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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泓域/聚酰亞胺薄膜公司工會與公司治理聚酰亞胺薄膜公司工會與公司治理目錄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110260640 一、 員工持股計劃的缺點 PAGEREF _Toc110260640 h 2 HYPERLINK l _Toc110260641 二、 員工持股計劃定義 PAGEREF _Toc110260641 h 3 HYPERLINK l _Toc110260642 三、 員工參與制度的模式 PAGEREF _Toc110260642 h 5 HYPERLINK l _Toc110260643 四、 員工參與公司治理的理論依據 PAGEREF _To
2、c110260643 h 8 HYPERLINK l _Toc110260644 五、 工會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PAGEREF _Toc110260644 h 14 HYPERLINK l _Toc110260645 六、 加強和發揮我國工會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PAGEREF _Toc110260645 h 15 HYPERLINK l _Toc110260646 七、 產業環境分析 PAGEREF _Toc110260646 h 15 HYPERLINK l _Toc110260647 八、 主要目標 PAGEREF _Toc110260647 h 16 HYPERLINK l _Toc11
3、0260648 九、 必要性分析 PAGEREF _Toc110260648 h 17 HYPERLINK l _Toc110260649 十、 公司概況 PAGEREF _Toc110260649 h 17 HYPERLINK l _Toc110260650 公司合并資產負債表主要數據 PAGEREF _Toc110260650 h 18 HYPERLINK l _Toc110260651 公司合并利潤表主要數據 PAGEREF _Toc110260651 h 18 HYPERLINK l _Toc110260652 十一、 發展規劃分析 PAGEREF _Toc110260652 h 19
4、 HYPERLINK l _Toc110260653 十二、 法人治理結構 PAGEREF _Toc110260653 h 22員工持股計劃的缺點(一)投資風險通常員工持股計劃與退休養老計劃合在一起,這使得員工的投資過于集中本企業,一旦企業經營狀況發生變化,員工將面臨巨大的投資風險。如美國安然事件導致數千名員工在該下挫中損失慘重,特別是退休和養老金化為烏有。這一事件后,戴爾公司隨即要求員工盡量減少其賬戶中持有本公司股票。此前,戴爾公司員工中大約有58%的退休養老計劃投資于戴爾公司股票。(二)員工持股計劃有一定適用范圍盡管員工持股計劃有著巨大的優勢,但不是所有的企業都適合實施。一是因人力資本密集
5、型企業和資本密集型企業的不同,員工持股計劃主要適用于人力資本比較集中的企業,如高新技術企業、咨詢企業等。對于資本密集型的企業,由于資本的貢獻比較大,相應的員工持股計劃不能起到真正的激勵作用。二是企業的發展前景。對于那些已走下坡路的企業,如果不改變經營方式,僅靠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并不能改變企業的命運,最多只能延長企業的壽命。(三)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受到一定的環境制約員工持股計劃的成功實施受企業的內部環境的影響,如果國家的經濟政策、行業背景、競爭環境,以及企業的經營狀況等因素,并不是每一個企業的員工持股計劃都能夠成功實施。如2002年海通證券員工持股計劃因未獲中國證監會批準而未能實施。(四)員工持股
6、計劃的激勵效果受到員工持股比例的影響員工持股比例太小,就不能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影響員工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的發揮。但如果員工持股比例大,由于員工兼有股東的身份,而大多數員工通常沒有經營層的管理和決策能力,容易產生短視行為,反而影響了企業的長遠發展。員工持股計劃定義員工持股是指員工通過認購或購買公司股票從而以員工和股東的身份參與到公司治理中。目前員工持股的主要形式有員工持股計劃、員工股票期權和員工股票購買計劃等等。員工股票期權是指公司按照一定的程序授予員工購買本公司股票的權利,該權利允許員工在未來的某一時間以某種價格購買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員工股票期權限于經理或管理者,則稱為經理股票期權。目前將股
7、票期權普及到所有員工的企業還比較少,主要是經理股票期權。員工股票購買計劃是一種面向全體員工的持股計劃,員工可以將一定比例的指定薪酬用于購買公司的股票,購買價略低于股票市價,一般是股票市價的85%。股票來源一般為董事會授權增發的新股或公司從證券二級市場上回購的股票,員工認購后可以出售獲利。因此,員工股票購買計劃是一種短期激勵性質兼具福利的計劃。員工持股計劃也稱員工股票所有權計劃,是指企業員工通過貸款或現金等方式購買或認購企業的股票,從而以勞動者和所有者雙重身份參與到企業的生產經營與企業治理中。員工持股計劃的基本內容是:在企業內部或外部設立專門機構(員工持股會或員工持股信托基金),這種機構通過信貸
8、方式形成購股基金,然后幫助員工購買并取得本企業的股票,進而使本企業員工從中分得一定比例,一定數額的股票紅利。同時也通過持股制度調動員工參與企業經營的積極性,形成對企業經營者的有效約束。顯然,員工持股計劃從根本上打破了物質資本一元壟斷的局面,它主張勞動力資本化,這給員工提供了一條憑自己的勞動、技術、知識分享利潤的途徑,從而比簡單的讓員工出資購買公司的股份大大前進了一步。對于員工股票期權和員工股票購買計劃,員工大多數會行權或在得到股票后進行拋售,所以,這兩種計劃是短期的激勵,而不是長期的激勵,因此員工對公司治理的參與效果沒有員工持股計劃好。從公司治理的角度看,員工持股計劃有效地把員工的長遠利益相結
9、合,從而使員工在公司治理中發揮積極的作用。員工參與制度的模式雖然西方各國雇員參與公司治理的立法狀況、參與方式和參與程度等存在一些差別,但仍可劃分為美、日的持股模式和歐洲的非持股模式。比較兩種模式,可說是各有利弊。歐洲模式規定的職工參與權較為廣泛,而且該模式將職工參與制度作為強制性條款進行規定,使職工的參與權能夠獲得充足法律保障。但是,由于職工和股東之間缺乏資本聯系紐帶,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在公司機構中的對立形象并未獲得根本性的改變,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司內部機構的科學決策和決策的效率。而偏重職工持股參與的美、日模式則剛好能克服這一弊端。因為在這一模式中,職工代表同時又具有股東身份,這使得其在公
10、司機構中易于獲得非雇員股東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公司決策的效率和科學性也隨之提高。而且,此模式將職工利益與公司經營效果直接聯系,有利于提高職工對公司長期經營的關注度。但是,職工持股制度對職工所持股份進行區別對待,限制其轉讓,違背了股權平等原則,加上職工所持股份所占比重較低,使職工代表對公司決策影響不大。基于以上原因,隨著國際交流的加強,各國有關職工參與制度的差距正在逐漸縮小,職工參與方式顯現出融合的趨勢。這一趨勢對我國職工參與制度的發展具有指導或啟示作用。(一)德國的員工參與共決制共決制即共同決定制,是指雇員選舉自己的代表,依法進入公司的決策層,與所有者代表一起共同組成公司的決策機構。德國是共決制
11、的典范,原因在于歐洲是社會主義思想的發源地,而且工人運動非常活躍,歐洲一直就有重視工人權益的傳統,共決制使工人不需要擁有實物資產就可以參與到公司治理中。20世紀50年代以來,德國制定了一系列促進員工參與共決制的法律,如1951年頒布的煤鋼行業參與決定法、1952年頒布的企業職工委員會參與管理法和企業組織法、1976年的參與決定法。職工參與的最高形式就是職工派代表直接參加監事會、管理理事會和職工委員會,主要規定如下:煤鋼行業參與決定法規定:員工在1000人以上的公司中,監事會和理事會中必須有員工代表;監事會由11人組成,勞資雙方各出5名代表,聯合提名1名中立者擔任主席;管理理事會通常由47人組成
12、,其中要有一名勞工經理。參與決定法規定:員工超過2000人的大企業,監事會由12、16或20名成員組成,其中股東代表、員工代表各占一半,主席由股東推選的人員擔任。企業組織法規定:凡是員工在500人以上的企業,員工在監事會中的比例不得小于三分之一。另外,企業組織法還規定:擁有員工5名以上的企業必須經本企業職工選舉成立企業職工委員會,職工委員會在企業福利、勞動、人事和經濟事務方面參與企業民主管理。員工參與共決制是德國社會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德國社會各個階層的平等和勞資關系的和諧,激發了員工的工作潛能,對提高企業力發揮了一定作用。(二)日本的終身雇傭制和年功序列制終身雇傭
13、制主要是指日本的年輕人在走出校門后,一經被某一家企業正式錄用,將一直在同一家企業工作,直到退休,中途一般不會被解雇。員工很少更換雇主,而企業在經濟不景氣的時候也很少解雇員工,使得員工的利益和企業的利益牢牢拴在一起,員工與企業形成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強化了員工在公司中的地位,提高了員工的安全感和對企業的忠誠度及歸屬感,員工時刻把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年功序列制是指員工的工資待遇隨著員工在企業的資歷逐年提高,而資歷條件也是員工晉升的主要條件,經理人員通常都是由企業內部員工提升而來的,這使得所有的員工為了提薪和晉升很少更換雇主,并且使員工之間、員工與經理層之間得以相互配合,共同促進企業的發展和繁榮。
14、但是隨著日本經濟的持續低迷,特別是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終身雇傭制和年功序列制也暴露出了許多弊端。終身雇傭制增加了企業的負擔,同時企業一旦發生危險,員工無法分散風險。而年功序列制注重資歷,不太注重工作業績和能力,特別是不利于主張競爭和自由的年輕一代的發展,影響了企業的創新發展。盡管如此,日本的終身雇傭制和年功序列制相結合,有力地調動了員工的積極性,使員工各級參與到公司的管理和決策中,也為員工參與公司治理奠定了基礎,在促進了企業發展的同時,也促進了日本經濟的迅速發展和崛起。我國目前采用的公司治理結構類似于德國模式,同樣采用雙層委員會制,同樣強調職工參與。如何立足本國國情,借鑒國外公司治理結構的優
15、點,實乃我國公司治理的重中之重。員工參與公司治理的理論依據(一)雙因素經濟理論雙因素經濟理論是在20世紀50年代由路易斯凱爾索提出來的該理論認為,生產要素有兩種:資本和勞動;工人只擁有勞動而不擁有資本,導致了財富分配的嚴重不公。在正常的經濟運行中,任何人不僅通過勞動獲得收入,而且還可以通過資本來獲得收入,這是人的基本權利;人類社會需要一種既能達到公平又能促進增長的制度,這種制度必須提供一種使每個人都能獲得勞動收入和資本收入的結構勞動者的勞動收入和資本收入應該結合在一起。1967年,凱爾索提出了職工持股計劃,通過信貸的方式使勞動者變成公司資本的所有者。1986年,凱爾索在民主與經濟力量正式提出了
16、“雙因素經濟論”。作為西方倡導員工持股計劃第一人,凱爾索的雙因素經濟理論一直是被看做是論述員工持股原因的經典思想。其理論意義在于揭示了員工階層貧困的原因,即在一個資本作用日趨重要的社會中,由于他們缺乏資本所有權而不能分享資本收益。其實踐意義在于:在保持私有資本所有制的前提下為員工階層找到一條緩解或擺脫貧困的道路。雙因素理論為員工持股計劃奠定了理論基礎。(二)人力資本理論與新增長理論20世紀60年代,美國經濟學家舒爾茨和貝克爾創立了人力資本理論。該理論認為資本不僅包括物質資本,而且包括人力資本,特別是人力資本已成為現代社會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和決定性因素。舒爾茨在其人力資本投資一書中指出:“勞動者
17、成為資本擁有者不是由于公司股票的所有權擴散到民間,而是由于勞動者掌握了具有經濟價值的知識和技能。這種知識和技能在很大程度上是投資人結果,它們同其他人力投資結合在一起是造就技術先進國家生產優勢和重要原因。”羅默和盧卡斯進一步將人力資本理論引入新增長理論,他們認為知識和人力資本是現代經濟增長的新源泉和決定性因素,一國的經濟增長取決于特殊的知識的增長和專業化的人力資本的增長,而傳統的資本(物質資本)對經濟增長和企業收益的主導作用開始動搖。因此,人力資本理論與新增長理論也就成為人力資本參與公司治理的重要依據。(三)人力資本投資理論布萊爾認為股東并不是唯一投資人和風險投資者,員工也提供了特殊的投資,并與
18、股東承擔著企業的風險。員工即人力資本在企業通過自身學習或專業培訓形成的特殊的工作能力、技術、方法以及特定的信息,使他們具有更高的生產效率,給企業帶來了發展機會;但是也正是由于這種技能所帶來的專用性,使得員工與企業所有者都承擔了企業的經營風險,一旦經營失敗,員工原有的專用性資本也就不復存在。同時員工的退出會給員工本人以及用工企業帶來很大的損失:對員工而言,退出企業意味著原有的專用性價值會降低或蕩然無存;對于企業,則需要承擔原有員工的培訓費、新舊員工的替換成本以及新員工工作效率損失等。布萊爾指出:“在公司專用化人力資本已成為財富創造的關鍵因素的企業里,解決公司治理問題的一個重要方案是增加員工的所有
19、權和公司財產的控制權。”因此員工也應該分享企業的所有權,參與公司治理。人力資本投資理論是員工參與公司治理的重要依據。(四)利益相關者理論利益者是指影響企業目標的實現或被企業經營所影響的個人或團體。伴隨著公司制企業的發展,企業要想取得經營成功,必須處理好各種關系,包括供應商、顧客、員工、社區等各利益關系。其中企業員工就是企業要妥善處理的重要相關者之一。同時企業的員工由于其利益與企業發展密切相關,而且他們身處企業內部,相比分散的股東更容易掌握企業的真實狀況,因此員工可能是比股東更有效的公司監管者。(五)分享經濟理論分享經濟論形成于20世紀80年代,其創始人為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經濟學教授馬丁L.魏茨曼
20、。他的代表作是1984年出版的分享經濟論。作者在理論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分享制這一經濟主張,用以解決滯脹問題。分享經濟論主要思想是把工資制度改為利潤分享制度,把職工的勞動報酬與企業的利潤相聯系,職工以勞動為標準按比例分享利潤。這樣,職工和資本家在工資談判中,確定的不再是具體的工資額,而是確定在企業未來的收益中的分享比率。魏茨曼首先將雇員的報酬制度分為工資制度和分享制度兩種模式。工資制度指的是“廠商對雇員的報酬是與某種同廠商經營甚至同廠商所做或能做的一切無關的外在的核算單位(例如貨幣或生活費用指數)相聯系”;分享制度則是“工人的工資與某種能夠恰當反映廠商經營的指數(譬如廠商的收入或利潤)相聯系”。
21、在魏茨曼看來,現在資本主義經濟運行中的“停滯膨脹正產生于工資制度這種特殊的勞動報酬模式”。當務之急是“通過改變勞動報酬的性質來觸及現代資本主義經濟的運行方式,并直接在個別廠商層次上矯正根本的結構缺陷”。因為當今的主要經濟問題,從本質上看不是宏觀的問題,而恰恰是微觀的行為、制度和政策問題。“所需要的工資改革的性質并不十分復雜,基本做法是把工資制度改變為分享制度”。若使現行的工資制度轉向分享制度,首先要利用輿論工具,使分享制度給社會帶來的良好宏觀經濟效果為人們所理解和接受。應當從社會意識、教育和信息等多方面入手,以便把社會責任感注入勞資的集體協議過程中,使工會、公司和普通公民都了解采用分享制的目的
22、和采用工資制的危害。其次是運用宏觀經濟手段,鼓勵企業實行分享制度。他建議將勞動收入分成兩個部分:工資收入和分享收入。對這兩個部分在稅收上區別對待,對分享收入予以減稅。政府應當成立專門的分享制度實施機構,由它來制定分享制度的標準。(六)經濟民主理論民主的首要含義就是參與,經濟民主意味著人人都有參與經濟活動的權利。然而現行的公司治理理念圍繞股東利益最大化,員工除了得到勞動報酬外,沒有權利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因此民主只是股東的民主,資本的民主,而員工卻享受不到真正的民主。因此伴隨民主觀念從政治不斷向經濟的滲透,必須要求員工也要參與公司治理。民主公司制理論是由美國經濟學家艾勒曼提出來的。艾勒曼認為“經
23、濟民主可以簡單地定義為混合的市場經濟,其中處于支配地位的經濟企業是民主的工人擁有的公司,工人和公司之間的關系是成員關系,即一個經濟版的公民身份,而不是雇傭關系”。他認為“人人擁有與生俱來的不可剝奪的享有自己勞動成果的權利和民主自治權利”;認為民主公司制應當是蒙德拉式合作社和美國的員工持股計劃中最有價值思想的混合物。“職工主體論”是由蔣一葦提出來的。他認為職工是社會主義的主體。“全民所有制企業的職工被認為是國家的職工,由國家進行招工,所謂用工制度,在全民所有制企業來說就是國家招工,類似于國家雇工,因此很難消除在職工中存在的雇用觀念。”他指出:“社會主義公有制決定了勞動人民是生產資料的主人,從而也
24、是社會的主人、國家的主人,這是調動億萬勞動人民社會主義積極性的基礎。但是,勞動人民的主人翁地位,還不能只就全國范圍、全社會范圍而言。如果不能在生產上,在他所參與的生產單位里有當家做主的權利,他就不能在經常的現實生活中發揮主人翁的責任感。”而要具體實現職工在企業中的主體地位,就必須對傳統的所有制進行改革。蔣一葦認為,應該通過廣義的企業民主,如勞動制度的民主化、產權制度的民主化、經營制度的民主化、分配制度的民主化、領導制度的民主化來實現。其中產權制度的民主化是核心。它是指改革全民所有制的實現形式,采取股份制的形式,使職工擁有本企業的股票,成為本企業部分所有者,實現職工對企業資產的關心。通過建立在經
25、濟利益基礎上的“自由人的聯合體”,成為企業的主體,使勞動者“成為自己的社會結合的主人,從而也成為自然界的主人,成為自己本身的主人一自由的人”。工會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一)在國際上工會推動機構投資者作為在20世紀70年代,機構投資者在公司治理中的行為還只是消極的和被動的。而到了80年代機構投資者開始轉變消極的行為,一部分原因是因為機構投資者用腳投票的代價比較大,迫使機構投資者在公司治理中采取積極的行動,另一部分原因就是工會的推動作用。(二)工會直接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從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在董事會和監事會中的比例來看,員工參與公司程度不夠,員工作為單個個體來說,在公司治理中發揮的作用有限。而工會作為
26、員工利益的代表,其法定的身份和地位更有助于員工在公司治理中發揮應有的作用。加強和發揮我國工會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1)我國對工會參與公司治理有著明確的法律規定。公司法第18條規定: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2)我國工會依照法律規定,在積極推動公司制企業職工董事、職工監事進入董事會、監事會,行使職工參與決策和監督方面發揮重要作用。(3)我國工會重視在非公有制企業推行民主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37條關于“國有、集體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工會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組織職
27、工采取與企業、事業單位相適應的形式,參與企業、事業單位民主管理”的規定,積極探索非公有制企業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制度、形式和方法。產業環境分析寧夏回族自治區,簡稱寧,是中國5個自治區之一,首府銀川。位于中國西北內陸地區,界于北緯3514-3914,東經10417-10939之間,東鄰陜西,西、北接內蒙古,南連甘肅,寧夏回族自治區總面積6.64萬平方公里,位于四大地理區劃的西北地區。寧夏地形從西南向東北逐漸傾斜,丘陵溝壑林立,地形分為三大板塊:北部引黃灌區、中部干旱帶、南部山區。寧夏地處黃河水系,地勢南高北低,呈階梯狀下降,全區屬溫帶大陸性干旱、半干旱氣候。截至2018年末,寧夏回族自治區下轄5個地
28、級市,9個市轄區、2個縣級市、11個縣;2019年常住人口694.66萬人,實現地區生產總值3705.18億元,其中第一產業279.85億元,第二產業1650.26億元,第三產業1775.07億元;人均生產總值54094元。主要目標規模效益持續提升。到2025年,全省規上石化化工企業實現營業收入超萬億元,加快打造六大特色產業集群,力爭營業收入超1000億元的化工園區(集中區)達到4家,營業收入超100億元的化工園區(集中區)達到8家左右,營業收入超100億元的企業達到15家左右。布局結構不斷優化。到2025年,化工園區(集中區)產值貢獻率提至70%以上。石化產業鏈不斷延伸和完善,向化工新材料、
29、高端石化產品、精細化學品方向發展,高附加值產品比重進一步提高。創新能力顯著提升。到2025年,培育一批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加快打造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廠。綠色低碳安全深入推進。到2025年,全省石化化工產業達到能效標桿水平的產能比例超過30%,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排放強度進一步下降,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達到國內領先水平,碳排放強度明顯下降,綠色低碳發展能力顯著增強,本質安全水平顯著提高,有效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項目的投資,引入資金的到位將改善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補充
30、流動資金將提高公司應對短期流動性壓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財務費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進公司的進一步發展。同時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將為公司未來成為國際領先的產業服務商發展戰略提供堅實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競爭力。公司概況(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稱:xxx有限責任公司2、法定代表人:董xx3、注冊資本:840萬元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xxxxxxxxx5、登記機關:xxx市場監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3-4-217、營業期限:2013-4-21至無固定期限8、注冊地址:xx市xx區xx(二)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公司合并資產負債表主要數據項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資產
31、總額11003.818803.058252.86負債總額5805.544644.434354.15股東權益合計5198.274158.623898.70公司合并利潤表主要數據項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營業收入28853.3423082.6721640.01營業利潤4640.283712.223480.21利潤總額3884.403107.522913.30凈利潤2913.302272.372097.58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2913.302272.372097.58發展規劃分析(一)公司發展規劃1、戰略目標與發展規劃公司致力于為多產業的多領域客戶提供高質量產品、技術服務與整體解
32、決方案,為成為百億級產業領軍企業而努力奮斗。2、措施及實施效果公司立足于本行業,以先進的技術和高品質的產品滿足產品日益提升的質量標準和技術進步要求,為國內外生產商率先提供多種產品,為提升轉換率和品質保證以及成本降低持續做出貢獻,同時通過與產業鏈優質客戶緊密合作,為公司帶來穩定的業務增長和持續的收益。公司通過產品和商業模式的不斷創新以及與產業鏈企業深度融合,建立創新引領、合作共贏的模式,再造行業新格局。3、未來規劃采取的措施公司始終秉持提供性價比最優的產品和技術服務的理念,充分發揮公司在技術以及膜工藝技術的扎實基礎及創新能力,為成為百億級產業領軍企業而努力奮斗。在近期的三至五年,公司聚焦于產業的
33、研發、智能制造和銷售,在消費升級帶來的產業結構調整所需的領域積極布局。致力于為多產業的多領域客戶提供中高端技術服務與整體解決方案。在未來的五至十年,以蓬勃發展的中國市場為核心,利用中國“一帶一路”發展機遇,利用獨立創新、聯合開發、并購和收購等多種方法,掌握國際領先的技術,使得公司真正成為國際領先的創新型企業。(二)保障措施1、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健全監管組織和法規政策體系,明確監管范圍,完善監管規則,創新監管方式,規范監管行為。2、加大政策扶持加強財稅、金融、貿易等政策與產業政策對接,落實銀企對接和產融合作政策,重點扶持企業在核心技術、專有技術、高端新品等方面的開發,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企業
34、競爭力,支持區域產業提升競爭力。研究制訂支持產業發展等各項政策。3、擴大國內外合作鼓勵企業與國外公司加強合作,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在境外設立研發中心,充分利用國際資源提升發展水平。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合作,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開拓海外業務,推進產業發展走出去。4、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深化企業投資管理體制改革,促進民間資本投向產業領域。加大專利等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營造有利于產業發展的誠信、規范、公平的市場環境。倡導“工匠精神”,傳承和創新工業文化,為產業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探索產學研用協同創新的組織形態和“產業+知識創造”的實踐之路。廣泛開展典型案例宣傳,提高全社會對產業的認識,調動社會各方參與的主動
35、性、積極性。5、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建立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新機制,營造激勵發明創造的政策法制環境。完善知識產權公共信息、專題數據庫、商用化等服務平臺,實施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培育計劃。鼓勵領軍企業、專利池與國內外相關機構合作,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研究、制定,申請國際專利。6、集聚創新人才堅持把引才、聚才放在發展產業的最優先位置,切實落實好創新人才隊伍建設的各項政策。注重育才。建立高層次創新人才成長機制,培育一批與國際接軌、具有探索精神的管理類、技術類領軍人才。鼓勵高等院校和職業技術院校根據發展需要和辦學能力,積極調整學科和專業設置,培養產業相關人才。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動態化、訂
36、單式培養產業人才。鼓勵企業通過股權、期權、分紅等激勵方式,調動人員創新創造積極性。法人治理結構(一)股東權利及義務1、公司建立股東名冊,股東名冊是證明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證據。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種類享有權利,承擔義務;持有同一種類股份的股東,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種義務。2、公司在召開股東大會、分配股利、清算及從事其他需要確認股東身份的行為時,由董事會決定某一日為股權登記日。3、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請求、召集、主持、參加或者委派股東代理人參加股東大會,并行使相應的表決權;(3)對公司的經營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4)
37、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本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閱本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6)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7)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的股東,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4、股東提出查閱前條所述有關信息或者索取資料的,應當向公司提供證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種類以及持股數量的書面文件,公司經核實股東身份后按照股東的要求予以提供。股東從公司獲得的相關信息或者索取的資料,公司尚未對外披露時,股東應負有保密的義
38、務,股東違反保密義務給公司造成損失時,股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5、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股東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認定無效。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本章程的,股東有權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6、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連續180日以上單獨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書面請求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會、董
39、事會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前款規定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股東可以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7、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8、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章程;(2)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3)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
40、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5)法律、行政法規及本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9、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進行質押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當日,向公司作出書面報告。10、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規定的,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和公司其他股東負有誠信義務。控股股東應嚴格依
41、法行使出資人的權利,控股股東不得利用利潤分配、對外投資、資金占用、借款擔保等方式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利益。公司應防止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通過各種方式直接或間接占用公司的資金和資源,不得以下列方式將資金直接或間接地提供給控股股東及關聯方使用:(1)有償或無償地拆借公司的資金給控股股東及關聯方使用;(2)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向控股股東及關聯方提供委托貸款;(3)委托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進行投資活動;(4)為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開具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匯票;(5)代控股股東及關聯方償還債務;(6)以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資金和資源。公司財務部門應分別定期檢查
42、公司與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情況,杜絕控股股東及關聯方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的發生。在審議年度報告的董事會會議上,財務總監應向董事會報告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和公司對外擔保情況。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制定防止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及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的具體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義務維護公司資金不被控股股東占用。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協助、縱容控股股東及其附屬企業侵占公司資產時,公司董事會應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和對負有嚴重責任的董事予以罷免。發生公司股東及其關聯方以包括但不限于占用或轉移公司資金、資產及其他資源的方式侵犯公司利益的情況,公司董事會應立即以公
43、司的名義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股東所侵占的公司資產及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進行司法凍結。凡股東不能對所侵占公司資產恢復原狀或現金清償或現金賠償的,公司有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及程序,通過變現控股股東所持公司股份償還所侵占公司資產。(二)董事1、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2、董事會由12人組成,其中獨立董事4名;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1人。3、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1)負責召集股東大會,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2)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6)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決定公司對
44、外投資、收購出售資產、資產抵押、對外擔保事項、委托理財、關聯交易等事項;(7)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裁、董事會秘書,根據總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裁、財務總監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擬訂并向股東大會提交有關董事報酬的數額及方式的方案;(9)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0)制訂本章程的修改方案;(11)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項;(12)向股東大會提請聘請或更換為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13)聽取公司總裁的工作匯報并檢查總裁的工作;(14)決定公司因本章程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事項;(15)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職權。
45、公司董事會設立審計委員會,并根據需要設立戰略、提名、薪酬與考核等相關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依照本章程和董事會授權履行職責,提案應當提交董事會審議決定。專門委員會成員全部由董事組成,其中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中獨立董事占多數并擔任召集人,審計委員會的召集人為會計專業人士。董事會負責制定專門委員會工作規程,規范專門委員會的運作。4、公司董事會應當就注冊會計師對公司財務報告出具的非標準審計意見向股東大會作出說明。5、董事會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主管機構的要求制定董事會議事規則,以確保董事會落實股東大會決議,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科學決策。該規則規定董事會的召開和表決程序,董
46、事會議事規則應作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會擬定,股東大會批準。6、董事會應當確定對外投資、收購出售資產、資產抵押、對外擔保事項、委托理財、關聯交易的權限,建立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重大投資項目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專業人員進行評審,并報股東大會批準。對上述運用公司資金、資產等事項在同一會計年度內累計將達到或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值的50%的項目,應由董事會審議后報經股東大會批準。7、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1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公司董事擔任,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和罷免。8、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1)主持股東大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2)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3)
47、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4)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5)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置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報告;(6)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7)董事會按照謹慎授權原則,決議授予董事長就本章程第一百零八條所述運用公司資金、資產事項(公司資產抵押、對外投資、對外擔保事項除外)的決定權限為,每一會計年度累計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值的15%(含15%);9、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10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10、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
48、董事、1/2以上獨立董事或者監事會,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長應當自接到提議后10日內,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以書面或傳真形式在會議召開兩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但在特殊或緊急情況下以現場會議、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的除外。11、除本章程另有規定外,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但是應由董事會批準的對外擔保事項,必須經出席董事會的2/3以上董事同意,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并經全體獨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做出決議。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12、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
49、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董事人數不足3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股東大會審議。13、董事會做出決議可采取填寫表決票的書面表決方式或舉手表決方式。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傳真、傳簽董事會決議草案、電話或視頻會議等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14、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親自出席。董事應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出席董事會,對所議事項發表明確意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托書中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
50、代理事項、授權范圍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15、董事會應當對會議所議事項的決定做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董事會秘書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會秘書應對會議所議事項認真組織記錄和整理,會議記錄應完整、真實。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由董事會秘書妥善保存,保存期限為十年。(三)高級管理人員1、公司設總裁1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公司根據需要設副總裁,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公司總裁、副總裁、財務總監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2、本章程關于不得擔任董事的情形同時適用于高級管理人員。本章程關于董事的忠實義務和關于勤勉義務的規定,同時適用于高級管理人員。3、在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單位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其他職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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