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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污染影響類)項目名稱:德清縣五星彩印股份有限公司年產2500萬套包裝材料及印刷產品建設單位(蓋章德清縣五星彩印股份有限公司編制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杭州孚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1 18 28 36 59 611建設項德清縣五星彩印股份有限公司年產2500萬套包裝材料及印刷產品項目代碼2101-330521-07-02-968982建設項人聯系方式建設地點湖州市德清縣阜溪街道逸仙路328號8幢101室地理坐標(119度56分52.094秒,30度33分29.844秒)國民經濟行業類別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C2319)建設項目行業類別二十、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23——39印刷231建設性質新建(遷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申報情形首次申報項目?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部門(選填)德清縣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2101-330521-07-02-968982總投資(萬環保投資(萬元)27環保投資占比(%)2.1施工工期/是否開工建設否用地面積(m2)2000(購置建筑面積)專項評價設置情況無規劃情況無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文件名稱:《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機關:國家環保部2況審批文號:環審【2017】148號關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1)項目位于湖州莫干山高新區,根據環辦環評[2016]61號《關于開展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清單式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湖州莫干山高新區管委會編制了《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環評+環境標準”清單式管理改革試點實施方案》,該實施方案分別于2016年11月15日和2016年11月16日通過了湖州市環境保護局審核同意(湖環發【2016】76號)和德清縣人民政府批復同意(德政函【2016】94號)。2017年,根據浙政辦發【2017】57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的指導意見》和浙環發【2017】34號《關于落實“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切實加強環評管理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德清縣人民政府于2017年12月22日發布了《關于印發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德政發【2017】60號)。2017年9月18日國家環保部以環審【2017】148號文出具了關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表1-1環評審批符合性負面清單分析表負面清單主要內容項目情況是否屬于降級環評審批負面清單①環評審批權限在環境保護部的項目;②需編制報告書的電磁類項目和核技術利用項目;③有化學合成反應的石化、化工、醫藥項目,以及生活垃圾焚燒發電等高污染、高環境風險建設項目;④存儲使用危險化學品或有潛在環境風險的項目項目涉及使用顯影液,屬于存儲使用危險化學品或有潛在環境風險的項目本項目屬于降級環評審批負面清單根據上表可知,本項目不滿足降級條件,環評報告按照報告表的相關要求進行編制。(2)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環評符合性分析表1-2規劃環評結論清單符合性分析匯總表結論清單主要內容本項目情況是否符合3生態空間清單莫干山高新區工業用地全部位于生產空間內,科創居住片區和行政商貿組團的大片商貿居住用地則位于生活空間內;莫干山高新區工業用地主要位于環境重點準入區和環境優化準入區,居住商貿用地主要位于人居環境保障區,阜溪兩岸劃為苕溪水源涵養區(生態功能保障區)。于規劃產業布局里的位于湖州市德清縣高新技術開發區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符合環境質量底線清單規劃區域內阜溪、余英溪、龍溪水體水質目標為Ⅲ類,大氣環境質量目標為二級,規劃土壤環境質量目標為三級。規劃區廢COD291t/a、氨氮46t/a;遠期采取措施后COD211t/a、氨氮11t/a。規劃區廢氣污染物總量控制建議值為:近期SO260t/a、NOx692.3t/a、煙粉塵61.4t/a、VOCS217.7t/a;遠期SO287.5t/a、NOx753.8t/a、煙粉塵63.4t/a、VOCS237.5t/a。高新區應實行總量和效率雙控制,以資源環境利用效率為先,在滿足德清縣總量控制指標和規劃區環境質量底線目標的前提下,鼓勵資源環境利用效率高、清潔生產水平高、工藝技術先進的高新產業,高新區總量指標可在全縣范圍內實行動態平衡。本項目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為0.111t/a。區域平衡替代削減量由企業內部削減替代平衡。符合資源利用上限清單水資源利用上限:用水總量近期2.2萬m3/d、遠期2.6萬m3/d,工業用水量近期1.4萬m3/d、遠期1.6萬m3/d;土地資源利用上限:土地資源總量近期2224.79hm2、遠期2224.79hm2,建設用地總量近期2051.07hm2、遠期2042.76hm2,工業用地近期9992.64hm2、遠期1104.19hm2。本項目在已規劃征用的工業用地內符合環境準入條件清單1、限制類產業清單限制類產業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符合規劃區產業發展導向,但可能含有環境污染隱患的工序,本次規劃環評將其中的重污染行業歸類為限制發展產業;另一類是不屬于規劃期主導產業,但現狀有個別企業分布,未來也存在產業引進的可能,且屬于污染小、能耗低的一類工業,本次規劃環評建議對其限制發展。莫干山高新區限制類產業清單見《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2、禁止類產業清單禁止類產業以三類工業和重污染的二類工業為主,另有部分為處于產業鏈低端、附加值低、無發展前景的行業。對禁止類項目,嚴禁投資改建;對屬于禁止類的現有生產能力,要責令其停產關閉或轉型升級。莫干山高新區禁止類產業清單見《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表11。3、主導產業環境準入要求為提高規劃環評結論清單的可操作性,針對園區規劃重點發展的產業,進一步明確環境準入的重點內容和管控要求。報告根據《產業園區清單式管理試點工作成果框架要求》,對主導產業環境準入要求進行歸納匯總,規劃產業禁止及限制準入環境負面清單見《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表12。本項目行業類別為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C2319屬于二類以及禁止類產業清單內。符合環評審批非豁免清單1、核與輻射項目;2、生活垃圾處置項目、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項目;3、存儲使用危險化學品或有潛在環境風險的項目;4、表11.3-8莫干山高新區環境準入負面清單(限制類)中的項目;5、可能引發群體矛盾的建設項目。項目涉及使用顯影液,屬于存儲使用危險化學品或有潛在環境風險的項目/綜上所述,本項目建設符合所在地規劃環評準入要求但屬于降級環評審批負面清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線一單”符合性分析①生態保護紅線根據《浙江省生態保護紅線》(浙政發[2018]30號文),本項目所在地不在劃定4的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維護、水土保持等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故本項目符合生態保護紅線要求。②環境質量底線本項目所在區域空氣質量為《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地表水環境質量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聲環境質量為《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本項目環境空氣、水環境、聲環境質量均能夠滿足相應的標準要求,項目廢氣經處理后達標排放,廠區污水經預處理后納管排放,設備噪聲經降噪處理措施后達標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很小,不會造成區域環境質量出現降級現象,不觸及環境質量底線。③資源利用上線本項目營運過程中消耗一定量的電源、水資源等資源消耗,項目資源消耗量相對區域資源利用總量較少,符合資源利用上限要求。④環境準入負面清單本項目位于德清縣阜溪街道逸仙路328號8幢101室,根據《德清縣“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德環[2020]12號本項目所在地屬于“湖州市德清縣高新技術開發區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ZH33052120006)?,屬于“產業集聚類重點管控單元”。重點管控單元要求及符合性分析見下表1-3:表1-3重點管控單元要求及符合性分析管控措施本項目情況符合性分析空間布局約束禁止新建三類工業項目,鼓勵對三類工業項目進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在居住區和工業區、工業企業之間設置防護綠地、生態綠地等隔離帶。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新(改、擴)建項目用地應當符合國家或地方有關建設用地土壤風險管控標準。本項目位于德清縣阜溪街道逸仙路328號8幢101室,屬于二類工業項目。項目周邊均為工業企業,200米范圍內無居住區等敏感目標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嚴格執行地區削減目標。新建二類工業項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推進工業集聚區"零直排區”建設,所有企業實現雨污分流,現有工業集聚區內工業企業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本項目屬于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C2319),屬于二類工業項目。污染物通過相應處理后均可達到達標排放,廠區實現雨污分流,可以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符合56要求,方可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環境風險防控嚴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醫藥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染等項目環境風險查。定期評估沿江河湖庫工業企業、工業集聚區環境和健工業集聚區應急預案和風險防控體系建設,防范重點企業環境風險。本項目不涉及符合資源開發效率要求推進工業集聚區生態化改造,強化企業清潔生產改造,推進節水型企業、節水型工業園區建設,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要求,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項目用水較小,項目用水來自市政給水,能源來自市政電網,不采用煤炭供熱。本項目資源能源利用效率較高。符合因此,本項目建設符合“湖州市德清縣經濟開發區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ZH33052120004)”總體準入要求。2、環評審批要求符合性分析2.1產業政策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項目屬于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C2319對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本項目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根據國務院關于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05】40號)第三章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第十三條“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為允許類”;也不屬于《浙江省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指導目錄(2012年本)》和《湖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2012年本)》中淘汰的產業導向。因此,項目建設基本符合國家、浙江省及地方產業政策。2.2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符合性分析1、主體功能區規劃符合性分析項目各類污染物產生量不大,且通過落實各項防治措施后,均能達標排放,符合所在環境主體功能區劃要求。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性分析項目選址位于湖州市德清縣阜溪街道逸仙路328號8幢101室,購置德清瑞明小微企業園管理有限公司廠房進行建設,根據《不動產權證》,該地塊為工業用地,因7此項目建設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3、城鄉規劃符合性分析本項目位于湖州市德清縣阜溪街道逸仙路328號8幢101室,購置德清瑞明小微企業園管理有限公司廠房進行建設。本項目為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不屬于高耗水、高污染的造紙、印染、染織類產業項目,也不進行高污染化工產品生產。本項目的建設,可進一步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促進當地經濟社會進一步發展,而且項目在建設前已經征得當地政府的同意,符合城鄉規劃。因此,本項目符合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要求。3、“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表1-4“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四性建設項目的環境可行性本項目符合產業政策、達標排放、選址規劃、生態規劃、總量控制原則及環境質量要求等,從環保角度看,本項目在所選場地上實施是基本可行的。符合審批要求環境影響分析預測評估的可靠性本評價嚴格遵循相關國家法律、相關地方法規、相關技術規范、相關產業政策,從實際出發,環境環境影響分析預測評估是可靠的。符合審批要求環境保護措施的有效性本項目工程性質較為簡單,營運期各類污染物成分均不復雜,屬常規污染物,對于這些污染物的治理技術目前已比較成熟,因此從技術上分析,只要切實落實本環評報告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各類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達標排放或者不對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環境保護措施使可靠合理的。符合審批要求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科學性本環評結論客觀、過程公開、評價公正,并綜合考慮建設項目實施后對各種環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響,環評結論是科學的。符合審批要求五不批(一)建設項目類型及其選址、布局、規模等不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項目位于湖州市德清縣阜溪街道逸仙路328號8幢101室,屬于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C3499),為二類工業項目,不在環境準入負面清單中。項目符合總量控制制度要求,滿足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符合審批要求8(二)所在區域環境質量未達到國家或者地方環境質量標準,且建設項目擬采取的措施不能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管理要求根據監測結果,項目所在地環境空氣常規污染物質量現狀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項目所在地水環境質量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Ⅲ類標準,根據監測結果,本項目各側環境本底噪聲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3類標準,滿足相應功能區標準。項目營運過程中各類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不大,環境風險較小,項目實施不會改變所在地的環境質量水平和環境功符合審批要求(三)建設項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無法確保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預防和控制生態破壞項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確保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和地方排放標符合審批要求(四)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未針對項目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項目為新建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符合審批要求(五)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礎資料數據明顯不實,內容存在重大缺陷、遺漏,或者環境影響評價結論不明確、不合理。建設項目的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礎資料數據真實,內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遺漏,且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明確、合理。符合審批要求4、《關于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區域差別化環境準入的指導意見》的符合性分析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水利部于2016年12月28日共同印發了《關于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區域差別化環境準入的指導意見》,其中的相關條款如下所述:優化開發區。對確有必要的符合區域功能定位的建設項目,在污染治理水平、環境標準等方面執行最嚴格的準入條件,清潔生產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保護河口和海岸濕地,加強城市重點水源地保護。長江三角洲地區。落實《長江經濟帶取水口排污口和應急水源布局規劃》,沿江地區進一步嚴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紙等項目環境準入,對干流兩岸一定范圍內新9建相關重污染項目不予環境準入,推進石化化工企業向尚有一定環境容量的沿海地區集中、綠色發展。對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染料、顏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業項目,不予環境準入;實施江、湖一體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營養化。嚴格沿江港口碼頭項目環境準入,強化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符合性分析:本項目所在地屬于長江三角洲地區、太湖流域,屬于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C3499),不屬于新建原料化工、染料、顏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業項目。且項目營運期僅排放生活污水,無生產廢水排放。綜上所述,本項目建設符合《關于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區域差別化環境準入的指導意見》中的相應要求。5、《太湖流域管理條例》的符合性分析《太湖流域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04號)中關于工業企業污染控制的相關要求有:(1)禁止在太湖流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有毒有害物品倉庫以及垃圾場。(2)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經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并應當按照規定設置便于檢查、采樣的規范化排污口,懸掛標志牌;不得私設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設置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水環境綜合治理要求的造紙、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釀造、印染、電鍍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產項目,現有的生產項目不能實現達標排放的,應當依法關閉;在太湖流域新設企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清潔生產要求,現有的企業尚未達到清潔生產要求的,應當按照清潔生產規劃要求進行技術改造,兩省一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監督檢查。(3)太湖岸線內和岸線周邊5000米范圍內,淀山湖岸線內和岸線周邊2000米范圍內,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線內和岸線兩側各1000米范圍內,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萬米河道岸線內及其岸線兩側各1000米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一)設置劇毒物質、危險化學品的貯存、輸送設施和廢物回收場、垃圾場;(二)設置水上餐飲經營設施;(三)新建、擴建高爾夫球場;(四)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五)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六)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行為。已經設置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設施的,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責令拆除或者關閉。(4)太湖流域新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應當符合脫氮除磷深度處理要求;現有的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不符合脫氮除磷深度處理要求的,當地市、縣人民政府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1年內組織進行技術改造。符合性分析:本項目不屬于太湖流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項目嚴格按照總量控制原則,設置規范排污口;項目符合太湖流域產業政策及清潔生產要求;本項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阜溪街道逸仙路328號8幢101室,屬于工業園區內且不涉及生產廢水排放,不屬于太湖岸線內和岸線周邊5000米范圍內。因此,項目建設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條例》要求的。6、《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的符合性分析2019年7月31日浙江省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浙江省實施細則》(浙長江辦[2019]21號),對照實施細則的準入要求,本項目與該實施細則的符合性分析見表1-5。表1-5本項目與《<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浙江省實施細則》的對照分析表序號具體要求項目實際情況結論1第三條港口碼頭項目建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交通運輸部《港口規劃管理規定》、《港口工程建設管理規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條例》的規定。本項目不涉及符合要求2第四條禁止建設不符合《全國沿海港口布局規劃》、《全國內河航道與港口布局規劃》、《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規劃》、《浙江省內河航運發展規劃》以及項目所在地港口總體規劃的港口碼頭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符合要求3第五條禁止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旅游和生產經營項目。禁止在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項目。禁止在森林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毀林開墾和毀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毀林行為。禁止在地質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以及可能對地質公園造成影響的周邊地區采石、取土、開礦、放牧、砍伐以及其他對保護對象有損害的活動。禁止在I級林地、一級國家級公益林內建設項目。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等由林業主管部門會同相關管理機構界定。本項目不屬于條例中禁止設置的區域。符合要求4第六條在海洋特別保護區內:(一)禁止擅自改變海岸、海底地形地貌及其他自然生態條件,嚴控炸島、炸礁、采砂、圍填海、采伐林木等改變海岸、海底地形地貌或嚴重影響海洋生態環境的開發利用行為二)重點保護區內禁止實施與保護無關的工程建設活動,預留區內禁止實施改變自然生態條件的生產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工程建設活動三)海洋公園內禁止建設賓館、招待所、療養院等工程設施,禁止開設與海洋公園保護目標不一致的參觀、旅游項目。本項目不屬于海洋特別保護區。符合要求5第七條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一)禁止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二)禁止網箱養殖、投餌式養殖、旅游、使用化肥和農藥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投資建設項目三)禁止游泳、垂釣以及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動四)禁止停泊與保護水源無關的船舶。本項目不在飲用水一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符合要求6第八條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一)禁止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資建設項目二)禁止網箱養殖、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投資建設項目三)禁止設置排污口,禁止危險貨物水上過駁作業四)禁止貯存、堆放固體廢物和其他污染物,禁止排放船舶洗艙水、壓載水等船舶污染物,禁止沖洗船舶甲板五)從事旅游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飲用水水體本項目不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符合要求7第九條在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一)禁止新建、擴建水上加油站、油庫、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等嚴重污染水體的建設項目,或者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設項目二)禁止設置裝卸垃圾、糞便、油類和有毒物品的碼頭三)禁止運輸劇毒物品、危險廢物以及國家規定禁止通過內河運輸的其他危險化學品。本項目不在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符合要求8第十條禁止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排污口,以及圍墾河道、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等投資建設項目。因江河治理確需圍墾河道的,須論證后經省水利廳審查同意,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已經圍湖造田的,須按照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進行治理,有計劃退田還湖。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符合要求9第十一條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禁止截斷濕地水源三)禁止挖沙、采礦四)禁止傾倒有毒有害物質、廢棄物、垃圾五)禁止從事房地產、度假村、高爾夫球場、風力發電、光伏發電等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建設項目和開發活動六)禁止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和遷徙通道、魚類洄游通道,禁止濫采濫捕野生動植物七)禁止引入外來物種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撈、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壞濕地及其生態功能的活動。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符合要求第十二條禁止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內投資建設除保障防洪本項目不涉及符合要求安全、河勢穩定、供水安全以及保護生態環境、已建重要樞紐工程以外的項目,禁止在岸線保留區內投資建設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勢穩定、供水安全、航道穩定以及保護生態環境以外的項目。禁止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保護區、保留區內投資建設不利于水資源及自然生態保護的項目。第十三條在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內,準入條件采用正面清單管理,禁止投資建設除國家重大戰略資源勘查項目、生態保護修復和環境治理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軍事國防項目以及農牧民基本生產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項目以外的項目,禁止不符合主導功能定位、對生態系統功能有擾動或破壞的各類開發活動,禁止擅自建設占用和任意改變用途。和記錄媒介復現有廠房從事態保護紅線及永久基本農田的占用。符合要求第十四條禁止新建化工園區。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項目。和記錄媒介復例中禁止設置的行業。符合要求第十五條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原則上禁止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和記錄媒介復例中禁止設置的行業。符合要求第十六條禁止新建、擴建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對列入《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淘汰類中的落后生產工藝裝備、落后產品投資項目,列入《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的外商投資項目,一律不得核準、備案。禁止向落后產能項目和嚴重過剩產能行業項目供應土地。和記錄媒介復制業,不屬于《國家產業結后項目。符合要求第十七條禁止核準、備案嚴重過剩產能行業新增產能項目,部門、機構禁止辦理相關的土地(海域)供應、能評、環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業務。本項目不涉及符合要求第十八條禁止備案新建擴大產能的鋼鐵、焦化、電解鋁、鑄造、水泥和平板玻璃項目。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項目確需新建的,須制定產能置換方案并公告,實施減量或等量置換。和記錄媒介復例中禁止設置的行業。符合要求綜上所述,項目符合《<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浙江省實施細則》中的準入要求。7、《浙江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方案》對照污染整治方案進行符合性分析,見表1-6。表1-6《浙江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方案》符合性分析對照表序號標準內容實際情況是否符合1所有產生VOCs污染的企業均應采用密閉化的生產系統,封閉一切不必要的開口,盡可能采用環保型原輔料、生產工藝和設備,從源頭控制VOCs廢氣的產生和無組織排放。本項目采用設備周邊易的密閉空間內進行上控制了VOCs廢氣的產生和無組織排放。符合2鼓勵回收利用VOCs廢氣,并優先在生產系統內回用,宜對濃度和性狀差異大的廢氣分類收集,采用適宜的方式進行有效處理,確保VOCs總去除率滿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機化工、醫藥化工、橡膠和塑料制品(有溶劑浸膠工藝)、溶劑型涂料表面涂裝、包裝印刷業的VOCs總凈化處理率不低于90%,其他行業總凈化處理率原則上不低于75%。本項目為印刷和記錄收集處理達標后高空排放,VOCs總凈化處理率不低于75%。符合3含高濃度揮發性有機物的母液和廢水宜采用密閉管道收集,存在VOCs和惡臭污染的污水處理單元應予以封閉,廢氣經有效收集后達標排放,更換產生的廢吸附劑應按照相關管理要求規范處置,防范二次污染。本項目不產生含高濃度揮發性有機物的母液和廢水。項目建成達標后高空排放。符合4企業廢氣處理方案應明確確保處理裝置長期有效運行的管理方法和監控方案,經審核備案后作為環境監察的依據。企業委托有資質單位編制廢氣處理方案符合5需定期更換吸附劑、催化劑或吸附液的,應有詳細的購買及更換臺賬,提供采購發票復印件,每月報環保部門備案,臺賬至少保存3年。企業投產后將按要求及更換臺賬。符合8、《浙江省印刷和包裝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規范>的通知》(浙環函(2015)402號)符合性分析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大力推進涂裝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浙江省環保廳組織編制了《浙江省印刷和包裝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規范>的通知》,要求各設區市環保局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本評價對照該整治規范要求進行符合性分析,具體見表1-7。表1-7《浙江省印刷和包裝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規范>的通知》符合性分析匯總表序號判斷依據是否符合源頭控制1設備洗車采用低揮發和高沸點的清潔劑(環保洗車水或W/O清洗乳液等)替代汽油等高揮發性溶劑★本項目使用環保型洗車水符合2使用單一組分溶劑的油墨本項目使用環保型油墨符合3使用通過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的油墨、膠水、清洗劑等環境友好型原輔料★本項目使用環境友好型原輔料符合4平板印刷企業采用無/低醇化學溶劑的潤版液(醇含量不多于5%)本項目不涉及/過程控制5單種揮發性物料日用量大于630L,該揮發性物料采用儲罐集中存放,儲罐物料裝卸設有平衡管的封閉裝卸系統★本項目不涉及/6未采用儲罐存放的所有有機溶劑和含有有機溶劑的原輔料應采取密封存儲和密閉存放,屬于危化品應符合危化品相關規定本項目原輔材料密閉封存符合7溶劑型油墨(光油或膠水)、稀釋劑等調配應在獨立密閉間內完成,并需滿足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要求本項目使用環保型油墨,無需調配,不涉及/8即用狀態下溶劑型油墨日用量大于630L的企業采用中央供墨系統本項目使用環保型油墨符合9無集中供料系統時,原輔料轉運應采用密閉容器封存本項目原輔材料密閉封存符合無集中供料系統的涂墨、涂膠、上光油等作業應采用密閉的泵送供料系統。★本項目不涉及/應設置密閉的回收物料系統,印刷、覆膜和上光作業結束應將剩余的所有油墨(光油或膠水)及含VOCs的輔料送回調配間或儲存間不涉及/企業實施綠色印刷★本項目采用環保型油墨,無需溶劑,印刷車間單獨封閉,廢氣經吸風裝置收集后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設備處理,尾氣通過15m排氣筒排放,總體而言企業屬于綠色印刷。符合廢氣收集調配、涂墨、上光、涂膠及各過程烘干廢氣收集處理本項目無烘干工序/印刷和包裝企業廢氣總收集效率不低于85%本項目印刷車間為單獨車間,僅留門方便工作人員出,通過塑料軟簾垂下加強收集,收集效率為90%符合VOCs污染氣體收集與輸送應滿足《大氣污染治理工程技術導則》(HJ2000-2010)要求,集氣方向與污染氣流運動方向一致,管路應有走向標識本項目建成后,要求企業VOCs污染氣體收集與輸送滿足《大氣污染治理工程技術導則》(HJ2000-2010)要求,集氣方向與污染氣流運動方向一致,管路應有走向標識符合廢氣處理優先回收利用高濃度、溶劑種類單一的有機廢氣★本項目有機廢氣采用“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廢氣符合使用溶劑型油墨(光油或膠水)的生產線,烘干類廢氣處理設施總凈化效率不低于90%不涉及烘干/使用溶劑型油墨(光油或膠水)的生產線,調配、上墨、上光、涂膠等廢氣處理設施總凈化效率不低于75%本項目廢氣處理設施總凈化效率可以達到75%以上符合廢氣處理設施進口和排氣筒出口安裝符合HJ/T1-92要求的采樣固定位裝置,廢氣排放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及環評相關要求廢氣處理設施進口和排氣筒出口安裝符合相關規范,污染物滿足相關標準要求符合監督管理20完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包括環保設施運行管理制度、廢氣處理設施定期保養制度、廢氣監測制度、溶劑使用回收制度企業將每年至少開展1次VOCs廢氣處理設施進、出口監測和廠界無組織監控濃度監測。監測將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將監測相關污染物指標并核算VOCs處理效率。符合21落實監測監控制度,企業每年至少開展1次VOCs廢氣處理設施進、出口監測和廠界無組織監控濃度監測,其中重點企業處理設施監測不少于2次,廠界無組織需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監測指標須包含原輔料所含主要特征污染物和非甲烷總烴等指標,并根據廢氣處理設施進、出口監測參數核算VOCs處理效率企業將健全各類臺帳并嚴格按照要求管理。符合22健全各類臺帳并嚴格管理,包括廢氣監測臺帳、廢氣處理設施運行臺帳、含有機溶劑原輔料的消耗臺帳(包括使用量、廢棄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廢氣處理耗材(吸附劑、催化劑等)的用量和更換及轉移處置臺賬。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企業將建立非正常工況申報管理制度,包括出現項目停產、廢氣處理設施停運、突發環保事故等情況時,企業將及時向當地環保部門進行報告并備案。符合23建立非正常工況申報管理制度,包括出現項目停產、廢氣處理設施停運、突發環保事故等情況時,企業應及時向當地環保部門的報告并備案。企業建立非正常工況申報管理制度,包括出現項目停產、廢氣處理設施停運、突發環保事故等情況時,企業應及時向當地環保部門的報告并備符合1、加“★”的條目為可選整治條目,由當地環保主管部門根據當地情況明確整治要求。2、整治期間如涉及的國家、地方和行業標準、政策進行了修訂,則按修訂后的新標準、新政策執行。建設2.1項目由來德清縣五星彩印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德清縣五星彩印廠,原廠址位于德清縣武康鎮志遠北路40號。企業于2010年5月編制了《德清縣五星彩印廠年產印張1200萬張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0年6月7日通過審批,審批文號為德環建審[2010]114號。項目已搬遷,不具備驗收條件,故未進行驗收。現由于企業公司發展需要,企業計劃購置德清瑞明小微企業園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德清縣阜溪街道逸仙路328號8幢101室的瑞明科創園2000平方米廠房,項目整體搬遷至新廠區,搬遷后原有廠址不再生產。項目擬總投資1300萬元,計劃購置數碼印刷設備4臺、防盜標簽印刷機2臺、專用印刷機4臺、切割機5臺、模切機4臺等設備,形成年產2500萬套包裝材料及印刷產品的能力。本項目已經在德清縣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備案,項目代碼:2101-330521-07-02-968982。為科學、客觀地評價項目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建設項目須履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令第16號發布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本項目應歸入分類管理名錄“二十、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23——39印刷231”,該項規定“年用溶劑油墨10噸及以上的”環評類別為報告書、“其他(激光印刷除外;年用低VOCs含量油墨10噸以下的印刷除外”的環評類別為報告表,本項目屬于其他,故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為此,德清縣五星彩印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孚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擔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2.2項目組成本項目工程組成詳見下表。表2.2-1本項目工程內容工程類別建設內容建設規模主體工程生產區主要包括制版區(位于車間1F西南部)、紙張裁剪區(位于車間1F北部)、印刷車間(位于車間2F)輔助工程辦公區位于車間2F南部位置,主要用于辦公人員辦公其他區域/儲運工程倉庫位于車間1F東部位置,主要為成品緩存庫危化品原料區位于車間1F東部位置,主要為油墨、潤版液等緩存庫原料區位于車間1F中間位置,主要為一般原輔材料儲存庫依托工程廢水市政污水管網,最終經浙江德清縣恒豐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處理達標后外排一般工業固廢物資回收單位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環衛部門公用工程供水德清縣水務公司供應供電國網德清供電公司供應排水項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環保工程廢氣獨立的印刷車間,在有廢氣產生的工藝上方設置集氣罩,并在設備四周加掛塑料軟簾垂下加強收集,收集后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1#高空排放。廢水生活污水經廠區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納管排放,最終經浙江德清縣恒豐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198-2002)一級A標準后外排選用低噪聲設備,生產設備均位于室內,采取減振、隔聲等降噪措施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統一交由當地環保部門處理;一般固廢統一收集后由專業回收公司進行綜合利用;危廢:設置一個危廢暫存間10m2,位于車間1F東南側,生產過程產生的危廢統一收集至危廢暫存間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2.3產品及產能本項目產品方案見下表。表2.3-1產品方案一覽表序號產品方案原審批產量遷建后企業年產量增減量11200萬張/年2000萬張/年+800萬張/年2印刷產品0500萬套/年+500萬套/年2.4生產設備本項目主要設備詳見下表。表2.4-1項目設備清單序號設備名稱原環評已審批增減量遷建后設備總規格型1切紙機+3臺/2曬版機0/3沖版機0/4折頁機05印刷機+3臺4臺利優比GE5206印刷機0+4臺4臺海德堡CD747標簽印刷機0+2臺2臺煒岡3208噴碼機0+1臺匯捷特9激光打印機0+1臺/制版機0+1臺/自動模切機0+1臺/半自動模切機0+3臺/自動標簽機0+1臺/裱紙機0+1臺/2.5原輔料清單項目原輔材料年消耗情況見下表。表2.5-1項目主要原輔材料消耗清單序號原輔材料名稱遷建前年用量增減量遷建后年用量備注1紙張(不干膠紙)25t/a+275t/a300t/a/2PS版6000張/a-6000張/a0淘汰3油墨(水性油墨)0.6t/a-0.6t/a0淘汰4單張紙膠印油墨(20kg/桶)0+6t/a6t/a低揮發性油墨,VOCs含量相比原項目水性油墨更低,更環保5乙醇(10%)0.085-0.085t/a0淘汰6顯影液(20kg/桶)0.06t/a00.06t/a/7潤版液(18kg/桶)0+1.08t/a1.08t/a/8洗車水(18L/桶)0+0.09t/a0.09t/a/9CTP版0+6000張/a6000張/a/56t/a+401.5t/a457.5t/a/電2萬KWh+8萬KWhKWh/原輔材料理化性質:(1)單張紙膠印油墨:本項目使用的油墨為迪愛生(太原)制造的單張紙膠印油墨,根據《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的限值》編制說明(報批稿)表3油墨-膠印油墨中VOCs含量調查表中,迪愛生(太原)的單張紙膠印油墨VOCs中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油墨產品的限值要求,因此本項目使用單張紙膠印油墨為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油墨產品。根據油墨MSDS可知,其主要成分為顏料、樹脂、植物油(沸程為200℃~360℃)、高沸點礦物油(沸程為120℃~180℃)、顏料、助劑(填料、蠟粉、干燥劑等)等。本項目油墨購買即可使用,不需要另外配置。根據企業提供資料,本項目油墨成分如下表所示。表2.5-2油墨成分一覽表序號原料名稱組份含量1單張紙膠印油墨合成樹脂30%~80%2大豆油30%~40%3亞麻仁油10%~20%4礦物油5干燥劑1%~5%6蠟粉0.5%~2%7填料(碳酸鈣)8顏料10%~30%(2)潤版液:潤版液是印刷的一種化學助劑,在印刷空白部分形成均勻的水膜,以抵制圖文中的油墨向空白浸潤,防止臟版。成分濕潤劑10.5%,阿拉伯膠纖維素醚2%,硝酸鈉11%,水56%。(3)洗車水:本項目洗車水由下列成分組成,甲氧基丙醇70%、活性催化劑5%、油墨乳化劑:25%,有別于傳統以煤油作為洗車水,是一種環保洗車水,沒有氣味。2.6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企業原有員工6人,本次新增員工24人,遷建后企業員工人數為30人,實行晝間8小時一班制生產,年工作日300天,不設食堂宿舍,每人每天生活用水量以50L計算,則用水量450t/a。2.7廠區平面布置本項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縣阜溪街道逸仙路328號清瑞明小微企業園管理有限公司的瑞明科創園2000平方米廠圖見附圖6-1,項目平面布置圖見附圖6-2。本項目主要由生產區、成品區、原料區、其他區域。本項目原料區距離生產區較近,物料輸送距離較短。廢氣產生設備集中布置,且距離廢氣處理裝置及排氣筒較近,便于環保工程設計施工,因此項目的平面工藝污環節CTP原版CTP原版設計打印VV>紙張切紙印刷折頁裁切成品邊角料印刷廢氣邊角料制版過程中先在電腦中進行版面設計,再對CTP版過顯影、沖版工序后完成制版工序。該過程會產生廢顯影液(1)切紙:使用切紙機將紙張分切成相應的規格尺寸,使其適用于不同大小的印刷機,該過程會產生紙張邊角料;(2)印刷:印刷是油墨通過印刷機供墨系統轉移到印版上,然后印刷表面在旋轉過程中與不干膠紙接觸,從而轉印上圖文。部分產品需進行噴碼印刷,其為直接利用噴碼機在紙制品表面進行印刷,該過程會產生印刷廢氣及廢潤版液;(3)折頁、裁切:在完成印刷后,模切機將多余的邊裁掉。該過程會產生紙張邊角料。2.9產排污環節本項目營運期污染工序與污染因子見下表。表2.9-1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因子污染工序污染因子廢氣VOCs廢水員工生活COD、BOD5、NH3-N設備運行等效聲級副產物職工生活有機物原料拆包塑料袋、紙盒切紙紙張檢驗紙張原料包裝鐵桶等沖版顯影液、水等水循環處理纖維、溶解物印刷輥清洗洗車水設備擦拭潤版液、油墨等CTP版廢氣處理活性炭等與項關的原有環境污染2.10與本項目有關的原有污染情況及主要環境問題2.10.1原有工程概況德清縣五星彩印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德清縣五星彩印廠,原廠址位于德清縣武康鎮志遠北路40號。企業于2010年5月編制了《德清縣五星彩印廠年產印張1200萬張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0年6月7日通過審批,審批文號為德環建審[2010]114號。由于項目原廠址已拆遷,設備已拆除,因此不具備驗收條件。根據現場踏勘及企業提供資料,原有項目實際生產情況如下:表2-10.1原有項目2020年實際生產情況匯總產品原環評已審批量2020年實際生產量1200萬張/年1200萬張/年2.10.2原有項目設備清單原有項目生產設備匯總見下表。表2-8原有項目生產設備一覽表序號設備名稱型號備注1印刷機利優比GE520搬遷至新廠區2切紙機搬遷至新廠區3曬版機對開搬遷至新廠區4沖版機對開搬遷至新廠區5折頁機搬遷至新廠區2.10.3原有項目原輔材料消耗清單有項目原輔材料匯總見下表。表2-10.2原有項目原輔材料一覽表序號原輔材料名稱原有項目實際年用量1紙張25t/a2PS版6000張/年3油墨0.6t/a4乙醇(10%)0.085t/a5顯影液0.05t/a656t/a7電2萬KWh2.10.4原有項目生產工藝流程圖原有項目主要生產工藝如下圖所示:VV圖2-10.1原有項目生產工藝及產污流程圖本項目印刷工藝采用傳統的膠印工藝,首先由設計部門根據客戶需求設計出印刷圖案,然后交由專門的廠家出成印刷菲林(有網線的彩色膠片,類似于照片的底片),再通過制版過程將印刷菲林拼成最終需要的圖案,然后用曬版機將菲林上的樣版曬到PS印刷版上,再把曬好的PS版裝上膠印機連同切好的紙張一并便可以開始印刷,得到成品印張。2.10.5原有項目主要污染物產生及預計排放情況內容(單位)(單位)大氣污染物印刷過程乙醇粉塵(紙屑)水污染物營運期后納管理廠160mg/L0.007t/a200mg/L0.0009t/a營運期印刷廢水循環使用,定期補充,補充量為2t/a固體廢物營運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清運處理,不外排營運期生產固廢下腳料0.25t/a集中收集后,出售給廢舊物資回收公司,不外排廢油墨容器集中收集后暫存危廢倉庫,由生產廠家回收,不排放。顯影廢液0.05t/a集中收集后委托有排放。廢PS版0.05t/a廢抹布0.07t/a2.10.6原有項目環保治理措施及污染源強調查匯總表類別排放源污染物名稱防治措施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NH3-N經化糞池預處理達標后納管至至當地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排放。大氣污染物印刷廢氣非甲烷總烴車間安裝排風扇,加強換氣。切紙廢氣顆粒物經配套除塵設備處理后尾氣以無組織形式排放于車間內。固體廢棄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當地環衛部門清運處一般廢物下腳料集中收集后,出售給廢舊物資回收公司,不外排廢油墨容器集中收集后暫存危廢倉庫,由生產廠家回收,不排放。顯影廢液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資質單位和處置,不排放。廢PS版廢抹布生產時保持車間密閉;平時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噪聲經墻體隔聲及距離衰減;夜間不生產。2.10.7結論建議德清縣五星彩印股份有限公司在過去的運行時期內未發生環境污染及信訪事件,且原有項目目前設備已拆除,停止實施,不存在遺留的環境污染問題。待本項目實施后,企業將按照現有環保要求落實污染治理措施,屆時將對項目所在地的環境質量帶來正效益。環境質量現狀3.1區域環境質量現狀3.1.1大氣環境質量現狀1、區域達標判定①常規污染因子根據《湖州市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本項目所在區域屬于環境空氣質量二類功能區。本評價根據《2020年度德清縣環境質量報告書》等文件中德清縣2020年度SO2、NO2、PM10、PM2.5、CO和O3等環境空氣常規污染因子的全年監測數據,判斷所在區域是否屬于達標區,具體見表3.1-1。表3.1-1區域空氣質量現狀評價表污染物年評價指標現狀濃度(μg/m3)標準值(μg/m3)(%)SO2年平均質量濃度4606.724小時平均質量濃度第98百分位數85.3NO2年平均質量濃度234057.524小時平均質量濃度第98百分位數5771.3PM10年平均質量濃度49707024小時平均質量濃度第95百分位數9764.7PM2.5年平均質量濃度263574.324小時平均質量濃度第95百分位數577576CO24小時平均質量濃度第95百分位數140000.03O38h平均質量濃度第90百分位數93.8根據評價結果,項目所在區域污染物均能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超標倍數為零;項目區域內大氣環境常規污染物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具有一定的環境容量。②特征污染因子為了解項目所在區域其他污染物(非甲烷總烴)環境質量現狀,本環評引用《浙江捷盛低溫設備有限公司年產15000臺超低溫制冷設備環境影響報告書>中于2020年2月27日-3月4日對其項目建設地(位于本項目東側540m處)進行布點采樣的監測數據,具體情況如下。表3-2污染物監測數據采樣點位項目名稱及單采樣2.272.282.293.13.23.33.4項目所在擬建地A非甲烷總烴mg/m32:000.820.960.870.920.920.910.908:000.930.910.890.900.900.870.8300.950.890.910.870.890.890.8520:000.910.870.900.890.850.860.86表3-3監測點污染物的評價結果監測點位監測因子采樣天數達標天數樣品數最大濃度(mg/m3)標準值mg/m3達標率%質量狀況項目所在擬建地A非甲烷總烴77280.964達標從上表監測結果表明,檢測點位非甲烷總烴能滿足相應標準限值,表明檢測期間項目所在區域大氣環境質量良好。3.1.2地表水環境本項目所在地最終納污水體為余英溪,根據《浙江省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2015)》中的有關規定,其功能編號為苕溪89,水功能區屬于余英溪德清農業、工業用水區,水環境功能區屬于農業、工業用水區,目標水質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Ⅲ類標準.為了解本項目所在地的水環境質量現狀,本環評收集了《2020年度德清環境質量報告書》中相關數據,結果見下表。表3-4水質監測結果及評價監測點位監測內容監測值III類標準污染指數達標情對河口高錳酸鹽指數≤60.32達標氨氮≤1.0達標總磷0.02≤0.20.10達標懸浮物9≤4000.02達標萬堰壩高錳酸鹽指數2.8≤60.47達標氨氮0.15≤1.00.15達標總磷0.04≤0.20.2達標懸浮物≤4000.04達標山東弄閘高錳酸鹽指數4.2≤60.7達標氨氮0.15≤1.00.15達標總磷0.06≤0.20.3達標懸浮物28≤4000.07達標永平路橋高錳酸鹽指數5.0≤60.83達標氨氮0.77≤1.00.77達標總磷≤0.20.7達標懸浮物23≤4000.06達標興山橋高錳酸鹽指數4.8≤60.8達標氨氮0.58≤1.00.58達標總磷0.09≤0.20.45達標懸浮物≤4000.03達標新盟橋高錳酸鹽指數4.6≤60.77達標氨氮0.55≤1.00.55達標總磷0.1≤0.20.5達標懸浮物≤4000.04達標由監測結果表明,本項目所在區域最終納污水體水質基本可以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Ⅲ類標準,項目區域內水環境常規污染物質量達標,具有一定的環境容量。3.1.3聲環境質量現狀項目所在地為德清縣阜溪街道逸仙路328號8幢101室,屬于以工業生產為主的區域,聲環境應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3類標準,本項目北側緊鄰紫山街(城市次干路聲環境應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4a類標準,本項目四側廠界外1米進行了布點監測,對項目所在地環境噪聲本底值進行監測,本項目實行8小時一班制生產,夜間不生產,故僅對晝間聲環境現狀進行監測,,監測結果見表3-5。表3-5項目所在地聲環境監測結果單位:dB(A)噪聲測點東側廠界1米南側廠界1米西側廠界1米北側廠界1米晝間5759.657.959.4標準限值65656570達標情況達標監測結果表明,本項目北側晝間環境噪聲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4a類標準,項目其余三側晝間環境噪聲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3類標準。3.1.4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本項目采用分區防滲、分區管理后,建設項目不存在地下水環境污染途徑的,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不開展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調查。3.1.5土壤環境質量現狀本項目購買已建廠房進行生產,排放的廢氣污染物主要為顆粒物和有機廢氣,不涉及重金屬、持久性難降解有機污染物,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不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現狀調查。3.1.6生態環境質量現狀本項目使用已建廠房進行生產,不新增用地,無生態環境保護目標。3.1.7電磁輻射項目不屬于新建或改建、擴建廣播電臺、差轉臺、電視塔臺、衛星地球上行站、雷達等電磁輻射類項目,無需對電磁輻射現狀開展監測與評價。環境保護3.2環境保護目標1、環境空氣保護目標項目廠界外500米范圍內無大氣環境保護目標。2、聲環境保護目標本項目廠界外50米范圍內無聲環境保護目標。3、地下水環境保護目標本項目廠界外500米范圍內無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源和熱水、礦泉水、溫泉等特殊地下水資源。4、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本項目周邊無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3.3污染物排放標準3.3.1廢氣本項目營運期主要廢氣為印刷廢氣(非甲烷總烴)、異味。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非甲烷總烴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級標準”,廠區內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需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表A.1的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具體指標見下表。本項目營運期產生異味(主要為臭氣濃度),臭氣濃度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相應的二級標準,具體指標見下表。表3.3-1《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m3)最高允許排放速率(kg/h)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排氣筒高度二級監控點濃度(mg/m3)非甲烷總烴周界外濃度最高點4.0表3.3-2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單位:mg/m3)項目名稱特別排放限值限值含義無組織排放監控位置NMHC6監控點處1h平均濃度值在廠房外設置監控點20監控點處任意一次濃度值表3.3-3《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標準值廠界標準值(新改擴建、二排氣筒高度排放量臭氣2000(無量綱)20(無量綱)3.3.2廢水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是員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送至浙江德清縣恒豐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標準(A標準)后排放。具體標準限值見下表。表3.3-4《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單位:除pH外均為mg/L)污染物pH值BOD5CODCrNH3-N石油類三級標準6~9≤400≤300≤500≤35*≤20*注:NH3-N參照執行執行《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3.3-5《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單位:mg/L污染物名稱CODBOD5NH3-N石油類一級A標準505(8)*13.3.3噪聲本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4類標準,具體見表3.3-7。表3.3-6《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單位:dB(A)區域類別晝間654類703.3.4固廢固體廢物依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和《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來鑒別一般工業廢物和危險廢物,根據固廢類別分別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2021年7月1日起實施)、《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單(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36號)要求。總量控制指標3.4總量控制指標1、總量控制指標根據《浙江省“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減排規劃(2010~2015)》和《“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國發[2016]65號)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應立足于實施清潔生產、污染物治理達標排放和排污方案優化選擇等為基本控制原結合項目污染特征,納入總量控制指標的是CODCr、NH3-N、工業煙粉塵、VOCs2、總量控制指標調劑比例(1)廢氣污染物本項目不新增大氣污染物,本企業原項目VOCs控制總量可用于本項目內部平衡削減替代,因此無需區域平衡替代削減。(2)廢水污染物根據關于印發《浙江省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準入審核辦法(試行)》的通知(浙環發[2012]10號),建設項目不排放生產廢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區域替代削減。項目僅排放生活污水,因此無需進行區域削減替代。3、總量控制建議值及平衡方案結合工程分析,企業總量平衡替代方案見下表。表3.4-1項目總量調劑情況單位:t/a污染物名生態環境部門已審批總量本項目排放總“以新帶老消減量”總量控制建增減量區域平衡替代削減量水量43.236043.2360+316.8/COD0.0030.0180.0030.018+0.015/氨氮0.00030.0020.00030.002+0.0017/VOC0.1290.129-0.018/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本項目利用現有廠房進行建設,廠房已存在,施工期主要為生產設備的安裝,不涉及大規模建筑施工過程。由于施工期較短,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4.1本項目“三廢”匯總根據《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準則》(HJ884-2018)要求,本環評對本項目運營階段產生的廢氣、廢水、噪聲及固廢產排情況進行匯總。在采取相應措施后,本項目污染物產生及排放量匯總見表4.1-1~4.1-4。1、廢氣污染源強核算匯總表4.1-1廢氣污染源強核算結果及相關參數一覽表工序/生產線裝置污染源污染物污染物產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時核算方法廢氣產生產生濃度(mg/m3)產生量工藝效率/%核算方法廢氣排放量/排放濃度(mg/m3)排放生產車間印刷機DA001非甲烷總烴物料衡算法80007.5二級活性炭吸產物系數法80000.0292400無組織//0.016////0.0164000潤版液DA001非甲烷總烴物料衡算法80000.194二級活性炭吸產物系數法800020.0392400無組織//0.022////0.0224000洗車水DA001顆粒物物料衡算法80000.730.014二級活性炭吸產物系數法80000.1250.0032400無組織顆粒物//0.002////0.0024000機DA001臭氣濃度產物系數法/800(無量綱)/二級活性炭吸產物系數法/200(無量綱)/24002、廢水污染源強核算匯總表4.1-2a廠區內污水處理設施廢水污染源強核算結果及相關參數一覽表工序/生產裝置污染源污染物污染物產生治理措施污染物納管排放時核算方法產生濃度/(mg/L)產生量/工藝效率/%核算方法廢水納管量納管濃度/(mg/L)納管量//生活污水CODcr類比法3603500.126化糞池/類比法3603500.1267200氨氮350.013/350.013表4.1-2b污水處理廠廢水污染源強核算結果及相關參數一覽表工序污染物進入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情況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時廢水納管量/(m3/a)納管濃度/(mg/L)納管量/(t/a)工藝效率/%核算方法廢水排放量/(m3/a)排放濃度/(mg/L)排放量/污水處理廠CODCr3603500.126A2/O85.7排污系數法360500.0187200氨氮350.01385.750.0023、噪聲污染源強核算匯總表4.1-3噪聲污染源源強核算結果及相關參數一覽表工序/生產線裝置噪聲源偶發等)噪聲源強降噪措施噪聲排放值持續時間/h核算方法噪聲值工藝降噪效果核算方法噪聲值生產線切紙機頻發類比法減振基礎,廠房建筑隔聲降噪量≥20dB(A)噪聲預測模式預測44.3-49.72400曬版機頻發類比法75沖版機頻發類比法折頁機頻發類比法75印刷機頻發類比法75印刷機頻發類比法75標簽印刷機頻發類比法75噴碼機頻發類比法75激光打印機頻發類比法75制版機頻發類比法自動模切機頻發類比法半自動模切機頻發類比法自動標簽機頻發類比法75裱紙機頻發類比法754、固廢污染源強核算匯總表4.1-4固體廢物污染源源強核算結果及相關參數一覽表工序/生產線裝置固體廢物名稱固廢屬性產生情況處置措施最終去向核算方法產生量(t/a)工藝處置量/(t/a)職工生活/生活垃圾一般固廢產污系數法4.5t/a委托環衛部門清運4.5t/a環衛部門原料包裝/包裝廢料一般固廢類比法外售綜合利用物資回收單位切紙切紙機邊角料一般廢物物料衡算法2t/a2t/a檢驗/次品一般固廢類比法原料包裝/廢包裝桶危險廢物物料衡算法0.618t/a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危廢處理單位進行安全處置0.618t/a危廢處置單位沖版/沖版廢水危險廢物產污系數法6.75t/a6.75t/a水循環處理沖版機廢濾芯危險廢物物料衡算法0.024t/a0.024t/a印刷輥清洗印刷機洗車廢液危險廢物物料衡算法設備擦拭印刷機廢抹布危險廢物類比法0.2t/a0.2t/a印刷機廢CTP版危險廢物物料衡算法0.6t/a0.6t/a廢氣處理廢氣處理設備廢活性炭危險廢物產污系數法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4.2廢氣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4.2.1廢氣源強核算本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印刷時產生的有機廢氣。(1)有機廢氣1)潤版液廢氣:根據《浙江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量計算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附表1,潤版液VOCs含量參考值為20%。本項目潤版液使用量為1.08t/a,視潤版液中含有VOCs的組分全部揮發,則VOCs產生量為0.216t/a。2)洗車水廢氣:根據《浙江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量計算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附表1,洗車水VOCs含量參考值為17%。本項目洗車水使用量為0.09t/a,視洗車水中含有VOCs的組分全部揮發,則VOCs產生量為0.015t/a。3)印刷廢氣: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本項目使用的油墨為迪愛生(太原)制造的單張紙膠印油墨,根據《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的限值》編制說明(報批稿)表3油墨-膠印油墨中VOCs含量調查表中,迪愛生(太原)的單張紙膠印油墨VOCs含量為3%,本項目以100%揮發計,油墨使用量為6t/a,則印刷過程中VOCs產生量為0.18t/a。(2)油墨異味:本項目在生產過程有油墨異味產生,該廢氣中帶有一定量的氣味,本次環評以臭氣進行分析。由于產生的量較小,預計臭氣有組織排放濃度小于200(無量綱),無組織排放濃度小于20(無量綱)。綜上,項目方單獨設置印刷隔間,僅在職工進出或原輔材料運輸過程中打開,其余情況下保持緊閉。在有廢氣產生的設備上方設置集氣罩,并通過塑料軟簾垂下加強廢氣收集,收集效率按90%計,總風量約8000m3/h。收集后通過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不低于15米高排氣筒(編號DA001)排放,去除效率以80%計,廢氣產排情況見表4.2-2。4.2.2廢氣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本項目生產過程中廢氣主要為印刷過程中產生的印刷廢氣。本項目各印刷機均設置于同一區域內,各工序布置較為緊湊,且產生的污染物均為非甲烷總烴,產生的非甲烷總烴經集氣罩收集后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活性炭是一種高效的吸附材料,是處理有機廢氣的有效材料,當工業廢氣通過吸附介質時,其中的有機溶劑被“阻留”下來,主要是通過物理性吸附(可逆反應)或化學性鍵結(不可逆反應),將有機氣體分子自廢氣中分離,從而使有機廢氣得到凈化處理,對于烴、鹵代小分子酮酯醚醇均有較好的吸附效果。本項目活性炭吸附屬于吸附法VOCs治理技術,參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總則》(HJ942-2018),活性炭吸附屬于可行技術。綜上,本項目廢氣收集及處理措施可行。4.2.3排放口基本情況本項目大氣排放口基本情況見下表。表4.2-1大氣排放口基本情況表排放口編號DA001排放口名稱印刷廢氣排氣筒排放口類型一般排放口排氣筒地理坐標經度(°)119.947906緯度(°)30.558424排氣筒高度(m)排氣筒出口內徑(m)0.4煙氣流速(m/s)排氣溫度(℃)40年排放小時數(h)2400排放工況正常4.2.4正常工況下大氣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工藝廢氣產生排放及對標情況見表4.2-2~4.2-3。表4.2-2項目廢氣產排情況污染物產生情況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合計排放量(t/a)產生量(t/a)產生速率(kg/h)排放量排放速率(kg/h)排放濃度(mg/m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印刷廢氣0.160.0670.0290.0120.0160.0040.045潤版液廢氣0.2160.090.0390.01620.0220.0060.061洗車水廢氣0.0150.0060.0030.0010.1250.0020.0010.005表4.2-3廢氣污染物有組織排放及達標情況排放口工段污染源名稱有組織排放速率kg/h有組織排放濃度mg/m3達標情況排放方式實際標準實際標準DA001非甲烷總烴0.012達標H:潤版非甲烷總烴0.0162達標H:洗車非甲烷總烴0.0010.125達標H:DA001匯總非甲烷總烴0.0293.625達標H:根據以上分析,經收集處理后排放的廢氣塵排放能夠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級標準”。4.2.5非正常工況下大氣環境影響分析項目大氣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見下表。表4.2-4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序號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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