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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電子商業匯票業務處理手續第一章基本規則一、電子商業匯票業務主體的類別分為直接接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的 金融機構(以下簡稱接入機構)、通過接入機構辦理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的 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被代理機構)、金融機構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由 于接入機構和被代理機構中均包含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財務公司,但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財務公司的權利和義務有所不同,且中國人民銀行也參與電子商業匯票業務,所以電子商業匯票業務主體的類別可以細分為:(一)直接接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接入行);(二)直接接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的財務公司(以下簡稱接入財務公司);(三)通過接入行辦理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2、(以下簡稱被代理行);(四)通過接入行辦理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的財務公司(以下簡稱被代理財務公司);(五)中國人民銀行;(六)除前五項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組織(以下簡稱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財務公司(以下統稱金融機構)以外的法人及其他 組織應通過接入機構辦理電子商業匯票業務,并在接入行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或在接入財務公司開立賬戶;被代理行、被代理財務公司應通 過接入行辦理電子商業匯票業務,并在接入行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二、客戶可與開戶行、開戶財務公司(以下統稱開戶金融機構)簽訂 協議,由開戶金融機構代為發起以下業務并代理簽章:(一)提示收票申請的回復;(二)轉讓背書申請的回復;(三)提示付款

3、、逾期提示付款的申請。另外,商業承兌匯票的承兌人未按規則及時回復提示付款申請時,其開戶金融機構應按 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管理辦法 的規則代為回復并代理 簽章。三、票據當事人(接入財務公司或通過接入財務公司辦理業務的企業除外)收款時,入賬應遵循以下規定:付款方應按票據記載的收款方的開戶行行號、賬號(貼現入賬應使用貼現入賬信息)、名稱向收款方匯劃資金。四、根據電子商業匯票所處的流轉階段,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將電子商業匯票分為如下狀態:(一)出票已登記;(二)提示承兌待簽收;(三)提示承兌已簽收;(四)提示收票待簽收;(五)提示收票已簽收;(六)票據已作廢;(七)背書待簽收;(八)背書已簽收;(九)買斷式貼

4、現待簽收;(十)買斷式貼現已簽收待清算;(十一)買斷式貼現已簽收已排隊;(十二)買斷式貼現已簽收;(十三)回購式貼現待簽收;(十四)回購式貼現已簽收待清算;(十五)回購式貼現已簽收已排隊;(十六)回購式貼現已簽收;(十七)回購式貼現已至贖回開放日;(十八)回購式貼現已逾贖回截止日;(十九)回購式貼現贖回待簽收;(二十)回購式貼現贖回已簽收待清算;(二十一)回購式貼現贖回已簽收已排隊;(二十二)回購式貼現贖回已簽收;(二十三)買斷式轉貼現待簽收;(二十四)買斷式轉貼現已簽收待清算;(二十五)買斷式轉貼現已簽收已排隊;(二十六)買斷式轉貼現已簽收;(二十七)回購式轉貼現待簽收;(二十八)回購式轉貼

5、現已簽收待清算;(二十九)回購式轉貼現已簽收已排隊;(三十)回購式轉貼現已簽收;(三十一)回購式轉貼現已至贖回開放日;(三十二)回購式轉貼現已逾贖回截止日;(三十三)回購式轉貼現贖回待簽收;(三十四)回購式轉貼現贖回已簽收待清算;(三十五)回購式轉貼現贖回已簽收已排隊;(三十六)回購式轉貼現贖回已簽收;(三十七)買斷式再貼現待簽收;(三十八)買斷式再貼現已簽收待清算;(三十九)買斷式再貼現已簽收已排隊;(四十)買斷式再貼現已簽收;(四十一)回購式再貼現待簽收;(四十二)回購式再貼現已簽收待清算;(四十三)回購式再貼現已簽收已排隊;(四十四)回購式再貼現已簽收;(四十五)回購式再貼現已至贖回開放

6、日;(四十六)回購式再貼現已逾贖回截止日;(四十七)回購式再貼現贖回待簽收;(四十八)回購式再貼現贖回已簽收待清算;(四十九)回購式再貼現贖回已簽收已排隊;(五十)回購式再貼現贖回已簽收;(五十一)質押待簽收;(五十二)質押已簽收;(五十三)質押已至票據到期日;(五十四)質押解除待簽收;(五十五)質押解除已簽收;(五十六)保證待簽收;(五十七)提示付款待簽收;(五十八)提示付款已簽收待清算;(五十九)提示付款已簽收已排隊;(六十)票據已結清;(六十一)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只能追出票人,承兌人及其 保證人);(六十二)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以追所有人);(六十三)提示付款已拒付(

7、不可進行拒付追索);(六十四)逾期提示付款待簽收;(六十五)逾期提示付款已簽收待清算;(六十六)逾期提示付款已簽收已排隊;(六十七)逾期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只能追出票人,承兌人 及其保證人);(六十八)逾期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以追索所有人) ;(六十九)拒付追索待清償;(七十)拒付追索同意清償待簽收;(七十一)拒付追索同意清償已簽收;(七十二)非拒付追索待清償;(七十三)非拒付追索已撤銷;(七十四)非拒付追索同意清償待簽收;(七十五)非拒付追索同意清償已簽收;(七十六)央行賣票待簽收;(七十七)央行賣票已簽收待清算;(七十八)央行賣票已簽收已排隊;(七十九)央行賣票已簽收;(

8、八十)已逾票據權利失效日。五、電子商業匯票票據顯示樣式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樣式的正面、背面、底色分別見附1、附2、附3,電子商業承兌匯票樣式的正面、背面、底色分別見附4、附5、附6,票樣說明見附7,第二章出票及承兌業務處理出票及承兌業務處理應遵守以下規則:出票人類別必須為企業;出票及承兌業務處理包括出票信息登記、出票人提示保證、出票人 提示承兌、承兌人提示保證、出票人提示收票、未用退回處理六個業務子 流程。其中出票人提示保證、承兌人提示保證業務處理詳見保證業務處理。成功的出票及承兌業務處理須包括出票信息登記、出票人提示承兌、 出票人提示收票三個業務子流程。 其他的出票業務子

9、流程由票據當事人視 情況選擇使用;承兌必須在票據到期日之前完成;出票人必須在票據提示付款期末前將票據交付收款人。一、出票信息登記業務處理(一)出票人發起出票信息登記的處理。出票人應自行填寫或確認由其開戶金融機構代為填寫的出票申請信 息。出票申請信息包括以下內容:(1 )電子票據種類;(2) 票據金額;(3) 出票人名稱;(4) 出票人賬號;(5) 出票人開戶行行號;(6) 不得轉讓標記;(7) 出票人類別;(8) 出票人組織機構代碼;(9) 承兌人名稱;(10)承兌人賬號;(11)承兌人開戶行行號;(12)收款人名稱;(13)收款人賬號;(14)收款人開戶行行號;(15)出票日期;(16)票據

10、到期日;(17)出票人電子簽名。第(5)、(11)和(14)項中的開戶行均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財務 公司。如企業通過接入財務公司進行出票信息登記,則出票申請信息的(4)、(5)項應填寫為企業在財務公司的內部賬號和財務公司的大額支付 系統行號;如收款人通過接入財務公司辦理電子商業匯票業務,則出票中請信息的(13)、(14)項應填寫為收款人在財務公司的內部賬號和財務公 司的大額支付系統行號。 在后續業務處理流程中, 電子商業匯票信息中的 開戶行均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財務公司,如發起方或接收方也通過接入財務公司進行電子商業匯票業務處理,賬號及開戶行行號的填寫比照上述要求進行。如承兌人為接入行、接入財

11、務公司,則出票申請信息的第(9)項“承 兌人名稱”應填寫為接入行、接入財務公司的名稱;第(10)項“承兌人賬 號”應填寫一個0';第(11)項“承兌人開戶行行號”應填寫為接入行、接入 財務公司的大額支付系統行號。如承兌人為企業、被代理行、被代理財務 公司,則出票申請信息的第(9)項“承兌人名稱”應填寫為企業、被代理 行、被代理財務公司的名稱;第(10)項“承兌人賬號”應填寫企業、被代理行、被代理財務公司在開戶銀行的真實賬號或在開戶財務公司的內部賬號;第(11)項“承兌人開戶行行號”應填寫為企業、被代理行、被代理財務公司開戶銀行或開戶財務公司的大額支付系統行號。在后續業務處理流程中,名稱

12、、賬號及開戶行行號的填寫比照上述要求進行。出票人還可選擇填寫“票據信息備注”項和“出票人評級信息”項。出票 人評級信息包括:信用等級、評級機構、評級到期日。出票人接入點依據出票人申請信息,組成“出票信息登記申請報文(001);向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發送。(二)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對出票信息登記申請的處理。電子商業匯票系統收到出票人接入點發送的“出票信息登記申請報文 (001)”后,進行檢查。檢查通過的,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分配電子票據號碼, 將出票登記信息 入庫,登記票據狀態為“出票已登記”,同時向出票人接入點下發“出票信息 登記確認報文(005):檢查未通過的,則向出票人接入點返回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

13、“通用確 認報文(033):(三)出票人接入點接收出票信息登記的處理。若出票人接入點收到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返回的“出票信息登記確認報文(005);將票據狀態登記為“出票已登記",并將出票信息登記結果及電 子票據號碼通知出票人。若出票人接入點收到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返回的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認報文(033);則通知出票人出票信息登記失敗。二、出票人提示承兌業務的處理(一)出票人發出提示承兌的處理。1.出票人發出提示承兌的業務處理。出票人在票據狀態為“出票已登記”時,向承兌人提示承兌。出票人選擇要提示承兌的電子商業匯票,應自行填寫或確認由其開戶金融機構代為填寫的提示承兌信息。提示承兌

14、信息應包括以下內容:(1) 電子票據號碼;(2) 票據金額;(3) 到期無條件支付委托;(4) 出票人賬號;(5) 出票人開戶行行號;(6) 出票人類別;(7) 出票人組織機構代碼;(8) 出票人電子簽名。出票人在填寫提示承兌信息時,如已獲取交易合同和發票,則必須填 寫交易合同編號、發票號碼。若無交易合同編號,則登記交易合同名稱。 若有多張發票且難以在“發票號碼”項中全部注明的,應在“出票人備注”項 中補全。出票人在填寫提示承兌信息時,可選擇填寫“批次號”和“出票人備注” 項。出票人接入點根據提示承兌信息,組成“提示承兌申請報文(002)”向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發送。2.出票人接入點收到提示承兌申

15、請確認的業務處理。出票人接入點根據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返回的“通用確認報文(033)”作相應處理,并通知出票人提示承兌處理結果。若收到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通用確認報文(033);則修改票據狀態 為“提示承兌待簽收";若收到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認報文(033); 則保持原票據狀態不變。(二)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對提示承兌申請的處理。電子商業匯票系統收到出票人接入點發送的“提示承兌申請報文(002)”后,進行檢查。檢查通過的,將提示承兌信息入庫,修改票據狀態為“提示承兌待簽 收;同時向承兌人接入點轉發“通用票據轉發報文(034);向出票人接入 點發送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通用確認

16、報文(033):檢查未通過的,則向出票人接入點返回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 認報文(033):(三)承兌人接入點接收提示承兌的處理。承兌人接入點收到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轉發的“通用票據轉發報文(034);進行檢查。檢查通過的,則登記票據狀態為“提示承兌待簽收”,并根據報文中的 承兌人名稱、行號和賬號字段,向承兌人展示該提示承兌申請報文并通知 承兌人回復。若因行號、賬號、名稱或入賬信息不符原因檢查未通過的,則組成“清分失敗回復報文(035);向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發送, 然后以電子商業匯票 系統返回的“通用確認報文(033)”作處理結果。(四)承兌人回復提示承兌的處理。1 .承兌人回復提示承兌的業

17、務處理。承兌人可以選擇對提示承兌簽收或駁回。承兌人簽收提示承兌申請,應進行真實交易背景審查,并應自行填寫 或確認由其開戶金融機構代為填寫的以下內容:(1 )電子票據號碼;(2)票據金額;(3)到期無條件支付承諾;(4 )承兌人類別;(5)承兌人開戶行行號;(6 )承兌人賬號;(7 )承兌人組織機構代碼;(8) 標記為“簽收”的回復標記;(9) 回復日期;(10)承兌人電子簽名;(11) 開戶機構代理回復簽章”的代理回復標識或“票據當事人自 己簽章”的非代理回復標識。承兌人簽收提示承兌申請的,第(11)項必須為“票據當事人自己簽 章”的非代理回復標識。承兌人根據需要可在電子商業匯票上選擇填寫“回

18、復人備注”項、“承兌協議編號”項和“承兌人評級信息”項。承兌人評級信息包括信用等級、 評級 機構和評級到期日。承兌人駁回提示承兌中請,應自行填寫或確認由其開戶金融機構代為 填寫的以下內容:(1) 電子票據號碼;(2) 票據金額;(3) )承兌人類別;(4) 承兌人開戶行行號;(5) )承兌人賬號;(6) 承兌人組織機構代碼;(7) 標記為“駁回”的回復標記;(8) 回復日期;(9) 承兌人電子簽名;(10) “開戶機構代理回復簽章”的代理回復標識或“票據當事人自 己簽章”的非代理回復標識。承兌人駁回提示承兌申請的,第(10)項必須為“票據當事人自己簽 章”的非代理回復標識。承兌人根據需要可在電

19、子商業匯票上選擇填寫“回復人備注”項。承兌人接入點根據承兌人的回復,組成“通用回復報文(031);向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發送。2.承兌人接入點收到回復確認的業務處理。承兌人接入點根據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返回的“通用確認報文(033)”作相應處理,并將處理結果通知承兌人。若收到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通用確認報文(033);根據承兌人回復 為“簽收”或“駁回”作不同處理兌人回復為“簽收”的,則修改票據狀態為“提示承兌已簽收;承兌人回復為“駁回”的,則在內部系統作相應記錄若收到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認報文(033);則保持原票據狀 態不變。如承兌人為直接接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的金融機構,在收到電子商

20、業匯票系統返回的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通用確認報文(033)”后,以此報 文作為承兌業務的賬務處理依據,進行相關賬務處理。(五)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對提示承兌回復的處理。1 .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收到承兌人接入點發來的“清分失敗回復報文 (035);進行檢查。檢查通過的,則將該報文轉發至出票人接入點,并向承兌人接入點返 回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通用確認報文(033);票據狀態回滾為“出票已 登記”。檢查未通過的,則保持原票據狀態不變,同時向承兌人接入點返回報 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認報文033):2 .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收到承兌人接入點發送的“通用回復報文(031);進行檢查。檢查通過的,

21、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將通用回復信息入庫,同時根據回復 標記為“簽收”或“駁回”對票據狀態進行更改:承兌人簽收,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修改票據狀態為“提示承兌已簽收” ; 承兌人駁回,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修改票據狀態為“出票已登記" o同時電子 商業匯票系統向出票人接入點轉發“通用回復報文(031);向承兌人接入 點返回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通用確認報文(033):檢查未通過的,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保持原票據狀態不變,向承兌人接 入點返回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認報文(033):(六)出票人接入點接收提示承兌回復的處理。若出票人接入點收到“清分失敗回復報文(035);則將票據狀態回滾 為“出票已

22、登記;若出票人接入點收到回復標記為“簽收”的“通用回復報文(031);則將票據狀態修改為“提示承兌已簽收”;若出票人接入點收到回復標記為“駁回”的“通用回復報文(031);則將票據狀態回滾為“出票已登記”。出票人接入點將提示承兌回復結果通知出票人。三、出票人提示收票業務處理(一)出票人發出提示收票申請的處理。1 .出票人發出提示收票申請的業務處理。出票人在電子商業匯票票據狀態為“提示承兌已簽收”時,可向收款人 發出提示收票申請。出票人選擇要提示收票的電子商業匯票, 應自行填寫或確認由其開戶 金融機構代為填寫的提示收票申請信息。 提示收票申請信息應包括以下內 容:(1 )電子票據號碼;(2)票據

23、金額;(3) 出票人賬號;(4)出票人開戶行行號;(5)出票人類別;(6)出票人組織機構代碼;(7)出票人電子簽名。出票人在填寫提示收票信息時,可選擇填寫“出票人備注”項。出票人接入點根據提示收票申請信息,組成“提示收票申請報文(003)”向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發送。2 .出票人接入點收到提示收票申請確認的業務處理。出票人接入點根據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返回的“通用確認報文(033)”作相應處理,并通知出票人提示收票申請處理結果。若收到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通用確認報文(033);則修改票據狀態為“提示收票待簽收";若收到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認報文(033); 則保持原票據狀態不變

24、。(二)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對提示收票申請的處理。電子商業匯票系統收到出票人接入點發送的“提示收票申請報文(003)”后,對報文進行檢查。檢查通過的,將提示收票信息入庫,修改票據狀態為“提示收票待簽 收;同時向收款人接入點轉發“通用票據轉發報文(034);向出票人接入 點返回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通用確認報文(033):檢查未通過的,則向出票人接入點返回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 認報文(033):(三)收款人接入點接收提示收票申請的處理。收款人接入點收到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發來的“通用票據轉發報文(034);進行檢查。檢查通過的,則登記票據狀態為“提示收票待簽收”,并根據報文中的 收款人名稱、

25、行號和賬號字段,向收款人展示該提示收票申請并通知收款 人回復。檢查未通過的,則組成“清分失敗回復報文(035);向電子商業匯票 系統發送,然后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返回的“通用確認報文(033)”作處理結果。(四)收款人回復提示收票申請的處理。1 .收款人回復提示收票申請的業務處理。收款人可以選擇對提示收票申請簽收或駁回o收款人簽收提示收票申請,應自行填寫或確認由其開戶金融機構代為填寫的以下內容:(1 )電子票據號碼;(2) 票據金額;(3) ) 收款人類別;(4) 收款人開戶行行號;(5) 收款人賬號;(6) 收款人組織機構代碼;(7) 標記為“簽收”的回復標記;(8) 回復日期;(9) 收款人

26、電子簽名;(10) “開戶機構代理回復簽章”的代理回復標識或“票據當事人自 己簽章”的非代理回復標識。收款人簽收提示收票申請的,如第(10)項為“開戶機構代理回復簽 章”的代理回復標識,則第(9)項填寫0;如第(10)項為“票據當事人自 己簽章”的非代理回復標識,則第(9)項填寫收款人自身的電子簽名。收款人根據需要可在電子商業匯票上選擇填寫“回復人備注”項。收款人駁回提示收票申請,應自行填寫或確認由其開戶金融機構代為填寫的以下內容:(11) )電子票據號碼;(12) 票據金額;(13) 收款人開戶行行號;(14) 收款人賬號;(15) )收款人類別;(16) 收款人組織機構代碼;(17) 標記

27、為“駁回”的回復標記;(18) 回復日期;(19) 收款人電子簽名;(20) “開戶機構代理回復簽章”的代理回復標識或“票據當事人自 己簽章”的非代理回復標識。收款人駁回提示收票申請的, 如第(10)項為“開戶機構代理回復簽章” 的代理回復標識,則第(9)項填寫0';如第(10)項為“票據當事人自己 簽章”的非代理回復標識,則第(9)項填寫收款人自身的電子簽名。收款人根據需要可在電子商業匯票上選擇填寫“回復人備注”項。收款人接入點根據收款人的回復,組成“通用回復報文(031);向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發送。2.收款人接入點收到回復確認的業務處理。收款人接入點根據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返回的“通用確

28、認報文(033 )'作相應處理,并將處理結果通知收款人。若收到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通用確認報文(033);根據收款人回復 為“簽收”或“駁回”作不同處瞰款人回復為“簽收”的,則修改票據狀態為 “提示收票已簽收;收款人回復為“駁回”的,則在內部系統作相應記錄。若收到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認報文(033);則保持原票據狀 態不變。(五)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對提示收票申請回復的處理。1 .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收到收款人接入點發來的“清分失敗回復報文 (035);進行檢查。檢查通過的,則將該報文轉發至出票人接入點,并向收款人接入點返 回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通用確認報文(033);回滾

29、票據狀態為“提示承 兌已簽收”。檢查未通過的,則保持原票據狀態不變,同時向收款人接入點返回報 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認報文033):2 .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收到收款人接入點發送的“通用回復報文(031);進行檢查。檢查通過的,將通用回復信息入庫,同時根據回復標記為“簽收”或“駁 回”對票據狀態進行更改:收款人簽收,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修改票據狀態為“提示收票已簽收” ; 收款人駁回,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修改票據狀態為“提示承兌已簽收" o同時 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向出票人接入點轉發“通用回復報文(031);向收款人接入點返回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通用確認報文(033):檢查未通過的,電子

30、商業匯票系統保持原票據狀態不變,向收款人接入點返回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認報文(033):(六)出票人接入點接收提示收票申請回復的處理。若出票人接入點收到回復標記為“簽收”的“通用回復報文(031);則將 票據狀態修改為“提示收票已簽收”;若出票人接入點收到回復標記為“駁回” 的“通用回復報文(031);則將票據狀態回滾為“提示承兌已簽收”。若出票人接入點收到“清分失敗回復報文(035);則將票據狀態回滾 為“提示承兌已簽收出票人接入點將提示收票申請回復結果通知出票人。四、電子商業匯票未用退回的處理出票人在電子商業匯票出票信息登記成功后,收款人對提示收票申請進行回復前,可以對票據狀態處

31、于“出票已登記”、“提示承兌已簽收”的電子 商業匯票作未用退回處理(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稱撤票)。(一)出票人發出撤票申請的處理。出票人選擇需要辦理未用退回的電子商業匯票,應自行填寫或確認由其開戶金融機構代為填寫的撤票申請信息。撤票申請信息包括以下內容:(1 ) 電子票據號碼;(2)票據金額;(3) 出票人賬號;(4)出票人開戶行行號;(5)出票人類別;(6)出票人組織機構代碼;(7)出票人電子簽名。出票人接入點根據撤票申請信息,組成“撤票申請報文(004);向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發送。(二)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對撤票申請的處理。電子商業匯票系統收到出票人接入點發送的“撤票申請報文 (004)”后, 進行

32、檢查。檢查通過的,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將撤票申請信息入庫,修改票據狀態 為“票據已作廢;同時向出票人接入點返回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通用確 認報文( 033);如之前已作出了出票保證、提示承兌、承兌保證等票據行 為,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同時向承兌人接入點、保證人接入點發送“通用業務通知報文(041 ):檢查未通過的,則保持原票據狀態不變,并向出票人接入點返回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認報文033):(三)出票人接收撤票結果的處理。若出票人接入點收到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 “通用確認報文(033); 將票據狀態更改為“票據已作廢”。若出票人接入點收到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 “通用確認報文(033)

33、; 則保持原票據狀態不變。出票人接入點將撤票結果通知出票人。(四)出票保證人、承兌人、承兌保證人接入點接收撤票結果的處理。出票保證人、承兌人、承兌保證人接入點收到“通用業務通知報文 (041)”后,將票據狀態更改為“票據已作廢”并通知出票保證人、承兌人、 承兌保證人。第三章 轉讓背書業務處理企業之間基于商品交易、 債權債務清償或其他合法事由,可辦理電子商業匯票轉讓背書業務。轉讓背書應遵守以下規則:背書人和被背書人必須是企業;票據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進行轉讓背書;票據未記載“不得轉讓”事項。一、背書人發出轉讓背書申請的處理(一)背書人發出轉讓背書申請的業務處理。背書人在電子商業匯票處于以下狀態時

34、,可向被背書人發出轉讓背書中請:1 .提示收票已簽收;2 .轉讓背書已簽收;3 .質押解除已簽收;4 .回購式貼現贖回已簽收。背書人選擇要轉讓背書的電子商業匯票, 應自行填寫或確認由其開戶 金融機構代為填寫的轉讓背書申請信息。 轉讓背書申請信息應包括以下內 容:(1) 電子票據號碼;(2) 票據金額;(3) 轉讓背書申請日期;(4) 不得轉讓標記;(5) 背書人名稱;(6) 背書人類別;(7) 背書人開戶行行號;(8) 背書人賬號;(9 )背書人組織機構代碼;(10)被背書人名稱;(11)被背書人賬號;(12)被背書人開戶行行號;(13)背書人電子簽名。背書人在填寫轉讓背書申請信息時,還可選擇

35、填寫“背書人備注”項。背書人接入點根據轉讓背書申請信息,組成“轉讓背書申請報文(010);向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發送。(二)背書人接入點收到申請確認的業務處理。背書人接入點根據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返回的“通用確認報文(033)”作相應處理,并通知背書人轉讓背書申請處理結果。若收到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通用確認報文(033);則修改票據狀態 為“背書待簽收若收到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認報文(033);則 保持原票據狀態不變。二、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對轉讓背書申請的處理電子商業匯票系統收到背書人接入點發送的“轉讓背書申請報文(010);進行檢查。檢查通過的,將轉讓背書申請信息入庫,修改票據狀態為“背

36、書待簽 收;同時向被背書人接入點轉發“通用票據轉發報文(034);向背書人接 入點返回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通用確認報文(033):檢查未通過的,則向背書人接入點返回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 認報文(033):三、被背書人接入點接收轉讓背書申請的處理被背書人接入點收到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轉發的“通用票據轉發報文(034);進行檢查。檢查通過的,則修改票據狀態為“背書待簽收”,并根據報文中的被背 書人名稱、行號和賬號字段,向被背書人展示該轉讓背書申請并通知被背 書人回復。檢查未通過的,則組成“清分失敗回復報文(035);向電子商業匯票 系統發送。然后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返回的“通用確認報文(0

37、33)”作處理結果。四、被背書人回復轉讓背書申請的處理(一)被背書人回復轉讓背書申請的業務處理。被背書人可以選擇對轉讓背書申請簽收或駁回。被背書人簽收轉讓背書中請,應自行填寫或確認由其開戶金融機構代 為填寫的以下內容:(1) )電子票據號碼;(2) 票據金額;(3) 被背書人類別;(4) 被背書人開戶行行號;(5) 被背書人賬號;(6) 被背書人組織機構代碼;(7) 標記為“簽收”的回復標記;(8) 回復日期;(9) 被背書人電子簽名;(10) 開戶機構代理回復簽章”的代理回復標識或“票據當事人自 己簽章”的非代理回復標識。被背書人簽收轉讓背書申請的,如第(10)項為“開戶機構代理回復 簽章”

38、的代理回復標識,則第(9)項填寫0;如第(10)項為“票據當事人 自己簽章”的非代理回復標識,則第(9)項填寫被背書人自身的電子簽名。被背書人根據需要可在電子商業匯票上選擇填寫“回復人備注”項。被背書人駁回轉讓背書中請,應自行填寫或確認由其開戶金融機構代 為填寫的以下內容:(11) )電子票據號碼;(12) 票據金額;(13) 被背書人類別;(14) 被背書人開戶行行號;(15) 被背書人賬號;(16) 被背書人組織機構代碼;(17) ) 標記為“駁回”的回復標記;(18) 回復日期;(19) 被背書人電子簽名;(20) 開戶機構代理回復簽章”的代理回復標識或“票據當事人自 己簽章”的非代理回

39、復標識。被背書人駁回轉讓背書申請的,如第(10)項為“開戶機構代理回復 簽章”的代理回復標識,則第(9)項填寫0;如第(10)項為“票據當事人 自己簽章”的非代理回復標識,則第(9)項填寫被背書人自身的電子簽名。被背書人根據需要可在電子商業匯票上選擇填寫“回復人備注”項。被背書人接入點根據被背書人的回復,組成“通用回復報文(031 );向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發送。(二)被背書人接入點收到回復確認的業務處理。被背書人接入點根據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返回的“通用確認報文(033)”作相應處理,并將處理結果通知被背書人。若收到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通用確認報文(033);則根據被背書人 回復為“簽收”或“駁

40、回”作不同處娛背書人回復為“簽收”的,則修改票據 狀態為“轉讓背書已簽收”;被背書人回復為“駁回”的,則在內部系統作相應 記錄。若收到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認報文(033);則保持原票據狀 態不變。五、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對轉讓背書中請回復的處理(一)電子商業匯票系統收到被背書人接入點發來的“清分失敗回復 報文(035);進行檢查。檢查通過的,則將該報文轉發至背書人接入點,并向被背書人接入點 返回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通用確認報文(033);票據狀態回滾至轉讓背 書申請前的狀態。檢查未通過的,則保持原票據狀態不變,同時向被背書人接入點返回 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認報文033):(

41、二)電子商業匯票系統收到被背書人接入點發送的“通用回復報文 (031);進行檢查。檢查通過的,將通用回復信息入庫,同時根據回復標記為“簽收”或“駁 回”對票據狀態進行更改:若被背書人簽收,則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修改票據狀態為“轉讓背書已 簽收”;若被背書人駁回,則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回滾票據狀態至轉讓背書中 請前的狀態。同時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向背書人接入點轉發“通用回復報文 (031);向被背書人接入點返回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通用確認報文 (033):檢查未通過的,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保持原票據狀態不變,向被背書人 接入點返回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認報文(033):六、背書人接入點接收轉讓背書申

42、請回復的處理若背書人接入點收到“清分失敗回復報文(035);則將票據狀態回滾 至轉讓背書申請前的狀態。若背書人接入點收到回復標記為“簽收”的“通用回復報文(031);則修改票據狀態為“轉讓背書已簽收”;若背書人接入點收到回復標記為“駁回” 的“通用回復報文(031);則將票據狀態回滾至轉讓背書申請前的狀態。背書人接入點將轉讓背書申請回復結果通知背書人。第四章貼現業務處理貼現應遵守以下規則:貼出人必須為企業,貼入人必須為接入行、接入財務公司、被代理行、被代理財務公司;貼現必須在票據到期日之前完成;票據未記載“不得轉讓”事項。一、貼現業務的處理(一)貼出人發出貼現申請的處理。1 .貼出人發出貼現申

43、請的業務處理。當企業持有的票據為以下狀態時,可向金融機構申請貼現:(1)提示收票已簽收;(2)轉讓背書已簽收;(3)質押解除已簽收;(4)回購式貼現贖回已簽收。出票人選擇要貼現的電子商業匯票,應自行填寫或確認由其開戶金融機構代為填寫的貼現申請信息。貼現申請信息應包括以下內容:(1 )電子票據號碼;(2) 票據金額;(3) 貼現種類;(4) 貼現申請日期;(5) 貼現利率;(6) 貼現實付金額;(7) 不得轉讓標記;(8) 線上清算標記;(9) 貼現資金入賬行號、賬號;(10)貼出人類別;(11)貼出人名稱;(12)貼出人組織機構代碼;(13)貼出人電子簽名;(14)貼出人賬號;(15)貼出人開

44、戶行行號;(16)貼入人名稱;(17)貼入人賬號;(18)貼入人開戶行行號。其中第(9)項貼現資金入賬行號和賬號必須為貼出人真實有效的開戶銀行行號和對應的賬號,貼出人真實有效的開戶銀行行號可為第(15)項“貼出人開戶行行號”或第(18)項“貼入人開戶行行號”。若第(9)項和第(18)項開戶行行號一致,則不能選擇線上清算方 式。貼現申請時,貼出人還需填寫交易合同編號和發票號碼。若無交易合同編號,則登記交易合同名稱。若有多張發票且難以在“發票號碼”項中全 部注明的,應在“貼出人備注”項中補全。若貼現種類為回購式貼現,貼現申請信息還包括:(1)貼現贖回開放日;(2)貼現贖回截止日;(3)貼現贖回利率

45、;(4)貼現贖回金額。其中第(1)、(2)項為必填項,第(3)、(4)項為選填項。貼出人可選擇填寫“批次號”和“貼出人備注”項。各個日期的關系為:貼現申請日 貼現贖回開放日 =貼現贖回截止日 票據到期日。貼現贖回開放日至貼現贖回截止日為貼現贖回開放期。貼出人接入點根據貼出人的貼現申請,組成“貼現申請報文(011 ); 向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發送。2 .貼出人接入點收到貼現申請確認的業務處理。貼出人接入點根據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返回的“通用確認報文(033)”通知貼出人貼現申請處理結果。若收到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通用確認報文(033);則修改票據狀態。 如果是買斷式貼現,則票據狀態為“買斷式貼現待簽

46、收”;如果是回購式貼 現,則票據狀態為“回購式貼現待簽收”。若收到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認報文(033);則保持原票據狀 態不變。(二)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對貼現申請的處理。電子商業匯票系統收到貼出人接入點發送的“貼現申請報文(011)”后,進行檢查。檢查通過的,則將貼現申請信息入庫,修改票據狀態。如果是買斷式 貼現,則票據狀態為“買斷式貼現待簽收”;如果是回購式貼現,則票據狀 態為“回購式貼現待簽收”。同時向貼出人接入點返回報文處理碼為“成功” 的“通用確認報文(033);并向貼入人接入點轉發“通用票據轉發報文(034):檢查未通過的,則向貼出人接入點返回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

47、認報文(033);并保持原票據狀態不變。(三)貼入人接入點接收貼現申請的處理。貼入人接入點收到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轉發的“通用票據轉發報文(034)”后,進行檢查。檢查通過的,則根據報文中的貼入人名稱、行號和賬號字段,向貼入 人展示該貼現申請并通知貼入人回復。同時修改票據狀態,如果是買斷式貼現,則票據狀態為“買斷式貼現待簽收”;如果是回購式貼現,則票據狀 態為“回購式貼現待簽收”。檢查未通過的,則組成“清分失敗回復報文(035);向電子商業匯票 系統發送,然后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返回的“通用確認報文(033)”作處理結果。(四)貼入人回復貼現申請的處理。1 .貼入人回復貼現申請的業務處理。貼入人可以

48、選擇對貼現申請簽收或駁回O若貼入人簽收該貼現申請,應對交易背景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應自 行填寫或確認由其開戶金融機構代為填寫的回復信息。回復信息應包括以下內容:(1) 電子票據號碼;(2) 票據金額;(3) 貼現回復日期;(4) 標記為“簽收”的回復標記;(5) 貼入人類別;(6) 貼入人組織機構代碼;(7) 貼入人電子簽名;(8) 貼入人賬號;(9) 貼入人開戶行行號;(10) “開戶機構代理回復簽章”的代理回復標識或“票據當事人自 己簽章”的非代理回復標識。貼入人簽收貼現申請的,第(10)項必須填寫為 “票據當事人自己簽 章”的非代理回復標識。貼入人可以選擇填寫“貼現協議編號”和“回復人備

49、注”項。若貼入人駁回該貼現申請,應自行填寫或確認由其開戶金融機構代為 填寫的回復信息。回復信息應包括以下內容:(11) ) 電子票據號碼;(12) 票據金額;(13) 貼現回復日期;(14) 標記為“駁回”的回復標記;(15) 貼入人類別;(16) 貼入人組織機構代碼;(17) 貼入人電子簽名;(18) 貼入人賬號;(19) 貼入人開戶行行號;(20) “開戶機構代理回復簽章”的代理回復標識或“票據當事人自 己簽章”的非代理回復標識。貼入人駁回貼現申請的,第(10)項必須填寫為 “票據當事人自己簽 章”的非代理回復標識。貼入人可以選擇填寫“回復人備注”項。貼入人接入點根據貼入人的回復,組成“通

50、用回復報文(031);向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發送。2 .貼入人接入點收到回復確認的業務處理。貼入人接入點根據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返回的不同報文進行相應處理, 并通知貼入人。(1 )貼入人簽收貼現申請的:線上清算。若貼入人接入點收到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返回的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線上清算結果通知報文(036);則修改票據狀態,并以此報文作為資金 和票據的賬務處理依據。如果是買斷式貼現,則票據狀態為“買斷式貼現 已簽收”;如果是回購式貼現,則票據狀態為“回購式貼現已簽收" o若貼入人接入點收到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返回的報文處理碼為“失敗”(“已 撤銷:“拒絕”的“線上清算結果通知報文(036);則在內

51、部系統作相應記 錄。若貼入人接入點收到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返回的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認報文(033);則保持原票據狀態不變。線下清算。若貼入人接入點收到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返回的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通用確認報文(033);則修改票據狀態,并以此報文作為賬務處理依據。 如果是買斷式貼現,則票據狀態為“買斷式貼現已簽收”;如果是回購式貼現,則票據狀態為“回購式貼現已簽收”。若貼入人接入點收到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返回的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認報文(033);則保持原票據狀態不變。(2)貼入人駁回貼現申請的:貼入人接入點根據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返回的“通用確認報文(033)”通知貼入人貼現申請回

52、復的處理結果,并在內部系統作相應記錄。(五)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對貼現申請回復的處理。1 .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收到貼入人接入點發送的“清分失敗回復報文 (035);則進行檢查。檢查通過的,則將該報文轉發至貼出人接入點, 并向貼入人接入點返 回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通用確認報文(033);票據狀態回滾至貼現申請 前的狀態。檢查未通過的,則向貼入人接入點返回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 認報文(033);保持原票據狀態不變。2 .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收到貼入人接入點發送的“通用回復報文(031);則進行檢查。檢查未通過的,則向貼入人接入點返回報文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 認報文(033);并保持原

53、票據狀態不變。檢查通過的,則判斷回復標記。(1)回復標記為“簽收”的,則對貼現申請回復進行相應的處理。線上清算。a)大額支付系統處于日間狀態。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將貼現申請回復信息入庫,修改票據狀態。如果是買斷式貼現,則票據狀態為“買斷式貼現已簽收待清算”;如果是回購式貼 現,則票據狀態為“回購式貼現已簽收待清算” o同時,電子商業匯票系統 向大額支付系統發送“即時轉賬支付報文(CMT231);若大額支付系統清算成功,則大額支付系統向貼入人開戶行和貼出人 開戶行所屬大額支付系統直接參與者分別發送“即時轉賬借貸通知報文(CMT232);并向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發送報文處理碼為“已清算”的“大額或 即時轉

54、賬清算結果返回報文(CMT253);電子商業匯票系統根據 CMT253 報文修改票據狀態。如果為買斷式貼現,則票據狀態為“買斷式貼現已簽收”;如果為回購式貼現,則票據狀態為“回購式貼現已簽收" o同時,電子 商業匯票系統向貼出人接入點和貼入人接入點發送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 “線上清算結果通知報文( 036):若貼入人大額支付系統清算賬戶資金不足,則大額支付系統將該筆業務作排隊處理,大額支付系統向貼入人開戶行所屬大額支付系統直接參與 者發送“即時轉賬排隊通知報文(CMT233);同時向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發送 報文處理碼為“排隊”的“大額或即時轉賬清算結果返回報文(CMT253);電 子

55、商業匯票系統根據 CMT253報文修改票據狀態。如果為買斷式貼現, 則票據狀態為 “買斷式貼現已簽收已排隊”;如果為回購式貼現,則票據狀 態為“回購式貼現已簽收已排隊”。若在大額支付系統日終前該筆業務得到 清算,則按照清算成功的流程處理。若大額支付系統日終仍未清算該筆業務,則退回該筆業務,大額支付系統向貼入人開戶行和貼出人開戶行所屬大額支付系統直接參與者分別 發送“即時轉賬撤銷通知報文(CMT234);并向電子商業匯票系統 發送報 文處理碼為“拒絕”的“大額或即時轉賬清算結果返回報文(CMT253);電子 商業匯票系統根據 CMT253報文將票據狀態回滾至貼現申請前的狀態, 并向貼出人接入點和

56、貼入人接入點發送報文處理碼為“失敗”(“已撤錯”“拒絕)的“線上清算結果通知報文(036):b)大額支付系統處于非日間狀態。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保持原票據狀態不變,并向貼入人接入點發送報文 處理碼為“失敗”的通用確認報文(033):線下清算的處理。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將貼現申請回復信息入庫,修改票據狀態。如果為買斷式貼現,則票據狀態為“買斷式貼現已簽收”;如果為回購式貼現,則票據狀態為“回購式貼現已簽收”。同時,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向貼出人接入點轉發標記為“簽收”的“通用回復報文(031);并向貼入人接入點返回報文處理碼為“成功”的“通用確認報文033):(2)回復標記為“駁回”的則向貼出人接入點轉發標記為“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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