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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國際私法(10套試卷附答案)國際私法11一、單項選擇題(共20道試題,共40分。)1.最早的國際私法成文法規范出現在(B)中。A.巴伐利亞法典 B.永徽律 C.法國民法典 D.德國民法施行法2.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國家確定屬人法的分歧起源于(C)。A.巴伐利亞法典 B.普魯士法典 C.法國民法典 D.德國民法施行法3.在“侵權行為適用侵權行為地法”這一沖突規范中,“侵權行為”系(A)。A.范圍 B.系屬 C.連接點 D.準據法4.19世紀以前,國際私法的主要表現形式是(C)。A.成文法
2、160; B.判例法 C.學說法 D.成文法與學說法并存5.意大利等歐洲大陸法系國家(B)。A.把外國法看作事實,由當事人舉證證明 B.把外國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負責查明 C.原則上把外國法視為法律,由法官查明,必要時要求當事人協助 D.由法學專家負責查明外國法的內容6.國際私法創立于(C)。A.法國 B.英國 C.意大利 D.中國7.我國北洋軍閥政府在1918年頒布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國際私法立法(C)。A.民法施行法 B.中國國際私法 C.法律適用條例 D.涉外民
3、事法律適用法8.法國法律規定不動產繼承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德國法律規定不動產繼承適用被繼承人本國法。兩國都認為本國指定的法律包括沖突規范在內。假設一德國公民死于法國并在法國留有不動產,為此不動產繼承發生爭訟,會產生(C)。A.在法國起訴會發生反致 B.在德國起訴會發生反致 C.在任何一國起訴都不會發生反致 D.在任何一國起訴都會發生反致9.法院地法這一系屬公式主要解決(D)。A.有關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財產繼承方面的法律沖突 B.不動產物權方面的法律沖突 C.行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沖突 D.涉外民事訴訟程序方面的
4、法律沖突10.(C)開始,出現了以單行法規來專門規定沖突法的立法方式。A.18世紀末 B.19世紀初 C.19世紀末 D.20世紀初11.當沖突規范所援引的外國法的內容依照法律規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時,我國法院通常的做法是(B)。A.駁回起訴 B.適用我國法律 C.適用本應適用的外國法相近似或相類似的其他國家的法律 D.適用一般法理12.海牙關于離婚與別居的法律沖突和管轄權沖突公約第2條規定:“離婚之請求,若非依夫婦之本國法及法院地法均有離婚之原因者,不得為之。”這是(C)。A.單邊沖突規范 B.雙邊沖突規范
5、160; C.重疊適用的沖突規范 D.選擇適用的沖突規范13.我國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時,如果我國法律和我國參加的國際條約對法院審理的民事案件沒有相應的規定時,法院可以(A)。A.適用國際慣例 B.以權威學者的學說為依據 C.駁回起訴 D.適用與案件有關的外國法律1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78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民事關系的案件時,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八章的規定來確定應適用的實體法。”這條規定表明,我國(B)。A.采用反致 B.不采用反致 C.采用轉致
6、 D.采用循環反致15.以當事人本國法作為屬人法起始于(C)。A.1756年巴伐利亞法典 B.1794年普魯士法典 C.1804年法國民法典 D.1898年日本法例16.19世紀前,國際私法調整涉外民事關系法律沖突僅有的方法是(A)。A.沖突法調整 B.實體法調整 C.國際公約調整 D.程序法調整17.從理性自然法出發,贊成將法律分為“人法”和“物法”,并主張擴大“人法”的適用范圍的學說是(B)。A.國際禮讓說 B.法國的法則區別說 C.法律關系本座說 D.既得權說18.(C)是國際私法
7、淵源的最早表現形式。A.國際條約 B.國際慣例 C.國內立法 D.國內判例19.意思自治原則是(D)提出來的。A.格勞秀斯 B.胡伯 C.奧斯汀 D.杜摩蘭20.根據格老秀斯的國家主權觀念,把荷蘭禮讓學派的思想系統化,創立了國際禮讓說的學者是(A)。A.胡伯 B.巴托魯斯 C.杜摩蘭 D.薩維尼二、多項選擇題(共20道試題,共40分。)1.當適用外國法不當引發錯誤的時候,允許當事人提起上訴的國家包括(BD)。A.法國 B.奧地利 C.德國 D.意大利2
8、.時際法律沖突產生的原因包括(ABC)。A.一國的沖突規范發生變化 B.一國的實體規范發生變化 C.一國政權更替,領土發生變更,或當事人國籍、住所發生變更導致法律發生變化 D.一國的法域出現變化3.外國法的內容通過各種途徑仍不能查明,各國采用的解決方法有(AD)。A.以法院地法代替應適用的外國法 B.法院強制性要求當事人之間和解 C.以權威學者的學說作為判案依據 D.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或抗辯4.經沖突規范援引某國法律作為涉外民事案件的準據法,而該國是一個多法域國家,存在區際法律沖突各國一般采取(ABD)方法確定準據法,解
9、決區際法律沖突A.以法院地沖突規范中的連接點確定準據法 B.按多法域國家的區際私法確定準據法 C.當事人協商確定準據法 D.法院地沖突規范專門針對多法域國家的法律適用規定了應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為準據法5.我國哪些立法中規定有國際私法規范?(ABC)A.繼承法 B.票據法 C.憲法 D.勞動法6.以下屬于利益分析說的主要觀點的選項包括(AB)。A.每個法域的法律背后都隱含著這個法域的政府利益,而這種利益是通過適用其法律來實現的 B.當不同法域之間的法律發生沖突時,必須了解和分析法律背后的政策和精神,在此基礎上確定
10、哪個法域的利益應當讓位 C.不同法域之間的法律沖突,根據是否存在利益,可分為真實沖突和虛假沖突 D.對于依外國法有效設定的權利,必須也為其他任何國家承認和保護7.依據我國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我國法院對于應適用的外國法律,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明(ABCD)。A.由當事人提供 B.由與我國訂立司法協助協定的締約對方的中央機關提供 C.由我國駐外使領館提供 D.由該國駐我國使館提供8.在我國,國際私法的淵源可以表現為(ABCD)。A.國內立法 B.國內判例 C.國際條約 D.國際慣例E.國際私法
11、權威學者的學說9.識別的依據是國際私法學者爭論不休的問題依何種法律進行識別,學者們的主張主要有(ABCD)。A.依法院地法識別 B.依準據法識別 C.用分析法學和比較法的方法識別 D.按不同的情況依據不同的法律進行識別10.我國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如適用的法律為外國法時,首先由法院查明外國法的內容法院不能確定外國法的內容的,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明(ABCDE)A.當事人提供 B.我國駐該國的使領館提供 C.該國駐我國的是領館提供 D.中外法學專家提供E.與我國訂立司法協助協定的締約對方的中央機關提供11.不接受反致、轉致的
12、國家有(ABC)。A.伊拉克 B.荷蘭 C.中國 D.瑞士12.以下哪些選項屬于沖突規范?(ABD)A.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B.不動產,即使屬于外國人所有,仍適用法國法 C.公民以他的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為住所,經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 D.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13.以下屬于意大利法則區別說的主要觀點的選項包括(AC)。A.法律包括兩大類:人法和物法 B.每個主權國家的法律必須在其境內行使,并且約束其臣民,但在境外無效
13、60; C.解決法律沖突可以從兩個相互聯系的方面來進行探討:城邦法則能否適用于城邦內的一切人和城邦法則能否適用于城邦以外的城邦居民 D.法官審理案件必須承認內外國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內外法律的平等14.國際私法有以下淵源(ABCD)。A.國內成文法 B.國際條約 C.國內判例 D.國際慣例15.國際私法的范圍應包括(ABCD)。A.沖突規范 B.統一實體規范 C.外國人民事法律地位規范 D.國際民事訴訟程序規范和國際商事仲裁程序規范16.以下選項屬于單邊沖突規范的有(BD)。A.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
14、法律 B.不動產,即使屬于外國人所有,仍適用法國法 C.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 D.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17.國際私法的組成規范有下列幾種(ABCD)。A.沖突規范 B.規定外國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規范 C.國際民事訴訟程序規范 D.涉外仲裁程序規范18.國際私法中的(BC)制度是19世紀在法國的司法審判實踐中首先得到應用的。A.公共秩序保留 B.反致 C.律規避 D.外國法的查
15、明19.國際私法在其發展歷史上,曾有以下學說(ABCD)。A.法則區別說 B.國際禮讓說 C.法律關系本座說 D.既得權說20.以下屬于結果選擇說的主要觀點的選項包括(ACD)。A.法院審理案件時,不應通過研究管轄權來選擇適用于案件的法律 B.法院只適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適用外國法 C.為實現公正目標,法院對可能適用的法律體系的內容不能視而不見 D.不同法域之間的法律沖突,根據是否存在利益,可分為真實沖突和虛假沖突三、案例分析題(共2道試題,共20分。)1.W是美國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間,因其駕駛的轎車被
16、美國石油公司雇員Z駕駛的卡車撞翻,W身受重傷。之后,W在美國石油公司營業執照領取地紐約起訴,請求法院判決美國石油公司做出侵權賠償。初審法院根據“侵權行為適用侵權行為地法”的沖突規范,確定本案應適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當事人提供并證明有關沙特阿拉伯法律,結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證明支持其訴訟請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證明支持其答辯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不足為有駁回訴訟。原告不服,提起上訴。請問:1什么是外國法的確定?外國法的確定一般有幾種方式?2在外國法不明時,如何解決法律適用的問題?答:1外國法的確定是指一國法院在審理涉外民事案件時,根據沖突規范的指引應適用外國法
17、作為準據法,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查明外國法的存在與否及怎樣確定外國法的內容。外國法的確定一般有以下幾種方式:一、把外國法看作是事實,由當事人負責查明并向法院舉證;二、把外國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負責查明外國法;三、原則上把外國法視為法律,由法官負責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時,當事人,法律專家及知道外國法內空的人可以提供;四、原則上把外國法視為法律,由當事人負責查明,當事人不能提供時,由法官采取措施負責查明.2,在外國法不明時的解決方法:一、以法院地法代替應適用的外國法;二、類推適用國內法;三、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或抗辯;四、適用一般法理;五、適用與外國法相近似的法律。 2.2006年
18、11月20日下午,某大學工人陳強在該校校園內騎自行車向右拐彎時,未打手勢示意,被從后面超車的該校留學生杰克騎自行車撞倒。經檢查,陳強右內踝關節挫傷,他的自行車前輪被撞壞,造成經濟損失約140元。學校曾為雙方進行調解,但雙方在杰克應付給陳強的賠償儲額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見。于是陳強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法院受理了本案。答:1本案中被告杰克的行為構成侵權。根據侵權行為適用侵權行為地法的原則,應以侵權行為地法為準據法。本案侵權行為的加害行為發生地和損害發生地是一致的,都是中國,所以法院應適用中國法。我國民法通則也是這樣規定的。2依照民法通則第146條第1款的規定:“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
19、當事人雙方國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國家有住所的,也可以使用當事人本國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所以,如果本案的當事人雙方都是外國人,并且都具有同一國籍或者在同一國家有住所,可使用他們的國籍國法或者共同的住所地法;如果雙方具有不同的國籍或者不在同一國家有住所,則應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國際私法期末考試試卷12一、單項選擇題(共20道試題,共40分。)1.意大利等歐洲大陸法系國家(B)。A.把外國法看作事實,由當事人舉證證明 B.把外國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負責查明 C.原則上把外國法視為法律,由法官查明,必要時要求當事人協助 D.由法學專家負責查明外國法的內容2.在中華人民共和
20、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這條沖突規范是(A)。A.單邊沖突規范 B.雙邊沖突規范 C.選擇型沖突規范 D.重疊型沖突規范3.英美法系國家在屬人法的確定上采用(B)原則。A.本國法 B.住所地法 C.慣常居所地法 D.居所地法4.(D)在他發表的現代羅馬法體系(第8卷)中提出了法律關系本座說。A.胡伯 B.伏特 C.杜摩蘭 D.薩維尼5.國旗國法是指(A)。A.發生涉外民事糾紛的船舶所懸掛的旗幟所屬國家的法律。 B.發生涉外民事糾紛的使館人員其使
21、館懸掛旗幟所屬國家的法律。 C.發生涉外民事糾紛的無國籍人自行選擇的旗幟所屬國家的法律。 D.發生涉外民事糾紛的外國人所共同選擇的旗幟所屬國家的法律。6.(B)在自己的學說中提出了虛假沖突和真實沖突的概念。A.庫克 B.凱弗斯 C.柯里 D.戴西7.(C)開始,出現了以單行法規來專門規定沖突法的立法方式。A.18世紀末 B.19世紀初 C.19世紀末 D.20世紀初8.(D)一國之內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間產生的法律沖突。A.時際法律沖突 B.人際法律沖突 C.靜態法律沖突
22、 D.區際法律沖突9.意思自治原則是(D)提出來的。A.格勞秀斯 B.胡伯 C.奧斯汀 D.杜摩蘭10.主編沖突法重述(第二次)的學者是(D)。A.凱弗斯 B.柯里 C.庫克 D.里斯11.最早的國際私法成文法規范出現在(B)中。A.巴伐利亞法典 B.永徽律 C.法國民法典 D.德國民法施行法12.法院地法這一系屬公式主要解決(D)。A.有關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財產繼承方面的法律沖突 B.不動產物權方面的法律沖突 C.行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沖突
23、 D.涉外民事訴訟程序方面的法律沖突13.我國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時,如果我國法律和我國參加的國際條約對法院審理的民事案件沒有相應的規定時,法院可以(A)。A.適用國際慣例 B.以權威學者的學說為依據 C.駁回起訴 D.適用與案件有關的外國法律14.既得權說是(C)提出來的。A.巴托魯斯 B.杜摩蘭 C.戴西 D.庫克15.法國民法典第6條規定:“個人不得以特別約定違反有關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的法律”,這是一條關于(D)的規定。A.識別 B.反致 C.法律規避 D.公共秩序保留
24、16.在“侵權行為適用侵權行為地法”這一沖突規范中,“侵權行為”系(A)。A.范圍 B.系屬 C.連接點 D.準據法17.沖突規范由(C)組成。A.假定處理 B.假定制裁 C.范圍系屬 D.制裁系屬18.提出政府利益分析說的學者是(B)。A.凱弗斯 B.柯里 C.庫克 D.薩維尼19.侵權行為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這條沖突規范的連接點是(B)。A.侵權行為 B.侵權行為地 C.侵權行為法律 D.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20.民事訴訟法第262條規定:“外國法院請
25、求協助的事項有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安全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執行”這一規定屬于(B)。A.反致 B.公共秩序保留 C.法律規避 D.司法豁免二、多項選擇題(共20道試題,共40分。)1.實踐中查明外國法的方法包括(ABCD)。A.把外國法看作事實,由當事人負責查明并向法院舉證 B.把外國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負責查明外國法 C.原則上把外國法視為法律,由法官負責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時,當事人、法律專家及知道外國法內容的人可以提供 D.原則上把外國法視為法律,由當事人負責查明,當事人不能提供時,由法官采取措施負責查
26、明2.關于國際私法性質的理論中,國際法學派的代表人物有(BC)。A.比爾 B.薩維尼 C.畢葉 D.貝斯特里基3.我國哪些立法中規定有國際私法規范?(ABC)A.繼承法 B.票據法 C.憲法 D.勞動法4.理論上,對識別的法律依據有以下哪幾種主張(ABCDE)。A.依法院地法識別 B.依準據法識別 C.分析法學與比較法學說 D.依最密切聯系地法識別E.依事實情況發生地法識別5.識別的依據是國際私法學者爭論不休的問題依何種法律進行識別,學者們的主張主要有(ABCD)。A.依法院地法識別
27、160; B.依準據法識別 C.用分析法學和比較法的方法識別 D.按不同的情況依據不同的法律進行識別6.識別可以基于以下(ABC)原因產生A.有關國家的法律對同一事實情況賦予了不同的性質 B.有關國家的法律對同一事實情況劃歸不同的法律范疇 C.與案件有關國家之間,一國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國家法律上所沒有的 D.受案法院法官對同一事實情況依與案件有關國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解釋7.我國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如適用的法律為外國法時,首先由法院查明外國法的內容法院不能確定外國法的內容的,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明(ABCDE)A.當事人提供
28、; B.我國駐該國的使領館提供 C.該國駐我國的是領館提供 D.中外法學專家提供E.與我國訂立司法協助協定的締約對方的中央機關提供8.時際法律沖突產生的原因包括(ABC)。A.一國的沖突規范發生變化 B.一國的實體規范發生變化 C.一國政權更替,領土發生變更,或當事人國籍、住所發生變更導致法律發生變化 D.一國的法域出現變化9.統一實體規范是指在(CD)中規定的用來確定當事人權利與義務的規范A.國內立法 B.國內判例 C.國際條約 D.國際慣例10.實踐中(AB)有限接受反致和轉致。A.英國
29、0; B.美國 C.法國 D.德國11.我國哪些立法中規定有國際私法規范?(ABCD)A.民法通則 B.海商法 C.合同法 D.民事訴訟法12.依據我國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我國法院對于應適用的外國法律,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明(ABCD)。A.由當事人提供 B.由與我國訂立司法協助協定的締約對方的中央機關提供 C.由我國駐外使領館提供 D.由該國駐我國使館提供13.國際私法上法律沖突產生的原因主要有(ABD):A.對同一民事關系,相關國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B.一國法律的域內
30、效力與另一國法律的域外同時作用于同一民事關系,法律的域內效力與法律的域外效力產生沖突 C.對同一法律概念,相關國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釋 D.受案法院在一定條件下承認外國法律的域外效力14.當適用外國法不當引發錯誤的時候,不允許當事人提起上訴的國家包括(AC)。A.法國 B.奧地利 C.德國 D.意大利15.以下屬于國際禮讓說的主要觀點的選項包括(BC)。A.法律包括兩大類:人法和物法 B.每個主權國家的法律必須在其境內行使,并且約束其臣民,但在境外無效 C.一國對另一國已在本國的領域內有效實施的法律,出于禮讓,
31、應讓它們在內國境內保持效力 D.法官審理案件必須承認內外國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內外法律的平等16.屬人法是以當事人的國籍住所或居所為連結點的系屬公式,主要解決(CD)等方面的法律沖突A.物權方面的 B.行為地方面的 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財產方面的 D.財產繼承方面的17.國際私法理論上贊成反致的理由包括(ABCD)。A.一國采用反致制度,可以擴大本國法的適用范圍 B.采用反致制度可以維護外國法律的完整性,體現了對外國主權的尊重 C.適用反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達到判決結果的一致性 D.采用反致有時可以使判決在外國得到
32、承認和執行18.國際私法的調整對象具以下法律特征(ABD)。A.涉外性 B.國際性 C.地域性 D.廣泛性19.以下屬于本地法說的主要觀點的選項包括(BC)。A.法院從不執行外國法,如果說有時執行外國法,那么所執行的不是外國法本身,而是依據外國法所取得的權利 B.法院只適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適用外國法 C.法院考慮適用外國法的時候,只是將外國法納入本國的法律范疇,作為本國的法律規范予以適用 D.對于依外國法有效設定的權利,必須也為其他任何國家承認和保護20.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
33、行)第194條規定:“當事人規避我國(BD)法律規范的行為,不發生適用外國法律的效力”A.任意性 B.強制性 C.規范性 D.禁止性三、案例分析題(共2道試題,共20分。)1.2006年11月20日下午,某大學工人陳強在該校校園內騎自行車向右拐彎時,未打手勢示意,被從后面超車的該校留學生杰克騎自行車撞倒。經檢查,陳強右內踝關節挫傷,他的自行車前輪被撞壞,造成經濟損失約140元。學校曾為雙方進行調解,但雙方在杰克應付給陳強的賠償儲額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見。于是陳強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法院受理了本案。請問:1法院對本案應如何適用法律?2假如本案的當事人雙方都是外國人
34、,法院由該如何適用法律?分析 1本案中被告杰克的行為構成侵權。根據侵權行為適用侵權行為地法的原則,應以侵權行為地法為準據法。本案侵權行為的加害行為發生地和損害發生地是一致的,都是中國,所以法院應適用中國法。我國民法通則也是這樣規定的。 2依照民法通則第146條第1款的規定:“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當事人雙方國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國家有住所的,也可以使用當事人本國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所以,如果本案的當事人雙方都是外國人,并且都具有同一國籍或者在同一國家有住所,可使用他們的國籍國法或者共同的住所地法;如果雙方具有不同的國籍或者不在同一國家有住所,則應適用侵權行為地法。 沖突規范的適
35、用 2.W是美國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間,因其駕駛的轎車被美國石油公司雇員Z駕駛的卡車撞翻,W身受重傷。之后,W在美國石油公司營業執照領取地紐約起訴,請求法院判決美國石油公司做出侵權賠償。初審法院根據“侵權行為適用侵權行為地法”的沖突規范,確定本案應適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當事人提供并證明有關沙特阿拉伯法律,結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證明支持其訴訟請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證明支持其答辯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不足為有駁回訴訟。原告不服,提起上訴。請問:1什么是外國法的確定?外國法的確定一般有幾種方式?2在外國法不明時,如何解決法律適用的問題
36、?答:1外國法的確定是指一國法院在審理涉外民事案件時,根據沖突規范的指引應適用外國法作為準據法,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查明外國法的存在與否及怎樣確定外國法的內容。外國法的確定一般有以下幾種方式:一、把外國法看作是事實,由當事人負責查明并向法院舉證;二、把外國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負責查明外國法;三、原則上把外國法視為法律,由法官負責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時,當事人,法律專家及知道外國法內空的人可以提供;四、原則上把外國法視為法律,由當事人負責查明,當事人不能提供時,由法官采取措施負責查明.2,在外國法不明時的解決方法:一、以法院地法代替應適用的外國法;二、類推適用國內法;三、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或抗辯;四
37、、適用一般法理;五、適用與外國法相近似的法律。 國際私法期末考試試卷13一、單項選擇題(共20道試題,共40分。)1.民法通則第144條規定:“不動產的所有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這是(B)。A.單邊沖突規范 B.雙邊沖突規范 C.重疊沖突規范 D.選擇適用的沖突規范2.(D)在他發表的現代羅馬法體系(第8卷)中提出了法律關系本座說。A.胡伯 B.伏特 C.杜摩蘭 D.薩維尼3.凱弗斯提出了(D)。A.政府利益說 B.最密切聯系說 C.國際禮讓說 D.結果選擇說
38、4.意大利等歐洲大陸法系國家(B)。A.把外國法看作事實,由當事人舉證證明 B.把外國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負責查明 C.原則上把外國法視為法律,由法官查明,必要時要求當事人協助 D.由法學專家負責查明外國法的內容5.(B)在自己的學說中提出了虛假沖突和真實沖突的概念。A.庫克 B.凱弗斯 C.柯里 D.戴西6.在“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條規范中,“范圍”部分是(A)。A.涉外合同 B.涉外合同當事人 C.當事人選擇的法律 D.處理合同爭議所
39、適用的法律7.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這條沖突規范是(A)。A.單邊沖突規范 B.雙邊沖突規范 C.選擇型沖突規范 D.重疊型沖突規范8.(D)確立了最密切聯系說。A.現代羅馬法體系(第8卷) B.巴黎習慣法評述 C.法律沖突論 D.沖突法重述(第二次)9.法國民法典第6條規定:“個人不得以特別約定違反有關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的法律”,這是一條關于(D)的規定。A.識別 B.反致 C.法律規避 D.公共秩序保留10.當沖突規范所援引的外國法的內
40、容依照法律規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時,我國法院通常的做法是(B)。A.駁回起訴 B.適用我國法律 C.適用本應適用的外國法相近似或相類似的其他國家的法律 D.適用一般法理11.英美法系國家在屬人法的確定上采用(B)原則。A.本國法 B.住所地法 C.慣常居所地法 D.居所地法12.(C)是國際私法淵源的最早表現形式。A.國際條約 B.國際慣例 C.國內立法 D.國內判例13.A國汽車制造商甲將其產品出口到B國,B國公民乙從代銷商丙處購得一部汽車,汽車設計缺陷致乙受傷。乙以甲違約提起訴訟,B國
41、法院根據該國法律認為此問題屬于侵權,而非違約,遂決定適用有關侵權的法律規定。法院此行為屬于(A)。A.識別 B.司法協助 C.法律援助 D.法律規避14.大陸法系國家在屬人法的確定上采用(A)原則。A.本國法 B.住所地法 C.慣常居所地法 D.居所地法15.法國法律規定不動產繼承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德國法律規定不動產繼承適用被繼承人本國法。兩國都認為本國指定的法律包括沖突規范在內。假設一德國公民死于法國并在法國留有不動產,為此不動產繼承發生爭訟,會產生(C)。A.在法國起訴會發生反致 B.在德國起訴會發生反
42、致 C.在任何一國起訴都不會發生反致 D.在任何一國起訴都會發生反致16.國際私法主要解決(D)A.區際法律沖突 B.時際法律沖突 C.人際法律沖突 D.不同國家之間的法律沖突17.我國是多法域國家,存在(D)個法域。A.1 B.2 C.3 D.418.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78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民事關系的案件時,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八章的規定來確定應適用的實體法。”這條規定表明,我國(B)。A.采用反致 B.不采用反致
43、60; C.采用轉致 D.采用循環反致19.國旗國法是指(A)。A.發生涉外民事糾紛的船舶所懸掛的旗幟所屬國家的法律。 B.發生涉外民事糾紛的使館人員其使館懸掛旗幟所屬國家的法律。 C.發生涉外民事糾紛的無國籍人自行選擇的旗幟所屬國家的法律。 D.發生涉外民事糾紛的外國人所共同選擇的旗幟所屬國家的法律。20.識別的對象是(A)。A.客觀事實 B.沖突規范 C.連接點 D.系屬二、多項選擇題(共20道試題,共40分。)1.國際私法的組成規范有下列幾種(ABCD)。A.沖突規范 B.規定外國人民事法律地
44、位的規范 C.國際民事訴訟程序規范 D.涉外仲裁程序規范2.實踐中(BD)完全接受反致和轉致。A.德國 B.奧地利 C.英國 D.中國臺灣地區3.以下屬于國際禮讓說的主要觀點的選項包括(BC)。A.法律包括兩大類:人法和物法 B.每個主權國家的法律必須在其境內行使,并且約束其臣民,但在境外無效 C.一國對另一國已在本國的領域內有效實施的法律,出于禮讓,應讓它們在內國境內保持效力 D.法官審理案件必須承認內外國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內外法律的平等4.國際私法在其發展歷史上,曾有以下學說(ABCD)。A.法
45、則區別說 B.國際禮讓說 C.法律關系本座說 D.既得權說5.哪些選項是傳統國際私法沖突規范中的連接點?(ABCD)。A.國籍 B.法院地 C.住所或居所 D.最密切聯系地6.以下哪幾種學說產生在19世紀之前。(BCD)A.既得權說 B.法國法則區別說 C.國際禮讓說 D.法律關系本座說7.國際私法上法律沖突產生的原因主要有(ABD):A.對同一民事關系,相關國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B.一國法律的域內效力與另一國法律的域外同時作用于同一民事關系,法律的域內效力與法律的域外
46、效力產生沖突 C.對同一法律概念,相關國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釋 D.受案法院在一定條件下承認外國法律的域外效力8.廣義的反致包括(BCD)。A.循環反致 B.間接反致 C.狹義反致 D.轉致9.關于國際私法性質的理論中,國際法學派的代表人物有(BC)。A.比爾 B.薩維尼 C.畢葉 D.貝斯特里基10.關于國際私法性質的理論中,國內法學派的代表人物有(CD)。A.薩維尼 B.孟西尼 C.戴西 D.庫克11.下列情況應當適用我國有關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AD)A.上海
47、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一日本人與一美國人的侵權行為之訴 B.為繼承父母留在新加坡的房產而起訴的案件 C.美國一夫婦在中國收養兒童 D.日商投資設立的電器公司與中美合資的電器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12.在我國,國際私法的淵源可以表現為(ABCD)。A.國內立法 B.國內判例 C.國際條約 D.國際慣例E.國際私法權威學者的學說13.實踐中(AB)有限接受反致和轉致。A.英國 B.美國 C.法國 D.德國14.實踐中查明外國法的方法包括(ABCD)。A.把外國法看作事實,由當事人負責查明并向法院舉
48、證 B.把外國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負責查明外國法 C.原則上把外國法視為法律,由法官負責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時,當事人、法律專家及知道外國法內容的人可以提供 D.原則上把外國法視為法律,由當事人負責查明,當事人不能提供時,由法官采取措施負責查明15.沖突規范種類有(ABCD)。A.單邊沖突規范 B.雙邊沖突規范 C.重疊適用的沖突規范 D.選擇適用的沖突規范16.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94條規定:“當事人規避我國(BD)法律規范的行為,不發生適用外國法律的效力”A.任意性
49、160; B.強制性 C.規范性 D.禁止性17.以下哪些選項屬于沖突規范?(ABD)A.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B.不動產,即使屬于外國人所有,仍適用法國法 C.公民以他的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為住所,經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 D.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18.以下屬于既得權說的主要觀點的選項包括(AD)。A.法院從不執行外國法,如果說有時執行外國法,那么所執行的不是外國法本身,而是依據外國法所取得的權利 B.法院只適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適用
50、外國法 C.法院考慮適用外國法的時候,只是將外國法納入本國的法律范疇,作為本國的法律規范予以適用 D.對于依外國法有效設定的權利,必須也為其他任何國家承認和保護19.當適用外國法不當引發錯誤的時候,允許當事人提起上訴的國家包括(BD)。A.法國 B.奧地利 C.德國 D.意大利20.我國區際法律沖突的特征包括(ABCD)A.我國的區際法律沖突既包括不同社會制度之間的法律沖突,也包括相同社會制度之間的法律沖突 B.我國的區際法律沖突表現為三大法系之間的法律沖突 C.我國的區際法律沖突還表現為國際公約的效力范圍問題
51、 D.我國的區際法律沖突所體現的各法域的權利使單一制的中國帶有某些復合國的特征三、案例分析題(共2道試題,共20分。)1.日本神戶發生強烈地震,造成3名中國留學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學生錢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遺產。錢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繼承遺產。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據日本法例第25條“繼承依被繼承人本國法”的規定,本案應適用中國法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49條規定:“遺產的法定繼承,動產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根據中國的法律規定,日本法院適用了日本的實體法對這一案件進行了審理。請問:日本法院選擇法律時采用了什么制度?請解釋
52、一下該制度。答:日本法院選擇法律時采用了反致制度。反致是指對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受理案件國家的法院根據本國的沖突規范應該適用外國法,而根據該外國的沖突規范該案應該適用受理案件國家的法律,如果受理案件國家的法院適用了本國的實體法,則構成反致。 2.2006年11月20日下午,某大學工人陳強在該校校園內騎自行車向右拐彎時,未打手勢示意,被從后面超車的該校留學生杰克騎自行車撞倒。經檢查,陳強右內踝關節挫傷,他的自行車前輪被撞壞,造成經濟損失約140元。學校曾為雙方進行調解,但雙方在杰克應付給陳強的賠償儲額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見。于是陳強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法院受理了本案。請問:1法院對本案應如何
53、適用法律?2假如本案的當事人雙方都是外國人,法院由該如何適用法律? 分析 1本案中被告杰克的行為構成侵權。根據侵權行為適用侵權行為地法的原則,應以侵權行為地法為準據法。本案侵權行為的加害行為發生地和損害發生地是一致的,都是中國,所以法院應適用中國法。我國民法通則也是這樣規定的。 2依照民法通則第146條第1款的規定:“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當事人雙方國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國家有住所的,也可以使用當事人本國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所以,如果本案的當事人雙方都是外國人,并且都具有同一國籍或者在同一國家有住所,可使用他們的國籍國法或者共同的住所地法;如果雙方具有不同的國籍或者不
54、在同一國家有住所,則應適用侵權行為地法。 國際私法期末考試試卷14一、單項選擇題(共20道試題,共40分。)1.我國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時,如果我國法律和我國參加的國際條約對法院審理的民事案件沒有相應的規定時,法院可以(A)。A.適用國際慣例 B.以權威學者的學說為依據 C.駁回起訴 D.適用與案件有關的外國法律2.以當事人本國法作為屬人法起始于(C)。A.1756年巴伐利亞法典 B.1794年普魯士法典 C.1804年法國民法典 D.1898年日本法例3.侵權行為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這條沖突規范的連接點是(B)。A.侵權行
55、為 B.侵權行為地 C.侵權行為法律 D.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4.法院地法這一系屬公式主要解決(D)。A.有關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財產繼承方面的法律沖突 B.不動產物權方面的法律沖突 C.行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沖突 D.涉外民事訴訟程序方面的法律沖突5.在判例法國家,權威學者的著作是解決國際私法糾紛的依據。在英國,可以作為解決涉外民事爭議的權威著作是(A)。A.戴西和莫里斯的沖突法論 B.戚希爾和諾思的國際私法 C.巴蒂福爾的國際私法總論 D.薩維尼的現代羅馬法體系6.最早的國際私
56、法成文法規范出現在(B)中。A.巴伐利亞法典 B.永徽律 C.法國民法典 D.德國民法施行法7.法國法律規定不動產繼承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德國法律規定不動產繼承適用被繼承人本國法。兩國都認為本國指定的法律包括沖突規范在內。假設一德國公民死于法國并在法國留有不動產,為此不動產繼承發生爭訟,會產生(C)。A.在法國起訴會發生反致 B.在德國起訴會發生反致 C.在任何一國起訴都不會發生反致 D.在任何一國起訴都會發生反致8.19世紀前,國際私法調整涉外民事關系法律沖突僅有的方法是(A)。A.沖突法調整 B.實體法調
57、整 C.國際公約調整 D.程序法調整9.在“侵權行為適用侵權行為地法”這一沖突規范中,“侵權行為”系(A)。A.范圍 B.系屬 C.連接點 D.準據法10.我國北洋軍閥政府在1918年頒布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國際私法立法(C)。A.民法施行法 B.中國國際私法 C.法律適用條例 D.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1.大陸法系國家在屬人法的確定上采用(A)原則。A.本國法 B.住所地法 C.慣常居所地法 D.居所地法12.法律的域內效力也稱為(B)。A.域外效力 B
58、.屬地效力 C.屬人效力 D.境外效力13.我國是多法域國家,存在(D)個法域。A.1 B.2 C.3 D.414.國際私法對反致問題進行研究并逐漸形成一種制度,始于(C)。A.鮑富萊蒙離婚案 B.貝科克訴杰克遜侵權案 C.福果繼承案 D.特魯弗特繼承案15.提出政府利益分析說的學者是(B)。A.凱弗斯 B.柯里 C.庫克 D.薩維尼16.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78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民事關系的案件時,
59、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八章的規定來確定應適用的實體法。”這條規定表明,我國(B)。A.采用反致 B.不采用反致 C.采用轉致 D.采用循環反致17.國旗國法是指(A)。A.發生涉外民事糾紛的船舶所懸掛的旗幟所屬國家的法律。 B.發生涉外民事糾紛的使館人員其使館懸掛旗幟所屬國家的法律。 C.發生涉外民事糾紛的無國籍人自行選擇的旗幟所屬國家的法律。 D.發生涉外民事糾紛的外國人所共同選擇的旗幟所屬國家的法律。18.“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
60、律。”這是(A)。A.單邊沖突規范 B.雙邊沖突規范 C.重疊適用的沖突規范 D.選擇適用的沖突規范19.國際私法產生時是以(C)的形式出現的。A.成文法 B.判例法 C.學說法 D.慣例法20.主編沖突法重述(第二次)的學者是(D)。A.凱弗斯 B.柯里 C.庫克 D.里斯二、多項選擇題(共20道試題,共40分。)1.關于國際私法性質的理論中,國際法學派的代表人物有(AB)。A.薩維尼 B.孟西尼 C.戴西 D.庫克2.我國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如適
61、用的法律為外國法時,首先由法院查明外國法的內容法院不能確定外國法的內容的,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明(ABCDE)A.當事人提供 B.我國駐該國的使領館提供 C.該國駐我國的是領館提供 D.中外法學專家提供E.與我國訂立司法協助協定的締約對方的中央機關提供3.以下屬于本地法說的主要觀點的選項包括(BC)。A.法院從不執行外國法,如果說有時執行外國法,那么所執行的不是外國法本身,而是依據外國法所取得的權利 B.法院只適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適用外國法 C.法院考慮適用外國法的時候,只是將外國法納入本國的法律范疇,作為本國的法律規范予以適用
62、160; D.對于依外國法有效設定的權利,必須也為其他任何國家承認和保護4.法國法則區別說的代表人物有(BD)A.薩維尼 B.杜摩蘭 C.戴西 D.達讓特萊5.下列選項中屬于最常見和常用的系屬公式是(ABCD)A.屬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行為地法 D.法院地法6.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94條規定:“當事人規避我國(BD)法律規范的行為,不發生適用外國法律的效力”A.任意性 B.強制性 C.規范性 D.禁止性7.實踐中(BD)完全接受
63、反致和轉致。A.德國 B.奧地利 C.英國 D.中國臺灣地區8.在我國,國際私法的淵源可以表現為(ABCD)。A.國內立法 B.國內判例 C.國際條約 D.國際慣例E.國際私法權威學者的學說9.屬人法是以當事人的國籍住所或居所為連結點的系屬公式,主要解決(CD)等方面的法律沖突A.物權方面的 B.行為地方面的 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財產方面的 D.財產繼承方面的10.實踐中,外國法不能查明時的解決方法包括(ABCDE)A.以法院地法代替應適用的外國法 B.類推適用內國法
64、0; C.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或抗辯 D.適用一般法理E.適用與外國法相近似的法律11.國際私法理論上贊成反致的理由包括(ABCD)。A.一國采用反致制度,可以擴大本國法的適用范圍 B.采用反致制度可以維護外國法律的完整性,體現了對外國主權的尊重 C.適用反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達到判決結果的一致性 D.采用反致有時可以使判決在外國得到承認和執行12.時際法律沖突產生的原因包括(ABC)。A.一國的沖突規范發生變化 B.一國的實體規范發生變化 C.一國政權更替,領土發生變更,或當事人國籍、住所發生變更導致法律發生變化 D.一國的法域出現變化13.以下哪些選項屬于雙邊沖突規范?(ACD)A.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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