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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制度模板1:術中人員緊急替代制度手術中若發生手術人員,尤其是術者因某些意外情況不能堅持完成手術時,由其下一級醫師(第一助手)替代其完成手術;若后者沒有能力或資質完成該手術,則需向科主任報告,請求派相應的人員替代,必要可報告醫務科或院領導給予協調解決。制度模板2:薪酬管理制度第一條總則本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按照按勞分配、整體兼顧、考核發放的原則制定,適用于全體員工。第二條薪酬原則2.1按照市場化原則,提供業內富有競爭力的薪酬,吸納和保有優秀人才。2.2因崗而異:薪酬體現不同崗位在決策責任、影響范圍、資格要求等方面的特性。2.3薪酬保密:未經公司許可任何員工不得公開或私下詢問、議論其他員工的薪酬。第三條薪酬構成及標準3.1薪酬指員工全部收入。3.2薪酬標準總經理、副總經理年薪10-20萬,部門經理和項目經理年薪8-10萬,其他員工年薪1-8萬。第四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依據同崗位正式工資的80%發放。第五條工資的計算與發放5.1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核定工作日=月總天數-周日、節假日總天數-2日工資額=當月工資/月核定工作日5.2公司考勤實行簽到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5.3工資于每月15日按月支付,遇節假日提前發放(特殊情況除外)。年終獎金在年末支付,補貼每月憑發票經報銷程序到財務報賬。5.4財務部、資產調配部、信息中心、部分免簽到員工及集團公司代發工資的其他員工,出勤由其部門經理負責,每月20日前匯總計算上報人力資源部。其他部門由人力資源部計算,全部匯總后由人力資源部上報總經理批準。5.5工資結構計算5.5.1部門經理及以上員工的基礎工資占工資總額的50%,績效工資占50%。績效工資的60%根據月度部門績效考核成績計算,40%根據年終企業的經營情況及部門全年的績效成績計算。5.5.2部門經理級以下的員工基礎工資占工資總額的60%,績效工資占40。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的月度績效考核成績計算。5.5.3績效工資計算方法部門經理級以上員工(含經理級)考核成績績效工資計發系數績效工資發放數額90(含)~100分1績效工資×計發系數60(含)~89分考核得分不達90分,每降一分,發放系數減0.1績效工資×計發系數60分以下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部門經理級以下員工考核成績績效工資計發系數績效工資發放數額80(含)~100分1績效工資×計發系數70(含)~79分0.95績效工資×計發系數60(含)~69分0.8績效工資×計發系數50(含)~59分0.5績效工資×計發系數49分以下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5.5.4年終獎金每年根據公司全年的經營狀況及員工全年的表現分別計算。5.5.5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5.5.6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5.6工資計算公式:應發工資=基礎工資+績效工資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基礎工資=工資總額×40%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5.7特殊期間的薪金給付5.7.1病假期在二日(含)內,扣除日薪資的30%;病假期當月累計超過二天,扣除日薪資的50%;超過五天,扣除日薪資的80%。5.7.2事假期在二日(含)內,扣除日薪資的50%;當月累計超過二天,扣除全部日薪資。5.7.3工作盡量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公司不提倡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下列情形可發放加班費:①國家法定休假日加班,按員工基本工資及崗位津貼的300%支付;②國家法定休假日值班,按每人每天40元支付。5.7.4員工參加學習、培訓,離崗期間按下列標準計發薪資:①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司指令性參加學習、培訓或出國留學的,視同出勤,薪資按在崗時的標準核發;②由本人申請經批準后參加短期(一般不超過六個月)半脫產培訓的,基本工資按照在崗時的標準減半計發;③員工本人申請出國留學或參加全脫產學習的,停發薪資,學習期滿,若公司有職位可優先錄用上崗;5.7.5新進人員自報到日起薪,試用期月薪按正式工資的80%發放。5.7.6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5.7.7兩種或兩種以上崗位(職務)交叉任職者,本著“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發薪資。5.7.8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視其情形計發薪資:①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其薪資計發到離崗之月,同時按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賠償金,同時發給6個月基本工資的醫療補助費。②員工不能勝任工作而勞動合同沒有到期的,其薪資計發到離崗之月,同時按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到期的不發給經濟補償金。③違法、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因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和申請辭職獲準的員工,其薪資計發到離崗之日。④員工死亡,其薪資計發到死亡之月,其它待遇按照《員工其他福利制度》執行。第六條新進調整機制6.1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并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員工發放年終獎,并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員工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6.2員工工資核定、變更6.2.1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確定。部門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于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6.2.2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并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第七條公司員工的薪資不作公開,由財務部在指定銀行設立個人賬戶。第八條薪資計發人員及各類公司員工均不得隨意打聽、傳播別人的新姿收入情況,避免盲目攀比。第九條因員工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的,可以在本人月薪資總額內扣繳。第十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本部。第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制度模板3:薪酬管理制度第一條總則本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按照按勞分配、整體兼顧、考核發放的原則制定,適用于全體員工。第二條薪酬原則2.1按照市場化原則,提供業內富有競爭力的薪酬,吸納和保有優秀人才。2.2因崗而異:薪酬體現不同崗位在決策責任、影響范圍、資格要求等方面的特性。2.3薪酬保密:未經公司許可任何員工不得公開或私下詢問、議論其他員工的薪酬。第三條薪酬構成及標準3.1薪酬指員工全部收入。3.2薪酬標準總經理、副總經理年薪10-20萬,部門經理和項目經理年薪8-10萬,其他員工年薪1-8萬。第四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依據同崗位正式工資的80%發放。第五條工資的計算與發放5.1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核定工作日=月總天數-周日、節假日總天數-2日工資額=當月工資/月核定工作日5.2公司考勤實行簽到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5.3工資于每月15日按月支付,遇節假日提前發放(特殊情況除外)。年終獎金在年末支付,補貼每月憑發票經報銷程序到財務報賬。5.4財務部、資產調配部、信息中心、部分免簽到員工及集團公司代發工資的其他員工,出勤由其部門經理負責,每月20日前匯總計算上報人力資源部。其他部門由人力資源部計算,全部匯總后由人力資源部上報總經理批準。5.5工資結構計算5.5.1部門經理及以上員工的基礎工資占工資總額的50%,績效工資占50%。績效工資的60%根據月度部門績效考核成績計算,40%根據年終企業的經營情況及部門全年的績效成績計算。5.5.2部門經理級以下的員工基礎工資占工資總額的60%,績效工資占40。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的月度績效考核成績計算。5.5.3績效工資計算方法部門經理級以上員工(含經理級)考核成績績效工資計發系數績效工資發放數額90(含)~100分1績效工資×計發系數60(含)~89分考核得分不達90分,每降一分,發放系數減0.1績效工資×計發系數60分以下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部門經理級以下員工考核成績績效工資計發系數績效工資發放數額80(含)~100分1績效工資×計發系數70(含)~79分0.95績效工資×計發系數60(含)~69分0.8績效工資×計發系數50(含)~59分0.5績效工資×計發系數49分以下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5.5.4年終獎金每年根據公司全年的經營狀況及員工全年的表現分別計算。5.5.5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5.5.6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5.6工資計算公式:應發工資=基礎工資+績效工資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基礎工資=工資總額×40%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5.7特殊期間的薪金給付5.7.1病假期在二日(含)內,扣除日薪資的30%;病假期當月累計超過二天,扣除日薪資的50%;超過五天,扣除日薪資的80%。5.7.2事假期在二日(含)內,扣除日薪資的50%;當月累計超過二天,扣除全部日薪資。5.7.3工作盡量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公司不提倡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下列情形可發放加班費:①國家法定休假日加班,按員工基本工資及崗位津貼的300%支付;②國家法定休假日值班,按每人每天40元支付。5.7.4員工參加學習、培訓,離崗期間按下列標準計發薪資:①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司指令性參加學習、培訓或出國留學的,視同出勤,薪資按在崗時的標準核發;②由本人申請經批準后參加短期(一般不超過六個月)半脫產培訓的,基本工資按照在崗時的標準減半計發;③員工本人申請出國留學或參加全脫產學習的,停發薪資,學習期滿,若公司有職位可優先錄用上崗;5.7.5新進人員自報到日起薪,試用期月薪按正式工資的80%發放。5.7.6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5.7.7兩種或兩種以上崗位(職務)交叉任職者,本著“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發薪資。5.7.8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視其情形計發薪資:①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其薪資計發到離崗之月,同時按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賠償金,同時發給6個月基本工資的醫療補助費。②員工不能勝任工作而勞動合同沒有到期的,其薪資計發到離崗之月,同時按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到期的不發給經濟補償金。③違法、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因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和申請辭職獲準的員工,其薪資計發到離崗之日。④員工死亡,其薪資計發到死亡之月,其它待遇按照《員工其他福利制度》執行。第六條新進調整機制6.1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并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員工發放年終獎,并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員工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6.2員工工資核定、變更6.2.1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確定。部門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于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6.2.2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并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第七條公司員工的薪資不作公開,由財務部在指定銀行設立個人賬戶。第八條薪資計發人員及各類公司員工均不得隨意打聽、傳播別人的新姿收入情況,避免盲目攀比。第九條因員工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的,可以在本人月薪資總額內扣繳。第十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本部。第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制度模板4:人員勞動保護制度一、目的公司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確保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促進公司生產經營穩定、持續發展。二、內容、權利、義務1、內容:公司在勞動安全衛生、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女職工特殊保護等方面要有制度和各項措施。2、權利:員工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休息休假和工傷保險待遇、接受勞動安全衛生技術培訓的權利。3、義務:員工在生產工作中,應當自覺遵守勞動保護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三、勞動保護措施1、生產作業場所的勞動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本市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2、從事特殊作業的員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3、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員工每年進行一次身體健康檢查;4、公司為員工每兩年進行一次健康普查,女員工每兩年進行一次婦科檢查;5、公司必須為員工提供必要的勞防用品。6、對從事有毒有害氣體工種的員工按規定每月發放保健費。制度模板5:員工建議管理制度第一條本公司為倡導參與管理,并激勵員工就其平時工作經驗或研究心得,對公司業務、管理及技術,提供建設性的改善意見,借以提高經營績效,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對本公司的經營,不論在技術上或管理上,如有改進意見,均得向人力資源部索取建議書,將擬建議事項內容詳細填列。如建議人缺乏良好的文字表達能力,可洽請人力資源部經理或單位主管協助填列。第三條建議書內應列的主要項目3.1建議事由:簡要說明建議改進的具體事項。3.2原有缺失:詳細說明在建議案未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盡快妥善處理以及未提出相應改進意見的原因。3.3改進意見或辦法:詳細說明建議改善之具體辦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驟等項。3.4預期效果:應詳細說明該建議案經采納后,可能獲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簡化作業、增加銷售、創造利潤或節省開支等項目。3.5建議書填妥后,應以郵寄或面遞方式,送交人力資源部經理親收。第四條可提供建議的范圍4.1建議內容針對本公司生產、經營范圍具有建設性及具體可行的改善方法。①各種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產程序、銷售方法、行政效率等的改善;②有關機器設備、維護保養的改善;③有關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改用替代品原料,節約能源等;④新產品的設計、制造、包裝及新市場的開發等;⑤廢料、廢棄能源的回收利用;⑥促進作業安全,預防災害發生等。4.2建議內容如屬于下列各項范圍,為不適當建議,不予受理。①攻擊團體或個人提案;②訴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③與曾被提出或被采用過的建議內容相同者;④與專利法抵觸者。第五條本公司為審議員工建議案件,設置員工建議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審委會),由各部門經理為審議委員,人力資源部經理得為召集人。第六條審委會的職責如下:6.1關于員工建議案件的審議事項。6.2關于員工建議案件評審標準的研訂事項。6.3關于建議案件獎金金額的研議事項。6.4關于建議案件實施成果的檢討事項。6.5其他有關建議制度的研究改進事項。第七條人力資源部收集建議書后,應即于收件三日內編號密封送交審委會成員,提交審委會審議。如果情況特殊,得由審委會另行洽請與該建議案內容有關的人員先行評核,提供審委會作為審議參與。前項審委會的審議除因案件特殊者得延長至30天外,應于審委會召集人收件日起15天內完成審議工作。第八條本公司員工所提建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獎勵。8.1對于公司組織提出調整建議,能收到精簡或強化組織功效者。8.2對于公司商品銷售,提出具體改進方案,具有重大價值或增進受益者。8.3對于商品修護的技術,提出改進方法,值得實行的。8.4對于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辦法提供具體改善建議,有助于經營效能提高者。8.5對于公司各項作業方法、程序、報表等,提供改進意見,具有降低成本、簡化作業、提高工作效率的功效者。8.6對于公司未來經營的研究發展事項,提出研究報告,具有采納價值或效果者。第九條獎勵的標準,由審委會根據員工建議案評核項目分別逐項研討并評定分數后,以總平均分數依下表擬定等級及其獎金金額。等級獎金第一等200元第二等400元第三等600元第四等800元第五等1000元第六等2000元第七等3000元第八等5000元第九等7000元第十等9000元特等10000元以上第十條建議案經審委會審定認為不宜采納施行者,應交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據實委婉簽注理由通知建議人。第十一條建議案經審委會審定認為可以采納并施行于本公司者,應由人力資源部經理于審委會審定后三日內,以書面詳細注明建議人姓名、建議案內容以及該建議案施行后對公司的可能貢獻,核定等級及獎金數額與理由,連同審委會各委員的評核表,一并報請審委會會議復議后由總經理核定。經審委會定其等級在第四等以下者,得由審委會決議立即按等級發給獎金。會議復議后認為可列為十等及以上,應呈請董事長核定。第十二條為避免審委會各委員對建議人的主觀印象,影響評核結果的公平起見,人力資源部經理在建議案未經審委會評定前,對建議人的姓名應予保密,不得泄露。第十三條建議的案件如系由二人以上共同提出者,其所得的獎金按人數平均發放。第十四條有下列各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該獎。14.1各級主管人員對其本身職掌范圍內所作的建議。14.2被指派或聘用為專門研究工作而提出與該工作有關的建議方案者。14.3由主管人員指定為業務、管理、技術的改進或工作方法、程序、表報的改善或簡化等作業,而獲致的改進建議者。14.4同一建議事項經他人提出并已獲得獎金者。第十五條本公司各單位或部門如有任何困難,需求解決或改進時,經呈請總經理批準后得公開向員工征求意見,所得建議的審議與獎勵,依本辦法辦理。第十六條員工建議案的最后處理情形,應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原建議人,員工所提建議,不論采納與否均應有人事部負責歸檔。第十七條建議內容如涉及國家專利法者,其權益屬本公司所有。第十八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下屬所有子公司。第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制度模板6:在職職工規范化培訓制度1.根據國家繼續醫學教育的有關規定,醫院必須實行在職職工終身教育,抓緊抓好人才培訓工作,從難從嚴要求,進行正規訓練。2.醫院對在職職工繼續教育工作,應設專人管理,在主管院長領導下,負責計劃、組織和考核,建立技術檔案。3.醫院和科室應制訂出在職職工繼續教育規范化培訓計劃,以及保證計劃完成的具體措施。4.對所有職工的培訓,都要強調強化從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過崗位實踐、脫產進修、建立導師制等多種途徑,不斷提高和深化專業理論、實踐能力以及外語水平。5.醫院定期檢查培訓計劃執行情況,至少一年一次。制度模板7:經濟核算辦公室管理制度(一)積極主動做好績效工資管理、核算工作,做好績效工資核算方案、考核方案的宣傳、解答工作。(二)認真執行績效工資核算方案、考核方案,及時處理各科申訴和組織召開績效工資考核會。(三)準確及時對各科室收入、成本、進行歸集、統計、核算、分析。(四)加強對各科室收入、成本項目進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果。(五)建立科室績效工資核算資料檔案及科室收入、成本電子帳、并由專人保管。(六)極積、主動地向主管領導反饋績效工資情況,并結合實際運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七)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制度模板8:勞動關系管理制度一、招聘原則公司承諾每位員工,不管在任何時間,皆以尊重、公開、公平、公正的態度對待每一位員工。員工的聘用、培訓和晉升機會完全基于個人的能力和工作。二、招聘程序1、公司總經辦結合公司發展的整體戰略及公司人力資源成本目標制定《招聘計劃書》(確定招聘職位、人數、崗位錄用條件等),經總經理審批后開展招聘計劃。2、招聘一般通過報刊、招聘會和網絡發布招聘信息,并同時將招聘信息在公司內部通知,以便于公司內部職員優先參加,或優先推薦公司外較合適人員參加。3、公司招聘人員在對每位應聘人員的簡歷進行詳細了解、并初步溝通后,選擇符合公司招聘崗位錄用條件和用人標準的應聘人員,通知其參加公司的第一輪面試。4、經公司部門主管或總經辦第一輪面試結束后,各面試人將根據應聘人員的實際表現進行評估,從中選擇合適人選。5、第一輪面試人應將通過人員的表現詳細填寫在《人事通知單》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需要親自進行第二輪面試。6、經總經理決定錄用人員在接到公司總經辦下達的入職通知后,應在通知中規定的時間到公司總經辦報到。報到時應攜帶以下資料:身分證、學歷證、婚育證、(女性)、暫住證、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7、公司總經辦對新錄用人員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與復印件進行審核無誤后,由錄用人員在上述證件的復印件上簽名確認。弄虛作假獲得錄用者,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8、新錄用員工簽閱《員工手冊》以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后,由公司總經辦移交所在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安排介紹同事和相關的崗位培訓,進面展開工作。9、公司總經辦必須對員工進行檔案資料的建立并歸檔,對隱瞞虛報或偽造個人資料的員工一經發現,應立即辭退。10、傾情在招用員工時,如實向其告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職業危害、安全生產、按勞付酬報酬及公司的其他規定。11、應聘人員義務1)應聘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應根據公司要求出家有效的身體健康證明。2)有過工作經理的錄用人員,若與原單位存在業務競爭的,應主動告知。若不存在,公司有權要求出具承若書。弄虛作假者,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由其自身承擔。三、勞動合同1、根據《勞動法》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所錄用的員工根據用工性質分為勞動合同制、勞務工制、聘用制,實習生等。2、新入職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即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公司自新員工入職起1-3個月內雨員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3、根據公司實際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公司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4、員工須仔細閱讀合同內容并簽字確認。勞動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制度模板9:人事管理制度一、總則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事法規、政策,制定本制度。1、醫院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事部門規定的范圍內使用并招收職工,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2、醫院人力資源部,負責醫院的人事計劃、職工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各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職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二、編制及定編1、醫院各臨床科室、醫技科室、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定編。2、醫院各臨床科室、醫技科室、職能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人力資源部提出方案,報院長辦公會批準后實施。3、因工作及業務發展需要、各臨床科室、醫技科室、職能部門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臨時工聘用程序規定,履行人員聘用手續后用工,嚴禁編外聘用臨時工。三、人員準入根據醫院發展規劃和現實工作需要,按照機構和人員定編設崗方案,為滿足醫院對各類人才的需要,有計劃地吸收和引入人員。1、入原則:公開原則;公平原則;公正原則;全面原則。2、準入計劃:醫院人力資源部和相關業務、部門根據需要提出各科室的用人計劃,并根據用人計劃制定比較詳盡的人才需求清單,內容包括崗位名稱、數量、職稱、資歷、履歷、特殊要求等有關內容。3、準入渠道:國家在編調入;人才市場招聘;大中專應屆畢業生招聘;職工介紹招聘。4、準入人員具備以下條件:1)年滿18-45歲(特殊崗位除外),身體健康。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3)技工崗和專技崗用工,必須具有適合本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能力水平,并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5、準入人員需醫院進行考試(面試)合格后,經醫院研究決定同意聘用后,由人力資源部按醫院規定程序辦理上崗手續。、6新職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7、試用期規定1)新進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職工試用期滿,由用人科室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上級主管職能部門審核后,報院長辦公會審批。批準錄用者與醫院簽訂勞動合同;決定不錄用者試用期滿通知用人科室及本人。2)試用人員如品行不良,成績欠佳或無故礦工,可隨時停止試用。3)試用人員報道時應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證、畢業證復印件,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張、醫院體檢表。8、凡有下列情況者不得錄用:1)被剝奪政治權利,判處刑罰或受通緝者;2)品性惡劣,被單位開除者;3)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體檢認定不合格者;4)未滿18歲者。9、準入人員一經正式錄用,應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勞動合同在人力資源部備案。四、人事聘用為深化醫院人事制度改革,推動醫院事業的發展,進一步改革我院現行的用人制度,合理地配置和利用人力資源,特定立本制度。1、在編人員聘用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人事部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及《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人員推行聘用制度實施意見》規定執行。1)臨床、醫技科室主任、副主任、小組長由主管院長、醫務科提名,院長決定聘用并于其簽定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可連續聘任。2)科室護士長、護士長助理由主管院長、護理部提名,院長決定聘用并于其簽定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可連續聘任。3)醫療、護理、醫技、行政等各科工作人員由科主任、護士長提名,院長決定聘用并于其簽定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可連續聘任。4)聘用合同使用呼倫貝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印制的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經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鑒證后生效。2、招聘人員聘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執行。1)醫院根據各科核定的編制,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崗位,按照崗位的職責和聘用條件,通過考試或者考核以及公開招聘的方法擇優聘用工作人員,由院長于其簽定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崗位需要、考核合格、雙方愿意的,可以續簽合同。2)勞動合同期限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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