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新世紀高職高專電子商務類規劃教材→電子商務法
(第四版)新世紀高職高專教材編審委員會組委主編劉喜敏遲曉曼新世紀高職高專→電子商務法新世紀高職高專教材編審委員會組1第6章電子商務環境下的知識產權保護
第6章2學習要點電子商務環境下的著作權保護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專利權保護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商標權保護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域名保護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商業秘密保護學習要點電子商務環境下的著作權保護3電子商務法第六章-電子商務環境下的知識產權保護課件4電子商務法第六章-電子商務環境下的知識產權保護課件5第六章6.1電子商務中的著作權保護6.1.1著作權概述6.1.2電子商務中著作權的相關法律問題6.1.3著作權的法律保護第六章6.1電子商務中的著作權保護6.1.1著作權概述6→→6.1.1著作權概述1.著作權的含義著作權(也稱版權)是基于特定作品的精神權利以及全面支配該作品并享受其利益經濟權利的合稱。著作權的客體是指著作權法所認可的文學、藝術和科學等作品。2.信息網絡傳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是以有線或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著作權保護的方式就是賦予著作權人控制作品的傳播方式的專有權。在網絡環境下,如何讓著作權人的專有權有效的覆蓋作品在網絡上的傳播是著作權保護制度的核心問題。
6.1.2電子商務中著作權的相關法律問題1.網絡環境下幾類特殊著作權客體網站(網頁)的法律保護數據庫的法律保護網絡環境下技術保護措施的法律規定2.網絡內容提供者(ICP)和網絡服務商(ISP)的法律責任網絡內容提供者是指向網絡發布信息的提供者→→6.1.1著作權概述7→→6.1.3著作權的法律保護國際《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的伯爾尼公約》《世界版權公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國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著作權法》→→6.1.3著作權的法律保護國際國內86.2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商標權保護6.2.1商標權的概述6.2.2商標權的法律保護第六章6.2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商標權保護6.2.1商標權的概述第六9→→6.2.1商標權的概述1.商標與商標權:商標是指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或服務的提供者為標明自己、區別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的標志。商標權是商標所有人依法對其使用的商標所享有的權利。
2.網絡環境下商標可注冊性:1:網絡標志的注冊不得違反禁止性規定;2:網絡標志應具有顯著性;3:網絡標志注冊的商品或服務類別;4:網絡標志注冊的在先權利。3.網絡環境下商標的使用
:各國對商標的使用一般都有具體的規定。6.2.2商標權的法律保護國際公約:1883年在巴黎簽訂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
該公約不僅涉及專利權的保護,也涉及到商標權的保護,該公約對商標權的保護主要原則包括國民待遇原則、優先權原則等。國內法律:《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細則》等,→→6.2.1商標權的概述1.商標與商標權:商標是指商品的生106.3.1域名6.3.2域名權與商標權沖突的形式及原因6.3.3有關域名與商標權的法律糾紛及解決6.3.4全球性統一域名糾紛處理機制6.3第六章電子商務中的域名保護6.3.1域名6.3第六章電子商務中的域名保護11→→6.3.1域名1.域名的概念
域名(Domainname)即“網址”,是一種由英文字母(A-Z、a-z,大、小寫等)或漢字、數字和連接符(-)以及實點(.)構成的因特網上的計算機地址。在因特網產生之初,網上計算機地址是以用實點隔開的阿拉伯數字(如222.106.787.64)――IP地址來表示的。但IP地址難以記憶和理解。20世紀80年代初,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的一位博士研究生波斯特爾和“SRI國際”(信息中心)在美國高級研究計劃署的組織下開發出了域名系統(DNS)該系統可以將域名翻譯成對應的IP地址,這樣人們為主機起一個以字母、漢字、數字等構成的普通易記的名字就可以了,這便是域名。2.域名的法律性質(1)域名是知識產權保護的客體(2)域名是不同于商標的新型知識產權→→6.3.1域名12→→6.3.2域名權與商標權沖突的形式及原因1.域名權和商標權沖突的表現形式(1)域名注冊在先(2)注冊的域名中含有他人注冊商標的名稱(3)惡意搶注域名(4)同一域名的標識部分存在多個注冊商標所有人2.域名權與商標權產生沖突的原因(1)域名主體的唯一性與商標主體多元性之間的矛盾(2)開放型注冊原則的結果(3)商業利益的影響(4)法律體制不完善→→6.3.2域名權與商標權沖突的形式及原因13→→6.3.3有關域名與商標權的法律糾紛及解決1.域名盜用行為及解決
域名盜竊行為是指自己沒有商標,或者自己的商標知名度低,于是將與他人有一定知識度的商標作為域名搶先注冊,而當真正的商標權人試圖將自己的商標作為域名使用時,發現已不能獲得注冊。
域名盜用行為的解決,因被盜用的商標是否馳名而不同。
(1)對馳名商標的盜用可以通過各國馳名商標特殊保護的規定尋求法律保護。
例如,美國1996年1月的《聯邦反商標淡化法》規定:馳名商標的所有人有權獲得禁令救濟,阻止他人在其商標或商號馳名以后使用這些標記,并導致這些標記所具有的特殊區別性質產生淡化效應,即只要馳名商標擁有人能證明域名注冊人是在“商業性地使用”域名,并且因使用而使馳名商標被淡化或有被淡化的可能,就可以援引上述規定阻止其使用該域名。
在我國,國家商標局在1998年專門規定禁止將他人的馳名商標設計為域名注冊,并且將國內32個馳名商標的英譯及漢語拼音作為域名在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CNNIC)注冊,預留給有關企業使用。這為我國馳名商標所有人禁止他人將其商標使用為域名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據。
→→6.3.3有關域名與商標權的法律糾紛及解決14→→(2)對普通商標的盜用,商標權人在不同國家可能獲得的法律保護不完全相同在我國,商標權人可以直接要求有關的域名管理機構停止與自己商標突的域名服務。因為《中國互聯網域名注冊暫行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當某個三級域名與在我國境內注冊的商標或者企業名稱相同,并且注冊域名不為注冊商標或者企業名稱持有方擁有時,注冊商標或者企業名稱持有方若未提出異議,則域名持有方可以繼續使用其域名;若注冊商標或者企業名稱持有方提出異議,在確定其擁有注冊商標權或者企業名稱權之日起,各級域名管理單位為域名持有方保留30日域名服務,30日后域名服務自動停止。→→(2)對普通商標的盜用,商標權人在不同國家可能獲得的法律15→→2.域名搶注行為及解決
域名搶注行為是指故意將數量眾多的與他人的知名商標相同的設計注冊為域名,并通過販售或出租牟利,或者再以高價將域名賣回給商標權人。域名搶注基本都具有以下幾個特征:一是被搶先注冊的域名與他人知名的商標、商號或其他商標標志相同或相近;二是搶注的域名數量眾多;三是域名搶注通常與域名販售相聯系。如果被搶注的是馳名商標,可以依據各國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的規定予以制止;如果被搶注的是普通商標,一般很難引用《商標法》保護,因為搶注者多是“注”而不是“用”,但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不正當競爭行為,可以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尋求保護。雖然我國頒布了一些保護域名方面的法律法規,但總的來說數量比較少,而且面對急速發展的網絡世界,所制訂的法律法規又顯得相形見絀了。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使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是目前唯一涉及域名糾紛的法律文件,相對快速發展的信息產業和網絡經濟,仍然缺乏力度。→→2.域名搶注行為及解決16→→6.4.4全球性統一域名糾紛處理機制1998年7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成立了由來自12個國家的15名成員組成的專家組分批參加地區性咨詢會議,最后于1999年4月30日公布了《國際互聯網名稱與地址的管理及知識產權問題》的最終報告。
在該報告的基礎上,國際互聯網名稱和地址分配公司(ICANN)于1999年8月26日發布了《統一域名爭議解決規則的實施細則》。
為域名爭端的解決提供了原有司法途徑之外的一種嶄新的行政解決方式,使迅速、有效地解決成為可能。
1.域名糾紛處理機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仲裁與調解中心,自1999年12月1日起開始受理案件;美國的TheNationalArbitrationForum,自1999年12月23日起開始受理案件;加拿大的ResoltionConsortium,自2000年1月開始受理案件。→→6.4.4全球性統一域名糾紛處理機制1998年17→→2.投訴的條件和適用范圍條件第一、爭訟標的有相似性,即要求注冊的域名與投訴人享有權利的商標相同或令人混淆地相似;第二、域名注冊人就其域名不享有權利或合法利益;第三、域名被惡意注冊和使用。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全球性統一域名糾紛處理機制僅僅適用于因惡意注冊域名侵害他人商標權而引發的糾紛。這一方面排除了行政處理機制對域名與商號及其他商業標志權沖突的管轄權,另一方面因善意域名引發的糾紛也不能通過行政途徑得到解決。3.處理機構裁決的效力根據《統一域名爭議解決規則》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在統一域名糾紛處理程序開始之前或之后,投訴人和被投訴人都可以將有關的域名糾紛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而只要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不一樣,將無條件地推翻通過行政程序做出的裁決。因此,這種解決是半強制管轄。這種方式在美國、加拿大等部分國家已經得到認可,但是在其他國家效力卻未知。但是這一機制畢竟為域名爭端解決提供了原有司法途徑之外的一種嶄新的方式,我國有關機構對這一機制的建立反應積極。→→2.投訴的條件和適用范圍18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專利權保護6.4.1專利權6.4.2專利權的法律保護6.4第六章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專利權保護6.4.1專利權6.4第六章19→→6.4.1專利權1.計算機程序的可專利性
涉及計算機內部運行性能改進的發明專利申請
通過測量或測試過程的發明專利申請涉及自動化技術處理過程的發明專利申請漢字編碼方法和計算機漢字輸入方法的發明專利申請2.商業方法的可專利性
6.4.2專利權的法律保護1883年在巴黎簽訂的《保護工業產權的巴黎公約》1970年在華盛頓簽訂的《專利合作條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我國國內對專利權的保護法律主要有《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等→→6.4.1專利權6.4.2專利權的法律保護20第六章6.1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商業秘密保護6.5.1商業秘密的構成條件6.5.2網絡環境下商業秘密的保護6.5.3侵犯商業秘密的法律責任第六章6.1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商業秘密保護6.5.1商業秘密21→→6.5.1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有用性
秘密管理性
非公開性
→→6.5.1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有用性秘密管理性非公開性22→→6.5.2網絡環境下商業秘密的保護第一,區分資料信息的秘密等級,并明確予以標識,分等級分別管理第二,規定各個員工包括不同業務主管接觸秘密的權限,每個員工不得接觸自己無權接觸密級的檔案資料第三,專人管理商業秘密,定崗定責,上級主管應當定期予以監督檢查第四,要求員工對自己使用的密碼經常更換,不能給竊密者造成機會第五,企業高層管理者(雇主)對員工使用網絡行為進行監視第六,采取加密措施第七,利用合同方式保護商業秘密。→→6.5.2網絡環境下商業秘密的保護第一,區分資料信息的秘23→→6.5.3侵犯商業秘密的法律責任通過網絡對商業秘密的侵犯,往往后果嚴重,有些更構成對國家安全的影響。而美國正是根據商業秘密涉及范圍十分廣泛,對國家安全的考慮,將對商業秘密的侵犯作為刑罰處罰的對象,并不惜動用實力雄厚聯邦調查局承辦案件的偵破。在我國,對商業秘密的侵犯可能構成民事侵權或者是刑事犯罪,因而對侵犯商業秘密的救濟措施,一是要求追究民事法律責任;二是要求追究刑事法律責任;同時我國工商行政管理局也可以對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作為反不正當競爭行為予以行政處罰。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規定,經營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業秘密:(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3)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該條還規定,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視為侵犯商業秘密。上述規定是認定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法律依據。→→6.5.3侵犯商業秘密的法律責任24
【結案】“速播”犯了什么罪?
→【本案焦點】見課本【審理本案】【本案啟示】本案的焦點是速播公司作為ISP(網絡服務提供商)只提供影視作品的空間和鏈接服務,用戶在速播網站上看到的各種影視作品并非直接存儲于速播服務器上,在此種情況下速播是否侵權。【結案】→【本案焦點】見課本【審理本案】本案的焦點25法律技能實戰→【思考】1.請指出本案爭議的焦點是什么?2.
在本案中WO樂網是否侵權,應當如何審理?
法律技能實戰→【思考】26技能訓練【技能訓練】名詞解釋1.著作權2.商標3.商業秘密4.域名二、單項選擇1.調整和保護著作權的第一個國際公約是(
)A巴黎公約B伯爾尼公約C世界版權公約D馬德里協定2.第一個調整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是(
)A巴黎公約B伯爾尼公約C世界版權公約D馬德里協定3.我國商標法規定對連續停止使用(
)年的商標有商標區可以撤銷。A1B2C3D54.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英語縮寫是(
)AWTOBWIPOCISODCNNIC5.網絡中侵犯商業秘密最常見的方式是(
)AE-mailBFTPCBBCDTelnet【技能訓練】27技能訓練三、多項選擇1.商業秘密構成要件包括(
)A非公開性B實用性C秘密管理性D技術性2.著作權的客體包括(
)A文學作品B藝術作品C科學作品D圖形3.商業秘密的種類包括(
)A技術秘密B交易秘密C經營秘密D管理秘密4.域名之所以是知識產權的客體,原因是域名本身(
)A具有著作權性質B具有排他性C具有時間性D具有法定性5.侵犯他人著作權,侵權人可能承擔的責任有(
)A民事責任B行政責任C刑事責任D經濟賠償責任四、簡答1.信息網絡傳播權的特點。2.ISP在著作權侵權中法律責任如何認定。3.企業防范商業秘密受到侵犯的措施。4.域名和商標權沖突的原因。
三、多項選擇28謝謝觀看謝謝觀看29新世紀高職高專電子商務類規劃教材→電子商務法
(第四版)新世紀高職高專教材編審委員會組委主編劉喜敏遲曉曼新世紀高職高專→電子商務法新世紀高職高專教材編審委員會組30第6章電子商務環境下的知識產權保護
第6章31學習要點電子商務環境下的著作權保護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專利權保護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商標權保護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域名保護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商業秘密保護學習要點電子商務環境下的著作權保護32電子商務法第六章-電子商務環境下的知識產權保護課件33電子商務法第六章-電子商務環境下的知識產權保護課件34第六章6.1電子商務中的著作權保護6.1.1著作權概述6.1.2電子商務中著作權的相關法律問題6.1.3著作權的法律保護第六章6.1電子商務中的著作權保護6.1.1著作權概述35→→6.1.1著作權概述1.著作權的含義著作權(也稱版權)是基于特定作品的精神權利以及全面支配該作品并享受其利益經濟權利的合稱。著作權的客體是指著作權法所認可的文學、藝術和科學等作品。2.信息網絡傳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是以有線或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著作權保護的方式就是賦予著作權人控制作品的傳播方式的專有權。在網絡環境下,如何讓著作權人的專有權有效的覆蓋作品在網絡上的傳播是著作權保護制度的核心問題。
6.1.2電子商務中著作權的相關法律問題1.網絡環境下幾類特殊著作權客體網站(網頁)的法律保護數據庫的法律保護網絡環境下技術保護措施的法律規定2.網絡內容提供者(ICP)和網絡服務商(ISP)的法律責任網絡內容提供者是指向網絡發布信息的提供者→→6.1.1著作權概述36→→6.1.3著作權的法律保護國際《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的伯爾尼公約》《世界版權公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國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著作權法》→→6.1.3著作權的法律保護國際國內376.2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商標權保護6.2.1商標權的概述6.2.2商標權的法律保護第六章6.2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商標權保護6.2.1商標權的概述第六38→→6.2.1商標權的概述1.商標與商標權:商標是指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或服務的提供者為標明自己、區別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的標志。商標權是商標所有人依法對其使用的商標所享有的權利。
2.網絡環境下商標可注冊性:1:網絡標志的注冊不得違反禁止性規定;2:網絡標志應具有顯著性;3:網絡標志注冊的商品或服務類別;4:網絡標志注冊的在先權利。3.網絡環境下商標的使用
:各國對商標的使用一般都有具體的規定。6.2.2商標權的法律保護國際公約:1883年在巴黎簽訂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
該公約不僅涉及專利權的保護,也涉及到商標權的保護,該公約對商標權的保護主要原則包括國民待遇原則、優先權原則等。國內法律:《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細則》等,→→6.2.1商標權的概述1.商標與商標權:商標是指商品的生396.3.1域名6.3.2域名權與商標權沖突的形式及原因6.3.3有關域名與商標權的法律糾紛及解決6.3.4全球性統一域名糾紛處理機制6.3第六章電子商務中的域名保護6.3.1域名6.3第六章電子商務中的域名保護40→→6.3.1域名1.域名的概念
域名(Domainname)即“網址”,是一種由英文字母(A-Z、a-z,大、小寫等)或漢字、數字和連接符(-)以及實點(.)構成的因特網上的計算機地址。在因特網產生之初,網上計算機地址是以用實點隔開的阿拉伯數字(如222.106.787.64)――IP地址來表示的。但IP地址難以記憶和理解。20世紀80年代初,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的一位博士研究生波斯特爾和“SRI國際”(信息中心)在美國高級研究計劃署的組織下開發出了域名系統(DNS)該系統可以將域名翻譯成對應的IP地址,這樣人們為主機起一個以字母、漢字、數字等構成的普通易記的名字就可以了,這便是域名。2.域名的法律性質(1)域名是知識產權保護的客體(2)域名是不同于商標的新型知識產權→→6.3.1域名41→→6.3.2域名權與商標權沖突的形式及原因1.域名權和商標權沖突的表現形式(1)域名注冊在先(2)注冊的域名中含有他人注冊商標的名稱(3)惡意搶注域名(4)同一域名的標識部分存在多個注冊商標所有人2.域名權與商標權產生沖突的原因(1)域名主體的唯一性與商標主體多元性之間的矛盾(2)開放型注冊原則的結果(3)商業利益的影響(4)法律體制不完善→→6.3.2域名權與商標權沖突的形式及原因42→→6.3.3有關域名與商標權的法律糾紛及解決1.域名盜用行為及解決
域名盜竊行為是指自己沒有商標,或者自己的商標知名度低,于是將與他人有一定知識度的商標作為域名搶先注冊,而當真正的商標權人試圖將自己的商標作為域名使用時,發現已不能獲得注冊。
域名盜用行為的解決,因被盜用的商標是否馳名而不同。
(1)對馳名商標的盜用可以通過各國馳名商標特殊保護的規定尋求法律保護。
例如,美國1996年1月的《聯邦反商標淡化法》規定:馳名商標的所有人有權獲得禁令救濟,阻止他人在其商標或商號馳名以后使用這些標記,并導致這些標記所具有的特殊區別性質產生淡化效應,即只要馳名商標擁有人能證明域名注冊人是在“商業性地使用”域名,并且因使用而使馳名商標被淡化或有被淡化的可能,就可以援引上述規定阻止其使用該域名。
在我國,國家商標局在1998年專門規定禁止將他人的馳名商標設計為域名注冊,并且將國內32個馳名商標的英譯及漢語拼音作為域名在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CNNIC)注冊,預留給有關企業使用。這為我國馳名商標所有人禁止他人將其商標使用為域名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據。
→→6.3.3有關域名與商標權的法律糾紛及解決43→→(2)對普通商標的盜用,商標權人在不同國家可能獲得的法律保護不完全相同在我國,商標權人可以直接要求有關的域名管理機構停止與自己商標突的域名服務。因為《中國互聯網域名注冊暫行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當某個三級域名與在我國境內注冊的商標或者企業名稱相同,并且注冊域名不為注冊商標或者企業名稱持有方擁有時,注冊商標或者企業名稱持有方若未提出異議,則域名持有方可以繼續使用其域名;若注冊商標或者企業名稱持有方提出異議,在確定其擁有注冊商標權或者企業名稱權之日起,各級域名管理單位為域名持有方保留30日域名服務,30日后域名服務自動停止。→→(2)對普通商標的盜用,商標權人在不同國家可能獲得的法律44→→2.域名搶注行為及解決
域名搶注行為是指故意將數量眾多的與他人的知名商標相同的設計注冊為域名,并通過販售或出租牟利,或者再以高價將域名賣回給商標權人。域名搶注基本都具有以下幾個特征:一是被搶先注冊的域名與他人知名的商標、商號或其他商標標志相同或相近;二是搶注的域名數量眾多;三是域名搶注通常與域名販售相聯系。如果被搶注的是馳名商標,可以依據各國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的規定予以制止;如果被搶注的是普通商標,一般很難引用《商標法》保護,因為搶注者多是“注”而不是“用”,但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不正當競爭行為,可以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尋求保護。雖然我國頒布了一些保護域名方面的法律法規,但總的來說數量比較少,而且面對急速發展的網絡世界,所制訂的法律法規又顯得相形見絀了。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使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是目前唯一涉及域名糾紛的法律文件,相對快速發展的信息產業和網絡經濟,仍然缺乏力度。→→2.域名搶注行為及解決45→→6.4.4全球性統一域名糾紛處理機制1998年7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成立了由來自12個國家的15名成員組成的專家組分批參加地區性咨詢會議,最后于1999年4月30日公布了《國際互聯網名稱與地址的管理及知識產權問題》的最終報告。
在該報告的基礎上,國際互聯網名稱和地址分配公司(ICANN)于1999年8月26日發布了《統一域名爭議解決規則的實施細則》。
為域名爭端的解決提供了原有司法途徑之外的一種嶄新的行政解決方式,使迅速、有效地解決成為可能。
1.域名糾紛處理機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仲裁與調解中心,自1999年12月1日起開始受理案件;美國的TheNationalArbitrationForum,自1999年12月23日起開始受理案件;加拿大的ResoltionConsortium,自2000年1月開始受理案件。→→6.4.4全球性統一域名糾紛處理機制1998年46→→2.投訴的條件和適用范圍條件第一、爭訟標的有相似性,即要求注冊的域名與投訴人享有權利的商標相同或令人混淆地相似;第二、域名注冊人就其域名不享有權利或合法利益;第三、域名被惡意注冊和使用。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全球性統一域名糾紛處理機制僅僅適用于因惡意注冊域名侵害他人商標權而引發的糾紛。這一方面排除了行政處理機制對域名與商號及其他商業標志權沖突的管轄權,另一方面因善意域名引發的糾紛也不能通過行政途徑得到解決。3.處理機構裁決的效力根據《統一域名爭議解決規則》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在統一域名糾紛處理程序開始之前或之后,投訴人和被投訴人都可以將有關的域名糾紛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而只要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不一樣,將無條件地推翻通過行政程序做出的裁決。因此,這種解決是半強制管轄。這種方式在美國、加拿大等部分國家已經得到認可,但是在其他國家效力卻未知。但是這一機制畢竟為域名爭端解決提供了原有司法途徑之外的一種嶄新的方式,我國有關機構對這一機制的建立反應積極。→→2.投訴的條件和適用范圍47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專利權保護6.4.1專利權6.4.2專利權的法律保護6.4第六章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專利權保護6.4.1專利權6.4第六章48→→6.4.1專利權1.計算機程序的可專利性
涉及計算機內部運行性能改進的發明專利申請
通過測量或測試過程的發明專利申請涉及自動化技術處理過程的發明專利申請漢字編碼方法和計算機漢字輸入方法的發明專利申請2.商業方法的可專利性
6.4.2專利權的法律保護1883年在巴黎簽訂的《保護工業產權的巴黎公約》1970年在華盛頓簽訂的《專利合作條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我國國內對專利權的保護法律主要有《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等→→6.4.1專利權6.4.2專利權的法律保護49第六章6.1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商業秘密保護6.5.1商業秘密的構成條件6.5.2網絡環境下商業秘密的保護6.5.3侵犯商業秘密的法律責任第六章6.1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商業秘密保護6.5.1商業秘密50→→6.5.1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有用性
秘密管理性
非公開性
→→6.5.1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有用性秘密管理性非公開性51→→6.5.2網絡環境下商業秘密的保護第一,區分資料信息的秘密等級,并明確予以標識,分等級分別管理第二,規定各個員工包括不同業務主管接觸秘密的權限,每個員工不得接觸自己無權接觸密級的檔案資料第三,專人管理商業秘密,定崗定責,上級主管應當定期予以監督檢查第四,要求員工對自己使用的密碼經常更換,不能給竊密者造成機會第五,企業高層管理者(雇主)對員工使用網絡行為進行監視第六,采取加密措施第七,利用合同方式保護商業秘密。→→6.5.2網絡環境下商業秘密的保護第一,區分資料信息的秘52→→6.5.3侵犯商業秘密的法律責任通過網絡對商業秘密的侵犯,往往后果嚴重,有些更構成對國家安全的影響。而美國正是根據商業秘密涉及范圍十分廣泛,對國家安全的考慮,將對商業秘密的侵犯作為刑罰處罰的對象,并不惜動用實力雄厚聯邦調查局承辦案件的偵破。在我國,對商業秘密的侵犯可能構成民事侵權或者是刑事犯罪,因而對侵犯商業秘密的救濟措施,一是要求追究民事法律責任;二是要求追究刑事法律責任;同時我國工商行政管理局也可以對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作為反不正當競爭行為予以行政處罰。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規定,經營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業秘密:(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3)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GB/T 45690-2025地理標志產品質量要求普洱咖啡
- 出版業的生產流程管理考核試卷
- 錫冶煉中的廢物資源化考核試卷
- 金屬制品在建筑D打印中的材料研發考核試卷
- 防曬傘結構與性能考核試卷
- 婦產科手術麻醉
- 衛生間空間功能自我分析
- 醫院民生實事工作專題匯報
- 診斷學基礎:肝臟疾病
- 麻醉科業務培訓體系
- 《oracle性能優化》課件
- 小學生手工剪紙課件
- 中藥結腸透析治療慢性腎衰竭的技術規范
- 2024年廣東省廣州市中考英語真題卷及答案解析
- 化工設備機械基礎習題及參考答案
- 《課件旅游法培訓》課件
- 高中生物(部編版)選擇性必修3知識清單(問答版)
- 山東師范大學《高級英語(二)》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試卷
- 手術體位擺放原則及注意事項
- 2024年熔化焊接與熱切割理論考試1000題(附答案)
- 零售藥店計算機管理系統操作規程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