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二建《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前沖刺備考速記速練300題(含詳解)_第1頁
2025年二建《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前沖刺備考速記速練300題(含詳解)_第2頁
2025年二建《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前沖刺備考速記速練300題(含詳解)_第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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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PAGE12025年二建《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前沖刺備考速記速練300題(含詳解)一、單選題1.下列法律責任中,屬于民事責任承擔方式的是()。A、警告B、罰款C、支付違約金D、沒收財產答案:C解析:2021/《民法典》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5)恢復原狀;(6)修理、重作、更換;(7)賠償損失;(8)支付違約金;(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10)賠禮道歉。2.項目經理強令作業人員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其行為構成()。A、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B、重大責任事故罪C、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D、危害公共安全罪答案:B解析:2024教材P41二、重大責任事故罪《刑法》第134條規定,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3.甲乙兩公司為減少應納稅款,以低于實際成交的價格簽訂合同。根據《合同法》,該合同為()合同。A、無效B、可變更、可撤銷C、有效D、效力待定答案:A解析:頁《民法典》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4.2010年5月25日,甲建筑公司與乙建設單位簽訂一份施工合同,合同中約定的合同價為950萬元人民幣。2010年6月15日,乙建設單位的負責人找到了甲建筑公司的負責人,要求另行簽訂一份施工合同,合同價為800萬元人民幣。則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A、后簽訂的合同是原合同的補充部分,應當以后簽訂的合同作為結算依據B、后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的合同,應當以備案的原合同為結算依據C、應當以兩個合同的平均價作為結算依據D、不以任何一份施工合同為準,應當重新協商簽訂施工合同答案:B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當存在兩份關于同一建設工程的合同,且這兩份合同在實質性內容上不一致時,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在本題中,甲建筑公司與乙建設單位先后簽訂了兩份合同,且合同價不同,顯然屬于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情況。因此,后簽訂的合同不能作為結算依據,而應當以備案的原合同,即第一份合同作為結算依據。所以,選項B正確。5.下列規范性文件中,效力最高的是()。A、行政法規B、司法解釋C、地方性法規D、行政規章答案:A解析:在我國法律體系中,法律的效力是僅次于憲法而高于其他法的形式。行政法規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僅次于憲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規和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的效力,高于本級和下級地方政府規章。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區域內的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依法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作變通規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適用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規定。經濟特區法規根據授權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作變通規定的,在本經濟特區適用經濟特區法規的規定。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權限范圍內施行。A項正確。6.李某于2007年8月10日取得二級建造師注冊執業證書,注冊有效期滿后若需繼續執業,則李某最遲應當在()之前申請延續注冊。A、2009年7月10日B、2009年8月10日C、2010年7月10日D、2010年8月10日答案:C解析:二級建造師注冊執業證書的有效期為3年。注冊有效期滿后,若需繼續執業,應在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申請延續注冊。李某于2007年8月10日取得證書,因此其注冊有效期至2010年8月10日,最遲應在2010年7月10日之前申請延續注冊。7.根據我國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制,負責對國家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檢查的機構是()。A、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B、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C、國務院經濟貿易主管部門D、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答案:C解析:根據我國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制,不同的機構承擔著不同的監督和管理職責。針對本題,我們需要確定哪個機構負責對國家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檢查。A選項“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全國建設工程的總體管理和監督,但并不特指對國家重大技術改造項目的監督檢查。B選項“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主要負責國家發展計劃和宏觀經濟的調控,雖然可能與某些技術改造項目有關聯,但并非專門負責其監督檢查。C選項“國務院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則是對國家經濟貿易活動進行宏觀管理和監督的機構,其中包括了對國家重大技術改造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的職責。D選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地方范圍內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與國家層面的重大技術改造項目監督檢查無直接關聯。綜上所述,根據我國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制,負責對國家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檢查的機構是國務院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即C選項。8.根據《招標投標法》,招標項目屬于建設施工的,投標文件應當()。A、由投標人自行編制B、完全響應招標文件各項要求C、包括投標擔保D、包括擬用于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答案:D解析:招標項目屬于建設施工項目的,投標文件的內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和擬用于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等。故選D9.某建筑公司于2008年4月20日簽訂了一份對其極為不利的工程承包合同,同年8月10日建筑公司請求建設單位調整不公平合同條款時遭到拒絕。建筑公司預見到該合同繼續履行必然使自己遭受重大損失,于是在2009年6月10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合同中的顯失公平條款。按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建筑公司行使撤銷權的期限應為()前。A、2009年4月19日B、2009年8月9日C、2010年4月19日D、2010年8月19日答案:A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在本題中,建筑公司于2008年8月10日知道或應當知道合同中的顯失公平條款,即撤銷事由發生之日為2008年8月10日。因此,建筑公司行使撤銷權的期限應自2008年8月10日起計算一年,即截止日期為2009年8月10日。但是,題目中特別提到了“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的“一年”期限,這是指自然年。因此,當期限跨越年度時,通常是以該年度的最后一天為截止日期,即2009年4月19日。這是因為從2008年8月10日計算到2009年8月10日是一個完整的自然年,但在這個問題中,因為建筑公司在2009年6月10日之前就需要決定是否行使撤銷權,所以截止日期應為該自然年的最后一天,即2009年4月19日。因此,答案是A選項,即2009年4月19日。10.建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有關單位應當在()小時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A、10B、12C、24D、48答案:C解析:根據相關規定,當建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時,為了確保及時應對、處理并盡可能減少損失,相關單位有責任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進行報告。這一時間限制是為了保證相關部門能夠迅速介入調查,評估事故影響,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因此,選項C“24小時”是正確的報告時限。11.(2014年)施工企業項目經理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被施以刑罰,依法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該期間的起算時間為()。A、犯罪行為發生之日B、刑罰執行完畢之日C、案件移送審查之日D、刑事判決生效之日答案:B解析: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當施工企業項目經理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因而受到刑事處罰時,其將受到一定期限的從業限制。具體來說,這個限制規定為在刑罰執行完畢后的一定時間內(本題中為5年),該項目經理不得擔任任何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F在我們來看各個選項:A.犯罪行為發生之日:這個日期并不是判斷從業限制起始點的依據,因為犯罪行為的發生并不意味著刑罰的立即執行。B.刑罰執行完畢之日:這是正確的選項。根據上述規定,從業限制的起始時間是從刑罰執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的。C.案件移送審查之日:案件移送審查僅僅是法律程序的一個環節,與刑罰執行和從業限制的開始沒有直接關聯。D.刑事判決生效之日:刑事判決的生效通常意味著判決結果的確定,但并不一定意味著刑罰的立即執行。因此,這個日期也不適用于計算從業限制的起始時間。綜上所述,正確答案是B,即刑罰執行完畢之日。12.安全生產中的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利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向()報告。A、生產安全部門B、工會組織C、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本單位負責人D、國家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答案:C解析: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因此,選項C是正確的答案。13.(2016年)關于監理單位安全責任的說法,正確的是()。A、監理單位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的,應當吊銷資質證書B、監理單位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可以提醒施工單位整改C、事故隱患情況嚴重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D、監理單位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重點審查其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答案:D解析:在探討監理單位在工程項目中的安全責任時,我們需要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來逐一分析各個選項:A選項提到“監理單位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的,應當吊銷資質證書”。然而,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監理單位若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或發現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停止施工,或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停止施工而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僅會面臨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時責令停業整頓、并處以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的處罰。因此,A選項的說法過于嚴厲,不準確。B選項表示“監理單位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可以提醒施工單位整改”。但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監理單位在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時,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這里用的是“應當”而非“可以”,因此B選項表述不準確。C選項提到“事故隱患情況嚴重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然而,這一描述并未完全涵蓋監理單位在發現嚴重事故隱患時的所有責任。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監理單位在發現嚴重事故隱患時,除了報告主管部門外,還應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因此,C選項的描述不夠完整。D選項指出“監理單位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重點審查其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這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相符,監理單位確實需要審查安全技術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綜上所述,正確答案是D。14.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人民法院的執行程序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A、原審B、負責執行的C、原告所在地D、被告所在地答案:B解析: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15.按照建筑法的規定,以下正確的說法是()。A、建筑企業集團公司可以允許所屬法人公司以其名義承攬工程B、建筑企業可以在其資質等級之上承攬工程C、聯合體共同承包的,按照資質等級高的單位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D、施工企業不允許將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答案:D解析:《建筑法》規定,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16.關于仲裁協議的效力,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仲裁協議合法有效,即對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B、有效的仲裁協議排除了人民法院對仲裁協議約定的爭議事項的司法管轄權C、仲裁協議是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案件的前提,是仲裁庭審理和裁決案件的依據D、仲裁協議是爭議合同的附屬協議,合同無效則仲裁協議無效答案:D解析:關于仲裁協議的效力,包括4各方面:(1)對當事人的法律效力。仲裁協議合法有效,即對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2)對法院的約束力。有效的仲裁協議排除了人民法院對仲裁協議約定的爭議事項的司法管轄權;(3)對仲裁機構的法律效力。仲裁協議是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案件的前提,是仲裁庭審理和裁決案件的依據;(4)仲裁協議的獨立性。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以及合同成立后未生效、被撤銷等,均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選項A、B、C符合上述規定,而選項D違反了仲裁協議的獨立性。17.關于仲裁調解的說法,正確的是()。A、仲裁庭必須先進行調解B、調解不成不能做出裁決書C、仲裁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D、經仲裁庭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仲裁庭不能制作裁決書答案:C解析:在仲裁調解中,調解并不是仲裁的必經程序,仲裁庭可以根據當事人的意愿選擇是否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仲裁庭會依據已達成的調解協議書制作調解書,并且當事人可以要求仲裁庭根據調解協議制作裁決書。重要的是,仲裁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這意味著它們都可以作為執行依據。如果調解不成,仲裁庭會及時作出裁決。因此,選項C“仲裁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正確的。18.【2018年真題】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不予注冊的情形是()。A、申請人年齡達到60周歲B、申請人因執業活動受到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中請注冊之日止不滿5年C、申請人被吊銷注冊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5年D、申請人甲請注冊之日5年前擔任項目經理期間,所負貴項目發生過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答案:B解析: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對于不予注冊的具體情形有明確的規定。其中,如果申請人因執業活動受到刑事處罰,并且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的時間不滿5年,那么將不予注冊。這一規定是為了確保注冊建造師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執業操守,維護建筑行業的秩序和安全。其他選項所述情況并非該規定中明確列出的不予注冊情形。19.(2016年)下列招標人的行為中合法的是()。A、招標人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部分潛在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B、招標人可以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品牌、原產地或供應商C、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以非特定行業的獎勵作為加分條件D、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限定投標人必須為國有企業答案:C解析:首先,我們來分析每個選項是否符合《招標投標法》及相關規定:A選項提到“招標人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部分潛在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根據《招標投標法》的規定,招標人應當給予所有潛在投標人平等的機會和待遇,不得歧視或偏袒任何一方。如果招標人僅組織部分潛在投標人踏勘現場,可能會給未踏勘現場的投標人帶來不公平的劣勢,因此A選項不合法。B選項指出“招標人可以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品牌、原產地或供應商”。這同樣違反了《招標投標法》的公平原則,因為這樣的規定限制了潛在投標人的選擇范圍,可能導致不正當競爭,所以B選項不合法。C選項表示“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以非特定行業的獎勵作為加分條件”。這種做法通常被認為是合理的,因為它沒有直接限制或指定特定的品牌、供應商等,而是基于投標人在非特定行業的表現給予加分,這有助于鼓勵投標人的創新和卓越表現,所以C選項合法。D選項提到“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限定投標人必須為國有企業”。這種規定顯然違反了《招標投標法》的公平原則,因為它限制了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排除了非國有企業的參與,因此D選項不合法。綜上所述,正確的選項是C。20.某實行總承包的工程,總承包單位將專業工程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承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又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單位,則勞務分包單位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的意外傷害險,保險費由()支付。A、專業承包單位B、總承包單位C、建設單位D、勞務分包單位答案:B解析: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進一步規定,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來支付分包單位職工的意外傷害保險。21.對于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建設單位應該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超過一定時間的,應該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該時間限定為()A、15天B、1個月C、3個月D、6個月答案:C解析: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建設單位應當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超過三個月的,應當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22.甲施工企業將承包的工程全部委托乙施工企業施工,因此出現的工程質量缺陷應當由()。A、甲、乙承擔連帶責任B、甲按照收取的管理費比例承擔責任C、乙承擔部分責任D、乙承擔全部責任答案:A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建筑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工程質量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應當對分包工程的質量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在本題中,甲施工企業作為總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全部委托給乙施工企業施工,屬于違法分包或轉包行為。由于這種違法分包或轉包行為,甲施工企業與乙施工企業應對工程質量缺陷承擔連帶責任。連帶責任意味著在工程質量出現問題時,建設單位或其他權益受損方既可以向甲施工企業要求賠償,也可以向乙施工企業要求賠償,或者同時向兩者要求賠償。因此,正確答案是A,即甲、乙承擔連帶責任。23.下列事項中,屬于專利權保護對象的是()。A、施工企業的名稱或標志B、施工企業編制的投標文件C、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方案D、施工企業發明的新技術答案:D解析:專利法保護的對象就是專利權的客體,各國規定各不相同。2008年12月經修改后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以下簡稱《專利法》)保護的是發明創造專利權,并規定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24.(2017年)代履行是行政機關強制執行方式之一,關于代履行的說法,正確的是()。A、行政機關只能委托第三人代履行B、代履行不適用與人身有關的義務C、代履行的適用與不履行義務的后果無關D、代履行程序啟動后,當事人履行不導致代履行停止答案:B解析:考查行政強制的種類。行政機關依法做出要求當事人履行排除妨礙、恢復原狀等義務的行政決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經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經或者將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環境污染或者破壞自然資源的,行政機關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沒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代履行。催告當事人履行,當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所以選項ACD錯誤,25.《安全生產法》規定,從業人員超過()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A、超過200人B、250—500人之間的C、超過300人的D、不足300人的答案:A解析:《安全生產法》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律。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二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睆纳鲜鲆幎ㄖ锌梢钥闯?,對于除了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單位之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只要從業人員超過二百人,就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因此,正確答案是A選項,即“超過200人”。26.下列民事行為中,屬于民事法律行為的是()。A、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抬高投標報價B、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前撤回了投標文件C、施工人員按照低于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合同要求進行施工D、承接分包工程的建筑公司將專業工程再分包答案:B解析:B選項中,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前撤回投標文件,屬于其行使自身權利的行為,且未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因此屬于民事法律行為。而A選項違反了招標投標法的公平原則,C選項違反了建筑法和質量管理條例,D選項違反了建筑法的分包規定,均不屬于民事法律行為。27.某施工企業在工程地下室施工時,鋼筋綁扎已完成,準備澆注混凝土時,按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要求,施工方應通知建設單位和()參加隱蔽驗收。A、設計單位B、勘察單位C、建設行政主管部門D、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答案:D解析: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應當通知建設單位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這是因為隱蔽工程在后續施工過程中將被其他工程部分所覆蓋,如果其質量存在問題,將難以發現和修復,因此需要在隱蔽前進行嚴格的驗收。A選項“設計單位”雖然在設計階段起到重要作用,但在隱蔽工程驗收階段,其主要職責已經完成,不需要參與隱蔽驗收。B選項“勘察單位”主要負責地質勘察工作,為設計提供基礎數據,同樣不需要參與隱蔽驗收。C選項“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政府的監管部門,主要負責宏觀管理和政策制定,不直接參與具體的隱蔽驗收工作。D選項“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是專門負責監督工程質量的機構,對于隱蔽工程這樣的關鍵環節,其需要參與驗收,確保工程質量符合要求。因此,正確答案是D選項,即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28.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在項目建設、運行過程中產生不符合經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情形時,應由()組織環境影響的后評價。A、建設項目審批部門B、建設單位C、原環評文件審批部門D、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答案:B解析:【考點】考查環境影響的后評價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第27條規定:在項目建設、運行過程中產生不符合經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情形的,建設單位應當組織環境影響的后評價,采取改進措施,并報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部門和建設項目審批部門備案;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部門也可以責成建設單位進行環境影響的后評價,采取改進措施。B項正確。29.甲乙雙方的施工合同約定工程應于2010年5月10日竣工,但是乙方因為管理不善導致工程拖期,在5月20日到5月25日該地區發生洪災,造成工期一再拖延,最后竣工時間為2010年5月31日。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費用時,擬按照合同約定扣除因乙方工程拖期的違約費用,那么甲方應該計算()天的拖期違約損失。A、15B、16C、17D、21答案:D解析:《民法典》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為不可抗力發生的時間不是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而是乙方違約后發生的,因此因不可抗力導致工期拖延的時間仍然是屬于乙方工期的延誤。因此拖期違約損失應該是5月31日減去5月10日,D正確。30.刑事責任不包括()。A、警告B、罰金C、拘役D、有期徒刑答案:A解析:刑事責任是指行為人因其犯罪行為所必須承受的,由司法機關代表國家所確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根據《刑法》規定,刑事責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驅逐出境。而警告是行政處罰的一種,不屬于刑事責任。31.關于無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利益受到侵害時處理的說法,正確的是()。A、無資質承包主體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無效,其合同權益不受法律保護B、實際施工人不能向沒有合同關系的建設工程項目的發包方主張權利C、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時,則與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無關D、建設工程項目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的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的禁止無資質承攬工程?!皩嶋H施工人”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其可以向合同相對方主張權利,甚至可以向建設工程項目的發包方主張權利,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32.經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相關主管部門不得頒發()。A、規劃審批立項通知書B、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C、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D、施工許可證答案:D解析:在民用建筑節能管理方面,施工圖設計文件是確保建筑項目符合節能標準的重要文件。根據《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第十四條:“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當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經審查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從給出的選項中,我們可以逐一分析:A.規劃審批立項通知書:這是項目前期規劃階段的一個文件,與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審查沒有直接關聯。B.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這是項目用地規劃階段的一個文件,同樣與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審查沒有直接聯系。C.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這個證件主要用于證明項目的建設活動符合城市規劃,但并不直接涉及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節能標準審查。D.施工許可證:這是項目開始施工前必須獲得的證件,用于證明項目已經完成了所有必要的規劃和設計審查,包括節能標準的審查。因此,當施工圖設計文件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時,相關主管部門不得頒發的是施工許可證,即選項D。33.甲項目業主與乙監理單位簽訂了委托監理合同,合同中對監理范圍、監理時間、報酬支付等做了詳細的約定。乙監理單位在監理工作中遇到了突發事件,未經業主同意作出不利于業主的決定。事后乙監理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該情況及時報告給業主,并給業主帶來了一定的損失。此時()。A、業主可要求乙監理單位賠償損失B、乙監理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C、乙監理公司承擔四分之一的損失D、業主與監理公司重新簽訂合同答案:A解析:根據監理合同的相關規定,監理單位在履行監理職責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合同約定,對業主負責。當監理單位未經業主同意作出不利于業主的決定,并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將該情況及時報告給業主,導致業主遭受損失時,監理單位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此,業主可要求乙監理單位賠償因其行為所造成的損失。34.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墊資但沒有約定墊資利息,后雙方因墊資返還發生糾紛訴至法院。關于該墊資的說法,,正確的是()。A、發包人應返還承包人墊資,但可以不支付利息B、法律規定禁止墊資,雙方約定的墊資條款無效C、雙方約定的墊資條款有效,發包人應返還承包人墊資并支付利息D、墊資違反相關規定,應予以沒收答案:A解析:當事人對墊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工程欠款處理。當事人對墊資利息沒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35.(2019年)在施工合同中,就施工行為而言,債權人是()。A、建設單位B、設計單位C、施工企業D、監理單位答案:A解析:在施工合同中,合同的雙方主體主要是建設單位(也稱為業主或發包人)和施工企業(也稱為承包人)。就施工行為而言,施工企業負責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工程建設任務,而建設單位則支付相應的工程款項。從債權的定義來看,債權是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在施工合同中,施工企業是債務人,負責完成施工任務;而建設單位則是債權人,享有請求施工企業完成施工任務并支付相應款項的權利。因此,就施工行為而言,債權人是建設單位,即選項A。設計單位和監理單位雖然也參與工程建設過程,但他們在施工合同中的角色并不是債權人。設計單位負責設計工程,而監理單位則負責監督工程施工過程,他們并不享有施工行為的債權。36.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標的物的從物不符合約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A、不及于從物,不及于主物B、及于從物,及于主物C、及于從物,不及于主物D、不及于從物,及于主物答案:C解析:在合同關系中,當標的物分為主物和從物時,其合同解除的效力有所不同。若因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則該解除的效力會及于從物,即從物也會因主物的解除而受到影響。相反,若因從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則該解除的效力不會及于主物,主物的合同關系仍然有效。37.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履行,致使債務人難以履行債務時,債務人可以采取的消滅債務的方式是()。A、銷消B、提存C、混同D、免除答案:B解析:根據債法原理,當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履行,導致債務人難以履行債務時,債務人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和確保債務得以清償,可以采取一種特定的方式——提存。A選項“銷消”并不是一個法律上通用的術語,且與本題中描述的情境不符,因此可以排除。B選項“提存”是指債務人將應給付的標的物提交給提存部門,以消滅債務、提存物在提存期間所產生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這符合題目中描述的情境,因此B選項是正確的。C選項“混同”是指債權人和債務人合為一體,債權債務關系因混同而消滅。這通常發生在公司合并等情境中,與題目描述不符。D選項“免除”是指債權人免除債務人的債務,即債權人放棄自己的債權。這是債權人單方面的行為,與題目中描述的債務人行為不符。綜上所述,正確答案是B選項“提存”。38.(2014年)建筑施工企業出借資質證書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情節嚴重的,其可能受到的最嚴重的行政處罰是()。A、吊銷資質證書B、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C、降低資質等級D、處以罰款答案:A解析:在探討建筑施工企業出借資質證書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可能受到的行政處罰時,我們需要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的行政法規。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六條,建筑施工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這里明確指出了四種可能的行政處罰措施: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和降低資質等級,而“吊銷資質證書”作為最嚴厲的處罰措施,是在“情節嚴重”的情況下才會實施的?,F在我們來分析各選項:A.吊銷資質證書:這是《建筑法》明確規定的在情節嚴重時的處罰措施,符合題意。B.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這是該違法行為的一般處罰措施之一,但并非最嚴重的。C.降低資質等級:同樣是《建筑法》規定的一種處罰措施,但同樣不是最嚴厲的。D.處以罰款:罰款是該違法行為的一種處罰方式,但同樣不是最嚴重的。綜上所述,當建筑施工企業出借資質證書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且情節嚴重時,其可能受到的最嚴重的行政處罰是吊銷資質證書。因此,正確答案是A。39.(2016年)某工程由甲施工企業承包,施工現場檢查發現項目部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的和安全管理人員都是乙施工企業職工。則甲的行為視同()。A、違法分包B、與他人聯合承攬C、允許他人使用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D、使用其他企業名義承攬工程答案:C解析:本題考察的是對施工合同中的承攬行為的判定。A選項“違法分包”通常指的是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違法地分包給其他的單位或個人,但題目中并沒有明確指出甲施工企業將工程分包給乙施工企業,因此A選項不正確。B選項“與他人聯合承攬”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或個人合作承攬一個工程,但題目中并沒有體現甲施工企業和乙施工企業之間有合作承攬的意圖或行為,所以B選項也不正確。C選項“允許他人使用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是指一個施工企業允許其他企業或個人使用自己的名義去承攬工程,而不實際參與工程的施工和管理。在題目中,甲施工企業承包了工程,但項目部的關鍵崗位人員都是乙施工企業的職工,這暗示了甲施工企業可能并沒有實際管理和控制這個工程,而是允許乙施工企業的人員以其名義進行管理和操作,因此C選項是正確的。D選項“使用其他企業名義承攬工程”是指一個施工企業冒用其他企業的名義去承攬工程,但題目中描述的是甲施工企業承包了工程,并未提及乙施工企業有承攬行為,所以D選項不正確。綜上所述,正確答案是C選項“允許他人使用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40.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驗收資料。該期限為()。A、1個月B、3個月C、6個月D、12個月答案:C解析:頁《城鄉規劃法》規定,建設單位未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6個月內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驗收資料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補報;逾期不補報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41.施工合同訴訟當事人對工程款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建設工程尚未交付,已提交竣工結算文件,則應付工程款時間為()。A、竣工驗收合格之日B、當事人起訴之日C、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D、判決生效之日答案:C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當施工合同雙方對工程款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且工程尚未交付但已提交竣工結算文件的情況下,應付工程款的時間被明確界定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42.關于債的法律關系的說法,錯誤的是()。A、債是特定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B、債的主體是指特定的當事人C、債的內容是指債的主體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D、債權是請求特定人為特定行為的權利答案:D解析:在債的法律關系中,我們需要逐一分析每個選項以確定哪個是錯誤的。A選項表示“債是特定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這是正確的。債的本質確實是在特定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當事人之間形成的法律關系。B選項“債的主體是指特定的當事人”也是準確的。債的主體就是債的當事人,包括債權人和債務人。C選項“債的內容是指債的主體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同樣是正確的。債的內容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債權人享有的權利和債務人承擔的義務。D選項“債權是請求特定人為特定行為的權利”表述有誤。債權是權利人請求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但并非“請求特定人為特定行為”。債權人的權利是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這里的“履行債務”可能包括作為(為一定行為)和不作為(不為一定行為),而不僅僅是“為特定行為”。因此,答案是D。43.建筑公司總經理王某將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施工措施費用50萬元挪作他用,工地因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而導致重大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王某的行為涉嫌構成()。A、瀆職罪B、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C、重大責任事故罪D、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答案:B解析:2021/三、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5條規定,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44.(2018年)根據《民事訴訟法》,屬于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情形的是()。A、執行案件申請人撤銷申請的B、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C、追索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力人死亡的D、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力義務承受人的答案:D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我們來分析各個選項:A項:執行案件申請人撤銷申請的,這應當導致執行程序的終結,而非中止。因此,A項不符合題意。B項: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這種情況應當終結執行,因為既沒有財產可供執行,也沒有替代的義務人。所以,B項不正確。C項:追索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這種情況下,由于權利主體已經不存在,通常也會終結執行。因此,C項不符合題意。D項: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此時執行程序應當中止。因為當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時,其權利義務需要由新的主體來承接,但在確定這個承接主體之前,執行程序應當暫停,以免對可能存在的新的權利義務主體造成不必要的損害。所以,D項符合題意。綜上所述,正確答案是D。45.承包商與建設單位如果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了仲裁,則()。A、當事人可以選擇仲裁,也可以選擇訴訟B、當事人不可以選擇訴訟C、當事人不可以選擇和解D、當事人不可以選擇調解答案:B解析:根據仲裁實行“或裁或審”、“一裁終局”的制度,當事人如果選擇了仲裁解決爭議,就不能再選擇訴訟。當承包商與建設單位在施工承包合同中已經約定了仲裁,就意味著雙方同意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可能發生的爭議,因此排除了訴訟這一解決途徑。所以,當事人不可以選擇訴訟。46.給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A、2年B、5年C、10年D、合理使用年限答案:A解析: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給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2年。47.甲與乙銀行簽訂一份貸款合同,乙銀行要求甲提供保證人。依照我國《擔保法》的規定,以下可以作為保證人的是()。A、項目經理B、項目工程部C、醫院D、國家機關答案:A解析: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保證人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的能力。項目經理作為自然人,有可能具備這樣的能力,因此可以作為保證人。而項目工程部是組織機構的一部分,不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醫院作為公益性質的事業單位,其財產不得用于擔保;國家機關則依法不能作為保證人。因此,正確答案為A,項目經理可以作為保證人。48.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并定期組織演練的是()。A、建設單位B、施工單位C、監理單位D、設計單位答案:B解析:頁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并定期組織演練。49.2010年7月5日,興盛建筑工程公司承包世紀房地產開發公司的一座高層公寓的建設工程,興盛公司將玻璃幕墻工程分包給方宇建設施工公司。在施工過程中由于腳手板斷裂致使方宇建設施工公司3名施工工人從高空墜落喪生。根據我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此次安全事故應由()。A、興盛建筑工程公司承擔主要責任B、方宇建設施工公司承擔主要責任C、興盛建筑工程公司或方宇建設施工公司承擔責任D、興盛建筑工程公司和方宇建設施工公司共同承擔責任答案:D解析: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在此案例中,興盛建筑工程公司作為總承包單位,將玻璃幕墻工程分包給方宇建設施工公司。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于腳手板斷裂導致工人高空墜落喪生,這一事故涉及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因此,興盛建筑工程公司和方宇建設施工公司應共同承擔責任。50.下列行為中,不得代理的行為是()。A、工程承包B、材料設備采購C、訴訟D、招標答案:A解析:2021/委托代理是指根據被代理人的委托而產生的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而《建筑法》明確規定了禁止轉包、禁止讓他人以自己的名義承包工程、要求總承包商自行完成主體結構施工,顯然,建設工程承包部的委托代理。51.用人單位的下列行為中,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是()。A、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B、以合理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C、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D、訂立無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答案:D解析:《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應遵循的原則,并禁止了一些不當行為。具體來說,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也不得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更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證件。這些規定旨在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確保勞動合同的公平性和合法性。而訂立無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即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合法行為。52.根據工程承包相關法律規定,建筑業企業()承攬工程。A、可以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B、可以另一個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C、只能在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D、可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答案:C解析:《建筑法》規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督ㄔO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也規定,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53.(2015年)下列仲裁協議中,有效的仲裁協議是()。A、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均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B、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可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C、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D、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應先申請仲裁后提起訴訟答案:C解析:首先,我們需要明確有效的仲裁協議需要滿足的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十六條的規定,有效的仲裁協議應該明確選定的仲裁委員會,除非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否則仲裁協議應當具有明確性、可執行性和排他性。接下來,我們逐一分析各個選項:A選項:“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均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這個選項沒有明確指定具體的仲裁委員會,因此缺乏明確性,不符合有效仲裁協議的要求。B選項:“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可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這個選項允許當事人既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提起訴訟,這違反了仲裁的排他性原則,即一旦選擇仲裁作為解決爭議的方式,就不能再提起訴訟。C選項:“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這個選項明確指定了北京仲裁委員會作為解決爭議的機構,符合仲裁協議明確性、可執行性和排他性的要求。D選項:“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應先申請仲裁后提起訴訟”。這個選項雖然表面上似乎是在規定仲裁的優先性,但實際上仍然允許當事人在仲裁后提起訴訟,這同樣違反了仲裁的排他性原則。綜上所述,只有C選項滿足有效仲裁協議的要求,所以答案是C。54.住所地為A區的甲公司與住所地為B區的乙公司因合同糾紛訴至法院,A區人民法院判決乙向甲賠償損失100萬元人民幣。甲向A區法院申請執行,A區法院委托B區法院代為執行。B區法院發現乙暫無財產可供執行。關于該案件執行程序的說法,正確的是()。A、由B區法院裁定中止執行,并及時告知A區法院B、區法院及時函告A區法院,由A區法院裁定中止執行C、由B區法院裁定終結執行,并及時告知A區法院D、B區法院及時函告A區法院,由A區法院裁定終結執行答案:B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委托執行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受托法院認為受托執行的案件應當中止、終結執行的,應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函告委托法院作出裁定。受托法院提供的證據材料確實、充分的,委托法院應當及時作出中止或者終結執行的裁定。”在本題中,B區法院作為受托法院,在發現乙暫無財產可供執行時,應及時將相關證據材料函告委托法院A區法院,由A區法院裁定是否中止執行。因此,選項B“B區法院及時函告A區法院,由A區法院裁定中止執行”是正確的。選項A、C、D均不符合法律規定,因為它們沒有體現委托法院最終作出裁定的程序要求。55.張某在甲施工單位連續工作滿八年;李某與乙監理公司已經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王某來丙公司工作兩年,并被董事會任命為總經理;趙某在丁公司累計工作了十二年,但期間曾離開過丁公司,則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是()。A、張某B、李某C、王某D、趙某答案:B解析:根據規定,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連續訂立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即勞動者沒有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等情形,以及沒有不能勝任工作等情形。在本題中,張某在甲施工單位連續工作滿八年,未達到連續工作滿十年的要求;王某來丙公司工作兩年,顯然也不滿足連續工作滿十年的條件;趙某雖然在丁公司累計工作了十二年,但期間曾離開過丁公司,不滿足“連續工作”的條件。而李某與乙監理公司已經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且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并不屬于可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因此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56.【2018年真題】關于工程質量檢測的說法,正確的是()。A、檢測人員不得同時受聘于兩個或兩個以上檢測機構B、檢測報告必須由檢測機構法定代表人簽署C、檢測機構是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中介機構D、檢測數據和檢測報告僅供施工企業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資質和檢測規定。選項B錯誤,檢測報告經檢測人員簽字、檢測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簽字人簽署,并加蓋檢測機構公章或者檢測專用章后方可生效。選項C錯誤,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介機構。選項D錯誤,測報告經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確認后,由施工單位歸檔,作為認定質量的依據。57.施工企業以自有的房產作抵押,向銀行借款100萬元,后來施工企業無力還貸,經訴訟后其抵押房產被拍賣,拍得的價款為150萬元,貸款的利息及違約金為20萬元,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為10萬元,則拍賣后應返還施工企業的款項為()萬元。A、10B、20C、30D、50答案:B解析:2021/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當事人也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約定抵押擔保的范圍。拍賣所得為150萬元。抵押權人就主債權100萬元,利息及違約金20萬元,實現抵押權的費用10萬元優先受償。所以還有20萬元返還給施工企業。58.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承擔。A、總承包單位B、使用設備的分包單位C、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D、設備出租單位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機械設備等單位相關的安全責任。根據施工起重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的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59.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的措施是()。A、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資金B、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C、實施查封、扣押D、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答案:B解析: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工程質量的文件和資料;(2)進入被檢查單位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3)發現有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時,責令整改。60.債權相對性理論的內涵,不包括()。A、債權主體的相對性B、債權內容的相對性C、債權責任的相對性D、債權義務的相對性答案:D解析:債權相對性理論,也稱為債的相對性原則,主要指的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僅對這兩方當事人有法律約束力,對第三人則無約束力。具體來說:A.債權主體的相對性:這指的是債的關系只在特定的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發生效力,與第三人無關。這符合債權相對性理論。B.債權內容的相對性:債權的內容即債權人享有的權利和債務人承擔的義務,這些內容僅對債權人和債務人有效,與第三人無關。這也符合債權相對性理論。C.債權責任的相對性:當債務人未能履行其債務時,債權人只能要求債務人承擔責任,而不能要求第三人承擔責任。這同樣符合債權相對性理論。D.債權義務的相對性:在債權關系中,實際上是債權人享有權利,債務人承擔義務。因此,說“債權義務”并不準確,因為債權本身不包含義務,而是債務人需要履行相應的義務。所以,這個選項并不屬于債權相對性理論的內涵。綜上所述,答案是D。61.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下列選項錯誤的是()。A、不得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作業B、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低溫、冷水作業C、不得安排女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D、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從事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答案:C解析: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具體規定包括:不得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作業,這是由礦山井下作業的特殊環境和勞動強度所決定的,以保護女職工的身體健康;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從事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以確保懷孕女職工的身體健康和胎兒的安全;對于未成年工,也有類似的保護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礦山井下等危險作業。而關于女職工在經期的工作安排,規定是不得安排其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但并未全面禁止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需根據具體情況合理安排,確保女職工的健康權益。因此,選項C的表述過于絕對,是錯誤的。62.(2019年)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不得轉讓,這屬于()。A、法律規定不得轉讓B、因未辦理相應手續而不發生法律效力C、從權利隨同主權利轉讓D、抗辯權的行使答案:A解析:《民法典》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其中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不得轉讓是屬于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規定。63.按照相關規定,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自辦理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內或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A、30日B、45日C、60日D、90日答案:A解析:根據《征管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及其他相關稅務規定,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時,納稅人應在辦理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或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相應的變更或注銷稅務登記。這一規定旨在確保稅務管理的及時性和準確性,有助于維護稅收秩序和納稅人的合法權益。64.下列關于承攬合同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確的是()。A、承攬合同的標的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及其成果B、承攬人和定作人的權利義務沒有對應關系C、為確保標的物的質量,定作人必須管理承攬人的工作過程D、在確保標的物質量的前提下,承攬人有權將承攬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答案:A解析: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其法律特征包括:承攬合同的標的為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及其成果;承攬人和定作人的權利和義務存在著對應關系,即承攬人的權利就是定作人的義務,承攬人的義務就是定作人的權利;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不受定作人的指揮管理,獨立承擔完成合同約定的質量、數量、期限等責任;未經定作人同意,承攬人不得將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因此,選項A正確,而選項B、C、D均不符合承攬合同的法律特征。65.關于仲裁的開庭和審理,以下說法正確的是()。A、仲裁開庭審理必須經當事人達成一致B、當事人可以協議仲裁不開庭審理C、仲裁審理案件應當公開進行D、當事人不能協商確定仲裁程序答案:B解析:這道題考查對仲裁相關規定的理解。仲裁具有靈活性,當事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協議選擇。B選項正確,因為當事人有權協議仲裁不開庭審理,這符合仲裁尊重當事人意愿的特點。A選項,仲裁開庭審理并非必須經當事人達成一致。C選項,仲裁審理案件通常不公開進行。D選項,當事人能協商確定仲裁程序。66.甲省光華建筑公司2005年參與了乙省的某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投標。為了能夠在競爭中勝出,光華建筑公司提出了由自己墊付建設資金的優惠條件。2005年5月12日,光華建筑公司收到了建設單位發來的中標通知書。2006年2月3日,建設單位以光華建筑公司墊付建設資金違反了1996年6月4日建設部、國家計委、財政部下發的《關于嚴格禁止在工程建設中帶資承包的通知》,請求按照無效合同處理。對于建設單位提出的確認合同無效的理由,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理由成立,合同無效B、理由不成立,合同有效C、理由不成立,合同效力待定D、理由不成立,合同是否有效取決于竣工工程的質量是否合格答案:B解析:合同的有效性主要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來判斷,其核心在于合同是否滿足法律規定的要件,如合同主體的合法性、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及明確性、雙方意思表示的真實性等。雖然光華建筑公司墊付建設資金的行為違反了《關于嚴格禁止在工程建設中帶資承包的通知》,但該《通知》屬于部門規章,并非法律或行政法規,不能作為直接認定合同無效的依據。因此,建設單位以違反此《通知》為由主張合同無效,其理由不成立,合同仍然有效。67.(2017年)關于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的說法,正確的是()。A、由項目經理兼任專項方案實施情況檢查員,對現場實施監督B、發現不按照專項方案施工的,報建設單位后整改C、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專項方案的實施情況D、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時,立即組織作業人員撤離答案:C解析:關于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的說法,我們來逐項分析選項內容:A項提到“由項目經理兼任專項方案實施情況檢查員,對現場實施監督”。但根據相關規定,專項方案實施情況應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而非項目經理兼任。因此,A項錯誤。B項說“發現不按照專項方案施工的,報建設單位后整改”。然而,正確的做法應該是發現不按照專項方案施工的,應當要求其立即整改;情節嚴重的,應當責令其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這里缺少了立即整改的環節,并錯誤地提出了“報建設單位后整改”,因此B項錯誤。C項“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專項方案的實施情況”是符合規定的。技術負責人作為技術方面的負責人,確實需要定期巡查專項方案的實施情況,以確保施工安全。D項提到“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時,立即組織作業人員撤離”。這個表述雖然看起來正確,但在題干中的情境下,它并非專項施工方案實施的要求,而是現場安全管理的常規要求。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更側重于技術和管理層面的要求,而不是緊急疏散。因此,D項雖正確但不是最符合題意的選項。綜上所述,正確答案是C項:“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專項方案的實施情況”。68.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賠償損失為5萬元,甲方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直接損失2萬元,間接損失1.5萬元,那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賠償金為()。A、2萬元B、3.5萬元C、5萬元D、8.5萬元答案:C解析:頁一般來說,賠償損失的主要形式是法定賠償損失,而約定賠償損失是為了彌補法定賠償損失的不足。在確定了適用約定賠償損失還是法定賠償損失的情況下,原則上約定賠償損失優先于法定賠償損失。作為約定賠償損失,一旦發生違約并造成受害人的損害以后,受害人不必證明其具體損害范圍即可依據約定賠償損失條款而獲得賠償。本題中雖然明確了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但因為有約定賠償損失,因此賠償金應為5萬元。69.政府對市場主體的守法誠信評價標準內容以()為主要依據。A、建筑市場有關違法行為B、違反法定基本程序問題C、質量安全問題D、建筑市場有關法律責任答案:D解析:政政府對市場主體的守法誠信評價是政府主導,以守法為基礎,根據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記錄,對市場主體進行誠信評價。評價內容包括對市場主體違反各類行政法律規定強制義務的行政處罰記錄以及其他不良失信行為記錄。評價標準內容以建筑市場有關的法律責任為主要依據,對社會關注的焦點、熱點問題可有所側重,如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招標投標弄虛作假、質量安全問題、違反法定基本建設程序等。70.某施工企業按照市建委的要求積極落實“群防群治制度”,則應充分動員()參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基本制度。A、崗位人員B、干部群眾C、職工群眾D、社會人員答案:C解析:群防群治制度是施工企業進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內容,其核心理念是充分動員職工群眾參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這一制度體現了群眾路線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具體運用,旨在通過職工群眾的廣泛參與,共同維護施工生產的安全。職工群眾在施工生產活動中擁有對危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的權利,因此,動員職工群眾參與是落實群防群治制度的關鍵。71.根據《勞動法》規定,下列關于職工特殊保護的說法正確的是()。A、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6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夜班勞動B、用人單位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不少于120天C、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勞動D、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成年工答案:C解析: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對于職工的特殊保護有明確的條款。首先,關于懷孕女職工夜班勞動的問題,法律規定是不得安排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從事夜班勞動,而非6個月以上,所以A選項錯誤。其次,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期限是不少于90天,而不是120天,故B選項錯誤。再次,對于未成年工,法律是實行特殊保護,并非完全禁止招用,而是禁止安排其從事某些特定類型的勞動,如礦山井下等,因此D選項表述過于絕對,也是錯誤的。最后,C選項“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勞動”是符合《勞動法》規定的,因為法律明確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勞動。所以,正確答案是C。72.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A、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B、市級以上人民政府C、縣級以上人民政府D、鄉、鎮以上人民政府答案:C解析:頁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73.通過考核認定或考試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以()。A、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各類工程項目施工負責人B、以建造師名義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工作C、通過注冊以建造師名義執業D、在全國范圍內以建造師名義執業答案:C解析: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并不意味著可以直接以建造師的名義執業或擔任各類工程項目施工負責人。根據相關規定,這些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程序,注冊成功后才能以注冊建造師的名義執業。注冊是確保建造師具備執業資格和能力的重要環節,也是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因此,選項C“通過注冊以建造師名義執業”是正確的表述。74.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A、提起訴訟B、提出請求C、主張權利D、自愿履行答案:D解析:應當注意的是,根據2009.年8月經修改后公布的《民法通則》的規定,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75.下列選項中,不屬于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是()。A、公安、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為B、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的行為C、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D、行政機關作出的不產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為答案:C解析:在行政法中,對于某些類型的案件,行政機關或法院可能不予受理。具體來說,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通常包括以下幾種情況:一是公安、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為,這屬于刑事司法行為,不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二是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的行為,這類行為由于未對當事人權利義務造成實際影響,因此不具有可訴性;三是行政機關作出的不產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為,這類行為通常屬于行政機關內部行為或過程性行為,不對外產生法律效力,因此也不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而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是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產生的實際影響,且屬于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因此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應當予以受理。所以,選項C“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不屬于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76.(2020年真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已完工程驗收合格,應當返還財產。關于返還財產的說法,正確的是()。A、返還財產是指將已完工程拆除后返還施工企業B、折價返還應當按照建安工程費用適當下浮C、折價返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款進行D、折價返還可以按照當地市場價、定額量據實結算答案:D解析:P39-40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被撤銷后,應當返還財產。執行返還財產的方式是“折價返還”,即承包人已經施工完成的工程,發包人按照“折價返還”的規則支付工程價款。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參照無效合同中的約定價款;二是按當地市場價、定額量據實結算。77.某高速公路項目路面工程招標文件中記載如下內容:購買招標文件時間為2007年8月20日上午9時至2007年8月25日下午4時,標前會議時間為2007年8月28日上午9時,投標書遞交截止時間為2007年9月15日下午4時。根據我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開標時間應為()。A、2007年8月25日下午4時B、2007年8月28日上午9時C、2007年9月15日下午4時D、2007年9月16日上午9時答案:C解析:根據我國《招標投標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痹诒绢}中,招標文件明確規定了投標書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07年9月15日下午4時,因此開標時間應為投標書遞交截止的同一時間,即2007年9月15日下午4時。選項A“2007年8月25日下午4時”是購買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無關。選項B“2007年8月28日上午9時”是標前會議的時間,也不是開標時間。選項D“2007年9月16日上午9時”是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后的時間,根據法律規定,開標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同時進行。因此,正確答案是C。78.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工程承包單位在()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A、工程價款結算完畢B、施工完畢C、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D、竣工驗收合格答案:C解析:《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39條第2款規定,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C項正確。79.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后,應于()日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核實。A、14B、20C、28D、36答案:A解析:發包人在處理承包人提出的返還保證金申請時,需要遵循合同約定的流程和時間要求。根據相關規定,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的返還保證金申請后,應在14日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核實。這一時間限制確保了雙方能夠及時、有效地處理保證金返還事宜。80.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的區別主要表現為()。A、前者產生于訂立合同階段,后者產生于履行合同階段B、前者須主觀故意,后者須主觀過失C、前者是侵權責任,后者是合同責任D、前者無須約定,后者須有約定答案:A解析: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在性質和產生階段上存在著顯著的區別。A選項正確,因為締約過失責任主要發生在合同訂立階段,即合同尚未成立或雖已成立但因不符合法定有效要件而被確認為無效或被撤銷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過失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而違約責任則發生在合同履行階段,即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時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B選項錯誤,因為締約過失責任并不要求主觀故意,而是過失,即當事人一方或雙方違反基于誠實信用原則所應承擔的先合同義務,并給對方造成信賴利益的損失。違約責任也不要求主觀故意,可以是過失。C選項錯誤,因為締約過失責任和違約責任都屬于民事責任,但締約過失責任并非侵權責任,而是基于誠實信用原則產生的先合同義務,而違約責任則是基于合同義務。D選項錯誤,因為締約過失責任和違約責任都不需要雙方當事人事先約定,而是基于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但在違約責任中,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的具體內容,但這并不是違約責任產生的必要條件。因此,正確答案是A。81.【2018年真題】關于合同形式的說法,正確的是()。A、合同必須用書面形式B、口頭形式屬于合同其他形式C、未依法采取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無效D、合同可以采用數據電文形式答案:D解析:關于合同形式的說法,我們首先要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A選項提到“合同必須用書面形式”。根據《合同法》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因此A選項是錯誤的。B選項稱“口頭形式屬于合同其他形式”。實際上,口頭形式是合同的一種形式,而非“其他形式”的歸類,因此B選項表述不準確。C選項說“未依法采取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無效”。這也是不準確的。《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即使未采用書面形式,只要雙方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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