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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醫藥行業專利申請注意事項一、說明書公開充分;二、權利要求清楚;三、權利要求得到說明書的支持;四、獨立權利要求記載必要技術特征;五、新穎性六、創造性七、實用性八、不授權主題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一、說明書公開充分 1.法律依據:2.說明書的作用:為公眾提供有用的公眾信息;(2)提供發明具有專利性的內容以判斷是否能授予專利權;(3)作為權利要求書的基礎和依據,用于解釋權利要求。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一、說明書公開充分3、具體要求:清楚:主題明確,表述準確(2)完整:理解發明、表明專利性;(3)能夠實現:例如,對于需要依賴實驗結果加以證實才能成立的技術方案,需要記載實驗證據。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一、說明書公開充分案例1(表述不清楚):含生物活性物質的兔皮及其用途權利要求1:一種具有血管舒緩素生成抑制活性的兔皮,其特征在于該兔皮是由以下方法制備的:用牛痘……。權利要求2:權利要求1的兔皮,其具有大于或等于的SART活性。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一、說明書公開充分

(1)對于“SART活性”,說明書僅記載“得到含生物活性物質的溶液,測定其SART活性”。但未給出測定SART活性的方法,也沒有提及“SART活性”是怎樣的活性;

(2)現有技術均沒有關于“SART活性”是怎樣的活性以及如何測得SART活性;

(3)說明書未對“iu/g”進行解釋,也未說明“iu/g”表示的是國際單位還是其它單位。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一、說明書公開充分4.醫藥領域的特殊問題:實驗數據的要求:i.實驗所采用的具體物質:

ii.實驗方法;

iii.實驗結果;

iv.實驗結果與用途/效果之間的關系

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一、說明書公開充分4.醫藥領域的特殊問題:實驗數據的要求(續):

v.問題:

“本發明任意一種化合物”?

“本發明化合物”?

“根據上述實驗方法測定,本發明化合物的典型IC50小于M。”

“本發明提供一種協同抗菌組合物”,但說明書未提供協同的數據。

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一、說明書公開充分——實驗數據案例案例2權利要求1:來那度胺在制備用于治療人套細胞淋巴瘤(MCL)的藥物中的新用途。說明書:(1)來那度胺與利妥昔單抗聯合治療MCL的實驗數據;(2)來那度胺單獨口服對3位患有套細胞淋巴瘤的患者進行治療,經52周治療,1位患者實現了部分應答且超過57天無惡化,該位患者對來那度胺單一治療產生了客觀療效。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一、說明書公開充分——實驗數據案例案例2(續)問題:1).權利要求的解釋?

2).1位患者?3)“部分應答”與“超過57天無惡化”?

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一、說明書公開充分——實驗數據案例案例3權利要求1:式(I)化合物在制備治療胰島素抵抗、糖尿病、肝肺或骨髓等器官纖維化的藥物中的用途。結構式(略)

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說明書:(1)536個具體的式(I)化合物的的制備例、使用劑量以及使用方法;(2)活性測定方法;(3)實驗結果:“在這個測試中,某些化合物具有的IC50值范圍是”,“在這個測試中,某些化合物具有的IC50值范圍是”或“在這個測試中,某些化合物具有的ED50值范圍是1-30mg/kg”

。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一、說明書公開充分——實驗數據案例案例4:權1:一種藥物組合物,含有藥物A和增溶劑B。

說明書:某藥物A因難溶于水而生物利用度低,現有技術針對存在增加藥物A在溶解度的多種方法,但增溶效果都不理想。說明書給出了多種含特定比例的A和B的藥物組合物的制備例,但未提供有關A溶解度的數據。現有技術:B屬于已知的增溶劑。但無法預見其對應A有良好的增溶作用。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一、說明書公開充分——實驗數據案例案例5:權1.一種抗病毒組合物,包含A、B和C。說明書:本發明提供一種含有A、B、C的具有抗病毒作用的藥物組合物,本發明一個優選方面提供具有協同增效作用的含特定比例的A、B和C的抗病毒藥物組合物。說明書描述了發明組合物具有抗病毒作用和協同增效的抗病毒作用。根據說明書的記載和申請日前的一般現有技術進行判斷,發明的抗病毒效果能夠實現或者預測,但針對協同增效抗病毒作用而言,說明書并未提供實驗數據證明,并且本領域技術人員根據現有技術也無法預見。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一、說明書公開充分——實驗數據案例案例7:權1.一種腦靶向脂質體,……。說明書記載了該腦靶向脂質體的具體組成及其具體制備方法,并給出制備實施例,但沒有任何實驗證明該制劑的“腦靶向”效果,現有技術也沒有教導哪類脂質體或用何種輔料或技術制備的脂質體能夠具有腦靶向效果。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一、說明書公開充分4.醫藥領域的特殊問題:(2)新化合物的制備和確認i.記載制備請求保護的化合物的方法;ii.通式化合物需要一個或多個制備例;Ii化合物的化學名稱、結構式、分子式、理化參數以能被清楚地確認。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一、說明書公開充分—化合物制備確認案例案例——中間體化合物的確認:權1:化合物II。說明書:化合物II為中間體,未公開式II化合物的任何理化參數。說明書公開的制備方法:DOB式II化合物產物I。現有技術:DOB產物I。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一、說明書公開充分4.醫藥領域的特殊問題:(3)中藥專利的說明書公開充分i.盡量用規范的中藥材名稱;ii.中藥提取物一般要公開提取物的原料藥、提取溶劑和工藝步驟,市售產品應該提供具體來源或獲得途徑;iii.原料配比關系要清楚。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一、說明書公開充分——中藥領域案例案例1:權1.一種治療慢性胃炎的藥物,由黃芪10份、山苦參5份、……制成。腦靶向脂質體,……。已知“山苦參”是中藥材正名“雙參”或“涼粉藤”的異名。其中“雙參”具有益腎補氣、活血調經的功用,用于腎虛腰痛、遺精、陽痿、月經不調、經閉。“涼粉藤”具有瀉肝火、解熱毒、消炎的功用,用于喉痛、白喉、小兒胎毒、風火牙痛。可見,上述“雙參”和“涼粉藤”的功用主治完全不同,且與該藥物所治療的“慢性胃炎”沒有必然、直接的聯系。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一、說明書公開充分——中藥領域案例案例2:一種抗癌止痛外用中藥擦劑,按重量份比,荔枝核2-10個、乳香6-30份、枯礬40-200份、硼砂20-100份、冰片80-400份,將五味藥分別研成粗末,放入95%的酒精浸泡72小時,具體方法是,先將冰片放入酒精融化后,再分別將其它四位藥放入裝有冰片的酒精罐,每隔6-8小時搖動一次,以便提高融化速度,泡制72小時后裝瓶。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二、權利要求清楚 1.法律依據:

——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2.立法目的:

(1)有利于在專利糾紛時確定保護范圍;(2)授權確權時以權利要求書作為判斷的基礎。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二、權利要求清楚3.具體要求權利要求類型清楚:主題名稱清楚,并且主題名稱與技術內容相適應。常見問題:“

一種……藥物組合,其特征為……。”

“一種礦物蒙脫石作為藥劑輔料,……”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二、權利要求清楚權利要求類型清楚——常見問題(續):“

一種……藥物組合,其特征為……。”

“一種礦物蒙脫石作為藥劑輔料,……”

“一種治療冠心病的膠囊及其制備方法,……”

“一種治療抑郁癥的配方,……”

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二、權利要求清楚3.具體要求(2)保護范圍清楚:例如用詞清楚,含義確定,同一權利要求不能限定出兩個或以上的包保護范圍等。常見問題:“低級烷基”(C1-C4或C1-C6?)“衍生物”、“類似物”

“用Fe作為有機溶劑,”“將混合物最高加熱至不低于80攝氏度的溫度,”“活性鈣”?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二、權利要求清楚3.具體要求(3)權利要求書之間引用關系清楚: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三、權利要求的支持 1.法律依據:——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2.立法基礎公開換保護,保護范圍與發明貢獻相稱。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三、權利要求的支持 3.常見問題合理概括;(2)功能性限定的解釋;(3)具體化合物的支持問題;(4)藥物組合物的用途限定問題;(5)化合物的鹽、酯、醚、溶劑化物、前藥、代謝物。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三、權利要求的支持—案例案例1:吉西他濱無效案權利要求1:制備下式異構體富集的核苷的方法:結構式(略),反應原料、步驟、離去基團、溶劑、溫度、核堿的結構和當量等均概括了一個大范圍。

說明書:“異構體富集”是指異構體:異構體的比例大于1:1。說明書提供了104個實施例,其反應原料、方法、溶劑、溫度和核堿均落入權1范圍內。對于發明效果,其中93個實施例的產物:大于1:1,4個實施例的產物:等于1:1,7個實施例的產物:小于1:1。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問題:專利說明書中存在該11個負面實施例是否證明本專利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這種負面實施例是否允許在專利文件中出現?如何判斷權利要求得到了說明書的支持?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三、權利要求的支持—案例19525號決定:影響所述立體選擇性方法的因素較多,按照權1的條件,尤其是在核堿過量程度和原料糖α異構體富集程度比較低的情況下,存在過多無法預見產物β異構體是否富集的情形,權1概括的是一個范圍,所屬領域技術人員要通過實驗選擇所有的非β異構體富集的實施方式、確定除實施例之外的技術方案能否實現,從各種反應條件的各種排列組合中篩選出能夠實現權1的技術方案需要進行大量的反復實驗或者過度勞動,因此權1不符合的規定。

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三、權利要求的支持—案例1一中院:在評述本專利權利要求是否得到說明書支持時,復審委主要是從表格例中沒有達到β異構體富集的幾組數據出發進行判斷,而沒有全面考慮說明書中有關發明目的、技術方案的記載以及大量能夠實現β異構體富集的實施例和表格例數據在評判本專利權利要求是否得到說明書支持時的作用,并將兩者結合起來進行綜合評判。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三、權利要求的支持—案例1北京市高院:

本案中,在說明書公開的全部104個實施例中,11個實施例不能達到制得β異構體富集的核苷的發明目的或發明效果。而該11個實施例的反應原料、溶劑、溫度、核堿的結構均落入權1記載的技術特征的范圍內,如果將該11個實施例去除,則權1的保護范圍相應地縮小。因此,權1不符合的規定。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三、權利要求的支持—案例1高院:在說明書中部分實施例不能達到發明目的或發明效果的情況下,應當認為該權利要求沒有得到說明書的支持。本專利說明書中披露的11個實施例不能達到本專利制得β異構體富集的核苷的發明目的或發明效果,本專利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過閱讀權利要求所得到的技術方案,不能得到本專利說明書的支持,權1不符合的規定。

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最高院:權利要求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應當是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從說明書充分公開的內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的技術方案,并且不得超出說明書公開的范圍。如果權利要求的概括使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有理由懷疑該上位概括或并列概括所包含的一種或多種下位概念或選擇方式不能解決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并達到相同的技術效果,則應當認為該權利要求沒有得到說明書的支持。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最高院:

授權后專利的權利要求書所記載的內容與說明書所公開的內容不符合的情形一種觀點:如果是由于撰寫人的失誤或用詞不準確造成的明顯錯誤,在無效宣告請求程序中,應當以違反了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宣告該權利要求無效。理由:權利要求書的撰寫應當是從嚴要求,杜絕低水平的專利撰寫的生存的空間,凈化技術市場,有利于專利代理人提高工作質量。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專利法二十六條四款的立法宗旨權利要求概括的范圍應當與說明書公開的內容相適當,“度”的把握。不能過大也不能過小。如果權利要求概括的范圍過大,把屬于公眾的已知技術或者申請人尚未完成的技術方案記載在了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這種權利要求將會損害公共利益,該專利申請或者專利權可能會因此被駁回或者被宣告無效。反之,如果權利要求記載的范圍過小,則意味著申請人在說明書中公開的某些技術方案沒有納入到權利要求書中受到保護,亦即該技術方案被捐獻給了公眾,他人可以無償使用該技術方案。這對申請人而言可能是不公平的。權利要求的概括范圍應當與說明書公開的范圍相適應,該范圍不應當寬到超出了發明公開的范圍,也不應當窄到有損于申請人因公開其發明而應當獲得的權益。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權利要求中的撰寫錯誤并不必然導致該權利要求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所謂明顯錯誤,應當是這樣一類錯誤,所屬領域技術人員根據其所具有的普通技術知識,在閱讀權利要求后立即能夠發現某一技術特征存在錯誤,同時,該技術人員結合其具有的普通技術知識,閱讀說明書及說明書附圖的相關內容后能夠立即確定出唯一的正確答案的錯誤。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在無效宣告請求的審查過程中,對權利要求中的明顯錯誤的更正性理解“將錯就錯”地徑行因明顯錯誤的存在而一概以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為由將專利宣告無效,將會造成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成為了一種撰寫權利要求不當的懲罰,導致專利權人獲得的利益與其對社會做出的貢獻明顯不相適應,有悖于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立法宗旨。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三、權利要求的支持—案例1最高院:根據說明書的描述,影響所屬立體選擇性方法的因素較多,除了原料糖的離去基團、原料糖構型和核堿用量外,還包括溫度和溶劑的選擇。權1概括的制備方法的各因素的范圍是十分寬泛的。本領域技術人員有合理的理由認為,除了11個不能實施的情況外,權1的概括還包含眾多其他不能解決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不容易從各種反應條件的排列組合中通過常規實驗或者合理推測得出能夠解決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而是需要大量反復實驗或過度勞動才能確定權1的范圍。

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案例2(A26.4——不支持):

權1:口服的固體藥物組合物,其包括有效量的化合物A(結構式略)和分散于整個組合物中的聚乙二醇,其中該組合物為片劑形式,并且其中聚乙二醇的分子量為1000-10000。

說明書:化合物A制成片劑時不穩定,本發明發現往片劑中加入低熔點的油溶性化合物可以抑制化合物A的分解。說明書的實施例表明聚乙二醇6000、硬脂醇和蔗糖脂肪酸酯(均屬于低熔點油溶性化合物)能夠抑制化合物A的分解。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請求人:權利要求1中概括的聚乙二醇分子量為1000-10000,而說明書中僅公開了分子量為6000的聚乙二醇,因此權利要求1得不到說明書的支持。專利權人: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請求人應當就聚乙二醇分子量不同足以導致其不符合的規定進行舉證。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三、生物醫藥專利申請撰寫注意事項復審委(11016號決定):

本發明的目的是要用低熔點的油性化合物來穩定所述活性物質,在說明書中給出了大量可用的油性化合物的實例,并且提及了分子量為1000-10000的氧化烯的聚合物,同時在實施例中證明了聚乙二醇6000以及其他類型的油性化合物如硬脂醇、蔗糖脂肪酸酯等也能實現發明目的。基于油性化合物在潤滑方面的物理性質,可以初步判定熔點范圍在20-90oC的氧化烯聚合物也能實現發明目的。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最高院(2012)知行字第4號行政裁定書:本領域技術人員根據說明書中描述的實施例,能夠毫無疑義地確定權利要求的數值范圍能夠實現發明目的,就可以認為符合;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最高院(2012)知行字第4號行政裁定書:2.本發明說明書記載了6個具體實施例,實施例

5涉及氧化烯聚合物以外的其它類型的油性化合物,不涉及聚乙二醇類化合物;實施例1-4和6僅僅記載聚乙二醇6000這種單一物質為例證明其能夠實現發明目的;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最高院(2012)知行字第4號行政裁定書:

3.盡管均為聚乙二醇,但聚乙二醇1000-10000之間在物理形態、溶解度、吸濕性、凝固點、粘度以及與藥物制成制劑后的溶出度等方面均存在較大差異。雖然實施例1-6所列出的穩定劑均為“油性物質”,但不同種類的油性物質在理化性質方面均存在較大差異,本領域技術人員根據“油性物質”這個共同的特點,也不能毫無疑義地確定權利要求1的技術方案仍然能夠實現本專利的目的。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三、權利要求的支持—案例3案例3權1:通過直接壓制得到的、含氟西汀或其酸加成鹽的可分散片劑,該片劑由占藥劑總量的7.5%重量的氟西汀以及合適的藥用輔料組成,所述輔料包括崩解劑和稀釋劑,所述崩解劑能使所述片劑在3分鐘內于19-21℃的水中形成小于710微米的均勻分散體。結論:由于崩解劑的種類和用量,以及與藥劑中的其他輔料對于崩解效果均可能存在較大影響,因此本領域技術人員難于確定除了說明書公開的特定崩解劑之外,采用任何用量的任意何種崩解劑均能達到所述崩解效果。。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四、獨立權利要求記載必要技術特征1.法律依據——2.必要技術特征定義:解決其技術問題所不可缺少的技術特征,其總和足以構成發明的技術方案,使之區別于背景技術中的其他技術方案。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四、獨立權利要求記載必要技術特征3.案例:“權1、一種治療手足癬的藥物,其特征在于它由下列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成:大蒜5~30,……,冰醋酸5~40。”

說明書中記載本專利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高溫高壓提取所述原料藥材時,導致有效成分的破壞,并且浸提方法導致生產周期長,質量難以控制導致產品質量缺陷的問題。為解決該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原料組方和制備方法相結合來實現。該制備方法避免現有技術中高溫高壓破壞有效成分,以獲得療效更好的藥物組合物,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五、新穎性1.法律依據——2.審查原則:同樣的發明或新型、單獨對比3.審查基準:(1)相同內容(隱含公開);(2)上下位概念;(3)慣用手段;(4)數值范圍;(5)性能、參數、用途或制備方法限定。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五、新穎性 4.醫藥領域的特殊問題(1)化合物的新穎性——對比文件提到該化合物,“提到”的含義:明確提到化學名稱、分子式或結構式、理化參數或制備方法;(2)通式化合物與具體化合物;(3)天然物質與發明物質;(4)晶體發明的新穎性(晶胞參數差異以1%為準);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五、新穎性 4.醫藥領域的特殊問題(續)(5)給藥途徑、劑量和對象對產品發明和用途發明的作用;(6)治療用途對醫藥產品發明和醫藥用途發明的作用;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五、新穎性——案例5.案例:(1)藥品標準作為現有技術

i)《新藥試行標準轉正式標準頒布件》(7275號決定)ii)匯編成冊的藥品標準——14035號決定;iii)《國家新藥注冊數據庫(1985-2000)年版》;

iv)閩衛藥準字(83)013號“關于山楂精降脂片暫行質量標準的批復”中的附件二“山楂提取物細粉質量標準”的公開性“只送有關單位”(第5338號決定)。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三、生物醫藥專利申請撰寫注意事項案例:權利要求1:一種通過非腸道形式給藥的藥學上穩定的奧沙利鉑制劑,其特征在于由濃度為1-5mg/ml及pH為-6的奧沙利鉑水溶液組成,該制劑中的奧沙利鉑的含量至少是最初含量的95%并且貯存超過藥物有效期之后溶液保持澄清、無色和沒有任何沉淀。對比文件1:將奧沙利鉑的水溶液注射至小鼠。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三、生物醫藥專利申請撰寫注意事項說明書:“使用一種奧沙利鉑的水溶液,它的活性成分的濃度和pH值是很好的確定在各自的范圍之內的并且同時活性成分是不需要任何酸或堿,緩沖液或其它添加劑”.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五、新穎性——案例(3)關于現有技術的公開程度【案例】某案請求保護商陸皂苷甲在制備子宮內膜異位癥藥物中的應用,且說明書中提供了數據,對比文件公開了商陸皂苷甲對子宮內膜異位癥具有療效,但沒有公開實驗數據。新穎性?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五、新穎性——案例(4)給藥途徑或方式權1:一種滴眼液,其包含A、B和C。

D1公開了一種凍干粉針劑,其包含A、B、C和D。D2公開了一種注射液,其包含A、B、C和D。問題:權1相對于D1的新穎性?權1相對于D2的新穎性?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五、新穎性——案例(5)關于制備方法限定權1:一種從野山參中制備純化提取物的方法,所述方法由下述步驟組成:將野山參材料用提取溶劑反復進行提取;冷凍提取物以獲得冷凍的純化提取物;溶化提取物并過濾以獲得純化的提取物。權2:一種抗癌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含有由權利要求1所述的純化方法得到的有效量的人參總皂苷。D1公開了一種含有有效量人參總皂苷的抗癌制劑,沒有公開該制劑中人參總皂苷的制備方法。權1的新穎性?權2的新穎性?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五、新穎性——案例(6)以機理表征的制藥用途發明.權1:式I化合物在生產用于通過增加胰島細胞的數量來預防非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的藥物中的用途。現有技術中公開了式I化合物具有治療非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作用。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六、創造性 1.法律依據——2.常用判斷方法:(1)“三步法”;(2)組合發明;(3)選擇發明;(4)要素變更(改變、替代和省略)的發明;(5)預料不到的技術效果;(6)克服了技術偏見。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六、創造性3.醫藥領域的具體問題(1)結構相近的化合物的創造性(2)針對創造性缺陷補交效果數據的要求:i.證據類型(對比試驗等);ii與請求保護的范圍相適應;iii.其效果在原申請中明確記載并給出了相應數據;Iv.在該發明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之間進行。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六、創造性——案例1案例1.【案例】權1:左旋丁苯酞在制備預防或治療腦梗塞的藥物的應用。說明書:左旋丁苯酞的抗腦梗塞的作用強于右旋丁基苯酞和消旋體,并且右旋丁苯酞對左旋丁苯酞具有一定拮抗作用。現有技術:公開丁苯酞可用于逆轉或降低局部腦缺血所引起的腦梗塞面。由于現有技術公開了其消旋體的上述作用,本領域技術人員通常都會想到對其立體異構體進行分別測試,含一個手性碳的對映異構體的拆分一般也不存在技術上的困難。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623.創造性

申請日后提交實驗效果的考慮

——說明書中是否有相應記載

——實驗證據的真實性舉證問題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三、生物醫藥專利申請撰寫注意事項案例2:

最高院(2011)行提字第8號行政判決書“權利要求1:一種抗β-內酰胺酶抗菌素復合物,其特征在于它由舒巴坦與氧哌嗪青霉素所組成,舒巴坦與氧哌嗪青霉素以~~2的比例混合制成復方制劑”。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64三、生物醫藥專利申請撰寫注意事項說明書:(1)-內酰胺酶細菌有耐藥性,本發明按照已知的粉針劑或凍干粉針劑制備工藝程序操作進行,制備出對-內酰胺酶細菌敏感的復方制劑;

(2)優點:制劑中兩活性成分有協同抗菌作用,合用該兩成分能顯著增強兩者抗菌譜,還能有效解決細菌耐藥問題;較目前已有的藥物療效更強,應用更廣。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65三、生物醫藥專利申請撰寫注意事項D1:舒巴坦與抗生素氧哌嗪青霉素(1:4)聯合輸注至患者,研究表明可以提高抗生素的抗菌性,擴大抗菌譜,解決細菌的耐藥性。細胞實驗中所有微生物體(從患者體內分離192柱微生物)均對被瓊脂擴散試驗證明的由15μg舒巴坦和30μg抗生素組成的復合制劑敏感。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66三、生物醫藥專利申請撰寫注意事項請求人:

(1)發明與現有技術的區別在于復方制劑與聯合用藥的區別;二者是目的與實現方式的關系,并不是本質區別;(2)說明書沒有記載從聯合用藥到復方制劑之間存在技術障礙,也沒有記載任何需要克服的技術難題或需要采取任何特定技術手段;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67三、生物醫藥專利申請撰寫注意事項專利權人:(1)聯合用藥與復方制劑有本質區別,前者屬于臨床醫學范疇,具有隨機性、臨時性、動態性和不確定性,后者屬于藥學范疇,具有固定性、穩定性和長期性;(2)聯合用藥中各單體可能存在特定的不良反應、配伍禁忌等,即使具有積極效果也不意味不同的藥物可以制成復方制劑,并且仍然具有聯合使用時的積極效果,而不產生其他毒副作用;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68三、生物醫藥專利申請撰寫注意事項專利權人(續):(3)從聯合用藥到復方制劑的創造性在于聯合使用的不同藥物是否適合制成復方制劑,尤其是制成復方制劑后其作用和效果是否更加優化,不會產生無效、拮抗等毒副作用;(4)本發明制劑具有安全、有效和穩定的效果,獲得商業上的成功,具有創造性。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69三、生物醫藥專利申請撰寫注意事項最高院:

(1)聯合用藥與復方制劑屬于不同的技術領域,性質也有所不同,但具有十分緊密的關系;

(2)對比文件1除了公開聯合用藥外,還對聯合用藥用于細菌感染時的功效和耐受性進行了系統、全面的研究,除了公開具體藥物組成及比例外,還明確披露了兩者合用以解決細菌耐藥性問題的機理,合用藥物具有良好的療效和耐受性,組合后可充分發揮各自的功效,能夠對付-內酰胺酶的致病微生物,擴大其抗菌譜。因此本領域技術人員有動機將二者制成復方制劑。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70三、生物醫藥專利申請撰寫注意事項(3)專利權人沒有提供任何證據表明本發明在制備復方制劑時需要克服何種技術難題。(4)對于涉及藥品的發明創造,符合授權條件即可授予專利權,無需另行考慮該藥品是否符合其他法律法規中有關藥品研制、生產的相關規定,因此對于專利權人有關復方制劑必須安全、有效、穩定,未經一系列研究和試驗,不能顯而易見地得知可以將二者制成復方制劑的主張,本院不予采信。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71三、生物醫藥專利申請撰寫注意事項(6)專利申請人未能在說明書中公開的技術方案、技術效果,一般不得作為專利權是否符合法定授權確權標準的依據,否則會與在先申請原則相抵觸,背離了專利權以公開換保護的本質屬性。(7)專利權人主張其為了解決制劑的安全性、有效性、穩定性,還進行了長期毒性實驗、急性毒性試驗、一般藥理研究試驗等一系列試驗和研究,但由于相關技術內容并未記載于涉案專利說明書中,則不能體現出本發明相對現有技術作出了創新性的改進與貢獻,因此不能作為評價創造性的依據。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三、生物醫藥專利申請撰寫注意事項案例3鹽酸吡格列酮、格列美脲復方制劑無效案

在本專利的實審程序中,審查員指出權1中的“磺酰脲”概括了較大的范圍,從而導致該權利要求不符合的規定。為此,專利權人不僅提交了實驗數據(反證7)以證明吡格列酮與磺酰脲相比具有意想不到的技術效果,而且提交了其它證據證明磺酰脲是一類結構相似的化合物,并結合說明書的內容陳述了意見。國家知識產權局隨后作出了授權決定。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二、創造性最高院:

反證7是否應該采信:(1)無證據證明審查員是因為接受了反證7的試驗數據而作出了授權決定;(2)也無證據證明本專利的同族專利的申請過程中,歐洲專利局接受和認可了反證7,況且,他國的專利審查實踐對我國沒有約束力;(3)由于反證7存在于本專利審查檔案和歐洲同族專利審查檔案的事實僅能證明本專利在授予專利權的實質審查階段,專利權人曾提交過上述材料,而由于反證7并非實驗記錄的原件,沒有出處,其內容也沒有顯示是由哪一機構或個人作出的實驗,也沒有任何公證手續,且請求人對其真實性不予認可,一、二審法院對反證7未予采信,并無不當。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六、創造性案例4權1:注射用ATP二鈉氯化鎂凍干粉針劑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下列步驟:取ATP二鈉100份與氯化鎂32份加400份水攪拌,混合,……,軋鋁蓋制成注射用ATP二鈉氯化鎂凍干粉針劑。

D1:注射液,含A液:ATP二鈉100mg/2ml;和M液:氯化鎂32mg/2ml,A液與M液單獨包裝和存放,使用前將A液和M液混合于大容量的注射液中。A液pH8.5-10.0;B液。D2:教科書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六、創造性第13268號決定:權1與D1的區別在于,(1)權1為活性成分混合的凍干粉針劑,而D1為活性成分分裝的注射液;(2)D1未公開制備的具體步驟和工藝參數。因此權1相對于D1和D2的結合不具有創造性。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六、創造性一中院:維持第13268號決定

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六、創造性高院:

D2僅公開了含有單一活性成分的凍干粉針劑,并沒有公開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活性成分混合的凍干粉針劑,專利復審委員會第13268號決定并沒有對D2給出了通過將三磷酸腺苷二鈉和氯化鎂的混合注射液制備成單一劑型凍干粉針劑、以解決其存在的穩定性問題的技術啟示的認定提供相關的依據。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六、創造性最高院:D1將兩水溶液單獨包裝存放,本領域人員會意識到該兩水溶液長時間混合存放可能會存在不穩定的問題,而D1中A液呈弱堿性,M液呈弱酸性,長時間存放顯然會發生酸堿中和反應,破壞復方藥物的穩定性。D1在使用前相繼加入到大容量注射液中稀釋,原因之一就在于此。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六、創造性D2教導包括血漿在內的幾種在水溶液中不穩定,需制成無菌粉末的藥物。而血漿是有蛋白質、脂類等組成的多組分物質。但血漿是百余種成分天然形成的有機整體,其性質與本專利中酸性物質與堿性物質混合形成的藥物組合不具有可比性。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六、創造性另外,D2記載無菌粉末可通過多種方法制成,冷凍干燥僅是其中的一種。對于對熱敏感而在水溶液中不穩定的藥物,可采用冷凍干燥法形成無菌粉末。至于因組分間發生物理化學反應而引發不穩定的藥物,是否也用冷凍干燥法克服不穩定的問題,D2未給出明確啟示。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六、創造性基于D1,雖然本領域人員能夠想到ATP二鈉-氯化鎂液在混合及長時間混合存放時會產生不穩定的問題,但不穩定的原因不同,解決手段也不盡相同。例如,對于熱穩定性不良的物質來說,通常要避免其暴露于熱環境下,而對于組分之間可能發生化學反應而產生不相容性的物質來說,通常采用方法是物理隔離。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六、創造性

為了解決D1中的不穩定問題,本領域技術人員首先會分析其產生不穩定的原因。在確定其不穩定是由兩種組分之間可能會發生酸堿中和的化學反應所引起的基礎上,本領域人員會在相關現有技術中尋找解決這一問題的相應技術手段,然而D2并未明確教導當藥物在水溶液中的不穩定是因組分之間發生化學反應所引起時,也可以采用冷凍干燥的方法來解決,因此本領域人員無法從D2中獲得足夠的啟示。醫藥專利申請注意事項(長春)六、創造性

由于D1中A液與M液的酸堿性質完全相左,本領域人員顯然能夠意識到不宜將二者直接混合,即使混合也可能需要借助于大容量稀釋劑以避免二者發生化學反應,但大量稀釋劑的加入,會大大增加冷凍干燥的難度和成本,其對于冷凍干燥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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