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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2017年合同法歷年考試真題一、選擇題(一)合同法的概述1(02.卷三。單。14)某縣政府為鼓勵縣屬酒廠多創稅利,縣長與酒廠廠長簽訂合同約定,酒廠如果完成年度稅收100萬元的指標,第二年廠長和全廠職工都可以加兩級工資。該合同屬于什么性質的行為?( )A.雙方民事法律行為 B.無效民事行為C.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 D.不屬于民事法律行為參考答案D考查知識點民事合同的概念。解題思路和依據合同法所規范的合同是債權合同,債權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種。民事合同是平等主體之間的交易關系、財產流轉關系。因此,可以排除選項A、B、C.應注意的問題合同的主體的一方是縣政府。如果縣政府與酒廠是交易關系(比如買酒),則是
2、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合同、債權合同。2.(00.卷三。單。17)下列協議中哪項協議適用合同法?( )A.甲與乙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B.乙與丙簽訂的監護責任協議C.丙與本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聯產承包協議D.丁與戊企業簽訂的企業承包協議參考答案此題為單選,但答案應當為選項A、C、D考查知識點合同法的適用。解題思路和依據合同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該條排除了身份合同,因此,B選項所說的監護協議,不能適用合同法的規定。遺贈扶養協議是債權合同,不必然涉及人的身份關系,雙
3、方都有給付,是有償合同,當然可以適用合同法。聯產承包協議和企業承包協議都有債權性質,其適用也沒有被合同法排除。應注意的問題有的學者把遺贈扶養協議排除于債權合同之外,對考生影響極大。3.(02.卷三。多。35)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的有哪些?(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參考答案ABC考查知識點合同的分類。解題思路和依據依據合同法第366條、第406條和第211條的規定,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互易的本質,是兩個買賣的結合,因此,它必然是有償合同。應注意的問題有償、無償依照當事人的約定,這是合同自由的反映,
4、但互易由于它的本質,無法約定為無償的合同。4.(98.卷三。多。47)下列哪些合同既屬于雙務合同,又屬于有償合同?( )A.買賣合同 B.借貸合同C.租賃合同 D.付有保管費的保管合同參考答案ACD考查知識點合同的分類。解題思路和依據(1)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有償合同是有對價的合同,因此,所有有償合同都是雙務合同。典型的雙務合同,就是有對價的合同。因此,選擇A.(2)借貸合同有有償(有息)和無償(無息)兩種,因此,可以排除B.(3)租賃合同都是有對價的,因此,都是有償的。因此,選擇C項。(4)保管費包括保管成本和利潤,因此,選擇D項。應注意的問題有保管費的合同依據合同法第366條為有償合同。(
5、二)合同的相對性(02.卷三。單。1)甲公司要運送一批貨物給收貨人乙公司,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電話聯系并委托某汽車運輸公司運輸。汽車運輸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機劉某駕駛。在運輸過程中,因劉某的過失發生交通事故,致貨物受損。乙公司因未能及時收到貨物而發生損失。問:乙公司應向誰要求承擔損失?( )A.甲公司 B.丙C.劉某 D.汽車運輸公司參考答案A考查知識點合同的相對性及違約責任。解題思路和依據(1)甲公司與乙公司有合同關系(是何合同題意不明),汽車運輸公司受托運輸,運輸未完成的后果應當由甲公司對乙公司承擔,而不應由汽車運輸公司向乙公司承擔,這是由合同的相對性決定的。因此,可以排除D項。(2)丙是職務
6、行為,丙個人并不向乙公司承擔責任。因此,可以排除B項。(3)司機劉某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發生過失,其并不直接向乙公司承擔責任。因此,排除C項。應注意的問題(1)題干中指出:“乙公司未能及時收到貨物而發生損失。問:乙公司應向誰要求承擔損失?”由此可見,此題不是直接考貨物毀損風險的負擔。(2)要重點考查甲、乙之間的關系。(三)合同的訂立1.(00.卷三。單。16)甲商場向乙企業發出采購100臺電冰箱的要約,乙于5月1日寄出承諾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場,時逢其總經理外出,5月9日,總經理知悉了該信內容,遂于5月10日電傳告知乙收到承諾。該承諾何時生效?( )A.5月1日 B.5月8日C.5月9日
7、D.5月10日參考答案B考查知識點承諾生效的一般規則。解題思路和依據合同法第26條第1款規定:“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以信件的方式承諾,該信件到達時為成立的時間。因此,B項正確。應注意的問題送達是指受送達人處于可接收的狀態,不等于受送達人已經看到了承諾通知。送達到相對人及其受托人的營業所、住所或者其信箱,都是送達的完成,或者是送達的終點。5.(00.卷三。多。61)甲公司主張乙公司違約,乙公司則主張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發出的要約已經撤銷。在甲公司可以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哪些可以被法院認定為乙公司撤銷要約不能成立的
8、根據?( )A.乙公司在要約中確定了承諾期限B.盡管乙公司在要約中未定承諾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約后即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C.乙公司在要約中明確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復D.甲公司發出承諾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銷要約的通知參考答案ABCD考查知識點要約的撤銷。解題思路和依據合同法第19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合同法第18條規定:“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根據以上兩條的規定,A、B、C、D項都是正確答案。但很
9、多人對B、C項產生疑問。疑問之一:在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情況下,不可撤銷的要約要同時具備主客觀兩個要件,而B項只有“已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一個客觀要件(原題是排除B項的)。這是立法技術出了問題,有了客觀要件,受要約人就可以說自己是“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自己是依信賴行事”。所以,關鍵是客觀要件。疑問之二:對“乙公司在要約中明確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復”是不是明示要約不可撤銷?從合同法維護交易安全的指導思想出發,應當解釋為明示要約不可撤銷(125條真意解釋)。應注意的問題此題的爭議點在B項。很多人對B項產生錯誤認識,認為條件不夠,欠缺主觀要件。筆者認為,如果甲公司認為要約是可以撤銷的,就
10、不會為履行合同作準備工作。履行準備工作,就是基于信賴行事的。產生爭議的原因,是立法技術出了問題。(四)合同的效力1.(02.卷三。單。13)張某是某企業的銷售人員,隨身攜帶蓋有該企業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便于對外簽約。后張某因收取回扣被企業除名,但空白合同書未被該企業收回。張某以此合同書與他人簽訂購銷協議,該購銷協議的性質應定?( )A.不成立 B.無效C.可撤銷 D.成立并生效參考答案D考查知識點表見代理。解題思路和依據使用加蓋公章的空白合同書與相對人簽訂合同,使相對人有理由認為對方有代理權。合同法第49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
11、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應注意的問題使用加蓋公章的空白合同書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效力,曾被司法解釋所肯定,所以,考生應當了解司法解釋的規定。利用司法解釋的觀點出題,已經是一個規律。2.(00.卷三。單。14)甲是乙企業的銷售人員,隨身攜帶蓋有乙企業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便于隨時對外簽約。后甲因收取回扣被乙企業除名,但空白合同書未收回。甲以此合同書與丙簽訂購銷協議,該購銷協議的效力應如何認定?( )A.不成立 B.無效C.效力待定 D.有效參考答案D考查知識點表見代理。解題思路和依據合同法第49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
12、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從已知的條件來看,已經構成表見代理。此題的缺陷在于沒有揭示相對人是否為善意的相對人。應注意的問題狹義無權代理是可追認的合同(所謂效力未定);表見代理并非有權代理,而是無權代理,如果無其他違法事由,則合同有效。作這樣的規定是為了保護相對人的利益,保護交易安全。3.(99.卷三。多。49)甲委托乙采購茶葉,并給乙一份無期限限制的授權委托書。10月,甲通知乙取消委托,并要求乙交回授權委托書,乙因故未交。11月,乙以甲的代理人的名義與丙訂立了一份價值10萬元的茶葉訂購合同,在這一實例中,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A.如果丙能提供甲的授權委托書,乙的代理行為就有效,甲
13、應履行與丙的合同B.如果丙不能提供甲的授權委托書,則乙的代理行為屬于無權代理行為,若經甲追認可發生效力C.如果丙不能提供甲的授權委托書,丙可以催告甲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若甲在此期限內未作表示,視為拒絕追認D.若丙明知乙的代理權已終止而仍與之訂立該合同,由此給甲造成損失,則只能由丙對甲承擔責任參考答案ABC考查知識點表見代理、無權代理。解題思路和依據(1)A項構成表見代理,因此,命題是正確的。(2)如果丙不能提供甲的授權委托書,則不能構成表見代理,此種情況適用合同法第48條第1款的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14、,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無權代理經追認可以產生效力,因此,應當選擇B項。(3)合同法第48條第2款規定:“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據此,應當選擇C項。(4)D項中,乙有過錯,乙應當承擔責任。請注意D項中的“只能”二字。應當排除D項。應注意的問題提供授權委托書,表明丙是善意的相對人。且授權委托書有證據意義。11.(02.卷三。單。2)甲將其電腦借給乙使用,乙卻將該電腦賣給丙。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下列關于乙、丙之間買賣電腦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個是正確的?( )A.無效 B.有效C.
15、效力待定 D.得變更或撤銷參考答案C考查知識點無權處分合同的效力。解題思路和依據合同法第51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應注意的問題無處分權人訂立的合同是有權利瑕疵的合同,這種權利瑕疵,通過權利人的追認可以消除,因此,有權利瑕疵的合同是可以追認的合同。13.(02.卷三。多。55)甲因出國留學,將自家一幅名人字畫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間,乙一直將該字畫掛在自己家中欣賞,來他家的人也以為這幅字畫是乙的,后來乙因做生意破產急需錢,便將該幅字畫以3萬元價格賣給丙。甲回國后,發現自己的字畫在丙家中,詢問情況后,向法院起訴。下列有
16、關該糾紛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確的?( )A.乙與丙之間的買賣合同屬于無效合同B.乙與丙之間的買賣合同屬于效力未定的合同C.甲對該幅字畫享有所有權D.丙對該幅字畫享有所有權參考答案BD考查知識點效力未定和善意取得。解題思路和依據(1)不具有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無效事由,因此,A項應當排除。(2)該合同有權利瑕疵(出賣人無所有權、處分權),有權利瑕疵的合同經追認可以生效,可追認的合同就是效力未定的合同。因此,選項B是正確的。法律根據是合同法第51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3)丙善意取得所有權,因此,排除C項,選D項。應注意的
17、問題(1)有權利瑕疵的合同不一定都是無效合同。(2)當前通行的理論認為,合同效力未定與買受人善意取得可以并存。這種理論具有先天的、邏輯上的缺陷,但是考生目前不得不依照該理論應試。14.(00.卷三。多。54)甲因出國留學,將自家一幅名人字畫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間,乙一直將該字畫掛在自己家中欣賞,來他家的人也以為這幅字畫是乙的,后來乙因做生意急需錢,便將該幅字畫以3萬元價格賣給不知情的丙。甲回國后,發現自己的字畫在丙家中。下列有關該事件的判斷中哪些是正確的?( )A.乙與丙之間的買賣合同屬于無效合同B.乙與丙之間的買賣合同屬于無效合同C.應保護甲對該幅字畫享有的所有權D.應保護丙對該幅字畫享有
18、的所有權參考答案本題與2002年試卷三的多選第55題相同。(五) 合同的履行1.(00.卷三。單。19)甲企業因基建需要竹簽,與乙廠簽訂了一供貨合同,合同約定,乙供應甲竹簽100捆,每根竹簽單價1元,未約定總價。乙如約按慣例供應竹簽100捆,每捆100根,甲企業以自己認為每捆竹簽為10根,現每捆竹簽為100根為由,主張變更合同,遭乙企業反對,雙方發生糾紛。對此糾紛應如何處理?( )A.按重大誤解處理B.按合同解釋處理C.或按無效合同處理,或按合同解釋處理D.按無效合同處理參考答案B考查知識點合同的補充性解釋規則。解題思路和依據(1)當事人發生糾紛是因為數量約定不明確。合同法第61條規定:“合同
19、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題干中已經揭示出有交易慣例的存在,因此,依據合同法第61條,應當依照慣例解釋。(2)重大誤解的規則與合同解釋規則相沖突時,優先適用解釋規則,因此,A項可以排除。(3)按無效處理與解釋,依照法理是可以并存的,即可以將合同解釋為無效,如果有無效事由的話(本題沒有無效事由)。但有一點要注意,按無效處理與按合同解釋處理不是選擇關系。因為可以將C項排除。因沒有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無效事由,D項應當排除。應注意的問題合同無效與合同解釋并不屬“或”的關系。當合同可
20、以有有效與無效兩種解釋時,應當將合同解釋為有效。這體現了盡量保護交易關系的合同法思想。4.(99.卷三。單。8)甲、乙雙方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另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這在我國合同法理論上稱作什么權利?( )A.先履行抗辯權 B.先訴抗辯權C.同時履行抗辯權 D.不安抗辯權參考答案C考查知識點同時履行抗辯權。解題思路和依據題干就是合同法第66條的規定。應注意的問題對于履行抗辯權的認定,一定要注意履行的順序。5.(02.卷三。多。36)李女與林男離婚后,雙方所生的孩子判給了李。李將孩子由姓林改為姓李,林一氣之下停止支付
21、原定每半年給的3000元撫養費。李代理孩子訴請法院打贏官司時才發現林男早有準備,已將名下的房屋過戶送給了他弟弟,現既無職業又無收入,無財產可供執行。問:林將房屋贈與其弟的行為是否有效?( )A.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B.是無效的民事行為C.是可撤銷的民事行為D.經李代理孩子行使撤銷權后,林的贈與行為才無效參考答案ACD考查知識點行使保全撤銷權時,被撤銷法律關系的效力。解題思路和依據(1)不屬無效事由,因此,排除B項。肯定A項。(2)此贈與有害于債權人的債權。因此,依據合同法第74條的規定,債權人可以行使保全撤銷權,撤銷贈與合同。因此,選擇C項。(3)經行使撤銷權,贈與合同由有效轉化為自始無效,撤
22、銷權的行使,是贈與合同無效的前提條件。在撤銷權行使之前,贈與合同是有效的。在邏輯上不能排除D項。應注意的問題(1)要注意區分保全撤銷權和合同撤銷權。行使保全撤銷權時債的效力擴張至第三人。(2)請注意,C項所說的“是可撤銷的民事行為”,是指林與其弟之間的贈與合同。債權人可以通過行使保全撤銷權予以撤銷,因此,贈與合同是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對于可撤銷的合同行使權利,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合同撤銷權,由合同當事人行使(合同法第54條);另一種是保全撤銷權,由合同之外的人行使(合同法第74條、第75條)。6.(00.卷三。多。56)甲公司欠乙公司30萬元,一直無力償付,現丙公司欠甲司20萬元,已到期,但甲公司
23、明示放棄對丙的債權。對甲公司的這一行為,乙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A.行使代位權,要求丙償還20萬元B.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放棄債權的行為C.乙行使權利的必要費用可向甲方主張D.乙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甲放棄債權2年內行使權利參考答案BC考查知識點撤銷權的成立和行使。解題思路和依據(1)甲公司減少了自己的責任財產(債權也是甲責任財產的一部分),有害于乙公司的債權。因此,乙公司根據合同法第74條的規定可以行使撤銷權。合同法第74條第1款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24、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與代位權一樣,只能通過人民法院來行使,不能通過仲裁機關來行使。(2)第2款規定:“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故C項正確。(3)合同法第75條規定:“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因此,D項是錯誤的。應注意的問題(1)就本題來看,乙方可以在行使撤銷權之后,再行使代位權,要求丙公司直接向自己清償。但行使代位權的前提,必須先撤銷甲方放棄債權的行為。因此,排除了A項。(2)應注意題干中的
25、“一直無力清償”。如果沒有這個條件,不能成立撤銷權。8.(99.卷三。多。45)債權人以對自己造成損害為由,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債務人的下列哪些行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A.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B.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C.債務人無償將財產贈與他人D.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但受讓人不知道該情形參考答案BC考查知識點保全撤銷權。解題思路和依據(1)合同法第74條第1款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26、債務人的行為。”根據以上規定,應當選B、C項。(2)A項有可能成立代位權,與撤銷權無關,應當排除。(3)在不合理的買賣中,撤銷權的行使要求買受人有過錯。D項中的買受人“不知該情形”,因此應當排除。應注意的問題不合理低價的買賣也是交易,因此,要強調買受人的過錯。合同的變更和轉讓3.(00.卷三。單。18)某區政府工業主管部門作出決定,把所屬的A公司的兩個業務部分立出再設B公司和C公司,并在決定中明確該公司以前所負的債務由新設的B公司承擔。A公司原欠李某貨款5萬元,現李某要求償還,你認為該債務應當如何處理?( )A.由B公司承擔債務B.由A、B、C三個公司分別承擔債務C.由A公司承擔債務D.由A、
27、B、C三個公司連帶承擔債務參考答案D考查知識點債務的法定承受。解題思路和依據合同法第9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據此,D項正確。應注意的問題(1)債務人分立后對清償債務的約定,不能對抗債權人;(2)分立,不一定是法人的分立,還可以是非法人組織的分立。4.(99.卷三。單。2)H公司欠銀行貸款200萬元。現該公司將一部分資產分離出去,另成立J公司,對于公司分立后這筆債務的清償責任問題,存在以下意見,其中哪一
28、個是正確的?( )A.應當由H公司承擔清償責任B.應當由J公司承擔清償責任C.應當由H公司和J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D.應當由H公司和J公司按約定比例承擔清償責任參考答案C考查知識點債務的法定承受。解題思路和依據(1)A、B項都侵犯了債權人的利益。因此應當排除。(2)H、J公司的約定不能對抗債權人,因此,應當排除D項。(3)根據合同法第90條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由分立的債務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因此選擇C項。應注意的問題債務法定承受的規則,充分考慮了對債權人利益的維護。5.(97.卷三。單。3)甲公司對外負債200萬元,另有50萬元的貨款未予追回(欠款人為丁公司)。1997年3月,甲公
29、司經全體股東同意分立為乙、丙兩個公司,由乙承受甲公司的全部債權債務,并辦理變更登記與公告。同年4月,乙、丙簽訂一項協議,約定原由甲公司對丁公司的50萬元債權由丙享有。同年5月,丙向法院起訴丁要求歸還50萬元貨款。有關該案的正確表述是:( )A.乙、丙之間的協議有效,丁應向丙償還50萬元貨款B.乙、丙之間的協議無效,丙無權向丁追索貨款C.乙、丙之間的協議有效,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故丙無權向丁追索貨款D.乙、丙之間的協議有效,但丁有權選擇向乙或丙履行義務參考答案A考查知識點債權債務的法定承受。解題思路和依據(1)公司法的185條第3款規定:“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按所達成的協議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這
30、里的協議是指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的協議。全體股東由乙公司承受全部債務的決議對債權人無效,但由乙承受全部債權的決議和公告有效,因為它不損害債權人的利益。乙與丙原有連帶債權,雙方約定由丙向丁主張債權,不違反法律,自當有效。(2)丙對丁享有的債權,雙方約定由丙享有,屬于債權的轉讓。按照當時的法律,債權的轉讓須經債務人的同意(民法通則第91條)。因此,排除A、C項,肯定B項。(3)D項自相矛盾,因此排除。(4)按排除法,只剩下B項。應注意的問題此題按照合同法的規定,結果有所不同。(1)由乙公司承擔全部債務的決議無效。(2)由乙公司承受債權的決議及公告有效。(3)乙與丙之間的協議屬于債權的轉讓,是有效的,
31、因此可以選擇A項。金錢債權的轉讓不須債務人的同意,通知債務人即可,丙公司的起訴就起到了通知的作用。(七)權利與義務的終止1.(98.卷三。單。1)在法律沒有特別規定及合同沒有特別約定時,出現了下述哪種情況,一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 )A.對方當事人有違約行為B.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適當履行C.對方當事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D.以種類物為標的的合同,其標的部分毀損、滅失參考答案此題出自合同法頒布之前,按照合同法此題沒有正確答案。考查知識點法定解除權的條件。解題思路和依據無。應注意的問題按照現行合同法第94條衡量,沒有正確答案。2.(99.卷三。單。1)甲廠于10月4日到乙公
32、司購買一批原料,當場提貨并付款2.5萬元。次日,甲廠因貨物質量不合格,將這批原料退回乙公司,乙公司簽收,但未退款。10月7日,甲廠到乙公司購買電器一批,價款2.8萬元,提貨時與乙公司約定2日內付款。2日期滿,甲廠未付款,乙公司上門催收。甲廠認為前后債務相抵,只需支付3 000元。雙方發生爭議,依據債的消滅原理,下列對此案的處理意見哪項是正確的?( )A.甲廠應先付給乙公司2.8萬元,再請求乙公司退款2.5萬元B.乙公司應先退給甲廠2.5萬元,再請求甲廠付款2.8萬元C.甲廠付給乙公司3 000元,雙方了結債務D.甲廠應付給乙公司1.4萬元,待乙公司退款之后,再付給1.4元參考答案C考查知識點抵
33、銷。解題思路和依據抵銷是以自己的債權充抵自己的債務。法定抵銷權是形成權,抵銷權人向對方主張抵銷權,即可發生抵銷的效力,因此選擇C項。應注意的問題抵銷是兩個債權債務關系產生債權、債務的抵銷。一項合同,或者一個法律關系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存在抵銷的問題。3.(99.卷三。單。11)債權人胡某下落不明,債務人沙某難以履行債務,遂將標的物提存。沙某將標的物提存以后,該標的物如果意外毀損、滅失,其損失應由誰承擔?( )A.應由胡某承擔 B.應由沙某承擔C.應由沙某與胡某共同承擔 D.應由提存機關承擔參考答案按照出題者的本意,答案是A項。但本題的答案不具有惟一性,也可能是D項。考查知識點提存。解題思路和依據把
34、A項作為答案,其理由是合同法第103條的規定:“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應注意的問題由債權人承擔風險,是相對于債務人來說的,即提存后,風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分配給債權人。在債權人與提存機關之間,存在著一個保管法律關系。如果標的物的意外毀損、滅失是由提存機關保管不善造成的,自然由提存機關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產生的損失都由債權人承擔,那是對法律的曲解。(八)違約責任2.(98.卷三。單。7)某服裝廠與某紡織廠簽訂了一份購銷合同,約定紡織廠向服裝廠供給純毛衣料100萬米,按紡織廠提供的樣品交貨,紡織廠交貨經服裝廠驗
35、收后,服裝廠即將衣料加工成衣服銷售。后購買衣服的消費者反映衣料的質量有問題。經過檢驗,紡織廠提供的樣品是含有8滌綸的衣料,紡織廠亦是按該樣品向服裝廠交貨的。本案的性質應如何認定?( )A.重大誤解 B.民事欺詐C.違約行為 D.侵權行為參考答案C考查知識點違約責任的構成。解題思路和依據題干中沒有重大誤解、侵權的情況,因此,應當排除A、D項。約定紡織廠提供純毛衣料,但紡織廠提供的樣品卻含有8%的滌綸。其有欺詐的嫌疑,但條件不足,而違約是必然存在的,因此,選擇C項比較保險。欺詐的存在,不影響違約的成立。應注意的問題題干中說明是按樣品交貨的,但對于樣品買賣,樣品的隱蔽瑕疵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成立。5.(
36、00.卷三。單。12)甲與乙訂立了一份蘋果購銷合同,約定甲向乙交付20萬公斤蘋果,貨款為40萬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萬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支付違約金6萬元。甲因將蘋果賣給丙而無法向乙交付蘋果,在乙提出的如下訴訟請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護自己的利益,又能獲得法院支持的訴訟請求是什么?( )A.請求甲雙倍返還定金8萬元B.請求甲雙倍返還定金8萬元,同時請求甲支付違約金6萬元C.請求甲支付違約金6萬元,同時請求返還支付的定金4萬元D.請求甲支付違約金6萬元參考答案C考查知識點違約金與定金的關系。解題思路和依據合同法第116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
37、金或者定金條款。”也就是說,定金與違約金只能選擇適用,不能合并適用。選擇權歸被違約的一方。乙請求甲支付違約金6萬元,同時請求返還支付的定金4萬元。這是選擇了違約金,沒有適用定金罰則(定金的原數返還不是定金罰則的適用)。這樣,既符合法律規定,又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的利益。A項的雙倍返還,乙實際只能得到4萬元的違約補償。B項違反合同法第116條的規定。D項忘記自己還有要求原數返還定金的權利。應注意的問題有人認為雙倍返還的8萬元,就等于得到了8萬元的違約補償,而忘記自己曾經交付了4萬元。10.(97.卷三。單。1)甲公司與乙公司(建筑企業)于1997年4月簽訂了一買賣合同,約定1997年8月30日由
38、甲向乙提供建筑用水泥100噸。同年5月初,甲公司所在地發生洪水災害,甲公司未將災情之事通知乙公司。同年8月底,乙公司催促交貨,甲公司未交。同年9月30日,甲公司交貨,同時致函乙公司,表明因受水災而致遲延交貨事實。乙公司因遲期收到水泥而影響工程進度,被發包方扣罰工程款1萬元。有關該案的正確表述是:( )A.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遲延交貨,對乙公司被扣罰的1萬元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B.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遲延交貨,對乙公司被扣罰的1萬元只承擔部分賠償責任C.甲公司在取得主管機關有關災情的證明后,免予承擔賠償乙公司1萬元損失的責任D.由于甲公司未能及時通知乙公司不能按時交貨,故應向乙公司承擔1萬元損失的賠償
39、責任參考答案D考查知識點不可抗力與違約責任的關系。解題思路和依據直接承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有義務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實以及對履行的影響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甲公司沒有履行及時通知的法定義務,對乙公司的損失應當予以賠償,因此選D項。應注意的問題不可抗力并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免責。13.(99.卷三。單。10)1997年5月,張某從華豐商場購買了一臺熱水器。同年6月,該熱水器因質量問題給張某造成了人身傷害。1998年10月,張某向華豐商場提出交涉。雙方協商未果,張某于同年1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張某有權請求華豐商場承擔何種民事責任?( )A.僅有權請求華豐商場承擔侵權責任B.僅有權請
40、求華豐商場承擔違約責任C.有權請求華豐商場承擔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D.只能在請求承擔侵權責任或違約責任中選擇其一參考答案D考查知識點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解題思路和依據合同法第122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當前的觀點認為,原告不能為違約和侵權雙重請求。應注意的問題如果熱水器的質量問題是廠家的原因造成的,相對于受害人,商場不因此免責。(十) 買賣合同2.(00.卷二。多。45)2000年5月4日,易某將自家的耕牛租與劉某使用2個星期,5月10日,劉某提出要買下此耕牛,易某表示同意
41、。雙方商定價格為1000元,并約定1個月后交付款項。但5月12日該耕牛被雷劈死。關于此案。以下選項哪些是正確的?( )A.該買賣合同的生效時間是5月10日B.該買賣合同中耕牛的交付時間是5月10日C.該耕牛意外滅失的風險由易某承擔D.該耕牛意外滅失的風險由劉某承擔參考答案ABD考查知識點(1)買賣合同的性質(2)簡易交付;(3)風險負擔的一般規則。解題思路和依據(1)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于雙方達成協議時生效,故A項是正確的。(2)合同法第140條規定:“標的物在訂立合同之前已為買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時間為交付時間。”此為簡易交付的規定。因此B項是正確的。(3)合同法第142條規定:“標的物毀
42、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據此,C項不正確,D項正確。應注意的問題有很多人把交款作為風險轉移的標志。其實,根據合同法第142條規定,風險的轉移,除非當事人有特約,與價款的交付無關。3.(02.卷三。多。38)在以下哪種情況下,出賣人應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A.合同約定賣方代辦托運,出賣人已將標的物發運,即將到達約定的交付地點B.買受人下落不明,出賣人將標的物提存C.標的物已運抵交付地點,買受人因標的物質量不合格而拒收貨物D.合同約定在標的物所在地交貨,約定時間已過,買受人仍未前往提貨參考答案AC考查
43、知識點風險責任的負擔。解題思路和依據本題是多選題,可以用排除法來確定答案。(1)買受人下落不明,出賣人將標的物提存,依據合同法第103條的規定,應當由買受人承擔風險。第103條指出:“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故排除B項。(2)買受人因標的物質量不合格而拒收貨物,依據合同法第148條的規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風險。合同法第148條規定:“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故肯定C項。(3)依
44、據合同法第141條、146條的規定,排除D項。應注意的問題因A項題意不清,有兩個交付地點,只好采用排除法,將A保留。4.(99.卷三。多。52)在以下哪些情況下,買受人應當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A.標的物已運抵交付地點,買受人因標的物質量不合格而拒絕接受B.出賣人已經將標的物發運,即將到達約定的交付地點C.合同約定在標的物所在地交貨,約定時間已過,買受人仍未前往提貨D.買受人下落不明,出賣人將標的物提存參考答案CD考查知識點風險責任的負擔。解題思路和依據(1)A項是行使履行抗辯權的行為,根據合同法第148條的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應當由出賣人承擔。即由違約人承擔。應當排除A項
45、。(2)標的物尚未交付,依照合同法第142條的規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因此應當排除B項。(3)約定時間已過,買受人仍未前往提貨,應當由買受人承擔風險,即由違約人承擔風險。合同法第143條規定:“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因此,選項C是正確的。(4)依據合同法第103條的規定,提存后應當由買受人承擔風險,故選擇D項。應注意的問題C項的選擇應當適用合同法第143條,但很多人適用合同法第146條。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時才能適用合同法第146條,而本題不存在約定不明的情況。(十二)贈與合同1.(00.
46、卷三。多。51)甲公司與某希望小學乙簽訂贈與合同,決定捐贈給該小學價值2萬元的鋼琴兩臺,后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換,不愿履行贈與合同。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 )A.贈與合同屬于單務法律行為,故甲公司可以反悔,且不承擔違約責任B.甲公司尚未交付設備,故可撤銷贈與C.乙小學有權要求甲交付鋼琴D.若甲公司以書面形式通知乙小學不予贈與,則甲公司不再承擔責任參考答案ABD考查知識點贈與合同的性質與贈與人的撤銷權。解題思路和依據對希望小學的贈與屬于社會公益性質的贈與。合同法第186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公證的贈與合同,不
47、適用前款的規定。”因此,應當選ABD.合同法第188條規定:“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據此,乙小學有權要求甲交付鋼琴。應注意的問題不知道任意撤銷權的限制。即不了解合同法第186條第2款的規定。3.(99.卷三。單。5)某公司在民政部門主辦的大型賑災義演會上,當眾宣布向民政部門設立的救災基金捐贈100萬元。事后,該公司遲遲未支付捐款。下列意見哪一項是正確的?( )A.此項捐贈允諾沒有法律約束力,但該公司背信行為應受輿論譴責B.此項捐贈允諾沒有法律約束力,但對于該公司以虛假允諾騙取宣傳報道的行為,民政部門
48、可給予行政處罰C.此項捐贈允諾有法律約束力,但該公司有權在支付捐款之前予以撤銷D.此項捐贈允諾有法律約束力,該公司無權撤銷,受贈人有權要求支付捐款參考答案D考查知識點贈與任意撤銷的限制。解題思路和依據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并且公益贈與不允許任意撤銷。因此選擇D項。合同法第186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應注意的問題應當認為,公司與民政部門的贈與法律關系(贈與合同)已經成立。民政部門只要未拒絕,就視為接受贈與(承諾)。而民政部門是沒有權力拒絕接受公益贈與的。因為它只是受贈人,不是受
49、益人。如果拒絕,就是危害社會公益。(十三)借款合同2.(99.卷三。多。53)下列四份借款合同,雙方對支付利息的期限均無約定,事后亦不能達成補充協議,依照合同法的規定,借款人支付利息的義務應當如何履行?( )A.甲合同的約定借款期限為6個月,則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利息B.乙合同的約定借款期限為1年,則應當每滿6個月時支付一次利息C.丙合同的約定借款期限為30個月,則應當分別在滿12個月、24個月和30個月時支付利息D.丁合同的約定借款期限為50個月則應當分別在滿12個月、24個月、36個月和50個月時支付利息參考答案AC考查知識點利息支付的時間。解題思路和依據合同法第205條規定:“借款人
50、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故:(1)A項正確。(2)B項錯誤。(3)C項正確。C項中24個月,是第24個月。(4)D項錯誤。丁應當在第12、24、36、48、50個月的時候支付利息。即應當支付5次,而D項只有4次。應注意的問題熟悉規定即可。(十四)租賃合同1.(02.卷三。多。32)某甲將私房2間出租給某乙,租期為2年,在租期內,某甲又與某丙簽訂了私房2間的買賣合同。下列論述中正確的是:( )A.某甲與某丙所簽訂的合同無效,
51、因為某甲未取得某乙的同意B.某甲應當提前3個月通知某乙房屋將要出售C.某乙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于某丙購買房屋D.如某丙購得了房屋,則其有權決定原甲、乙之間的房屋租憑合同是否繼續執行參考答案BC考查知識點租賃人的通知義務及買賣不破租賃的規則。解題思路和依據(1)合同法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為保障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法律規定了出租人出賣情況下的通知義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18條規定,出賣人出租房屋,應當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
52、購買權。3個月的規定,應當視為對“合理期限”的解釋,盡管“3個月”的規定在前。(2)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租賃在前,買賣在后,買賣不破租賃。應注意的問題后邊的,不能擊破前邊的,這是一般規則。(十九)技術合同1.(02.卷三。多。56)甲、乙共同完成一項發明,就該項發明的專利申請權所作的下列判斷中,哪些是正確的?( )A.如果甲不同意申請專利,乙可以自行申請B.如果甲放棄其專利申請權,乙可以單獨申請,但取得專利后,甲有免費使用的權利C.如果甲準備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應簽訂書面合同D.如果甲準備轉讓其專利申請權,乙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參考答案BCD考查知識點共同開發專利申請權的歸屬。解題思路和依據(1)合同法第340條規定:“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當事人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條件下優先受讓的權利。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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