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_EN61373-1999鐵路設備_機車車輛設備沖擊和振動試驗(德標)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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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德國標準1999年11月(鐵路設備機車車輛設備沖擊和振動試驗)鐵路應用 鐵道機車車輛設備 振動和沖擊試驗(IEC 61373:1999 ) EN 61373:1999 德文版DINEN 61373VDE就VDE 0022的意義而言,該標準也是 VDE標準。在通過了 VDE理事會規定的批準程序之后,該標準以右邊的標準號被 收錄為VDE標準,并發表在電工技術雜志 etz上。類別VDE 0115 第106部分非賣的贈閱本即使是內部需要也不得翻印ICS 17.160;45.060.01鐵路應用-機車車輛設備-沖擊和振動試驗(IEC 61373:1999 )德文版 EN 61373 : 1999歐洲標準

2、EN 61373: 1999有著等同于德國標準的地位開始生效的時間歐洲標準EN 61373已于1999年4月1日通過。出版的標準內容形成 E DIN IEC 9/335/CD(VDE 0115第106部分)。續第2和第3頁,該標準共33頁德國標準化研究所 DIN和VDE(DKE前的德國電工委員會? DIN指的是德國標準化研究所協會VDE指的是電工技術、電子技術和信息技術協會版權所有,不得翻印。任何形式的翻印必須征得DIN,柏林,和 VDE美茵河畔的法蘭克福的同意。第2頁DIN EN 61373 (VDE 0115 第 106 部分):1999-11 前言該標準為歐洲標準 EN 61373 “鐵

3、路應用-機車車輛設備- 振動和沖擊試驗”的德文 版,出版日期為1999年4月。國際標準IEC 61373 : 1999-01的條款由IEC/TC9 電氣鐵路設備”起草, CENELE球 作任何修改將其采納為歐洲標準。 在德國,該標準由DIN(德國標準化研究所)和VDE(DKE)(電 工技術、電子技術和信息技術協會 )中的德國電工委員會的 K351 “鐵路的電力設備”的 AK 351.0.5 絕緣配合和環境條件”歸口。至于標準條款中非詳細引用(例如引用的標準沒有給出出版日期,沒有指出章節號、 某張表格、某個圖等)的情況,引用標準指的是相關標準的最新版本。隨后再次給出了引用的標準與相關德國標準的關

4、系。到該標準出版之日為止,給出的 這些版本有效。IEC已于1997年修改了 IEC標準的編號。在至今仍使用的標準號前加上60000。例如,IEC 68現在就變成了 ICE 60068 。歐洲標準國際標準德國標準在VDE標 準中的 類別EN 60068-2-27:1993IEC 60068-2-27:1987DIN EN 60068-2-27:1995-03一EN 60068-2-47:1993IEC 60068-2-47:1982DIN EN 60068-2-47:1995-03一EN 60068-2-64:1994IEC 60068-2-64:1993+ 修訂 1993DIN EN 6006

5、8-2-64:1995-08一附錄NA (供參考)文獻引用DIN EN 60068-2-27DIN EN 60068-2-47DIN EN 60068-2-64環境試驗一 第2部分:試驗;Ea試驗和導則:沖擊(IEC 60068-2-27 : 1987);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元件、設備和其它技術產品在沖擊(Ea)、碰撞(Eb)、振動(Fc和Fd)和加速等動態試驗中的固定和導則(IEC 60068-2-47:1982 ); EN 60068-2-47 : 1993 德文版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Fh試驗:振動、寬頻帶隨機 振動(數字控制的)和導則(IEC 60068-2-64 :

6、 1993 + 1993報 告);EN 60068-64:1994 德文版第3頁DIN EN 61373 (VDE 0115 第 106 部分):1999-11附錄NB (供參考)英德術語對照加速度譜密度平均時間寬頻帶隨機振動置信范圍控制點臨界阻尼設計量級疲勞虛擬點固定點平緩的頻譜一正態分布(高斯分布)結構、設計偏差推導的試驗頻率,最大振幅15測試方法一固定方法多軸向激發振幅沖擊形式有效加速度隨機的隨機振動一1隨機振動試驗實際的環境/應用條件恢復周期可再現性可再現性比率本征頻率響應加速度響應現象沖擊響應頻譜斜率總加速度的均方根值運輸受力作用(運輸條件) 橫軸橫向運動速度變化振動幅值振動值、量級

7、、振幅歐洲標準EN 61373CEN1999年4月ICS 45.060德文版鐵路應用機車車輛設備振動和沖擊試驗(IEC 61373: 1999)CENELEC歐洲電工標準化委員會)于1999年4月1日通過該歐洲標準。CENELE成員有義務遵守 CEN/CENELE磔事規程,在該規程內規定的條件下不得對該歐 洲標準的國家標準的地位做任何修改。經申請,這些國家標準及其圖書資料的最新目錄可從中央秘書處或各CENELE成員中獲得。該歐洲標準有3種版本(德文版、英文版和法文版)。在CENELE成員親自負責下翻譯 成自己本國語言的其它語言的版本具有與官方版本同等的地位。CENELEC;員是:比利時、德國、

8、芬蘭、法國、希臘、愛爾蘭、冰島、意大利、盧森堡、 荷蘭、挪威、奧地利、葡萄牙、瑞典、瑞士、西班牙、捷克共和國和英國各國的國家電工委 員會。CENELEC歐洲標準化委員會布魯塞爾中央秘書處:rue de Stassart 35, B-1050第 3頁EN 61373: 1999前言由 IEC/TC 9 “電氣鐵路設備”起草的文件 9/475/FDIS 的正文,也就是今后IEC61373的第一版通過了 IECCENELEC勺一致表決,并于 1999年4月1日被采納,作為 EN 61373 標準。規定了以下日期: 最遲日期,即通過發布與國家標準地位相同的標準或者通過認可,接受該標準為國 家標準的最遲

9、日期。 最遲日期,即廢除與該標準相矛盾的國家標準的最遲日期。附錄中標有“標準”字樣屬于標準的內容。附錄中標有“供參考”字樣,則該附錄僅包含參考方面的信息。該標準中的附錄 ZA是標準的內容,而附錄 A B C和D則僅供參考。附錄ZA是CENELEC 添加進去的。認可摘記CENELEC 未作任何修改地接受該國際標準IEC 61373 : 1999 的條款為歐洲標準。頁碼范標定總順參考數量和準驗條和裝測目錄緒論 41 應用圍 52 引用準 63義 64則 65 試驗序 76 試驗站要求的據 77 試驗前的測備 98 含寬頻帶隨機振動的功能試驗條件 99 提高隨機振動量級的模擬長 壽命試驗 1010

10、沖擊試件 1111 運輸卸 1212 最終量 1213 驗收標準 1214 試驗報告 1215 證明書 1316應用 13附錄 A ( 供參考 ) 關于運行測量、測量位置、運行數據的記錄方法,運行數據的匯總,以從收集到的運行數據推出隨機振動試驗量級的方法的解釋 20附 錄 B( 供 參 考 ) 從 振 動 試 驗 數 據 中 推 導 出 設 計 量 級 的 指南 26附 錄 C( 供 參 考 ) 機 車 車 輛 設 備 在 車 上 的 位 置 和 從 而 得 出 的 試 驗 類型 31附 錄 D( 供 參 考 )試 驗 證 書 范例 32附 錄 ZA ( 標 準 ) 參 閱 的 國 際 標 準

11、 與 其 對 應 的 歐 洲 標準 33第 4頁EN 61373: 1999緒論該標準闡述了安裝在機車車輛內的機械設備、電氣設備、電子設備和結構部件(以下統稱為機車車輛設備)的隨機振動試驗和振動試驗要求。隨機振動試驗是驗證機車車輛設備唯一允許可用的方法。該標準中的各試驗都旨在證明,被試設備在鐵路機車車輛正常的環境條件下承受振動的能力。為了獲得盡可能好的結論,本標準采用了全世界各鐵路公司提供的現場實測數據。本標準不適用于特殊應用場合下因自感應而產生的振動。在應用和解釋該標準時需要有技術上的判斷能力和經驗。該標準適用于設計和分析(評價),但是不排除應用其它的試驗方法(如正弦激勵法),來保證機械和操

12、作上的可靠性達到預期的要求。為便于按照本標準設計產品,附錄 B 中列出了指南,可供設計時與供選擇的設計方法進行比較。被檢測的設備的試驗量級僅由該設備在車上的所在位置來確定(即車軸、轉向架、 車體) 。應該注意,允許在原型樣機上進行這種試驗,以獲得有關隨機振動時運營性能方面的設計信息。但是為了對設計進行驗證,必須從正常產品中抽取樣品進行試驗。1 應用范圍該國際標準規定了安裝在機車車輛上的設備的隨機振動試驗要求,在正常的運營條件下, 這些設備將承受著振動和沖擊。為了確保機車車輛設備的質量是可以接受的,設備必須能承受合適時間內的各項試驗,在這些試驗中模擬了設備在規定的使用期限中的運行條件。可采用一系

13、列方法進行模擬的使用壽命試驗,這些方法有著各自的優缺點,以下方法最為常見:a) 增強法:增強振幅和縮短時基;b) 時基壓縮法:保持振幅變化和縮短時基;c) 截取法:將記錄數據中凡是低于規定的閾值的振幅的時間段除掉該標準與第2節所引用的IEC標準使用的是加強法,即 a)中所述的方法。它定義了故 障檢測方法,對用在機車車輛上的設備進行振動試驗時必須執行該故障檢測方法。如果廠家和客戶事先有協議,允許使用其它標準。在這種情況不得按照進行驗證。若能獲得現場數據則可采用附錄A給出的方法來獲取現場數據與本標準進行比較。盡管該標準主要是用于固定式鐵路系統上的機車車輛,但也不排除其它的應用。對采用空氣輪胎的鐵路

14、系統或者其它如無軌電車的運輸系統,其在鋼軌上產生的振動水平和沖擊水平差異很大。在這種情況下,供貨商和運營商可以在鑒定合同時就試驗量級達成協議。建議按照附錄A中的標準來規定頻譜、 沖擊時間以及幅值。 未按照本標準規定的試驗量級進行試驗的設備,不得按照本標準要求發放試驗證書。為此, 以無軌電車為例,可以按照該標準類型1 的機車車輛設備要求來檢測安裝在車體上的設備。該標準適用于單方向試驗。多方向試驗不在該標準的應用范圍之內。該標準中規定的試驗工況分為3 種類型,它處決于設備在機車車輛上的安裝部位。類型 1 安裝在車體A級在車體上(或者下部)直接安裝的柜體、組件、設備和部件。B 級在車體上(或者下部)

15、直接安裝的箱體內的組件、設備和部件。備注:當設備在機車車輛上的安裝位置不明確時,則使用B 級。類型 2 安裝在走行部(轉向架)安裝在機車車輛的走行部(轉向架)上的柜體、組件、設備和部件。類型 3 安裝在車軸上安裝在機車車輛車軸裝置上的組件、設備和部件。在沒有其它協備注: 對于安裝在僅有一系彈簧懸掛裝置的機車車輛(如貨車)的設備,議的情況下,安裝在車軸上的設備按照類型3;所有其它的設備按照類型2。試驗費取決于被試驗的機車車輛設備的重量、結構和復雜性。為此在招標時供貨商可以建議一種符合本標準、更為經濟有效的方法,通過它來證實產品是滿足該標準的要求的。就可選的兩種方法進行協商時,供貨商有責任向其客戶

16、或者代理商證明,所選的方法符合了該標準的宗旨。如果協商好了可選的試驗方法,則可以不按照該標準的要求向已試驗的機車車輛設備發放證書。為評價固定在機車車輛主體結構(和/ 或安裝在部件)上的機車車輛設備,擬定了該標準。 它不是為了檢測主體結構組成部分而擬定的。存在有許多情況,即客戶希望需要做其它的或者特殊的振動試驗的情況,譬如:a) 安裝或者連接在已知的可能產生固定頻率振動的振源上的設備。b) 諸如牽引電機、受電弓(高架導線上的或者第3 軌) 、彈性元件和用于力和/ 或扭矩傳輸的機械部件等設備,可能要按照它們的要求進行試驗以確定它們能用于鐵道機車車輛。所有的這類情況中必須進行的試驗都應該是談判階段中

17、專門協商的議題。c) 機車車輛設備是用于客戶規定的特殊的工作環境。第 6頁EN 61373: 19992 引用標準以下標準含有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的引用成為該國際標準的組成部分。直到出版之日,給出的版本有效。所有的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他們的協議以該標準為基礎)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IEC和ISO成員國家擁有目前有效的國際標準目錄。DIN EN 60068-2-27環境試驗一 第2部分:試驗;試驗 Ea和導則:沖擊( IEC 60068-2-27 : 1987) ;DIN EN 60068-2-47環境試驗第 2 部分:試驗;元件、設備和其它技術產品在沖擊(Ea)、碰

18、撞(Eb)、振動(Fc和Fd)和加速等動態試驗中的 固定和導則(IEC 60068-2-47:1982 ) ; EN 60068-2-47 : 1993德文版DIN EN 60068-2-64環境試驗第 2部分: 試驗方法;Fh 試驗: 振動、 隨機振動 (數字控制的)和導則3 定義本標準采用了IEC 60068-2-64 的定義。4 總則該標準旨在揭示產品潛在的薄弱點或缺陷,眾所周知鐵路運營會出現振動和沖擊,在鐵路運營的環境條件下,薄弱點或者缺陷可能導致故障。本標準不適用于全壽命試驗。但是試驗條件在一定的程度上足以證明設備在現場使用時具有規定的壽命。試驗之后,只要不出現機械損壞或性能降低,則

19、可以認為符合該標準。該標準所引用的試驗量級是參照附錄A中給出的方法從場數據收集中推導出來的。這些數據由負責收集運營條件下的環境隨機振動量級的結構提供。以下各試驗是用來證實產品符合該標準: 功能性隨機振動試驗量級模擬長壽命試驗沖擊試驗施加的最小的試驗量級,是為了證實,機車車輛設備在車上運營中可以出現的條件下,被檢測機車車輛設備功能正常。廠家和最終用戶必須就功能正常發揮的程度達成協議(見6.3.2 ) 。第 8 節詳細規定了功能試驗要求。功能試驗不適用于在模擬的使用條件下進行全面的性能評估。該試驗旨在證明在增強了機車車輛設備的工作條件下下它的機械完好性。不要求提供該種條件下的功能證明。第9 和第

20、10 點中詳細規定了模擬長壽命試驗要求。沖擊試驗是用來模擬少數的工作情況。在試驗期間沒有必要證實機車車輛設備的功能。但是必須提供工作狀態沒有變化、沒有機械位移和損壞的證明。上述這幾點在試驗報告中必須明確地加以說明。第 7頁EN 61373: 19995 試驗順序必須優先考慮以下試驗順序:模擬的壽命試驗采用的增強型隨機振動試驗,包括垂向、橫向和縱向試驗;在增強型隨機振動試驗之后是垂向、橫向、 縱向沖擊試驗。接著是運輸試驗和操作試驗(如果有規定或者有協議時)以及最后做垂向、橫向、縱向的功能型隨機試驗。注:該標準不要求運輸試驗和裝卸測試,因此它們不是該標準的組成部分。國家標準說明:對于運輸和裝卸也可

21、以參見DIN 30786 第 1 部分。為減少改裝(試驗裝置)工作,可以更改試驗順序。在這種情況,試驗報告中必須對試驗順序做出說明。必須在模擬長壽命試驗之前和模擬壽命長試驗之后做6.3.3 中規定的工作性能試驗。并將傳遞函數進行比較,以在比較中確定,在模擬長壽命試驗之后是否出現變化,作為模擬壽命試驗的結論。試驗大綱中必須指明振動的位置和方向,并且試驗報告中必須含有這方面的內容。6 試驗站需要的其它的參考信息說明1: IEC 60068-2-64 中含有附加的基本規定。說明2:試件固定的一般規定同樣見IEC 60068-2-47 。6.1 待檢測的機車車輛設備的固定方法和定位必須將待檢測的設備用

22、標準的、含彈性夾持在內的緊固件直接固定或者通過夾具固定在試驗機上。由于緊固方法對獲得的結論可能有很大的影響,所以在試驗報告中必須清楚指出實際選用的緊固方法。如果沒有其它協議,必須盡可能地在其規定的工作位置對機車車輛設備進行試驗,不得采取特殊的預防措施,來預防磁干擾、熱的影響作用或者其它的影響試件的工作和工作性能的因數。如有可能,夾具應該在試驗范圍內不得出現諧振現象。如果諧振不可避免,應該研究諧振對試驗的機車車輛設備工作性能的影響作用,并且在試驗報告中指出這種影響作用。6.2 參考點和控制點應在參考點、有時在控制點(相對于固定點而言)進行測量,以確定是否滿足試驗要求。如果一個夾具上有很多小的設備

23、時,且如果夾具的諧振頻率高于試驗頻率的上限值時,參考點和/或控制點在夾具上應該比起其在被試的設備上的緊固點上要好。6.2.1 緊固點緊固點是被試設備與夾具或者振動試驗臺面相接觸的那一部分,是實際使用時固定被測設備的那一點。如果將實際的安裝結構本身作為夾具來使用,則應將安裝機構而不是被試設備作為必須將安裝結構的各固定點作為緊固點,而不是試驗的機車車輛設備的固定點作為緊固點。6.2.2 控制點控制點通常是緊固點。如果不是,則控制點必須盡可能地接近緊固點,并且在任何情況下必須始終與緊固點相連。如果有4 個或不到4 個緊固點,每個緊固點都被定義成控制點。該處的振動不得低于規定的最小值。試驗報告中必須對

24、所有的控制點進行命名。當較小的機車車輛設備的尺寸、重量和結構的復雜程度不允許有許多控制點時,試驗報告必須給出所使用的控制點的數量和位置。第8頁EN 61373: 19996.2.3 參考點參考點是單獨的點,它接收參考信號以證實試驗要求并且用來說明試樣的機車車輛設 備的運動。它可以是一個控制點或者虛擬點,它通過人工或者自動加工處理控制點的信號 來確定。當一個虛擬點用于隨機振動時,參考信號頻譜被定義成來自信號,尤其是來自所有控制點的加速譜密度 (ASD的各頻率的算術平均值。在這種情況,參考信號的總方根均值等 于所有控制點信號的方均根值的平均值的二次方根。i nc參考值的總方均根值=.,、2(rms

25、i)nc式中,nc為控制點的數目。試驗報告必須給出所使用的控制點并闡述如何選出控制點。建議大的和/或復雜的試樣采用虛擬點。說明:確認總的方均根,允許采用掃描技術對控制點信號進行自動處理來形成虛擬點。但是沒有校正諸如分析器(檢偏振器)帶寬、掃描時間等誤差源,它是不能用來驗證ASD量級的。6.2.4 響應測量點響應測量點是被試機車車輛設備上的一個特殊的點,在該點采集數據,意檢查該機車車輛設備的振動反應特性。在開始進行該標準規定的試驗(見第 7點)之前必須進行該項 工作。6.3 試驗過程中的機械狀態和作用方式6.3.1 機械狀態當被試的機車車輛設備安裝在在車上之后,如果長時間保持的機械狀態不止一種,

26、必 須選出兩種機械狀態進行試驗。至少必須選出最差狀態中的一種(例如,接觸器緊固力最 小的機械狀態)。6.3.2 功能性試驗如果需要的話,廠家在試驗之前必須擬定出功能試驗大綱,并且在試驗開始之前廠家和用戶必須就此達成協議。必須在振動試驗期間用該標準中第8點規定的試驗量級進行該項試驗。功能試驗為工作能力檢測或者自行檢測,不得將其與工作性能試驗相混淆。規定該試 驗只是為了證明試驗的機車車輛設備在使用中應滿足的可靠性程度。說明1:功能試驗不是在沖擊試驗期間進行的,此外在廠家和用戶事先有協議的情況 下方才進行。說明2:當功能試驗有變動,在試驗報告中必須將細節記錄下來。6.3.3 工作性能試驗工作性能試驗

27、必須在所有規定的試驗之前和結束之后進行。工作性能試驗細則必須由 廠家擬定且含有允許的極限誤差。6.4 隨機振動試驗的可再現性隨機振動信號在時域內是不可重復的;在兩個類似長度的時間標準內,隨機振動發生器不可能產生兩個完全相同的樣本。盡管如此,還是可以說明兩個隨機振動信號的相似性,并且在其特性曲線上給出其容差范圍,因此有必要對隨機信號進行定義,便于以后能按類 似的振動條件由其它的試驗機構或在其它試品上再次進行試驗。應該注意,以下所有的公 差極限包括儀器偏差,但是不包括其它的誤差,特別是隨機(統計上的)誤差和系統誤差。在控制點或者參考點進行測量。第 9頁EN 61373: 19996.4.1 加速度

28、譜密度(ASD)加速度譜密度必須在規定的ASD量級的士 3dB (0.5ASD2ASD之間)的范圍內,如相應的圖 1 到圖 4 所示。開始時的上升斜率以及結束時的下降斜率不得小于圖1 至圖 4 中的斜率。6.4.2 方均根值(RMS)在給定的頻率范圍內,參考點上加速度的方均根值不得超出圖1 到圖 4 中規定值的在 10 。說明:鑒于低頻分量很難保持土3dB的數值。在這種情況,在試驗報告中記錄測試值非常重要。6.4.3 概率密度函數(PDF)如果沒有其它規定,對于每個響應點,測量加速度的時間序列必須近似于高斯分布,此時峰值因數(峰值與方均根值的比值)至少為2.5 。說明:圖5為加速的累積次數(P

29、DF的允許偏差。6.4.4 要求的持續時間在各個軸向,規定隨機振動的持續作用時間不得短于8.2 和 9.2 中的規定。6.5 測量誤差振動的容差極限必須符合IEC 60068-2-64 的 4.3 的規定。6.6 恢復開始測量和最后測量必須在同樣的條件下(例如溫度)進行。如有必要,在試驗和最后測量之間允許有一定的時間間隔,以便能夠為試樣創造出與它在開始測量時相同的條件。7 開始測量和準備在開始進行任何一種試驗之前,機車車輛設備必須進行6.3.3 中的工作性能實驗。這種試驗可能在試驗站的技術能力之外。在這種情況由廠家進行該項試驗。廠家必須提供聲明書,即待檢測的機車車輛設備在進行該標準規定的振動和

30、沖擊試驗之前已經做了工作性能試驗。傳遞函數必須按照參考點和響應點接收的隨機振動信號來計算。廠家必須規定參考點和響應點。為進行檢查或者安裝儀器移走的蓋板,在試驗期間必須重新蓋上。傳遞函數的獲得必須是在在第8 點規定的2 級和 3 級的機車車輛設備的試驗條件和第9 點規定的1 級機車車輛設備的試驗條件之下。測量的相干系數必須達到0.9 。如果不能達到,則至少必須取沒有疊加(0的疊加)的 120 頻譜平均值(或者240個統計自由度的線性平均值)。10 隨機振動功能試驗條件10.1 隨機振動試驗量級和頻率范圍必須用表1 給出的相應的方均根值和頻率范圍對機車車輛設備進行試驗。如果機車車輛設備的實際取向不

31、明確或者未知時,應該在3 個方向按垂直方向的r.m.s 值進行試驗。第10頁EN 61373: 1999表1 :隨機振動功能試驗的試驗嚴酷等級和頻率范圍定位方均根值2m/s頻率范圍 (見以下各圖)1垂向0.75A級橫向0.371安裝在車體上縱向0.501垂向1.00B級橫向0.452安裝在車體上縱向0.702安裝在轉向架上垂向5.4橫向4.73縱向2.53垂向38橫向344安裝在論對上縱向17說明:這些試驗值代表了附錄 A中所使用的典型的運行數據。這是施加在被試的機車車輛設備上的最小試驗量級。如果有真實的測量值, 當運用附錄A給出的方法時,可以增強隨機振動功能試驗條件。所引用的各數值被視為用于

32、試驗的機車車輛設備的最小試驗值。10.2 能性振動試驗的持續時間說明1:試驗旨在證明試驗的機車車輛設備不受所施加的、實際工作過程中可能出現的 試驗量級的影響。說明2:規定該項試驗的持續時間通常不得超過10分鐘。功能試驗持續振動必須足夠長,以便能夠充分完成所有規定的功能性試驗。10.3 驗中的功能功能性隨機試驗中,應進行與客戶協商好的功能試驗(見 6.3.2 )。9提高隨機振動量級的的模擬長壽命試驗9.1 試驗嚴酷等級和頻率范圍在設備的實際取向不明確或者未知時,則在所有的3個方向按照垂向的 RMS直進行試驗。表2:寬頻帶噪聲功能試驗的試驗嚴酷等級和頻率范圍類型定位方均根值m/s2頻率范圍(見以下

33、各圖)1垂向5.90A級橫向2.901安裝在車體上縱向3.901垂向7.90B級橫向3.502安裝在車體上縱向5.502垂向42.5橫向37.03安裝在轉向架上縱向20.03垂向300橫向2704安裝在論對上縱向135第11頁EN 61373: 19999.2 加速振動試驗的持續時間所有類型的機車車輛設備的總試驗時間必須達15個小時,通常可以在 3個互相垂直的軸向各進行5小時的試驗。當試驗過程中機車車輛設備出現發熱的問題(例如橡膠元件中的振動等),稍許中斷試驗是允許的,以便機車車輛設備能夠冷卻下來。但是務必注意,振動 試驗總持續時間達到 5個小時。如果試驗期間中斷了試驗,試驗報告中必須有相關的

34、記錄。說明1 :試驗期間對機車車輛設備的功能不作要求。說明2:根據事先的協議,縮小振幅是可以的。但是根據附錄A中所規定的方法,隨后必須延長試驗時間。它不是最好的優先法,這種方法應該限制于類型3 (安裝在車軸上)的機車車輛設備。如果應用該方法,則無需提供試驗證明,因為該方法不再推薦的應用范圍之 內。10沖擊試驗條件10.1 脈沖波形和容差被試驗的機車車輛設備必須經受一系列按照IEC 60068-2-27額定沖擊時間為“ D”、最大加速度為“ A”的單個的半正弦波形的沖擊(D和A的數值見圖6)。橫向運動不得超過IEC 60068-2-27規定的方向中額定脈沖最大加速度的30%。圖6為脈沖波形和允許

35、的偏差。10.2 速度變化速度變化的實際值與圖 6中給出的標稱沖擊的相應數值之間的偏差不得大于土15%。如果通過實時模擬的脈沖波形積分求得速度變化時,必須按照圖6計算積分區間之外的速度變化。 10.3試件的緊固必須按照該標準6.1中的規定將試驗的機車車輛設備固定在試驗機上。1.4 4重復頻率為了使試驗的機車車輛設備不受諧振現象的影響,在各沖擊之間必須有足夠的時間間 隔。1.5 5試驗嚴酷等級,沖擊波形和方向表3中給出了這些數值。表3:試驗嚴酷等級、沖擊波形和方向定位最大加速度2A m/s額定持續時間D ms1垂向3030A級和B級橫向3030安裝在車體上縱向50602安裝在轉向架上所有的300

36、183安裝在論對上所有的10006備注:沖擊波形的各具體規定見圖6。第 12頁EN 61373:19991.6 6 沖擊次數根據 IEC 60068-2-27 ,在每個試件上必須進行18次沖擊(在3個互相垂直的層面上各進行正向和反向各3 次沖擊) 。必須對6.3.1 中規定的各個機械狀態重復每個試驗。1.7 7 試驗期間的功能在該項試驗期間,機車車輛設備必須不具備工作能力。但是有些機車車輛設備必須仍然具有工作能力。除非相關的產品標準有其它的規定,否則必須按照廠家或者用戶的試驗大綱對此進行驗證。11 運輸和裝卸如果最終用戶特別要求運輸和換裝試驗時,必須按照IEC 60068-2-27 進行運輸和

37、換裝試驗。12 結束時的測量在結束試驗之后,必須對機車車輛設備做6.3.3 規定的工作性能試驗。這種類型的試驗可能超出了試驗站的技術能力。在這種情況,試驗由廠家進行。廠家必須出示聲明,試驗的機車車輛設備在該標準規定的振動和沖擊試驗之后符合工作性能試驗要求。傳遞函數必須是從參考點和響應點上接收到的噪聲信號中獲得的。廠家必須給出參考點和響應點。為了檢驗或者儀器安裝而移走蓋板,在試驗期間必須重新蓋上。傳遞函數必須是在第8 點規定的2 類和 3 類機車車輛設備的試驗條件下和第9 點規定的1 類機車車輛設備的試驗條件下獲得的。相干系數必須要達到0.9。 如果不能達到該數值,則必須至少取無疊加的(疊加為0

38、)120 個頻譜平均值(或者240 個統計自由度的線性平均值)。傳輸函數或者其它測量數據出現變化時,必須加以分析并在試驗報告中進行說明。13 驗收標準在所有的試驗結束之后,如果滿足以下條件,則認為機車車輛設備通過了驗收:a) 6.3.3 規定的工作性能指標保持在規定的極限值范圍內;b) 6.3.2 規定的功能保持在規定的極限值范圍內;c) 外觀和機械完好性不變。14 試驗報告在所有的具體試驗、最終測量和功能檢測結束之后,試驗站向其客戶提交詳實的試驗報告。試驗報告必須對所作的各試驗以及它對機車車輛設備的影響做出說明,包括:a) 總結試驗過程中出現了種種變化;必須給出系列號或者識別號;b) 如果要

39、求必須提供設備配置明細和所應用的試驗方法時,則試驗報告中必須給出;但不是試驗報告中必須有這方面的記錄;c) 必須給出所采用的、6.1 中所提供的緊固方法;d) 所使用的試驗方法和試驗順序;試驗報告中還必須記錄有描述控制點和測量點的圖;e) 進行的功能試驗和預試驗和檢驗時獲得的數據;第 13頁EN 61373:1999f) 控制點和參考點上的試驗結論和按照預期的目標要求和和驗收標準所得的觀察結果;報告還必須以圖1 到圖 6 的形式控制點圖示;報告還必須有公差曲線的記錄,以能夠證明,試驗是在該標準允許的偏差之內;g) 振動期間的功能試驗測試數據和/或沖擊試驗的功能驗證結果。說明:如果做了超出該標準

40、要求的其它試驗,也可以將其寫入試驗報告。15 證明書證明書中必須有以下內容: 試驗的機車車輛設備的說明; 廠家名稱; 機車車輛設備的類型、出廠/ 更改情況; 機車車輛設備的系列號; 試驗站的試驗報告編號; 試驗報告的日期; 產品試驗說明書。試驗站和廠家的全權代表必須在證書上簽名。說明:典型的型式試驗證書范例見附錄D。16 使用滿足試驗目的和驗收標準的機車車輛設備可以按照廠家和最終用戶之間協商的標準進行檢修,然后再投入使用。鑒于可逆向追蹤的考慮,廠家負責將所有按照該標準試驗過的機車車輛設備清楚地做上標記 。第15頁EN 61373: 1999垂向橫向縱向功能試驗ASD-量級 (m/s 2) 2/

41、Hz0.01640.00410.0073方均根值m/s25Hz 150Hz0.750.370.50長時間試驗ASD量級 (m/s 2) 2/Hz1.0340.2500.452方均根值m/s25Hz 150Hz5.92.93.9說明1:當機車車輛設備的試驗頻率小于5Hz時,方均根值大于上述規定的數值。說明2:當機車車輛設備的試驗頻率小于150Hz時,方均根值小于上述規定的數值。說明3:當存在有高于 2的頻率,則可以將這些頻率包括在內。通過延長6dB/倍頻程曲線,直到與最大要求的頻率相切得出幅值。在這種情況,方均根值的量級增加。當質量1250kgf1當質量500 kg 1250kg當質量500 k

42、g 1250 kgf112502 Hzf2125060 Hzf12 Hzf2 60 Hz圖2:類型1, B級,安裝在車體的 ASD1譜第17頁EN 61373: 1999圖3:類型2,安裝在轉向架的 ASD頻譜當質量500 kg 1250kgf12 Hzf2 60 Hz第21頁EN 61373: 1999f2 500 z125f, -125- 200 Hz2質量f2200 Hz當質量500 kg 1250kg垂向橫向縱向功能試驗ASD-量級 (m/s 2) 2/Hz8.747.01.751方均根值m/s210Hz 500Hz383417持續試驗 ASD量級(m/s 2) 2/Hz545.244

43、1.2110.3方均根值m/s210Hz 500Hz300270135說明1:當機車車輛設備的試驗頻率小于500Hz時,方均根值小于上述規定的數值。說明2:當存在有高于 f2的頻率,則可以將這些頻率包括在內。通過延長6dB/倍頻程曲線,直到與最大要求的頻率相切得出幅值。在這種情況,方均根值的量級增加。圖4:類型3,安裝在車軸上的 ASD頻譜9S疆 站M陽700&04Q30州101步階軍需窿M ,速度程值f圖5:累計PDF的容差范圍D:標稱沖擊時間A 標稱沖擊的最大加速度T1使用傳統的沖擊發生器時,受到沖擊用的最短時間T2沖擊發生器采用振蕩激勵器時,受到沖擊用的最短時間定位最大加速度-, 2、A

44、 (m/s )額定持續時間D (ms)1垂向3030A級和B級橫向3030安裝在車體上縱向50302安裝在轉向架上所有的300183安裝在論對上所有的10006備注:根據需要,可以對類型1、用于特殊應用范圍的一些機車車輛設備進行特殊的沖擊試驗,其最大加速度“ 前就試驗量級達成協議。A為30m/s2,持續時間“ D”為100ms。在這種情況,應該在試驗圖6:含有半個正弦波的沖擊變化曲線附錄A (供參考)關于運行中的測量、 測量點、工作數據的記錄方法、 工作數據的匯總以及從所收集的運行數 據推導出隨機振動量級的方法的解釋。鐵道機車車輛的沖擊和振動處決于車輛速度、軌道和車輛之間的狀態以及其它的環境條

45、件。為了分析,安裝在鐵道機車車輛上的設備是否可以無故障地多年運行,需要有設計和試驗規范。為了能夠制定出可操作的試驗規范,必須索取測量的運行數據和從這些數據中獲得的基 本試驗量級。為此使用了以下數據和方法: 用于“車軸”、“轉向架”和“車體”安裝類型的標準的測量點(見 A.1 ); 使用問卷調查表(2張)向鐵路運營商和鐵路設備生產商獲得運行數據(見 A.2); 對運行數據進彳T匯總(見 A.3); 從得到的運行數據中獲取隨機振動的試驗量級所采用的方法(見A.4); 從運行數據中推導出試驗量級使用了A.4中的方法(見 A.5)。說明:如果有實際的鐵道機車車輛或者鐵路網運行數據可以使用,從這些數據中

46、推導試驗量級允許使用 A.4中的方法。A.1車軸上、轉向架上和車體上的標準的測量點A 車軸上垂向、橫向和縱向上的測量點F 轉向架(走行裝置)上垂向、橫向和縱向上的測量點B 車體上垂向、橫向和縱向的測量點圖A.1 :車軸、轉向架和車體上標準的測量點第21頁EN 61373: 1999A.2通過兩張問卷調查表向鐵路運營商和鐵路設備制造廠收集運行數據表A.1 :試驗參數/試驗條件的環境數據的匯總測量點測量方向試驗參數/試驗環境 (問題)說明(回答)總則1隨機振動量級的測量依據2鐵路系統的位置3被測車輛的類型4特殊試驗或止常運行5車輛速度主要條件6大氣條件(溫度C、濕度,雨、雪)7被測車輛的軸重8鐵軌

47、型號(UIC分級)9軌道基礎(枕軌、道硝)10鐵軌連接的類型(焊接的、通過接頭連 接).附加條件11車輪狀態、外形、錐度12鋼軌狀態(垂向方均根值的振幅)13測量所使用的鋼軌長度14曲線的數量和曲線半徑15道岔和平交道口的數量16其它的線路特征(鐵路橋、隧道)17列車編組合它的總重量18牽引力(僅指動車).記錄19記錄儀類型(FM DR PCM DAT)20頻率范圍(低值和高值)21振幅范圍(最小值和最小值)表A.1 (續前頁)試驗參數/試驗環境 (問題)說明(回答)時域分析22時域分析的帶寬23掃描頻率24掃描的總次數或者總的記錄時間25最大加速度(m/s;正的)26最小加速度(m/s2,負

48、的)27方均根值28振幅分辨率29基于譜密度函數基礎之上的、加速度的 方均根值頻率分析(推薦的帶寬:車體150Hz,轉向架 250Hz,車軸 500Hz) N1)30頻率分析的帶寬/階梯型曲線平整用的濾波器的極限頻率31對應的時間記錄的掃描頻率32頻率分辨率(f )或者頻率曲線的數量33數據收集時的掃描次數(信息組長度)34低頻極限35收集/分析時的時間窗口的類型和記錄的時間長度36平均次數(時間記錄)37疊加(0 01 )和掃描的總次數38 ADC分辨率39總噪聲背景/強度分辨率40 基于PSD加速度的總方均根值.需要的圖片:41頻率范圍分析用的功率譜密度42 時域分析用的概率密度分布N1)

49、國家標準注腳:按照圖 1和圖3修正了的數值,并且通知了 CENELEC第26頁EN 61373:1999A.3收集的運行數據的匯總 見 A.2。表A.2 :對問卷調查表上收集的加速度量級的方均根值進行匯總均方根的最大級一 2m/s均方根的平均級2m/s標準偏差該值的次數1安裝在車體 垂向 橫向 縱向1.240.430.820.490.290.300.260.080.2019 1582安裝在轉向架上 垂向橫向 縱向7.07.04.13.13.01.22.31.71.31410 93安裝在車軸上 垂向 橫向 縱向43392024201114 14619 179說明:米用用 A.4中規定的方法來獲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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