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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一章經濟法基礎總論第一章經濟法基礎總論1第一章初級經濟法基礎-總論課件2

第一節法律基礎一、法和法律二、法律關系三、法律事實四、法的形式和分類五、法律部門和法律體系第一節法律基礎一、法和法律3返回鏈結一、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通過規定權利、義務,設定權力、職責以維護社會秩序,具有普遍效力的行為規范體系

特征:國家意志性特殊規范性普遍利導性國家強制性(如軍隊、警察、法庭、監獄)等為后盾返回鏈結一、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4(二)法的本質(選擇題命題點)(1)法的本質:法是統治階級的國家意志的體現。【要點1】法不是超階級的產物,不是社會各階級的意志都能體現為法,法只能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要點2】法體現的是統治階級的整體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統治階級每個成員個人意志的簡單相加。(二)法的本質(選擇題命題點)5二、法律關系

(一)法律關系的概念

法律關系是法律規范(如勞動合同法、營業稅法等)在調整人們的行為過程中所形成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如夫妻關系、合同關系等。(二)法律關系的要素(選擇題命題點)返回鏈結要素

主體內容客體二、法律關系返回鏈結要素主體內容客體6【要點1】主體包括4類:公民(自然人)、機構組織、國家、外國人及外國社會組織。【要點2】內容:權利和義務相輔相成,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要點3】客體:包括4類:物、精神產品、行為、人身【要點1】主體包括4類:公民(自然人)、機構組織、國家、外國7【考題·多選題1】(2014年)根據我國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能夠成為法律關系主體的有(

)。

A.自然人

B.商品

C.法人

D.行為

【答案】AC【考題·多選題1】(2014年)根據我國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8【考題·多選題2】(2013年)下列各項中,可以成為我國經濟法律關系客體的有(

)。

A.自然人

B.發明專利

C.勞務

D.物質資料

【答案】BCD【考題·多選題2】(2013年)下列各項中,可以成為我國經9第一章初級經濟法基礎-總論課件10三、法律事實

絕對事件(由自然現象引起

)法律事件相對事件(社會現象引起

)法律事實合法與違法行為法律行為

積極與消極行為

(意思)表示與非表示行為

單方與多方行為要式與非要式行為自主與代理行為

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除的直接原因其中,法律事件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三、法律事實11【考題·多選題3】(2013年)下列各項中,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事實有(

)。

A.自然災害

B.公民死亡

C.簽訂合同

D.提起訴訟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法律事實。選項A和選項B屬于法律事實中的法律事件;選項C和選項D是屬于法律事實中的法律行為。【考題·多選題3】(2013年)下列各項中,能夠引起法律關系12判斷:只有合法行為才能引起相應的經濟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或消滅。()判斷:13(一)法的形式(2011年單選題1)

法的形式,也稱法的淵源,是指法的存在或者表現形式,即國家制定或者認可的法的各種具體表現形式。

法的形式的種類,主要是依據創制法的國家機關不同、創制方式的不同來進行劃分的(8種)

(二)法的分類(2011年單選題2)

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對法作不同的分類(6種)教材P11。五、經濟法概述

四、法的形式和分類(一)法的形式(2011年單選題1)四、法的形式和分類14第一章初級經濟法基礎-總論課件15

1.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制定,規定國家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屬于國家根本大法的是()。

A.《人民共和國憲法》B.《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C.《人民共和國刑法》D.《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答案】A

2.下列對法所作的分類中,以法的創制方式和發布形式為依據進行分類的是()。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內容、效力、制定程序)

C.實體法和程序法(內容)

D.一般法和特別法(效力)

【答案】A返回鏈結1.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制定,規定國家16第二節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第二節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17

(一)經濟糾紛的概念經濟糾紛是指市場經濟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的實現和經濟義務的履行而發生的權益爭議,包括財產權屬糾紛、合同糾紛、損害賠償糾紛等

(一)經濟糾紛的概念經濟糾紛是指市18二、仲裁

仲裁是指由經濟糾紛的各方當事人共同選定仲裁機構,對糾紛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約束力的裁決的活動。

(一)仲裁的特征1.以雙方當事人自愿協商為基礎;2.由雙方當事人自愿選擇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機構)進行裁判;3.裁決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約束力。二、仲裁

仲裁是指由經濟糾紛的各方當事人共同選定仲裁機構,對1920二、仲裁的適用范圍:解決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下列糾紛不能仲裁:

1、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

2、依法應當有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3、勞動爭議和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20二、仲裁的適用范圍:解決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下列糾2021三、仲裁的基本原則1、自愿原則2、合法合理原則3、獨立仲裁原則4、一裁終局原則仲裁協議須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無效,不影響裁協議的效力21三、仲裁的基本原則1、自愿原則仲裁協議須以合同的變更、解21(四)仲裁機構(民間組織—具有獨立性)

仲裁委員會(管理機構)

仲裁協會(監督機構)(五)仲裁協議(選擇、判斷題命題點)(見教材P12)1、要書面形式訂立、口頭無效2、內容:A:請求仲裁意思表示

B:仲裁事項

C:選定仲裁委員會(四)仲裁機構(民間組織—具有獨立性)2223【例題1·單選題】下列糾紛中,可以適用《仲裁法》解決的是(

)。

A.甲乙之間的土地承包合同糾紛

B.甲乙之間的貨物買賣合同糾紛

C.甲乙之間的遺產繼承糾紛

D.甲乙之間的勞動爭議糾紛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232324例題2·多選題】下列糾紛不適用仲裁方式解決的有(

)。

A.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B.企業之間的財產產權糾紛

C.婚姻糾紛

D.企業對環保局的處罰不服的糾紛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關于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均不能提請仲裁。24例題2·多選題】下列糾紛不適用仲裁方式解決的有()。24251、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了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2、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3、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另一方訂立的仲裁協議;4、口頭訂立的;5、仲裁協議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當事人又達不成補充協議的。無效仲裁協議251、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了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無效仲裁協議2526

(七)仲裁裁決1.《仲裁法》規定,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仲裁委員會應當由當事人協議選定。2.仲裁庭組成:可以由3名仲裁員或者l名仲裁員組成。3.仲裁中的回避制度(教材12)4.仲裁應當開庭、但不公開進行

【特例】當事人協議不開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據仲裁申請書、答辯書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決。【特例】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進行;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5.當事人申請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26(七)仲裁裁決2627【例題3·單選題】下列有關仲裁的說法不正確的是(

)。

A.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B.仲裁實行自愿的原則

C.由于仲裁組織要依法獨立行使仲裁權,所以仲裁委員會與其他的行政機關沒有任何的隸屬關系

D.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可以再申請仲裁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法院不予受理。27【例題3·單選題】下列有關仲裁的說法不正確的是()。2728

【考題2·多選題】(2013年)下列關于仲裁審理的表述中,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除當事人協議外,仲裁開庭進行

B.仲裁員不實行回避制度

C.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D.仲裁庭可以進行調解

『正確答案』ACD

『答案解析』仲裁員存在某些法定情形的,必須回避,當事人也有權提出回避申請。

28【考題2·多選題】(2013年)下列關于仲裁審理的表述2829

二、民事訴訟

(一)民事訴訟的適用范圍(2011年多選題)

平等主體當事人之間發生經濟糾紛(5類)

包括合同糾紛、名譽侵權糾紛、破產案件、勞動合同糾紛、選民資格、宣告失蹤死亡、宣告票據無效等案件。

(二)審判制度

1、合議制度(與獨任制對應)。

2、回避制度。

3、公開審判制度。

4、兩審終審制度。但適用特別程序(如宣告失蹤死亡)、督促程序(如債務糾紛)、公示催告程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返回鏈結29二、民事訴訟返回鏈結2930

1、下列案件中,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

A.公民名譽權糾紛案件

B.企業與銀行因票據糾紛提起訴訟的案件

C.納稅人與稅務機關因稅收征納爭議提起訴訟的案件

D.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勞動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的案件

【答案】ABD返回

301、下列案件中,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返回3031三、民事訴訟的管轄級別管轄地域管轄協議管轄專屬管轄訴訟標的所在地法律事實所在地不動產糾紛—不動產所在地法院港口作業糾紛—港口所在地法院繼承糾紛—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

主要遺產所在地合同糾紛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簽訂地、

標的物所在地一般地域管轄特殊地域管轄當事人住所地基層、中級、高級、最高、專門法院地域管轄級別管轄專屬管轄級別管轄協議管轄專屬管轄級別管轄31三、民級別管轄地域管轄協議管轄專屬管轄訴訟標的所在地法律3132

2、(2013年)甲企業得知競爭對手乙企業在A地的營銷策略將會進行重大調整,于是到乙企業設在B地的分部竊取乙企業內部機密文件,隨之采用相應對策,給乙企業在A地的營銷造成重大損失,乙企業經過調查掌握了甲企業的侵權證據,擬向法院起訴,其可以選擇起訴的法院是()。

A、甲住所地法院

B、乙住所地法院

C、A地法院

D、B地法院分析:ACD(特殊地域管轄):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返回

322、(2013年)甲企業得知競爭對手乙企業在A地3233。

(五)判決與執行(多選題命題點)

1、判決。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內提起上訴。如果在15日內不上訴,一審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二審法院的判決是終審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

2、執行

《民事訴訟法》具體規定了9種執行措施。返回鏈結33。返回鏈結3334(三)行政復議

1、行政復議的概念

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時,依法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行政機關提出申請,請求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并作出復議決定的一種行政監督制度。

返回鏈結34(三)行政復議返回鏈結342、行政復議的范圍(多選題命題點)

(1)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的范圍(11種)其判定依據是針對某個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作出的。

(2)行政復議的排除事項。

下列事項不能申請行政復議:一是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但可依法提出訴;二是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但可依法仲裁或者訴訟。2、行政復議的范圍(多選題命題點)3536

3、行政復議參加人和行政復議機關(1)行政復議參加人。包括申請人、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第三人。

(2)行政復議機關。應注意以下2點:

A:只能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的行政復議。

B: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本部門或者本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4、行政復議決定(2014年多選題)

(關注時間)返回鏈結363、行政復議參加人和行政復議機關返回鏈結3637

對下列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只能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的是()。

A、海關

B、金融

C、外匯管理

D、稅務分析:ABC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返回

37對下列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只能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3738

根據行政復議法律制度的規定,被申請人的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中,行政復議機關應當予以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的有()。

A.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行政行為

B.違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為

C.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行政行為

D.適用依據錯誤的行政行為

【答案】ABCD返回

38根據行政復議法律制度的規定,被申請人的返回3839

(四)行政訴訟

1、行政訴訟的適用范圍(教材P16)

2、訴訟管轄。主要涉及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3、起訴和受理(1)按規定先申請行政復議(如侵權賠償、稅務爭議等),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提起訴訟。(2)按規定可直接提起訴訟(如罰款等)的,應當在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3)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耽誤法定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10日內,可以申請延長期限,具體由人民法院決定。返回鏈結39(四)行政訴訟返回鏈結3940

4、審理和判決(合議制)

(1)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

(2)不服一審裁定的,可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提起上訴。提示:判決與裁定的區別:判決解決實體問題;只能用書面形式;在案件審理終結時作出,一個案件一般只有一個判決;一審判決可以上訴。裁定解決程序問題;可以采用書面和口頭形式;發生于訴訟的各階段,一個案件可能有多個裁定;除不予受理、對管轄權有異議、駁回起訴的裁定可以上訴外,其他裁定一律不準上訴。返回鏈結404、審理和判決(合議制)返回鏈結40第一章初級經濟法基礎-總論課件41結束語當你盡了自己的最大努力時,失敗也是偉大的,所以不要放棄,堅持就是正確的。WhenYouDoYourBest,FailureIsGreat,SoDon'TGiveUp,StickToTheEnd結束語42感謝聆聽不足之處請大家批評指導PleaseCriticizeAndGuideTheShortcomings演講人:XXXXXX時間:XX年XX月XX日

感謝聆聽演講人:XXXXXX時間:XX年43第一章經濟法基礎總論第一章經濟法基礎總論44第一章初級經濟法基礎-總論課件45

第一節法律基礎一、法和法律二、法律關系三、法律事實四、法的形式和分類五、法律部門和法律體系第一節法律基礎一、法和法律46返回鏈結一、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通過規定權利、義務,設定權力、職責以維護社會秩序,具有普遍效力的行為規范體系

特征:國家意志性特殊規范性普遍利導性國家強制性(如軍隊、警察、法庭、監獄)等為后盾返回鏈結一、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47(二)法的本質(選擇題命題點)(1)法的本質:法是統治階級的國家意志的體現。【要點1】法不是超階級的產物,不是社會各階級的意志都能體現為法,法只能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要點2】法體現的是統治階級的整體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統治階級每個成員個人意志的簡單相加。(二)法的本質(選擇題命題點)48二、法律關系

(一)法律關系的概念

法律關系是法律規范(如勞動合同法、營業稅法等)在調整人們的行為過程中所形成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如夫妻關系、合同關系等。(二)法律關系的要素(選擇題命題點)返回鏈結要素

主體內容客體二、法律關系返回鏈結要素主體內容客體49【要點1】主體包括4類:公民(自然人)、機構組織、國家、外國人及外國社會組織。【要點2】內容:權利和義務相輔相成,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要點3】客體:包括4類:物、精神產品、行為、人身【要點1】主體包括4類:公民(自然人)、機構組織、國家、外國50【考題·多選題1】(2014年)根據我國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能夠成為法律關系主體的有(

)。

A.自然人

B.商品

C.法人

D.行為

【答案】AC【考題·多選題1】(2014年)根據我國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51【考題·多選題2】(2013年)下列各項中,可以成為我國經濟法律關系客體的有(

)。

A.自然人

B.發明專利

C.勞務

D.物質資料

【答案】BCD【考題·多選題2】(2013年)下列各項中,可以成為我國經52第一章初級經濟法基礎-總論課件53三、法律事實

絕對事件(由自然現象引起

)法律事件相對事件(社會現象引起

)法律事實合法與違法行為法律行為

積極與消極行為

(意思)表示與非表示行為

單方與多方行為要式與非要式行為自主與代理行為

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除的直接原因其中,法律事件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三、法律事實54【考題·多選題3】(2013年)下列各項中,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事實有(

)。

A.自然災害

B.公民死亡

C.簽訂合同

D.提起訴訟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法律事實。選項A和選項B屬于法律事實中的法律事件;選項C和選項D是屬于法律事實中的法律行為。【考題·多選題3】(2013年)下列各項中,能夠引起法律關系55判斷:只有合法行為才能引起相應的經濟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或消滅。()判斷:56(一)法的形式(2011年單選題1)

法的形式,也稱法的淵源,是指法的存在或者表現形式,即國家制定或者認可的法的各種具體表現形式。

法的形式的種類,主要是依據創制法的國家機關不同、創制方式的不同來進行劃分的(8種)

(二)法的分類(2011年單選題2)

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對法作不同的分類(6種)教材P11。五、經濟法概述

四、法的形式和分類(一)法的形式(2011年單選題1)四、法的形式和分類57第一章初級經濟法基礎-總論課件58

1.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制定,規定國家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屬于國家根本大法的是()。

A.《人民共和國憲法》B.《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C.《人民共和國刑法》D.《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答案】A

2.下列對法所作的分類中,以法的創制方式和發布形式為依據進行分類的是()。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內容、效力、制定程序)

C.實體法和程序法(內容)

D.一般法和特別法(效力)

【答案】A返回鏈結1.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制定,規定國家59第二節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第二節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60

(一)經濟糾紛的概念經濟糾紛是指市場經濟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的實現和經濟義務的履行而發生的權益爭議,包括財產權屬糾紛、合同糾紛、損害賠償糾紛等

(一)經濟糾紛的概念經濟糾紛是指市61二、仲裁

仲裁是指由經濟糾紛的各方當事人共同選定仲裁機構,對糾紛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約束力的裁決的活動。

(一)仲裁的特征1.以雙方當事人自愿協商為基礎;2.由雙方當事人自愿選擇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機構)進行裁判;3.裁決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約束力。二、仲裁

仲裁是指由經濟糾紛的各方當事人共同選定仲裁機構,對6263二、仲裁的適用范圍:解決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下列糾紛不能仲裁:

1、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

2、依法應當有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3、勞動爭議和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20二、仲裁的適用范圍:解決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下列糾6364三、仲裁的基本原則1、自愿原則2、合法合理原則3、獨立仲裁原則4、一裁終局原則仲裁協議須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無效,不影響裁協議的效力21三、仲裁的基本原則1、自愿原則仲裁協議須以合同的變更、解64(四)仲裁機構(民間組織—具有獨立性)

仲裁委員會(管理機構)

仲裁協會(監督機構)(五)仲裁協議(選擇、判斷題命題點)(見教材P12)1、要書面形式訂立、口頭無效2、內容:A:請求仲裁意思表示

B:仲裁事項

C:選定仲裁委員會(四)仲裁機構(民間組織—具有獨立性)6566【例題1·單選題】下列糾紛中,可以適用《仲裁法》解決的是(

)。

A.甲乙之間的土地承包合同糾紛

B.甲乙之間的貨物買賣合同糾紛

C.甲乙之間的遺產繼承糾紛

D.甲乙之間的勞動爭議糾紛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236667例題2·多選題】下列糾紛不適用仲裁方式解決的有(

)。

A.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B.企業之間的財產產權糾紛

C.婚姻糾紛

D.企業對環保局的處罰不服的糾紛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關于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均不能提請仲裁。24例題2·多選題】下列糾紛不適用仲裁方式解決的有()。67681、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了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2、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3、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另一方訂立的仲裁協議;4、口頭訂立的;5、仲裁協議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當事人又達不成補充協議的。無效仲裁協議251、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了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無效仲裁協議6869

(七)仲裁裁決1.《仲裁法》規定,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仲裁委員會應當由當事人協議選定。2.仲裁庭組成:可以由3名仲裁員或者l名仲裁員組成。3.仲裁中的回避制度(教材12)4.仲裁應當開庭、但不公開進行

【特例】當事人協議不開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據仲裁申請書、答辯書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決。【特例】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進行;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5.當事人申請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26(七)仲裁裁決6970【例題3·單選題】下列有關仲裁的說法不正確的是(

)。

A.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B.仲裁實行自愿的原則

C.由于仲裁組織要依法獨立行使仲裁權,所以仲裁委員會與其他的行政機關沒有任何的隸屬關系

D.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可以再申請仲裁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法院不予受理。27【例題3·單選題】下列有關仲裁的說法不正確的是()。7071

【考題2·多選題】(2013年)下列關于仲裁審理的表述中,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除當事人協議外,仲裁開庭進行

B.仲裁員不實行回避制度

C.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D.仲裁庭可以進行調解

『正確答案』ACD

『答案解析』仲裁員存在某些法定情形的,必須回避,當事人也有權提出回避申請。

28【考題2·多選題】(2013年)下列關于仲裁審理的表述7172

二、民事訴訟

(一)民事訴訟的適用范圍(2011年多選題)

平等主體當事人之間發生經濟糾紛(5類)

包括合同糾紛、名譽侵權糾紛、破產案件、勞動合同糾紛、選民資格、宣告失蹤死亡、宣告票據無效等案件。

(二)審判制度

1、合議制度(與獨任制對應)。

2、回避制度。

3、公開審判制度。

4、兩審終審制度。但適用特別程序(如宣告失蹤死亡)、督促程序(如債務糾紛)、公示催告程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返回鏈結29二、民事訴訟返回鏈結7273

1、下列案件中,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

A.公民名譽權糾紛案件

B.企業與銀行因票據糾紛提起訴訟的案件

C.納稅人與稅務機關因稅收征納爭議提起訴訟的案件

D.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勞動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的案件

【答案】ABD返回

301、下列案件中,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返回7374三、民事訴訟的管轄級別管轄地域管轄協議管轄專屬管轄訴訟標的所在地法律事實所在地不動產糾紛—不動產所在地法院港口作業糾紛—港口所在地法院繼承糾紛—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

主要遺產所在地合同糾紛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簽訂地、

標的物所在地一般地域管轄特殊地域管轄當事人住所地基層、中級、高級、最高、專門法院地域管轄級別管轄專屬管轄級別管轄協議管轄專屬管轄級別管轄31三、民級別管轄地域管轄協議管轄專屬管轄訴訟標的所在地法律7475

2、(2013年)甲企業得知競爭對手乙企業在A地的營銷策略將會進行重大調整,于是到乙企業設在B地的分部竊取乙企業內部機密文件,隨之采用相應對策,給乙企業在A地的營銷造成重大損失,乙企業經過調查掌握了甲企業的侵權證據,擬向法院起訴,其可以選擇起訴的法院是()。

A、甲住所地法院

B、乙住所地法院

C、A地法院

D、B地法院分析:ACD(特殊地域管轄):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返回

322、(2013年)甲企業得知競爭對手乙企業在A地7576。

(五)判決與執行(多選題命題點)

1、判決。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內提起上訴。如果在15日內不上訴,一審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二審法院的判決是終審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

2、執行

《民事訴訟法》具體規定了9種執行措施。返回鏈結33。返回鏈結7677(三)行政復議

1、行政復議的概念

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時,依法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行政機關提出申請,請求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并作出復議決定的一種行政監督制度。

返回鏈結34(三)行政復議返回鏈結772、行政復議的范圍(多選題命題點)

(1)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的范圍(11種)其判定依據是針對某個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作出的。

(2)行政復議的排除事項。

下列事項不能申請行政復議:一是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但可依法提出訴;二是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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