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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莆永高速A1標T梁運輸安裝安全專項方案審批:四川路橋建設股份福建省莆永高速莆田段A1標項目經理部二○一○年十月目錄一、編制原則和編制依據…………3二、工程概況………………………3三、T梁安裝施工危險源分析………4四、T梁安裝施工發生事故的預防措施……………4五、T梁安裝施工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5六、安全保證體系框圖……………21七、安全管理制度…………………22八、強制性制止作業規定…………25九、職工安全素質教育……………28十、安全生產資金保障……………31T梁運輸安裝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一、編制原則和編制依據A、遵守合同文件各項條款要求,全面響應合同文件,認真貫徹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指示、指令和要求。B、嚴格遵守合同文件明確的設計規范、施工規范和安全技術要求。C、堅持技術先進性、科學合理性、經濟實用性、安全可靠性與實事求是相結合。D、自始至終對施工現場堅持實施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嚴密監控、動靜結合、科學管理的原則。E、實施項目管理,通過對勞務、設備、材料、技術、資金、方案、信息、時間與空間的優化處理,實現成本、工期、質量、安全及社會效益。A、福建省莆田至永定(閩粵界)高速公路《福建省莆田至永定高速公路莆田段A1合同段兩階段施工圖設計》B、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標準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設、橋梁);C、《莆永高速公路A1合同段總體施工組織設計》;D、《公路路基施工技術規范》JTGF10-2006;E、《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O76-95;F、《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J041-2000;G、《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起重機械使用管理規則》;H、《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I、《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此次橋梁預制施工安全專項方案除參照以上施工標準執行外,尚要遵循其它相關國家及地方規范及標準。二、工程概況工程簡介忠門分離式大橋本橋中心樁號K6+718.000,跨越省道202,與路線交角為60度,道路總寬為54米,兩側為耕地,地勢較為平緩。本橋橋跨組合為6*30米PC連續T梁,橋長187米。下部結構采用柱式墩、肋式臺,基礎為灌注樁基礎。西園1#大橋本橋中心樁號K8+743.708,本橋西起莆田市城廂區西園村北側約100米,東至東莊村北側約150米處,橋梁第十一至十四孔上跨城港大道規劃路。左幅橋上部結構共8聯,下部結構采用柱式墩、肋臺,基礎為灌注樁基礎。T梁采用雙導梁架設,預制梁先簡支后澆注連續段砼。西園2#大橋本橋中心樁號K9+598.300,本橋西起莆田市城廂區西園村北側約100米,東至東莊村北側約150米處,橋梁第十二孔上跨沁嶠路規劃路,上部結構為4聯,下部結構采用柱式墩、肋式臺,基礎為灌注樁基礎。采用雙導梁架設,預制梁先簡支后澆筑連續段砼。秋爐大橋本橋中心樁號K4+495.500,本橋位于莆田市城廂區秋爐村北江圍墾區,跨越后坑納潮閘,上部結構采用4*25米預應力砼連續T梁,每幅橋6片T梁。下部結構采用柱式墩、肋式臺,基礎為灌注樁基礎。本橋設計水位為3.4米。三、T梁運輸安裝危險源分析1、高處墜落T梁安裝作業人員不慎墜入橋下;測量人員、濕接縫施工人員、檢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失衡或橋架機設備損壞而墜落。2、物體打擊T梁安裝的工具、機械等物因故墜落橋下,以及濕接縫的模板、鋼筋、機具等墜落擊中橋下人員。3、觸電因施工現場未嚴格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88布線,接線不規范,人員未及時離開等造成觸電事故。4、機械傷害作業人員在使用機械、起降、起重等設備時未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或機械本身損壞造成作業人員發生事故。四、T梁安裝施工發生事故的預防措施1、組織管理措施項目部成立T梁安裝施工安全領導小組,落實責任,確保責任到人,并制定專門的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考核。項目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汪程清擔任,副經理周友波、安全負責人譙江、施工隊負責人張國強擔任副組長。項目安全員每天到施工現場檢查、指導。組織框架如下:組長:組長:汪程清副組長:副組長:周友波、譙江、張國強成員:秦平、林香美、楊誠、林建國、翁元祥成員:秦平、林香美、楊誠、林建國、翁元祥2、制度保證2.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2.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建立和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經理是安全第一負責人,分管安全項目副經理是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工作負責。經理部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并設專職專職安全員。對事前、事中控制,事后進行總結。2.3、根據施組和工程實際情況,編制詳細的安全操作規程、細則、并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分發至工班,組織逐條學習、落實,抓好“安全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和“三級安全教育”。2.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堅持工前講安全、工中檢查安全、工后評安全的“三工制”活動。2.5、每一工序開工前,做出詳細的施工方案和實施措施及時做好施工技術及安全工作的交底,并在施工過程中督促檢查,嚴格執行。2.6、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2.7、堅持定期安全檢查制度。項目部每月檢查一次,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指定專人限期整改。2.8、設立安全專項基金,對安全生產好的個人和班組給予重獎,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忽視安全的行為給予重罰,對造成安全事故者視其情節嚴肅處理。2.9、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培養安全生產所必須具備的操作技能。2.10、做好職工的定期教育及新工人、變換工種工人、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新進場工人(包括民工)未經三級教育不得上崗。新工法、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及技術難度復雜的作業和危險較大的作業,要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采取可靠的保證措施。堅持每個安全活動日的安全學習活動。規范執行安全檢查制度。項目經理部保證檢查制度的落實,規定檢查時間和參加檢查的人員。經理部每月檢查一次,作業班組每天檢查一次,非定期檢查視工程情況進行,在施工準備前、危險性大、季節變化、節假日前后等情況下100%檢查。2.11、對檢查發現的安全問題、安全隱患,要建立登記、整改、消項制度。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仿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險情,立即停止施工,處理合格后方可施工。3、安全技術措施3.1、T梁安裝施工過程安全技術措施3.1.1、架橋機在使用前必須詳細閱讀架橋機使用說明書3.1.2、T梁起吊與安裝前,對起重運輸工具和設備事先進行檢查,確認合格后方能使用。所使用的繩索、滑車、倒鏈,應保持一定的安全系數,不準超載使用。正式起吊前,應先進行試吊,吊起高度20cm后進行檢查,確認起吊情況正常時,才能繼續進行。在起吊過程中,禁止任何人站在T梁上,或在下面行走和停留,禁止T梁懸空后操作人員離開現場。T梁在裝卸車前,必須將運輸車的車輪前后用硬枕木支撐好,以防傾覆。T梁在運輸過程中,特別是運行至上坡或下坡路段,操作人員必須在車后隨時準備打屑,防止溜車。3.1.3、認真進行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與調試。組織所有參加橋梁架設工作的人員學習有關起重運輸安全作業規程,對各工種人員進行詳細技術交底、安全交底;3.1.4、墩臺頂面精確畫出支座的位置,畫出各片梁端線位置、邊線位置,正確標出臨時支座和永久支座的位置,支座定位精確。3.1.5、梁體就位時要按畫出的位置線準確就位,嚴格按標線控制落梁位置,左右偏差不超過2mm。支座要按位置線擺放,不得因碰撞發生移位,否則需將T梁吊起重新安裝;3.1.6、施工時應確保在移梁、架梁的過程中,梁不會產生大的振動或不正常落梁,保證不使混凝土、預應力受到破壞,不影響預制T梁的質量;3.1.7、龍門吊機和架橋機應專人操作,吊梁、落梁時信號要明確、統一,吊裝T梁時設專人負責指揮,統一協調步驟,遇有下雨刮風天氣,特別是5級風時嚴禁架梁施工;3.1.8、吊動T梁時,重物下面嚴禁站人、嚴禁行人通行并有專人值守;3.1.9、架橋機架梁時應嚴格控制其對橋墩的水平沖擊力,做到“慢加速、勻移動”;3.1.10、T梁架設完一片后,及時與相鄰梁上的橫隔板預埋件、后連續等鋼筋焊接,并采取臨時加固措施:剪刀撐、斜支撐等。3.1.11、為保證架橋機施工萬無一失,正常施工期間依靠網電提供電力,遇到突然停電依靠移動式發電機作為備用電源,同時檢修工人每天定時檢查卷揚抱閘、供電及行走系統,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3.1.12、運梁車的車況檢查:定期對運梁車進行檢查、保養,確保T梁運輸工作的順利;3.1.13、T梁的裝、卸方法:由預制場龍門吊吊起T梁后放在拖車上,梁底鋪設方木及橡膠墊,在橡膠墊上鋪一層草墊以防污染及梁底損壞,在T梁腹板兩側設置臨時支撐以防止T梁傾覆,在拖車的前后車分別用兩道鋼絲繩捆綁、緊固。T梁運到現場后,用架橋機直接吊起安裝在蓋梁支座上,并及時做好支撐及梁與梁之間的連接,以保證其穩定性。3.1.14、T梁在運輸過程中,特別是運行至上坡或下坡路段,操作人員必須在車后隨時準備打屑,防止溜車。3.1.15、T梁的起吊作業包括T梁從梁場臺座至運梁車的起吊及運梁車運梁到位后,架橋機的起吊。3.1.16、吊梁運行前吊梁小車吊起梁體前端,起升到一定位置,(以梁體底面及鐵瓦能夠通過中橫梁為準)時,停止起升,開動吊梁桁車前行,待梁體的后端也進入到吊梁位置時,可用后吊梁桁車吊起梁的后端,步驟與前面相同,這樣梁體的全部重量由兩臺吊梁桁車承擔,可同時開動前后吊梁桁車,使梁體縱向移動(注吊具下嚴禁站人)。3.1.17、落梁當梁體縱向位置符合下落的條件時,如果梁體下端無梁片(已架),則需將梁體高度降低,一般使梁體與支座間保持2~3cm距離為宜。3.1.18、橫移如果梁體的橫向位置距離安裝位置相差過多,應先使用整體橫移的方法,待距離縮短到起重小車橫移距離范圍以內時,橫移前先上好中后部上平梁。嚴禁在單側主梁完全受力(梁體重量)的情況下開動整體橫移!3.1.19、邊梁架設邊梁架設應先于緊臨邊梁之中梁之前。需特別注意一下幾點:3.1.1.1、捆梁位置要合理,采用合理方法避免邊梁因偏重引起的歪斜;3.1.1.2、整機橫移前,中橫梁臺車下的邊梁外翼緣板必須用木撐可靠支撐,前橫移軌道端頭在鋼軌下要墊實,前、中橫移軌道端頭應鋪滿枕木抄實并比中部略高(2cm以內);3.1.1.3、邊梁就位后,立即用斜撐支好,并采取橫向保險措施。3.1.20、焊梁一旦兩片相鄰的梁體就位,必須盡快焊梁,特別是在運梁軌道下面的梁體,必須保證2/3以上的橫隔板焊牢,在整機吊梁橫移之前,必使全部受載梁體焊梁(2/3以上)3.2、施工現場的一切電源、電路的安裝和拆除必須由電工操作;電器必須嚴格接地、按零和使用漏電保護器;各橋梁安裝用電必須分閘,嚴禁一閘多用,地面電纜必須架空2M以上。同時現場應設置發電機,并且應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88設置電箱。安裝作業中,嚴禁在施工現場打鬧玩笑。當作業人員下班休息時,必須切斷電源。3.3、每天作業班組長必須將本班組安裝作業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情況及機電設施運作狀態和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檢查發現的問題等認真填到安裝作業班組日報表上,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在項目管理人員的指導下及時整改。3.4、如是高溫季節,項目必須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盡量避免高溫時間作業,以防止中暑。3.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需經項目部總工和安全部門審查批準認可后組織施工。3.6、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3.6.1、架橋機安全操作規程3.6.1.1、架橋機縱向運行軌道兩側規定高度要求對應水平,保持平穩。前、中、后支腿各橫向運行軌道要求水平,并嚴格控制間距,三條軌道必須平行。3.6.1.2、斜交橋梁混凝土梁安裝時,架橋機前、中、后支腿行走輪位置,左右輪要前后錯開,其間距可根據斜交角度計算,以便支腿輪可在同一橫向軌道上運行(具體事宜請與制造單位聯系)。3.6.1.3、架橋機縱向移動要做好一切準備工作,要求一次到位,不允許中途停頓。3.6.1.4、架橋機天車攜帶混凝土梁縱向運行時,前支腿部位要求用手拉葫蘆(5t)與橫移軌道拉緊固定,加強穩定性。3.6.1.5、安裝橋梁有上下縱坡時,架橋機縱向移位要有防止滑行措施。例如:采用三角鐵塊在輪子前后作防護,特別中腿距梁端很近,移位時要注意控制。3.6.1.6、架橋機拼裝后一定要進行吊重試吊運行,也可用混凝土梁試吊后,架橋機再運行到位開始安裝作業。3.6.1.7、架橋機安裝作業時,要經常注意安全檢查,每安裝一孔必須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停止工作并及時處理后才能繼續作業。不允許機械電氣帶故障工作。3.6.1.8、安裝作業不準超負荷運行,不得斜吊提升作業。3.6.1.9、連接銷子加工材質必須按設計圖紙要求進行,不得用低鋼號加工代替。3.6.1.10、六級風以上嚴禁作業,必須用索具穩固架橋機和起吊天車,架橋機停止工作時要切斷電源,以防發生意外。3.6.1.11、架橋機縱向就位必須嚴格控制位置尺寸,確保混凝土預制梁安裝順利就位。3.6.1.12、由于架橋機屬橋梁安裝大型專用設備,架橋機作業必須明確分工,統一指揮,要設專職操作人員、專職電工和專職安全檢查員。要有嚴格的施工組織及措施,確保施工安全。3.6.1.13、懸臂縱移時,上部兩天車必須后退,前天車退至后支腿處;后天車退至后支腿和后頂高支腿中間。3.6.1.14、中頂高支腿頂高時,前天車必須退至前支腿處;后天車必須退至后支腿處。3.6.1.15、前支腿或后頂高支腿頂高時,兩天車必須退至中腿附近。3.6.1.16、前支腿頂高就位后,必須采用專用夾具將頂高行程段鎖緊,以免千斤頂長時間受力。3.6.1.17、液壓系統a)屬于同一液壓缸上的兩個球型截止閥,必須同時關閉或同時打開,切不可只打開期中一個而關閉另一個,否則將會造成事故甚至使軟管爆裂或液壓缸損壞;b)根據前、中、后三個支腿和吊梁千斤頂的不同工況來確定溢流閥的整定值,但最大不得超過31MPa。整定后即用螺帽鎖緊,并不可任意改動整定壓力,過小則工作中經常溢流,造成油溫升高甚至不能工作;整定壓力過大則不能起保險作用,使元件損壞。具體整定數值由現場技術人員確定;c)當油溫超過70℃時應停機冷卻,當油溫低于0℃應考慮更換低溫液壓油;d)各部元件、管路如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機,由經過訓練的專職技術人員檢查修理,操作人員不可擅自拆卸;3.6.1.18、架橋機必須設置避雷裝置。3.6.1.19、架橋機大車行走方梁的承載能力應滿足有關要求,兩自由端必須設置擋鐵。大車行走箱處配備有專用工具(楔鐵)和警示牌,若由于機械、電氣或誤操作引起大車行走失控時,將楔鐵塞入行走輪于軌道之間,使架橋機不能繼續滑移。3.6.1.20、在架橋機縱移或橫移軌道兩端,必須設置擋鐵,以保證架橋機的移位安全。3.6.1.21、架橋機工作前,應調整前、中和后支腿高度,使架橋機主梁縱向坡度<1.5%。3.6.1.22、架橋機縱向行走軌道的鋪設縱坡<3%,不滿足時應調整至此要求以內。3.6.1.23、架橋機在下坡工作狀態下,縱行軌道的縱坡>1%~3%時,必須用卷揚機將架橋機牽引保護,以防止溜車下滑。3.6.2、門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3.6.2.1、門式起重機工作前a)對起重機的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等部件按點檢卡的要求檢查,發現異常現象,應予排除。b)操作者必須在確認走臺或軌道上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當電源斷路器上加鎖或有告示牌時,應由原有關人除掉后方可閉合主電源。3.6.2.2、門式起重機工作中a)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時(或負荷達到最大重量時),應在吊離地面高度0.1米后,重新將重物放下,檢查制動器性能,確認可靠后,再進行正常作業。b)操作者在起重機作業中,應按規定對下列各項作業鳴鈴報警:①起升、降落重物;開動大、小車行駛時;②起重機行駛在視線不清楚通過時,要連續鳴鈴報警;③起重機行駛接近跨內另一起重機時。④吊運重物接近人員時。c)操作運行中應按統一規定的指揮信號進行。d)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起重機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正常。e)起重機大、小車在正常作業中,嚴禁開反車制動停車;變換大、小車運動方向時,必須將手柄置于“零”位,使機構完全停止運轉后,方能反向開車。f)有兩個吊鉤的起重機,在主、副鉤換用時和兩鉤高度相近時,主、副鉤必須單獨作業,以免兩鉤相撞。g)兩個吊鉤的起重機不準兩鉤同時吊兩個物件;不工作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h)不準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嚴禁在有負載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j)起重機應嚴格執行“十不吊”的制度:①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②超過額定起重量時不吊;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吊;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⑤抱閘或其它制動安全裝置失靈不吊;⑥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⑦歪拉斜掛不吊;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⑩帶棱角塊口物件、未墊好不吊。k)如發現異常,立即停機,檢查原因并及時排除。3.6.2.3、門式起重機工作后a)將起重機吊鉤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車、小車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護箱開關手柄,切斷電源。b)進行起重機的日常維護保養。c)做好交接班工作。3.6.3、起重工安全操作規程3.6.3.1、起重工必須經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無證人員不得獨立頂崗作業,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一指揮。3.6.3.2、在吊運、安裝、移位物體時,要有專人指揮,統—信號,并要設置警戒,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3.6.3.3、吊裝前必須認真檢查所用的起重機械、吊裝工具、繩索是否正常完好。嚴禁超負荷吊運,對超高、超寬物體的吊裝,要制訂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3.6.3.4、操作人員在物體吊運未固定前,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不準在索具受力或被吊物懸空的情況下中斷工作。3.6.3.5、操作人員在吊裝物體時,注意力要集中、要留有避讓余地,懸吊物體上下,不準站人和通行。3.6.3.6、臥式滾移物體時,要有專人指揮,枕木要平整完好,拖板要堅硬,滾筒要圓直,物體前后、內側三角區不準站人。3.6.3.7、使用滾筒時,嚴禁帶手套操作,同時注意轉向角度,盡量減少錘擊,在錘擊時應檢查錘頭是否牢固,前后位置是否有人。3.6.3.8、操作卷揚機必須聽從指揮,看清信號。嚴格做到信號不明、超負荷、剎車不靈不開車。卷揚機牽引時,中間不經滑轉不準作業。3.6.3.9、上班按規定著裝,必須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時須系好安全帶,并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備帶工具袋,嚴禁從高處向下扔擲物件,嚴禁酒后進行起重作業。3.6.3.10、物體吊運時,應在離地lOCM處進行試吊,檢查負荷和纜繩情況,確認無誤后,才可起吊,吊裝中若發現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3.6.3.11、使用千斤頂時,底基要堅實,擺放須平穩,頂蓋與重物間應墊木塊,緩速頂升,隨頂隨墊,多臺升頂時要統一號令,動作一致。3.6.3.12、在吊裝作業中,提升或下降必須平穩,不準有沖擊、振動等現象發生,不允許任何人隨同吊裝設備升降,在吊裝過程中,如因故(停電等)中斷,必須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不得使吊裝物體懸空過夜。3.6.3.13、卷揚機除牢固固定外,電氣設備必須接地接零,卷揚機操作人員一定要熟悉機械性能,嚴禁非操作人員操作,下班之后應切斷電源。在工作時,鋼絲繩卷入卷筒不得有扭轉、急劇彎曲、壓繩、繩與繩之間排列太松等現象,否則應停車排除。3.6.3.14、不允許在雨雪天、夜間、霧天和六級風以上等情況下進行吊裝工作。3.6.3.15、梁板起吊前應對吊環進行檢查,如有損壞應及時補救。3.6.3.16、起重人員在高空作業,嚴禁在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的梁板和未固定的其他可能活動的構件上停留、行走。3.6.3.17、起重設備的性能必須完好,認真做好小型起重設備的保管、保養工作,定期檢查,使其保持良好的狀態。3.6.3.18、在架空線路垂直或水平方向進行起重作業時,必須與其保持按規定的最小距離;使用起重機作業時,必須正確先擇吊點的位置,合理穿掛索具并進行試吊。3.6.4、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3.6.4.1、上班必須按規定著裝,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在高處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穿防滑鞋,應將所需工具裝在工具袋內,傳遞工具不得拋擲或將工具放在平臺或支架上,也不得插在腰帶上,工具手柄設置腕扣繩。作業時精神要集中,團結協作、互相配合、聽從統一指揮,不得“走過檔”和跳躍架子,嚴禁打鬧開玩笑、酒后作業。3.6.4.2、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按照專項安全技術措施設置防護措施。3.6.4.3、高空作業所用工具、材料嚴禁投擲,上下交叉作業確有需要時,中間需設隔離設施。3.6.5、交流電工安全操作規程3.6.5.1、電工作業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獨立上崗操作,非電工嚴禁進行電氣作業。電工作業應按規定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酒后不準進行電氣操作。3.6.5.2、電工接受施工現場電氣安裝任務后,必須認真領會落實臨時用電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內容,施工用電線路架設必須按施工圖紙規定進行,不得隨意更改施工方案。電氣設備的設置、安裝、防護、使用、維修及線路架設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3.6.5.3、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電氣設備、維修保養、線路檢修、安裝時,不準帶電操作。在被檢修的設備上,應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示牌;在臨近帶電部分遮欄上,應掛上“止步,高壓危險”標志牌。遇特殊情況須要帶電作業時,必須劃出禁區,采取嚴格絕緣措施,在有經驗的電工監護下進行。3.6.5.4、施工現場用電線路、電氣設備必須遵照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要求安裝與架設。3.6.5.5、各線路不得超過額定容量運行,不可使用超過規定容量保險絲、保險片。3.6.5.6、維修電器設備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取下熔斷絲,掛上警示牌,經驗電確認無電才能作業。通電試驗外殼要接地,禁止他人靠近。3.6.5.7、在調試檢修設備時,應配備協同人員一起試車,嚴防電氣、機械事故的發生。3.6.5.8、定期檢查變壓器、配電間、電動機的運轉狀況,并注意溫度、油量、負荷變化,及時排除各種故障、隱患,要保持配電間清潔,注意防濕、防熱、防塵、防火。安裝在室外地上的變壓器,以及安裝在車間或公共場所的變配電裝置,均需裝設遮欄或柵欄作為屏護。遮欄高度不應低于1.7米,下部離地不應超過0.1米。3.6.5.9、高空作業必須有人監護、系安全帶,使用竹木梯要牢固平穩角度適當,不準上下拋擲工具物品。3.6.5.10、凡裸體帶荷電的空架配電線路,在通過各種容易發生危險的地段,應掛有警示標牌,引人注意。3.6.5.11、遇有異常雷雨時,特別要注意電氣設備的用電安全,嚴防受潮漏電,必要時,應拉閘停電,確保安全。3.6.5.12、發生電氣設備和觸電事故時,首先切斷電源,然后進行搶救、搶修。相關人員須熟悉觸電救護知識。3.6.5.13、施工用電系統必須有保證靈敏可靠的兩級及以上保護;施工用電與生活用電線路必須分開架設。3.6.5.14、人工立桿或機械立桿,均要在基坑夯實后,方準拆去叉木和拖拉繩。3.6.5.15、桿上架線應側向操作,并將夾緊螺栓擰緊,緊有角度的導線,應在外側作業。調整拉線時,桿上不得有人。3.6.5.16、緊線用的鋼絲繩,應能承受全部拉力,與導線的連接必須牢固,緊線時導線下方不得有人,單方向緊線時反方向應設有臨時拉線。3.6.5.17、外電架空線與腳手架等最小距離必須符合要求,如達不到要求,必須進行封閉,并懸掛醒目警告牌。3.6.5.18、施工現場配電箱要有防雨措施,門鎖齊全,有色標,統一編號,開關箱要做到一機一閘一保險,箱內無雜物,開關箱、配電箱內嚴禁動力、照明混用。3.6.5.19、認真做好施工現場線路的管理,確保施工安全。3.6.6、電焊(氣焊)工安全操作規程3.6.6.1、電焊工所用焊鉗、焊線必須絕緣良好,電焊機保險絲必須適當,嚴禁二臺焊機共用一組保險絲。在推上電源閘刀時,應帶防護手套,不得將另一只手按在焊機外殼上。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金屬工作臺也必須有良好的接地,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能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3.6.6.2、氧氣、乙炔鋼瓶禁止曝曬、撞擊,嚴禁存放在接近熱源的地方,氧氣、乙炔瓶存放溫度不得超過39℃,存放時應分開隔離存放。保證氣瓶不染油脂等易燃物質。作業時,二種瓶必須保持5米的安全距離。3.6.6.3、電石要做好防潮工作,切忌戶外存放。乙炔發生器距離明火焊接工作場地不得小于10米;與氧氣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發生器附近嚴禁煙火。乙炔鋼瓶內應留有一定的余壓(冬季49Kpa——98Kpa,夏季196Kpa)3.6.6.4、乙炔發生器上的壓力表應靈敏,防止回火裝置應完好,裝置不齊、性能不良的乙炔發生器禁止使用,高溫明火作業間內禁止設置乙炔發生器。3.6.6.5、氣瓶上的截止閥、減壓閥應完好,氧氣瓶內壓力降到196KP(2個大氣壓)以下,不得使用。氣焊操作中需要停止10—15分鐘時,須將減壓閥調整螺桿擰松,較長時間不工作應將閥門關閉,減壓器取下。3.6.6.5、輸送氧氣、乙炔氣的皮管應完好、不漏氣,不可與油脂高溫接觸,嚴禁重物壓管,同時電焊導線不得從氧氣、乙炔或易爆氣體管道附近通過,也不能與這些管道處于同一地溝內,防止火花和鋒利的材料落在膠管和導管上。3.6.6.7、使用氣焊槍點火時,必須按“先開乙炔、先關乙炔”順序操作。3.6.6.8、必須遵守明火作業“十不焊割”制度。a)沒有領取《特殊工種操作證》的,不能單獨頂崗操作焊制,在容器或狹小倉室內焊割時,無人監護不能割、焊。b)重點要害部份及重要場所,未經安全部門同意批準,未落實安全防護措施不能割焊。c)對明火作業的場所,未作安全檢查,對易燃物品未作處理之前不能割焊。d)不了解焊割物體內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險性不能割焊。e)盛裝過易燃、易爆的液體、氣體的容器(如鋼瓶、油箱、油倉、槽車、貯罐)等未經徹底清洗和測爆不能割焊。f)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軟木等)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末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割焊。g)對有壓力或密封導管、容器等不能割焊。h)焊割附近有易燃易爆品未作清除或采取安全措施之前不能割焊。j)在禁火區域內,未經消防、安全部門批準,不能割焊。k)附近有與明火作業有抵觸的工種在作業(如油漆、噴涂202膠水等)時不能割焊。3.6.6.9、焊工高處作業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嚴禁將焊接電線、皮管纏在身上攀登,立體作業時應設隔離板,以防火花濺落或切割余料掉下。3.6.6.10、焊條烘干操作時,要檢查烘箱的蒸氣導氣閥,以防因失效造成事故;送焊條進烘箱時,必須切斷電源,材料取出后要加強烘箱內檢查,以防止焊條或雜物落在電鎢絲上,造成短路或觸電事故。3.6.6.11、工作結束,應切斷電源,將焊機放置妥善的地方。檢查現場,滅絕火種。焊接場地應配備滅火器材。五、T梁運輸安裝施工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方針與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本應急救援預案的方針是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優先的原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目標是通過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盡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最大幅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2、適用范圍我項目部預制場及T梁安裝采用龍門吊和架橋機吊裝和安裝T梁,鋼筋綁扎、澆筑砼施工,均需采用機械吊裝和高空作業,如發生高空墜落、機械傷害、觸電事故時,此預案立即啟動。3、組織機構應急預案能否在應急救援中成功地發揮作用,不僅取決于應急預案自身的完善程度,還取決于應急準備的充分與否。為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反應迅速、協調有序,項目部建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3.1、機構與職責3.1.1、領導小組由下列人員組成:組長:汪程清副組長:周友波范叔兵陳宗燦朱秋海劉建鑣成員:蒲吉祥譙江周朝北丁鵬飛蔣春翁元祥陳劍明魏維薛行虎林香美林建國楊誠3.1.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a)負責“預案”的制定、修訂。b)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并開展專業培訓和演練。c)配備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物資、裝備。d)檢查、督促、落實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e)發生事故,根據事故的發生情況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現場應急救援。f)組織有關力量,全力支援現場搶救。g)必要時組織疏散人員,盡可能控制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3.1.3、領導小組成員在執行應急救援任務時,實行明確分工:組長汪程清:負責救援現場總指揮,以及向上級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及救援情況,組織項目部事故善后小組。副組長周友波、范叔兵、陳宗燦、朱秋海、劉建鑣:負責事故現場緊急救援人員、傷員搶救的指揮,以及救援物資、設備和救援小組人員的調度。陳劍明:負責救援后勤保障工作以及傷員搶救聯系工作以及遇險人員的家屬聯絡和接待,做好精神和生活上的安撫工作。林金國:負責事故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現場觸電事故的發生,組織落實現場搶險救援所需的臨時照明設施,協助做好搶險救援工作。譙江:負責現場保護,維持秩序,疏通交通工作。配合做好其他相關工作。魏維:負責救援物資、機械設備的組織調配聯系,確保救援物資、設備及時投入。林建國:負責事故現場搶險救援的技術服務,從技術上確保不再發生二次事故,協助做好搶險救援的指揮調度工作。翁元祥:負責現場人員的撤離、疏散工作和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以及配合做好事故現場救援的指揮調度工作。項目部應急辦公室故發生地第一責任人和專職安全員負責現場應急救援人員的組織和管理。3.2、應急資源3.2.1、救援力量:項目部及所屬施工隊職工,都是應急救援力量;根據事故的類型及程度,需要社會力量時,再及時聯系救援社會救援力量。3.2.2、救援設備、物資:項目部現有的各種機械設備、生產生活物資、材料等當應急救援方案啟動時,根據需要將成為應急救援的設備和物資,需要社會設備、物資時,再及時聯系救援社會救援力量提供必須的設備、物資。3.2.3、交通工具:項目現有車輛4輛,預制場及安裝班有1臺以上車輛,需要時可調集使用。3.2.3、檢查、維護與更新: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3.3、教育、訓練與演練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是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個重要方面,因此要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思想教育,每月一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開展每周一次安全日活動,每日實行班組交接安全檢查等安全教育工作。針對每個班組安全工作的特點,對照應急策劃中的危險因素分析,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事故避災和救援訓練工作,提高職工避險及搶險能力,以降低事故造成的影響和損失。項目部將以黨員、團員和積極分子為骨干力量,組建應急救援小分隊,小分隊要進行定期訓練,確保小分隊人員具有良好的體能、頑強的戰斗意志和作風。項目將在適當時候組織應急救援的演練工作,使應急人員進入“實戰”狀態,熟悉各類應急處理和整個應急行動的程序,明確各自的職責,提高協同救援能力。另外,應對演練的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應急預案存在的不足,并予以改進和完善。4、應急響應4.1、接警與通知項目部所屬的施工場地一當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現場人員應在進行現場急救的同時,把事故及時向項目部匯報,匯報人應說清事故的地點、性質、危害程度和與現場的聯系方式等內容。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在接警后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程序,辦公室通知相關人員進入工作崗位處理應急事務,根據事故的災情,確定是否要向社會求援。4.2、應急救援程序4.2.1、發生輕傷以上事故后,現場安全負責人必須立即報告,同時組織自救,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4.2.2、項目部接到報告后,迅速通知各相關人員參加現場救援,以盡可能縮小事故影響及損失為原則,同時在整個搶救過程中,負責現場通訊和對外聯系。4.2.3、項目部根據事故性質及趨勢,向有關部門匯報,尋求社會緊急救援。4.2.4、應急人員到達現場后,首先查明現場有無傷亡人員,并以最快速度將他們救離現場,交由急救中心的醫務人員功急送醫院救治。4.3、警報與緊急公告項目部接到事故匯報后,應急領導小組在經過分析后,立即對該事故可能造成的傷害和損失作出初步估計,對可能涉及的應急人員和資源進行合理調度,并對事故簡況進行公告。4.4、聯動部門項目部接到事故匯報后要及時評判出事故的危害程度,對需要聯動的部門(如:醫療衛生單位、公安部門、電力部門等)及時作好聯系;聯動部門的通知由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決定,辦公室進行實施。救援通訊:公安局:110、消防隊:119、急救中心:120、交通事故:122辦公室5、應急人員安全在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時,由于事故的危險還有延續性,應急人員的生命安全也受到威脅,因此事故救援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加強安全預防措施,加強個體安全防護,加強現場安全監測,事故現場處理指揮人員應明確應急人員的進出現場和緊急撤離的條件和程序,保證應急人員的安全。4.6、善后處理事故發生后,在進行事故救援的同時,必須及時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善后處理包括:傷員的救治、家屬及外界人員的接待、項目部后續工作的開展等,該項工作主要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5、應急資源5.1、救援力量:項目部及所屬的施工隊職工,都是應急救援力量;根據事故的類型及程度,需要社會力量時,再及時聯系救援社會救援力量。5.2、救援設備、物資:項目部現有的各種機械設備、生產生活物資、材料一旦應急救援方案啟動,根據需要都將成為應急救援的設備和物資,需要社會設備、物資時,再及時聯系救援社會救援力量提供必須的設備、物資。5.3、交通工具:項目部現有車輛4輛,預制場及安裝班有一臺以上車輛,需要均可調集使用。5.4、檢查、維護與更新: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6、應急處置綜合莆永高速公路第1合同段T梁安裝及預制場情況和施工工藝安排,在T梁安裝及預制場T梁吊裝施工時可能出現的生產事故為三種可能:第一,高處作業墜落事故;第二,觸電事故;第三,起重吊裝傷害事故。針對上述可能出現的事故,本預案要求在對出現事故的處置必須符合下列規定:6.1、當發生高處作業墜落事故時,應馬上組織搶救傷者,首先觀察傷者的受傷情況、部位、傷害性質,如傷員發生休克,應先處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擠壓。處于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盡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出現顱腦外傷,必須維持呼吸道通暢。昏迷者應平臥,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后再搬運。偶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及時送就近有條件的醫院治療。發現脊椎受傷者,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搬運時,將傷者平臥放在帆布擔架或硬板上,以免受傷的脊椎移位、斷裂造成截癱,招致死亡。搶救脊椎受傷者,搬運過程,嚴禁只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發現傷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運傷者。應在骨折部位用夾板把受傷位置臨時固定,使斷端不再移位或刺傷肌肉,神經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處上下關節為原則,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頭等,在無材料的情況下,上肢可固定在身側,下肢與腱側下肢縛在一起。遇有創傷性出血的傷員,應迅速包扎止血,使傷員保持在頭低腳高的臥位,并注意保暖。正確的現場止血處理措施:6.1.1、一般傷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鹽水(0.9%NaCl溶液)沖洗傷口,涂上紅汞水,然后蓋上消毒紗布,用繃帶,較緊地包扎。6.1.2、加壓包扎止血法:用紗布、棉花等作成軟墊,放在傷口上再加包扎,來增強壓力而達到止血。6.1.3、止血帶止血法:選擇彈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帶或三角巾、毛巾、帶狀布條等,上肢出血結扎在上臂上1/2處(靠近心臟位置),下肢出血結扎在大腿上1/3處(靠近心臟位置)。結扎時,在止血帶與皮膚之間墊上消毒紗布棉紗。每隔25——1分鐘。動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它措施,及時把傷者送往鄰近醫院搶救,運送途中應盡量減少顛簸。同時,密切注意傷者的呼吸、脈搏、血壓及傷口的情況。現場救護應安全有序地進行,必須在現場急救的指揮人員統一安排開展,并有專門人員預測事故的變化,一旦發現事態將威脅救援人員安全,現場指揮人員有權停止救援撤到安全地點。6.2、當發生觸電事故時發生觸電事故現場急救對搶救觸電者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人員觸電后不一定立即死亡而往往是假死狀態,應及時搶救。方法得當,假死狀態就可以獲救。因此觸電急救應分秒必爭,不能等待醫務人員。為了做到及時搶救,平時就要對職工進行觸電急救常識教育,對有關人員進行必要的觸電急救訓練。發現有人觸電時,首先應盡快切斷電源,使觸電者脫離電源,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體挑開電源,同時應根據具體情況迅速對癥救治,并向醫務部門呼救或報120急救中心。如觸電者的傷害情況嚴重,應進行現場搶救,采用口對口人工呼吸。如有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則應采取人工胸外擠壓法搶救。觸電急救應盡可能的進行,只有在條件不允許時,才可將觸電者抬到可靠的地方進行搶救。在送往醫院途中,仍應進行搶救工作,在此過程中不要輕易打強心針。6.3、當發生身體損傷時施工過程中的高處墜落、起重吊裝等造成的人身傷害都是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事故的原因十分復雜,給人產生危害也很大,而且在事故的處理過程中如果方法不當將會提高傷害程度,因此必須掌握事故應急救援的方法和知識。為預防事故的發生,施工作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嚴格按規程要求進行施工操作。各級生產安全管理人員加強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及時糾正違章作業行為,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經常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觀念。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應視事故的類型進行積極搶救,控制事故的進一步擴大,防止應急救援人員受到傷害。救出的傷員應在現場進行救護,根據“三先三后”的原則進行處理,出血傷員先包扎后運送,骨折傷員先固定后搬運,窒息傷員先復蘇后運送。事故發生后在進行組織救援的同時,必須及時聯系醫療急救單位,使傷員在第一時間能得到救治。現場救護應安全有序地進行,必須在現場急救的指揮人員統一安排開展,并有專門人員預測事故的變化,一當發現事態將威脅救援人員安全,現場指揮人員有權停止救援撤到安全地點。7、現場恢復現場恢復是在事故被控制后進行的短期恢復,是一個應急任務的結束進入到另一個工作階段,將現場恢復到一個基本穩定的狀態。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參照以往經驗,仔細分析現場恢復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危險,采取針對性安全措施,設法消除潛在的安全隱患,避免事故的再次發生。對涉及后期事故調查的現場物證、事故發生痕跡應予以妥善保護。現場恢復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宣布應急救援行動結束,恢復正常的工作狀態。六、附安全保證體系框圖:安全保證體系框圖項目經理部經理項目經理部經理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思想保證制度保證施工保證組織保證日常安全教育安全操作培訓特殊工種培訓安全文件學習制定安全保證措施制定安全獎罰標準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制定安全生產制度安全無事故活動安全文明施工競賽安全總結整改周一安全活動總目標:達到“三無”:無交通、火災、人員傷亡事故;“一杜絕”:杜絕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一創建”:創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項目部設安全領導小組工程作業工區設安全小組各班組設安全員七、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1、安全教育培訓工人在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養安全生產必備的基本知識和技能。施工過程中,針對本工程的特點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有計劃的對重點崗位的生產知識、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制度、施工紀律進行培訓和考核。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對專職安全員、班組長、從事特種作業的架子工、起重工、混凝土工、電工、木工等,必須嚴格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進行安全教育、考核和定期復核,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獲取操作證者才能持證上崗。安全教育和培訓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能教育等。⑴安全生產思想教育的目的是為安全生產奠定思想基礎。通過加強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勞動紀律等方面的考核教育,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⑵安全知識教育全體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知識教育,并具備安全基本知識。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施工生產流程、場內運輸的有關安全知識;有關電氣設備的基本安全知識;高空作業安全知識;生產中使用的有毒有害的原材料和可能散發有毒有害物質的作業安全防護基本知識;消防制度及滅火器材應用的基本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知識;因工傷亡事故的應急措施和急救知識等。⑶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就是根據各專業、各工種的特點,實現安全操作、安全防護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技術能力和技術知識要求。每個作業人員都必須熟悉本工種、本崗位專業安全技術知識。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建筑登高架設、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場內各種移動式機械設備的駕駛人員、起重工、吊車司機及信號指揮人員、施工升降機、塔吊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獲得相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證書,方可上崗作業。1.2、安全教育培訓責任制以項目部安全部、綜合辦公室為中心,結合本項目特點,收集材料,展開各種渠道的安全教育,落實在建人員培訓的知識內容,項目部強制規定參加培訓的時間,保證本工程參建人員安全教育培訓100%。建立安全教育培訓責任制,明確了各項培訓的內容和責任人,具體內容如下:安全教育培訓責任制序次類別培訓責任內容培訓責任人1思想教育①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教育;②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教育;③安全生產形勢教育;④勞動紀律教育;經理、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總工程師2知識教育①在施工生產中確保安全和健康要求的教育;②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教育;③認識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險區域(部位、點)的教育;④安全預防的基本知識教育;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總工程師、設備、材料部部長、工程、安全部長、專職安全員3安全技術和技能教育①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教育;②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教育;③安全操作和自我保護技能教育;④安全檢查和交接要求教育;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總工程師、設備、材料部部長、工程、安全部長、專職安全員4事故教育①典型事故案例教育;②查找和消除安全隱患教育;③安全事故責任教育;④安全事故的保護現場和接受調查要求教育;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總工程師、設備、材料部部長、工程、安全部長、專職安全員5法制教育①遵守安全生產法規和制度教育;②消除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教育;③安全生產獎懲規定教育;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總工程師、設備、材料部部長、工程、安全部長、辦公室主任、專職安全員1.3、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為了將項目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貫徹到底,項目部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確定了安全教育方案,采取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識,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具體內容詳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4、安全檢查制度項目經理部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規定定期檢查日期及參加檢查的人員。項經部每季檢查一次,工區每月檢查一次,施工隊每周檢查一次,作業班組每天檢查一次。非定期檢查視工程情況在施工準備前、危險性大、采取新工藝、季節變化、節假日前后等情況下都要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安全隱患,要建立登記、整改、消項制度。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果有險情,立刻停止使用,處理合格后方可施工。1.5、事故管理安全事故分為傷亡事故和非傷亡事故,非傷亡事故是指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傷亡事故分為:⑴輕微事故,死亡0人,重傷0人,直接經濟損失0元,上報縣級,企業處理。⑵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傷1至9人(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直經損100萬至900萬,上報市級,縣級處理。⑶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傷10至49人,直經損1000萬至5000萬,上報省級,市級處理。⑷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傷50至99人,直經損5000萬至1億,上報國務院,省級處理。⑸特別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傷100人以上,直經損1億以上,上報國務院,國務院處理。對發生的事故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嚴格做到“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八、強制性制止作業規定1.1、腳手架工程⑴禁止使用的桿配件和材料規定①油松、楊木、柳木、樺木、根木以及腐朽、折斷、枯節等易折木桿;②生長期在三年以下的毛竹,青嫩、枯黃(黑)和有裂紋、蟲蛀的竹材;③有效小頭直徑小于70mm的木桿、竹桿;④材質低于Q235(A3)標準的鋼管,有明顯變形、裂紋、嚴重銹蝕(出現蝕坑和銹皮)和實際壁厚小于0.92標準壁厚的鋼管;⑤他銹蝕就軋、折損傷或重復使用的鍍鋅鋼絲或回火鋼絲,有霉點、節疤和折痕的竹蔑;⑥加工不合格、銹蝕和有裂紋的扣件;A有扭紋、破裂和大橫癤的木角手板B不符合設計或規定要求配件、加工件;⑵禁止使用的構架情況規定①高度≥2.0m,作業層鋪板寬度小于:里腳手架500mm,外腳手架750mm;②立桿縱距和布距>2.0m,立桿橫距>1.8m而無相應的可靠性驗算;③拉桿設置數量不夠、分布不均勻、上部未設置連墻點的自由高度大于6m而無臨時拉撐措施;④局部缺少構架結構基本桿件或在使用中任意拆除構架結構基本桿件和連墻件而未采取相應的彌補措施;⑤桿件搭接、節點連接緊固不合格;⑥作業層外圍未按要求設置欄桿、檔角斑或封閉圍護;⑦腳手架與多層轉運平臺相接處未采取加強構造措施;⑧未按規定設置剪刀撐和其他整體性拉結桿件,使整個構架不穩定;⑨基礎支墊不好,局部立桿懸空或下沉;⑩腳手架立桿垂直度超過規定,出現顯著傾斜;⑶禁止進行的作業和不安全行為規定①在腳手架上拴攬風繩或以腳手架作為拉撐的支承結構(作支撐架用途者除外);②架上人員過度集中或實際使用荷載超過設計規定;③在架上搬運自重④架上人員在架上戲鬧、奔跑、退行、跨坐欄桿休息、倒行拉車和忽忙上下架;⑤不走上下架安全通道、攀援架子上下;⑥上、下擲材料物品和向下傾斜垃圾;1.2、起重吊裝1.2.1、禁用的鋼絲繩規定⑴達到報廢更新標準的斷絲數以及各種情況下的折減標準;⑵雖無斷絲,但直徑減少達公稱直徑的7%;⑶出現整股斷裂;⑷有明顯內部腐蝕;⑸局部外層鋼線繩伸長呈“籠”形態;⑹鋼絲繩纖維芯的直徑增大較嚴重;⑺發生扭結、彎折塑性變形、麻芯脫出以及受電渣焊和高溫作用影響到性能指標;1.2.2、禁用的吊鉤(環)規定⑴無合格證明書;⑵有裂紋;⑶危險截而上的磨損超過10%;⑷在裂紋和磨損處進行焊補;1.2.3、起重吊裝作業禁止事項在6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雷、大霧等惡劣天氣下進行露天作業;隨意調整和拆除起重機的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不靈敏可靠縱機構;用限位裝置代替操非載人起重機載人;人員在吊物下方停留或通過;超載作業和起吊埋在地下等重量不明吊物;起重機作業作業時的仰角超過規定,在未停穩前變換檔位;滿載或接近滿載時下落臂桿;起重機下坡空擋滑行;起重機行駛時,在底盤走臺上堆放材料或有人員站立、蹲坐;在起重機安裝中隨意用其它螺栓代替專用螺栓;用起重機斜拉吊物;地鋪設置不合格或被水浸泡;在起重機支腿嚴重沉陷和機身傾斜下繼續進行起重作業;1.2.4、其它方面⑴用電安全①金屬外殼未安全的接地和接零保護;②未按規定應作重復接地的供電線路和設備;③未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裝置;④未按規定作避雷接地的機具設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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