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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廣州市推進基層公共服務綜合平臺建設工作方案 根據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推進基層公共服務綜合平臺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財農2015326號)的要求,在落實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廣州市“五個一”社會治理政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工作方案廣州市推進行政審批“條塊結合、四級聯動、以區為主、重點下移、集成服務”改革實施方案的基礎上,制定廣州市推進基層公共服務綜合平臺建設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政府主導、整合資源、統一建設、規范運作,信息共享、便民高效”的原則,在我市現有的建設基層政務服務的基礎上,進一步按照“機構人員統一、場所標識統一、流程內容統一、信息系統統一、經費保障統一”等“五個統一”的要求,通過有效整合

2、現有各類基層公共服務平臺的場所、設備、人員、經費等資源,將面向基層群眾的公共服務事項納入區、鎮(街)、村(社區)三級政務服務平臺集中辦理,逐步實現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一站式”辦理、“一條龍”服務。2015年底前部分區實行綜合受理模式。到2015年年底,在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基本搭建完成基礎上,區、鎮(街)全面實行“三集中三到位”管理模式,其中:荔灣、黃埔、海珠、天河、南沙實行受理審批監管相分離模式和集成服務模式。整合建設完成市、區兩級“五個一”平臺綜合信息系統,全市政務綜合信息資源共享率達到60%以上,網上辦事大廳連接到全市所有社區(村)。2016年全面鋪開受理審批監管相分離模式和集成服務模式

3、。到2016年年底,全市區、街鎮、村(社區)政務服務中心(公共服務綜合平臺)機構全面建立,達到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一站式辦理率達到90%以上,網上申報辦理率達到80%以上,全流程網上辦理率達到50%以上。2017年實現業務標準化和跨區通辦。到2017年底,全市各級所有審批和服務類事項完成標準化建設,實現同一事項統一名稱、統一受理標準,60%的基層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實現區內跨街鎮辦理,30%的基層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實現跨區辦理,個人類服務事項實現全城通辦;列入居民辦證制度改革的87個個人相關證照、證明等全部實現電子化流轉共享復用;推進經部門審核的電子申請材料共享復用;基層服務100%支

4、持網上申請,業務網上申報辦理率達到80%以上,全流程網上辦理率達到6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完善基層政務服務中心(公共服務綜合平臺) 進一步建設完善基層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統一標識的區、鎮(街)、村(社區)三級“一站式”基層政務服務(公共服務)機構及場所,明確區、鎮(街)、村(社區)三級政務服務中心(公共服務綜合平臺)的職能,落實區、鎮(街)、村(社區)三級政務服務中心(公共服務綜合平臺)工作人員。1. 進一步完善區、街鎮政務服務中心,全面實施“三集中、三到位”的管理模式。按照有機構、有牌子、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備、有制度、有人員、有系統、有經費的要求,完善辦事大廳。按照“應進必進

5、”要求,凡符合條件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均納入相應服務中心集中辦理,全面實施“三集中、三到位”的管理模式。(牽頭單位:各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編辦、市政務辦、市直各審批職能部門、市法制辦。完成時限:2015年12月底)。2. 建設完善村(社區)公共服務站。村(社區)未建公共服務站的,要加大力度抓緊建設。在已有的或在建的村便民服務站基礎上,統一掛“村(社區)公共服務站”的牌子,依托村委會、居委會作為村(社區)公共服務的辦公場所,村(社區)公共服務站集中受理村(社區)自身承擔的公共服務事項,受理代辦區街鎮職責范圍內公共服務事項。村(社區)公共服務站主任由村支部書記、社區黨支部書記兼任,其余工

6、作人員可由村(社區)干部兼任,也可整合現有的計生專干、護林員、大學生村官等進入村(社區)管理服務隊伍。確需額外聘請工作人員的,由街鎮根據實際情況,通過采取購買服務等方式解決人力不足的問題。(牽頭單位:各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3. 完善基層政務服務中心集成服務模式。一是完善區政務服務中心集成服務模式。各區政務服務中心辦事大廳可根據本區場地及業務實際情況,參照市政務服務中心設置辦事服務區域。區本級的事項,原則上應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實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牽頭單位:各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編辦、市政務辦、市直相關審批

7、職能部門。完成時限:荔灣、黃埔、海珠、天河、南沙區,2015年12月底;越秀、番禺、白云、花都、從化、增城區,2016年6月底。)二是完善鎮(街)政務服務中心集成服務模式。街(鎮)政務服務中心辦事大廳可根據鎮(街)實際情況,統一設立綜合受理窗口、綜合辦理窗口。鎮(街)本級和市、區有關部門駐鎮(街)機構辦理的事項,原則上應納入鎮(街)政務服務中心實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有條件的鎮(街)可逐步將醫療、衛生、供水、供電、供氣等公共服務事項引進鎮(街)政務服務中心實行集中辦理、統一管理。(牽頭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6年6月底。)三是村(社區)公共服務站。進一步完

8、善村(社區)公共服務站功能,規范基本公共服務流程,做好政務服務功能向村(社區)的延伸工作。(牽頭單位:各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 (二)明晰權責,統一規范區、鎮(街)、村(社區)三級公共服務內容和項目1. 明晰工作職責。按照“權責統一、便民利民”要求,在劃定政府服務、居民自治、市場服務三方面職能界限基礎上,結合工作職責和權限明確劃分區、鎮(街)、村(社區)三級公共服務平臺服務權責,編列公共服務權責清單,明晰區、鎮(街)、村(社區)三級公共服務中心工作職責。(牽頭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2. 推進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

9、務事項的規范管理。按照省、市開展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要求,建立統一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目錄管理制度,規范區、鎮(街)、社區(村)三級事項的目錄,統一事項的主項、子項設置及名稱。嚴格規范事項實施依據、審批對象、審批類別等基本要素,實現區、鎮(街)同一事項的名稱、類別相同,同一層級的同一事項的子項設置、實施依據、審批對象、審批類別相同。未納入目錄的事項(涉密事項除外)不得實施審批或變相實施審批。編寫格式統一規范的業務手冊和辦事指南,優化重組行政審批要素、梳理再造行政審批流程、細化量化裁量標準。(牽頭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5年12月底)(三)優化整合,統一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公共服務

10、綜合平臺)信息網絡系統按照連接暢通、簡單高效、信息安全、運行穩定的要求,在整合原有市、區、鎮(街)、村(社區)四級硬件設備、軟件系統、網絡資源的基礎上,建立升級集“服務、管理、監督”三位一體的“一站式”的政務服務中心(公共服務綜合平臺)信息網絡。圍繞省、市2015年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各項指標要求,全面完善基層網上服務站點。1. 做好基礎網絡互聯互通,確保信息資源共享到位。在已有網絡基礎上,結合各地工作實際,采取新建、升級、租賃等方式,以市區、區鎮(街)千兆交換、鎮(街)至村(社區)百兆交換光纖網絡為最低標準,將網絡連通到村(社區),確保應用系統能夠部署到基層,政務信息交換共享訪問順暢。(牽頭單位

11、:市工信委,配合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2. 加強業務梳理優化,進一步完善網上辦事大廳。依照現行目錄和標準,組織市、區、鎮(街)、村(社區)各級部門開展業務梳理并推進事項進駐,進一步完善市、區網上辦事大廳、鎮(街)網上辦事站,建設拓展所有村(社區)網上辦事點,凡向公眾提供的所有審批、備案、公共服務須全部進駐網上辦事大廳,所有事項辦事指南必須清晰、準確。10月底前,所有鎮(街)受理的事項全部進駐本級網上辦事大廳;11月底前,所有村(社區)網上辦事站點全部開通,所有服務事項100%提供網上辦理服務功能,超額完成省行政審批事項全流程辦理率達到60%與網上辦結率達到50%以上

12、的指標要求。(牽頭單位:市編辦、市政務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5年12月底)3. 著力提升全市網辦服務能力。加快推進部門應用系統與本級“五個一”平臺的對接聯通,各級部門實行綜合受理的業務原則上需全部通過本級綜合受理系統開辦業務,同步利用市統建網上申辦系統提供網上辦事服務;市級部門尚未建設在線申辦系統的事項原則上使用市統建系統統一開通網上辦事服務,推進網上辦事入口逐步整合;區、鎮(街)、村(社區)尚未建設在線申辦系統的事項,原則上全部使用市統建系統開通網上辦事服務,由各區負責實施;市、區各級部門已有網上辦事系統需分別與本級網上辦事大廳對接,整體提升全市網上辦事服

13、務能力。全市所有事項到場次數不超過2次,全部在線辦事應用全部接入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并與市民網頁、企業網頁以及移動應用(手機版網上辦事大廳)系統對接聯通、單點登錄,辦事結果電子證照化率達80%以上;70%以上的網上申辦事項到現場辦理次數不超過1次。(牽頭單位:市政務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4. 建設完善基層網辦服務站點。結合行政審批“聯動集成”改革,按照集約統籌原則,完善鎮(街)網上辦事站;結合網格化管理服務工作要求,建設開通所有村(社區)網上辦事點,試點建設村(社區)網辦迷你廳和自助服務終端,為“最后一公里”政務服務提供支撐。按照市“五個一”平臺

14、建設工作要求,各區統一本區內各鎮(街)、村(社區)事項名稱、審批標準和業務表格,同步提供申請材料電子樣本和說明,整合相關數據按照全市統一標準建設基礎數據目錄,及時向市“五個一”平臺、政府信息共享平臺等公共平臺共享辦事數據信息;統一本級鎮(街)政務服務中心、村(社區)服務站與網上辦事站點進駐事項,促進基層事項網上辦理。(牽頭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5年12月底)5.構建網上網下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通過網上辦事大廳(12345電話、網頁、微信等多種受理渠道)和實體政務大廳統一受理平臺,實現全市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從政務外網和前臺綜合受理、政務內網和后臺分類審批到前臺統一出件的全流

15、程監督管理,促進實體政務大廳與網上辦事大廳行政審批服務工作規范化管理、一體化運作。通過自助服務、網格代辦、郵政快遞等形式,以及第三方平臺(微信、支付寶等)提供服務,拓展政務服務渠道,推行跨區域、跨層級、網上網下一體化的政務服務體系。(牽頭單位:市政務辦、各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區各有關部門。完成時限:市一級,2015年10月底;區一級,荔灣、海珠、黃埔、天河、南沙,2015年12月底;越秀、白云、花都、番禺、從化、增城,2016年6月底)6.保障公共服務信息系統網絡與信息安全。加強網絡與信息安全監測、預警和應急管理,制定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做好數據備份,保障數據安全。(牽頭單位:市工信

16、委。完成時限:2016年年底)(四)嚴格規范,建立區、鎮(街)、村(社區)三級政務服務運行模式按照“一站式辦理、一條龍服務”工作要求,建立科學合理、規范高效的區、鎮(街)、村(社區)三級聯網同步的政務服務運行模式。(牽頭單位:各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政務,市各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16年年底)1.建立標準化的區、鎮(街)、村(社區)外部辦事流程。對于城鄉居民申請的辦理事項,由區、鎮(街)、村(社區)根據職責和權限,對于每一項業務均制定標準化的辦事流程圖,明確辦理業務需要提供的材料、辦理要求、辦理時限等要素,并在區、鎮(街)、村(社區)政務服務中心公示,在網上辦事大廳公布。2.建立標準化的辦

17、事內控規程。明確區、鎮(街)、村(社區)辦理政務(公共)服務業務的內控規程,將辦事規程的逐一標準化。對應每個事項制定一個內部運行控制圖,一般包括申請和受理、承辦、審核、批準、辦結五個環節,對于逾期沒有辦結的業務,要設立提醒機制,督促業務部門加快辦理,提高辦事效率。制定區、鎮(街)、村(社區)三級政務(公共)服務平臺工作人員考核辦法,對區、鎮(街)、村(社區)三級政務(公共)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考核,將考核結果納入本人年度考核范圍。(五)完善機制,提高基層公共服務綜合平臺經費保障水平1.建立健全基層公共服務平臺的經費保障機制。市、區、鎮(街)按照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要求,將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經費

18、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16年完成)2.建立公共服務財政保障機制。一是按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工作要求,繼續加大力度實施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按照壓減專項轉移支付、擴大一般性轉移支付的要求,將部分現行屬于地方事權且信息復雜程度較高,適合地方管理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審批和資金分配工作下放地方,轉入一般性轉移支付補助范圍,增強縣級自主權,不斷提高區級對基本公共服務的保障水平(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7年完成)。二是市財政加大對財力薄弱鎮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對8個山區鎮的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與升級予以支

19、持,以每個社區居委一次性補助5萬元、每個行政村一次性補助8萬元為測算基數。轉移支付的資金由各山區鎮所在區統籌使用。(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各有關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6年完成)3.鼓勵通過購買服務方式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屬于政府承擔的基本公共服務、社會事務服務、行業管理與協調、技術服務以及政府履職所需輔助性事務等事項,適合采取市場化方式提供、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原則上可通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16年完成)(六)加強人員保障。結合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強化街(鎮)政務服務及管理協調職能,整合街(

20、鎮)現有機構編制資源,明確負責政務服務管理機構和人員配置,建立街(鎮)政務服務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務”隊伍,所需人員編制可通過調劑街(鎮)現有編制解決或通過聘用人員方式解決。(牽頭單位:市編辦、各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政務辦。完成時限:荔灣、海珠、天河、黃埔、南沙區,2015年10月底前;越秀、白云、花都、番禺、從化、增城區,2016年4月底前;各街(鎮),2016年4月底前)三、工作步驟(一)動員部署階段(2015年10月)。在充分調研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根據省的方案要求,制定市的實施方案,明確建設基層政務服務中心(基層公共服務平臺)的目標任務、工作階段、實施步驟及相關要求。(二)深入開

21、展階段(2015年11月-2016年11月)。按照工作部署全面推進建設完善工作。(三)總結驗收階段。2016年12月底前對建設情況進行綜合驗收,通報全市政務服務中心(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情況。(四)全面深化階段(2017年1月-2017年12月)。在完成省的工作目標任務的基礎上,努力實現市“自選動作”即2017年實現業務標準化和跨區通辦,全面提升全市政務服務水平。四、加強組織建立由市財政局、市編辦、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政務辦組成的基層公共服務綜合平臺建設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平臺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管理、督辦通報和考核驗收等工作。市財政局負責牽頭統籌組織工作,制定實施方案,推進工作落實,

22、監督檢查落實情況,建立健全基層公共服務平臺的經費保障機制;市編辦負責指導區落實區、街(鎮)政務服務中心主要職能、機構、編制,以及建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務”隊伍,配合市政務辦統一規范三級公共服務內容和項目;市政務辦負責區、街鎮、村(社區)三級基層政務服務中心(公共服務綜合平臺)信息網絡系統的統一設計、標準制定、任務分配、組織推進、檢查督辦,指導各區落實開展建設完善基層政務中心(公共服務平臺)工作。各區要抓落實,及時研究解決平臺建設及運行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并負責落實區、街鎮、村(社區)三級基層政務服務中心的建設及日常運行的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把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抓、部門各負其責、紀檢監察監督問責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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