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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頁碼44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同步測試(附答案和解析)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根據商業銀行法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對單位存款、個人儲蓄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的查詢,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B、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C、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法律不允許商業銀行發放信用貸款D、商業銀行貸款,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20%【參考答案】:B【解析】:商業銀行的存貸款【解析】《商業銀行法》第35條第2款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故B項正確。2、公元前6世紀下列哪位人士實行改革,標志著羅馬奴隸制國家與法的形成()A、梭倫B、克里斯特尼C、烏爾比安D、塞爾維烏斯·圖利烏斯【參考答案】:D【解析】:公元前6世紀,羅馬第六代王塞爾維烏斯·圖利烏斯廢除了原來以血緣關系為基礎的三個氏族部落,按財產的多寡將羅馬居民劃分等級,確立相應的權利義務。這次改革標志著羅馬奴隸制國家與法的形成。梭倫、克里斯特尼是雅典的執政官。烏爾比安是羅馬著名法學家。故選D。3、甲為某地公安局干警,為了盡快偵破案件,對犯罪嫌疑人乙實施刑訊逼供行為,導致乙當場死亡,問:甲的行為性質A、故意殺人罪B、刑訊逼供罪C、刑訊逼供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并罰D、行政違法行為【參考答案】:A【解析】參見刑法第247條規定。第二百四十七條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4、甲國國內經過多年的研究和討論,最后批準了一項國際多邊條約。請問在該國際多邊條約對甲國生效以后,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若甲國同時也是《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的締約國,若該國際多邊條約中的相關條款與《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相沖突,則《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的規定優先B、若甲國是聯合國成員國,當其依據《聯合國憲章》承擔的義務與其批準的該多邊條約承擔的義務相沖突時,則其他條約義務優先C、若甲國因批準該條約而成為WTO的成員時,甲國有義務使其國內法與其根據WTO協定所承擔的義務相一致,否則可能招致其他成員的報復D、當甲國國內法與該條約義務相違背時,甲國采取了優先適用其國內法的做法,對此,甲國并不需要承擔國際責任,因為國際法并不干預甲國履行國際義務的具體方式【參考答案】:C【解析】:國際法;國內法;國際條約[答案及解析]C。國際法和國內法的關系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看:(1)國際層面上,國內立法不能改變國際法的原則、規則;國家不得以其國內法規定來對抗其承擔的國際義務或以國內法規定作為違背國際義務的理由來逃避其國際責任;同時,國際法不干預一國國內法的制定,除非該國承擔了相關的國際義務。C項中甲國即因承擔了WTO的條約義務,所以需要遵守,否則可能承擔一定的國際責任。因此C項正確,D項錯誤。(2)國內層面上,有一元論和二元論模式。但為司考計,只需掌握我國的一些實踐做法。我國參加或締結的條約并非都能作為國際法直接適用。對于條約在國內的適用和地位,我國憲法沒有做出統一明確的規定。從國內的相關立法來看,可分為三種情況:條約在國內直接適用;條約與相關國內法并行適用;條約須經國內立法轉化才能適用。在民商事范圍內,中國締結的條約與國內法有不同規定時,條約在國內可以直接適用。聯合國憲章第103條規定,如成員承擔的其他義務與憲章義務沖突,則憲章義務優先。而《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規定,若該公約與締約國之間的其他條約相沖突時,其他公約的規定優先。據此A項錯誤,B項錯誤。5、胡某乃一賭徒,嗜賭如命,某日賭博輸錢之后,來到其叔父家里,向其叔父提出要借1萬元錢,但是,由于其叔父知道胡某的為人,于是不同意借給他,就在此時,一個5歲的小女孩進屋,向胡某叔父說:“外公,我要一塊錢買雪糕吃。”胡某隨即抱起小女孩,并且從口袋里掏出匕首,然后將匕首頂在小女孩的脖子上,威脅其叔父說:“你今天如果不給錢,我就把她給殺了。”其叔父被迫無奈,給了胡某1萬元錢,胡某得贓款后離開。問胡某的行為構成:A、搶劫罪B、敲詐勒索罪C、綁架罪D、搶劫罪和敲詐勒索罪并罰【參考答案】:C【解析】:關于AC選項。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綁架罪,是指勒索財物或者扣押人質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搶劫罪和綁架罪的區分不能簡單的理解為:前者是當場劫取財物,后者是事后取財。二者的區別在于:搶劫罪的暴力所針對的對象和劫財的對象應當是同一個人,而綁架罪是利用人質以外的第三人對人質安危的擔憂勒索財物或者提出其他不法要求,因此,綁架罪中控制的對象和勒索的對象不是同一人。本題中,胡某成立綁架罪,而非搶劫罪。因此,A選項錯誤,C選項正確。關于BD選項。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敲詐勒索罪與綁架罪的區別在于:是否使用綁架、劫持人質的行為方式索取財物。綁架罪限定于使用綁架、扣押人質的方式來非法勒索財物;而敲詐勒索罪則只能是使用綁架、扣押人質方式之外的方式來勒索財物。本題中,胡某成立綁架罪,而非敲詐勒索罪。因此,BD選項錯誤。6、關于全國人大代表和省、自治區人大代表的名額,按照農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的原則分配的規定,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A、我國選舉權的平等原則既著重于機會平等,也重視實質平等B、我國選舉法自頒布以來進行了四次修改,每一次都依據當時城鄉人口變化情況對城鄉代表名額的分配比例進行了調整C、“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是我國選舉制度發展的方向D、我國選舉法的修改反映了城鎮化發展的客觀趨勢【參考答案】:B【解析】:選舉權平等、《選舉法》的修改原《選舉法》第4條規定:“每一選民在一次選舉中只有一個投票權。”這表明我國實行一人一票的平等原則,賦予每位選民平等的選舉機會。但是在2010年以前,考慮到我國是農村人口占絕對多數的農業大國,為保證人大能代表不同群體公民的利益,實現實質上的平等,我國在實行平等選舉原則的同時,也規定復數選權的存在,主要表現在農村與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比例不同。然而,近年來我國城市化發展進程的高速推進、農村經濟文化水平也得到大幅提高,到2015年我國城鄉人口比例很可能達到甚至超過50:50,這為實行同比例選舉人大代表提供了現實基礎。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之下,2010年選舉法的第五次修改明確規定: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以實現城鄉居民選舉的“同票同權”。2010年新修訂《選舉法》第14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本級選舉委員會根據本行政區域所轄的下一級各行政區域或者各選區的人口數,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鄉人口數相同的原則,以及保證各地區、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適當數量代表的要求進行分配。在縣、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中,人口特少的鄉、民族鄉、鎮,至少應有代表一人。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分配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參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的辦法,結合本地區的具體情況規定。”第16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口數,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鄉人口數相同的原則,以及保證各地區、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適當數量代表的要求進行分配。省、自治區、直轄市應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由根據人口數計算確定的名額數、相同的地區基本名額數和其他應選名額數構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具體分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從上述的變化可以看出,我國堅持的選舉權平等原則,不僅注重選舉機會的平等,同時也重視選舉的實質平等,因此A選項正確。從歷史來看,中國城鄉代表權的差異化配置有個發展的過程。我國第一部《選舉法》——1953年《選舉法>明確規定城鄉人大代表可以代表不同的選民人數,在選舉全國人大代表時,農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是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的8倍;在選舉省、縣人大代表時,則分別是5倍和4倍。1979年全國人大在1959年《選舉法》的基礎上7、甲為總經理乙開車。某日,甲開車載乙去參加一個重要商務談判。甲駕駛中貿然闖紅燈,撞上經過此路口的行人丁。乙見狀對甲說:“趕緊走,現在沒有人看見。”甲想停車下來看看,乙接著說:“別把生意耽誤了,有事我負責”。甲遂加大油門離開,丁因不能得到救助而死亡。乙的行為如何認定?A、傳授犯罪方法罪B、故意殺人罪C、過失致人死亡罪D、交通肇事罪【參考答案】:D【解析】:關于AD選項。傳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各種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傳授給他人的行為。根據《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的規定:“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因此,A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關于B選項。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主觀方面只能是過失。本題中,甲構成交通肇事罪,乙作為甲的領導指使甲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因此,B選項錯誤。關于C選項。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刑法分則中明文規定某些犯罪包含致人死亡結果的,以該種犯罪定罪處罰,不定過失致人死亡罪。因此,C選項錯誤。8、甲為其鄰居乙打工,認為工資太少,遂產生勒索乙錢財之念。甲準備了一桶汽油,于某日凌晨1時許,將汽油倒在乙家門前草堆上,點燃后暫時躲回家中,乘乙全家人出動救火之機,翻墻進入乙家院內,撬開門鎖,將在屋內睡覺的乙僅18個月的兒子丙盜回家中。乙回家發現丙不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人員及時趕至現場,當即組織全村村民在各路口設卡追堵。甲見無法將丙帶走,而丙在其家中又哭鬧不止,怕被人發現,即將丙抱還乙的家人,并謊稱丙是其從小偷手中追回,后裝暈倒地。甲的行為:()。A、甲是綁架罪的中止B、甲是綁架罪的未遂C、甲是綁架罪的既遂D、甲構成綁架罪和放火罪【參考答案】:D【解析】甲具有兩個行為,一個為放火,并且已經危害了公共安全;另外,甲以勒索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根據刑法第239條第2款規定,成立綁架罪。9、審判制度是我國司法制度的重要部分,下列有關我國的審判制度的表述不正確的是:()。A、我國的審判制度是指我國確立的有關人民法院組織與活動的法律制度B、人民法院的性質、任務、設置、審判組織、審判原則、審判程序的法律規范屬于我國審判制度的組成部分C、我國審判制度的內容只規定在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以及行政訴訟法等法律之中D、我國審判制度具有人民性,與資本主義國家的審判制度有著根本區別【參考答案】:C【解析】:「考點」我國的審判制度概述「解析」C項不全面,我國憲法、人民法院組織法、法官法以及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等法律對審判制度的有關內容分別作了具體規定,從而保證了我國審判制度的合法性、規范性和科學性。10、2002年1月11日,A國公民乙在某國購買了1萬元假美鈔后,欲攜帶這些假美鈔入境在我國販賣。2002年2月22日在辦理入境手續時,乙做賊心虛,不敢正視邊檢人員的目光,引起邊檢人員的懷疑。在邊檢人員對其盤問時,乙交待了攜帶假幣入境的事實。2002年5月10日,某市人民法院對乙進行審判。下列關于乙的量刑情節的表述,正確的是()。A、乙不具備法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B、乙能夠如實交代自己的罪行,具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C、乙具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D、乙具有自首情節,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點是自首的認定和處罰。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自動投案,是指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或者雖被發覺,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訊問、未被采取強制措施時,主動、直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單位、城鄉基層組織或者其他有關負責人員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傷或者為了減輕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為投案,或者先以信電投案的;罪行未被司法機關發覺,僅因形跡可疑被有關組織或者司法機關盤問、教育后,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的;經查實確已準備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機關捕獲的,應當視為自動投案。乙僅因形跡可疑被盤問時主動如實交待自己罪行,構成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故選C。11、作為默示的憲法規范,憲法慣例在一國的憲政實踐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下列關于憲法慣例的說法中,錯誤的是哪一項?()A、它具有具體的法律表現形式B、它主要依靠公眾輿論而不是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其實施C、我國1982年憲法并未明確規定憲法的修改方.式,但自1988年第一次使用修正案的方式修改憲法后,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均沿用修正案的方式對憲法予以修改。因此,憲法修正案的修改方式已成為目前我國的一項重要憲法慣例D、在成文憲法國家,憲法慣例是憲法典的補充、修正和發展;在不成文憲法國家,憲法慣例是創設憲法制度的基本形式【參考答案】:A【解析】:憲法慣例是指憲法無明文規定,但在實際政治生活中存在,并為國家機關、政黨及公眾所普遍遵循,且與憲法具有同等效力的習慣或傳統。憲法慣例并沒有具體的法律形式,因此A項是錯誤的.應入選。12、下列屬于牽連犯的情形有:A、甲未經許可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劣質香煙,觸犯非法經營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偽劣產品罪B、乙用工業用酒精配制食用酒,并大量印制茅臺、五糧液、古井貢等名牌酒的商標、包裝,冒充茅臺、五糧液、古井貢等名牌酒等名牌酒出售,乙觸犯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C、丙用工業用鹽冒充食用鹽出售,銷售額達到50萬元,觸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擇一重罪處罰D、丁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盜版印刷書名為《××》的小說20萬冊,銷售后違法所得2000萬元,丁觸犯侵犯著作權罪和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參考答案】:B【解析】:關于A選項。甲的行為屬于一個行為同時觸犯數個罪名的想象競合犯,擇一重罪處斷,不構成牽連犯。所以A選項不選。關于B選項。乙在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用酒的過程中,大量印制名牌酒的商標、包裝,并冒充名牌酒出售,屬于手段行為與目的行為的牽連,其手段行為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因此B選項構成牽連犯,應選。關于C選項。丙的行為屬于一行為符合數個法條規定的法條競合犯,擇一重罪處斷,不構成牽連犯。因此C選項不選。關于D選項。實施侵犯著作權罪,又銷售該侵權復制品的,以侵犯著作權罪論處,銷售行為屬于事后不可罰行為。本題中丁只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不構成牽連犯。因此D選項不選。13、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對又聾又啞的人或盲人犯罪的處罰原則是A、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B、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C、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D、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參考答案】:A【解析】:刑法》第19條規定: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14、德國人A與常年在中國作業務代表的美國人保羅在云南世博會旅游時相識,兩人于l999年5月1日在美國舉行婚禮,婚后A隨保羅在北京定居并申請放棄德國國籍,于2000年5月20日獲得批準。之后,其向中國有關部門申請加入中國國籍。自2000年5月20日后,A的民事行為能力應適用哪國法律?()A、德國法律B、美國法律C、中國法律D、民事行為發生地國法律【參考答案】:C【解析】:自然人國籍的沖突和民事行為能力準據法A放棄德國籍又未取得中國國籍期間為無國籍人,在確定民事行為能力方面以其定居國法為準據法,即中國法故選C。15、1998年1月,馮某在某市開設一家夜總會并非法提供色情服務。馮某要求統一保管賣淫婦女的身份證,對賣淫婦女實行集體吃住、統一收費、定期體檢和發避孕千具的措施。1998年2月,在馮某掌控下的一賣淫女陸某將一名剛滿13周歲的女孩邵某引誘來賣淫。1998年3月,出租汽車司機羅某得知公安機關晚上要檢查娛樂場所,便給馮某報信,使夜總會躲過了公安機關查處。但公安機關最終于1998年6月查封了夜總會并發現經常在夜總會嫖娼的陳某患有嚴重的性病(陳某自己也知道自己患有性病)。陳某還交代他曾嫖宿過邵某,并知道其未滿14歲。邵某也承認曾與陳某嫖宿過。根據以上事實,請回答問題:對馮某應以什么罪定罪量刑?A、強迫婦女賣淫罪B、組織賣淫罪C、引誘、容留賣淫罪D、非法經營罪【參考答案】:B【知識點】組織賣淫罪。【解析】根據《刑法》第358條之規定,組織賣淫罪就是組織、拉攏、策劃他人進行賣淫的行為。本題中馮某為牟利而非法提供色情服務,而且對于賣淫女進行各種管理等等一系列行為,都是對賣淫女的行為進行的組織活動。因此,馮某的行為完全符合組織賣淫罪的構成要件,應該定為組織賣淫罪。16、法律體系是指一個國家全部的A、現行國內法B、該國承認的國際法C、現行國內法和該國締結并生效的國際公約D、國內法【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的是法律體系。法律體系,又稱部門法體系,是指一國全部的現行法律規范按照一定標準、原則,劃分為不同法律部門而形成的內在統一、有機聯系的系統。法律體系是一國現行國內法構成的體系,不包括完整意義的國際法(即國際公法),也不包括已廢止的失效法律或者尚未制定、生效的法律17、對明代都察院司法執掌表達不正確的是?()。A、復核或審理直隸及各省職官犯罪案件B、復核或審理京師職官犯罪案件C、奉旨監察御史巡按直隸各省地方,對職官犯罪以及民事案件進行案審D、復核或審理直隸及各省斬絞監候案件【參考答案】:C【解析】:都察院明代都察院掌糾察。主要是糾察百司,會審及官吏犯罪案件。設有十三道監察御史。都察院司法執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復核或審理直隸,各省及京師職官犯罪案件;二是復核或審理直隸、各省及京師斬絞監候案件;三是奉旨監察御史巡按直隸、各省地方,對職官犯罪奏聞皇帝裁決,人命案件或親審或交兩司審理,“大事奏裁,小事立斷”18、行為人甲通過竊取、刺探、收買等多種非法手段獲取了某國家機關的絕密文件多份,賣給境外的機構、組織,撈取不正當利益,對甲的行為應如何認定處罰?A、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文件罪與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并罰B、以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一罪定罪處罰C、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文件罪與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從一重罪處罰D、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與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文件罪并罰【參考答案】:B【解析】: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與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的區別要點在于是否為境外的機構、組織、個人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或者是否將非法獲取的國家秘密故意向境外的機構、組織、個人非法提供。由于泄露、擴散致使非法獲取的國家秘密被境外的機構、組織、個人知悉、取得的,只要行為人對此情形沒有故意,就不構成后罪,而只構成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因犯間諜罪,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而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文件、資料、物品的,非法持有的行為不單獨成立犯罪。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已包含了非法獲取行為,只要是為境外非法提供而實施的,不另定罪。故本題甲只能定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一罪,以一罪處罰。19、王律師為擴大業務范圍采用的下列哪一做法是錯誤的?A、在晚報上發布介紹自己專業范圍、所在律師事務所和聯系方法的廣告B、加入當地的企業家協會并免費提供法律咨詢服務C、向所有的同學發函,承諾給介紹案源者10%的回報D、參加房地產專題研討會,在會上發表“按揭”法律問題研究報告,并向與會者派發名片【參考答案】:C【解析】:律師職業道德《律師執業行為規范(試行)》第116條規定:“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不能向中介人或者推薦人以許諾兌現任何物質利益或者非物質利益的方式,獲得有償提供法律服務的機會。”因此。王律師向所有的同學發函,承諾給介紹案源者10%的回報的做法是錯誤的。C選項入選。《律師執業行為規范(試行)》第127條規定:“律師個人廣告的內容應當限于律師的姓名、肖像、年齡、性別、出生地、學歷、學位、律師執業登記日期、所屬律師事務所名稱、在所屬律師事務所的工作時問、收費標準、聯系方法,以及依法能夠向社會提供的法律服務業務范圍。”因此,王律師在晚報上發布介紹自己專業范圍、所在律師事務所和聯系方法的廣告符合前述要求,是合法廣告。《律師執業行為規范(試行)》第119條規定:“律師可以舉辦或者參加各種形式的專題、專業研討會。以推薦自己的專業特長。”因此王律師參加房地產專題研討會,在會上發表“按揭”法律問題研究報告。屬于正常的業務推廣活動。D選項不應入選。《律師執業行為規范(試行)》第120條規定:“律師可以以自己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名義參加各種社會公益活動,參加各類依法成立的社團組織。”王律師加入當地的企業家協會并免費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屬于參加社團組織提供公益服務,屬于正常的業務推廣活動。B選項不應入選。20、關于法律的現代化,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為哪一選項?()。A、內發型法律的現代化產生的一般是比較穩固的、與社會相協調的現代法體系B、外源型法的現代化過程往往受到某個或某幾個既存的現代法體系的影響C、外源型法的現代化大多經歷傳統與現代的激烈對抗D、為了保證法律發展的結果,防止新舊法律的對抗,我們應該放棄自上而下推動式的法律現代化【參考答案】:D【解析】:「考點」法律的現代化「解析」法律的現代化可以分為內發型和外源型。內發型法的現代化是法律同社會相適應基礎上的現代化。而外源型現代化則往往體現為超前性現代化。所以外源型現代化往往存在著依附與對抗。但是也不能一味等待法律的自我演進,一定程度的推動式發展是必要的。21、錢某使用假印章和變造的保險單與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收取保費。投保人達160人之多,非法收取保費40余萬元,錢某在保險單上留有真實的聯系電話,當投保人發生險損,錢某進行了一定的理賠。A、錢某構成非法經營罪B、錢某構成詐騙罪C、錢某構成合同詐騙罪,屬于牽連犯D、錢某構成保險詐騙罪【參考答案】:A【解析】要點是合同詐騙罪與非法經營罪的區別。錢某有一定的履約行為,尚未到達顯示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意圖的程度,故難以確認構成合同詐騙罪。但是,錢某沒有從事保險的資質,從事保險業務,可以認定為保險詐騙罪。另外,也涉及保險詐騙與其他詐騙罪的區別。要點是保險詐騙的主體限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22、對西周以降“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原則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下述說法正確的是:()A、春秋時期成文法的公布否定了“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B、戰國時期成文法的公布改變了“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C、春秋時期法律的法典化否定了“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D、戰國時期法律的法典化否定了“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春秋時期成文法的公布。春秋時期成文法的公布,對舊貴族操縱和使用法律的特權是嚴重的沖擊,是新興地主階級的一次重大勝利。成文法的公布,否定了“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的舊傳統,明確了“法律公開”這一新興地主階級的立法原則,對于后世封建法制的發展具有深遠的影響。因此,本題的正確選項為A項。23、關于罪刑法定原則,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刑法應以制定法為依據,排斥習慣法B、刑法禁止類推解釋但不禁止擴大解釋C、刑法不得溯及既往D、刑法禁止絕對不定期刑【參考答案】:C【解析】:關于A選項。規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必須是立法機關制定的成文的法律,習慣法不得作為刑法的淵源。因此,A選項的說法正確,不選。關于B選項。刑法禁止類推解釋或類推適用符合罪刑法定原則的要求。但刑法不禁止擴大解釋,是因為擴大解釋的結論在公民預測可能性之內,而類推解釋超出了公民預測可能性的范圍內。因此,B選項的說法正確,不選。關于C選項。刑法禁止事后法,只是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但如果新法有利于被告人,則可以溯及既往適用新法。因此,C選項的說法錯誤,應選。關于D選項。法定刑必須有確定的刑種與刑度。刑法禁止絕對不定期刑符合罪刑法定原則的要求。因此,D選項的說法正確,不選。本題的正確答案為C。24、崔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后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對崔某的行為應如何處理A、偽造證件罪和招搖撞騙罪B、偽造證件罪C、依照牽連犯的處理原則擇一重罪D、招搖撞騙罪【參考答案】:C【解析】:牽連犯,是指犯罪的手段行為或者結果行為,與目的行為或者原因行為分別觸犯不同罪名的情況。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的手段行為來達到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來騙取錢財的目的行為,在刑法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按牽連犯實行從一罪處罰的原則。25、消費者協會可以從事的行為具體為()A、從事商品經營B、從事營利性服務C、以牟利為目的推薦商品、服務D、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參考答案】:D【解析】:消費者協會的職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3條規定:“消費者組織不得從事商品經營和營利性服務,不得以牟利為目的向社會推薦商品和服務。”故D項正確。26、18.西周時期的借貸契約稱為:()A、約契B、書契C、質劑D、傅別【參考答案】:D【解析】:【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借貸契約。西周的借貸契約稱為“傅別”。《周禮》載:“聽稱責(責同債)以傅別。”為了保證債的履行,要求當事人訂立契約“傅別”。“傅”,是把債的標的和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寫在契券上;“別”,是在簡札中間寫字,然后一分為二,雙方各執一半,札上的字為半文。【該題針對“西周契約與婚姻繼承法律”知識點進行考核】27、夏朝中央監獄的名稱是。A、圜土B、夏臺C、畿內D、社【參考答案】:B【解析】:正確答案:B評析:本題涉及夏朝的法律制度。夏、商、周的監獄通稱“圜土”,但是夏朝有自己獨有的監獄和中央監獄,稱為“夏臺”。28、美國的甲公司是生產汽車用潤滑油的大型公司,德國的乙公司專營汽車維修養護用品的進出口業務,2001年5月兩公司簽訂了買賣合同,采用了CIF貿易術語。甲公司按照合同的約定于2001年7月完成裝運并發貨,9月達到了目的港。乙公司在與甲公司簽訂了買賣合同后就在國內尋找買主,于2001年8月與國內批發商丙公司簽訂了轉賣合同,該批貨物的風險從何時轉移給丙公司?()A、越過船舷轉移B、收到貨后轉移C、甲乙公司買賣合同成立時轉移D、乙丙公司的買賣合同成立時轉移【參考答案】:D【解析】:風險轉移依《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對于在運輸途中銷售的貨物,從訂立合同時起,風險就轉移到買方承擔。但是,如果情況表明有此需要,從貨物交付給簽發栽有運輸合同單據的承運人時起,風險就由買方承擔。盡管如此,如果賣方在訂立合同時已知道或理應知道貨物已經遺失或損壞,而他又不將這一事實告知對方,則這種遺失或損壞應由賣方負責。因此,D項為正確答案。29、王某教唆一不滿18歲的未成年人李某去盜竊,又將盜竊的方法教授給李某,但李某并未實施,對王某的行為如何定罪處罰?A、傳授犯罪方法罪與盜竊罪擇一重罪處罰B、以傳授犯罪方法罪與盜竊罪并罰C、只能按傳授犯罪方法罪定罪處罰D、只能按盜竊罪定罪處罰【參考答案】:A【解析】:對傳授犯罪方法的犯罪行為與教唆犯罪行為并存的案件,應區分情況分別處理:(1)行為人以不同的犯罪內容對不同對象或者同一對象實施了傳授或教唆行為。這種情況,傳授行為和教唆行為各自獨立,應構成傳授犯罪方法罪與所教唆的犯罪,實行數罪并罰。(2)以同一犯罪內容對一人或數人同時實施傳授行為和教唆行為,應按吸收原則,擇一重罪處罰。但就本題而言,選項A是對具體案情分析后,適用這一原則的準確答案。30、現代社會中,不僅需要有法律這種社會規范,而且還需要有道德、習俗、紀律等其他社會規范。這說明了什么?A、法律是可有可無的B、法律的作用范圍是有限的C、法律是非常重要的D、法律與道德、習俗、紀律等其他社會規范完全相同【參考答案】:B【解析】:現代社會中,不僅需要有法律這種社會規范,而且還需要有道德、習俗、紀律等其他社會規范,這表明法律的作用是有限的,法律不是萬能的。故本題應選B項。31、甲國A公司在某納稅年度內來自本國的應稅所得為l00萬元,來自乙國的應稅所得為100萬元,設甲乙兩國稅率分別為20%和l0%,如甲國實行全額抵免制,A公司向甲國應納所得稅額是多少?()A、20萬B、40萬C、10萬D、30萬【參考答案】:D【解析】:全額抵免應納稅額計算A公司的總共應納稅所得為200萬,200萬在甲國應納稅額為200×20%=40萬元.由于甲國實行全額抵免制,現要抵銷A公司在乙國已交的稅款,即A公司應納稅額為30萬。故應選D。32、下列有關法與道德、宗教、社會的關系表述錯誤的是:A、自然法學派認為只有體現道德內容的法律,才具有法的品質B、“使人向善”是法的價值與宗教在出發點和目的上的共同之處C、“法物滋彰,盜賊多有”,說明法律不能作為社會調整的重要手段D、社會不是以法律為基礎的,那是法學家的幻想。相反,法律應該以社會為基礎,法律應該是社會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質生產方式所產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現,而不是單個人的恣意橫行【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綜合考查了法與道德、宗教的關系及法與社會的一般理論。法與道德的關系是法與社會理論中的重要內容,考生一定要格外注意,對它們之間的聯系和區別應比較分析,透徹理解。對于本部分知識,2007、2008年司法考試出現了加強考查的趨勢。考生在復習時要加強識記,并結合分析現實生活中的一些現象以幫助理解與掌握。33、張某系公安人員,一日著便衣執勤,車上遇劫匪有5人且持有兇器,便擔心自己的生命安全,所以未能站出來制止劫匪的行為,致使多名旅客傷亡且財物被劫,張某的行為屬于A、正當防衛B、緊急避險C、不構成犯罪D、不作為犯罪行為【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涉及緊急避險。緊急避險不適用負有責任的人員,本案中張某系公安人員責任就是制止犯罪:其不履行法定義務,構成不作為犯罪。34、宋某到某商店購買了一雙男式皮鞋,回家后發現皮鞋存存一定的質最問題,于是回到商店要求退貨。商店營業員以店堂告示明確規定商晶售出只能調換不能退貨為由拒絕了宋某的要求,而宋某則稱并未看到此店堂告示。對此分析正確的是()A、宋某有權要求退貨,因為宋某并未看到店堂告示B、宋某有權要求退貨,因為經營者的店堂告示的內容依法應當無效C、宋某無權要求退貨,因為經營者已用店堂告示的彤式明示不得退貨,自然成為雙方買賣合同中的一部分D、宋某無權要求退貨,因為商品只是存在質量問題,經營者并未實施欺詐【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消費者權益問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本案中,店堂告示的內容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無效。35、甲在一豪宅院外將一個正在玩耍的男孩(3歲)騙走,意圖勒索錢財,但孩子說不清自己家里的聯系方式,無法進行勒索。甲怕時間長了被發現,于是將孩子帶到異地以4000元賣掉。對甲應當如何處理?A、以綁架罪與拐賣兒童罪的牽連犯從一重處斷B、以綁架罪一罪處罰C、以拐賣兒童罪一罪處罰D、以綁架罪與拐賣兒童罪并罰【參考答案】:D【解析】:甲前后有兩個獨立的犯罪行為,前行為是綁架男孩作為人質,意圖向其家人勒索財物,構成綁架罪;后行為是將孩子賣掉,非法獲利4000元,構成拐賣兒童罪,應當分別定罪,實行并罰。甲的兩行為不具備牽連關系,不能按照牽連犯處理。因此,AB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36、村民胡某由于經常聚眾賭博,被鄉派出所處以200元罰款。胡某對派出所的行為不服。則下列說法中正確的一項是()A、胡某應當先向縣公安局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提起訴訟B、胡某應當先向市公安局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提起訴訟C、胡某可以向縣公安局申請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訴訟。D、胡某在派出所超出法律授權的情形下應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二條“被處罰人對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所以C項正確。《行政復議法》第十五條對本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機關、組織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按照下列規定申請行政復議:……(二)對政府工作部門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以自己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設立該派出機構的部門或者該部門的本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注意:《若干解釋》第20條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或者派出機構在沒有法律、法規或者規章授權的情況下,以自己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不服提起訴訟的,應當以該行政機關為被告。法律、法規或者規章授權行使行政職權的行政機關內設機構、派出機構或者其他組織,超出法定授權范圍實施行政行為,當事人不服提起訴訟的,應當以實施該行為的機構或者組織為被告。37、下列各法律形式中不屬于我國社會主義法律淵源的有A、行政法規B、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C、法院判例D、我國同外國締結或加入的國際公約【參考答案】:C【解析】:法院判例不屬于我國法的淵源。38、關于世界貿易組織的爭端解決,下述選項中正確的是哪項?()A、磋商、仲裁、調解是爭端解決的必經程序B、上訴機構可以維持和變更專家組的法律裁決和結論C、上訴機構既進行法律審查,也進行事實審查D、專家組是常設機構,上訴機構可以將案件發回專家組重審【參考答案】:B【解析】:A錯,磋商是必經程序,后兩者不是。B正確。C錯,上訴機構只進行法律審查。D錯,專家組不是常設的,上訴機構可以推翻、修改或撤銷專家組的調查結果和結論,但無權將案件發回重審。39、元朝時期由地方官吏自行編輯的一部法律匯編是A、《至元新格》B、《大元通制》C、《元典章》D、《至正條格》【參考答案】:C【解析】:《元典章》是地方政府編輯的元朝以來50年間有關政治、經濟、軍事、法律等圣旨條畫的法律文獻。流傳至今、十分珍貴。40、某鎮花木園藝場是1995年經某縣工商局核準登記并取得法人資格的村辦集體企業。其經營范圍主要是花草苗木,兼營綠化工程。1999年9月某鎮人民政府發布政發(1999)第32號《關于園林綠化工程管理體制規定》的文件。該文件規定:為加強全鎮園林綠化管理,對經營綠化工程的園藝場、工程隊共12個單位的營業執照予以注銷或限制其經營范圍,某鎮花木園藝場亦在其列。某鎮花木園藝場不服,遂以鎮政府侵犯合法經營權為由,于1999年10月向某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應如何處理此案?A、裁定不予受理B、予以立案受理C、裁定駁回起訴D、判決不予受理【參考答案】:B【解析】見《行政訴訟法》第11條第(三)項“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某公司從事出口加工,有職工500人。因國際金融危機影響,訂單銳減陷入困境,擬裁減職工25人。公司決定公布后,職工提出異議。下列哪些說法缺乏法律依據?A、職工甲:公司裁減決定沒有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批準,無效B、職工乙:公司沒有進入破產程序,不能裁員C、職工丙:我一家4口,有70歲老母10歲女兒,全家就我有工作,公司不能裁減我D、職工丁:我在公司銷售部門曾連續3年評為優秀,對公司貢獻大,公司不能裁減我【參考答案】:A,B,D3、下列關于國際法編纂的言論,哪些選項表述正確?A、“有些編纂是非官方進行的”B、“所有的編纂都是政府間編纂”C、“國際法的編纂至今尚無一部全面完整的法典”D、“迄今的編纂己出現某個方面的專門法典”【參考答案】:A,C,D【解析】:國際法的編纂包括官方編纂和非官方編纂。4、《大清現行刑律》與《大清律例》不同之處有哪些?A、改變了律例合編體例B、刪改了若干“因時事推移”己不適施用的條款C、確立了分主刑和從刑的近代刑法體系D、取消了吏、戶、禮、兵、刑、工六律總目【參考答案】:B,D【解析】:本題涉及晚清法律改革。選項C是《大清新刑律》的特征。5、根據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刑。其中,“確有悔改表現”是指同時具備各項情形。A、認罪服法B、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C、積極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D、積極參加勞動,完成生產任務【參考答案】:A,B,C,D【解析】:本題考點是減刑條件中,確有悔改表現的認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的規定,“確有悔改表現”是指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方面情形:認罪服法;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積極參加勞動,完成生產任務故選ABCD。6、下列關于行政訴訟原告資格的表述中正確的有:A、原告資格是充當行政訴訟原告所應具備的條件B、有原告資格的人一定而且也只能是原告C、原告資格要求起訴人必須是具備民事主體資格,具有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D、原告資格要求起訴人必須是其主張權益的享有主體,我國行政訴訟不存在他人訴訟和公益訴訟【參考答案】:A,D【解析】:行政訴訟原告,是指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自己合法權益,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法院是否受理,取決于起訴之人是否具有原告資格。故A選項正確。所謂“原告資格”,是指某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充當行政訴訟原告所應具備的條件,或者說是某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請求法院保護自己合法權益所應具備的條件。有原告資格的人不一定只是原告,也可以是類似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行政訴訟法解釋》第24條第1款規定:“行政機關的同一具體行政行為涉及兩個以上利害關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關系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沒有起訴的其他利害關系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這里的“沒有起訴的其他利害關系人”就是類似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故B選項錯誤。原告資格的構成要件之一是起訴人須是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人,只要原告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就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即起訴人不以具備民法上的權利能力、獨立人格為必要,尤其是起訴人是法人以外的其他組織時,它們可能不具有民法上的法人資格、民事主體地位,但是這并不妨礙它們具有原告資格。這主要是因為行政訴訟的主要功能是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法院原則上不對原告的法律責任進行追究。因此起訴人是否具備原告資格,是否具備訴訟權利能力,主要看其是否是某項權利或利益的享有主體,而不是看其是否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故C選項錯誤。原告資格的構成要件之一是起訴人須是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人,具體含義包括必須是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即原告必須是其主張權益的享有主體。起訴人不能以國家利益、他人利益或公共利益受到損害為由提起行政訴訟,即我國行政訴訟不存在他人訴訟和公益訴訟。故D選項正確。7、下列有關國家對司法豁免權的論述不正確的是:()A、國家在外國領土范圍內從事商業行為,就意味著對該國司法管轄權豁免的放棄B、國家在外國法院提起訴訟,應當視為對國家豁免權的放棄C、國家在外國法院因為別人的起訴而提起反訴的,不應視為對國家豁免權的放棄D、國家在外國法院應訴,應當視為對國家豁免權的放棄,則該國法院在判決得不到執行的時候就可以依法進行強制執行【參考答案】:A,C,D【考點】國家司法豁免權的放棄【解析】國家豁免權的放棄是一種國家主權行為,必須是自愿、特定和明確的。國家豁免權的放棄分為明示放棄和默示放棄兩種方式,明示方式一般是指國家或者其授權的代表通過合同、條約等其他正式文件或者聲明,事前或事后以明白的語言文字表達就某種行為或事項上豁免的放棄。默示放棄是指國家通過在外國法院的與特定訴訟直接有關的積極的行為,表示其放棄豁免而接受法院管轄。默示放棄包括國家作為原告在外國法院提起訴訟、正式出庭應訴、提起反訴、或者作為訴訟利害關系人介入特定訴訟等。國家在外國領土范圍內從事商業行為本身不意味著對豁免的放棄。國家或者其授權的代表為主張或者重申國家的豁免權,對外國法院的管轄作出反應,出庭闡述立場或作證,或要求法院宣布判決或裁決的行為,都不構成豁免的默示放棄。另外,國家對于管轄豁免的放棄并不構成執行豁免的默示放棄。也就是說,國家即使放棄了管轄豁免,外國法院也不能因此當然地對該國國家財產實施扣押、查封等強制執行措施。執行豁免的放棄必須另行明示作出。8、曹法官是B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院長,其妻唐律師是B市T&C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唐律師在其執業推廣過程中聲明其擅長處理在B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的案件。曹法官在得知唐律師的這一行為之后,制止了唐律師。曹法官的行為體現了法官職業道德哪些方面要求?()A、確保司法廉潔B、忠誠司法事業C、堅持司法為民D、維護司法形象【參考答案】:A,D略9、結合犯罪構成理論以及刑法分則的相關規定分析,以下案件哪些不構成侵占罪?A、某游戲廳早上8點剛開門,甲就進入游戲廳玩耍,發現6號游戲機上有一個手機,甲馬上裝進自己口袋,然后逃離。事后查明,該手機是游戲廳老板打掃房間時順手放在游戲機上的。甲被抓獲后稱其始終以為該手機是其他顧客遺忘的財物B、乙知道鄰居肖某的8歲小孩被他人綁架,肖某可能會按照歹徒的要求交付贖金,即終日悄悄跟隨在肖某身后。某日,見肖某將一塑料口袋塞入某橋洞下,即在肖某離開10分鐘后,將口袋挖出,取得現金20萬元C、丙到某裝飾城購買價值2萬元的裝修材料,委托三輪車夫田某代為運輸。田某騎三輪車在前面走,丙騎自行車跟在后面。在經過一路口時,田某見丙被警察攔住檢查自行車證,即將裝修材料拉走倒賣,獲款4000元D、丁閑極無聊在一自動取款機按鍵上胡亂敲擊。在準備離開時,丁無意中觸動了一個按鈕,取款機即吐出一張100元鈔票,丁見此情景,就連續不斷地進行操作,直至取出現金1萬元,然后迅速離去【參考答案】:A,B,C,D【解析】:答案及解析:ABCD區分侵占罪與盜竊、詐騙、搶奪罪的界限。①犯罪對象不同。侵占罪的對象是行為人事先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者他人的遺忘物或埋藏物;其他三罪的對象,則可以是任何公私財物。②客觀方面不同。侵占罪的行為人在實施侵占行為時被侵害之物已在其實際控制之下,其以種種借口或采取各種手段拒不歸還或拒不交還物主;其他三罪的行為人在實施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行為時,并未控制財物,只是通過竊取、騙取、搶奪等方法才將他人財物非法轉歸己有。③犯罪故意形成的時間不同。侵占罪非法占有的故意產生于持有他人財物之后;其他三罪非法占有的故意則發生于持有他人財物之前。A、B、D項中行為人屬“秘密竊取”,構成盜竊罪。C中田某的行為帶有“公然性”,構成搶奪罪。10、下列各項行為中,屬于國家可以行使普遍管轄權的事項有哪些?()A、甲伙同數人將一架在日本登記、由東京飛往紐約的航班劫持飛往新加坡,被迫在吉隆坡降停B、乙在A國入室盜竊,并行兇殺死數人,被警方通緝后,潛逃至B國又實施了搶劫行為C、丙、丁兩國發生種族沖突,丙國對丁國的族人進行清洗,在數周內殺死十多萬人D、戊國某特大販毒集團,從哥倫比亞將一噸海洛因販至東南亞各國銷售【參考答案】:A,C,D【解析】:B項只是一般性的刑事犯罪,并不構成國際罪行。11、實現“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需要具備哪些條件?A、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B、政治體制改革的推進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完善C、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和全體公民道德觀念、法制(法治)觀念、民主意識和權利意識的提高D、立法體制、司法體制的改革和社會主義法律監督體系的完善【參考答案】:A,B,C,D【解析】:以上均屬于實現“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12、依《國際商會托收統一規則》,下列選項中,哪些屬于托收行對委托人、代收行對托收行負有的具體代理行為的義務?()A、及時提示的義務B、保證匯票和裝運單據與托收指示書的表面一致,如發現任何單據有遺漏,應立即通知發出指示書的一方C、收到的款項在扣除必要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后必須按照指示書無遲延地解交本人D、無延誤地通知托收結果,包括付款、承兌、拒絕承兌或拒絕付款等【參考答案】:A,B,C,D依《國際商會托收統一規則》,托收行對委托人、代收行對托收行負有下列具體代理行為的義務:(1)及時提示的義務,指對即期匯票應毫無延誤地進行付款提示,對遠期匯票則必須不遲于規定的到期日作付款提示。當遠期匯票必須承兌時應毫無延誤地作承兌提示。(2)保證匯票和裝運單據與托收指示書的表面一致,如發現任何單據有遺漏,應立即通知發出指示書的一方。(3)收到的款項在扣除必要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后必須按照指示書的規定無遲延地解交本人。(4)無延誤地通知托收結果,包括付款、承兌、拒絕承兌或拒絕付款等。ABCD均正確。13、我國憲法第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這項原則的內容主要體現在下列哪些方面?A、在國家機構與人民的關系方面,體現了國家權力來自人民,由人民組織國家機構B、在同級國家機構中,國家權力機關居于主導地位C、在中央和地方機構的關系方面,實行“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和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D、各國家機關在行使職權時實行集體負責制【參考答案】:A,B,C【解析】:國家的基本制度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民主集中制是我國國家機構組織活動的原則。14、唐律規定“六殺”包括下列哪些選項?A、誤殺B、過失殺C、怒殺D、戲殺【參考答案】:A,B,D【解析】:《唐律》賊盜、斗訟篇中依犯罪人主觀意圖區分了“六殺”,即所謂的謀殺、敵殺、斗殺、誤殺、過失殺、戲殺。“謀殺”指預謀殺人;“敵殺”指事先雖無預謀,但情急殺人時已有殺的意念;“斗殺”指在斗毆中出于激憤失手將人殺死;“誤殺”指由于種種原因錯置了殺人對象;“過失殺”指“耳目所不及,思慮所不及”,即出于過失殺人;“戲殺”指“以力共戲”而導致殺人。基于上述區別,唐律規定了不同的處罰。“六殺”理論的出現,反映了唐律對傳統殺人罪理論的發展與完善。15、下列哪些行為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經營罪?A、未經國家煙草專賣局批準,經營香煙的B、未經國家鹽業主管部門許可,經營食用鹽的C、對所經營的商品進行虛假宣傳的D、捏造并散布虛假事實,損害競爭對手商業信譽的【參考答案】:A,B【解析】:非法經營罪與他罪之間的區別《刑法》第225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三)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A、B項香煙、食鹽均屬于國家專營、專賣物品,符合第225條第1款規定,故選項A、B正確。D項的行為根據《刑法》第221條規定,應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C項的行為根據《刑法》第222條規定,應構成虛假告罪。16、下列選項中有關行政強制執行特點的論述正確的是哪些?A、行政強制執行適用的前提是相對人不履行應履行的義務B、行政強制執行的主體是特定的行政機關C、行政強制執行不得進行執行和解D、行政強制執行是現代行政強制的最基本類型【參考答案】:A,C,D【解析】:行政強制執行,是指在行政法律關系中,作為義務主體的行政相對人不履行其應履行的義務時,行政機關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強制措施,迫使其履行義務的活動。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是依行政機關的申請所作的執法行為。是行政機關強制執行權的延伸和繼續。行政強制執行的特征是:(1)行政相對人不履行應履行的義務,是適用行政強制執行的前提條件;(2)行政強制執行措施由行政機關或人民法院實施;(3)行政強制執行的目的是保障行政義務的履行;(4)行政強制執行的對象具有廣泛性;(5)行政強制執行不得進行執行和解。應注意:行政強制執行措施由行政機關或人民法院實施,而非特定行政機關實施。17、根據我國《對外貿易法》和《反傾銷條例》的有關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傾銷損害是指進口產品對我國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損害或實質損害威脅或實質阻礙產業的建立B、2004年修訂的《對外貿易法》增加了關于第三國傾銷、反規避等規定C、反傾銷稅對終裁裁定公告之日起進口的產品適用,但在特殊情況下,對實施臨時反傾銷稅的期間追溯征收反傾銷稅的,采取多退少補的原則D、商務部認為出口經營者作出的價格承諾能夠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決定中止或者終止反傾銷調查,不采取I臨時反傾銷措施或者征收反傾銷稅【參考答案】:A,B,D【考點】我國的對外貿易管理制度【解析】本題是考查我國對外貿易法貿易救濟中反傾銷的規定和《反傾銷條例》中的規定,ABD正確,C錯誤,應該是“采取多退少不補的原則”。18、以下關于環境糾紛處理的說法正確的是:()A、環境行政糾紛,可以通過環境行政復議和環境行政訴訟解決B、對于環境行政訴訟時效,環境保護法作了不同于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訴訟時效為15天;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訴訟時效為15天C、環境行政調解處理不是環境糾紛處理的必經程序,對調解處理決定不眼的,不能提起行政訴訟,而應提起以對方當事人為被告的環境民事訴訟D、環境民事訴訟時效為3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時起計算【參考答案】:A,B,C,D本題目為對于環境糾紛處理常考內容的總結。19、下列各項中,屬于《國際法原則宣言》所列的不得使用威脅或武力侵害任何國家原則的內容是哪些A、各國有義務避免侵略戰爭的宣傳B、各國不得組織武裝力量侵入他國領土C、禁止在任何情況下使用武力D、各國有義務以和平方法解決國際爭端【參考答案】:A,B,D【解析】:按照聯合國憲章規定合法使用武力和民族解放戰爭行為不在禁止之列。20、下列哪些行為屬于抽象行政行為?A、公路局關于高速公路收費的通知B、縣級人民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C、對新華小區房屋拆遷的行政決定D、人民政府執行行政法規關于處罰的規定【參考答案】:A,B【解析】:抽象行政行為要求行為的對象、內容均為不特定的,且長期有效。21、下列情形中所涉及的某甲、黃某、王某、余某的行為,構成挪用公款罪的是:A、某甲是某縣民政局的副局長,他利用自己主管救濟款的便利條件,將上級撥發的救濟款共4萬元借給自己的朋友做生意B、農民李某、劉某想通過養豬賺錢,但苦于沒有資金。兩人便找到鎮信用社的會計黃某借錢。開始時,黃稱李、劉信用不佳,不同意借貸。后來黃認為如養豬所得利潤3人平分,可考慮貸款。李、劉二人欣然同意,黃便擅自采取貸款方式借給2人啟動資金5萬元C、被告人王某系某重點大學財務處的出納,財務處處長指令其將學校的預算外資金存入指定銀行,開立活期賬戶。但王利用職務之便先后10次將7筆現金存入另外的銀行,以個人的名義開立定期賬戶,并將差額利息15000元占為己有。D、被告人余某系某國有企業財務部的主任,某日一朋友找到他說愛人患病住院,急需現金5萬元動手術,求他給想想辦法。余某遂從其經管的資金拿出5萬元來交給朋友。此筆資金被動用2個月后,企業要進行財務檢查,余某懼怕私自動用公款的行為被發現,遂籌借來5萬元錢還上。后余某私自動用資金的行為因被人舉報而案發。經查明,余某的朋友借5萬元是用于購買走私物品,而非用于為愛人治病【參考答案】:A,C【解析】:黃某的行為屬于違法發放貸款的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挪用公款給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或者用于非法活動,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構成挪用公款罪。故余某的行為不構成挪用公款罪。22、根據《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司法公正的含義包括()A、法官應正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B、法官應正確、合理地使用自由裁量權C、法官應保證實體裁決的絕對正確D、法官應保證案件裁決過程的程序公正【參考答案】:A,B,DC過于絕對,因法官認定事實主要是依據已有證據進行的,受已有證據的影響,法官所認定的事實并不見得總與案件的客觀事實本身相吻合,有時甚至完全相反,因而難以做到裁決的絕對正確,但這并不違反司法公正之本義。23、法律規范的構成要素是哪些?A、法律概念B、法律原則C、法律后果D、法律規則【參考答案】:A,B,D【解析】:本題涉及法律規范的構成要素。法律規范的要素包括規則、原則和概念。行為模式和法律后果是法律規則的構成要素。24、黃某(19周歲)和趙某(17周歲)合伙盜竊鄰村王某家的耕牛。黃某在門外望風,趙某進牛棚牽牛。由于趙某不小心弄出響聲,被王某發現。黃某聽到王某的嗆喝聲,不顧等趙某即逃走。王某手持木根緊迫趙某,趙某為了逃避王某的抓捕,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朝王某身上捅了一刀后逃走。黃某逃到村頭剛好遇見巡邏的民警。民警見黃某形跡可疑即將其帶回問話,黃某如實將其和趙某合謀盜竊的情況向民警作了交代。關于本案,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黃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B、對黃某應當認定為自首C、趙某的行為構成搶劫罪D、對趙某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參考答案】:A,B,C,D【解析】:答案及解析:ABCD在本題中,黃某和趙某合伙盜竊鄰村王某家的耕牛,黃某在門外望風,趙某進牛棚牽牛,其二人已經構成盜竊的共同犯罪。趙某為了抗拒抓捕將追趕的王某扎傷,屬于《刑法》第269條規定的轉化的搶劫罪,但其行為已經超出了和黃某共同的盜竊的故意,屬于共同犯罪中的過限行為,因此趙某應構成搶劫罪,而黃某只構成盜竊罪,因此A、C兩項均可選。黃某僅因形跡可疑,被巡邏民警盤問即如實將其和趙某盜竊的情況向民警如實作了供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的規定,黃某的行為屬于自首,因此B項也是正確的。本題中,趙某只有17歲,還是未成年人,依據《刑法》第17條第3款的規定,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D項也是正確的。25、以下關于行政訴訟被告的認定正確的是:A、行政機關組建并賦予行政管理職能但不具有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能力的機構,以自己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不服提起訴訟的,應以組建該機構的行政機關為被告B、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在沒有法律、法規或規章授權的情況下,以自己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不服提起訴訟,應以該行政機關為被告C、行政機關的派出機構在沒有法律、法規或規章授權的情況下,以自己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不服提起訴訟,應以該派出機構為被告D、法律、法規或規章授權行使行政職權的行政機關內設機構、派出機構或其他組織,超出法定授權范圍實施行政行為,當事人不服提起訴訟的,應當以實施該行為的機構、部門或組織為被告【參考答案】:A,B,D【解析】:行政訴訟被告的確定。《行訴解釋》第20條規定:“行政機關組建并賦予行政管理職能但不具有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能力的機構,以自己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不服提起訴訟的,應當以組建該機構的行政機關為被告。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或者派出機構在沒有法律、法規或者規章授權的情況下,以自己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不服提起訴訟的,應當以該行政機關為被告。法律、法規或者規章授權行使行政職權的行政機關內設機構、派出機構或者其他組織,超出法定授權范圍實施行政行為,當事人不服提起訴訟的,應當以實施該行為的機構或者組織為被告。”本題考查的就是法條(司法解釋)細節性分類的規定。選項C規定不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派出機構作出依法不能以其自己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一般以設立該派出機構的政府部門為責任主體26、下列關于行政訴訟證據中鑒定結論說法正確的有:A、人民法院對委托或者指定的鑒定部門出具的鑒定書,審查內容欠缺或者鑒定結論不明確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鑒定部門予以說明、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B、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認為鑒定程序有違法情況的,申請重新鑒定,人民法院應予準許C、在訴訟過程中,人民法院認為對專門性問題需要鑒定的,應當交由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的鑒定部門鑒定D、第三人有正當理由表明被告據以認定案件事實的鑒定結論可能有錯誤,在舉證期限內書面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參考答案】:A,B,D【解析】:《行政訴訟證據規定》第32條第2款規定,鑒定書內容欠缺或者鑒定結論不明確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鑒定部門予以說明、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所以,A選項正確.《行政訴訟證據規定》第30條規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鑒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二)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所以,B選項正確.依據《行政訴訟法》第35條的規定,法院對專門性問題需要鑒定的,應當交由法定鑒定部門鑒定,沒有法定鑒定部門的,由法院指定的鑒定部門鑒定,因此C選項錯誤.《行政訴訟證據規定》第29條規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證據或者有正當理由表明被告據以認定案件事實的鑒定結論可能有錯誤,在舉證期限內書面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所以,D選項正確.27、李某與王某在臺灣地區因民事糾紛涉訴,被告王某敗訴,李某向王某在福建的財產所在地的中級法院申請認可臺灣地區的民事判決。下列哪些選項可以成為中級法院拒絕認可的理由?A、案件為人民法院專屬管轄B、人民法院已承認了某外國法院就相同案件作出的判決C、雙方沒有關于司法管轄的協議D、王某在本案中缺席且未給予合法傳喚【參考答案】:A,B,D【考點】判決的承認與執行【解析】本題考查內地與臺灣地區民事判決的相互認可與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認可臺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以下簡稱<臺灣規定>)第9條規定:“臺灣地區有關法院的民事判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認可:(一)申請認可的民事判決的效力未確定的;(二)申請認可的民事判決,是在被告缺席又未經合法傳喚或者在被告無訴訟行為能力又未得到適當代理的情況下作出的;(三)案件系人民法院專屬管轄的;(四)案件的雙方當事人訂有仲裁協議的;(五)案件系人民法院已作出判決,或者外國、境外地區法院作出判決或境外仲裁機構作出仲裁裁決已為人民法院所承認的;(六)申請認可的民事判決具有違反國家法律的基本原則,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形的。”本題中的ABD三項分別屬于上述法條第(3)、(5)、(2)項所列情形,可以成為中級法院拒絕認可的理由。C項不在此列,故本題ABD當選。28、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是我國《反壟斷法》規制的壟斷行為之一。關于這種行為,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實施這種行為的主體,不限于行政機關B、實施這種行為的主體,不包括中央政府部門C、《反壟斷法》對這種行為的規制,限定在商品流通和招投標領域D、《反壟斷法》對這種行為的規制,主要采用行政責任的方式【參考答案】:A,D29、法律規則是法律的基本構成因素。下列關于法律規則分類的表述可以成立的有?A、我國《婚姻法》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此規定為授權性規則B、我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規定:“國家鼓勵中小企業與研究機構、大專院校開展技術合作、開發與交流,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積極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此規定為命令性規則C、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規定為禁止性規則D、我國《公證法》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公證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減免公證費。”此規定為命令性規則【參考答案】:C,D【解析】:按照法律規則的內容規定不同,可分為:(1)授權性規則,是指規定人們有權做一定行為或不做一定行為的規則,即規定人們的“可為模式”的規則。(2)義務性規則,是指在內容上規定人們的法律義務,即有關人們應當作出或不作出某種行為的規則。又分為:①命令性規則,是指規定人們的積極義務,即人們必須或應當作出某種行為的規則。②禁止性規則,是指規定人們的消極義務(不作為義務),即禁止人們作出一定行為的規則。A、B項錯誤。C、D項正確。30、關法律職業道德和法律職業責任的關系,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法律職業道德是法律職業責任的基礎B、法律職業道德是法律職業責任的體現C、法律職業責任是法律職業道德的保障D、法律職業道德和法律職業責任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參考答案】:A,C,D【解析】:本題考查法律職業道德和法律職業責任的關系。法律職業道德是法律職業者從事職業活動時應當遵循的行為規范,它為法律職業者提供了一整套應當做什么和不應當做什么的標準,這就為法律職業者確定了相應的法律職業道德義務。法律職業者違反了法律職業道德義務,便會產生相應的法律職業責任。由此可見,題目中A、C、D三項的說法體現了二者的關系,是本題的正確答案。三、不定向選擇題1、我國核基地的工程師謝某,在國外進修期間接受境外間諜機構任務,回國后多次秘密非法侵入某核基地計算機信息系統竊取國家核技術秘密送往國外,后被我國安全機關查獲。謝某的行為構成:A、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B、間諜罪C、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D、為境外刺探國家秘密罪【參考答案】:B【解析】:根據《刑法》第110條的規定,間諜罪是指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根據《刑法》第285條的規定,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技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行為。謝某秘密侵入某核基地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行為,與執行間諜機構委托的任務之間構成方法行為與目的行為的牽連犯,按牽連犯擇一重罪論處的原則,其行為構成間諜罪。因此B選項正確,A選項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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