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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32篇)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精選32篇)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1甲方:乙方:律師事務所甲方因與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請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在上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代理人。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按照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第三條乙方律師應當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盡職盡責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受托事項,積極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第四條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甲方隱瞞事實或證據,或偽造證據,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以下列理由要求乙方退回律師費:1、甲方委托乙方后,就同一事項另行委托他人代理的;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3、乙方接受委托后,案件在法院判決前,案件雙方和解或一方當事人撤訴的;4、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第五條律師服務費、辦案費用經雙方協商,甲方支付乙方律師費元人民幣。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調查費以及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費用屬辦案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第六條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之日終止。2、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之日,是指有關機關作出判決、調解、裁定、裁決之日,或當事人庭外和解、撤訴之日。第十一條送達為聯絡和送達開庭傳票、判決書、調解書等相關法律文書方便,甲方確認的甲方聯系電話為:;郵寄送達地址為:乙方向甲方電話通知相關法律文書內容,即視為乙方有效送達。如無法電話聯系,乙方按上述地址的送達視為合法有效的送達,甲方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依上述地址的送達仍為合法有效之送達,甲方因地址變更導致無法收取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甲方(簽章):乙方(簽章):聯系電話:承辦律師聯系電話:簽訂日期:年月日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2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因某跨國集團的廠商侵權一案,委托(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師為甲方該事務的一審代理人。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三、代理權限為下列內容,共9項:1、代為起訴;2、代為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3、代為和解或調解;4、代為反訴;5、代為上訴;6、代為申請執行;7、代為簽收法院送達法律文書;8、代為申請財產保全或先予執行;9、有權依法轉代理;10、一般代理;四、代理費用的支付方式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福建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計1000元,該費用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若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協議約定的律師代理費低于法律規定,剛由雙方對變更部分的律師代理費另行協商約定,并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律師在為委托人提供服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文印費、異地辦案差旅費,以及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費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或與委托人協商由乙方包干收取。五、雙方的義務甲方必須真實的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如因證據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導致案件無法達到甲方滿意,不得無理要求乙方退還代理費用。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必須勤勉盡職,忠于職守,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訂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另簽代理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乙方: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3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某跨國集團的廠商侵權一案,委托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婁彥瓊律師為甲方該事務的一審代理人。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三、代理權限為下列內容,共9項:1、代為起訴;2、代為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3、代為和解或調解;4、代為反訴;5、代為上訴;6、代為申請執行;7、代為簽收法院送達法律文書;8、代為申請財產保全或先予執行;9、有權依法轉代理;10、一般代理;四、代理費用的支付方式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福建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計1000元,該費用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若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協議約定的律師代理費低于法律規定,剛由雙方對變更部分的律師代理費另行協商約定,并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律師在為委托人提供服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文印費、異地辦案差旅費,以及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費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或與委托人協商由乙方包干收取。五、雙方的義務甲方必須真實的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如因證據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導致案件無法達到甲方滿意,不得無理要求乙方退還代理費用。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必須勤勉盡職,忠于職守,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訂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另簽代理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20__年9月6日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4委托人:受托人:甲方因與一案或事務,委托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履行: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承辦本案或事務,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將本案或事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或律師助理、其他專業人員、行政輔助人員協助完成其中訴前調查及其他取證事務可以轉委托適當的專門或中介機構完成。乙方及承辦律師應認真負責地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并按照規定的時間出庭應訴,承辦律師因特殊情況或開庭時間重合而導致不能出庭的,乙方應指派其他律師出庭。第二條、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證據線索。如甲方弄虛作假或堅持違法要求時,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仍應按第四條規定支付律師費用;如甲方單方面停止履行合同,要求撤消或解除委托,仍應按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三條、乙方及承辦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或咨詢意見,均不可理解為乙方或律師就處理事務、提供服務的結果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第四條、按照《江蘇省律師收費標準》等行業收費的規定,并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律師費約定為:。注:辦理一審繼辦二審訴訟案件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取;曾代理過一審或二審繼辦申訴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訴訟一、二審階段按仲裁階段收費標準,減半收取。訴訟案件中如有反訴,反訴標的額另行減半收費。上述代理費不包括辦案費用;辦案費用由甲方予以實報實銷,甲方預交元或者雙方約定包干元;辦案費用包括:差旅費、食宿費、調查費以及其他可能發生的費用;代理費和辦案包干費用一經收取,除有特別約定外不予退還;甲方支付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統一收取,乙方提醒甲方,國家法律規定和乙方明文規定,乙方的律師及工作人員無權私自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地址:_____郵編:____電話:_____傳真:_____乙方收取費用的指定帳號:___開戶行:____戶名:_____雙方沒有約定收費條款或約定不明確,無法確定收費金額的,律師費按現行有效的江蘇省律師收費標準執行。甲方違反律師費支付條款的,經乙方催后告,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為應付律師費的%。第五條、本合同乙方代理及服務的有效期限至本案審理結束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務止。本協議中如特別約定律師費包括仲裁、一審、二審多個程序律師費的,有效期限至二審判決生效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務止;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即視為本合同乙方完成事務:訴前和解;訴訟或仲裁中甲方調解和解;他方自愿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他方完成了滿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向他方作出了新的行為致使受托事務成為不必要;調查或談判對象滅失或終止;其它依照法律或約定、慣例視為乙方義務已履行完畢的情形;甲方解除合同、撤銷委托的;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有效期限止,甲方事務繼續由乙方律師承辦的,視為繼續委托代理,雙方沒有其他約定的,律師費用按現行有效的江蘇省律師標準執行。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和乙方蓋章后生效,對本合同任何爭議,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爭議。第七條、其他補充條款: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5甲方:乙方:一、甲方因與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龍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糾紛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田武、李鳳儀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向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發律師函。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四、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同意于簽約后就上述委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一百五十元。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律師函發出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九、特別約定:無。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甲方:乙方: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電話: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律師事務所法定地址:負責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電話: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1、委托代理內容: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為準。3、委托代理期限: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第二條指派代理律師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第三條代理律師的職責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第四條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第六條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第七條不屬乙方的收費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第八條禁止合同外收費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第九條合同提前終止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㈠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第十條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第十一條守約承諾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第十二條違約責任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第十三條合同解除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第十四條履職監督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第十五條合同履行完畢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第十六條爭議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第十七條合同生效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份,甲方執_份,乙方執_份。第十八條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托書》、《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委托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并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甲方(蓋章):乙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名):授權代表(簽名):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帳號:帳號: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6甲方:乙方:甲方因與_責任糾紛一案,委托乙方辦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參與上述案件的一審訴訟。乙方可根據案件進展及需要變更指派律師,但應當通知甲方。二、乙方律師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本著“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1、代為收集、調取證據材料,代為整理證據資料、并向法庭提交。2、代為參與庭前證據交換、對證據發表意見。3、代為出庭應訴,參與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發表代理意見。4、代為簽發法律文書,代為簽收司法文書。特別授權:代為調解,簽署調解文書,代繳代領訴訟費四、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物價局制定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收費標準》,甲方應向乙方繳納律師費人民幣元整(¥元),甲方繳交給法院的訴訟費及鑒定費用自行承擔。五、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全面地向乙方陳述案情和提供有關證據材料,乙方嚴格保守案情秘密,但為辦案所需運用披露和政府有權機關要求除外。六、乙方接受委托進行必要的調查后:1、乙方發現事實的情況與甲方的陳述和提供的材料不符,而甲方又無過錯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2、乙方發現甲方有意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七、乙方指派律師開展工作后,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費或拒交律師費用,否則乙方可以終止工作。八、若由于一方的原因給另一方造成損失,過錯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但乙方的賠償額最高不超過其實際已收取的律師費。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一審判決時止。十、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均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附注:1、除有特別約定外,甲方不得將任何其認為是原始證據的材料交給乙方保管,任何交給乙方保管的材料都將被認為是復印(制)材料。2、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原則簽訂本合同,對合同條款理解無異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效力均等。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7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甲方與乙方因一事發生糾紛,特委托乙方律師風險代理。甲方與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并參照行業慣例,達成如下風險代理協議,以共同遵守。一、乙方指派張暉東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其在調解、審理、執行程序中的代理權限為:1、代為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并設法達成實現債權的結果;2、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6、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7、代為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8、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權利。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托的事項,并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全部與該案件有關的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于甲方的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依約支付相應的費用。乙方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委托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辦理。案件需要財產保全時,擔保物由甲方提供。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四、本案訴訟請求標的為____元。乙方負責墊付訴訟有關的一切費用。乙方按從對方或法院執行庭實際收回金額的30%收取案件代理費(如收回10000元,律師代理費為3000元),在案件進展過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數額分次結清。如收回實物,按法院執行庭核定的`實物金額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費。甲方在收取款項(或實物)的同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不支付代理費的,乙方可從收回甲方的款項中扣除或對實物行使留置權。五、訴訟過程中,未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單獨撤訴、單獨與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雙方風險代理合同,視為乙方完成代理任務,甲方應按照第四條約定訴訟請求的數額和約定代理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拖欠代理費用的,每日按應付代理費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六、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七、發生爭議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可調解也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八、雙方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為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九、風險提示: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行等不利后果。1、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2、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3、被申請人無財產或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據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風險提示并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十、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并全部收回錢物止。本案終結后,如甲方繼續委托乙方申訴等,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8委托代理合同()甘公律民代字號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因與一案,現委托甘肅為公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審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依據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五、根據《甘肅省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元。六、本合同簽訂后,新增加的訴訟標的和反訴案件代理費另行收取。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甲方:乙方:甘肅為公律師事務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秦_文_年__月__日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9甲方:地址:電話:傳真:乙方:律師事務所地址:電話:傳真:鑒于:就甲方與貨物損失賠償糾紛一案,甲方現委托乙方作為代理人處理該案,乙方指派律師為案件的經辦人。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委托事項1、代表甲方與協商索賠事宜。2、作為甲方的訴訟代理人,向提起索賠訴訟。第二條委托權限乙方的委托代理權限包括:1、代為起訴、應訴;2、代為調查收集證據,查閱有關材料,申請證據保全和證據調查;3、參與一、二審訴訟,并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和簽訂和解協議,參與調解;4、代為對一審法院做出的判決和(或)裁定提起上訴;5、代為對一審和(或)二審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決申請復議和(或)申請再審;6、代為接收有關法律文書的送達;7、代為接受賠款;8、代為處理與訴訟和執行有關的其它事項。第三條甲方義務1、甲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資料、文件和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虛假陳述、疏漏陳述而導致的任何損失、責任、或任何不利后果,乙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責任。2、甲方應為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足夠的便利和協助。3、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足額、及時支付本協議第五條所約定的律師費用。第四條乙方義務1.乙方律師作為甲方聘請的.律師和訴訟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職業道德,謹慎、勤勉地為甲方服務,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匯報案件處理的進展。3.乙方應恪守職業準則,對于在處理本協議委托事項期間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4.乙方接受委托后,應對本協議委托事項全程負責。除非獲得甲方許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5.協商和解或訴訟中和解、調解的金額,須經甲方確認,乙方才能與索賠人達成協議。第五條費用及支付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該費用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后的三天內一次性支付。2、其他案件處理所發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費用,如訴訟費、檢驗費、翻譯費、公證認證費、證人(檢驗人)出庭費用等,由甲方承擔支付。3.上述約定之律師費用,包括乙方律師在內的差旅費和通訊費用。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確認,乙方律師為辦案需要前往外出差所發生的實際費用,由甲方另行據實支付。第六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于雙方蓋章、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傳真簽發具有同等效力。其它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優先效力。第七條合同爭議解決因履行該委托代理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如協商解決不成,提請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甲方:(蓋章)代表人:日期:乙方:(蓋章)代表人:日期: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10______________(甲方)與___________公司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乙方)的律師擔任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__公司______糾紛的代理人。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權益,并按時出庭。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介紹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乙方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已收合同代理費不退回且有權要求其支付風險代理費用。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六、依照我國律師收費規定,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代理費:1、基本代理費:在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繳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2、風險代理費:按本案全部處理完畢(包括但不限于協商、調解、判決、仲裁等)后甲方實際取得款項的百分之_____支付風險代理費,上述風險代理費用應在甲方實際獲得款項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付清。七、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所需訴訟費、查檔費、差旅費等按國家規定由甲方負擔,八、本合同有效期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全部處理完畢止。甲方:____________乙方: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二零__年月日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11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甲方)因一案,現委托重慶市第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為甲方第____________審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是:____________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三、根據國家《關于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12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六、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律師事務所處收費暫行辦法》第條第款的規定,甲方應在簽訂委托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元,結案后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交付代理費。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甲方:乙方: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13甲方:一、甲方因與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龍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糾紛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田武、李鳳儀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向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發律師函。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四、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同意于簽約后就上述委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一百五十元。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律師函發出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九、特別約定:無。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甲方: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14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六、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律師事務所處收費暫行辦法》第條第款的規定,甲方應在簽訂委托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元,結案后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交付代理費。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15甲方:乙方:鑒于:就甲方與___貨物損失賠償糾紛一案,甲方現委托乙方作為代理人處理該案,乙方指派___律師為案件的經辦人。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委托事項1、代表甲方與___協商索賠事宜。2、作為甲方的訴訟代理人,向___提起索賠訴訟。第二條委托權限乙方的委托代理權限包括:1、代為起訴、應訴;2、代為調查收集證據,查閱有關材料,申請證據保全和證據調查;3、參與一、二審訴訟,并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和簽訂和解協議,參與調解;4、代為對一審法院做出的判決和(或)裁定提起上訴;5、代為對一審和(或)二審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決申請復議和(或)申請再審;6、代為接收有關法律文書的送達;7、代為接受賠款;8、代為處理與訴訟和執行有關的其它事項。第三條甲方義務1、甲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資料、文件和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虛假陳述、疏漏陳述而導致的任何損失、責任、或任何不利后果,乙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責任。2、甲方應為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足夠的便利和協助。3、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足額、及時支付本協議第五條所約定的律師費用。第四條乙方義務1.乙方律師作為甲方聘請的律師和訴訟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職業道德,謹慎、勤勉地為甲方服務,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匯報案件處理的進展。3.乙方應恪守職業準則,對于在處理本協議委托事項期間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4.乙方接受委托后,應對本協議委托事項全程負責。除非獲得甲方許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5.協商和解或訴訟中和解、調解的金額,須經甲方確認,乙方才能與索賠人達成協議。第五條費用及支付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該費用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后的三天內一次性支付。2、其他案件處理所發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費用,如訴訟費、檢驗費、翻譯費、公證認證費、證人(檢驗人)出庭費用等,由甲方承擔支付。3.上述約定之律師費用,包括乙方律師在____內的差旅費和通訊費用。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確認,乙方律師為辦案需要前往外出差所發生的實際費用,由甲方另行據實支付。第六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于雙方蓋章、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傳真簽發具有同等效力。其它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優先效力。第七條合同爭議解決因履行該委托代理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如協商解決不成,提請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16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辦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人依法在代理權限范圍內認真辦理代理事項,并在沒有法定意外因素的情況下,按時參加辦理本案有關的活動。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乙方應當另行指派律師繼續履行本合同。二、乙方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依法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三、甲方應當如實向代理律師敘述案情,主動提供有關證據資料。乙方如發現甲方有隱瞞事實及其他違法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全部不予退還。四、乙方如單方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全部退還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合同,律師費用全部不予退還。五、根據有關規定并經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在訂立本合同時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小寫:元)作為律師代理費用。乙方律師為辦理本案所支付的差旅費用(包括交通、住宿、通訊等)元全部由甲方承擔。六、(1)甲方委托事項:(2)委托代理階段:(3)乙方代理權限: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第六條第(2)項中約定的代理階段終結時止。八、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交由成都仲裁委員會裁決。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承辦律師附卷一份。本合同附件為《委托人須知》,一式一份,由乙保管。十、其他約定: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郵編:郵編:地址:地址:電話:電話:手機:手機:E—mail:E—mail:網址:網址:時間:時間: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17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委托吳建輝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謹慎的法律服務。二、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的服務范圍(包括如下內容但不限于該內容):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一般性的經濟合同談判。4.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宣傳教育,提供法律培訓服務。5.為甲方了解債務人及業務相對人的資信和履約能力提供服務。6.為甲方行使股東權利,對其參股、控股公司進行法律監控提供服務。7.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務。三、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服務方式及保證:1.乙方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辦理法律事務,如遇緊急情況,乙方律師隨時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有關服務情況,每年年終和本協議終止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提供書面情況報告。2.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在本協議有效期間,保證不再給甲方訴訟、仲裁相對人提供法律服務。但該訴訟、仲裁相對人在本協議簽訂之前與乙方已經簽訂有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協議的,則應另行議定。四、甲方配合義務:1.甲方應指定專門機構或一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人員負責與乙方律師聯系。2.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如因甲方提供相關資料虛假或者不充分,雖經乙方律師應盡謹慎義務而仍未能避免出現的'結論性錯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3.乙方律師辦理甲方的事務時,甲方應無償向乙方律師提供辦公場所,辦公用品等必要的辦公條件。五、律師服務費用的核定及支付: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顧問費萬元,付款時間為:付款方式為:2、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所列服務不再收費。3、乙方為甲方提供下列服務需另行收費,但應給予相應優惠:1)為甲方收購、兼并等資本運營行為提供服務。2)重大項目的商事談判、資產重組、產權界定,企業改制、轉股權、項目融資等非訴訟業務。3)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活動。六、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1.法院或仲裁機關收取的訴訟受理費、處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以及該部門工作人員的差旅費。2.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師離開深圳市區赴外地的差旅費。3.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師調查取證時支付的調查費。4.受甲方委托經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費用。七、乙方代理權行使: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理每一具體法律事項,需由甲方出具授權委托書并辦理相關代理手續,涉及甲方實體權益的重大事項,乙方須取得甲方書面特別授權后方可實施。八、雙方保密義務: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經營管理情況,相關資料(含電腦信息資料)以及甲方其它的商業秘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案件需要外,不得透露給任何第三方,乙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2.乙方在服務期間,為甲方提供的服務方案,專業論證方案以及提供的專有服務方式均為乙方商業秘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透露給任何其他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甲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九、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所產生之合約,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裁決。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滿后可以續簽。甲方:乙方: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18甲方:乙方:律師事務所甲方因與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請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在上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代理人。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按照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第三條乙方律師應當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盡職盡責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受托事項,積極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第四條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甲方隱瞞事實或證據,或偽造證據,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以下列理由要求乙方退回律師費:1、甲方委托乙方后,就同一事項另行委托他人代理的;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3、乙方接受委托后,案件在法院判決前,案件雙方和解或一方當事人撤訴的;4、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第五條律師服務費、辦案費用經雙方協商,甲方支付乙方律師費元人民幣。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調查費以及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費用屬辦案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第六條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之日終止。2、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之日,是指有關機關作出判決、調解、裁定、裁決之日,或當事人庭外和解、撤訴之日。第十一條送達為聯絡和送達開庭傳票、判決書、調解書等相關法律文書方便,甲方確認的甲方聯系電話為:;郵寄送達地址為:乙方向甲方電話通知相關法律文書內容,即視為乙方有效送達。如無法電話聯系,乙方按上述地址的送達視為合法有效的送達,甲方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依上述地址的送達仍為合法有效之送達,甲方因地址變更導致無法收取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19甲方:一、甲方因與市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合作建房合同糾紛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向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發律師函。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四、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同意于簽約后就上述委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一百五十元。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律師函發出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九、特別約定: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20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與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師擔任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糾紛的代理人。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權益,并按時出庭。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介紹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乙方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已收合同代理費不退回且有權要求其支付風險代理費用。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六、依照我國律師收費規定,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代理費:1、基本代理費: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繳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2、風險代理費:按本案全部處理完畢(包括但不限于協商、調解、判決、仲裁等)后甲方實際取得款項的百分之______支付風險代理費,上述風險代理費用應在甲方實際獲得款項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七、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所需訴訟費、查檔費、差旅費等按國家規定由甲方負擔,八、本合同有效期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全部處理完畢止。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21委托人:(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受托人:(簡稱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地址:北京市甲方因與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參與辦理以下事務:就雙方糾紛一案提起訴訟一事進行代理,具體內容為代為起訴,參加一審或二審審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楊文戰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為代表為與乙方的聯系人。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并進行和解;對一審不服提起上訴。第三條參考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律師費規定及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繳納的代理費為:元。具體繳費辦法為:協議簽訂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為辦理甲方委托的事務所發生的實際開支(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出差補助費、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和資料復制費等),由甲方負擔。支付辦法為:據實支付。第四條甲方應如實向乙方的承辦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有關證據材料;按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及相關費用;清償乙方承辦律師在處理代理事務過程中因不可歸責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實際損失。第五條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委托;及時交付代理過程中所收受的有關物品、孳息及其他財產;依法賠償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第六條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不履行上述義務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代理活動不配合,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第七條乙方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活動,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進行協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第八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費應如數退還。第九條如本案訴訟中當事雙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訴,就反訴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第十條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約繳納代理費或拒退所收代理費。乙方非因第六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所交代理費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十一條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第十二條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結案(一審或二審判決/調解/裁定)止。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甲方: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代表人:受托律師:聯系電話:聯系電話:傳真:傳真: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22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辦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人依法在代理權限范圍內認真辦理代理事項,并在沒有法定意外因素的情況下,按時參加辦理本案有關的活動。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乙方應當另行指派律師繼續履行本合同。二、乙方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依法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三、甲方應當如實向代理律師敘述案情,主動提供有關證據資料。乙方如發現甲方有隱瞞事實及其他違法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全部不予退還。四、乙方如單方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全部退還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合同,律師費用全部不予退還。五、根據有關規定并經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在訂立本合同時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小寫:元)作為律師代理費用。乙方律師為辦理本案所支付的'差旅費用(包括交通、住宿、通訊等)元全部由甲方承擔。六、(1)甲方委托事項:(2)委托代理階段:(3)乙方代理權限: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第六條第(2)項中約定的代理階段終結時止。八、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交由成都仲裁委員會裁決。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承辦律師附卷一份。本合同附件為《委托人須知》,一式一份,由乙保管。十、其他約定: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郵編:郵編:地址:地址:電話:電話:手機:手機:E—mail:E—mail:網址:網址:時間:年月日時間:年月日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23委托人:__________(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_(簡稱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___________地址:北京市甲方因與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參與辦理以下事務:就雙方糾紛一案提起訴訟一事進行代理,具體內容為代為起訴,參加一審或二審審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楊文戰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為代表為與乙方的聯系人。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并進行和解;對一審不服提起上訴。第三條參考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律師費規定及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繳納的.代理費為:__元。具體繳費辦法為:協議簽訂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為辦理甲方委托的事務所發生的實際開支(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出差補助費、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和資料復制費等),由甲方負擔。支付辦法為:據實支付。第四條甲方應如實向乙方的承辦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有關證據材料;按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及相關費用;清償乙方承辦律師在處理代理事務過程中因不可歸責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實際損失。第五條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委托;及時交付代理過程中所收受的有關物品、孳息及其他財產;依法賠償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第六條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不履行上述義務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代理活動不配合,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第七條乙方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活動,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進行協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第八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費應如數退還。第九條如本案訴訟中當事雙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訴,就反訴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第十條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約繳納代理費或拒退所收代理費。乙方非因第六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所交代理費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十一條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第十二條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結案(一審或二審判決/調解/裁定)止。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甲方: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北京市律師事務所代表人: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受托律師: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24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審代理人。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積極主動收集有關證據,保守甲方有關秘密,妥善保管有關案卷材料,并按時出庭。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乙方應予全額賠償.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預收的手續費不予退還。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手續費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如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履行合同,手續費不退還。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六、甲方應在簽訂委托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元,結案后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交付代理費。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非訴)篇25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受委托人(以下簡稱乙方):甲方與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合同法》有關規定并參照行業慣例,委托乙方進行相關工作。現經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充分協商,自愿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等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托的事項,并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事務的,應當經乙方同意。乙方為了甲方的利益,需將委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但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利益需要轉委托的除外。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1、代為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并設法達成實現債權的結果;2、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6、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7、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8、有權就本合同約定的代理費用留臵案件款或物。9、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權利。1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A、甲方的權利:1、有權詢問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為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2、有權對乙方律師違紀或失職行為舉報或投訴;B、甲方的義務:1、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如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于甲方的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依約支付相應的費用。2、不得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項的行為;3、按約定支付代理費及其他辦案費用。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A、乙方的權利:1、在不誤所辦案件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2、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B、乙方的義務:1、乙方因過錯造成甲方的損失應在代理費數額內于以賠償;2、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3、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聲明,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處理本事務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信息資料。4、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五、根據《河南華都律師事務所風險代理制度》,經甲乙雙方同意按下第種列方式收取代理費用。1、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事務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首期交納代理費元,其余代理費按判決書判決或調解書調解數額的%支付律師事務所。22、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事務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首期交納代理費元,其余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支付律師事務所。3、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其他費用由律師事務所支付,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支付律師費。4、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一切費用均由律師事務所墊付,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支付律師費。六、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1、司法、行政、仲裁、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2、經甲方同意后的專家論證費;3、用于前期交通費、查詢費、復印費等應當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為處理受托事務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七、風險提示: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行等不利后果。1.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2.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3.被申請人無財產或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4.甲方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據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風險提示”并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八、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約,乙方所支出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并支付案件標的額%的違約金;九、如甲方未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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