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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附件2:xx工學院差旅費管理暫行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學校差旅費管理,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參照*省省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蘇財行201416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省級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財行201583號)、xx市市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常財行20146號)的要求,并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校各二級學院、直屬教學部、各部門所有納入學校部門預算管理的資金(含學校科研項目配套資金)第三條 差旅費是指學校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出差人)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從事教學、管理等公務活動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

2、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學校工作人員包括在職人員(包含在人事處備案的聘用人員)、離退休人員。第四條 學校實行出差審批制度。為確保出差活動的真實性和相關性,出差應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填寫xx工學院出差審批單(見附件3)。各二級學院、直屬教學部、各部門要加強公務出差管理,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嚴禁無明確公務目的、無實質內容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第五條 差旅費使用和管理職責如下:出差人對差旅費使用的合規性、合理性、真實性和相關性承擔直接責任。出差人應了解并遵守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差旅費管理辦法,依法

3、、據實報銷差旅費。各項目負責人對使用本項目經費的差旅費承擔審批監管責任。各二級學院、直屬教學部、各部門承擔本單位經費及本單位承擔的項目經費的差旅費審批責任。計劃財務處負責差旅費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依據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及學校差旅費管理辦法,實施差旅費報銷管理和服務。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 第六條 城市間交通費是指出差人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第七條 出差人乘坐城市間交通工具應不超過以下標準:標準對應人員火車(含高鐵、動車、全列軟席列車)輪船(不包括旅游船)飛機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一類院士及相當職務的人員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商務座、

4、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一等艙頭等艙憑據報銷二類1、校級領導2、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二等艙經濟艙憑據報銷三類其他人員火車硬席(硬座、硬臥),高鐵/動車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三等艙經濟艙憑據報銷既在管理崗位又有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可以按照“就高”原則報銷。各類人員級別以學校組織部、人事處認定為準。特殊情況經學校分管財務校領導批準同意后報人事處、計劃財務處備案執行第八條 出差人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個人自理。由于任務緊急、保密要求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出差人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的,出差人應提供相關

5、說明材料,經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報分管(聯系)校領導審批后,可實報實銷。第九條 出差人乘坐火車,從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5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超過10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憑據報銷。第十條 符合第一類差旅費標準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以乘坐同等交通工具,憑據報銷。 第十一條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在不影響工作、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第十二條出差人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除校級領導、正高職稱外,因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經分管財務校領導批準方可乘坐飛機;購買機票按xx市財政局關于市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常財購20151號)

6、中規定的購買原則、購買渠道、報銷原則等要求和流程購票。各航空公司航班市場票價和政府采購優惠票價及國內航空公司和機票銷售機構名錄等內容,見政府采購機票管理網站();按照厲行節約的原則,盡可能選擇低價機票,原則上不得購買全價機票。對于各航空公司提供的低于政府采購優惠票價的團隊價格或促銷價格機票,可選擇購買。第十三條 因發生城市間交通費用而產生的訂票費、簽轉或退票費、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等相關費用可以憑據報銷。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第三章 住宿費第十四條 住宿費是指出差人出差期間入住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下同)發生的房租費用。第十五條 學校參照國家有

7、關文件制定xx工學院出差住宿費標準,對于住宿價格季節性變化明顯的城市,定額標準在旺季可適當上浮一定比例。(住宿標準見附件1)第十六條 住宿費按核準的出差天數,根據職級按xx工學院出差住宿標準限額內執行,實行憑票據限額報銷的辦法,原則上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第十七條 住宿費發票應注明住宿天數、人數(或房間數)、單價等基本信息,以便判斷住宿費是否符合標準。如因賓館客觀條件限制無法在發票上體現住宿天數、人數(或房間數)、單價,出差人應實事求是在發票票面予以注明并簽字確認。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 第十八條 伙食補助費是指對出差人在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費用。第十九條 出差人的伙食補助費,按核準的出差自然(日

8、歷)天數計算,按規定標準包干使用。發放標準除*、*、*為120元/人.天外,其余地區均為100元/人.天。伙食補助費按出差目的地的標準報銷,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按當天最后到達目的地的標準報銷。出差時間超過1個月不足2個月的,自第2個月開始減半發放伙食補助費,超過2個月的,自第3個月開始按四分之一標準發放伙食補助費,每個月按30天計算。第二十條 凡屬野外性質的專業去外埠從事野外實習、考察、工作的,原則上按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第二十一條 已由校外單位負擔伙食費用的,不得在學校重復領取伙食補助費。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 第二十二條 市內交通費是指出差人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第二十三條 出差期間的市

9、內交通費采取包干使用和實報實銷兩種方式,出差人同一次出差只能兩者選其一。采取包干方式的以城市間交通費票據為憑據,按核準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不再報銷票據。選擇市內交通費憑票實報實銷的,不再發放包干補助。第二十四條 已由校外單位負擔市內交通費用的,不得在學校重復領取市內交通費。第六章 與會、培訓、學習、調動、搬遷等差旅費第二十五條 出差人到外地參加會議、培訓的,按照出差審批程序進行審批。會議費、培訓費、資料費憑會議、培訓通知或主辦方其他證明文件等和合法合規票據與差旅費一并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分以下情況處理:(一)統一安排食宿且費用由主辦方承擔的,僅發放

10、在途期間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二)統一安排食宿且費用自理的,會議、培訓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按規定報銷,不發放市內交通費補助;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本辦法規定報銷。安排的住宿超標準的,憑會議或培訓通知等有效證明,經分管財務校領導審批后據實報銷住宿費,但最高不得超過一類住宿費標準。(三)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培訓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按規定報銷,不發放市內交通費補助;在途期間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本辦法規定報銷。第二十六條 經學校批準赴外地參加的各種非學歷教育短期學習(進修、培訓)班的出差人,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出差標準執行。學習(進

11、修、培訓)時間每滿一年,可按出差標準報銷兩次往返進修學習地至家庭所在地直線里程城市間交通費。第二十七條 按照組織和人事部門相關規定和要求參加的各類領導干部培訓、國外研修等,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辦法執行。第二十八條 按照組織安排,到xx城區以外單位實(見)習、掛職鍛煉、專項外派等工作的人員,其差旅費按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九條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由調入單位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一次性報銷。隨遷家屬和搬遷行李、家具等發生的費用,由調動人員自理。第三十條 工作人員出差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城市間交通費按不高于從出

12、差目的地返回單位按照規定乘坐相應交通工具的票價予以報銷,超過部分由個人自理。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出差實際天數(扣除回家省親辦事天數)和規定標準報銷,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第七章 探親旅費第三十一條 教職工探親旅費報銷按以下規定執行(一)乘火車不分職級,一律報硬席座位票。但年滿五十周歲并連續乘火車四十八小時以上的,可報硬席臥鋪票。(二)乘輪船報四等艙位或比統艙高一等艙位。(三)乘長途公共汽車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憑據按實報銷。長途臥鋪汽車按票價的50%報銷。(四)探親途中市內交通費可按起點站至終點站的直線公交車報銷,出租車費自理。(五)因限于交通條件必須

13、在中途轉乘車、船并在中轉地住宿,每中轉一次可憑據按“三類”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報銷一天住宿費。(六)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含車船費、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在本人基本工資的30以內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學校報銷。職工每年一次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每年一次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含車船費、市內交通費、住宿費)由學校承擔。(七)探親期間的伙食費、行李物品寄存費、托運費、訂票費等,均由本人自理。第八章 學生實習實訓、參加比賽等差旅費第三十二條 學生到校外實習實訓,在教學經費相關預算范圍內或專項經費中按規定報銷。(一)在xx本地實習原則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集體包車,憑票據實報銷。(二)異地實習原則上乘坐(K

14、/T)火車硬座。如無(KT)火車,可報銷動車(D)二等座或長途汽車座席。(三)生均住宿費原則上不超過“其他人員住宿費標準”的四分之一。(四)學生在實習地點,從駐地到實習場所的交通可乘坐當地公共交通工具或集體包車。(五)學生實習期間,不發放市內交通費和伙食補助費。(六)涉及包車業務的,必須簽訂相關合同。第三十三條 學生代表學校外出參加各類比賽活動,經二級學院或主管部門批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可參照“其余人員”等級標準執行,伙食補助費可按一般人員標準的二分之一發放,市內交通費可按每人每天20元標準發放。第九章 報銷管理第三十四條 出差人出差結束后應及時辦理財務報銷手續,差旅費報銷時須提供“xx工學

15、院出差審批單”、“xx工學院差旅費報銷單”,并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機票)、登機牌、車船票、住宿發票、市內交通費票據等報銷憑證。出差人在出差期間所發生的其他費用,應連同當次差旅費同時報銷,事后不予補報。第三十五條 出差人出差要填寫xx工學院出差審批表,并按以下規定程序審批:(一)教職工出差,校級領導由黨辦、校辦主任代為簽批;二級學院及直屬教學部的黨、政互簽審批,副職由正職審批;機關處級干部正、副職互簽審批;其他人員由正職審批;項目組成員出差,先由項目負責人審批后報項目所在單位負責人審批。(二)教職工外出進修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的,除按上述辦法審批外,境內進修的還須經人事處核準,境外進修的

16、由國際交流合作處核準。(三)教職工因公出國、出境借支旅費,憑政府有關部門批件,經校分管(聯系)領導審批后,按外事部門的有關規定,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報銷手續。(四)教職工調動工作和探親的旅費報銷,由人事部門審批。(五)學生因參加比賽等出差,由所在學院負責人或教務處審批。第三十六條 常駐地指xx城區,對于xx市發生的住宿費原則上不予報銷,但到金壇、溧陽等地開展業務活動,且實際發生住宿的,可按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報銷,并按規定發放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到金壇、溧陽市出差且當天來回的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減半發放。第三十七條 對難以取得住宿費發票的,出差人在確保真實性的前提下,分以下情況處理:

17、 (一)受邀參加各類會議,按照第二十五條規定執行。(二)與其他單位開展教學科研合作,對方單位提供住宿的,須填寫xx工學院差旅費特殊事項審批表,憑合作方提供的有效證明,由所在單位負責人審批后據實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按規定標準發放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三)開展野外考察、調研、社會調查、測試監測等工作,住在帳篷、農戶、廠礦、科研基地、農場、學生宿舍和教室等不收取住宿費或不能取得住宿費發票的,須填寫xx工學院差旅費特殊事項審批表。并提供住宿情況說明和有關憑據,經所在單位負責人審批后據實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按規定標準發放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上述“有效證明”為合作或邀請單位院系、實驗室等組織或機構簽章

18、的書面證明;“有關憑據”為接待個人或單位出具的說明或其他憑據;提供的住宿情況說明應明確注明相關事由、接待單位或接待人、聯系電話,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原則上采取一事一報的方式。工作人員確實因公出差但既無住宿費發票,又無城市間交通票據的,經所在單位負責人核準出差天數,報分管(聯系)領導批準后,報銷伙食補助費。第三十八條 出差途中各段行程城市間交通費票據應保持連續、完整。如因特殊情況導致城市間交通費票據不連續或不完整的,出差人須填寫xx工學院差旅費特殊事項審批表(見附件2),書面說明票據不完整的事由和原因,包括由什么單位接待或報銷等,經所在單位負責人審批后予以報銷。原則上不單獨報銷外地住宿費。第三十

19、九條 以非常駐地(xx)為起始點的差旅費原則上不予報銷,確事出有因的須填寫xx工學院差旅費特殊事項審批表,經所在單位負責人審批后予以報銷。第四十條 出差人因工作需要自備交通工具出差,經所在所在單位負責人審批同意。據實報銷出差期間的汽油費和過橋過路費;憑住宿費和過橋過路費發票發放伙食補助,不發放市內交通費,不報銷市內交通費票據。學校派車出差,可憑派車單據實報銷,派車期間不發放市內交通補助。出差人選擇自備交通工具出差,如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車輛損失或與他人發生人身、財產糾紛的,由出差人自行承擔。第四十一條實際發生城市間交通費用而票據遺失的,須填寫xx工學院差旅費特殊事項審批表,并提供能夠證明出差購票

20、憑證、訂票記錄、付款證明等材料,經所在單位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報銷。住宿費發票遺失的須取得原住宿酒店出具的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復印件或財務證明、住宿費用支付證明等材料經所在單位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報銷。第四十二條 因工作需要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來校講學、參加會議或開展其他教學活動,按受邀人員的相應級別對照學校相應標準報銷差旅費:(一)邀請來校參加會議的,可按差旅費規定報銷受邀人員城市間交通費,按會議費規定報銷住宿費、伙食費、市內交通費等。(二)邀請來校講學、交流、訪問的,可按差旅費規定報銷受邀人員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不發放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報銷時須附學院(單位)、部門蓋章的邀請函。第四十三條

21、差旅費報銷應遵循“一事一報”的原則,因不同事由或不在同一時間段的出差,需分別填寫不同的差旅費報銷單。第四十四條 住宿費、飛機票等支出須按規定使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結算,報銷時應提供刷卡憑條或網銀支付記錄,原則上不預借現金。如因特殊原因需要預借差旅費的,按規定履行借款審批手續,在出差返校后30天內結清借款。第十章 監督問責第四十五條 各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師生員工出差活動和費用報銷的內控管理,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出差審批制度,加強對差旅費報銷的審核把關,督促、審查出差人合理、合規報銷差旅費。對未經批準擅自出差、不按規定開支和報銷差旅費的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第四十六條 學校紀委監察、審計、財務等部門要

22、加強對差旅費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檢查的內容包括:(一)單位差旅費審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動是否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二)差旅費開支范圍和標準是否符合規定;(三)差旅費報銷是否符合規定;(四)差旅費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況。各單位和差旅費實際使用人應當自覺接受學校有關部門對出差活動及相關經費支出的審計、監督檢查。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追回違規資金,并視情況予以通報;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負責人,報請學校按規定給予黨政處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一)出差審批控制不嚴的;(二)虛報出差人數、天數等信息冒領差旅費的;(三)

23、擅自擴大差旅費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的;(四)重復報銷差旅費的;(五)在差旅費中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的;(六)其他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xx工學院差旅費管理辦法常工政2015107號同時廢止。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由計劃財務處負責解釋。附件1: xx工學院出差住宿費標準單位:元/人/天序號地區(城市)住宿費標準淡旺季浮動標準建議旺季期間旺季上浮價上浮比例一類二類三類一類二類三類1*市11006505002*市8004803803*省8004503504 HYPERLINK /city/taiyuan?utm_source=neilian o * t

24、 _blank *省8004803505*8004603506*省8004803507大連市8004903507-9月96059042020%8*省8004503509*省8004503507-9月96054042020%10*市110060050011*省90049038012*省90050040013*省80046035014*省90048038015廈門市90050040016*省80047035017*省80048038018 HYPERLINK /city/qingdao?utm_source=neilian o 青島 t _blank 青島市8004903807-9月96059045020%19 HYPERLINK /city/zhengzhou?utm_source=neilian o * t _blank *省90048038020 HYPERLINK /city/wuhan?utm_source=neilian o * t _blank *省80048035021*省80045035022*省90055045023深圳市90055045024廣西80047035025*省80050035011-2月104065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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