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口退稅政策宣傳培訓課件_第1頁
新出口退稅政策宣傳培訓課件_第2頁
新出口退稅政策宣傳培訓課件_第3頁
新出口退稅政策宣傳培訓課件_第4頁
新出口退稅政策宣傳培訓課件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69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黃山市國稅局:程彥新出口退稅政策宣傳培訓黃山市國稅局:程彥新出口退稅政策宣傳培訓新出口退稅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國家稅務總局同時以公告的形式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2012年第24號)黃山國稅新出口退稅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培訓內容一、出臺背景二、主要內容三、政策變化四、執行時間的規定五、新政策問答六、防范出口騙稅培訓內容一、出臺背景一出臺背景黃山國稅穩定外貿出口減輕出口企業負擔簡化退稅申報程序便于征納雙方關系文件繁雜、規定零散、管理不便一出臺背景黃山國稅穩定外貿出口二主要內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共11條10附則,國家稅務總局同時以公告的形式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2012年第24號)共14條44個附則注:為了確保出口退稅新老政策的銜接,對《辦法》未納入的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其他管理規定,仍按原規定執行二主要內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二主要內容黃山國稅

廢止108個文件《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廢止23個,《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廢止85個二主要內容黃山國稅廢止108個文件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放寬企業申報退稅的期限原規定:企業須在貨物報關出口后90天內申報退稅。現規定:當年出口的貨物須在出口的次月至次年4月的各個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申報退稅。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放寬企業申報退稅的期限原規定:企業須三、政策變化2.將部分出口貨物由征稅調整為免稅原規定:1)未按規定申報或未補齊退(免)稅憑證的出口貨物(出口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退(免)稅、申請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和雖已申報退(免)稅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向稅務機關補齊有關憑證的貨物勞務等

);2)非列名生產企業出口的非視同自產貨物;3)非出口企業委托出口的貨物;4)外貿企業取得普通發票、廢舊物資收購憑證、農產品收購發票、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的貨物。現規定:將以上不予退稅并按內銷征稅的規定調整為免稅。

三、政策變化2.將部分出口貨物由征稅調整為免稅原規定:1)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3.取消企業歧視取消了小型出口企業、新發生出口業務企業的審核期為12個月的規定。使出口企業能及時拿到退稅款,增加企業流動資金,處以同一起跑線。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3.取消企業歧視取消了小型出口企業、新發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4.擴大生產企業收購貨物出口退稅的范圍增加了規定集團內成員企業收購出口的成員企業及集團公司生產的貨物,可視同自產貨物退(免)稅。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4.擴大生產企業收購貨物出口退稅的范圍增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5.重新明確免稅品經營企業政策重新明確免稅品經營企業銷售給免稅店的進口免稅貨物,以及海關隔離區內免稅店銷售的免稅貨物和海關隔離區外免稅店銷售給出境人員的免稅貨物免征增值稅。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5.重新明確免稅品經營企業政策重新明確免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6.明確航空供應公司銷售給國內、國外航空公司國際航班的航空食品實行出口退稅政策。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6.明確航空供應公司銷售給國內、國外航空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7.增加了對免稅出口貨物,出口企業可以放棄免稅、實行征稅的規定;但一旦放棄免稅,36個月內不得變更。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7.增加了對免稅出口貨物,出口企業可以放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8.增加了出口貨物免稅管理的內容規定免稅出口貨物,除出口加工區等海關監管的特殊區域內的企業銷售的貨物外,其他出口貨物,出口企業應在免稅業務發生的次月填報《免稅出口貨物勞務明細表》及正式申報電子數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申報手續;免稅出口貨物,未按規定申報免稅的,要按內銷規定征收增值稅。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8.增加了出口貨物免稅管理的內容規定免稅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9.調整外貿企業申報退稅資料原規定:未將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作為退稅憑證,新規定:在現有申報資料基礎上,增加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貿企業進口的貨物,若需要出口的,可憑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申報出口退稅。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9.調整外貿企業申報退稅資料原規定:未將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0.調整外貿企業作價銷售進口料件稅收的管理規定作價銷售保稅進口料件按內銷征稅,出口按一般貿易退稅。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0.調整外貿企業作價銷售進口料件稅收的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1.調整外貿企業委托加工修理、修配原材料的出口退稅規定原規定:外貿企業委托加工的出口貨物,加工費和原材料應分別計算退稅。現規定:申報退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加工費應包含原材料金額,統一按出口貨物的退稅率退稅。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1.調整外貿企業委托加工修理、修配原材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2.理順出口退稅企業注銷程序需要注銷稅務登記的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應填報《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注銷申請表》,向主管稅務機關

申請注銷出口退(免)稅資格,然后再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的注銷。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在申請注銷認定前,應先結清出口退(免)稅款。注銷認定后,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不得再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2.理順出口退稅企業注銷程序需要注銷稅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3.歸并減少證明種類原有15種現10種。生產企業和外貿企業統一使用“出口貨物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將外貿企業出口視同內銷貨物進項稅額抵扣證明,并入“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將“增值稅專用發票分割證明”變更為“出口退稅進貨分批申報單”;取消出口退稅延期申報申請表等。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3.歸并減少證明種類原有15種現10種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4.調整出口貨物退稅報表由過去的80種調整為43種,還調整了內容。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4.調整出口貨物退稅報表由過去的80種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5.其它相關變化1)自2012年6月5日起,中國境內具有進出口經營資格的企業均可按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開展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銀辦函〔2012〕381號)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方式出口的貨物,出口企業申報退(免)稅不必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但應在明細表備注欄標注“KJ”。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5.其它相關變化1)自2012年6月5三、政策變化15.其它相關變化2)外匯制度改革。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自2012年8月1日起報關出口的貨物(以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下同),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稅時,不再提供核銷單;稅務局參考外匯局提供的企業出口收匯信息和分類情況,依據相關規定,審核企業出口退稅。2012年8月1日前報關出口的貨物,截至7月31日未到出口收匯核銷期限且未核銷的,按新規定辦理出口退稅。2012年8月1日前報關出口的貨物,截至7月31日未到出口收匯核銷期限但已核銷的以及已到出口收匯核銷期限的,均按改革前的出口退稅有關規定辦理。

三、政策變化15.其它相關變化2)外匯制度改革。自2012年四、執行時間的規定《政策》規定,對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或補齊單證的出口貨物勞務實行免稅,對免稅品經營企業銷售給所屬免稅店的免稅進口貨物免征增值稅,免稅店零售的貨物免征增值稅,以及航空供應公司銷售給國內航空公司國際航班的航空食品實行退稅的規定,追溯到從2011年1月1日起執行;其他規定,從2012年7月1日起執行。

黃山國稅四、執行時間的規定《政策》規定,對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或補齊單四、執行時間的規定《辦法》規定,申報退(免)稅期限、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或補齊單證的出口貨物、申請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期限的規定也相應追溯到從2011年1月1日起執行。同時明確對2011年出口貨物的退稅、免稅、征稅申報期限分別延長至2012年7月、8月、9月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

黃山國稅四、執行時間的規定《辦法》規定,申報退(免)稅期限、未在規定五、新政策問答問:某公司2012年4月份領取營業執照,取得進出口權,4月份就開始出口,5月1號批復為一般納稅人,5月26號辦理了出口退稅認定,5月1號到5月25號也出口了,5月27號也出口了,4月份是否要按小規模免稅,5月初的是否按一般納稅人免稅,能不能也辦理退稅?答:在5月1日批復為一般納稅人之前,其4月份出口的貨物應按小規模納稅人對待,享受免稅。在5月26日辦理出口退稅認定之前,自5月1日至5月25日出口的貨物,只要企業在規定的出口退(免)稅申報期限內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也可享受出口退(免)稅。

黃山國稅五、新政策問答問:某公司2012年4月份領取營業執照,取得進五、新政策問答問:超過90天還要延期嗎?答:“辦法”對退稅申報期作了放寬調整,規定當年出口的貨物可自出口的次月至次年4月的各個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申報。新“辦法”取消了延期的規定。

黃山國稅五、新政策問答問:超過90天還要延期嗎?黃山國稅五、新政策問答問:新《辦法》對出口退(免)稅的申報期限作出了調整,具體規定是怎樣的?答:企業當月出口的貨物須在次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生產企業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的出口日期為準,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有關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貨物增值稅免抵退稅及消費稅退稅。逾期的,企業不得申報免抵退稅。外貿企業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有關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免退稅申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的,企業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以外的其他時間也可辦理免退稅申報。逾期的,企業不得申報免退稅。

五、新政策問答問:新《辦法》對出口退(免)稅的申報期限作出了五、新政策問答問:新《辦法》對備案單證有哪些規定?答:《辦法》規定:出口企業應在申報出口退(免)稅后15日內,將所申報退(免)稅貨物的下列單證,按申報退(免)稅的出口貨物順序,填寫《出口貨物備案單證目錄》,注明備案單證存放地點,以備主管稅務機關核查。一、外貿企業購貨合同、生產企業收購非自產貨物出口的購貨合同,包括一筆購銷合同下簽訂的補充合同等;二、出口貨物裝貨單;三、出口貨物運輸單據(包括: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運單、貨物承運單據、郵政收據等承運人出具的貨物單據,以及出口企業承付運費的國內運輸單證)。取消了出口貨物明細單若有無法取得上述原始單證情況的,出口企業可用具有相似內容或作用的其他單證進行單證備案。除另有規定外,備案單證由出口企業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損毀,保存期為5年。視同出口貨物及對外提供修理修配勞務不實行備案單證管理。不按規定裝訂、存放、保管的依據《征管法》60條處罰,提供虛假備案單證的依據70條處罰

黃山國稅五、新政策問答問:新《辦法》對備案單證有哪些規定?黃五、新政策問答問:對出口貨物的免稅申報是如何規定的?

答:《辦法》增加了出口貨物免稅管理的內容。適用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應在貨物勞務免稅業務發生的次月(按季度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的為次季度),填報《免稅出口貨物勞務明細表》,提供正式申報電子數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申報手續。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和退稅,應當轉入成本。為加強對免稅出口貨物的管理,《通知》中規定,免稅出口貨物,如果未按規定申報免稅的,要按內銷規定征收增值稅。

黃山國稅五、新政策問答問:對出口貨物的免稅申報是如何規定的?五、新政策問答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退(免)稅或申報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以及已申報增值稅退(免)稅,卻未在規定期限內向稅務機關補齊增值稅退(免)稅憑證的,如果在申報退(免)稅截止期限前已確定要實行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可在確定免稅的次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按前款規定的手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免稅。已經申報免稅的,不得再申報出口退(免)稅或申報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黃山國稅五、新政策問答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五、新政策問答注: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或未補齊增值稅退(免)稅憑證的,除在申報退(免)稅截止期限前已確定要實行增值稅免稅政策的,應在貨物報關出口次年5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免稅。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對本年度的出口貨物勞務,剔除已申報增值稅退(免)稅、免稅,已按內銷征收增值稅、消費稅,以及已開具代理出口證明的出口貨物勞務后的余額,須在次年6月份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

黃山國稅五、新政策問答注: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或未補齊增值五、新政策問答問:發生前期申報錯誤、退運等情況,申報數據如何調整?答:1、生產企業:a、對前期申報錯誤的,在當期用負數將前期錯誤申報數據全額沖減,再重新全額申報。b、發生本年度退運的,在當期用負數沖減原免抵退稅申報數據;發生跨年度退運的,應全額補繳原免抵退稅款,并按現行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調整。C、本年度已申報免抵退稅的,如須實行免稅辦法或征稅辦法,在當期用負數沖減原免抵退稅申報數據;跨年度已申報免抵退稅的,如須實行免稅或征稅辦法,應全額補繳原免抵退稅款,并按現行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調整。2、外貿企業:已申報退稅的,如發生前期申報錯誤、退運、須實行免稅辦法或征稅辦法的,應全額補繳已退稅額。

五、新政策問答問:發生前期申報錯誤、退運等情況,申報數據如何六、防范出口騙稅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由主管稅務機關追繳其騙取的退稅款,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由省級以上(含本級)稅務機關批準,按規定停止其出口退(免)稅資格。

黃山國稅六、防范出口騙稅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六、防范出口騙稅出口商端正經營思想,識別騙稅分子慣用的騙稅伎倆,了解掛靠經營的危害和發生騙稅的法律后果,杜絕“四自三不見”等買單業務,規范經營。“四自三不見”指“客商”或中間人自帶客戶、自帶貨源、自帶匯票、自行報關和出口企業不見出口產品、不見供貨企業、不見外商。

黃山國稅六、防范出口騙稅出口商端正經營思想,識別騙稅分子慣用的騙稅伎六、防范出口騙稅稅務機關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加強與商務、海關、外管、商檢等部門協作,做好政策宣傳工作,積極引導出口企業從事正常的出口貿易,密切注意騙稅新動向,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規范外貿經營秩序,促進外向型經濟健康穩定發展。

黃山國稅六、防范出口騙稅稅務機關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加強與商務、謝謝大家如有錯誤敬請批評指正謝謝大家如有錯誤敬請批評指正演講完畢,謝謝觀看!演講完畢,謝謝觀看!黃山市國稅局:程彥新出口退稅政策宣傳培訓黃山市國稅局:程彥新出口退稅政策宣傳培訓新出口退稅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國家稅務總局同時以公告的形式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2012年第24號)黃山國稅新出口退稅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培訓內容一、出臺背景二、主要內容三、政策變化四、執行時間的規定五、新政策問答六、防范出口騙稅培訓內容一、出臺背景一出臺背景黃山國稅穩定外貿出口減輕出口企業負擔簡化退稅申報程序便于征納雙方關系文件繁雜、規定零散、管理不便一出臺背景黃山國稅穩定外貿出口二主要內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共11條10附則,國家稅務總局同時以公告的形式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2012年第24號)共14條44個附則注:為了確保出口退稅新老政策的銜接,對《辦法》未納入的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其他管理規定,仍按原規定執行二主要內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二主要內容黃山國稅

廢止108個文件《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廢止23個,《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廢止85個二主要內容黃山國稅廢止108個文件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放寬企業申報退稅的期限原規定:企業須在貨物報關出口后90天內申報退稅。現規定:當年出口的貨物須在出口的次月至次年4月的各個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申報退稅。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放寬企業申報退稅的期限原規定:企業須三、政策變化2.將部分出口貨物由征稅調整為免稅原規定:1)未按規定申報或未補齊退(免)稅憑證的出口貨物(出口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退(免)稅、申請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和雖已申報退(免)稅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向稅務機關補齊有關憑證的貨物勞務等

);2)非列名生產企業出口的非視同自產貨物;3)非出口企業委托出口的貨物;4)外貿企業取得普通發票、廢舊物資收購憑證、農產品收購發票、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的貨物。現規定:將以上不予退稅并按內銷征稅的規定調整為免稅。

三、政策變化2.將部分出口貨物由征稅調整為免稅原規定:1)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3.取消企業歧視取消了小型出口企業、新發生出口業務企業的審核期為12個月的規定。使出口企業能及時拿到退稅款,增加企業流動資金,處以同一起跑線。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3.取消企業歧視取消了小型出口企業、新發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4.擴大生產企業收購貨物出口退稅的范圍增加了規定集團內成員企業收購出口的成員企業及集團公司生產的貨物,可視同自產貨物退(免)稅。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4.擴大生產企業收購貨物出口退稅的范圍增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5.重新明確免稅品經營企業政策重新明確免稅品經營企業銷售給免稅店的進口免稅貨物,以及海關隔離區內免稅店銷售的免稅貨物和海關隔離區外免稅店銷售給出境人員的免稅貨物免征增值稅。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5.重新明確免稅品經營企業政策重新明確免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6.明確航空供應公司銷售給國內、國外航空公司國際航班的航空食品實行出口退稅政策。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6.明確航空供應公司銷售給國內、國外航空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7.增加了對免稅出口貨物,出口企業可以放棄免稅、實行征稅的規定;但一旦放棄免稅,36個月內不得變更。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7.增加了對免稅出口貨物,出口企業可以放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8.增加了出口貨物免稅管理的內容規定免稅出口貨物,除出口加工區等海關監管的特殊區域內的企業銷售的貨物外,其他出口貨物,出口企業應在免稅業務發生的次月填報《免稅出口貨物勞務明細表》及正式申報電子數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申報手續;免稅出口貨物,未按規定申報免稅的,要按內銷規定征收增值稅。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8.增加了出口貨物免稅管理的內容規定免稅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9.調整外貿企業申報退稅資料原規定:未將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作為退稅憑證,新規定:在現有申報資料基礎上,增加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貿企業進口的貨物,若需要出口的,可憑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申報出口退稅。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9.調整外貿企業申報退稅資料原規定:未將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0.調整外貿企業作價銷售進口料件稅收的管理規定作價銷售保稅進口料件按內銷征稅,出口按一般貿易退稅。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0.調整外貿企業作價銷售進口料件稅收的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1.調整外貿企業委托加工修理、修配原材料的出口退稅規定原規定:外貿企業委托加工的出口貨物,加工費和原材料應分別計算退稅。現規定:申報退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加工費應包含原材料金額,統一按出口貨物的退稅率退稅。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1.調整外貿企業委托加工修理、修配原材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2.理順出口退稅企業注銷程序需要注銷稅務登記的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應填報《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注銷申請表》,向主管稅務機關

申請注銷出口退(免)稅資格,然后再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的注銷。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在申請注銷認定前,應先結清出口退(免)稅款。注銷認定后,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不得再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2.理順出口退稅企業注銷程序需要注銷稅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3.歸并減少證明種類原有15種現10種。生產企業和外貿企業統一使用“出口貨物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將外貿企業出口視同內銷貨物進項稅額抵扣證明,并入“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將“增值稅專用發票分割證明”變更為“出口退稅進貨分批申報單”;取消出口退稅延期申報申請表等。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3.歸并減少證明種類原有15種現10種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4.調整出口貨物退稅報表由過去的80種調整為43種,還調整了內容。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4.調整出口貨物退稅報表由過去的80種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5.其它相關變化1)自2012年6月5日起,中國境內具有進出口經營資格的企業均可按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開展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銀辦函〔2012〕381號)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方式出口的貨物,出口企業申報退(免)稅不必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但應在明細表備注欄標注“KJ”。

三、政策變化黃山國稅15.其它相關變化1)自2012年6月5三、政策變化15.其它相關變化2)外匯制度改革。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自2012年8月1日起報關出口的貨物(以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下同),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稅時,不再提供核銷單;稅務局參考外匯局提供的企業出口收匯信息和分類情況,依據相關規定,審核企業出口退稅。2012年8月1日前報關出口的貨物,截至7月31日未到出口收匯核銷期限且未核銷的,按新規定辦理出口退稅。2012年8月1日前報關出口的貨物,截至7月31日未到出口收匯核銷期限但已核銷的以及已到出口收匯核銷期限的,均按改革前的出口退稅有關規定辦理。

三、政策變化15.其它相關變化2)外匯制度改革。自2012年四、執行時間的規定《政策》規定,對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或補齊單證的出口貨物勞務實行免稅,對免稅品經營企業銷售給所屬免稅店的免稅進口貨物免征增值稅,免稅店零售的貨物免征增值稅,以及航空供應公司銷售給國內航空公司國際航班的航空食品實行退稅的規定,追溯到從2011年1月1日起執行;其他規定,從2012年7月1日起執行。

黃山國稅四、執行時間的規定《政策》規定,對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或補齊單四、執行時間的規定《辦法》規定,申報退(免)稅期限、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或補齊單證的出口貨物、申請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期限的規定也相應追溯到從2011年1月1日起執行。同時明確對2011年出口貨物的退稅、免稅、征稅申報期限分別延長至2012年7月、8月、9月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

黃山國稅四、執行時間的規定《辦法》規定,申報退(免)稅期限、未在規定五、新政策問答問:某公司2012年4月份領取營業執照,取得進出口權,4月份就開始出口,5月1號批復為一般納稅人,5月26號辦理了出口退稅認定,5月1號到5月25號也出口了,5月27號也出口了,4月份是否要按小規模免稅,5月初的是否按一般納稅人免稅,能不能也辦理退稅?答:在5月1日批復為一般納稅人之前,其4月份出口的貨物應按小規模納稅人對待,享受免稅。在5月26日辦理出口退稅認定之前,自5月1日至5月25日出口的貨物,只要企業在規定的出口退(免)稅申報期限內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也可享受出口退(免)稅。

黃山國稅五、新政策問答問:某公司2012年4月份領取營業執照,取得進五、新政策問答問:超過90天還要延期嗎?答:“辦法”對退稅申報期作了放寬調整,規定當年出口的貨物可自出口的次月至次年4月的各個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申報。新“辦法”取消了延期的規定。

黃山國稅五、新政策問答問:超過90天還要延期嗎?黃山國稅五、新政策問答問:新《辦法》對出口退(免)稅的申報期限作出了調整,具體規定是怎樣的?答:企業當月出口的貨物須在次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生產企業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的出口日期為準,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有關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貨物增值稅免抵退稅及消費稅退稅。逾期的,企業不得申報免抵退稅。外貿企業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有關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免退稅申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的,企業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以外的其他時間也可辦理免退稅申報。逾期的,企業不得申報免退稅。

五、新政策問答問:新《辦法》對出口退(免)稅的申報期限作出了五、新政策問答問:新《辦法》對備案單證有哪些規定?答:《辦法》規定:出口企業應在申報出口退(免)稅后15日內,將所申報退(免)稅貨物的下列單證,按申報退(免)稅的出口貨物順序,填寫《出口貨物備案單證目錄》,注明備案單證存放地點,以備主管稅務機關核查。一、外貿企業購貨合同、生產企業收購非自產貨物出口的購貨合同,包括一筆購銷合同下簽訂的補充合同等;二、出口貨物裝貨單;三、出口貨物運輸單據(包括: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運單、貨物承運單據、郵政收據等承運人出具的貨物單據,以及出口企業承付運費的國內運輸單證)。取消了出口貨物明細單若有無法取得上述原始單證情況的,出口企業可用具有相似內容或作用的其他單證進行單證備案。除另有規定外,備案單證由出口企業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損毀,保存期為5年。視同出口貨物及對外提供修理修配勞務不實行備案單證管理。不按規定裝訂、存放、保管的依據《征管法》60條處罰,提供虛假備案單證的依據70條處罰

黃山國稅五、新政策問答問:新《辦法》對備案單證有哪些規定?黃五、新政策問答問:對出口貨物的免稅申報是如何規定的?

答:《辦法》增加了出口貨物免稅管理的內容。適用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應在貨物勞務免稅業務發生的次月(按季度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的為次季度),填報《免稅出口貨物勞務明細表》,提供正式申報電子數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申報手續。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和退稅,應當轉入成本。為加強對免稅出口貨物的管理,《通知》中規定,免稅出口貨物,如果未按規定申報免稅的,要按內銷規定征收增值稅。

黃山國稅五、新政策問答問:對出口貨物的免稅申報是如何規定的?五、新政策問答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退(免)稅或申報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以及已申報增值稅退(免)稅,卻未在規定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