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費預覽已結束,剩余93頁可下載查看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防突管理制度及各級崗位責任制二一五年一月目 錄第一章 “防突”組織管理制度1第一節 礦井防突組織機構確定1第二節 礦井防突機構設置1第二章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管理控制流程3第一節 防突設計、措施編制、審查、貫徹、執行的管理流程3第二節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的安全控制流程3第三章 防突專題研究會議制度10第四章 防突工作齊抓共管制度11第五章 防突工作計劃、總結管理制度13第六章 防突措施及其審批權限制度14第七章 防突措施執行監督管理制度15第八章 防突報表審閱審批制度17第九章 石門揭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18第十章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20第一節 瓦斯抽放系統管理制度20第二節 瓦斯抽放泵司機操作規程21第三節 瓦斯抽放泵司機崗位責任制22第四節 瓦斯抽放設備檢查制度23第五節 瓦斯抽放泵停運聯系制度23第六節 瓦斯抽放管路吊掛標準23第十一章 打鉆、抽采、效檢造假舉報制度27第十二章 瓦斯綜合管理制度28第一節 礦井瓦斯檢查28第二節 排放瓦斯管理30第三節 瓦斯超限處理32第四節 九個特殊環節瓦斯管理35第十三章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43第十四章 專用回風巷管理制度44第一節 人員進、出管理制度44第二節 總回風巷排查管理制度44第十五章 隔爆設施安裝管理制度45第十六章 壓風自救系統的安裝管理制度47第十七章 反向風門管理制度48第十八章 采掘工作面遠距離放炮制度49第十九章 其它制度50第二十章 煤與瓦斯突出管理各級崗位責任制53第一節 礦領導防突管理崗位責任制53第二節 各業務科室、科長、副科長、技術員防突管理崗位責任制59第三節 區隊長、班組長防突管理崗位責任制80第四節 相關崗位工種防突崗位責任制86第一章 “防突”組織管理制度第一節 礦井防突組織機構確定為了確保礦井防突管理制度順利實施,達到預期效果,礦井成立了防突管理領導組。組 長:礦長 副組長:副礦長 成 員:各科室科長及采掘區隊主要負責人組成。第二節 礦井防突機構設置1、防突科:負責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及瓦斯抽放系統的管理,研究制定防突抽放工作計劃及技術指導,落實區域驗證、局部措施的效果檢驗,并做好檢查、監督各單位嚴格執行防突措施和瓦斯抽放管理制度,開展防突技術研究,做好瓦斯抽放工作。2、通風科:負責瓦斯檢查、防突設施的構筑、一通三防現場管理、密閉構筑,以及通風巷道檢查,采掘工作面風量充足,貫通后及時調整通風系統,保證系統合理、符合規定。3、抽放隊:負責掘進工作面、回采工作面順層鉆孔及穿層鉆孔的施工。負責區域原始瓦斯含量的測定及區域措施的效果檢驗,抽放參數測試,各種抽放報表的編制、各種相關資料的存檔管理,抽放泵的管理、維護等。4、監控隊:負責瓦斯監控系統、突出預警系統的安裝、維護、調校。5、地測科:負責礦井地質、水文地質、測量及儲量管理資料的收集、分析研究整理,查明影響礦井生產的地質因素,提供各種地測資料,確保礦井正常生產;6、技術科:參與編制礦井采掘技術設計和年、季、月度生產建設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及礦井的遠景規劃,負責井下主要工程、單項工程等測量,并負責向有關部門發出貫通業務聯系通知單,確保安全貫通。第二章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管理控制流程第一節 防突設計、措施編制、審查、貫徹、執行的管理流程1、在礦井新水平、新采區設計時,必須同時編制防治突出專項設計。工程設計要充分考慮瓦斯治理,要為實施區域治理創造條件。煤層瓦斯壓力大于0.6MPa或煤層瓦斯含量大于6m3/t時應做到區域措施先行。2、石門揭煤及突出煤層和采掘工作面防突設計由礦總工程師組織,防突科負責編制,并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生產科、地測科、通風科、防突科、安全科、機電科、調度室等單位會審,石門揭煤防突設計報公司審批后實施。3、防突設計由防突科編制并按程序審批,施工區隊按照防突設計編制防突措施并按程序審批。4、采掘區隊長對所屬工作范圍內的防突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防突技術措施在本單位的認真貫徹執行。5、防突科負責防突技術方案的制定,防突措施的效果檢驗的審批,負責日常防突技術的管理工作。第二節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的安全控制流程1、加強突出煤層采掘瓦斯地質工作1)突出區掘進巷道在開工前,地測科必須繪制“預想地質剖面圖”、“頂底板巖巷巷道與煤層關系預想剖面圖”、“石門揭煤預想地質剖面圖”,并向生產科、通風科、防突科、安全科、調度室、施工單位下達“地質預報通知書”。2)采掘工作面接近已知地質構造帶、煤層賦存變化帶50m前,地測科及時向生產科、通風科、防突科、安全科及施工單位下達“地質預報通知書”。3)地測科要做好地質構造及煤層賦存探查工作。煤巷掘進必須有前探鉆孔控制;抽放巷掘進必須采用邊探邊掘措施。 4)石門揭煤前,地測科要準確掌握巷道距煤層的距離,并負責編制探煤鉆孔設計,嚴格控制突出煤層的層位,防止誤揭突出煤層,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掘”。施工地質鉆孔時,由地測科安排人員及時收集鉆孔資料,并根據鉆孔資料及時驗證。5)施工過斷層或揭煤措施孔過程中,施工區隊記錄打孔情況,并及時向地測科匯報,地測科及時驗證、修改地質剖面圖。6)鉆場驗收:生產單位鉆場施工結束后,及時通知調度室,調度室通知生產科、防突科、抽放隊、施工區隊等單位參加,由生產科負責組織進行現場驗收,對于高度、寬度、棚距等必須符合規程措施和質量標準化標準。凡不符合設計要求的,一律不予驗收。驗收合格后,抽放隊方可進入鉆場打鉆,鉆場鉆孔施工結束并封孔抽放后,抽放隊提出驗收申請,由防突科責組織安全科進行現場驗收。7)安全科負責對防突流程的實施全過程進行監督。2、防治突出措施實施控制流程1)區隊開始施工措施孔前,必須匯報調度室。鉆孔實施過程中實行現場聯合驗收,驗收人員由打鉆人員、瓦斯檢查工、安全員組成,實行現場拔鉆收尺,并檢查鉆孔施工參數,相互在原始記錄本和驗收記錄上簽字。2)區隊必須在施工地點懸掛防突措施牌板,牌板內容:設計鉆孔參數(孔號、方位角、傾角、孔深、孔徑等);當實際施工鉆孔參數與設計參數不符合時,必須及時匯報、查明原因、制定措施。3)區隊現場施工人員必須嚴格按措施要求布孔施工,并詳細記錄鉆孔參數、孔內煤、巖性變化及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頂鉆、噴孔等動力現象。防突科必須建立鉆孔原始記錄及臺帳,做到手冊、記錄及臺帳三對照。4)防突科要加強抽放系統的管理,對已施工的抽放孔要及時封孔連抽,并在適當位置預留檢查孔,定期測定瓦斯抽放參數(濃度、負壓、流量)。抽放管路系統投運前,應由調度室組織防突科、安全科、通風科、生產科、機電科等單位進行驗收,確保系統安全、可靠。瓦斯抽放管路敷設必須能滿足排除積水的要求,管路所有凹點均應設等徑T形管、排碴器和放水器。5)加強防突工程的監控,防突科不定期對井下鉆孔深度進行透孔抽查,并檢查打孔記錄。3、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控制流程1)防突措施實施結束后,施工單位匯報調度室、防突科,安全員現場檢驗效檢孔。 2)驗孔不符合設計要求的,不予效檢,并通知防突科、調度室、安全科及施工區隊,施工區隊重新施工措施孔并重新計時,同時追究措施孔施工過程監管人員的責任。驗孔符合設計要求,計時到時后防突工進行效檢。3)當效檢指標不超過規定,防突工按照防突措施規定預批掘進進尺,并向防突科值班人員匯報局部措施孔施工個數、角度、深度及效檢情況。防突科同意預批掘后,通知調度室、安全科及施工區隊。4)若效果檢驗指標超標,則按照防突措施要求采取補充抽放孔,經抽放后再次進行效果檢驗,直至指標符合規定。5)每次校檢指標連續超限后防突科必須有分析。6)效檢時瓦檢員、安全員必須在工作面進行全過程監督。7)防突工升井后填寫“預測/效果檢驗報告單”,報防突科長、防突礦長、總工程師審批后,每次工作面防突措施施工完成后,“預測/效果檢驗報告單”應及時審批,不得超過24小時。8)施工單位按所批準的允許進尺施工,現場瓦檢員、安全員負責監督。發現超尺掘進將從嚴追究施工單位跟班隊長、瓦檢員、安全員以及相關單位的責任,并按相關制度進行處理。9)施工區隊現場懸掛“防突管理牌板”、“鎖尺牌”,內容包括:本循環預測(效果檢驗)參數、循環措施編號、允許進尺距離及施工班隊長簽字。4、安全防護措施控制流程1)通風科必須按規定設置反向風門,風門墻垛須用磚砌筑,嵌入巷道周邊實體深度200;墻體厚度800,門框和門可采用堅實的木質結構,門框厚度100,風門厚度50;兩道風門間的距離5m。2)突出煤層的采煤工作面上、下巷每50m安設一組壓風自救,要求每組壓風自救為不少于5個壓風自救袋,上下巷距工作面2540m設置一組,且數量不得少于50個,壓風自救24小時不停供風,且每個自救袋的供風量不少于0.1m/min,壓風壓力在0.30.7Mpa。工作面的每個工作人員都必須佩戴自救器,并能正確熟練使用自救器。突出煤層的掘進工作面每隔50m安裝一組5個壓風自救,最前一組壓風自救袋數量大于迎頭作業人數,安裝在距迎頭2540m范圍內。壓風自救安裝高度距底板1.2m,每個自救袋風量不少于0.1m3/min。3)通風科對通過內墻垛的風筒,必須設置隔斷裝置。避難硐室內設置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4)采用遠距離放炮時,放炮地點應設在進風側反向風門之外或避難所內,放炮地點距工作面的距離300m。放炮員操縱放炮的地點,應配備壓風自救系統或自救器。遠距離放炮時,回風系統的采掘工作面及其他有人作業的地點,都必須停電撤人,放炮30min后,方可進入工作面檢查。5)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面的電器設備必須由電器管理單位安排專人負責檢查、維護,并應每旬檢查一次防爆性能,嚴禁使用防爆性能不合格的電器設備。6)入井人員,必須隨時攜帶隔離式自救器。7)生產單位負責所轄范圍內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的看管和使用,發現問題及時通風科聯系解決。5、防突措施處理匯報流程1)凡瓦斯異常、煤(巖)層產狀異常、有煤炮聲、圍巖裂隙發育、頂底板發生淋(涌)水等現象時,必須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員,施工單位班隊長、現場瓦斯檢查員、安全員立即匯報調度室,調度員通過監控中心查詢瓦斯變化情況,并及時向值班礦長、礦長、礦總工程師和安全礦長匯報,經同意后方可恢復作業。凡發生突出動力現象時必須保留現場,由礦總工程師安排相關人員進行調查收集資料,并立即向公司匯報。2)在施工預測孔、抽放鉆孔過程中,出現噴孔、頂鉆等瓦斯異常現象時,必須停止作業,施工班組長、防突員、瓦斯檢查員、安全員及時向調度室匯報,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制定、采取針對性措施。3)防突措施在現場執行中如因煤層賦存變化等原因而無法執行到位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施工班隊長、瓦斯檢查員、防突員、安全員及時匯報調度室,由調度室組織措施審批部門到現場調查后,地測科制定出地質預想剖面圖,防突科根據地質預想剖面圖對措施進行修改或補充,經總工程師批準后實施重新制定的防突措施。4)掘進巷道遇見斷層、瓦斯異常、煤層突然變厚(變薄)、煤層分叉合并、產狀異常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掘進,施工班隊長、瓦斯檢查員、安全員及時向調度室匯報,調度室主任帶隊并組織防突科、地測科、安全科、生產科及相關業務科室副科級以上干部現場拿出處理方案。措施編制部門對措施進行修改補充,報總工程師審批。5)施工區隊及相關單位必須按防突措施規定嚴格執行,安全科負責監督檢查,發現技術措施與現場實際不符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匯報調度室,措施編制部門制定補充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繼續施工,其他部門和個人不得改變已批準的防突措施。6、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責任追究流程凡沒有按以上程序執行,沒有嚴格按防突措施規定執行的,由礦值班礦長組織調度室、地測科、機電科、生產科、防突科、安全科、通風科、施工單位等相關單位進行追查。1)地質預報不及時,未及時下發地質預報書及巷道預想剖面圖,導致誤揭煤層或沒及時根據前探鉆孔分析驗證地質資料出現較大偏差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地質部門負責人責任。2)沒有按規定進行預測預報或效果檢驗、沒有及時下發預測(效果檢驗)報告單、迎頭未標清預測(效果檢驗)點、測試指標超限沒有及時停頭等,追究防突科、安全科的責任。3)施工單位未按防突措施施工防突措施孔,應抽未抽、無特殊情況措施未施工到位的追究施工單位隊正職責任。4)效檢施工監督不到位、施工單位超掘監督不到位、措施孔施工驗收不到位、弄虛作假、未按規定安裝安全防護設施、監督檢查不到位等,追究防突科長和安全科長責任。5)施工單位沒有按要求維護、使用好安全防護設施、沒有按防突措施要求進行施工、超掘的,追究施工單位負責人責任。6)安全科沒有按要求履行監督檢查職責,監督不到位,造成防突措施、規定執行不到位的,追究安全科責任。7)調度室未及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值班礦長匯報井下反映的問題的,追究調度室主任責任。8)施工單位全體人員及監管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學習防突措施,一次學習不到位對責任人罰款50元,措施貫徹、落實不到位對單位技術員、正職罰款100元/次。施工現場如有“一通三防”及防突方面的問題或措施理解上存在異議,現場的施工人員、安全員、瓦檢員、防突員等相關人員必須立即向通風科、防突科匯報,接到電話后立即給予解決、處理。不能解決處理的,再匯報給礦領導,不允許越級匯報。現場的施工及監管人員向防突科匯報后,必須立即進行解決、處理,否則,對當天值班的人員罰款100元;不按要求進行匯報的,對責任人每次罰款50元。施工現場出現煤礦安全規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及上級文件規定的如:瓦斯異常等特殊情況時可直接匯報給防突科、調度室。 第三章 防突專題研究會議制度一、時間:每月22號上午8:00點,特殊情況另行通知。二、主持人:礦長三、參加會議人員:總工程師、防突礦長、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生產科、安全科、機電科、地測科、調度室、技術科、財務科、辦公室、通風科、防突科、抽放隊等相關單位的正職參加。三、具體要求1、辦公會議要把防突工作作為專門議題研究;制定防突計劃,分析突出動態,完善落實防突措施,解決平衡防突中人、財、物等問題;研究總結前段工作的經驗教訓,制定對策,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安排下一步工作。2、各單位在會議前必須準備好匯報材料,內容包括工作中遇到的難題、解決不了的隱患。3、專題會議上,礦領導安排的工作和任務,嚴格按照要求完成。4、會議提出的大問題、大隱患,由領導班子研究,防突科出臺合理的方案。5、對各單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以及新設備、新技術,一經采納,給以相應的獎勵。6、所有參加會議人員要嚴格遵守會議紀律,不得無故缺席,無故不按時參加會議每次罰款100元,遲到罰款50元,參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手機響鈴一次罰款50元,并在第二天調度會通報批評。第四章 防突工作齊抓共管制度1、礦長:對本礦的防突工作負全面責任。2、總工程師: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審查防突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制定各工種防突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3、防突副礦長:負責組織實施防突計劃、防突技術管理和防突措施的貫徹執行,組織有關部門編制、審批防突計劃、工程計劃和防突措施,并組織檢查落實情況。4、安全副礦長:負責監督防突方針、政策、法規、措施的落實。干部職工的防突意識、防突技能培訓。5、生產副礦長:負責組織煤與瓦斯突出治理工作現場實施、協調和防突所需人力資源的保障工作,保障礦井抽、掘、采平衡。6、機電副礦長:負責本礦煤與瓦斯突出治理工作的資金、裝備和設備管理工作及機電設備的防爆管理工作,保證風機及泵站的正常運轉。7、通風副總: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分管范圍內的防突技術工作負直接責任。8、地測副總: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瓦斯地質技術管理工作。9、防突科:在防突副礦長領導下,負責防突的管理、技術指導和技術推廣工作,組織編制防突設計、規劃,防突會議的組織。10、地測科:在采掘工作面開工前,必須向防突科、生產科、施工單位等提交詳細的地質資料,在采掘過程中要做好地質預報工作,并會同防突科做好瓦斯地質圖等工作,防止誤揭突出煤層。11、通風科:優化礦井通風系統,按照防突要求建造通風設施。12、生產科:在認真執行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的同時,必須嚴格督促防突技術措施的貫徹執行,把防突技術措施納入工作面正規生產作業工序管理。在編制突出礦井開拓開采設計時,采掘工程與防突工程同時設計、施工,要考慮防治突出工作的需要,其巷道布置應符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的要求,及各類防突工程的處理、充填。13、安全科:要嚴格監督檢查制度、防突措施的執行情況,負責對防突工作的監督檢查,各類防突措施的落實、監管。14、機電科:落實機電防爆檢查,確保井下電氣設備無失爆現象,防突設備的檢查、檢修、維護工作的監督,保障風機和泵站的正常運轉。15、技術科:落實礦井采掘技術設計和年、季、月度生產計劃,負責井下主要工程、單項工程等測量,并負責向有關部門發出貫通業務聯系通知單,確保安全貫通。16、供應科:負責防突材料、設備的供應工作。各類防突設備的管理、檢查等考核,確保正常使用。17、財務科:負責防突資金的供應工作。18、抽放隊:嚴格落實抽采設計,保證抽采達標。19、監控隊:做好監控系統日常維護工作,靈敏有效。20、救護隊:負責礦井災害處理。21、辦公室:負責車輛調動和接待工作。22、各業務部門要認真執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的相關要求,做好防突措施的編制、審批、貫徹、執行和監督檢查工作。23、區(隊)、班組長對管轄范圍內防突工作負直接責任。24、防突人員對所在崗位的防突工作負責。第五章 防突工作計劃、總結管理制度1、礦井在編制年度、季度、月度生產建設計劃時,必須一同編制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計劃,保證抽、掘、采平衡。2、礦井防突科負責編制年、季、月防突工作計劃、總結。3、礦井每年年終前必須編制當年防突工作總結和下一年防突工作計劃安排。4、礦井重點防突工程抽采工程及抽采量等,應列入礦生產經營計劃進行考核。5、礦井必須按照年、季、月度防突措施計劃批復要求開展防突工作。第六章 防突措施及其審批權限制度1、防突技術措施的選定,礦總工程師可本著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選擇一種、二種或更多項措施。但不論選用哪一種防突措施,都必須符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有關規定,并報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2、礦井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措施由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制,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3、采區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措施由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制,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3、石門揭穿突出煤層綜合防突措施,由礦總工程師組織編制,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4、礦井區域防突措施或采掘工作面防突措施遇有特殊情況時,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審批,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5、采掘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審批。防突科對整個礦井抽放系統進行整體規劃設計,通風科負責系統的排查、指導及各種參數的測量,月、旬報表的編制,安全科負責監督落實。第七章 防突措施執行監督管理制度1、為了確保“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落實到位,礦井應建立健全職能科室、防突驗收人員及施工區隊三級監督機制,做好現場管理,保證防突措施工程的施工質量。2、采、掘工作面堅持由跟班隊長現場跟班、班組長負責防突措施施工,掛牌管理,并填寫原始記錄。瓦檢員、安全員按照已批準的防突措施對鉆孔的布置、方位角度、孔深、孔徑、抽放效果進行現場驗收,防突員在效果檢驗前對措施孔及抽放效果進行抽查,抽查鉆孔數量不少于20%,確認全部合格后方可效檢,否則,可按程序匯報后,延長時間。3、對于嚴重突出危險區域防突科技術人員現場跟班落實防突措施執行情況,并針對鉆孔施工過程中發生噴、夾鉆等問題,現場采取措施,保證防突鉆孔的施工質量和防突效果。4、本煤層瓦斯抽放孔、石門揭煤防突鉆孔等均堅持專人進行逐臺、逐孔、逐根(鉆桿)現場驗收簽證制度,并填寫抽放孔或措施孔簽字確認記錄。5、防誤揭煤探孔地測科必須安排專人現場驗孔,并做好記錄。6、現場瓦斯檢查員、安全員對防突措施施工、措施效果檢驗環節進行監督,發現問題現場落實整改、匯報。7、區隊正職、技術員根據礦井防突跟班規定,做到防突措施施工現場跟班,落實防突措施執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進行處理,并不斷加強區隊防突管理及職工防突知識培訓。8、每循環抽放孔施工完畢,效果檢驗前由施工區隊繪制竣工圖交到通風科,否則每次罰施工單位正職及技術員100元。9、防突科、安全科管理人員經常深入防突作業現場跟班作業,督導防突措施施工,抽查鉆孔質量,及時通報存在的問題。10、對于在措施施工、抽查透孔過程中,發現的鉆孔角度有誤或鉆孔深度不夠等重大隱患,應立即匯報礦調度室,經措施審批部門相關人員到現場進行探測或鑒定,并采取措施、進行處理。11、施工區隊必須嚴格按照措施施工,現場安全員、瓦檢員嚴格按照措施施工,如發現措施孔達不到預期效果,濃度低于5%,流量不正常時,次孔視為作廢,不計工程量。當發現假孔除按規定進行處理外,整個循環重新施工措施孔且不計工程量。12、在監督過程中如發現無跟班人員、鉆孔傾角或方位角與設計不符、防突施工設備不完好、鉆孔數量或孔深不足、防塵措施不落實、檢驗儀器不合格、取樣不規范等安全隱患,將采取補孔、停止作業等整改措施,并對責任單位罰款2000元/次,有關責任人罰款200元/次。13、在監督過程中如發現超循環或超指標采掘作業,對責任人、跟班副隊長、班長各記嚴重“三違”一次,對單位罰款500元,對單位負責人工資扣5%。制止不聽,對區隊罰款1000元,區隊正職工資扣5%,并由礦領導對其進行誡勉談話,責任人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責任。對沒有及時發現、制止超循環或超指標采掘作業的安全員、瓦檢員記嚴重“三違”一次并罰款5001000元。因違章指揮造成超掘的責任人降級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責任人撤職處罰。14、對于查出重大隱患或制止嚴重違章行為等有功人員進行適當獎勵。第八章 防突報表審閱審批制度1、突出區的采掘工作面在采取過防突措施并經措施效果檢驗后,防突工必須及時填寫預測或檢驗報表和措施孔竣工驗收報表,經本人簽字、防突科和防突礦長審批后,報總工程師審批。2、防突工要認真填寫每一次的效果檢驗數據,做到字體清晰工整,無錯填、漏填現象,出現填寫錯誤的,每處罰款50元。3、消突總結表的數據要真實準確,措施孔具體數據要和瓦斯檢查員措施孔記錄薄上的數據一致,做到填寫標準,字體工整,無錯填、漏填現象,出現填寫錯誤的,每處罰款100元。4、局部措施孔驗收報表必須用打印的報表(措施孔布置示意圖除外),驗收報表的填寫按照防突科下達的標準填寫,措施孔的深度、偏角要和防突措施孔施工實際情況一致,做到填寫標準,字體工整,無錯填、漏填現象,出現填寫錯誤的,每處罰款200元。5、效果檢驗報表要及時簽送,一般不能超過24小時,如不按要求簽送效果檢驗報表,責任人罰款50元,單位罰款200元。6、效果檢驗報表的數據、原始記錄薄的數據、井下效果檢驗牌板的數據三者要一致,發現錯填、責任人罰款100元。7、防突報表經審批后,按規定分送施工單位及有關科室,施工單位必須按審批意見施工,區域驗證及局部效檢原始記錄由防突科存檔備案。8、若總工程師外出,應由其委托的防突礦長審批報表,其他人員不得隨意審批效檢報表。第九章 石門揭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1、石門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險性預測必須嚴格執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的相關要求,揭煤前地測科必須布孔探明煤層賦存情況。2、石門揭穿煤層時,防突科編制專項設計,并報公司審批,其內容及揭煤要求按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的規定執行,具體揭煤組織措施及技術措施可視本礦情況制定但必須符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施工區隊根據揭煤設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3、石門揭煤工作面,必須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經效果檢驗有效后可用遠距離放炮揭穿煤層。4、石門揭穿突出煤層,即石門自頂(底)板距突出煤層垂距7米開始,至穿過煤層進入底(頂)板據煤層垂距2米的全部作業過程,按照防突規定均屬于揭煤作業。5、新采區、水平或未揭露的煤層揭煤時,要進行瓦斯壓力、瓦斯含量、煤的堅固性系數等參數測定。6、石門工作面掘至距煤層垂距10米以前,至少打兩個穿透煤層全厚且進入底板不小于0.5米的前探鉆孔,鉆孔應盡可能采集巖(煤)芯。取芯孔必須詳細記錄巖芯和煤芯資料,編繪揭煤地點煤層賦存情況的預想的平、剖面圖,以便指導揭穿煤層的施工。穿層鉆孔預抽石門揭煤區域煤層瓦斯區域防突措施應當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層的最小法向距離7m以前實施(在構造破壞帶應適當加大距離)。7、揭煤導硐施工時必須采用打淺眼、放小炮,減少底(頂)部炮眼裝藥量,保證導硐巖柱的完整性,每次掘進必須探明巖柱厚度,保證巖柱不小于1.5m。8、石門掘進期間地質測量人員負責做好探煤孔設計與施工的技術管理工作,準確掌握巷道距煤層的巖柱尺寸,并做好巷道地質素描。9、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設計的瓦斯超前抽放鉆孔參數進行施工,每個抽放鉆孔必須經驗收簽字。打孔記錄必須當天交防突科存檔。10、石門揭煤防突措施孔效檢孔必須有“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措施終孔驗收記錄”,包括鉆孔孔數、角度、方位、孔深等參數都要明確。11、在施工措施孔期間如發現噴孔,頂鉆,瓦斯異常等突出預兆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并向通風科及調度室匯報,通風科立即派人到現場進行指導處理。第十章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第一節 瓦斯抽放系統管理制度1、各地點抽放管路按防突科下發業務聯系單要求鋪設,不得與電纜同側,吊掛整齊牢固,管路嚴密不漏氣。2、抽放管理人員保證每小班巡回檢查瓦斯抽放管路系統,發現漏氣、積水、堵塞等問題要及時匯報隊值班室進行處理,對于影響其它地點抽放的要請示調度室后方可進行處理,確保抽放效果。3、移動泵站司機每小時對移動泵站的各項參數進行觀察和記錄,每月底交防突科歸檔,認真記錄,發現異常及時向防突科、調度室匯報。4、防突科抽放管理人員,每旬計算礦井及各泵站的抽放參數,并按照要求編制旬、月報表及臺帳,按照要求進行歸檔。抽放報表及時上網。5、生產單位應注意保護好瓦斯管路,嚴禁碰撞或人為破壞,一旦發現損壞,及時匯報礦調度室、防突科,并通知相關單位采取措施處理。若人為破壞,兩倍處罰并追究責任人和單位正職責任。6、防突科必須在泵站排氣端下風側30m,上風側5m處分別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嚴禁入內。7、監控隊必須在泵站下風側柵欄外30m處設置一個甲烷傳感器,當瓦斯濃度達到1%時切斷瓦斯泵的電源,停止抽放泵運轉。安排移動泵司機調節排放流量,使瓦斯濃度不超過0.7%。8、移動泵站排氣端前后50m內巷道必須支護良好,并必須切斷所有軌道、管路、電纜及電氣設備,并嚴禁任何作業。監測人員調校甲烷傳感器及其他人員進入柵欄內,必須向調度室匯報,由瓦斯檢查工陪同檢查瓦斯濃度,嚴禁單人進入柵欄內。9、瓦斯抽放泵司機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并嚴格實行現場交接班制度。10、安裝隊要保證移動泵清水管路正常供水,以確保泵體正常運轉。11、泵站內應配備防火沙箱和兩臺滅火器等消防器材。12、瓦斯抽放泵司機嚴格按瓦斯抽放泵操作規程規范操作。13、負壓達到或超過0.08MP時,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14、瓦斯管路不得與帶電物體接觸并防止砸壞管路。15、移動泵站必須配備10%和100%光干涉式瓦斯測定儀各一臺。第二節 瓦斯抽放泵司機操作規程1、瓦斯抽放泵司機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并逐步掌握瓦斯泵的結構、性能,會進行一般的維護保養及故障處理,持證上崗。2、瓦斯抽放泵司機負責泵的停、開和日常維護管理及參數的調整、記錄工作,并定時向礦調度匯報。3、開機前檢查泵站各種儀器、儀表、閥門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4、檢查瓦斯抽放泵底角螺絲,各種聯接螺絲以及防護罩,要求不得松動。5、檢查電動機的轉向,使其符合泵的轉向。6、檢查泵進、出氣側的安全裝置,要求保證完好;要保證水位達到規定要求。7、開啟供水閥門,使泵具備啟動時的水位要求,然后暫時關上供水閥。8、開泵時,啟動電動機運轉,同時開啟供水閥調節水量。開泵順序為:檢查各種儀表完好開啟供水閥門達到水位關閉供水閥門啟動電動機同時開啟供水閥門。9、啟動時要先打開大氣旁通(配氣)閥,泵正常運轉后,繼續開啟大氣旁通(配氣)閥5分鐘,5分鐘后緩慢關閉旁通(配氣)閥,使抽放系統在規定的情況下工作。10、抽放泵啟動后,應及時觀測抽放正、負壓及流量、瓦斯濃度、軸承溫度等,并監聽抽放泵的運轉聲音,并對上述數據每個小時記錄一次,當負壓達到0.08MPa立即停泵處理,并按程序匯報。11、停泵時,先關閉進氣閥,同時打開大氣旁通閥。使抽放泵運轉35分鐘,將泵體和管路內積存的瓦斯排出。停泵順序為:(1)切斷電源,停止泵運轉。(2)關閉供水閥,停止供水。12、抽放泵司機必須堅守崗位,實行現場交接班,交接班時要對所有設備進行檢查和交接,并履行臺帳簽字手續。13、每月1號拿上月的記錄本到防突科換新記錄本。如因檢修、停泵時,必須先向調度室、防突科匯報,經允許后方可停泵。停泵前打開并聯管路,做到停泵不停抽。14、為防止抽放泵通過配氣閥吸入異物,必須在配氣閥口安裝防護網,并設警示。第三節 瓦斯抽放泵司機崗位責任制1、泵站司機要持證上崗,堅持現場交接班制度,不得無故離開崗位或干與崗位無關的事。2、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加強業務學習,掌握泵的性能及工作原理。3、交接班要認真核對設備的完好情況,填寫記錄及各上報數據,嚴格瓦斯檢查制度,上崗后,應對泵站各測試點進行瓦斯檢查。4、瓦斯泵正常運轉期間,嚴禁隨意停泵,如遇機械事故或水量水壓不足時,則應立即停泵向礦調度室匯報并作好記錄。5、司機當班要每小時對瓦斯濃度流量、負壓、壓差等情況觀察后記錄,確保數據準確可靠,發現問題立即匯報處理。6、開泵前要對排放瓦斯管路中及汽水分離器中的積水和泥沙等雜物進行清除,搞好設備周圍的環境衛生工作。第四節 瓦斯抽放設備檢查制度1、瓦斯抽放泵司機負責泵的停、開和日常維護管理及參數的調整、記錄工作,并定時向礦調度匯報。2、開泵前檢查泵站各種儀器、儀表、閥門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3、每班檢查瓦斯抽放泵底角螺絲不能松動,各種聯接螺絲以及防護罩牢固。4、每班開泵前要檢查電動機的轉動和聯接部位,使其符合泵的正常運行要求。5、每班檢查泵進、出氣側的安全裝置,要求保證完好;要保證水位達到規定要求。6、每月檢查一次清水水質,要保證水質符合要求。7、每月由機電科、防突科對瓦斯抽放泵進行一全面檢查,機電科保存記錄。第五節 瓦斯抽放泵停運聯系制度1、瓦斯抽放泵停止運轉必須匯報防突科及調度室。2、瓦斯泵正常運轉期間,嚴禁隨意停泵,如遇機械事故或水量水壓不足時,則應立即停泵向礦調度室匯報并作好記錄。第六節 瓦斯抽放管路吊掛標準一、瓦斯抽放管路敷設的原則:1、布置瓦斯抽放管路時,應根據井下巷道布置,抽放地點分布、瓦斯抽放泵站的位置以及礦井的發展等因素確定,盡量避免或減少主干管路系統得頻繁改動。2、瓦斯抽放管路應敷設在曲線段最少,距離最短的巷道。3、瓦斯抽放管路一般應在回風巷道敷設,如設在運輸巷道內,應將管路架設一定高度并加以固定,防止機車或礦車碰壞管子。4、所布置的抽放設備或管路一旦發生故障,管路內瓦斯不致于流入采掘工作面和井下其他作業場所。5、管路布置應考慮到運輸、安裝、維修和日常檢查方便。二、瓦斯抽放管路敷設標準:1、抽放管路必須吊掛平直;每根抽放管使用直徑不低于7.7mm的鋼絲繩吊掛,吊掛點間距不大于四米,每個吊掛點不得少于兩個“U”形卡(直徑8mm)進行固定;管路的吊掛高度距地面不得低于0.5米,若設在人行道側其吊掛高度不低于1.6米。2、抽放鉆場、管路拐彎、低洼、溫度突變處及沿管路適當距離(間距200m)應設置放水器,加放水器前必須事先在抽放管路上安裝相配套的三通。放水器每班至少放水一次,水量較大或特殊地點隨時進行放水,確保抽放管路不因水多造成堵塞(放水器中的水超過2/3,視為放水不及時),放水器要掛牌管理,明確責任人。3、在抽放管路的中間位置應設置除渣裝置,在管路的入口里側設置參數測定裝置另安裝一道三通除塵網。除渣裝置至少每旬檢查、除渣三次,并有記錄可查,明確責任人。4、在巷道的入口處、向里每間隔300米處、加設控制蝶閥,蝶閥規格應與安裝地點的管徑相匹配。蝶閥必須掛牌管理,明確責任人。5、抽放管路每班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進行檢查,不得漏氣。6、抽放管螺栓必須配備齊全,螺栓的絲母必須設置風流下風側并涂油防銹。7、隨著采煤工作面的推進,工作面的抽放管必須及時進行回收,按照調度室或防突科指定的地點進行分類碼放,不得亂扔亂放或損壞。8、抽放管路上嚴禁放置任何物料及設備。9、抽放材料、設備必須分類碼放,掛牌管理,明確責任人,不得亂扔亂放或損壞,不經批準不得挪作它用。三、放水器的安裝要求:瓦斯抽放管路敷設必須能滿足排除積水的要求。抽放鉆場、管道低洼、拐彎、坡度突變處及沿管路適當距離(間距一般為200m)應設置放水器。本煤層抽放管每20米安裝一臺孔口集水式放水器。采區上山、下山的下部均要安裝放水器。要加強抽采管路的巡查,消除管路積水現象,提高抽采效果。四、其它要求:1、井下抽放管路布置應盡量選擇通過交叉口少、距離短、曲線少的巷道內。2、抽放管路系統應沿回風巷或礦車不經常通過的巷道布置;管路敷設要做到“平、直、牢”。在運輸巷中敷設時,應吊掛于巷道幫上,抽放管件的外緣距離巷道壁不宜小于0.1m,高不小于1.6m。所有抽放管路不得與電纜等帶電物體接觸,保證抽放管與帶電物體的間距大于300mm。3、所布置的抽放設備或管路一旦發生故障,管路內瓦斯不得流入采、掘工作面和井下硐室。4、抽放管路系統中必須安裝調節、控制、測定抽放參數裝置。5、管路吊掛要用托架或鋼絲繩吊掛。鋼絲繩懸掛時,鋼絲繩直徑不得小于7.7mm,使用繩卡數量不得少于2個。6、抽放管路敷設時,要有設計方案及標準。7、用鋼絲繩吊掛時,吊掛部位必須受力均勻,不出現鋼絲繩受力不均或不受力的現象。8、管路敷設時閥門方向要一致,閥門手輪不易碰人,管路閥門及接頭定期作防腐處理,無銹蝕、灰層;管接頭、閥門無漏氣。9、管路安裝完畢后,刷漆編號噴字。 抽放管編號牌形狀為圓形,直徑150mm, 臨近編號200mm處作箭頭型指向標志牌,牌上注明CH4、正負壓抽放管、管內瓦斯流動方向及管路直徑,標識采用噴白漆紅字,位置在抽放管接口處以里1m。10、瓦斯抽放干管的每一分支都應設置全通隔離閥,以便維修和支管拆除或延伸。11、在各干管或支管上要安裝自動計量裝置或孔板計量裝置(孔板計量應設旁路)。12、在抽放管路的適當位置應設除渣、除煤泥裝置。第十一章 打鉆、抽采、效檢造假舉報制度1、任何人都有舉報打鉆、抽采、效檢造假的權利和義務。2、接受舉報的單位和個人要對舉報人信息進行保密,不得有任何泄露。否則根據情況對責任人進行處罰。3、對于舉報情況已經核實對舉報人進行5001000元的獎勵。4、舉報人對舉報信息負責,不得舉報虛假信息。否則將根據實際情況對舉報人進行處罰。5、舉報電話防突科:8003,安全科:9506。6、對于舉報信息安全科、防突科要及時向礦領導回報,并組織有關人員和科室進行核實,處理。第十二章 瓦斯綜合管理制度第一節 礦井瓦斯檢查1、瓦檢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合格,持有效證件上崗。2、井下所有采掘面、安裝回撤面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檢查3次。對沒有進行生產的采掘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檢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3、井下總回、一翼回風、采區回風、井下煤倉內、處于回風流中機電設備的設置點、對于井下水泵房、火藥庫、絞車硐室、水倉、檢修硐室及有人工作的地點,每班至少要檢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井下停風地點柵欄外風流中的瓦斯濃度每天檢查1次,擋風墻外的瓦斯濃度每7天檢查1次。檢查內容一般為瓦斯和二氧化碳,當出現硫化氫等其它有害氣體時,必須增加檢查內容,檢查次數同瓦斯檢查。檢查結果由瓦檢工填寫,其他人員嚴禁隨意涂改。 4、井下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執行“一炮三檢”(裝藥前、爆破前和爆破后進行瓦斯檢查)和“三人連鎖”(爆破工、班組長和瓦檢工)爆破制度。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煙被吹散,爆破工、瓦檢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和瞎炮等情況,如果發現有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 5、采煤工作面瓦斯檢查點規定:工作面進風流(距工作面10-15m處進風流中)、工作面回風隅角(回風巷與工作面交叉部分至采空區約2m的空間)、工作面風流(進回風巷距工作面10m內、距煤壁、頂、底板20cm的支護范圍,一般在回風巷檢查)、工作面回風流(回風巷內距回風巷車場交岔點15m處)。6、掘進工作面瓦斯檢查點為:工作面風流(掘進頭至風筒出口內)、工作面回風流(回風流內距車場交岔點15m處)。 7、回撤工作面瓦斯檢查點為:回撤面風流(工作面作業范圍)、回撤支架附近、隅角、回撤絞車硐室、工作面回風流(回風巷內距回風巷車場交岔點15m處)。 8、安裝工作面瓦斯檢查地點:工作面進風流(范圍同采煤工作面)、工作面風流(范圍同采煤工作面)、回風隅角(范圍同采煤工作面)、工作面回風流(距回風口15m處)、絞車硐室。 9、所有檢查瓦斯地點必須設置瓦斯檢查牌(密閉墻處掛檢查箱)。采煤工作面風流、回風隅角的瓦斯檢查牌吊掛在距工作面50 m內的回風巷中;采煤、安裝工作面進風流的瓦斯檢查牌吊掛在距工作面50 m內的進風巷中;掘進工作面風流的瓦斯檢查牌吊掛在距掘進頭50 m內的巷道中;安裝工作面風流、回風隅角和絞車硐室的瓦斯檢查牌吊掛在距工作面50 m內的回風巷中;回撤工作面的瓦斯檢查牌吊掛在回撤側距巷口15 m處;有正規測風站的回風巷中的瓦斯檢查牌吊掛在測風站內;其它瓦斯檢查地點的瓦斯檢查牌吊掛在檢查地點。瓦斯檢查牌上應標明檢查地點、時間、班次、檢查人員、檢查次數、檢查內容,做到“三對口”。瓦檢工負責根據需要及時移動瓦斯檢查牌。 10、礦通風部門要根據瓦斯檢查的規定制定、審查瓦斯巡回檢查圖表。每班檢查3次地點的相鄰檢查間隔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11、瓦檢工在入井前必須對所領儀器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保證下井瓦檢儀器的完好,并帶齊必需物品。 12、瓦檢工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交接班必須做到“手對手”、“口對口”,將當班檢查地點的“一通三防”情況和遺留問題交接清,相互填寫交接記錄后用就近電話向調度匯報,調度值班人員做好記錄并返打電話證實瓦檢員的交接地點。 13、瓦檢工在瓦斯檢查過程中出現特殊情況(如病、礦燈熄滅等)需要離開崗位時,必須向調度和值班領導匯報,經同意后方可升井,同時值班領導要安排好此后的瓦斯檢查工作,調度進行落實。 14、每天的瓦斯檢查結果由安全科按時填寫好瓦斯日報,經通風負責人和通風部門科長審核后送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等有關領導和部門,由礦長、礦技術負責人審閱簽字。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簽字后的瓦斯日報表由通風部門整理存檔至少保存一年。 15、瓦檢工佩帶光學瓦檢儀,下井的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爆破工、采掘區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安全監測工必須佩帶便攜式瓦檢儀,負責經過地點和作業場所的瓦斯檢查。 16、在瓦斯檢查過程中發現瓦斯超限時,瓦檢工有權立即停止瓦斯超限區域的作業或撤出作業人員,并向通風調度匯報處理。嚴禁瓦斯超限作業。第二節 排放瓦斯管理1、任何地點的瓦斯排放都必須編制專門的瓦斯排放安全技術措施。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中,應根據對瓦斯超限程度預測結果明確瓦斯排放的方法、供風量、瓦斯排放路線、停電撤人范圍、風流風量控制方法、警戒設置、瓦斯排放時的瓦斯檢查點、監測點、瓦斯排放的組織領導和職責等內容。瓦斯排放安全措施必須向現場作業人員進行貫徹,并有記錄可查。排放瓦斯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經的巷道和受排放瓦斯影響的地點,必須撤出全部人員,切斷電源,并設專人進行警戒。 2、當礦井通風及礦井生產情況發生變化時,必須對排放瓦斯措施進行修正。 3、正常生產、無計劃停風、有計劃停風等明確掌控瓦斯超限情況地點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由通風部門領導現場指揮,組織專門人員排放瓦斯。封閉區、情況不明的巷道、聯通已采區、老空區、火區特殊區域等地點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由礦提出書面措施報公司審批,由分管通風的副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組織人員現場指揮,礦山救護隊協助排放 4、當利用主要通風機排放礦井瓦斯時,主要通風機出口處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1.5,否則應采取加大短路風量的措施。在恢復礦井通風系統后,當主要通風機出口處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75時,通風瓦斯檢查人員方可入井檢查通風瓦斯情況,經檢查瓦斯符合規定其他人員方可入井。 5、恢復礦井通風系統后,在恢復井下供電前必須由瓦檢工對井下所有變(配)電所進行全面檢查,只有瓦斯濃度在0.5以下時,方可由外向里逐級送電。 6、排放瓦斯必須堅持低瓦斯濃度排放的原則,嚴格落實控制風量措施,嚴禁“一風吹”和高瓦斯濃度排放,使排放出的風流同全風壓風流混合后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1.5。采用分段排放瓦斯時,只有在排放段內的瓦斯濃度降到1以下、二氧化碳降到1.5以下時,方可進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7、對于臨時停風的局部通風區域,當停風時間不超過8h,并且停風區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0(有可靠的通風安全監測數據的用監測數據,沒有監測數據的用瓦檢工在柵欄口的人工檢查數據)時,按預先制定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由礦通風部門負責人現場指揮(由瓦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多變心理測試題及答案解析
- 租房違約解除合同協議書
- 英語學科綜合能力提升計劃
- 兒童成長陪伴師培訓學習心得體會范文
- 基于互聯網技術的教育資源普及策略
- 幼兒園安全教育銜接工作計劃
- 大數據背景下的學生個性化學習路徑設計方法
- 基礎心理學理論在學生行為指導中的運用
- 六下語文主題閱讀計劃
- 健康管理機構技術審核人員及職責
- 期中詞性轉換專練 2023-2024學年牛津上海版(試用本)八年級英語下冊
- 北京市海淀區2023-2024學年九年級上學期期末練習英語試題
- FMECA方法及工程應用案例
- Premiere影視剪輯習題及答案
- 10kV配電室施工方案及技術措施
- 2023年專業英語四級真題試卷及答案(二)
- 數據鏈系統與技術(第2版) 課件 第3、4章 Link-4、Link-11和Link-22數據鏈;Link-16數據鏈
- 聯合協議書模板
- 猴痘防控工作方案
- 廠房租賃合同2
- 人教版高中生物必修二復習提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