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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試驗規程JTJ052-2000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CJJ190主編單位:北京市市政工程局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實施日期:1991年8月1日關于發布行業標準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通知建標19913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計劃單列市建委,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原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6)城科字第276號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編的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業經審查,現批準為行業標準,編號CJJ1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原部標準市政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暫行標準(道路工程)CJJ181同時廢止。

2、本標準由城鎮道路橋梁標準技術歸口單位北京市市政設計研究院歸口管理,其具體解釋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負責。本標準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出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一九九一年一月四日第一章 總則第1.0.1條 為適應市政工程設發展的需要,統一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辦法和評定標準,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質量,促進市政道路工程的質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標準。 第1.0.2條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應按本標準執行。工業廠區內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區范圍外的遠郊區及縣(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第1.0.3條 原材料、半成品或

3、成品的質量標準,凡本標準有規定者,應按照執行;無規定者,應按現行有關的標準執行。 第1.0.4條 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中其它有關的技術要求,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第二章檢驗評定方法和等級標準第2.0.1條 市政道路工程的質量評定,分為“合格”與“優良”兩個等級。第2.0.2條 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單位工程應按以下要求劃分:一、工序:工序劃分為:路基、基層、面層、附屬構筑物等。二、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劃分部位,但也可按長度劃分為若干個部位。三、單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獨立核算項目,應是一個單位工程。采用分期單獨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應是若干個單位工程。第2.0.3條 檢

4、驗評定必須經外觀項目檢查合格后,才能進行允許偏差項目的檢驗。第2.0.4條 進行抽樣檢驗時,應使抽樣取點能反映工程的實際情況(凡檢驗范圍為長度者,應按規定間距抽樣選取較大偏差點;其它則可在規定范圍內選取較大偏差點)。第2.0.5條 市政道路工程質量的檢驗及評定應按工序、部位及單位工程三級進行,當該工程不劃分部位時,可按工序、單位工程兩級進行。其評定標準的主要依據為合格率:一、工序: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應評為“合格”。1.主要檢查項目(在項目欄列有者)的合格率應達到100%;2.非主要檢查項目的合格率均應達到70%,且不符合本標準要求的點,具最大偏差應在允許偏差的1.5倍之內。在特殊情況下如最

5、大偏差超過允許偏差1.5倍,但不影響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結構和使用功能,仍可評為合格。優良:符合下列要求者應評為“優良”。1.符合合格標準的條件。2.全部檢查項目合格率的平均值,應達到85%。二、部位:合格:所有工序合格,則該部位應評為“合格”。優良:在評定為合格的基礎上,全部工序檢查項目合格率的平均值達到85%,則該部位應評為“優良”(在評定部位時,模板工序不參加評定)。三、單位工程: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為合格,則該單位工程應評為“合格”。優良:在評定合格的基礎上,全部部位(工序)檢驗項目合格率的平均值達到85%,則該單位工程應評為“優良”。第2.0.6條 工序的質量如不符合本標準規定,應及

6、時進行處理。返工重做的工程,應重新評定其質量等級。加固補強后改變結構外形成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響使用效果)的工程,一律不得評為優良。第2.0.7條 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必須符合下列規定:一、工序交接檢驗。在施工班組自檢互檢的基礎上,由檢驗人員(專職或兼職)進行工序交接檢驗,評定工序質量等級,填寫表2.0.71。二、部位交接檢驗。檢驗人員在工序交接的基礎上進行部位交接檢驗,評定部位質量等級,填寫表2.0.72。三、單位工程交接檢驗。檢驗人員在部位或工序交接檢驗的基礎上進行單位工程交接檢驗,評定單位工程質量等級,填寫表2.0.73。第三章路基第一節 土方第3.1.1條 填土經碾壓夯實后不得有

7、翻漿、“彈簧”現象。第3.1.2條 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植土及有機物質等。第3.1.3條 路基土方壓實度標準應符合表3.1.31、表3.1.32的規定。第二節 石方第3.2.1條 上邊坡必須穩定,嚴禁有松石、險石。第3.2.2條 路基石方允許偏差應符合表3.2.2的規定。第三節 路床第3.3.1條 路床不得有翻漿、彈簧、起皮、波浪、積水等現象。第3.3.2條 用1215t壓路機碾壓后,輪跡深度不得大于5mm。第3.3.3條 路床允許偏差應符合表3.3.3的規定。第四節 路肩第3.4.1條 肩線必須直順,表面必須平整,不得有阻水現象。 第3.4.2條 路肩允許偏差應符合表3.4.2的規定。第五

8、節 邊溝、邊坡第3.5.1條 邊坡必須平整、堅實、穩定、嚴禁貼坡。第3.5.2條 邊溝上口線應整齊、直順,溝底應平整,邊溝排水應暢通。第3.5.3條 土質、石質邊溝、邊坡允許偏差應符合表3.5.3的規定。第四章基層第一節 砂石基層第4.1.1條 表面應堅實、平整,不得有浮石、粗細料集中等現象。第4.1.2條 用12t以上壓路機碾壓后輪跡深度不得大于5mm。第4.1.3條 砂石基層允許偏差應符合表4.1.3的規定。第二節碎石基層第4.2.1條 表面應堅實、平整,嵌縫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形成一層。第4.2.2條 用12t以上壓路機碾壓后,輪跡深度不得大于5mm。第4.2.3條 碎石基層允許偏差應符

9、合表4.2.3的規定。第三節 瀝青貫入式碎石基層第4.3.1條 表面應堅實、平整,嵌縫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形成一層。第4.3.2條 表面無積油、漏澆現象,并不得污染其它構筑物。第4.3.3條 用12t以上壓路機碾壓后,輪跡深度不得大于5mm。第4.3.4條 瀝青貫入式碎石基層允許偏差應符合表4.3.4的規定。第四節 石灰土類基層第4.4.1條 灰土中粒徑大于20mm的土塊不得超過10%,但最大的土塊粒徑不得大于50mm。灰土應拌和均勻,色澤調和,石灰中嚴禁含有未消解顆粒。第4.4.2條 有12t以上壓路機碾壓后,輪跡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土、脫皮、松散現象。第4.4.3條 石灰土類基層

10、允許偏差應符合表4.4.3的規定。第五節 塊石基層第4.5.1條 塊石必須直立緊靠、大面朝下、嵌楔密實、不得有疊鋪現象。第4.5.2條 塊石基層允許偏差應符合表4.5.2的規定。第六節 石灰、粉煤灰類混合料基層第4.6.1條 石灰、粉煤灰類混合料應拌合均勻,色澤調和一致。砂礫(碎石)最大粒徑不大于50mm,大于20mm的灰塊不得超過10%,石灰中嚴禁含有未消解顆粒。第4.6.2條 攤鋪層無明顯的粗細顆粒離析現象。第4.6.3條 用12t以上壓路機碾壓后,輪跡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料、脫皮、松散現象。第4.6.4條 石灰、粉煤灰類混合料基層允許偏差應符合表4.6.4的規定。第五章面層第一

11、節 水泥混凝土(包括預制混凝土)面層第5.1.1條 模板必須支立牢固,不得傾斜、漏漿。第5.1.2條 板面邊角應整齊,不得有大于0.3mm的裂縫,并不得有石子外露和浮漿、脫皮、印痕、積水等現象。第5.1.3條 伸縮縫必須垂直,縫內不得有雜物。伸縫必須全部貫通,傳力桿必須與縫面垂直。第5.1.4條 切縫直線段應線直,曲線段應彎順,不得有夾縫,灌縫不得漏縫。第5.1.5條 水泥混凝土(包括預制混凝土)面層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1.5的規定。第二節 瀝青混凝土面層第5.2.1條 表面應平整、堅實,不得有脫落、掉渣、裂縫、推擠、爛邊、粗細料集中等現象。第5.2.2條 用10t以上壓路機碾壓后,不得有明顯

12、輪跡。第5.2.3條 接茬應緊密、平順、燙縫不應枯焦。第5.2.4條 面層與路緣石及其它構筑物應接順,不得有積水現象。第5.2.5條 瀝青混凝土面層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2.5的規定。第三節 黑色碎(礫)石面層第5.3.1條 表面應平整、堅實,不得有脫落、掉渣、裂縫、推擠、爛邊、粗細料集中等現象。第5.3.2條 用10t以上壓路機碾壓后,不得有明顯輪跡。第5.3.3條 接茬應緊密、平順、燙縫不應枯焦。第5.3.4條 面層與路緣石及其它構筑物應接順,不得有積水現象。第5.3.5條 黑色碎(礫)石面層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3.5的規定。第四節 瀝青貫入式面層第5.4.1條 表面應平整、密實,不得有松散

13、、裂縫、油包、油丁、波浪、泛油等現象。第5.4.2條 面層用12t以上壓路機碾壓后,不得有明顯輪跡。第5.4.3條 瀝青貫入應深透,澆灑應均勻,不得污染其它構筑物。第5.4.4條 嵌縫料必須掃墁均勻,不得有重疊現象。第5.4.5條 面層與路緣石及其它構筑物應接順,不得有積水現象。第5.4.6條 瀝青用量應滿足有關規范要求。第5.4.7條 瀝青貫入式面層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4.7的規定。第五節 瀝青表面處治面層第5.5.1條 表面應平整、密實,不得有松散、裂縫、油包、油丁、波浪、泛油等現象。第5.5.2條 瀝青澆灑應均勻,不得污染其它構筑物。第5.5.3條 嵌縫料必須掃墁均勻,不得有重疊現象。第

14、5.5.4條 瀝青用量應滿足有關規范要求。第5.5.5條 瀝青表面處治層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5.5的規定。第六節 泥結碎石面層第5.6.1條 泥漿必須澆灌均勻,表面應平整、堅實,不得有松散、彈簧等現象。第5.6.2條 用10t以上壓路機碾壓后,不得有明顯輪跡。第5.6.3條 面層與其它構筑物接順,不得有積水現象。第5.6.4條 泥結碎石面層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6.4的規定。第七節 級配礫石面層第5.7.1條 混合料配比必須符合級配曲線范圍,拌和應均勻。第5.7.2條 表面應平整、堅實,不得有松散、粗細料集中、波浪等現象。第5.7.3條 面層用10t以上壓路機碾壓后,不得有明顯輪跡。第5.7.4

15、條 面層與其它構筑物應接順,不得有積水現象。第5.7.5條 級配礫石面層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7.5的規定。第六章附屬構筑物第一節 側石、緣石第6.1.1條 側石、緣石必須穩固,并應線直、彎順、無折角,頂面應平整無錯牙,側石勾縫應嚴密,緣石不得阻水。第6.1.2條 側石背后回填必須密實。第6.1.3條 側石、緣石允許偏差應符合表6.1.3的規定。第二節 預制塊人行道第6.2.1條 鋪砌必須平整穩定,灌縫應飽滿,不得有翹動現象。第6.2.2條 人行道面層與其它構筑物應接順,不得有積水現象。第6.2.3條 預制塊人行道允許偏差應符合表6.2.3的規定。第三節 現場澆筑水泥混凝土人行道第6.3.1條

16、板面邊角應整齊,不得有大于0.3mm的裂縫,并不得有石子外露、浮漿、脫皮、印痕等現象。第6.3.2條 表面線格必須整齊、清晰。第6.3.3條 面層與其它構筑物應接順,不得有積水現象。第6.3.4條 現場澆筑水泥混凝土人行道允許偏差應符合表6.3.5的規定。第四節 瀝青類人行道第6.4.1條 瀝青人行道表面應平整、堅實,不得有脫落掉渣、裂縫、推擠、爛邊、粗細料集中等現象。第6.4.2條 接茬應緊密、平順,燙邊不應枯焦。第6.4.3條 面層與其它構筑物應接順,不得有積水現象。第6.4.4條 瀝青貫入應深透,澆灑應均勻,不得污染其它構筑物。第6.4.5條 瀝青類人行道允許偏差應符合表6.4.5的規定

17、。第五節 涵洞、倒虹管第6.5.1條 砌體必須咬扣緊密,砂漿飽滿密實,灰縫整齊,不得有空鼓,墻面應平齊。第6.5.2條 蓋板、基底混凝土應澆搗密實,坐漿安裝穩固。第6.5.3條 流水道必須暢通,不得阻水。第6.5.4條 涵洞、倒虹管允許偏差應符合表6.5.4的規定。第6.5.5條 倒虹管閉水試驗允許滲水量應符合表6.5.5的規定。第六節 收水井、支管第6.6.1條 收水井內壁抹面必須平整,不得起殼裂縫。第6.6.2條 井框、井篦必須完整無損,安裝應平穩。第6.6.3條 井內嚴禁有垃圾等雜物,井周及支管回填必須滿足路基要求。第6.6.4條 支管必須直順,不得有錯口,管頭應與井壁齊平。第6.6.5

18、條 收水井、支管允許偏差應符合表6.6.5的規定。第七節 護底、護坡、擋土墻(重力式)第6.7.1條 砌體砂漿必須嵌填飽滿、密實。第6.7.2條 灰縫應整齊均勻,縫寬符合要求,勾縫不得有空鼓、脫落。第6.7.3條 砌體分層砌筑必須錯縫,其相交處的咬扣必須緊密。第6.7.4條 沉降縫必須直順貫通。第6.7.5條 預埋件、泄水孔、反濾層、防水設施等必須符合設計規范的要求。第6.7.6條 干砌石不得有松動、疊砌和浮塞現象。第6.7.7條 護底、護坡、擋土墻(重力式)允許偏差應符合表6.7.7的規定。第七章道路半成品第一節 預制側石、緣石第7.1.1條 預制側石、緣石表面不得有蜂窩、露石、脫皮、裂縫等

19、現象。第7.1.2條 預制側石、緣石允許偏差應符合表7.1.2的規定。第二節 預制道板(大方磚、小方磚)第7.2.1條 預制道板表面不得有蜂窩、露石、脫皮、裂縫等現象。第7.2.2條 彩色道板必須表面平整,色彩均勻,線路清晰和棱角整齊。第7.2.3條 預制道板(大方磚、小方磚)允許偏差應符合表7.2.3的規定。第八章測量第8.0.1條 水準點閉合差:,式中L為水準點之間的水平距離,單位為km。第8.0.2條 導線方位角閉合差:秒,式中n為測站數。第8.0.3條 直接丈量測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8.0.3的規定。附錄一本標準采用的名詞和各地習用名詞對照 本標準采用名詞各地習用名詞路床基層面層平整度

20、側石緣石收水井人行道板(小方磚、大方磚)支管石灰礫石井框井篦伸縮縫閉水倒虹管擋土墻勾縫砂漿人行道瀝青表面處治路基、路床、路胎、道胎、路槽基層、基礎、墊層、過渡層、隔離層、扎根層、主料層路面平坦度道牙、立道牙、路緣石、路邊牙、路邊石、路牙平道牙、平石、路沿、臥石茄利、雨水井、雨水口、進水口九格磚、水泥磚、水泥花磚連管、連接管、過街管白灰卵石井座、井圈進水口蓋、茄利蓋溫度縫、伸漲縫磅水虹吸管護墻嵌縫水泥漿、水泥灰漿、素灰步道瀝青表面處理、潑油附錄二質量評定統計計算舉例勞動路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一、工程概況勞動路全長627m,修建7m寬路面,共計4389,兩側安裝側石。路面結構為15cm石灰土類(爐

21、渣石灰土)基層,7cm瀝青穩定碎石基層,5cm中粒式瀝青混凝土面層。二、工程工序、部位劃分1.工序劃分:工序劃分為路床、爐渣石灰土基層、瀝青穩定碎石基層、瀝青混凝土面層、側石五項。2.由于本工程道路長度較短、不劃分部位。三、工序施工質量檢驗評定1.路床工序:主要檢查項目合格率:100%非主要檢查項目合格率:86.1%評定:優良2.爐渣石灰土基層:主要檢查項目合格率:100%非主要檢查項目合格率:85.5%評定:優良3.瀝青碎石穩定基層:主要檢查項目合格率:100%非主要檢查項目合格率:86.8%評定:優良4.瀝青混凝土面層:主要檢查項目合格率:100%非主要檢查項目合格率:89.8%評定:優良

22、5.側石合格率:80.5%評定:合格 6.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見附表2.2)主要檢查項目合格率(平均值):100%非主要檢查項目合格率(平均值):85.74%評定:優良工序施工質量評定表單位(部位)工程名稱:勞動路道路工程工程技術負責人:質檢員: 檢驗評定表工序名稱:瀝青混凝土面層 施工員:年月日 單位(部位)工程質量評定表 工程(部位)名稱:施工隊: 號部位(工序)名稱合格率(%)質量等級備注劃項其它項1路床10086.1優良 2爐渣石灰土基層10085.5優良 3瀝青碎石穩定基層10086.8優良 4瀝青混凝土面層10089.8優良見附表2.15側石 

23、80.5合格                    平均合格率92.08優良 質量評定意見主要檢查項目均達到質量標準主干道路面質量較好。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程技術負責人:質檢員:施工員:年月日 附錄三混凝土強度驗收的評定標準評定混凝土強度的試塊,必須按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87的規定取樣、制作、養護和試驗,其強度必須符合下列規定:一、用統計方法評定混凝土強度時,其強

24、度應同時符合下列兩式的規定:mfcu-1sfcu0.9fcu,kfcu,min2fcu,k二、用非統計方法評定混凝土強度時,其強度應同時符合下列兩式的規定:mfcu1.15fcu,kfcu,min0.95fcu,k式中 mfcu同一驗收批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的平均值(N/m);sfcu同一驗收批混凝土強度的標準差(N/m)當sfcu的計算值小于0.06fcu,k時,取sfcu0.06fcu,k;fcu,k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標準值(N/m);fcu,min同一驗收批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的最小值(N/m);、合格判定系數,按附表3.1取用。合格判定系數附表3.1 合格判定系數試塊組數101415

25、2425121.700.901.650.851.600.85注: 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87)中的混凝土強度等級與鋼筋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TJ1074)和鋼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20483)等規范中的混凝土標號,按附表3.2進行換算。 附表3.2 混凝土標號100150200250300400500600相當混凝土強度等級C8C13C18C23C28C38C48C58按照鋼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20483)評定混凝土強度時,其試塊必須按其規定的組數留置,強度必須符合下列規定;一、用統計方法評定混凝土強度時,按下述條件評定:R小0.85R標二、當同批試塊少

26、于10組時,應用非統計方法,按下述條件評定: R小0.9R標式中n組試塊強度的平均值;K合格判定系數;按附表3.3取用;合格判定系數附表3.3 n1014152425K1.701.651.60Snn組試塊強度的標準差;R標混凝土設計標號;R小n組試塊強度中最小一組的值。檢驗方法檢查標準養護齡期28d試塊抗壓強度的試驗報告。混凝土強度按單位工程內強度等級,齡期相同及生產工藝條件、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為同一驗收批評定。但單位工程中僅有一組試塊時,其強度不應低于1.15fcu,k。附錄四施工現場土工試驗方法一、路基土方最大干質量密度和最優含水量測定方法本試驗的目的是用規定的擊實方法(輕型擊實法和重

27、型擊實法),測定土的含水量與質量密度的關系,從而確定該土的最優含水量與相應的最大干密度。擊實儀的規格及主要技術性能附表4.1 類別擊實儀名稱錘底直徑(mm)錘質量kg落高cm試筒尺寸層數每層錘擊次數擊實方式試料用量kg擊實功KJ/m內徑cm高cm容積cm輕型輕錘型5.12.530.510.211.6947325轉圈3591.6重型重錘型5.04.54510.012.71000527轉圈32685.2(一)輕型擊實法1.儀器設備(1)輕型擊實儀:(規格與技術性能見附表4.1)(2)天平:稱量200g、感量0.01g;稱量2000g、感量1g。(3)臺稱:稱量10kg,感量5g。(4)篩:孔徑5m

28、m。(5)其它:鋁盒、噴水設備、碾土器、盛土器、推土器、修土刀及保濕設備等。2.試樣準備(1)將代表性的風干土或在低于60溫度下烘烤干的土樣放在橡皮板上,用木碾碾散,過5mm篩拌勻備用,土量為1520kg。(2)測定土樣風干含水量,按土的塑限估計其最優含水量(一般較塑限約小36%,其中對砂性土約小3%,對粘性土約小6%)依次相差約2%,即其中有兩個大于和兩個小于最優含水量。準備五個不同含水量的土樣,所需加水量可按下式計算:式中Mw土樣所需的加水量(g);Mo含水量wo時土樣的質量(g);wo土樣已有的含水量(0.01%);w1要求達到的含水量(0.01%)。(3)按預定含水量制備試樣稱取土樣。

29、每個約2.5k8,分別平鋪于一不吸水的平板上,用噴水設備往土樣上均勻噴灑預定的水量,拌和均勻后,密封的盛器內(或塑料袋內)浸潤備用。浸潤時間對高塑性粘土(CH)不得少于一晝夜,對低塑性土(CL)可酌情縮短,也不應少于12h。3.操作步驟(1)將擊實儀放在堅實地面上,取制備好的試樣600800g倒入筒內,整平其表面,并用圓木板稍加壓緊,然后按附表4.1規定的擊實次數進行擊實。擊實時擊錘應自由鉛直落下,落高也按附表4.1調試正確,錘跡必須均勻分布于土面。然后安裝套環,把土面刨成毛面,重復上述步驟進行第二層及第三層的擊實,擊實后超出擊實筒的余土高度不得大于6mm。(2)用修土刀沿套環內壁削挖后,扭動

30、并取下套環,齊筒頂細心削平試樣,拆除底板,如試樣底面超出筒外亦應削平。擦凈筒外壁,稱質量,準確至1g。(3)用推土器推出擊實筒內試樣,從試樣中心處取2個各約1520g土測定其含水量。計算至0.1%,其平行誤差不得超過1%。(4)按(1)(3)步驟進行其它不同含水量試樣的擊實試驗。4.計算及制圖(1)按下式計算擊實后各點的干質量密度:(計算至0.01g/cm)式中pd干質量密度(g/m);po濕質量密度(g/m);w1含水量(%)。2)以干質量密度為縱座標,含水量為橫座標,繪制干質量密度與含水量的關系曲線,曲線上峰值點的縱、橫座標分別表示土的最大質量干密度和最優含水量。附圖4.1pdw1關系線(

31、二)重型擊實法1.儀器設備(1)重錘型擊實儀、規格與技術性能見附表4.1。(2)天平:稱量200g,感量0.01g,稱量2000g,感量1g。(3)臺稱:稱量10kg,感量5g。(4)篩:孔徑5mm。(5)其它:鋁盒、噴水設備、碾土器、盛土器、推土器、修土刀及保濕設備。 2.試樣準備與輕型擊實法相同。3.操作步驟擊實儀的錘質量為4.5kg,落高45cm。分五層、每層27錘擊次數(見附表4.1)。其它操作程序均與輕型擊實法相同。4.計算與制圖與輕型擊實法相同。 二、路基土方含水量試驗方法土的含水量是土在100105下烘到恒重時所失去的水分質量和達恒重后干土質量的比值,以百分數表示。本試驗以烘干法

32、為室內試驗的標準方法。在野外如無烘箱設備或要求快速測定含水量時,可依土的性質和工程情況采用下列方法:酒精燃燒法(1)儀器設備本試驗需用下列儀器設備:1)稱量盒(定期調整為恒重值);2)天平:稱量500g,感量0.01g;3)酒精:純度96%以上;4)滴管、火柴、調土刀等。(2)操作步驟1)取代表性試樣(粘性土25g,砂性土2030g)。放入稱量盒內,立即蓋好盒蓋稱量。稱質量時,可在天平一端放上等質量的稱量盒或盒等質量的砝碼,稱量結果即為濕土質量。2)用滴管將酒精注入放有試樣的稱量盒中,直至盒中出現自由液面為止。為使酒精在試樣中充分混合均勻,可將盒底在桌面上輕輕敲擊。3)點燃盒中酒精,燒至火焰熄

33、滅。4)將試樣冷卻數分鐘,按以上2)、3)步驟方法再重復燃燒兩次。當第三次火焰熄滅后,蓋好盒蓋立即稱干土質量。5)本試驗稱量應準確到0.01g。6)按下式計算含水量:式中wo含水量(%);m濕土質量(g);md干土質量(g)。計算到0.1%。7)本試驗需進行二次平行測定,取其算術平均值。允許午行差值應符合附表4.2的規定。含水量測定的平行差值附表4.2 含水量(%)允許平行差值(%)10以下40以下40以上0.5128)本試驗記錄格式見附表4.3含水量試驗附表4.3工程名稱試驗者試驗方法計算者試驗日期校核者 土樣編號土樣說明盒號盒質量(g)盒濕土質量(g)盒干土質量(g)濕土質量(g)干土質量

34、(g)含水量(g)平均值(%)126粉質粘土(CI)41951822.6122.1019.9319.5713.412.913.212粘土(CH)09143920.7720.3516.2415.8427.928.528.2128粘土(CH)41913318.5720.4415.2516.8221.821.521.7三、路基土方質量密度試驗方法土的質量密度是土的單位體積質量。本試驗對一般粘質土,都應采用環刀法。如果土樣易碎裂,難以切削,可用蠟封法。在現場條件下,對粗粒土,可用灌砂法和灌水法。(一)環刀法(1)儀器設備本試驗需用下列儀器設備1)環刀:內徑68cm、高23cm、壁厚1.52mm;2)天

35、平:稱量500g,感量0.01g;3)其它:切土刀、鋼絲鋸、凡士林等。(2)操作步驟1)按工程需要取原狀土或制備所需狀態的擾動土樣,整平其兩端,將環刀內壁涂一薄層凡士林,刃口向下放在土樣上。2)用切土刀(或鋼絲鋸)將土樣削成略大于環刀直徑的土柱。然后將環刀垂直下壓,邊壓邊削,至土樣伸出環刀為止。將兩端余土削去修平,取剩余的代表性土樣測定含水量。3)擦凈環刀外壁稱質量。若在天平放砝碼一端放一等質量環刀,可直接稱出濕土質量。準確至0.1g。4)按下式計算質量密度及干質量密度:式中po質量密度(g/cm);pd干質量密度(g/cm);m濕土質量(g);V環刀容積(cm);w1含水量(%)。計算至0.

36、01(g/cm)。5)本試驗需進行二次平行測定,其平行差值不得大于0.03g/cm,取其算術平均值。本試驗記錄格式見附表4.4。質量密度試驗(環刀法)附表4.4 工程名稱編號試驗者土樣說明計算者試驗日期校核者 試樣編號土樣類別環刀號濕土質量(g)體積(c)濕質量密度(g/c)干質量(g)干質量密度(g/c)平均干質量密度(g/c)126粉質土1063392.793.264.3464.341.441.4981.782.21.271.281.28127粘質土186151126.8126.264.3464.3498.998.91.541.531.54128粘質土15885125.6126.764.3

37、464.34103.2104.01.611.621.62二)灌砂法(1)儀器設備本試驗需用下列儀器設備1)灌砂法質量密度試驗儀,見附圖4.2。包括有:1.漏斗;2.漏斗架;3.防風筒;4.套環;附有三個固定器。2)臺稱:稱量10kg,感量5g,或稱量50kg,感量10g;3)量砂:粒徑0.250.5mm干燥,清潔均勻砂1040kg;4)其他:量砂容器(有蓋),直尺、鏟土工具等。(2)操作步驟(用套環)1)在試驗地點,將面積約400c×40c的一塊地面鏟平。如檢查填土壓實密度時應將表面未壓實土層清除掉,并將壓實土層鏟去一部分(其深度視需要而定),使試坑底能達到規定的取土深度。 附圖4.

38、2 灌砂法質量密度試驗儀2)稱盛量砂的容器加量砂的質量,按附圖4.2:將儀器放在整平的地面上,用固定器將套環位置固定。開漏斗閥,將量砂經漏斗灌入套環內,待套環灌滿后,拿掉漏斗,漏斗架及防風筒(無風可不用防風筒),用直尺刮平套環上砂面,使與套環邊緣齊平。將刮下的量砂細心倒回量砂容器,不得丟失,稱量砂容器加第一次剩余量砂質量。3)將套環內的量砂取出,稱其質量,倒回量砂容器內,環內量砂允許有少部分仍留在環內。4)在套環內挖試坑。其尺寸大致如附表4.5。試坑尺寸與相應的最大粒徑附表4.5 試樣最大粒徑試坑尺寸直徑(mm)深度(mm)525256080150200250200250300挖坑時要特別小心

39、,將已松動的試樣全部取出。放入盛試樣的容器內,將蓋蓋好,稱容器加試樣質量,并取代表性試樣,測定其含水量。5)在套環上重新裝上防風筒、漏斗架及漏斗。將量砂經漏斗灌入試坑內。量砂下落速度應大致相等,直至灌滿套環。6)取掉漏斗、漏斗架及防風筒,用直尺刮平套環上的砂面,使與套環邊緣齊平。刮下的量砂全部倒回量砂容器內,不得丟失。稱量砂容器加第二次剩余量砂質量。7)本試驗稱質量精度:稱量小于10kg為5g;大于10kg時為10g。8)按下式計算濕質量密度及干質量密度:式中po質量密度(g/cm);pd干質量密度(g/cm);m1量砂容器加原有量砂總質量(g);m2量砂容器加第一次剩余量砂質量(g);m3從

40、套環中取出的量砂質量(g);m4試樣容器加試樣質量(包括少量遺留量砂質量(g);m5量砂容器加第二次剩余量砂質量(g);m6試樣容器質量(g);w1含水量(%);pn往試坑內灌砂時量砂的平均質量密度(g/cm);ps挖試坑前,往套環內灌砂時量砂的平均質量密度(g/cm),計算至0.01(g/cm)。若量砂被浸濕或混有雜質時,應充分風干過篩后再行使用。土中有很大孔隙,量砂可能進入其孔隙時,可按天然地面或試坑外形,松弛地放一層柔軟紗布,再向套環或試坑中灌入量砂。因量砂質量密度隨灌砂時量砂的落距及試坑尺寸而不同,故式中的量砂質量密度ps及pn必須采用與灌砂條件相適應的質量密度。若經量砂質量密度校驗證

41、明ps與pn相差很小時,式中ps可用pn代替。3)操作步驟(不用套環)1)按用套環操作步驟準備試驗地點,在刮平的地面上按其操作步驟4)的規定挖坑。2)稱盛量砂容器加量砂總質量,在試坑上放置防風筒和漏斗,將量砂經漏斗灌入試坑內,量砂下落速度應大致相等,直至灌滿套環。3)試坑灌漏量砂后,去掉漏斗及防風筒,用直尺刮平量砂表面,使與原地面齊平,將多余的量砂倒回量砂容器,不足時可以補充。稱量砂容器加剩余量砂質量。4)按下式計算濕質量密度及干質量密度:式中m7量砂容器加剩余量砂質量(g),計算至0.01(g/cm)。5)本試驗需進行二次平行測定,取其算術平均值記錄。本試驗記錄格式見附表4.6及4.7。質量

42、密度試驗(灌砂法,用套環)附表4.6工程名稱試驗者計算者試驗日期校核者 質量密度試驗(灌砂法,不用套環)附表4.7工程名稱試驗者計算者試驗日期校核者四、石灰土及石灰類混合料最大干質量密度和最優成型試驗方法石灰穩定類材料壓得愈密實其強度愈高,但要碾壓到要求的壓實度,除應具一定的碾壓機械效能外,石灰類混合料中需要有適當的含水量。過濕、過干均不能達到要求的壓實度。本試驗的目的是用規定的擊實方法,測定石灰土及石灰類混合料的含水量與質量密度的關系,從而確定其最大干質量密度與相應的成型含水量。本試驗適用于石灰土及摻入一定比例的碎(礫)石,天然砂礫或工業廢渣等石灰類混合料。并按其不同粒徑選擇擊實儀具。擊實儀

43、的規格及主要技術性能附表4.8 擊實儀名稱錘底直徑cm錘質量kg落高cm試筒尺寸擊實分層每層擊實次數擊實方法試樣用料kg最大粒徑mm擊實功kJ/m內徑cm高cm容積cm小型擊實儀7.02.5305.05.0100(98.1)1砂性土30次定點擊實122205粉性土35次2512.5粘性土40次2940重擊錘實型儀5.04.5451012.7997527轉圈3252685.25.14.545.715.211.62104556轉圈5382682.2表中小型擊實儀適用于試料最大粒徑為2mm的石灰土。重錘型擊實儀適用于石灰土及石灰類混合料。當試料中粒徑大于5mm的顆粒含量不超過30%;且最大允許粒徑為

44、25mm時采用小擊實筒(容積997cm)。當試料中粒徑大于5mm的顆粒含量超過30%,且最大允許粒徑為38mm時采用大擊實筒(容積為2104cm)。(一)小型擊實儀擊實法1.儀器設備(見附圖4.3)附圖4.3 100cm擊實儀1儀器底座;2楔緊螺絲;3半圓試筒;4套筒;5活塞;625kg夯錘;7導桿柄;9墊板(1)容積100cm擊實儀一套;(規格與技術性能見附表4.8)(2)天平:稱量200g,感量0.01g,稱量500g,感量0.1g。(3)篩:篩孔2mm(4)其他:鋁盒,噴水設備,碾土器,盛土器,推土器,修土刀及保濕設備。2.試樣準備將土搗碎,通過2mm篩孔,選取1.52.0kg的土樣,測

45、其含水量,換算成干質量,按照設計的石灰劑量準確摻入熟石灰,并仔細拌勻。加入稍低于按經驗估計的最優含水量(略比素土大13%),再充分拌勻備用。3.試驗步驟將兩半圓筒3(見附圖4.3)用少許煤油涂抹后,合攏起來放入底座1內,繼將墊板9放入,擰緊螺絲2,然后套上套筒4,將折合干質量約200g的混合料裝入套筒內,蓋上活塞5,插入:導桿7和夯錘6,將錘提高到手柄下,自30cm高度處落下,將試件夯實。夯實次數:(見附表4.8),夯實試驗應在堅實的地面(水泥混凝土或塊石)上進行,松軟地面會影響測定結果。附圖4.4 重型擊實儀(尺寸單位:mm)(a)小擊實筒、擊錘和導桿;(b)大擊實筒、擊錘和導桿1套筒;2擊

46、實筒,3底板;4墊塊;5提手;6導筒;7硬橡皮墊;8擊錘試件按規定次數擊實后,小心地將導桿、活塞及套筒取下,用修土刀仔細地沿圓筒邊緣將試件多余部分削去,表面與圓筒齊平。拆開兩半圓筒或用錘自下向上將試件輕輕頂出,稱其濕質量準確至0.1g。同時取樣少許,測定其含水量。求該試件的干質量密度。如此重復數次,每次增加含水量23%(一般為五次)一直做到水分增加而試件質量密度開始降低為止,此時得到的峰值換算為干質量密度。即為求得該灰土的最大干質量密度與其相應的最優成型含水量。4.計算及制圖同路基土方最大干質量密度和最優含水量測定方法中(一)輕型擊實法4。(二)重錘型擊實儀擊實法:1.儀器設備(見附圖4.4)

47、(1)重錘型擊實儀一套:分小擊實筒容積為997c及大擊實筒2104c,其規格及主要技術性能見附表4.8。(2)天平:稱量200g,感量0.01g,稱量2000g,感量1g。(3)臺稱:稱量10kg,感量5g。(4)篩:孔徑5mm,25mm,40mm(5mm,25mm,38mm。(5)其他:鋁盒、噴水設備、碾土器、盛土器、推土器、修土刀及保濕設備。2.試樣準備將原材料分別通過要求的篩孔(土、灰應通過5mm篩孔,摻入的骨料應通過允許最大粒徑的篩孔),按照設計配合比分別稱質量,摻合后仔細拌勻。加入低于按經驗估計的最優含水量,再充分拌勻備用。一般應準備按估計最優含水量,依次相差2%的試樣5組,即兩個大

48、于和兩個小于估計的最優含水量,備料:小擊實筒為1520kg左右,大擊實筒為3035kg左右。3.操作步驟均與路基土方最大干質量密度和最優含水量測定方法中。(一)輕型擊實法中的3相同,應注意大擊實筒的分層與擊實次數見附表4.8。4.計算與制圖:同路基土方最大干質量密度和最優含水量測定方法中(一)輕型擊實法4。五、瀝青混凝土標準密度測定方法(300kg/c壓力成型法與馬歇爾穩定度儀擊實成型法)(一)瀝青混合料拌制和試件制備1.試驗儀具(1)試驗室用小型瀝青混合料拌和機,(或用小鐵鍋炒拌);(2)瀝青混凝土試模:試模如附圖4.5。它由一中空圓柱體,上下兩壓頭所組成。試模尺寸,根據組成瀝青混凝土混合料

49、中骨料最大粒徑尺寸規定見附表4.9。附圖4.5 瀝青混凝土試模附表4.9 混合料名稱試模尺寸(mm)試樣面積(cm)dHh1h2砂質瀝青混合料細粒(或中粒)式瀝青混合料中粒和粗粒式瀝青混合料50.571.4101.0130170180405050808090101212204080(3)烘箱(4)壓力機(或萬能試驗機)。2.試件制備方法(1)按瀝青混合料組成的設計方法所計算的配合比數據,稱取各種礦質集料傾于拌和機(或金屬拌和鍋)內,加熱至150160(根據所用瀝青稠度決定)。同時,將已脫水的瀝青加熱至140150(根據瀝青稠度確定)。(2)將加熱好的瀝青按配合比中需要的瀝青用量,逐漸加入不斷攪拌的集料中,待拌勻后最后灑入預先加熱好的石粉。繼續拌和集料與瀝青使其均勻為止(約拌1015min)。(3)自烘箱中取出預先擦干凈、加熱至140150、與骨料最大尺寸相適應的試模,將其內部及兩壓頭涂以潤滑劑,將下承壓軸置于模中。為保證當模子壓實時,上下承壓軸能對向自由移動,下承壓軸應墊一墊圈,使承壓頭突出模底口23cm。(4)稱取已拌和好的瀝青混合料,每個試件所續混合料重可按下式計算確定:式中q每個試件的混合料用量(g)d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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