賭帳后攜款外逃,后被捉獲。張某的行為構成:A、侵占罪B、職務侵占罪C、盜竊罪D、詐騙罪【參考答案】:A【考點】侵占罪【解析】該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是一種侵占行為,不是盜竊和職務侵占。理由如下:首先,張某不構成職務侵占罪,因為張某受聘于個體工商戶,不符合刑法規定的職務侵占主體特征。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占的規定,職務侵占的行為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據為己有的,數額較大的行為。該條款明確規定職務侵占罪的主體必須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而嫌疑人張某是個體汽車運輸戶聘用的臨時工,不屬于刑法所指的單位(公司、企業等)里的職工,所以其不具備職務侵占罪的主體資格,張某的行為就不構成職務侵占罪。其次張某的行為不構成盜竊罪。張某是在車主將車交給他從事運輸活動后將車偷賣的。車主將車交給其從事經營運輸后,該車的保管權就屬于張某不再是車主。張某在受聘接受汽車時,就具有為車主代為保管之責,此時該車的實際控制權在張某手中。張某偷賣汽車的行為,實質是將自已控制而又不屬自己的物品便賣的行為,不是秘密竊取的竊取而來后再倒賣,因而不符合盜竊罪秘密竊取的特征。張某公開利用從事運輸的工作之便,將自己保管的車子偷賣,其實質是將自己經管的財務非法占有,行為特征更符合侵占罪的特征。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才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拒不退還的,構成侵占罪。本案中,張某的行為完全符合這條刑法規定,應以侵占罪論處。39、對刑法的解釋,以下理解錯誤的是:A、根據解釋方法的不同,刑法解釋可以分為文理解釋和論理解釋。如果文理解釋的結論合理,就沒有必要采取論理解釋的方法B、擴大解釋是對用語通常含義的擴張,不能超出用語可能具有的含義;如果完全超出用語可能具有的含義,則是違反罪刑法定原則的類推解釋。應否作出擴大解釋,還必須考慮處罰的必要性C、擴大解釋在公民預測可能性范圍之內,而類推解釋超出了公民預測可能性范圍,因而按照罪刑法定原則,類推解釋受到嚴格禁止D、將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中的“出售”解釋為“包括出賣和以營利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為”,屬于擴大解釋【參考答案】:C【解析】:刑法解釋的方法分為兩大類,即文理解釋與論理解釋,故A選項的理解正確。對于一個行為而言,其處罰的必要性越大,將其解釋為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大,但如果行為離刑法用語核心含義的距離越遠,則解釋為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小,B選項的理解正確。任何解釋方法所得出的結論,都不能違反罪刑法定原則。不利于被告人的類推解釋在方法上就與罪刑法定原則相抵觸,故屬禁止之列。||罪刑法定原則禁止不利于行為人的類推解釋,故C選項的理解錯誤。擴大解釋,即刑法條文字面的通常含義比刑法的真實含義窄,于是擴張字面含義,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實含義。故D選項的理解正確。本題的參考答案為C。40、在下列哪些情況下,稅務機關不能直接核定納稅人的應納稅額?()A、甲公司擅自銷毀賬簿、拒不提供納稅資料B、乙公司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C、丙公司設置了賬簿,但賬目混亂,憑證不全,難以查賬D、丁公司未按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后才申報【參考答案】:D【解析】:稅務機關有權直接核定應納稅額的情形【解析】《稅收征收管理法》第35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賬簿但未設置的;(三)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四)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五)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六)納稅人中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額的具體程序和方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由上述法條可知ABC選項不是本題答案,D選項是本題答案,因為丁公司未按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后最終申報了,只有逾期仍不申報的才屬于稅務機關有權直接核定應納稅額的情形。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在因國際不當行為引起的國際法律責任中,行為的不法性與責任密切相關,如果某國際主體的行為已經排除了不法性,該行為的國際法律責任也就隨之免除。根據國際實踐,排除行為的不法性主要有A、同意B、報復C、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D、用盡當地救濟【參考答案】:A,B,C【解析】:受害主體事先以有效方式表示同意,該行為在相互關系上便排除了不法性。一國對其他主體所作國際不當行為而采取相應措施是國際法所允許的,但不應超過必要的限度。用盡當地救濟是認定國際不當行為的其他客觀要素之一,而不是排除行為不法性的要素。《關于國家責任的條文草案》共列舉了6種可以排除國家行為不法性的行為,除A、B、C三項外,還有避免危難、緊急狀態和自衛。3、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A、國家對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B、國家對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適當提高其企業所得稅稅率C、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D、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參考答案】:A,C,D【考點】稅收優惠【解析】《企業所得稅法》第25條規定:“國家對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故A選項正確,當選。該法第28條第2款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故B選項錯誤,不當選。該法第27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故C選項正確,當選。該法第35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對加計扣除:(一)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二)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D選項符合該條第(2)項的規定,當選。4、我國中央人民政府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處理有關的對外事務。下列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有關對外事務的規定的表述錯誤的是:()。A、香港特別行政區可在經濟、貿易等領域以“香港”的名義,單獨地同世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系,簽訂和履行有關協議B、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以國家為單位參加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C、香港特別行政區可根據需要在外國設立官方或半官方的經濟和貿易機構,報中央人民政府備案D、外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領事機構或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經香港特別行政區批準后,報中央人民政府備案【參考答案】:A,B,D【考點】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解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51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在經濟、貿易、金融、航運、通訊、旅游、文化、體育等領域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單獨地同世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系,簽訂和履行有關協議。故A錯誤。第152條規定:對以國家為單位參加的、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適當領域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派遣代表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的成員或以中央人民政府和上述有關國際組織或國際會議允許的身份參加,并以中國香港的名義發表意見。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不以國家為單位參加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已參加而香港也以某種形式參加了的國際組織,中央人民政府將采取必要措施使香港特別行政區以適當形式繼續保持在這些組織中的地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參加而香港已以某種形式參加的國際組織,中央人民政府將根據需要使香港特別行政區以適當形式繼續參加這些組織。故B錯誤。第156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根據需要在外國設立官方或半官方的經濟和貿易機構,報中央人民政府備案。故C項正確。第157條規定,外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領事機構或其他官方、關官方機構,須經中央人民政府批準。已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系的國家在香港設立的領事機構和其他官方機構,可予保留。尚未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系的國家在香港設立的領事機構和其他官方機構,可根據情況允許保留或改為關官方機構。尚未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的國家,只能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民間機構。故D項錯誤。5、下列哪幾項不是除沿海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在專屬經濟區內享有的權利?()A、進行海洋科學研究和保護海洋環境的權利B、享有航行和飛越的權利C、享有海底電纜和管道的鋪設的權利D、享有利用海水、海流和風力生產能源的權利【參考答案】:A,D【考點】專屬經濟區的法律地位【解析】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內擁有以勘探、開發、養護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自然資源為目的主權權利,以及關于在該區域內從事經濟開發和勘探的主權權利。此外,沿海國對建造和使用人工島嶼和設施、海洋科學研究、海洋環境保護事項擁有管轄權。沿海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在沿海國的專屬經濟區享有航行和飛越、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的自由以及與之相關的其他活動的權利。6、張某因違章受到交管部門的處罰.張某不服該處罰行為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張某在訴訟中提出交管部門所持有的“電子記錄”證明其并末違章.且其并未在現場筆錄上簽字,而且有同車的朋友秦某作證其并末違章,請求法院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則下列說法成立的是:A、如交管部門拒不提供電子記錄無正當理由的,法院可以推定原告的主張成立B、現場筆錄證明效力優于電子記錄C、現場筆錄由于沒有張某的簽字法院不予采納D、秦某的證言不能作為定案依據【參考答案】:A,B【解析】:根據《行政訴訟證據規定》第69條規定:“原告確有證據證明被告持有的證據對原告有利,被告無正當事由拒不提供的,可以推定原告的主張成立.”因此A選項正確.根據《行政訴訟證據規定》第63條規定:“證明同一事實的數個證據,其證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認定:……(二)鑒定結論、現場筆錄、勘驗筆錄、檔案材料以及經過公證或者登記的書證優于其他書證、視聽資料和證人證言:……”因此B選項正確.根據《行政訴訟證據規定》第15條規定:“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現場筆錄,應當載明時間、地點和事件等內容,并由執法人員和當事人簽名.當事人拒絕簽名或者不能簽名的,應當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現場的,可由其他人簽名.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現場筆錄的制作形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因此C選項不因為張某沒有簽字而被法院不采納.故C選項錯誤.根據《行政訴訟證據規定》第71條規定:“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定案依據:……(二)與一方當事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密切關系的證人所作的對該當事人有利的證言,或者與一方當事人有不利關系的證人所作的對該當事人不利的證言:……”因此秦某的證言只是不能單獨作為定案的依據,并非不能作力定案依據,所以D選項錯誤.7、憲政也稱民主憲政、立憲政體,是重要的現代民主制度。下列有關憲政的論述正確的為A、憲政就是民主政治B、憲政的基本精神在于限制國家權力C、一個存在憲法的國家必然存在憲政D、憲政的集中表現是樹立憲法的最高權威【參考答案】:A,B,D【解析】:本題考的是憲政的含義和特征。憲政,是指根據憲法規定所產生的,以法治為基礎、以保障人權為核心,能夠有效協調國家權力和公民權利之間關系的現代民主制度。簡言之,憲政就是民主政治。故A項論述正確。憲政的主要特征為:(1)憲政的基本精神在于限制國家權力。國家權力是憲法授予的,不得行使憲法沒有授予的和禁止行使的權力。國家權力不得侵犯公民權利,并且有義務保障公民權利的實現。故B項論述正確。(2)憲政的集中表現是樹立憲法的最高權威。當憲法在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真正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時,國家權力的限制、公民權利的實現就有了堅實保障,憲政也就能最終建立起來。故D項論述正確。(3)憲政建立的基本途徑在于憲法的實施和實現。憲法的實施和實現的過程,也就是憲政建立的過程。憲法是憲政的前提,但有憲法卻不一定有憲政。故C項論述錯誤。8、對于排除犯罪事由中的被害人承諾的說法正確的是:A、承諾者要對被侵害的法益具有處分權限,才構成被害人承諾B、承諾者必須對所承諾的事項的意義、范圍具有理解能力C、只要被害人承諾就可以排除侵害人犯罪D、承諾必須出于被害人的真實意思【參考答案】:A,B,D【解析】:被害人承諾,是指基于被害人允許他人侵害自己可支配的權益而承諾實施的阻卻犯罪的損害行為。其成立需要具備以下條件:1.被害人承諾的主體要件,即被害人的承諾能力,指被害人具備理解承諾的內容和意義并做出承諾的能力。2.承諾必須是出于被害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基于欺騙、脅迫、利誘等的承諾不阻卻違法性。3.被害人承諾只能對其有自我決定權的法益作出,即被害人只能對其有處分權的事項作出承諾。4.被害人承諾的時間要件,實行行為發生前或行為發生時。5.行為人實施行為的內容與承諾的內容一致。所以。ABD選項的說法正確,C選項說法錯誤。9、實現“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需要具備哪些條件?A、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B、政治體制改革的推進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完善C、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和全體公民道德觀念、法制(法治)觀念、民主意識和權利意識的提高D、立法體制、司法體制的改革和社會主義法律監督體系的完善【參考答案】:A,B,C,D【解析】:以上均屬于實現“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10、下列情況不屬于正當防衛的有:A、黃某被姚某毆打后揚言要報復,姚某聽說就拿出一把菜刀,被許某勸阻在一旁,此時黃某想先發制人,就從姚某手中奪過菜刀,將其砍成重傷。對于黃某行為的認定B、孫某身強力壯,對體弱的張某不滿,伺機報復,一日見其和女友在一塊,遂調戲侮辱其女友,張某看不過就掄起一根鐵棍撲向孫某,孫某輕而易舉地奪下鐵棍,并借口防衛將張某手臂打折。對于孫某行為的認定C、一個晚上,一便衣民警甲夜晚巡邏,在檢查三輪車時被遠處的司機乙誤認為竊車賊,司機乙立即找了幾個人手持鐵棍趕到現場,而民警甲也以為遭壞人襲擊,雙方因誤會而發生沖突,甲開槍將乙打死。對于民警甲的行為的認定D、一日夜晚,吳某在一僻靜小巷行走,見一陌生人突然襲擊他,遂揮拳將其打倒在地。后查明此陌生人為一狂暴性精神病人,經常襲擊路人,已造成好幾起輕傷事件。結果精神病人被吳某打斷一條腿(輕傷害)。對于吳某行為的認定【參考答案】:A,B,C【解析】:關于A選項。正當防衛對于防衛時間有要求,僅限于不法侵害正在進行尚未結束。A選項中,黃某想先發制人,從姚某手中奪過菜刀,將其砍成重傷,不法侵害尚未發生,黃某屬于事前防衛,不符合正當防衛的時間要求,黃某不構成正當防衛。因此,A選項當選。關于B選項。正當防衛要求具備防衛的意圖,為了侵害他人而故意制造事端、挑撥他人,從而施加侵害行為的,屬于防衛挑撥,不構成正當防衛。B選項中,孫某伺機報復,以調戲侮辱其女友的方式激怒張某,在張某先動手后,孫某借口防衛將張某手臂打折,孫某的行為是防衛挑撥,而非正當防衛。因此,B選項當選。關于C選項。假想防衛是指行為人由于主觀認識上的錯誤,誤認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實施防衛行為,造成損害發生。C選項中,司機乙誤認民警甲為竊車賊,民警甲也以為遭壞人襲擊,雙方因誤會而發生沖突,甲開槍將乙打死,實際上不法侵害并不存在,甲存在認識錯誤,屬于假想防衛。因此,C選項當選。關于D選項。正當防衛的不法侵害人可以是精神病人,對精神病人實施的不法侵害,符合正當防衛的時間要求、限度要求,具備防衛意圖的,可以成立正當防衛。D選項中,吳某在一僻靜小巷行走,見一陌生人突然襲擊他,遂揮拳打去,吳某的行為符合防衛時間、防衛對象、防衛意圖、防衛限度的要求,成立正當防衛。因此,D選項不選。本題的參考答案為ABC。11、下列關于地方性法規、規章之間不一致時的處理正確的是哪些?A、同一機關制定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時,由制定機關裁決B、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地方性法規的,應當決定在該地方適用地方性法規的規定C、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部門規章的,應當決定在該地方適用部門規章的決定D、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參考答案】:A,B【解析】:解析本題涉及法律法規的沖突問題。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86條。12、下列有關選民登記的論述哪些是正確的?()。A、凡年滿18周歲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都應列入選民名單,但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選舉權的,經選舉委員會確認,不列入選民名單B、選民名單在選舉日的10日前公布C、對于公布的選民名單有不同意見的申訴人對選舉委員會的處理決定不服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判決為最后決定D、經過登記確認的選民資格長期有效【參考答案】:A,C,D【考點】選民登記制度【解析】見《選舉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具體內容略。13、下列哪些選項屬于我國憲法的淵源?()。A、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憲法及其修正案B、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C、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D、憲法判例【參考答案】:A,B,C【考點】憲法的淵源【解析】我國憲法的淵源包括了憲法典、憲法性文件、憲法性慣例、國際條約與國際習慣。因此,A、B、c三項都對。其中A為憲法典;B和C為憲法性文件。由于我國是成文法國家,判例并不是法的淵源,因此,在我國憲法判例并不是憲法的淵源。14、下列哪些行為,屬于具體行政行為?A、頒發執照的行為B、對于婚姻事實的登記C、對患有流行性傳染病的人采取強制隔離治療D、某行政主體為因公傷殘的職工發放撫恤金【參考答案】:A,B,C,D【解析】:屬于行政許可行為,具體行政行為之一,正確,A選項當選。屬于行政確認,B選項當選。屬于行政強制措施,C選項當選。屬于行政給付,D選項當選。15、下列關于國際法院咨詢管轄的敘述哪些是錯誤的?A、咨詢管轄是國際法院的最主要職能B、國際法院的咨詢意見具有法律拘束力C、咨詢管轄的請求權僅屬于聯合國大會和安理會D、咨詢管轄是就請求機關的法律問題發表咨詢意見【參考答案】:A,B,C【解析】:咨詢管轄不是國際法院的最主要職能,其意見并無法律拘束力,享有請求權的主體還包括聯大授權的有關機構。16、依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糾紛案件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關于合同的法律適用,下列選項中哪些是正確的?()A、當事人應以明示的方式選擇合同爭議應適用的法律B、當事人對適用法律的選擇必須在爭議發生前C、在中國履行的中外合資營業企業合同必須適用中國法D、上述規定在適用最密切聯系時采用了“特征履行”的方法【參考答案】:A,C,DA正確,依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糾紛案件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條,當事人選擇或者變更選擇合同爭議應適用的法律,應當以明示的方式進行。B錯,關于法律選擇的時間,該《規定》第4條明確當事人選擇或者變更選擇合同爭議應適用的法律的時間點為“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而不是必須在爭議發生前。C正確,依該《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等適用中國法。D正確,在最密切聯系原則的具體運用過程中,該《規定》采用了“特征履行”的方法來確定合同爭議所要適用的法律。17、抗日民主政權的刑罰,除主刑之外,還有從刑,即。A、罰金B、沒收C、訓誡D、褫奪公權【參考答案】:B,D【解析】:本題涉及抗日民主政權的法律制度。抗日民主政權的刑罰中,主刑有死刑、有期徒刑、苦役、罰金、訓誡;從刑有沒收和褫奪公權。18、某企業從事服裝銷售業務,經工商登記機關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就稅收法律關系而言,該個體戶必須實施下列哪些行為?()A、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B、設置賬簿C、向稅務機關預交納稅保證金D、從商店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參考答案】:A,B【考點】稅收管理【解析】稅務管理是稅收征收管理的基本的、前提性的工作,包括稅務登記、賬簿憑證管理與納稅申報。《稅收征收管理法》第15條第1款規定: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自收到申報之日起30日內審核并發給稅務登記證件。據此,選項A是正確的。第19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據此,選項B也是正確的。至于選項C向稅務機關預繳納稅保證金,在《稅收征收管理法》中沒有相應的規定,根據稅收法定原則,沒有規定便不能采用,因此選項C是錯誤的。第21條第1款規定:發票的主管機關為稅務機關,負責發票的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與監督。因此選項D也是錯誤的。19、吳某對李某謊稱:“彭某欠我十萬元,你幫我一起要回來,我分你一萬!”李某答應。兩人便將彭某的妻子綁到地下室,然后吳某打電話給彭某:“趕緊拿十萬元,否則你老婆的手就斷了!”彭某害怕便答應,吳某便留李某看守彭妻,自己外出去找彭某取錢。期間,李某看到彭妻頗有姿色,便強奸了彭妻。后吳某取得十萬元,分給李某一萬,將彭妻釋放。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吳某和李某構成綁架罪的共同犯罪B、吳某和李某構成非法拘禁罪的共同犯罪C、吳某和李某構成強奸罪的共同犯罪D、李某一人構成強奸罪【參考答案】:B,D【解析】:根據部分犯罪共同說,吳某和李某構成非法拘禁罪的共同犯罪,吳某以綁架罪論處,李某以非法拘禁罪論處。李某犯強奸罪,是實行過限,吳某不構成強奸罪。20、關于法律論證中的內部證成和外部證成,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A、法律論證中的內部證成和外部證成之間的區別表現為,內部證成是針對案件事實問題進行的論證,外部證成是針對法律規范問題進行的論證B、無論內部證成還是外部證成都不解決法律決定的前提是否正確的問題C、內部證成主要使用演繹方法,外部證成主要使用歸納方法D、無論內部證成還是外部證成都離不開支持性理由和推理規則【參考答案】:A,B,C【考點】內部證成與外部證成的區分【解析】內部證成與外部證成的區分是2008年的新增考點。“證成”即是給一個決定提供充足理由的過程。法律適用的過程就是法律證成的過程。—項合理的法律決定總是建立在這樣的基礎之上:其一,它是按照一定的推理規則從前提中推導出來的;其二,推導它所依賴的前提是合理的、正當的。從這一角度出發,法律證成可分為內部證成和外部證成。內部證成保證了結論從前提中被邏輯地推導出來,但不涉及前提是否正當、合理;外部證成解決的則是法律決定的前提的正當性、合理性問題。由此可以判斷,A項前半句有誤:因為內部證成并非針對案件事實問題進行的論證,而是針對從前提推導出結論的邏輯有效性的論證:外部證成是針對前提的證立,前提有大、小前提之分,與“法律規范”的內涵不盡相同,故A項后半句“外部證成是針對法律規范問題進行的論證”有誤。同時,由此亦可判斷B項錯誤。本題為選非題,AB項當選。法律適用的過程整體而言是一個三段論,而且是大三段論套小三段論。也就是說,在外部證成的過程中也必然地涉及內部證成,即對前提的證成本身也是一個推理過程,也必須遵循一定的推理規則。故D項正確,不當選。內部證成由于是從大前提、小前提到結論這一司法三段論式的邏輯推導過程,故其推理方法主要是演繹方法;而外部證成的過程必然涉及內部證成,且往往亦是三段論形式,故其推理方法亦主要是演繹方法。可知C項錯誤,當選。21、甲某酒后結帳時,要求女招待打折,遭到拒絕。甲某覺得當著許多朋友的面遭到拒絕很沒面子,惱羞成怒,一把掀翻餐桌,還給女招待一耳光。眾顧客愕然。甲某打碎碗筷價值達100余元,女招待被打耳光,面部紅腫,休息2天后才上班。甲某的行為:A、構成尋釁滋事罪B、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C、屬于治安違法行為D、屬于侵權行為【參考答案】:B,C,D【解析】:《刑法》第293條尋釁滋事罪指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注意“但書”的運用,尋釁滋事必須情節惡劣才能定罪。本案尚不屬情節惡劣,所以不構成犯罪,只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甲打碎碗筷價值達100余元,女招待被打耳光,面部紅腫,甲的行為屬于侵權行為,可追究其民事責任。因此A選項錯誤,不選,BCD選項正確,當選。22、法律規范的構成要素是哪些?A、法律概念B、法律原則C、法律后果D、法律規則【參考答案】:A,B,D【解析】:本題涉及法律規范的構成要素。法律規范的要素包括規則、原則和概念。行為模式和法律后果是法律規則的構成要素。23、以下關于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說法正確的選項是:A、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在當地只有通過選舉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B、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應根據行政區的實際情況的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成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選產生的目標C、行政長官必須由中國公民擔任D、行政長官任期5年,均可以連選連任一次【參考答案】:C,D【解析】: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45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選產生的目標。行政長官產生的具體辦法由附件——《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規定。”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47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由附件——《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規定。”可知,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也可協商產生,因此A項不正確,同時澳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沒有“關于根據循序漸進的原則,最終達到普選產生”的規定,因此B項不正確。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44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年滿四十周歲,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二十年并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46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年滿四十周歲,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二十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C項正確。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46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任期五年,可連任一次。”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48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任期五年,可連任一次。”D項正確。故C、D項當選。24、甲國和乙國合并成立丙國,下列選項中哪些屬于丙國政府應該繼承的債務?A、甲國政府向丁國政府所貸款項B、甲國政府關于甲國南方省水利項目向丁國政府所貸款項C、乙國北方省政府向丁國政府所貸款項D、乙國東方公司向丁國政府所貸款項【參考答案】:A,B【解析】:國家債務的繼承國家債務,是指一國對另一國、某一國際組織或任何其他國際法主體所負的任何財政義務。至于國家對外國企業包括私人債務所承擔約義務,原則上不屬于國家基礎的國家債務范圍。因此,選項D不應繼承。實踐中,國家債務包括國債和地方化債務。國債是指以國家名義承擔并用于整個國家的債務;地方化債務是指以國家名義承擔的而事實上是用于國家領土某一部分的債務。本題A選項是國債,B選項是地方化債務。在國家合并的情況下,根據“債務隨財產一并轉移”的規則,被繼承國的國家債務應轉屬繼承國。因此AB選項均是內國政府應該繼承的債務。至于地方政府以其自身名義承擔的債務(即地方債務),不屬于國家債務的范圍,原則上不受國家繼承的影響。因此,選項C不應繼承。此外,“惡債”即被繼承國違背繼承國或轉移領土人民利益。或違背國際法基本原則而承擔的債務,也是不應繼承的。25、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行政罰款1萬元處罰的,人民法院判處罰金3萬元時,再執行2萬元罰金B、公安機關留置、盤查2日折抵行政拘留2日C、行政拘留15日折抵有期徒刑15日D、行政拘留10日折抵拘役20日【參考答案】:A,B,C【解析】:根據《行政處罰法》第28條規定: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行政拘留的,應當依法折抵相應刑期.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罰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罰款的,應當折抵相應罰金.根據該規定,選項AC正確,選項D錯誤.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92條規定,對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在處罰前已經采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當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所以B選項正確.26、公安機關可以行使的行政處罰權是指下列哪些?A、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B、罰款C、吊銷企業營業執照D、警告【參考答案】:A,B,D【解析】:《行政處罰法》第16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27、法律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項在法律規定的何種范圍內規定?A、行政處罰程序B、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C、行政處罰種類D、行政處罰的幅度【參考答案】:B,C,D【解析】:見《行政處罰法》第10條第2款。28、甲國是永久中立國,因此不得A、對他國進行戰爭,但對外來侵略的自衛除外B、與他國簽訂共同防御協定C、參加對他國的經濟封鎖D、與他國簽訂司法協助協定【參考答案】:A,B,C【解析】:本題考點是永久中立國的永久中立義務、這些義務包括:除了對外來侵略的自衛外,不得對他國進行戰爭;不得締結與永久中立地位相抵觸的條約,如軍事同盟條約、共同防御協定等;在別國間的戰爭中保持均衡和公平的立場,格守中立規則;不得參與可能使自己卷入戰爭的行動,如不得允許外國軍隊過境、駐扎或在其境內建立軍事基地,不得為他國戰爭提供條件,不得參加對他國的經濟抵制和經濟封鎖等。簽訂司法協助協定,無損于永久中立地位,故選A、B、C。29、在我國,下列哪些屬于法官職業道德規范所禁止的不當行為?A、受當事人之托探詢其他法官承辦案件的審理情況B、庭長要求某法官匯報案件的審理期限問題C、與案件無涉的法官將當事人的訴訟理由書轉交給承辦該案件的法官D、法官告知當事人其案件準備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參考答案】:A,C,D【解析】:法官除履行審判職責或者管理職責外,不得探詢其他法官承辦案件的審理情況和有關信息。A項違反,B項是職責。法官不得向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辯護人泄露或者提供有關案件的審理情況、承辦案件法官的聯系方式和其他有關信息;不得為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辯護人聯系和介紹承辦案件的法官。30、下列有關被委托組織的論述,正確的有哪些?A、被委托組織不是國家機關B、被委托組織僅能根據委托行使一定的行政職權,而不能行使一般的行政職權C、被委托組織行使一定的行政職權是基于行政機關的委托,而非基于法律、法規的授權D、《行政處罰法》中規定的受委托組織必須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組織【參考答案】:A,B,C,D【解析】:見《行政處罰法》第18條、第19條。三、不定向選擇題1、下列關于受賄罪,正確的說法是A、張紅請求縣公安局局長劉剛幫忙,向縣法院院長王猛轉達,請求能夠按照審理期限審理自己的案件。劉剛答應,并收了張紅5萬元,然后請王猛能夠按照審理期限審理,王猛答應并收下3萬元,劉剛給自己留2萬元。王猛和劉剛均構成受賄罪,王猛屬于普通受賄,劉剛屬于斡旋受賄B、趙某欲找國稅局的人幫忙,撤銷對自己公司的偷稅罰款單,問朋友張某(大學教師)有沒有辦法。張某對趙某說:“國稅局副局長王某是我表弟,你給我10萬元,我幫你辦事”。趙某照辦,張某便送給王某6萬元,自己留下4萬元。張某構成受賄罪,屬于斡旋受賄C、王權是國家工作人員,他的哥哥王威利用王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數額較大,則王威屬于斡旋受賄D、公安局長乙接受張龍的賄賂五萬元,并利用職務便利為張龍謀取了利益,但后來發現五萬元是假幣。乙構成受賄罪(未遂)【參考答案】:C,D【解析】:【逐項解析】本題考查受賄罪《刑法》第388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的,以受賄論處。”這就是所謂斡旋受賄。A中,劉剛并不是為了張紅謀取不正當利益,所以劉剛不是斡旋受賄。B中,張某請王某為趙某辦事,并不是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所以也不是斡旋受賄。《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388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388條之一:“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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