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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一工作簡況

1.任務來源

《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GB/T27967—2011)》自實施以來,在規范全國公路交通氣

象預報產品格式和用語方面發揮了很好的指導性意義。但隨著近年來我國公路氣象服務能力

和技術水平有了很大提升,公路交通管理、運輸等行業對路網氣象信息服務有了更高的需求,

而且已有的GB/T27967—2011與現行相關標準不完全一致。為更好地發揮“公路交通氣象

預報格式”標準在交通氣象業務服務中的指導性和規范性作用,由中國氣象局提出,對原有

標準進行修訂,立項名稱為《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修訂),項目編號20211183-T-416。

本標準由全國氣象防災減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345)歸口。

2.起草單位

本標準由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交通運輸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負責起草。

3.主要工作過程

(1)2021年4月,《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下達2021年第一批推薦性國家標準

計劃及相關標準外文版計劃的通知》發布,本標準正式立項,項目編號為20211183-T-416,

項目名稱為《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修訂)。成立起草組,制定編制計劃,明確目標任

務。

(2)2021年5-6月,在交通氣象行業廣泛調研和科研業務實踐工作總結的基礎上,形

成工作組討論稿。

(3)2021年7月至11月,工作組在廣泛征集氣象部門交通氣象業務服務單位,以及

交通氣象預報產品應用單位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對工作組的討論稿進行了充分討論并形成了

征求意見稿。

4.標準主要起草人及分工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馮蕾、董雷宏、吳昊、李藹恂、苗蕾、李怡、韓焱紅、蔚曉丹、鄧

雯、閆明月、高國慶、李國瑞。

具體分工如下:

馮蕾,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正研級高工,項目負責人,負責標準總體方案設計,

負責標準征集意見稿和編制說明的組織起草和審定。

董雷宏,交通運輸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研究員,參與標準總體方案設計和技術指

導。

吳昊,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正研級高工,參與標準總體方案設計和技術指導。

李藹恂,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高級工程師,負責標準起草和修改完善工作。

苗蕾,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工程師,負責不利天氣對公路交通影響等級研究,

參與標準修訂工作。

李怡,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高級工程師,負責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服務圖形和產

品設計,參與標準修訂工作。

韓焱紅,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高級工程師,參與標準修訂調查問卷的設計和意

見整理。

蔚曉丹,交通運輸部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研究員,參與標準修訂方案的設計。

鄧雯,交通運輸部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研究員,參與標準修訂方案的設計。

閆明月,交通運輸部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研究員,參與標準修訂方案的設計。

高國慶,交通運輸部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研究員,參與標準修訂方案的設計。

李國瑞,交通運輸部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研究員,參與標準修訂方案的設計。

二標準修訂的原則

本標準結合業務需要,遵從科學性、適用性、可操作性、規范性的原則進行編制。

1.科學性

《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GBT27967—2011)》國家標準修訂過程中充分調研并參考

了近些年關于公路高影響天氣影響機理及閾值指標研究,對影響公路交通安全運行的不利天

氣類型進行了修改和補充。通過面向交通、交管、行業氣象服務等部門的問卷調查和意見征

集,進一步提升該標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2.適用性

《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GBT27967—2011)》國家標準中引用了《公路路線標識規

則和國道編號》(GB/T917)、《國家高速公路網命名和編號規則》(JTGA03)兩份規范

性引用文件以及降水強度、風力等級、霧能見度等級、沙塵能見度等級等相關標準。目前部

分引用文件已失效或與現行標準不一致,因此通過本次修訂,進一步提高了該標準的適用性。

3.可操作性

《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GBT27967—2011)》國家標準自實施以來,在中國氣象局、

交通運輸部聯合開展的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服務中得到廣泛執行應用。相關業務人員遵照該標

準,每日聯合制作《全國公路交通氣象預報》、針對災害性天氣及時制作《重大公路氣象預

警》、針對重點時段及時制作《公路交通影響預報》等產品。標準對產品的制作流程、內容

形式等起到了很好的規范作用,但同時在實際業務應用中也遇到標準未規范或規范的內容與

實際不一致的問題。標準編制組組織國家級交通氣象預報的一線業務人員以會議的形式,討

論在實際業務中執行該標準存在的問題和困難,針對降水級別和類型劃分、不利天氣影響程

度、天氣預報描述方式、影響路段描述方式等影響標準可操作性的具體問題進行研討,確定

方案,提升了原標準的可操作性。

4.規范性

標準依據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

則》給出的規則起草,符合標準編寫要求。

三標準修訂的主要內容和依據

1.標準修訂的主要依據

國家標準《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GB/T27967—2011)自實施以來,在國家級和各

省(區、市)氣象部門以及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的業務服務中得到廣泛應用,對于規范公路交

通氣象預報產品格式和用語發揮了重要的指導性作用,也發揮了很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但

隨著我國公路交通氣象服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升,公路交通管理、運輸等行業對路網氣象

信息服務也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同時,由于標準中部分規范性引用文件已與現行標準不完全

一致,原標準已不能全面地規范和指導全國各級氣象、交通部門開展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服務。

為充分了解各級業務部門對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的需求,更好地發揮標準在交通氣象

業務服務中的指導性和規范性作用,標準編制工作組設計了問卷調查表,面向開展交通氣象

業務的相關部門廣泛征集需求和建議。本標準主要依據原國標在交通氣象實際業務服務中的

應用實踐經驗,并參考問卷調查中專家反饋的意見,對原標準《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

(GB/T27967—2011)進行了修訂,以期為全國各級氣象和交通管理部門提供統一、規范的

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標準,更好地提升交通氣象服務能力。

2.標準修訂改進的主要內容

1)更新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刪除了已經廢止的規范性引用文件“JTGA03國家高速公路網命名和編號規則”,

增加了“GB/T12343.2—2008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編繪規范第2部分:1:250000地形

圖編繪規范”、“GB/T27964—2011霧的預報等級”、“GB/T28591—2012風力等級”、

“GB/T28592—2012降水量等級”、“GB/T20480—2017沙塵天氣等級”等規范性引用

文件。

2)修改術語“不利天氣”的定義

3.1不利天氣:影響公路交通安全與通暢的天氣,如雨、雪、雨夾雪、凍雨、霧、高

溫、低溫、大風、沙塵暴、雷暴等。

根據多年來業務應用實踐,本標準主要是針對道路沿線的高影響天氣類型進行規定,應

當與路表狀態區分開來。因此,本標準對“不利天氣”中影響公路交通安全與通暢的天氣類

型進行了修改,刪除原定義中的“道路結冰”。根據近些年使用交通部門災情數據(交通阻

斷、交通事故等)開展的交通氣象影響分析,將“冰雹”改為“雷暴”、“沙塵”改為“沙

塵暴”,并新增了“雨夾雪”和“凍雨”等主要的公路交通災害性天氣。根據交通氣象災害

歷史統計,凍雨也是對公路交通有嚴重危害的不利天氣類型。原來的標準中,對于雨夾雪沒

有明確的界定,對業務操作帶來的一定的困擾。業務值班中一般將雨夾雪歸為小到中雪類別。

但是,雨夾雪與小到中雪天氣對交通的影響顯然不同。一般雨夾雪降落到地面常形成雪水混

合路面,而小到中雪降落到路面常形成冰雪路面。而且雨夾雪也可以量級很大,歸為小到中

雪是不合理的。另外,新標準對定義中的霧、大風、沙塵暴進行了注解說明。其中,霧是指

對公路交通有影響的大霧及以上級別的霧,能見度小于1000米;大風是指對公路交通有影

響的風,平均風風力5級以上(風速大于8m/s)或陣風風力7級以上(風速大于13.9m/s);

沙塵暴是指對公路交通有影響的沙塵暴及以上級別,能見度小于1000米。

3)新增圖形產品的詳細規定

圖形產品是公路交通氣象預報很重要的組成部分,因其直觀等特性,更容易被用戶理解

和接受。本標準在“4要素”中新增“4.1圖形產品”,并對圖形產品的標題、預報時效、

發布單位、發布時間、圖例、氣象要素及顏色標識、地理信息、公路路網等進行了詳細規定。

其中,標題應包含預報名稱和區域范圍信息。預報時效包括預報的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以

年、月、日、時記錄。發布單位應具有產品發布權限的法人單位。圖例應包含該公路交通氣

象預報產品中涉及的所有不利天氣及其顏色示例。另外,通過附錄的形式給出不利天氣類型

的顏色表示。

4)修改影響路段描述方式

隨著交通氣象預報技術的進步,交通氣象預報產品精細化程度越來越高。為支持不同行

政級別的路段描述,本標準將“4.2.3.4影響路段可以釆用如下方式描述:”中的“城鎮

法”均修改為“城鎮(縣、旗、區)法”。

5)修改附錄A為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示例

本標準將原附錄D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示例移至附錄A,并依據“4.1圖形產品”的

詳細規定,對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示例中圖形產品的圖例、氣象要素及顏色標示、地理信

息等進行了修改。圖形產品所涉及的中國地圖底圖已通過自然資源部審批,審圖號為GS

(2020)4200號。此外,依據“4.2文字說明”增加了交通管理和安全行車提示,針對不

利天氣對公路交通可能造成的影響,給出了面向相關管理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眾的防

御措施.

6)修改附錄B為氣象要素等級劃分表

本標準在附錄B中給出了氣象要素等級劃分表,其中表B.1至表B.4分別對應原附錄A

的表A.1降水強度等級劃分表,附錄B的B.1風力等級劃分表、附錄C的C.1霧能見度等

級劃分表和C.2沙塵能見度等級劃分表。此外,依據2017年發布的國家標準《沙塵天氣等

級》(GB/T20480—2017),本標準將沙塵能見度等級劃分表做如下修改:

表B.4沙塵能見度等級劃分表

名稱能見度

浮塵無風或風力≤3級,沙粒和塵土漂浮在空中使空氣變得渾濁,水平能見度小于10km。

揚沙風將地面沙粒和塵土吹起使空氣相當渾濁,水平能見度在1km~10km以內。

沙塵暴風將地面沙粒和塵土吹起使空氣很渾濁,水平能見度<1km。

強沙塵暴風將地面沙粒和塵土吹起使空氣非常渾濁,水平能見度<500m。

特強沙塵暴風將地面沙粒和塵土吹起使空氣非常渾濁,水平能見度<50m。

7)新增附錄C不利天氣色域或顏色規定

本標準在附錄C中給出了影響公路交通通行的不利天氣色域或顏色規定,包含降雨量、

降雪量、霧、沙塵、大風5種等級類不利天氣色域規定和雨夾雪、凍雨、雷暴3種非等級類

不利天氣色域規定。其中,重點更新了圖形產品中雷暴的顏色。原有的標準格式樣例中,雷

暴用紅色顯示,紅色過于醒目,一般是預警中級別最高的顏色,容易誤導用戶。而根據交通

部門的統計,雷暴的影響遠遠低于其他惡劣天氣類型。因此,標準修訂中參考中央氣象臺強

天氣產品中雷暴的顏色進行修改。

8)增加了參考文獻

本標準在編制過程中,還參考了氣象行標《高速公路交通氣象條件等級》(QX/T111—

2010)、《氣象服務圖形產品色域》(QX/T180—2013)和《公路交通氣象監測服務產品格式》

(QX/T480—2019)等,但未在標準中直接引用,因此列入參考文獻。

四、主要試驗(或驗證)的分析、綜述報告,技術經濟論證,預期的經濟效果

1.主要驗證分析

國家標準《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GB/T27967—2011)(下簡稱“預報格式國標”)

規定了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的結構和用語,與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服務工作的關聯度較高,

適用于全國各級公路交通氣象預報。為充分了解各級氣象業務部門和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的應

用需求,確保標準修訂內容在業務中具有可操作性和適用性,編制組通過問卷調查,有針對

性地設計具體的問卷題目,面向國家級、省級氣象部門和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對預報格式國標

的應用情況進行了調研和評估,廣泛征集服務需求和改進意見,為標準的修訂工作提供參考

依據。

調研評估采用定向發放,定量回收調查問卷的方式。共發出問卷42份,實際收回40份。

回收的調查表均可作為評估樣本的有效調查表。參與調查的對象分為氣象從業人員和交通部

門從業人員,包括35位氣象部門的專家,其中31位來自中國氣象局應急減災與公共服務

司、國家氣象中心、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等國、省氣象局,4位來自氣象公司;5位

交通部門的專家,分別來自于交通運輸部、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

編制組對預報格式國標在應用程度、規范力、時效性、先進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等方

面進行了評估分析,具體如下:

1)標準應用程度分析

應用程度是指標準在其所規范的行業應用的廣泛程度和標準內容應用的全面、深入程度,

是評價應用效果的基本指標。應用程度越高,間接說明標準的應用效果越好。編制組通過認

知途徑和程、應用深度(業務關聯性、使用頻率、使用場景)和廣度(應用國標開展服務的

范圍、服務對象、傳播媒介)等指標來評價預報格式國標的應用程度。對標準的了解與否是

應用標準的前提。調查結果反映出預報格式國標在公路交通氣象服務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技術

支撐作用。非常熟悉、熟悉和比較熟悉國標的人員比例達到了90%。除了少數專家是通過參

加培訓課程了解到國標(2.5%)的之外,還有40%的專家是由于實際工作需要,通過自學方

式了解或掌握國標的;有47.5%的專家是通過別人推薦接觸到國標,這也從側面反映了預報

格式國標使用的廣度。

從應用預報格式國標開展服務的范圍方面,主要是在面向全國的服務中應用(87.5%),

還有面向省級、針對重點區域的交通氣象預報服務中應用了國標。服務對象主要是公路交通

的運輸和管理部門,包括政府、交通運輸、公安交通管理等,其次是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

還有少數是在面向公路交通運輸企業的服務中應用。服務的傳播媒介主要是通過網絡(包括

網站、電子郵件、手機客戶端等),其次是通過紙質服務產品和電視。所有參加調查的專家

均表示預報格式國標與實際工作有不同程度的相關,其中77.5%的專家表示相關度高。而且

對國標的使用頻率總體上較高,使用比率達95%,其中經常使用的為65%,偶爾使用的為30%。

預報格式國標在常規的公路交通氣象服務中得到大量應用(圖1),使用比例高達80%,還

被應用到了面向災害性天氣(77.5%)、節假日(77.5%)以及重大活動(67.5%)等的公路

交通氣象服務中;此外,還有專家表示在對進行與交通氣象預報相關產品的制作中也會使用

到預報技術國標。

圖1在工作中的使用場景

2)標準規范力分析

本應用評估通過標準與交通行業其他標準的協調性與統一性、使用者在業務中對標準的

執行程度等指標來評價預報格式國標的規范力。調查發現,60%的專家表示預報格式國標與

交通行業其他標準是具有協調性和統一性的,有27.5%的專家認為協調性和統一性程度一般;

另外,有12.5%的專家認為不具有統一性和協調性或說不清,這部分專家均來自氣象部門。

從用戶在業務中對預報格式國標的執行程度上,77.5%的專家認為預報格式國標的規范力強

或較強,在實際業務中對預報格式國標的執行程度是高的;分別有20%、2.5%的專家認為預

報格式國標的規范力一般或不強,這部分專家均來自氣象部門。

3)標準時效性分析

時效性是指標準的及時更新狀況,即是否根據技術進步狀況和經濟活動變化的需要調整

修訂標準內容,使之滿足行業發展的需要。時效性好的標準能增強標準的權威性、適應性,

從而提高標準的應用效果。通過調查發現,有30%的專家認為其存在時效性差、更新不及時

的問題,45%的專家認為更新比較及時。預報格式國標在2011年公布后未有進行更新修訂,

及時更新程度不高。需結合現行相關標準,根據當前交通氣象服務的需求,對國標進行修訂。

預報格式國標中引用了《公路路線標識規則和國道編號》(GB/T917)、《國家高速公路網

命名和編號規則》(JTGA03)兩份規范性引用文件以及降水強度、風力等級、霧能見度等

級、沙塵能見度等級等相關標準。目前部分引用文件已失效或與現行標準不一致,因此《公

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GBT27967—2011)》標準的時效性需要進一步提高。為此,編制組

對標準中引用的規范性文件進行逐一查閱和調研,及時更新失效的引用文件,在規范性引用

文件中新增了對霧、風力、降水量、沙塵天氣等氣象等級的國家標準的引用,以提高標準的

時效性。

4)標準先進性分析

調研評估通過調查標準內容的全面性、合理性、一致性、差距性、可操作性共5項指標

來評價預報格式國標的先進性。總體上,預報格式國標的先進性較高。從標準內容全面性來

說,17.5%的專家認為非常全面,75%的專家認為比較全面,認為不太全面的占7.5%。從技術

要求合理性來說,22.5%的專家認為非常合理,75%的專家認為比較合理,認為不太合理的占

2.5%。預報格式國標相較于國際同類標準,與國際同類標準尚存在一定差距。32.5%的專家

認為預報格式國標存在一定差距,其中,差距較大的比例達5%,差距極大的比例達2.5%。

主要差距集中在產品的豐富性上,目前預報格式國標欠缺對路面氣象狀態的描述。可見,天

氣類型對公路影響程度的表現尚待優化。

預報格式國標雖然對不利天氣進行了定義,包含霧、道路結冰、高溫、冰雹、雪、雨、

風、沙塵等,但在開展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服務的實際應用中發現,一些標準執行單位制作的

公路交通氣象預報產品所包含的不利天氣與標準并不完全一致。例如,中國氣象局和交通運

輸部聯合發布的《全國公路交通氣象預報》主要考慮了雨、雪、霧、凍雨、沙塵暴、雷暴等

天氣對公路交通的不利影響;河北省公路交通氣象預報主要考慮了降雨、霧、結冰等天氣對

公路交通的不利影響。針對上述問題,編制組分析了問卷調查的回收反饋(圖2),來自交

通等部門的管理和技術崗位人員一致認為雨、雪、雷暴、霧、凍雨、沙塵暴、雨夾雪、大風

是公路交通氣象預報產品中應包含的影響公路交通的惡劣天氣;而氣象部門的管理和技術崗

位人員一致認為雨、雪、霧是公路交通氣象預報產品中應包含的影響公路交通的惡劣天氣,

少數人認為雷暴、凍雨、沙塵暴、雨夾雪、大風等天氣可以不體現在公路交通氣象預報產品

中。此外,還有專家建議在公路交通氣象預報產品中還應考慮臺風、冰雹、高溫、道路結冰

等天氣對公路交通的影響。

圖2關于公路交通高影響天氣類型的問卷結果

針對這些問題,編制組采用數據統計分析、文獻調研等方式對影響公路交通的惡劣天氣

進行深入研究。目前,對于影響公路交通安全的惡劣天氣沒有統一的標準或規范。研究普遍

表明,低能見度濃霧、強降水、暴雨、雷暴、大風、高溫、積雪、結冰等是影響我國交通運

輸業的主要氣象災害。而10.0mm以上降雨(雪)、凍雨、霧、大風、沙塵暴、冰雹、雷電

等惡劣天氣條件,不僅嚴重影響高速公路的安全運行,而且對道路設施也有較大影響。降水

(包括雨、雪、冰雹等)天氣引發的交通事故是一般天氣的2~3倍。此外,在我國大部分

地區引起惡性交通事故的天氣現象中,大霧、沙塵暴等低能見度天氣影響最大,多發生在我

國西北、華北甚至華東地區,強風將地面大量沙塵吹起,造成空氣渾濁,水平能見度較低,

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特別是造成50米以下的超低能見度的濃霧是引發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

原因。

總之,影響道路交通的氣象因素是多方面的。編制組結合近年來與交通管理、運輸部門

合作開展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服務的經驗和文獻調研等,梳理了影響我國公路交通安全的主要

不利天氣,并在“3術語和定義”中對“不利天氣”進行了修訂,新增了如雨夾雪、凍雨等

不利天氣類型。另外,根據交通管理部門及行業用戶需求分析,交通氣象服務產品通常可分

為道路天氣現象的預報和道路狀態的預報,兩者的類型劃分明顯不同,觀測水平和預報水平

也不同。因此,為了不造成業務操作上的混亂,本標準專門針對道路天氣現象的預報進行規

定,道路狀態的預報將通過另外的標準進行規定。

5)標準適用性分析

適用性是指標準在實際應用過程中滿足需要的程度,是評價標準應用效果的重要指標之

一,是對先進性指標的重要補充。編制組通過調查在實際服務需求的滿足度、當前業務服務

水平的適應性共2項指標來評價預報格式國標的適用性。總體上,預報格式國標的適用性較

高。從對實際公路交通氣象服務工作需求的滿足度來說,97.5%的專家認為預報格式國標能

滿足服務需求,其中,認為能夠滿足的占40%,認為部分滿足的占57.5%。但有2.5%的專家

認為預報格式國標不能滿足服務需求。這主要是由于標準使用者的需求及相關環境、技術的

發展各不相同,標準中規范的產品內容、形式等可能會導致部分單位在執行標準時存在一定

困難。超過60%的專家認為需改進現有交通氣象預報圖形產品。其中,改進內容主要集中在

美觀程度、底圖和圖例色標等方面,以上三部分專家占比分別為82.5%、70%、52.5%(圖3)。

調查中,所有專家認為底圖應包含公路線路信息,82.5%的專家認為應包含行政區劃,50%認

為應包含比例尺,32.5%認為應包含區域經緯度范圍。現有圖形底圖中包含公路線路、比例

尺、經緯度范圍等信息,但缺少行政區劃信息,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預報產品的可讀性,因此

需要進行補充。因此,編制組為進一步改進公路交通氣象預報產品結構、形式等,便于標準

在氣象、交通部門更普遍地執行,對產品組的圖形樣式和圖例顏色進行了修改。

圖3公路交通氣象預報產品的預報圖形需改進內容

6)標準可操作性分析

預報格式國標自實施以來,在中國氣象局、交通運輸部聯合開展的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服

務中得到廣泛執行應用。相關業務人員依照該標準,每日聯合制作《全國公路交通氣象預報》、

針對災害性天氣及時制作《重大公路氣象預警》、針對重點時段及時制作《公路交通影響預

報》等產品。對預報格式國標的可操作性進行調研評估,專家普遍認為可操作性在較高水平

及以上(達95%),其中,有25%的專家認為可操作性很高,有2.5%的專家認為可操作性一

般。少數專家認為可操作性低(2.5%),指出了不同天氣現象對公路影響的大小不易確定。

另外,標準對產品的制作流程、內容形式等起到了很好的規范作用,但同時在實際業務應用

中也遇到標準未規范或規范的內容與實際不一致的問題,導致執行標準的可操作性有待提

高。這對預報格式國標的修改與修訂具有借鑒價值。

調查發現,32.5%的專家認為需要對現有產品組成結構進行改進和完善(圖4)。現行標

準中,公路交通氣象預報采用文字描述方式描述影響天氣,概括性地描述預報范圍內不利天

氣出現的時間、強度和影響范圍。對此,80%的專家希望采用圖文結合的方式來描述影響天

氣(圖5)。編制組針對標準執行過程中存在的若干問題,組織國家級交通氣象預報的一線

業務人員以會議的形式,討論在實際業務中執行該標準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梳理了降雨級別

劃分、天氣預報描述方式、影響路段描述方式等影響標準可操作性的具體方案。在此基礎上,

針對上述問題對“公路交通氣象預報產品”中影響天氣描述方式和影響路段描述等進行了修

訂。

圖4公路交通氣象預報產品需改進內容

編制組在修訂過程中兼顧技術適用性的同時,也充分考慮了各級氣象部門的業務和工作

流程,在實際服務中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和操作可行性。

2.預期社會、經濟效果

不同單位發布的公路交通氣象預報產品從產品的格式、產品名稱、產品中預報的氣象要

素、圖例信息,地理信息,以及各要素的等級劃分和顏色渲染、表現形式等如果各不相同,

將會降低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服務效果和社會效益。目前全國各個省級氣象部門的公路交通氣

象服務業務基礎差別較大,開展服務的對象、需求、內容以及形式不盡相同,尤其對交通運

行具有高敏感性的能見度、降水量等氣象要素預報服務產品,現有產品的定義、格式、圖形

表達也各不相同,這勢必會對開展跨省份交通部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公路運輸企業以及

社會公眾的服務效果產生影響,可能會使得交通部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公路運輸企業以

及社會公眾在使用產品時造成混亂,不易理解。

早在2011年,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和國家氣象中心聯合起草了國家標準《公路

交通氣象預報格式》(GB/T27967—2011)。自2012年3月1日標準實施以來,在國家級

和各省(區、市)氣象部門以及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的業務服務中得到應用,發揮了很好的規

范性作用。但是,隨著我國公路氣象服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升,公路交通管理、運輸等行

業對路網氣象信息服務需求的提高,已有預報格式國標也與現行相關標準不完全一致,不能

很好地滿足當前交通氣象服務的需求。本標準的修訂根據公路交通氣象領域的服務新需求,

結合各省情況和公路交通氣象預報能力的發展狀況,進一步規范公路交通氣象預報圖形產品

和圖文產品格式,為氣象部門面向公路運輸企業和社會公眾開展公路交通氣象服務,以及交

管部門在進行交通安全和運營管理工作方面提供統一的產品使用標準。

問卷調查顯示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標準從公路交通氣象服務、公路氣象預警、氣象保

障服務、公眾服務和業務技術標準化等5個方面為實際工作中帶來了社會效益。這為該標準

的修訂奠定了有利的工作基礎。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標準的修訂,不僅能對全國交通氣象

預報業務起到重要指導作用,還為公眾提供的統一的公路交通氣象服務產品形式,為媒體、

公眾解讀產品提供參考和依據;對行業用戶(如高速交警)提供專業化服務以減少交通事故

和損失,并且在面對惡劣天氣、突發事件、重大活動和重大節日完成氣象保障服務時,為相

關部委部門提供了重要的科學支撐,更好地提升交通氣象的應急保障服務能力。

六、與有關的現行法律、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關系

不違背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無相關強制性標準。

七、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經過和依據

無。

八、標準作為強制性標準或者推薦性標準的建議

建議本標準為推薦性標準。

九、貫徹標準的措施建議

無。

十、其他應予說明的事項

無。

國標《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修訂)》

編制說明

一工作簡況

1.任務來源

《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GB/T27967—2011)》自實施以來,在規范全國公路交通氣

象預報產品格式和用語方面發揮了很好的指導性意義。但隨著近年來我國公路氣象服務能力

和技術水平有了很大提升,公路交通管理、運輸等行業對路網氣象信息服務有了更高的需求,

而且已有的GB/T27967—2011與現行相關標準不完全一致。為更好地發揮“公路交通氣象

預報格式”標準在交通氣象業務服務中的指導性和規范性作用,由中國氣象局提出,對原有

標準進行修訂,立項名稱為《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修訂),項目編號20211183-T-416。

本標準由全國氣象防災減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345)歸口。

2.起草單位

本標準由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交通運輸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負責起草。

3.主要工作過程

(1)2021年4月,《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下達2021年第一批推薦性國家標準

計劃及相關標準外文版計劃的通知》發布,本標準正式立項,項目編號為20211183-T-416,

項目名稱為《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修訂)。成立起草組,制定編制計劃,明確目標任

務。

(2)2021年5-6月,在交通氣象行業廣泛調研和科研業務實踐工作總結的基礎上,形

成工作組討論稿。

(3)2021年7月至11月,工作組在廣泛征集氣象部門交通氣象業務服務單位,以及

交通氣象預報產品應用單位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對工作組的討論稿進行了充分討論并形成了

征求意見稿。

4.標準主要起草人及分工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馮蕾、董雷宏、吳昊、李藹恂、苗蕾、李怡、韓焱紅、蔚曉丹、鄧

雯、閆明月、高國慶、李國瑞。

具體分工如下:

馮蕾,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正研級高工,項目負責人,負責標準總體方案設計,

負責標準征集意見稿和編制說明的組織起草和審定。

董雷宏,交通運輸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研究員,參與標準總體方案設計和技術指

導。

吳昊,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正研級高工,參與標準總體方案設計和技術指導。

李藹恂,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高級工程師,負責標準起草和修改完善工作。

苗蕾,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工程師,負責不利天氣對公路交通影響等級研究,

參與標準修訂工作。

李怡,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高級工程師,負責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服務圖形和產

品設計,參與標準修訂工作。

韓焱紅,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高級工程師,參與標準修訂調查問卷的設計和意

見整理。

蔚曉丹,交通運輸部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研究員,參與標準修訂方案的設計。

鄧雯,交通運輸部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研究員,參與標準修訂方案的設計。

閆明月,交通運輸部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研究員,參與標準修訂方案的設計。

高國慶,交通運輸部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研究員,參與標準修訂方案的設計。

李國瑞,交通運輸部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研究員,參與標準修訂方案的設計。

二標準修訂的原則

本標準結合業務需要,遵從科學性、適用性、可操作性、規范性的原則進行編制。

1.科學性

《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GBT27967—2011)》國家標準修訂過程中充分調研并參考

了近些年關于公路高影響天氣影響機理及閾值指標研究,對影響公路交通安全運行的不利天

氣類型進行了修改和補充。通過面向交通、交管、行業氣象服務等部門的問卷調查和意見征

集,進一步提升該標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2.適用性

《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GBT27967—2011)》國家標準中引用了《公路路線標識規

則和國道編號》(GB/T917)、《國家高速公路網命名和編號規則》(JTGA03)兩份規范

性引用文件以及降水強度、風力等級、霧能見度等級、沙塵能見度等級等相關標準。目前部

分引用文件已失效或與現行標準不一致,因此通過本次修訂,進一步提高了該標準的適用性。

3.可操作性

《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GBT27967—2011)》國家標準自實施以來,在中國氣象局、

交通運輸部聯合開展的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服務中得到廣泛執行應用。相關業務人員遵照該標

準,每日聯合制作《全國公路交通氣象預報》、針對災害性天氣及時制作《重大公路氣象預

警》、針對重點時段及時制作《公路交通影響預報》等產品。標準對產品的制作流程、內容

形式等起到了很好的規范作用,但同時在實際業務應用中也遇到標準未規范或規范的內容與

實際不一致的問題。標準編制組組織國家級交通氣象預報的一線業務人員以會議的形式,討

論在實際業務中執行該標準存在的問題和困難,針對降水級別和類型劃分、不利天氣影響程

度、天氣預報描述方式、影響路段描述方式等影響標準可操作性的具體問題進行研討,確定

方案,提升了原標準的可操作性。

4.規范性

標準依據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

則》給出的規則起草,符合標準編寫要求。

三標準修訂的主要內容和依據

1.標準修訂的主要依據

國家標準《公路交通氣象預報格式》(GB/T27967—2011)自實施以來,在國家級和各

省(區、市)氣象部門以及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的業務服務中得到廣泛應用,對于規范公路交

通氣象預報產品格式和用語發揮了重要的指導性作用,也發揮了很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但

隨著我國公路交通氣象服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升,公路交通管理、運輸等行業對路網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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