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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 462005J 40520051 總 則1.0.1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和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安全,防止觸電和電氣火災事故發生,促進建設事業發展,制定本規范。1.0.2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中的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380V 三相四線制低壓電力系統的設計、安裝、使用、維修和拆除。1.0.3 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專用的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380V 三相四線制低壓電力系統,必須符合下列規定:1 采用三級配電系統;2 采用TN-S 接零保護系統;3 采用二級漏電保護系統。1.0.4

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除應執行本規范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2 術語、代號2.1 術 語2.1.1 低壓交流額定電壓在lkV 及以下的電壓。2.1.2 高壓交流額定電壓在lkV 以上的電壓。2.1.3 外電線路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配電線路以外的電力線路。2.1.4 有靜電的施工現場存在因摩擦、擠壓、感應和接地不良等而產生對人體和環境有害靜電的施工現場。2.1.5 強電磁波源輻射波能夠在施工現場機械設備上感應產生有害對地電壓的電磁輻射體。2.1.6 接地設備的一部分為形成導電通路與大地的連接。2.1.7 工作接地為了電路或設備達到運行要求的接地,如變壓器低壓中性點和發電機中性

3、點的接地。2.1.8 重復接地設備接地線上一處或多處通過接地裝置與大地再次連接的接地。2.1.9 接地體埋入地中并直接與大地接觸的金屬導體。2.1.10 人工接地體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體。2.1.11 自然接地體施工前已埋入地中,可兼作接地體用的各種構件,如鋼筋混凝土基礎的鋼筋結構、金屬井管、金屬管道(非燃氣)等。2.1.12 接地線連接設備金屬結構和接地體的金屬導體(包括連接螺栓)。2.1.13 接地裝置接地體和接地線的總和。2.1.14 接地電阻接地裝置的對地電阻。它是接地線電阻、接地體電阻、接地體與土壤之間的接觸電阻和土壤中的散流電阻之和。接地電阻可以通過計算或測量得到它的近似值,其值等于

4、接地裝置對地電壓與通過接地裝置流入地中電流之比。2.1.15 工頻接地電阻按通過接地裝置流入地中工頻電流求得的接地電阻。2.1.16 沖擊接地電阻按通過接地裝置流入地中沖擊電流(模擬雷電流)求得的接地電阻。2.1.17 電氣連接導體與導體之間直接提供電氣通路的連接(接觸電阻近于零)。2.1.18 帶電部分正常使用時要被通電的導體或可導電部分,它包括中性導體(中性線 ),不包括保護導體 ( 保護零線或保護線),按慣例也不包括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合一的導線(導體)。2.1.19 外露可導電部分電氣設備的能觸及的可導電部分。它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但在故障情況下可能帶電。2.1.20 觸電 (電擊 )電

5、流流經人體或動物體,使其產生病理生理效應。2.1.21 直接接觸人體、牲畜與帶電部分的接觸。2.1.22 間接接觸人體、牲畜與故障情況下變為帶電體的外露可導電部分的接觸。2.1.23 配電箱一種專門用作分配電力的配電裝置,包括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如無特指,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合稱配電箱。2.1.24 開關箱 末級配電裝置的通稱,亦可兼作用電設備的控制裝置。2.1.25 隔離變壓器指輸入繞組與輸出繞組在電氣上彼此隔離的變壓器,用以避免偶然同時觸及帶電體(或因絕緣損壞而可能帶電的金屬部件)和大地所帶來的危險。2.1.26 安全隔離變壓器為安全特低電壓電路提供電源的隔離變壓器。它的輸入繞組與輸出繞組在

6、電氣上至少由相當于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絕緣隔離開來。它是專門為配電電路、工具或其他設備提供安全特低電壓而設計的。2.2 代 號2.2.1 DK 電源隔離開關;2.2.2 H 照明器;2.2.3 Li、L2、L3三相電路的三相相線;2.2.4 M 電動機;2.2.5 N 中性點,中性線,工作零線;2.2.6 NPE 具有中性和保護線兩種功能的接地線,又稱保護中性線;2.2.7 PE保護零線,保護線;2.2.8 RCD 漏電保護器,漏電斷路器;2.2.9 T變壓器;2.2.10 TN 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時電氣設備外露可導電部分通過零線接地的接零保護 系統;2.2.11 TN-C 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

7、合一設置的接零保護系統;2.2.12 TN-C-S 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前一部分合一,后一部分分開設置的接零保護系 統;2.2.13 TN-S 32 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設置的接零保護系統;2.2.14 TT 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電氣設備外露可導電部分直接接地的接地保護系統, 其中電氣設備的接地點獨立于電源中性點接地點;2.2.15 W 電焊機。3 臨時用電管理3.1 臨時用電組織設計3.1.1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 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 及以上者,應編制用電組織設計。3.1.2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應包括下列內容:1 現場勘測;2 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或配電室、配電裝置、用

8、電設備位置及線路走向;3 進行負荷計算;4 選擇變壓器;5 設計配電系統:1) 設計配電線路,選擇導線或電纜;2)設計配電裝置,選擇電器;3)設計接地裝置;4)繪制臨時用電工程圖紙,主要包括用電工程總平面圖、配電裝置布置圖、配電系 統接線圖、接地裝置設計圖。6 設計防雷裝置;7 確定防護措施;8 制定安全用電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3.1.3 臨時用電工程圖紙應單獨繪制,臨時用電工程應按圖施工。3.1.4 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及變更時,必須履行“編制、審核、批準”程序,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相關部門審核及具有法人資格企業的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變更用電組織設計時應補充有關圖紙資料。3.1.5

9、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 批準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1.6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 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 以下者, 應制定安全用電和電氣防火措施,并應符合本規范第3.1.4、3.1.5 條規定。3.2 電工及用電人員3.2.1 電工必須經過按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其他用電人員必須通過相關安全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3.2.2 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并應有人監護。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3.2.3 各類用電人員應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并應符合下列

10、規定:1 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應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嚴禁設備帶“缺陷”運轉;2 保管和維護所用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3 暫時停用設備的開關箱必須分斷電源隔離開關,并應關門上鎖;4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做妥善處理后進行。3.3 安全技術檔案3.3.1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并應包括下列內容:1用電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2修改用電組織設計的資料;3用電技術交底資料;4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5電氣設備的試、檢驗憑單和調試記錄;6接地電阻、絕緣電阻和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參數測定記錄表;7定期檢(復)查表;8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

11、除工作記錄。3.3.2 安全技術檔案應由主管該現場的電氣技術人員負責建立與管理。其中“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可指定電工代管,每周由項目經理審核認可,并應在臨時用電工 程拆除后統一歸檔。3.3.3 臨時用電工程應定期檢查。定期檢查時,應復查接地電阻值和絕緣電阻值。3.3.4 臨時用電工程定期檢查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4外電線路及電氣設備防護4.1 外電線路防護4.1.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電架空線路正下方施工、搭設作業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 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等。4.1.2 在建工程(含腳手架)的周邊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

12、小安全操作距離應符合 表4.1.2規定。表4.1.2在建工程(含腳手架)的周邊與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外電線路電壓等級(kV)< 111035 110220330500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4.06.08.01015注:上、下腳手架的斜道不宜設在有外電線路的一側。4.1.3 施工現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架空線路的最低點與路面的最小垂直距 離應符合表4.1.3規定。表4.1.3施工現場的機動車道與架空線路交叉時的最小垂直距離外電線路電壓等級(kV)< 111035最小垂直距離(n)6.07.07.04.1.4 起重機嚴禁越過無防護設施的外電架空線路作業。在外電

13、架空線路附近吊裝時,起重機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在最大偏斜時與架空線路邊線的最小安全距離應符合表4.1.4規表4.1.4起重機與架空線路邊線的最小安全距離電壓(kV)安全距離(m)< 11035110220330500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7.08.5沿水平方向1.52.03.54.06.07.08.54.1.5 施工現場開挖溝槽邊緣與外電埋地電纜溝槽邊緣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5m。4.1.6 當達不到本規范第 4.1.24.1.4條中的規定時,必須采取絕緣隔離防護措施,并應懸 掛醒目的警告標志。架設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采用線路暫時停電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術措

14、施, 并應有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人員監護。防護設施與外電線路之間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表4.1.6所列數值。防護設施應堅固、穩定,且對外電線路的隔離防護應達到IP30級。表4.1.6防護設施與外電線路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外電線路電壓等級(kV)< 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距離(m)1.72.02.54.05.06.04.1.7 當本規范第4.1.6條規定的防護措施無法實現時,必須與有關部門協商,采取停電、遷移外電線路或改變工程位置等措施,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嚴禁施工。4.1.8 在外電架空線路附近開挖溝槽時,必須會同有關部門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電架空線路電桿傾斜、懸倒。4.2

15、 電氣設備防護4.2.1 電氣設備現場周圍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蝕介質,否則應予清除或做防護處置,其防護等級必須與環境條件相適應。4.2.2 電氣設備設置場所應能避免物體打擊和機械損傷,否則應做防護處置。5接地與防雷5.1 一般規定5.1.1 在施工現場專用變壓器的供電的TN-S接零保護系統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保護零線連接。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總配電箱)電源側零線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圖 5.1.1 )。KCD圖5.1.1專用變壓器供電時TN-S接零保護系統示意1一工作接地;2PE線重復接地;3電氣設備金屬外殼(正常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Li、L2、L3

16、相線;N一工作零線;PE一保護零線;DK一總電源隔離開關;RCD一總漏電保護器(兼有短路、過載、漏電保護功能的漏電斷路器);T一變壓器5.1.2 當施工現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的接地、接零保護應與原系統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采用TN系統做保護接零時,工作零線 (N線)必須通過總漏電保護器,保護零線 (PE線) 必須由電源進線零線重復接地處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護系統(圖5.1.2)。DK還圖5.1.2三相四線供電時局部 TN-S接零保護系統保護零線引出示意1 NPE線重復接地;2PE線重復接地;L1、L2、

17、L3 一相線;N一工作零線;PE一保護零線;DK一總電源隔離開關;RCD一總漏電保護器(兼有短路、過載、漏電保護功能的漏電斷路器)5.1.3 在TN接零保護系統中,通過總漏電保護器的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之間不得再做電氣 連接。5.1.4 在TN接零保護系統中,PE零線應單獨敷設。 重復接地線必須與 PE線相連接,嚴禁 與N線相連接。5.1.5 使用一次側由50V以上電壓的接零保護系統供電,二次側為50V及以下電壓的安全隔離變壓器時,二次側不得接地,并應將二次線路用絕緣管保護或采用橡皮護套軟線。當采用普通隔離變壓器時,其二次側一端應接地,且變壓器正常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應與一次回路保護零線相連接

18、。以上變壓器尚應采取防直接接觸帶電體的保護措施。5.1.6 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電力系統嚴禁利用大地做相線或零線。5.1.7 接地裝置的設置應考慮土壤干燥或凍結等季節變化的影響,并應符合表5.1.7的規定,接地電阻值在四季中均應符合本規范第5.3節的要求:但防雷裝置的沖擊接地電阻值只考慮在雷雨季節中土壤干燥狀態的影響。表5.1.7接地裝置的季節系數小值埋深(m)水平接地體長23m的垂接地體0.51.4 1.81.2 1.40.8 1.01.25 1.451.15 1.32.5 3.01.0 1.11.0 1.1注:大地比較干燥時,取表中較小值;比較潮濕時,取表中較大值。5.1.8 PE線所用材質

19、與相線、工作零線(N線)相同時,其最小截面應符合表 5.1.8的規定。表5.1.8 PE線截面與相線截面的關系相線芯線截面S (mm2)PE線最小截面(mm2)S< 16516<S<3516S>35S/25.1.9 保護零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配電裝置和電動機械相連接的PE線應為截面不小于 2.5mm2的絕緣多股銅線。手持式電動工具的PE線應為截面不小于 1.5mm2的絕緣多股銅線。5.1.10 PE線上嚴禁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嚴禁通過工作電流,且嚴禁斷線。5.1.11 相線、N線、PE線的顏色標記必須符合以下規定:相線L1(A)、L2(B)、L3(C)相序的絕緣顏色依次為

20、黃、 綠、紅色;N線的絕緣顏色為淡藍色; PE線的絕緣顏色為綠/黃雙色。 任何情況下上述顏色標記嚴禁混用和互相代用。5.2 保護接零5.2.1 在TN系統中,下列電氣設備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應做保護接零:1電機、變壓器、電器、照明器具、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金屬外殼;2電氣設備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3配電柜與控制柜的金屬框架;4配電裝置的金屬箱體、框架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和金屬門;5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線的鋼索、起重機的底座和軌道、滑升模板金屬操作平 臺等;6安裝在電力線路桿(塔)上的開關、電容器等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及支架。5.2.2 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濕或條件特別惡劣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

21、須采用保護接零。5.2.3 在 TN 系統中,下列電氣設備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可不做保護接零:1 在木質、瀝青等不良導電地坪的干燥房間內,交流電壓380V 及以下的電氣裝置金屬外殼(當維修人員可能同時觸及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和接地金屬物件時除外);2 安裝在配電柜、控制柜金屬框架和配電箱的金屬箱體上,且與其可靠電氣連接的電 氣測量儀表、電流互感器、電器的金屬外殼。5.3 接地與接地電阻5.3.1 單臺容量超過100kVA 或使用同一接地裝置并聯運行且總容量超過100kVA 的電力變壓器或發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4 Q。單臺容量不超過100kVA 或使用同一接地裝置并聯運行且總容量不超過1

22、00kVA 的電力變壓器或發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10QO在土壤電阻率大于 1000 a m的地區,當達到上述接地電阻值有困難時,工作接地電阻值可提高到30 Q。5.3.2 TN 系統中的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系 統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在TN系統中,保護零線每一處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 。在工作接地電阻值允許達到10的電力系統中,所有重復接地的等效電阻值不應大于100。5.3.3 在 TN 系統中,嚴禁將單獨敷設的工作零線再做重復接地。5.3.4 每一接地裝置的接地線應采用2 根及以上導體,在不同點與接地體做電氣連接。不得采用鋁

23、導體做接地體或地下接地線。垂直接地體宜采用角鋼、鋼管或光面圓鋼,不得采用螺紋鋼。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體,但應保證其電氣連接和熱穩定。5.3.5 移動式發電機供電的用電設備,其金屬外殼或底座應與發電機電源的接地裝置有可靠的電氣連接。5.3.6 移動式發電機系統接地應符合電力變壓器系統接地的要求。下列情況可不另做保護接零:1 移動式發電機和用電設備固定在同一金屬支架上,且不供給其他設備用電時;2 不超過 2 臺的用電設備由專用的移動式發電機供電,供、 用電設備間距不超過50m,且供、用電沒備的金屬外殼之間有可靠的電氣連接時。5.3.7 在有靜電的施工現場內,對集聚在機械設備上的靜電應采取接地泄漏措施

24、。每組專設的靜電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0Q,高土壤電阻率地區不應大于 10000。5.4 防 雷5.4.1 在土壤電阻率低于 200Q m區域的電桿可不另設防雷接地裝置,但在配電室的架空進線或出線處應將絕緣子鐵腳與配電室的接地裝置相連接。5.4.2 施工現場內的起重機、井字架、龍門架等機械設備,以及鋼腳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屬結構,當在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的防雷裝置接閃器的保護范圍以外時,應按表5.4.2規定安裝防雷裝置。表 5.4.2中地區年均雷暴日(d)應按本規范附錄 A執行。當最高機械設備上避雷針(接閃器)的保護范圍能覆蓋其他設備,且又最后退出現場,則 其他設備可不設

25、防雷裝置。確定防雷裝置接閃器的保護范圍可采用本規范附錄B的滾球法。表5.4.2施工現場內機械設備及高架設施需安裝防霄裝置的規定地區年平均雷暴日(d)機械設備高度(m)< 15>50>15, < 40>32>40, <90>20> 90及雷害特別嚴重地區> 125.4.3 機械設備或設施的防雷引下線可利用該設備或設施的金屬結構體,但應保證電氣連 接。5.4.4 機械設備上的避雷針(接閃器)長度應為12m。塔式起重機可不另設避雷針(接閃器)。5.4.5 安裝避雷針(接閃器)的機械設備,所有固定的動力、控制、照明、信號及通信線路, 宜采用鋼

26、管敷設。鋼管與該機械設備的金屬結構體應做電氣連接。5.4.6 施工現場內所有防雷裝置的沖擊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30 Q。5.4.7 做防雷接地機械上的電氣設備,所連接的PE線必須同時做重復接地,同一臺機械電氣設備的重復接地和機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體,但接地電阻應符合重復接地電阻值的要求。6配電室及自備電源6.1 配電室6.1.1 配電室應靠近電源,并應設在灰塵少、潮氣少、振動小、無腐蝕介質、無易燃易爆物 及道路暢通的地方。6.1.2 成列的配電柜和控制柜兩端應與重復接地線及保護零線做電氣連接。6.1.3 配電室和控制室應能自然通風,并應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動物進入的措施。6.2 .4 配電室

27、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1配電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寬度,單列布置或雙列背對背布置不小于1.5m,雙列面對面布置不小于2m;2配電柜后面的維護通道寬度,單列布置或雙列面對面布置不小于0.8m,雙列背對背布置不小于1.5m,個別地點有建筑物結構凸出的地方,則此點通道寬度可減少0.2m;3配電柜側面的維護通道寬度不小于1m;4配電室的頂棚與地面的距離不低于3m;5配電室內設置值班或檢修室時,該室邊緣距配電柜白水平距離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離;6配電室內的裸母線與地面垂直距離小于2.5m時,采用遮欄隔離,遮欄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小于1.9m;7配電室圍欄上端與其正上方帶電部分的凈距不小于0.075m ;8配電裝置

28、的上端距頂棚不小于0.5m;9配電室內的母線涂刷有色油漆,以標志相序;以柜正面方向為基準,其涂色符合表6.1.4 規定;10配電室的建筑物和構筑物的耐火等級不低于3級,室內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表6.1.4母線涂色相別顏色垂直排列水平排列引下排列L1 (A)黃上后左L2 (B)綠中中中L3 (C)紅下前右N淡藍一一一11配電室的門向外開,并配鎖;12配電室的照明分別設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6.1.5 配電柜應裝設電度表,并應裝設電流、電壓表。電流表與計費電度表不得共用一組電流互感器。6.1.6 配電柜應裝設電源隔離開關及短路、過載、漏電保護電器。電源隔離開關分斷時應有明顯可見分

29、斷點。6.1.7 配電柜應編號,并應有用途標記。6.1.8 配電柜或配電線路停電維修時,應掛接地線,并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停電標志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6.1.9 配電室應保持整潔,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雜物。6.2 230/400V 自備發電機組6.2.1 發電機組及其控制、配電、修理室等可分開設置;在保證電氣安全距離和滿足防火要 求情況下可合并設置。6.2.2 發電機組的排煙管道必須伸出室外。發電機組及其控制、 配電室內必須配置可用于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嚴禁存放貯油桶。6.2.3 發電機組電源必須與外電線路電源連鎖,嚴禁并列運行。6.2.4 發電機組應采用電源中性點直接

30、接地的三相四線制供電系統和獨立設置TN-S接零保護系統,其工作接地電阻值應符合本規范第5.3.1條要求。6.2.5 發電機控制屏宜裝設下列儀表:1 交流電壓表;2 交流電流表;3 有功功率表;4 電度表;5 功率因數表;6 頻率表;7 直流電流表。6.2.6 發電機供電系統應設置電源隔離開關及短路、過載、 漏電保護電器。電源隔離開關分斷時應有明顯可見分斷點。6.2.7 發電機組并列運行時,必須裝設同期裝置,并在機組同步運行后再向負載供電。7 配電線路7.1 架空線路7.1.1 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7.1.2 架空線必須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及其他設施上。7.1.3 架空線

31、導線截面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1 導線中的計算負荷電流不大于其長期連續負荷允許載流量。2 線路末端電壓偏移不大于其額定電壓的5。3 三相四線制線路的N 線和 PE 線截面不小于相線截面的50,單相線路的零線截面與相線截面相同。4 按機械強度要求,絕緣銅線截面不小于l0mm 2,絕緣鋁線截面不小于16mm2。5在跨越鐵路、公路、河流、電力線路木距內,絕緣銅線截面不小于16mm2,絕緣鋁線截面不小于25mm2。7.1.4 架空線在一個檔距內,每層導線的接頭數不得超過該層導線條數的50,且一條導線應只有一個接頭。在跨越鐵路、公路、河流、電力線路檔距內,架空線不得有接頭。7.1.5 架空線路相序排列應

32、符合下列規定:1 動力、 照明線在同一橫擔上架設時,導線相序排列是:面向負荷從左側起依次為L l、N 、 L2、 L 3、 PE;2 動力、照明線在二層橫擔上分別架設時,導線相序排列是:上層橫擔面向負荷從左側起依次為Li、L2、L3;下層橫擔面向負荷從左側起依次為Li(L2、L3)、N、PE。7.1.6 架空線路的檔距不得大于35m。7.1.7 架空線路的線間距不得小于0.3m,靠近電桿的兩導線的間距不得小于0.5m。7.1.8 架空線路橫擔間的最小垂直距離不得小于表7.1.8-1所列數值;橫擔宜采用角鋼或方木,低壓鐵橫擔角鋼應按表7.1.8-2選用,方木橫擔截面應按 80mm x 80mm選

33、用;橫擔長度應按表7.1.8-3選用。表7.1.8-1橫擔間的最小垂直距離(m)排列方式直線桿分支或轉角桿高壓與低壓1.21.0低壓與低壓0.60.3表7.1.8-2低壓鐵橫擔角鋼選用導線截面(mm2)直線桿分支或轉角桿二線及三線四線及以上16253550L50X52X L50X 52X L63X 57095120L63X52X L63X 52X L70X 6表7.1.8-3 橫擔長度選用橫擔長度(m)二 線三線、四線五線0.71.51.87.1.9 架空線路與鄰近線路或固定物的距離應符合表7.1.9的規定。7.1.10 架空線路宜采用鋼筋混凝土桿或木桿。鋼筋混凝土桿不得有露筋、寬度大于0.4

34、mm的裂紋和扭曲;木桿不得腐朽,其梢徑不應小于140mm。表7.1.9架空線路與鄰近線路或固定物的距離項目距 離 類 別最小凈空 距離(m)架空線路的過引線、 接下線與鄰線架空線與架空線 電桿外緣架空線與擺動最大 時樹梢0.130.050.50最小垂直 距離(m)架空線同 桿架設下 方的通信、 廣播線路架空線最大弧垂與地面架空線最 大弧垂與 暫設工程 頂端架空線與鄰近 電力線路交叉施工現場機動車道鐵路軌道1kV以下1 10kV1.04.06.07.52.51.22.5最小水平 距離(m)架空線電桿與路基邊緣架空線電桿與 鐵路軌道邊緣架空線邊線與建筑物 凸出部分1.0桿高(m)+3.01.07.

35、1.11 電桿埋設深度宜為桿長的1/10加0.6m,回填土應分層夯實。 在松軟土質處宜加大埋入深度或采用卡盤等加固。7.1.12 直線桿和15。以下的轉角桿,可采用單橫擔單絕緣子,但跨越機動車道時應采用單橫擔雙絕緣子;15°到45°的轉角桿應采用雙橫擔雙絕緣子;45°以上的轉角桿,應采用十字橫擔。7.1.13 架空線路絕緣子應按下列原則選擇:1直線桿采用針式絕緣子;2耐張桿采用蝶式絕緣子。7.1.14 電桿的拉線宜采用不少于3根D4.0mm的鍍鋅鋼絲。拉線與電桿的夾角應在 30°45°之間。拉線埋設深度不得小于1m。電桿拉線如從導線之間穿過,應

36、在高于地面2.5m處裝設拉線絕緣子。7.1.15 因受地形環境限制不能裝設拉線時,可采用撐桿代替拉線,撐桿埋設深度不得小于0.8m,其底部應墊底盤或石塊。撐桿與電桿的夾角宜為30°。7.1.16 接戶線在檔距內不得有接頭,進線處離地高度不得小于 2.5m。接戶線最小截面應符合表7.1.16-1規定。接戶線線間及與鄰近線路間的距離應符合表7.1.16-2的要求。表7.1.16-1接戶線的最小截面接戶線架設方式接戶線長度接戶線截面(mm2)(m)銅 線鋁 線架空或沿墻敷設10 256.010.0< 104.06.0表7.1.16-2接戶線線間及與鄰近線路間的距離接戶線架設方式接戶線

37、檔距(m)接戶線線間距離(mm)架空敷設< 25150>25200沿墻敷設<6100>6150架空接戶線與廣播電話線交叉時的距離(mm)接戶線在上部,600接戶線在下部,300架空或沿墻敷設的接戶線零線和相線交叉時的距離(mm)1007.1.17 架空線路必須有短路保護。采用熔斷器做短路保護時,其熔體額定電流不應大于明敷絕緣導線長期連續負荷允許載 流量的1.5倍。采用斷路器做短路保護時,其瞬動過流脫扣器脫扣電流整定值應小于線路末端單相短 路電流。7.1.18 架空線路必須有過載保護。采用熔斷器或斷路器做過載保護時,絕緣導線長期連續負荷允許載流量不應小于熔斷器熔體額定電流

38、或斷路器長延時過流脫扣器脫扣電流整定值的1.25 倍。7.2 電纜線路7.2.1 電纜中必須包含全部工作芯線和用作保護零線或保護線的芯線。需要三相四線制配電的電纜線路必須采用五芯電纜。五芯電纜必須包含淡藍、綠/ 黃二種顏色絕緣芯線。淡藍色芯線必須用作N 線;綠 / 黃雙色芯線必'須用作 PE線,嚴禁混用。7.2.2 電纜截面的選擇應符合本規范第7.1.3 條 1、 2、 3 款的規定,根據其長期連續負荷允許載流量和允許電壓偏移確定。7.2.3 電纜線路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埋地電纜路徑應設方位標志。7.2.4 電纜類型應根據敷設方式、環境條件

39、選擇。埋地敷設宜選用鎧裝電纜;當選用無鎧裝電纜時,應能防水、防腐。架空敷設宜選用無鎧裝電纜。7.2.5 電纜直接埋地敷設的深度不應小于0.7m,并應在電纜緊鄰上、下、左、右側均勻敷設不小于50mm 厚的細砂,然后覆蓋磚或混凝土板等硬質保護層。7.2.6 埋地電纜在穿越建筑物、構筑物、道路、 易受機械損傷、介質腐蝕場所及引出地面從7.2.7 高到地下0.2m 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防護套管內徑不應小于電纜外徑的1.5 倍。7.2.8 埋地電纜與其附近外電電纜和管溝的平行間距不得小于2m, 交叉間距不得小于1m。7.2.9 埋地電纜的接頭應設在地面上的接線盒內,接線盒應能防水、防塵、防機械損傷,并

40、應遠離易燃、易爆、易腐蝕場所。7.2.10 架空電纜應沿電桿、支架或墻壁敷設,并采用絕緣子固定,綁扎線必須采用絕緣線,固定點間距應保證電纜能承受自重所帶來的荷載,敷設高度應符合本規范第7.1 節架空線路敷設高度的要求,但沿墻壁敷設時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架空電纜嚴禁沿腳手架、樹木或其他設施敷設。7.2.11 在建工程內的電纜線路必須采用電纜埋地引入,嚴禁穿越腳手架引入。電纜垂直敷設應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豎井、垂直孔洞等,并宜靠近用電負荷中心,固定點每樓層不得少于一處。電纜水平敷設宜沿墻或門口剛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裝飾裝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階段,應補充編制單項施工用電方案。電

41、源線可沿墻角、地面敷設,但應采取防機械損傷和電火措施。7.2.12 電纜線路必須有短路保護和過載保護,短路保護和過載保護電器與電纜的選配應符合本規范第7.1.17 條和 7.1 , 18 條要求。7.3 室內配線7.3.1 室內配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或電纜。7.3.2 室內配線應根據配線類型采用瓷瓶、瓷(塑料)夾、嵌絕緣槽、穿管或鋼索敷設。潮濕場所或埋地非電纜配線必須穿管敷設,管口和管接頭應密封;當采用金屬管敷設時,金屬管必須做等電位連接,且必須與PE 線相連接。7.3.3 室內非埋地明敷主干線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7.3.4 架空進戶線的室外端應采用絕緣子固定,過墻處應穿管保護,距地面高

42、度不得小于2.5m,并應采取防雨措施。7.3.5 室內配線所用導線或電纜的截面應根據用電設備或線路的計算負荷確定,但銅線截面不應小于1.5mm2,鋁線截面不應小于 2.5mm2。7.3.6 鋼索配線的吊架間距不宜大于12m。 采用瓷夾固定導線時,導線間距不應小于35mm,瓷夾間距不應大于 800mm;采用瓷瓶固定導線時,導線間距不應小于100mm,瓷瓶間距不應大于1.5m;采用護套絕緣導線或電纜時,可直接敷設于鋼索上。7.3.7 室內配線必須有短路保護和過載保護,短路保護和過載保護電器與絕緣導線、電纜的選配應符合本規范第7.1.17 條和 7.1.18 條要求。對穿管敷設的絕緣導線線路,其短路

43、保護熔斷器的熔體額定電流不應大于穿管絕緣導線長期連續負荷允許載流量的2.5 倍。8 配電箱及開關箱8.1 配電箱及開關箱的設置8.1.1 配電系統應設置配電柜或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配電系統宜使三相負荷平衡。220V 或 380V 單相用電設備宜接入220/380V 三相四線系統;當單相照明線路電流大于30A 時,宜采用220/380V 三相四線制供電。室內配電柜的設置應符合本規范第6.1 節的規定。8.1.2 總配電箱以下可設若干分配電箱;分配電箱以下可設若干開關箱。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區域,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區域,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

44、0m, 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8.1.3 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2 臺及 2 臺以上用電設備( 含插座 ) 。8.1.4 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當合并設置為同一配電箱時,動力和照明應分路配電;動力開關箱與照明開關箱必須分設。8.1.5 配電箱、 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 潮氣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亦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烈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場所。否則,應予清除或做防護處理。8.1.6 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2 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

45、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8.1.7 配電箱、開關箱應采用冷軋鋼板或阻燃絕緣材料制作,鋼板厚度應為1.22.0mm,其中開關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電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體表面應做防腐處理。8.1.8 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 離應為1.41.6m。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穩定的支架上。其中心點與地面 的垂直距離宜為 0.8 1.6m。8.1.9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含插座)應先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阻燃絕緣電器安裝板上, 然后方可整體緊固在配電箱、開關箱箱體內。金屬電器安裝板與金屬箱體應做電

46、氣連接。8.1.10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 (含插座)應按其規定位置緊固在電器安裝板上,不得歪斜 和松動。8.1.11 配電箱的電器安裝板上必須分設N線端子板和PE線端子板。N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絕緣;PE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做電氣連接。進出線中的N線必須通過N線端子板連接;PE線必須通過PE線端子板連接。8.1.12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接線必須采用銅芯絕緣導線。導線絕緣的顏色標志應按本規范第5.1.11條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齊;導線分支接頭不得采用螺栓壓接,應采用焊接并做絕緣包扎,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8.1.13 配電箱、開關箱的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電器正常不帶電的金

47、屬底座、外 殼等必須通過PE線端子板與PE線做電氣連接,金屬箱門與金屬箱體必須通過采用編織軟 銅線做電氣連接。8.1.14 配電箱、開關箱的箱體尺寸應與箱內電器的數量和尺寸相適應,箱內電器安裝板板 面電器安裝尺寸可按照表8.1.14確定。8.1.15 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表8.1.14 配電箱、開關箱內電器安裝尺寸選擇值間距名稱最小凈距(mm)并列電器(含單極熔斷器)間30電器進、出線瓷管(塑膠管)孔與電器邊沿間15A, 3020 30A, 5060A及以上,80上、下排電器進出線瓷管(塑膠管)孔間25電器進、出線瓷管(塑膠管)孔至板邊40電器至板邊408.

48、1.16 配電箱、開關箱的進、出線口應配置固定線卡,進出線應加絕緣護套并成束卡固在 箱體上,不得與箱體直接接觸。 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的進、出線應采用橡皮護套絕緣電纜, 不得有接頭。8.1.17 配電箱、開關箱外形結構應能防雨、防塵 .8.2 電器裝置的選擇8.2.1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嚴禁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8.2.2 總配電箱的電器應具備電源隔離,正常接通與分斷電路,以及短路、過載、 漏電保護功能。電器設置應符合下列原則:1 當總路設置總漏電保護器時,還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分路隔離開關以及總斷路器、分路斷路器或總熔斷器、分路熔斷器。當所設總漏電保護器是同時具備短路、過

49、載、漏電保護功能的漏電斷路器時,可不設總斷路器或總熔斷器。2 當各分路設置分路漏電保護器時,還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分路隔離開關以及總斷路器、分路斷路器或總熔斷器、分路熔斷器。當分路所設漏電保護器是同時具備短路、過載、漏電保護功能的漏電斷路器時,可不設分路斷路器或分路熔斷器。3 隔離開關應設置于電源進線端,應采用分斷時具有可見分斷點,并能同時斷開電源所有極的隔離電器。如采用分斷時具有可見分斷點的斷路器,可不另設隔離開關。4 熔斷器應選用具有可靠滅弧分斷功能的產品。5 總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8.2.3 總配電箱應裝設電壓表、總電流表、電度表及其他需

50、要的儀表。專用電能計量儀表的裝設應符合當地供用電管理部門的要求。裝設電流互感器時,其二次回路必須與保護零線有一個連接點,且嚴禁斷開電路。8.2.4 分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分路隔離開關以及總斷路器、分路斷路器或總熔斷器、分路熔斷器。其設置和選擇應符合本規范第8.2.2 條要求。8.2.5 開關箱必須裝設隔離開關、斷路器或熔斷器,以及漏電保護器。當漏電保護器是同時具有短路、過載、漏電保護功能的漏電斷路器時,可不裝設斷路器或熔斷器。隔離開關應采用分斷時具有可見分斷點,能同時斷開電源所有極的隔離電器,并應設置于電源進線端。當斷路器是具有可見分斷點時,可不另設隔離開關。8.2.6 開關箱中的隔離開關

51、只可直接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 的動力電路,但不應頻繁操作。容量大于3.0kW 的動力電路應采用斷路器控制,操作頻繁時還應附設接觸器或其他啟動控制裝置。 8.2.7 開關箱中各種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和動作整定值應與其控制用電設備的額定值和特性相適應。通用電動機開關箱中電器的規格可按本規范附錄C 選配。8.2.8 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總配電箱、開關箱靠近負荷的一側,且不得用于啟動電氣設備的操作。8.2.9 漏電保護器的選擇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一般要求GB 6829和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的要求CB 13955 的規定。8.2.10 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

52、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 0.1s 。使用于潮濕或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8.2.11 總配電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大于0.1s,但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與額定漏電動作時間的乘積不應大干30mA s。8.2.12 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極數和線數必須與其負荷側負荷的相數和線數一 致。8.2.13 配電箱、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宜選用無輔助電源型(電磁式)產品,或選用輔助電源故障時能自動斷開的輔助電源型(電子式)產品。當選用輔助電源故障時不能自動斷開的

53、輔助電源型(電子式)產品時,應同時設置缺相保護。8.2.14 漏電保護器應按產品說明書安裝、使用。對擱置已久重新使用或連續使用的漏電保護器應逐月檢測其特性,發現問題應及時修理或更換。漏電保護器的正確使用接線方法應按圖8.2.14選用。8.2.15 配電箱、開關箱的電源進線端嚴禁采用插頭和插座做活動連接。圖8.2.14 漏電保護器使用接線方法示意L1、L2、L3一相線;N工作零線;PE一保護零線、保護線;1工作接地;2一重復接地;T變壓器;RCD一漏電保護器;H照明器;W電焊機;M-電動機8.3使用與維護8.3.1 配電箱、開關箱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系統接線圖。8.3.2 配電箱、開關箱箱

54、門應配鎖,并應由專人負責。8.3.3 配電箱、開關箱應定期檢查、維修。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并應做檢查、維修工作記錄。8.3.4 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定期維修、檢查時, 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隔離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8.3.5 配電箱、開關箱必須按照下列順序操作:1送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箱f分配電箱-開關箱;2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但出現電氣故障的緊急情況可除外。8.3.6 施工現場停止作業1 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8.3.7 開關箱的操作人員必須符合本規范第3.2.3 條規定。8.3.8 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并應保持整潔。8.3.9 配電箱、開關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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