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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22-2023學年吉林省白城市統招專升本民法自考模擬考試(含答案)學校:________班級: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號:________
一、單選題(30題)1.張三看到鄰居的房屋年久失修,臺風將至,為避免房屋坍塌遂自費修理鄰居的房屋,張三的行為屬于()
A.侵權B.無因管理C.不當得利D.違法行為
2.關于民事權利中的形成權,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確的()
A.形成權只能通過明示方式行使
B.效力待定的合同中相對人的催告權并非形成權
C.債權人撤銷權屬形成權
D.形成權不受訴訟時效期間的限制
3.甲、乙為夫妻,長期感情不和。2010年10月1日,甲前往外地出差期間失聯。2015年10月2日,法院依據法定程序宣告甲死亡。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A.甲、乙婚姻關系消滅,且不可能恢復
B.死亡宣告被撤銷的,甲、乙婚姻關系自行恢復
C.甲的繼承人可以繼承其財產
D.乙自2013年10月2日起可請求法院宣告甲死亡
4.甲將借用給乙的一臺電腦轉讓給丙,甲丙約定:甲將其對乙的返還請求權讓與丙,由丙以自己名義直接要求乙返還電腦。那么甲丙之間電腦交付的方式屬于()
A.指示交付B.占有改定C.簡易交付D.現實交付
5.紅光、金輝、綠葉和彩虹公司分別出資50萬、20萬、20萬、10萬元建造一棟樓房,約定建成后按投資比例使用,但對樓房管理和所有權歸屬未作約定。對此,下列選項中,說法不正確的是()
A.該樓發生的管理費用應按投資比例承擔
B.該樓所有權為按份共有
C.紅光公司投資占50%,有權決定該樓的重大修繕事宜
D.彩虹公司對其享有的份額有權轉讓
6.甲、乙互為鄰居。甲裝修房屋搬運建筑材料必須從乙門前經過。甲向乙提出在其花園內存放建筑材料10天,乙不同意。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即使乙不同意,甲依然可以在乙花園內存放建筑材料
B.乙有權利要求甲不得在搬運建筑材料時經過自己門前
C.甲搬運建筑材料經過乙門前時,需要向乙支付一定的費用
D.甲有權利在搬運建筑材料時經過乙門前
7.高中生錢某于2000年9月2日出生,2016年6月1日在校將同學李某打傷,致其花去醫藥費2000元。李某起訴要求錢某賠償醫藥費。該民事責任應由誰承擔()
A.錢某承擔B.錢某的父母承擔C.主要由錢某的父母承擔,錢某適當賠償D.主要由錢某承擔,錢某的父母適當賠償
8.買賣行為一般是()
A.單方民事法律行為B.實踐民事法律行為C.諾成民事法律行為D.單務民事法律行為
9.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
A.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B.適用社會公德,但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C.適用之前糾紛處理案例D.適用國家政策
10.侵權人因其侵害了他人名譽而將受害人的名譽恢復至未受侵害時的狀態,這種責任承擔方式是()
A.賠償損失B.排除妨礙C.消除影響D.恢復名譽
11.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促成條件成就的()
A.視為條件不成就B.視為條件已經成就C.可視為部分條件不成就D.該民事行為無效
12.某小學組織秋游,班主任甲因私事打電話閑談,未及時掌握學生的動態。學生乙私自離隊并與游客丙因排隊而爆發肢體沖突,頭部受傷。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該小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B.甲應承擔賠償責任
C.丙應承擔賠償責任,該小學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D.丙和該小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3.下列選項中,屬于物權客體的是()
A.專利權B.商標權C.月球D.臺燈
14.下列選項中,不屬于不當得利之債的構成要件的是()
A.一方獲得利益,且他方受到損失
B.獲得利益和受到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
C.獲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
D.獲得利益方主觀上具有過錯
15.小朋友甲的父母離異,甲隨母親生活。某日,甲和小朋友乙趁幼兒園老師丙出去逛街時打架,甲用玩具戳傷了乙的眼睛,致其眼睛失明。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甲的父親和母親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B.甲的母親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C.幼兒園應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D.丙應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16.下列選項中,屬于需要轉移占有的擔保物權的是()
A.動產抵押權B.不動產抵押權C.動產質權D.保證
17.王強的戶籍證明中載明其出生時間為1998年5月6日,而其母親堅持認為出生時間應為5月4日,在醫院的出生證明中記載的日期為5月3日,小明的鄰居則清楚地記得其出生日期為5月7日。王強的出生時間應是()
A.1998年5月4日B.1998年5月6日C.1998年5月3日D.1998年5月7日
18.甲將乙打成重傷,須支付乙的醫藥費5萬元。甲與乙達成如下協議:乙向甲賠償醫藥費5萬元,甲不得告發乙。甲獲得5萬元賠償后,向公安機關報案,后乙被判刑。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甲、乙之間的協議有效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權撤銷該協議C.甲、乙之間的協議無效D.乙無權要求甲返還該5萬元賠償費
19.抗辯權的作用在于()
A.支配特定物B.對抗請求權C.對抗絕對權D.結束請求權
20.甲因經營需要向好友乙借款20萬元,借款期限屆滿,甲無力償還,同時丙欠甲到期借款25萬元,甲不積極向丙主張支付借款,則()
A.乙可以請求丙向自己清償25萬元
B.乙不能直接受領丙的清償
C.乙可以請求法院執行丙的財產
D.乙應以甲的名義請求丙向自己清償
21.關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權利能力,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權
B.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權受侵害時都享有物質性人格權
C.自然人與法人民事權利能力的范圍相同
D.各類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的范圍相同
22.關于民事法律關系,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民事法律關系只能由當事人自主設立
B.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即自然人和法人
C.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不作為
D.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均由法律規定
23.某中學委托其職工王某購買一批電教器材。王某到百貨公司購買時,正好該公司舉行有獎銷售,規定購買商品若干元可參與抽獎。王某購買電教器材后,抽中一等獎,得到電視機一臺,該電視機應當()
A.歸某中學所有B.歸某中學所有,但應當給王某適當補償C.歸王某所有D.歸某中學與王某共有
24.對于業主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業主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包括對共有部分的單獨轉讓權
B.業主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包括對共有部分的請求分割權
C.業主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包括對整個建筑物享有的共同所有權
D.業主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包括對專有部分的所有權
25.根據法律的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通過家庭承包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耕地的承包期為()
A.5年B.10年C.20年D.30年
26.共有人對共有關系的性質發生爭議,無法查明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時應當推定為()
A.共同共有B.按份共有C.公共所有D.個人所有
27.甲在緊急避險過程中超過必要限度采取措施,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害,甲應當承擔()
A.部分責任B.全部責任C.無責任D.適當的責任
28.下列選項中,甲有權對乙主張不當得利返還的是()
A.甲向乙支付賭債30萬元
B.甲將房屋出租給乙,租金3000元。乙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丙,租金3500元
C.甲的家人誤將乙的土地當成甲的土地種上了土豆,而乙打算5天后在該土地上種植番茄
D.甲歌劇院演出京劇時,乙逃票觀看了該劇
29.下列情形,商場須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是()
A.甲故意隱瞞手機的內在瑕疵而將該手機賣給乙,乙發現后撤銷了該手機買賣合同,乙因此遭受路費及其他損失100萬元
B.商場出售的商品不合格,顧客要求退貨
C.商場的人員懷疑某女士盜竊商場內出售的貨物,而非法拘禁該女士
D.顧客要求購買擺放在商場櫥窗內出售的手機,而商場以該手機不出售為由而拒絕
30.下列選項中,說法不正確的是()
A.自然人因出生而取得人格權B.人格權可以繼承C.法人享有有限的人格權D.人格權的客體是人格利益
二、單選題(30題)31.公民下落不明滿()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其為失蹤人
A.1年B.2年C.3年D.4年
32.甲不慎落水,乙奮勇搶救,搶救過程中致甲面部受傷,同時乙丟失手機一部。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乙應賠償甲面部受傷的損失,甲不應賠償乙失落手機的損失
B.乙應賠償甲面部受傷的損失,甲應賠償乙失落手機的損失
C.乙不應賠償甲面部受傷的損失,甲不應賠償乙失落手機的損失
D.乙不應賠償甲面部受傷的損失,甲應賠償乙失落手機的損失
33.張某是某企業的銷售人員,隨身攜帶蓋有該企業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便于對外簽約。后張某因收受回扣被企業除名,但空白合同書未被該企業收回。張某以此合同書與他人簽訂購銷協議,問:該購銷協議的性質應如何認定()
A.不成立B.無效C.可撤銷D.成立并生效
34.王某向李某借錢,李某說:太陽從西邊出來,我就借錢給你。則()
A.所附條件無效,行為有效B.所附條件無效,行為無效C.所附條件有效,行為有效D.所附條件有效,行為無效
35.甲乙丙三人依法成立一個合伙組織,推舉甲為負責人,其他合伙人的經營活動()
A.對全體合伙人不發生效力B.只有經甲認可后方發生效力C.對全體合伙人發生效力D.須經全體合伙人認可后方發生效力
36.下列人身權利中可以轉讓的是()
A.人格權B.名譽權C.親權D.名稱權
37.甲搬家公司指派員工張某為顧客李某搬家,張某私下請王某幫忙。搬家過程中,王某扭傷腰部住院就醫。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張某應當承擔賠償責任B.李某應當補償部分醫藥費C.甲搬家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D.甲搬家公司應當和張某承擔連帶責任
38.債權人提起撤銷權訴訟的,相對人為()
A.債務人B.第三人C.債權人D.被告
39.甲向乙借款5000元,還款期屆滿后甲無力償還。后乙得知,丙將甲打傷尚欠甲2000元的醫療費未還,丁欠甲3000元借款也已到期但甲并未要求丁還款。那么乙可向()主張代位權
A.只能向丙B.可以向丙或丁C.只能向丁D.不能向丙或丁主張
40.甲的一條狗走失,被乙拾得。丙從乙處盜走該狗后,以3000元價格賣給不知情的丁。下列選項中,表述正確的是()
A.甲有權對乙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
B.甲有權對丁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
C.乙有權對丙行使占有返還請求權
D.乙有權對丁行使占有返還請求權
41.大華商場委托飛達廣告公司制作了一塊宣傳企業形象的廣告牌,并由飛達公司負責安裝在商場外墻。某日風大,廣告牌被吹落砸傷過路人鄭某。經查,廣告牌的安裝存在質量問題。關于鄭某的損害,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大華商場承擔賠償責任,飛達公司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B.飛達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大華商場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C.大華商場承擔賠償責任,但其有權向飛達公司追償
D.飛達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大華商場不承擔責任
42.根據債的主體雙方的人數,債可分為()
A.主債與從債B.單一之債與多數人之債C.法定之債與意定之債D.特定物之債與種類物之債
43.抵押人將已經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通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
A.終止B.繼續有效C.解除D.效力待定
44.2015年1月周某與林某協議離婚時約定,孩子歸女方林某撫養,周某每年給付1000元撫養費。離婚后,因林某將孩子由姓周改姓林,周某憤怒,以沒錢為由拒付撫養費。2019年因年景不好,周某就將賣糧僅得的1000元贈給自己的妹妹,自己出去打工了。林某能否請求法院撤銷該贈與()
A.不能,因為贈與物已經交付
B.不能,因為給付撫養費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
C.不能,因為周某已經不是孩子的監護人
D.能,因為周某逃避義務進行贈與
45.四海公司分公司以四海公司的名義與北京實達公司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現分公司因為拖欠租金而與實達公司發生糾紛。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法律責任由合同的當事人獨立承擔
B.該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體資格,又無四海公司的授權,租賃合同無效
C.合同有效,依該合同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四海公司承擔
D.合同有效,依該合同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46.依據我國法律,無線電頻譜資源、水流、礦藏等財產屬于()
A.集體所有B.公民個人所有C.國家或集體所有D.國家專屬所有
47.在同一個標的物上不能同時存在兩個以上內容不相容的物權,此為物權的()
A.排他效力B.排除妨害C.優先效力D.追及效力
48.下列選項中,不屬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是()
A.房屋租賃期滿后,出租人繼續接受承租人所交納的租金
B.顧客向自動售貨機投入硬幣,購買礦泉水
C.乘客刷卡入閘乘坐地鐵
D.王某網購某型號電視機一臺,并要求貨到付款
49.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后丙死亡。1年后乙得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請撤銷對甲的死亡宣告。依據我國法律規定,該死亡宣告撤銷后,甲與乙原有的婚姻關系()
A.自行恢復B.不得自行恢復C.經乙同意后恢復D.經甲同意后恢復
50.根據侵權行為的性質不同,侵權行為可分為()
A.積極侵權行為與消極侵權行為
B.單獨侵權行為與共同侵權行為
C.共同加害行為與共同危險行為
D.一般侵權行為與特殊侵權行為
51.李明的三星手機壞了,李明遂將該手機扔到樓下垃圾桶內,后張某拾得該手機,經修理后能正常使用。李明得知情況后,要求張某返還。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張某取得手機所有權
B.張某無權取得手機所有權
C.李明有權要回手機,但應當支付張某維修費
D.李明有權要回手機且不須支付任何費用
52.關于民事法律關系不同于其他法律關系的特征,下列選項中,說法錯誤的是()
A.民事法律關系是民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在法律上的表現
B.民事法律關系是人與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C.民事法律關系具有平等性
D.民事法律關系具有一定程度的強行性
53.在無因管理中,管理人的損害限于()
A.消極損害B.直接損害C.實際損失D.可得利益損失
54.李四在張三的模型制作店里定作了一款飛機模型,取貨時,因帶錢不夠支付定作費,在征得張三同意下將金項鏈留下,約定付清定作費后取回項鏈,則張三對項鏈享有()
A.抵押權B.質權C.留置權D.處分權
55.某賓館客房內備有零食、酒水、香煙等,標價高于市場同類商品。關某誤認為這些商品是酒店免費提供的,因而飲用了一瓶洋酒。結賬時酒店欲按標價收費,關某拒付。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關某應按標價付款B.關某應按市價付款C.關某不應付款D.關某應按標價的一半付款
56.送報人甲將乙的報紙誤投其鄰居丙的報箱,丙取而棄之,丙的行為()
A.并無不當B.構成不當得利C.構成無因管理D.構成侵權行為
57.甲、乙簽訂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甲于2018年1月8日交貨,乙在交貨后1周內付款,交貨期屆滿前,甲發現乙有轉移資金以逃避債務的行為。對此,甲依法可行使()
A.不安抗辯權B.同時履行抗辯權C.后履行抗辯權D.撤銷權
58.下列不屬于債權債務概括移轉情形的是()
A.遺囑繼承B.企業合并C.企業分立D.合同移轉
59.甲將借用給乙的一臺電腦轉讓給丙,甲丙約定:甲將其對乙的返還請求權讓與丙,由丙以自己名義直接要求乙返還電腦。那么甲丙之間電腦交付的方式屬于()
A.指示交付B.占有改定C.簡易交付D.現實交付
60.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方式推定為()
A.連帶責任保證B.最高額保證C.一般保證D.共同保證
三、單選題(30題)61.甲演出公司與王某訂立演出合同,約定由王某在晚會上演唱自創歌曲三首,每首酬金3萬元,由此成立的債的關系是()
A.單一之債B.按份之債C.法定之債D.連帶之債
62.下列選項中,屬于相鄰關系屬性的是()
A.從屬性B.法定性C.復合性D.獨立性
63.2018年冬,甲、乙、丙三人共同買了一套房屋,在分割房屋時,誰也不愿意要房屋。依據我國《物權法》,處理該房屋的方法為()
A.實物分割B.變價分割C.降價處理D.作價補償
64.關于親權,下列選項中,說法不正確的是()
A.親權的主體是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B.共同親權原則是當代親屬法規定的親權基本原則
C.由親權人實施的未成年子女財產處分行為有效
D.未成年子女已經成年或子女死亡的,親權喪失
65.遼東公司欠遼西公司貨款200萬元,遼西公司與遼中公司簽訂了一份價款為150萬元的電腦買賣合同,合同簽訂后,遼中公司指示遼西公司將該合同項下的電腦交付給遼東公司。因遼東公司屆期未清償所欠貨款,故遼西公司將該批電腦扣留。關于遼西公司的行為,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屬于行使抵押權B.屬于行使動產質權C.屬于行使留置權D.屬于自助行為
66.甲乙兩人共有一套二層樓房,甲占有一層,乙占有二層,后二層樓房的玻璃被異物擊碎,玻璃掉落砸傷了丙,則對丙的損失應該()
A.甲不承擔責任B.乙獨自承擔責任C.甲乙分別承擔責任D.甲乙承擔連帶責任
67.高某向周某借用一頭耕牛,在借用期間高某意外死亡,其子小高不知耕牛非屬高某所有而繼承。不久耕牛產下一頭小牛。期滿后周某要求小高歸還耕牛及小牛,但此時小牛已因小高管理不善而死亡。下列哪個說法是正確的()
A.周某有權請求小高歸還其耕牛,但無權請求返還小牛
B.周某有權請求小高歸還其耕牛及小牛
C.周某有權請求小高返還其耕牛及小牛,但應向小高支付必要費用
D.周某可以請求小高賠償小牛死亡的損失
68.下列各物中屬于禁止流通物的是()
A.毒品B.文物C.廢舊物品D.黃金
69.下列選項中不屬于實際違約的是()
A.拒絕履行B.遲延履行C.部分履行D.明示毀約
70.買賣合同中,出賣人出賣運輸途中的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外,毀損、滅失風險自何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A.貨物裝運上車B.合同生效C.合同成立D.貨物被卸下車
71.先合同義務和后合同義務體現了民法()
A.公平原則B.平等原則C.誠實信用原則D.意思自治原則
72.某賓館為了8月8日的開業慶典,于8月7日向電視臺租借一臺攝像機。慶典之日,工作人員不慎摔壞攝像機,賓館決定按原價買下,以抵償電視臺的損失,遂于8月9日通過電話向電視臺負責人表明此意,對方表示同意。8月15日,賓館依約定向電視臺支付了價款。攝像機所有權何時轉移()
A.8月7日B.8月8日C.8月9日D.8月15日
73.債權人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
A.口頭通知債務人即可B.不須通知債務人即可C.須經債務人書面同意D.須經債務人同意
74.以下關于保證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保證的責任范圍須與主債權完全一致
B.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作為保證人
C.保證合同可以采用口頭形式
D.保證合同的當事人是主債權人和第三人
75.民事法律事實必須是()
A.所有的客觀現象
B.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終止的客觀現象
C.與當事人無關的客觀現象
D.與當事人有關的客觀現象
76.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
A.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B.適用社會公德,但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C.適用之前糾紛處理案例D.適用國家政策
77.甲、乙、丙三人合伙經營一家小吃店,乙不小心將就餐的顧客丁燙傷,則()
A.應由乙對丁承擔賠償責任
B.應由甲、乙、丙三人分別對丁承擔責任
C.應由乙對丁負主要賠償責任,甲、丙負次要賠償責任
D.應由甲、乙、丙三人對丁承擔連帶責任
78.甲公司的司機乙,在駕駛機動車送貨時,因超速行駛撞傷了行人丙。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A.甲公司和乙共同承擔責任B.乙和丙共同承擔責任C.乙賠償丙的全部損失D.丙應承擔自己的全部損失
79.下列哪一項不屬于我國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A.合同自由原則B.誠實信用原則C.綠色原則D.鼓勵交易原則
80.買賣行為一般是()
A.單方民事法律行為B.實踐民事法律行為C.諾成民事法律行為D.單務民事法律行為
81.關于共同侵權行為,下列哪一說法是不正確的()
A.共同侵權行為的主體須為兩人以上
B.數個共同加害人的共同行為所致損害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
C.數個共同加害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D.共同侵權行為的行為人之間具有主觀的意思聯絡
82.甲在買菜回家的途中,被某樓房住戶扔出的玻璃杯砸成重傷。該樓房有10戶業主,但不能查明玻璃杯是從哪一戶扔出的。下列選項中,表述正確的是()
A.甲自己承擔全部損害
B.甲無權要求所有業主承擔賠償責任
C.業主乙如能證明自己當時不在屋內,則乙可以免責
D.甲有權要求物業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83.張某和李某簽訂一份買賣合同,雙方在甲地談妥合同的主要條款,張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簽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合同簽訂地為()
A.甲地B.乙地C.丙地D.丁地
84.下列選項中,甲有權對乙主張不當得利返還的是()
A.甲向乙支付賭債30萬元
B.甲將房屋出租給乙,租金3000元。乙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丙,租金3500元
C.甲的家人誤將乙的土地當成甲的土地種上了土豆,而乙打算5天后在該土地上種植番茄
D.甲歌劇院演出京劇時,乙逃票觀看了該劇
85.甲將自己的電腦賣給乙,雙方約定電腦賣給乙后仍然由甲使用一個月。乙是通過哪種交付方法取得電腦所有權的()
A.現實交付B.占有改定C.指示交付D.簡易交付
86.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被侵權人對于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其包含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適用規則是()
A.過失相抵規則B.權衡利益規則C.損益相抵規則D.全部賠償原則
87.甲在乙處修理自行車,取回自行車時,因帶錢不夠,乙就將自行車扣留,稱等甲將錢交清之后再取回自行車,乙對此自行車的占有基于()
A.質權B.抵押權C.留置權D.所有權
88.張三欠李四一萬元,月底到期。月底到期前,張三將自己僅有的值錢的財產包括2000元的冰箱和5000元的摩托車贈送給了王五,張三別無其他財產。則李四有權()
A.行使追索權B.行使代位權C.主張贈與無效D.請求法院撤銷張三的贈與行為
89.趙某系全國知名演員,張某經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趙某,此后多次參加營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攝了一些商業廣告。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張某故意整容成趙某外形的行為侵害了趙某的肖像權
B.張某整容后參加營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趙某的肖像權
C.張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攝商業廣告的行為侵害了趙某的名譽權
D.張某的行為不構成對趙某人格權的侵害
90.公民開始享有人格權的時間是()
A.出生時B.成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時C.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時D.年滿16周歲時
四、單選題(10題)91.甲不小心將自己的一塊名貴手表丟失,被乙拾得,乙將該手表交公安局。甲逾期未能認領,公安局遂委托拍賣行將該手表拍賣。丙競買成功,將該手表贈與朋友丁,戊自丁處盜得該手表,并自己占有。該手表依法()
A.歸甲所有B.歸丙所有C.歸丁所有D.歸戊所有
92.甲將自有三間房屋借給乙居住,乙因家人較多,住房不夠,經甲同意在甲已有的三間平房上由甲出力、乙出錢,加蓋上三間。雙方對加蓋房屋的權屬未作約定。后因甲乙關系惡化,甲將出借房屋收回,但對加蓋的三間上房的權屬,雙方發生爭議。根據民法原理,上房三間的所有權應屬誰()
A.甲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權,但應返還乙所出之錢
B.乙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權,但應補償甲的人工費用
C.乙因出錢而取得所有權,但應給甲適當補償
D.甲、乙因合作建房而成為房屋的共有人
93.乙公司向甲公司發出要約,旋即又發出一份要約作廢的函件。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長發函給乙公司,提出只要將交貨日期推遲兩個星期,其他條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締約,雙方締約沒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A.要約已被撤回B.要約已被撤銷C.甲公司對要約作了實質性改變D.甲公司承諾超過了有效期間
94.甲公司開發寫字樓一幢,于2018年5月5日將其中一層賣給乙公司,約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18年5月6日申請辦理了預告登記。2018年6月2日甲公司因資金周轉困難,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以該層樓向銀行抵押借款并登記。現因甲公司不能清償欠款,銀行要求實現抵押權。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權設立
B.抵押合同無效,但抵押權設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權不設立
D.抵押合同無效,抵押權不設立
95.下列選項中,屬于相鄰關系屬性的是()
A.從屬性B.法定性C.復合性D.獨立性
96.甲將其父去世時留下的畢業紀念冊贈與其父之母校,贈與合同中約定該紀念冊只能用于收藏和陳列,不得轉讓。但該大學在接受乙的捐款時,將該紀念冊饋贈給乙。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該大學對乙的贈與無效,乙不能取得紀念冊的所有權
B.該大學對乙的贈與無效,但乙已取得紀念冊的所有權
C.只有經甲同意后,乙才能取得紀念冊的所有權
D.該大學對乙的贈與有效,乙已取得紀念冊的所有權
97.下列事實中,構成不當得利之債的事實是()
A.甲欠乙5000元,還款1000元B.甲搶劫乙的錢包C.乙將甲走失的牛用于耕地D.甲因賭博輸給乙8萬元
98.下列選項中,不屬于民法基本原則的是()
A.平等原則B.綠色原則C.誠信原則D.效率原則
99.下列選項中,屬于我國民法淵源的是()
A.交易習慣B.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法適用的司法解釋C.某研究人員關于侵權行為的專著D.基層人民法院的判決
100.根據標的物的性質分類,物權可分為動產物權和不動產物權,下列選項中,屬于不動產物權的是()
A.抵押權、地役權、留置權B.土地承包經營權、地役權C.抵押權、留置權D.地役權、質押權、留置權
五、單選題(10題)101.下列選項中,不屬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是()
A.房屋租賃期滿后,出租人繼續接受承租人所交納的租金
B.顧客向自動售貨機投入硬幣,購買礦泉水
C.乘客刷卡入閘乘坐地鐵
D.王某網購某型號電視機一臺,并要求貨到付款
102.一日清晨,甲發現一頭牛趴在自家門前,時值春耕,甲用該牛耕種自家田地。期間該牛因勞累過度得病,甲花費300元將其治好。兩年后,牛的主人乙尋牛來到甲處()
A.甲應返還牛,但有權要求乙支付300元
B.甲應返還牛,但無權要求乙支付300元
C.甲不應返還牛,但乙有權要求甲賠償損失
D.甲不應返還牛,無權要求乙支付300元
103.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
A.無效B.有效C.部分有效,部分無效D.在撤銷死亡宣告后才有效
104.債權人甲拒絕受領債務人乙的履行,乙在難以履行的情況下,將標的物提存。提存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
A.乙承擔B.甲和乙共同承擔C.甲承擔D.甲和乙分別承擔
105.普通訴訟時效的期間為()
A.2年B.3年C.1年D.4年
106.小麗是一個討人喜歡的13歲學生,其母親的好友張三非常喜歡她,與小麗簽訂了贈與協議,贈與小麗一架鋼琴。關于該贈與行為()
A.無效B.可由小麗的父母請求撤銷C.有效D.經小麗母親同意后有效
107.下列不屬于債權債務概括移轉情形的是()
A.遺囑繼承B.企業合并C.企業分立D.合同移轉
108.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哪一類權利不能設定權利質權()
A.專利權B.應收賬款債權C.可以轉讓的股權D.房屋所有權
109.關于民事法律關系,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民事法律關系只能由當事人自主設立
B.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即自然人和法人
C.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不作為
D.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均由法律規定
110.甲、乙為好朋友,在乙的婚禮上,乙的朋友們酒酣耳熱后對甲說:乙欠你的1萬元錢就算了,別要他還了。甲礙于情面,當場未表態。后甲要求乙還錢,乙拒絕,遂起糾紛。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甲與乙之間構成不當得利關系B.甲與乙之間構成贈與關系C.甲與乙之間構成借貸關系D.甲與乙之間已構成債的免除
六、單選題(0題)111.李某在某修車行修理爆胎的自行車后拒付修理費,修車行將李某的自行車扣住的行為是在行使()
A.質押權B.抵押權C.留置權D.所有權
參考答案
1.BB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行為。張三對鄰居的房屋沒有修理義務,其行為構成無因管理。故應選B項
2.AA本題考查形成權的概念和特征。形成權是指當事人一方可以自己單方的意思表示,使法律關系發生變動的權利,形成權也能夠通過默示的方式行使,如根據《繼承法》第25條,受遺贈人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沒有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意思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所以A項說法錯誤。催告權只是請求權的一種權能,是催告相對方對合同的效力予以追認,只是催告行為本身不能發生法律關系的變化,所以催告權不是形成權,B項說法正確。通常認為,債權人的撤銷權兼具形成權與請求權雙重性質,所以C項說法正確。訴訟時效僅適用于請求權,不適用于形成權,所以D項說法正確
3.CC甲被宣告死亡后,甲的財產發生繼承,甲乙之間的婚姻關系消滅,死亡宣告被撤銷的,除乙再婚或者書面聲明不愿恢復婚姻關系外,兩人婚姻關系自動恢復。A、B兩項說法錯誤。除意外事件外,下落不明滿4年的,才可以由利害關系人申請宣告死亡,D項說法錯誤
4.AA指示交付是指當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讓與人以對第三人的返還請求權讓與受讓人,以代替現實交付。故應選A項
5.CC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6.DD地役權,是指土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為了便利的使用自己的土地,而通過法律行為設定的或者依法取得的對他人所有或使用的土地加以使用的權利。甲在乙花園內存放建筑材料屬于地役權,是約定權利,未經供役地人乙同意,不得為之。A項說法錯誤。相鄰不動產的物權人在對不動產進行占有、使用、收益或處分時,相互給予對方便利或對一方權利加以限制而對他方權利予以延伸,由此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就是相鄰關系。搬運貨物從門前走過屬于相鄰關系的內容,是法定權利,甲不需要支付報酬。B、C兩項說法錯誤,D項說法正確
7.BB監護人責任,是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自己的行為致人損害,由行為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特殊侵權責任。侵權行為發生時行為人不滿18周歲,沒有經濟能力的,應當由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據此,本題中的民事責任應該由錢某父母承擔
8.CC買賣行為是諾成、雙務、雙方行為,而非實踐、單務、單方合同。故應選C項
9.AA民法的淵源即民事法律規范的表現形式。我國民法的淵源有:(1)憲法中的民事規范;(2)民事法律;(3)行政法規中的民事規范;(4)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等法規中的民事規范;(5)行政規章中的民事規范;(6)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有關民事的司法解釋;(7)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8)不違背公序良俗的習慣
10.DD恢復名譽,是指侵權人因其侵害了他人名譽而將受害人的名譽恢復至未受侵害時的狀態
11.AA附條件的法律行為,是指當事人在法律行為中特別規定一定的條件,以條件是否成就來決定法律行為效力的發生或消滅的法律行為。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12.CC第三人責任事故,是指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不是由于學校的過錯,而是由于第三人的過錯行為所引起,應當由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本題中侵權人丙應承擔賠償責任,學校應就班主任甲未盡到管理職責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13.DD物權的客體是物。民法上的物,是指存在于人體之外,為人力所支配,且能滿足人類生活需要的有體物。物的特征:(1)物必須存在于人體之外。任何人、任何活著的人體都不是物。(2)物須為人力所能控制。物權的特征之一就在于對物的支配,即管領控制該物。(3)法律上的物能夠滿足人類社會生活的需要。即在社會一般觀念上被認為能夠滿足人類社會生活的需要。A、B、C三項不符合民法上物的特征,不屬于物權的客體
14.DD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了利益。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1)一方獲得利益。(2)他方受到損失。(3)獲得利益和受到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4)獲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成立不當得利之債不要求獲得利益方主觀上具有過錯,D項說法錯誤,當選
15.CC學生傷害事故責任,是指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學生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應當由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的特殊侵權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受到損害的學校責任為過錯推定責任,幼兒園、學校等教育機構主張無過失的,應當適用舉證責任倒置,由自己舉證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失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能夠證明盡到了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存在過失(幼兒園老師丙出去逛街疏于管理),故對于乙的損害,學校應承擔賠償責任。夫妻離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權益的,同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確有困難的,可以責令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擔民事責任。故對于乙的損害,學校與甲的父母承擔賠償責任
16.CC根據擔保物是否轉移占有,擔保物權可以分為轉移占有的擔保物權與不轉移占有的擔保物權。轉移占有的擔保物權包括質權與留置權,不轉移占有的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保證不屬于擔保物權。故應選C項
17.CC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因此王強的出生時間以出生證明中記載為準
18.DD甲被乙打成重傷并不屬于告訴才處理的刑事案件,甲乙雙方就乙的刑事責任不得私了,甲乙關于甲不得告發乙的約定因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歸于無效;乙將甲打成重傷,乙的行為在構成犯罪行為的同時,也是一種侵權行為,乙應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甲乙關于雙方之間賠償問題的約定是民事主體對自己權利的處分,不存在乘人之危的問題,應認定為有效。因此,甲乙之間的協議部分有效(乙向甲賠償醫療費5萬元),部分無效(甲不得告發乙)
19.BB抗辯權是對抗或否認對方請求權的權利
20.CC《合同法》第73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是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代位權行使的效力:(1)對債權人的效力: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權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后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消滅。(2)對債務人的效力:代位權行使的直接效果應歸屬于債務人。(3)對次債務人的效力:代位請求一旦成立,次債務人便應當依據法院的裁判向債權人作出履行。乙可以向法院提出以自己的名義受領丙20萬元的清償
21.AA物質性人格權是以自然人的物質載體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客體,概括保障這些物質性人格利益的權利。物質性人格權包括身體權、生命權、健康權三種。物質性人格權屬于自然人專屬享有,因此,B項說法錯誤。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范圍與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范圍不同,主要受到性質上的限制、法律上的限制和目的事業的限制。基于自然人的天然屬性而專屬于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內容,法人均不能享有,因此,C項說法錯誤。法人民事權利能力的范圍通常以其目的事業為限,因此,D項說法錯誤
22.CC民事法律關系也可能因為事實行為和事件而產生,不是只能由當事人自主設立,A項說法錯誤。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也可能包括國家和其他組織,B項說法太絕對,錯誤。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物、行為、智力成果,行為包括作為與不作為,C項說法正確。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民事主體之間基于客體所形成的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其權利義務可以是當事人的自主設定,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規定的,所以D項說法錯誤
23.AA委托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一方委托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諾處理事務的合同。委托他方處理事務的,為委托人。允諾為他方處理事務的,為受托人。受托人負有財產轉交義務,受托人因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托人。這些財產,包括金錢、物品及其孳息、權利等,不論是以委托人名義取得的,還是受托人自己名義取得的。也不論是轉委托中的第三人取得的還是受托人在處理事務時直接取得的,均須交付給委托人。電視機屬于受托人王某處理委托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托人某中學
24.DD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是指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具有整體性和不可分割性,權利人不能保留其中的一項權利而轉讓或拋棄其他權利。不可單獨轉讓和分割,A、B兩項錯誤。C項應為享有對專有部分之外的共有部分的共有權
25.DD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承包人依法通過承包而取得的對農村土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具有穩定性。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26.BB《物權法》第103條規定: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27.DD《侵權責任法》第31條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責任或者給予適當補償。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責任
28.DD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了利益。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1)一方獲得利益。(2)他方受到損失。(3)獲得利益和受到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4)獲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A項系因不法原因而給付,不構成不當得利。B項乙基于甲乙之間有效的租賃合同在租賃期間對租賃物享有收益。C項乙未有種土豆的計劃,不能評價為乙的財產的增加。故A、B、C三項都不符合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
29.AA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一方因違背其依據誠實信用原則所產生的義務,而致另一方的信賴利益的損失,對此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締約過失責任前提是發生在合同訂立過程中。B項合同已成立,不符合締約過失責任成立要件,須承擔產品質量擔保責任,屬于違約。C項須承擔刑事責任。D項商場無訂立合同的意圖,不成立締約過失責任
30.BB人格權不可以繼承,不可轉讓
31.BB宣告失蹤是指自然人離開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達到法定的期限,經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其為失蹤人的一項制度。宣告失蹤的條件:(1)必須有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事實。(2)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3)必須經過法院依據法定程序宣告
32.DD甲不慎落水,乙奮勇搶救的行為,屬于無因管理的行為,管理人僅在具有惡意或重大過失時,負賠償責任,所以乙在甲有生命危險時因救助給甲造成的面部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
33.DD張某本來有代理權限,相對人在不知其被開除的情況下,空白合同書足以使相對人相信其有代理權限,構成表見代理,該代理行為有效
34.BB附條件的民事行為要求所附條件是將來、不確定的事實,根據題意,李某提出的條件不存在實現的可能性,所以不是附條件的民事行為
35.CC合伙人對合伙組織的經營行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的經營行為對全體合伙人發生效力
36.DD人身權的專屬性是指人身權與特定權利主體的人身不可分離,是一種專屬權,故不能轉讓,企業法人的名稱權可以依法轉讓。故應選D項
37.CC用人單位責任,是指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由用人單位作為賠償責任主體,為其工作人員致害的行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特殊侵權責任。用人單位在承擔了賠償責任之后,對于有過錯的直接行為人,可以依法追償。本題中甲搬家公司應承擔用人單位責任,對王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38.BB根據《合同法解釋(一)》第24條,債權人提起撤銷權訴訟的,應以債務人為被告,以相對人為第三人
39.CC根據《合同法》第73條: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根據《合同法的解釋(一)》第12條,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于撫養關系、扶養關系、贍養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債權。醫療費屬于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故應選C項
40.BB返還原物請求權,是指所有權人以及其他物權人依法享有的要求無權占有其物或不法侵奪其物之人返還該物的請求權。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構成要件:(1)返還原物請求權的主體為權利人。包括物權人以及依法享有返還原物請求權的其他人,如所有權人、破產管理人等。(2)負有返還所有物之義務者須為所有物之現實占有人。如果其已喪失占有,則不能針對其行使所有物返還請求權。(3)占有的不法性。只有在占有人的占有是不法之時,權利人才能針對占有人行使返還原物的請求權。返還原物請求權其行使的主體為原物的所有人,根據《物權法》,遺失物和盜竊的贓物賣給不知情的第三人,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所有權人有無限追索權,不管是誰占有,都可以要求返還。丁系無權占有人,甲可對丁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乙曾經是無權占有人,但乙飼養的狗被盜走后,乙不再是無權占有人(非現時的無權占有人),甲對乙不享有返還原物請求權,故A項說法錯誤,B項說法正確。乙雖非狗的所有人,但乙系狗的占有人,乙對狗的占有被丙侵奪,因侵奪人丙不再是現時的占有人,故乙對丙不享有占有返還請求權。同時,丁屬于侵奪人丙的善意繼受人,乙對善意繼受人丁也不享有占有返還請求權。故C、D兩項說法錯誤
41.CC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本題中,因為廣告牌的安裝存在質量問題,大華商場是廣告牌的所有者,因此,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合同法》第406條,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據此,大華商場承擔責任之后,有權向飛達公司追償,C項說法正確
42.BB根據債的主體雙方的人數,債可分為單一之債與多數人之債。單一之債是指債的雙方主體即債權人和債務人都僅為一人的債。多數人之債是指債的雙方主體均為二人以上或其中一方主體為二人以上的債
43.BB《物權法》第190條規定: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
44.DD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的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B項說法錯誤。撫養、贍養、扶養是法定的義務,是基于血緣等關系而確立的,這些義務不因監護關系的終止而終止,C項說法錯誤。債權人的撤銷權,是指因債務人實施減少其財產的行為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行為的權利。題目中周某將財產贈與他人,屬于損害林某債權的行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D項說法正確,當選
45.CC法人的分支機構,是指根據法人的意志所設立的法人的組成部分,根據法人章程、決議的授權從事法人的部分經營業務。法人的分支機構不能作為獨立的民事權利主體。如果領取營業執照,可以作為非法人組織。如果法人的分支機構以法人名義實施民事活動,應當由法人承擔法律后果。而如果法人的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而且分支機構有自己的財產的,應當以自己的財產承擔,不足部分由法人承擔
46.DD國家所有權的客體范圍:(1)礦藏、水流、海域。(2)城市的土地以及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3)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野生動植物資源。(4)無線電頻譜資源。(5)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文物。(6)國防資產。(7)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鐵路、公路、電力設施、電信設施和油氣管道等基礎設施。故應選D項
47.AA物權的效力,是指為實現物權的內容,法律上所賦予權利人的權能。物權的一般效力分為排他效力與優先效力兩種,它們是物權為實現其內容所必備的權能。物權請求權,是物權的保護方法,不屬于物權效力。追及效力是物權優先效力或者物上請求權的應有之義,不屬于一項獨立的物權效力。物權的優先效力一方面意味著物權具有優先于債權的效力,另一方面也意味著同一物上多項物權并存時它們之間的優先效力。物權的排他效力指在同一物上不能同時存在兩個以上內容不相容的物權。物權的排他效力是由物權的支配性所決定。為保障權利人支配權的實現,法律必須賦予其排他效力,以使物權的直接支配權不致落空
48.D
49.BB撤銷死亡宣告后,婚姻關系自行恢復,但其配偶再婚或向婚姻機關書面說明不愿意恢復的除外。因乙再婚,撤銷死亡宣告后,甲與乙之間的婚姻關系不得自行恢復
50.AA根據侵權行為的性質不同,侵權行為可分為積極侵權行為與消極侵權行為。其中,積極侵權行為又叫作為的侵權行為,即侵權人通過作為的方式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侵害行為;消極侵權行為又叫不作為的侵權行為,即侵權人通過不作為的方式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行為
51.AA當李明將手機扔掉時,該手機即成為無主物,張某以所有的意思,將該手機撿回,對手機產生所有權,屬于先占
52.DD民事法律關系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許多民事法律關系可根據當事人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
53.CC管理人為管理事務而受有損害時,本人應當給予補償。此項損害的發生應當與管理事務的行為有因果關系,且應以實際損失為限
54.BB質權是指債權人因擔保其債權而占有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財產,于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時,得以其所占有的標的物的價值優先受償的權利。本題中李四將項鏈質押給張三,以擔保定作費用
55.BB(1)酒店(標價陳列洋酒)系發出了訂立買賣合同的要約,關某(飲用洋酒的行為)系作出贈與的承諾。(2)關某飲用洋酒的行為被解釋為對買賣合同的承諾。如此,在關某與酒店間成立以標價為內容的洋酒買賣合同。(3)關某的內心意思(贈與的承諾)與經由解釋的客觀意思(買賣的承諾)不一致,關某對行為的性質發生錯誤認識,且符合重大誤解的構成要件,故關某享有撤銷合同的權利。(4)關某撤銷合同后,應對酒店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或返還不當得利的責任,即關某須按照市場價格支付價款
56.AA送報人甲因其行為使丙受有利益,但違反了丙受益的意思,不符合其經濟計劃,屬于強迫得利,不構成不當得利,所以應選A項
57.AA不安抗辯權,是指在異時履行的合同中,應當先履行的一方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對方在履行期限到來后,將不能或不會履行債務,則在對方沒有履行或提供擔保以前,有權暫時中止債務的履行。發生條件:(1)因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2)由一方當事人先為履行。(3)先履行的一方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另一方不能或不會作出對待履行。包括以下事由:①經營狀況嚴重惡化。②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③喪失商業信譽。如欺詐他人或經常欠錢不還等。④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如某演員在演出前幾天已患重病而臥床不起,或某項特定物已遭受毀損
58.AA合同權利和義務的概括移轉,是指由原合同當事人一方將其債權債務一并移轉給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繼受這些債權債務。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可以依據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而發生,也可以因法律的規定而發生。主要包括:(1)合同移轉,合同移轉也稱為合同承擔,是指一方當事人與第三人之間訂立合同,并經原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同意,由第三人承擔合同一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的全部權利和義務。(2)企業合并和分立。企業合并,是指兩個以上的企業合并在一起成立一個新的企業,由新的企業承擔原先的兩個企業的債權債務,或者一個企業被撤銷之后,將其債權債務一并移轉給另一個企業。企業分立,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將原企業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新企業
59.AA指示交付是指當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讓與人以對第三人的返還請求權讓與受讓人,以代替現實交付。故應選A項
60.AA當事人可以在保證合同中約定采用哪一種保證方式,如果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則按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故應選A項
61.AA單一之債是指債權主體一方和債務主體一方都僅為一人的債。連帶之債是指多數債權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權請求對方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多數債務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義務向債權人履行全部債務的債。題干中債的雙方主體都是一人,所以是單一之債。債的發生原因是雙方合同約定,所以是約定之債不是法定之債
62.BB相鄰不動產的物權人在對不動產進行占有、使用、收益或處分時,相互給予對方便利或對一方權利加以限制而對他方權利予以延伸,由此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就是相鄰關系。相鄰關系的特征:(1)相鄰關系發生在相鄰的不動產的權利人之間。(2)相鄰關系實質上是對相鄰不動產權利人的限制與延伸。(3)相鄰關系涉及物權法、侵權法等多項制度。(4)調整相鄰關系的基本原則由法律加以明確規定。故相鄰關系是一種法定權利
63.BB共有物的具體分割方法:(1)實物分割。共有財產為集合物,可按實物進行分割。(2)變價分割。對于某些不可分或分割后損害其經濟價值的共有物,或者共有人均不愿采取實物分割的共有物,可以變價出賣,將變價款進行分割。(3)作價補償。對于某些不能分割,或雖可分割但有的共有人愿意取得實物,有的共有人不愿意取得實物的,可以將該共有物歸愿意取得實物的所有人所有,對其他共有人作價補償
64.CC親權人對于未成年子女的財產,為維護子女的利益的需要,可以為適當的處分。處分行為必須以為子女的利益和需要為目的。親權人實施財產處分行為不利于子女利益時,該行為為無權代理行為,可以依裁判而予以撤銷
65.C[考點]留置權
[解析]所謂留置權是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財產,在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債務時,有留置該財產以迫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并在債務人仍不履行債務時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根據《物權法》第230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并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可知,留置權成立需要具備以下要件:(1)須債權人合法占有債務人的動產。(2)須債權已屆清償期。(3)須債投與動產屬于同一法律關系,但企業間留置除外。《物權法》第231條規定:“債權人留置的動產,應當與債權屬_下同一法律關系,但企業之間留置的除外。”(4)留置動產匆j與擔保債權價值相當。《物權法》第233條規定:“留置財產為可分物的,留置財產的價值應當相當于債務的金額。”首先,本題中,遼西公司作為債權人,為了保全自己的債權,有權對電腦行使留置權。根據上述留置權成立的要求,遼西公司也已經具備了行使留置權的要件:(1)遼西公司合法占有電腦;(2)遼西公司對遼東公司的200萬元債權已屆清償期,但遼東公司仍未清償;(3)遼西公司的200萬元債權雖與電腦不屬于同一法律關系。但是因為遼東公司與遼西公司屬于企業,可以例外適用留置權;(4)遼西公司的債權數額為200萬元,電腦價值為150萬元,價值相當。綜上,遼西公司可以行使留置權,其將電腦扣留的行為即屬于行使留置權的行為。選項C正確。
其次,選項A考查的是抵押權。所謂抵押權,是指對于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擔保的不動產及其他財產,優先清償其債權的權利。《物權法》第179條第1款規定:“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抵押權與留置權不同:(1)抵押權的標的物是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擔保的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抵押物主要是不動產.也可以是動產。(2)抵押權人不占有抵押物。(3)抵押權設定必須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或第三人就抵押物設定抵押權進行約定,而非法律強制規定。本題中,作為債權人的遼西公司占有著電腦,而且遼西公司扣留電腦并非與遼東公司進行約定.故遼西公司扣留電腦的行為并非行使抵押權,據此選項A錯誤。
再次,選項B考查的是動產質權。所謂動產質權。是指為了擔保債權的履行,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就其占有的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物權法》第208條第1款規定:“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動產質權與留置權不同:動產質權設定必須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或第三人就動產質權的設定進行約定,而非法律強制規定。本題中,遼西公司扣留電腦并非與遼東公司進行約定,故遼西公司扣留電腦的行為并非行使動產質權,據此選項B錯誤。
最后,選項D考查的是自助行為。所謂自助行為,是指民事主體為保護自己的權利,對他人的人身自由予以拘束或者對他人的財產予以扣押或者毀損的行為。自助行為的要件有!(1)為保護自己的權利;(2)情勢緊迫來不及請求公力救濟;(3)采取手段適當;(4)事后及時請求有關國家機關處理。本題中,遼西公司扣留電腦并非在情勢緊迫來不及請求公力救濟的情況下實施,故也非自助行為,據此選項D錯誤。
66.DD物件損害責任,即是為自己管領下的物件造成他人損害,應當由物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的特殊侵權責任。因共同共有物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具體到本題中,甲乙共同共有房屋,丙無法知道他們之間是否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故甲乙作為共有人應對外承擔連帶責任。故應選D項
67.AA《物權法》第116條規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本題中,耕牛屬于周某借給高某使用的,故周某是耕牛的所有權人。小牛屬于天然孳息,按照法律規定,小牛應當由所有權人周某取得。小高不知耕牛非屬高某所有而繼承表明小高為耕牛與小牛的善意無權占有人。《物權法》第243條規定: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占有人占有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及其孳息,但應當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維護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支出的必要費用。因此,小高負有將耕牛與小牛返還給周某的義務,但此時小牛已因小高管理不善而死亡,根據《物權法》第242條,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致使該不動產或者動產受到損害的,惡意占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為小高為善意無權占有人,不必對周某承擔小牛死亡的賠償責任,所以周某有權請求小高歸還耕牛,但無權請求返還小牛
68.AA禁止流通物是指不允許在任何民事主體之間流通的物。主要包括:(1)專屬于國家所有的財產。如礦藏、水流等。這類財產不得買賣、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轉讓。(2)雖非國家專有但禁止轉讓物。在中國,土地、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等自然資源,不得買賣、抵押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非專屬國家所有的財產可以依法交公民或法人經營管理或承包經營。(3)武器、彈藥等。為了維護公共安全和穩定社會秩序,中國法律禁止武器、彈藥等流通。(4)淫穢書畫、鴉片等
69.DD實際違約行為有以下四種類型:(1)拒絕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來以后,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2)遲延履行,是指合同當事人的履行違反了履行期限的規定。(3)不適當履行,是指當事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即履行具有瑕疵。(4)部分履行,是指合同雖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數量的規定,或者說履行在數量上存在不足。明示毀約,是指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明確肯定地向另一方當事人表示他將在履行期限到來時不履行合同。屬于預期違約的一種類型。在履行期限到來以后,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都將構成實際違約
70.CC《合同法》第142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需要特殊注意的特殊情況有:(1)出賣人出賣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2)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3)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4)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5)買受人親自提取標的物的,出賣人將標的物置于約定或法定地點之時起,風險由買受人承擔。(6)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7)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的,不影響因出賣人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買受人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71.CC合同義務群:(1)主合同義務,即直接決定民事主體間交易類型的民事義務。(2)從合同義務。即輔佐主合同義務實現債務人交易目的的民事義務。(3)附隨義務。即根據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交易習慣產生的民事義務。(4)間接義務,又稱作不真正義務,是法律要求民事主體謹慎對待自身利益的義務,屬于法定義務,違反間接義務,屬于自甘風險的行為,由此帶來的損失由義務違反者自己承受。(5)先合同義務和后合同義務。先合同義務,是指當事人為締約而接觸時,基于誠實信用原則而發生的各種說明、告知、注意及保護義務等。后合同義務是指在合同關系消滅后,當事人依誠實信用原則應負有某種作為或不作為義務,以維護給付效果,或協助對方處理合同終了的善后義務。故應選C項
72.C解析:根據《合同法》第133條的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具體而言,動產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不動產所有權自登記之日起轉移。所有權保留買賣合同中,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交清最后一筆款項時移轉給買受人。動產自交付時起移轉所有權,交付分為現實交付和觀念交付。現實交付,即出賣人將標的物置于買受人的實際控制之下,即標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轉。此為交付的常態。現實交付依交貨方式的不同,可以再分為三種情形:①送貨上門。即由出賣人送運貨物到買受人處,此時貨交買受人處才算完成交付。②上門提貨。即由買受人到出賣人處取走貨物,此時貨物運出出賣人處即算完成交付。③代辦托運。即由出賣人代理買受人與承運人訂立運送合同,買受人承擔運費的交付方式。此時出賣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即算完成交付。觀念交付又分為三種:①擬制交付。即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以代替標的物的現實交付的交付方式。標的物的單證即物權憑證,包括倉單、提單等。②簡易交付。即買賣合同訂立前,買受人已經通過租賃、借用、保管等合同關系實際;占有標的物,標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③占有改定。即由雙方當事人簽定協議,使買受人取得標的物的間接占有,以代替標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轉的交付方式。在本題中,經過電視臺的同意,賓館買下事先已經租借的攝像機,此時標的物所有權偽轉移中的交付屬于簡易交付,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即為買賣合同成立之時——8月9日。因此,選項C正確。
73.AA根據《合同法》第80條:債權人轉讓債權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故債權人轉讓債權的,不論采用什么方式,只需要通知債務人即可生效。故應選A項
74.DD保證合同的當事人是主債權人和第三人。D項說法正確,當選。保證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保證人應當是具有代償能力和保證能力的人,不僅僅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保證的責任范圍由當事人約定,并不須與主債權完全一致
75.BB民事法律事實是一種客觀現象而不是主觀現象,何種現象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終止都是由法律規定的。因此,民事法律事實必須是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終止的客觀現象
76.AA民法的淵源即民事法律規范的表現形式。我國民法的淵源有:(1)憲法中的民事規范;(2)民事法律;(3)行政法規中的民事規范;(4)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等法規中的民事規范;(5)行政規章中的民事規范;(6)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有關民事的司法解釋;(7)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8)不違背公序良俗的習慣
77.DD合伙人對合伙期間產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78.AA用人單位責任,是指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由用人單位作為賠償責任主體,為其工作人員致害的行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特殊侵權責任。用人單位在承擔了賠償責任之后,對于有過錯的直接行為人,可以依法追償。本題應由甲公司承擔用人單位責任,對于有過錯的乙,甲公司可以追償
79.CC我國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包括:(1)合同自由原則。(2)誠實信用原則。(3)合法原則與公序良俗原則。(4)鼓勵交易原則
80.CC買賣行為是諾成、雙務、雙方行為,而非實踐、單務、單方合同。故應選C項
81.DD共同侵權行為,是指數人基于主觀的或者客觀的關連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的侵權行為。共同侵權行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共同侵權行為的主體須為多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共同侵權行為的行為人之間具有主觀的意思聯絡或者客觀的關連共同。主觀的關聯共同:對違法行為有通謀或者共同認識;客觀的關聯共同:數人所為違法行為導致同一損害。(3)數個共同加害人的共同行為所致損害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4)數個共同加害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D項忽略了客觀的關聯共同
82.CC《侵權責任法》第87條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業主乙能夠通過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而免責
83.CC合同沒有約定簽訂地,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不在同一地點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最后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簽訂地。本題中,雙方當事人并沒有約定合同簽訂地,張某首先在乙地簽字,李某后來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摁手印具有與簽字或者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李某摁手印的地點即丙地為合同簽訂地
84.DD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了利益。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1)一方獲得利益。(2)他方受到損失。(3)獲得利益和受到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4)獲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A項系因不法原因而給付,不構成不當得利。B項乙基于甲乙之間有效的租賃合同在租賃期間對租賃物享有收益。C項乙未有種土豆的計劃,不能評價為乙的財產的增加。故A、B、C三項都不符合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
85.B解析A、B項:占有改定是指動產物權的讓與人與受讓人之間特別約定,標的物仍然由出讓人繼續占有,此時,在物權讓與的合意成立時,視為交付。《物權法》第27條規定: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本題中,甲將自己的電腦賣給乙,雙方約定電腦賣給乙后仍然由甲使用一個月,該電腦的占有雖并未現實地轉移給乙占有,但乙已經取得了電腦的所有權,此種交付方式實際上就是占有改定。擬制交付是指出讓人將標的物的權利憑證交給受讓人,以代替物的現實交付。本題當中的行為是屬于擬制交付中的占有改定,不是現實交付,因此,B選項正確,A項錯誤。C項:指示交付是指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出讓人將其對于第三人的返還請求權讓與受讓人,以代替交付。《物權法》第26條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本題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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