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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建設工程監理基礎理論
建設工程監理基礎理論11.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知識2.建設工程目標控制3.
建設工程監理組織4.建設工程監理規劃1.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知識2.建設工程目標控制3.建設工程監2第一章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知識第一節建設工程監理的基本概念一、建設工程監理制產生的背景二、建設工程監理的理論基礎第一章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知識第一節建設工程監理的基本概32001年9月建設部對全國除西藏、臺灣、港、澳外的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檢查,抽檢275項工程中,共查出有結構隱患的工程14個,占5.1%;可能存在隱患的工程51個,占18.6%。在這次檢查中,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現象相當嚴重。有的省市工程勘察違規行為占檢查項目的70%以上,工程構造措施不符合規范的占40%以上,施工諸環節的違規行為占17%一60%,監理工作違規行為在40%左右。工程質量問題已成為建設市場的最大隱患,嚴格建設市場管理已刻不容緩。2001年9月建設部對全國除西藏、臺灣、港、澳外的30個4建設監理發展的幾個階段1。88年準備階段:《關于開展建設監理工作的通知》(88)建建字第142號2。89年—92年試點階段:《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試行辦法》《監理工程師注冊考試辦法》、《關于發布工程建設監理費有關規定的通知》(1992)價費字479號、《關于進一步開展建設監理的通知》3。93年—95年穩步發展階段:《工程建設監理合同(GF-95-0202)》-試行4。96年至今全面推廣階段:《工程建設監理規定》建監(1995)73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79號《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建建(2000)44號等等建設監理發展的幾個階段1。88年準備階段:5三、建設工程監理的概念監理:通常是指有關執行者根據一定的行為準則,對某些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使這些行為符合準則要求,并協助行為主體實現其行為目的。
建設工程監理就是監理的執行者,依據建設行政法規和技術標準,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和技術手段,對工程建設參與者的行為和他們的責權利進行必要的協調與約束,保障工程建設井然有序而順暢地進行,達到工程建設的快好省和取得最大投資效益的目的。監理概念要點1、建設工程監理的行為主體是監理單位2、建設工程監理實施的前提是須業主委托3、建設工程監理具有明確的依據4、建設工程監理的范圍三、建設工程監理的概念監理:通常是指有關執行者根據一定的行為6建設監理活動的實現,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是:
①應當有明確的監理“執行者”,也就是必須有監理的組織;
②應當有明確的行為“準則”,它是監理的依據;
③應當有明確的被監理“行為”和被監理的“行為主體”,它是監理的對象;
④應當有明確監理目的和行之有效的思想、理論、方法和手段。我國工程建設監理的執行者:政府的工程主管部門和經政府有關部門認證取得工程建設監理資格的監理工程師及社會工程監理單位。兩類執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其職能與監理的內容也不相同。政府的有關部門及其職能機構,主要負責監督建設行為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學性和安全性;而工程監理單位是以它的技能、經驗、管理與檢測手段為基礎,由監理工程師行使委托方賦予的職權,在工程實施各階段通過各項控制措施,保證工程建設的各項目標得以最佳實現。建設監理活動的實現,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是:7工程建設監理的行為主體是監理單位
監理單位是具有獨立性、社會化、專業化特點的專門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和其他技術服務活動的組織。只有監理單位才能按照獨立、自主的原則,以“公正的第三方”的身份開展工程建設監理活動。非監理單位所進行的監督管理活動一律不能稱為工程建設監理。例如,政府有關部門所實施的監督管理活動就不屬于工程建設監理范疇;項目業主進行的所謂“自行監理”以及不具備監理單位資格的其他單位所進行的所謂“監理”,都不能納入工程建設監理范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業主作為建設項目管理主體,他應當擁有監督管理權。也就是說,業主實施自行管理并非不可以。但是,自行管理既不是社會化、專業化的監督管理活動,也不是“第三方”的監督管理活動。因此,不能將它稱之為工程建設監理。特別應當指出的,歷史的經驗已經證明,就工程項目建設的整體而言,業主自行管理對于提高項目投資的效益和建設水平也是無益的。工程建設監理的實施需要業主委托和授權工程建設監理的產生源于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的需求,始于業主的委托和授權,而建設監理發展成為一項制度,是根據這樣的客觀實際做出了如此規定的。通過業主委托和授權方式來實施工程建設監理是工程建設監理與政府對工程建設所進行的行政性監督管理的重要區別。這種方式也決定了在實施工程建設監理的項目中,業主與監理單位的關系是委托與被委托關系,授權與被授權的關系;決定了他們是合同關系,是需求與供給關系,是一種委托與服務的關系。這種委托和授權方式說明,在實施工程建設監理的過程中,監理工程師的權力主要是由作為建設項目管理的主體的業主通過授權而轉移過來的。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業主始終是以建設項目管理主體身份掌握著工程項目建設的決策權,并承擔著主要風險。
工程建設監理的行為主體是監理單位8工程建設監理是針對工程項目建設所實施的監督管理活動工程建設監理,“其對象,包括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各種工程項目”。這就是說,無論項目業主、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單位,還是監理單位,他們的工程建設行為載體都是工程項目,離開工程項目,他們的行為就不屬于工程建設監理的范圍之內。工程建設監理活動都是圍繞工程項目來進行的,并應以此來界定工程建設監理范圍。回顧建設項目的定義。所謂建設項目就是一項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它是指將一定量(限額以上)的投資,在一定的約束條件下(時間、資源、質量),按照一個科學的程序,經過決策(設想、建議、研究、評估、決策)和實施(勘察、設計、施工、竣工、驗收、動用),最終形成固定資產特定目標的一次性建設任務。同時,它還應當在技術上滿足在一個總體設計或初步設計范圍內的要求,在構成上滿足由一個或幾個相互關聯的單項工程所組成的要求以及在建設過程中實行統一核算、統一管理的要求。建設項目有別于施工項目和設計項目,工程建設監理主要是針對建設項目的要求開展的,工程建設監理是直接為建設項目提供管理服務的行業,監理單位是建設項目管理服務的主體。工程建設監理的行為準則是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建設監理是嚴格地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準則實施的。工程建設監理的依據是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和法規、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和其他工程建設合同工程建設監理主要行為是在項目建設的實施階段建設監理這種監督管理服務活動主要出現在工程項目建設的設計階段(含設計準備)、招標階段、施工階段、中間交工驗收以及竣工驗收和保修階段。當然,在項目建設實施階段,監理單位的服務活動是否是監理活動還要看業主是否授予監理單位監督管理權。之所以這樣界定,主要是因為工程建設監理是“第三方”的監督管理行為,它的發生不僅要有委托方,需要與項目業主建立委托與服務關系,而且要有被監理方,需要與只在項目實施階段才出現的設計、施工和材料設備供應單位等承建商建立監理與被監理關系。同時,工程建設監理的目的是協助業主在預定的投資、進度、質量目標內建成項目,它的主要內容是進行投資、進度、質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組織協調,這些活動也主要發生在項目建設的實施階段。工程建設監理是針對工程項目建設所實施的監督管理活動9四、建設工程監理的性質1、服務性建設工程監理是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利用自己在工程建設方面的知識、技能和經驗為業主提供高智商監督管理服務,以滿足業主對項目管理的需要。2、獨立性必須保持基行為的絕對獨立性,不得從他們那里拉受任何形式得好處。3、公正性公正性是社會公認得職業道德準則,是監理行業能夠長期生存和發展得基本職業道德準則。4、科學性科學性主要表現在:工程監理企業應當由組織管理能力強、工程建設經驗豐富的人員擔任領導;應當有足夠數量的、有豐富的管理經驗和應變能力監理工程師組成的骨干隊伍;要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要有現代化的管理手段;要掌握先進的管理理論、方法和手段;要積累足夠的技術、經濟資料和數據;要有科學的工作態度和嚴謹的工作作風,要實事求是、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四、建設工程監理的性質1、服務性10五、建設工程監理的作用與意義有利于提高建設工程投資決策科學化水平有利于規范工程建設參與各方的建設行為有利于促使承建單位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和使用安全有利于實現建設工程投資效益最大化有利于實現政府在工程建設中的職能轉變有助于培養、發展和完善我國建筑市場能滿足投資者對工程技術服務的社會需求五、建設工程監理的作用與意義11六、現階段建設工程監理的特點(一)建設工程監理的服務對象具有單一性(二)建設工程監理屬于強制推行的制度(三)建設工程監理具有監督功能(四)市場準入的雙重控制六、現階段建設工程監理的特點(一)建設工程監理的服務對象具有12建設工程監理的任務、方法和目的工程建設監理任務工程建設監理的中心任務就是控制工程項目目標,也就是控制經過科學規劃所確定的工程項目的投資、進度和質量目標。這三大目標是相互關聯、相互制約的目標系統。建設工程監理的任務、方法和目的工程建設監理任務13工程建設監理的方法
它們是相互聯系,互相支持,共同運行,形成一個完事的方法體系。1、目標規劃2、動態控制3、組織協調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工程建設監理的方法它們是相互聯系,互相支持,共同運行,形成14建設監理的依據和任務
建設監理的指導思想
建設監理在項目實施階段的指導思想是:以工程建設項目目標管理(資金目標、時間目標、質量目標)為中心,通過項目目標規劃與動態的目標控制,盡可能好地實現項目目標,以提高建設水平和投資效益。工程建設項目目標管理工程建設項目的目標控制管理是工程建設監理的中心任務,也是控制經科學地規劃所確定的工程項目的投資、進度和質量目標。這三大目標是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目標系統。對于工程建設項目目標控制管理應該成為工程建設監理的中心任務。工程建設監理的基本方法工程建設監理的基本方法由目標規劃、動態控制、組織協調、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組成。它是一個相互聯系、相互支持、相互制約、共同運行的完整體系。
建設監理的依據和任務
建設監理的指導思想151.目標規劃就是以實現控制為目的的規劃和計劃,它是圍繞工程項目投資進度和質量目標進行研究確定、分析綜合、安排計劃、風險管理、制定措施等項工作的集合。目標規劃是目標控制的基礎和前提,只有做好目標規劃的各項工作才能有效實施目標控制。目標規劃工作包括:
(1)正確地確定投資、進度、質量目標或對已確定的目標進行論證;
(2)按照目標控制的需要將各目標進行分解,使每個目標都形成一個既能分解又能綜合地滿足控制要求的目標劃分系統,以便實施控制;
(3)把工程項目實施的過程、目標和活動編制成計劃,用動態的計劃系統來協調和規范工程項目的實施,為實現預期目標構筑一座橋梁,使項目協調有序地達到預期目標;
(4)對計劃目標的實現進行風險分析和管理,以便采取針對性的有效措施實施主動控制;
(5)制定各項目標的綜合控制措施,力保項目目標的實現。1.目標規劃就是以實現控制為目的的規劃和計劃,它是圍繞工程項16
2.動態控制是開展工程建設監理活動時采用的基本方法,它貫穿于工程項目的整個監理過程中。動態控制是在完成工程項目的過程中,通過對過程、目標和活動的跟蹤,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工程建設信息,將實際目標值和工程建設狀況與計劃目標和狀況進行對比,如果偏離了計劃和標準要求,就采取措施加以糾正,以便達到計劃總目標的實現。由于工程項目的實施階段不同,外部環境的變化因素等各種干擾,控制也必須采取應變性的措施。計劃的不變是相對的,計劃總在不斷調整中運行,控制就應不斷地適應計劃的變化,從而達到有效控制。
3.組織協調是實現項目目標不可缺少的方法和手段。組織協調包括:
(1)項目監理組織內部人與人、機構與機構之間的協調;
(2)項目監理組織與外部環境組織之間,其中主要是與項目業主、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材料和設備供應單位、政府有關部門、社會團體、咨詢單位、科研單位、工程毗鄰單位等的協調。組織協調的問題集中在它們的結合部位,如果在這些結合部位協調得好,可以保證大家一致為實現工程項目日標而聯合工作,步調一致,達到一體化運行。
2.動態控制是開展工程建設監理活動17
4.信息管理是監理工程師在項目實現過程中不可缺少的基礎工具。監理過程中,要不斷預測和發現問題,要不斷進行規劃、決策、執行和檢查,每項工作都離不開信息,規劃需要規劃信息,決策需要決策信息,執行需要執行信息,檢查需要檢查信息。監理工程師對所需要的信息進行收集、整理、處理、存儲、傳遞、應用等工作,就是進行信息管理。只有獲得足夠的信息,才能使控制工作充滿信心,目標才有可能順利實現。?
5.合同管理對于監理單位完成監理任務是非常重要的。合同管理產生的經濟效益往往大于技術優化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合同管理應著重于合同分析,合同履行的監督、檢查,合同的變更、索賠管理,建合同管理目錄、編碼和檔案。合同管理應保證合同依法簽訂和全面履行。4.信息管理是監理工程師在項目實現過程中不可缺少的基礎工18工程建設監理的目的
工程建設監理的目的是力求實現工程項目目標。工程建設項目的總目標由資金目標(或投資目標)、時間目標(或進度目標)、質量目標三項分目標組成。監理單位根據業主的委托承擔項目監理的范圍和內容,既可承擔全過程監理,實現總目標,也可承擔階段性監理,實現階段目標,無論是總目標還是階段目標,都不能脫離投資、進度、質量三個分目標的實現,只是由于范圍和內容的不同而各有差異。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不可能成為任何承包商的工程的承保人或保證人。這是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承包單位作為建筑產品的賣方,都應當根據合同的要求,按規定時間、費用和質量要求完成合同約定的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供應的承包任務。否則,將承擔合同責任。而作為工程承包合同的第三方的監理單位提供的只是一種技術服務性活動,只承擔服務的相應責任。由于工程建設監理行業的存在,使建設項目的經濟效益更高,速度更快,質量更好,它能夠使粗放型的工程管理變成科學的工程項目管理,即按預定目標,力求實現通過目標規劃、動態控制、組織協調、信息管理、合同管理,與業主和承建單位共同實現項目目標。工程建設監理的目的19建設監理的依據
建設監理的依據是國家工程建設的政策、法律、法規,政府批準的建設計劃、規劃、設計文件以及依法訂立的工程承包合同。國家和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法律、法規、辦法、規定
(1)1988年7月建設部頒發了《關于開展建設監理工作的通知》標志著我國工程建設領域的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參照國際慣例,結合中國國情,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建設監理制。
(2)1988年國家建設部頒布了《關于開展建設監理試點工作的若干意見》,其目的是為全面開展建設監理工作做出示范、培養人員、摸索經驗,要求試點工作要謹慎起步,法規先導,健康發展,防止一哄而上,草率行事。
(3)1989年7月頒發了《建設監理試行規定》,試點范圍擴大,并對從事建設監理活動的行為準則,政府監理機構及職責,社會監理單位及監理內容,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和承建單位之間的關系,外資、中外合資和外國貸款建設項目的監理等給予了詳細的規定。
(4)1991年11月建設部、國家工商局聯合頒發了《建設市場管理規定》。
建設監理的依據建設監理的依據是國20
(5)1992年2月建設部頒布了《關于進一步開展監理工作的通知》。
(6)1992年1月建設部頒發布《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試行辦法》。2001年經修訂重新頒布《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7)1992年6月建設部頒布《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和注冊試行辦法》。
(8)1990年11月交通部頒布《關于發布<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單位監理資格審批暫行規定)的通知》。
(9)1991年4月交通部印發《<關于“八五”期間開展公路工程質量監督和工程監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10)1991年8月交通部印發《(關于加強水運工程質量監督和工程監理工作的幾點意見)的通知》。
(11)1992年11月交通部頒布《關于<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注冊辦法)的通知》。
(12)1992年5月交通部發布《{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辦法>的通知》。
(13)1992年6月交通部發布《(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的通知》。
(14)1997年11月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5)2001年5月建設部頒布實施《建設工程監理規范》標志著我國工程建設市場監理走向規范化、標準化,進一步與國際慣例接軌。(5)1992年2月建設部頒布了《關于進一步開21標準、規范、規程及有關技術法規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建設計劃、規劃、設計任務書、勘察設計合同、設計文件業主與工程承包單位依法訂立的工程承包合同業主與材料、設備供貨單位簽訂的有關購貨合同業主與其他單位簽訂的工程建設合同
現階段工程監理工作主要依據業主與工程承包單位的合同,目前一些工業、交通主管部門制定的招標文件范本也包括技術規范,被理解為中國式的F1DIC條款。而FIDIC條款本身就是土建工程技術,經濟、法律的有機結合,并用合同的形式加以固定。在監理過程中業主下達的工程變更文件,設計部門對設計問題的答復,業主、設計部門、監理等方聯合簽署的設計回訪備忘錄等均可作為監理工作的依據。標準、規范、規程及有關技術法規22建設監理的任務建設監理的任務與范圍
建設監理制的基本任務之一是對工程建設行為監督管理,使之規范化。在建設項目中,工程建設監理的基本任務是通過建設項目中的一些具體工作的完成來實現的,而這些具體的工作都來自項目建設過程。建設監理的范圍包括兩個方面。
1.所有建設工程必須接受政府監督和管理
(1)國家計委和建設部共同負責推進建設監理事業的發展。
(2)國家建設部歸口管理全國建設監理工作。
(3)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歸口管理本行政區內工程建設監理工作。
(4)國務院工業、交通等部門管理本部門工程建設監理工作。
建設監理的任務建設監理的任務與范圍232.委托監理單位實施監理
(1)大中型工程項目;市政、公用工程項目;政府投資興建和開發建設的辦公樓、社會發展事業項目和住宅工程項目;外資、中外合資、國外貸款、贈款、捐款建設的工程項目等都必須委托監理單位實施監理。詳見有關地方法規。
(2)其他工程是否需要委托監理單位實施監理,由投資者決定。政府鼓勵投資者委托監理單位實施監理。建設監理的主要業務內容
1.建設前期階段的業務內容
(1)進行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它是在項目建議書批準后開展的一項重要的決策準備工作。可行性研究是對擬建項目進行經濟、技術方面的分析、論證,為項目決策提供依據。
(2)參與設計任務書的編制:設計任務書的編制是確定建設項目,編制設計文件的基本依據;設計任務書應對選擇最優的建設方案進行論證,經有關部門批準后,組建項目建設管理班子委托設計、施工單位著手實施,它是最終的決策文件和設計依據。
2.委托監理單位實施監理24
2.設計階段的業務內容
(1)提出設計要求,編制設計招標申請報告,組織評選設計方案,協助業主選擇工程設計方案和勘察設計單位。
(2)協助業主鑒訂勘察、設計合同,并監督合同的履行。
(3)核查工程設計和概預算,驗收工程設計文件。
(4)協助業主進行生產設備招標與訂貨。
3.招標階段業務內容
(1)編制工程施工招標文件和施工招標申請報告。
(2)核查工程施工圖設計、工程預算和標底。
(3)組織投標、開標、評標,向業主提出決標意見。
(4)協助業主與承建單位簽訂承包合同。
4.施工階段業務內容
(1)協助業主與承包單位編寫開工申清報告。
(2)查看建設場地,辦理向承包單位的移交。2.設計階段的業務內容25
(3)確認總承包單位選擇的分包單位。
(4)制定施工總體規劃,審查承包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技術方案,提出改進意見,下達單位工程施工開工令。
(5)審查承建單位提出的材料和設備清單及其所列的規格和質量,檢查安全防護設施。
(6)督促、檢查承建單位嚴格執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術標準。
(7)主持協商業主、設計、承建和監理單位提出的工程設計變更。
(8)監督承包合同的履行,主持協商承包合同條款的變更,調解合同雙方的爭議,處理索賠事項。
(9)檢查工程進度和施工質量,審查工程計量,驗收分部分項工程,簽署工程付款憑證。
(10)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技術檔案資料。
(11)組織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工程竣工初步驗收,提出竣工驗收報告。
(12)核查工程結算。
5.保修階段的業務內容在規定的保修期內,負責檢查工程質量狀況,組織鑒定質量問題責任,督促責任單位修理。
(3)確認總承包單位選擇的分包單位。26八、建設工程監理的發展趨勢加強法制建設,走法制化的道路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向全方位、全過程監理發展適應市場需求,優化工程監理企業結構加強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素質與國際慣例接軌,走向世界八、建設工程監理的發展趨勢加強法制建設,走法制化的道路27第二節工程項目建設程序和管理制度建設程序建設工程四項管理制度第二節工程項目建設程序和管理制度建設程序28一、建設程序概念所謂建設程序是指一項目建設工程從設想、提出到決策,經過設計、施工,直至投產或交付使用的整個過程中,應當遵循所內在規律。建設工程各階段工作內容1、項目建議書階段2、可行性研究階段3、設計階段4、施工準備階段5、施工安裝階段6、生產準備階段7、竣工驗收階段一、建設程序概念29二、建設工程四項管理制度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招標投標制建設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度二、建設工程四項管理制度項目法人責任制30建設工程監理制1、建設工程監理準則2、建設工程監理的主要內容3、關于建設工程監理的規定4、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審批制度5、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和注冊制度建設工程監理制1、建設工程監理準則31第三節監理工程師概述監理工程師的執業特點監理工程師的素質監理工程師的職業道德臨理工程師的法律地位監理工程師的法律責任監理工程師違夫行為的處罰監理工程師執定資格考試第三節監理工程師概述監理工程師的執業特點32監理工程師的執業特點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從事建設工程監理活動的專業人員,它是一種崗位職務。從事建設工程監理工作,但尚未取得《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的人員統稱為監理員。監理員與監理工程師主要區別主要在于監理工程師具有相應崗位責任的簽字權,而監理員沒有相應崗位責任的簽字權。監理工程師的執業特點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33監理工程師的素質(一)較高的專業學歷和復合型的知識結構(二)豐富的工程建設實踐經驗(三)良好的品德(四)健康的體魄和充沛的精力監理工程師的素質(一)較高的專業學歷和復合型的知識結構34監理工程師的法律責任違法行為違約行為安全生產責任監理工程師的法律責任違法行為35監理工程師執定資格考試臨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制度報考監理工程師的條件考試方式和管理監理工程師注冊監理工程師執定資格考試臨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制度36第四節監理企業的相關理論一、監理企業的概念二、監理企業的資質建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和業務范圍業務范圍三、監理企業的資質管理建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結構及其職責監理企業資質管理內容資質審批制度監理企業資質核準第四節監理企業的相關理論一、監理企業的概念37四、監理企業經營活動基本準則建設工程監理企業從事建設工程監理活動,應當遵循“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準則。(一)守法:要依法經營(二)誠信:誠實守信用(三)公正:依據合同公平合理地處理業主與承包商之間的爭議(四)科學:實施科學科學化管理主要體現在:科學的方案科學的手段科學的方法四、監理企業經營活動基本準則建設工程監理企業從事建設工程監理38五、加強企業管理六、市場開發取得監理業務的基本方式監理企業投標書的核心監理費的計算方法:建設工程監理費的構成監理費的計算方法五、加強企業管理39第二章建設工程目標控制第一節目標控制概述一、控制流程及其基本環節(一)控制流程第二章建設工程目標控制第一節目標控制概述40控制流程圖控制流程圖41控制流程的基本環節控制流程的基本環節42(二)控制流程的基本環節1、投入——須按規定要求投入2、轉換——是過程控制的一項重要工作3、反饋——是控制的重要基礎4、對比——是控制的主要方法5、糾正——以實現目標(1)直接糾偏(2)不改變總目標的計劃值,調整后期實施計劃(3)重新確定目標的計劃值,并據此重新制定實施計劃(二)控制流程的基本環節1、投入——須按規定要求投入43二、控制類型(一)主動控制(二)被動控制二、控制類型(一)主動控制44被動控制被動控制45(三)主動控制與被動控制的關系
主動控制現被動控制相結合
(三)主動控制與被動控制的關系
主動控制現被動控制相結合46三、目標控制的前提工作
(一)規劃和計劃(二)組織三、目標控制的前提工作
(一)規劃和計劃47第二節建設工程目標控制的任務和措施一、投資、進度、質量目標控制的含義(一)工程建設項目投資目標控制的含義工程建設監理投資控制是指在整個項目的實施階段工展管理活動,力求使項目在滿足質量和進度要求的前提下,實現項目投資不超過計劃投資。1、投資控制不是單一目標的控制2、投資控制應具有全面性3、工程建設監理投資控制是微觀性投資控制第二節建設工程目標控制的任務和措施一、投資、進度、質量目48工程建設項目進度目標控制的含義工程建設監理進度控制是指在實現工程建設項目總目標的過程中,為使工程建設的實際進度符合計劃進度的要求,使項目按照計劃要求的時間動用而開展的管理活動。工程建設項目進度目標控制的含義49(三)工程建設監理持量目標控制的含義工程建設監理控制是指在實現工程建設項目總目標的過程中,為實現項目總體質量要求所開展有關的監督管理活動。
1、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目標
2、建設項目質量控制
3、處理好工程質量事故(三)工程建設監理持量目標控制的含義工程建設監理控制是指在實50二、建設工程目標控制的任務(一)投資控制任務
1、投資控制任務
2、進度控制任務
3、質量控制任務二、建設工程目標控制的任務51(二)施工招標階段1、協助業主編制施工招標文件,為本階段和施工階段目標控制訂下基礎2、協助業主編制標度3、做好投標資格預審工作4、組織開標、評標、定標工作(二)施工招標階段1、協助業主編制施工招標文件,為本階段和施52(三)施工階段1、投資控制的任務2、進度控制的任務3、質量控制的任務(三)施工階段1、投資控制的任務53三、工程建設項目投資、進度、質量三大目標的關系(一)投資、進度、質量目標的關系1、工程項目三大目標之間存在對立的關系2、工程項目三大目標之間存在統一的關系三、工程建設項目投資、進度、質量三大目標的關系54四、目標控制的綜合性措施(一)組織措施是目標控制的必要措施(二)技術措施是目標控制的必要措施(三)經濟措施是目標控制的必要措施(四)合同措施也是目標控制的必要措施四、目標控制的綜合性措施(一)組織措施是目標控制的必要措施55第三節風險管理概述一、風險回避二、損失控制(一)損失控制的概念(二)損失控制計劃系統1、預防計劃2、災難計劃3、應急計劃三、風險自留四、風險轉移(一)非保險轉移(二)保險轉移第三節風險管理概述一、風險回避56第三章建設工程監理組織第一節組織的基本原理一、組織和組織結構(一)組織(二)組織結構第三章建設工程監理組織57二、組織設計(一)組織構成因素
1、管理層次
2、管理跨度
3、管理部門二、組織設計(一)組織構成因素58三、組織結構活動基本原理(一)要素有用性原理(二)動態相關性原理(三)主觀能動性原理(四)規律效應性原理三、組織結構活動基本原理(一)要素有用性原理59第二節建設工程承發包模式及其監理模式一、平行承發包模式(一)平行承發包模式特點(二)平行承發包模式條件下的監理模式第二節建設工程承發包模式及其監理模式一、平行承發包模式60平行承發包模式平行承發包模式61二、設計或施工總分包模式
(一)設計或施工總分包模式特點二、設計或施工總分包模式(一)設計或施工總分62(二)設計或施工總分包模式或條件下的監理模式(二)設計或施工總分包模式或條件下的監理模式63三、項目總承包模式(一)項目總承包模式的特點(二)項目總承包模式條件下的監理模式三、項目總承包模式(一)項目總承包模式的特點64四、項目總承包模式的特點(一)項目總承包管理模式的特點四、項目總承包模式的特點65項目總承包模式項目總承包模式66
項目總承包管理模式項目總承包管理模式67(二)項目總承包管理模式條件下的監理模式(二)項目總承包管理模式條件下的監理模式68第三節建設工程監理程序與項目監理機構一、建設工程監理程序(一)簽訂監理委托合同(二)確定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成立項目監理結構(三)熟悉項目情況,收集相關資料和確定監理依據(四)編制建設工程監理實施細則(五)制定各專業監理實施細則(六)規范化地開展監理工作(七)參與驗收,簽署建設工程監理意見(八)向業主提交建設工程監理檔案資料(九)監理工作總結第三節建設工程監理程序與項目監理機構一、建設工程監理程序69二、建設工程監理實施原則三、建立項目監理機構的步驟四、項目監理組織形式二、建設工程監理實施原則70(一)直線制監理組織形式按子項目分解的直線制監理組織形式按建設單位階段分解的直線制組織形式(一)直線制監理組織形式按子項目分解的直線制監理組織形式71按子項目分解的直線制監理組織形式按子項目分解的直線制監理組織形式72按建設單位階段分解的直線制組織形式按建設單位階段分解的直線制組織形式73某房屋工程的直線制監理組織形式某房屋工程的直線制監理組織形式74職能制監理組織形式職能制監理組織形式75
直線職能制監理組織形式直線職能制監理組織形式76(四)矩陣制監理組織形式(四)矩陣制監理組織形式77五、項目監理結構的人員配備及職責分工(一)項目監理結構的人員配備1、項目監理機構的人員結構(1)合理的專業結構(2)合理的技術職務、職稱結構五、項目監理結構的人員配備及職責分工(一)項目監理結構的人員782、項目監理機構監理人員數量確定(1)工程建設強度(2)建設工程復雜程度(3)監理單位的業務水平(4)項目監理機構的組織結構和任務職能分工2、項目監理機構監理人員數量確定(1)工程建設強度79(二)項目監理機構各類人員的基本職責1、總監理工程師職責2、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批責3、專業監理工程師職責4、監理員職責(二)項目監理機構各類人員的基本職責1、總監理工程師職責80
監理工程師
取得國家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的監理人員。
總監理工程師
由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全面負責委托監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項目監理機構工作的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經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總監理工程師書面授權,代表總監理工程師行使其部分職責和權力的項目監理機構中的監理工程師。
專業監理工程師
根據項目監理崗位職責分工和總監理工程師的指令,負責實施某一專業或某一方面的監理工作,具有相應監理文件簽發權的監理工程師。
監理員
經過監理業務培訓,具有同類工程相關專業知識,從事具體監理工作的監理人員。
監理工程師取得國家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81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責任。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的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應調換其工作。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82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總結。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竣工項目的驗收。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83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職責負責總監理工程師指定或交辦的監理工作;
按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行使總監理工程師的部份職責和權力。
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將下列工作委托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簽發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工程暫停令、工程款支付證書、工程竣工報驗單;審核簽認竣工結算;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監理人員的調配,調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總監理工程師代表職責負責總監84
專業監理工程師職責負責編制本專業的監理實施細則;負責本專業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建議;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計劃、方案、申請、變更,并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和請示;根據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記;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核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簽認;負責本專業的工程計量工作,審核工程計量的數據和原始憑證。專業監理工程師職責負責編制85監理員職責(1)在專業臨理工程師的指導下開展現場監理工作;(2)檢查承包單位投入工程項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設備及其使用、運行狀況,并做好檢查記錄;(3)復核或從施工現場直接獲取工程計理的有關數據并簽署原始憑證;(4)按設計圖及有關標準,對承包單位的工藝進程或施工工序進行檢查和記錄,對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質量檢查結果進行記錄;(5)擔任旁站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并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6)做好監理日記和有關的監理記錄。監理員職責(1)在專業臨理工程師的指導下開展現場監理工作;86第四節建設工程監理的組織協調一、建設工程監理組織協調概述(一)組織協調的概念(二)組織協調的范圍及層次第四節建設工程監理的組織協調一、建設工程監理組織協調概87二、項目監理機構組織內部的協調(一)項目監理機構內部的協調1、項目監理機構內部人際關系的協調(1)在人員安排上要量才錄用。(2)在工作委任上要職責分明。(3)在成績評價上要實事求是。(4)在矛盾調解上要恰到好處。2、項目監理結構內部組織關系的協調3、項目監理機構內部需求關系的協二、項目監理機構組織內部的協調(一)項目監理機構內部的協調88(二)與業主協調監理目標的順利實現和與業主協調的好壞有很大的關系(三)與承包商協調(四)與設計單位的協調(五)與政府部門及其他單位的協調1、與政府部門的協調2、協調與社會團體的關系(二)與業主協調89三、建設工程監理組織協調的方法(一)會議協調法
1、第一次工地會議
2、監理例會
3、專業性臨理會議(二)交談協調法(三)書面協調法(四)訪問協調法(五)情況介紹法三、建設工程監理組織協調的方法(一)會議協調法90第四章建設工程監理規劃第一節建設工程監理規劃概述一、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文件的構成(一)監理大綱(二)監理規劃(三)監理實施細則第四章建設工程監理規劃第一節建設工程監理規劃概述91監理大綱又稱監理方案,它是監理單位在業主開始委托監理的過程中,特別是在業主進行監理招標過程中,為承攬到監理業務而編寫的監理方案性文件監理大綱又稱監理方案,它是監理單位在業主開始委托監理的過程中92監理規劃是在簽訂監理合同之后,在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主持下,根據委托監理合同,在監理大綱的基礎上,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廣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資料的情況下制定,經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用來指導項目監理機構全面開展監理工作的指導性文件監理規劃是在簽訂監理合同之后,在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主持下,根93監理實施細則是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實施的操作性文件,是用于指導本專業在本子項目具體監理業務的開展。建設工程監理基礎理論課件94二、建設工程監理規劃的作用(一)指導項目監理機構全面開展監理工作(二)監理規劃是建設監理主管機構對監理單位監督管理的依據(三)監理規劃是業主確認監理單位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據(四)監理規劃是監理單位內部考核的依據和理要的存檔資料二、建設工程監理規劃的作用(一)指導項目監理機構全面開展監理95第二節建設工程監理規劃的編寫一、建設工程監理規劃編寫的要求(一)基本構成內容應當力求統一(二)具體內容應具有針對性(三)監理規劃應當遵循建設工程運行規律(四)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是監理規劃編寫的主持人(五)監理規劃一般要分階段編寫(六)監理規劃的表達方式應當格式化、標準化(七)監理規劃應該經過審核第二節建設工程監理規劃的編寫一、建設工程監理規劃編寫的要96二、建設工程監理規劃的內容(一)建設工程概況(二)建設工作范圍(三)監理工作內容(四)監量工作目標(五)監理工作依據(六)項目監理機構的組織形式(七)項目監理機構的人員配備計劃(八)項目監理機構的人員崗位職責(九)監理工作程序(十)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項目重點難點描述及相應的)(十一)監理工作制度(十二)監理設施二、建設工程監理規劃的內容(一)建設工程概況97
發展戰略研究中國工程監理與國外通行做法的比較分析(1)國外通行的做法、名稱和工作性質、范圍及內容;(2)國內外的比較分析,相似點及不同點;(3)工程監理與項目管理、工程咨詢、勘察設計的相互關系。中國工程監理的發展方向及應采取的政策措施(1)如何規范“工程監理”的名稱,使之既符合中國國情,又與國際慣例接軌。(2)工程監理的范圍、內容及運作方式,包括強制監理的工程范圍,與項目管理、工程咨詢、勘察設計等的業務是否趨同。(3)如何提高監理單位及監理人員的素質,提高工程監理的水平。(4)如何通過立法對工程監理活動加以規范,規范的主要內容。發展戰98謝謝!
謝謝!99建設工程監理基礎理論
建設工程監理基礎理論1001.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知識2.建設工程目標控制3.
建設工程監理組織4.建設工程監理規劃1.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知識2.建設工程目標控制3.建設工程監101第一章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知識第一節建設工程監理的基本概念一、建設工程監理制產生的背景二、建設工程監理的理論基礎第一章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知識第一節建設工程監理的基本概1022001年9月建設部對全國除西藏、臺灣、港、澳外的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檢查,抽檢275項工程中,共查出有結構隱患的工程14個,占5.1%;可能存在隱患的工程51個,占18.6%。在這次檢查中,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現象相當嚴重。有的省市工程勘察違規行為占檢查項目的70%以上,工程構造措施不符合規范的占40%以上,施工諸環節的違規行為占17%一60%,監理工作違規行為在40%左右。工程質量問題已成為建設市場的最大隱患,嚴格建設市場管理已刻不容緩。2001年9月建設部對全國除西藏、臺灣、港、澳外的30個103建設監理發展的幾個階段1。88年準備階段:《關于開展建設監理工作的通知》(88)建建字第142號2。89年—92年試點階段:《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試行辦法》《監理工程師注冊考試辦法》、《關于發布工程建設監理費有關規定的通知》(1992)價費字479號、《關于進一步開展建設監理的通知》3。93年—95年穩步發展階段:《工程建設監理合同(GF-95-0202)》-試行4。96年至今全面推廣階段:《工程建設監理規定》建監(1995)73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79號《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建建(2000)44號等等建設監理發展的幾個階段1。88年準備階段:104三、建設工程監理的概念監理:通常是指有關執行者根據一定的行為準則,對某些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使這些行為符合準則要求,并協助行為主體實現其行為目的。
建設工程監理就是監理的執行者,依據建設行政法規和技術標準,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和技術手段,對工程建設參與者的行為和他們的責權利進行必要的協調與約束,保障工程建設井然有序而順暢地進行,達到工程建設的快好省和取得最大投資效益的目的。監理概念要點1、建設工程監理的行為主體是監理單位2、建設工程監理實施的前提是須業主委托3、建設工程監理具有明確的依據4、建設工程監理的范圍三、建設工程監理的概念監理:通常是指有關執行者根據一定的行為105建設監理活動的實現,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是:
①應當有明確的監理“執行者”,也就是必須有監理的組織;
②應當有明確的行為“準則”,它是監理的依據;
③應當有明確的被監理“行為”和被監理的“行為主體”,它是監理的對象;
④應當有明確監理目的和行之有效的思想、理論、方法和手段。我國工程建設監理的執行者:政府的工程主管部門和經政府有關部門認證取得工程建設監理資格的監理工程師及社會工程監理單位。兩類執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其職能與監理的內容也不相同。政府的有關部門及其職能機構,主要負責監督建設行為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學性和安全性;而工程監理單位是以它的技能、經驗、管理與檢測手段為基礎,由監理工程師行使委托方賦予的職權,在工程實施各階段通過各項控制措施,保證工程建設的各項目標得以最佳實現。建設監理活動的實現,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是:106工程建設監理的行為主體是監理單位
監理單位是具有獨立性、社會化、專業化特點的專門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和其他技術服務活動的組織。只有監理單位才能按照獨立、自主的原則,以“公正的第三方”的身份開展工程建設監理活動。非監理單位所進行的監督管理活動一律不能稱為工程建設監理。例如,政府有關部門所實施的監督管理活動就不屬于工程建設監理范疇;項目業主進行的所謂“自行監理”以及不具備監理單位資格的其他單位所進行的所謂“監理”,都不能納入工程建設監理范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業主作為建設項目管理主體,他應當擁有監督管理權。也就是說,業主實施自行管理并非不可以。但是,自行管理既不是社會化、專業化的監督管理活動,也不是“第三方”的監督管理活動。因此,不能將它稱之為工程建設監理。特別應當指出的,歷史的經驗已經證明,就工程項目建設的整體而言,業主自行管理對于提高項目投資的效益和建設水平也是無益的。工程建設監理的實施需要業主委托和授權工程建設監理的產生源于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的需求,始于業主的委托和授權,而建設監理發展成為一項制度,是根據這樣的客觀實際做出了如此規定的。通過業主委托和授權方式來實施工程建設監理是工程建設監理與政府對工程建設所進行的行政性監督管理的重要區別。這種方式也決定了在實施工程建設監理的項目中,業主與監理單位的關系是委托與被委托關系,授權與被授權的關系;決定了他們是合同關系,是需求與供給關系,是一種委托與服務的關系。這種委托和授權方式說明,在實施工程建設監理的過程中,監理工程師的權力主要是由作為建設項目管理的主體的業主通過授權而轉移過來的。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業主始終是以建設項目管理主體身份掌握著工程項目建設的決策權,并承擔著主要風險。
工程建設監理的行為主體是監理單位107工程建設監理是針對工程項目建設所實施的監督管理活動工程建設監理,“其對象,包括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各種工程項目”。這就是說,無論項目業主、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單位,還是監理單位,他們的工程建設行為載體都是工程項目,離開工程項目,他們的行為就不屬于工程建設監理的范圍之內。工程建設監理活動都是圍繞工程項目來進行的,并應以此來界定工程建設監理范圍。回顧建設項目的定義。所謂建設項目就是一項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它是指將一定量(限額以上)的投資,在一定的約束條件下(時間、資源、質量),按照一個科學的程序,經過決策(設想、建議、研究、評估、決策)和實施(勘察、設計、施工、竣工、驗收、動用),最終形成固定資產特定目標的一次性建設任務。同時,它還應當在技術上滿足在一個總體設計或初步設計范圍內的要求,在構成上滿足由一個或幾個相互關聯的單項工程所組成的要求以及在建設過程中實行統一核算、統一管理的要求。建設項目有別于施工項目和設計項目,工程建設監理主要是針對建設項目的要求開展的,工程建設監理是直接為建設項目提供管理服務的行業,監理單位是建設項目管理服務的主體。工程建設監理的行為準則是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建設監理是嚴格地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準則實施的。工程建設監理的依據是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和法規、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和其他工程建設合同工程建設監理主要行為是在項目建設的實施階段建設監理這種監督管理服務活動主要出現在工程項目建設的設計階段(含設計準備)、招標階段、施工階段、中間交工驗收以及竣工驗收和保修階段。當然,在項目建設實施階段,監理單位的服務活動是否是監理活動還要看業主是否授予監理單位監督管理權。之所以這樣界定,主要是因為工程建設監理是“第三方”的監督管理行為,它的發生不僅要有委托方,需要與項目業主建立委托與服務關系,而且要有被監理方,需要與只在項目實施階段才出現的設計、施工和材料設備供應單位等承建商建立監理與被監理關系。同時,工程建設監理的目的是協助業主在預定的投資、進度、質量目標內建成項目,它的主要內容是進行投資、進度、質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組織協調,這些活動也主要發生在項目建設的實施階段。工程建設監理是針對工程項目建設所實施的監督管理活動108四、建設工程監理的性質1、服務性建設工程監理是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利用自己在工程建設方面的知識、技能和經驗為業主提供高智商監督管理服務,以滿足業主對項目管理的需要。2、獨立性必須保持基行為的絕對獨立性,不得從他們那里拉受任何形式得好處。3、公正性公正性是社會公認得職業道德準則,是監理行業能夠長期生存和發展得基本職業道德準則。4、科學性科學性主要表現在:工程監理企業應當由組織管理能力強、工程建設經驗豐富的人員擔任領導;應當有足夠數量的、有豐富的管理經驗和應變能力監理工程師組成的骨干隊伍;要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要有現代化的管理手段;要掌握先進的管理理論、方法和手段;要積累足夠的技術、經濟資料和數據;要有科學的工作態度和嚴謹的工作作風,要實事求是、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四、建設工程監理的性質1、服務性109五、建設工程監理的作用與意義有利于提高建設工程投資決策科學化水平有利于規范工程建設參與各方的建設行為有利于促使承建單位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和使用安全有利于實現建設工程投資效益最大化有利于實現政府在工程建設中的職能轉變有助于培養、發展和完善我國建筑市場能滿足投資者對工程技術服務的社會需求五、建設工程監理的作用與意義110六、現階段建設工程監理的特點(一)建設工程監理的服務對象具有單一性(二)建設工程監理屬于強制推行的制度(三)建設工程監理具有監督功能(四)市場準入的雙重控制六、現階段建設工程監理的特點(一)建設工程監理的服務對象具有111建設工程監理的任務、方法和目的工程建設監理任務工程建設監理的中心任務就是控制工程項目目標,也就是控制經過科學規劃所確定的工程項目的投資、進度和質量目標。這三大目標是相互關聯、相互制約的目標系統。建設工程監理的任務、方法和目的工程建設監理任務112工程建設監理的方法
它們是相互聯系,互相支持,共同運行,形成一個完事的方法體系。1、目標規劃2、動態控制3、組織協調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工程建設監理的方法它們是相互聯系,互相支持,共同運行,形成113建設監理的依據和任務
建設監理的指導思想
建設監理在項目實施階段的指導思想是:以工程建設項目目標管理(資金目標、時間目標、質量目標)為中心,通過項目目標規劃與動態的目標控制,盡可能好地實現項目目標,以提高建設水平和投資效益。工程建設項目目標管理工程建設項目的目標控制管理是工程建設監理的中心任務,也是控制經科學地規劃所確定的工程項目的投資、進度和質量目標。這三大目標是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目標系統。對于工程建設項目目標控制管理應該成為工程建設監理的中心任務。工程建設監理的基本方法工程建設監理的基本方法由目標規劃、動態控制、組織協調、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組成。它是一個相互聯系、相互支持、相互制約、共同運行的完整體系。
建設監理的依據和任務
建設監理的指導思想1141.目標規劃就是以實現控制為目的的規劃和計劃,它是圍繞工程項目投資進度和質量目標進行研究確定、分析綜合、安排計劃、風險管理、制定措施等項工作的集合。目標規劃是目標控制的基礎和前提,只有做好目標規劃的各項工作才能有效實施目標控制。目標規劃工作包括:
(1)正確地確定投資、進度、質量目標或對已確定的目標進行論證;
(2)按照目標控制的需要將各目標進行分解,使每個目標都形成一個既能分解又能綜合地滿足控制要求的目標劃分系統,以便實施控制;
(3)把工程項目實施的過程、目標和活動編制成計劃,用動態的計劃系統來協調和規范工程項目的實施,為實現預期目標構筑一座橋梁,使項目協調有序地達到預期目標;
(4)對計劃目標的實現進行風險分析和管理,以便采取針對性的有效措施實施主動控制;
(5)制定各項目標的綜合控制措施,力保項目目標的實現。1.目標規劃就是以實現控制為目的的規劃和計劃,它是圍繞工程項115
2.動態控制是開展工程建設監理活動時采用的基本方法,它貫穿于工程項目的整個監理過程中。動態控制是在完成工程項目的過程中,通過對過程、目標和活動的跟蹤,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工程建設信息,將實際目標值和工程建設狀況與計劃目標和狀況進行對比,如果偏離了計劃和標準要求,就采取措施加以糾正,以便達到計劃總目標的實現。由于工程項目的實施階段不同,外部環境的變化因素等各種干擾,控制也必須采取應變性的措施。計劃的不變是相對的,計劃總在不斷調整中運行,控制就應不斷地適應計劃的變化,從而達到有效控制。
3.組織協調是實現項目目標不可缺少的方法和手段。組織協調包括:
(1)項目監理組織內部人與人、機構與機構之間的協調;
(2)項目監理組織與外部環境組織之間,其中主要是與項目業主、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材料和設備供應單位、政府有關部門、社會團體、咨詢單位、科研單位、工程毗鄰單位等的協調。組織協調的問題集中在它們的結合部位,如果在這些結合部位協調得好,可以保證大家一致為實現工程項目日標而聯合工作,步調一致,達到一體化運行。
2.動態控制是開展工程建設監理活動116
4.信息管理是監理工程師在項目實現過程中不可缺少的基礎工具。監理過程中,要不斷預測和發現問題,要不斷進行規劃、決策、執行和檢查,每項工作都離不開信息,規劃需要規劃信息,決策需要決策信息,執行需要執行信息,檢查需要檢查信息。監理工程師對所需要的信息進行收集、整理、處理、存儲、傳遞、應用等工作,就是進行信息管理。只有獲得足夠的信息,才能使控制工作充滿信心,目標才有可能順利實現。?
5.合同管理對于監理單位完成監理任務是非常重要的。合同管理產生的經濟效益往往大于技術優化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合同管理應著重于合同分析,合同履行的監督、檢查,合同的變更、索賠管理,建合同管理目錄、編碼和檔案。合同管理應保證合同依法簽訂和全面履行。4.信息管理是監理工程師在項目實現過程中不可缺少的基礎工117工程建設監理的目的
工程建設監理的目的是力求實現工程項目目標。工程建設項目的總目標由資金目標(或投資目標)、時間目標(或進度目標)、質量目標三項分目標組成。監理單位根據業主的委托承擔項目監理的范圍和內容,既可承擔全過程監理,實現總目標,也可承擔階段性監理,實現階段目標,無論是總目標還是階段目標,都不能脫離投資、進度、質量三個分目標的實現,只是由于范圍和內容的不同而各有差異。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不可能成為任何承包商的工程的承保人或保證人。這是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承包單位作為建筑產品的賣方,都應當根據合同的要求,按規定時間、費用和質量要求完成合同約定的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供應的承包任務。否則,將承擔合同責任。而作為工程承包合同的第三方的監理單位提供的只是一種技術服務性活動,只承擔服務的相應責任。由于工程建設監理行業的存在,使建設項目的經濟效益更高,速度更快,質量更好,它能夠使粗放型的工程管理變成科學的工程項目管理,即按預定目標,力求實現通過目標規劃、動態控制、組織協調、信息管理、合同管理,與業主和承建單位共同實現項目目標。工程建設監理的目的118建設監理的依據
建設監理的依據是國家工程建設的政策、法律、法規,政府批準的建設計劃、規劃、設計文件以及依法訂立的工程承包合同。國家和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法律、法規、辦法、規定
(1)1988年7月建設部頒發了《關于開展建設監理工作的通知》標志著我國工程建設領域的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參照國際慣例,結合中國國情,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建設監理制。
(2)1988年國家建設部頒布了《關于開展建設監理試點工作的若干意見》,其目的是為全面開展建設監理工作做出示范、培養人員、摸索經驗,要求試點工作要謹慎起步,法規先導,健康發展,防止一哄而上,草率行事。
(3)1989年7月頒發了《建設監理試行規定》,試點范圍擴大,并對從事建設監理活動的行為準則,政府監理機構及職責,社會監理單位及監理內容,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和承建單位之間的關系,外資、中外合資和外國貸款建設項目的監理等給予了詳細的規定。
(4)1991年11月建設部、國家工商局聯合頒發了《建設市場管理規定》。
建設監理的依據建設監理的依據是國119
(5)1992年2月建設部頒布了《關于進一步開展監理工作的通知》。
(6)1992年1月建設部頒發布《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試行辦法》。2001年經修訂重新頒布《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7)1992年6月建設部頒布《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和注冊試行辦法》。
(8)1990年11月交通部頒布《關于發布<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單位監理資格審批暫行規定)的通知》。
(9)1991年4月交通部印發《<關于“八五”期間開展公路工程質量監督和工程監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10)1991年8月交通部印發《(關于加強水運工程質量監督和工程監理工作的幾點意見)的通知》。
(11)1992年11月交通部頒布《關于<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注冊辦法)的通知》。
(12)1992年5月交通部發布《{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辦法>的通知》。
(13)1992年6月交通部發布《(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的通知》。
(14)1997年11月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5)2001年5月建設部頒布實施《建設工程監理規范》標志著我國工程建設市場監理走向規范化、標準化,進一步與國際慣例接軌。(5)1992年2月建設部頒布了《關于進一步開120標準、規范、規程及有關技術法規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建設計劃、規劃、設計任務書、勘察設計合同、設計文件業主與工程承包單位依法訂立的工程承包合同業主與材料、設備供貨單位簽訂的有關購貨合同業主與其他單位簽訂的工程建設合同
現階段工程監理工作主要依據業主與工程承包單位的合同,目前一些工業、交通主管部門制定的招標文件范本也包括技術規范,被理解為中國式的F1DIC條款。而FIDIC條款本身就是土建工程技術,經濟、法律的有機結合,并用合同的形式加以固定。在監理過程中業主下達的工程變更文件,設計部門對設計問題的答復,業主、設計部門、監理等方聯合簽署的設計回訪備忘錄等均可作為監理工作的依據。標準、規范、規程及有關技術法規121建設監理的任務建設監理的任務與范圍
建設監理制的基本任務之一是對工程建設行為監督管理,使之規范化。在建設項目中,工程建設監理的基本任務是通過建設項目中的一些具體工作的完成來實現的,而這些具體的工作都來自項目建設過程。建設監理的范圍包括兩個方面。
1.所有建設工程必須接受政府監督和管理
(1)國家計委和建設部共同負責推進建設監理事業的發展。
(2)國家建設部歸口管理全國建設監理工作。
(3)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歸口管理本行政區內工程建設監理工作。
(4)國務院工業、交通等部門管理本部門工程建設監理工作。
建設監理的任務建設監理的任務與范圍1222.委托監理單位實施監理
(1)大中型工程項目;市政、公用工程項目;政府投資興建和開發建設的辦公樓、社會發展事業項目和住宅工程項目;外資、中外合資、國外貸款、贈款、捐款建設的工程項目等都必須委托監理單位實施監理。詳見有關地方法規。
(2)其他工程是否需要委托監理單位實施監理,由投資者決定。政府鼓勵投資者委托監理單位實施監理。建設監理的主要業務內容
1.建設前期階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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