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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PAGE PAGE 12大同市平城區中小學生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是中小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和難點,事關我區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發展。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有效防治中小學生欺凌,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建設平安、和諧校園。根據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于印發的通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及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全省中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大同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同市中小學生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區教育局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區各學校開展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工作,現特制定如下方案:

2、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提高中小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為目標,以促進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為保障,確保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二、基本原則(一)堅持教育為先。深入開展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特別要加強防治學生欺凌專題教育,培養校長、教師、學生及家長等不同群體積極預防和自

3、覺反對學生欺凌的意識。(二)堅持預防為主。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及時排查可能導致學生欺凌事件發生的苗頭隱患,強化學校及周邊日常安全管理,加強欺凌事件易發現場監管,完善學生尋求幫助的維權渠道。(三)堅持保護為要。切實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嚴格保護學生隱私,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切實保護被欺凌學生的身心建康,防止二次傷害發生,幫助被欺凌學生盡早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四)堅持法治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依法依規處置學生欺凌事件,按照“寬容不縱容、關愛又嚴管”的原則,對實施欺凌的學生予以必要的處置及懲戒,及時糾正不當行為。三、治理范圍全區各學校四、治理內容及措施(一)明確學生欺凌界定建立健全防治學生欺凌

4、工作協調機制中小學生欺凌是發生在校園(各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正確合理處理。各學校要組織協調有關處室、群團組織,建立健全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學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處理學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確引導媒體和網絡輿情。各學校要重點抓好校園內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綜合治理,做好校園外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宣傳教育,營造氛圍1.廣泛宣傳。各校要充分利用學校教育陣地,如電子屏幕、

5、校園網、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等向師生、家長廣泛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宣傳。宣傳有關法制知識和典型案例,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關于友善的要求和處理人際關系的基本準則,宣傳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和惡劣影響,形成反校園欺凌的社會輿論壓力和震懾力。積極宣傳校園中團結關愛、和諧共進的優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導,建設優良教風、校風、班風、學風。2.加強教育。各學校要通過每學期開學時集中開展教育、學期中在道德與法治等課程中專門設置教學模塊等方式,定期對中小學生進行學生欺凌防治專題教育。學校少先隊組織要配合學校開展好法治宣傳教育、安全自護教育。切實加強對中小學生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優秀傳統美德教育,貫徹落實中小學

6、生 HYPERLINK /shouze/ t _blank守則,加強中小學生良好行為習慣養成教育。各校要組織開展家長培訓,引導廣大家長增強法治意識,落實監護責任,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知識;要加強對教職員工的師德師風教育,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絕不允許教師及學校其他人員成為校園欺凌的制造者。教師要嚴格履行保護學生免受傷害的職責,利用家長會和家長委員會正確引導家庭教育,發揮家長在專項治理中的作用。(三)強化措施,積極有效預防各學校根據實際成立由校長負責,教師、少先隊大中隊輔導員、教職工、社區工作者和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加快推進將校

7、園視頻監控系統、緊急報警裝置等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監控和報警平臺,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機制。學校要制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各項規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關崗位教職工防治學生欺凌的職責、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學生欺凌的早期預警和事中處理及事后干預的具體流程、校規校紀中對實施欺凌學生的處罰規定等。監督指導,依法依規處置1.嚴格規范調查處理。校內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為主。教職工發現、學生或者家長向學校舉報的,應當按照學校的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處理流程對事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由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事件是否屬于學生欺凌行為進行認定。原則上學校應在啟動調查處理程序10日內完成調查

8、,根據有關規定處置。2.妥善處理申訴請求。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處理程序妥當、事件比較清晰的,應以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的處理結果為準;確需復查的,由縣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組織學校代表、家長代表和校外專家等組成調查小組啟動復查。復查工作應在15日內完成,對事件是否屬于學生欺凌進行認定,提出處置意見并通知學校和家長、學生。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接受申訴請求并啟動復查程序的,應在復查工作結束后,及時將有關情況報上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備案。涉法涉訴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受理的,應明確告知當事人,引導其及時納入相應法律程序辦理。3.強化教育懲戒作用。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學生欺凌

9、治理委員會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定學時的專門教育方案并監督實施欺凌學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時針對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應懲戒。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實施欺凌學生應向被欺凌學生當面或書面道歉,取得諒解。對于反復發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在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紀律處分。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凌學生予以訓誡,公安機關根據學校邀請及時安排人員,保證警示教育工作有效開展。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實施欺凌學

10、生紀律處分,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必要時可將實施欺凌學生轉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教育。未成年人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關規定,對構成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按專門(工讀)學校招生入學程序報有關部門批準。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處置以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為主。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及時聯絡公安機關依法處置。各級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辦理學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關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訴訟監督和審判等工作。對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學生,要區別不同情況,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

11、護人嚴加管教。對依法應承擔行政、刑事責任的,要做好個別矯治和分類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區矯正機構等場所開展必要的教育矯治;對依法不予行政、刑事處罰的學生,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等處分,必要時可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送專門(工讀)學校。對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脅迫、誘騙等方式利用在校學生實施欺凌進行違法犯罪行為的,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對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從重處罰。建立長效機制要加強制度建設,積極探索創新,逐步建立具有長效性、穩定性和約束力的防治學生欺凌工作機制。1.完善培訓機制。要將防治學

12、生欺凌專題培訓納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長、教師在職培訓內容。區教育行政部門分管負責同志和具體工作人員每年應當接受必要的學生欺凌預防與處置專題面授培訓。中小學校長、學校行政管理人員、班主任和教師等培訓中應當增加學生欺凌預防與處置專題面授的內容。培訓納入相關人員繼續教育學分。2.建立考評機制。將各學校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情況作為考評內容,納入文明校園創建標準,納入相關負責同志年度考評,納入校長學期和學年考評,納入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教師、班主任及相關崗位教職工學期和學年考評。3.建立問責處理機制。對職責落實不到位、學生欺凌問題突出的學校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實施一票否決權制等方式進行綜治領導責任追究

13、。學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4.健全依法治理機制。建立健全各學校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制度,明確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防治學生欺凌的具體職責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學生欺凌作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內容,積極主動開展以防治學生欺凌為主題的法治教育,推進學校在規章制度中補充完善防治學生欺凌內容,落實各項預防和處置學生欺凌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學生欺凌事件及對實施欺凌學生進行教育。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視,及時部署。局黨委高度重視,黨委會專門研究部署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各學校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

14、原則,加強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根據治理方案、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確負責人和具體聯系人,結合本校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各學校(民辦學校)務于2018年3月30日前將防治學生欺凌工作負責人和聯系人名單、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實施方案(加蓋公章)分別報送至區教育局安保辦。(二)開展培訓,加強督導檢查。對區屬各學校按要求開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動、制定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等辦法措施、在校規校紀中完善防治學生欺凌內容、開展培訓、及時處置學生欺凌事件等重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2018年4月起對各學校欺凌防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三)發現問題,嚴肅問責。各學校要認真及時做好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總結,一方

15、面圍繞取得的成績和經驗,認真總結防治學生欺凌工作中帶有啟示性、經驗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圍繞面臨的困難和不足,認真查找防治學生欺凌工作與社會、家長和學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環節,查找問題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訓,研究改進,推動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進一步取得實效。在檢查中發現各學校對防治學生欺凌工作“不作為”“慢作為”將報請局黨委嚴肅處理。(四)加強宣傳,正確引導。各學校要結合普法工作,開展法治宣傳進校園活動,加強對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傳引導,推廣防治學生欺凌的先進典型、先進經驗,普及防治學生欺凌知識和方法。對已發生的學生欺凌事件要及時查明事實真相,回應社會關切,充分滿足群眾信息需求。各學校要主動聯系

16、當地主要新聞媒體共同發布反學生欺凌綠色報道倡議書,營造反學生欺凌報道宣傳的良好氛圍。六、組織領導及職責區教育局成立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教育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教育局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教育局有關科室負責人組成,領導機構及職責分工如下:(一)領導機構組 長: 解宏元 區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副組長: 馬維強 區教育局副局長李 芳 區教育局副局長王 華 區教育局綜改辦副主任張凌平 區教育局綜改辦成員高 軍 區教育局綜改辦成員成 員: 吳海春 區教育局黨辦主任徐化文 區教育局辦公室主任張 良 區教育局政教辦主任劉 爽 區教育局成教辦主任郝江峰 區教育局安保辦負責人區屬各學校負責人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安保辦,高軍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系統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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