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就下崗管理制度_第1頁
違章就下崗管理制度_第2頁
違章就下崗管理制度_第3頁
違章就下崗管理制度_第4頁
違章就下崗管理制度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2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違章就下崗管理制度一、總則(一)目的為加強公司安全管理,規范員工操作行為,防止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違章就下崗”管理制度。(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包括正式員工、臨時工、外包人員等在公司工作場所內進行作業活動的人員。(三)基本原則1.安全第一原則:始終將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員工在安全的環境下工作。2.違章必究原則:對任何違章行為都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3.教育與懲處相結合原則:通過教育讓員工認識到違章的危害,同時對違章行為進行相應懲處,以起到警示作用。4.公平公正原則:在執行制度過程中,對所有員工一視同仁,確保制度的公平公正實施。二、違章行為界定(一)通用類違章行為1.未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手套、防護鞋等。2.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危險區域,如受限空間、高壓配電室、易燃易爆物品儲存區等。3.在工作場所吸煙、使用明火,違反公司禁煙規定。4.擅自拆除、損壞安全設施、設備,如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標識等。5.酒后上崗作業。(二)電氣類違章行為1.非電工人員擅自進行電氣設備安裝、維修、改造等作業。2.電氣設備未按規定接地、接零,存在漏電隱患。3.在帶電作業時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如未穿戴絕緣防護用品等。4.私拉亂接電線,使用不合格的電氣設備和電線。(三)機械類違章行為1.設備運行時,未停機進行檢修、清理、調整等操作,身體接觸運轉部件。2.未按操作規程啟動、停止機械設備,或設備運行中違規進行反向操作。3.對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隨意拆除或棄之不用。4.在機械設備故障未排除的情況下強行運行。(四)動火作業類違章行為1.動火作業前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未落實防火、滅火等安全措施。2.動火作業時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看火人員。3.在動火作業區域周圍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隔離措施。(五)高處作業類違章行為1.高處作業未系安全帶或安全帶系掛不規范,未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安全網等)。2.高處作業時向下拋擲工具、材料等物品。3.在六級以上大風、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條件下進行高處露天作業。(六)危險化學品類違章行為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如混存、超量儲存等。2.在危險化學品儲存區域內違規動火、用電、使用明火等。3.未按規定對危險化學品進行標識、登記、備案,或泄露后未及時采取應急措施。(七)特種作業類違章行為1.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相應資格證書上崗作業。2.特種作業人員未按操作規程進行作業,違反特種作業安全規定。三、違章處理流程(一)發現與報告1.公司任何員工發現他人違章行為時,應及時制止并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或安全管理人員報告。2.安全管理人員在日常巡查、檢查過程中發現違章行為,應立即記錄,并當場制止。(二)違章認定1.所在部門負責人或安全管理人員接到報告后,應及時對違章行為進行調查核實,收集相關證據,如現場照片、視頻、證人證言等。2.根據違章行為的事實和本制度的規定,確定違章行為的類別和嚴重程度。(三)告知與申辯1.對認定的違章行為,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或安全管理人員向違章當事人發出《違章告知書》,明確告知違章事實、違反的制度條款、擬作出的處理決定等內容。2.違章當事人在接到《違章告知書》后,有權在規定時間內(一般為[X]個工作日)進行申辯。申辯應提交書面材料,說明自己的理由和證據。(四)處理決定1.部門負責人或安全管理人員根據違章當事人的申辯情況進行復核,如申辯理由成立,應重新認定違章行為;如申辯理由不成立,則維持原認定。2.根據復核結果,作出最終的違章處理決定,并填寫《違章處理決定書》,明確處理方式(包括下崗期限、培訓要求、考核內容等)。違章處理決定應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報公司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審批。(五)執行與記錄1.違章當事人必須嚴格執行《違章處理決定書》的各項處理決定。下崗期間,停止發放工資和福利待遇,并按照規定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2.所在部門負責將違章處理情況記錄在員工個人安全檔案中,作為員工績效考核、晉升、獎懲等的重要依據。同時,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公司違章處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總結經驗教訓,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強安全管理。四、下崗期間管理(一)安全教育培訓1.違章當事人下崗期間,必須參加公司組織的專門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安全法律法規、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分析等。2.培訓方式可采用集中授課、觀看視頻、現場講解等多種形式,確保培訓效果。培訓結束后,對違章當事人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二)思想教育與反思1.所在部門負責人應對違章當事人進行思想教育,幫助其認識違章行為的嚴重性和危害性,引導其樹立正確的安全意識。2.違章當事人需撰寫書面反思材料,深刻反思自己的違章行為,明確改進措施和今后的安全工作打算。(三)跟蹤管理1.安全管理部門和所在部門應對違章當事人下崗期間的表現進行跟蹤管理,了解其學習培訓情況、思想動態等。2.如發現違章當事人在下崗期間違反相關規定或未認真落實改進措施,應視情節輕重延長下崗期限或加重處理。五、重新上崗考核(一)考核內容1.安全知識考核:包括安全法律法規、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內容。2.實際操作考核:根據違章當事人所在崗位的操作規程,進行現場實際操作考核,確保其能夠正確、熟練地操作設備和執行安全規定。3.安全意識考核:通過面談、觀察等方式,考核違章當事人的安全意識是否得到提高,是否真正認識到違章行為的危害并承諾今后不再違章。(二)考核方式1.安全知識考核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考試時間、題型、分值等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2.實際操作考核由安全管理人員和所在部門技術人員組成考核小組,在現場對違章當事人的實際操作進行評估打分。3.安全意識考核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或安全管理人員與違章當事人進行面談,結合其日常表現和反思材料進行綜合評價。(三)考核標準1.安全知識考核成績達到[X]分及以上為合格。2.實際操作考核成績達到[X]分及以上為合格。3.安全意識考核評價為良好及以上為合格。(四)重新上崗條件違章當事人下崗期滿,經重新上崗考核,各項考核內容均合格的,方可重新上崗。如有一項考核不合格,應進行補考或重新培訓,直至考核合格為止。補考或重新培訓期間,繼續下崗。六、監督與檢查(一)內部監督1.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定期對各部門的違章處理情況進行抽查和統計分析。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違章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及時發現和糾正違章行為,并按規定進行處理。3.公司設立安全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員工對違章行為進行舉報。對查證屬實的舉報,給予舉報人一定的物質獎勵,并為舉報人保密。(二)外部監督1.接受政府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積極配合其工作,對提出的問題和整改要求及時落實。2.聘請安全專家對公司安全管理情況進行定期評估和指導,根據專家意見不斷完善安全管理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