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_第1頁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_第2頁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_第3頁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_第4頁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發布單位 國務院 發布文號 國務院令第485號 發布日期 2007 02 06 生效日期 2007 05 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 國家法律法規 文件來源 中國政府網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國務院令第485號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已經2007年1月31日國務院第167次常務會議通過 現予公布 自2007 年5月1日起施行 總 理 溫家寶 二 七年二月六日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商業特許經營活動 促進商業特許經營健康 有序發展 維護市場秩序 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 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 以下簡稱特許經營 是指擁有注冊商標 企業標志 專利 專有技 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 以下稱特許人 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 以下 稱被特許人 使用 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 并向特許人支付特 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條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應當遵循自愿 公平 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 負責對全國范圍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省 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 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 有權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 商務主管部門接到舉 報后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第二章 特許經營活動 第七條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 并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 技 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 并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第八條 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 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在省 自治區 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 應當向所在地省 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政府 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跨省 自治區 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 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 部門備案 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資料 一 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企業登記 注冊 證書復印件 二 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三 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四 市場計劃書 五 表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書面承諾及相關證明材料 六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 資料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 依法應當經批準方可經營的 特許人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第九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特許人提交的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文件 資料之日起10日內予 以備案 并通知特許人 特許人提交的文件 資料不完備的 商務主管部門可以要求其在7日內 補充提交文件 資料 第十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的特許人名單在政府網站上公布 并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特許經營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 特許人 被特許人的基本情況 二 特許經營的內容 期限 三 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 金額及其支付方式 四 經營指導 技術支持以及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提供方式 五 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 標準要求和保證措施 六 產品或者服務的促銷與廣告宣傳 七 特許經營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和賠償責任的承擔 八 特許經營合同的變更 解除和終止 九 違約責任 十 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一 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 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后一定期限內 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合同約定的特許經營期限應當不少于3年 但是 被特許人同意的除外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續簽特許經營合同的 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四條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并按照約定的內容和方式為被特許人持續提 供經營指導 技術支持 業務培訓等服務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 標準應當符合法律 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 第十六條 特許人要求被特許人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前支付費用的 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說明該 部分費用的用途以及退還的條件 方式 第十七條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收取的推廣 宣傳費用 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 推廣 宣傳費用的 使用情況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 特許人在推廣 宣傳活動中 不得有欺騙 誤導的行為 其發布的廣告中不得含有宣傳被特許 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收益的內容 第十八條 未經特許人同意 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轉讓特許經營權 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十九條 特許人應當在每年第一季度將其上一年度訂立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條 特許人應當依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規定 建立并實行完備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十一條 特許人應當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 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提供本條例第二十 二條規定的信息 并提供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第二十二條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信息 一 特許人的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本額 經營范圍以及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基本 情況 二 特許人的注冊商標 企業標志 專利 專有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基本情況 三 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 金額和支付方式 包括是否收取保證金以及保證金的返還條件和返 還方式 四 向被特許人提供產品 服務 設備的價格和條件 五 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 技術支持 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 提供方式和實施 計劃 六 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進行指導 監督的具體辦法 七 特許經營網點投資預算 八 在中國境內現有的被特許人的數量 分布地域以及經營狀況評估 九 最近2年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摘要和審計報告摘要 十 最近5年內與特許經營相關的訴訟和仲裁情況 十一 特許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違法經營記錄 十二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三條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 準確 完整 不得隱瞞有關信息 或者提供虛假信息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 應當及時通知被特許人 特許人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 被特許人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不具備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 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 正 沒收違法所得 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并予以公告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 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非法 經營活動 沒收違法所得 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特許人未依照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 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 處 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逾期仍不備案的 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 第十九條規定的 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 可以處1萬元以下 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 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 處3萬元以上10萬 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 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并予以公告 構成犯罪的 依法 追究刑事責任 特許人利用廣告實施欺騙 誤導行為的 依照廣告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八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三條規定 被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并經查實的 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 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 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 下的罰款 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條 以特許經營名義騙取他人財物 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構成犯罪的 由公安機 關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的規定予以處罰 以特許經營名義從事傳銷行為的 依照 禁止傳銷條例 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條 商務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 玩忽職守 徇私舞弊 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 不構成犯罪的 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特許經營活動中涉及商標許可 專利許可的 依照有關商標 專利的法律 行政法規的規定辦 理 第三十二條 有關協會組織在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指導下 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制定特許經營活動規范 加強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