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甄題沖刺階段個人自檢(附答案和解析)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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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頁碼43《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甄題沖刺階段個人自檢(附答案和解析)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以下對于貪污罪的描述哪項是正確的?A、對于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多次貪污未經處理,是指2次以上的貪污行為,未受刑事處罰,不包括行政處罰B、累計貪污數額時,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C、貪污后至案發前,被貪污的公款所生利息,不應作為貪污的犯罪數額計算,但應作為被告人的非法所得,連同貪污的公款一并依法追繳D、個人貪污數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和死刑,并處沒收財產【參考答案】:C【解析】:貪污罪解析: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所謂多次貪污未經處理,是指兩次以上(含兩次)的貪污行為,既沒有受過刑事處罰,也沒有受過行政處理。累計貪污數額時,應依刑法有關追訴時效的規定執行,在追訴時效期限內的貪污數額應累計計算,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貪污數額不予計算。在審判實踐中,對被貪污的公款在貪污后至案發前所生利息,不作為貪污的犯罪數額計算。但該利息是貪污給被害單位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一部分,應作為被告人的非法所得,連同其貪污的公款一并依法追繳2、下列選項哪個不是海洋法關于船舶在公海航行時懸掛船旗的規則A、如果船舶在兩個國家注冊,則應懸掛兩個國家的船旗B、如果船舶未懸掛任何國家的船旗,則任何國家的軍艦都可以對其行使登臨權C、任何國家的船舶都可以懸掛其國旗在公海中自由航行D、為航行方便而在航行中不斷變換船旗的船舶,可被視為無國籍船舶【參考答案】:A【解析】:在公海中航行的船舶只能懸掛一國國旗,懸掛兩國或兩國以上國旗或為航行方便而在航行中不斷變換船旗的船舶,可被視為無國籍船舶,則任何國家的享有臨檢權的飛機船舶均可登臨檢查。其他三項都是海洋法關于船舶在公海上航行懸掛船旗的規則。3、五代時,死刑處決方法除正常的絞、腰斬外,還創制出了A、凌遲、重杖處死B、斬首C、決口D、折脛【參考答案】:A【解析】:五代時期刑罰殘酷,除沿用后代五刑,另增多項肉刑,死刑的執行也創制出凌遲、重杖處死等酷刑,反映出當時的社會動蕩不安,政權不穩之特征。4、《刑法》第216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的,告訴才處理。”這是()A、委任陛規范B、準用性規范C、強行性規范D、任意性規范【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幾種規范的概念及區別。所謂委任性規范是指該種規范并未直接規定行為規則,而規定委托(授權)其他機關加以規定。準用性規范:并未規定適用的法律法規,而規定參照,援用其他法律條文或法規。強行性規范:不問個人意愿如何,而必須加以適用的規范。任意性規范:適用與否由個人自行選擇的規范。5、在列車上同座的李四發現王五特別有錢,就在其喝的茶水中投放安眠藥,王五5分鐘后沉沉睡去,李四伸手去翻王五的手提包。目睹整個過程的周某終于忍無可忍,將李四推倒在地,以鐵箱擊打致使其死亡。本案中李四和周某的行為應該分別認定為:A、搶劫罪;正當防衛B、盜竊罪;防衛過當C、搶劫罪;防衛過當D、盜竊罪;特殊正當防衛【參考答案】:C【解析】: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奪取公私財物的行為。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行為。李四在王五的茶水中投放安眠藥,使被害人喪失反抗力,從而奪取其財物的行為,雖然沒有使用暴力、脅迫等手段,但同樣使他人失去反抗能力,而不是在受害人不知道的情況下秘密竊取,所以應以搶劫定罪。《刑法》第20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因而,特殊正當防衛的適用范圍為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因其具有法益侵害的急迫性。李四以麻醉的方法取得物品,構成搶劫罪,但是其手段是緩和的,不適用特殊正當防衛,將李四打死明顯超出了限度,成立防衛過當。因此,ABD選項錯誤,C選項正確。6、甲乙兩人都是是丙國駐丁國的一等秘書,一天甲與乙出外辦公,酒后甲無故將一名丁國13歲少年殺死,乙沒來得及制止,但親眼目擊了該事件的全過程,該少年當場死亡,丙丁兩國都是《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的締約國,且兩國之間沒有其他雙邊的涉及外交和領事特權與豁免方面的協定。根據國際法規則,下列判斷哪些是錯誤的()A、丁國的司法機關不得對其進行刑事審判和處罰B、甲的相關責任可以因丁國的管轄豁免而被豁免C、乙沒有出庭作證的義務D、乙沒有提供證詞的義務【參考答案】:B【考點】豁免【解析】外交人員享有完全的對接受國刑事管轄的豁免,但這也不排除接受國根據具體情況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在案情嚴重的場合要求派遣國放棄此種豁免,以便審判和處罰。另外,外交代表享有刑事管轄豁免權并不意味著他可以不尊重接受國的法律,可以犯罪而不承擔責任,只是接受國法院不得直接追究外交代表的刑事責任,而他的刑事責任只能通過外交途徑解決。外交人員免除作證義務.7、李某在內地某法院取得一項涉及王某的具有給付內容的生效民事判決。王某的主要財產在澳門,在內地也有少量可供執行的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李某有權同時向內地與澳門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執行B、李某向澳門法院提出執行申請的同時,可以向內地法院申請查封、扣押或者凍結王某的財產C、如澳門法院受理執行申請,它不能僅執行該判決中的部分請求D、該判決的執行應適用內地法律【參考答案】: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于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于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第5條第l款規定:“被申請人在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均有可供執行財產的,申請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執行申請。”當事人只能向一個法院申請執行,因此A項錯誤。關于8項,該法第5條第2款規定:“申請人向一地法院提出執行申請的同時,可以向另一地法院申請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因此B項正確。關于C,該法第5條第2款后半部分規定:“待一地法院執行完畢后,可以根據該地法院出具的執行情況證明,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請采取處分財產的執行措施。”因此,如澳門法院受理執行申請,它可以僅執行該判決中的部分請求,因此C項錯誤。關于D,根據該法第20條的規定:“對民商事判決的認可和執行,除本安排有規定的以外,適用被請求方的法律規定。”該判決的執行應適用澳門法律.因此D錯誤。8、律師王某在代理一起民事訴訟案件時,編造了一份對自己代理的一方當事人有利的虛假證言,指使證人李某背熟以后向法庭陳述,致使本該敗訴的己方當事人因此而勝訴。王某的行為構成何罪?A、偽證罪B、訴訟代理人妨害作證罪C、妨害作證罪D、幫助偽造證據罪【參考答案】:C【解析】:妨害作證罪與其他相關犯罪區別《刑法》第306條、第307條。偽證罪是特殊主體,只有刑事訴訟中的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才可以構成本罪i訴訟代理人妨害作證罪只有在刑事訴訟中才可以構成。本題明確說明是在民事訴訟中,所以選項A、B可以排除。幫助偽造證據罪的重點在于偽造證據,而本題中行為人編造證言并指使證人李某向法庭陳述,不僅偽造了證言而且還有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行為,認定為妨害作證罪更為合適。9、按照狹義的理解,下列屬于法的適用的是A、某人認為自己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而拒絕同女友結婚B、海關工作人員認為某人有走私嫌疑而查辦該案C、檢察機關根據群眾檢舉對某人的受賄行為進行偵查D、審判員辦案途中發現兩個人口角,而依事實與法律對其進行勸解【參考答案】:C【解析】:所考知識點為法的適用。狹義法的適用指國家司法機關根據法定的職權和法定程序,具體應用法律處理案件的專門活動。法的適用的主體是司法機關,在我國指檢察院和法院,法的適用必須以國家名義進行,必須依法定職權和程序進行,作出表明法律適用結果的法律文書。其余選項或者主體不合格,或者屬于個人行為,或者沒有法定根據,均不屬于法的狹義的適用。10、羅馬法復興過程中,起了開創作用的法學派別是:()。A、注釋法學派B、評論法學派C、善羅庫爾學派D、波倫亞法學派【參考答案】:A【解析】:羅馬法復興中起開創性作用的法學派別羅馬法的復興,大致可分為三個歷史階段:注釋法學派時期、評論法學派時期和西歐國家的復興時期。A項應選,D項不選。注釋法學派時期,公元ll35年,在意大利北部發現《查士丁尼學說匯纂》原稿,意大利波倫亞大學最先開始對羅馬法的研究。因學者們采用注釋方法研究。故被稱為“注釋法學派”,其創始人是伊爾納留斯。注釋法學派在羅馬法復興運動中起了開創的作用。在羅馬法復興運動中沒有波倫亞法學派之稱。評論法學派時期,14世紀,意大利法學家又形成研究羅馬法中的“評論法學派”,該學派致力于羅馬法和中世紀西歐司法實踐的結合。11、于賠償請求人向共同賠償義務機關要求賠償的表述正確的是哪個?A、賠償請求人應當向共同賠償義務機關中最先侵權的賠償義務機關要求賠償,最先侵權的賠償義務機關可先予賠償B、賠償請求人應當向共同賠償義務機關中最先確認違法的賠償義務機關要求賠償,最先確認違法的賠償義務機關應先予賠償C、賠償請求人可以向共同賠償義務機關中的任何一個賠償義務機關要求賠償,該賠償義務機關應先予賠償D、應由共同賠償義務機關協商酌定,先予賠償的機關可向其他賠償義務機關追償【參考答案】:C【解析】詳見《國家賠償法》第10條12、中國甲公司通過海運從某國進口一批服裝,承運人為乙公司,提單收貨人一欄寫明“憑指示”。甲公司持正本提單到目的港提貨時,發現貨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單加保函提取。甲公司與丙公司達成了貨款支付協議,但隨后丙公司破產。甲公司無法獲賠,轉而向乙公司索賠。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本案中正本提單的轉讓無需背書B、貨物是由丙公司提走的,故甲公司不能向乙公司索賠C、甲公司與丙公司雖已達成貨款支付協議,但未得到賠付,不影響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擔責任D、乙公司應當在責任限制的范圍內承擔因無單放貨造成的損失【參考答案】:C【解析】:暫無13、下列關于向全國人大提出議案的表述中,正確的是哪一個?()A、全國人大主席團可以向全國人大提出法律案B、全國人大三個以上代表團或1/10以上代表可以向全國人大提出憲法修正案C、全國人大一個代表團或30名以上代表可以向全國人大提出對中央軍委的質詢案D、全國人大30名以上代表聯名可以向全國人大提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罷免案【參考答案】:A【解析】:參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9條、第15條。14、某省人民政府要實施一項國家重點工程項目,占用某地區農民的土地,省人民政府對被用土地的農民給予了各種補償費用與安置費,并用多余的勞動力進行了安置,省人民政府的此項行為屬于。A、行政征用B、行政征收C、行政征購D、行政沒收【參考答案】:A【解析】:行政征用是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征用相對人的財產或勞務的行為。它具有補償性。行政征收則是無償的。15、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哪一項?()A、國外法制建設的經驗,我們可以直接借鑒到我國立法中B、外國法律體系中有的法律,不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的,我們不借鑒C、外國法律體系中沒有,但我國現實生活中需要的法律,要及時制定D、應當力求把黨關于改革發展穩定的路線方針政策體現到立法中【參考答案】:A16、甲國與乙國共同參加了一項多邊條約,條約中規定,締約國的任何船只包括軍艦,可以在締約國的領海之內進行無害通過.條約締結之后,在條約的有效期之內,甲國的軍艦在通過乙國領海之前被乙國政府拒絕.乙國政府認為,乙國雖然是多邊條約的當事國,但是對軍艦無害通過領海的規定作出了保留,因此不再適用條約的規定:而甲國則認為,對條約的保留應當經過全體締約國同意,因此乙國的保留是無效的,其行為也是違反條約規定的,應當承擔國際責任.針對該事件,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乙國不能提出保留,因為對于多邊條約,保留的提出應當經過全體締約國的同意,甲國沒有同意,乙國就不能提出保留B、雖然乙國能提出保留,但由于是多邊條約,該保留須經全體當事國接受C、乙國能提出保留,并且該保留不需要其他締約國事后予以接受,因為保留是單方行為D、乙國能否提出保留,應根據該多邊條約的規定.如果軍艦可無害通過的規定在該多邊條約準許的保留范圍內,乙國可以提出該保留條款【參考答案】:D【解析】:條約的保留是指一國在簽署、批準、接受、贊同或加入一國條約時所作的單方聲明,其目的在于排除或更改條約中某些規定對該國適用時的法律效果.保留是一國單方面作出的,以國家主權平等原則和締約自由同意要件為根據的.根據《維也納條約公約法》的規定,下列情況不得提出保留:(1)條約規定禁止保留.(2)條約準許特定的保留,而有關保留不在條約準許的保留范圍內.(3)保留于條約的目的宗旨不符。故乙國能否提出保留,取決于乙國參加的該多邊公約的規定,D選項正確,ABC選項錯誤.應注意,關于保留的接受,《維也納公約法》規定:(1)條約明文準許保留的,一般不需要其他締約國事后予以接受.(2)如果從談判國有限數目及條約的目的和宗旨,可知該條約在全體當事國的全部適用是每一當事國同意受該條約拘束的必要條件時,保留須經全體當事國接受.(3)條約若是一個國際組織約章,保留一般須經該組織的有權機關接受.(4)不屬于上述情況的,由締約國決定是否接受一項保留,只要至少有一締約國接受該項保留,就成為有效.條約保留與保留的接受是不同的概念,即使確定乙國能提出保留,BC選項的說法仍然是錯誤的.本題的應選項為D.17、某甲因盜竊罪被人民法院判處管制十個月,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執行應如何確定?A、期限應為1年以上5年以下,從管制刑執行完畢之日起計算B、期限應為10個月,從管制刑執行完畢之日起計算C、期限應為10個月,和管制刑同時執行D、期限應為1年以上5年以下,和管制刑同時開始執行【參考答案】:C【解析】:參見《刑法》第55條第2款。18、法國人布朗于2002年在我國北京購買了一套商品房。2003年,布朗因公被派駐泰國。其同事英國人羅德提出愿意購買該商品房,雙方遂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但未約定合同爭議應適用的法律。2003年3月,因羅德始終未付清房款,布朗向北京某法院起訴。請問,法院應適用哪國法律審理此案()A、法國法B、英國法C、中國法D、選擇適用法國法或中國法【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物權關系的法律適用。對物權關系的法律適用問題,各國普遍適用“物之所在地原則”加以解決。該原則可適用于物權的取得、轉移、變更及動產和不動產的區分等。我國基本上也是遵循這一原則的。例如,《民法通則》第144條規定:“不動產的所有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民法通則解釋》第186條又作了補充規定:“土地、附著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著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屬設備為不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買賣、租賃、抵押、使用等民事關系,均應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據此,本案應適用該商品房地所在地法律,即中國法,應選C。值得注意的是,從合同的法律適用角度考慮也能解題。我國對合同的法律適用實行“意思自治優先,最密切聯系補缺”的做法。本案當事人并未選擇合同應適用的法律,則應依最密切聯系原則確定準據法。顯然,合同的標的在中國,雙方在中國簽訂和履行合同,中國當然是最密切聯系地。19、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正式的官方確定的行為規范。這表明法具有:A、規范性B、國家性C、概括性D、效率性【參考答案】:B【解析】:法的正式性又稱法的官方性:國家性,指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正式的官方確定的行為規范。無論從形成方式、實施方式或表現形式來看,法都是正式的國家制度的組成部分。法的正式性反映了法的現象的特征,是法的本質的表現。法的正式性體現在法總是公共權力機關按照一定的權限和程序制定或認可的。所以ACD選項錯誤,不選。B選項正確,當選。20、我國尚未加入的外空公約是:A、營救公約B、責任公約C、登記公約D、月球協定【參考答案】:D21、王某去世后,其妻李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繼承丈夫的遺產,法院在審理此案時對李某是否與生前的王某存在有效的婚姻關系進行審查,該問題屬于下列哪個選項?()A、識別B、先決問題C、法律適用D、公共秩序保留【參考答案】:B【解析】:先決先決問題是指涉外民事案件(即主要問題)的處理所必須首先加以解決的其他問題,在本題中,李某與王某是否存在婚姻關系是判定孫某是否具有繼承地位的前提,故屬于先決問題。22、我國《婚姻法》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父母已經死亡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義務。”按照新的“三要素說”,這一法律規則的結構如何()A、僅規定了“行為模式”B、僅規定了“假定條件”C、規定了“假定條件”和“行為模式”D、規定了“行為模式”和“法律后果”【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法律規則的結構。新的“三要素說”將法律規則分為假定條件、行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個部分。假定條件是指法律規則中有關適用該規則的條件和情況的部分,即法律規則在什么時間、空間、對什么人適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法律規則對人的行為有約束力的問題。行為模式,是指法律規則中規定人們如何具體行為之方式的部分。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規則中規定人們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為模式的要求時應承擔相應的結果的部分,是法律規則對人們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的態度。23、下列關于法律援助制度的特征說法正確的是:A、法律援助制度的責任主體是國家和政府以及律師B、法律援助是民間性的、自發組織的機構,還未達到規范化與制度化C、法律援助服務,根據受法律援助的對象的不同,有的收少許費用,大部分則免費提供法律援助D、我國法律援助的對象包括經濟困難符合法律援助條件者,也包括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殘疾者、弱者【參考答案】:D【解析】: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3條第1款的規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為法律援助提供財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由此,國家和政府作為法律援助制度的責任主體非常明確,故A選項說法錯誤。法律援助是一項規范化、制度化的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制度應堅持四統一,即對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請和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法律援助機構統一受理(接受)、統一審查、統一指派、統一監督,故B選項的說法不正確。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2條的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條例獲得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服務。”可見,法律援助服務都是無償的,故C選項的說法錯誤。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12條的規定:“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故D選項的說法正確,應選。24、所謂“飛行中”的航空器是指A、航空器裝載完畢、機艙外部各門均已關閉時起,直到降落后24小時B、航空器裝載完畢、機艙外部各門均已關閉時起,直到降落于機場C、航空器裝載完畢、機艙外部各門均已關閉時起,直至打開任一機艙門以便卸載時為止D、機組人員對航空器進行飛行前的準備時起,直到降落后24小時止【參考答案】:C【解析】:C正確,答此類題需要理解記憶25、中國某工人甲在中國某港口使用某外國公司的工具進行正常作業時,因工具的設計原因使甲受到傷害,甲向法院起訴,則法院:()A、可以適用外國法律判決外國公司賠償損失B、選擇對受害人有利的法律判決外國公司賠償損失C、應適用中國法律判決外國公司賠償損失D、應適用外國法律判決外國公司賠償損失【參考答案】:C【解析】:中國關于侵權行為法律適用的規定根據《民法通則》第146條規定,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本案中.侵權行為地為中國某港口,因此應適用中國法律,所以選C。26、我國《刑法》中規定的聚眾斗毆罪的主體是誰?A、組織、策劃、指揮實施擾亂公共秩序行為的人B、任何參與聚眾斗毆破壞公共秩序的人C、聚眾斗毆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D、聚眾斗毆的首要分子【參考答案】:C【解析】:詳見《刑法》第292條。27、現代國際法開始形成的標志是。A、1789年法國大革命B、資產階級革命C、1917年十月社會主義革命D、1949年中國革命【參考答案】:C【解析】:俄國十月革命和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后,確立了包括廢除戰爭等許多新的進步的原則、規則,國際法有了很大的發展和進步。28、憲法的最高效力表現在下列哪個選項中?()。A、憲法的內容涉及國家的根本制度B、憲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礎和依據C、憲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于普通法律D、憲法是一國政治力量對比關系的全面、集中表現【參考答案】:B【解析】:「考點」憲法最高效力的表現「解析」憲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礎和依據最能體現憲法的最高效力。29、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國家機關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對其處以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反國家規定征收財物、攤派費用的應當A、恢復原狀B、返還財產C、支付賠償金D、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參考答案】:B30、香港甲公司與內地乙公司訂立供貨合同,約定由香港法院管轄:后雙方因是否解除該合同及賠償問題訴諸香港法院,法院判乙公司敗訴。依相關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如該合同被解除,則香港法院管轄的協議也隨之無效B、如乙公司在內地兩省均有財產,甲公司可向兩省的有關法院申請認可和執行C、如甲公司向內地法院申請認可和執行判決,免除執行費用D、如甲公司向內地法院提交的文件無中文文本,應當提交證明無誤的中文譯本【參考答案】:D【解析】:判決的承認與執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當事人協議管轄的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第3條第5款的規定,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合同中的管轄協議條款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管轄協議條款的效力。因此合同被解除后管轄協議仍有效,A項錯誤。同法第5條第1款規定,被申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在內地不同的中級人民法院轄區的,申請人應當選擇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提出認可和執行的申請,不得分別向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因此如乙公司在內地兩省均有財產,甲公司應當選擇其中一省的法院申請認可和執行,B選項錯誤。同法第15條規定,當事人向有關法院申請執行判決,應當根據執行地有關訴訟收費的法律和規定交納執行費或者法院費用。因此甲公司向內地法院申請認可和執行判決,應當按規定交納執行費用。C選項錯誤。同法第6條第2款規定,向內地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沒有中文文本的,申請人應當提交證明無誤的中文譯本。故D項正確。31、關于法的本質,以下說法中哪一項是不正確的?()。A、由于法最終體現為法的社會性,所以法最終由歷史傳統、風俗習慣、國家結構、國際環境等條件決定B、在階級社會中,階級對立使得法所體現的國家意志實際上是統治階級的意志,但法的階級性并不完全排除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被統治階級的意志C、法的內容受一定社會因素制約,由一定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來決定D、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正式的官方確定的行為規范,法的本質最初表現為法的正式性【參考答案】:A【解析】:「考點」法的本質「解析」我們一般說的法的本質的理論是指馬克思主義法的理論中的法的本質理論。法的本質最初表現為法的正式性,也稱法的官方性、國家性;法的本質其次反映為法的階級性;法的本質最終體現為法的社會性,指法的內容是受一定社會因素制約的,最終也是由一定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歷史傳統、風俗習慣、國家結構、國際環境等條件是社會因素中相對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次要的因素。32、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于聽證范圍的是A、行政拘留B、吊銷營業執照C、責令停產停業D、較大數額的罰款【參考答案】:A33、甲乙兩國締結某條約并約定甲乙兩國文字的文本同樣為作準文本,以第三種文字的文本作為參考文本。條約生效后,兩國發現三個文本的某些用語有分歧。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下列關于該條約的說法哪個是正確的?()A、甲乙兩國應接受各自語言文本的拘束B、因乙國文本解釋對甲國更有利,則甲國可以僅依乙國文本進行解釋適用C、乙國可依對其有利的第三種語言的文本進行解釋適用,不必考慮甲乙國語言文本D、由于三種文本用語分歧,該條約無效【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1969年《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3條的規定,A正確。BC錯,因為締約國不得從對方文字約文的不同解釋中獲得利益。D錯,條約的分歧應采用公約規定的方式消除,或依目的及宗旨調和,而不是無效。只有A正確。34、鄧某囚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被通緝在案。一日,鄧某秘密到其朋友許某家中,許某向鄧某提供錢物若干,要其逃往邊境許某的親戚家躲避。鄧某遂于次日逃走。對于許某的行為應當如何定性?A、構成包庇罪B、構成窩藏罪C、構成資敵罪D、構成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參考答案】:B【解析】:根據《刑法》310條的規定,窩藏罪是為犯罪的人提供隱藏住所、財物,幫助其逃匿的行為。包庇罪限于向司法機關提供虛假證明掩蓋犯罪人的行為。所以本題許某向鄧某提供住所,并幫助其逃跑,構成窩藏罪,而非包庇罪,因此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資敵罪的發生時間限于戰時,是指在戰時供給敵人武器裝備、軍用物資,資助敵人的行為,本題許某的行為并不符合,不構成該罪,C選項錯誤。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是指境內外機構、組織或個人資助境內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背叛國家罪(第102條)、分裂國家罪和煽動分裂國家罪(第103條)、武裝叛亂、暴亂罪(第104條)、顛覆國家政權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第105條)的行為。本題中,許某的行為不屬于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因此D選項錯誤。因此正確答案為B選項。35、以下不是唐朝的中央司法機關的機構是:A、大理寺B、刑部C、審刑院D、御史臺【參考答案】:C【解析】:您所在用戶組沒有權限查看答案解析。36、多邊投資擔保機構是依據1988年生效的《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設立的國際金融機構。關于該機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該機構只承保貨幣匯兌險、征收險、戰爭內亂險和政府違約險B、任何投資均可列入該機構的投保范圍,但間接投資除外C、該機構具有完全法律人格,有權締結契約,取得并處理不動產和動產D、在任何情況下,該機構都不得接受東道國自然人、法人的投保【參考答案】:C37、呂某因涉嫌強奸被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縣檢察院批準逮捕并提起公訴,縣法院一審認定罪名成立對呂某判處有期徒刑5年。呂某上訴至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中院予以維持。呂某執行中一直申訴,后經審判監督程序改判無罪。呂某請求國家賠償,則賠償義務機關是:A、縣公安局B、縣檢察院C、縣人民法院D、市中級人民法院【參考答案】:D【解析】:根據《國家賠償法》第21條第4款的規定:再審改判無罪的,作出原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二審改判無罪,以及二審發回重審后作無罪處理的,作出一審有罪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本題是再審改判無罪的案件,最終確定生效判決是二審法院維持一審有罪判決得到生效的,所以賠償義務機關應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故D選項正確,ABC選項錯誤。38、某甲與某乙因生活上的瑣事經常發生糾紛。一日某甲一時義憤將某乙殺害,其將某乙的尸體裝入一密封包中,對某丁聲稱這是一包毒品,委托某丁帶至湖邊。某丁依言而行。后尸體被發現。下列關于某甲和某丁的行為的表述,正確的是:A、某甲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某丁為故意殺人罪的共犯B、某甲的行為屬于犯罪既遂,某丁的行為屬于犯罪未遂C、某甲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某丁的行為構成包庇罪D、某甲和某丁構成運輸毒品罪的共犯【參考答案】:B【考點】間接正犯【解析】某甲與某乙之間屬于間接正犯關系。某甲的行為屬于故意殺人罪既遂,某丁的行為屬于運輸毒品罪的對象不能犯的未遂。39、下列命題是正確的()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決定全國的戒嚴B、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決定個別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戒嚴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全國或者個別地區進入緊急狀態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職權包括決定全國或者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進入緊急狀態【參考答案】:D【解析】:該題考查“戒嚴”與“緊急狀態”用語的改變。《憲法》第67條第20項規定:決定全國或者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進入緊急狀態。修改前為決定全國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戒嚴。40、甲乙兩國簽訂了一份關于共同開發海洋資源的條約,該條約在簽訂時完全符合當時的國際強行法規則,但是在兩國締結條約并開始履行義務3個月后,國際社會締結了一項新的國際強行法規則,而甲乙兩國的條約正好與該規則相抵觸,甲乙兩國都是《條約法公約》的締約國。關于此種情況,正確的判斷是()A、根據“約定必守”的最高規范,由于甲乙兩國的條約締結于強行性規則之前,條約繼續有效B、條約自始無效C、條約自與新的強行法規則發生抵觸時起失效D、失效或繼續有效與否由甲乙兩國決定【參考答案】:C【解析】:《條約法公約》規定,條約必須符合國際法強行規則。條約締結后如遇新的強行規則產生時,與該規則抵觸者自與新的強行規則發生抵觸時起失效并終止。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下列哪些行為屬于刑法上的不作為?A、主治醫生孫某,在負責為病人謝某治療的過程中,與病人家屬發生爭執,后病人發病,孫某故意去探望另一位病人。經病人家屬百般哀求,孫某仍對病人謝某不理不睬,不久謝某因得不到及時救治而死亡B、李某的孩子在放學回家的路上撿到一包假幣,回家后交于李某。李某數了一下,共有3萬元,但害怕出事,就將假幣用火點燃燒成灰燼C、楊某與姜某約定,由楊某照看姜某6個月的孩子,姜某給予楊某一定的報酬。楊某在照看孩子的過程中發現孩子特別愛哭,弄得其心煩意亂,便決定只要孩子一哭,就不給他喂食,以作“懲罰”。幾天后孩子餓死D、蕭甲非常討厭其侄子蕭乙(6歲)。某日,蕭甲攜蕭乙外出時,張某酒后駕車撞傷了蕭乙并迅速逃逸。蕭乙躺在血泊中,蕭甲心想,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于是離開了現場。蕭乙因得不到及時救助而死亡【參考答案】:A,C,D【解析】:不作為,應當履行法定義務而不履行,導致危害結果發生。需要注意的是,不作為犯并不是指行為人沒有實施任何積極的舉動,而只是指行為人沒有實施法律要求其實施的積極舉動。因此行為人通過實施一些積極的舉動而逃避法律要求其履行的特定義務時,并不影響不作為犯的構成。構成不作為犯必須以行為人負有特定義務為前提。特定義務的來源有以下幾種情況:(1)法律明文規定的義務。(2)職務或業務上要求承擔的義務。(3)先行行為引起的義務。(4)基于法律行為承擔的義務。A選項中孫某是基于職務有救助病人的義務,但其不履行其義務致使謝某得不到及時救助而死亡,屬于刑法上的不作為。B選項中李某雖明知是假幣,但其并未持有,而是將假幣燒掉,不屬于刑法上的不作為。C選項中楊某基于法律行為(代為照看孩子的約定)承擔著相應的義務,包括及時喂養的義務,但楊某卻因孩子愛啼哭而不給孩子喂食,致使其餓死,亦屬于刑法上的不作為。D選項中蕭甲基于其帶孩子外出的先行行為而負有照看好孩子的義務,在孩子發生危難時有救助的義務,蕭甲在蕭乙被車撞后,不積極履行義務,致蕭乙得不到及時救助而死亡,屬于刑法上的不作為。因此,本題的答案是ACD。3、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隨著社會政治經濟關系的變化,法律內容也有所發展,主要表現在禮法結合進一步發展。下列哪些情形屬于具體表現?A、“八議”入律B、“官當”制度確立C、“重罪十條”的產生D、“準五服制罪”的確立【參考答案】:A,B,C,D【解析】:三國兩晉南北朝的法制變化題中四個選項都是該時期法制變化的具體表現,除此之外,還有刑罰制度改革(規定絞、軌等死刑制度:規定流刑:規定鞭刑與杖刑;改革以往五劑制度;廢除宮刑制度),以及建立死刑復賽制度。故A、B、C、D項均為本題的正確答案。本題考查的是三國兩晉南北朝的法制變化,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也是中國法制史上一個非常重要的時期。此階段的許多內容也必將是司法考試中的重點。尤其需要重點把握相關具體法律制度的變化。4、在我國,下列哪些機構的印章應當刻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圖案?A、各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B、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C、國家駐外使館、領館D、監獄【參考答案】:A,C【解析】:國徽的懸掛與使用《國徽法》第6條:“下列機構的印章刻有國徽圖案,(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工作委員會。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各直屬機構、國務院辦公廳以及國務院規定應當使用刻有國徽圖案印章的其他機構;(三)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撿察院、專門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檢察院;(四)國家駐外使館、領館和其他外交代表機構。”根據上述法律依據,選項A、C正確,選項B、D錯誤。5、李律師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賈某的訴訟代理人參加庭審,李依法享有哪些權利?A、無須委托人授權可對法庭組成人員提出回避申請B、對對方證據提出異議C、直接通知本方證人出庭作證D、無須委托人同意,可以直接向法庭舉證【參考答案】:B,D【解析】:代理律師的權利《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范(修改稿)》第169條規定:“代理律師在庭審中享有以下權利:(一)經委托人授權可以對本案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提出回避申請;(二)陳述案件事實;(三)出示、宣讀本方證據;(四)申請法庭通知本方證人出庭作證;(五)經審判長許可對被告人、證人、鑒定人發問;(六)對對方證據提出異議;(七)對對方代理人的不當發問提出異議;(八)發表代理意見。”其中,B、D選項符合第(六)、(三)項的規定,A、C項違反了第(一)、(四)項的規定。6、1997年7月20日,某市社店鎮派出所去某村搜查一嫌疑犯時,村民張某以其妻子正在坐月子為由拒絕搜查人員進入其妻子的房間,而派出所要搜查的嫌疑犯與張某又有一點親戚關系。民警劉某年紀較輕,性子急躁,認為張某在窩藏嫌疑犯,因而先后向張某開了5槍,其中有一槍擊中張某的大腿。而后來,經市檢察院批準,市公安局以其妨害執行公務將張某逮捕。后經人民法院審判,張某無罪。張某對派出所、公安局、檢察院的行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問下列選項中,關于本案的敘述不正確的是:A、派出所劉某及檢察院的行為分別造成了行政侵權與司法侵權B、張某應當分別按照行政賠償程序與刑事賠償程序實現自己的求償權C、本案賠償義務機關為設立某鎮派出所的公安機關與市檢察院D、本案的賠償義務機關為某鎮派出所與市公安局【參考答案】:A,B,D【解析】:參見《國家賠償法》第19條7、下列說法正確的有:A、鄒某通過販賣毒品獲得100萬元現金,后為防止公安機關的偵查,找到其朋友王某,給王某寫了一張標注借款日期為3年前、借款數額為80萬元的借條,然后讓王某寫了一張標注還款日期為其與王某見面日期、還款數額為80萬元的收據,隨即鄒某將80萬元現金交給王某,雙方另外密簽了一份協議,約定2年后王某歸還70萬。王某構成洗錢罪B、李某為某稅務局局長,受賄300萬美元現金后,找到某地下錢莊負責人何某,讓何某在其公司往美國出口貨物時將美金夾在貨物中,帶到美國后交給李某已經在美國定居的妻子。何某構成洗錢罪C、許某多次盜竊他人信用卡并在柜臺支取現金,獲得贓款100萬余元,后與明知此事的某夜總會經理于某協商,將此贓款在夜總會中以80萬元作價入股。因為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盜竊罪,盜竊罪不是洗錢罪的上游犯罪,所以于某的行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不構成洗錢罪D、戰某通過販賣毒品獲得了1000萬贓款,葉某明知此款物的來源,還幫助戰某將贓款分散存在自己的多個銀行賬戶中。葉某構成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不構成洗錢罪【參考答案】:A,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洗錢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刑法第191條第1款第(五)項規定的“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一)通過典當、租賃、買賣、投資等方式,協助轉移、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二)通過與商場、飯店、娛樂場所等現金密集型場所的經營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協助轉移、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三)通過虛構交易、虛設債權債務、虛假擔保、虛報收入等方式,協助將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轉換為“合法”財物的;(四)通過買賣彩票、獎券等方式,協助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五)通過賭博方式,協助將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轉換為賭博收益的;(六)協助將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攜帶、運輸或者郵寄出入境的;(七)通過前述規定以外的方式協助轉移、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A選項王某的行為屬于通過虛設債權債務協助將犯罪所得轉換為“合法”財物,B選項何某的行為屬于協助將犯罪所得運輸出境,故王某、何某的行為夠構成洗錢罪,故A、B選項正確。第4條規定,上游犯罪事實可以確認,依法以其他罪名定罪處罰的,不影響刑法第191條、第312條、第349條規定的犯罪的認定。C選項中,雖然許某的行為因為刑法的特殊規定而按照盜竊罪定罪處罰,但是許某實際上卻實施了利用信用卡詐騙的行為,此行為屬于洗錢罪的上游犯罪,所以,于某的行為仍然屬于洗錢罪,故C選項錯誤。第3條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掩飾、隱瞞,構成刑法第312條規定的犯罪,同時又構成刑法第191條或者第349條規定的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D選項中,葉某的行為同時構成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和洗錢罪,只是應根據法條競合的原理,擇一重罪處罰,故D選項錯誤。8、根據我國選舉法的規定,下列選項中的哪些行為將依法受到行政處分或者刑事處罰?()。A、用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非法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礙選民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B、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C、對于控告、檢舉選舉中違法行為的人,或者對于提出要求罷免代表的人壓制、報復的D、代替他人填寫選票的【參考答案】:A,B,C【考點】破壞選舉行為的處罰【解析】《選舉法》第52條,為保障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破壞選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賄賂選民或者代表,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二)以暴力、威脅、欺騙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三)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四)對于控告、檢舉選舉中違法行為的人,或者對于提出要求罷免代表的人進行壓制、報復的。國家工作人員有前款所列行為的,還應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以本條第一款所列違法行為當選的,其當選無效。9、憲法與憲政存在非常密切的關系,可以說A、憲法是憲政的前提,憲政是憲法的生命B、憲法是靜態的憲政,憲政是動態的憲法C、憲法的內容決定憲政的內容,立憲的目的就是憲政的目的D、沒有憲法就談不上憲政,離開憲政則憲法成為一紙空文【參考答案】:A,B,C,D【解析】:憲政是以憲法為前提,以民主政治為核心,以法治為基石,以保障人權為目的的政治形態或政治過程。憲法是憲政的前提,憲政則是憲法的生命。憲法是靜態的憲政,憲政是動態的憲法。因此,憲法的內容直接決定憲政的內容,立憲的目的就是憲政的目的;沒有憲法就談不上憲政,而離開了憲政,憲法則成了一紙空文。10、下列律師事務所的做法中,不屬于不正當競爭的是哪幾項?()A、某律師事務所為感謝常年的老客戶,向其贈送一批《阿凡達》電影票B、某全國知名律師將律師事務所的名稱以自己的名字命名C、某高校教授兼職律師向當事人表示受案法院的法官都是自己的學生D、向當事人暗示另一律師事務所律師畢業于非知名法學院,水平有限【參考答案】:A,B略11、下列有關直接選舉的論述正確的是哪些?A、選區全體選民過半數參加投票選舉有效B、每次選舉所投的票數多于投票人數的無效C、每次選舉所投的票數等于投票人數的有效D、代表候選人須獲得選區全體選民的過半數選票才能當選【參考答案】:A,B,C【解析】:見《選舉法》第40條、第41條。直接選舉時,選區全體選民過半數參加投票選舉有效,每次選舉所投的票數多于投票人數的無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數的有效。代表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選民過半數票即可當選。12、被告人周某被公訴機關以犯詐騙罪為由提起公訴。鑒于周某年齡尚不滿18周歲,人民法院通過有關程序指定某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為周某辯護。該律師事務所指派路律師擔任周某的辯護律師后,路律師不得以哪些理由拒絕為周某辯護?A、周某本人沒有提出委托律師為其辯護的請求B、周某沒有直接與律師事務所辦理委托手續,也沒有繳納委托費用C、根據刑法關于詐騙罪的規定,周某不會被判處死刑D、本人與本案合議庭組成人員陳法官是同學,可能影響本案的公正審理【參考答案】:A,B,C,D【解析】:律師的法律援助義務《律師法》第42條:“律師必須按照國家規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盡職盡責,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是律師的一項義務,律師必須自覺履行,不得無故推諉或拒絕。本題選項D根據審判回避制度的規定,并不構成回避。13、甲因侮辱罪被判1年管制刑,乙因誹謗罪被判1年有期徒刑,緩刑一年半,丙因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在執行期間依法被假釋。則甲乙丙三人在監外執行的期間應共同遵循的規定有A、按照有關機關(即執行機關或考察機關或監督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B、遵守有關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C、未經批準,不得行使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D、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遷居,應報有關機關批準【參考答案】:A,B,D【解析】:管制、緩刑、假釋《刑法》第39條、第75條、第84條規定。比較上述三個法條可知管制、緩刑和假釋應共同遵循的規定為A、B、D項,至于C項則主要是對管制犯所作的要求。本題將管制犯、緩刑犯和假釋犯各自應當遵循的規定結合起來考查,有一定的難度。在上述三種情形下有一些相似的規定,同時也有一定的區別,而這些區別即所謂的迷惑項正是考查的重點所在。考生在復習時對于此類相關聯的知識點應結合起來加以比較記憶。14、關于剝奪政治權利,正確的說法是:A、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B、對犯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犯罪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C、對于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D、有期徒刑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從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計算【參考答案】:A,D【解析】:《刑法》第56條規定,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對于故意殺人、強奸、放火、爆炸、投毒、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依照本法分則的規定。因此A選項正確,當選。B選項情形是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而非應當,因此B選項錯誤,不當選。C選項不屬于應當剝奪的情形,錯誤,不當選。根據《刑法》第58條:“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從徒刑、拘役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從假釋之日起計算。剝奪政治權利的效力當然施用于主刑執行期間”。因此D選項正確,當選。15、喬某在使用某產品過程中身體受到傷害,將廠家訴至法院要求進行賠償,其中包括精神損害賠償。被告方律師辯稱,1年前該法院在審理一起類似案件時并沒有判予精神損害賠償,因此本案也不應給予精神損害賠償。但法院援引新頒布的司法解釋判令被告方給予喬某精神損害賠償。下述說法正確的是:()。A、被告方律師的推理是歸納推理B、被告方律師的推理是類比推理C、法院判決前后不一致,這是審判不公的表現D、法律推理要受現行法律的約束,法院判決雖前后不一致,但在合法性上并無失當【參考答案】:B,D【考點】法律推理【解析】被告方律師將本案與從前的案例進行類比推出結論,采用的是類比推理的方法。法院判決雖前后不一致,但在合法性上并無失當,因為法律推理要受現行法律的約束。16、根據清正廉潔的要求,法官的下列行為應該禁止()A、在業余時間幫助自己的愛人經營一家餐廳B、在業余時間寫小說C、把自己當律師的朋友推薦給當事人作律師D、就其他法院受理的其朋友為一方當事人的案件無償提供咨詢意見【參考答案】:A,CA:違反《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25條:“法官不得參與可能導致公眾對其廉潔形象產生不信任感的商業活動或其他經濟活動”;B:并不會遭致對法官的清正廉潔的懷疑,應允許;C:違反《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26條:法官“不得利用法官的聲譽和影響為自己、親屬或他人謀取私人利益”;D:雖有《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28條的規定:“法官不得兼任律師、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的法律顧問等職務;不得就未決案件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提供咨詢意見和法律意見”,但該規定前半句旨在禁止法官的兼職法律服務行為,后半句旨在禁止法官就自己審理的未決案向當事人等提供咨詢意見或法律意見的行為,而D項法官之做法并不屬于該條規定中所述兩種情況之一,而且其利用自身的法律知識無償為他人提供咨詢意見于個人有益,于社會無害,應該允許。17、我國憲法第六至十八條對經濟制度作了專門規定。關于《憲法修正案>就我國經濟制度規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B、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C、除第九、十二、十八條外,其他各條都進行過修改D、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參考答案】:B,C,D【考點】憲法修正案中對經濟制度的修訂【解析】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憲法修正案》都有對經濟制度內容的修改,提醒考生對此注意歸納總結,找出其中的特點。關于A選項,依法治國的原則是2004年《憲法修正案》的內容之一,但這顯然不是經濟制度的范疇。屬于政治制度的內容。故A項不選。關于B選項.確立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1993年《憲法修正案》第7條的規定,即將原來的計劃經濟改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屬于經濟制度的內容,故B項正確。C選項難度很高,如果考生對憲法條文及其修正案的內容不夠熟悉,是很難判斷正確的。憲法第6條到第18條都是經濟制度方面的內容:在1988年《憲法修正案》第1條和第2條中對憲法第10條、第11條分別作了修訂;在1993年《憲法修正案》第5條、第6條、第7條、第8條、第9條中對憲法第7條、第8條、第15條、第16條、第17條分別作了修訂;在1999年《憲法修正案》第14條、第15條、第16條中對憲法第6條、第8條、第11條分別作了修訂;在2004年《憲法修正案》第20條、第21條、第22條、第23條中分別對憲法第10條、第11條、第13條、第14條作了修訂。綜上所述,至今只有憲法第9條、第12條、第18條沒有變動,故C項是正確的。關于D項,《憲法》第9條規定:“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參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經營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業和飼養自留畜。”D項是對法條的直接考查,正確。18、甲乙有仇,甲為了報復乙,將一張畫有人形和寫有乙名字的字符燒毀,企圖靠神力將其殺死。甲的行為A、故意殺人B、手段認識錯誤C、意外事件D、不構成犯罪【參考答案】:B,D【解析】:手段錯誤有三種形式:1、【迷信犯】,行為人由于愚昧無知或者迷信使用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導致危害結果發生的方法。比如,行為人企圖用畫符念咒的方法達到殺人的目的。這種情況下,由于這種手段本身缺乏危害社會的可能性,行為不具社會危害性,因此,不能成立犯罪。2、二【手段不能犯】,行為人意圖采用的犯罪手段具有產生危害社會結果的可能性,但由于認識錯誤而使用了不能導致危害結果發生的手段。比如,行為人誤以砂糖為砒霜,實行殺人。這種情況下,行為人主觀上存在犯罪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危害社會的行為,只是由于認識錯誤,采用了不能使犯罪得逞的手段,因此成立犯罪未遂。3、【過失犯】,行為人不具有危害社會的意圖,但由于誤解工具或拿錯物品造成損害結果。如,行為人誤把砒霜當作砂糖給人服用,造成他人死亡。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如果在主觀上有過失,成立過失犯罪。所以本題答案為BD。19、下列哪些屬于行政合同?A、行政機關與文化用品公司締結的有關購買日常辦公用品的合同B、行政機關與企業締結的國有土地出讓的合同C、行政機關與企業締結有關公共設施的政府特許權合同D、地方政府為吸引投資,同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個人訂立的關于減免稅收的合同【參考答案】:B,C,D【解析】: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機關為實現行政職能,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經過協商達成一致設立、變更和終止雙方行政法上權利義務的協議。行政合同的本質是利用協商機制和市場機制實現行政職能。行政合同具有以下特征:行政當事人是行政合同的主體;在內容上,行政當事人的合同自由范圍受到限制,這是因為行政合同必須維護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行政合同雙方承擔更多的公法責任。20、下列關于挪用公款的說法,哪些是正確的?A、多次挪用公款,并用后次挪用公款歸還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數額以案發時未還的實際數額認定B、攜帶挪用的公款潛逃的,是挪用公款罪的加重情節C、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賄賂,構成犯罪的,數罪并罰D、使用人與挪用人共謀取得挪用款的,以共犯論處【參考答案】:A,C,D【解析】: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第6條、第7條第1款、第8條。21、下列有關法源的說法哪些不正確?A、大陸法系的主要法源是制定法B、英美法系的法源中沒有成文憲法C、不同國家的法源之間不能進行移植D、在法律適用過程中,一般先適用正式法源,然后適用非正式法源【參考答案】:B,C22、關于內地與澳門之間的調查取證,依2001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達司法文書和調查取證的安排》,下列選項哪些是正確的?()A、雙方委托調查取證,澳門一方應通過澳門高等法院進行B、委托方法院可以請求代為詢問當事人C、最高人民法院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調取證據D、兩地可以互免委托調查取證的費用或稅項【參考答案】:B,C,D【考點】中國內地與港澳臺地區之間的調查取證【解析】本題涉及內地與澳門有關調查取證的司法解釋的規定。A選項不正確,澳門一方應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而不是澳門高等法院。B選項正確,取證的范圍中包括了代為詢問當事人。C選項正確。最高人民法院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調查取證。D選項正確。依有關規定,兩地在委托調查取證的費用或稅項上是互免的。23、下列哪種行為構成強奸罪?A、人販子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B、收買人強行與被收買的婦女發生性關系的C、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對被運送人有強奸行為的D、利用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妻子的【參考答案】:B,C,D【解析】:強奸罪(1)《刑法》第240條第1款第(三)項規定,奸淫被拐賣的婦女技拐賣婦女罪,從重處罰。故選項A應排除。(2)第241條第2款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依照本法第236條規定(強奸罪)定罪處罰。”故選項B正確。(3)第259條第2款規定:“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好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236條規定(強奸罪)定罪處罰。”故選項D正確。(4)第321條第3款規定:“犯前兩款罪,對被運送人有殺害、傷害、強奸、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故選項C正確。24、國務院制定的某行政法規違反了法律。則下列關于該行政法規監督的說法正確的選項是:A、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撤銷該行政法規B、公民個人不能夠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對該行政法規進行審查的建議C、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可以向制定機關提出書面審查意見或者召開聯合審查會議,要求制定機關到會說明情況,再向制定機關提出書面審查意見D、制定機關對于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提出的書面審查意見應當在三個月內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見【參考答案】:A,C【解析】:有權撤銷行政法規的主體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撤銷的理由是行政法規同憲法和法律相抵觸。據此,A選項中的說法是正確的。除了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央國家機關可以提出書面審查要求外,省級人大常務委員會也有權提出書面審查要求。對這些有權機關提出的書面審查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應當審查、提出意見。此外,這些有權國家機關之外的其他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有權提出書面審查建議,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僅在研究后認為必要時才進行審查、提出意見。據此,公民個人無權提出審查行政法規的要求,但可以提出審查建議。B選項否認公民個人提出審查建議權利的說法是錯誤的。對于書面審查要求或者書面審查意見的處理,由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進行。處理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向制定機關提出書面審查意見;一種則是召開聯合審查會議,要求制定機關到會說明情況,再向制定機關提出書面審查意見。據此,C選項采取了后一種方式是合法的。對于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提出的書面審查意見,制定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見,并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和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反饋。D選項中關于制定機關審查期限為三個月的說法是錯誤的。25、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下列關于憲法監督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的撤銷屬于事后監督B、我國的憲法監督體制以附帶性審查為主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屬于事先監督【參考答案】:A,C,D【考點】憲法監督【解析】《憲法》第67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七)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八)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第116條規定,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事先監督和事后監督是以審查監督的時間為標準進行區分的,憲法監督機關在法律等規范性文件頒布以前進行審查的為事先監督,反之為事后監督。自治條例只有經批準后才能頒布生效,對它的監督是事先監督,而對撤銷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則是在其生效之后進行的,為事后監督,并且我國對這些規范性文件的監督以抽象審查為主,而沒有采用附帶性審查。由此可知,答案為ACD26、關于納稅人享有的權利,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向稅務機關了解稅收法律規定和納稅程序B、申請減稅、免稅、退稅C、對稅務機關的決定不服時,提出申辯,申請行政復議D、合法權益因稅務機關違法行政而受侵害時,請求國家賠償【參考答案】:A,B,C,D27、在行政訴訟中,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可以由下列哪個人民法院管轄?A、可以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B、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C、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的中級法院管轄D、只能由復議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參考答案】:A,B【解析】:見《行政訴訟法》第17條28、根據律師法規定,冒充律師從事法律服務的,可受到下列哪些處罰?A、責令停止非法執業B、沒收違法所得C、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D、并處15日以下拘留【參考答案】:A,B,C【解析】:根據新《律師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律服務業務的,由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非法執業,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因此選ABC29、對侵犯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作出了處理決定。在這種情況下,下列表述正確的是哪些?A、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B、侵權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的,被侵權人可以申請作出處理決定的機關強制執行C、侵權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的,被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D、侵權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的,被侵權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參考答案】:A,D【解析】:本題測試非訴執行程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行政機關根據法律的授權對平等主體之間民事爭議作出裁決后,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作出裁決的行政機關在申請執行的期限內未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生效具體行政行為確定的權利人或者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90日內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享有權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具體行政行為,參照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具體行政行為的根據。30、明代“三司會審”中的“三法司”包括A、刑部B、大理寺C、都察院D、監察御史【參考答案】:A,B,C【解析】:明代“三司會審”是指刑部、大理寺、都察院。所以A選項、B選項、C選項正確,當選。D選項錯誤,不選。三、不定向選擇題1、張律師在收取了甲的律師費后,本案的對方當事人乙請該所的另一位李律師代理此案,張律師知道后可以怎樣做()A、各自代理各自的當事人,相互不干擾B、張律師與李律師協商解除一方的委托關系C、在張律師與李律師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由律師事務所決定D、張律師與李律師協商后解除了乙的委托關系并退還其代理費【參考答案】:B,D《律師職業行為規范(試行)》第80條規定:律師在接受委托后知道訴訟相對方或利益沖突方已委聘同一律師事務所其他律師的,應由雙方律師協商解除一方的委托關系,協商不成的,應與后簽訂委托合同的一方或尚沒有支付律師費的一方解除委托關系。A選項是不正確的,同一案件的有利益沖突的雙方當事人委托了同一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案件時,雙方律師應進行協商,由一方解除代理關系。c選項錯在雙方協商不成時不是由律師事務所決定,而是應由后簽定委托合同的一方或還未支付律師費用的一方解除委托關系。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各地高級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本解釋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依據法理學的有關原理,下列正確的表述是:A、該規定沒有體現法的普遍性特征B、該規定違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C、該規定說明:法律內容的決定因素是社會經濟狀況D、該規定說明:政治對法律沒有影響【參考答案】:C【考點】司法解釋的效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法律的物質制約性及法律與政治的關系【解析】選項A主要考查司法解釋的效力問題。司法解釋是指最高司法機關在適用法律過程中,對具體應用法律問題所作的解釋。司法解釋作為正式解釋的一種,具有同法律相同的效力。本題中最高人民法院《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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