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論訴訟離婚標準的立法完善訴訟離婚法定標準探討
一、從無過錯主義到破裂主義離婚是指依法締結男女配偶的法律行為。從解除婚姻關系的方式來看,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之分。訴訟離婚是夫妻雙方對待離婚或離婚后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調解或判決的一種離婚制度。離婚訴訟的標準的重心在于是否解除婚姻關系,而能否解除婚姻關系的關鍵在于是否符合法定判決離婚的標準。因此,訴訟離婚法定標準就成了決定婚姻關系歸宿和命運的根本,成了決定婚姻關系能否解除的終局依據和理由,成了整個訴訟離婚的核心。于是,如何確定訴訟離婚法定標準,依據什么原則來確定,就成了決定判決離婚標準是否科學,可行,婚姻關系能否解除的基礎。縱觀世界各國的離婚立法原則,經歷了從限制離婚(過錯主義或有責主義)到自由離婚(無過錯主義或破裂主義)的過程。由于過錯主義是以限制有過錯一方的離婚請求來懲罰過錯方為目的,而為了懲罰過錯方對事實上關系已破裂的夫妻判決不離將使有過錯的一方更加惡待配偶,加劇雙方的裂痕和敵意,激化矛盾,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所以,自1969年世界各國都陸續拋棄了有責主義的離婚原則,而代之以破裂主義的離婚原則。破裂主義原則是根據夫妻雙方或一方當事人的自由意志,只要婚姻在客觀上已經破裂即可準予離婚,而不論當事人所持的具體離婚理由是否正當,是否對造成婚姻死亡負過錯責任。因而更加符合婚姻的本質,不僅有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且有利于社會的穩定,成了現代離婚立法的發展趨勢。我國1950年《婚姻法》沒有規定具體的法定離婚標準,《婚姻法》第17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男女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的,經區人民政府和司法機關調解無效時,亦準予離婚。由于《婚姻法》對人民法院準予離婚的法定標準沒有作具體規定,當時無論理論界還是司法界一直存在“理由論”和“感情論”之爭。“理由論”強調,離婚必須有正當理由,無正當理由不得準予離婚。“感情論”則強調感情是婚姻的本質,只要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就應當準予離婚,不問理由是否正當。“理由論”和“感情論”之爭實際上是過錯離婚主義和無過錯離婚主義之爭。由于左傾思潮的影響,當時“理由論“即過錯離婚主義在理論界和司法界均占上風,成了只要學說和實際上的判案標準。由此可見,當時我國實際上采用的是過錯主義離婚原則。1980年《婚姻法》徹底否定了“理由論”,第一次在中國采用無過錯的破裂主義。《婚姻法》第25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首次明確了準予不準予離婚的法定界限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從此,感情破裂說取代了正當理由說,感情破裂與否成為決定婚姻關系是否應當繼續維持的標志,無過錯離婚主義成了我國離婚立法和司法的原則。2001年4月頒布的修改后的《婚姻法》在判決離婚的標準上仍繼承、保留了1980年《婚姻法》的有關規定。修改后的《婚姻法》第32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所以我國現在在離婚立法上仍堅持破裂主義原則,順應了世界離婚立法的趨勢,是進步的。二、司法實踐上的困難如前所述,我國1950年《婚姻法》對訴訟離婚的標準未作具體規定,1980年《婚姻法》才對離婚法定標準予以明確規定,把裁判離婚的法定標準界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以概括抽象的形式規定了離婚標準,為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提供了可依之據,這種概括主義的表達方式,以最簡明的法律語言將婚姻破裂無法挽回,夫妻關系無法繼續維持作為惟一的離婚理由,這樣,無論引起當事人離婚的具體表層原因是什么,只要其婚姻關系在客觀上歸于深層的破裂,即認為符合法定離婚標準,可獲得離婚。其靈活性、抽象性和外延不確定性等特點使之在最大范圍和程度上對導致離婚的一切具體原因囊括無遺,疏而不漏,兼顧了現實中多樣復雜的離婚原因和千姿百態的婚姻狀況。但是,這種表達方式對離婚理由規定的過于抽象,籠統和一般化,法律標準成了一種模糊的可伸縮的彈性原則,使法律所具有的安全,確定,可操作性等價值難以體現,因而,由于具體標準不明確,規定的導向性差,對當事人而言容易基于不同的理解反復爭執,辯駁,無理纏訴,導致以婚姻破裂為由的離婚權利濫用;對法官而言,掌握判決準予離婚的標準難度極大,操作性差,法官對婚姻破裂的認定完全可能受到自己對離婚觀念認識的影響而造成同一離婚案件不同的法院,甚至不同的法官審理迥異的司法不公正現象,導致該離的未能離,不該離的卻離了等操作上的沖突,損害法律的一致性及應有的尊嚴和權威,降低法律的運行效果和人們對法律的信賴。針對概括式離婚標準的不足和缺憾,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11月作出了《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這一判決離婚的唯一標準具體化為14條規定,凡是符合其中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為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提供了頗具操作性的具體標準,使我國的離婚立法標準具體化,可操作性增強。但是,《具體意見》和1980年《婚姻法》之間存在著不協調,不一致的方面。《婚姻法》第25條規定:“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而《具體意見》中所列舉的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14種情形,有些與感情有關,有些則與感情沒有直接關系,如,第一條“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第三條“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第十二條“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這就難免使人產生疑惑“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法定標準到底是什么在感情破裂之外是否還有其他標準造成標準不一。2001年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即修改后的《婚姻法》在總結過去經驗和借鑒國外離婚立法模式的基礎上,在離婚立法法定標準的規定上,采取了概括主義和列舉主義相結合的例示主義立法模式。修改后的《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在全面充分地肯定了1980年《婚姻法》第二十五條關于裁判離婚標準的規定的基礎上,又通過第三款列舉了具有常見性,多發性的四類具體離婚原因或理由,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判決準予離婚的情形,然后又特列一項”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設立一個模糊,抽象的外延不確定的尺度,使法定離婚理由的概括性規定和列舉性規定兼收并蓄,結合運用。并在第四款單列”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作為感情破裂標準之例外。這樣一方面明確具體地列舉可以把握的某些離婚理由,作為通常情況下認定和掌握的標準,使某些訴訟離婚對號入座,有據可依;另一方面,在具體列舉的基礎上,又用一個相對抽象的伸縮性規定加以概括,使不能對號入座的離婚理由亦能找到一個合理的歸屬,從而彌補具體列舉不可能窮盡一切的不足。基此,修改后的《婚姻法》改變了1980年《婚姻法》單純的抽象概括主義的判決離婚標準模式,確立了抽象概括與具體列舉相結合的例示主義的判決離婚標準模式。其中,列舉規定成了概括規定的例示說明或典型表現,而概括規定又是對列舉性規定的補充和擴展。兩者共生共存,相得益彰,使法律規范細密而不呆板,寬泛而有法度,原則性和實際性有機統一,顯示出法律規范的科學合理的技術性和可操作性。這是我國離婚標準立法的一大發展和進步。三、訴訟離婚法定標準在我國的具體適用修改后的《婚姻法》雖然采取了抽象概括與具體列舉相結合的例示主義的判決離婚標準模式,使我國的離婚標準立法前進了一步,但是本文認為沒有實質性變化,只是立法技術和法律規范表述方式有所創新。修改后的《婚姻法》的訴訟離婚法定標準的規定只是在堅持原有裁判離婚標準的基礎上,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14條規定進一步斟酌精練,把與無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重合的條款刪掉了。所以,修改后的《婚姻法》仍未克服1980年《婚姻法》在離婚法定標準規定上不統一的缺陷,新《婚姻法》三十二條規定的判決離婚法定標準中除感情因素外,還有其他非感情因素。另外,新《婚姻法》關于離婚理由的列舉還容易使人產生歧義,易產生在我國再次實行過錯主義離婚的聯想。它所列舉的確認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主要為一方有過錯,包括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而對于不能達到婚姻目的,致使無法共同生活,導致婚姻破裂的情形涉及較少,僅有分居二年的規定。雖然例示主義不可能將所有的情形全部列舉,但列舉本身具有導向性,顯示了立法者主要關注的方面,即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情形,所以,新《婚姻法》容易使人產生歧義,正因為此,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應準予離婚情形的,不應當因當事人有過錯而判決不準離婚”,強調在我國實行的依然是完全的過錯離婚主義,所以,本文認為修改后的《婚姻法》仍未到位,仍需完善。值此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制定之際,本文提出進一步完善訴訟離婚法定標準的構想。首先,在離婚標準的概括性規定中用婚姻關系破裂代替感情破裂。其所以如此,第一,這樣可以使判決離婚標準統一化。如前所述,在我國訴訟離婚標準中既強調以感情破裂為標準來裁判婚姻關系能否存在,同時又包含非感情因素,造成判決離婚標準不統一。這主要是因為把訴訟離婚標準界定為感情破裂造成的,如以婚姻關系破裂代替之,則可避免這種情況出現。第二,夫妻感情不屬于社會關系,不應成為法律調整的范圍。任何法律都以一定的社會關系為調整對象,婚姻法以婚姻家庭關系為調整對象,作為其組成部分的婚姻部分自然調整婚姻關系的成立與終止。離婚自然調整婚姻關系的解除,以婚姻關系為對象。而夫妻感情屬于人的心理,情感的精神活動范疇,是當事人的一種心理活動和感受,而不是社會關系,自然不應成為法律調整的對象。第三,夫妻感情不能反映婚姻關系的全貌,感情破裂不能概括婚姻解體的全部原因。婚姻關系蘊涵著多個側面的關系。在嚴格意義上,婚姻是作為男女兩性精神生活,性生活,物質生活及其他社會關系的共同體而存在的。夫妻之間的感情作為夫妻精神生活的內容之一,雖然能在一定層面和程度上反映夫妻關系的面貌,但并不等于也不能完全代替構成婚姻實體的所有方面乃至夫妻關系整體,并非只要感情破裂才是婚姻解體的唯一原因,在司法實踐中經常可見因性格不相容,一方失蹤,犯罪判刑,患精神病或有生理障礙等引起的離婚,完全是由于婚姻關系的常態功能和目的不能實現,是婚姻關系的破裂,而并非所謂的感情破裂,所以,如以感情破裂為標準就會導致以偏概全。第四,感情破裂標準不符合我國現階段的國情和婚姻狀況,具有超前性。采用感情破裂主義的理論依據是婚姻必須以愛情為基礎,我國目前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而且該階段還是一個相當長的歷史時期,由于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限制,人們在選擇配偶時還不得不考慮對方的家庭經濟條件、社會地位、職業等非感情因素。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遠遠還沒有普及,還只是一種倡導。所以以感情破裂為標準不能反映我國婚姻的現狀和離婚的所有現實原因。第五,以感情破裂作為離婚標準勢必引出婚姻價值上的極端個人主義取向。夫妻作為配偶身份關系,承載著三個方位的利益價值——夫妻個人、婚姻共同體和社會。法律確認和調整的夫妻關系正是交織在這三個價值利益中,以求整合和同構。從夫妻感情因素中,并不能引申出共同體的利益和社會的利益,也不能表現出法律上和道德上的權利義務關系,但在婚姻中卻明確包容著婚姻當事人對子女、家庭和社會的責任與義務及道德倫理要求,而這些一直以來都是維系婚姻的重要凝聚力和基本的制約因素。現代離婚法雖然強調保護當事人的婚姻自由權,有一定的個人價值本位傾向,但并不以犧牲社會和家庭利益為代價,而是仍應保持價值取向的一定的社會化色彩,要求每個婚姻當事人能很好地承擔責任,履行義務。因此,作為法定離婚標準不應片面渲染個人化的所謂夫妻感情,而應歸位于融權利、義務、責任或個人、家庭、社會于一體的婚姻關系。第六,婚姻關系破裂是大多數實行破裂主義離婚原則的國家所采用的用語,如1969年英國公布的《修訂離婚法》廢除原規定的離婚理由而代之以一條理由:婚姻關系破裂到不能挽救的地步;1970年美國統一結婚離婚法規定的離婚理由為“婚姻關系無可挽回的破裂;”1973年西德修正民法,規定“婚姻已生破綻”為唯一離婚理由。此外,澳大利亞、前蘇聯、羅馬尼亞等國家也有此規定。所以,用婚姻關系破裂代替感情破裂符合各國離婚立法的趨勢。總之,感情不等于婚姻,感情破裂不代表婚姻破裂,把感情破裂作為惟一的裁判離婚標準,其科學性,合理性,法律上的正義性,事實上的可操作性及社會公德價值都不盡如人意。中國未來婚姻家庭法的理想選擇仍應該是堅持破裂主義原則,并用婚姻關系破裂代替感情破裂。其次,適當擴大列舉情形的范圍。在判決離婚標準的規定上,在概括規定標準后,采取列舉主義的例示方式把標準進一步具體化,這是世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銅壓延加工環境保護與綠色生產考核試卷
- 鑄造工藝參數優化與生產效率提升考核試卷
- 鉛鋅礦資源勘查與開發利用實踐案例分析考核試卷
- 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 創傷弧菌感染防治要點
- 消化呼吸循環系統圖譜解讀
- 新生兒心臟病教學查房
- 簡易呼吸皮囊使用
- 歷史明清時期:統一多民族封建國家的鞏固與發展單元卷 2024-2025學年部編版七年級歷史下學期
- 零售行業數字化轉型背景下數字化供應鏈協同能力評估報告
- 小學英語-外研版(三起)(孫有中)(2024)三年級下冊Unit 6 A great week 單元整體教學設計(共五課時)
- GB/T 26879-2025糧油儲藏平房倉隔熱技術規范
- 《流行性乙型腦炎》課件
- 散劑的工藝流程
- 七年級數學新北師大版(2024)下冊第一章《整式的乘除》單元檢測習題(含簡單答案)
- 敏感肌膚的護理方法
- 2025年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招聘筆試參考題庫含答案解析
- 消渴中醫護理查房
- 移動通信汛期安全課件
- 2025年江西江銅集團招聘筆試參考題庫含答案解析
- 《中藥調劑技術》課件-中藥調劑的概念、起源與發展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