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甄題精選沖刺階段基礎試卷(附答案及解析)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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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頁碼442022年10月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甄題精選沖刺階段基礎試卷(附答案及解析)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某區工商局委托市場監管部門對早市市場進行檢查。在檢查過程中,因個體戶甲亂設攤點,對其進行了處罰。甲不服,申請復議;此案應以誰為被申請人?A、某區工商局B、市場監管部門C、某區工商局和市場監管部門D、市工商局【參考答案】:A【解析】詳見《行政復議法》第10條2、甲國與乙國簽訂了《關于農產品貿易的友好條約》,在條約中規定了如下條款:(1)甲、乙兩國農產品在丙國境內享有30%的關稅優惠;(2)丙國農產品在甲乙兩國境內享有30%的關稅優惠;(3)甲乙兩國相互給對方農產品30%的關稅優惠。則有關這三項條款說法正確的是:()A、對于條款1,丙國可以采用非書面形式接受B、對于條款l,丙國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接受C、因為條款2是為丙國創設一項權利,因此無須得到丙國同意D、至于條款3,丙國可以采用非書面形式接受【參考答案】:B【解析】:條約的效力有關條約對第三國的效力,主要有以下幾項原則:(1)如果一個條約有意為第三國創設一項義務,必須經第三國以書面明示接受,才能對第三國產生義務。故選項A錯誤,選項B正確。(2)當一個條約有意為第三國創設一項權利時,原則上仍應得到第三國的同意。但是。如果第三國沒有相反的表示,應推斷其同意接受這項權利,不須以書面形式明示接受。故選項C錯誤。(3)條約使第三國擔負義務時,該義務一般必須經條約各當事國與該第三國的同意方得取消或變更。條約使第三國享有權利時,如果經確定原意是非經該第三國同意不得取消或變更該項權利,當事國不得隨意取消或變更。選項D中的條款3與丙國無關.因此不必征得丙國同意。3、1997年單項選擇題世界歷史上最早的資產階級成文憲法是哪一部?A、1689年通過的英國《權利法案》B、1776年通過的美國《獨立宣言》C、1787年通過的美國憲法D、1791年通過的法國憲法【參考答案】:C【解析】:資本主義憲法的歷史世界上最早的資產階級成文憲法是1787年通過的美國憲法,歐洲大陸最早的成文憲法是1791年通過的法國憲法。選項A《權利法案》是英國不成文的憲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體現資產階級與封建貴族要協的憲法性文件。選項B《獨立宣言》只是1787年美國憲法的先聲,表達了美國憲法中的一些重要政治主張,是美國獨立戰爭的政治宣言。4、百川科技公司是私營企業,出納員江某在銀行為本公司辦理貸款時,趁人不備,將同在該銀行辦理貸款業務的陶氏公司有關印章蓋在事先準備好的一張空白轉賬支票上。隨后,江某將該支票填寫50萬元的轉賬金額,指使他人用該支票將陶氏公司賬戶上的50萬元轉到事先開立的賬戶上,并從該賬戶上取走現金40萬元。江某的行為構成:A、盜竊罪B、貪污罪C、職務侵占罪D、票據詐騙罪【參考答案】:D【解析】:《刑法》第1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的;(四)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本案中,江某的行為屬于上述第四項規定的“冒用他人支票”的情況,觸犯了票據詐騙罪。5、關于商業銀行對存款人的保護,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若甲是個人,甲對乙負有到期債務,但甲以沒有資金為由拒絕歸還,乙便向該銀行查詢甲的存款,該銀行應當允許B、若甲是個人,甲對乙的債務經過法院的裁決,法院要求該銀行扣劃若干款項給乙,銀行應該執行C、若甲是單位,在經營過程中有某種違法行為,有關機構依據國務院的行政法規,要求向該銀行查詢甲的賬戶,銀行應該同意D、若甲是單位,有關機關根據國家部門的規章要求凍結甲的賬戶,銀行不能拒絕【參考答案】:B,C【解析】:商業銀行對存款人的保護【解析】《商業銀行法》第29條規定: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對個人儲蓄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30條規定:對單位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A項于法無據,D項依據是規章,所以本題的答案為BC6、判決執行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的刑種是:A、拘役B、有期徒刑C、管制D、剝奪政治權利【參考答案】:C【解析】:管制的刑期計算。《刑法》第41條規定:“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此條說明,管制是對犯罪分子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機關管束和群眾監督改造的刑罰方法。因為管制只是限制一定的自由,而判決以前的羈押則是剝奪自由,所以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合理的。其他刑種,則是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7、下列哪種情形構成詐騙罪?A、甲某以虛假、冒用的身份證件辦理入網手續并使用移動電話,造成電信資費損失數額較大的B、甲某得知本廠業務員乙某要去送人造金剛石,萌發非法占有念頭。預先準備好一袋河沙,以備調換金剛石之用。第二日,甲某受廠辦指派,駕駛面包車送乙某攜金剛石到火車站。在乙某吃飯之際,甲某提出到遠處修車。乙某要求跟車同往,甲某婉言拒絕,并表示一定保證車上金剛石的安全。乙某信以為真,一再囑托看好貨物之后,允許甲某將車開走修理。甲某乘機打開封裝的紙箱,用沙子調換出金剛石C、甲某雇乙某運輸一車貨物,并隨車押送。途中,乙某謊稱車胎漏氣騙甲某下車觀看,甲某下車后,乙某乘機加速逃離,把貨物據為已有D、甲某與乙某同住一集體宿舍,知道乙某信用卡的密碼。某日甲某一人在宿舍時發現乙某的信用卡掉在宿舍的地上;甲某撿起信用卡到自動取款機上提取了1萬元現金后,又將信用卡放到原處【參考答案】:A【解析】:關于A選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條、第8條的規定,盜接、盜用他人的電話線、電話號碼并使用的,構成盜竊罪;使用虛假、冒用的身份證件騙取入網,造成電信資費損失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因此,A選項正確。關于B選項。甲應當認定為盜竊罪,本題中,甲雖然使用欺騙的手段,乙并不是自愿交付財物,所以應認定為盜竊罪。因此,B選項不選。關于C選項。符合搶奪罪的構成要件,應當認定為搶奪罪。因此,C選項不選。關于D選項。應當認定為信用卡詐騙罪。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動柜員機(ATM機)上使用的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的規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動柜員機(ATM機)上使用的行為,屬于刑法第196條第1款第(三)項規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構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因此,D選項不選。8、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憲法修改中多次涉及私營經濟,下列關于私營經濟憲法修正的表述中錯誤的是哪一項?()A、1988年修憲時首次承認私營經濟的合憲性B、1999年修憲時肯定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C、1999年修憲時規定國家對私營經濟的政策是引導、監督和管理D、2004年修憲時規定國家對公有制經濟和私營經濟實行平等保護【參考答案】:D【解析】:我國現行憲法在制定時未對私營經濟的地位作出規定,l988年修憲時增加規定“國家允許私營經濟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存在和發展”;l999年修憲時修改為“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對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實行引導、監督和管理”;2004年修憲修改為“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并對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故ABC項正確,D項錯誤。9、村民甲為泄私憤,將5包TNT炸藥投放在集體水庫的堤壩旁邊并引爆,導致堤壩被炸毀,水庫決水,淹滅大量農田,造成重大財產損失,甲的行為構成下列哪種犯罪?A、爆炸罪B、決水罪C、故意毀壞財物罪D、破壞生產經營罪【參考答案】:B【解析】:爆炸與決水為手段牽連,決水為目的行為:塊水與破壞生產經營、故意毀壞財物,三者想象競合。均從一重罪處斷,手段行為與目的行為同樣重的,則以目的行為定罪處罰。10、甲是A國駐8國大使館的商務參贊,乙是C國駐8國大使館的隨員。甲與8國人丙發生債務糾紛。甲向8國法院對丙提起民事訴訟,丙對甲就同一債務關系提起反訴,并要求乙作為證人出庭作證。根據國際法規則,下列哪項判斷是正確的?()A、甲作為外交人員,具有民事豁免權,因而B國法院不應受理對甲的反訴B、外交人員免除作證義務,因而乙沒有義務出庭作證C、乙具有出庭作證的義務,如果其拒絕出庭作證,B國可以根據其國內法強制出庭作證D、甲、丙之間的債務糾紛應通過外交途徑解決【參考答案】:B【解析】:外交人員的特權與豁免及作證義務根據《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的規定,管轄豁免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轄豁免。外交代表的民事和行政管轄豁免有三種例外情形:外交代表在接受國境內私有不動產之物權訴訟,但其代表派遣國為使館用途置有的不動產不在此列;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并不代表派遣國而作為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繼承人或受贈人之繼承事項的訴訟;關于外交代表于接受國內在公務范圍以外所從事的專業或商業活動的訴訟。另外,外交代表還不得對其主動起訴引起的對其主訴直接相關的反訴主張豁免。因此,甲雖然享有民事豁免權,但由于該訴訟是其首先提起的,因此甲對丙提起的反訴不具有民事豁免權。AD項錯誤。與管轄豁免相關的,外交代表還被免除作證義務,不僅不得被迫在法律程序中作為證人出庭作證,而且沒有提供證詞的義務。因此8項正確,C項錯誤。11、甲男與乙女于某日中午公開在某公園內發生性關系,引起游客的極大憤慨,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對甲、乙的行為應如何認定?A、聚眾淫亂罪:B、組織淫穢表演罪C、尋釁滋事罪D、無罪【參考答案】:D【知識點】罪刑法定原則與聚眾淫亂罪、組織淫穢表演罪和尋釁滋事罪。【解析】《刑法》第301條規定,聚眾淫亂必須是聚集3人或3人以上共同發生違反道德準則,令正常人感到羞恥的性行為。由于他們只是一男一女之間發生性關系,因此不構成聚眾淫亂罪。故排除A選項。《刑法》第365條規定了組織淫穢表演罪。組織淫穢表演罪是指組織、安排、策劃包含淫穢內容的表演的行為。甲乙并沒有組織淫穢表演的行為,因此不構成組織淫穢表演罪。故排除B選項。《刑法》第293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本題中,把甲乙的行為勉強認定為本條第4項規定的行為也不合適,因此,甲乙不構成尋釁滋事罪。故排除C選項。《刑法》第3條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甲乙在公眾場合發生性行為,明顯有違公共道德,也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但是由于刑法沒有將這種行為規定為犯罪行為,依據罪刑法定原則,刑法對甲乙行為的評價就是無罪。故本題選擇D項。12、吳某經營一家小吃店,但末辦理營業執照,并由于環境較差,造成十余人不同程度的食物中毒.縣衛生局經調查核實,對吳某處以罰款,并將無照經營的情況通報給工商局.工商局對吳某處以警告和罰款.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工商局的處罰是錯誤的,只能在警告與罰款中選擇一種實施處罰B、衛生局已經處以處罰,所以工商局只能處以警告而不能處以罰款C、工商局不能再實施任何形式的處罰D、工商局的做法是正確的,不違反《行政處罰法》所規定的一事不再罰的原則【參考答案】:D【解析】:《行政處罰法》第24條規定:“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本案中,吳某無照經營和造成顧客食物中毒是兩個不同的違法行為,工商局對其無照經營的違法行為處以警告和罰款并不違反一事不再罰的原則.D選項正確,ABC選項錯誤.13、依法治國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下列關于依法治國的說法,錯誤的是:()A、人民代表大會是依法治國的主要組織保障B、法制完備是我國法治建設的首要目標,也是法治國家的重要標志C、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構完成標志著我國已經是一個法治國家D、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機構和運行機制,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和特征【參考答案】:C【解析】:考點:依法治國。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國的政治基礎和政治前提.依法治國要有“法”可依.我國的立法機關主要是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因此人民代表大會是依法治國的主要組織保障;法制完備是指一個國家法律體系的健全、完善、規范、系統、協調和統一,完備的法制是法治國家的重要標志和前提,也是我國建設法治國家的首要目標;權力制約是依法治國的關鍵環節,是指要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機構和運行機制,這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和特征.因此,A、B、D選項的內容是正確的.我國完成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建構說明立法上已經取得重大的成就,但法治國家不僅是指立法上的法制完備,更強調法律的真正貫徹和落實.當前我國現實生活中還有不少有法不依的現象,法律的執行、實施和遵守應當成為今后相當長時期內我國法制建設的重點.因此,C選項的內容錯誤.14、下列關于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的表述,說法正確的是A、某甲與朋友商定,為確保安全將非法制造的用于銷售的淫書、淫畫放在李某家保管,在其找到買主后再到李家取貨、交貨,則李某構成窩藏贓物罪B、某乙走私了一萬只手表,將其放在張某的車庫中,由張某幫其銷售,二人平分所得C、某丙殺人后將兇器交給宋某保管,宋在公安機關調查時說不知此事,并于當晚將兇器扔入河中D、丁教唆袁某實施盜竊行為,袁盜竊后將財物交丁保管,丁將贓物轉移后,代為銷售,則丁只構成盜竊罪,不再成立窩藏、轉移、銷售贓物罪【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測試的知識點是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的罪質要件問題。AB兩項中,甲、乙均已與本犯成立共同犯罪,不應再單獨認定贓物犯罪;C項中因兇器并非犯罪所得,不能成為贓物罪的對象,丙的行為可能成立包庇罪。D項中丁與袁成立共同犯罪,因而不再單獨成立贓物犯罪,故D為正確。(注:“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現在已改為“掩飾、隱瞞犯罪、犯罪所得收益罪”)15、甲企業共有職工300余人,商定就職工的勞動報酬、安全衛生條件和保險福利等事項和企業簽訂集體合同,則下列說法符合法律規定的是:()A、如果該企業有工會,那么應該由工會代表職工和企業簽訂集體合同B、集體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C、職工李某私下和企業約定了比集體合同低的勞動報酬D、集體合同草案應該提交工會討論通過【參考答案】:A【解析】:集體合同《勞動合同法》第51條:“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體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該法第55條:“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由此可見,A項說法符合法律規定。16、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人民政府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管轄。A、地市級以上B、鄉鎮級以上C、縣級以上D、省級以上【參考答案】:C【解析】:參見《行政處罰法》第20條。17、某選區選舉地方人民代表,代表名額2人,第一次投票結果,候選人按得票多少排序為甲、乙、丙、丁,其中僅甲獲得過半數選票。對此情況的下列處理意見哪一項符合法律的規定?()。A、宣布甲、乙當選B、宣布甲當選,同時以乙為候選人另行選舉C、宣布甲當選,同時以乙、丙為候選人另行選舉D、宣布無人當選,以甲、乙、丙為候選人另行選舉【參考答案】:C【解析】:「考點」人大代表選舉程序「解析」《選舉法》第41條規定(略)。18、周某為香港公司領導,曾批評過工人許林,許林懷恨在心,蓄意進行報復。一天,許林用鉗子將設備上的貴重金屬全部擰下,偷放在周某的辦公室中,由于設備無法運轉,造成經濟損失800余萬元。公安機關偵查案件時,許林又提出將周某列為懷疑對象,公安機關從周某辦公室發現“贓物”后,將周某拘留,后許林罪行暴露,許林的行為應定性為:A、誹謗罪B、誣告陷害罪C、破壞生產經營罪與誣告陷害罪D、破壞生產經營罪與報復陷害罪【參考答案】:C【解析】:【正確答案】C【答案解析】許林破壞設備的行為,構成了破壞生產經營罪。隨后又誣告并栽贓周某,構成誣告陷害罪,即捏造他人犯罪事實,意圖使他人受到錯誤的刑事追究的行為。報復陷害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實行報復陷害的行為。許林并不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是報復陷害罪的犯罪主體,因此選C是正確的。19、下列哪個說法是不正確的?()A、清末司法機構改革后最高審判機關是大理院B、最早在中國取得領事裁判權的國家是英國C、“天壇憲草”確立的政治體制是總統制,并限制總統任期D、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的人民權利極為充分,但在大陸并沒有得到真正實施【參考答案】:C【解析】:“天壇憲草”規定的政治體制是責任內閣制。20、下列關于國家制度的表述,正確的是哪一項?A、國家制度包括國體、政體、國家結構形式、領土結構形式、政權組織形式等內容B、國家制度包括國體、政體、國家結構形式、選舉制度、地方制度等內容C、國家制度包括國體、政體、領土結構形式、選舉制度、地方制度等內容D、國家制度包括國體、領土結構形式、選舉制度、地方制度、政權組織形式等內容【參考答案】:B【解析】:考點為國家制度的內容21、邱某與其父在家搞個體經營,開業數月,經營額為3萬余元,應納稅額2200余元。稅務所25次開出納稅通知單,催其納稅,由于逾期不交,稅務機關對其加收滯納金2000余元,合計4000余元。稅務機關多次派人催繳,邱拒絕繳納。為維護國家稅收法規的嚴肅性,市稅務機關干部王某前往催收稅款。邱某不但抗拒不繳,而且侮罵王某。王某據理力爭,邱某上前對王某拳打腳踢,致使王某身受重傷。對邱某的行為如何認定?A、抗稅罪B、抗稅罪與故意傷害罪C、故意傷害罪D、妨害公務罪【參考答案】:C【解析】:區分抗稅罪與因抗稅而導致其他犯罪的界限。抗稅的行為人使用暴力方法拒不繳納稅款,因暴力方法故意造成稅務人員傷害或者死亡的。其暴力方法已經超出了抗稅罪的范圍,應當按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如果因暴力方法而過失造成稅務人員重傷或者死亡的,仍然應當以抗稅罪定罪處罰。22、下列哪項屬于專有技術許可證協議的特色條款?()A、技術改進和發展條款B、商品質量保證條款C、保密條款D、許可使用性質條款【參考答案】:C【解析】:專有技術許可證協議的特色條款保密條款是專有技術許可證協議的特色條款。23、下列哪種行為不屬于法官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A、隱瞞證據或者偽造證據B、玩忽職守,造成當事人的嚴重損失C、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D、在一次同學聚會上,與曾是自己同學的某案代理律酒師飲【參考答案】:D【解析】見《法官法》第32條第(五)項、第(八)項第(十一)項、第(十二)項24、根據我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規定,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審慎監管的要求,可以進行現場檢查。以下關于現場檢查的表述,哪一項是不正確的?A、現場檢查應當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B、檢查人員可以少于二人,但是應當出示合法證件和檢查通知書C、檢查人員未出示合法證件和檢查通知書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權拒絕檢查D、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毀損的文件、資料,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有權予以封存【參考答案】:B25、以下關于法的遵守的說法不正確的是:A、法的遵守的范圍是由一定的國家機關制定或認可的,一切具有法的效力的文件B、法的遵守的內容是指人們按照法的要求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為C、主觀因素,如文化修養、道德修養在法的遵守中有重要的意義D、守法首先必須遵守憲法,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參考答案】:B【解析】:a選項課本原話正確,守法的法是廣義的法,包括規范性法律文件――法律法規,也包括非規范性法律文件――判決,習慣法。b的錯誤在于,他的表述是守法的內容只有履行義務,沒有行使權利26、一日夜,某商店門開著,甲騎車路過,看四下無人看店,就進去拿東西,10分鐘后,乙從此路過,也進去拿東西,甲裝好價值2萬元的貨物,但搬不動,就叫乙幫忙搬到車上,后甲走,乙又回店中,拿起自己裝好的1萬元的貨物走了,下面說法正確的是:A、甲、乙是同時犯,不是共犯,對各自所竊物品的價值負責,甲2萬,乙1萬B、甲、乙先是同時犯,后形成共犯,對共同竊取的物品負責,都偷3萬C、甲、乙先是同時犯,后形成共犯,甲2萬乙1萬D、甲偷2萬,是主犯,乙幫甲偷2萬,可定從犯,另乙對自己偷的1萬元負責【參考答案】:D【解析】:同時犯,是指二人以上同時同地侵害同一對象,但彼此缺乏共同犯罪的意思聯絡的,為同時犯,而不成立共犯。本題中,甲和乙對于甲盜竊的2萬元具有共同故意,甲屬于主犯,乙幫助甲把貨物裝上了車,應屬于從犯;甲對乙盜竊的1萬元并沒有共同故意,所以不能構成共同犯罪。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27、分權制衡原則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內容,它源于古代西方政治思想,直至近代才作為重要的政治原則得以確立和完善。下列對分權制衡原則及其相關含義理解錯誤的是哪一項?()A、英國思想家洛克是分權制衡理論的集大成者B、分權制衡原則強調將國家權力分為不同的類型,從而實現權力間的相互制約C、分權制衡原則的目的是防止國家權力的濫用D、分權制衡原則典型地體現在1787年美國憲法中【參考答案】:A【解析】:分權制衡理論的集大成者是法國的孟德斯鳩,故A項錯誤。28、律師王某在代理一起民事訴訟案件時,編造了一份對自己代理的一方當事人有利的虛假證言,指使證人李某背熟以后向法庭陳述,致使本該敗訴的己方當事人因此而勝訴。王某的行為構成何罪?A、偽證罪B、訴訟代理人妨害作證罪C、妨害作證罪D、幫助偽造證據罪【參考答案】:C【解析】:妨害作證罪與其他相關犯罪區別《刑法》第306條、第307條。偽證罪是特殊主體,只有刑事訴訟中的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才可以構成本罪i訴訟代理人妨害作證罪只有在刑事訴訟中才可以構成。本題明確說明是在民事訴訟中,所以選項A、B可以排除。幫助偽造證據罪的重點在于偽造證據,而本題中行為人編造證言并指使證人李某向法庭陳述,不僅偽造了證言而且還有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行為,認定為妨害作證罪更為合適。29、根據《法官法》規定,下列人員中不得擔任法官的是()A、張某兇過失傷害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現刑滿釋放,服刑前通過了全國統一司法考試B、李某,某名校法律本科畢業后,到某國家機關工作,因工作失誤被機關給予記過處分C、王某,某名校法律本科畢業,因涉嫌倒賣黃色圖書被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某市法院判決無罪D、某市著名外形整形醫師,因作整形手術失敗,與患者發生糾紛,被市法院判決賠償患者損失,遂棄醫從法,考取名校法學院研究生,畢業后通過全國統一司法考試【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法官法》的相關規定。《法官法》第10條規定:“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其中“犯罪”包括“故意犯罪與過失犯罪,B項中的“記過”屬于行政處分,不屬于刑事處罰,C項中王某被判處無罪也未受到刑事處罰。”30、某甲參加特務組織后,受敵派遣,多次在其父處竊得軍事情報交給特務組織。其后,某甲又策動其父武裝叛亂。某甲的行為構成A、武裝叛亂罪B、武裝叛亂罪和間諜罪C、間諜罪D、不構成犯罪【參考答案】:B【解析】:《刑法》第104條、第110條,甲實施了間諜和武裝叛亂兩個獨立的犯罪行為,應按兩罪處理。31、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具有以下哪些監督管理職責?()A、制定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B、對于銀行業金融機構變更持有資本總額或者股份總額達到規定比例以上的股東的,有權對股東的資金來源、財務狀況、資本補充能力和誠信狀況進行審查C、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D、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經營規則【參考答案】:A,B,C,D【解析】: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責【解析】《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15條規定: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并發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A正確。第17條規定:申請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者銀行業金融機構變更持有資本總額或者股份總額達到規定比例以上的股東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股東的資金來源、財務狀況、資本補充能力和誠信狀況進行審查。B正確。第20條規定: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制定。C正確。第21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經營規則,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也可以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D正確。32、張某因打李某被某縣公安局一派出所罰款50元,張某不取向縣公安局提起復議,縣公安局撤銷了該處罰決定,李某不服向某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應如何辦理?A、應予受理B、不予受理C、駁回起訴D、告知其向某市公安局申請復議【參考答案】:A【解析】行政訴訟中原告資格的構成要件。原告必須是承擔具體行政行為法律后果或受其影響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特定情況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即使不是直接相對人,但只要其有足夠充分的理由認為其權益受到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影響,也可以成為行政訴訟原告。只要原告“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就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也應當受理。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也規定:與撤銷或者變更具體行政行為有法律上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33、美國甲公司與我國乙公司簽訂合同,在我國共同投資合作開發我國某地區石油資源。如果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就此合同發生爭議,提起訴訟,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下列表述中哪項說法Ⅱ確()A、可以在美國訴訟B、必須在中國訴訟C、如果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選擇英國管轄.我國法院就沒有管轄權D、如果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選擇第三國管轄,我國法院就沒有管轄權【參考答案】:B【解析】:我國涉外民事訴訟管轄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44條規定:“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履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管轄。”因此,美國甲公司與我國乙公司之間就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發生的爭議必須由中國法院管轄,所以,B項正確。34、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訴稱某公安分局在他不在家的情況下,撬鎖對其租住的房屋進行治安檢查,之后未采取任何保護措施即離開,致使其丟失現金5000元,要求被告賠償損失。甲向法院提供了其工資收入證明、銀行取款憑單復印件、家中存有現金的同鄉證言和房東聽到其丟失現金的證言。下列說法哪一個是正確的?A、上述證據均系直接證據B、銀行取款憑單復印件應加蓋銀行的印章C、房東的證言必須有房東的簽名和租房協議原件D、上述證據在開庭審理前提交法院才有效【參考答案】:B35、下列哪個行為能夠使招標投標行為發生法律效力,一旦有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A、招標人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B、評標委員會在投標人中選出中標者C、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書面合同D、招標投標的項目進入實施階段【參考答案】:A【解析】:招標、中標的法律性質《招標投標法》第45條規定:“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注意: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是要約邀請,投標文件是要約,而中標通知書則是承諾,承諾一旦發出,就產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都應承擔違約責任。36、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國家賠償實行A、過錯責任原則B、嚴格責任原則C、違法責任原則D、無過錯責任原則【參考答案】:C【解析】國家賠償法第2條規定: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37、我國《憲法》規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向誰負責()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B、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D、國家主席【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中央軍委主席的負責機關。《憲法》第94條規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38、趙某系某派出所民警,因多次向某師范學校學生張某求愛遭拒絕遂對張懷恨在心。其后,張所在學校發生失竊案件,趙利用負責案件查處工作之機,故意散布張某有重大嫌疑的輿論,并捏造事實,以張某有重大嫌疑為由,將張拘留。后因盜竊案件的犯罪人落網,張某才得以幸免受到刑事追究。本案中,趙某構成:A、報復陷害罪B、誣告陷害罪C、徇私枉法罪D、侮辱罪【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中行為人不符合報復陷害罪和侮辱罪的特征,可直接排除兩罪的成立。趙某因系直接辦理刑事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員,應以徇私枉法罪論處。39、乙國軍艦A發現甲國漁船在乙國領海走私,立即發出信號開始緊追,漁船隨即逃跑。當A艦因機械故障被迫返航時,令乙國另一艘軍艦B在漁船逃跑必經的某公海海域埋伏。A艦返航半小時后,漁船出現在B艦埋伏的海域。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相關國際法規則,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B艦不能繼續A艦的緊追B、A艦應從毗連區開始緊追,而不應從領海開始緊追C、為了緊追成功,B艦不必發出信號即可對漁船實施緊追D、只要B艦發出信號,即可在公海繼續對漁船緊追【參考答案】:A40、下列有關法的特征的表述,哪項為正確的是?A、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有約束力,為人們提供了行為的標準,因而具有法的特征和效力B、一位黨的干部因瀆職罪被判處刑罰,同時被開除黨籍,這些都是法的實施方式的體現C、典型判例、國家政策都不可以列為法的范疇D、法的適用范圍具有普遍性,由于河北省的地方法規只能在河北有效,因而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參考答案】:C【解析】:公司章程不是法律,開除黨籍不屬于法律制裁;判例和國家政策不屬于法律;地方法規屬于法的內容。因本題為單選,只能選擇C為最佳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甲公司將建筑工程發包給乙公司,乙公司將其轉包給丙公司,丙公司將部分工程包給由121個農民工組成的施工隊。施工期間,丙公司拖欠施玉隊工程款達500萬元之多,農民工因此踏上維權之路。丙公司以乙公司拖欠其工程款800萬元為由、乙公司以甲公司拖欠其工程敖1000萬元為由均拒付欠款。施工隊將甲公司訴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500萬元。根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關于本案的處理,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法院應駁回施工隊的訴訟請求,因甲公司與施工隊無合同關系。法院不應以破壞合同相對性為代價,片面實現社會效果B、法院應支持施工隊的訴訟請求。法院不能簡單以堅持合同的相對性為由否定甲公司的責任,從而造成農民工不斷申訴,案結事不了C、法院應當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為本案當事人。法院一并解決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欠款糾紛,以避免機械執法,就案辦案D、法院可以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為本案當事人。法院加強保護農民工權益的力度,有利于推進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參考答案】:B,D【考點】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實踐運用【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6條規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從該規定來看,即使實際施工人與發包人之間沒有直接的合同關系,當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起訴的,法院也應當受理,法院不應該以突破合同相對性為理由駁回施工隊的請求,選項A是錯誤,不當選。法律之所以規定施工隊可以以發包人為被告起訴,是因為在實際生活中,轉包人和分包人通常會以各種借口拖欠施工隊的工資,極大地損害了施工隊工人的利益,甚至會引發社會矛盾。而法院根據法律規定支持了施工隊的請求,維護了施工隊工人的合法權益,做到案結事了,真正貫徹了執法為民、公平正義的要求,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選項B正確。選項C中認為法院應該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為案件當事人是不正確的,因為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是“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案件當事人,而不是“應該”追加,選項D正確。3、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使用人應當對其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該規范屬于A、授權性規范B、義務性規范C、命令性規范D、確定性規范【參考答案】:B,C,D【解析】:所考知識點為法的規范的分類。這是一種義務,且是確定的內容,而且必須為,所以選BCD。4、王某系美國駐北京一公司職員,常住北京市海淀區。某日,王某從美國經深圳口岸回國。被深圳羅湖海關以走私嫌疑扣留。王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有權管轄此案的人民法院是哪些?A、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B、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C、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D、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參考答案】:B,D【解析】:本題涉及行政訴訟的管轄。《行政訴訟法》第14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一)確認發明專利權的案件、海關處理的案件;第18條: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取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5、甲國是一個君主立憲制的國家,其下列行為中,哪些屬于國際法上的國家內政范圍,外國不得進行干涉?A、甲國決定廢除君主立憲制,改用共和制為其基本政治制度B、為解決該國存在的種族間的沖突,甲國通過立法決定建立種族隔離區C、甲國決定邀請某個外國領導人來訪D、甲國決定申請參加某個政府間的國際組織【參考答案】:A,C,D【解析】:內政的范圍和國家的國際法義務所謂內政,是指本質上屬于一國國內管轄的事項,是國家主權的體現。決定本國政體、進行對外交往等均屬于一國的內政,因此A、C、D為正確選項。另一方面,國家也有義務遵守公認的國際法和履行該國通過簽訂國際條約等方式承諾的國際義務。發生在一國境內的行為,如果違背公認的國際法或該國的其他國際義務,即便該行為符合該國國內法,也不屬于該國的內政。甲國通過立法決定建立種族隔離區,違反了反對和禁止種族隔離的國際法原則,已不屬于甲國的內政,因此B選項應該排除。6、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扶養適用與被扶養人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這里的扶養應包括:()A、父母對子女的撫養B、子女對父母的贍養C、夫妻相互之間的扶養D、其他有扶養關系的人之間的扶養【參考答案】:A,B,C,D【考點】扶養的法律適用【解析】《民通意見》第189條規定:“父母子女相互之間的扶養、夫妻相互之間的扶養以及其他有扶養關系的人之間的扶養,應當適用與被扶養人有最密切聯系國家的法律。扶養人和被扶養人的國籍、住所以及供養被扶養人的財產所在地,均可視為與被扶養人有最密切的聯系。”因此,ABCD項都正確。7、下列關于當地方性法規、規章之間不一致時如何裁決的規則說法正確的是:A、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國務院提出意見,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部門規章的,應當決定在該地方適用部門規章B、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由國務院裁決C、根據授權制定的法規和法律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裁決D、省級政府制定的新規章的一般規定與舊規章的特別規定不一致時,應當由省級政府自己決定【參考答案】:B,C,D【解析】:《立法法》第86條規定:“地方性法規、規章之間不一致時,由有關機關依照下列規定的權限作出裁決:(一)同一機關制定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時,由制定機關裁決;(二)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國務院提出意見,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地方性法規的,應當決定在該地方適用地方性法規的規定;認為應當適用部門規章的,應當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三)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由國務院裁決。根據授權制定的法規與法律規定不一致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故BCD選項正確,A選項錯誤。8、關于行政合同的表述,正確的有:A、行政合同的訂立目的是為了公共利益B、行政合同應當全面履行C、行政合同中行政主體具有行政代益權,因此不體現相對人的意志D、行政合同糾紛具有行政法上的可訴性【參考答案】:A,B,D【解析】:行政合同采用了合同協議的形式,基于當事人的合意,當然要體現相對人的意志。行政合同的履行應該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實際履行原則、全面、適當履行原則。行政合同糾紛的法律救濟不適用民事訴訟程序,而適用行政救濟程序,即通過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由此可知,C選項是錯誤的。9、關于外源型法的現代化的特點,下列哪些選項的表述可以成立?A、外源型法的現代化具有自發性B、外源型法的現代化具有反復性C、外源型法的現代化具有依附性D、外源型法的現代化具有被動性【參考答案】:B,C,D【解析】:根據法的現代化的動力來源,法的現代化過程大體上分為內發型法的現代化與外源型法的現代化。內發型法的現代化是指由特定社會自身少量產生的法的內部創新,這種現代化有自發性。而外源型法的現代化則指在外部環境影響下,社會受到外力沖擊引起的法律文化的革新,因此具有被動性、依附性、反復性。綜上,BCD項應當選。10、我國某國有企業與美國某全球500強公司簽訂一份商標專用權的亞洲地區獨占許可使用權協議,雙方約定我國國有企業在整個亞洲地區對協議商標權具有獨占許可和分許可的權利。假設在Et本某企業未經許可授權而在日本國內使用該商標,侵犯了我國該國有企業對商標的獨占許可使用權時,通常可供選擇的保護法律有:()A、適用知識產權原始國法律,即美國法B、適用被請求保護國法律,即中國法C、適用侵權行為發生地的法律,即Et本法D、根據具體情況分別適用上述三個國家的法律【參考答案】:A,B,C,D【考點】知識產權的法律適用【解析】知識產權的法律適用相對其他國際私法的內容而言較為特殊,因為就知識產權的保護而言,國際公約的作用尤其重大,而且針對知識產權而援引適用內國法的情形較少,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公約通常有:版權及其相關權領域中的伯爾尼公約、世界版權公約、羅馬公約等;專利權領域中的專利合作條約;商標權領域中主要是巴黎公約、馬德里公約,當然還有WT0的TRIPS協議。這些知識產權公約主要是對知識產權的取得和保護方面的基本原則和最低標準,因此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沖突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般而言,知識產權適用法律沖突的幾種做法有:(1)適用知識產權原始國法律,即適用知識產權原始產生的法律或知識產權原始授予國的法律;(2)適用被請求保護國的法律;(3)適用行為地法律;(4)綜合適用上述三種法律;(5)對知識產權的轉讓,則通常依據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由當事人自由選擇適用的法律,沒有約定時則通常適用最密切聯系原則。由此可見,上述四個選項均有可能提供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故全部正確。11、在我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會議每年同期召開,這一做法雖未在憲法中明確規定,但多年來已經形成慣例。從法律淵源的角度來考查,這一憲法慣例屬于:()。A、成文法淵源B、非制定法淵源C、普通法淵源D、非正式淵源【參考答案】:B,D【考點】法律淵源的理解【解析】題中所說的是一項憲法慣例,不是制定法規定的,因而是非制定法淵源、非正式淵源。普通法淵源可以有兩種理解,一是指英美法系與衡平法相對的普通法,顯然我國憲法慣例不屬于此種意義上的理解;二是與根本法相對的普通法,我國憲法是根本法,普通法是一般的法,而且一般是指制定法,我國的憲法慣例顯然也不是此種意義上的理解。故普通法淵源不當選。12、北京市海淀區與昌平區緊鄰,二區之間發生邊界爭議,下列對于二區之間邊界爭議的處理的表述正確的是:()。A、二區邊界爭議的性質是一種行政爭議,雙方是海淀區與昌平區人民政府B、對于已明確劃定的行政區域界線,不得產生爭議C、爭議的雙方政府首先應協商解決D、北京市民政局可以對二區的邊界爭議進行調解【參考答案】:A,B,C,D【考點】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處理【解析】行政區域邊界爭議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之間、鄉、民族鄉、鎮之間,雙方政府對毗鄰行政區域界線的爭議。對邊界爭議的處理應該:爭議雙方人民政府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首先應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上級政府處理;國務院和爭議雙方的上一級政府受理的邊界爭議,應先由同級民政主管部門組織調解,經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再由受理爭議的政府處理決定等等。ABCD四項皆正確13、關于歷史上法學家法律解釋、法學著作的效力,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中國西晉及唐朝,律學家、官員對法律的解釋經皇帝批準頒行以后,具有法律效力B、古代羅馬帝國時代,經皇帝授權的法學家的解釋具有法律效力C、美國有許多著名的法學家同時為杰出法官.他們的法學作品具有立法的意義D、在現代德國,法學教授的著述是法官適用民事法律時的重要參考材料【參考答案】:A,B,D【考點】法學家法律解釋、法學著作的效力【解析】關于選項A,在中國西晉,《晉律》頒布的同時,律學家張斐、杜預為之作注,總結了歷代刑法理論與刑事立法的經驗,經晉武帝批準頒行,與《晉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唐朝,《永徽律疏》又稱《唐律疏議》,是唐高宗永徽年間完成的一部極為重要的法典。高宗永徽二年,長孫無忌、于志寧等在《貞觀律》的基礎上修訂,對《貞觀律》進行了修改,最終奏上新撰律12卷,是為《永徽律》。鑒于當時中央、地方在審判中法律條文理解不一致。每年科舉考試中明法科考試也無統一的權威標準的情況.唐高宗在永徽三年下令召集律學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對《永徽律》進行逐條逐句的解釋,“條義疏奏以聞”,繼承漢晉以來,特別是晉代張斐、杜預注釋律文的已有成果,歷時一年,撰《律疏)30卷奏上,與《永徽律》合編在一起,于永徽四年十月經高宗批準,將疏議分附于律文之后頒行,稱為《永徽律疏》。由此可知,在中國西晉及唐朝,律學家、官員對法律的解釋經皇帝批準頒行以后,具有法律效力。因此,選項A說法正確,為應選項。關于選項B,在羅馬法的發展中,法學家起過十分重要的作用.他們推動了羅馬法和羅馬法學的發展。公元前1世紀,羅馬進入帝國時期。在帝國前期,法學家的活動非常活躍,羅馬法學的發展也進入繁榮時期。許多法學家被皇帝授予法律解釋權,其解答成為法律的重要淵源。法學家們著書立說,解釋法律,形成了不同的學派:主要有普羅庫爾學派和薩比努斯學派。其問出現了最著名的五大法學家:蓋尤斯、伯比尼安、保羅、烏爾比安、莫迪斯蒂努斯。這五大法學家的法學著作和法律解釋經皇帝授權后具有法律效力。由此可知,選項B是正確的。為應選項。關于選項c,美國屬于英美法系國家,盡管法官可以造法,但是這種造法是在審判案件過程中產生的,并且因為美國遵循判例原則,法官在某一個具體案例中所“造”之法,在以后類似的案件中都適用。但其法學作品僅僅是法官自己思維體系或對某些問題認識的總結,并不具有立法意義(在某些案件中可能會作為參考)。因此,選項C說法錯誤,不應當選。關于選項D,在現代各國,當法官在判案中面對法律漏洞或無正式法律淵源作為依據時,法學教授的著述往往可以作為法官斷案的重要參考材料。因此,選項D說法正確,為應選項。14、下列行為中,構成盜竊罪的有:A、王某將電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電信資費損失6千余元B、李某竊取他人在公共網絡上的帳號并使用,造成他人3千元的損失C、張某在商場購買首飾的時候,趁售貨員不注意,將自己準備好的假首飾與從售貨員那里拿來的價值8千余元的首飾調換D、鄭某潛入他人家中,將他人價值2萬余元的海洛因拿走【參考答案】:A,B,C,D【解析】:【答案】ABCD【考點】盜竊罪【解析】盜竊違禁品的行為可以構成盜竊罪,不按數額而按情節輕重量刑。15、下列法官需要免除法官職務的是誰?()。A、李法官才45歲,工作極為認真,業務能力強,但今年積勞成疾,生病住院,醫生說需要調養,長期不能工作B、朱法官年滿35歲,業務能力突出,被上級選調出本院,到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對于原所在法院的法官職務C、章法官對于刑事案件很有一套,被上級任命為本市公安局長D、劉法官經嚴格考核作為中國一美國法律培訓交流項目的成員,去美國學習l年【參考答案】:A,B,C【考點】法官的任免條件【解析】依照《法官法》第13條,ABC項均應免除職務,本題正確答案為ABC16、甲、乙相約于某日晚在環城路上一比車技高低,以最先跑完環城路者為勝。甲超速駕駛過程中,將一正常穿越馬路的女大學生撞飛,當場死亡。則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甲構成交通肇事罪B、對甲所構成的犯罪,應數罪并罰C、對甲所構成的犯罪,應擇一重處罰D、乙不構成犯罪【參考答案】:A,C【解析】: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為新的獨立的犯罪(危險駕駛罪,罪名為學理擬制)。甲乙相約在環城路飆車,致使一人死亡,屬于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行為,故均構成危險駕駛罪(罪名為學理擬制)。同時,甲超速行駛撞死女大學生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依刑法修正案(八)第22條第2款規定,擇一重定罪處罰。【學法提示】(1)“追逐競駛”必須“情節惡劣”才入罪,“醉駕”入罪無“情節惡劣”之要求。(2)“醉駕”不同于酒后駕車,兩者要區分,只有通過檢測達到醉酒的程度駕駛才入罪。(3)“構成某罪”與“以某罪定罪處罰”不同,“構成某罪”只是形式上符合某個具體犯罪的構成要件,但最終并不一定以該罪定罪處罰。本題中,甲構成交通肇事罪、甲構成危險駕駛罪(罪名學理擬制)、甲所構成犯罪擇一重處罰、甲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都是正確的說法。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相比,屬于輕罪。17、因甲在A市B區將乙打致輕微傷,B區公安分局決定對甲處以拘留15天的行政處罰,甲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請復議。市公安局經審查認定甲沒有毆打乙,乙辨認錯誤,而是丙毆打了乙,遂將B區公安分局的處罰決定撤銷,本案中,對丙的下列敘述哪些是錯誤的?A、丙有權提起行政訴訟B、丙不能提出行政復議C、丙無權提起行政訴訟D、丙無權提起行政復議也無權提起行政訴訟【參考答案】:B,C,D【解析】:詳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條第(二)項“與被訴的行政復議決定有法律上利害關系或者在復議程序中被追加為第三人的”,以及第(四)項“與撤銷或者變更具體行政行為有法律上利害關系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18、構成一個國家,必須具備哪些要素?A、有定居的居民B、有確定的領土C、有一定的政權組織D、具有主權【參考答案】:A,B,C,D【解析】:根據有關國際法理論,構成國家應具備居民、領土、政府和主權等4個因素。19、國際私法是集外國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規范、沖突規范、國際統一實體私法規范、國際民商事爭議解決規范于一體的法律部門或法律分支。而沖突規范又是國際私法中最重要的一項內容,請問下列關于沖突規范的說法中,哪些是正確的?A、沖突規范是指某一涉外民商事關系應適用何國法來調整的規范。其由范圍、系屬和連接點組成B、“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這一沖突規范中,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屬于范圍,也叫連接對象;侵權行為地是連接點,侵權行為地法是系屬C、屬人法一般用來解決人的身份、能力、親屬和繼承等方面的法律沖突;其一般以當事人的國籍、住所或慣常居所作為連接點;現在常常用慣常居所地法作為屬人法D、合同締結地、住所地、國籍等都屬于沖突規范中的動態連接點【參考答案】:B,C【考點】沖突規范[答案及解析]BC。沖突規范是指明某一涉外民商事關系應適用何國法來調整的規范。其由范圍、系屬和關聯詞組成,而A項中是連結點,故A項錯。根據在特定的民商事糾紛中連結點是否可變化來劃分:(1)動態連結點,是可變的,如:國籍、住所、居所、動產所在地。當事人一般通過改變動態連結點的手段來達到規避法律的目的。(2)靜態連結點,是固定不變的,主要指不動產所在地和涉及過去行為或事件的連結點,如:婚姻舉行地、合同締結地、侵權行為地、法人登記地、不動產所在地等。這些連結點對已經發生爭議的案件來講,是既成事實,再也無法改變。D項中合同締結地,只能是靜態連結點。屬人法一般用來解決人的身份、能力、親屬和繼承等方面的法律沖突;其一般以當事人的國籍、住所或慣常居所作為連結點;現在常常用慣常居所地法作為屬人法。故C項正確。20、下列選項屬于我國國家監督體系的是?()。A、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對法律實施的合法性的監督B、國家審計機關對國家的財政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財務收支的監督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對不符合憲法、法律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撤銷D、各級人民法院對行政機關的監督【參考答案】:B,C,D【考點】法律監督【解析】法的監督體系中有國家監督和社會監督兩個次級體系。國家監督是指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的有權監督,而社會監督則是政黨、社會組織和公民等的非國家機關的監督。本題A項中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我國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形式,是一種社會組織。不是國家機關,所以是社會監督,不應選。B項是行政機關的監督,C項是權力機關的監督,D項是司法機關的監督,均屬國家監督。21、某省《礦產資源管理辦法》中規定:開采儲量規模為小型的礦產資源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批、登記,頒發采礦許可證,但必須事先報上一級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批準。某礦山企業向縣地質礦產局申請開采某小型礦。縣地質礦產局經市地質礦產局批準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該企業對該不予許可決定不服,擬申請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下列哪些選項的說法正確?A、該企業有權以縣地質礦產局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B、該企業有權以縣地質礦產局和市地質礦產局為共同被告提起行政訴訟C、該企業有權僅以市地質礦產局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D、該企業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必須以市地質礦產局為被申請人【參考答案】:A,B,D【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許可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4條,當事人不服行政許可決定提起訴訟的,以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機關為被告;行政許可依法須經上級行政機關批準,當事人對批準或者不批準行為不服一并提起訴訟的,以上級行政機關為共同被告。根據該規定,對于“下級決定、上級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可以單獨起訴下級機關,也可以一并起訴下級和上級機關,但不得單獨起訴上級機關。在本題,不予許可決定由縣地質礦產局作出,但事先經市地質礦產局批準,所以應當以縣地質礦產局為被告或者以縣地質礦產局和市地質礦產局為共同被告,故AB選項正確,當選;C選項錯誤,不當選。根據《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13條,下級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經上級行政機關批準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批準機關為被申請人。據此,本案申請復議的,復議被申請人必須是上級批準機關——市地質礦產局。故選項D正確。22、關于清末修律的下列說法正確的是哪些項?()。A、《大清現行刑律》作為《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過渡性法典,是一部近代意義上的專門刑法典B、《大清民律草案》分為五編,其中總則、債、物權三編由松岡正義等仿照德日民法典的體例和內容草擬而成;而親屬、繼承兩編則由修訂法律館會同禮學館起草C、《大清新刑律》作為一部近代意義上的專門刑法典,在結構上分為總則和分則兩篇,其于1911年正式公布施行D、《大理院編制法》是配合官制改革制定的一部關于大理院和京師審判組織的單行法規【參考答案】:B,D【考點】清末修律【解析】《大清新刑律》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近代意義上的專門刑法典,但仍保持著舊律維護專制制度和封建倫理的傳統,其于1911年1月正式公布,但并未真正施行。AC項表述錯誤。23、羅某(某醫院外科醫生),在為病人鄧某診治過程中,與病人家屬發生爭執,后病人發病,羅某不聞不問。病人家屬百般哀求,羅某稱,“平時你們不是什么都懂嗎?現在找我干嘛?”。結果病人鄧某因并發癥死亡。對于羅某的行為:A、羅某應對鄧某的死亡承擔刑事責任B、羅某不作為是由于病人家屬引起的,病人鄧某的死亡由其家屬和蘿某共同承擔責任C、羅某屬于不作為方式的故意殺人罪D、對羅某應批評教育【參考答案】:A,C【解析】:羅某作為病人鄧某的主治醫生,法律上和職業上要求羅某對病人鄧某應予救治,而羅某卻因為與鄧某家屬發生爭執,而違反作為醫生的法定義務,不實施救治導致病人鄧某的死亡,構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因此,AC選項正確。病人鄧某的家屬與羅某發生爭執,影響羅某實施救助行為,但與鄧某的死亡沒有因果關系,不應當對鄧某的死亡承擔刑事責任。因此,B選項錯誤。對羅某批評教育只是作為一般的職業道德教育,沒有法律約束力,羅某應承擔故意殺人的罪責。因此,D選項錯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C。24、下列哪些屬于拿破侖時期“法國六法”?A、民法典B、商法典C、憲法D、法院組織法【參考答案】:A,B,C【解析】:1799年拿破侖上臺后,領導了大規模的資產階級立法活動。在短短的幾年內,先后制定頒布了憲法、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民事訴訟法典、刑事訴訟法典。這些體例完整的成文法典全面倡導了近代資產階級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它們的誕生標志著法國資產階級法律體系的形成。在法國法制史上,通常把拿破侖時期制定的上述法典統稱為“法國六法”。25、下面關于法律責任和法律制裁的各種說法中正確的是:A、法律制裁是承擔法律責任的重要方式,法律責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B、法律責任不等于法律制裁,有法律責任不等于有法律制裁C、法律制裁是被動承擔法律責任的一種方式D、對違憲者進行刑事制裁并不是違憲制裁的形式【參考答案】:A,B,C,D【解析】:題考查的是法律制裁和法律責任。法律制裁與法律責任有密切的聯系。法律制裁是承擔法律責任的重要方式。法律責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結果或體現。法律制裁的目的,是強制責任主體承擔否定的法律后果,懲罰違法者,恢復被侵害的權利和法律秩序。同時,二者又有明顯區別,不能等同。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國家機關對違法者實施的強制性懲罰措施,它并不是責任主體自覺地承擔法律責任,而是一種被動承擔法律責任的方式。違憲制裁的形式主要是撤銷和改變同憲法相抵觸的法律和決定、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罷免違憲的國家機關領導成員和人大代表等,并不包括對違憲者刑事制裁。26、下列仲裁條款中,哪幾項是因為“約定不明”而導致該條款無效()A、中國公民甲與美國公民乙結婚,并書面約定如果離婚則一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B、甲國A與乙國B雙方訂立合同,并于合同中約定,雙方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糾紛皆由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國際商會仲裁院按該院仲裁程序解決C、甲國公民A與中國公民B雙方訂立貨物買賣合同,并約定雙方合同所產生的糾紛一律在中國北京通過仲裁程序解決D、雙方糾紛一律通過仲裁解決,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提起訴訟【參考答案】:C,D【考點】仲裁條款約定不明【解析】我國法律對“約定不明”、當事人事后又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認定為無效。A項該條款雖然無效,但其原因是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B項是有效仲裁條款;C項中僅約定仲裁地點在北京,而北京的仲裁機構不止一個,因此仲裁機構為“約定不明”;D項中仲裁地點和仲裁機構均未約定,因此也為“約定不明”。所以選CD項。27、下列哪些規范性法律不得設定行政許可A、國務院的決定B、部門規章C、地方性法規D、較大市的政府規章【參考答案】:B,D【解析】:行政許可法第十四條:“本法第十二條所列事項,法律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必要時,國務院可以采用發布決定的方式設定行政許可。實施后,除臨時性行政許可事項外,國務院應當及時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規。”第十五條:“本法第十二條所列事項,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確需立即實施行政許可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章可以設定臨時性的行政許可。臨時性的行政許可實施滿一年需要繼續實施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地方性法規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章,不得設定應當由國家統一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格、資質的行政許可;不得設定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登記及其前置性行政許可。其設定的行政許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區的個人或者企業到本地區從事生產經營和提供服務,不得限制其他地區的商品進入本地區市場。”可見,經常性行政許可,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以法律,國務院以行政法規、有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以地方性法規來設定。而非經常性行政許可,即臨時性的行政許可,國務院可以決定形式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以規章形式設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定非經常性行政許可的條件是(1)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2)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確需立即實施行政許可;(3)實施滿1年需要繼續實施的,應當提請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因此,部門規章和較大市規章無許可設定權.但可對上位法作出具體規定。因此,BD當選。28、下列哪些國家侵權行為不適用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責任方式?A、公安人員盤問過程中毆打劉某B、海關違法扣留張某5小時C、法院以轉移被查封財產為由錯誤拘留陳某15日D、鎮政府公布本鎮有不良嗜好人員名單【參考答案】:A,C,D【解析】:國家賠償中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適用情形。《國家賠償法》第30條:“賠償義務機關對依法確認有本法第三條第(一)、(二)項、第十五條第(一)、(二)、(三)項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譽權、榮譽權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第3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第15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二)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根據我國《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國家賠償以支付金錢為主要賠償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同時,《國家賠償法》還規定了特定情況下造成受害人名譽權、榮譽權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本題中,公安人員盤問過程中毆打劉某、法院以轉移被查封財產為由錯誤拘留陳某15日、鎮政府公布本鎮有不良嗜好人員名單不屬于上述情況,為正確答案。海關違法扣留張某5小時,屬于上述情況,為錯誤選項29、下列哪種情形不屬于教唆犯:()A、甲某指使乙某作偽證B、甲某收買某軍隊干部進行武裝暴亂C、甲某教唆乙某吸食毒品D、甲某收買某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向其提供國家秘密【參考答案】:A,B,C,D【解析】:答案:ABCD考察知識點:教唆犯,【解析】:A、B、C三項均屬于法有特別規定的情形,依照相關規定處罰,不適用教唆規定。第104條第2款:“……策動、脅迫、勾引、收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武裝部隊人員人民警察、民兵進行武裝叛亂或者武裝暴亂的,依照前款(武裝叛亂或者武裝暴亂)的規定從重處罰。”第307條“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以及引誘他人吸食毒品罪。教唆犯的認定主要是一個問題,即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教唆行為沒有必要定教唆犯。本題全部不屬于教唆犯,因為法律對相關問題都有規定。A是妨礙作證罪的實行行為,因為該罪規定有兩種行為一是阻礙證人作證二是指使他人作偽證。當一個行為被刑法分則規定為實行行為時就沒有定教唆犯的必要。B屬于第104條武裝叛亂、暴亂罪的從重處罰的實行行為,將教唆行為實行化了,所以也不要定教唆犯。C是教唆吸毒罪,教唆也是該罪的實行行為,同樣沒有處理教唆犯的余地。D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非法獲取包括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因此收買行為本身就是獲取國家秘密的實行行為,沒有將甲定為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的教唆犯的必要。法有特別規定的已經作為實行行為確認下來了就沒有教唆犯的問題。30、憲法的基本原則有哪些?A、人民主權原則B、基本人權原則C、法治原則D、權利制約原則【參考答案】:A,B,C,D【解析】:憲法的原則包括此項內容。三、不定向選擇題1、某公司2004年1月至2004年10月的各項收入60萬余元,2004年11月某地稅局向某公司發出限期繳納稅款3萬余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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